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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纪要

时间:2022-09-17 12:57:59

政府会议纪要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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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建淼.行政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EB/OL]. ,20121008.

[5]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6]沙奇志.“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其可诉性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05,(1).

[7]青海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关于“会议纪要”法律效力的案例参考[EB/OL].,20121009.

[8]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批转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1987〕73号)[EB/OL]. ,20121009.

[9]关于印发《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辽建价发〔2011〕27号)[EB/OL]. ,20121012.

[11]杨小君.“会议纪要”与行政诉讼[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06,(6).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279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7号)[EB/OL]., 2012101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与重庆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公司、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土地使用权纠纷案[EB/OL].,20121016.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2

关键词:会议纪要;性质;可诉性

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用于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行政机关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重要公文,会议纪要为广大行政机关所普遍运用。长期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大都以一种朴素的政治热情,忠实地贯彻和执行着会议纪要所要传达的精神和议定的事项,很少有人对会议纪要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过审慎的思考和探究,更缺乏对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其法律效力的争论。但实践中与此有关的问题迫切需要对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其可诉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规范行政机关的“纪要”行为,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良性有序运转。

一、会议纪要的现实缺憾

应该说,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会议纪要性质的界定是不够全面和明确的。无论是1993 年11 月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还是2000 年8 月重新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会议纪要的界定都维持在同一个简单的层面上:它是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是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一种法律文书。但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它应当具备何种形式和实质要件,应当记录何种内容,它的程序和范围及其法律后果如何,作为公文种类的会议纪要与作为公文形式的会议纪要之间有什么区别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未予涉及。简言之,会议纪要的法律性质一直处在一种不完全确定的状态。实践中,行政机关在制作会议纪要时呈现出极大的随意性和不平衡性,一则在会议纪要的形式上,因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会议纪要必须遵循的固定的形式要件,制作会议纪要的工作人员拥有较大的机动空间和发挥余地;二则在会议纪要的内容上,有关法律法规又要求它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因此,对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除了“如实记载”之外,制作会议 “会议纪要”的性质及其可诉性研究纪要的工作人员又不可能拥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权,只要是会议议定的,都须记录。尽管会议纪要根据所记载和传达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不同,须由不同层级的行政首长签署,但因缺乏规范的格式规定,而使会议纪要呈现出“因人而异”的主观特征。在许多人看来,会议纪要更像行政机关的会议纪录,更像行政机关存档备查的一种内部资料。倘若会议纪要只在这种层面上存在和运作,倒是不会牵涉太多的法律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会议纪要又以“公文” 的形式出现,它作为行政机关权力意志的一种载体,既体现行政权优先的规则,又经常对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作出决定,更为重要的是,许多行政机关将作为公文形式的会议纪要直接当成作为公文种类的会议纪要使用,或者两者混用,对于行政机关而言,“ 简化”了行政程序,但于行政程序而言,则违背了依法行政的规则。于是,一种令行政机关进退两难的现象出现了: 一方面,它所记载、传达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应为有关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遵守和执行;另一方面,因它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又因其只在行政机关内部运作,极有可能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所不能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无从准确把握会议纪要的法律性质,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内知晓会议纪要的内容,当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将会议纪要所记载和议定的事项付诸实施时,与此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现会议纪要本身或者依据会议纪要所实施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有权通过适当的程序、在适当的场合表达他们的意愿。于是,针对会议纪要的“ 纠纷”产生了,由于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许多行政机关往往在突如其来的“ 纠纷”面前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或许是由于技术上的疏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对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公文内容、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等作出规定时,竟没有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将1 2 种公文作形式要件、范围以及法律性质上的区分。这些公文既可以作为外部行政行为的载体,又可以作为内部行政行为的载体; 既可以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的载体,又可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载体。关于会议纪要的形式要件,除了规定不需要加盖印章外,再无其他规定。是向社会广为,让所有与该会议纪要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晓,还是只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内部传达; 是作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还是直接代替某一下级机关作出行政决定; 是行政机关的决策行为,还是执行行为; 是一连串行为中的主行为,还是仅仅为一次行为; 是只具备抽象性质的单一行为,还是抽象与具体、主行为与次行为相混杂的复合行为; 会议纪要与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冲突或抵触以后应当如何解决,所有这些都处在无可预知、难以把握的状态。

二、会议纪要的性质辨析

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书。应当说,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议纪要的抽象性质自是不容怀疑和否认,它是行政机关制定和的规范性文件,与同一机关制发的“决定”、“命令”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 公文”与一般意义上的规范性文件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能否简单等同,其“ 抽象”程度是否已达到不可单独被“ 诉”的限度,则引伸出另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不允许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单独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即便对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也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一并提出合法性审查申请。那么,会议纪要究竟是规章或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还是规章或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呢? 笔者认为,首先,会议纪要不是规章。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章必须经政府或部门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由本机关的行政首长签署,且须以“ 令”的形式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而且,规章必须按程序报送备案。而会议纪要既不必须经过政府或部门的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不须以“ 令”的形式向社会广为,也不须履行备案程序,至少它不具备规章成立的一切形式要件。其次,尽管我们不能否定会议纪要是“公文”的法律规定,但是时下的许多会议纪带有越来越多的非“公文”特征,并为多数行政机关所接受和采纳。我们无从理解“公文”的准确含义,但公文是规范性文件的一种,应当是无可非议的。既然如此,会议纪要应当具备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素,它应当是相对原则和抽象的,它可以讨论政府和部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比如政府的专题会议纪要。但会议纪要只能或只应提供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不宜对所谓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作出最终规定或实体决定,更不能越权代替下级机关直接作出决定。说到底,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讨论和决定问题的“ 工作过程”,只能为最终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和专项事项提供依据。但现在会议纪要针对特定人员或特定对象,决定具体事项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某一市级政府的会议纪要直接决定对城区某一道路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程按期完成,会议纪要还规定了具体的拆迁期限和补偿标准。这种情况下的会议纪要完全背离了其“公文”特征,演变成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尽管这种现象只是产生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与会议纪要本身应当具有的“公文”性质没有关联,但与许多会议纪要因为自身形式和内容要求不完备导致的在法定救济程序中的尴尬境况紧密相连。第三,笔者认为,会议纪要是一种特殊的规范性文件,它没有固定的程式,除了向与其所记载内容有关的机关和人员传达以外,它的基本功能更多地体现为“ 立此存照”或“ 存档备查”,而且,它往往因为行政机关会议种类的不同而由不同层级的行政首长签署。同时,它不具备对所有社会对象反复适用的特征,虽然它也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 具体”决定。但这一决定本身不(应当) 具备执行性,否则,它就背离了其内在的抽象和规范特征。

三、会议纪要的可诉性研究

实践中,针对会议纪要的诉请事项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将会议纪要作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同时,一并对该会议纪要的合法性问题提出审查请求;二是将会议纪要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单独就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三是将会议纪要视为可以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归并的连续行为或共同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一类情况符合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规定,本文不予讨论。第二、三两类情况是本部分讨论的重点,也是解决会议纪要可诉性问题的关键。

将会议纪要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看待,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会议纪要本身制作形式和记载内容不规范。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中,我们已经对会议纪要的性质作了探讨。尽管会议纪要所反映的某种会议可能要对具体问题进行讨论,但会议纪要在成立时则不应当对具体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会议纪要本身的“ 记载”功能显然不是也不能是对会议内容的简单复制,“记载”的过程应当是一个浓缩、提炼和加工的过程,它所记载的应当是处理某一具体问题的原则和办法,而不是解决该具体问题的最终决定。它是一种抽象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决策行为,是一连串行为中的主行为,其本身并不当然具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可诉性。仅以某省级政府的会议制度为例说明: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制作会议纪要的省政府会议大体有四类,分别是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其中,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有一个共同的事项是对省政府工作(或日常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这一讨论和决定的过程,是制定政策的过程,是纯粹意义上的行政决策行为,当然不具有可诉性。而省政府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则是研究、协调、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如果内容记载不当和程序不完备,就会产生行为性质混淆等法律问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具体问题,当然可能会有对该具体问题的处理结论,或者提出处理该具体问题的方法和原则,此时,制作会议纪要(此时的“ 会议纪要”只是作为公文形式的会议纪要) 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记载政策、忽略细节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会议纪要只是停留在公文形式的意义上,要使会议纪要所议定的事项发生效力,有关行政机关还应当正式制作“公文”意义上的“会议纪要”,这时的会议纪要应当在原会议纪要的基础上,有一个再归纳、提升的过程。会议纪要应有“ 责成有关行政机关付诸实施”之类的限制用语,并要求负有执行义务的行政机关根据会议纪要的精神、以该行政机关的名义制作行政决定,以免会议纪要(主行为) 成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次行为) 的替代物。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和规避义务,会议纪要本来就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载体,它只在行政机关内部运转,对下级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务提供指导和依据,没有某一特定行政机关的具体操作,会议纪要便是单纯的档案资料。

将会议纪要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视作一种连续行为或共同行为而一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做法,既与会议纪要本身存在的问题相关,也与申请人对法律规定的把握不准相连。会议纪要“立此存照”和“存档备查”的特征以及只在行政机关内部流转的运作程序,决定了其区别于并超然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的特点;会议纪要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同时也决定了它不可能是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附属物,因此,规范的会议纪要当然不具有可诉性。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3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区政府城建工作中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如拆迁补偿方案、安置房定价、房源调剂及工程建设中有关问题等;

2、研究处理需要区政府组织实施的事项,如进场动迁、回迁选房、实施拆违等;

3、研究建设领域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如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问题等;

4、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5、研究处理区政府日常城建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问题。

(二)议题确定

1、区政府城建工作例会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城建工作需要确定相关议题;

2、由各城建口单位提出的书面报告确定议题,各单位书面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基本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初步意见,以及需要参加协调的单位或人员名单等内容。

(三)参会人员

1、区政府办根据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报会议主持人确定后,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出席会议的单位或人员。

2、与会单位应派有关负责人或按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出席会议。有关人员因故不能与会的,会前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授权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出席,凡会议内容有明确通知的,须带明确意见到会。

3、汇报单位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并提早到会。

(四)几点要求

1、区政府城建工作例会要贯彻区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整体部署,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协调或处理问题的方案或意见。

2、区政府办负责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会议记录人根据会议主持人提出的方案或意见草拟会议纪要,经区政府办主任、副主任核稿后,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必要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4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抓整顿,保证了时间、内容、人员、质量的落实

2月1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机关作风建设暨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会后,区政府成立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王志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丛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柯、监察局局长于德宝、人事局局长许鲁闽、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孙国君。机关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政府办结合全区整顿大会精神,制定下发了《西岗区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政府机关从2月1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安排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

2月10日至12日为学习教育阶段。全区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后,政府各部门结合“经济跨越发展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实际制定了方案,对本部门的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做出安排,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同志在西柏坡作的《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要讲话、中央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建设“大大连”规划纲要》、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报告、20__年区政府第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徐书记、金区长的讲话等。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端正了认识,振奋了精神,为搞好整顿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月13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区政府统一组织召开第一阶段总结和第二阶段动员会,对查摆和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当前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月14日下午,区政府召开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会议,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区长丛林主持。会上,政府办主任陈柯传达了夏德仁市长在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下发了《西岗区政府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常务副区长王志强对政府机关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抓住重点,找准问题;三是按照布置,扎实推进;四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五是要建章立制,注重实效。要通过抓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使今年政府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良好的纪律作风保证。

会后,各部门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查摆当前机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摆和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查摆思想解放、工作思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二是查摆工作标准,振奋精神的问题;三是查摆为企业、为基层服务方面的主要差距及作风不深入、不扎实,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坐而论道多的问题;四是查摆纪律观念方面的问题,查摆依法行政、文明办公、部门之间支持协调方面的主要差距。在自查阶段,分别由政府办、人事局、监察局牵头,召开了如何开拓创新,如何提高服务效益,如何保证公务员队伍廉洁自律等三个专题座谈会。

监察局于2月18日上午在机关七楼小会议室,召开了由政府办、人事局、发展局、城建局、 劳动局等政府十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有关同志参加的廉洁自律座谈会,专题查找、研究行政执法部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应建立的长效机制。大家围绕着建设大大连、新西岗的目标,从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畅所欲言,从不同侧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经初步统计,大家共查摆问题30余个,提工作建议近10条。

2月19日下午,人事局会同政府办、监察局,召开了由13个街道办事处和人大办、政协办、机关工委、行业党委参加的座谈会,主要内容是查摆政府机关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共涉及到思想解放程度、创新方面、为基层服务方面、工作作风方面、依法行政方面、人员素质方面、部门之间协调方面等六个方面13个问题,如一些工作还习惯于老套路,还存在部门审批程序不简化;深入基层的观念需转变,不要走形式,有针对性的下去指导工作;个别宣传报道只求出名,不求实效,给基层带来负面效应;有些部门部署工作会议太多等。并就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8条整改意见,如转变作风,提倡脚踏实地,调查研究;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法制宣传,提前告知,引入“人性化”管理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政府管理体制和工作审批环节上深入研究,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环节,优化环境等。

政府办于2月19日下午在机关七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座谈会,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城建局、文体局、外经局等十个部门出席了会议。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从政府机关建设的角度,就如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政府进行了发言。大家深刻分析了政府机关开拓创新方面的问题,影响创新的主要障碍以及下一步开拓创新的建议。

通过多种形式,政府办把这些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及时上报了区领导,为下一步政府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决策参考。

2月21日至3月10日为整改阶段。按照徐书记和金区长的讲话要求,把机关作风整顿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结合起来,和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政府各部门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注重实效,不搞走过场。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立即进行认真纠正。做到能改的马上改,能办的立即办,不搞下不为例。各部门都拿出了工作创新的具体措施,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办公室,通过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修改、完善那些不适用或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机关建设长效机制。

二、认真查找,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在这次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中,政府系统主要查摆以下几方面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

具体体现在工作上还沿用老套路、老办法,缺乏创造性,有些部门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发展思路不宽,关键是想不想、干不干、会不会干的问题。解决这类问题要敢于介入新的矛盾,要善于采取新的措施,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都要做到与时俱进。

2、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

我们有些同志工作干劲不足,被动消极因素时有发生,思想上不求上进,只想过太平日子、当太平官,满足现状,平庸度日,遇到困难就绕道走,还有个别部门和个别同志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头脑中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居民的意识淡薄,本位主义思想严重。

3、机关作风松弛,纪律观念不强

个别同志在思想上要求不严,自由主义现象依然存在,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串办公室、上市场买东西,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4、依然存在,自律意识不强

受拜金主义、官本位思想影响,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权钱交易、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现象在个别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表现在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开、私设小金库、财政支出不规范等现象。

5、协调配合不够,大局观念不强

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有本位主义,考虑、处理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形式主义作风有时还比较严重,互相扯皮,推过揽功,工作合意的就办,不合意的拖着不办,工作不主动,协调意识差。

三、制定了确实可行的措施,建立了加强建设的长效机制

1、解放思想观念,抓住经济跨越式发展开展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抓住“经济跨越发展年”这一良好契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抓住建设“大大连”这一历史机遇,做好建设新西岗的这篇大文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城区功能、改善辖区居民居住环境,我们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尽职尽责,埋头实干。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体制、创新的政策和创新的措施来统领各项工作,把创新贯穿于“新西岗”建设的始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在错综复杂的困难面前,善于打破陈规,通过理性思维,寻找创新的突破口。弘扬敢为人先、勇于进取的精神,克服求稳怕变思想,不断拿出新思路,培育新成果,开创新局面,营造一个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努力创新的浓郁氛围。

2、加快软环境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启动

要把机关作风整顿和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区委全会的要求,围绕“总部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推进重点项目的启动。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麦德龙马上就要落户西岗,我们要尽快进入角色,进一步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多从投资者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解企业的困难,体谅企业的难处,通过我们的主动服务、真诚服务、热心服务,让基层认可,让投资者满意,让纳税人顺心。要以政策招人,以感情留人。在作风整顿中,经济部门根据企业的贡献大小,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扶持,在服务上给予一定帮助,在经营上给予重点保护,从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通过制订正确的产业政策引导发展;通过创造良 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发展;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发展;通过开展公平的执法监督保护发展,以保证民营经济发展速度超过全区经济平均增长速度。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5

一、适用范围

(一)列入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

(二)审批权限属国家、省和市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协调机制与程序

(一)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重大项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业主单位向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提出申请,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需协调的问题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解决,并出具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贯彻落实。

(二)对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确实难以协调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向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汇报并提出协调申请。申请协调的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要求协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问题的意见、解决的建议等。

(三)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在接到协调申请后,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会后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四)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认为需提请由县长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工作后,及时报请县长协调。

(五)县长对申请协调的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召开协调会议,并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督查机制

建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参加的督查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协调会议议定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要及时跟踪监督各级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和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及有关县领导书面反馈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对未按协调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对通报批评后仍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该部门的领导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6

(一)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确定召开,由县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县政府办副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县政府直属机构的负责人和各乡(镇)长列席,必要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工商联、人民团体等方面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承办人员提出,政府办主任审核,召集人审定。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和部署事关全局的重要行政措施和重大工作;

3.讨论通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4.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5.讨论决定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政府办主任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承办工作(主任外出期间由副主任负责组织)。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场布置、排定座次和会前签到、会议记录和录音、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县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一般不得缺席,会议组成人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意后可委托副职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列席时,会前向政府办主任说明原因,同意后可委托副职列席。

(四)县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工作分工由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督查员协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会议的新闻报道材料由政府办主任审定后。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组成。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员列席会议,县政府各局、委、办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列席。未经允许,不得带随员。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大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及政协重要意见、建议,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决定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财政支出、较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建设项目,通报和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3.讨论报请州政府、县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4.讨论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报告;

5.讨论通过由县政府制定和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决定;

6.讨论决定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重要请示事项;

7.讨论人事任免和奖惩事项;

8.讨论决定县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会前准备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提出,办公室主任审核,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后,尽量提前通知会议组成人员。

1.凡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主管部门事先必须与相关部门取得一致的意见,经分管县长审核同意后,连同相关部门意见一并书面上报县政府;

2.凡需要进一步协调、核实的议题,由政府办对口主任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协商,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方案,经分管县长审核同意后,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其它议题会前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上报议题审定后,由主管部门将文字材料一式5份,提前送县政府办公室。

(四)会议组织

会议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组织(主任外出期间由副主任负责)。会议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到会决定的事项方可有效,与议题有关的常务会组成人员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缺席。根据会议议题,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人需签到,按议题内容分段参加会议。

(五)会后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文件为准。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会议有关材料退回政府办统一保存归档。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员撰写,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上报下发的文件按发文程序办理。会后催办工作由政府办对口主任或督查员负责。会议决定的事项,如作新闻报道,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重大问题须请县长同意。

三、县长办公会议

(一)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副县长召集,参加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讨论报请州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3.研究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不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但须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

(三)县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确定。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必须充分协商,如意见不一致,会议主办单位必须将分歧意见在会前如实报告分管领导。县长主持的办公会由县政府办主任组织承办。副县长主持的办公会由对口主任组织,专职秘书承办。如需两位或两位以上县政府领导同时召集的办公会由政府办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组织,并协调有关业务部门承办。

(四)会议决定事项以文件为准。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有关内容的保密工作。会议纪要由记录人员撰写,政府办主任或对口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上报下发的文件,按发文程序办理。会后催办工作由对口主任或督查员负责。会议如需新闻报道,须经对口主任同意。

四、县政府工作会议

(一)县政府工作会议由县长或副县长召集,参加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二)县政府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重大决策精神;

2.研究部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和专门性工作任务;

3.通报全县经济工作和其它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任务和措施;

4.交流工作经验,兑现有关工作责任书。

(三)会前准备:县政府工作会议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确定。需要会上宣布的重大事项,会前要进行充分协商,有必要时,须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严格控制以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业务工作会议,确有要求和必要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政府办对口主任审核,分管县长确定。

(四)会议组织: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半年经济分析会议、县长或两位以上副县长召集的工作会议,由政府办主任负责组织(主任外出期间由副主任负责组织),对口主任协助承办。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和录音、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和会前签到、会前、会中和会后服务等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业务工作会议,由对口主任负责组织,专职秘书协助,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五)会后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文件为准。会上决定上报下发的文件按发文程序办理。会议新闻报道由政府办主任或对口副主任安排,重大问题须请示会议召集人同意。

现场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专业会议参照县长办公会议组织。

五、县政府党组会议

(一)县政府党组会议由县政府党组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党组副书记召集。会议列席人员由党组成员提出,会议召集人审定。

(二)会议主要任务

1.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文件、重要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学习、讨论;

2.研究县政府提请县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3.研究贯彻县委重要指示,讨论研究县政府重要工作指导思想、思路和有关人事问题;

4.研究分析县政府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组织召开县政府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7

 

关键词:制度变迁 英国议会制度 内阁 

英国议会乃“议会之母”,由国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组成,迄今已有逾七百年的历史。议会主权是英国极其重要的原则,端洛姆曾这样形容英国议会的万能:“在法律上它什么都可以做,除了把女人变成男人之外。”然而,行政权力的扩张,使得议会主权不断受到挑战。英国议会虽然拥有法律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其职能与权力产生了从“议会主权”到大权旁落的转变。本文将通过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对这一转变进行分析。 

制度变迁理论体现为路径依赖理论和制度断裂及其生成理论两方面。路径依赖时期的制度变迁遵循着路径依赖规律,制度与环境及其制度内部都保持着某种平衡。 

一、议会和内阁关系发展之初,表现出来的是路径依赖下的制度沿袭 

1、光荣革命前后至汉诺威王朝建立 

光荣革命后,随着《权利法案》等文件的通过,议会限制了国王的某些权力,享有了立法权。初步确立了英国的立宪君主制,使议会主权原则以成文法的形式被明确肯定下来。但国王还掌握行政权并直辖内阁。此时,阁臣与光荣革命前一样,由国王任命并对国王负责。 

2、汉诺威王朝至1832年议会改革 

自乔治一世起,形成了国王不参加内阁会议而由首相主持的惯例,1742年,沃波尔内阁的政策遭到议会反对,沃波尔辞职,创下了“首相遭议会反对应辞职向议会谢罪”的惯例,责任内阁制形成。由此至1832年议会改革前,议会须同时对国王和议会负责。 

3、黄金时代 

1832年议会选举改革后,议会主权真正实现。1832年至1867年被称为英国议会制度的“黄金时代”。这段历史中,议会掌握着真正的实权,政府和内阁是议会意志的执行机构。由于选民人数少,政党组织不完善,纪律松弛,议员可以随意反对政府和内阁,所以执政党议员与反对党议员一起反对本党组成的内阁和首相的情况经常发生。1832年到1867年共有十届内阁因下院的不信任而倒台。 

二、1867年英国议会的第二次改革,是英国议会制度发展史上重要的意外断裂点。作为分水岭,这次改革使得议会和内阁的关系开始发生逆转,内阁权力不断膨胀,议会地位逐渐下降 

1、议会权力向内阁转移的表现 

首先体现在首相权力的增加 

在英国,首相是内阁的核心。内阁由大选中获得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组建,首相也由多数党领袖担任。19世纪末以来,英国首相的权力不断扩展,如今,其已登上了英国权力金字塔的顶端,领导政府各部,掌管全国内政外交,指挥着庞大的国家机器。

 其次体现在内阁控制议会的工作议程上 

下院通过的一切重要的议案几乎都是内阁提出来的,这些议案占去了下院立法工作的大部分时间,虽然根据规定,每年有12个星期的星期五为讨论议员个人的提案时间,但这点时间也常为辩论政府的提案所占据。 

再次,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上逐渐起主导作用 

一是决策。由于政府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内阁和政府成了决策中心,议会逐渐失去了对政府决策干预的能力。二是立法。由于政府控制着议会的时间表,所以政府提出的公议案的通过机会更多。三是财政。19世纪以来,历届政府的预算案都获得了通过。虽然下院有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开支调查,但所起作用相当有限。 

2、议会向内阁权力转移的原因 

首先,英国的政党政治发展到较高水平 

1867年改革扩大了选举权,选民人数大大增加,政党组织也得到了极大发展。要成为议员必须得到政党支持。议会内,两大政党发展督导员制度,严格管束本党议员,使议员服从本党领袖命令,遵守本党纪律。议会实际上控制在政党手中,而内阁成员主要由执政党的核心人物构成,所以一定意义上说,议会是被内阁和政府所控制。到了20世纪60年代,议会已完全为政府所控制。 

其次,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使经济垄断导向政治集权 

其一,资本越来越介入政府,不满足于依靠政府提供法律和秩序,国家变

[1] [2] 

成“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需要运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干预社会的经济发展。其二,政府越来越参与社会资本的运作。资本高度垄断集中后,生产社会化必然要求政府的干预,必然导致行政权高度集权和扩张。其三,资本超越政府管辖范围,向外输出,走向国际化、全球化,依靠政府对外扩张的政策和政府为之提供保护。因而,为了适应垄断资本发展的需要,政府的职能被大大强化。 

最后,根本原因是议会本身对现代立法和决策不适应 

议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适应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只管“法律和秩序”的需要建立的,但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及二战后福利国家的建设,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多,议会的决策模式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政府在长期行政的过程中发展成功能完备、反应灵敏、决策果断,便于指挥的等级制结构,比议会更适应现代决策的需要。因此,世纪后期,英国议会开始把部分立法权授予内阁。 

观察分析英国议会制度的变迁,不难发现,曾经的英国议会“无所不能”,而在制度的路径依赖和意外断裂的共同作用下,今天,所谓“议会主权”原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实际情况更像是内阁凌驾于议会之上。年月英上院议长首次被选举产生而且具有年历史的大法官被废弃,就是英国议会“议会至上”到“内阁至上”变迁的历史性标志。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8

为认真落实全区2020年第三四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区政府X届X次全体会议要求,结合区政府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及全区2020年第三四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区政府八次全体会议、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XX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六条禁令》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分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3个阶段,彻底整治政令不畅、各自为政、作风漂浮、精神萎靡、脱离群众、违法乱纪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二、整治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始终保持良好的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善作善为善成,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服务群众有新举措、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服务企业有新进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发展有新成效、切实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

(四)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强化担当担责、实干苦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鲜明导向,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以担当诠释忠诚、用干净永葆本色。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

聚焦作风纪律突出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做到问题不查清绝不放过、责任不追究绝不放过、整治不彻底绝不放过,坚决纠正“庸懒散浮拖”等行为。

(二)坚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

区政府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

(三)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

既要立足当前、见到实效,又要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推进政府系统作风纪律建设迈向新台阶。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政令不畅”问题。

整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打折扣、做选择、耍小聪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工作讲条件、提要求、讨价还价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各自为政”问题。

整治不讲大局规矩,建小圈子、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讲协作XX,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遇困难相互拆台、冷眼旁观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作风漂浮”问题。

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遇事打太极、踢皮球,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空喊口号不落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电话布置督促检查等问题。

(四)重点整治“精神萎靡”问题。

整治消极怠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中不敢涉险滩、不敢啃硬骨头,磨洋工、做样子,敷衍应付;好逸恶劳,追求享乐,生活腐化等问题。

(五)重点整治“脱离群众”问题。

整治对待群众矫揉造作、拿腔捏调;为民解难题不够,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实施民心工程不用心用力,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六)重点整治“违法乱纪”问题。

整治凭关系办事,凭金钱办事,眼中只有利益,没有法纪;大操大办升学宴,向企业群众吃拿卡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查摆问题阶段(2020年9月16日—10月15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议,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16日—11月15日)。

主要任务是针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对标对表整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1月16日—12月15日)。

主要任务是从干部作风养成、制度规范、完善监督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办法,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该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同时,选择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案明纪,扩大震慑效果。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9

2008年5月17日,省纪委召开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监督管理工作会,决定抽调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干部到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现场监督检查捐赠款物接收、发放情况。

2008年5月30日,省纪委召开抗震救灾社会监督员工作会。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向81名社会监督员颁发聘用证书。

2008年6月4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发出《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四川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

2008年6月6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发出《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安置阶段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估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2008年6月18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发出《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暂停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定、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暂停办理一般性因公出国(境)审批的规定、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等十条重要意见。

2008年6月18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发出《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保障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过错行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2008年6月23日,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决定以省委巡视机构为基础组成6个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分别承担6个重灾市(州)监督检查工作。

2008年6月30日,四川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省级部门(单位)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清理、规范台账、完善手续。并派出监察、审计工作组同时介入对各部门(单位)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察审计,以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2008年6月30日,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召开省级机关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从党风廉政建设角度严肃纪律,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008年7月8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印发《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对灾区安置住房建设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的紧急通知》,把灾区安置住房建设作为当前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确保8月12日前基本解决过渡性住房安置问题。

2008年7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意见》。为保障捐赠资金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省政府成立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和省监察厅参加的指导协调机构,沟通相关工作信息,按恢复重建规划要求提出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意见,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协调。

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涉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重要举报件督办工作的紧急通知》,以进一步加大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件的核查力度,尽快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化解群众诉求。

2008年8月13日,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成都召开全省重灾乡(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会,研究进一步加强全省392个重灾乡(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

2008年8月15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围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做好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宣传,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

2008年8月20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百日工作情况的通报》,严格救灾款物的监管。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提出救灾物资发放“先群众后干部,先基层后机关”,“公告天下,取信于民”。 出台《四川省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规定(试行)》,从重从快查处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查处涉及抗震救灾的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143人。

2008年8月25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在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侵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及干预和插手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2008年9月27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通报《刘奇葆、蒋巨峰同志在全省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第39期)中指出:要及时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纪律规定,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推动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2008年10月22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通报《刘奇葆同志在中共四川省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第48期)中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委常委公开作出“五项廉政承诺”。要严格救灾物质的监管,公开征聘308名社会监管员,坚持公告天下、取信于民,做到廉洁救灾、阳光救灾。

2008年11月19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四川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3个督导组负责不定期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决策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灾后恢复重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2008年11月21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通报《刘奇葆同志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第57期)中强调:灾后重建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快进度要用工作量来计算,限时完成,要注重效果、注重质量。不要一讲加快,萝卜快了不洗泥,出现质量问题也要负责。监察、审计、质检工作都要跟上,保证既快又好。

2008年12月1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欧泽高同志在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要进一步部署和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既快又好、廉洁高效。

2008年12月18日―19日,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成都召开对口支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18个对口援建省(市)前方指挥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同志和6个重灾市(州)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08年12月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四川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欧泽高、魏宏任组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办、省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

2008年12月28日,举办全省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培训会。6个重灾市(州)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组和87个监督工作组组长、各市(州)纪委分管领导参加培训。

2009年2月1日,由500人组成的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组奔赴21个市州,又一次展开对全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09年2月15日,中共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开幕。会议总结了2008年工作,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部署了200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作工作报告。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手抓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推进,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顺利开展。

2009年2月17日,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监督网络,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既快又好、廉洁高效。

2009年4月14日下午,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在绵阳召开对口援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座谈会,援建方和受援地的监管人员齐聚一堂,商讨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管合力,推进监管工作。

2009年4月23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发出《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2009年4月24日,中共四川省委发出《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强调要着力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推进“两个加快”提供坚强保证。

2009年5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会,通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会上,四川省纪委常委苏梅介绍了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09年6月10日,我省召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会议指出,面对我省当前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多、资金大、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10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工作部署,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决策落实,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委局把督促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执法室负责日常事务,做到督查工作有领导牵头、职能室承办。配齐配强具体工作人员,为督促检查人员提供列席有关重要会议、查阅文件和资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条件,让督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同时,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督促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那些不够落实的方面,经常研究,认真解决,确保督查工作高效优质。

二、加强重要会议和政策法规贯彻情况的督查工作

采取专项检查与[本文转载自[一般检查,重点检查与个别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抓好市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部署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会议,县纪委全委会、纪委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上级颁布制发的重要政策法规、条例、决策决定贯彻情况的督查,及时了解和综合分析贯彻落实的进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找准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各项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版权所有

三、加强对重要工作的督查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等县委、县府工作重点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是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等。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重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重点牵头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党风廉政月报告情况,稳定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土地征用、地灾资金、入股煤窑矿山、禁种铲毒、低保、扶贫等情况开展督查,以了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力度

认真做好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纪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一是领会精神。认真领会批示精神,做到批则必办,办则必果;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做到实事求是,处理恰当。二是规范管理。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强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的不脱节的链条”,加快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办结率100%。三是提高质量。建立和完善回访制度,采取当面征求反映人的意见,或由本人填写意见反馈单、或通过电话回访等办法,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切实解决和处理好所反映的问题。

五、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督查

围绕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每一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活动,摸实情、讲真话、树正气,为乡镇部门工作提出建议,提供咨询,为领导决策和工作考核提供依据,为群众排忧解难.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11

一、指导思想

年度民主评议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基层站所存在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客观、公正、公开的评议工作,查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和范围

(一)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展改革(含粮食)、科技(含经济信息)、民族宗教、民政、财政(含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水利、农业林业(含畜牧兽医、农机)、海洋渔业、商务、文化出版(含文化市场执法)、统计、人民银行、旅游。

(二)行政执法类:公安、司法行政、国土资源、房管、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审计、环保、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管执法、物价、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专卖、盐务。

(三)公用服务类:教育体育、卫生、人口计生、市政公用、广播电视、邮政、供电、铁路、移动、联通、电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人寿公司、人民财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平安人寿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太平洋人寿公司。

(四)其它类:区纪委机关(含监察局)、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含区编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含台办)、区委政法委、区委610办公室、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委党校、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风景区管理局、高科园管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文联、区红十字会、区贸促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档案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区招商局、区地震局、区投资服务促进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啤酒节办公室、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五)基层重点单位:交警、卫生监督、质监稽查、食品药品稽查、交通稽查、海洋渔业执法、劳动监察、环境监察、物价检查、运输管理、建筑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殡葬管理、住房保障、劳保、医保、公证、消防、公交、自来水、燃气、供热。

(六)与群众接触密切的基层窗口单位:

1.办事大厅、中心和站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区交通局服务大厅、区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区渔港管理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区政务办理大厅、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市地方税务局分局纳税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分局注册大厅、国新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检测站。

2.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3.直属学校:一中、二中、三中、九中、高新职业学校、市区聋校、区实验小学、区实验幼儿园。

另外,要切实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和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也将全部纳入评议范围。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成立评议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自行或联合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系统内评议,按阶段抓好落实。教育和卫生系统要采取第三方电话调查、日常评议、工作考核等方式,以服务对象评议为主对所属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评议,要制定详细的评议方案并报区政府纠风办,评议结果纳入全区评议体系。并于年11月20日前,通过网报区政府纠风办(网址:区纪委党风教育室)。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着重评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

四、评议方法步骤

评议主要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日常评议、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调查评议、总结反馈和督促整改四个阶段,从10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由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在充分调研以往民主评议工作经验基础上,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议督导小组。

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组织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列入《区纠风网》考评的部门、单位,年度政风行风建设措施要在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测评调查阶段(11月中下旬)。

1.问卷调查。

(1)《问卷调查表》采用市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模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不了解”五个等次。调查结果采取赋分方法,即“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90分、“一般”为60分、“不满意”为0分、“不了解”不计分。计算公式:(“满意”票数*100分+“基本满意”票数*90分+“一般”票数*60分+“不满意”票数*0分)/(“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一般”票数+“不满意”票数)。

(2)建立评议代表数据库,代表范围为: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政风行风监督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的工作人员等。所建数据库评议代表总数不少于3000人。其中服务对象所占比例为80%,分值比重为5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代表、无党派人士所占比例为5%,分值比重为30%;其他社会各界代表所占比例为15%,分值比重为20%。

(3)问卷调查工作由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发放评议问卷调查表1500份。按照“坚持重心下移、以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为主、兼顾各个层面”的原则来设置问卷调查表发放比例,共分四类:第一类为企事业单位共500份,主要以全区经济普查登记资料为样本框,随机抽取调查单位;第二类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入户社会调查740份;第三类为区、街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社区共220份。第四类为评议代表40份,主要从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义务监督员、专家学者中选取。

(4)问卷调查统计和综合分析由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回收的问卷要认真研究分析,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

2.日常评议。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要不定期地组织评议组或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现场察看、交流座谈、专题调研、集中问询等形式,巡察参评单位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每个参评单位每年至少要巡察一次,承担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部门作为被巡察重点,着重巡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参加创建“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进行现场评价,评分结果作为创建的重要依据。日常巡察情况和明察暗访情况作为日常评议的重要内容。日常巡察和明察暗访采取扣分方式,每发现一次问题扣2—5分。

3.工作考核。采取扣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党风、政风和行风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

二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市“行风在线”、市“民生在线”、市区两级纠风网、区“政风对话”、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

三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情况。

四是列入《区纠风网》考评的部门和单位,信息报送和问题解决情况。五是上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调查评议结果按照问卷调查、日常评议、工作考核三项进行赋分,其中问卷调查结果占70%,日常评议占15%,工作考核占15%。

(三)总结反馈阶段(11月下旬)。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问卷中填写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将测评调查结果分别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和区委、区政府,同时向各被评议单位反馈评议情况及收集的意见建议。

(四)督促整改阶段(12月上旬)。各被评议单位要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对评议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凡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将进行重点督查。

五、评议结果运用

(一)各单位的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全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的社会评议和党务政务公开评议得分。

(二)对纳入全市参评的65个部门、行业评议结果,加权平均后按20%分值纳入全市评议结果,其他政府部门、单位按15%分值纳入全市评议结果。

(三)对政府各部门、单位联合区政府纠风办组织的系统内基层单位评议结果按5%的比例纳入本级评议结果,学校、医院的评议结果按10%的比例纳入主管部门评议结果。

(四)对被评为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加分(加分分数为单位年度综合评议结果的0.3%),分值计算公式为:最终结果=全年综合评议结果*(1+0.3%)。

(五)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将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分别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和区委、区政府,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加强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要加强对基层站所评议,力争做到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逐步实现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各被评议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组织好系统内部评议。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要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部门各行业要逐步增加评议深度、广度,不断探索创新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强评议效果。

(二)注重创新、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信息技术,如通过网上评议、计算机读票汇总以及委托第三方电话或问卷调查等,不断创新行评载体,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过程中,将与新闻媒体和公证机关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组织评议和纠风部门、评议代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都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府会议纪要范文12

今天。这次会议是今年继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全县三干会之后的又一个重要的会议,也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角度落实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全县三干会精神的一次会议,这次会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并按照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立宏书记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好,完全赞成。一会儿,县委陈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着重就政府系统如何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牢牢把握重点环节。

政府各工作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去年以来。紧紧围绕举纪兰旗、走特色路、打绿色牌,实施“双五”战略、主攻“五大”目标的治县方略,以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了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了源头防治腐败工作;以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为重点,继续保持了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以改革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为重点,全县推行了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制度;以自查自纠和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政风行风评议等专项工作。可以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也是县实施“双五”战略、主攻“五大”目标的攻坚年。今年,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关键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要求,着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引深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严肃查处部门作风不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时误事、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案件;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谋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铁矿资源开发和非法转让、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围绕以上重点,政府系统查办案件的重点是以关注民生、和谐构建为抓手。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注重从举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和社情民意等渠道发现线索,努力提高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全县大政方针已定,三干会之后。攻坚目标已明,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至关重要,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紧紧围绕三干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既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要顾全大局,配合全县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双五”战略的深入推进和“五大”目标的顺利实现排除干扰、保驾护航。

二、切实推进制度创新。

难有作为;没有制度规范的权力必然随心所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保障的政府必然软弱涣散。有失公允。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加强反腐倡廉必须注重制度建设,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和内容,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方面,今年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决策规则,一不断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决策程序,增加决策透明度。要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凡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公示制度、社会公共事业听证制度和社情民意反馈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把政府工作重心转到制定行政管理规则、制定管理标准、强化监管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上来。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作为依据的审批项目必须取消,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要加强对被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对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审批权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要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现“内转外不转”推动审批程序科学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办理过程高效化,把行政服务中心真正建成政府依法行政的便民超市”效率之窗”建成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要实行公开招投标,三深化政府投资制度改革。对土地出让、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事前公开信息,事中公开有关条件和办法,事后公开结果,实现全过程公开。要建立政府投资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监督管理,改变各单位自行分散建设的状况,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统一承建制度。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封闭式管理,建立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参与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切实解决规避招标、非法分包转包和串通招标投标等问题,实现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尽快完成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此基础上。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共性问题,严肃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处理执法违法行为。要客观公正地搞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要根据其后果和严重程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执法部门、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进一步推动政府及所属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今年,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要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案件查处为手段,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扩大评议范围,一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活动。要创新评议方法。把评议的重点向重要部门、重要行业的重要岗位延伸。重点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更加注重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对群众反响强烈、举报不断的行业和部门,不仅要重点评议,而且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要重点解决好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征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不到位及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二是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三是解决食品药品质量的问题;四是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五是解决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六是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问题;七是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八是解决农村财务不公开和村干部办事不公的问题;九是解决公路“三乱”及超限、超载依法治理的问题;十是解决商业贿赂的问题。针对这些重点问题,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转变政府机关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作风。一是领导带头,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要按照县委陈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应树立的八个方面良好形象的要求。廉洁自律。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以及我县领导干部“八不准”规定,坚决遏制私欲,战胜贪欲,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形象。二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雷厉风行、奋发有为的良好作风,反对贪图虚名、不求实效、虚报浮夸的形式主义,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风气,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要抓紧实施,部署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三是遵章守纪,令行禁止。要坚决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要求开展工作,坚决克服纪律松散、行我素的漂浮作风,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四是团结共事,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共事,领导干部不可缺少的一种素质和能力。干成事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广大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在一起合作共事的良好机缘,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视团结,既要团结干事,又要合作共事,不断提高“能干事”本领,努力培育“能共事”良好风气。

四、强化监察队伍建设。

也是提高政府工作效能,行政监察是建设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必要手段。加强政府及所属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在创优政务环境中的作用,把行政监察的重点放在提高行政效率、创优服务环境、建设诚信政府上来,全县营造高效快捷、手续简便、诚实守信的政务环境。

县监察局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一要高度重视监察工作。自县里调整充实监察局班子以来。实行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根据当前预防腐败、效能监察和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对监察机关的领导,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确保监察机构正常、高效运转。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监察机构依法依纪开展工作。

政治性、业务性很强,二要提高监察干部素质。行政监察工作事关大局、任重道远。必须打造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监察铁军。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要求,加强对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监察干部要带头搞好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深入地将监察工作融入到政府各项工作中来,把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察水平,强化监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