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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09 09:09:50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

我县按照区、市要求组织力量,着手编制了43个贫困村“十二五”整村推进实施计划,全面完成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编制。预计总投资37697.5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652.9655万元,地方财政扶贫资金1724.625万元,行业部门投入资金23809.66万元,信贷资金991.563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资金6518.7655万元,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村级道路硬化、村内道路修建、过水路堤、通村水利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入户、屯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种植业、养殖业等增收产业培育项目,沼气池等环境与生态建设项目,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维修、卫生室建设及卫生设施改善、实用技术培训、村屯体育设施、村委会办公设施、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示范户培育、通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项目覆盖13767户61322人。我县以大会战形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整合各部门资金,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全面推进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至2014年底,全县投入整村推进贫困村的扶贫开发资金43755.16万元,完成预计投资的116.07%。重点实施社会事业、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培训、基层组织建设等项目,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危房改造、水利设施建设、饮水安全、沼气池建设、村级卫生室建设、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通广播电视、村屯体育设施等8个规划建设已提前完成规划建设内容,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维修、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规划项目完成一半以上的建设内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农民收入

1、纯收入。2011年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23元,2012年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319元,同比增22.59%,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为5468元,同比增16.19%。预计到“十二五”期末,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400元以上,同比增17%。

2、收入来源。劳动转移就业、种植业、养殖业成为贫困村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基础设施建设

1、住房(危房改造)。计划投资9340万元(其中行业部门投资3736万元,群众自筹5604万元),改造危房1868户。已投入行业部门资金6893.9万元,完成4048户的改造任务,完成任务的216.7%。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完成行业部门投资7761.74万元,危房改造4500户,完成任务的240.9%。

2、水利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020万元,修建水利基础设施。已投资1204.8万元,修建塘坝6座,堰坝10座,渠道46.38公里,完成任务的118.12%。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入1400万元,完成任务的137.25 %。

3、通村公路。一是村级道路硬化,计划投资15901万元,硬化329.23公里,已完成投资16901.66万元,硬化道路298.21公里,完成任务的90.58%。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18150万元,完成硬化道路330公里,完成任务的100.23%;二是村内道路修建,计划投资3357.6万元,修建432.4公里,已完成投资3449万元,修建道路93条349.67公里,完成任务的80.86 %。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4291万元,完成修建道路434.67公里,完成任务的100.5%;三是过水路堤,计划投资207万元,修建过河路堤1150延米,已完成投资177万元,修建过河路堤655延米,完成任务的56.96%。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250万元,完成修建过河路堤895延米,完成投资任务的120.77%。

4、饮水安全。“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461.88万元,安全饮水入户4823户。至2014年底止,水利、扶贫部门实施人饮项目154处,总投资4283.96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8651人,完成投资任务的293%。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4500万元,解决安全饮水5万余人,完成任务的307.8%。

(三)增收产业培育

1、种植业。计划投资4285.19万元,种植农作物面积7.06万亩,已完成投资2944万元,实施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水稻良种补贴12.3万元亩,玉米良种补贴20万亩,小麦补贴0.1万亩,超额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2、养殖业。计划投资672.625万元,养殖畜禽126.455万头(只、羽),已完成投资1014万元,养殖畜禽226万头(只、羽),完成投资任务的150.75%,完成养殖任务的178.72%。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1500万元,完成养殖畜禽300万头(只、羽),完成投资任务的223%,完成养殖任务的237.24%。

(四)环境与生态建设

计划投资184.5万元,建设沼气池410座。已完成投资201.6万元,建设沼气池448座,完成任务的109%。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建设任务。同时,投资2123.59万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落实全县143.66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资金兑现;投资76万元

,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发放“千万珍贵树种”6万株,完成村屯绿化8个。(五)社会事业建设

1、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计划投资135万元,进行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维修9个,已完成投资1860.6万元,其中:投入资金995万元建设初级中学项目1、2号学生宿舍楼,投入496万元建设乐里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2662平方米,投入257.6万元建设12个村教学点食堂(厨房)864平方米,投入112万元进行8个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维修,提前完成投资任务。

2、村级卫生室。计划投资344万元,进行43个卫生室建设及卫生设施改善,已完成投资1024.83万元,进行全县165个卫生室建设及卫生设施改善工作,并按规定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11项,电子健康档案建档218075人,建档率95.46%,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3、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投资10.103万元,举办实用技术培训,培训贫困农民4894人。已完成投资22.43万元,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6期,培训贫困农民5308人,完成任务的108.46%。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30万元,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50期,培训贫困农民6000人(次),完成任务的122.6%。

4、村屯体育设施。计划投资140万元,建设5个村、屯体育设施。已完成投资346万元,建设14个村、屯体育设施,完成任务的280%。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380万元,完成16个村、屯体育设施建设,完成任务的320%。

5、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投资714.735万元,举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397人。已完成投资662.3万元,举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889人,完成任务的92.06%。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715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500人,完成任务的101.6%。

6、示范户培育。计划投资15万元,培育示范户100户。实施以奖代补进行示范户培育,已完成投资16.85万元,培育示范户23户,完成任务的23%,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30万元,完成培育示范户100户,完成任务的100%。2012年,县人民政府投资66.3万元,对全县2011年林下养殖大户进行贷款贴息、奖励、运费补贴等,其中黄明盛等19户养殖户为贫困户,获得奖励和补助共158849.2元。2013年,县人民政府评选出19名“科技种养能手”,其中覃尚峰等4户贫困户榜上有名,每人获得奖励500元,共计2000元。2014年“科技种养能手”准备评比中。

7、通广播电视。计划投资84.64万元,发放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2116套。已完成投资318.64万元,建设潞城乡板桃南熊山、旧州镇2个村村通乡镇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发射台站工程建设,发放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8616套,完成任务407.18%,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建设任务。

(六)基层组织建设

1、村委会办公设施。计划投资50万元,建设村委会办公设施5个。因上级还没有下达相关项目资金,村委会办公设施建设工作还没有开展。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投资50万元,完成建设村委会办公设施5个,完成任务的100%。

2、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计划投资234万元,建设村级组织活动中心24个。已完成投资234万元,建设村级组织活动中心28个,完成任务的116.67%,提前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____县有14个乡镇,165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2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6万人,现有贫困村43个。据统计,至2014年底,全县还有贫困人口68569人,贫困发生率26.38%,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大石山区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仍有16950人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需要搬迁。交通不畅、饮水困难等问题仍然成为影响贫困群众生活、制约生产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通村水泥公路没有全面建设。目前全县有165个行政村,己解通村水泥硬化四级公里119个村,占任务72%,未解决通村水泥硬化公路有46个村,占计划任务28%。

(二)通屯道路建设项目仍需倾斜。全县1472自然屯,实有砂石道路里程3999.2公里,己解决通屯级砂石道路2158.1公里,未通及未达到技术要求合格砂石道路1841.1公里。到目前为止完成20户以上128.6公里通屯水泥硬化,还有2788.4公里屯级水硬化道路未解决,任务还十分艰巨。其中:

1、“十二五”时期贫困村屯路建设情况。43个贫困村有79条357公里未达屯级道路等级,受影响人口11053人,需要投资3385万元;有35个屯222公里未通屯级道路,受影响人口5789人,需要投资2322万元。

2、“十三五”时期贫困村屯路建设情况。68个贫困村有205条868.2公里未通或未达屯级道路等级,受影响人口25933人,需要投资8810.2万元。

(三)屯内道路硬化比例亟待提高。全县1472个村屯,已解决村屯内水泥硬化386个自然屯,占任务26%,未解决屯硬化1086屯,占任务74%。群众居住环境还十分落后。

(四)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仍然突出。我县有25.67万人,未解决人畜饮水8.4万人,占任务33%。未解决卫生安全饮水18.6万人,占任务73%。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的43个贫困,自然村水、电、路的困难问题非常突出,群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得到解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了目标任务。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设立1名扶贫副县长、14名扶贫副乡(镇)长、16

5名扶贫副村长(扶贫专干),负责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二)制定扶贫工作方案。为做好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储备工作,我县编制了《____县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及时做好每一年扶贫开发计划,并上报市扶贫开发办进入项目储备库。同时,制定出台《____县精准扶贫工作方案(2015—2020年)》、《____县决战贫困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5—2017年)》、《____县决胜小康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及《____县扶贫工作激励办法(试行)》、《____县2015—2020年种苗补贴扶贫办法(试行)》、《____县财政贷款贴息管理办法》、《____县扶贫培训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方法。

(三)探索扶贫模式。在扶贫开发工作过程中,我县探索扶贫创新工作机身,确保基础设施、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产业扶贫。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打造芒果、油茶、八渡笋、珍贵树种、用材林“五大基地”目标规划,采取土地流转、扶贫资金入股企业等方式开展特色产业扶贫,解决部分贫困户因没有启动资金而无法发展产业的问题,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每户贫困户有1项增收项目。具体扶持方式:一是以奖代补。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因村制策,合理安排产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确保户户有增收项目。补助项目分为种植及养殖两类:养殖类以户为单位,对养牛、养羊、养育肥猪、养能繁母猪、养鸡、网箱养鱼等项目进行补助;种植类以户为单位,重点对芒果、油茶、八渡笋、甘蔗、寿桃、核桃、松木、杉木等种植业进行补助。每户每年扶持资金在3500元以上;二是扶贫资金入股企业。鼓励在册贫困户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劳动力、土地入股企业,组建农民合作社参与公司管理,形成“公司+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同时引导贫困村成立劳务输出组织,组织贫困户到企业就业,达到农民受益、企业得利的效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产业化开发的积极性和产业项目的成活率。解决部分贫困户没有劳动力,也没有土地资源而无法脱贫问题,如“十百千”油茶种植项目、潞城俄外林业产业园区芒果基地等;三是跨省连片开发扶贫产业。围绕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跨省连片开发。针对旧州平林十万亩芒果示范园,引进合作公司,两省分别成立合作社,将扶贫资金入股公司,将基地发展壮大到贵州片区,并修建桥梁联通黔桂两省,将开发区打造成为集观光旅游、休闲娱乐、产业发展、区域造林为一体的综合扶贫开发区,创新两省联动连片扶贫新模式;四是长、中、短产业相结合。对贫困户现有林地资源进行摸底核实,引导其种植需较长时间才能产生效益的经济林木(松树、杉树、桉树等);对土地资源较少的贫困户,引导其利用现有耕地或园地种植较短时间即可产生效益的经济作物(瓜类、豆类、蔬菜类),发展订单农业;在农闲季节组织贫困户外出到县城或周边县区进行劳务输出,以最短时间产生效益,增加收入。

2、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村民自建,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县实施扶贫屯级道路村民自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田政办发〔2013〕72号)的有关要求,我办利用单项项目投资34万元以下的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村民自建,由受益群众组织人员自行建设,目前共投入财政资金285万元,实施屯级道路、硬化道路、过河路堤、小型集中供水、拉电等项目19条(处)。

(四)开展访贫问苦活动。借鉴贵州经验,制定出台《____县干部普访贫困村贫困户、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行动方案》(田办通〔2015〕82号),印制《____县精准扶贫工作指南》,组织全县__个县直单位及14个乡镇在165个行政村开展干部普访贫困村贫困户、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活动,调查了解贫困户贫困原因、资源状况、发展愿望等,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十个精准”、“六弄清”、“六落实”,为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依据。全县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普访贫困户17482户,返贫户3500户,留守儿童5060人,空巢老人2746人。

(五)建设扶贫融资平台。组建____县兴民经济果木林公司,由本级财政注资成立扶贫贷款担保公司,整合本级财政10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协调金融部门按1:5比例发放贷款额度,每年贷款5000万元扶持农民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建立投融资工作平台保障,引导农民利用林权、林地、农地、宅基地进行抵押贷款。发生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政府承担80%,金融部门承担20%。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凸现问题情况,在“十二五”最后一年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我县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整合行业项目资金,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州、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县十五届二次人代会精神既定的目标和“十一五”全县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三农”为根本,加大扶贫宣传力度,树立大扶贫思想,采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有力措施,突出“整村推进、易地扶贫、社会帮扶、信贷扶贫、产业化扶贫、扶贫劳务输出和革命老区建设开发”七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创造扶贫开发工作新成果,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建设项目

1.省级财政重点村:计划申报106个,争取补助资金1590万元。计划安排为小康示范村10%计11个(含2个典型示范村),重点项目40%计42个(州级领导挂钩10个,现代烟草项目6个,坝美、西松、中寨6个,叮当那万2个,整乡推进16个),面上按50%计53个。如果省要求州、县按106个重点村30%的自筹,我县州、县自筹为32个自建村。

2.上海南汇援建白玉兰重点村:力争10个村组400万元,根据上海对口帮扶要求,整合参与整乡推进建设。我们将整合安排在珠街尼录村委会,结合核桃和生猪养殖进行综合性小片区开发。

(二)异地开发

1.财政扶贫资金:年申报搬迁424户1136人,争取补助资金568万元。项目重点解决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地区。

2.国债资金:年申报安置4000人,争取补助资金2000万元。

(三)信贷扶贫工作。

1.小额信贷项目:一是积极配合金融机构清收本年到期应收贷款8428.67万元,力争年底收回到期应收贷款的95%以上。二是筛选上报年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争取省州的大力支持,力争年度指标达到8000万元。

2.信贷扶贫项目:一是积极筛选和推荐上报年的信贷扶贫项目,力争全年推荐上报并通过评审批复3至5个信贷扶贫项目。二是积极与金融机构配合,对年贷出扶贫信贷项目贷款535万元进行跟踪问效,提供应有的服务,使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四)产业化扶贫。年申报项目6个,争取补助资金200万元。

(五)劳务输出培训

1.示范基地:计划申报400人。

2.基本培训输出:计划申请6000人。

(六)社会帮扶项目

继续按省、州的要求,加强同上海南汇、省政府研究室、中烟公司、教育厅及州、县挂勾部门的沟通,力争帮扶资金达800万元。

(七)革命老区工作。年力争革命老区核心区有新项目建设。

(八)其他工作。①坝美镇汤那、西松、中寨3个村6个组整村推进项目已申报,项目规划于12月27日报县委督察室。西松小学桥规划15万余元,现待国土部门征地即可实施。②底圩叮当安置点申报2个整村推进项目村,规划已上报。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3

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4

一、成就、问题与展望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年)》的要求,我省以工代赈建设纳入实现*在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着眼于贫困地区的持续和谐发展,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推进了贫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全省扶贫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五”期间,是我省历史上以工代赈投入最多的时期,共投入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78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7.152亿元、国债资金3.628亿元;地方以工代赈配套投入2.668亿元,其中省级配套投入9486.6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要求,安排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工代赈资金9.4212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6.3855亿元、国债资金3.0357亿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总数87.4%;安排非重点县内的省定贫困乡以工代赈资金1.3588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0.7665亿元、国债资金0.5923亿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总数的12.6%。五年累计新建、改建农村道路9302公里,架设中小桥梁270座11717延米,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交通落后面貌,提升了贫困地区开放条件和经济发展能力;重点扶持鄱阳湖区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兴建山区小型灌溉工程和农田水毁工程修复及水利抗旱设施建设,先后加固维修病险水库297座、开挖衬砌渠道1053公里、兴建改造电排(灌)站265座装机30414千瓦,共改造中低产田34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41万亩,进一步提升了贫困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面向贫困人口集中连片的乡村,因地制宜,合理建设“采水、集水、引水和改水”的四类工程,共打明井0.85万口、手摇井2.8万眼,简易自来水工程230处,解决了100.2万人、74.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采取治山、治水、筑坝、护坡、封山育林等措施,累计治理小流域面积56.2万亩,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并因地制宜建设了一批优质脐橙、早熟梨等林果示范基地,辐射和带动周边贫困地区群众发展果业37.3万亩,提高了贫困地区山地资源开发效益;积极组织贫困地区群众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及时发放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十五”期间全省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共发放劳务报酬达15439万元,成为贫困群众直接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十五”以工代赈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全省扶贫开发呈现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但也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进入21世纪,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全省贫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反贫困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一是剩余绝对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加大。至*年底,全省农村年收入不足683元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近80万人,这部分贫困人口多散布在条件恶劣、资源及生产要素匮乏的深山区、水库淹没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解决这些人口的脱贫问题,需要比过去花加倍的力气。二是低收入人口较多,返贫现象不容忽视。我省现有收入在683元至944元的低收入人口有130多万,这部分人口只是低水平解决了基本温饱,存在着极大的脆弱性,尚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收入波动很大,因病、因灾、因学、因市场波动等极易返贫,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扶贫效果,影响了脱贫进程。三是传统致贫成因尚未根本改变,基础设施落后仍是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主要障碍。据扶贫监测,至*年底,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有13.04%的自然村未通公路,8.32%的自然村没通电话,7%的自然村不能正常收看电视,92.1%的自然村没有合格医生。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生活保障和生活质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迫切。四是区域性经济发展对贫困人口的拉动作用减弱,贫困群众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相对弱势地位问题更为突出。区域性经济发展方式越来越转向资本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依托经济发展来缓解贫困、让经济发展成果自动“滴落”到贫困阶层的扶贫思想面临冲击,在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中,迫切需要适时调整扶贫政策,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创新扶贫机制。

(三)发展环境和机遇

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工代赈建设存在许多难得的有利条件,面临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

一是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和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为贫困地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确立“多予、少取、放活”农业发展方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把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放在优先位置,向“三农”倾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开始并将继续朝着有利“三农”方向调整,为加快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增产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

二是促进中部崛起战略,为我省贫困地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统筹区域发展,在继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中央作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将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延伸到中部地区。我省41个县(市)列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其中21个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国家将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这为老区贫困地区提供了加快发展难得机遇。

三是全省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创造了条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五”计划的全面和超额完成,全省经济发展环境大为改善,整体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协调,以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实力进一步提高,同时,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地区也开始具备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有一支成熟的工作队伍,积累了许多以工代赈工作经验。全省各地在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实践中,按照国家的以工代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创造和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探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项目计划、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管理队伍。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这些有益的经验,对提高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效益将发挥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和谐社会“五个统筹”和开发式扶贫的要求,坚持把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融入实现*在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部署,围绕提高贫困群众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主题,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发展、开发式扶贫。把实现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贯穿于以工代赈建设的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加强水利、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和谐创业创造条件。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我省贫困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发展程度的不同,各个贫困区域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异性,其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也不同,必须因地制宜,从各个贫困区域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各个区域以工代赈建设的主攻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相对集中,重点突破,从而提高以工代赈的建设效果。

3、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贫困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艰巨、工程量大,要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搞好国家以工代赈规模和贫困地区实际需要的衔接统筹,合理安排项目投资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杜绝不顾财力,四面开花,一哄而上搞半拉子工程。

4、坚持扶贫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利用,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贫困地区长远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5、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以政府以工代赈政策和资金扶持为引导,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和组织项目所在地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落实兑现投劳群众的劳动报酬,使建设与赈济相结合、农民增收的短期利益与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利益相统一。

6、坚持拓宽思路,求实创新。树立开放式扶贫的新思维,不断创新扶贫机制,对常规扶贫措施难以奏效的贫困地方,要采取异地扶贫的方式,并结合以工代赈的特点,扶持移民迁入地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战略,通过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综合扶贫效益。

三、“十一五”以工代赈主要建设目标与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工代赈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为目标,在项目布局上,以小中型项目为主,同时每年安排一批以工代赈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内容继续突出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和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小流域治理和与当地优势产业开发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适当支持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试点自然村村内道路和饮水工程建设。

(一)农村公路建设

围绕全省实施大开放战略,坚持“完善网络、提高等级、强化功能”的思路,着眼长远发展,适当超前,重点扶持乡(镇)至行政村、行政村至自然村的道路建设和改造,提高通达深度和通畅能力;在保证多数贫困人口出行需要的同时,统筹安排跨行政区乡(镇、林场)村断头路、路网路和渡改桥项目建设,扶持为资源开发、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市场建设等配套的乡(镇、林场)村公路项目建设。规划五年建设农村公路4000公里,独立桥(涵)10175延米,其中路面硬化1500公里,配合新农村建设硬化村组路及通户巷道5500公里,力争“十一五”期末贫困地区的乡镇公路等级全面得到改造提升,乡镇至行政村基本通硬化公路。

(二)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

以稳定提高耕地单产水平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为目标,重点建设抗旱设施,坚持中型与小微型水利工程结合,以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微型为主,因地制宜采取整村推进或整体推进办法,继续搞好中低产田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的挖潜配套改造、山区、丘陵区、库区提灌设施和鄱阳湖区排灌设施更新改造,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结合水势建陂造圳,兴建必要的山塘和小型水坝,调控水资源,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规划五年累计增改灌溉面积150万亩,其中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基本满足生产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在建设中,应牢固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三)人畜饮水工程

配合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在人畜饮水困难的贫困地区,大力兴建蓄水池、集水井,贮存天然降雨,适度开采地下水,对地方病突出或水质不达标的湖区和矿区实施改水工程,科学利用自然落差,按照“总引管(渠)补助、进户管自筹”办法,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供水工程,适当建设乡镇(林场)自来水工程,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并确保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规划五年共解决75万人、2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项目建设中,要搞好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尤其是水资源情况的勘测分析,保证建一处、成一处。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护措施,加强管理,保证项目效益的长期发挥。

(四)小流域治理

本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分片实施、综合治理的思路,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恢复生态环境与片区综合治理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建立生态保护和治理建设的有效机制,提高小流域治理的实际效果。规划五年治理小流域面积10万亩,重点治理赣南地区的水土流失、“五河”源区水资源保护及低产油茶林、毛竹林改造,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

四、资金筹措与预期效益

(一)资金筹措

根据“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参照“十五”时期我省以工代赈资金投资情况,规划“十一五”期间全省以工代赈总投资13亿元,其中争取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0亿元,省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及地方配套3亿元。全省实际年度投资规模按照积极争取、积极配套、量力而行原则,由国家实际下达的年度资金确定,年度分行业投资根据“行业配套能力、多配多建”的原则安排计划。

(二)预期效益

五年预计投入以工代赈建设资金达13亿元,促成贫困地区建设一大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环境工程。一是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堤防状况,提高贫困地区优质粮食、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生产水平,抗灾力也进一步增强;二是进一步改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更加方便群众出行,降低运输成本,加快农村开放进程,扩大对外交流,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三是进一步改善安全饮水条件,有效控制地方病发生,增强群众的体质;四是有利于恢复贫困地区自然植被,提高流域内土地涵养水源能力和休养生息能力;五是贫困地区群众通过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预计可获得劳务报酬收入2亿元;六是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怀,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以工代赈是国家重要的特殊的扶贫政策,关系到千百万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以工代赈的领导。发展改革部门作为以工代赈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阶段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计划安排、组织协调、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各个环节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层层落实以工代赈工作责任制,尤其要强化县级以工代赈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务求使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形成上下互动,左右合力,聚焦以工代赈建设事业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代赈工作机构,努力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适应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

(二)强化规划的指导,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库

以工代赈规划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前提和依据,项目则是实施规划的载体。必须发挥好规划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并根据全省以工代赈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省、县两级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建立项目储备库和立项过程中,应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避免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投资的情况发生。列入以工代赈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其中乡村硬化公路、独立桥梁、中型灌渠等重点骨干项目应从省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小型设施工程从县级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县级规划必须做细、做实基础调研工作,要准确反映乡村道路、小型泵站(提、排灌站)、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渠道(水圳、水陂)延伸配套、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等总需求和分年具体建设项目。设区市负责重点骨干项目的核报及县级规划项目备案工作。真正形成按规划立项、按项目安排计划、按项目组织实施、据效益考核的良性机制,确保以工代赈建设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三)突出以工代赈特色,落实农民投劳报酬

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以工代赈特色和本质的要求。要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和行之有效的劳务报酬标准,并形成规章,保持相对稳定。县级发改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务工群众手中。

(四)加大资金整合,提高配套能力

根据中央关于积极整合政府支农资金的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管好用好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同时,以改善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积极争取相关支农投资、贷款的配套投入。建立相应的政策引导机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金融机构的援助资金、优惠贷款,共同致力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增长,各地要尽可能加大以工代赈资金配套力度,努力提高资金配套比例,扩大以工代赈建设规模。

(五)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发挥整体效益

我省贫困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扶贫开发单靠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采取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综合扶贫方式,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发展改革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教育、城建、科技、新农村办及相关扶贫开发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抓好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与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优势产业开发、退耕还林、农民素质教育、小城镇建设、新农村试点建设等其它扶贫措施和扶贫工程的整合与衔接,突出综合措施、综合手段的运用,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li459”为你整理了这篇水库移民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移民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水库移民工作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和“发展移民经济、改善移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围绕“库区长期稳定、工程顺利施工、经济长远发展”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全面完成

我市共有贫困移民1284人,主要集中在四季红镇和胭脂湖街道。为全面完成移民脱贫任务,我们采取移民重点村整村推进的方式精准扶贫,在到县项目资金上向贫困村、贫困移民户倾斜。我们还派出扶贫工作队员2名,帮扶责任人4名,班子成员和扶贫队员深入四季红镇贫困村,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们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围绕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导技术开展新型移民培训工作。聘请技术专家授课,先后开展了移民“虾稻共作”、葡萄栽培等移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和技能培训班。通过扶志、扶智、扶技等举措,实现从对贫困移民输血到帮助贫困移民自身造血的转变,重点加强对荷花村、杨梅山村、四季红村、阳雀洪等四个村被列入省级贫困重点村的脱贫攻坚,通过精准帮扶、综合施策,确保了所有贫困移民如期脱贫。目前,四季红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移民19户49人,累计脱贫283户611人。胭脂湖街道现有建档立卡贫困移民33户85人,累计脱贫234户615人。已按照要求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所有脱贫对象继续享受政策。

2、避险解困稳步运行

全省第四批避险解困安排我市300个指标,项目资金600万元。我市避险解困全部落实在四季红镇8个村。为确保第四批避险解困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家一户上门摸底核准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避险解困116户共300名移民已完成移民申报、村民代表开会评议,两榜公示,镇政府初审,并报我中心审核等工作。目前我市避险解困116户共300名移民人均2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移民个人建新房,8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和移民产业发展。新建房工程全部启动,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的达80%,已全部完成任务。

3、重点移民村建设顺利完成

全省从2017年开始启动移民重点村建设,我市500人以上移民重点村24个,主要集中在柘溪水库四季红镇安置区和胭包山水库胭脂湖街道库区。我中心十分重视重点移民村建设工作,制定了重点移民村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加强了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力推进重点移民村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四季红镇四季红村、玉鹊村、阳雀洪村、东红新村、四季红社区、先锋、长征村、安心村等八村(社区)和胭脂湖街道莲子塘村都已全面完成整村推进任务,累计投资3500万元,极大的改善了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20年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是胭脂湖街道回龙山村、洞兴村、永建村三个村,在2020年5月份已完成项目网上报备、计划批复和项目前期立项、可研规划设计、财评招投标等程序,到目前为止回龙山村、洞兴村、永建村三个村已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圆满的完成任务。

4、移民产业初具规模

我市坚持以产业转型为重点,引导、帮助、扶持移民村特色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移民增收致富,先后投入1100万元,用于重点村产业发展。近年来,我们重点扶持了四季红镇腐乳产业和虾稻共作产业和胭脂湖街道荷花村的苗头产业、回龙山村的枳壳产业和先锋村的苗木花卉产业。目前,我市四季红镇共有腐乳加工企业32家,益阳市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2020年,四季红镇共加工生产腐乳200万坛,总产值4000余万元,净利润1000多万元,带动产业链就业人数1000人,全镇移民人均增收1000余元。2020年,稻虾共作产业态势良好。四季红镇稻虾共作面积达到了11000多亩,镇外承包的稻虾共作面积13000亩,从业移民425户,小龙虾产量超过3600吨,同时出产优质粮食10000吨以上,总产值达1.5亿元以上,创造纯收入4000万元,增收2500万元。四季红村2020年蔺草种植500亩,预计年效益1000万元,村集体经济每年可增收20万元。此外,胭脂湖街道荷花湾苗头、回龙山村移民枳壳和先锋村瑞丰苗木产业为移民创收致富,社会效益显著。

5、立项争资贯彻落实

2020年度目标任务5300万元,我中心积极对接省、益阳移民主管部门12次,努力争取移民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已完成5312.66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另外,“四季红镇移民特色食品产业园”已被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确定为重点支持的移民特色产业项目。该项目以生产加工腐乳为主,建设投资估算5000万元。

6、移民社会大局稳定

中心党组强化维稳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维稳责任制,创建“局镇协作、信息共享、上下连动”机制,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维稳动态管理,坚持每月25日就维稳信息综合疏理,合理处置,在镇、村设立信访联络员,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维稳信息;完善信访维稳应急预案,主动和市信访局联系,畅通信息,共同制定维稳应急方案,要求移民镇党委政府采取“一对一”定点帮扶等办法,防止群体非法进省赴京上访。由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农户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有效化解各类隐患。同时结合我中心在四季红精准扶贫驻点单位的工作要求,在精准扶贫同时注重移民稳定工作,确保了移民社会大局的稳定。

7、移民项目计划管理良好

为加强移民项目计划管理,全市建立了24个移民村项目库管理工作。我们坚持针对实际确定各类项目,根据变化动态管理项目,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对涉及发改、农业、水利等所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公共服务资金、涉农建设等项目资金予以整合。2020年上级拨入我中心600元内后扶资金2154.66万元,其中:直补到人10062人,直补资金603.72万元,项目计划78个,项目资金1550.94万元,已完成网上报备计划下达,项目计划正在实施之中。600元外到县资金安排2579万元,已申报项目75个,按照上级的要求,均已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项目计划的管理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8、移民存量资金消化完成

为加强移民资金监管,我们按照湖南省移民后扶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完善了移民资金安全运行机制,重新建立和完善了财务制度、移民资金拨付制度、移民资金结算报帐制度,加大移民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到目前为止,按照上级的要求,2019年之前的存量资金都已消化到位。

9、“十三五”成效显著,“十四五”扎实开展

“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沅江市完成了水库移民贫困人口脱贫解困任务。通过扶持移民产业、开展移民培训等举措,全面促进了水库移民增产增收,推进了移民产业的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移民人居环境,建成了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移民乡村,推进了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发放移民直补资金3099.42万元,计划项目总投资20356.88万元,计划项目1043个。通过后期扶持 “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库区移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99元,比2015年14370元增长52.4%;库区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4元,比2015年12015元增长71.1%,增幅比当地农村居民快18.7个百分点,移民生活收入水平与当地农村居民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从5月份启动我市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工作以来,我们相继开展了宣传调研等活动,召开了各层面的座谈会,征求了各界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下村进组入户进行现场调查,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了重点勘察,为编制规划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十四五规划编制已经完成,规划投资估算总额为45286万元,其中直补资金发放规划投资2887.5万元;移民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投资16697.5万元;美丽家园建设规划投资23561万元;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职业教育培训投资1800万元;移民脱贫解困规划投资340万元。“十四五”将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推进以美丽家园建设为契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标杆,促进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以精准解困为补充,促进移民收入稳定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移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移民镇四季红镇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移民群众对划拨军垦土地的呼声和期望过高;二是在老年移民待遇问题上一直与常德西湖农场移民攀比,不稳定隐患一直存在。三是我市重点移民村的特色产业规模相对较小,带动不够强劲,在做大做强方面还需要上级加大资金支持、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四是移民村基础设施年久陈旧,特别是通村硬化公路老化,造成农产品外运困难,水利设施已经不能满足稻虾产业的生产要求,电力、通讯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集中力量实施项目建设攻坚,强化项目支撑。加大争资立项工作力度,继续强力推进水库移民项目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为移民村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加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2、加快解决贫困移民发展短板,实施深度扶贫。加大对移民未脱贫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移民集中开展技能培训,服务他们发展产业和外出务工需要。全面完成避险解困试点项目,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移民的居住环境,为贫困移民脱贫提供居住环境保障。强化驻村工作队责任,倾斜移民政策、资金,做大做强帮扶产业,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6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全州“十一五”三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十一五”三年来扶贫开发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0*年是“十一五”扶贫的关键时期。三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州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按照“十一五”扶贫部署,抓住机遇,结合州情继续夯实扶贫基础,巩固扶贫成果,与时俱进创新扶贫思路,调整扶贫战略和攻坚措施,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全州共争取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33亿元人民币和45万美元。其中:其中: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3亿元(中央和省级0.92亿元,州县市级0.21亿元),外资项目扶贫资金45万美元,信贷扶贫资金1.2亿元,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0*年实施的主要扶贫开发工作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一体两翼”工作。

一是着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年来,全州共投入省、州、县市财政扶贫资金7790万元,实施整村推进扶贫576个村(其中:中央和省投入5640万元扶持实施361个村,州、县市投入2150万元扶持实施215个村)。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编制项目计划,坚持民办公助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投工投劳自建家园。

二是大力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努力开拓新的增收渠道。在加强劳务信息工作,摸清全州贫困地区可输出富余劳动力资源底子,基本掌握省内外劳务市场需求动态,并与多家劳务市场和用工单位签定意向性协议的基础上,园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两个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省补助120万元,培训转移2400人)和*面上(省补助20万元,培训转移2000人)的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安置就业计划任务,共培训4400人,转移就业率达98%。

三是产业化扶贫有新突破。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大培育贫困地区增收产业力度。三年来,全州投入中央财政产业扶贫资金180万元发展产业项目(*建设优质茶园科技示范基地2715亩,*县1200亩优质核桃、枇杷特色经济林果科技示范基地),同时在整村推进重点村项目中安排60%左右资金(3000余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大面积发展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果,明显改善了项目区产业结构。加大对“永虹”等扶贫龙头企业培植力度,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2.搞好扶贫安居工程、易地开发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实施外资扶贫项目。一是把扶贫安居工程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来抓,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张榜公示确定扶持户;坚持民办公助原则,发动农户投工、投劳、备料、筹资,在国家扶持下建盖安居房;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安居点,按照安全、便于完善配套设施选址,集中连片建盖;坚持制定有效监管措施,明确安居房建盖职责,县、乡、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检查,确保安居房建盖质量。三年来全州共实施扶贫安居工程6463户,除20*年项目正在实施外,5000余户贫困农户已入住扶贫安居房。二是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和“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三年共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300万元,组织实施2754人易地搬迁扶贫,目前除20*年易地搬迁扶贫1100人项目正在紧张实施外,其它项目已全部竣工。三是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坚持农户自愿,有偿使用,还本付息,不用抵押,诚信为先,小额短期,互助联保,滚动发展;坚持以行政村为重点,进村入户,扶持勤劳守信有脱贫愿望的贫困户等原则。三年来全州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2亿元,分批对五县市548个村委会2.18万户贫困群众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及其它行业进行了滚动式扶持,促进了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提高了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增强了项目区经济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四是经多方努力争取“互满爱人与人国际组织”扶贫资金45万美元,在盈江、*两县实施全球基金中国第六轮疟疾防控项目。

3.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结合州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一是针对我州贫困地区缺乏优势骨干产业,没有稳定脱贫经济平台的实际,在扶贫方式和攻坚重点上,由过去将绝大部分扶贫资金投入对基础设施的修、补和解决生产生活急需问题的输血式扶贫,逐步转变为着力培植贫困地区新的支柱产业群,构建脱贫致富经济平台的造血式扶贫。二是坚持按照市场导向原则,农民利益取向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户一策,围绕安居、温饱、脱贫、致富这个中心,精心规划,选择扶贫开发路子,制定实施方案。

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坚持典型示范引路。在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中始终把科技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二是注重增加项目的科技含量。强调扶贫项目必须与科技结合,用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科学方法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三是通过有计划、多层次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四是在项目实施中有计划地培育一批种植业、养殖业,易地开发扶贫和能源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科技示范村、示范户,用榜样引导和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5.严格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监控。坚持项目按照计划实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严格按批准计划实施,签定项目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定期上报实施情况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并验收签字负责。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州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集体研究,主管领导“一支笔”签批使用,坚持县级回补报帐制管理,资金项目计划、实施结果、财务结算和扶贫效益依次在当地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管理,有效保证了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农行和扶贫系统联发的《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扶贫贴息贷款管理规定》等管理运营。

6.继续坚持挂钩扶贫与“禁防”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定点帮扶。三年来,全州共有4个省级部门(省财政厅、水利厅、安全厅和中国有色金属集团)和400多个州、县市级单位,派出2400多名干部职工进村入社,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挂扶单位共向贫困地区捐款捐物1100多万元,帮助贫困地区争取各种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为贫困地区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通过挂钩扶贫部门的艰苦努力,全州大部分扶贫挂钩点吸毒人员减少,戒断巩固率大大提高,新增吸毒人员得到较好控制,广大群众拒绝、搞好生产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扶贫开发成效明显,经济发展较快,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成为本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基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贫困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贫困状况有效缓解。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年的1504元,提高到20*年的2046元,增长36%,预计20*年仍将继续增长。全州20*─20*年基本解决2.2万人的温饱问题,使5.6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基本脱贫,预计20*年全州可基本解决1.5万人的温饱问题,使3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基本摆脱贫困。

二是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年来,通过实施564个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2754个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和7004户茅草房、杈杈房改造等扶贫开发项目,全州共修建沟渠47条54公里,建堤坝桥梁32座;修建道路388条548公里;架设输电线12条39公里,解决12个自然村生产生活用电;修建人畜饮水工程126件,解决改善1.8万多人、0.7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建设沼气池1254口;建盖扶贫安居房6463户。项目区基础设施滞后现象明显缓解,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是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群得到初步培植,贫困群众增收平台正在有计划构建。三年来,全州扶贫项目共扶持发展茶叶、甘蔗、核桃、水果、麻竹等经济作物、经济林果约7.5万亩,养殖良种畜2.23万头(只),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2400人,为贫困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打下了较好基础。扶贫产业在实现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作用逐渐显现,全州产业化扶贫体系逐渐形成。

四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全州共开展扶贫科技培训1565期11.8万人次,改造和新建文化科普室34个4370平方米,贫困群众就医难明显缓解,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五是扶贫开发长效投入机制初步建立。州、县市级财政稳定的扶贫资金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信贷扶贫投入逐年增加;挂钩扶贫责任进一步强化,帮扶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加强。

六是贫困地区自我脱贫能力有所增强。通过开展以科技培训为主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贫困群众的自我脱贫意识、科技意识和商品经济意识有所增强,生产生活技能普遍提高,贫困地区村容村貌和贫困群众精神面貌有较大变化,涌现出一批靠调整产业结构脱贫,靠科技脱贫,靠易地开发、劳务输出、沼气建设脱贫的带头人、典型户和示范村。

二、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贫困人口总量大,返贫率高。一是根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普查结果,20*年末全州有人均纯收入958元以下贫困人口43.9万多人,占81.79万农村人口的53.7%,但省认定我州的贫困人口仅为14.*万人,仅占我州实际贫困人口的32%。二是返贫人口两年累计达1.96万人,占20*、20*年解决贫困人口的35.3%,扶贫成果巩固艰难;现有贫困人口占全州农村人口的一半以上,返贫人口达脱贫人口的三分之一,脱贫难,巩固扶贫成果亦难。三是20*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2046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8%,而且发展差距还在不断拉大。

(二)贫困程度深。20*年,全州有绝对贫困人口24.45万人,占全州贫困人口55.7%,这部分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复杂多样,扶贫难度大。

(三)扶贫投入不足,资金整合难度大。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于增加投入,贫困群众温饱尚未解决,自救能力弱,加之全州仅有1个部级重点扶持县,上级扶持资金总量少,扶贫开发需要的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投入农村的各种扶持资金又由多个部门掌握使用,形不成合力,加剧了资金缺口。

(四)基础设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一是水电路基础设施不足,功能不完备,农田水利化程度低,靠天吃饭状况突出;多数贫困人口基本农田地不足1亩;部分村寨和主要生产基地不通路、电、电话和广播电视。二是部分群众的安居、饮水、就医等必需的生活条件尚未解决,全州还有2万多户茅草房、杈杈房等住房困难户,甚至还有一部分无房户。三是据调查全州有4.2万人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和生态、水源林地区,需要易地搬迁扶贫。

(五)素质型贫困突出,科技应用率低。一是部分贫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自我脱贫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突出。二是农业科技接受应用能力差,科技覆盖率低,耕作管理粗放。三是劳动技能差,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步履艰难。

(六)产业开发难度较大。一是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二是缺乏技术指导和产销服务体系;三是贫困山区优势、主导产业不突出,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全州除粮、蔗产业外,存在产业多、散、小、弱状况,难以支撑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致富的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措施

今后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开发式扶贫方针,牢固树立“大扶贫”理念,紧紧瞄准贫困群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联片开发,以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搬迁为重点,以贫困人口为对象,贫困村为主战场,解决温饱与巩固扶贫成果并重,发展经济与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一起抓,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以人为本,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整合扶贫资源,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一是坚持大扶贫理念,按照“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协调各种扶贫资源,建立扶贫投动机制。首先进行内部资金整合,对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安居工程、劳务输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信贷扶贫等专项扶贫资金,凡有条件整合的进行认真规划、整合使用;同时对财政、发改、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畜牧、广电、文教、卫生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扶持发展资金和挂钩帮扶、社会资源支持资金统一整合使用,编制实施计划,报州、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有计划地“整村推进”扶贫,切实杜绝漏扶、重扶现象,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资金综合效益。二是制定相应优惠互利政策,应用市场机制,通过利益驱动吸纳国内外资金投入扶贫开发。三是加强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计划生活,合理消费,增加生产投入。四是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对所有扶贫项目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程序,科学筛选论证,力求最大效益。

(二)认真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一要加大培植亮点力度,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时必须分不同区域、民族打造整合资源、整村推进、综合发展的示范点,并以点带面,全面实施。二要认真调研,从解决主要致贫因子和贫困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综合发展,按照扶贫绩效因地制宜选择项目;三要把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项目资金和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扶贫、定点挂钩等扶贫措施整合到整村推进工作中,按照部门职责落实任务,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部门专项资金建设为主,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按照“畜—沼—果”、“畜—沼—冬农”等模式,重点投入培育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产业和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的项目。四是坚持建设一项、成功一项、巩固一项、见效一项的原则,按照省州重点村建设规划要求,申报、选立项目,以村为单位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报批,扎实组织实施。

(三)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一是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调查、培训和寻找劳务市场并重,以强化培训为切入点,搞好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培训与转移、劳务输出与市场需要三个结合。二是强化劳务信息工作,对全州贫困地区劳动力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可输出劳动力资源底子建档立卡,及时掌握劳务市场需求动态,切实做好对接工作,确保转移一人、稳定就业一人、脱贫一个家庭。三是加大对整村推进重点村贫困劳动力的科技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力争实现全州整村推进重点村有条件的农户户均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使劳务输出逐渐成为全州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四)积极培植贫困村增收产业。按照市场导向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构建“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基地配合、农户参与”的产业化扶贫模式。一是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强化配套服务,围绕州、县市产业发展战略和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努力培育几个科技含量高、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二是依托龙头企业,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在巩固提升粮、蔗、茶、畜等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培植咖啡、坚果、核桃、草果、石斛、烟草等新的产业,建立贫困群众增收长效机制。三是搞好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对接,逐渐形成“龙头企业+基地+贫困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企业发展的同时,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四是充分利用扶贫信贷资金,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做好各种保障服务,努力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实际困难。

(五)着力搞好易地开发扶贫。一是努力争取将我州已丧失生存条件的9332户42027人纳入国家、省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提高扶持标准。二是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和“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插花安置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易地开发扶贫规划,坚持靠公路、集镇、生产基地和注重生态保护,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稳定脱贫致富。

(六)努力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坚持商业银行贷款通则、小额信贷原则和基本制度,着力规范贷款对象、还款周期和贷款额度,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强化管理,简化贷款手续,努力在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中用好用活扶贫信贷政策,扩大扶贫贷款受益面。

(七)进一步加强科教扶贫。把科教扶贫、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从发展经济解决物质贫困为主,调整为解决物质贫困与解决精神贫困同步,发展经济与解决“智贫”并重。一是每年安排财政科技扶贫资金,作为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专项经费;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干部、扶贫骨干、劳务输出对象、青壮年劳力培训力度,州、县市、乡镇共同承担,明确职责,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三是改进培训方法,在方法上从现阶段乡村以会代训为主,改为集中系统学习与专题现场培训相结合;内容上,结合贫困地区骨干、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劳务技能、政策法规、“禁毒防艾”知识等进行;四是加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后备劳动者,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整体素质。

(八)调整创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体制。一是按照市场导向,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围绕全州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项目调研论证,按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设计规范选立项目,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二是建立完善扶贫项目选立实施、资金使用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扶贫项目统一招标,物资竞价采购制;扶贫资金专帐管理,回补报帐制和依靠行业部门,按照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实施项目制。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建立有关部门联检、定期审计制,保证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坚持扶贫开发资金有偿、无偿扶持结合,除基础设施、科技培训外,凡有收入的开发项目,在群众充分讨论、制定好管理使用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实行有偿无息、定期收回,在当地长期滚动扶持,以扩大扶持面,加强责任心,增强扶贫后劲。五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制。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7

一、深入学习统筹谋划,着力构建脱贫攻坚新格局

党的十以来,四川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750万减少到2015年底的380万,贫困发生率从11.5%下降到5.8%,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四川仍是全国6个扶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剩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大都处于深度贫困,特别是藏区、彝区等极端贫困现象依然突出。面对严峻繁重的脱贫任务,省委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事关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以背水一战、决战决胜的勇气和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斗志,艰苦奋斗、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坚决啃下这块“硬骨头”。

一是始终将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党的十以来,提出了一系列扶贫开发的新思想新观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理论。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从政党性质、执政责任、巩固制度的高度,深刻阐述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鲜明提出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重要思想。特别强调:“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从扶贫对象识别精准、项目资金安排精准、脱贫成效界定精准等方面,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扶贫开发“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的工作要求。还提出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领导等系列新论断新要求。

这一系列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科学回答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问题,深刻阐明了扶贫开发的极端重要性,清晰指明了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为新时期扶贫开发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为我们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

二是基本形成“制度设计完备”与“政策举措精准”相统一的总体推进思路。省委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位置,2015年7月召开十届六次全会,专门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出台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与之前制定的扶贫开发《纲要》和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会后制定的基础设施、产业扶贫、新村建设、教育就业、生态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惠民、社会保障、社会扶贫、财政金融等10个专项方案,共同构成了四川新时期脱贫攻坚的“3+10”制度总体设计。在此基础上,省委以“四大片区”作为主战场,明确“六个精准”总体要求,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健全以“五个一”驻村帮扶、东西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帮扶机制,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基本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四川脱贫攻坚总体思路。

省委始终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在识别扶贫对象上,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的“六个有”工作要求,构建起了全省统一的“六有”大数据平台。在推进“五个一批”行动计划上,结合四川地震灾后重建、因病致贫量大等省情实际,将灾后重建帮扶一批和医疗救助帮扶一批单列为“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聚焦每年计划摘帽的贫困县、退出的贫困村、脱贫的贫困户,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五个一批”行动计划的落地落实。

三是创新构建“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相统一的工作目标体系。中央提出“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的脱贫总体目标,不仅考虑了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存的需要,还考虑了教育、卫生等发展需要,这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必然要求,也是实事求是、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目标。

省委深刻学习领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精神,综合考虑四川贫困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所处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我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思路,将解决居住条件最差的村和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鲜明提出了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的工作目标。“四个好”的工作目标与中央“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就是既要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又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四是始终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强政治保障。省委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从省到乡组建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明确各级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脱贫攻坚工作。持续优化贫困县班子,对88个贫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逐一分析、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但不离岗,做到“不脱贫、不摘帽、不换人”,对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决进行调整;选派178名省直机关干部到“四大片区”担任市(州)部门副职或贫困县党政副职,选派88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贫困县专职副书记。努力配齐配强各级扶贫机构力量,贫困县扶贫机构在规定限额内全部单设,省市两级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贫困县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

同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启动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和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推动关键任务实现新突破

立足全省“量多、面广、程度深”的贫困实际,正确认识帮扶工作推进“先难后易”和脱贫摘帽“先易后难”的辩证关系,坚持所有资金、项目、资源等都聚焦“四大片区”,聚焦当年计划摘帽的贫困县和贫困村、计划脱贫的贫困户,优先解决贫困对象最紧迫、最急需的住房安全、产业增收、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重点问题。

一是切实解决住上好房子的问题。突出区域特色,以彝家新寨、藏区新居、乌蒙新村、巴山新居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抓手,新建、改造和保护相结合,着力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惠及贫困群众146万人。围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16万人的目标,落实人均建房面积标准,对藏区、彝区建房成本按80%给予补助,对秦巴山区、乌蒙山区按70%给予补助,对片区外按60%给予补助。为确保完成今年25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下达各类资金189亿元,144个项目县开工住房建设96161套、占计划的119%。

二是切实解决增收脱贫问题。大力推进产业扶贫,编制完成88个贫困县、11501个贫困村产业脱贫规划,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8703户、农民合作组织5.6万个、土地股份合作社3417个,基本实现每个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都有市场主体带动。积极推进财政金融扶贫,为每个贫困村落实15―20万元共20亿元的产业扶持周转金,在此基础上,每个贫困村整合成立了规模约30万元的产业扶持基金;各贫困县建立总额12.73亿元的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截止今年9月底,全省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128亿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2254亿元。

三是切实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始终将保障贫困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放在教育扶贫的优先位置,累计投入126亿元,全面加强1万多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对全省77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三免”;在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设立规模为300万元的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特殊困难。着眼加快补齐民族地区教育短板,不让民族地区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在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的51个县实施15年免费教育,扎实推进大小凉山彝区“一村一幼”建设,惠及10多万名学生和幼儿;大力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惠及5.8万名学生,今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93%。

四是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始终把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作为医疗扶贫的优先选项,着力抓好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前88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98.82%,村卫生室达标率达到99.66%,县医院100%达到二级水平。在全省实施“十免四补助”政策,贫困群众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和院内会诊费,全面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等8项免费医疗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0-6岁贫困残疾儿童等4类贫困人口给予特殊治疗补助;在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设立规模为300万元的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对享受医疗保险和补助政策后仍然因病负债的贫困家庭给予特殊支持,确保不因病致贫和返贫。

五是切实解决社会保障兜底问题。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21.1万贫困人口,重点加大低保统筹力度,全面完成“不落下一人”目标。从2016年起,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由2280元/年提高到2880元/年。今年计划摘帽的5个贫困县和计划脱贫的32.9万低保对象的低保标准低限提高到3100元/年,率先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目标。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到2017年四川农村“三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65%,全面完成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低保兜底工作,确保实现全省“两线合一”。

六是切实解决因灾返贫问题。坚持把恢复重建与扶贫解困统筹起来抓,确保“4・20”雅安芦山地震灾区17万贫困群众与全省同步小康。始终把群众安居放在首位,2014年以来,共完成193个贫困村灾后重建项目,9.3万户农村住房、3.5万户城镇住房重建任务,5107户“三孤”人员、五保户、特困户等特困群众全部住进了新家。今年年底前灾区1.2万贫困群众、150个贫困村将如期脱贫摘帽。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确保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乡抓落实”推进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减贫任务、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唯此为大、念兹在兹,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督查,切实推进各项脱贫任务落地落实。尤其是紧紧聚焦今年计划摘帽的5个贫困县、2350个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精准施策、严格督查,确保脱贫攻坚首战必胜。

一是高规格调研督导。深化省级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及“走基层”活动,确定40位省级领导和48个省直部门分别牵头联系指导1个贫困县,包村包户推进精准扶贫。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脱贫攻坚督查督导活动,省领导每次都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走村入户了解实际情况,带动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实现对11501个贫困村全覆盖调研督导。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8

一、基本情况

梁河村位于东平乡北部,距乡政府++公里,土地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亩(梯田++亩,人均++亩),辖++个村民小组、++户、++人,有党员++名(女党员++名),村组干部++名。++年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全村粮食作物主要以小麦、玉米为主导产业,经济作物及特色产业主要有小杂粮、瓜菜等。

梁河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户++人,截止目前已脱贫++户++人。++年++月份动态调整后下剩贫困户++户++人,贫困发生率为++。++年脱贫++户++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年计划脱贫++户++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年实现整村脱贫。

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调整扶贫工作思路、整合项目资金,在基础建设、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等方面,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全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村级党建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在村部原址基础上新建村级办公用房++间,配套院落硬化、围墙建设、卫生厕所建设,预计投资资金五十多万元;二是强化班子自身建设,选配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进入村班子,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三是壮大党员队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名,党员纳新++名;四是提高党员素质,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名党员联系贫困户++户。

(二)夯实发展基础,全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是在危房改造上,++年计划实施危房改造++户,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我村共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处,全村实现安全住房++户,占总户数的++。剩余不安全++级住房++户。二是在安全饮水上,++年计划实施不安全饮水工程++户,现已全部完成任务。截止目前我村共完成安全饮水工程++处(其中集流场窖++处)。全村实现安全饮水++户,占总户数的++%。三是在梯田建设上,++年计划新修机坪梯田++亩,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四是在合作社建设上,我村已建成合作社两个(鸿辉种植、福成养殖),已协议配股农户++户(++户贫困户、++户五保户除外)。                  

(三)调整产业结构,富民产业培育初显成效。一是休耕试点方面,全村实现休耕地++亩,户均++亩。二是草畜养殖方面,多年生牧草存留面积++亩,发展养牛大户++户,养羊大户++户。三是棚圈建设方面,++年下达我村“一户一策”棚圈建设项目++处,目前完成++处。

(四)发展社会事业效果明显。一是临时救助方面,我村++至++月份申请临时救助共计++万元,实现临时救助全覆盖;二是新建村级简易垃圾填埋点++处,对全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填埋,确保村容村貌整洁、全域无垃圾。

三、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我村现有驻村干部++名,帮扶干部++名,帮扶贫困户++户++人,其中帮扶单位+县++帮扶干部++人,帮扶贫困户++户;庆阳市公安局帮扶干部++名,帮扶贫困户++户;东平乡政府帮扶干部++名,帮扶贫困户++户。具体帮扶工作如下:

(一)深入农户宣传政策。让驻村干部充分宣传党的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驻村队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场院,发放《全膜玉米种植技术读本》、《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扫黑除恶宣传画册》等各种宣传资料。

(二)制定完善帮扶计划。根据县乡的统一安排,及时研究制订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力争在帮扶干部对所联系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做到扶贫思路切实可行。

(三)落实帮扶措施。近一年来,帮扶单位+县++多次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帮助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制定“一户一策”,引导群众增强生活信心,树立勤劳致富观念。近期,帮扶干部逐户对制定的“一户一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走访核实,对于未落实的计划又确定了弥补措施。一是元旦期间,为帮扶户王俊花送去太空被一面、面粉一袋、大米一袋;为帮扶户董文学送去太空被一面、大米一袋;为帮扶户王天龙送去面粉一袋。二是春节期间,为++户贫困户发放价值++元左右的花生、糖果等春节慰问品。三是清明前夕,为++户贫困户发放价值++元左右的瓜果蔬菜籽种。四是投入++万元帮扶++户贫困户栽种黄花菜++亩,可持续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帮扶责任人自身认识不到位。今年相关部门及乡镇对部分帮扶对象进行了调整,由于工作衔接问题,造成有的干部对自己的帮扶对象不明确,从而影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单位干部帮扶贫困户不够深入的问题。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懈怠,有少数干部对于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了解不够,缺乏深入贫困户的调查走访。

三是扶贫措施不精准、因户施策不到位的问题。对于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分析不到位,导致对于有的贫困户未能制定精准的扶贫方案及措施,因此扶贫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群众的发展意识与观念滞后,思想认识、法律意识不强,对宣传的有些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尤其是在筹资建设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未从思想上根除落后观念,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的效果。

五、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单位与乡镇和驻村帮扶办衔接沟通,及时明确单位帮扶责任人。我局于近期积极和联系点进行了联系,做好单位帮扶责任人名单梳理工作。

二是精准掌握贫困户基本信息,明确帮扶责任人职责。要求单位干部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结对的贫困户,落实自身帮扶责任,做好相关帮扶措施;

三是加大走访力度,确保帮扶工作准确到位。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责任意识,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走访活动,对生活、生产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了解;

四是对照相关要求对自身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县委政府关于脱贫驻村工作的进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是强化宣传。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脱贫攻坚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只是国家的事、政府的事,而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已的事,是让农民群众确确实实得到实惠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引导他们自觉地、积极地、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9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州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办字〔2017〕28号)、《州区2016年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办字〔2017〕43号)、《关于开展“五千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再攻坚”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办字〔2017〕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压实攻坚责任,广泛宣传扶贫惠民政策,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工作,落实扶贫政策,形成扶贫合力,确保脱贫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活动主题

落实“五千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再攻坚。”

三、活动时间、主体及服务对象

(一)活动时间:2017年5月—6月。其中5月8—14日、6月12—18日各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活动。

(二)活动主体:挂点街道班子成员,区街社区三级扶贫干部,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

(三)服务对象:街道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访贫问苦,摸清“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对帮扶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干部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开展一次访贫问苦。采取一看二查三问的方法:一看贫困户住房是否安全、饮用水是否安全便捷、是否通生活用电、能否收看电视等。二查贫困户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等资料,是否与街道、社区两级档案、国家(省)信息系统一致。三问贫困户收入来源,家庭情况,对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是否满意等。要全面摸清贫困户家底,对贫困户吃、穿、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填写附件2-4,由各社区汇总到街道,街道于5月12日前汇总报至区精准办。

(二)开展一次扶贫调研,切实落实帮扶措施。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居民大会等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帮扶社区社情民意,充分发掘帮扶社区的自然优势,帮助制定完善帮扶社区“十三五”脱贫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脱贫计划等;结对帮扶干部要采取与帮扶对象谈心沟通的方式,因户施策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

(三)开展一次回头看,提高“两个精准率”。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要采取查看资料、走访、询问等方式,了解帮扶社区贫困户的精准率;结对帮扶干部要对结对帮扶户开展一次回头看,调查其住房、教育、医疗、收入等情况。对贫困户纳入、退出过程中“错评”、“漏评”、“数字脱贫”的情况进行排查;看贫困户是否符合建档立卡要求,识别程序是否到位;看已脱贫贫困户是否符合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是否到位;看非贫困户中是否存在家庭比较困难,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户,提升全街精准识别率和精准退出率。

(四)开展一次资料清查,完善档案资料。

1.清查贫困户档案资料。结对帮扶干部要清查贫困户从纳入到退出全流程档案资料和“一证两册”详细内容,看是否规范、准确、完整,做到“五统一”(街道、社区两级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登记证、贫困户户口本和国家、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容一致)。

2.清查扶贫工作室资料。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看是否有“十三五”脱贫规划、实施方案,2016、2017年脱贫计划及其他上墙资料等(具体内容见附件5—6)。

3.清查项目资料。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要实地查看十大扶贫工程项目(包括危房改造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村庄整治扶贫、社会保障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健康扶贫、设施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和教育扶贫工程),看招投标程序是否到位(查招投标文书、项目合同等),贫困户是否受益,已完工项目是否有项目标示牌等。

4.清查各类公告公示。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要看十大脱贫攻坚工程公示牌,涉农项目公示牌,脱贫计划公示牌,驻社区、结对帮扶干部公示牌等是否悬挂,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结对帮扶干部要查看结对帮扶户家中是否悬挂驻社区、结对帮扶干部公示牌。

(五)开展一次政策宣讲,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要对帮扶社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干部要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开展一次政策宣讲,可根据实际采取召开户主大会、居民大会、面对面讲解等方式进行宣讲,让贫困户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由街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由街道挂点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其他包片班子成员和社区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第一书记和驻社区工作队为成员。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安排或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组组长牵头负总责,按活动及整改要求组织落实各社区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副组长(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和街道、社区干部进社区入户开展活动,协助解决帮扶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活动及整改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各社区的具体整改清单,督促整改到位;第一书记和驻社区工作队要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带领社区“两委”成员开展活动,全程参与该社区的脱贫攻坚规划制定、项目实施、问题整改,帮助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结对帮扶干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全身心参与结对帮扶活动,严格遵守活动纪律。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做到“五要七不准”:一要注意言行举止,强化纪律意识;二要深入村组户,精准摸底建档;三要轻车简从,弘扬优良作风;四要自带生活用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五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一不准走形式弄虚作假;二不准无故请假;三不准走读;四不准借口单位有事溜岗;五不准违反规定大吃大喝;六不准收受土特产;七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第一书记、驻社区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活动期间到社区居住实际不少于3天,原则上自带米、油和菜,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社区、组,自始至终抓好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重点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执行纪律情况,对没有按照活动要求到岗到位、深入基层作风不实、基层群众反响不好的要进行通报,并责成“补课”。对因工作不到位、活动开展不深入,造成扶贫工作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0

按照“一体两翼”的扶贫开发战略,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在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工程建设以及小额信贷、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到时间过半,计划任务完成过半。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的情况

1、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扶贫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69个整村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任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5万元,项目工程已于2015年3月底全面完工。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村农田水利、人畜饮水、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夯实,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3182户12124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百年未遇的抗旱救灾工作夯实基础;同时,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第一批9个省级扶贫整村推进项目。

第一批争取实施的省级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涉及4个乡镇8个村民委员会9个自然村,受益农户497户1297人。项目总投资428.9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3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77.8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16.83万元。二是加强与上级对接沟通,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通过对接协调,省州初步确定2015年度下达我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个,国家补助资金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搬迁安置特困农户3人;第二批省级整村推进项目26个;农村安居房改造1万元;贫困村互助资金1万元。

2、扶贫到户贷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按期全额收回发放的17万元小额贴息到户贷款;二是争取并及时发放2015年度第一批小额贴息到户贷款资金15万元;三是争取2015年度第二批小额贴息到户贷款资金万元,使2015年度的小额贴息到户贷款资金达到35万元以上,创历年新高。四是创新小额信贷工作机制,使我县的小额信贷工作在全州成为亮点,工作经验被其他县市借鉴推广。

3、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为劳务输出奠定基础。2015年计划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4人次。上半年争取到2015年第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3万元。目前已组织完成引导性培训12期15人次。

4、社会挂钩扶贫不断深入,“大扶贫”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一是各级挂钩扶贫单位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今年,我县共有1家中央单位、2家省级单位、15家州级单位、79家县级单位参加挂钩扶贫和4名厅级领导联系我县贫困地区挂钩扶贫工作。半年来,各级挂钩扶贫单位和领导积极为贫困村出谋划策,向贫困地区捐款31.5万元,捐物折资46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182万元,有力地支援了贫困地区发展。在挂钩扶贫工作中,很多单位都比较重视,挂钩扶贫工作开展比较扎实。例如,挂钩扶贫县的中智公司为支援我县抗旱捐款4万元。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到赵家店打苴基指导扶贫工作。副州长左荣贵亲临扶贫点三台乡黄家湾调研指导扶贫开发工作。州民委领导到扶贫联系点赵家店乡打苴基村委会走访慰问贫困农户,捐赠4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到扶贫点湾碧乡高坪子村委会,损赠现金15元,捐赠电教设备1套价值元,共计17元。州统计局为扶贫点三台乡黄家湾村委会捐款1元。州民族艺术剧院为扶贫点金碧镇涧水村委会捐款元,捐赠被子2床,并到金碧、三岔河等乡镇开展送剧下乡活动。二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帮扶项目。通过协调,争取到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心包裹”项目一件,为我县27所小学和5329名小学生争取到价值66.79万元的“爱心包裹”。

5、“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通过广泛调研,实地查看,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要求,充分尊重贫困地区群众的真实意愿,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办将针对不同贫困类型,采取不同的扶贫方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开发式扶贫,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搬迁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在今后的5年中,将重点推进以下四大工程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一是计划在7个乡镇完成6个整村推进项目,在5个乡镇实施整乡推进项目,帮助群众改善基础设施;二是在产业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计划发展优质核桃5万亩,葡萄3万亩。每年发放小额信贷到户贷款25万元,五年共计125万元。争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15家,每家贴息贷款8万元;三是争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5个,就地就近安置贫困群众4人。实施危房改造15户,茅草房拆除重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建3675户;五是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引导性培训15人,技能性培训45人。

6、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我办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坚持专户运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严格按省、州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7、各项中心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按县委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切实抓好烤烟、核桃、党建、扶贫挂点联系工作,挂点联系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认真落实好抗旱救灾工作。面对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我办度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帮助受灾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安排多名工作人员驻村帮扶,组织干部职工捐款,落实包保责任制,投入抗旱经费21元,确保所包挂的龙街乡鼠街村委会抗旱与春耕生取得阶段性胜利。三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平安单位创建、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扶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创业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

二是调整充实了县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和完善了党政主要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三是建立工作责任和绩效考评制度,把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将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到单位,明确到项目,考核到个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全县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四是县委政府督查室把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了督查内容之一,定期进行督查。

五是完善了挂钩扶贫工作机制,把挂钩扶贫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全面推行贫困村首扶制度,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农村扶贫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在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照“收缩战线、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切实加快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的工作要求,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自然村,以贫困农户为扶持对象,把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等项目安排在最贫困的村,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二是严格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制。在项目村设立扶贫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性质、资金额度等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确保了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项目上。

三是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和县级回补报帐制,严防出现资金滞留、挪用、虚列支出现象,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

四是实行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双合同”管理制度。

五是实行项目定期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在项目建设中组织人员定期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建设结束后,实行县乡两级竣工验收制度。

六是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在以贫困规模、贫困程度等因素对扶贫资金进行分配为主的同时,引入以奖代补机制,对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在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对扶贫工作成绩不明显的乡镇减少投入,将扶贫资金的分配与扶贫的绩效挂起钩来,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七是切实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建后管理制度,保证了项目效益。

4、实行挂点联系制度,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扶贫办干部职工分片联系乡镇,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扶贫开发责任制,将所联系乡镇的各项扶贫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整村推进、易地扶贫、科技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社会挂钩等扶贫工作的开展,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整治村容村貌,村风民风明显提升。四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半年来,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解决了.7万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完成全年计划数1.5万人的47%。五是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及时投入在今年的大旱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和效益。

今年3月底完工的69个整村推进项目复修坝塘2件,畜水6万立方米,新建三面光沟56千米,水池126个,畜水24898立方米,架管59千米,设u型槽537米,复修水井1口。今年4月中旬发放的15万元小额信贷资金为1886户贫困农户春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这些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放使项目村的用水得到有效缓解,有力地促进了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极为薄弱,投入的资金相对不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遇到自然灾害时返贫率高,扶贫难度越来越大,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调查测算,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贫困人口还有153793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57%,特别是今年又遭遇特大旱灾,使我县的扶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

二是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的现象,单位挂钩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落实不到位。

三是群众广泛参与的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大。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动群众参与选择项目、参与实施项目、参与监督管理项目。

四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由于扶贫资金投入有限,每个贫困村仅投入15万元,许多贫困村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贫困村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特别是在一些产业发展上,没有形成规模。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实施整村推进项目252个,占1919个村组的13%,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五是资源整合有差距,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由于各部门的项目资金有不同的投向,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帮扶贫困村的难度较大,整合的力度还不够,扶贫项目的亮点不突出,示范作用不明显。

六是扶贫工作人员相对不足。随着国家对贫困地区投入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我县每年争取的各扶贫资金在5万元以上,资金项目覆盖面广点多,工作量大,扶贫任务艰巨,现有工作人员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我办现有在编人员12人,其中一名副主任至今抽调到招商局任副局长,剃除驾驶员1人、新农村工作队员1人,实际从事扶贫业务工作的仅9人。

三、下步主要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提高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水平、强化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巩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在县扶贫办推行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认真做好相关项目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1、做好整村推进项目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做好省级第二批26个扶贫整村推进规划评审,争取在7月初批复实施;二是做好第三批州级扶贫整村推进规划,争取实施2个左右,使2015年度的整村推进项目达到5个以上,比年初计划的4个净增1个以上;三是对争取的整村推进项目按要求组织实施好,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2、做好201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争取扶贫资金15万元,搬迁安置农户3人。

3、做好2015年度产业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万元以上。

4、争取并组织实施好1万元的贫困村互助发展资金项目。

5、争取并组织实施好1户农村安居房改造工程。

(三)创新机制,认真落实好2015年度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跟踪、管理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小额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小额信贷资金放贷方案,抓紧落实放贷工作。今年,计划争取并及时发放小额信贷资金35万元以上,对发放的资金加强跟踪问效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同时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输出工作。坚持不懈地把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输出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引导性的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在2015年1月前完成36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输出和4人技培训转移工作。

(五)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考核奖励机制,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1

《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xx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动。

第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发挥扶贫对象主体作用,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农村扶贫开发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目标确定、资金投放、任务分解、监督考核等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精准识别、项目审批实施、资金安排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贫困户识别、退出、扶贫措施的落实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农村扶贫开发和脱贫致富的典型事迹,激发贫困户自主脱贫的积极性,引导形成扶贫济困、勤劳进取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区)。

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可以制定高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农村扶贫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整。

第八条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管理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扶贫标准、程序,确定贫困户、贫困村。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新增贫困户应当及时纳入扶贫对象范围。

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录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贫困县(区)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录入。录入扶贫对象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发展需求、帮扶措施等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对系统内录入信息进行审核,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对系统内录入信息进行监测。

扶贫对象应当如实提供建档立卡所需信息及相关材料。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贫困退出机制。达到贫困退出标准的扶贫对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退出。扶贫对象退出后,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贫困监测制度,联合农村扶贫开发有关信息,准确反映贫困状况和扶贫对象变化趋势,为扶贫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 扶贫措施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年度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涉及农村扶贫开发的,应当与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家庭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发展光伏、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带动和帮助扶贫对象稳定脱贫。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户中的劳动力以及贫困地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生产技术指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其职业技术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自主创业的,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及库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自愿易地扶贫搬迁,精准培育和发展迁入地产业,提供住房建设优惠政策支持,帮助搬迁户改善生活和发展条件。

易地搬迁农村新型社区应当与产业园区、生态园区协同建设,推进生态、生活、生产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扶贫机制,在项目和资金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和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帮助保护者实现稳定脱贫。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完善教育救助体系,建立和落实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资助机制,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落实贫困地区教师优惠政策和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有贫困地区任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在其他贫困山区乡村任教的义务教育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为主,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捐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为辅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和工作机制。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新增支出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以省级财政解决为主。

第十九条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组织与贫困户、贫困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财政扶贫资金或者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可以以股权形式量化给贫困户、贫困村,优先安排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贫困户、贫困村参与农业、旅游业等产业开发,可以将土地、林地、水面等生产资料委托生产经营组织经营或者将经营权折价入股。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与贫困户、贫困村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列入行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贫困地区道路、农村校舍、危房改造、农田灌溉、安全饮水、农网改造、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条建立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的多方联动贫困贷款模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贫困地区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和融资增信机制,加强农村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明显的市场经营主体发展。

推行分类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组织根据带动贫困户的数量,实行差别化贴息。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精准扶贫的保险产品。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扶贫,创建科技扶贫示范村、示范户,促进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教育、卫生、医疗等机构建立智力扶贫机制,为贫困地区定向培养人才,组织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服务。

第二十三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招工用工、捐资助贫、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参与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开发活动,引导企业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直驻冀单位应当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向贫困村精准派出驻村工作组,开展结对帮扶。

驻村工作组重点帮助派驻村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监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协调推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选派的驻村工作组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农村扶贫开发市场化模式,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理想、道德、文化、法制等教育,发挥乡规民约积极作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树立脱贫典范,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

加强贫困县及乡、村文化馆、图书馆和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投入,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宽带乡村等惠民工程建设。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农村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贫困县(区)应当有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机构,确保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适应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扶贫开发任务重的乡(镇)应当有专门人员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扶贫开发信息管理,建立扶贫开发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相关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为参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的单位、个人提供便利和服务。

第四章 扶贫项目

第二十九条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持、生态保护、扶贫培训和公共服务等项目。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扶贫项目申报指南,并在每年12月底前建立下一年度扶贫项目库。扶贫项目库中的项目可以根据精准扶贫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项目申报不得虚构或者伪造。

年度实施项目应当从扶贫项目库中选取。经批准的年度实施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

第三十一条扶贫项目应当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公开公示制、绩效评估制和竣工验收制,并依法接受审计。

扶贫项目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标要求的,应当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

第三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后二十日内建立公示牌,公示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规模、投资额度、主管单位及负责人、监督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产业扶贫项目使用财政投入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在建立扶贫对象受益保障机制后,交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或者专业大户实施。

第三十四条扶贫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实施单位报请项目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应当邀请扶贫对象参与。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项目管理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帮助受益地区、扶贫对象建立管理维护制度,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

第五章 扶贫资金

第三十五条 农村扶贫资金包括:

(一)财政扶贫资金;

(二)社会帮扶资金;

(三)金融扶贫资金;

(四)其他资金。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政府投入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引导作用,将财政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在脱贫攻坚期内,各级财政应当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脱贫攻坚期内实施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土地政策形成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脱贫攻坚。

国家、省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

第三十七条贫困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向农村扶贫开发,扩大扶贫资金投入总量,提高资金使用精确度和脱贫效益。

审计、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贫困县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扶贫资金,应当根据其所在地县(区)制定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进行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第三十八条社会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帮扶单位或者捐助者的意愿使用,及时向帮扶单位或者捐助者反馈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捐助资金扶贫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九条扶贫资金实行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农村扶贫资金。

第六章 监督和考核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接受监督。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相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农村扶贫开发优惠政策或者农村扶贫资金、物资。

第四十二条农村扶贫开发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依法建立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入股贫困户可以查询生产经营组织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成员权益,保证农村扶贫开发生产经营组织接受入股贫困户监督。

第四十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应当接受扶贫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脱贫攻坚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贫困县给予相应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扶贫政策执行情况、扶贫成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调查评估,并作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贫困退出标准,不得弄虚作假。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降低贫困退出标准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农村扶贫资金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

(四)擅自变更扶贫项目的;

(五)限定或者干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虚构、伪造扶贫项目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取消该项目,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追回已拨付的扶贫项目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骗取农村扶贫开发优惠政策或者农村扶贫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相关优惠;获取经济利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十四五扶贫工作计划范文12

“十三五”时期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今年的脱贫攻坚的战果如何呢?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2020年度脱贫扶贫的个人工作总结5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2020年度脱贫扶贫工作总结120__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市、县委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在各相关单位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实施“集团帮扶,整村推进”,以农民增收为重点,以全面脱贫摘帽为目标,团结和带领全村广大人民群众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安口镇吴坪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省、市、县精准扶贫会议精神,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举措,制定有力的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下大力打好这张扶贫“精准牌”。

(一)、摸“准”扶贫对象,确保精准扶贫“靶向定位”。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要求,我们严格执行识别标准,把最贫困的户纳入帮扶范围,科学合理制定帮扶计划。分社逐户建立了基本情况数据库,并按照“规划到社、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精心编制了吴坪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确立了贫困户主导产业,填写发放了贫困户登记表、扶贫手册,制定了贫困户脱贫计划,真正做到“有卡、有簿、有册、有档”,对贫困人口、贫困家庭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分析致贫原因,对扶贫对象逐户确立帮扶项目,建立脱贫规划明白卡、台账,明确帮扶责任单位、帮扶人员。具体采取扶贫项目拉动、合作社捆绑发展、就近务工等扶贫模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二)、创“优”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阳光普照”。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耐心询问每户家庭情况,深挖致贫根源,逐户走访建档,与贫困户交心谈心、算账对比,制定帮扶计划,谋划布局产业项目,推进精准扶贫。切实把村民组织起来,把致富能手培育起来,把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合理利用起来,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把产业培育起来,把土地流转起来,把群众带动起来,把医疗体系完善起来,把发展环境优化起来,把村社两级干部积极性调动起来,着力推动贫困户的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起来。

(三)、吹“响”攻坚的号角,精准整合资源,打好连片脱贫攻坚战。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抓好双联行动与精准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接工作,强化各双联单位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组织引导他们共同担负起扶贫攻坚任务,动员更多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拓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帮扶模式。同时加强扶贫项目和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集中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扶贫重点倾斜,激发群众发展活力,着力解决资金分散、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使有限的资金、项目和政策能够进村入户精准实施。

二、加强领导。

为了抓好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我们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要求要把全村贫困人口核实好,在核实贫困人口工作中,要把民政部门的低保人口衔接起来,通过认真相对比较,做好贫困农户的识别工作。

1、根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按照贫困农户建档立卡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做好贫困农户的统计工作。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初选出本村贫困农户名单。

并且通过村级公示初选贫困农户名单。

3、做好精准扶贫“四法”工作

一是明晰“一条路径”,即力量法。按照省委、市的要求,增强减贫脱贫的内生力量;创新城乡互动发展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拉动力量;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支撑力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保障力量;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领导力量”的要求,以改革统揽、开发扶贫、拔掉穷根为总攻方向,以“五个机制撬动五个力量”为总攻路线,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总攻目标,以“往前冲”的精神、“敢探路”的勇气、“一起上”的格局、“认真抓”的劲头为总攻要求来贯彻落实省委、市、县的要求。

二是构建“一套机制”,即十子法。探索构建“十子”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具体是瞄靶子,建识别机制。梳辫子,建分类机制。结对子,建驻村机制。理路子,建规划机制。想法子,建帮扶机制。甩膀子,建动力机制。强班子,建引领机制。凑份子,建联动机制。造册子,建管理机制。

三是突出“一个抓手”,即抓手法。围绕目标具体、措施具体、进度具体、责任具体“四个具体”。

四是实现“一个突破”,即产业链法。要在产业链上发展,依靠市场激发内生动力上突破。通过产业链生成和发展要素的主动链接,链动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地核心要素和科技、教育培训、融资、特色品牌4个保障性要素,有效整合产业扶贫的资源和力量,促进农民尤其贫困农民持续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要整合资金和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创建工作,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亮化农村环境。要结合贫困户的具体情况,着眼市场需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承受力,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找准产业发展和增收路子,制定和完善村级产业发展规划,做到“规划到村、辐射到户、带动到人”。实施好当前的项目,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的投入,做到项目到村到户,资金到村到户,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四法”工作。

2020年度脱贫扶贫工作总结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响应“决战三年,摆脱贫困”的号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市扶贫开发大会精神,对我街道办扶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打赢打好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确保到____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街道办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办工作实际,将我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为第一组长,街道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为顺利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

及时召开党工委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准式扶贫工作,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制定了董地街道办精准式扶贫工作专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扶贫人口精准识别提供了认定依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基础的工作。在建立“扶贫对象瞄准机制”上下功夫,把真正的穷人找出来,把扶贫对象摸精准。

(三)强化宣传,统一思想

以全县进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工作为契机,组织街道办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在各村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宣传动员大会上大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群众会80余次,印制宣传标语5副,村务公开20次,喷绘宣传3幅,电子标语2处。通过广泛宣传,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使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了干部职工及村组干部思想。

(四)动员部署,强化培训

一是及时召开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动员会,对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积极组织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对全街道办干部职工、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确保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建工作组5个,分组对各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五)公平公正,识别公开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分村负责等工作原则,按照农户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农户确认、二公告一公示流程等,严把审核调查关,全面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了全面摸排、调查真实、合理定性、全程公开。核查低保、五保、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真贫困农户是否纳入贫困人口范畴,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拟纳入扶贫对象的人员,再对拟扶贫对象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

二、识别程序

以____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评判主要指标,将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农村扶贫标准2880元的人员作为拟扶贫对象,坚持以户为单元,实行整户识别,坚持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文化程度、住房现状等情况,按照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三、取得的成效

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实施”的原则,对全街道办1011户3568名精准扶贫对象(五保户、低保户)逐一制定了结对帮扶方案,落实了结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结合本街道办实际,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核桃、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和抓好劳务输出培训。截止____年底,全街道办已实现脱贫255户1080人,还剩贫困对象756户2488人。实施董地村、明星村整村推进通组路硬化3750米,串户路硬化2300米,新建两条毛路2020米,总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5万元,通组、串户路硬化由村组织农户投工投劳。逐步解决325户1293人出行难问题。“雨露计划.助学工程”12人通过审核,正在进行上报公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也在审核上报期间。贫困村计划出列、贫困户计划脱贫年度标注清楚。贫困乡镇、贫困村基本情况、帮扶计划、急需解决内容按相关要求录入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被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误认为被确定为贫困对象后会获得很大的利益。

三是个别贫困群众因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在民主评议环节,群众不愿为其投票,导致出现漏识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精准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对象参与的工作机制,把精准式扶贫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到每个干部,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分户包村工作机制和一对一对接帮扶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制定预脱贫人员帮扶规划。逐村逐户摸清____年225户1080人预脱贫人员的致贫原因,根据预脱贫人员需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

三是认真落实帮扶规划,加快实施全街道办产业结构调工作,落实好核桃种植项目、马铃薯种植项目、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精准发力,鼓起劲来抓发展,弯下腰来拔穷根,携起手来奔小康。

2020年度脱贫扶贫工作总结3____年,我认真按照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政协领导提出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__镇__村的1、2、3、7社扎实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受到了所联系贫困户的热烈欢迎。

一、被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

按照区政协机关结对帮扶的统一安排,我主要负责联系帮扶__镇__村1社的__家、2社的__家、3社的__家和__家、7社的__家和__家等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__家共5人,妻子多病,无法干重活;__家共3人,他本人年老有病,无法干重活;__家共5人,他本人年老有病,劳动能力弱;__家共4人,常年不在家,住房条件差;__家共6人,他妻子多病,劳动能力弱;__家共6人,他本人年老多病,无法干重活,女儿有点傻,家里住房条件较差。这些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主要靠搞养殖业和外出打工。

二、帮扶责任人所做的工作

根据责任分解,__镇__村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主要由区政协领导、__镇相关领导和区上下派帮村的第一书记重点联系帮扶,我与区政协机关的__、__等同志协助联系帮扶。就我本人而言,____年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围绕实现脱贫目标积极建言献策。

根据《__镇__村精准扶贫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出点子想办法,配合区政协主要领导、__镇主要领导以及区政协下派帮村的第一书记和区政协相关委室的同志共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2、围绕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

一是加强与__镇主要领导及驻村帮扶干部的沟通协调,及时联系研究帮扶工作有关事宜,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漏洞给予提醒,促其尽快解决;

二是加强与区政协相关领导、相关委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情况、反馈信息,共同努力做好白鹤林村的联系帮扶工作。

三是加强与金融单位的沟通协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争取低息贷款。

四是加强与贫困群众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自筹资金增加脱贫投入。

3、按照统一安排扎实搞好重点帮扶。

根据区政协“三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我重点负责结对帮扶1社的__家、2社的__家、3社的__家和__家、7社的__家和__家等6户贫困户。在这6户贫困户中,__家和__家已于__年脱贫,__家和__家已于__年脱贫,__家和__家计划于__年脱贫。所以,我__年结对帮扶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巩固已脱贫的4户贫困户的基础上,重点帮助__家和__家通过发展养殖业、外出务工、医疗救助、改造危房、硬化院坝、美化环境等途径实现脱贫。__家共有3人,他自己在家搞点养殖业和带孙,他儿在外打工,家里还算吃穿不愁。__家共有6人,家中有3个小孩,其中有两个小孩在上学,还有一个小孩才两岁多,大人又没有技术,主要靠搞种养业和农闲外出打工创收,因而家庭经济收入相对较少,虽然有四间破旧瓦房居住,面积大约90多个平方米,但屋内没有像样的家具和其他摆设。为了帮助__家脱贫,我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是向区政协领导汇报,下拨资金5000元,帮助他家改厨改厕和硬化地坝;

二是联系区农牧业局下派帮村的技术员到他家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帮助他家发展畜禽养殖业增收。

为了帮助__家如期脱贫,我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是报请区政协出资购买了20只子鸡、3头小山羊和1头40多斤重的小猪,免费送给他家喂养,增加他家的经济收入;

二是鼓励他家主要劳动力__农闲就近外出务工,拓宽收入渠道;

三是联系镇村干部帮助他家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补助资金改善他家人居环境;

四是联系__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给__最小的那个孙女儿上了户口。

2020年度脱贫扶贫工作总结4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国百年未有之大飞跃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汇于此……

根据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强决心,更高举起改革开放大旗

在这里用了更高两个字,能够看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强决心,并在后续用一个个鲜活的例子表明了坚定态度。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个历史节点上,对改革开放的最大致敬,就是创造新的更大奇迹;对历史的最好纪念,就是书写新的辉煌历史。

二:以“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心无旁骛推动高质量发展

纵观中国经济,“定力”二字贯穿始终。保持定力,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判断。有定力,就能沉得住气、稳得住神,不为外界所扰。有定力,就能全神贯注、专心致志,不计一时得失。这样中国的经济肌体在新陈代谢中充满活力,中国经济巨轮在劈波斩浪中行稳致远。

三: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深厚情怀,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从吃饱穿暖,到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从强调物质增长到注重公平正义……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不断织就人民幸福线。

四: 以“弄潮儿向涛头立”的使命担当,为伟大事业掌舵领航

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时刻,8900多万中国共产党人以一往无前的担当精神,在风雷激荡的时代大潮中续写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壮丽篇章。理想信念不变,以最高规格大会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反腐决心不变,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40.6万人;担当作风不变,脱贫攻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各条战线涌现更多共产党员攻坚克难身影……

五:以“风物长宜放眼量”的宏阔格局,开辟大国外交新境界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眺望新的奋斗征程,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坐标。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沿着100年伟大复兴之路、70年社会主义建设之路、40年改革开放之路接力探索、接续奋斗,一定能够再次写下无愧于历史的答卷。

2020年度脱贫扶贫工作总结5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全区脱贫攻坚战线收缩至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时,摆在面前的困难也愈加突出。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既要有爬坡过坎的决心和勇气,更要掌握精细做活的方法和技巧。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明的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之一——主攻深度贫困地区,就与下一个阶段自治区脱贫工作重点不谋而合,而如何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成为摆在当下的关键问题。

主攻深度贫困地区,首先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

“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支部。”在基层脱贫攻坚实践中,众多基层干部、驻村干部、党员模范是推动一线脱贫的最直接、最重要力量。从政策、资金、人才、项目等诸多要素来看,政府脱贫力量的投入,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数据显示,全区近年来安排下达到南疆四地州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到全区资金总规模的80%以上,安排下达深度贫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到南疆四地州资金总规模的85%以上。在此背景下,2018年,南疆四地州共有48.69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占到脱贫总人数的九成。

主攻深度贫困地区,也要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

由于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占据主导地位,很多人会有疑问,打赢脱贫攻坚战,只靠政府行不行?当然不行,政府拿钱“输血”容易,但想实现由外界“输血”到自身“造血”的转变却很难。这个时候,引入更熟悉市场规则的社会力量,让各类资源通过市场与脱贫工作有机融合,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

在南疆四地州深度脱贫实践中,无论是生产企业扩大招工规模吸纳富余劳动力、农业企业助力滞销农产品加工销售,还是因势利导推动产业扶贫、旅游扶贫,背后都是善于借用市场力量的思路。

主攻深度贫困地区,还要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扶贫先扶志。”对于深度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来说,在物质扶贫的基础上,有效推动精神扶贫意义更为长远。一方面,单纯的物质帮扶会一定程度地助长“懒汉”思维;另一方面,一些人由于长期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对改变贫困生活缺乏预期和动力。在此背景下,点亮贫困群众的希望之火,远比物质帮扶更加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贫困地区营造你追我赶的脱贫氛围,是推动长久脱贫的关键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