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03 05:19:26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面向21世纪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下发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税务院校改革发展指导方针,稳步实施由普教向干部培训战略转移,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成效明显。目前,基本形成了税务总局和省局两级管理,具有税务特色的培训机构体系。但整体上还存在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布局不太合理、规模和集中度较小、设施配套、师资队伍还不能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加快建设一流培训机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干部教育条例》为指针,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为税收事业发展服务。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以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为重点,创新制度机制、规范教学管理,增强培训能力,加快建设一流税务培训机构,为培养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即到2**年,构建以税务总局党校、税务干部学院和省税务干部学校为构架,"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的培训机构新体系。充分发挥税务干部院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培训机构"五个一流"即"一流的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一流的师资和科研队伍、一流的基础设施和教学环境、一流的培训项目和管理能力、一流的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建设步伐,建立适应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和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要求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理论新体系;形成与税收征管工作相适应、分类与分级相结合、岗责明确,标准化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新体系;构建科学规范、富有生机活力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新体系,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能力整体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培训机构功能定位

(四)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在新的形势任务下,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党校姓党,税校为税"的办学方向,走"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的发展道路。具体要求是,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税收理论、税收实践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现状开展教学工作,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二要弘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始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教学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使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三要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把用艰苦奋斗精神办学和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确立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观。四要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使广大税务干部经过培训,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有大幅度提升,税务稽查、反避税等高层次税务人才队伍得到加强,各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税收征管能力显著提高。

(五)科学确定功能定位。培训机构是组织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要不断强化培训教学功能,努力形成以培训教学、科学研究、能力测评"三位一体"综合功能,加快成为具有开放性、时代性,行业特征明显的新型税务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拓展为各级税务机关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功能。

(六)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培训教学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岗位职能展开,突出领导干部、基层一线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以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教学目标。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规范化干部培训为主要培训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干部终身学习、职业进修和专题研究。同时,参与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赋予的培训项目和任务,履行相应责任义务。

三、建立富有创新活力,充满发展生机、运转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核心办学能力

(七)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按照《干部教育条例》关于构建科学规范、富有生机活力的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加快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评估制度。结合税务系统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实际,重点完善学员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专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积极探索新的培训考评机制,逐步实现教、考分离,实行对学员学习、教师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全过程监督,促进培训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八)创新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加快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遵循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内在规律,建立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培训机构的收入分配要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方法,做到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使教职工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大力营造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九)引入有序竞争机制,激发办学活力。要进一步认清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新形势新任务,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引导培训机构以质量求发展。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培训能力,改善培训服务,提升培训信誉,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机制。

(十)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各培训机构要与时俱进,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税收专业知识、技能训练和文化修养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按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框架,开发设计适应税务系统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干部特点的培训内容和方案。在培训课程中始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统筹政策法规和税收业务关系,研究开发适应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全面成长发展要求的培训项目和课程体系。

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紧紧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制度、征管模式、征管手段、纳税人及其税源不断变化的实际。依据税务机关岗责体系,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课程,大力开发业务岗位标准化课程体系。加强教育资源的整合,实现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创新相统一。大力推行差别化、多样化培训教育、综合运用体验式、模拟式、案例式、研讨式、互动式、实训式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实现教育方法创新,推动特色培训项目建设,加快形成专业特色明显的培训机构。

(十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培训理论创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税务系统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建设发展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和效益意识,把能否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税务干部是否具备岗位工作能力作为检验培训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和交流培训实践中创造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体现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规律,具有税务系统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理论体系。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应紧紧围绕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展开,及时做好理论创新成果向教育培训实践转化工作。树立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跟踪国内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新实践、新理论,好经验、好方法,真正实现办学思路和理念创新。坚定走中国特色税务教育之路。

四、大力加强培训机构"三支队伍"建设

(十二)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要选好配强校长,真正把理论功底扎实、税收实践经验丰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忠诚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培训机构领导班子中来,加快培养一批敬业、精业、勤业,奋发有为的学习型领导。积极探索省局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兼任校长的管理模式。要统筹培训机构管理团队建设,通过选拔、培养、锻炼等环节,建设一支精通人力资源开发、培训项目设计、教育培训管理,熟练掌握培训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专家型管理团队。

(十三)建设一流的师资和科研队伍。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培养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良好,政治理论水平较高,专业知识基础扎实,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税务工作特点,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专兼职教师,专门从事税务教育培训教学工作。建立教师任教资格制度,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探索优秀税务干部和专职教师任教任职制度。通过引进、培养、调整等手段,改善专职教师队伍结构。

实施专职教师培养计划,组织专职教师定期参加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社会实践、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保证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施教能力。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

实行专职教师挂职锻炼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专职教师到相应的税收工作岗位挂职锻炼,了解税收工作情况,促进教学与税收实践的进一步结合,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税务机关应为教育培训机构教师挂职锻炼、开展调研等提供方便。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鼓励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承担授课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为税务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和履行教学任务提供便利。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

建立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有效利用社会和税务系统教学力量与资源,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十四)建设一支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队伍。强化服务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服务中充分体现个性化、情感化、人性化,注重规范化、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把技术支持和后勤服务纳入培训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范畴。

五、突出教学培训功能,加大教学配套设施改造力度

(十五)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税务干部教育事业发展和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建设发展目标。按照实用、配套、完善的要求,重点建设与现代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相适应的各类型教室和学员生活设施。重视辅助教学设施建设,逐步配套建设与税务管理流程相一致的模拟实训环境、图书信息中心、阅览室、拓展训练和文体活动等设施。不断优化美化学习环境。

(十六)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步伐。适应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加大对培训机构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设施、网络教学环境、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完成与金税工程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联结,实现网上培训、网上学习等远程教育培训功能。充分发挥金税工程对现代干部教育培训手段创新作用和强大的支撑作用。

(十七)加快培训机构改造进程,尽快形成新的培训能力。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新建、改扩建培训机构进程。按期、按质完成税务总局和省局培训机构规划立项改造项目。要严格管好用好建设经费,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当、稳步推进的要求,加大现有培训机构的改造力度。

六、严格制度,强化管理,推动培训机构又好又快发展

(十八)明确管理体制。全国税务系统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实行在税务总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税务总局和省局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负责,管理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培训机构建设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培训机构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税务总局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省局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管理职能,并就所属税务干部院校建设发展加强指导。省税务干部院校要在省局领导下搞好自身建设,完成好各项培训任务,同时切实履行对所辖分校的管理职能,明确分校的功能定位,重点加强分校的师资队伍和培训课程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分校在基层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上的保障作用。

(十九)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税务干部院校原则上可设立办公室、教务部、教学部、学员工作部、科研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后勤部等部门。

办公室:承办日常校务工作,协调行政事务;承办起草学校重要文稿;承办会议组织,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承办文电、档案、保密和保卫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审计、基本建设工作。

教务部:承办教学工作综合管理,拟定培训教学、课程和培训项目开发规划、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监督检查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开展与其他培训机构的教学交流与合作工作。

教学部:承办培训项目开发和教学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培训课程设计和开发工作;组织编写有关课程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承办案例教材、实训教材的研究、征集、编写和推广工作;参与专兼职教师的考核评价和聘请工作;参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学员工作部:承办学员学风、学纪等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学员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员开展有关活动。

科研部:承办税务干部教育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税收专业、技能训练和文化修养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信息技术部:承办图书信息、影视音像、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数字化校园、远程培训建设管理工作;承办教学科研软件开发业务;承办教学、科研和办公自动化的信息技术安全与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承办学校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承办专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岗位聘任和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学校人力资源培训发展计划;负责临时人员聘用及劳动合同管理;承办学校党群工作。

后勤部:拟订和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承办学员食堂、行政办公和学员公寓等设施管理;承办教职工用房管理和医疗服务工作;承办车辆及安全管理;承办学校环境绿化美化、设施设备维护工作;承办后勤临时人员日常使用管理。

(二十)建立评估制度。由税务总局制定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和标准,定期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开展办学水平和质量综合评估。各省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负责对所属培训机构开展评估和日常检查。对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列入全国税务系统培训机构序列,并及时公告;对经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取消其培训资质。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评估标准,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工作。

(二十一)强化监督管理。培训机构在税务总局、省局党组领导和干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应自觉接受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未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的、对存在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的、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行为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 产业结构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浙江省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22-0035-07

作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受产业结构调整与中高职一体化的双重制约和影响。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对专业结构变化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产业升级又加快中高职一体化的进程,建立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已成为职业教育自身改革的重点和发展趋势,中高职一体化是专业结构优化不可或缺的考虑因素。因此,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的研究,有必要回到产业结构调整和中高职一体化的双重视阈中进行考量。浙江省是全国首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试验区”的试点省份,也是率先探索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改革的省份,本文以浙江省为例,把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状态分析置于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构建的分析框架中①,通过分析产业结构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作用机制,探讨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对策。

一、产业结构调整和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机制

(一)基本概念

产业结构和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是两个不同概念的事物,分属两个截然相异又彼此紧密联系的领域,各自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产业结构”是经济学领域的概念,自20世纪40年代产生至今,人们对产业结构的内涵仍无统一的认识,按照产业结构研究的内涵和外延的不同,对产业结构的概念界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产业结构指产业间的关系结构,包括构成产业总体的产业类型、组合方式,产业间的本质联系,各产业的基本技术、发展程度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广义的产业结构除了狭义的产业结构内容外,还包括各产业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及在空间上的分布结构等[1]。本文所探讨的是广义的产业结构,即从质和量两个维度进行探讨,产业结构从质的角度揭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起主导和支配地位的产业不断替代和更新的过程;从量的角度反映了一定时期产业内的比例关系。

产业结构调整是产业结构朝一定目标的发展变化,是指根据一国或地区的战略发展,对现有产业和资源重新调整,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和融合化,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内容和必然结果,是以技术升级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优化”的集中体现和主要特征,也深刻影响着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发展和变化。

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是指职业教育专业领域内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职业教育专业内的构成要素,包括专业的口径、质量、内涵等;二是在一定专业内涵基础上专业间的构成状态,包括专业的数量、规模、布局及衔接关系等。在区域层面内,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是指通过专业种类和数量增减,比例和布局调整,不断提高内涵和突出特色,提升职业教育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增殖过程,即通过调整专业数量、层次、空间、规模、速度、质量及技术服务,适应产业经济转型的动态优化过程。

(二)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作用机制

通过对产业结构和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基本概念的分析发现,两者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紧密联系,产业结构调整是影响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的深层次和决定性的因素,而专业结构调整又反映并影响着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化。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影响和作用是以就业结构为纽带发生联系,并受时空条件的制约。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数量结构和规模结构的影响。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各专业的招生数量、在校生数量和毕业生数量与区域产业吸纳人才的数量趋向一致,专业规模调整速度与产业吸纳人才的速度大体一致,在“供给―需求”上保持总量平衡。二是产业的高度化对职业教育专业层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要求区域内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人才与产业人才需求层次相一致。三是产业空间布局变动要求专业空间布点适合产业空间布局。四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和融合化对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提出新要求,要求职业教育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规范标准等方面与各产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相一致,这是判断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是否适应的一个核心指标,也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五是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技术服务结构的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直接表现为以技术升级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优化,必然要求职业教育承担更多的“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各专业“科技孵化器”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影响并非是单向的、机械的、静止的和线性的,它们作为两个各自开放的现实性系统,两者的关系是双向的、动态的以及线性和非线性的有机联系。因此,在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产生决定性影响的同时,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对产业结构调整也表现出相应的“反作用”影响,这种“反作用”体现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适应,其特点是模糊性和动态性,而不是精确的、静止的和片刻的。

二、基本情况与主要问题――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状态分析

有针对性地研究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优化,须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以区域内产业结构为参照物,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进行实证意义上的状态分析。所谓状态分析,是指对专业内构成要素的形态和内涵以及专业间构成关系的聚合态进行实证分析的方法,以便科学分析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静态特征和动态轨迹,从而准确把握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②

1.在设置规模上形成了面向一、二、三产业较为齐全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体系

2011年,浙江省有中等职业学校424所,招生23.88万人,高等职业学校46所,招生数达12.76万人。从专业设置来看,已形成设置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体系,见表1。201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布点数为3286个,其中中职和高职院校专业布点数分别为2186个和1100个,专业布点在职业院校分布呈集中化和规模化趋势,平均每所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数为7个,平均每所高职学校开设的专业数为23.91个。从专业设置对应的行业和产业看,目前职业教育开设的专业涵盖了经济普查中所列的农林牧渔、采矿、制造、建筑等行业,专业大类涉及率达100%,其中,面向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类专业布点105个,占职业教育专业布点总数的3.20%,面向第二产业的加工制造类、资源环境和土木水利类专业布点总数758个,占职业教育专业布点总数的23.06%,面向第三产业的专业布点数2423个,占职业教育专业布点总数的73.74%。可见,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主要集中于第二和第三产业,专业设置突出市场导向,侧重与区域经济的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行业性和应用性。

2.在比例上形成了以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和旅游商贸类为主体的专业结构布局

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基本形成了“两头小、中间大”的“哑铃型”结构,即一些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密结合的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和旅游商贸类专业在数量和规模上成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主体,而资源环境、农林牧渔、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以及公共服务类、体育健康休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在专业结构中所占比例较低。首先,从专业布点数看,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和旅游商贸类专业占中高职专业布点总数的64.92%,而资源环境、农林牧渔、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仅占中高职专业布点总数的3.97%,公共服务类、体育健康休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仅占中高职专业布点总数的2.71%;其次,从专业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看,2011年浙江省高职招生专业数252个,招生人数前十位专业全部是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和旅游商贸类专业,分别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英语、机电技术一体化和国际贸易实务,占高职招生总数的29.52%;同样,中职招生数前十位的专业也全部是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和旅游商贸类专业,分别是会计、数控技术应用、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汽车应用与维修、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机电技术应用、国际商务、机械加工技术,占中职招生总数的48.80%。

以加工制造类、技术信息类和旅游商贸类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职业教育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和方向,也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现状基本一致,以2011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劳动力需求为例③,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仍是人力资源市场中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主体行业,这五个行业的用人需求占总需求的88.38%,其中制造业需求人数占总人数的50.53%。

3.在能级上形成了“中职重基础、高职重方向,中职重技能、高职重技术”的专业层次结构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人才结构层次提出了新要求,职业教育高移化和中高职一体化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2012年3月,浙江省开始进行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加强中高职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衔接,旨在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层次结构,在能级上形成“中职重基础、高职重方向,中职重技能、高职重技术”的专业层次结构。职业教育专业层次结构主要反映在专业口径和课程设置的能级差异上。以加工制造类专业为例,2012年,浙江省中职教育加工制造类设置的主要专业有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电气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机电加工技术、 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加工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等,而高职加工制造类设置的主要专业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工业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钢结构建造技术、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等。因此,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在专业名称和内容上既有相似性,又在专业口径、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上有所区别,中职教育的加工制造类专业偏重于基础性和职业性,专业设置强调职业基础,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基础性和单一性技能,而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更突出专业性,强调培养学生专业的系统性,旨在培养应用性和管理性的专业技术人才。

4.围绕市场设置专业,初步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

近年来,浙江省围绕深度对接产业结构发展,以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市场需求调研与专业预警机制为载体,把区域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作为专业结构调整的关键,逐步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自2011年开始,全省各地加强了对新设专业的审批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专门发文公布当年职业学校新设专业目录,并规定“凡同一设区市内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的有关要求,同时严格控制新增设布点数多、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以中职教育为例,全省当年停止招生并予以撤销的中职教育专业点有299个,新开设专业点103个,两者相抵共减少专业布点196个。

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始终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注重专业结构调整与区域产业转型互动,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围绕支柱产业做强主体专业。以中职为例,2011年,全省中职学校共设置主体专业点700个,校均为2.2个,主体专业点占专业布点总数的比例达到31.5%。在主体专业布点中,先进制造业专业点321个,现代服务业专业点356个,现代农业专业点23个,分别占主体专业布点总数的45.9%、50.8%和3.3%。

二是立足特色产业做精特色专业。如温州市针对鞋服特色产业,开设了鞋革制品造型设计、皮革工艺等特色专业。绍兴市围绕食品饮料(黄酒等)特色产业,开设了酿酒技术专业。东阳市围绕木雕产业,开设了工艺木雕特色专业。

三是瞄准新兴产业开设新兴专业。围绕生物、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新材料、核电等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创造条件设置新兴专业,如金华市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湖州市的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专业等。

(二)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业教育专业供给与产业需求存在着不对等、非均衡关系

职业教育专业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历史的和相对的过程。职业教育专业供给和产业需求间的不对等和非均衡性,是指职业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学生进入就业市场时在总量、层次、类别上与产业需求存在差距,出现失业、过度就业或教育不足等现象[2]。

在总量上,职业教育所提供的技能型人才无法满足企业需求,造成产业转型升级中企业“用工难”的问题迟迟无法有效解决。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低端劳动力刚需与技能型人才短缺长期相伴[3]。2012年,浙江省企业用工监测表明,一方面,普工需求占企业用工总需求的比重维持在70%以上,成为企业用工需求的主流;另一方面,技能型人才始终供不应求,各类职业资格等级的求人倍率(求人倍率=岗位数/求职人数)近年来持续保持在2以上。特别是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海洋经济、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大力发展,加大了对高素质劳动力需求,高技能人才数量短缺的现象更加突出。

在层次上,职业教育专业能级结构无法适应以技术升级为主导的专业结构调整要求,尚未形成“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层次鲜明、互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专业能级结构。所谓专业能级结构,是指专业结构中各个层次的比例关系。目前,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能级结构单一,仅仅局限于中职和高职两个层次,没有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无法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技能、高技术和创新性人才的培养。1∶6∶14是目前国际通用的人才结构高中低级比例。2011年浙江省高职教育专业布点数为1100个,中职教育专业布点数达2186个,中职专业布点数接近高职专业布点数的两倍。以第一产业为例,浙江目前高职农经类专业布点数为32个,中职教育农经类专业布点数为73个,两者比例仅为0.44∶1,高职农经类专业布点明显不足,中高级人才培养结构比例失调,中初级农业人才比例过大,造成中职农经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偏低,高级农业经营人才培养明显不足,无法满足农业现代化对高层次农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最后,在总类上,浙江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比例处于不匹配状态,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三大产业之间的匹配度不高。 以中职教育为例,2011年全省三大产业的产值占比分别为5.00%、51.86%和43.14%,从业人员占比分别为0.02%、74.18%和25.80%,而服务一、二、三产业的中职教育专业在校学生占比分别为1.79%、24.44%和73.77%,中职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尚未形成合理的匹配关系。二是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三大产业内的行业结构之间存在着不均衡关系,见表2。第二产业的中职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专业在校生占比与从业人数占比的差为-18.38和-30.65,表明这两类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而第三产业的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和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休闲保健类专业与从业人员占比差为14.61、11.44和7.40,表明这两类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出现了产能过剩,超过了行业吸纳能力。

2.职业教育专业“同构化”现象较为突出,区域和院校之间专业建设缺乏特色

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结构调整统筹协调和运行机制,区域之间、院校之间的专业“同构化”现象较为突出,导致区域和院校之间专业结构差异性和互补性不强,专业建设缺乏特色。2011年,全省46所高职院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布点数达27个,占高职院校总数的58.7%,招生人数6186人,占当年高职招生总数的5.98%;服装技术与加工、针织技术与加工、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等三个专业布点数仅为4个,当年招生人数为116人,与浙江省作为纺织品和服装生产与销售大省的地位明显不相适应。同样,中职教育专业结构在设区市内低水平重复设置现象也较为突出,2011年,全省中职学校平均专业设置数达7个,部分区域内中职学校平均专业设置数超过10个。

3.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现代产业集群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专业设置与现代产业集群关联度不高,存在着专业设置的“盲点”。对应42个产业集群建设示范区,全省职业教育开设的专业不到60%,瑞安汽摩配产业集群、嵊州领带产业集群、义乌饰品产业集群等已成为当地经济支柱和特色产业,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但还没有设立这些产业集群发展所需要的专业,导致这些产业集群创新和升级的动力不足,存在着低端化锁定的倾向。

二是专业规模无法满足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需求。支撑产业集群建设的骨干专业不足30%,以杭州装备产业集群为例,装备产业已成为区域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总量占杭州工业经济总量的1/4,而其对应的区域职业教育专业有机电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光电技术应用等,2011年,杭州市上述专业布点数为26个,在校生为7972人,招生数为2799人,当年新设置专业的学校为2所,当年上过专业停止招生的学校为5所。显然,无论是专业的存量规模还是增量规模,都无法满足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需要。

三是专业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支撑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对技术升级的需要。技术升级和创新驱动已成为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特征。尽管近年来浙江省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创新,提升专业创新能力,2008~2013年,全省中职学生获得专利授权324项,转让给企业专利数59项,转让金额541.27万元,学生的小发明作品为全省60家小微企业创造了6094.8万元利润。然而,浙江省职业教育仍局限于技能与技术训练层面,专业创新实践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专业创新能力较为薄弱,大多仍停留于传统产业改造中的“小发明、小创造”,与浙江省产业结构以技术升级为主导的调整要求不相适应。

三、产业结构调整和中高职一体化双重视阈下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对策

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中高职一体化的双重视阈下,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既不是孤立的中职或高职内部专业类型的变动,也不是简单的数量上的“增”或“减”的问题,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本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足区域产业实际,积极探索和构建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中高职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机制。

(一)加强宏观调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科学制订全省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规划,系统设计全省中高职专业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根据浙江省产业规划,按照“适应性、前瞻性、创新性、效益性”的原则,确立“专业数量规模对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空间结构对接产业集群布局、专业层次结构对接岗位技能等级”的思路,制订全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规划,强化主体专业建设,突出重点构建职业教育专业群,优化全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努力形成产业结构调整与专业结构优化“耦合发展”的对接机制。二是建立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中职与高职、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平台。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置、培养标准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和论证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产业引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中高职衔接、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统筹和协调机制。三是搭建人才供需的“大数据”平台,建立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增强学校对产业需求的前瞻性预测,引导学校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四是定期进行专业设置评估,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增强专业结构调整的灵敏度和科学性。建立职业教育专业预警机制,在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中,实现骨干专业与主体产业、专业核心技能与岗位需要的高度对接,促使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动力机制

一是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采集制度,从不同区域、产业、行业、岗位以及不同性质的用户在人才规格、人才层次、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信息进行全面科学的采集,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二是建立科学化的信息处理系统。由于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和滞后性特点,要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进行科学的信息处理,突出对人才需求的动态预测和分析,对因产业结构调整等而产生的人力资源需求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分别提供近期、中期以及较长时期劳动力需求预测报告,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性和可行性的依据。三是建立信息平台。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应通力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学校供需信息双向平台,完善定期制度,让企业和学校都能及时掌握近期、中期以及较长一段时期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相关信息,从而形成产业结构与专业结构之间“调整―优化―再调整―再优化”的良性循环。

(三)紧密对接产业和行业发展,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对接产业转型的运行模式

一是瞄准浙江省产业集群探索职业教育专业群发展新模式。要紧跟浙江现代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对职业教育专业发展重点进行重新定位,以重点专业建设带动专业群发展,着力发展与区域产业集群适应的专业群。二是建立专业对接行业联动机制。成立由行业、企业和学校联合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深入行业主管部门,担任行业协会职务等机制,使专业建设融入行业发展。三是深化专业对接企业、中职对接高职的校企合作和院校合作机制建设。各专业以若干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专业建设,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兼职专业带头人,实施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专业带头人会签培养制度。以高职为主体,建立中高职衔接、企业资源共享的院校合作机制。

参 考 文 献

[1]张君生.论职教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的适应性[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1(4):9-12.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3

义务教育 绩效管理 体系构建

一、红河州义务教育绩效管理的现状

1.红河州义务教育绩效管理取得的成就

(1)义务教育不断巩固提高

随着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州义务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两基”成果不断得到巩固,顺利通过了国检。

(2)民族教育和边境教育得到充分发展

红河州是民族大州,河口、金平、绿春三县与越南接壤,少数民族占全州总人口的58.5%,少数民族学生占全州学生总数的58.93%。我州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作为基础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加强边疆和边境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形成沪滇教育对口支援、北部县市支援南部县、党政部门挂钩扶贫支持教育、州属学校支援贫困县薄弱学校、县内对口支援等五个层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在全州9个县661所中小学校实施了“双语”教学,较大地提高少数民族的教育水平。

(3)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不断增加,2011年教职工达到49088人,专任教师达42731人,专任教师比2005年增加5032人;实施“3211”校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与发达地区教育机构的合作,大力开展教师学历提高、继续教育、新课程改革校本培训工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通过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校安工程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推进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工作,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2.红河州义务教育绩效管理存在的不足

我州是国家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基础薄弱,教育发展的总体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协调、质量不高的问题,且正处在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关键时期,教育规模和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为:

(1)绩效管理理念滞后,体制机制障碍大

思想观念与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不适应,阻碍现代教育发展的一些观念和体制机制还比较多,教育改革发展的难度大,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和行为仍待消除;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管理未能建立起完整科学有效的量化评价体系,不利于调动学校教工的工作积极性;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学校管理的现实体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使得学校绩效管理的价值功能没真正有效发挥出来;在绩效管理的制度保障方面,缺乏统一的政策、制度、规章作为应用的依据,这对于义务教育绩效管理活动的长远发展,更好地促进“服务型学校”发展不利。

(2)义务教育绩效管理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区域教育差异大

红河州山区多、民族多、贫困人口多、边境线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差,南北之间、城乡之间、山区和坝区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软硬件方面的差距十分明显,南北差距和城乡差距问题成为红河教育能否能真正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难点和重点。

(3)义务教育绩效管理中教师队伍数量不足,总体素质不高

2011年,中小学教师队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教师总体数量不足,中小学教师空编2081人,直接影响和阻碍了教育管理与质量的提高;二是教师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农村学校尤为突出,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三是教师总体素质偏低,815名教师未达到国家学历要求,代课教师2211人;四是边疆和民族地区教师工作条件艰苦,生活环境差,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

(4)义务教育绩效管理中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

全州农村中小学校危房不断新增,排除难度大,许多校舍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人均占地面积、人均教学及其辅助用房面积和教学设备三项指标同时达到国家标准的学校仅有125所,只占到学校总数的3.6%,农村小学校均办学规模仅有3.8个教学班,校均在校生人数为120人;办学规模小于6个班的村完小有1615所(其中,在校学生不足80人的村完小有780所)和一师一校点有539个;农村初中校均办学规模小于18个班的学校有76所,占学校数的60.32%。由于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达标,校点分散,在校生人数偏少,加之管理工作较为薄弱,造成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效益低下,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全州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红河州义务教育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

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绩效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地进行绩效管理,将成为我州义务教育绩效管理的重要课题。

1.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完善义务教育绩效管理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我州义务教育绩效管理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决策机构不健全,有些学校未设立校委会,仍沿用“家族式”、“家长式”管理的模式;校委会成员结构不合理,内部制衡和外部参与机制不健全,校委会成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合,学校中层干部较多,熟悉教育规律的外部人员较少,教职工代表出任校委会委员的也较少;校委会运行程序不规范,不健全,随意性大。今后,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党的组织,发挥好教育系统党组织在学校绩效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4

学校中层干部是我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我县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根据《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与职数

中小学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标准按学校类别与规模确定。

1、机构名称:学校内设中层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普通高中一般设:教务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职业高中一般设:教务处(含教科、师训与电教)、实训处、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初中一般设:教务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安全办、团委)、总务处等;小学一般设:教导处、教科室(含师训与电教)、政教处(含少先队部、安全办)、总务处等。初高中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办公室。

2、中层职数:

(1)高中学校:60班及以上学校可以设置5个中层机构,聘任5名中层正职与5名中层副职干部;42-59班学校可以设置5个中层机构,聘任5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42班以下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30%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占30%-60%的可增加二个副职岗位;占60%以上的可增加三个副职岗位。

(2)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48班(下属民工初中学校班级数可计入,下同)以上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4名中层副职干部;36-47班的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24-35班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24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30%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占30%-60%的可增加二个副职岗位;占60%以上的可增加三个副职岗位。

(3)中心小学:60班(下属完小与民工学校班级数可计入,下同)以上学校可以设置4个中层机构,聘任4名中层正职与4名中层副职干部;48-59班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3名中层副职干部;48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住校生数占全校学生数10%以上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下属完小及民工子女学校数在3所以上的可增加一个副职岗位。

(4)升格小学:30班以上的学校可以设置3个中层机构,聘任3名中层正职与2名中层副职干部;30班以下的学校可以设置2个中层机构,聘任2名中层正职与1名中层副职干部。

团、队干部根据相关组织原则和规定配备,其职位数含在上述职位数之内;学校工会主席一律由副校长兼任。学校中层原则不兼任班主任。学校规模特别大或根据学校实际需增加管理机构、另定管理机构名称和职位的,需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批准。为减少管理层级,畅通管理渠道,提高管理效率,提倡学校内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交叉兼职,不得随意增设助理与干事。

完小中层领导岗位设置由各学区、教育总支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需求从紧安排。

二、选拔与任用

1、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过完小校长的在竞聘中心小学中层正职岗位时可优先考虑。

(4)学校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县教育局级以上先进或业务荣誉称号。

(5)参加中层竞聘人员原则上男不超过48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2、竞聘程序: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任期届满时,原则上须通过差额(1:2以上)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县教育局任免或备案等环节。

对学校班子通过集体讨论,教师公认度很高的优秀教师可直接任命。

3、任用规定:

(1)县属学校中层正职由教育局任免,中层副职由学校支部(总支)任免报局备案;镇(街)中学及中心小学(升格学校)中层正职由学区、镇(街)教育总支考察任免报局备案。

(2)实行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1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特别优秀的可至任期届满。

(3)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多年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层干部进行合理交流、轮岗,调整分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的试行意见》中关于中层交流意见执行。

(4)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职责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镇(街)中心幼儿园副园长、村级幼儿园园长选拔与任用参照以上任职基本条件、竞聘程序和任用规定执行。

三、管理与要求

1、要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正职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对年龄到杠工作优秀且连续任中层正职两届的退职人员,可享受1年同职70%的职务补贴,工作优秀且连续任职三届以上的最多可享受2年同职70%的职务补贴。

2、要重视中层干部培训锻炼。要加强师德建设,努力提高中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要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采用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鼓励其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中层干部的政策意识、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要重视中层干部队伍的组成结构。优化知识结构,各处(室)要文理搭配合理,注意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优化年龄结构,在年龄上呈现一定的梯度;要重视女教师培养,通过竞聘,把优秀的女教师吸收到干部队伍中来;积极推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全县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女性及党外干部必须占有一定比例。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5

一、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历史新时期。教师是教育改革发展的第一资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提出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任务。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做了重要讲话。今年2月21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国培计划”是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启动的第一个教育发展重大项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支持实施“国培计划”。7月,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暨“国培计划”启动实施工作会议,袁贵仁部长指出,加强教师培训,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内在需求和愿望。要统筹规划,创新模式,完善机制,确保质量,精心实施,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作用。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国培计划”开局良好。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之强,培训覆盖范围之广,培训模式机制之新,培训效果影响之好,可谓前所未有。“国培计划”自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培训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主要体现在:

一是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首先,培训了一大批“种子”教师。2010年,“国培计划”共计培训115万名骨干教师。通过网络匿名评价统计,参训学员对“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总体满意率达90%以上,对“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的总体满意率达到85%以上。一大批“种子”教师必将在今后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其次,形成了一大批部级优质培训资源。“计划”的实施,锻炼了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开发、生成了一批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经过严格的遴选评审,教育部已公布500人的首批“国培计划”专家库,一批“国培计划”生成加工的优秀课程资源将纳入“国培计划”资源库。第三,探索和创新了有效教师培训的模式和机制,推动了全员培训的开展。“国培计划”在培训理念、内容、模式、方法、管理和考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有效的创新探索。国培的“种子”播撒大江南北,国培的模式机制融入各地教师培训工作,国培的资源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下,各地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启动本省培训计划,推动了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据初步统计,2011年省级财政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达到近10亿元,比2010年增加3.3个亿。其中,北京、山东、浙江、重庆、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新疆、广西、湖北、贵州、陕西等省省级财政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增加超过1 000万元。其中,北京、山东、浙江、重庆、天津、广东、河南、江苏八省市经费增加超过2 000万元。

二是做到了雪中送炭。首先,突出农村教师。2010年,“国培计划”重心下移,以农村教师特别是中西部农村教师为重点,共计培训县及县以下农村教师100万名,占参训教师总数的95%以上。其中,“中西部项目”覆盖23个省份的8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县以下农村教师超过70%。其次,关注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重点加强了对农村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国培计划”的实施为广大农村教师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接受更多高水平培训提供了机会,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作出了贡献。

三是促进了教师教育改革。“国培计划”注重调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积极性,有效整合了全国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的优质资源,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高水平大学与中小学的紧密联系,形成了一批教师培训重点基地,加强了培训机构的能力建设,推动了开放灵活的教师培训体系的建设。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计有165所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了培训任务,数百所优质中小学参与了培训。参与专家数千人,一大批高水平、有影响的专家如韦钰院士、史宁中教授、温儒敏教授等纷纷担任“国培计划”项目首席专家。通过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高校特别是高师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2010年,各地各院校采取有力措施,改革创新,狠抓质量,圆满完成了“国培计划”培训任务,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是做好“国培计划”的基础。各地各校普遍重视了调查研究,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参训教师的需求,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如,重庆市建立健全了“国培作示范、市培抓重点、区县保全员、片区重教研”的四级教师培训体系,以成长规律为着眼点,规划“三类”培训项目,探寻“苗子―弟子―影子―种子―路子”的培训路径。安徽省遵循“面向农村、倾斜皖北、突出骨干、促进均衡”原则,整体规划项目,分类分层分项设计实施方案。

第二,公开遴选,竞争择优是做好“国培计划”的关键。“国培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招标或者邀标机制,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面向全国,遴选符合条件的高校、具有资质的教师培训机构及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确保培训质量。示范性项目从申报的68所院校和机构中遴选出38所院校和机构承担培训任务,中标率为56%。中西部项目各省按照两部招标指南和有关标准,规范招标、邀标程序,遴选培训院校和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由两部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实施方案进行严格答辩评审,最终确定158所院校和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河南、新疆等省(区)承担培训的省域外院校和机构超过50%,充分体现了国培“国”字号的要求。

第三,创新模式,改进方法是做好“国培计划”的核心。各地各校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探索了不少好的培训模式和方法。置换脱产研修是国培计划的一项重大模式创新,将农村教师与师范生实习支教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紧密结合,是一举多得的创新举措。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成果。如,河南、山西、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贵州、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认真落实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师”相结合的模式,安排被置换出来的教师在院校进行集中研修,同时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跟岗研修工作。安徽、重庆等省(直辖市)细化“影子教师”跟班研修要求,提出了“带课、带研、带学、带资”研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研修效果。广西采取“先扶后放,从模仿到创新”的四段式置换培训模式,建立被置换教师和实习支教师范生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提高。湖南采取“两次置换”模式,在农村骨干教师和师范生之间进行第一次置换,在城乡教师之间进行第二次置换,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有效的探索。远程培训是实现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培训教师的重要手段创新,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举措。各承担机构普遍注重采取混合学习的方式,将培训者集中培训与大规模远程培训相结合,将教师线上学习、线下集中研讨和在职学习相结合,并充分发挥远程培训资源的辐射作用,让更多一线教师受益。短期集中培训承办院校进一步突出需求调研、互动参与、问题解决、案例分析、观摩研讨等方式,并通过建立网络学习平台、专家下校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后续跟踪支持,强化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加强管理,强化考评是实施“国培计划”的保障。各省各校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和考核。中西部项目省份均成立由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成的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项目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并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出台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项目承办院校主管领导亲自负责,充分调配和整合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国培计划”服务。四川、河南、吉林、山西、陕西、重庆、湖南、贵州等省(直辖市)建立了本省(直辖市)国培计划网页,加强项目管理,交流培训经验。宁夏建立了“三挂钩”考核机制,即培训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学员参训与绩效工资挂钩,学员引领示范作用的发挥与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培养挂钩。安徽将项目绩效评估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开展对项目院校和机构考评的同时将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纳入对市县教育局年度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新疆、山西、重庆、海南、河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中央、地方”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省级财政解决了实习支教、参训教师交通、表彰奖励、课题研究等必要的费用,为“国培计划”有效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

总之,各地在实施“国培计划”中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明天研讨时还可以继续交流。我们要边实践边总结,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努力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二、明确任务,大力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开展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完善培训体系,做好培训规划,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2011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在培训模式、培训制度、培训体系、组织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认真总结“国培计划”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一要统筹规划,做好全员培训。要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以实施“国培计划”为抓手,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保证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同时,要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上述总体目标认真研究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做到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建立健全层次清晰、定位明确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要创新模式,提高培训质量。质量是培训的生命,培训质量和效果关键要看是否紧密结合教师的需求,是否将培训落到实处。要积极大胆创新,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上门、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团和海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采取混合学习模式,力求“大规模、广覆盖、高效益”地开展教师培训。要注重培训需求调研,丰富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注重教师参与,要在培训课程、时间、途径、机构等方面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选择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广大教师对更多培训需求、更多培训选择、更高培训质量的需求和愿望。

三要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培训能力建设。教师支持服务体系是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支撑和载体,直接关系着我们向教师提供培训服务的水平。要按照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原则,构建“天网”“地网”“人网”相结合的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大学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培训中小学教师。要积极推进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建设,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电教等相关机构的整合和联合,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形成上联高等院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发挥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和教师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持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并组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的专项研修。要大力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建设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和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

四要完善制度,促进持续发展。要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和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完善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强化质量监管,加强教师培训评估与考核,将教师培训纳入教育督导,促进教师培训持续发展,确保培训质量。要将教师培训情况与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晋升等相挂钩,形成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保障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

五要落实经费,提供有力保障。要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的要求,不断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支持力度。要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的规定,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要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三、务求实效,进一步做好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之年,是“国培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整体部署,2011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继续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为做好2011年“国培计划”提早做全面充分的准备和安排。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培训项目实施具体协调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国培计划”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宗旨,结合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培训子项目,科学研制项目方案,充分整合和调动省域内外资源,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做好“国培计划”。

二要坚持改革创新。要将改革创新作为促进教师培训发展,满足教师对大规模高质量多样化培训需求的不竭动力。要坚持开放性,充分调动和整合一切优质教育资源用于教师培训。要完善竞争择优机制,以竞争择优盘活教师培训资源,以竞争择优促培训质量的提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招投标机制,规范流程,采取公开招标或邀标方式,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范大学和有条件的综合大学在教师培训中的重要性和主体作用。

要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模式方法。衡量和检验有效教师培训的唯一标准,就是参训教师的满意度。好的培训要能够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要总结有益经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不断创新和完善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培训模式。要加强前期调研,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精心设计,不断丰富和优化培训课程,增加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要努力改进培训教学组织方式,通过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方式开展培训。要不断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教师带着问题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三要确保取得实效。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和政策保障,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培训效果落到实处。要针对参训教师的实际需求设计培训方案,优化培训内容。要注重遴选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注重教师参与,互动交流,注重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加工利用。要充分利用并继续建设好“国培计划”专家库和资源库,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项目课程;发动机装配;开发与实践

一、项目课程的内涵

项目课程是适应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课程,对于彻底改变传统课程体系,建立职业特色,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高职教育项目课程是以职业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为依据来开发,课程体系的安排以项目为单元组织课程内容,以完成项目活动为主线进行学习的课程模式。可以简单地把职业教育项目课程定义为“以典型产品或服务为载体让学生学会完成完整工作过程的课程”。

一方面,项目课程是以职业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为依据来开发的课程,保证课程在开发、设计、实施中能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及教学单元;保证为学生构建的知识与技能能够与学生的初次就业岗位无缝衔接。另一方面,项目课程以项目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将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在综合性的情境中完成完整的工作过程和学习,并获得相关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因此,项目课程能够保证学生在完成项目时综合考虑各个任务之间的联系,拓展学生的思考范围及对问题处理方式,通过完成项目有效地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项目课程开发原则

(1)以工作产品(或服务)为中心来组织课程内容的原则。项目课程体系和项目课程内容的设计,必须与学生将来的职业岗位、工作任务相匹配,其要点是立足工作任务,构建一系列行动化学习项目,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课程的开发中以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为总项目设计课程,以“子项目”或“模块”为单元的教学内容,尽可能与职业岗位“接轨”,紧紧地围绕行动化学习任务来完成,力求情境模拟、现场教学。

(2)按照工作体系设计课程结构的原则。项目课程既要求课程设置反映工作体系的结构,也要求按照工作过程中的知识组织方式组织课程内容。职业教育课程内容的工作知识是在工作实践中“生产”出来的,它们的产生完全出于工作任务达成的需要,附着于工作过程是其存在的基本形态,课程内容要求实用、够用。按照工作体系设计课程结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工作思维,增强学生的任务意识,使他们从关注“知道什么”转向“要做什么”,从而达到更有效地培养职业能力的目的。

(3)实现工作任务之间的联系,培养综合职业能力的原则。综合职业能力即完成职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和过程的知识、技能、智力和非智力因素(情感、态度、意向等)的综合。因此,在课程的设计当中突破知识体系结构,以工作体系为依据构建学习内容及实训项目,体现工作的顺序性与各项目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及综合职业能力。

三、“汽车发动机装配”项目课程开发与实践

1.岗位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确定课程培养目标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阶段,一方面由本院课程专家组预先设计课程框架,由企业专家提供工作过程中所要完成的任务及完成这些任务所需要的职业能力的意见。而这个环节企业专家作用的发挥均需要有教师预先设计的问题框架为条件。另一方面,课程组通过与汽车制造企业专家、本院课程专家一起对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进行分析,明确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岗位为汽车装配制造企业生产一线的装配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装配、车身装配、内饰装配等典型工作。

课程培养的总目标应该是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能基本胜任汽车制造企业生产一线的(汽车发动机)装配技术工作。掌握汽车发动机构造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汽车发动机装配的基本流程及查阅识读装配工艺文件的技能;能够合理应用装配工作中所用到的各种工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事业进取心、职业发展潜质;有团结协作精神、质量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2.调整课程结构,构建行动化学习项目

在课程结构整体设计时打破原有的知识体系课程结构,将汽油机由两大机构和五大系统,即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系、冷却系、点火系和起动系组成等理论知识融入到行动化项目当中。项目课程开发中依据学生将来的工作岗位设计项目任务,运用企业的装配工序及检验标准,以真实的装配线操作为流程开发行动化项目,包括:活塞预装、连杆预装、缸盖预装、曲轴预装、发动机缸体装配、曲轴正时装配、机油泵-油底壳装配、缸盖总成装配、正时机构装配、火花塞点火线圈装配、进排气管总成装配等十二个主项目。

行动化学习项目设计时应注重以下几点:第一,项目设计要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标准,且可操作、可达成和检测。第二,项目设计要注意难度梯度。掌握技术知识和技能是需要逐步积累的。第三,项目设计要符合学生的特点。在进行项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文化知识、认知能力、兴趣。

3.基于项目课程的教学设计

(1)项目课程的教学进程设计。教学进程设计是以学习项目为主载体,将学习项目分为若干个子项目。进程设计包括要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教学课时的设计,完成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的设计,师生的课堂互动的设计及整个教学过程的考核评价方式的设计。

(2)理实一体化的教学单元设计。在设计理实一体化课堂教学时,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策略,合理地应用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教学法,只有在决策与评估两个教学环节中教师参与学生的学习活动,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独立思考的机会。

(3)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材设计。项目课程的教学中从课程结构到教学设计都抛弃了原有的学科系统,因此,教学中所使用的教学材料及学习材料就由教师依据教学内容在其他教材中选用或编写。在“汽车发动机装配”这门课教材的编写过程当中主要依据“课堂任务—相关资料—理论知识—拓展材料”这样一个模式来编写,既有教学实操任务、完成任务的学习材料,又有补充知识及拓展材料。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教学中,保证学生既掌握操作技能又有足够的理论知识。

四、总结

(1)项目课程开发与教学实践有利于校企合作。通过学校开发的课程不仅学习了理论知识,同时训练了学生的实操技能,有效缩短了学生在校学习内容与将来在企业的工作内容的距离,达到了“教、学、做”一体化。

(2)项目课程在开发过程中打破了学科知识体系,改变了传统的先理论授课后集中实训的教学方式。项目课程注重能力技能的培养,教学中实现了原有“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变。

(3)本着以学生为主,以能力培养为主,本课程设计了多种教学案例和研讨课题,使得学生在课间和课下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当中,以提高其实操动手能力。

参考文献:

[1]徐国庆.职业教育项目课程开发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7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在设置中存在独立性差、行政级别低、权力来源缺乏法律依据、单位性质不统一等问题,并由此衍生出许多其他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的立法工作,从法律上明确规定教育督导的组织结构、机构性质、领导隶属关系等内容。在未出台新的教育督导法规之前,教育督导机构要“借壳上市”,主动争取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教育督导机构的支持,解决目前教育督导机构存在的权力缺失与职责赋有之间的矛盾。

我国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兴于20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成立督导司。各级政府对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十分重视,教育督导机构网络逐步得到健全,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教育督导的作用日渐显现出来。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的教育督导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人们对督导工作的重视还不够,督导工作的地位还不高,督导队伍专业性还不强,督导的结果还得不到充分运用,等等。笔者认为,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在设置中存在严重问题,致使大部分教育督导机构处于“无位、无威、无为”的状态,不能全方位、名正言顺地代表政府行使督导职权、履行督导职责。

一、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中的问题

(一)督导机构缺乏独立性,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约束较多

根据《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基本上形成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和县(区、旗)四级教育督导机构体系。但这些教育督导机构的一个共同点是“寄生”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中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是教育部24个司局级内设机构之一。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教育督导机构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内,但级别比其他职能部门略高;二是督导机构是教育行政部分的一个职能部门,权力来源于教育行政部门;三是督导机构在级别上与教育行政部门平行的,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教育局或教委领导兼任[1]。在实际运行中,前两种类型较多,第三种类型较少。但从中央到地方,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教育督导机构,不管哪一级的教育督导机构在本质上都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出现,只不过是少数督导机构的级别高于其他内设机构半级而已。教育督导机构的这种设置,从体制上决定了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必然要受到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种约束(人、财、物、职责分工、考核、奖惩等),难以独立开展工作,更无法对本级教育行政机构行使教育督导权。

有些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表面上虽由人民政府设立,挂人民政府的牌子,但从人、财、物的角度看,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这类机构在工作中除了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外,还要接受政府首长的领导;除了要妥善处理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还要妥善处理与政府首长的关系。当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首长的意见不一致时,这种类型的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更难开展,关系更难处理,工作中受到的约束更多。

由教育督导机构独立性差衍生出来的其他问题是:(1)一些教育督导机构不好独立开展工作,事事要看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脸色”行事。如督导检查结果是否,怎样,需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点头;整改报告怎样发,怎样措词,抄送哪些单位,要征取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意见。(2)一些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职责不明,常常是本职工作做得少,杂事做得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是很多地方教育督导机构的真实写照。如“两基”检查验收时,一些县督导室的工作人员除了要下乡检查各个乡镇的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外,还要与县“两基办”的同志共同把全县的“两基”数据表做好;每年上级督导部门下来检查评估前,县督导室的同志还要负责准备好相关的档案资料。为此,很多县级督导室的同志埋怨说“都是自己搞自己”。

(二)督导机构行政级别较低,督导权威不够

从行政级别上来看,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的现行级别是厅局级,省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现行级别大部分是处级(少数是副厅级),市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现行级别大多数是正科级(少数是副县级),县教育督导机构的现行级别大多数是股级(少数是副科级)。按照这种级别,我国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下去进行督导评估时,其行政级别至少要低于被督导评估对象的行政级别半级。从理论上讲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代表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官本位的思想在我国有的地方还较严重,讲级别在工作中也常见。因此当督导评估组的级别低于督导评估对象的级别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较多,被督导对象经常是采取应付的态度,主动配合性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督导评估的力度。

由于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级别偏低,加上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中又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在教育行政部门中所处的位置是“清水衙门”,所以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威至今还没有很好地树立起来。如一些县级督导室主任因为无权参加教育局长办公会,对校长的任免和学校的奖惩只有建议权,没有表决权,故而很多校长不重视教育督导机构的整改意见,更不要说乡镇政府的态度了。这就是教育督导评估检查出的问题为什么总是整改不到位、整改措施总不得力的根本原因。

(三)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缺乏法律依据,单位性质不统一

“督政、督学”是教育督导的两个基本职责。但从实际来看,我国现阶段教育督导的重点仍然集中在基础教育这一领域,“督政”仍是基础教育督导的重中之重。因此,教育督导机构“督政”的权力来源仍是个不得不说的话题。从行政法的角度看,教育行政部门与下级人民政府之间不是隶属关系,只是公务协助关系。如果教育督导机构只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那么作为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是无权监督、指导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的。[2]

因此,从法理上说,我国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只有督学的权力,无“督政”的权力。另外,从理论上讲,教育督导机构要行使好教育督导职能,其性质应为行政机构。对此1988年9月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教育督导机构问题的通知》中也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除国家教育督导团和少数地方教育督导机构为行政单位的性质外,相当一部分市、县的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为事业单位性质,与学校的性质一样。

上述两个问题,致使很多教育督导机构在履行教育督导职责过程中,“底气”不够足,工作不够大胆,不敢直面问题和差距,常常是成绩说得多,问题说得少。

(四)督导机构内部的人员结构不合理,教育督导效果和权威受到影响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如校长、教导主任、科研主任,他们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较好地履行“督学”的职责。但专业结构不合理、行政工作经验不足、年龄偏大也是很多教育督导机构人员结构的共同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教育督导效果和权威。如因为督导评估工作人员缺乏财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在督导评估中,对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只能凭感觉、听汇报,无法进行核查;又如因为督导评估人员缺乏行政工作经验和行政素养,有时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或话不投机;再如因为年纪和身体原因,一些督导评估人员无法深入道路不好的山区学校了解具体情况,等等。教育督导机构的队伍建设之所以有诸多的不尽如人意,其根源还在于有些督导机构是事业编制,教育行政部门对督导机构有人事支配权。故一些年老体弱、难以完成行政任务和校长职责的人员被照顾进入教育局机关的“休养院”,然后过渡一下退休。一些不被领导看好,难以安排的人员也进了教育督导机构,被打入“冷宫”。

二、解决现行机构设置问题的对策我国的教育督导将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3]。

第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艰巨,监督保障责任重大。第二,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科学的评价和有效的指导越来越迫切。第三,维护教育正常秩序、规范办学行为的任务将越来越重。第四,及时掌握教育变化情况,建立监控和沟通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决定了督导工作的新变化,而教育督导工作要有新变化,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必然要更科学化、法制化、合理法,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的科学设置及权力来源要合法性、统一性、独立性、超前性、可操作性。

(一)以国务院的名义出台新的教育督导法规

我国现行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原国家教委于1991年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这部法规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关于教育督导的专门性法规,它勾画了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此规定是由国家教委颁布,属于部门法规。因此其权威性有限,对政府及其他部门缺乏约束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当时的一些规定已远远滞后于我国现在的教育实践。尽快完善教育督导方面的立法工作,既是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的客观需要。

(二)通过教育督导立法,着重解决现行督导机构设置中的问题

一是解决独立性的问题。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是人民政府的所属部门,是政府监督、检查、指导、评估教育工作的实施机构。二是要解决隶属关系问题。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由同级人民政府首长直接授权,受政府首长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人、财、物”等方面不再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约束,把教育督导机构从教育行政部门中剥离出来。三是解决权威问题。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经政府首长同意,可以直接向督导评估对象下发整改通知书,有权向社会教育督导评估公报。督导机构的综合性的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责任追究和评优、评模、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四是解决督导队伍建设问题。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按相关的干部任用条例任免,工作人员少而精,按照“小实体大网络”的原则组建督导队伍,兼职督学的专业、职称、年龄、性别等结构要合理,督导评估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督学的作用。

(三)在未出台新的教育督导法规之前,教育督导机构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通过自己的“为”争取自己的“位”,最终树立自己的“威”。在督导权力来源不清晰的情况下,可以争取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教育督导机构的支持,解决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缺失与职责赋有之间的矛盾。如对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机构可以请财政、审计、人大等部门的公务员参与检查评估,以他们的名义情况通报,借助他们的权力开展工作,以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赵艳玲.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8

目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读好书”已经上升为人民群众的主要教育诉求和教育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对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理念的转变,加快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加快实现育人模式的转换,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新形势新阶段的新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认识。教学研究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教研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量实践表明,一个地方如果拥有健全的教研机构和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当地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就比较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总体水平就比较好,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也相对较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研工作的重要作用,努力通过加强教研工作,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水平提升。

二、进一步明确当前教研工作的重点。教研工作要面向教育教学实践,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从宏观上,要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理论依据;从微观上,要为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提供策略和技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教研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努力使教研工作发挥更大的效益。

——加强教育政策研究。教研机构和教研人员要增强政策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影响教育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把教学实践与研究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成果,促进教育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加强教师教育研究。教研机构和教研人员要切实承担起指导教师教学的责任,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执教能力和教育水平。要强化对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的研究,努力使教研工作成果体现在教师素质的提高中,体现在教学效果的提高中。

——加强新课程研究。围绕思考“教什么、怎么教”,重点加强新课程研究,深入理解新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不断提升学校实施国家课程的能力。指导广大教师准确理解课程标准,领会教材编写意图,准确把握教学要求,探索“三维目标”在教学中的实现。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教育资源,组织开发地方课程,指导学校开发校本课程。

——加强课堂教学研究。这是教研机构的中心任务,也是教学管理、指导、服务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研究和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提高教学有效性的对策。全面推广“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的研究与指导,推进校本教研的有效开展。

——加强对教学评价的研究。评价是教学的导向。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完善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加强对过程性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管理机制。省教研室要抓紧研制基础教育学业水平测试标准和方法,逐步在全省实施中小学生学业水平评估与监测。

三、进一步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各地必须建立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明确教研机构的公益性质,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要利用教研人员熟悉中小学教材教法、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状况、擅长教改实践研究的优势,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继续教育功能,不断提高教研工作对教师教育的促进作用。独立设置的教研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师训机构做好教师教育工作,师训机构要把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范畴,并给予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加强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的统筹协调。县级教研机构以研究指导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为主,市级教研机构以研究指导高中段教育为主,省教研室重点研究全省的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建设、学业评价等问题。上级教研机构应加强对下级教研机构的指导与管理,下级教研机构应定期向上级教研机构报告工作。各地要组织教研机构参与学校发展性评价和教学督导工作;对教师业务水平的考核与职务评聘,原则上也应吸纳教研机构有关人员参与。各级教研机构都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教研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9

宣传、演练月”系列活动总体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2021年5月12日是 “汶川大地震”十三周年纪念日,5月8日-14日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今年5月份也是《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确定的全市第六个“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月”,为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抓住重要时间段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演练工作,不断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现就做好5月份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演练工作的总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针,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深入普及关于地震灾害“防的知识、抗的方法、救的技能”,大力开展好重点时段防震减灾宣传演练,带动常态化防震减灾科普宣教,持之以恒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主题

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三、时间安排

集中在2021年5月份开展。各地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合理安排。

四、宣传演练月系列活动总体安排

主要包括“7项基本活动+5项特色活动”。

(一)7项基本活动

1.各地各类基层单位广泛开展一场地震科普咨询和演练活动,省暨合肥市举办一场示范性科普宣传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抓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科学指导,积极动员各类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咨询和地震避险疏散演练活动。

在第13个“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由省地震局主办,合肥市地震局承办,选择一个工作基础好的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多级联动,举办一场省暨合肥市“学党史办实事 防震减灾进社区”主题科普宣传演练活动,作为今年“全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和“合肥市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月”主场启动的示范性活动。

2.全市学校普遍开展一次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

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联系,5月12日前后,联合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同时要选择一所学校开展示范性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邀请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现场观摩指导。各校演练前要认真准备,制定详细周密的演练方案,确定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立相关标志(示意图)。演练后要及时总结,针对演练中遇到的问题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应急疏散方案,完善相关标志(示意图)。

3.全市学校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地震应急疏散标志及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要认真汲取“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本着“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原则,高度重视校园地震应急疏散标志的设置及地震灾害风险隐患点的排查工作。5月份,各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联合教育主管部门部署辖区内的学校开展一次校园地震应急疏散标志及地震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校园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牌的设立和应急疏散线路的设置是否规范齐全,排查学校建筑物护栏、女儿墙、高空悬挂物、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等部位是否存在地震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好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4.指导基层开展一系列防震减灾科普“微宣讲”活动,举办一场“专家说地震”科普讲座

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要结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的开展,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社区、机关、企业等单位,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因地制宜举办一系列防震减灾科普“微宣讲”活动,努力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全市中小学校园防震减灾辅导员应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积极在本校组织开展校园地震科普知识讲座。也可利用班级、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等设施组织学生观看一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影片或科普动漫。各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应协助教育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合适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影片或视频资料。

5月上中旬,市地震局邀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物理和空间学院专家主讲,适时为全市地震系统举办一场地震科普讲座。

5.开展一次向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赠书活动

我市现有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7所、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97所、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58所。市地震局将会同市教育局,向市属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赠阅地震科普图书(册页),各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可选择辖区内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开展赠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挂图、科普知识读本以及多媒体资料等活动,充实校园防震减灾知识硬件储备。

6.争创一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应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国家、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选择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学校开展创建活动,2021年内至少创建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通过辖区内各级示范学校的带动作用,以创建促科普,扎实推进大中小学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7.面向全市地震系统举办一期 “学习地震法律法规、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组织全市地震系统政务服务窗口业务骨干,举办一期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业务短训班,由省、市地震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人和专家主讲窗口工作实务,并通过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情景模拟检验培训效果,旨在提高全市地震系统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5项特色活动

1.抓好阵地化宣传,举办幸运网友亲子同游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活动

要进一步发挥我市现有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基地)、社区综合科普馆的科普宣传“阵地效应”。合肥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已被中国地震局认定为“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被市教育局认定为“合肥市校外素质教育基地”,2018年底,又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全市广大中小学校可组织校内地震科普兴趣小组等学生群体前往合肥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地址:庐阳区合肥市电厂北大门对面,预约电话65559066),开展地震科普参观体验活动。各地也可就近选择本地创建的“合肥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如:肥西县地震科普馆,位于肥西紫蓬山县地震监测站一楼;长丰县地震科普馆,位于长丰县气象局院内;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安全体验馆;蜀山区龙河路社区科普馆等)或者社区科普馆等场所学习地震科普知识。

5月份,市地震局将通过“合肥防震减灾”微信公众号活动公告,征集20名幸运网友家庭,开展一期亲子同游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科普体验活动。

2.加强“互联网+防震减灾”宣传,开展一次防震减灾工作网络直播宣传活动

鼓励各地自选形式,在宣传演练月期间通过互联网媒体平台集中开展“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扩大科普宣传影响力。

今年5月份,市地震局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学校、社区开展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地震避险疏散演练,委托省内相关互联网宣传企业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网络直播宣传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平台,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效果。

3.开展一轮中小学校园防震减灾辅导员业务培训   

根据《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兼职或专职校园防震减灾辅导员,负责校内的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教育等相关活动。我市已于2016年建立了校园防震减灾辅导员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有助于广大校园防震减灾辅导员更新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学习。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月期间,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市属学校防震减灾辅导员举办一期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也要联合组织本辖区内校园防震减灾辅导员举办一次防震减灾辅导员业务培训。

4.开展一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在线普法宣传活动

全市地震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校园网等平台,广泛开展一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更好地促进全市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

5.开展一次地震科普宣传进村入户活动

全市各级地震部门要普遍开展一次主题为“建设地震安全农居,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地震科普宣传进村入户活动,面对面向农民群众宣传农居建设抗震设防知识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农民群众强化抗震设防意识,建设符合地震安全的幸福宜居家园,积极防范化解农居防震风险。

五、具体要求

(一)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学校是儿童、青少年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的主阵地,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应积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校园防震减灾活动的指导,提供必要的宣传素材、资料。各地的活动开展情况将分别纳入地震工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演练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和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是提升公众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地震工作机构要加强与相关内容部门的协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好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月系列活动,重在传播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培养公众防震减灾技能,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二)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各地各单位除参照以上活动总体安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活动外,还可结合“平安校园”创建管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新模式。自选特色活动可提前或延后一周开展。

(三)积极宣传、总结提高。

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注重活动资料的积累,并及时归档。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月活动总结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由教育主管部门、地震工作机构统一汇总,2021年6月25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关于全市第六个宣传演练月系列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2021年6月30日前报至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市地震局震防处  63537735

市教育局法规处  63505192

 

合 肥 市 地 震 局           合 肥 市 教 育 局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  日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10

*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县*实验小学总校与*中心小学、*中心小学、*中心小学、*中心小学等四所分校组成。集团现有5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200多人,在职教师160多人,其中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省教改之星1名、市学科带头人2名,县学科带头人11名,市、县教坛新秀11名。四所分校属于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结构层次不均,城乡差距比较大,为了使集团各分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以及师资队伍结构上都能全面优化和提升,一年来在集团里开展了支教、诊断听课、集团主题相约教研、集团年级学科组(城乡结对)活动、集团联谊、集团会议、集团质量监控、集团国防军事夏令营、集团心理健康主题等活动。

二、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年来,我校积极按照*县教育局关于组建城乡小学教育集团的工作思路要求,以“资源共享、相对独立”为管理原则,采取“统筹管理、师资共享、文化融合、互促互进”的举措,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求真务实、和谐进取,教育集团工作取得了全面进展。

(一)统筹集团管理,形成优势互补

1、设立集团管理机构

在遵循集团总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成立集团校务机构,下设集团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内部的事务联络)、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术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的教科研管理),集团校务机构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商讨集团重大活动事项。成立集团教育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校及各分校校长、教导主任组成,全面负责集团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2、加强集团教学管理

(1)引导教师对备课质量进行自我监控。集团在规范教学常规的过程中,绝大部分教师已能做到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2)注重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监控。为更好的提高教学质量,在总结前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开展了“同上一堂课”、“跟进式上课”的校本教研活动(人人参加)和集团相约教研活动,集团相约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展4次(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积极邀请县各学科教研员参与到活动中作专题指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3)注重对教学效果的监控。不定期对学科教学进行质量抽测,及时掌握各学科教学动态,对学科教学成绩作出质量分析,通过教学质量分析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增强了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

3、重视集团科研管理

一是以课题为抓手,加强集团科研建设。以省教研类重点立项课题《加强常规管理,提高集团教育教学质量的实践与研究》为平台,邀请分校老师参与课题的实践与研究,在提高集团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帮助分校教师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二是加强科研过程的指导。充分发挥集团本部“土专家”的作用,与分校教师结成科研对子,对分校教师的科研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指导,做好科研引领工作。

(二)师资共享,打造集团优质师资队伍

1、分层培训,任务驱动促发展

构建了5年集团教师共成长培训工程体系,根据集团教师的年龄结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因素,分成“潜质教师培育班、骨干教师成长班、中老年教师发展班”。并给不同班级的教师布置不同的任务要求,组织不同的培训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青蓝工程,师徒双方共发展

集团每月组织一次“师傅”与“徒弟”共成长的专题教研活动,针对某一教学专题“师傅”与“徒弟”共同进行上课、评课,互促互进,参加了集团青蓝工程教学研讨。积极开展下乡支教,每学期安排总校优秀教师到各分校支教一周、一两天。有效帮助和推进了分校教师与学科教学的快速发展。

(三)文化融合,丰富集团教育内涵

一年来集团以开展市级重点类立项课题《发挥享受教育办学优势,促进城乡教育和谐发展》的研究为载体,将“享受教育、回归本真”的办学理念贯穿到分校的教育管理中,使之成为集团总的一个办学思想,丰富了集团教育的内涵。该课题研究成果获丽水市重点课题类一等奖。

1、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一是开展“手拉手”联谊活动。在总校举行的系列学生活动中,邀请分校的学生参与进来。如总校举办的讲故事比赛、心理健康演讲比赛等活动,都将安排分校学生前来同台竞技,在展示自我风采的同时相互认识,增加友谊。二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总校择优秀学生与各分校需要帮助的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进行一加一帮扶活动,目前集团共有20位学生结成了帮扶对子。

2、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组织学生参加暑期国防教育夏令营活动。暑期国防教育夏令营是我集团的一项重大活动,集团分校的部分学生参与到该项活动中,与总部的学生同吃住,共同完成所有训练项目,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而且对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们在推进教育集团向前发展的各项工作中,经过集团全体教师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1、校际分散,教学研讨组织困难

由于各分校间地理位置比较分散,加上交通不便等因素,集团总部落实在分校的教研活动开展困难,从而造成集团总部教师“走下去”教学容易,分校教师参加难的局面。加上分校属于寄宿制学校,很多时候教师时间调配上会有许多冲突,一些活动教师的出勤率势必会受到影响。

2、集团教师队伍素质还有待加强

缺乏学科权威性教师。现有的师资水平与集团的发展还不相适应,特别是缺乏有权威性的学科领军人物,名师效应不足。

3、集团活动经费投资机制有待完善

每一次活动都要涉及到车旅费、食宿费,没有政府部门的经费保障,将对我们集团里开展的一切活动有着致命的影响。

四、今后工作思路

根据*县建设城乡小学教育集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十一五”教育规划总体目标,在集团总体办学思路已初步定型的背景下,将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下一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四大方面建设:

1、建立和完善集团管理与评价机制

一是继续按照“资源共享、相对独立”的集团管理原则,统筹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享受教育”办学优势,使总校的优质资源辐射各分校,形成优势互补。二是建立一套适合集团发展的管理评价体系,做到有章可循,实现集团管理行为的优质化。

2、建立和完善集团教育监控体系

一是继续推行集团学科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总校班级与分校平行班实行学进度,统一期终监测。二是继续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监控管理。三是要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特别是对特长学生的评价机制要进行逐步完善,要建立一套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综合评价体系。

3、建立有利于学生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继续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各种舞台。把读书节、艺术节、英语节、科技节、体育节以及国防教育夏令营等“五节一营”活动推向深层次发展。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11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市教社管字〔20*〕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民办学校(幼儿园)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年7月31日前,凡经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中小学、民办职校、民办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年检内容

(一)依法办学情况。包括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民办教育政策规定情况。

(二)学校基本建设情况。包括校园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校舍建设等方面。

(三)教育教学开展情况。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实施、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四)学校管理情况。包括行政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广告、后勤管理等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接送学生校车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食堂卫生条件是否合格等。

(六)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本年度财务状况及审计情况。

(七)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变动情况,其他证件是否齐全情况。

三、年检工作安排

年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年12月上旬起至2009年元月上旬结束。

第一阶段:办学机构自查整改阶段(20*年12月上旬)。

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按年检内容和要求,对本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概况;2.办学思想和思路;3.办学基本经验和特色;4.自查自检情况;5.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并填报《20*年**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登记表》(附件1)。

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办学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年度自查报告;

2.《20*年**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登记表》;

3.年检评估细则(自评分)(附件2);

4.本年度刊发、散发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宣传材料样本;

5.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7、收费许可证及本年度收费审批或备案手续(复印件);

8、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9.校舍消防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0.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

11.其他需要说明和提交的材料。

凡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必须按上述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学校名称,一式二份于20*年12月3日前交县教文局教育股。各乡(镇)民办幼儿园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督查其年检并上交相关材料。对未开展自查、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年检,县教文局将收回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阶段:县教文局检查阶段(20*年12月中、下旬)。

县教文局将组织力量审核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上报的年检材料,并结合日常管理所掌握的情况,对办学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考察校园环境,看教学、行政、生活设施,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财务报表等方法进行。对招生、办学中存在明显问题,以及办学条件简陋、教育质量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重点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教育机构教务工作总结范文12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学习型社会、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大力提升继续教育地位,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目标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设工作体系,形成运行机制,实现全员培训。进一步建立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实施《规划纲要》、增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3、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项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工程涉及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和现代管理五大领域,与《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密切相关。各级人事部门和各领域牵头主管部门、协会要从落实“*”规划和《规划纲要》的高度,按照工程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培训30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

4、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继续教育。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继续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工程项目承接单位要结合实施中的重大理论、技术、工艺和管理等方面的课题,推出一批创新攻关与培养训练相结合的科目,实现项目、资金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配合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工程开展继续教育,“*”期间对工程部级人选轮训一遍,着力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并通过他们的影响、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优秀创新团队。

5、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教育、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需求预测,确定重点领域,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人事部门在政策上要积极支持各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根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等主要专业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分类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防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加大对国防科技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继续教育工作,遵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成长规律,重点培养一支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专家队伍。

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学科综合、科研项目和人才汇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素质和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服务。

6、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科目培训学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各级人事、教育、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专业领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培训机构的优势,制订、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汇聚优势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项目,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门公需科目的培训,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也可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公需科目的学习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7、加强企业继续教育。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以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继续教育活动。政府人事部门要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继续教育动力不足、资源匮乏、信息不畅等问题,加强指导扶持,积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机构在企业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培养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基地。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

8、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在制定规划时,要通盘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和培养。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帮助他们培养急需人才,促进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发展。政府实施的继续教育项目和掌握的继续教育公共资源,要面向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三、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9、积极推动法制化进程。加快研究制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继续推动地方和行业部门继续教育法规制度建设,使我国的继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10、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证书、学习档案、网络管理等方式,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规范登记内容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可以实行学分制,实行网络化和量化管理。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总体工作、责任目标、活动过程内容、个人学习效果等实施评估。加强统计工作,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整体统计体系之中,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内容、经费等进行统计。

建立继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对其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对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把其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

11、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总结近年来举办高级研修班等示范性继续教育活动的经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制度。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30至50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训2000至3000名各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事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和重点问题,举办一批高级研修班。

四、创新培训形式,完善服务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12、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的新形式。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咨询服务、对口培训、特殊培养等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人才可以采取个性化方式进行培养。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各级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加强公共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举办各种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质量高、信誉好、公益性强的培训科目、项目和教材,引导各类继续教育主体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教机构。鼓励民营、外资施教机构,依照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培训、发证行为,加强对继续教育市场的监管。

13、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按照兼职为主、兼专结合的原则,加快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研究。加快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专职教师知识更新,落实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政策规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任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师资资源共享。以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理论、培训管理实务、人文素养等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培训者培训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队伍。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教材,并不断更新完善。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筛选一批优秀教材,实现教材资源的社会共享。

14、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建设。实施继续教育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各类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以提高继续教育的效益和质量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提倡有计划、有组织的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支持他们做大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两级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带动施教机构整体质量提升。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作为政府有关培训项目支持的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营造良好的继续教育市场秩序。

15、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协会在培训服务、理论研究、参谋咨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16、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培训与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联系沟通国(境)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协会,及时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国际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点、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外先进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国际化进程。

五、加强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统筹不同区域之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政策及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必要时设立继续教育工作专项,支持这些地区的重点人才需求和重大工程建设。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高研班、组织专家咨询活动、基地建设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倾斜。

18、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人事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每年组织10个左右对口支援培训项目,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培训5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开展对口培训项目。继续组织留学人员和高级专家“西部行”、“东北行”、“中部行”,开展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在总结对口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19、做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期间,国家为新疆培养2000名左右业务精、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同时,在总结新疆特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西部其他地区少数民族特培工作,实现制度化,使特培工作成为加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青海三江源人才工程,争取用3年的时间把三江源工程管理人才和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轮训一遍。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