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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作举措

时间:2022-12-08 13:16:46

安装工作举措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1

[关键词]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故障分析;处理举措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041-01

电力系统的高效、稳定、安全运行离不开继电保护装置的作用,其广泛应用于稳压、均压、降低线损、提升系统功率等各个方面,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有积极意义。随着当前我国电力系统积极改革,电力超负荷运行、设备容量增大等无疑都对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故障要及时采取有效举措消除负面影响,以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下面就电力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故障及处理措施作简要分析。

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意义

随着我国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电力系统的持续升级,目前继电保护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要遵循可靠性、快速性、灵敏性与选择性四大指标:可靠性意味着一旦电力系统出现故障,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快速有效动作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故障危害;快速性意味着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要第一时间反应并动作,避免因故障反应动作慢而加重危害,第一时间高效处理故障;灵敏性意味着继电保护装置要迅速识别并判断系统故障情况,针对故障性质及表现准确控制故障范围,采取保护动作以降低危害;选择性意味着继电保护装置要尽可能避免误动作,从而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2.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故障分析

(1)人为故障

人为故障主要是由人为因素导致,比如个人知识与技能掌握不扎实、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态度不谨慎负责等。经验对于电力系统员工而言在处理继电保护问题时可更加快速准确的判断故障情况,避免延误最佳处理时间造成损失扩大,所以工作人员积累经验对减少继电保护故障负面影响十分重要。员工个人知识与技能不过关会导致其在判断故障问题时出现延误时机、判断失误、误记漏记等情况,不利于及时排除继电保护问题。员工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对于弥补继电保护自动化管理漏洞十分不利,会给继电保护管理造成潜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利于电力系统的运行与保护。

(2)设备问题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主要由微机处理装置、管理装置、数据信息收集系统等共同构成,无论哪个系统出现问题都会导致继电保护故障和运行异常,增加电力系统运行的潜在隐患。比如数据收集装置问题,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各类参数数据的搜集与传送,将其转化为数字信号传输给微机系统,一旦数据方面出现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保护装置的动作;继电保护装置中电压故障也会导致继电保护故障,比如无压、同期重合闸线路检测,在主变压充电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无疑会导致问题频发;继电保护装置中继电器触点问题会严重威胁系统运行安全性,继电器触点是其核心部件,本身与工作电压、电流、工作负载、工作频率、制造材料等密切相关,无论哪项因素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触点故障继而影响保护装置的动作与系统运行。

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故障的应对举措

(1)人为故障解决

人为故障的解决首先要做好员工职业知识、技能与意识的培养,提升他们的安全管理责任心,积极积累工作经验并参与培训学习,顺利掌握继电保护装置常见问题的应对处理举措,以便在故障发生时抓住处理时机迅速处理。要定期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检修维护,排查元器件、设备线路、电流电压电源的异常,在故障发生时本着灵活处理原则快速排除问题与故障,以确保电力系统的高效运行。

(2)设备故障解决

在解决继电保护装置故障时考虑到其涉及元器件及技术多且复杂,因此要合理应用各种处理方法及时解决问题。比如置换法,对故障设备进行检测对于圈定范围内的可疑器件或者故障配件进行置换,作为较长使用的一种故障排除法,要注意置换时遵循逐步排除方法和置换检验完成故障排除,以更换后系统恢复运行为判断标准。参照对比法是结合检验报告对故障设备、正常设备进行对比,对比二者各项参数差距变化情况以此来圈定故障点配合置换法进行排除,该法对解决接线错误问题效果显著。考虑到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与测试值之间存在误差,所以要及时对装置回路进行定值检测以便更加全面的分析故障问题。对于继电保护装置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回路故障,可及时确定故障位置及范围并做相应处理,假如无法明确判断故障点,可采取拆除回路法、依次安装来明确故障点并进行故障排除。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继电保护装置作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关键,要深入分析继电保护故障情况及排除举措积累技术经验,为电力系统更好的运行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龚永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事故原因及改进措施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8):12-13.

[2] 朱时祥.关于继电保护的性能和检修措施探讨[J].今日科苑,2013(8):35-36.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2

关键词:暖通管道 安装工程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5(a)-0156-01

21世纪,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在保证人们的健康和心情舒畅的同时,还能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暖通工程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提高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建筑暖通行业的使命所在。加强暖通管道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提高建筑暖通系统的工作效率,降低暖通系统的能耗的重要举措。

1 暖通管道安装的特征分析

暖通管道作为暖通空调的首要供给通道,对暖通管道的安装工程要求相对较高,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暖通管道安装过程常常存在交叉作业现象。现代建筑结构一般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致使建筑工程暖通管道走向相对集中,加之工程周期的原因,导致暖通系统施工周期性重叠,交叉作业频繁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出现潜在的暖通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事故。

(2)暖通管道安装要求颇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现代建筑结构在保证基本使用功能之外,还附加了更多外观美化的效果,这使得现代建筑结构呈现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暖通管道安装工程的难度和提升了质量要求。因此,传统的建设工具以及施工平台已经无法满足暖通管道工程安装的需求,这也是引发潜在的暖通管道安装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3)暖通管道的防火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建筑物的暖通管道系统在安装时为了避免管道锈蚀,增加管道结构的轻便性,往往采用塑料、聚酯类材料作为管道安装的基本材料,此外,为了维持管道的保温效果,还大量采用了保温棉以及填充棒等易燃物品,这些材料和物品往往是发生火灾的潜在危险因素。因此,当今的暖通管道面临着严峻的防火形势。

2 暖通管道安装的潜在危险来源分析

2.1 建筑物的内部结构

现代建筑物结构结构复杂性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暖通管道的施工难度。暖通管道作为暖通空调的主要供给通道,其形式一般呈现为外部走向、预留暖通管道和嵌入墙壁。复杂的建筑结构使得暖通管道的安装变得更加复杂、多弯道,在安装嵌入墙壁内部的暖道时,往往会对建筑物的墙体、主结构极易预留管道造成一定的破坏,比如:供水管道、供气管道、消防通道等,这些通道严重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大大增加了建筑暖通系统的能源消耗。

2.2 暖通管道安装施工过程的弊端

暖通管道安装的安全问题不仅体现在建筑物的内部结构上,很到程度还受暖通管道施工过程中一些不当的措施影响,这些不当的措施也是导致暖通管道安装工程危险来源的重要因素,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暖通管道安装工程的工艺手法。建筑物的结构和暖通管道的内部结构决定暖通管道安装的施工工艺,某些建筑施工行业在实施暖通管道安装之前,没有对建筑的结构和暖通管道的结构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判定和勘察,盲目选择暖通管道施工工艺,加之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不够,对建筑结构施工图认识不全面,导致暖通管道的安全问题频繁出现。

(2)暖通管道材料质量不合格和施工设备选择不合理。暖通管道安装工程中,对材料的选择除了要看其性能、价格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考虑其质量,倘若选择一些质量差、使用寿命短的材料,也是为暖通管道系统埋下了难以想象的安全隐患。施工设备选择是否合适关系到暖通管道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安全,严重影响到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和施工效率,如果选择不合理,往往容易产生漏电、坠落、砸伤等安全事故,不仅影响了暖通管道的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还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3)施工质量控制。暖通系统的使用安全取决于暖通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某些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对暖通管道的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没有做到严格把关,层层设防的话,极易出现诸如:暖通管道锈蚀和结露现象、暖通管道的防水措施崩塌等,这不仅危害到暖通工程的使用安全,还大大增加了暖通系统的能源消耗,降低暖通系统的工作效率。

3 加强暖通管道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3.1 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流程

在暖通管道安装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了解建筑物的内外部整体结构,制定一套科学的、高效的并且不破坏建筑物整体结构的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纸、施工流程以及施工管理条例,将这些文件下发到基层施工管理人员,让每个人都熟知施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从源头上保证暖通管道安装施工质量。

3.2 提升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不断提升施工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从而提高暖通系统的运行效率。此外要不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和防范意识,尽量规避暖通管道施工安全风险。

3.3 加强质量监控

暖通管道工程质量关系其使用性能和安全,因此在暖通管道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监督,把质量控制和监督的工作落实到每个现场作业人员身上,同时建立完善的奖惩措施,调动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全面保证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

3.4 加强后期巡检和维护工作

暖通管道竣工投入使用后,应当定期对其开展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一发现诸如:防水措施疏漏、锈蚀、结露等现象,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 结语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事关社会和谐、家庭美满,因此人们对暖通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暖通管道作为建筑物暖通系统的基础性设施之一,是暖通空调的首要供给通道。建筑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主要途径是搞好工程安全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企业的利润将无从实现。因此,加强暖通管道的安全管理确保暖通系统效率、降低能耗的关键举措。

参考文献

[1] 雷鹏,赵育军.建筑暖通管道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城市建设[J].理论研究,2013(17):40.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3

进一步转变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观念,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认识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安全性好的设施农业装备,提高设施农业装备安全运行技术整体水平,增强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排查和治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隐患,杜绝较大以上设施农业装备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设施农业装备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整顿私自拼装、改装设施农业装备行为。

(二)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并重点整治大棚卷帘机、微耕机等事故频发装备、设施农业产业化园区等设施农业装备相对集中区域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设施农业机械装备操作过程中的各类不规范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普查登记,集中隐患治理。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安监、工商、质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大棚卷帘机和微耕机为重点,采取“全面登记、实地检验、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卷帘机、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管理台账(附表1),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书面告知,并建立隐患档案,加强监督、限期整改;对已发生事故的,要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普查登记,使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建立完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师资队伍,熟练掌握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市将适期组织培训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积极组织编写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操作挂图、制作设施农业装备模型,采取开现场会、办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设施农业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组织、产业化园区及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使用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引导农民使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设施农业装备。

三是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将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让广大农民和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农户、合作组织和园区管理人员更多地了解、掌握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三)完善保障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加大监管投入,争取同级财政的支持,保障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活动所必需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安全检验装备及安全检查交通工具,逐步提高监管能力。

二是改善设施农业装备整体结构。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装备报废更新财政扶持力度,推广使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机型,淘汰老旧、落后、拼装和事故频发的设施农业装备。

三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设施农业装备的推广鉴定、质量投诉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质量改进意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三包”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整治步骤和阶段任务

各地要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

(一)方案制定阶段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地整治方案应于年3月10日前报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建立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班子,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工作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和工作经费。

(二)宣传发动阶段

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媒体、印发手册和一封信、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发送短信息、举办培训班、开展安全学习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专项整治良好舆论氛围。

(三)整治实施阶段

根据设施农业装备的作业区域和时段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治理,引导和教育农民安全操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施农业装备台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督查、验收和总结阶段

整治期间,市农委、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将不定期组织对重点市、县及有关生产企业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农业设施装备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工作总结,并分别于年6月20日前和10月20日前向市农机安全稽查支队报送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卷帘机及微耕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2)。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4

第二条市和县(市、区)*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安全许可,指导、监督、检查大型活动承办者和场所管理者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活动现场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条各级*机关应当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遇有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报告,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第四条各级*机关应当主动会同安监、建设、*消防、教育、工商、经贸、质监、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型活动承办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五条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承办者全面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负责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并以其名义申报安全许可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第六条《条例》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措施”包括:票证种类、票证发售及现场查验方式、现场进出人员的统计方式和票务纠纷的处理措施;

“安全检查措施”包括:现场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设备的来源和相关技术标准、现场安全检查区域、安全检查人员配备情况和对发现禁限带物品的处置措施。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八项“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包括:

(一)对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看护措施;

(二)对桥梁、涵洞、窄路、水域等危险区域的控制措施;

(三)对出入口、安全通道的疏导措施;

(四)入退场人员和车辆的导向措施;

(五)入场人员达到安全容量时的控制措施;

(六)广播疏导宣传方案;

(七)其他相关安全疏导管理措施。

第八条承办者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具体情况配置用于人群控制的硬制隔离护栏、警戒带、指示牌以及手持扩音器等设施器材,并在入场口和安检区域设置安全缓进通道。

第九条承办者应当根据活动具体情况,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恐怖暴力袭击、火灾、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以及人员超出安全容量、人身伤亡等安全问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二)应急指挥系统的构成;

(三)各岗位职责任务分工和责任人;

(四)紧急疏散、抢险自救、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十条承办者应当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制定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度,包括:

(一)现场安全指挥部的构成和职责任务;

(二)领导值班制度;

(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

(四)各项安全任务和责任人;

(五)责任追究制度。

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确定专职的安全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和落实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现场搭建临建设施的,承办者应聘用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负责搭建工作,所使用建筑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格,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和场地提供者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出具联合检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大型演出舞台、特装展台展架、灯组等超大型临建设施,承办者应聘请建筑、安监等主管机关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对于超大型临建设施,负责安全许可的*机关应当联合安监、规划、建设、供电、消防等部门对临建设施的搭建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承办者应当按照*机关的要求,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金属物质探测门(安检门)、X光射线检查仪、手持金属探测器及防爆毯(罐)等安全检查设备,聘用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操作技能和处置能力的专业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承办者应当提前确定禁限带入场物品的名称和规格,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宣传海报、票证背书等方式提前告知活动参与人员。承办者应当根据场所实际和活动规模设置存包处,对寄存的包裹实行开包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承办者应当按照核准的安全容量印制、发售大型活动入场票证。大型活动入场证件应当易于识别、标明种类、通行区域和编号;必要时,还应贴印照片和防伪标识。

不同区域、不同场次的大型活动门票,票面应有明显区别。规模较大和热点大型活动,门票应增加防伪措施。

第十四条承办者应当从合法的保安公司雇佣与大型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安保人员开展安全工作,相关安保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十五条承办者应当为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提供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人员、资金、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保障。

第十六条承办者应当会同场所管理者,在活动举办前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对场地设施进行全面自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自检和整改情况应当书面报告负责安全许可的*机关。

在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应当及时向现场安全保卫指挥部或*执勤人员报告。

活动结束后,承办者应当组织清场,对发现的可疑物品应当及时向现场安全保卫指挥部或*执勤人员报告。

第十七条大型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当向承办者提供活动现场供观众活动的有效面积、观众核定容量、照明设备、消防和技防物防设备设施配置,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安全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场地、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场地平面图、年检报告等书面材料。活动期间应保证场地设施齐全有效,并做好管理和值守工作

第十八条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当设置2个以上的紧急疏散出口。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入口、楼梯口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标明疏散方向,并保持畅通。

室内或者有夜场的大型活动现场及其周边地区,还应当具备充足的照明设施和应急照明设备设施。

场所管理者应当保证活动期间现场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应提前准备疏散广播词,在必要时应有专人负责广播宣传,协助疏导工作。

第十九条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当安装电视监控设备设施。涉及钱币、珠宝、文物等贵重物品的活动现场,还应安装防盗抢的技防物防设施,并在活动期间安排专人值守。

临建设施应当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二十条活动举办期间,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保证场地建筑设施、消防设施、照明设施、应急疏散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电视监控所录视频资料要保留30天以上。

第二十一条负责安全许可的*机关应当确定专人受理承办者安全许可申请,并向社会公布接待受理办公地址、咨询联系电话。

第二十二条负责安全许可的*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审核申请材料,实地勘验活动现场,对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在规定时限内实施安全许可。

在活动开始前,*机关应当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和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进行场地安全检查,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当填写《大型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组织复检。

第二十三条*机关应当对大型活动承办者、场地管理者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情况检查指导,促进其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大型活动单场次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的,应当实行安全许可。承办者无法预测参加人数或者不能证明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应当到*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举办大型活动应当事先取得其他行政机关许可的,承办者应当在取得许可后,再向*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第二十五条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县(市、区)*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市*局实施安全许可。

第二十六条申请举办大型活动,不符合《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第二十七条承办者申请安全许可时,提交的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应当包括:

(一)大型活动基本情况,应明确每场次大型活动的起始、结束时间、具体地点、活动内容、流程安排、活动规模和观众组织方式等;

(二)现场平面图、临建设施搭建平面图;

(三)证件、门票的样本及防伪标识;

(四)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承办者是市或区(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应当提交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批示文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

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协议应明确:各承办者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划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在取得安全许可后,应当在大型活动举办前提交相关检验检测证明:

(一)大型特种电器设备设施的电检报告;

(二)会同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和场地管理者对临时设施的联合检查验收报告;

(三)其他需要在活动举办前经有关部门审核或者检验的安全证明。

不能提交上述证明的,*机关可以要求其暂停举办活动,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始组织活动。

第四章安全规范

第二十九条在设固定坐席的封闭性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坐席在2万个以下,每场次发售票证不得超过可用固定坐席数的90%;坐席在2万个以上的,每场次发售票证不得超过可用固定坐席数的85%。

不设固定坐席的封闭性场所人均占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第三十条在体育馆(场)、公共广场等其他场所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临时摆放座椅的,应事先取得负责安全许可的*机关的认可并符合*机关提出的有关安全规范要求。

第三十一条在封闭场馆内举办展览展销活动,每日拟发售票证5000张以下的,安全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每日拟发售票证5000张以上、15000张以下的,应划定安全主、辅通道,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每日拟发售票证15000张以上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8米,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热点展台展位应适当提高通道的安全标准。

在公园或公共广场内举办的大型活动,预留通道宽度大于10米的,可于通道两侧设置展台展位;预留通道宽度小于8米大于3.5米的,只允许在通道一侧设置展台展位;通道宽度小于或等于3.5米的,不得设置展台展位。展台展位的搭建应按参观路径的实际情况设置。

第三十二条大型活动现场的人行通道、疏散通道(门)、楼梯和安全出入口、防火间距、防火(烟)卷帘门应符合标准并保持畅通,禁止堆放任何物品。易燃包装物和废弃物,应当由专人及时清理。

临建设施不得阻挡安全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0.6米。

记者席、摄像设备不得占用通道,观众席通道中不得架设固定机位。资料发放点应当设置于空旷区域。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5

一、个人必答题库

1、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

答: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煤矿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中“五落实”指?

答:五落实指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落实。

3、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行的工作制度为?

答: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久?

答: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5、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的标准是什么?

答:做到“两个不发生”,实现“一降两升”。

6、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7、“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

8、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答: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10、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由谁全面负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1、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哪个部门?

答: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什么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且其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答:安全设施

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什么?

答: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的标准?

答: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

答: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

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8、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

答: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9、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

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如何处罚?

答: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21、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怎样才能进入作业区?

答:经批准才能进入作业区。

22、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实施哪些安全措施?

答:应当充填或者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

23、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设置什么安全设施?

答:应当设围栏

24、配电柜、箱、盘应当实施哪些安全措施?

答: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

25、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物品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哪类警示标志?

答: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

26、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哪种警示标志?

答: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27、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哪些事项?

答: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

28、移动设备应当在什么区域内走行或者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答:应当在平盘安全区。

29、作业人员在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哪些安全措施?

答:系安全带或者设置安全网。

30、爆破前应当绘制爆破警戒范围图,并实地标出什么的位置?

答:警戒点。

31、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什么管理制度?

答:账、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32、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应该怎么处置?

答:必须当天退回爆炸物品库,严禁私自存放和销毁。

33、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地点,多少米以内严禁烟火?

答:20m以内严禁烟火,10m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34、起爆前,必须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戴什么防护用品?

答:抗静电保护用品。

35、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1m

36、带式输送机启动时应当有哪类报警装置?

答:声光报警装置

37、带式输送机停机前后必须巡查哪些构件的运行情况?

答:托辊和输送带

38、带式输送机检修时应当怎样设置?

答:停机闭锁

39、用露天采场深部做储水池排水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备用水泵的能力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不得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

40、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应当先进行哪项工程措施?

答:疏干工程,疏干工程应当超前于采矿工程。

41、变电所(站)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每几年至少做1次试验?

答:2年

42、采场的架空线主接地极不得少于几组?

答:2组

43、高压架空线的接地线应当使用截面大于多少mm2的钢绞线。

答:35mm2 

44、多少V以上的交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接地?

答:50V

45、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母线应当使用截面不小于多少mm2的耐腐蚀的铁线?

答:50mm2

46、检修用电设备的高压进线和总隔离开关柜时,必须执行哪一项制度?

答:停送电制度

47、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几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答:每3年

48、噪声监测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答: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噪声。

49、患有哪些病症的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答: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

50、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和总结评估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几年?

答:不少于2年

51、矿山救护队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到达服务煤矿?

答:应当不超过30min

52、矿山救护队在接到事故报告电话、值班人员发出警报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出动救援?

答:必须在1min内出动救援

53、露天煤矿内,司机操作穿孔机、司机操作挖掘机、汽车运输时,粉尘监测采样点应当怎样布置?

答:应在操作室内布置粉尘监测采样点

54、考核部门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几年考核一次?

答:三年。

55、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几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答: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56、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六年

二、小组共答题库: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答:(1)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2)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如何处罚?

答:拒不改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或者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如何处罚?

答: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情况将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答: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治理和报告,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5、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情况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

答:生产经营单位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从事应当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哪些工作?

答:必须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当进行深孔爆破时,挖掘机、钻机距松动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哪些的要求?

答:设备、设施距松动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当不小于30米,且司机室背向爆破区。

9、设备、设施距抛掷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要求是什么?

答:爆破区正向不得小于600m;两侧有自由面方向及背向不得小于300m;无自由面方向不得小于200m。

10、最小工作平盘宽度要满足哪些要求?

答:要满足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通信线路、供排水系统、安全挡墙等的正常布置。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不发生”是指什么?

答:(1)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

(2)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降两升”是指什么?

答: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答: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6、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17、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应满足哪些要求?

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18、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现象将依法给予上限经济处罚?

答: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或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将一律依法给予上限经济处罚。

19、黑恶势力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答:实践中,黑恶势力发展一般有一个演变过程: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哪些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答: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2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哪些培训?

答:对被派遣劳动者要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2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哪些内容?

答: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做哪些工作?

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4、露天煤矿内,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的坡度与转弯半径分别有什么要求?

答:坡度不得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得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25、哪些位置要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

答:井下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

2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

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7、当进行浅孔及二次爆破时,挖掘机、钻机距松动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哪些的要求?

答:设备、设施距松动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当不小于40米,且司机室背向爆破区。

28、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永久性爆炸物品库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哪些规定?

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9、钻凿坡顶线第一排孔时,钻孔设备应当怎样布置?

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者调角布置(夹角应当不小于45°)。

30、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

答: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3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如何处置?

答:发生以上情况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情况将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答: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未经安全生产许可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3、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情况将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施强制安全教育培训。

答: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3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受到撤职处分或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何处理?

答:一律依法实行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5、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由哪个部门负责复工复产验收?

答: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验收。

3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答:应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37、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

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采取以下哪些手段?

答: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4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哪些能力?

答: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

答: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4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答: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3、执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实施哪些安全措施?

答:停电、验电、放电,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遮栏并悬挂标示牌。

44、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多长时间监测一次,硫化氢至少多长时间监测一次?

答: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4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怎样办理?

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当进爆破作业时,信号箱、电气柜、变压器、移动变电站距松动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要求?

答:安全距离应当不小于30米,小于此距离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47、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

答: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抢答题库:

1、“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具体指什么?

答:“五假”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

“五超”指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

“三瞒”指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

“三不”指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

2、“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具体表现为: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3、“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4、矿用卡车在工作面装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正在装车的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半径之外;

(2)正在装载的卡车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

(3)卡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者驶出装车地点;

(4)卡车排队等待装车时,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破碎站作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处理和吊运大块物料时,非作业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2)清理破碎机堵料时,必须采取防止系统突然启动的安全保护措施。

6、电气保护检验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电气保护装置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2)运行中每年至少对保护做1次检验,漏电保护6个月1次,负荷调整、线路变动应当及时检验;

(3)接地系统每月检查1次,每年至少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

7、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期限规定是什么?

答:(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

(3)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8、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怎样办理?

答: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参加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的专门培训,持培训合格证明由本人或其所在企业向当地考核发证部门或者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考试申请。经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合格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新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哪些能力?

答: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0、准东开发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途径?

答:(1)电话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994-6851197,0994-6853000。

(2)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新疆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51号公安分局大厦512室。

(3)电子邮件举报。电子邮箱:709581246@qq.com

(4)直接举报。直接到准东开发区扫黑办(地址:五彩湾新城五彩路51号公安分局大厦512室)举报。

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答:(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12、遇到特殊天气状况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在大雾、雨雪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暴雨期间,处在有水淹或者片帮危险区域的设备,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带;

(3)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起重和高处作业;

(4)遇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禁止轮斗挖掘机、排土机和转载机作业。

13、钻孔设备进行钻孔作业和走行时,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距离有哪些规定?

答:(1)台阶高度小于4m时,钻孔设备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安全距离为1-2米;(2)台阶高度为4-10m时,钻孔设备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安全距离为2-2.5米;(3)台阶高度为10-15m时,钻孔设备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安全距离为2.5-3.5米;

(4)台阶高度大于15m时,钻孔设备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安全距离为3.5-6米。

14、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2)需爆破的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3)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15、2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者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公路运输时,两者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2)在同一铁道线路进行装车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6、矿场道路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宽度符合通行、会车等安全要求;受采掘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宽度时,必须视道路距离设置相应数量的会车线;

(2)必须设置安全挡墙,高度为矿用卡车轮胎直径的2/5-3/5;

(3)长距离坡道运输系统,应当在适当位置设置缓坡道。

17、发生拒爆和熄爆时,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遵守哪些规定?

答:(1)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

(2)因地面网路连接错误或者地面网路断爆出现拒爆,可以再次连线起爆;

(3)严禁在原钻孔位钻孔,必须在距拒爆孔10倍孔径处重新钻与原孔同样的炮孔装药爆破;

(4)上述方法不能处理时,应当报告矿调度室,并指定专业人员研究处理。

18、破碎站设置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避开沉降、塌陷、滑坡危险的不良地段;

(2)卸车平台应当便于卸载、调车;

(3)卸车平台应当设矿用卡车卸料的安全限位车挡及防止物料滚落的安全防护挡墙;

(4)卸车平台应当有良好的照明系统,并有卸料指示信号安全装置;

(5)移动式破碎站履带外缘距工作平盘坡底线和下台阶坡顶线距离必须符合设计。

19、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带式输送机运输物料的最大倾角,上行不得大于16°,严寒地区不得大于14°;下行不得大于12°;特种带式输送机不受此限;

(2)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棉织物芯输送带,8-9;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

(3)带式输送机的运输能力应当与前置设备能力相匹配。

20、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非专职和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者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合格的绝缘;

(4)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应当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1、爆破安全警戒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

(2)爆破区域负责人与警戒人员之间实行“三联系制”。

(3)因爆破中断生产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22、爆破后检查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爆破后5min内,严禁检查;

(2)发现拒爆,必须向爆破区负责人报告;

(3)发现残余爆炸物品必须收集上缴,集中销毁。

23、在高温区、自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测试孔内温度,有明火的炮孔或者孔内温度在80℃以上的高温炮孔采取灭火、降温措施;

(2)高温孔经降温处理合格后方可装药起爆;

(3)高温孔应当采用热感度低的炸药,或者将炸药、雷管作隔热包装。

24、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哪些安全保护?

答:(1)拉绳开关和防跑偏、打滑、堵塞等;

(2)上运时应当设制动器和逆止器,下运时应当设软制动和防超速保护装置;

(3)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

25、推土机、装载机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答:(1)司机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台阶的稳定情况;

(2)严禁平行于坡顶线作业;

(3)与矿用卡车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严禁以高速冲击的方式铲推物料。

26、采场最终边坡管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严禁超挖;

(2)临近到界台阶时,应当采用控制爆破;

(3)最终煤台阶必须采取防止煤风化、自然发火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27、排土场边坡管理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定期对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必要时采取防治措施;

(2)内排土场建设前,查明基底形态、岩层的赋存状态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排弃物料的力学参数,进行排土场设计和边坡稳定计算,清除基底上不利于边坡稳定的松软土岩;

(3)内排土场最下部台阶的坡底与采掘台阶坡底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排土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水流入排土场。

28、检修矿用卡车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遵守哪些规定?

答:(1)厢斗举升维修过程中,设定警戒区,严禁人员进入;

(2)厢斗举起后,采用刚性支撑或者安全索固定厢斗,严禁利用举升缸支撑作业;

(3)在车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要防止火花溅落到下方作业区或者油箱。必要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4)必须制定专门的检修轮胎安全技术措施。

29、露天煤矿的防尘工作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设置加水站(池);

(2)穿孔作业采取捕尘或者除尘器除尘等措施;

(3)运输道路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4)破碎站、转载点等采用喷雾降尘或者除尘器除尘。

30、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有哪些?

答:(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4)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5)其他有关情况。

31、在哪些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答:(1)距采场最终境界的安全距离以内;

(2)爆炸物品库爆炸危险区内;

(3)不稳定的排土场内;

(4)爆破、岩体变形、塌陷、滑坡危险区域内。

3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答:(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33、煤矿企业除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还应当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有哪些?

答:(1)培训计划;

(2)培训时间、地点;

(3)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4)课程讲义;

(5)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6)综合考评报告等;

(7)其他有关情况。

34、我国安全标志常用哪几种颜色?分别表示什么含义?

答:(1)红色,表示危险、禁止、停止和防火;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35、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有哪些?

答:(1)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

(2)典型事故案例;

(3)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四、风险题库:

1、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应当至少具备哪些条件?

答:(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建设煤矿建设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

(2)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

(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

(4)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5)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6)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7)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2、存在何种情形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

答:(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2)煤矿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隐患、未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的;

(3)未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的;

(4)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或者部门验收的煤矿未取得复工复产通知的;

(5)存在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

(6)存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7)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恢复生产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有?

答:(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检修作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检修时必须执行挂牌制度,在控制位置悬挂 “正在检修,严禁启动”警示牌;

(2)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协调指挥。多工种联合检修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在设备的隐蔽处及通风不畅的空间内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4)检查和诊断运动、铰接、高温、有压、带电、弹性储能等危险部位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切断相应的动力源,释放压力;

(5)在带式输送机上更换、维修输送带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6、电焊、气焊、切割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工作场地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2)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

(3)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4)在焊接或者切割盛放过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5)进入设备或者容器内部焊接、切割时,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者物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6)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7)电焊机及电焊用具的绝缘必须合格,电焊机外壳接地。

7、高处作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2)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严禁垫高使用;

(3)采取可靠的防止人员坠落措施,有条件时应当设置防护网或者防护围栏;

(4)人员站立位置及扶手采取防滑措施;

(5)防止物体坠落,严禁抛掷工具和器材;

(6)在有坠落危险的下方严禁其他人员停留或者作业。

8、变电站(移动站)设置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采场变电站应当使用不燃性材料修建,站内变电装置与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8m,距顶部不得小于1m。变电站的门应当向外开,门口悬挂警示牌;

(2)采场变电站、非全封闭式移动变电站,四周应当设有围墙或者栅栏;

(3)必须对变电站、移动变电站、开关箱、分支箱统一编号,门必须加锁,并设安全警示标志;变电站内的设备应当编号,并注明负荷名称,必须设有停、送电标志;

(4)移动变电站箱体应当有保护接地;

(5)无人值班的变电站、移动变电站至少每2周巡视一次;

(6)变电站室内必须配备合格的检测和绝缘用具。

9、采场内架空线路敷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当设置在稳定的边坡上;

(2)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2,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橡套电缆;

(3)架设在同一电杆上的高低压输(配)电线路不得多于两回;对于直线杆,上下横担的距离不得小于800mm;对于转角杆,上下横担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10KV线路及以下)。同一电杆上的高压线路,应当由同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供电。垂直向采场供电的配电线路,同一杆上只能架设一回。

(4)架空线下严禁停放矿用设备,严禁堆置剥离物和煤炭等物料。

10、矿用卡车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排土场卸载区,必须有连续的安全挡墙,车型小于240t时安全挡墙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0.4倍,车型大于240t时安全挡墙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0.35倍;不同车型在同一地点排土时,必须按最大车型的要求修筑安全挡墙,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当保持3%-5%的反坡;

(3)应当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排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卸载物料时,矿用卡车应当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挡墙。

11、带式输送机设置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避开采空区和工程地质不良地段,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带式输送机栈桥应当设人行通道,坡度大于5°的人行通道应当有防滑措施;

(3)跨越设备或者人行道时,必须设置防物料撒落的安全保护设施;

(4)除移置式带式输送机外,露天设置的带式输送机应当设防护设施;

(5)在转载点和机头处应当设置消防设施;

(6)带式输送机沿线应当设检修通道和防排水设施。

12、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哪些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检查处理?

答:(1)发现台阶崩落或者有滑动迹象;

(2)工作面有伞檐或者大块物料;

(3)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者雷管;

(4)遇塌陷危险的采空区或者自然发火区;

(5)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者掘沟遇水被淹;

(6)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不明障碍物。

13、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与卡车载重相适应。

(2)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卡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卡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应当由勺斗引导卡车进入装车位置。

(3)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4)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时尽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厢底板不得超过0.5m。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5)装入卡车里的物料超出车厢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车信号。

(6)装车时严禁勺斗从卡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7)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装、超装。

14、操作单斗挖掘机或者反铲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严禁用勺斗载人、砸大块和起吊重物;

(2)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严禁跨越接触网;

(3)在回转或者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4)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5)反铲上挖作业时,应当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下挖作业时,履带不得平行于采掘面。

(6)严禁装载铁器等异物和拒爆的火药、雷管等。

15、单斗挖掘机行走和升降段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行走前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2)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挖掘机应当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路松软或者含水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挖掘机升降段或者行走距离超过300m时,必须设人指挥;

行走时,主动轴应当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5)挖掘机行走时,靠铁道线路侧的履带边缘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3m,过高压线和铁道等障碍物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16、炮孔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装药前在爆破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区。

(2)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者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3)炮孔卡堵或者雷管脚线、导爆管及导爆索损坏时应当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插上标志,按拒爆处理。

(4)机械化装药时由专人现场指挥。

(5)预装药炮孔在当班进行充填。预装药期间严禁连接起爆网络。

(6)装药完成撤出人员后方可连接起爆网络。

17、安全警戒距离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抛掷爆破(孔深小于45m):爆破区正向不得小于1000m,其余方向不得小于600m;

(2)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3)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4)二次爆破:炮眼爆破不得小于200m。

18、采场内(变电站、所及以下)配电线路的停送电作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计划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2)非计划停送电,应当经调度同意后执行,并双方做好停送电记录;

(3)事故停电,执行先停电后履行停电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做好记录;

(4)严禁约时停送电。

19、高压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及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停电线路维修作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必须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2)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者加锁,并悬挂警示牌;

(3)停电后必须验电,并挂好接地线;

(4)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5)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由负责人检查无误后通知调度恢复送电。

20、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答:(1)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4)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21、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答:(1)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2年1次;

(2)接触粉尘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年1次;

(3)经诊断的观察对象和尘肺患者,每年1次;

(4)接触噪声、高温、毒物、放射线的在岗人员,每年1次。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2、煤矿企业有哪些行为之一,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1)未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或者未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

(2)未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或者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

(3)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符合本规定的;

(4)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的;

(5)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进行自主培训,或者委托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机构进行培训的。

23、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答:(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织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24、煤矿机械伤害的主要应对措施有哪些?

答:(1)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时进行机械保养维护、工前检查应到位;

(2)各种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尤其是发电机传动部分的外防护罩、切割机的手柄开关等;

(3)操作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严禁穿过于肥大的服装;

(4)不在挖掘机的回旋半径内停留;

(5)严禁用反铲、装载机斗运人;

25、起重伤害的主要应对措施有哪些?

答:(1)各种起重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各种证件齐全;

(2)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3)起重机操作工、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4)钢丝绳、吊带应每班检查、起重机开动前应确认安全后再开车;

(5)任何人不得在起吊物下方停留;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6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酒类添加剂使用,坚持依法打击在酒类生产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酒类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酒类产品质量标准切实督促辖区内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类别。

2、具体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发放《自查自纠表》,督促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严格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法定检测机构认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有关情况报我办。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酒类质量安全投诉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综调查,并为举报者保密。

(4)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本区域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酒管部门和县食安会报送。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进行突击检查,对酒品抽样检验。

2、具体措施:

(1)联合质监、卫生部门抽检白酒、啤酒、保健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餐馆泡制酒。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凡是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产品必须进行抽检。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酒类生产环节。在专项整治中,对非法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及质量不合格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0年3月11日一4月10日)

1、主要任务:

完善措施,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2、具体措施:

(1)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严把酒类生产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散装酒类生产企业行为。摸清情况,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2)依法严厉查处在酒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对不合格的酒品禁止销售,对证照不齐的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7

一、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强教育装备使用管理

教育装备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我们高度重视装备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装备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专门的装备管理和应用工作班子,由市装备中心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

(1)完善装备管理队伍人员组成。与县(区)教育局协调,完善了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装备管理人员结构组成。各县(区)教育局配备装备部门管理人员,懂教学、懂技术的占一半以上;各学校由一名副校长分管教育装备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机构分管装备;各学校实验室、图书室等专用教室均配备管理员。

(2)组建各学科中心组。以淮安市全市实验骨干教师为主体,组建了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组以及中小学图书馆应用研究中心组;聘请了一批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装备管理应用研究队伍,建立学科实验教师专家库。

(3)抓实队伍管理培训。近年来,组织了3 000多名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室、图书管理人员参加省、市级实验教学培训,近百人参加了江苏省装备中心组织的“做有文化、有智慧、有技术的装备人”系列培训活动,为教育装备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铺平了道路,也为教育装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二、以机制创建为支撑,规范教育装备使用过程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才能确保装备工作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才能将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层次,提高我们的装备管理能力,发挥装备应有的效益。

(1)全力推进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1年举办的江苏省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会议,提高了淮安市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认识,掌握了平台管理技术。2012年年初,淮安市教育局成立了全市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化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淮教财[2012]2号),制定了时间表,印发了工作简报。目前各地各学校正紧锣密鼓地按序时进度做好系统建设工作,这必将为今后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多措并举,促进教育装备高效使用。组织编写并由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小学实验室实用指南》,为各中小学在教育装备建设配备、管理制度、实验技术、评估验收、自制教(学)具等方面提供规范性标准,为各学校提供统一的功能室制度、账册、使用记录等资料;印发了《淮安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评估暨装备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装备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编制了《淮安市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实验目录》,明确了各年级实验课的分组和演示实验内容、数量等基本要求,并将其纳入装备督导的范围。

以上措施使学校对实验教学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管理起来也非常便捷,既促进了仪器设备的高效使用,也防止了学校财产的流失。现在,全市统一印制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学校全部入框上墙,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专用账册齐全,记录规范。

三、以活动开展为抓手,激发教育装备使用热情

随着全省“四配套”“合格幼儿园建设”“龙芯电脑推广应用”等工程的推进和完成,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淮安市教育装备水平有了很大改善。为管好用好这些设施设备,提升教育装备应用水平,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得到教师职称评定部门的认可,充分调动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

(1)举办实验大赛活动。几年来,淮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成功举办了全市理、化、生教师实验操作技能大赛和小学科学教师、初中学生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电视大赛,以赛促用,提高了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促进了中小学实验课的有效开设。

(2)开展网络读书活动。为引导中小学生正确利用网络和学校图书馆(室)资源,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水平,由江苏省教育厅主

办、教育装备系统负责具体实施的中小学网络读书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4届。淮安市上传的参评作品无论数量还是质量,每届均在全省名列前茅。

(3)组织系列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装备实验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总结交流装备管理和实验教学等方面的经验,推进装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每年举行一次优秀实验教学课评选活动,为实验教师搭建平台,不断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每年举行一次大规模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评选,目前已有50多件师生自制教具在江苏省和部级评选中获奖,多件教具获得国家专利,部分中小学还将自制教具纳入校本课程。

四、以实验研究为导向,提升教育装备使用水平

理论研究和综合素质是装备事业发展的基础。我们聘请了一批以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为主的实验教学特约研究员,协助抓好实验教学研究工作。

(1)重视实验课的开设。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编制了《淮安市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实验目录》,明确年级实验课的分组和演示实验数量等基本要求,并将其纳入装备督导的范围。

(2)重视课题管理研究。仅2009年,获批江苏省装备中心和江苏省教研室联合设立的实验教学研究课题就有21个(占全省课题总数的20.6%),课题数量位居江苏省各市之首。目前,课题正处于深入研究之中,几十篇实验教学论文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评选活动中获奖。我们安排专人督促和指导各课题学校和课题组开展课题后期研究和结题准备工作。

(3)重视实验教学讲评。组织名师、专家、学科带头人等开设实验公开课、观摩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进行教学研讨,发挥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组的作用,为实验教师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激发了广大教师参与课程改革与实验教学研究的热情。

五、结束语

今后,淮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不断开拓工作领域,深化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装备管理和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为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收稿日期:2012-06-20

作者简介:窦玉满,本科,中教高级,副主任。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8

一.为什么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用的确很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其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学真信真用,进一步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才能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其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认真解决影响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的执政成效、损害党和人民事业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其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通过有效的党内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举措,工作有新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强大的动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用的确很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其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学真信真用,进一步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才能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其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认真解决影响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的执政成效、损害党和人民事业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其三,(文章來源:)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通过有效的党内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举措,工作有新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强大的动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用的确很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其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学真信真用,进一步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才能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其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认真解决影响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的执政成效、损害党和人民事业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其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通过有效的党内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真正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举措,工作有新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强大的动力。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9

上下联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充分发挥县、街道(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各街道(乡镇)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按照“职能清晰、主辅分明、条块衔接、体系完整”的原则,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确保建立全县上下对口、协调一致、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建设。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重点落实街道(乡镇)和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层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建设,制定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完成梳理机构、人员和职权,全面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新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县政府对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考评采取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合格的给予工作建议,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文明创建、平安考核、卫生创建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能力。重点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专职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经费。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充分发挥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食用油、水产品、蔬菜、肉类、豆制品等的检测,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确保公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创新载体,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等重要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万家”系列活动,大力倡导“人人关注安全食品,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理念,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公众的维权意识。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能力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县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统筹规划使用,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10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安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公安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公安、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11

关键词: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反窃电

1 引言

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电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也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商品。近年来,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国内窃电行为的发生率表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窃电行为的大量发生,不但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还会给我国的供电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研究用电检查工作中反窃电工作很有必要。

2 窃电的危害性

第一,窃电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有关资料统计,东北电网每年被窃电电量20亿kWh,其中辽宁占一半,达10亿kWh,折合损失3亿元。就全国而言,估计每年因窃电损失的电量至少几十亿kWh以上,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非常惊人。第二,窃电严重扰乱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一些不法企业通过窃电作为降低生产投入成本的手段之一,使在同一行业的竞争中占得先机,谋取更大利益,引起不正当竞争,损害了那些守法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并使一些守法经营企业感觉不够公平,产生了不愿意交电费的心理,大大增加了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的难度。第三,窃电对社会的危害性。有资料表明,农村电工窃电转嫁于农民负担,引起农民不满;城市居民窃电引起邻居矛盾,继而大动干戈者有之。有些窃电者对电的知识了解甚少,经常发生将高压线路当作低压用,将380V当作220V用,从而造成的用电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另外,因窃电引起变压器、线路火灾事故亦不少。以上这些窃电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其危害性之大,是其他有些犯罪行为所不可比的。

3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的窃电现状

第一,传统的窃电行为主要是通过损坏电表或其他电能计量装置来实现的,这种方式很容易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并治理,用电检查人员在日常的巡检工作中就能够发现电能表以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损坏,只要及时更换或修补就可以避免重大损失。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当前许多窃电行为依赖于先进的技术手段,借助电学知识和物理原理来对电压表的参数进行改变,从而实现窃电,这种窃电行为在用电检查的过程中很难被发现,增加了用电检查工作的难度,传统的用电检查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加重的窃电行为。第二,窃电主体增加。窃电行为屡禁不止,且近年来有着不断增长的势头,随着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再加上用电检查的薄弱,窃电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传统的窃电主体主要是普通的家庭用电,还有一些是电力企业中的相关内部员工,但随着窃电利益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加入到了窃电行列,窃电范围在无形中不断扩大,供电企业所损失的利益也在不断增加,而由窃电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在逐年上升。

4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措施

4.1 防治结合

电力企业与公安部门取得合作,严厉打击违规用电行为和窃电行为,对不法行为进行处罚,追回电费,以弥补窃电行为给电力企业带来的严重损失。应该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在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做好反窃电的防范工作,升级硬件管理系统和软件管理系统,做好电力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此外,当地电力企业也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鼓励用户检举不法用电行为;组织公益讲座,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帮助用户养成良好用电习惯,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完善窃电工作

第一电量检测法,对客户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容量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大致可估量出用户的用电量,并与实际计量对比。第二经常性检查法,指的就是用电监察人员要常常进行检查工作,对连接线、电能表等设施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窃电行为的痕迹,经常进行检查,可使窃电分子无机可乘。第三用电能表检查法,对二次接线、互感器进行检查,若是不存在问题后,电能表若是不准可进行现场校对。第四仪表检查法,可使用设备仪器做定量检测工作,例如使用电压表、电流表等,可通过定量检测来评估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用电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检查,例如,某县供电公司在进行用电检查工作发现,X镇交通路的明智超市疑似出现窃电现象,用电监察人员立马对该店的负载设备进行检查,将全部的用电设备接在供电部门低压线路上进行检查,发现都没有进入计量电能表,属于窃电行为,工作人员立马对窃电超市下达通知书,为供电企业挽回一万五千元的经济损失费用。

4.3 应用新型反窃电技术

第一,计量柜的选择。长期以来,装在用户处的计量装置多是暴露在外的,尤其是低压侧计量的,这无疑给窃电者提供了便利,采用整体封闭式计量柜、计量专用的TA、TV,是很好的防窃电措施,对于计量柜的前、后门以及计量用的TV柜的刀闸应加封,从源头上防止窃电行为发生。第二,利用高科技产品、技术,增强。防窃电可能失压计时仪能自动记录失压时间。目前的一些新型电能表具有失压计时,正反向电量记录功能。利用负荷管理控制装置能实时地监视用户负荷变化,同时加装交流采样装置,和计费系统彼此独立,可相互照应,能有效地防止窃电行为。

4.4 提倡群众进行举报

用电检查部门要给群众建立各种举报途径,比如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要随时都有人接听,不要空有电话实际上打不通;举报信箱要保证有专门的人员定期查看,整理举报信息,对举报信息的真实度进行鉴别。对于被举报的行为,电力检查人员要迅速查证,避免偷电者毁灭、掩盖证据。如果举报信息属实,要严厉惩罚违规用电的企业和用户。对于举报属实的群众要予以一定的奖励,提高群众举报违法窃电行为的积极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窃电行为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威胁。因此,作为我国的电力企业,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用电管理工作,严格用电检查,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确保电力系统的良好运行,进而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电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朱叶,刘泓.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难点及其解决措施研究[J].机电信息,2013,33:150-151.

[2]林性清.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反窃电对策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3,20:149-150.

安装工作举措范文12

一、现场管理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生产的作业人员须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的佩戴安全帽。

3.进入施工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当班人员严禁饮酒和寻衅之事等。

4.严禁在禁止烟火区域(主要指氧气.乙炔储存和使用地)内吸烟,违者将重罚。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杜绝粗言秽语及其他不文明举动。

5.5.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他人的工具.材料。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偷盗行为,发现一次,以前所所有丢失物品均由所在单位赔偿。

6、6.不得破坏施工场内的安全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和任何消防设施设备。

7、7.操作人员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开车,开”斗气”车,开”赌气”车。违者将从重罚.

二、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颁布的操作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国家安全主管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应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 为保证安全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力.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 为促使施工和操作人员互相了解情况,密切配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机械进入作业区域,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 机械的作业能力和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

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能及时预报机械的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 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可以拒绝领导强迫命令的错误行为,凡有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12.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需要经过测试,验证性能和适用性;由于新装配的零部件表面配合程度较差,需要经过磨合,以达到装配表面的良好接触,防止在未经磨合前即满负荷使用,从而造成事故。

13.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 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15. 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首选服从安全要求。

三、补充交底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之规定。

2、只有经过培训或指定的人员才能操作和维护装载机。

3、严禁酒后驾车。

4、如果感觉不适或服用了会引起睡眠的药品,都不能操作装载机。

5、加注、检查燃油、防冻液时,要关闭发动机,并禁止吸烟,远离明火。

6、上下装载机时不要抓握任何操纵杆。

7、离开装载机时,应将工作装置完全降至地面。然后关闭发动机,用钥匙锁上所有设备。

8、操作时要注意的安全措施:

1)禁止超负荷作业。

2)当运载着重负荷时,禁止将铲斗举高及转动方向,防止装载机倾翻。

3)在斜坡上行驶时,应使铲斗靠近地面(200mm-300mm),在紧急情况下,要迅速将铲斗降至地面,帮助装载机停下。

4)不要在斜坡上转向或横穿斜坡。

5)在斜坡上时不要在草地,落叶的地方或湿钢板上行驶。即使很小的斜坡都会使装载机滑向侧面,因此要低速行驶确保装载机始终在斜坡上直上直下。

6)如果发动机在斜坡上熄火,应采取紧急刹车并将铲斗降至地面,在轮胎下面楔上垫块,防止装载机在其自重下产生下滑移动所造成的危险。

7)作业时不要靠悬崖边缘太近。

8)在雾天,下雪天或大雨天以及能见度很差的条件下不要作业,要等到能见度足够进行工作时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