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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

时间:2022-05-04 09:00:56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1

下面,我把年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创新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政务工作是纷乱繁杂的,是清苦的,同时也是政府其他工作的基础。要做好这项工作,既要耐得住寂寞,又要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基本功和高昂的工作热情。尤其是今年,我分管的工作虽然少了,但我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工作的标准更高了。在完善个人素质上,我始终坚持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在本职工作上,我积极探索政务工作的新路子,力争在日常工作中有所创新。

一是坚持博览报刊、文稿,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特别是对党的纲领性文件、政府重大决策基本做到了牢记于心、消化理解,尤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已入脑入心,武装了自己的政治头脑,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对经济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着重系统学习了市场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我利用有限的业余时间,比较全面地研读了由

所蓍的《经济学》一书,对经济学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性认识。亲自组织区网络信息中心对区直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关于文字处理、电子表格、网络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为提高全区电子政务工作水平做了一些工作。一年来,我做读书笔记万字,写随感万余字;三是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学习积累,高站位地为领导提供服务,指导分管科室工作。我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领导提供多份参考资料。今年年初,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的电子政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想法,要求我区的电子政务工作必须有新的突破。并在财政支出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拿出资金成立了船营区网络信息中心,隶属区政府办公室,由我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这项工作对我来说既是一个新领域,也是一个新挑战。我甘愿做“小学生”,虚心向懂业务的年轻同志学习。通过自学和系统学习,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就对计算机操作和网络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将学习成果用于工作实践,对信息中心工作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在具体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学习经济理论知识,我对全区的经济形势较以往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并努力将思路体现到文字材料当中,努力使材料的思路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满,形式更加创新。从而使我自身和分管的工作都有了长足进展。

二、摆正位置,加强团结,宁做班子基石。

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的中枢机构,担负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衔接内外的重要职责。办公室是政府这部“大机器”的一个缩影,具有着对外工作的严肃性,对内工作的整体性。因此,在同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配合上,始终做到密切配合,取长补短,到位补位,宁做班子基石。

一是努力发挥“副手”的助手、参谋作用,维护正职的权威。一年来,我始终知深知浅,懂得进退,注意找准自己的位置,围绕“主角”唱好戏,以协助、辅佐主任为天职。摆正位置,虚心向主任学习;提高自己,为主任负责。时刻围绕办公室工作大局主动开展分管工作,努力当好主任的参谋。出主意,敢于向主任提出自己的看法;搞落实,无条件地接受主任的领导。二是注重班子团结,提升班子亲合力。我深知团结出战斗力这一道理,从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紧紧团结在主任周围,时时处处维护班子形象,与班了成员之间相互支持不争权,相互配合不拆台。并虚心向班子成员学习,做到了成绩和问题面前不争功不诿过,分工不分权,分管不分治,分责不分家。三是直言不讳,配合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工作中,我敢于进言,善于进言,坚持我自己提出的“上靠一格,换位思考”的工作原则,作为副职始终站在正职的角度、全局的角度去思考工作,处理任何事务都从大局出发,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我与班子成员坦诚相处,发现情况及时指出,从不袖手旁观,始终认为班子的事就是我的事,政府办的事就是我的事。

三、围绕全局,勤奋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是当前机关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作为办公室副主任,更要加强服务意识,领好路,带好头,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上要对主任负责、对区领导负责,下要对分管的干部负责,把握大局,勤政为民,甘当服务公仆。

一是为区政府领导服务,为领导分忧。全面贯彻政府工作思路和领导意图,让领导满意。作为主管政务工作的副主任,日常工作中的主要服务对象就是区政府的各位区长。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了两个“凡是”:凡是区领导交办的工作都努力做好;凡是区领导工作上需要的都努力服务好。一年来我分管科室的工作均受到了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区政府高效有序运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火灾发生后,市 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要求各城区政府实行安全排查日报制,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每天亲自汇报当天整治情况。为了配合好领导工作步骤,我带领综合科和文秘科全体工作人员,连续个月,对全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亲自起草汇报材料。我个人每天工作个小以上,双休日从未休息过。二是激励下属干部的服务热情,选优择材,增强办公室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在充分了解下属干部基础上,才能让干部各尽所能、各尽其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怎样了解,就需要放下架子和干部们打成一片,了解他们工作、生活上的难处,尽自己所能给予帮助。不仅要在生活上给予照顾,更重要的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知识上给予帮助,带领他们不断成长、进步。我经常找我分管科室的同志谈心,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并给他们创造锻炼和学习的机会。今年,为了充实政府文字综合工作力量,受主任委托,我经过精心准备,出题对被推荐的名人员进行了公文、文字材料等方面的考核。经过文字考核和综合评价,有名同志脱颖而出,现已有一名同志进入综合科工作。

四、求实务实,尽职尽责,努力提升政务工作档次

办公室的政务工作要本着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原则,涉及保密、会务、档案管理、文字综合等相关内容,记录着政府工作的轨迹,是政府日常工作的见证者。抓好政务工作,更是政府工作高质、长效运行的基础。

第一、以提高办文质量为重点,保密、会务及档案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一年来,我按照规范、有序、高效的原则,认真抓了文秘工作。全年经我审核制发的区政府各种文件性质的公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件,合格率,收到上级机关文件并办理

件;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了政府网络管理,安装了物理隔离卡,使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实现物理分隔,达到文件保密要求,市保密局在对我区文件处理工作检查后,对政府办的保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主任的大力支持下,在文秘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文件交换工作得到加强,配备了专车,使文件交换工作方便、快捷、畅通,并将文件逐一登记,准确分发,确保万无一失;加强了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登记,努力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做好通知和签到,保证了会议的顺利召开,全年成功组织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形势报告会”等大型工作会议;办公自动化进一步强化,成立了政府网络信息中心,配备位专职网络管理员,建立起OA管理系统,力争近期实现全区网络畅通。全年接收某省市政府网站各类电子邮件余件,无一件迟接、漏接;打字、复印工作及时、准确,保证了文秘工作的安全、快捷、准确、高效。

第二,文字综合、信息及调研工作有新突破。

、文字综合水平有了整体提高。我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率,充分体现领导意图,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类材料的起草和撰写工作,基本达到思路新、角度新、文体新、语言新的要求。经过我和综合科同志一年的努力,全年共完成人代会报告、经济工作会和区领导讲话等大型材料多篇,各类汇报、总结、方案等材料多篇。我亲自起草的各类材料余万字。

、信息工作抓稳求实。我组织相关科室同志上报市政府信息余篇,被采纳余篇。充分发挥《船营政务》的载体作用,指导全区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报导全区要事大事。编辑发行《船营政务》期。

、广泛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使文字综合工作有一个质的突破,必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实践充实理论,用理论提升文字,这样形成的文字材料才能有血有肉,才能贴近领导意图,才能有可操作性。为使文字材料有更加坚实的实践基础,我组织相关科室的同志下到乡镇、街道调研,同基层领导一起探讨工作思路和方法,从实践中积累、挖掘、总结出有价值的理论不仅积累了素材,充实了头脑,开阔了思路,改变了以往就材料而写材料,以完成领导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工作方式。同时经常与领导沟通,把握领导工作的意图和方向,全年共完成调研文章余篇,为领导决策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参考。我亲自起草了《

》、《

》、《

》等 篇调研文章,得到了区政府领导的首肯。

五、廉洁自律,踏实工作,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副主任的工作是一个清苦的岗位,也是一个“清高”的岗位。我一直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平衡的心态、平淡的心态,以廉立身,以身立人,廉洁奉公。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勇气和信心,洁身端行,心正自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是非意识,在思想上建筑起防止各种侵蚀的堤坝。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对廉政政策、规定的学习,全面剖析自己,勇于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牢固、坚定的思想信念和党性意识,用实事求是的态度辩证地看待和分析问题,加强政务工作的创造性,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业务水平。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按纪律要求严格约束自己,从小事做起,塑造自身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是以身立人,做表率。作为一名副局级干部,作风如何,工作如何,行为如何,群众最清楚、最敏感、最关注。要以身立人,让群众满意,就必须起表率作用,处处为群众着想,狠练基本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服务好群众做准备。搞好下属干部的廉洁建设,用自己的榜样作用管好下属,管好家属,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从政为民的思想。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2

一、抓学习,求实效,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宗旨观念

一年来,本人始终将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对待,不断强化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做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拓宽了知识面。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领会了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我市提出的“六个决定”、“五项措施”、“四个目标”的“十一五”奋斗目标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二是利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及知识讲座提高自身理论素养。5月30日至7月15日,我参加了地委组织部、地区妇联举办的妇女干部理论学习班;10月26日至11月26日,又参加了市委举办的乡科级干部理论研讨班,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政治理论,认真研读了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调整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拓宽了工作思路,提高了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复杂局面,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本人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掌握担任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使自身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三是注重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自觉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本人能够严格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自我对照,自我剖析,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能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努力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坚持原则,立场坚定。在工作中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利,以纪、以法,按政策办事,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衡量自己,并时常以近年来党和国家查处的各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尤其是今年市纪委查处的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给了自己更为深刻的警示和启示,从而更加严于律已,不断提高自控意识、自律意识,并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工夫,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组织、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二、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履行副主任岗位职责,积极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并始终摆正位置,做到到位不越位,严格按分工行使职权。在工作中,除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收集编撰、各类报表的统计报送、建章立制、档案管理、汇编征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后勤保障等分管工作外,还根据法制工作总体安排,尽心尽力做好各项法制业务工作。

一是根据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商议确定了20__年度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将依法行政纳入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与全市55个行政执法单位、乡镇场和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责任,增强了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推行“两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本人与法制办工作人员的共同督促指导下,全市各行政机关能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人。根据自治区、地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要求,对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执法责任制考核落实的力度。

三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案件数量多、

涉案范围广的特点。今年共受理了5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件撤销,2件维持,1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件撤回申请,在具体办案中本人坚持依法、依程序办理,受案质量不断提高,既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政府形象,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培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提高。今年8月,我与法制办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全市3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地区法制办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程,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五是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__年,我们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12件依法提出了审核意见,1件报地区行署备案。通过审查、备案,确保了国家法令的统一。今年我办还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审核,第一批共确认27个行政执法主体,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依据的梳理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又依法确认了第八批由市政府所属6个部门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许可权限和职责范围。

六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今年,共有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案80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交由市政府办理,由我办督办。对每一件议案、提案,本人都认真予以审核,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率。

此外本人还认真对待市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在落实包村帮扶工作中,我作为二工镇喀拉苏村帮扶工作组成员,能够深入该村,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为该村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并为该村村民协调解决了部分农资,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在齐巴尔吉迭千户牧民新村棚圈建设“一帮一”帮扶活动中,能亲自参与棚圈施工建设、修整绿化带、清理道路,确保了牧民新村建设任务的统一完成。在__市市、乡(镇)两级人代会换届选举期间,能积极完成好市、乡(镇)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使二工镇喀拉苏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3

一、 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一年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认真学习“两个条例”,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了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为了谁执政和如何执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 廉洁自律,勤于律己

一年来,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吴官正《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使自身在思想上、理论上有新的提高,筑牢了反腐拒变防线,增强了抵御多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越权,积极配合法制办主任开展日常工作,珍视和正确行使权利,勤勤恳恳服务,虚虚心心的做人。一年来,没有借公出机会到名胜风景地方旅游,更没有向乡镇政府及执法部门摊派、报销费用现象,做到了自警、自强、自重。一年来,配合正职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法制办全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到突出位置,使全办同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 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由于本人是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兵,对于政府法制工作的程序、方法起初不是全面了解,但自己能够虚心向办里其他同志学习,边学习边工作,使自己尽快掌握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一年来,在法制办主任的带领下,在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认真开展考核评议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区政府对2007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做了精心的部署,区法制办按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考核视点。制定了更具严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验收方案。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区政府组织由法制办牵头,监察、审计、财政、人事、统计等部门组成的考核评议小组,于2007年11月26日开始分组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了考核验收。印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调查表1000份,发放到乡镇、街道、各执法部门及区四大班子领导、义务监督员手中,开展调查评议。同时利用连山信息网站实施网上评议,扩大社会评议覆盖面,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做实做细。

(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复议工作,规范行政行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层级监督和个案监督,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慎之又慎。我们2007年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为了将该案办好,多次下乡到该案涉及的当事人徐凤祥家及其所在镇、村,实地调查取证。而后经全办同志共同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监督意见。

继续做好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关,按照立法的相关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上级政府有政策的,绝不再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今年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在全区全面清理文件的基础上,通过执法责任制考核,又对全区各部门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文件出台。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通过备案能够发现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坚持向市政府备案的同时,加大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督促检查。2007年共审查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件26件。

做好重大经济合同前置审查工作,2006年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政府及各部门经济合同都要由法制办把关,经我们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签订,防止造成经济损失乃至国有资产的流失。2007年我们共审查了《水泥中学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议》、《连山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合同》、《铁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议》、《葫芦岛市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合同》、《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协议》、《连山区电子政务建设一期合同》、《连山区粮食局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与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就寺儿堡粮库买卖协议》、《北港经济园区海域使用权转让协议》、《东城区关于土地转让协议》、《粮食局与希瑞集团资产租赁协议》等10余宗合同。今年到目前为止又审查合同2件。

为提高我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区开展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活动。抽查了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案件较多的10余个部门,共评查案卷80余卷,对每个案卷都按标准进行了评议打分,评议结果随卷返回执法部门,要求整改。并到相关部门督促指导评查结果落实。在接受省、市法制办案卷检查中,得到充分的肯定。

2006年区法制办转发了《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遵照执行并做好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2007年我们把区路政所作为试点单位,指导其细化了自由裁量权。今年,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细化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注重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坚持每个行政复议案件都要找相关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坚持集体讨论,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审查不属于受理案件,做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今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已办结4件。

在加强政府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07年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今年办理政协提案3件,接受人民法院依行政诉讼法实施监督,一年来共参与行政应诉案件3件。

(三)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法制办从服务全局,为连山发展、稳定工作贡献的角度做好相关工作。钢屯地区设定综合管理服务站工作,区长直接交由法制办办理,法制办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经多次深入兰家沟地区调研,确定设站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排人员上站到岗,利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整个工作部署,使各相关部门顺利进驻服务站开展工作。维护了钢屯地区的矿业生产秩序,加强了税收监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全区砂场、石场、土场开采秩序,区长指示由法制办牵头对全区的“三场”进行整治。法制办按要求制定了《连山区“三场”整顿实施方案》,经区领导批准同意后,分阶段牵头带领水利、林业、土地等成员单位,对全区所有“三场”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目前共查处非法“三场”7家。通过整顿使我区“三场”开采在合理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使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

四、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省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的肯定。但工作中仍存在对政府法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政府交办的工作完成质量不高的情况。

今后要继续虚心向办里其他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良好的工作方法及工作经验,积极配合法制办主任完成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精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机制。

(二)以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我区《全面推进做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配套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指导并监督各职能部门按时完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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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2005年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书记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2004年人大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分管工业和旅游副县长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人大代表(宾馆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社区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2005年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铁路党支部书记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分管工业和旅游副县长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实验小学200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检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水利局局长向人大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村支部书记、政协委员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工会主席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委宣传部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区委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县委届期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委书记在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述职报告]关于命名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述职报告]证券营业服务站主任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街道)武装部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区委书记、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个别先进村班子跨掉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述职报告]镇党管武装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市下派乡镇挂职的副镇长工作总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委书记党管武装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党管武装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05年上半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书记、武委会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在县委七届四次全会上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副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育局副局长2005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育局局长2005年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林业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林业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常务副区长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镇党委书记两年来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消防中队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有线电视台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政府办督查室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接待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国家粮食储备库干部任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办公室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民政局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政府常务副区长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述职报告]部队政委离任审计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县委书记个人履职情况小结

[述职报告]2005年镇党委书记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运输公司经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银行审计办副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乡镇党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教育局局长述职讲话

[述职报告]中学校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高中校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5

一、勤于学习,提高素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持之以恒,认真实抓。一是多种途径学。除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外,坚持抽时间、挤时间通过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读书、看报纸、记笔记、上网浏览等途径来学习,并养成了坚持每天学习不间断的好习惯。二是抓住重点学。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文选》、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同时,结合分管工作,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和中、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的学习。三是结合实践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方法,注重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思考,达到了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目的。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党性观念,增强了宗旨意识,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今年以来,我始终坚持立足本职,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竭尽全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是查阅了相关资料,征求了各方意见后,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工作安排意见》,对办公室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办公室党风廉政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大宣教”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活动,查作风、查思想、查问题,自剖自析,自纠自改;坚持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集中认真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xx在中纪委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树立了“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动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转作风、暖民心、促发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每村必进、每户必访”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镇村进行了为时十多天的入户调查工作,对农民提出的涉及生产、生活等方面的20多条建议、意见认真分析,并分主次先后逐以解决,受到了帮扶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答复。

四、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按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参加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听取县政府办公室各股室负责同志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议定措施,全力解决;针对办公室存在的开水外提、节约用电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办公室后勤门卫严格制度,加强管理,杜绝了此类违纪现象的发生。在抓好个人廉洁自律的同时,经常教育家属亲戚,遵守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严格约束自己,没有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现象,树立了良好形象。

总之,今年以来,自己较好的履行了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上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决心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工作,全力抓好分管工作任务落实,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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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6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依据《地方组织法》、《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监督条例》和《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6至11月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视察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评议林业局及其局长的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法律、工作监督力度,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坚持依靠群众、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支持和促进县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我县依法治理进程。

二、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的目的:近年来我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森林法》,林业规划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林业局认真行使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得到加强。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视察和评议活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林业局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之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使我县林业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再上新台阶。

三、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25日—7月15日)

1、成立工作组

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成员:××××××(自治区人大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大代表、县科协主席)

××××××(县人大代表、县气象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记录)

工作组成员利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森林法》、退耕还林有关内容及重点检查内容。

2、执法检查、视察及评议内容:

(1)执法检查、视察内容:

①全县林业事业宏观调控基本情况;

②林业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③对《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

④贯彻落实退耕还林工作情况;

⑤优质林苗引进栽培管理情况;

⑥开展特色林业政策引导情况;

⑦生态林业建设情况;

(2)评议内容:

①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③廉洁自律的情况;

④办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3、书面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准备《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报告;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工作的报告;通知林业局准备自查报告,局长准备述职报告。通知审计局作有关审计工作。

4、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评议动员大会(7月19日-20日)。

县政府主管领导、县有关部门领导、县林业局全体职工,各乡镇人大主席、各乡(镇、场)长、主管副乡(镇、场)长及乡镇林业部门干部,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

(1)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动员讲话。

(2)宣布工作实施方案。

(3)县林业局长分别作《2003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及《局长任职以来的述职报告》(含表态内容)。

(4)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测评表。

5、政府主管领导讲话。

(二)调查阶段(7月15-7月30日)

1、确定执法检查日程安排及地点,提前通知各乡镇(见下表)。

地点

时间

月日

未列及的乡镇由乡镇人大主席组织自查,向人大常委会报自查报告。

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场)采取听政府汇报,召开座谈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府主管领导、林场负责人参加)、现场调查询问等形式开展工作。每个乡镇场至少实地走访两个地方。主要任务是广泛收集意见,并及时整理。

2、工作组总结,有异议的进一步反馈复查核实。

3、两组总结前两队阶段工作情况,形成工作视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评议工作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审定。主任会议审定后,提交常委会会议。

(三)评议阶段(在县人大常委会例会上举行)

1、县人民政府作关于《森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2、县人民政府作《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报告》。

3、审计局作有关审计结果的报告。

4、工作组负责人分别作《关于检查<森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退耕还林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关于评议林业局及其局长工作情况的报告》。

5、林业局局长表态。

(四)反馈整改阶段

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评议意见交县政府办及林业局,要求政府督促林业局一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报整改方案,三个月内报整改报告。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7

一、为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国土资源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国土资源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职能,保证政令畅通;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推进电子政务,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监督,成为高效、务实、负责的政府工作部门。

三、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于实践,大胆创新;用心做事,讲求实效;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协调办事的能力、自我约束的能力。

四、各科室所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科室所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商办事,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职责分工

五、国土资源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面工作。

六、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七、局长外出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或由局长指定的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主持工作。副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其他副局长代行其职责。

八、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各科室所负责本科室所的工作,在本科室所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三章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职能

九、根据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工作;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促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

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国土资源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一、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优质便民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服务的监管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本局代区政府起草的法规草案和由本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年度计划、五年计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立项;参与宏观调控的建议和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会审决定。

提请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上述重大事项,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其中涉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应事先充分协商;涉及乡镇(街办)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的,应经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

十四、各科室所应根据全局工作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调研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为局党组决策或解决突出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十五、各科室所要及时、准确向局办报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果、经验、工作措施、建议以及社会反应等政务信息,为局党组了解情况和决策服务。

十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专项规划审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审查、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土地资产处置、采矿权审批等重大事项实行会审制度。上述事项未经会审通过,不得上报上级国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十七、各科室所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依法行政要求

十八、推进依法行政。各科室所要严格按照合法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九、制定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省、市的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规定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应当制定部门规章。制定部门规章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土资源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起草、审查、审议和公布。

为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省、市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需要制定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出台,在出台前由局法规监察科进行法律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后,局办公室应当自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规范性文件一式三份报法制部门备案。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法规监察科会同有关科室所提出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以国土资源局的名义提请区政府审议或者由法规监察科会同有关科室所与有关部门协调后,联合制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十、法规监察科在承办部门规章解释工作中,应充分听取有关科室所的意见,取得一致并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定后生效。在协商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法规监察科列出各方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局领导协调或裁定。

二十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本局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科室所要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人参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提出行政复议答复或者行政诉讼答辩及其有关证据材料。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并引起行政赔偿的,要依法追究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十二、坚持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科学配置国土资源局的执法职责,将行政执法的责任落实到岗位,明确责任人,制定并实施考核、监督、奖惩办法。

第六章加强行政监督

二十三、自觉接受区政府的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廉政建设。

二十四、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和监督员。虚心接受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五、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二十六、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动征询并认真听取区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七、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渠道的畅通;局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有关科室所要积极配合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十八、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加强政府网站和国土系统网站建设,及时和更新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工作安排和落实

二十九、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提请区政府讨论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和需区政府制发的公文等事项,要形成年度工作安排,及时报送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执行情况。

三十、各科室所要坚决执行区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落实和完成情况要按局领导要求限时报告,各科室所要认真落实局年度工作安排,并在年中和年末书面向局领导、分管领导报告执行情况。局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适时通报。

三十一、局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重大紧急情况要按时限要求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室报告。

第八章会议制度

三十二、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制度。坚持每周一早上召开局领导工作碰头会制度。

三十三、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参加。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局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二)审议通过局代区政府起草的法规草案和由局制定、颁布的部门规章;(三)审议通过局年度计划、五年计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四)审议参与宏观调控拟采取的重大措施;(五)讨论决定、部署全局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六)研究机构、人事、财务等重要事宜。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次。

三十四、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参加。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的决定、决议;(二)讨论修改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讨论参与宏观调控的意见和建议;(三)讨论研究并决定局重要工作,研究局重点调研工作、会议安排、培训等计划方案。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十五、局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局纪检组长按照分工召集和主持,或者由局长委托副局长、纪检组长召集和主持。研究、协调和处理局日常工作中一些专门问题。提交议题的科室所要提出出席会议的建议名单,报会议召集人确定并由主办科室所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交主持人审核后签发。局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十六、提交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局党组成员提出。经党组书记确定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副局长提出,经局长审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提交局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办科室所提出议题,经分管副局长确定后交局办公会议决定执行。

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向党组书记、局长请假,不能出席局办公会议,向分管副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十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局办公会议由局领导指定人员或由主办科室所负责记录,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及时编写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主办科室所负责人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

会议记录和资料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对于会议研究、讨论的各项内容,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传达和扩散。传达、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三十八、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缩短会期,精减会议人员。

第九章公文审批制度

三十九、局公文处理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四十、局收到的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和省厅、市局领导批示的文件,由局办公室报送局长阅批。

局收到的区委、区政府、区级各部门以及省、市文件,由局办公室按职责分送分管领导阅批。

四十一、以局名义报送区委、区政府和省厅、市局的请示、报告,国土资源局颁布的决定、部门规章,人事任免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四十二、以局名义发文,经分管副局长、党组成员审核后,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各科室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十三、局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主办科室所要认真协商,主动配合,积极合作。

四十四、各科室所办理公文要主动协商。涉及其他科室所职责和业务范围的,必须会签。出现分歧,经主办科室所和协办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科室应列出各方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定。

四十五、进一步精简公文,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第十章作风纪律

四十六、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八条禁令》、《廉政准则》、《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等规定,严守纪律,勤政廉洁。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带领工作人员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坚持原则不予办理;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8

为深入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顺利完成我区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按照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区政府系统参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人发〔20*〕38号)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经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区政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分类、分步实施的要求,参照《公务员法》和省、市、区“七类机关”公务员登记的政策规定,认真开展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全面依法规范参照单位的管理,为“四区”建设提供更好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办公室参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区应急办主任(兼)

副组长:*区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方志办主任

成员:*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政务中心副主任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区方志办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三、登记范围

(一)登记的单位。按照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区政府系统参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人发〔20*〕38号)要求,此次登记的单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方志办。

(二)登记的对象和条件。登记对象为参照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和本条第(三)款所列人员以外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进人规定进入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

7、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又不接受其他安排或不便安排其他工作的;

8、截止20*年4月14日(省上批文下发之日)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的;

9、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登记和按管理权限确认不宜参加登记的。

(四)暂缓登记的对象。新录用的原依照管理的公务员(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暂缓登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予以登记;原未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登记对象、条件规定,但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含在试用期内的)暂缓登记,试用期结束并工作满一年时按规定办理登记;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登记,结案后符合登记条件的按规定予以登记。

四、职位设置

(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科、电子政务科、规服科、协调督察科4个科级领导职数,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

(二)区方志办人员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志工作科、年鉴地情科2个科级领导职数,科级非领导职数1名。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政策、深入调研、审慎处理、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区政府办公室参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按照“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自愿申请、组织审查、考试考核、确定职务与级别、填表报批登记”的程序,采取考核登记和考试考核登记两种办法,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学习政策文件,掌握职位设置、人员登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套改等政策规定、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明确各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报人事局审核。

(二)确定职位职数。依据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机构规格、职能、编制数、领导职数以及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中发〔20*〕9号)规定,提出计算非领导职务职数有意见,确定职位名称、职位层次、职位职责和职位数量。

(三)个人申请,组织申查。公布所设职位及任职条件,所属人员自愿提出申请,区政府办公室参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登记范围和条件,对自愿申请参照管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登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按以下条件确定拟考核登记人员和拟考试考核登记人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拟考核登记:

(1)公务员法实施前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按照规定过渡的;

(2)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3)实施登记时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副县(处)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的;

(4)原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省党的机关工作者录用办法》(川组通〔1996〕54号)、《*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国人部发〔20*〕134号)公开考试录用的;

(5)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中组发〔*〕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组通字〔*〕3号)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的选调生;

(6)从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管理单位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调入的;

(7)其他具有原“依照管理的公务员(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的。

2、纳入考试考核登记人员条件:纳入拟登记范围,不符合考核登记条件的人员。

3、暂缓登记的人员按上述条件确定考核登记或考试考核登记,并参加本单位同批登记考试和考核。

(四)公示名单。拟考核登记人员名单、拟考试考核登记人员名单报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名单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试考核。拟考试考试人员填报《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参加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六)确定拟登记人员。根据考核和考试考核合格的情况,确定拟登记人员,并将名单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

(七)登记报批。拟登记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工资套改。人员登记工作完成后,按照区人事局的统一安排,参照*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工资套改工作。

(九)检查总结。认真总结,重点核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开展人员登记工作,形成专题总结报告。

六、有关要求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9

第一条为促进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副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决定,执行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共*市委的决定、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要着眼于*的长远发展和政府工作全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要扎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委(办)主任、局长组成。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第九条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市长外出期间,常务副市长受市长委托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第十二条秘书长在市长、常务副市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第十三条各局局长和各委(办)主任实行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章政府职能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

第十六条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第十八条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决策制度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第二十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财政预算及预算变更、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以及其它需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条城市规划的制定与调整,涉及财政扶持、用地、税费、劳动力等方面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成片开发、产业发展、重点招商项目的供地及配套政策,国有资产、国有股权转让及管理方式的转变,事业单位改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十二条预算外收支计划、土地基金收支计划、财政性融资计划,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年度安排,年度重点项目的确定,重大项目或重要项目的审批及提供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各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就事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广大市民切身利益事项做出决策后,要及时报市委研究决定;需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报市委研究同意后,再提请人大审议。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决策、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依法行政要求

第二十七条市人民政府成员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维护宪法与法律的尊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我市的法规、规章,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把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以规范行政权力为依法行政的核心,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九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适时提出法规议案、制定政府规章,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法律规范,确保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的质量。

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审查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一条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的法规草案和审议的规章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规章的解释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承办。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配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行政监督

第三十三条市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备案规章;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十六条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渠道的畅通;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第三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第七章工作安排布局

第三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每年初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三十九条市人民政府每年年初要形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当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与措施,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相应任务,制定或调整部门工作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

第四十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发展大局,从*实际出发,并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确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

第四十一条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执行情况适时予以通报。

第八章会议制度

第四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四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全体成员即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共*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

(二)通报国内外形势,总结市人民政府阶段性工作,讨论决定和研究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和专项重要工作;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其他重要议案;

(四)讨论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发的重要规章;

(五)讨论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需要召开,可安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和副主任、其他有关人员列席,并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

第四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议案;

(三)讨论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发的规章;

(四)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要事项;

(五)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研究对策措施;

(六)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家重要法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七)讨论需要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研究和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也可视工作需要召开,可安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和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十五条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副市长、秘书长出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定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讨论需要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需要召开,可安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和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十六条市长、副市长按工作分工或受市长委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专门问题。需要时,可委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召集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门事项。

第四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市长确定。市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市长或副市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市长签发。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按工作分工由市长或副市长签发。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如作新闻报道,须经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同意。报道重大事项,须经市长同意。

第四十八条严格控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须提前10天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批。如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全市性会议,须提前15天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批;情况特殊的,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由分管副市长审定,需要市长出席的,还应报市长批准。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一般不邀请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如需请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召开会议要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一般只开到下一级,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

第九章公文审批制度

第五十条市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呈批;涉及重大问题的,经分管副市长审核,报送市长审批,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注意见并签署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也按此要求签注意见,如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五十二条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属日常工作的,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签发;涉及几位副市长分管范围的,经有关副市长审核后送常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涉及重大问题,或涉及机构、人事、资金、资产及规划、政策和管理权限等调整利益和职权关系的,由有关副市长审核后,送市长签发。市人民政府报送省人民政府的公文,由市长签发,市长出差由主持工作的副市长签发。市人民政府的命令,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事任免文件,由市长签署。

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属于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由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签发,或经市长、副市长批示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副主任审核签发;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权范围内的发文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签发,或经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同意后,由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副主任审核签发。

第五十三条市人民政府规章签署后,要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主要报纸上刊登,并按有关规定分别报国务院法制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经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同意后,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民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设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送交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民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除市人民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意见”,应当报送市人民政府,原则上不直接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个人。

第五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行政职责。属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工作部门自行发文;牵涉两个以上部门的,由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联合发文应明确主办部门。属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事项,各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直接商请有关部门处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接到各单位报送此类事项,直接转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主管部门办理后直接答复来文单位并将情况和结果反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发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对确需由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的事项,上报时,须提出明确要求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与区人民政府之间要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协调地开展工作。对有分歧意见的事项,主办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办部门或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出各方意见,提出协调建议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协调或裁定;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事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与区人民政府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批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行文。

第十章外事活动制度

第五十七条市长出访,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批。副市长出访,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审核并经市长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市人民政府序列的市直委、办、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局长(主任)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由所在单位报请主管副市长同意后,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并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同意,呈市长审批。市人民政府序列的市直委、办、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副局长(副主任)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由所在单位报主管副市长同意后,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并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审批。区人民政府区长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报请市长批准后,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序列的单位正处(副局)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并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审批。

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各区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出境),必须与工作相关,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且一般一年内不多于一次。因工作需要一年内多次出访的,报市长批准。出访要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绕道,不得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同一区、同一部门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第五十八条市长、副市长会见来访的重要外宾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官员,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请示,或由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提出请示经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会签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会见来访的重要华人、华侨、*同胞,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出请示,或由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提出请示经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会签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会见来访的重要*人员,由市人民政府*事务办公室提出请示;或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提出请示经市人民政府*事务办公室会签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直接安排见面的,应事先征求市人民政府*事务办公室意见。如属特殊身份的*人员的会见安排,由市人民政府*事务办公室先报国务院*事务办公室或省人民政府*事务办公室同意后,再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安排。

会见无特殊身份的海外投资者、商人,由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或负责联系的市直单位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安排有关领导会见。

第十一章作风纪律

第五十九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市人民政府一般两个月安排一次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

第六十条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报告,于每个季度末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季度的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要点,第四季度末要报告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同时对于本行政区、本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突发事情、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情疫情、重大和重要政治事件要立即报告。

第六十一条市人民政府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市人民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要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

第六十二条除上级机关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市人民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召开的一般性会议,以及各类典礼、开幕式、闭幕式、签字仪式、首发首映式和剪彩、照相等礼仪性活动。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一般不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和礼仪性活动;确有需要的,应当事先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不直接向领导个人发出邀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批。

第六十三条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要按经审定批准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

市人民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如作新闻报道,报道内容须经领导本人或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审定。

第六十四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谋私利。

第六十五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人民政府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人民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市人民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六十六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实行离开*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和销假制度。市长离厦出差,应填写外出报告单,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秘书长向常务副市长或各位副市长通报,并同时抄送市委秘书长。副市长、秘书长离厦出差,应填写外出报告单,报市长审批后,送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备案,并同时抄送市委秘书长。上述出差安排经审批后列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民政府领导一周活动计划表的,可不另作通报或报告。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厦出差和因私请假离厦,应填写外出报告单,报分管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后,送市长阅知和秘书长备案,同时抄送市委办。副职离厦出差和因私请假离厦,报本班子主要领导审批后,送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阅知和秘书长备案。

各区人民政府区长离厦外出,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市长批准;副区长离厦外出由区长批准,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以上人员回厦后均要及时向批准人口头销假。

第六十七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休假制度,安排好本人及班子成员的休假。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年度休假安排,应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副市长、秘书长的年度休假安排,应报市长批准并向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10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系统工作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对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务活动和会议纪律规定如下:一、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务会 议、州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各县市、各部门、各参会人员必须 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任务的完成。

二、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体会议,政府组成人员和列席单位的正职 必须到会,因故需派副职到会的应事前向政府秘书长报告。常务会议、 州长办公会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正职或主管副职 领导参加,代表本单位发表意见并贯彻落实会议确定事项。州人民政府 召开的常务会议,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法制 办主任应按时列席会议。严禁与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半天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政府办公室,由 会议工作人员汇总后,于会前报会议主持人。要求到会的领导不在家需 由其他领导参加会议,以及参会领导需带助手的,均应提前同会议组织 者联系。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 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向秘书长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断 参加会议处理其他事务。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由工作人员安 排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出席、列席州人民政府会议人员的发言必须坚持时限,具体由 会议主持人确定,不超过10分钟。

五、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凡涉及 面广、需要协调的,会前应由分管副州长负责协调或委托分管的副秘书 长协调,在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再上会,并向会议如实汇报协 调情况,以提高会议质量。

六、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各类会议,凡需各县市人民政 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的,必须经自治州州 长或常务副州长批准,具体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把关。由分管副州 长召开的专业会议,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主管领导 参加。受分管副州长委托,由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召开 的专业会议,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七、凡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召开的专业会议,一般不要邀 请州领导出席。对涉及面广,确需州领导出席、讲话的会议,必须按州 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由主办单位提前七至十天提出具体方案,报州政府 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不要直接向 州领导发送请柬、通知。

八、州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 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对会议确定需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 视,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办理。办理结果须书面形式并经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政府,重要事项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政府。

九、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举办的对内对外有较大影响的各 类活动,需请州领导出席时,可请州人民政府一位分管领导同志出席, 主办单位提前五至七天向州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 排,报州长或常务副州长确定。邀请一律采用书面打印的邀请书。严禁 一会多请,一事多请。

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会客,不得随意走 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11

2011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督查措施,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落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根据市政府督查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的督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指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层层落实了督查工作责任。局行政业务督查工作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具体负责;党建督查工作在党总支分管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会同机关专职副书记具体承办和负责。年初,组织各督查责任人举行了督查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分管领导、办公室和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督查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

二、努力健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为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2010年8月13日,以淄经合发[2010]57号文制定印发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主管部门、督查范围、督查工作的原则、一般程序、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查办程序、督查工作的要求以及督查责任,并结合各项业务、管理和党建工作,配套制定了53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督查工作

一年来,局督查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登记、立项、送审、转办、审核、反馈、归档等督查工作程序,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市委、市政府、市委经信工委、市经信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及其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上级机关转来的需我局办理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四是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的交办事项;五是需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六本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事项和制定印发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七是本局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的办理情况;八是各项责任制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九是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十是领导交待的其它需督查的内容。

四、严格落实督查工作的措施和责任

为强化督查工作,我局规定了以下措施和要求:一是落实责任。督查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保守秘密。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需要控制知情范围的督办事项,一定要在指定人员范围内进行。三是限时办结。承办科室接到《督查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承办任务;在要求时限内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和下一步的办理意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的,须在接到《督查通知》后及时向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延期时限按本局《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执行。四是及时报告。承办科室对办结的督办事项,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写出督查专报,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按要求专报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办理措施。督查专报要一事一报,文字言简意赅,表述清楚。五是定期通报。局办公室对所督办的事项,每季清理一次,并将办理情况汇总后向有关领导汇报,定期予以通报。六是落实责任追究。督查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督查事项办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认真负责、交办及时、办结率高的给予表彰;对督查工作不认真、督而不办、办而不报、敷衍塞责、办结率低或顶着不办,造成工作延误的,由局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政府办副主任述职报告范文12

第二条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主任、副主任)组成。

第三条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四条主任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主任或者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同意请假外,应当出席主任会议。

第五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

第六条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一)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二)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议案草案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拟订;

(三)对在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中,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并获得两名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附议的临时动议(包括对议案的修正案),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委托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四)对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书面提出的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五)向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六)根据工作需要,对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七)讨论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任免的事项,听取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组织部门关于上述人事任免事项的意见和说明,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八)向常务委员会提请任免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提请任免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提出应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其他人事事项;

(九)讨论拟定常务委员会关于议案、工作报告或其他问题的决议、决定草案;

(十)讨论和拟定常务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常务委员会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草案)和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准备事项的建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十一)听取区人民政府及它所属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汇报;

(十二)听取常务委员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

(十三)确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评议和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评议的对象、内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评议的形式、方法,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

(十四)对常务委员会组织进行的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十五)讨论组织代表视察或其他重大活动的方案;

(十六)讨论常务委员会机关自身建设问题;

(十七)研究、讨论有关人大换届选举的问题;

(十八)讨论人民群众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重要的申诉和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十九)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授权和上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十)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七条主任会议议题,由主任提出,或者由办公室征询各位副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提出建议议题,提请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确定。

第八条主任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开。

第九条召开主任会议时,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天前,将开会日期、地点和议题通知正、副主任和有关列席人员。

临时召开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条会议听取“一府两院”有关方面工作情况汇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会作汇报并提交汇报材料。

第十一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主任会议。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一位副职列席。

经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决定,常务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可以列席主任会议。

第十二条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必须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