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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23-01-22 02:22:57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1

关键词农药市场;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年;河北承德

中图分类号F20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0)01-0366-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无公害要求的提高,加强农药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人类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1,2]。农业部把2009年确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为了有效促进活动开展,承德市紧紧围绕年初国家、省、市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工作部属,结合当前农药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了以下农药监管新举措。

1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1.1统一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2009年初制定了《承德市农药市场监管年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全年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1.2成立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为贯彻省、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农业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专门对此项工作负责。全市11个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2加强农药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活动

2.1严格市场检查,狠抓源头治理

强化检查措施,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联查相结合,抽查、突击检查与督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农药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一是突出对高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为了防止农户购买使用高毒农药,要求乡镇和村级配合市、县(区)共同抓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并要求全市和周边临近省市的县(区)农药监管部门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农药监管工作,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地遏制了高剧毒禁用农药流入市场。定期检查销售台帐、实行可追朔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源头治理。市、县(区)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全部设立了24h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保证随时畅通。对发现违法销售高毒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联合工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对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基层乡镇和村级对农药监管的作用,把辖区内的蔬菜、瓜果、中草药材、玉米等集中产区的农药经营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同时,通过深入到田间地头、蔬菜大棚、发放田间记录本等措施,了解农民用药情况。对违法销售和用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高毒、废弃农药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2009年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分2次对全市近年查获的甲胺磷等高毒库存农药681kg、其他非高毒库存农药24t,委派专人清点装箱运至指定农药销毁厂家进行了统一销毁处理。彻底消除承德市库存农药的安全隐患。

2.2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为及时掌握经营单位的经营状况,对承德市近800家农药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农药品种与数量状况、质量状况、法人基本信息、经营地点、库房所在地等情况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比较详细的档案记录,制成了详细的电子分布图,制作完成了承德市农药地理信息监管系统,使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的具体位置、经营情况在图上清晰可见,全面实现了农药监管工作的微机化管理。通过建立档案,使监管人员对本市农药生产、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农药管理部门进行市场检查和监管,为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2.3健全联系制度,构建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市、县(区)两级农药管理部门建立起与农药经营门市的联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采取的方式是市农药站和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和农药门市层层签订农药监管责任状。市站农药执法人员对应承包县(区),县(区)农药执法人员对应承包农药经营门店,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责任状一式2份存档备案)。市级农药管理部门通过一一对应的形式,推动处在一线的县(区)农药管理机构共同规范农药市场,确保农药管理工作深入到门店,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使全市的农药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投入到农药管理的实战状态,建立起管理有序的责任监管体系。

3创新管理方法,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3.1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落实

为了确保“两账、两票、一卡”制度等各项农药监管制度的落实,先后以农业局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规范农药经营管理的通知》《加强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又与市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承德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药管理部门对农药经营单位实行实质审查。严格了农药经营主体准入资格,规范了已登记的农药经营主体,提出了具体的准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经营单位检查清理活动,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3.2开展诚信评比,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落实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了创建遵法、守法农药经营安全示范店的综合考评活动。制定了评选优秀安全示范店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内容包括: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农药销售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农药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农药经营单位有无出售高毒禁用农药、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市场抽查达标率以及对历次农药市场检查结果的综合评定。每县(区)评选出优秀经营单位2个,奖励流动红旗,并通过承德农业信息网和承德日报进行宣传表彰。

3.3健全工作制度,部门之间积极配合

市、县(区)农业部门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2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药监督管理工作,4月6日北京市农业局、市农药检定所组织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农药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召开了“2012年北京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农业局粮经处刘刚处长主持。

本次工作会议上,市药检所常务副所长陈博首先传达了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随后来自通州区、海淀区和顺义区的农药管理人员分别就农药法规宣传告知、农药经营企业监管、区农委财政支持农药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典型汇报。

市植保站站长、市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春江总结了2011年农药监管工作成效:一是禁用高毒农药基本杜绝。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治理为契机,狠抓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管;二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60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38个次,检查经营单位6017个次;立案查处农药案件22起,实施简易程序处罚111起;三是宣传培训全面深化。结合“打击非法添加”、“打四黑、除四害”、“科技下乡”服务和禁限用农药宣传等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7万余份;四是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全市开展“农药批发企业专项检查”、“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检查”、“冒称北京农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10余项专项活动,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规范了农药市场;五是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农药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了农药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六是及时妥善处理投诉案件。及时妥善处理了1起假劣农药举报和3起农药药害投诉案件,得到了投诉人的认可,避免了事件进一步发展。

周春江站长还对2012年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和办案效率;三是认真做好春、夏、秋季和重要时段的农药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四是继续推进联合执法;五是进一步加大对甲胺磷、克百威等禁限用农药监管;六是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七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八是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九是重点抓好蔬菜安全用药工作;十是大力推进农药管理制度建设。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郑渝在会上也做出重要讲话,他指出农药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中心工作,狠抓关键环节和监管重点。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二是突出重点,依法行政;三是要依靠科技、强化服务。随后,郑渝总农艺师代表市农业局与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单位签订了2012年“农药监督管理责任书”。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3

风险一:分段监管职责不清

如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已由“多龙治水”,改为“两龙治水”,即由原来的工商、农业、质检、药品、工信等多部门管理改为由农业、食品药品两个部门管理。中编办下文规定:“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也就是把销售、批发、加工以前(简称“三前”)的食用农产品归农业部门管理,以后的归食品药品部门按照食品管理。现在关键是“三前”需要有明确划分,中间地段也许就是监管的空白区域,最容易出事的地方,比如此前出现的“甲醛白菜”、“毒生姜”等事件。

目前急需对零售、批发市场、加工企业进行明确责任定义。凡是农产品经过交易后,也就是已经进入市场,属于“三前”以后的监管。如果这样认定,凡是交易后的食用农产品运输、储藏、保鲜的监督管理就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而交易前的由农业部门负责。

其次,有争议的监管领域需要明确。如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毒豆芽”事件,这些监管领域需要中央编制部门权威认定,不能有监管空隙、盲区,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此外,对市场、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测,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田地里的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检测。

风险二:农药经营许可门槛过低

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农药没有经营许可,只要工商登记过的经营单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设置许可的,都可以经营。也就是说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可以买卖农药。农药应该有比人药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而我国人药的监管机构、人员、许可都远远严于农药。

在美国,不但生产、经营农药需要许可,就是使用限制农药也需要许可,一旦农场主发现自己的庄稼有病虫,需要使用限制农药,要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派技术人员调查,拿出使用时间、农药品种、数量的意见。限制农药使用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限制农药使用证书。如果农场主没有限制农药使用证书,则必须在持有限制农药使用证书的人的指导监督下方可使用。所以,他们滥用农药的现象很少发生,甚至有许多我们禁止、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他们仍在使用。

风险三:不合理用药难监管

我国农业生产是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农药经营企业仅山东省就有5万多个,制假造假、非法添加、跨作物、超剂量、违规使用农药现象比较普遍,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按照中编办对食品药品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农药的质量现在由工信、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定点、许可,农业部门负责登记,而农药使用只停留在技术指导层面。

按照新的职能分工,农药生产定点、许可之外的农药登记、农药经营管理、农药使用管理都归农业部门负责,这里就包括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品种质量的监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人员培训、农药风险评估、主要作物病虫害推荐用药、农药监督检查、药害调查处理、小宗特色作物登记用药试验等工作。由此新增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对使用农药的监管,必须需要编制、经费、设备等方面的有力保障。这就必须加强部、省、市、县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建设,真正成为监管有力、技术支撑、上下贯通、监管与执法和推广分离的一体化有效运行体系。

应尽早推行农药经营许可制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4

1.1农药经营主体不规范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在农村部分经济条件好、劳动力富余的农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自行采购少量农药进行销售,农贸市场流动摊销点也有存在,这些经营者缺乏办理证、照的意识,由此出现无证经营。二是农村的经营户多头分散进货,走乡串村经营,使执法人员难以监管。

1.2农药市场发育不健全

一是经营户分布“散”,由于以前没有合理布局,凡是提出申请经营户都能通过审批;分布在各乡镇的农药经营网点不合理,有的过多,有的过少。二是经营主体“弱”,由于农药经营户多为个体户,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三是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品种乱,价格乱,无序竟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1.3农药经销人员素质低

有许多农药销售人员缺乏基本农资常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相对较弱,进货把关不严,导致假冒伪劣农药流入市场。

1.4农药台账建立不规范

经营者存在应付思想,索证索票不够完善,进销货台账记录过于简单或不记录,购买的农户不愿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5农药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

一是多头管理,农药监管涉及面广,监管农药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管理分散,重复检查,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发霉的高毒、剧毒、假冒伪劣农药难以处理,多年存放在办公室的房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只能封存,无法处理。

1.6农业执法力量分散,监管工作不到位

当前,秦州区植保植检站负责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违法案件的查处。但存在执法人员、执法经费和执法工具配备不全,职能发挥不到位,农业执法力量弱,执法效率低,很难开展经常性执法工作,只能应付一些突出性的检查整顿工作,影响着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2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地头等,结合科技培训对农药的安全使用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向经销户和农民宣讲真假伪劣农药识别、套证侵权、一证多用,无证经营、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种类、农药标签解读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农药经销户的法律意识及农民在购买农药时的识别能力。

2.2突出农药市场整治重点

在执法整治中,要以农村代销店、不定点的游摊、无固定门店的流动商贩为重点整治对象,对未取得证照,经营“三无”假劣、过期失效农药、流动经营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堵住非法农药流入农村市场的源头。

2.3提高农药经营准入条件

农药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对农药经营者重新审定农药经销标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备案,要求农药经营者要有一定资金和技术双重要求,零售店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万元,门店要有规范的门头标识,且面积不小于25m2,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目前农药经营者多,且自身素质不高,农药市场品种太多,农民素质普遍较低。对品种知之甚少,农民购买农药主要靠零售经销人员的推荐介绍。

2.4建立健全限用农药销售可追溯管理制度

加强高毒农药定点、专柜专帐经营检查力度,落实高毒农药销售实名制。重点检查高毒农药是否设置专柜经营、专帐登记,购销台帐内容记录是否规范,对高毒农药台帐记录内容不规范的经营户进行详细指导,建立和完善高毒农药定点专柜经营可追溯管理制度。

2.5加强农药产品标签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开展农药标签整治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区域是边远乡镇、村农药经营店;重点检查国家禁限用农药、农药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或随意添加其它不明成分、种类与登记不符、冒用农药登记证号、假劣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每年完成抽检农药产品标签100个。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产品的经营户,给予警告和处罚,并责令其将不合格农药产品,返回厂家,立即停止经营销售。

2.6建立健全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执法人员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继续完善“两帐一卡一书”制,实现农药可追溯管理,确保农民购买放心农药。三是做好农药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明确农药为重点商品,将农药质量监管工作重心,由事中监管和事后惩罚转移到事前防范。四是健全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经销店自然淘汰出局,提高市场的准入标准。

2.7设立农药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按照国务院、农业部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为核心,以规范无公害基地生产、推广安全合理用药技术为手段,以建立连锁经营、开展专业化防治和建立可追溯制度为途径,以健全完善监管规章制度为保障,深入开展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我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监管,提高我省农药产品质量水平,彻底杜绝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高毒农药在我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收缴的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处置要求,做到100%销毁。通过加强种植业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监管,严防农药、重金属或其它有害物质超标的种植业产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对10万亩以上蔬菜大县、5万亩以上的水果、茶叶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抽检,抽检率达100%,种植业鲜食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高毒农药专项检查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厅《*年*省开展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前一阶段开展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10月份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和经营单位统一组织一次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生产、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制剂的违法行为,彻底查清辖区内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库存情况,对查获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要依法收缴,收缴的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要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处置要求100%销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立案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查。

今年10月,省农药检定所负责牵头组织一次农药质量和标

签抽查,要求抽查质量和标签数量各150个,重点抽查5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和近年来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重点检测是否添加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或其他非登记农药有效成分,对抽查中发现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依法查处。

(三)加强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监管。

各地要对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环境(包括大气、水质和土壤等)符合国家或农业部无公害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无公害生产技术,督促和指导生产者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使我省种植业生产水平有明显提高。加强对辖区内无公害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种植大户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户建立健全农药的采购和使用记录档案,实施农业生产中农药药用可追溯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无公害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种植大户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单位是否有农药使用记录档案、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药问题,并了解农药使用者掌握安全用药技术的情况。对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或未到施药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9-11月,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重点监测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残留。组织对10万亩以上蔬菜大县、5万亩以上水果、茶叶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率要达到100%。

(五)加强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做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替代产品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是做好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的关键,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荐的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和配套技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筛选出一批高效低毒、对环境影响小、防治效果好、价格适宜的农药新品种,加大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逐步减少高毒农药在我省的使用量,减少农药对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六)加强安全用药技术的宣传和培训。

各地要继续采取举办农民学校、培训班、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种植业技术等的宣传和培训,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危害性,使广大农民自觉停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科学选用高效、低毒、安全的农药品种,增强广大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我省科学用药技术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监管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行动,做到“五个结合”,即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落实部里措施与督促地方工作相结合,推广关键技术与加强管理结合,有效措施落实与宣传培训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确保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协调机制。

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部门间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机制,尽快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6

关键词农药市场;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年;河北承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无公害要求的提高,加强农药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人类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1,2]。农业部把2009年确定为农药市场监管年,为了有效促进活动开展,承德市紧紧围绕年初国家、省、市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工作部属,结合当前农药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采取了以下农药监管新举措。

1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1.1统一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2009年初制定了《承德市农药市场监管年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全年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1.2成立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为贯彻省、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农业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专门对此项工作负责。全市11个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2加强农药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活动

2.1严格市场检查,狠抓源头治理

强化检查措施,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联查相结合,抽查、突击检查与督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农药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一是突出对高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为了防止农户购买使用高毒农药,要求乡镇和村级配合市、县(区)共同抓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并要求全市和周边临近省市的县(区)农药监管部门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农药监管工作,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地遏制了高剧毒禁用农药流入市场。定期检查销售台帐、实行可追朔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源头治理。市、县(区)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全部设立了24h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保证随时畅通。对发现违法销售高毒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联合工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对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基层乡镇和村级对农药监管的作用,把辖区内的蔬菜、瓜果、中草药材、玉米等集中产区的农药经营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同时,通过深入到田间地头、蔬菜大棚、发放田间记录本等措施,了解农民用药情况。对违法销售和用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高毒、废弃农药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2009年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分2次对全市近年查获的甲胺磷等高毒库存农药681kg、其他非高毒库存农药24t,委派专人清点装箱运至指定农药销毁厂家进行了统一销毁处理。彻底消除承德市库存农药的安全隐患。

2.2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为及时掌握经营单位的经营状况,对承德市近800家农药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农药品种与数量状况、质量状况、法人基本信息、经营地点、库房所在地等情况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比较详细的档案记录,制成了详细的电子分布图,制作完成了承德市农药地理信息监管系统,使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的具体位置、经营情况在图上清晰可见,全面实现了农药监管工作的微机化管理。通过建立档案,使监管人员对本市农药生产、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农药管理部门进行市场检查和监管,为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2.3健全联系制度,构建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市、县(区)两级农药管理部门建立起与农药经营门市的联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采取的方式是市农药站和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各县(区)农药管理部门和农药门市层层签订农药监管责任状。市站农药执法人员对应承包县(区),县(区)农药执法人员对应承包农药经营门店,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责任状一式2份存档备案)。市级农药管理部门通过一一对应的形式,推动处在一线的县(区)农药管理机构共同规范农药市场,确保农药管理工作深入到门店,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使全市的农药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投入到农药管理的实战状态,建立起管理有序的责任监管体系。

3创新管理方法,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3.1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落实

为了确保“两账、两票、一卡”制度等各项农药监管制度的落实,先后以农业局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规范农药经营管理的通知》《加强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又与市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承德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药管理部门对农药经营单位实行实质审查。严格了农药经营主体准入资格,规范了已登记的农药经营主体,提出了具体的准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经营单位检查清理活动,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3.2开展诚信评比,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落实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了创建遵法、守法农药经营安全示范店的综合考评活动。制定了评选优秀安全示范店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内容包括: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农药销售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农药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农药经营单位有无出售高毒禁用农药、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市场抽查达标率以及对历次农药市场检查结果的综合评定。每县(区)评选出优秀经营单位2个,奖励流动红旗,并通过承德农业信息网和承德日报进行宣传表彰。

3.3健全工作制度,部门之间积极配合

市、县(区)农业部门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4开展宣传培训,促进放心农药进村入户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同时,做好放心农药进村入户工作。利用植保社区服务网络,通过“两台一报”公布专家热线,为农药经营者和农民当好参谋,解答疑问。在各种病虫害的主要发病高峰期和防治适期有针对性地组织技术培训,进行示范推广高效低毒的农药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选购放心农药产品,指导农民正确、科学使用农药,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农业生产事故。做好新农药的药效对比试验,严格做到效果不明显的农药不推广、高毒高残的农药不推广。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提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觉守法意识,营造出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环境。

5参考文献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确保”工作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普法和严格执法,逐步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与经营、使用培训,组织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作物用药调查,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农药标签检查合格率达85%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

三、主要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落实工作,开展条例解读、培训。

2.加强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一是开展农药经营现状调查,彻底摸清经营单位数量、人员素质、经营资质等情况,建立农药经营动态管理档案,实行产品追溯台帐管理信息化等制度。二是开展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对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巡查和标签检查,坚持“检打联动”,开展监督抽查与执法打假。三是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加大高毒禁限用农药宣传力度,落实农药“黑名单”管理,提高违法经营失信成本。

四、重点活动安排

1.全年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

2.3-5月开展农药经营现状调查。

3.6-8月开展蔬菜用药调查。

4.4-7月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执法打假。

五、保障措施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农村、惠及农民为宗旨,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涉药单位参与”的“两网”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整合药品监管资源,提升网络运行功能,使农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根本保障。实现100%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乡(镇)有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行政村有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为全县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规范的购药环境,实现农村药品有效配送“进县到乡(镇)”覆盖率达100%,97%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药品配送质量保证签约率达100%;农村药品零售价格不断下降,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促进农村药品质量随机抽检合格率明显提高,农村假劣药品案件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强化对农村药品购、销、存管理与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乡镇药店全部安装药品购、销、存实时监控系统。

(五)对涉药单位监管和抽验覆盖率达100%,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安全。

(六)积极配合医改工作,100%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70%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均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

(七)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制定并落实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加大乡镇“规范药房”和村级“合格药房”建设,确保建设或改造验收合格率达70%以上。

(八)建立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开展药品应急处置演练,提高药品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15日—12月10日)。成立“两网”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两网”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两网”示范县建设的各项工作,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1日—12月底)。开展“两员”培训,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对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进行验收、复查巩固,对所有乡镇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一次GSP跟踪检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部署并开展全县药品安全状况调查,制发年度药品安全白皮书,安装动态信息监测网络,制作药品安全电子地图,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信用等级评估,建立涉药单位诚信档案,结合日常监管开展药品快检和随机抽验。

(三)督导验收阶段(2011年1月1日—3月31日)。对照省检查验收标准和目标责任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督导验收,对未达标单位限期整改。

(四)迎接评估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底)。总结“两网”建设的经验,对“两网”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制定长效机制,巩固“两网”建设的成效,迎接省农村药品“两网”检查评估组的现场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两网”建设高效工作协调机制

1、成立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宣传、物价、监察、财政、质监、经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也要成立“两网”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具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暨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构,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和乡镇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落实好办公场所、相应设备、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暨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暨示范县创建工作,负责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县卫生部门:负责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建设,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取缔黑诊所;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将正规渠道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县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部门,对非法行医卖药、药品不正当竞争、药品违法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

县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案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卖药行为,负责维护重大事件现场秩序,保护公共安全。

县物价部门:负责对全县涉药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涉药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案件进行查处。

县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规定做好有关创建资金安排。

县监察部门:协调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县效能投诉中心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和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的督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暨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县质监、经贸等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各乡镇要将“两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统筹规划“两网”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政府将对各乡镇“两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管理。

3、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并做到“八个有”: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基本的办公设施、有工作人员、有机构牌子、有制度、有工作手册、有记录本、有资料档案。

(二)强化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作用

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要从形态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突出“一网多能”、“一网多用”,将药品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强化协管、宣传、协调,重点发挥协管员作用,着力构建以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级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为主体的农村药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1、强化队伍建设机制,优化“两员”结构。每个乡镇明确1名乡镇分管领导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主要负责日常药品监管信息工作。

2、强化教育培训机制,高效系统组织“两员”培训。制定“两员”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示范、交流学习等方式指导“两员”开展日常协管,切实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强化互动工作机制,实现专业监管人员与“两员”的互动。定期组织“两员”以各种形式开展活动,参加日常监督执法,药监执法人员分片负责与“两员”定期联系,促使其真正发挥协管作用。

4、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两员”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对“两网”建设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协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和完善“两员”工作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对成绩显著的协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人员及时调整,充分调动“两员”的积极性,使其有动力、有活力、有效果。

5、强化电子化监管机制,初步达到对涉药单位有效的电子网络化动态监管。乡镇药店全部安装药品购、销、存实时监控系统,形成覆盖全县药品动态信息监测网络。

6、强化无缝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无盲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制作县内涉药单位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每年对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对经核实后的举报投诉事项的查处率达100%;要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实施科学监管,进一步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配送功能

1、明确配送主体。积极引进药品质量体系完善、信誉良好、管理规范、药品价格合理、新农合药品目录品种供应保障有力、配送及时的药品批发企业参与我县农村药品供应。

2、鼓励和引导药品集中配送向农村延伸。药品批发企业与农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率达100%,确保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行为规范、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3、认真开展农村药品购销渠道清理检查。结合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对向我县配送供应药品的企业及其销售人员登记建档。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确保药品经营企业100%符合GSP要求。

(四)实施惠农工程,推进“规范药房”建设

1、农村医疗机构药房建设要做到“七个规范”,即:涉药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统一、药橱药柜卫生整洁、药品摆放分类规范整齐、购进票据保存完好、验收记录规范完整、一次性用具规范处理,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农民群众就医用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各乡镇“规范药房”建设要以一村一个新农合医疗点为重点,每个行政村要因地制宜,优先将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作为“规范药房”达标样板进行建设。新建和改造的村卫生室(所)在设计上要有所超前,达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离。具备条件的新农合医疗点和诊所的“规范药房”有计划逐步安装空调,实行电脑化管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与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对接,实现全县药品网络信息化动态监管。

3、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要以新农合为契机,积极改善经营条件,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操作,降低药品价格,提升药品质量。

(五)加大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1、建立涉药单位电子监管档案(数据库),健全涉药单位信用信息征集、信用分类评价、信用管理、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实行不良行为记录、警示、公示制度。

2、建立和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涉药单位诚信档案和数据库,将涉药单位纳入安全信用分类登记管理,切实增强管理人员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并推动涉药单位信用体系健康稳步发展。

(六)强化“两网”建设宣传,大力营造示范县创建氛围

1、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大力配合,开展形式多样、涉及面广的有效宣传,做到电视上有形,报纸上有字,墙上有图,县城主要入口处和繁华地段有标语,乡镇主要街道及行政村主要路口有宣传栏(牌)等,让“两网”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理念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农产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优势产业,以生产环节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为重点,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加强农产品生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技术人员包保监管机制,强化依法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常规化、长效化。

二、工作目标

县、镇两级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检测重点前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诚信体系和监管包保责任制;建立政府与企业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防控体系,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2012年,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禁用农(兽)药残留超标检出率为零,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合格率98%以上;举报制售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投拆受理率达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

三、工作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是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以及种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具体监管的重点产品是稻米、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重点单位是农资经营企业(大户)、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及水产养殖场等;重点地区是县城和各镇政府所在地街道。

1、突出重点环节检查。一是检查水稻、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免疫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未经免疫并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并严禁进入屠宰环节。四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使用孔雀石绿等禁限用药物行为。

2、突出重点产品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3、完成五项重点整治任务

一是农药质量整治。市场监督抽查抽取样品数不少于50个,严厉查处在农药中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大对违规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法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

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督,对非法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绿色食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健康养殖示范小区和出口原料备案基地进行重点整治,严查在水产苗种生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

四是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全面推进兽药经营GSP认证,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组织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强产地检疫和耳标管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是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清查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坚决查处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制

县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统一安排布置有关重大行动。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对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和生产基地要确定人员进行监管,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生产技术规程,和真实可信的生产档案。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禁用农(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不滥用农业投入品,不合格农产品坚决不予上市。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监管工作过程中,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辖区内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构建检测信息平台,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2012年每个镇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统一配备检测仪器和计量设备,承担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深化例行监测和质量普查,扩大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强化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透明度。抓好蔬菜农残检测,在蔬菜供应旺季,加大对基地、批发市场的抽检测力度。全年抽样不少于1000个样品。及时监测和风险预警信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

(五)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及农业系统内的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定期向农委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委行政执法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材料要全面系统。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要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两网一规范"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深化"两网一规范"内涵,提高"两网"运行质量,满足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规范农村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确保农村用药用械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组织架构,建立和完善药品协管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有效运行监督网络,切实发挥监管和协管作用;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确保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的药品进入农村,满足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改善农村就医环境,规范农村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效用药。

三、主要创建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净化农村药品市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执业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村药品的监管。按照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要求,严格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认真开展对农村药品购销行为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确保农村药品购销渠道和行为合法规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取缔游医药贩兜售药品活动,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加强对农村药品销售价格的监管,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在推行药品快速鉴别方法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的质量抽验与监督。

(二)加强药学技术服务和用药安全宣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发挥各专业学会作用,加强药学技术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形式地对农民群众开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掌握药品安全知识;要积极宣传"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有关政策,使"两网一规范"建设家喻户晓;要加快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涉药单位药品质量诚信数据库,准确记录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三)完善监管网络,提高运行质量。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架构,各镇乡政府要配备一名食品药品监督员;要建立健全药品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做到聘用有证书、上岗有培训、岗位有职责、工作有联系、活动有经费、反馈有记录、年度有考核。

(四)创新供应网络建设,规范药品购销渠道。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为核心,集中配送、连锁经营为主导,药品批发企业配送为形式,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鼓励引导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在零售网点数量不足的农村、偏远地区"放心店"、乡镇连锁超市内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消除药品供应"盲区",确保农民用药方便及时,价格合理,安全有效。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月中旬-月中旬)。成立创建领导班子,制订工作计划,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领导重视、社会了解、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月中旬-月中旬)。根据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标准,明确有关部门和镇乡政府职责,合理分工,积极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考评阶段(月中旬-月中旬)。各镇乡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和职责分工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和各种档案汇总。

五、几点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各镇乡政府要把"两网一规范"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于年月日前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人员,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11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市农村“两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两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村“两网”建设,是指在农村建立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以保障农民饮食用药安全。我市“两网”建设历时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新余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监督网络体系已经建成。以农村卫生防疫保健人员为主,全市共选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41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370名,在全市农村形成了一个“以专为主,专协结合”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覆盖到了每一个乡(镇)、村。通过培训教育和引导,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在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协助整治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反馈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维护农民食品药品安全权益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二是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趋于规范。各地普遍增加了投入,完善了规章制度,部分乡镇卫生院药房、药库配置了空调等提高药品管理质量的硬件设施,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也对药品贮藏保管条件进行了改善,并实行诊疗室、药房、注射室三室分离,防止了药品污染,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药品供应网络进一步优化。几年来,各县(区)分别规范了农村药品采购代购行为,实行药品采购招标或签约形式,择优选定通过国家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为农村药品定点供应单位,并全部签订了药品配送和质量保证协议书,从根本上扭转了农村药品进货渠道混乱、假冒伪劣药品泛滥的局面。四是农村饮食用药安全问题有人关注。市、县(区)领导同志经常深入乡村调研和督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的乡镇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落实。近两年来,通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发现的假劣药品及其它违法案件23起,占农村药品案件总数的24.5%。尤其在今年发生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事件中,农村食品药品协管人员积极配合核查“齐二药”问题药品,保证了我市没有因使用“齐二药”药品而发生医疗事故。五是医药经济健康成长,为广大农民带来实惠。“两网”建设开展以来,全市新增乡镇零售药店35家,村级药店6家。同时,为解决农民购药方便的问题,对于尚不具备药品零售条件的自然村,允许所在地卫生所整合为药品服务点,保证农民不出村就能买到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从而做到每个乡镇有零售药店,每个村有药品服务点,药品零售价比四年前下降25%以上,为农民创造了一个方便、安全、快捷、实惠的购药环境。

农村“两网”建设是造福广大农民的一项民心工程,受到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200x年8月,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政府随即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县(区)政府和市里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2005年11月,为统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政府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并改称为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单位增加至17个,进一步加强了对“两网”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的意见》(余府办发[2006]1号),各县(区)相应调整和加强了“两网”工作领导机构,分宜县12个乡镇(场、工业园区)已全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渝水区、经济开发区、仙女湖区所辖乡镇(办事处)也正在逐步建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积极延伸监管触角,主动参与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形成了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强化协管队伍。为解决专业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在开展“两网”建设之初,我们就聘任了乡镇协管员和村信息员,但因大部分人员无专业知识,无任何报酬,其作用受到了限制。这个问题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在今年初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的意见》(余府办发[2006]1号)中,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措施进行了补充、完善,确定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农村卫生防疫保健队伍基础上,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重新聘任了41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370名村信息员,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补贴,从而提高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的建设质量。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对协管队伍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并制定了协管员、信息员目标责任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均与协管员签订了工作责任状,渝水区、仙女湖区和经济开发区还与信息员签订了责任书,从而提高了协管队伍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其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作用正在日益显现。

(三)构建药品配送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鼓励、协调和引导有实力、有信誉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和发展药品供应渠道。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药品定点供应单位,负责各地农村药品配送,从而建立起统一采购、统一签约、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供应网络,从源头上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目前,全市农村涉药单位(个体诊所)使用的药品,100%实行了由合法经营资格并通过GS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配送,药品配送进乡到村率达100%,建立了配送主体清晰、诚实守信经营、管理措施到位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体系。

(四)创建规范药房。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两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印发的《新余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工作方案及验收标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根据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标准,各地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完善药品采购及仓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建设和硬件设施设备,扎实推进“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管理,提升了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五)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整合监管资源,强化了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制定药品经营、使用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实行不良行为记录,统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记录、不合格药品记录“三本台帐”登记,规范了农村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建立和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的预警以及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会同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联防联治制度,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农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农民的健康权益。

(六)广泛开展“两网”建设宣传活动。为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两网”建设顺利进行。几年来,先后举办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3期,受训人员980人次;在农村开设专题宣传咨询活动7期次,接受群众宣传咨询5000余人次;在县(区)、乡(镇)主要公路旁刷写大幅墙体宣传标语13条;印制农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服务承诺》和《药品管理法》500套,发放到农村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品服务点);利用新闻会和借助媒体报道,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介绍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和“两网”建设成果。最近市“两网”办公室制作了食品药品安全“温馨告示”牌600块,编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读本》2000册,将陆续发放到各县区和乡镇。

我市农村“两网”建设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项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两网”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落实,只是发个文件,缺乏具体扶持措施。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乡镇还没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少数地方“两网”建设仍然停留在启动之初的状态,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没有发挥作用,农民购药、用药环境十分落后。三是培训工作没有跟上。一些农村涉药人员缺乏药品管理知识和法制观念,有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至今不知道自己干什么、怎么干,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都较差。四是农村“两网”建设缺少投入,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待遇太低,动力不足;乡村医疗机构药房改造经费难以到位,尤其村卫生所药品储存和使用条件普遍达不到规范要求,用药隐患较大。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地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并积极加以解决。

二、农村“两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开展农村“两网”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两网”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督体系,形成完整的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扫除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盲区;零售药店覆盖100%的乡镇,药品配送网络覆盖100%的乡村药店和医疗机构;规范农村地区食品药品流通、使用秩序,保证农民饮食用药安全;繁荣农村食品药品经济,降低食品药品价格,让农民得到实惠。目前,我市“两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何巩固和扩大成果,提高“两网”运行质量,是今后农村“两网”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我们要认真对照农村“两网”建设目标要求,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全面落实“两网”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

(一)把“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提高农民群众健康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要把“两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公益事业,列入为农民办实事、好事的具体项目中去,作为经常性工作,狠抓落实。经过几年的努力,尽快改变农村饮食用药安全环境落后,农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淡薄的状况。目前在有的地方,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较低,假劣食品充斥农村市场的情况比较突出,农民买药难、用药贵、药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直接损害农民的身体健康这个最大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要求,把“两网”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去,千方百计增加必要的投入,完善农村医药设施,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性,改善农村购药用药环境,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用药不安全、不经济、不方便的难题。创造有利条件,延伸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触角,切实解决农村饮食用药安全工作没人管、没钱搞、没效果的问题,高质量地完成“两网”建设任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加快“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在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完成之后,创建“规范药房”是目前农村“两网”建设的重点工作。今年五月份,渝水区已完成农村“规范药房”创建试点,并全面推开;经济开发区已先期投入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药房改造;分宜县和仙女湖区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此项工作。我们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把农村“两网”建设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创建“规范药房”的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加大督查、督导、督办工作力度,加快农村医疗单位“规范药房”建设进程。尤其要加大对村级卫生室药房规范建设的督办力度,动员业主增加硬件投资,严格规范药品购销、质量验收、药品不良反应等记录,提高药品安全管理水准。条件太差、自身无力改造的村卫生室,要争取从村办公楼中腾出房间,设置标准高一点的村卫生室(药房)。要引入市场退出机制,对无法达到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创建标准的,要实行淘汰制,由卫生行政部门收回其行医资格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范药房”建设帮扶和督导,从今年8月份开始逐月验收一批合格的“规范药房”,确保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的60%乡镇卫生院、50%的村级卫生所达到“规范药房”标准的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协管队伍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并搞好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实行动态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两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建立“两员”工作联系和汇报制度,定期收集反馈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了解“两员”工作状态。二是加强培训教育。由市农村“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采取送知识下乡、服务上门、集中或分片分期培训等方式,对“两员”进行政策法规、药学技术、业务知识等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两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完善考核管理机制。每年对“两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认真履行职责并有工作成效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责任不到位且无所作为的,要批评警示或予以解聘。通过奖罚措施,激励“两员”的工作。四是尽力改善工作条件。“两员”一般都是兼职,虽然政府已经给予经济待遇,但与其承担的责任还是不太相符,除了提倡奉献精神以外,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乡镇领导要更多地关心和鼓励“两员”的工作,尽可能为“两员”创造更好一点的工作条件。要进一步发挥“两员”在宣传政策法规、反馈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督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建立起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监督有效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推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配置农村药品资源,积极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配送网络,引导和鼓励多种主体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和村级药品零售点,逐步建立相对集中、满足需求、效用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态势。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在整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让企业通过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确保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要利用悬挂食品药品安全“温馨告示”牌、定期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曝光食品药品典型案件等方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把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构筑到农村千家万户。

(五)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体系建设,加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提高检验能力和监管效率。建立严密的农村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施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范管理相对人的行为。积极整合乡镇食品药品协调机构和兽医站、防保站、工商所、警务局的执法和协管资源,建立联防联治制度,及时沟通交流监管工作信息,形成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合力。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并举,把农村“两网”建设与农村药店GSP认证跟踪检查、食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食品药品监管机关要同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物价、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农村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和药品供应配送方面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减轻农民饮食用药上的经济负担,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切实规范和维护好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范文12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已有一定的时间,各地经积极的探索和创新,走出了一条条独具特色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之路。但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药品“两网”的巩固和提高任重而道远。现就如何巩固和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出几点意见。

一、深化“三个结合”,巩固和提高“两网”运作效率。

要从大局出发,按照“两网”建设服务于“新农合”试点的工作思路,发挥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作用,深化“三个结合”,建设服务型“两网”。一是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推进“新农合”相结合。要根据“新农合”试点工作的要求和进展,提出将“两网”建设融入“新农合”的具体措施,提高“新农合”药品的供应能力,解决农民群众用药难的问题。二是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开展规范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卫生站)药房专项整治相结合。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进一步发挥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的作用,促进农村供应渠道的规范发展,实现以监督带动渠道规范,以规范渠道促进农民用药安全。三是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GSP认证监督检查相结合。要继续按照“农村药店必须有一个熟悉药品知识并经培训的人员;有一个适应药品经营、储存养护的环境;有一套符合药品经营管理的制度”的要求,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软、硬件标准,抓好农村药品经营企业的建设,增强竞争力,推进“两网”上档次,提高农村药品供应的能力,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有效。

二、强化“三个监督”,巩固和提高“两网”运作效率。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使它立得住、运行好,要把重点放在“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上。

行政监督方面要制定农村药品质量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等来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的巡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一是加强农村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规范源头供应。主要是加强各配送企业在购、销、存等环节的监管,大力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法配送药品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的巡查,规范药品的终端供应。一方面是深入检查农村药品经营单位药品采购的渠道是否清晰、药品分类陈列和储存是否合理、药品的检查养护工作是否到位、药品的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另一方面,是结合医疗机构药房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诊所、卫生站药房的管理,指导农村诊所、卫生站做到购进药品的渠道清晰、购进记录真实完整、分类摆放合理、调配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加大打击游医药贩的力度,净化药品市场。充分发挥农村药品质量信息员的积极性,严密监控药品市场,给非法经营、使用药品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

技术监督方面要在抓好以药检所为主的技术监督建设的基础上,以药检所的主要技术骨干为师资,采取集中学习、现场参与等多种形式,指导、带动市、县局的药学技术人员(特别是稽查人员),提高市、县局药品快速鉴别能力,做好辖区内药品的初检和抽样任务,再送市药检所统筹检验,发挥药检所的技术监督作用,在市县两级形成技术监督网络,为“两网”建设提供更加优质、快捷、有力的技术保证。

社会监督方面要充分调动县、镇、村三级监督网络,达到了群防群治。一是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联系,利用食品协调牵头单位的优势,协调好经贸、卫生、工商、计生等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医药协会、卫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二是要认真抓好农村药品质量信息员的聘请、培训和信息利用三关,形成一个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县、镇、村三级互动的监督网络;三是要以创建“诚信药店”为契机,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三级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药店自觉规范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全民参与药品监督提供明确的指导,努力打造一个群防群治、高效监管的内外环境。

三、抓好“三个完善”,巩固和提高“两网”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