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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

时间:2022-12-08 20:48:32

跨境贸易

跨境贸易范文1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了4种服务提供模式,跨境提供是其中之一。GATS把跨境提供定义为“自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提供服务”。该定义表明,在服务贸易发生时,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均没有流动,跨境流动的只是服务内容。

就费用与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和最经济的一种服务提供模式。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不必承担像其他3种服务提供模式下一方或双方必须流动才能提供或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成本,如在境外消费的模式下消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提供地国,在商业存在的模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流动到东道国,而在自然人流动的模式下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流动到东道国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而收益并不一定会逊色于其他的服务提供模式。

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主要是通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广播电视、卫星通讯、因特网等现代通信媒体完成。由于各国国内对卫星器具使用的规管和广播电视媒体的政治敏感性,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通常的形式主要有函授、远程教育和培训、网络教育(E教育)等。

跨境提供的网络教育服务较之传统的函授、广播电视媒体提供的教育服务有很多的优点和优势,如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便捷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节省费用等。首先,网络教育是学生容易获得的教育服务模式。就网络学校而言,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络,自主决定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而不需要像传统教育方式下定时定点学习指定的内容。其次,网络教育可以使教育方式有更强的适应性。教师可以使用更为灵活和互动的教育方法。第三,网络教育节约费用和时间。网络教育由于不需要把教师和学生统一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节约时间和成本,唯一需要协调的就是有时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进入因特网。

和其他教育服务提供模式一样,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受制于一些因素。首先,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教育服务的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应用普及程度决定其网络教育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其对外提供和接受外国教育服务的政策走向和教育服务开放程度。其次,国内与国际网络教育政策。教育服务中的跨境提供只适用于那些做出开放承诺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有法律约束力,而对于那些没有承诺的WTO成员或者非WTO成员并无义务的约束。事实上,即使在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中,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种种限制。再次,教育服务出口国的教育资源提供能力。教育服务的出口国应当具备为外国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达到特定标准或符合要求的教育服务的能力和资格。在某种程度上,教育服务的内容和从事教育服务的人员的素质对教育服务质量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第四,统一的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对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选择。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言,教育服务的质量关系到他们在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和长远利益。统一的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跨境提供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最后,学历、学位的国际认证与认可。学历和学位能否获得广泛的国际认证和认可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和选择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基本依据,也符合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长远利益。建立有效的国际学历、学位认证、认可机制有利于促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WTO成员与教育服务跨境提供

由于发达国家在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教育发展水平方面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通常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占有强势地位,对以网络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开放持积极和欢迎的态度。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包括网络教育在内的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能力,甚至难以满足本国的教育服务消费需求,对网络教育服务的开放持帝嗔甚至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为必要时制定灵活的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政策留有余地。

在150个WTO成员中,只有47个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其中又有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各种限制。美国作为教育服务出口强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只承诺开放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但对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没有限制。美国要求其他WTO成员取消包括东道国的不透明国内补贴和针对电子传输教育资料不适当的限制在内的14种妨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障碍因素,并要求尚未开放市场的WTO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法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跨境提供均没有限制。韩国对高等教育和医疗健康有关的成人教育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承诺。日夺对小学和初中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在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方面作出了限制性的承诺。澳大利亚承诺开放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并对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不做限制,采取了比多数WTO成员更加开放的教育政策,并且指责部分WTO成员为采用因特网提供教育服务设置新的障碍和对进口教育资料设置限制等。可以看出,上述各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采取不同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各自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开放能力,但更多的是他们各自在教育服务领域的贸易利益和竞争优势,如澳大利亚以促进教育服务出口发展国际贸易,在2004年通过跨境提供方式吸引了24000名国际学生,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

三、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政策与立法

在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模式下,教育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学校)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通过电子传输、函授和通讯等渠道和方法向另一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服务消费者(即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在我国主要指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E-education)。广义的远程教育包含利用邮政、广播电视技术、互联网和电信网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网络教育属于远程教育的范畴。

广义上的远程教育在我国始于1960年建立的广播电视大学,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远程教育体系。@我国至今也没有关于远程教育的统一立法,只有教育部及其办公厅的零星的临时规范性文件,比较重要的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2003年)和《教育部力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2005年)等。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国家鼓励开展远程教育,对远程教育提供机构进行规范,实施质量控制。但是,监督和管理的力度远不能适应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对于跨境远程教育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现有的立法(如果是的话)从立法层次和效力上看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其立法层次低、效力弱、内容粗疏、结构散乱的特点很明显,既不能反映和适应国内远程教育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跨国远程教育服务发展的趋势。

我国在教育服务方面实行的是积极渐进的开放政策。一方面,我国承诺开放了所有5个教育服务次类的市场准入,即使与英、美、法、澳大利亚等教育服务强国相比也有较高的开放程度;另一方面,我国也对义务教育和警察、军事、政治、党校等特殊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和国民待遇作了保留,对自然人流动作了主体资格上的限制。

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既符合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和需要,也反映了民间对开放教育会引起种种问题的担忧,如教育的丧失、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国内教育服务市场的流失等。一方面,我国的教育服务总体发展水平及教育管理体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教育法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必定会更容易发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与碰撞,意识形态的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跨境提供模式,意味着我国不必承担向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开放跨境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国际义务,为我国制定和修改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方面的立法留有余地。但是,这并不完全能够排除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入国内的教育服务市场,尤其是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这是因为,一方面,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实行教育服务出口战略,一些国外高校为扩大影响,增加收入,必然设法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可以让教育提供者和学生不需要跨境流动就可以提供和接受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尽管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高校入学率节节攀升,但民间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依然强劲,国内可以提供的入学机会难以满足需求,而跨境提供的模式可以为国内的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一个高效率、低费用的高等教育机会。因此,我国虽然还没有大规模的外国远程教育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但这种教育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应促使我国建立相应的教育法律体系。

四、我国应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策略

尽管世界各国和部分国际组织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存在较大分歧,各WTO成员对待开放教育服务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各国开放教育服务的力度也不尽相同,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跨国教育服务正蓬勃发展,美国、英国等老牌教育服务出口强国正设法扩大跨国提供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的新兴教育服务出口国正把出口教育服务作为发展经济和扩大服务贸易市场份额的重要战略渠道,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已成为重要的教育服务出口模式。我国目前发展滞后的教育法制和低效的教育行政体制已成为教育服务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瓶颈,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的教育服务业在开放的环境里健康发展。

1、保持积极、渐进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教育服务的复杂特性和各国贸易利益的冲突使教育服务成为承诺开放最少的服务部门。我国已经做出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承诺,相对于现有的教育发展水平已属不易。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维持现有的开放政策,同时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谈判,维护本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利益。

2、加快完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方面的相关立法(1)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服务开放、维护教育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2)制定全国性教育法律。尽快制定《成人教育法》和《学生法》,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3)尽快制定《教育服务贸易条例》和《远程教育条例》。前者作为统一规范和管理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应规定开放教育服务、鼓励教育服务出口、维护教育、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和文化、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原则、教育服务的4种提供模式、规则、程序和法律救济等条款。后者是调整远程教育服务的专门法规,应规定远程教育服务的定义、适用范围、提供远程教育机构的资格和条件、运作、远程教育的质量监督、涉外远程教育机构的特别规定等内容。

跨境贸易范文2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模式设计

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言,传统的对外经济贸易已不再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环境,而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的建立不仅促进了经济贸易的发展,也使我国的经济贸易往来逐渐成为世界性跨国贸易中的一份子。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呈现增长的趋势,并已成为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进步的中坚力量,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在我国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具有不断发展的优势,相关规定表明国家的相关部门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不仅能够改善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形式,也在逐渐降低我国传统的跨境贸易方式下的成本,从而参与到国际竞争的行列。进行跨境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建构的同时,能够促进关于外贸交易的多边流转,为企业进入外贸竞争的行列提供更多的机会。

1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现状

2012年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总额已超过美国,成为当时全球经济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有不断进步,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只有创新发展,不能在经济发展中采取以往的经济模式,国际经济发展的步伐从来不会停滞不前,贸易的形式必须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大环境,以国际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本国经济的发展策略进行调整,我国经济贸易总额中跨境电子贸易的份额在不断上升。电子商务的进步得益于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的发展,国内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促进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创新,而电子商务平台也成为商务贸易的重点创新的对象。跨境贸易的发展繁荣,并具有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使我国对跨境贸易发展越来越重视。我国跨境贸易将跨境平台建设作为国家相关部门的重点内容,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以及已有的外贸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上,国家对各省的跨境贸易平台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具有跨境贸易优势地位的省市进行具有自我特色的跨境贸易平台的建设。沿海城市利用自身的地理优势以及经济发展的开阔性将自身的优势不断进行跨境贸易优势的平台的转化,在解决跨境贸易中通关费时长、成本高以及处理繁琐的过程中,不断发现跨境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将这些问题进行集中化的处理,将所有的缺点在新的平台建设过程中进行优化。跨境贸易自从在我们国家起步以来就在逐渐发展壮大,而在对相关的缺点进行处理和平台优化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具有特点的综合性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涌现、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将电子商务的跨境贸易进行综合对比,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系列的发展产业链也促进了相关产业模式的壮大。相关的跨境贸易平台将成熟的交易系统发展成为商业模式,形成具有特点能够完成固定交易的平台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的模式首先是传统的跨境大宗交易模式,在传统的跨境交易模式中平台服务就是境内外的外贸企业在网络上进行销售贸易的平台,提供相关的供应商和采购商的各种信息使双方进行了解促进交易的完成。供应商能够在自己商品的特点基础上寻找相应的采购商进行商品的出售,而采购商则可以在平台优势的基础上将自身需要的产品进行对比选择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商品。通过平台的沟通,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网络上的沟通,这样就促进了双方跨境贸易的进行,并能够通过网络平台提高贸易的效率。其次是综合门类的跨境的小型批发零售的平台模式,进行跨境的小型批发零售平台模式将中国企业或者个体卖家的商品在平台上进行网络在线交易,将处于不同国家的商品通过交易平台而免除相关的跨境费用的一种交易模式,跨境贸易平台本身并不需要参与商品的交易环节,只需要为交易的双方提供可跨境沟通的平台。这些平台可以收取买卖双方的交易佣金进行平台的维护费用和盈利。另外跨境交易平台还有独立性的跨境小额批发零售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平台自己进行相关的海内外跨境贸易将目标商品进行买断,并只在自己的平台进行交易将商品进行海外的销售,通过国内加工进行商品的加工,直接销售给海外消费者的跨境贸易模式,而平台所转去的利润就是将商品进行购买加工和销售出去的差价。最后的平台模式为专业性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从平台的名字就可以明白平台是为跨境贸易提供相关的服务信息为主的,专业性的第三方服务平台能够为交易提供相关的贸易支付平台以及物流客服和相关的咨询服务等内容,以此来帮助企业的跨境贸易的顺利完成,平台的收入主要依靠于平台提供的贸易服务。

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模式的应用

传统的国际贸易总是将贸易的各方面复杂化,这是因为贸易所处的传统的经济发展环境,而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已经依赖于科技的进步而快速发展,在科技发展的情况下,贸易已成为快捷有效的交易,而跨境贸易在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上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随着跨境贸易的发展不断增长,各国在跨境贸易方面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从而促进了相关的跨境贸易平台的产生,不同的环境下结合各自的特点而产生的跨境贸易平台,使跨境贸易平台在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的时候却不能够顺利进行,当前经济水平的发展是多方面的进步,而对于跨境贸易平台而言其相关的企业的发展也极为重要,但是这些产业往往是包含着各个方面的内容和不同的产品生产的企业,将这些产业进行有效的整合促进平台贸易进行有序进行是促进跨境贸易平台进行产业链整合的重要发展,跨境贸易平台的产业链的把控难度大也一直是跨境贸易平台缺失竞争力的重要原因。不仅在产业链中物流和售后等没有保证,甚至是企业商品的生产质量和进度等都不是平台可以直接进行控制的,因此能够进行平台的产业链中的各个方面的综合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促进产业链的进步可以使平台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进行模式的整合和创新,在整合产业链的过程中将其中的缺陷进行对症下药采取相关政策,在产品方面平台可以结合自身的运营系统对产品的需要进行预测,从而进行产品的存储,甚至可以进行提前备货,这样可以加强平台对产品的质量以及数量有所保证,也可以提高对产品成本的把控力度。跨境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而跨境贸易平台也在不断的增加,随着各个省市对跨境贸易的发展,在不断对跨境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模式进行发掘和创新。不仅从事外贸的企业进行跨境贸易平台的建设,一些传统的企业在进行经济贸易的过程中也开始将企业产品进行外销,因此由于各个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总是会出现相似的情况而不断导致跨境贸易出现竞争激烈的局面,当前跨境贸易产品的货源以及商品的相似性程度较高的特点都会导致跨境贸易平台建设的拥堵,影响平台的个性化发展。而海外商品本地制造等模式也使竞争不仅是跨境之间的竞争,也存在于本地的制造商们之间的竞争。能够将跨境贸易平台进行服务贸易的升级和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逐渐进行海外产品和本地制造商的信息服务,提高消费者的本国消费,促进制造业的发展,也为跨境贸易平台的差异化发展提供竞争渠道,促进平台不断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对自身不断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模式要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进行发展,在产品知识产权方面进行细化了解,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业务形态,而在跨国贸易中具有各个国家多边贸易的特点,因此跨国贸易中会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尽量控制在合法的范围内,从平台的建设开始就要由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只有确保平台发展的合法化才能够保证跨境贸易的顺利进行,也可以在跨境贸易中赢得其他国家的信任和消费者的青睐。

3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模式设计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力度的加大和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跨境贸易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的建构过程中也出现平台模式相似的局面,许多平台开始进行自我的平台创新,在相关的方面不断进行个性化的建设,在形似性极高的跨国贸易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竞争和国际化贸易发展的需要,而物流和客户方需要进行创新已开始成为竞争的开阔点。跨国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将产品进行统一运输到国内,再进行统一的邮发,可以节省物流的成本以及由平台直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数量。许多企业在进行跨国贸易的过程中开通了保税模式能够缩短商品的配送时间。在进行跨国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创新的过程中进行保税模式和直邮模式的创新是促进智能化发展以及在客户大数据的操作中进行客户体验服务的重要方式。当前经济的发展使跨国贸易的平台模式必须在经济发展的环境中进行创新才能适应当前消费者的需要,只有进行创新才能够逐渐脱颖而出,逐渐发展的平台模式使跨国贸易竞争不断激烈,进行平台创新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跨国电子商务的平台模式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发展,建设出适合本地区或者本企业自身产品的平台模式才会使跨国贸易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并在创新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探索,将平台的潜在优势以及独具的特点进行不断扩展和创新。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发展,将大数据应用到平台中进行两者优势的整合,促进产品的数据化管理以及客户的数据化服务。

4结语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将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促进贸易的发展结合起来是顺应时代要求的必然做法,将跨国电子商务进行互联网平台的建设作为能够适应快节奏的社会生活和消费者需要的重要前提。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深,建设跨国贸易平台促进自身的优势发展,发挥产品优势。平台优势的建设需要对涉及的各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完善,这就要求在建设初期就要对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在平台稳步发展的过程中对平台进行优化处理。只有加大平台的管理力度和平台的创新建设,使平台不断适应新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才能够在平台的创新和完善中促进企业跨国贸易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阿布都热合曼•阿布都艾尼,妮鲁帕尔•艾山江.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6(06).

[2]娜.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模式探讨[J].中国流通经济,2015(08).

[3]殷明.我国中小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5.

跨境贸易范文3

关键词: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外贸导向;企业转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交易金融呈现逐年递增的状态,根据调查可知,2015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金额达到5.5亿元,相对于2014年增长了28%左右。基于国际贸易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模式逐渐成熟,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根据相关调查可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近年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模式越来越成熟,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网络用户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网络交易已经成为现代化交易的主要模式,极大程度地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经济全球化模式下,我国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越来越重视,并且给予大力支持,有助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例如,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商品税率政策、外汇、产品安全问题等,提高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不断发展,但是传统进出口贸易在不断萎缩,2011-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达到1.7亿元与2.1亿元,相对于上一年增长比达到33%与25%左右。由此可见,跨境电子商务占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越来越大。2016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达到6.6亿元,占我国总进出口贸易的18%,未来呈现逐渐增长趋势。

二、国际贸易视角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分析

(一)全球经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越来越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模式。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使得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金融在不断提升,新的交易模式逐渐形成,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新的物流方式与支付方式的出现,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国际贸易存在的局限性逐渐被打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为了在国家市场生存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的影响力,从而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经济全球化模式下,我国制造的产品逐渐流入各个国家市场,并且占据较大比重。根据调查可知,其他国家中国制造产品达到19.9%,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产业量最高的国家。由此可见,全球经济对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二)企业的外贸模式转型

基于国际贸易视角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在新的国际市场形势下,外贸企业要想稳定发展,需要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以及品牌形象。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贸易企业在面临传统贸易到电子商务贸易的转型,优秀企业的转型成功,带动了其他企业的发展。例如,诸多转型成功的贸易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利用平台去进行产品销售,通过国家仓储中心进行物流运输,提高了产品的运送效率,并且贸易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当地产品价格,成功地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

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家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越来越重视,并且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支持。我国政府于2012年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等地区,布设了跨境电子商务协同研究机构,主要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提供相关服务。2013年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主要为解决跨境电子商务海关问题,其中包括海关监管、检验、外汇等,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同年,我国政府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六条支持政策,跨境电子商务地位不断提升,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四)消费者的产品需求不断提升

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使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个性化产品不断出现。为提高企业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要加强对个性化产品的研发,并且注重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跨境电子商务可以促进商品的销售,用户客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产品选择,从而完成产品的采购,例如,客户可以通过电商平台选择汽车的坐垫材质,甚至可以提出个性化要求进行产品订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节省了大量交易时间,打破了空间地域的局限,有助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对国际贸易视角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近年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模式越来越成熟,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文章从全球经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的外贸模式转型、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消费者的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四方面,论述了国际贸易视角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研究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丽娜.基于贸易周期的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路径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7,9(16):66-68.

[2]应丽竹.价值竞争视角下跨境电商出口路径探析[J].经贸实践,2016,10(16):141.

跨境贸易范文4

随着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一个新的云南金融时代就此开始。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其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开展人民币本币边境贸易结算,至2009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开始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4月8日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迈开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关键一步,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逐步提升。

借助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云南省正在向中国西南边陲的金融大省稳步迈进。 7月27日,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一批中外银行签订了人民币结算意向协议,部分企业与银行签订了使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意向性协议,成为了云南省在遵循国际结算一般规则和惯例基础上,人民币采取国际主流结算模式、服务中外实体经济的有益尝试。

自2010年6月,云南省被划批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省份之一,至7月27日云南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云南省走出了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事实上,云南的贸易商人们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并不陌生。从2004年开始,云南省就开始了边贸人民币结算工作,试行与缅甸、老挝和越南的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予以办理出口退税政策。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经走过了一段不算短的路。

二十世纪80年代,云南省的边境口岸开放,边境旅游和边境贸易的发展速度及规模逐年增长,人民币跨境流动也随之增多;到了90年代,由于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外交关系的正常化,双边经贸合作呈快速发展之势,云南省率先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 2003年,国家外汇局开始放开对人民币计价结算方面的管制。 2004年10月1日,国家在云南省试行边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退税政策,云南省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了突破性发展。而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2003~2008年,云南省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占比分别为52.76%,62.84%,91.66%,92.06%,91.3%,90.2%,呈逐年增长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人民币民间对外投资呈现快速增长,投资领域由传统领域转向农业合作、矿产资源开发及交通运输等领域,投资档次不断提升,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到了2010年6月,我国扩大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范围,云南省被获批为第二批试点地区,此时云南的人民币结算范围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由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省内地域由8个边境州市扩大到全省辖区,境外地域由之前的对缅、老、越、泰4国扩大到对所有国家和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得到了真正实质性的进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将给云南对外贸易带来哪些便利?目前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还存在哪些亟待完善的地方?又将给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带来哪些发展契机?对云南经济建设产生何种影响?采用人民币结算的企业和银行需要注意哪些流程,又应遵守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特别策划专题,将对以上问题逐一探讨。

跨境贸易范文5

一、跨境电商的内涵及特征分析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跨境电商交易平台逐渐得到了人们的认可。跨境电商平台中用户可通过其来实现电子支付,并完成商品送达信息,因而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便利。其与传统的贸易方式存在的一定的不同之处,即其交易环节较为便捷,且交易环境也更为健康,因而值得对其展开广泛的推广行为。而跨境电商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其具备全球性的特点,即由于其在进行国际贸易交易的过程中要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展开相应的交易行为,因而在交易环境中跨境电商必然会凸显出全球性的特征;第二,跨境电商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存在着一定的不同,因为其应用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因而实现了无形性交易形式,例如,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为了达到书籍的交易目的,那么该国家只需购买其他国家书籍的数据权,即可享受到阅读相关信息的方式,此种交易方式就无实物的显现,从而可以看出跨境电商还具备无形性的特征;第三,经过大量的实践研究表明,跨境电商的特征还表现在无纸交易方面,即其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已经完全实现了电子信息的交易形式,因而给国际贸易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较大便利。

二、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法律规范不健全

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跨境电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法律规范不健全的问题。2004年我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构建了相应的政策和法律,给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并促使其在此环境中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最终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提升。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提升,跨境电商逐渐赢得了外贸企业的认可,实现了无形化和匿名性的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然而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在此背景下未实现对相应法律规范的健全,从而导致在不规范制度的影响下我国跨境电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凸显出相应的问题。且在无章可循的环境中,我国跨境电商交易中的问题也始终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最终给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对于比,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必须给予其高度的重视。

2.基础设施较为匮乏

基础设施较为匮乏也是我国跨境电商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经过大量的实践表明,直到2011年为止我国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仍然落后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同时由于我国网络使用费用较高,因而导致我国网路技术发展水平也由此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且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也仍然落后于其他国家,此现象的发生严重的限制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另外,由于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未根据基础设施完善现状构建相应的配套设施体系,最终忽视了引进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影响了整体的跨境贸易。其次,由于跨境物流的开展对成本费用投入的需求较大,因而致使我国基础设施的构建始终落不到实处,从而给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了不利条件。

3.税收制度内容不健全

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健全也是跨境电商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我国对外贸易也由此取得了新的增长点。但是其在带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对我国税收制度内容的构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也给我国税收制度内容的构建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但是由于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未意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忽视了对相关税收内容征税方式的完善,最终致使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在此背景下遭受到了一定的损害。另外由于我国税收制度中未明确表示退税结汇方面的内容,从而导致我国外贸企业应有的优惠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最终限制了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

三、跨境电商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1.带动国际贸易管理方式转变

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传统国际贸易的营销方式造成了一定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跨境电商在发展的过程中应用了现代化的网络机制,因而在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下,传统的国际贸易在创新的过程中也拥有了更为良好的市场环境,进而推动其在此环境中不断完善自身国际贸易管理方式,配合跨境电商的发展;第二,跨境电商在不断的发展的过程中为传统的国际贸易提供了更为科学化的工作格局,促使其逐渐向单向物流的方向发展,并将其化为发展中主要管理方式,最终高效的完成了管理方式的转变;第三,在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下,传统国际贸易在交易开展的过程中开始遵从信息流为核心、资金流为形式的管理方式,并形成了全新的管理理念,最终促使国际贸易在新型国际贸易管理方式的引导下,为外贸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模式,促使外贸企业在交易的过程中可省略部分交易环节,最终节省了大量的交易时间,且由此提高了交易信息的安全。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跨境电商的发展为传统国际贸易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因而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此现象高度的重视,并应在传统国际贸易发展中更好的发挥跨境电商在其中的效用。

2.带动国际贸易营销模式转变

在跨境电商不断发展的影响下,传统国际贸易营销模式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即其摒弃了传统的先生产产品再有顾客的影响理念,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应用于营销手段中,优化了营销途径,并由此为自身的发展赢得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在传统的国际贸易营销模式中买卖双方要通过电话和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最终达成相应交易。此种国际贸易营销模式需要耗费买卖双方大量的协商时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贸易交易效率。而在跨境电商的影响下,传统的国际贸易营销模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即其逐渐推广了对电子营销模式的应用,最终优化了营销手段,同时亦可促使买卖双方通过网络平台的形式交换意见,达成最终形式。

3.带动国际贸易监管方式转变

跨境电商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也同时体现在监管方式转变方面,首先由于跨境电商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凸显出无形化和网络化的特点,因而要求海关监督部门为了确保国际贸易交易的安全性,其必须根据跨境电商的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管体系,以此来达到高效监管的目的。另外在跨境电商的影响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改变传统的国际贸易监管方式,结合跨境电商的发展特点构建更为科学化的监管体系,促使在相关的监管体系的引导下,外贸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交易的过程中能规范自身操作行为,采用合理的交易手段。另外,为了加强国际贸易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要求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借鉴他国成功的经验来完善我国国际贸易监管方式。

跨境贸易范文6

【关键词】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 问题建议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历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进出口贸易呈现迅猛发展势头。随着国际货币关系风险的日益增加,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成为我国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既可以此规避风险,节约相关财务费,同时锁定了企业进出口成本,减少资金流通环节。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东省的四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大至包括辽宁省在内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8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六部委再次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等11个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时扩大吉林省、黑龙江省、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4个省(自治区)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允许从毗邻国家扩展为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以此为始,试点由点及面,在全国范围推行开来。

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所遇到的的问题

1. 出口试点企业名单管理制约了跨境贸易的发展

出口试点企业资格审核环节过多。由于试点企业地方多部门推荐,然后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多,审核过程漫长。从第二批试点情况看,从申报到试点名单下来整个筛选与推荐到最后审核下发经历了4个月左右时间。这不利于市场效率原则。

尚未取得试点资格的企业希望早日跻身试点企业。漫长的等待以及过于繁琐的手续,使得许多企业失去了当初的热情和信心,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负面影响。

2. 外贸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普遍缺乏话语权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进口产品多为技术密集型产品而出口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中方企业在对外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定价和结算货币选择中处于劣势,缺乏话语权。此外由于跨境贸易人民结算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尚缺乏一定经验,与外商谈判中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的发展进程。

3. 人民币不能独立发挥国际货币功能

一方面,由于境外人民币融通渠道不畅,制约了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另一方面,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人民币在境外“无用武之地”。加之境外人民币存量仍然较少,国外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并未普及,输出人民币渠道有一定局限性。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缺乏相应的人民币金融工具,人民币不能在多个经济体自由流通,人民币资金没有途径可供投资和保值,人民币持有者不但面临境外流通保值问题,而且还意味着额外增加持有及兑换费用。

三、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几点建议

1.减少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审核环节

一是将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地市一级,提高出口试点企业审批速度。二是改进出口试点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议实行出口试点企业备案制度。由地市中支对出口试点企业把关准入,加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进程。

2. 制定出台全面系统的操作规程

及时配套或完善相关的操作办法,明确各类跨境业务操作规范,比照外汇管理相关操作规程制定出台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表格式操作手册,明确商业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并以此作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3.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建立健全人民银行、外经局、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的之间的协调机制

建议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政策指导和培训。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及时提供指导,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出现的难点问题。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此同时,保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监管工作与外汇管理制度衔接一致。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要不断改进完善,使之既能够适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工作需要,又能为各相关部门提供的监管和采集信息支持。

4. 外贸企业应提高使用人民币结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积极广泛开辟境外贸易合作伙伴市场,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积极主动与外商谈判研商,充分结合我国各项政策,努力争取跨境人民币结算。打造民族品牌,抢占国际市场。改变传统贸易方式,尽量降低加工贸易占贸易出口的比重,引导境内外资就地采购以供货其境内生产链,鼓励境内企业走出去,增强境外投资企业人民币定价能力。

参考文献

[1]赵越.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运行机制的思考[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02.

[2]王盛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探讨[J].发展研究,2010.07.

跨境贸易范文7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茶叶经济贸易;影响及对策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全新国际商务模式,与传统贸易渠道不同,电子商务以新媒体技术为信息交流工具协议交换商品或服务,交易过程及货物配给完全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双方不需要面对面沟通。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外贸行业在世界市场中规模庞大但产值较低,主要以提供劳动导向型的加工产品或特色原料出口为主,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接触水平较低,随着东南亚国家更为低廉的劳动力及原料提供,传统外贸企业受到了较大冲击。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为外贸出口提供了多样化思路,国内以阿里巴巴集团为首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上支付模式建立,为电子商务的普及奠定了必要技术支持和舆论基础,茶叶产品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结合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已有销售渠道。作为世界第一大茶叶产地,我国茶文化内涵丰富,不同种类茶叶的文化内涵及养生功效吸引着海内外消费者,跨境电商可以有效地将我国的茶叶产品推广并销售到世界上几乎任何地方,对于茶叶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1茶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1茶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彻底改变了现代人生活,人们信息获取渠道的丰富使跨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全球经济发展开始出现融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模逐年扩大,克服了传统贸易的空间限制,企业使用网络搭建涵盖海内外市场的商业平台,统一整合产品宣传资料,帮助有需要的经销商及消费者直接获取商品信息并实现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的全球性特点使信息借助新媒体得到最大程度传播,极大降低了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令企业宣传效率不断提升。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直接获取所需产品信息,对满意的产品直接付款交易,线上支付软件功能及安全性的不断完善,为互联网线上快捷交易提供了必要技术支持,以现代化物流体系反映出跨境电子商务的快捷性。我国加入WTO以来全球经济影响力逐年上升。茶叶与咖啡、可可被称作世界三大饮料,拥有广泛的受众和庞大的贸易需求,受茶树种植的地理条件限制,适宜种植茶树的地区非常有限,以欧美为首的茶叶消费大国并没有本土茶叶。茶叶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概念的出现可以帮助企业通过信息工具,将传统茶产品制作工艺与文化内涵展示出来,经销商和消费者可以方便了解不同品种茶叶的保健功效、生产过程以及加工环境,消除国际茶业市场对“中国茶”质量安全的疑虑。简化传统贸易中买卖双方会晤、商榷、谈判等繁琐的贸易过程,降低外贸企业中商务英语人才的需求量,企业可以通过宣传资料精编及修改完善,轻松完成信息的传递工作,使国际贸易不断便利化。

1.2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茶叶经济贸易的影响

随着我国茶叶生产技术的不断完善,茶叶经济发展重心开始由国内市场向外转移,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进出口贸易模式。茶叶产品线上交易的整体过程极大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例如:企业间跨国商洽的人力成本及交通费用、驻外机构开拓市场的宣传费用等,很大程度降低了茶叶在运输储备中的损耗。茶叶出口企业集成化信息系统构建有助于经营者快速了解消费者需求,及时调整生产模式,减少储备型库存,通过对线上交易信息数据整合归纳,拉大企业利润空间。传统茶叶进出口贸易中,生产企业与客户关系建立主要依赖中间商搭建的展销会平台,中间商赚取大量利润的同时无法保障双方利益,电子商务的普及使性价比高的互联网平台代替中间商环节,出口企业可以直接与消费者沟通。在交易方式上,第三方支付保障平台的出现使电子金融得到越来越多人认可,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线上付款下单,预付资金受第三方平台监管,确保企业发货、物流运送、客户最后确定收货后完成打款交易。跨国电子商务的商品交付依赖国际物流展开,成本结构中产品研发和信息技术投入不断增长,信息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出口企业管理模式得到全面优化。

2茶叶跨境电商务发展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2.1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下茶叶经济贸易存在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及运营经验限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下茶叶经济贸易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跨境电商相关人才的匮乏。自阿里巴巴创办“淘宝网”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多数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巨大“流量”并有效转化为经济收益。然而,与国内电子商务模式不同,跨境电商发展中涉及的国际商务知识及平台选择具有一定专业性,长期以来,我国茶叶产业人才培养着重于专业知识与茶文化内涵,企业运营人员无法满足跨境电子商务需求,兼具专业知识、语言能力和涉外商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其次,跨境电商的物流问题。电子商务的基本流程是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选择产品完成支付,企业将货物由物流运输渠道送出,消费者确认无误进行签收,线上交易的完成主要依赖物流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涉及国际物流,在我国不同区域间水平不均,茶叶作为食品在跨国运输的海关检疫检查中难度较大,导致当前茶叶产品国际物流成本高且耗时长。最后,茶叶出口企业互联网营销能力较低。现阶段,国际电商平台众多且入驻门槛低,消费者面临多样化选择,企业需要通过有效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关注促成消费,但由于企业对互联网营销及信息技术的认识、投入水平限制,大量中小型茶企无法最大化发挥平台宣传效果。

2.2现阶段茶叶经济贸易发展对策

茶叶出口企业为适应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推动我国茶叶经济贸易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已有生产管理模式完善自身,确保行业可持续发展。在专业人才培养上,打破固有思维限制积极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为业务人员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学习机会,培养员工的跨文化意识和商务英语水平。加强企业与学校及相关培训机构合作,尽可能使员工了解不同文化背景和生活习俗下消费者核心诉求,帮助企业完成海外平台选择和相关手续办理。在国际物流运输上,不断调整现有物流提示,逐步适应小规模的零散货物运送,对主要茶叶产地的企业订单集中处理,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及运送效率。与国际成熟物流企业合作,以产品质量确保海关通关效率,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引导性法规制定确保产品出口的有序进行,在保障海关检疫秩序的同时完善企业物流。在网络营销能力上,加大企业在信息技术软硬件升级和网络营销投入,以先进的信息技术确保用户体验的流畅性,采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关注,并通过买赠、促销等手段促成消费。充分发掘我国传统茶文化元素和茶叶产品特性,增强产品的文化附加价值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收获一次海外文化体验。

3结束语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国际间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技术保障,世界经济联系的密切使茶叶海外贸易受到广泛关注,跨境电子商务出现转变传统进出口贸易投资大、门槛高局面,增加了中小茶叶出口企业参与度。茶叶企业应当认识到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局限以及应对策略,加大茶叶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在确保从业者专业水平不变的同时增加跨文化意识及商务英语学习,通过与海外成熟物流企业交流合作,提高国际物流运送水平并采取必要的网络营销手段,逐步增加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能力。已有研究表明,跨境茶叶网络购物的出现和普及有效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与物流、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对茶叶贸易的影响及相应对策可以更好实现我国外贸行业可持续发展,为茶叶产业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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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武玥,王铸东,杨晓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及对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J].商业经济研究,2015,(23):63-65.

跨境贸易范文8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2009年7月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自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正式启动。

2009年7月3日,央行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进一步细化人民币结算具体操作。

专家称:人民币结算试点是贸易便利化的具体体现。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解读

1.入选试点企业的条件

《办法》规定,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再选择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各项规定,资信良好的企业参加试点。

另外,试点企业应当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试点企业

可将人民币存放境外

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办法》规定,香港和澳门的企业在与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和珠海5个试点城市的试点企业进行贸易时,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应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办法》规定,货物出口后210天时,试点企业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货物的未收回货款的金额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关资料。

试点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由主报告银行负责提示试点企业履行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

另外,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在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3. 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

贸易可享退免税政策

此前备受企业关注的,对于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的出口退税实施问题,《办法》规定,对于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而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具体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4.两条渠道

实现人民币跨境清算

《办法》指出,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办理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为港澳人民币清算行(以下简称“清算行”)。目前,香港地区的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澳门)有限公司。

5.境外试点地域

暂定港澳和东盟国家

《办法》明确,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包括马来西亚等6个东盟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规模为6 5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

6.境内商业银行成为

试点银行的条件

境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试点初期,由于准备情况存在差异,会出现部分银行不能马上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情况。

7.3条途径助境外参加

银行获取人民币资金

一是境外留存的人民币和自有的人民币资金;二是向境内银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购买人民币;三是向境内银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申请人民币资金拆借。

8.境外参加银行持有

人民币的4种用途

一是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结算项下的贸易融资;二是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兑换服务;三是向境内银行申请货币兑换,将人民币兑换成其他货币;四是在境内银行存款,获得存款收益。

9.境外企业获取人民币

资金的4条途径

《办法》提到,境外企业有4条途径获取人民币资金:一是企业自有人民币资金;二是采用人民币结算向境内出口获取人民币资金;三是境外参加银行或境内结算银行为企业提供人民币结算项下的贸易融资;四是境外参加银行为企业在贸易项下提供货币兑换。

(本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资料整理)

【银行动态】

6试点银行摩拳擦掌争抢业务第一单

《办法》正式对外后,目前获得试点资格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以及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6家银行都已摩拳擦掌,急待获得正式批准,马上推出业务。

中行广东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够提前拿到相关企业名单,以便尽快做第一笔业务。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国际清算部负责人表示,交行目前已经开始着手准备第一笔业务,并准备在业务开闸首日,率先向客户提供这项新型业务,成功办理第一单业务。到时,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及其辖属的珠海分行、东莞分行均可以为客户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结算、融资、理财、汇兑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跨境贸易范文9

【关键词】跨境贸易 人民币国际化 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规避汇率风险与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的出口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自2009年7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启动跨进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至今,已取得快速的发展与重大的成就,试点已经由一开始的5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内20个省,收付总额也在成倍增长,2010年增长12倍的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增长约4倍。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问题

(一)跨境贸易结算中进口和出口结算失衡

目前人民币在境外仍比较少,境外出口企业获得人民币的途径比较有限,难以用人民币结算支付。与此同时,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境外企业愿意接受人民币,但不愿意支付人民币。而中国出口企业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和对方就人民币结算在合同中很难达成一致。因此目前跨境贸易结算中进口和出口结算失衡。

(二)外商对于人民币信心不足

我国进出口企业在与外商谈判中基本处于劣势,结算币种的选择权大多在对方手中。在双边贸易中,外部需求不旺严重制约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从更广的层面讲,多边贸易中,目前人民币也很难成为结算货币,中国在国际市场分工中的弱势地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使用规模。严重阻碍了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三)缺乏制度支持

现阶段我国推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并没有获得外国政府和企业以及银行的认同。只是单方面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没有得到交易对方的制度认可。所以,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将境外商业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国内化不符合当前国际贸易结算的通用方式。目前与我国签订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协议的国家不多,大多外国银行没有经营人民币的权利,如果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就只能依靠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这使得人民币结算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二、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政策与措施

(一)充分利用人民币升值的机遇

从1994年至今,由于双顺差使人民币价格上升,即外汇汇率下降,人民币升值。另外,美国经济仍然低迷,失业率持续维持高水平,同时美国国债上限的调整影响美元的信誉;与此同时,欧元区受债务危机影响仍未摆脱困境;并且日本自危机后经济一直乏力,基本面并不支持日元走高。以上国际货币走势进一步强化了人民币升值预期。另外,由于目前人民币存在升值收益,所以目前在国际主要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总体成本相对较低,对于来自高利率、高通胀的新兴市场国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而言,进行人民币债券融资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

(二)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

充分发挥香港这一离岸市场的重要作用,推进提升金融机构在清算等方面的配套服务,提升海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并且可以考虑在将来建立更多的离岸中心,例如在新加坡、伦敦、纽约等地,实现与国际上主要金融市场的衔接。目前境外个人和企业接受人民币后只能拿到香港的金融市场进行投资。但如果将来有更多的离岸中心则可以进行投资和分散风险,那人民币结算的市场定价能力也会加强。

(三)鼓励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

第一,进出口企业应加强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本币结算从而回避风险的意识,充分认识到采用人民币结算可以提高企业收益并且规避风险,从而更加积极更加主动地参与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树立起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风险意识。第二,我国企业要始终坚持先进技术引进、吸收,并结合自我创新能力,加强建设自有品牌,提高自有技术的创新能力。同时在设计产品、树立品牌和市场营销等方面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增强竞争力,生产差异性强、品质度高的出口产品,从而确立自身外贸交往中的议价权,增强外贸结算币种的选择权和话语权。第三,在与港澳、东盟贸易中积极使用人民币结算。东盟和港澳地区是我国目前最重要的贸易对象,可将其作为重点突破口和重要战略目标,大力推进对东盟以及港澳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并以此提高港澳、东盟接受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意愿,逐步打开境外人民币结算之路。

(四)增强人民币国际化的安全性

首先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只有当政策相对稳定和连贯时,境内外的结算主体才能把握国家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从而降低对成本的预期并提高风险的认识控制,积极参与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二是继续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一国的综合国力,即国际政治经济地位是影响一国货币国际化最关键的因素。要使他国放心将一国的货币作为外汇储备,必须有该国的国家实力和信用作担保。人民币的国际化最终需要有中国强大的综合实力作后盾。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2011.6.

[2]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2011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2012.2.23.

[3]陈小五.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的若干问题探讨[J].南方金融,2010(10).

跨境贸易范文10

中俄、中蒙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状

中俄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状

2005年8月11日和2006年9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满洲里分行先后与俄罗斯外贸银行赤塔分行、俄罗斯储蓄银行贝加尔分行签署双边本币结算账户协议。2007年7月向俄罗斯首次支付人民币,同年8月对俄出口首次实现用人民币结算货款,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拉开帷幕。但此项业务开通以来,发展较为缓慢。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对俄进出口贸易总额折人民币约735.88亿元,其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金额为171.8万元,占比仅为0.0023%。另外人民币现钞在俄境内也无法流通。据满洲里市商务部门人员估算,目前人民币年流出量在150万~200万元左右,年流入量在100万~200万元左右,人民币在俄的滞留量不超过200万元。

中蒙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状

2002年2月蒙古国贸易发展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二连浩特支行开立了第一个人民币账户,对蒙古人民币结算正式开通。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对蒙进出口贸易总额折人民币约204.82亿元,其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金额为115.89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56.58%,较2005年提高了16.73个百分点。2008年,对蒙古口岸人民币现钞跨境流通总量236.32亿元,其中,流出总量114.57亿元,流入总量121.75亿元。据相关部门测算,目前,滞留在蒙古国内的人民币现钞在30亿元左右。

中俄、中蒙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差异情况

中俄、中蒙银行双边本币结算账户行使用情况不同

与俄罗斯方面,以人民币结算笔数不但少,金额较小,结算方式也比较单一,仍以汇款为主,今年7月份满洲里市农业银行刚刚开出第一笔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证。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商业银行已与俄罗斯毗邻地区商业银行建立了12个账户行关系,且多为单设账户,互设账户仅有2家。自2005年开展结算以来,截至2009年8月末,累计共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41

笔,金额530万元,合77万美元。卢布结算业务33笔,金额8503万卢布,合296万美元,卢布结算量约是人民币结算量的4倍。

对蒙边境贸易方面,人民币结算以通过银行账户行转账方式为主,辅之以人民币现钞结算。具体业务品种有人民币直通汇款,国内其他地区的跨境转汇款、信用证、借记卡等业务品种。从2002年2月到2009年6月末,内蒙古自治区5家商业银行与蒙古国15家商业银行建立了29个人民币账户行关系,共办理人民币汇入23509笔,金额51.56亿元;汇出5240笔,金额61.47亿元,实现了中蒙两国银行间人民币各项业务往来的功能。据统计,在中蒙贸易中累计通过账户行办理的人民币汇款275.99亿元,其中汇出145.79亿元,汇入130.20亿元。随着中蒙人民币账户汇款业务逐步被双方客商认知和接受,目前中蒙人民币账户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中俄、中蒙边境银行卡发行、受理、使用环境也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俄罗斯银联卡可在我国境内使用率较低,2008年俄罗斯银联卡在我方口岸交易金额仅为685.39万元人民币。到目前为止,共发卡200多张。交易地点基本上是北京、上海等城市,截至2009年2季度,俄罗斯银联卡在我国境内外卡提现共2479笔,金额723万人民币。目前满洲里地区只有15家特约商户能受理外卡。与蒙古国银行卡的发行受理使用相比,发展较为迟滞。此外,中国银联于2007年3月起在俄罗斯陆续开通银联卡业务,中国人可持银联卡在俄罗斯外贸银行、花旗银行和莫斯科银行等约5000台覆盖俄全境的ATM机上提取美元、卢布现钞,POS机收单业务从2009年也开始受理。另外,2008年8月5日,欧洲金融莫斯科人民银行正式发行了卡号以62开头的中国银联标准借记卡。该卡不仅可在俄罗斯境内银行卡网络Union

Card上受理,到中国或其他国家也可在银联卡网络上使用。

相比之下,中蒙银行卡使用情况却是好得多。2003年,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与蒙古国郭勒莫特银行达成协议,二连浩特农业银行在蒙发行金穗借记卡业务。截至2008年底与二连农行与蒙方5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此项业务,累计发卡2455张,在我国境内累计刷卡消费金额约6亿元。二连浩特口岸共布放POS机具21台,ATM机10台,特约商户21家。另外,2008年8月中国银联在蒙古国开通银联卡业务,开通受理银联卡的可汗银行在蒙古国拥有较大的分支网络,基本覆盖蒙古国全境。银行卡业务的发展对促进中蒙贸易起到了积极作用。

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出渠道存在明显不同

中俄口岸尚未与俄罗斯开展人民币、卢布现钞的调运业务,主要原因一是双方账户行相距较远,运钞的风险及费用较高。二是两国对人民币与卢布的需求量不对等以及俄罗斯海关对调运入境的卢布征收较高的关税等因素,进而影响了双边本币现钞兑换业务的开展。目前满洲里农业银行已经获得办理俄罗斯卢布兑换业务的资格,但目前仍然没有发生业务。目前人民币和卢布之间的兑换主要由满洲里市民间外币兑换市场一统天下,日均交易量在旅游旺季可达3000万卢布(约折合人民币850万元),全年平均日交易量在1000万卢布左右。另据调查,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用于边贸结算的人民币、卢布与美元三种现钞占比中,人民币仅为11%,而且多数在做生意的中方客商及炒汇人员手中。2007年初由于俄政府“禁商令”的实施,大批中国零售商贩回国,失去了人民币在俄流通载体,人民币在俄流通规模进一步减少。

而中蒙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要红火得多。2002年二连浩特市农业银行与蒙古国贸易发展银行办理了第一笔人民币现钞押运出境业务以来,目前已发展为农行二连支行等4家商业银行与蒙古国贸易发展银行、郭勒莫特银行、蒙古农业银行、ZOOS银行、ANOD银行5家商业银行办理人民币押运出境业务。2008年,蒙古国银行从二连外汇指定银行提钞96次,金额20.62亿元。自开通以来截至2009年3月末,共办理调运人民币出境业务361次,金额60.12

亿元。

本币结算模式及相关结售汇政策不同

由于卢布与人民币均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目前两国货币汇率机制不健全,没有直接汇率,仍需通过美元进行套算。中俄银行相互开立的本币结算账户均为单方向使用账户,卢布、人民币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发生本币结算业务需当天折成美元贷记到美元账户上或汇回各自国内。由于仍需要通过美元进行折算,此种结算模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本币结算。而且结算时间、结算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与选择美元结算相比优势并不明显。另外,在中俄边境地区,由于需求较小,俄方账户资金不存在结售汇问题,本币结算中双方货币头寸平补问题有待于解决。

而中蒙口岸的本币结算,因已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汇入蒙古国的汇款可直接解付,本币结算业务发展迅速。当然,由于中蒙账户行结算业务中汇入款和汇出款数额不平衡,出现了人民币账户或美元账户资金解付困难的问题,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9月下发了《关于完善中蒙边境贸易银行结算账户结售汇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对蒙方银行的人民币账户结售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为本币结算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

中俄、中蒙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差异的主要原因

俄、蒙对我国产品的依赖程度以及双边贸易中的话语权不同

俄罗斯出口商品多为中国国内相对紧缺或需求量较大的资源型产品和紧俏产品,如石油、木材、化工产品等,属卖方市场,中方出口商品则以轻工业产品为主,竞争力不强,对俄贸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结算币种选择上,我方缺少话语权,一般按照俄方要求以美元或者卢布计价结算。

蒙古国出口商品多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如化工原料、有色金属原料、废钢铁、煤等,但市场相对较小,对我国的资金、技术极为渴求。另外,蒙古国对我国出口的农副、轻工、纺织、机电、家电等商品依赖度较高。因此我方在对蒙贸易中处于强势地位,贸易计价结算币种的选择服从我方安排。

两国对人民币的认知和接纳程度不同

在俄罗斯,中俄文化差异较大,俄罗斯人民族优越感和传统意识较强,一向以大国自居,对推行卢布的区域化很积极,对人民币则持排斥态度。目前,人民币即使在俄边境地区也基本不被接受,购买商品需兑换成卢布或美元才能支付。另外,在俄罗斯海关报关时,人民币不能作为报关币种。

在蒙古,图格里克币值不稳,中方客商不愿意接受,而人民币以其稳定的币值和较高的信誉,在蒙古国特别是在靠近我国口岸的边境城市被广泛使用。目前,蒙古国政府不排斥在两国经贸往来中使用人民币,其中央银行也有意在区域内促进人民币更为普遍的流通,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办人民币业务,双方经贸主体也乐于使用人民币,人民币可以作为报关币种在蒙古国海关报关。

中俄、中蒙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共性问题

本币结算限定的地域和交易范围较小

中俄、中蒙两国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两国的贸易商品不仅来自与边境毗邻的省市地区,很大一部分来自两国内陆的其他地区,而中俄、中蒙两国双边本币支付结算协定中,将提供边境货物及服务贸易本币结算的我国银行所在地地域范围仅限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境,不能更好满足两国客商的结算需求,也不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作用。

不享受出口退税是制约人民币结算的瓶颈

由于人民币对卢布和图格里克呈稳定升值趋势,在边境贸易中,特别是中蒙贸易结算中,一些蒙古客商主动要求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但是使用人民币结算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而出口退税收入对企业来讲,是其盈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部分边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成为影响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重要因素。

各监管部门针对人民币现金跨境结算缺少有效的监测监管手段,存在安全隐患

首先,私自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增加了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的难度。央行、外汇局、海关等部门现行的一些政策还停留在外汇紧缺时期,目前人民币出入境2万元限额标准无法满足双方客商的需求,因此私自携带人民币和隐瞒报关成为现钞出入境的重要方式。其次,由于监测手段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使跨境流通的人民币实际流量失真,携带现钞出入境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当地人民银行根本无法掌握人民币跨境流通的实际状况,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监测难度加大。最后,双方边贸企业及双方边民大量携带现金无疑也加大了安全隐患,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中俄、中蒙双方边境贸易跨境人民币银行结算服务尚不能完全到位

中俄、中蒙两国银行间账户行关系的建立还不普遍,在对蒙古的11个口岸中,对蒙的人民币账户行主要集中在二连浩特,对俄7个口岸中则集中在满洲里市。有些经贸往来业务较少的口岸,特别是季节性口岸,金融服务不到位或金融机构尚未介入致使边贸结算渠道不畅,人民币现钞携带出入境较多,不利于遏制地下钱庄及黑市交易,也给现金管理和外汇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对中俄、中蒙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几点建议

将双边本币结算纳入试点,拓宽本币结算的地域和交易范围

建议按照“在上海和广东五城市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间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做法,将中俄、中蒙的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纳入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将本币结算由边境贸易推广到一般贸易,而且出口也可以享受到退税优惠政策,以调动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的积极性,使更多的贸易主体融入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体系。另外,建议拓宽本币结算的地域和交易范围,中俄、中蒙双方商业银行可在对方国家任何地方的商业银行开立对方国家的本币账户,不再局限于边境省市,使人民币在更大范围内发挥货币职能作用。

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双边银行本币清算的结算体系

为提高资金清算效率,在已经建立账户关系行的地区应尽快建立跨境人民币资金支付清算系统。可以考虑参照港澳人民币业务的清算模式,将对方行纳入我方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进行清算。另外,为遏制人民币黑市交易,有效解决个人大量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问题,在经济贸易欠发达的口岸地区应逐步建立中俄、中蒙双方商业银行的账户行关系,努力使贸易结算纳入银行结算体系。而在部分银行服务缺失的地区可以考虑成立专业的货币兑换公司,为经贸往来和人民币结算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签订中俄、中蒙两国货币互换协议,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

中俄、中蒙之间的经济互补性较好,双方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因此进行本币互换,既可以满足对人民币的需求,又可产生较强的示范效应。另外,为解决蒙古国人民币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考虑允许该国央行或财政部在我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以获取人民币资金(熊猫债)。为满足蒙古国居民用人民币投资的需求,还可以在对方国家发行人民币债券。为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规模,建议我方本币结算的商业银行与俄蒙方企业签订人民币出口信贷协议,用贷款购买我国商品,以提高人民币在双边贸易结算中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区域化,推动中国同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

规范和完善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统计监测机制

一方面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商务、海关、旅游、商业银行等各部门应互相协调配合,整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研究建立一套信息共享的监测体系,协作开展人民币现钞在俄罗斯、蒙古流通情况的监测;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国外相关部门的监管统计合作,建立国内外信息共享网络,形成稳定通畅的沟通渠道,确保数据的准确以及突发性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处理。此外,目前允许我国居民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2万元出境的标准偏低,建议央行协调海关总署,制订符合实际的人民币出入境限额管理政策,特别是针对边境口岸的外汇金融机构服务缺失的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携带出境的限额。在此基础上,要求居民必须如实申报携带的金额,以更好的监测人民币现钞的跨境流动。

进一步促进人民币银联卡走出国门,实现在俄罗斯、蒙古的发行使用

我国央行、银联、商业银行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必要时可给予对方国家一定技术支持,帮助其加强网络建设,促进人民币银联卡的异国发行与受理,实现银行卡在蒙古国及俄罗斯远东地区存取、透支人民币及POS机消费功能,使银行卡可以在边贸结算中发挥真正的作用,为人民币的流出提供载体。

有效推动人民币在中俄跨境贸易中的计价结算

跨境贸易范文11

关键词: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服务贸易

一、教育服务与跨境提供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了4种服务提供模式,跨境提供是其中之一。GATS把跨境提供定义为“自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提供服务”。该定义表明,在服务贸易发生时,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均没有流动,跨境流动的只是服务内容。

就费用与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和最经济的一种服务提供模式。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不必承担像其他3种服务提供模式下一方或双方必须流动才能提供或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成本,如在境外消费的模式下消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提供地国,在商业存在的模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流动到东道国,而在自然人流动的模式下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流动到东道国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而收益并不一定会逊色于其他的服务提供模式。

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主要是通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广播电视、卫星通讯、因特网等现代通信媒体完成。由于各国国内对卫星器具使用的规管和广播电视媒体的政治敏感性,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通常的形式主要有函授、远程教育和培训、网络教育(E教育)等。

跨境提供的网络教育服务较之传统的函授、广播电视媒体提供的教育服务有很多的优点和优势,如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便捷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节省费用等。首先,网络教育是学生容易获得的教育服务模式。就网络学校而言,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络,自主决定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而不需要像传统教育方式下定时定点学习指定的内容。其次,网络教育可以使教育方式有更强的适应性。教师可以使用更为灵活和互动的教育方法。第三,网络教育节约费用和时间。网络教育由于不需要把教师和学生统一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节约时间和成本,唯一需要协调的就是有时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进入因特网。

和其他教育服务提供模式一样,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受制于一些因素。首先,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教育服务的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应用普及程度决定其网络教育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其对外提供和接受外国教育服务的政策走向和教育服务开放程度。其次,国内与国际网络教育政策。教育服务中的跨境提供只适用于那些做出开放承诺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有法律约束力,而对于那些没有承诺的WTO成员或者非WTO成员并无义务的约束。事实上,即使在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中,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种种限制。再次,教育服务出口国的教育资源提供能力。教育服务的出口国应当具备为外国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达到特定标准或符合要求的教育服务的能力和资格。在某种程度上,教育服务的内容和从事教育服务的人员的素质对教育服务质量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第四,统一的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对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选择。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言,教育服务的质量关系到他们在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和长远利益。统一的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跨境提供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最后,学历、学位的国际认证与认可。学历和学位能否获得广泛的国际认证和认可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和选择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基本依据,也符合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长远利益。建立有效的国际学历、学位认证、认可机制有利于促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WTO成员与教育服务跨境提供

由于发达国家在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教育发展水平方面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通常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占有强势地位,对以网络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开放持积极和欢迎的态度。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包括网络教育在内的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能力,甚至难以满足本国的教育服务消费需求,对网络教育服务的开放持帝嗔甚至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为必要时制定灵活的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政策留有余地。

在150个WTO成员中,只有47个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其中又有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各种限制。美国作为教育服务出口强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只承诺开放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但对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没有限制。美国要求其他WTO成员取消包括东道国的不透明国内补贴和针对电子传输教育资料不适当的限制在内的14种妨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障碍因素,并要求尚未开放市场的WTO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法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跨境提供均没有限制。韩国对高等教育和医疗健康有关的成人教育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承诺。日夺对小学和初中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在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方面作出了限制性的承诺。澳大利亚承诺开放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并对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不做限制,采取了比多数WTO成员更加开放的教育政策,并且指责部分WTO成员为采用因特网提供教育服务设置新的障碍和对进口教育资料设置限制等。可以看出,上述各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采取不同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各自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开放能力,但更多的是他们各自在教育服务领域的贸易利益和竞争优势,如澳大利亚以促进教育服务出口发展国际贸易,在2004年通过跨境提供方式吸引了24000名国际学生,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

三、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政策与立法

在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模式下,教育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学校)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通过电子传输、函授和通讯等渠道和方法向另一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服务消费者(即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在我国主要指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E-education)。广义的远程教育包含利用邮政、广播电视技术、互联网和电信网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网络教育属于远程教育的范畴。

广义上的远程教育在我国始于1960年建立的广播电视大学,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远程教育体系。@我国至今也没有关于远程教育的统一立法,只有教育部及其办公厅的零星的临时规范性文件,比较重要的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2003年)和《教育部力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2005年)等。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国家鼓励开展远程教育,对远程教育提供机构进行规范,实施质量控制。但是,监督和管理的力度远不能适应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对于跨境远程教育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现有的立法(如果是的话)从立法层次和效力上看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其立法层次低、效力弱、内容粗疏、结构散乱的特点很明显,既不能反映和适应国内远程教育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跨国远程教育服务发展的趋势。我国在教育服务方面实行的是积极渐进的开放政策。一方面,我国承诺开放了所有5个教育服务次类的市场准入,即使与英、美、法、澳大利亚等教育服务强国相比也有较高的开放程度;另一方面,我国也对义务教育和警察、军事、政治、党校等特殊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和国民待遇作了保留,对自然人流动作了主体资格上的限制。

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既符合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和需要,也反映了民间对开放教育会引起种种问题的担忧,如教育的丧失、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国内教育服务市场的流失等。一方面,我国的教育服务总体发展水平及教育管理体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教育法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必定会更容易发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与碰撞,意识形态的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跨境提供模式,意味着我国不必承担向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开放跨境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国际义务,为我国制定和修改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方面的立法留有余地。但是,这并不完全能够排除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入国内的教育服务市场,尤其是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这是因为,一方面,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实行教育服务出口战略,一些国外高校为扩大影响,增加收入,必然设法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可以让教育提供者和学生不需要跨境流动就可以提供和接受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尽管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高校入学率节节攀升,但民间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依然强劲,国内可以提供的入学机会难以满足需求,而跨境提供的模式可以为国内的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一个高效率、低费用的高等教育机会。因此,我国虽然还没有大规模的外国远程教育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但这种教育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应促使我国建立相应的教育法律体系。

四、我国应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策略

尽管世界各国和部分国际组织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存在较大分歧,各WTO成员对待开放教育服务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各国开放教育服务的力度也不尽相同,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跨国教育服务正蓬勃发展,美国、英国等老牌教育服务出口强国正设法扩大跨国提供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的新兴教育服务出口国正把出口教育服务作为发展经济和扩大服务贸易市场份额的重要战略渠道,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已成为重要的教育服务出口模式。我国目前发展滞后的教育法制和低效的教育行政体制已成为教育服务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瓶颈,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的教育服务业在开放的环境里健康发展。

1、保持积极、渐进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教育服务的复杂特性和各国贸易利益的冲突使教育服务成为承诺开放最少的服务部门。我国已经做出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承诺,相对于现有的教育发展水平已属不易。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维持现有的开放政策,同时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谈判,维护本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利益。

2、加快完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方面的相关立法(1)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服务开放、维护教育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2)制定全国性教育法律。尽快制定《成人教育法》和《学生法》,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3)尽快制定《教育服务贸易条例》和《远程教育条例》。前者作为统一规范和管理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应规定开放教育服务、鼓励教育服务出口、维护教育、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和文化、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原则、教育服务的4种提供模式、规则、程序和法律救济等条款。后者是调整远程教育服务的专门法规,应规定远程教育服务的定义、适用范围、提供远程教育机构的资格和条件、运作、远程教育的质量监督、涉外远程教育机构的特别规定等内容。

跨境贸易范文12

【关键词】边境地区 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

作为促进对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手段之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加快企业跨境贸易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对于与我国接壤的一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政治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制约,目前尚未与我国沿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起有效的人民币跨境清算及服务体系,给我国境内这些沿边地区与其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带来现实的操作性困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效能在这些地区被现实存在的困难所弱化。临沧市与缅甸北部接壤,但境外沿边一直以来无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双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现金支付为主,加之人民币现金出入境受每人每次2万元规定限制,导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效能被大大弱化。面对桥头堡建设的积极推进,以及境外替代种植产业不断扩大形势,建议从放宽人民币现金出入境限额及完善境外到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规定两方面优化人民币境外结算渠道。

一、临沧市及其毗邻缅北地区地缘情况概况

临沧市位于云南西南部,是通往东南亚、南亚的最佳内陆口岸通道,全区有3个县即镇康、耿马、沧源与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和掸邦第二特区(佤邦)等自治武装控制地区接壤,边境线长达291.79公里。现已形成以孟定为中心的南伞、芒卡坝、动懂4条主要通道口岸,全市有耿马孟定清水河国家一级口岸和镇康南伞、沧源永和2个国家二级口岸,有17条边贸通道及诸多边民互市点。

缅北地区主要包括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和掸邦第二特区(佤邦)两个区域,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地处缅北萨尔温江东岸,面积约2700平方公里;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处于世人所称的“金三角”腹地,是毗邻中国、泰国和老挝的一个自治特区,由南北两块地盘组成。历史以来,缅北地区是缅甸乃至东南亚最大的民族地方武装控制区,是“金三角”地区最大的罂粟、鸦片、冰毒和海洛因的产销地,果敢地区业发达。

二、临沧市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及展望

(一)临沧市对外贸易发展现状

1.跨境贸易发展情况。据统计,2011年临沧市共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6.6亿元,增长23%,其中:进口5.9亿元,增长71%;出口10.7亿元,增长6%。全市外经贸企业共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57亿美元,增长67.6%,其中:进口9,630万美元,增长93.5%;出口6,095万美元,增长38.3%。当年新增外经贸获权企业31户,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外贸获权企业210户。主要以对缅边境小额贸易为主,2011年对缅边境小额贸易达12.6亿元,占全部对外贸易总量的76%;一般贸易达1.4亿元,占全部对外贸易总量的8%;边民互市达2.6亿元,占全部对外贸易总量的16%。进口大宗商品主要有甘蔗、木材、矿石、农产品等;出口商品主要以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建筑建材及农资等。

2.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合作,助推双方边境地区跨境贸易大幅增长及经济社会事业良性发展。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因势利导,加强合作,在与我市毗邻的缅掸邦第一特区和第二特区开展了多个替代种植项目,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17户企业在境外实施替代种植,已实施替代种植面积累计达40万亩左右,其中:橡胶25.6万亩,甘蔗10.9万亩(其中2011年新增的2.3万亩),核桃5万亩,茶叶5,700亩,木薯3,800亩。以临沧市蔗糖产业龙头企业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境外甘蔗原料进口为例:2011-2012榨季,通过境外甘蔗替代种植预计甘蔗及种苗进出口量就达38.8万吨,跨境贸易额达1.55亿元。

通过大力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既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的危害,又促进了双方经贸合作,对加快双方边境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烟农收入大幅提高。数量急剧减少。替代种植区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边防得到良好的巩固。有效推动了双边经贸发展,替代项下的化肥、橡胶、甘蔗等物资进出口已逐步成为我市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