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时间:2022-03-20 10:54:18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七三一”遗址;《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申遗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七三一”遗址申遗的理论背景是《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和它引申出来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效应它所引出的“申遗热”和遗产保护意识具有共同发展的辩证关系。我国的遗产保护和抢救运动在逐步进行。旅游和开发都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经验。1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解析

世界文化遗产的原则就是全面依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主旨对遗产进行保护,遵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意义深入理解,按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程序进行申报。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主旨是在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前提。首先考虑那些为主要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产生破坏和威胁的因素的解决办法,紧接着明确缔约国的责任、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援助。并旨在建立一个属于全人类的永恒的制度。

世界遗产的意义至少有以下五方面:

(1) 能促进各缔约国根据较为成熟、较为稳妥的国际公认准则持续永久地保存一大批对人类文明有突出普遍意义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能促进和统一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化传统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间的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抢救一大批珍贵的世界级遗产,使其不致因封闭、落后或其他局部原因而遭受不应有的损失。2

(2) 能促进国际间的有效合作,包括提供人才、专业知识、技术、法制建设和保护资金、材料、设备等。

(3) 国际间的监督与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有助于促进各缔约国更谨慎地对待本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有助于各国的专业工作者和专业机构获得本国公众和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有助于有关的保护状况与活动受到更广泛的关注与严格的审核。3

(4) 有助于对世界遗产本身及相关的保护政策与技术的认识不断深化,不断完善。

(5) 有助于关于世界遗产概念的观念的普及和全人类文化水准的提高。

二、世界文化遗产的意识

世界文化遗产的影响力极大,所以产生了“申遗热”与世界遗产保护意识互相促进发展的关系。龙门石窟的申报前后的管理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世界遗产公约》签署30多年来,显示的影响越来越大。公约所倡导的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文明社会人们的一种共识和国际合作的一种潮流。而世界遗产为遗产地所带来的巨大的广告效应,应是当年《世界文化遗产公约》成文时所考虑不及的。4

“申遗热”可以带动遗址地的发展,为世界遗产的保护意识发展创造了条件。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可以把“申遗热”引导好,作为一个发展机遇。

自上个世纪末,世界遗产的字样开始在我国频频见诸报端。而随着中国的诸项世界遗产的申报成功,中国的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和著名旅游景区,也开始注意到世界遗产的招牌对文物保护工作所带来的推动,在申报世界遗产问题上,开始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媒体上有关各地申报世界遗产的报道接连不断,形成了一股持续不断的“申遗热”。申报所提及的遗产名称从物质类遗产到非物质类遗产,从特色民居到战争罪恶,从千年古刹到自然奇景,各式各样,精彩荟萃。申报世界遗产,并不仅仅是只有一个特色就会成功。在对世界遗产的分析研究中,我们可以清楚的观察到,申报世界遗产的难度已经变得越来越大。6

三、世界文化遗产的效应

各个国家的世界遗产的保护,都是从世界遗产的知识普及和遗产意识的教育入手的。5对于公约的缔约国所应当展开的教育宣传,《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第27条,有非常明晰的的要求:

本公约的缔约国应通过一切适当手段,特别是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增强本国人民对公约第1条和2条中确定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赞赏和尊重。

缔约国应使公众广泛了解对这类遗产造成威胁的危险和根据本公约进行的活动。

中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教育和提高公众对世界遗产的赞赏和尊重,是理应担负的一种责任及义务。

世界遗产关乎社会当中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与人类创造历史相关的文化遗产,还是与人类的生命时时而聚拢的自然遗产。对世界遗产的了解,就是对人自身的了解、对人的生存环境的了解。针对世界遗产的宣传和教育,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尤其是欧洲的一些遗产大国,在世界遗产的宣传、教育方式上、力度上都颇有建树。

结论

经过对申请世界遗产的宏观理论背景的分析,《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主旨是在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前提。首先考虑那些为主要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产生破坏和威胁的因素的解决办法,紧接着明确缔约国的责任、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援助。并旨在建立一个属于全人类的永恒的制度。

【参考文献】

1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西安宣言--保护亚洲历史街区》,2003.

2现代建筑国际会议(CIAM)利马《马丘比丘》,1977.

3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佛罗伦萨.《佛罗伦萨》,1982.

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第2篇

作者简介:赵明海(1976―),湖北宜昌人,商丘师范学院,历史学与社会学系硕士,讲师,主要从事世界史研究。

摘 要:“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课已成为许多高校公选课中的热门课程。目前世界遗产学在国内外都尚处于起步构建阶段,作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课如何开设好,其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很值得我们探讨。

关键词:公选课;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素质教育

一、开设“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课程的目的和意义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特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人类文化与自然遗存,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双重遗产等。它是人类文明历史的见证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民族文化、历史遗迹或自然资源景观给予的一种肯定和极高荣誉。每一项自然和文化遗产都是独一无二的,是大自然中独特而绮丽的景观,是人类历史文化与文明的优秀结晶,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成就的见证和标志,同时也为其文化和文明的延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资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自然地理多姿多彩的遗产资源大国,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把世界遗产教育活动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加强遗产教育意义深远。

高等院校在世界遗产的人才培训、智能参与、信息传播和知识创新等方面应发挥着积极作用。把遗产教育作为传承民族文化、构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在遗产教育中,让学生既拓展视野、提高研究性学习能力,又认识到世界遗产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且从中汲取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创造今天和未来的文化服务。尤其要把保护遗产的理由、方法告诉青少年,让他们自觉自愿地参加保护人类共同的文明财富,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世界遗产的时代传承,也为青少年打开了各民族文化的大门,吸收感受其中的文化艺术魅力。中国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精神,正是培养、激发青少年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增强民族意识,树立民族自豪感的重要因素。①

对大学生进行世界遗产教育将能够为世界遗产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持,包括理论研究、学术探讨、专业教育、抢救维护等方面,在专业性的基础上增强世界遗产保护的综合性程度。世界遗产涉及多种学科,科技含量很高,没有相应的科学文化就难以保护利用好这份遗产。为唤起全人类对保护自身遗产的热情和共识,世界遗产保护的苏州会议通过了《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苏州宣言》,敦促各国政府积极制订行动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规范和指导有关世界遗产保护的青少年教育,鼓励各国教育机构把世界遗产保护列入教学日程,设置专门课程以普及遗产保护的知识。保护世界遗产是人类共同的崇高事业,在相当程度上展示了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程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发展的水平。提高对保护世界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保护力度,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关系到国家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②

加强遗产教育,能促进先进文化建设,促进社会祥和安定,可以提升民族理想,可以促进校园文化的勃兴,遗产教育能带来旅游市场的繁荣。保护世界遗产刻不容缓,任重而道远。我国世界遗产受到自然和人为的影响,正面临着破坏和毁灭的危险,世界遗产保护形势不容乐观。通过这门课的学习,使学生对“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基本内容和发展趋势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把“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知识和观念潜移默化到他们的专业知识中,有助于他们将来为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世界遗产保护的未来在于青少年,他们将成为未来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决策者和实践者,在当代大学生中开设此课程非常必要。

二、“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课程主要内容和特点

世界遗产学涉及历史学、考古学、建筑学、地理学、生态学、地质学、人类学、宗教学、民族学、艺术学、民俗学、语言学、美学、科技史等众多学科,其内容极为丰富,研究领域极为广阔。③世界遗产学与诸多学科又发生着相当紧密的联系,这种学科边缘性、交叉性的存在,为遗产学的学术更新,提供了更多的理论帮助。世界遗产事务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世界遗产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目前世界遗产学尚处于起步阶段,作为遗产科学的理论体系,在国内外均未完备建立,研究内容、范围、方法等严格来讲都未确立,亟须进一步加强。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世界遗产基础知识。主要介绍有关世界遗产的概念、类型、主要特征,世界遗产组织和相关文件决议、文献,世界遗产评选标准、申报及确定程序,以及候补、落选、濒危世界遗产等。世界遗产的理念和类型是一个内涵不断丰富充实、发展并日趋完善的动态进程。1972年11月,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第十七届会议上通过的《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定义了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两大概念,将世界遗产划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3类。1992年新增文化景观类,1997年又确定“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2004年6月在我国苏州举行的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对《凯恩斯决定》做了新的修订,成为世界遗产保护史上的重大里程碑之一。

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中国和世界各国的世界遗产概况。截至2007年8月,全世界共有851项世界遗产,中国有35处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24项、自然遗产6项、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1项,另外有“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在全世界范围内,我国成为遗产数量上仅次于西班牙、意大利的第三大遗产国。通过重点讲述全球各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由来、种类、分布及保护开发利用的现状,向学生全面展示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让学生在欣赏人类伟大创造力杰作与自然界壮美景色的同时,切身感受世界遗产正在面临的各种威胁。特别是通过对中国境内的世界遗产的形成、分布、价值、保护利用的原则、方法的全方位、多角度的透视和分析,增强学生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积淀的理解和认识,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保护的责任感。

第三部分为世界遗产开发与保护。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中外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普遍原则、工作程序、具体方法以及法律制度,提高学生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意识。面对遗产遭受破坏性的经济开发威胁,导致遗产地人工化、商业化和城市化,取代了精神文化和科学功能的情况,应采取紧急抢救措施,使其世代传承,永续利用,不要再闹出“水洗三孔”一类令人瞠目的荒唐事件。我们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加大遗产保护力度,把发展经济与遗产保护开发作为统一的目标,坚持遗产教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课程的教学方法

开设“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课程完全符合当前社会的要求,但难度也相当大,这就对开课教师提出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求讲授内容新颖、连贯、有特点、有吸引力,还要求教学方法先进,要充分体现现代化教学的特点。根据课程定位,结合授课对象的特点,来设计本课程的具体教学,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在教学方法上,提倡“互动式”“交际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研究性学习。大学作为人类遗产的传习地,要倡导更加开放、平等、民主,更具世界文化交融、竞争和创新活力的教育理念,使遗产教育在知识传播体系上形成多元化、开放化的特征。主讲教师结合资料片段和在遗产地考察的亲身经历,活用精彩的多媒体课件,师生共同探讨有关人类文明进程及如何有效保护世界遗产等问题。

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教学场地设施上要求具有多媒体设备。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极其丰厚的资源,可以使用电驴、迅雷等下载工具,广泛收集资料。笔者在开设此课程时就收集了近200G的材料,其中有央视《探索•发现》、美国《国家地理百年纪念典藏》等系列,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编辑整理,制作出内容丰富多彩的多媒体课件,极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

与日渐升温的世界遗产申报热潮不相称的是,中国严格按照学术规范进行的世界遗产研究才刚刚起步,这为教材选择带来了一些困难。国内的世界遗产研究大部分还停留在翻译、介绍的层面上。交相问世的世界遗产书籍很大程度上均为一般的普及性读物,其编纂的着眼点大部分在于把世界遗产作为旅游目的地进行推介。鉴于此任课教师可以选择一本编写较好的书作为蓝本,将其内容提炼,以提纲的形式打印成讲义,让学生复印,在授课的基础之上,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参考书,这样既有利于挖掘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同时也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注释:

①宋才发.论保护世界遗产与培育民族精神[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92-98.

第3篇

关键词:原真性;完整性;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原真性和完整性是世界遗产领域的核心理念,是世界遗产申报、遗产价值评估、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的直接依据.文化遗产研究的丰富程度高于自然遗产,原真性研究的深入程度高于完整性。从遗产类型日趋多样化、遗产内涵日趋丰富的现实出发,完整性原则的研究、自然遗产和复合遗产的保护研究、原真性与完整性内涵的关联性研究仍需引起更多关注。

1国内外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的措施

1.1国际文件中的“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的概念最早出现于《威尼斯》中,这一主要针对欧洲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自《威尼斯》诞生和现代环境保护运动发祥至今, 原真性和完整性一直是文物古迹保护和生态保护领域的基本内容。2008年,《文化遗产地解说与展示》肯定了原真性保护在文化遗产地解说与展示中的重要性,指出:“通过沟通历史构造与文化价值的意义,保护遗产地价值免受强行引入的解说,尊重文化遗产地的原真性。”

1.2国际文件中的“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一词来源于拉丁词根,表示尚未被人扰动过的原初状态。《操作指南》对自然遗产的完整性有如下的界定:应包括其自然关系中所有或大部分重要的相关独立元素;应拥有足够的规模,并包含必要的成分,以展示其所具备的、对于长期保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言十分重要的过程;应具有突出的美学价值,并包括对维持景点美景至关重要的区域;应包括代表该生物地区最大限度的多样性特点的动植物的栖息地及其生态系统。[1]

1.3中国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研究

集体成果方面,中国ICOMOS制订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准则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及《准则案例阐释》,是围绕不改变文物原状对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原真性认识的集中反映。此外,中国主导制定的《西安宣言》、《北京文件》,将中国对于遗产背景环境、木构建筑修复中若干原真性问题的认识引介到国际遗产界。

个人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原真性、完整性内涵研究国内早期的“真实性”提法,见于罗哲文等1990年对于古代建筑的“历史真实性”的论述。刘临安则在1997年关于“文物建筑的真实性”的讨论中,首次将“真实性”与“authenticity”对照起来。吕舟也从材料、工艺、环境的真实性3个方面介绍了文物建筑的保护。徐嵩龄指出了原真性的多层含义,细化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要素。阮仪三等认为原真性是衡量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和文化意义内在统一程度的重要标准, 并基于原真性,论述了中国建筑遗产保护在仿古建筑、复原与重建、搬迁保护中的几个实践误区。[2]

1.4立足实践看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则应用范围的扩展

就自然遗产而言,原真性是完整性的基础。[3]缺失了所包含内容原真性的自然遗产,完整性的实现只能是一种妄想。从实践的角度来说,自然遗产的原真性往往于不经意间被打破。简言之,对于这类自然遗产,原真性意味着不人为增加,也不人为减少。

文化遗产也存在完整性的问题。一是范围上的有形完整。建筑、城镇、工程或者考古遗址等应当尽可能保持自身组织和结构的完整,及其与所在环境的和谐。二是文化概念上的无形完整。如泰山,其文化价值体现在佛教、道教、封禅以及世代歌咏、吟诵文化的同为一体,突出了文化遗产伴随实物而来的概念上的完整性。[4]

2殷墟凭什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06年7月13日,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一致决定,将中国安阳殷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安阳殷墟由此成为中国第33处世界遗产。

中国安阳商代遗址又名殷墟,占地约24平方公里,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区西北小屯村一带,距今已有3300多年历史。殷墟是闻名中外的中国商代晚期都城遗址,是中国历史上有文献可考、并为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所证实的最早的古代都城遗址。殷墟作为中国重要的考古遗址是最早的都城遗址,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2.1凭历史

殷墟在世界上绝无仅有。殷墟,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国文明的伟大力量。目前世界上所使用的汉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甲骨文也因此成为世界四大古文字中唯一传承至今的文字。

殷墟见证了商王朝的存在,代表了中国商文明乃至中国青铜时代的鼎盛阶段。它反映了许多的制度和技术以及已经消失了的独特文化习俗;中国过去三千年以来城市布局的中轴线规则也源于此;青铜铸造技术铸造出了世界上最重的青铜器等。

2.2 凭保护

坚持不懈保持殷墟原貌。战争曾使殷墟的发掘和保护工作被迫中断,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殷墟的保护和研究给予了高度重视,1961年就将其与长城、故宫一起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持殷墟原有的风貌、体现遗址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一直是殷墟文物保护工作追求的目标。经过多年努力,目前除历史上自然形成的村庄、道路外,殷墟申报保护范围内保持了殷墟原有的环境和历史面貌。安阳市还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规定,使殷墟逐步建立起由国家、省、市政府实行科学保护与有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殷墟文物保护管理奠定了法制化基础。安阳市政府还与社科院考古所合作,建造了集中收藏、保护、展示殷墟出土可移动文物的殷墟博物馆。

2.3凭口碑

考古学必须向公众负责,作为文化遗产的殷墟,必须展示出遗址的“原真性”。根据国际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愈来愈强调遗址周边的环境尽可能接近遗址的原生面貌的要求,他们对原来的展示方法进行了改造,使古遗址展示更具“原真性”和对公众的教育或服务功能。

在保护和展示的过程中,殷墟始终坚持了尊重科学、尊重专业的态度。殷墟所创新的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方法,得到了世界遗产委员会所委托的考察专家的充分肯定。

3结论

在充分汲取现代遗产理念的基础上,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和认识,不断地被推介到国际遗产学界, 并得到越来越多的理解与认可。中国的遗产原真性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遗产领域,缺乏集中性地对地质、生态、生物多样性等自然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研究。因此,这些方面研究内容尚需加强。中国已取得了学术界的巨大认可,而这也是代表着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依旧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史晨暄:《世界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评价标准的演变》,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年。

[2]赵荣:《丝绸之路(陕西段)遗产申报与陕西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通讯》2008(3)

第4篇

关键词: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保护性开发

本研究受吉林省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2013]L201307)资助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30日

人类文明突飞猛进,经济文化迅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旅游活动进入大众化阶段,各国都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创汇来源。作为世界自然与文化精髓的世界遗产地,自然在这种旅游发展大潮之中成为各国发展旅游的“金字招牌”,也成为世界各地旅游者的首选目标,遗产与旅游就此结下不解之缘。

一、遗产旅游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后,随着旅游的不断发展、旅游者的不断成熟,人们对旅游产品所承载的文化内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文物古迹资源作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遗产旅游越来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遗产旅游不断升温,并在整个旅游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美国旅游协会的市场营销调研显示,在美国6,500多万成年人于1996年游览了艺术与历史景点或参加了艺术及历史有关的活动,总计高达8,600万人次;英国国家旅游局1995年调研报告称,每年游览英国旅游景区景点的游客中有20%是去参观历史景点的,大约为6,700万人次。又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该州的旅游大约有20%为遗产旅游,据估计,遗产旅游这在1997年为该州的经济贡献了将近55亿美元,其中包括遗产旅游从业人员的收入13.4亿美元、大约7万份工作以及6.17亿美元的税收。

文化遗产地与旅游的结缘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综观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地,无一例外地发展着旅游业。世界遗产,如美国《地理杂志》所描述,是“全球最珍贵的地方”和“最好中的最好”。世界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及文化遗存中的佼佼者,在旅游业大发展的今天,发挥着其时代的使命,接待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欣赏它、了解它、传承它。

二、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分析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及文化遗存中有突出价值的代表,根据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其评定标准分析其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价值。世界文化遗产与历史、文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它们具有记录历史、展现历史风貌的价值。如山西平遥古城,历经沧桑、几经变迁,成为国内现存最完整的一座明清时期中国古代县城的原形,迄今为止,古城的城墙、街道、民居、店铺、庙宇等建筑仍然基本完好,原来的形式和格局大体未动,它们同属于平遥古城现存历史文物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对了解明清时期该地区历史风貌及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孔庙是中国现存规模仅次于故宫的古建筑群,堪称中国古代大型祠庙建筑的典范,庙内保存大量历代塑像、绘画和石刻,是研究历史、文化的珍贵史料。

(二)科研价值。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与自然的一种伟大创造,这些宝贵的遗产资源不仅为人们研究人文科学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而且为人们研究自然历史变迁和人类自身发展演化规律提供珍贵的资料。例如,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为中国古人类及其文化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为人类进化理论提供了有力实证。又如,著名的古代水利工程都江堰,其建于公元前3世纪,是中国战国时期秦国太守李冰及其子率众修建的一座大型水利工程,是全世界迄今年代最久、唯一保存并仍在使用的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今天仍发挥着其巨大的作用,这一工程对于研究古代科技发展状况有重大科研价值。

(三)教育价值。世界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骄傲,它承载着一定的历史及文化,并对增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自信心、凝聚力具有极其突出的作用,同时其普遍价值也是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世界文化遗产也因此可成为人们进行科普宣传、提高人文精神的教育基地。如曲阜孔庙、孔林、孔府世界文化遗产,其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中国传统思想的典范――儒家思想,它使中华儿女产生认同感,同时也会使国际友人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四)艺术价值。《世界遗产公约》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义中反复强调的价值之一便是艺术价值。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人类物质需求满足后对美的追求,代表着人类的一种进步。世界文化遗产中众多项目都是人类艺术成就的杰出代表。敦煌莫高窟是一处由建筑、绘画、雕塑组成的博大精深的综合艺术殿堂。位于广东省开平市的开平雕楼则是中国乡土建筑的一种特殊类型,是一种集防卫、居住和中西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多层塔楼式建筑。

正是具备了以上这些价值,世界文化遗产才成为了被世界所珍视的项目,一项文化遗产一旦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价值不仅仅属于当地社区,属于国家,还属于全世界全人类,作为不可再生的社会公共资源,它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这些都决定了自始至终我们都必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三、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旅游业一直被称作“无烟产业”,“非耗竭性消费”,“投资少、见效快、高产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然而旅游业发展至今,随着旅游者的需求不断提升,旅游开发的范围、尺度不断拓宽,在人们享受旅游所带来的丰厚经济利润的同时,不当的以及过度的旅游开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显露出来。

(一)商业化严重。目前,我国遗产旅游的开发过多地和经济价值联系在一起,而文化遗产本身多具有的历史价值、审美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往往被边缘化,这便造成了遗产严重商业化的不良发展趋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2000年认为丽江古城“商业氛围和旅行氛围过于强烈,侵蚀了传统文化,随着旅游和现代文化的出现,传统建筑的形式、节庆、礼仪、语言、服饰、信仰、传统手工艺以及民间艺术正在消亡和改变,导致古城面临文化危机。2002年丽江古城有69.66%的门面目标顾客是旅游者,19.92%的门面面向游客和居民,仅有10.42%面向当地居民,比例近7∶2∶1。2000年周庄古镇内66.17%的门面顾客群体是旅游者,17.99%的门面顾客群体为旅游者和居民,而面向当地居民的门面仅占7.28%,三者比例为9.2∶2.5∶1。又如,我国境内唯一遗存的母系氏族社会泸沽湖,曾有一时,因旅游业的发展,湖畔建造过录像厅、歌舞厅等现代化实足的设施,结果并未叫好,后又被拆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事实上,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是它的广义文化价值,经济价值是由此派生出来的,在旅游开发中应兼顾文化遗产的多种价值。

(二)文化遗产景观破坏。景观破坏主要是破坏性建筑造成的,包括在景区内及景区周围建设大量的人造景观以及与景区环境氛围不协调的建筑,如在景区建设大量的宾馆、餐厅、商店等,以及在景区周围建一些高大的现代化商业建筑。文化遗产往往体现着一定时期的历史风貌,而现代化建筑过多地包围着文化遗产景观,或多或少地会影响景观的完整性,破坏景观的历史风貌。

旅游业是一个集合了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在内的综合性产业,发展旅游业必然要建宾馆、饭店等辅设施,然而在一些文化遗产旅游景点,为了单纯经济上的创收,在被开发的文化遗产周边建造许多与遗产所代表和蕴含的文化不想匹配的建筑,严重破坏了文化遗产的实际价值,给景区带来了视觉污染、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大大降低了文化遗产的文化品位。例如,陕西省的临潼旅游区,聚集着秦始皇陵、秦陵兵马俑以及唐华清池等著名景点,与此同时,旺盛的人气也带动了周边许多人造景点不断出现,人造景点良莠不齐,成为临潼景区的一块赘疣。在这一点上,苏州市的做法广为称赞,苏州市政府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老城区内新建筑的高度,从而保持了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三)文化品位挖掘不深。这一问题的存在衍生于遗产旅游的过度商业化,也根源于人们旅游开发意识的偏差以及对经济利益的过度重视,人们往往忽略对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文化价值的挖掘,遗产旅游产品开发趋于庸俗化,而文化遗产之所以被世人重视,其形固然重要,其神才是其存在至今及继续存在下去的根本。如一些文化遗产地将古朴的民俗文化、民族风情以粗俗的商业性表演展示给旅游者,原有的文化价值被商业价值所取代,旅游者面对这样的旅游产品感受不到有益的教育和熏陶。由于游客缺少评价和判断地方文化遗产价值的能力,并不重视真实性,一些新的文化景点如丽江的东巴文化村,黟县的赛金花故居等都搭遗产地的“便车”,获得游客市场。

四、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保护性开发的原则

在不少人眼里,文化遗产就是一般的公园、游乐场、旅游区、度假地等,就应该想方设法让游客进行形形的旅游消费。然而,文化遗产是根本区别于如主题公园等现代人工兴建的旅游点的,遗产是历史保存下来的,原本不是为旅游者而建的,遗产旅游仅仅是实现遗产价值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全部;遗产旅游是一种高品位的回归历史和自然的旅游。因此,文化遗产资源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和发展也应更加慎重。

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是通过文化遗产保护使其不受损坏或延长其寿命,使之长久地发挥作用,其中就包括长久地发挥其旅游功能,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和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能够在满足当代人对文化遗产的旅游需求的同时不破坏遗产,不影响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历史,使其继续传承下去,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便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可持续的文化遗产旅游发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充分认识文化遗产的价值所在,明确遗产保护的意义,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

2、政府部分应发挥其职能,制定具体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及法规,以法律的力量约束及制约破坏性旅游开发和过度开发,并起到协调各方的作用。

3、深度发掘文化遗产的内涵,注重其历史价值、审美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的体现。

4、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保护其依存的自然环境,自然旅游资源与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相得益彰,做到自然与人文的协调统一。

5、文化遗产属于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文化遗产旅游应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社区参与。

6、充分发挥旅游发展对遗产保护的积极促进作用。

旅游可持续发展,主要是源自人类发展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意识。作为旅游业重要内容之一的文化遗产旅游更应引入可持续发展观,实现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红婴,王健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

[2]戴伦・J・蒂莫西等.遗产旅游.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

[3]顾军.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第5篇

湖北民族地区是指在湖北省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主要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三个地方。总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4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237万人,约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92%。其中:恩施州于1983年建州,是湖北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位于鄂西南部,辖恩施、利川二市和巴东、来凤、咸丰、建始、鹤峰、宣恩六县,总面积2.4万平方千米,人口约391万(截止2007年末),其中汉族约占45%,土家族约占46%,苗族约占6.5%。长阳县和五峰县隶属于宜昌市,均为1984年设立,其中长阳县面积为3386.4平方千米,人口为41.77万人,其中土家族约占总人口的51%,五峰县面积2400平方千米,人口约20.77万,其中土家族占总人口的84.77%。

湖北民族地区有着宜人的气候环境、秀丽的自然风光,特别是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学者指出“土家族地区的优势主要集中在资源上”。[1]例如,恩施州生态条件良好,素有“鄂西林海”、“华中药库”、“天然植物园”等美称。八百里清江美如画廊,梭布垭景区群峰竞秀,神农溪漂流动人心魄,坪坝营杜鹃争奇斗艳,腾龙洞壮观世界知名,恩施大峡谷雄奇险峻,湖北民族地区汇集了山、水、洞、林等美景。

湖北民族地区还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有距今200万年前的建始人遗址、20万年前的长阳人遗址,有新石器时期的楠木园文化遗址、大溪文化遗址、屈家岭文化遗址,先秦的巴文化与楚文化在这里交汇,近现代红色文化在这里闪耀光芒。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土家族文化、苗族文化)经过千百年的传承与积淀,如美酒历久弥香,像撒叶儿嗬、都镇湾故事、长江峡江号、肉连响、南剧、南曲、恩施扬琴、薅草锣鼓、打溜子、摆手舞 、灯戏、吊脚楼、西兰卡普等有着深厚的民间基础,至今在民间流传。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恩施州具有8个大类、29个亚类旅游资源,分别占主类的100%,占亚类的94%。湖北民族地区有8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水井古建筑群、建始直立人遗址、施州城址、唐崖土司城址、容美土司遗址、鱼木寨、仙佛寺石窟、五里坪革命旧址。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4个国家4A级景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宣恩七姊妹山、恩施星斗山。另外,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6项、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96项。有1个入选“中国先进文化保护县”:长阳县,1个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滚龙坝村;3个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太阳河、芭蕉、三岔。

由此可见,湖北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明显,然而这种资源优势并未转化为地方经济优势和社会综合效益优势。2009年湖北省全年生产总值为12831.52亿元,其中恩施州生产总值为294.26亿元,只占全省GDP的2.29%,排在全省市州的倒数第4位。[2]而申报世界遗产有助于资源优势的释放。

二、 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的战略意义

所谓“世界遗产”(worldheritage),是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确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人类罕见的、无法替代的、不可再生的人类自然和文化遗存,是遗产所在国和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因为其具有特殊性、稀缺性和权威性而有着巨大的无形价值,受到全世界人们的关注、喜爱和保护。世界遗产起源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自1978年起每年评审和公布一批世界遗产名单。至2009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共有890处,其中包括文化遗产689处、自然遗产176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25处。[3]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遗产家族日渐壮大,新增添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世界线性遗产、世界农业遗产、世界湿地遗产等种类。中国于1985年正式成为世界遗产缔约国,自1987年至2010年,中国先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共40处,其中文化遗产27处、自然遗产7处、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4处、文化景观2处。另外,中国有世界非物质遗产28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世界记忆遗产5项、世界农业遗产1项。在世界遗产家族中,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国。

湖北有2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和钟祥明显陵,另外有1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端午节(由湖北秭归县“屈原故里端午习俗”、黄石市“西塞神舟会”、湖南汨罗市“汨罗江畔端午习俗”、江苏苏州市的“苏州端午习俗”三省四地联合申报)。但有着悠久的人文历史遗迹、美丽的自然生态景观和淳朴绮丽的少数民族风情的湖北省民族地区,目前世界遗产项目仍为零,这不能不说是巨大的遗憾。实际上,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具有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战略意义。

(一)申报世界遗产的经济战略意义

1.推动“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中部崛起”是中央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制订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根据中国社科院的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来看,2008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31.01分、中部地区19.99分、西部地区15.62分、东北地区22.17分。中部地区6个省份与东部上游区各省份得分差距较大,缺乏竞争优势。[4]2008年湖北GDP为11330.38亿元,位于在中部6省份的第一位,但浙江是湖北的1.9倍,江苏是湖北的2.65倍,广东是湖北的3.15倍。湖北之所以没有成为中部崛起的龙头,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湖北内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武汉作为湖北经济的中心城市,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34.95%,而排在第二位的宜昌只占9.13%,其他市州与武汉更是相差更远。如果湖北经济“一强众弱”的格局不变,那么“中部崛起”就难以真正实现。

湖北民族地区位于湖北西部,有着优势资源,如果经济发展起来,就能改善省内区域经济不平衡的弱点,快速拉动湖北省整体经济。基于此,2010年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两圈一带”(即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长江经济带)的发展规划,湖北民族地区正好位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民族地区必须发挥自身的特色,申报世界遗产,而一旦世界遗产申报成功,则成为拉动地方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同时成为中部崛起的一个支点。

2.优化地方经济产业结构

2009年湖北三次产业结构为14.9∶46.1∶39.0,与广东、浙江、江苏等发达省份相比,湖北产业结构的差距“主要是第二产业比重上升幅度和速度的落后,第一产业比重下降幅度和速度的滞后”。[6]而恩施三次产业构成为32.6:26.9:40.5。[5]恩施要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必须大幅度降低第一产业比重,大幅度加大第二产业比重。但如果恩施盲目引资建厂,加大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资源开采等第二产业比重,则势必造成环境污染加剧、破坏绿色生态环境,这与“生态立州”的战略思想不相吻合。因此,必须寻找能拉动第二产业发展又与当地经济特点相符合的新的增长点。

申报世界遗产,是其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步骤。首先,世界遗产的核心要义是强调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世界遗产的评审在很大程度上在考察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和是否有切实的保护措施。如果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就必然要求在遗产保护措施方面加大力度,也就必然关停一批对遗址形成破坏的采矿业企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化工企业,从而加强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比重,改善整个产业结构。其次,世界遗产的申报必然能刺激第三产业(如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地方就业人口比例以及地方遗产保护意识。其三,世界遗产的申报必然能拉动第二产业(如工艺品制造、文化产品生产)的发展,从而优化整个产业结构。

(二)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的政治战略意义

1.体现我国民族政策优越性

我国是有着56个民族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鼓励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自由等是我国一贯的民族政策。

1957年国务院正式确认和批准了土家族为单一的少数民族,1983年在湖北成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4年又建立五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提供行政支持。但是,受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冲击,土家族文化资源面临快速流失的压力,有些民族传统文化濒危甚至消失。“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恩施自治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衰退、变异、濒危、消失等几种情况”。[7]而如果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就能够对土家族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传承,体现国家对民族文化建设的重视,显示各族人民共同繁荣、进步的民族政策优越性。

2.对外传播“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形象

国家形象是国家软实力,是国家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存在在认识主体的印象和反映。国家形象既有历史和现实的积淀和反映的一面,也有经过设计、建构、传播和塑造的一面。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9.15%,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3.72%。几千年来各民族“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8]但是在我国的对外传播中,无论是新闻报道、文学影视作品还是大型活动,常常传递出来的是较单一的汉民族文化,“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形象在他者心目中十分模糊,甚至形成“汉民族代表中华民族”的刻板印象。3・1、新疆7・5事件之后,西方一些媒体歪曲事实真相,指责中国政府“剥夺宗教自由”、“灭绝少数民族文化”,妖魔化中国的国家形象,固然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冲突因素,也与我国多民族国家形象的对外传播不力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对外传播多民族国家形象,不仅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形象,也关系到民族地区的和谐和稳定。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开始意识到少数民族申报世界遗产的重要性,也加大了对少数民族申报世界遗产的政策倾斜,例如在2009年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中,我国有22项进入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11项是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比重占50%。但是至今,土家族还没有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因此还有待共同努力。

三、 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的策略推进

申报世界遗产属于组织传播。无论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都是某个民族共同的公共财富,因此世界遗产的申报主体理应是当地政府。政府在申报各类世界遗产时,必须先对遗产项目进行普查、收集和整理,并按照要求填表,对申报项目的类别、分布、现存状况、保护措施、遗产价值和申报理由进行认真论证,经过专家多次讨论、考察和投票,最终筛选确定。因此,申报过程本身就是提高遗产项目的知名度、好感度的一种方式,而一旦申报成功,则政府可以通过文件、网站、新闻媒介等广为传播。

(一)世界遗产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世界遗产申报的规则

湖北民族地区要想申报世界遗产成功,必须过三关:第一关,必须建设成国家级重点项目,才有希望代表国家成为世界遗产。因此要大力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国家5A级景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项目。第二关,必须进入我国政府部门向世界遗产评审组织的推荐名单中。目前九大类世界遗产每年都有评审活动,除世界农业遗产主要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评审外,其余遗产类型都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主持评审,但具体评审又委托相关国际组织机构。例如,世界文化遗产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评审;世界自然遗产由世界保护联盟(IUCN)评审;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由世界保护联盟(IUCN)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双方负责评审;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负责;世界记忆遗产由“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负责;世界湿地遗产由湿地国际联盟组织(WAP)负责;而文化景观、世界线性遗产的评审主要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负责。这些国际机构都有对应的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申报工作,例如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审批推荐、世界自然遗产或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由住房与建设部审批推荐、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文化部审批推荐、世界档案文献遗产由国家档案局审批推荐、世界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局审批推荐。第三关,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相关机构对材料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提交相应评估报告,最终经投票产生列入世界遗产的名单。

2.普查和整理拥有的资源,通过SWOT分析寻找突破口

普查和整理资源是申报的前提。由地方文物局、文体局、档案局、林业局、农业局负责各自管辖内的资源调查,对各项目归类、整理,以文字、照片、录像等方式对资源情况进行保存。

在普查基础上,各职能部门需要对自身的资源进行SWOT分析,即寻找自身资源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通过比较分析,找到自己资源中最具竞争力的项目,并予以重点培养。

(二)合理规划世界遗产申报的策略

策略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突破口的世界遗产申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译为“无形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间文学、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如歌圩、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其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2001年首次评选出l9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的昆曲获此殊荣。

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基础工作扎实。恩施州、长阳县、五峰县都已经完成对自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首轮普查,开展了宣传、动员、培训、调查、建立数据库等多项工作。湖北民族地区的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都建构了完善的体系,立法工作也走在全国的前列。例如2005年3月恩施州颁布了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的第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法规,2006年长阳县颁布了全国第一部县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规。第二,国家支持力度大。其他世界遗产申报,由于受到名额限制,竞争十分残酷。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没有数量限制,中国政府每年向外推荐的数量很大,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予以倾斜。湖北土家族位于中国中部地区,如何在新的历史时代保持其民族文化特色,成为拉动中部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的“引擎”,是国家支持湖北民族地区申遗工作的重要因素。第三,达到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条件。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考察三个条件:艺术价值、濒危状况和完整的保护计划。湖北民族地区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像撒叶儿嗬、薅草锣鼓、峡江号子等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如果与四川省联合申报长江号子或者与四川和江西联合申报薅草锣鼓,则完全可能将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到世界舞台上去。

策略二:“大撒网”与“持久战”相结合的世界遗产申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湖北民族地区申报工作的重心,但不能因此而忽视其他遗产类型的申报工作。由于各类世界遗产的审批机构各不相同,对应国内的管理机构也不同,完全可以同时准备其他世界遗产项目的申报。例如,恩施州文体局大力推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同时,其他相关部门像文物局、旅游局、档案局、农业局、林业局等也着手准备申报相应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世界农业遗产、世界湿地遗产,实行齐头并进的“大撒网”式申报策略,以求“东方不亮西方亮”。

同时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求“毕其功于一役”,但求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例如,恩施州旅游局可以先制订打造国家5A风景区的规划,然后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州林业局可以首先将咸丰二仙岩打造成国家级湿地公园,再进一步申报世界湿地公园。利川腾龙洞、恩施大峡谷、梭布垭奥陶纪石林都具有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潜质,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可以对照世界地质公园标准,一步步朝着目标迈进。

策略三:形成申报与传播的良性互动机制

世界遗产的申报与传播的关系十分密切。申报世界遗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它并传承下去。但若是一个民族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缺乏认知和保护意识,则保护和传承都无从谈起。而传播对于提高当地民众“文化自觉”,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自豪感,有积极作用。只有当地民众形成了保护的意识,才有可能最终申报成功。而反过来说,一旦申报成功,则对湖北、对湖北民族地区的知名度、美誉度有极大的提升,新闻媒体、政府文件、网络等将广为传播,无论对当地旅游开发还是社会综合效益都将是一种“催化剂”。因此,形成申报与传播的互动机制非常必要。

在申报之前、申报过程中以及申报成功后,都必须重视传播工作。要发挥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分众传播、口碑传播等多种传播形式的组合运用,将广告、公关、事件营销、新闻宣传、影视剧、文艺比赛、会节策划、博物馆展示、旅游地体验营销、网络传播等多种手段整合起来,形成立体的传播效果。在内容上,主要宣传政府相关政策、申报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措施和保护成绩、遗产和传承人名录、遗产项目的历史知识、专家研究成果等。在申报和传播过程中,注意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作用,最终形成申报与传播良性互动的机制。

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战略意义,不应该将其简单地视为政绩工程、或者提高旅游收入的短期行为,而应该将其看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湖北民族地区申报世界遗产功在当代,利惠千秋。湖北民族地区必须树立信心、科学规划,坚定地朝既定目标推进。

注释:

[1] 田孟清:《土家族地区经济发展探索与思考》,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

[2] [5]《2009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湖北省统计局官网stats-hb.省略,2010-6-28

[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whc.省略,2010-3-28

[4] 李建平等:《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6] 钟新桥、范志雄:《湖北产业结构发展分析与调整战略研究》,《武汉工业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7] 彭振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以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为例》,《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6期

第6篇

作为遗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遗产监测对于提升遗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科学有效的遗产监测不仅能实现遗产自身的保护及其价值的维护,还能实现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在众多遗产类型中,世界遗产的监测工作备受瞩目。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过的《世界遗产公约》明确提出世界遗产的监测理念;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世界遗产委员会于1997年颁布《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建立了反应性监测和定期报告两种监测形式[1]。世界遗产的监测在UNESCO的领导下,历经40多年的发展,在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专业的技术团队、完善的监测机制、详细的监测规范等多个方面[2-3],为其他遗产类型的监测提供了借鉴经验。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ImportantAgriculturalHeritageSystems,GIAHS)”保护行动,旨在对具有全球重要性且面临消失危机的传统农业系统进行保护[4]。经过10余年的发展,GIAHS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化,GIAHS申报国家以及认定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18年年底,全球共有57个传统农业系统被FAO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国家层面上,中国、韩国、日本相继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共有91项传统农业系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随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被提上日程。2013年,GIAHS《能登公报》提出“对农业文化遗产开展定期监测以确保其活力”;2014年,FAO-GIAHS项目评估报告指出“建立中国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和评估机制应该是未来国家层面上需要努力研究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布实施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遗产动态监测工作”[5]。相对于世界遗产监测工作的系统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理论研究。为此,本文结合近几年开展的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实践,就农业文化遗产监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阐述,以期丰富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理论研究,为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

1监测概念的辨析

不同的学者对于遗产监测有着不同的理解[3,6]。然而,无论对遗产监测的理解存在何种差异,越来越多的遗产管理和研究人员认识到遗产监测在遗产价值反映与管理决策方面所起到的关键作用[6]。遗产自身的濒危性与脆弱性使得许多过程不可逆,一旦受到破坏必然引起遗产价值的丧失。遗产监测能够获得动态数据信息,及时发现面临的问题,从而提高遗产保护与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然而,在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特别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中,人们往往容易混淆两个监测概念,那就是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和农业文化遗产行动计划监测。根据FAO的要求,GIAHS候选地必须随申报书一起提交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要求在识别威胁与挑战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保护策略、措施和行动,调动多方利益主体和资源,促进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7]。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中,与GIAHS行动计划相对应的是China-NIAHS保护与发展规划。事实上,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与农业文化遗产行动计划的监测并不是一回事,在遗产监测内涵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农业文化遗产行动计划的监测必须要回答两个问题:①这些保护行动是如何实施的?②这些保护行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而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则需要回答这样两个问题:①遗产是如何保护与管理的?②遗产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不难看出,农业文化遗产行动计划监测类似项目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对保护行动实施过程及效果的监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相对狭窄的边界范围;而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则更像是一个“科学观测”,涉及遗产保护与管理的方方面面,并不局限于行动计划的实施及其对遗产的影响,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相对宽泛的边界范围。由于针对性较强且监测范围相对狭窄,农业文化遗产行动计划监测比较容易开展。日本和韩国目前开展的GIAHS监测主要是对GIAHS行动计划的监测。通过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对比,日本的农业文化遗产地可以及时地对保护行动做出调整[8]。韩国的GIAHS行动计划得到韩国农业、食品和乡村事务部的资金支持,让开展GIAHS行动计划监测工作顺理成章[9]。我国较早获得认定的农业文化遗产地,比如浙江青田、河北宣化和江苏兴化,也相继开展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实现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跟踪监测。相比之下,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难度比较大,目前仅有中国尝试开展了此项工作,这也是本文接下来讨论的重点问题。

2监测内容的设计

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难度首先体现在监测内容的设计上。这些内容的监测数据必须能回答“遗产是如何保护与管理的”和“遗产发生了怎样的变化”2个问题。这不仅涉及遗产保护与管理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对遗产特征与价值变化的正确反映。尽管如此,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内容的设计有据可循,就是必须与农业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紧密联系。定义与记录遗产的特征与价值变化对遗产监测来说是最基本的前提,而遗产的特征与价值同遗产的认定标准密切相关,因此遗产的认定标准就构成了最基本的监测内容。而围绕遗产的特征与价值梳理开展保护与管理工作,自然就构成了遗产监测的另一核心内容。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例。FAO将GIAHS定义为“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些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且可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4,10]。GIAHS的认定标准涉及食物与生计安全、生物多样性、地方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农业文化、价值体系和社会组织以及景观特征[7,11]。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标准的传统农业系统,才能获得认定。因此,GIAHS的监测一方面要围绕认定标准所解读出的遗产特征与价值,对遗产本身的动态变化进行观察与记录;另一方面要对遗产地开展的保护与管理措施进行跟踪与监督,揭示其对遗产特征与价值的影响。就遗产自身变化而言,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内容应侧重于遗产在生态维持、经济发展、社会维系、文化传承等特征与价值上所表现出的变化;而对于保护管理措施,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内容则应聚焦管理体制、管理能力、科学研究、示范推广、培训交流等多个方面,可归纳为体制机制建设和宣传示范推广两个大的方面。

3监测体系的建立

如果说监测内容的设计属于理论研究的难点,那么监测体系的建立则是遗产监测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难题。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世界遗产监测才形成主动监测(定期报告)与被动监测(反应性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而这一监测机制的建立得益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等专业机构的科学指导、《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保障以及缔约国的大力支持。自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经过多年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我国在世界遗产监测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2],这为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在我国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根据世界遗产监测经验,我国的农业文化遗产监测也可建立以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遗产地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的“国家-省-遗产地”3级监测网络。农业农村部应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设立专项资金,指导和支持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开展,如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出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规程》等。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行政区域内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开展,及时将监测数据以及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农业农村部。遗产地管理机构则应重点负责遗产自身变化和保护管理措施的跟踪监测,及时向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提交监测数据、反馈存在问题。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可建立以年度报告为基础、定期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对变化相对较快且获取相对容易的数据进行日常跟踪监测,以年度报告的形式每年上报;对变化相对较慢且获取相对困难的数据进行阶段性监测,如以3~5年为一个周期开展调查,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补充。为了保证监测机制的有效实施,一方面应制定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技术规程,对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管理等做出详细规定;另一方面应建立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年度报告制度,推动监测数据汇交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4监测与评估的关系

在遗产管理中,评估与监测往往相伴出现。与遗产监测不同,遗产评估通常是静态的、有目的的被动工作,用于判定和评价遗产的保护状况[6]。世界遗产的评估工作主要通过反应性监测来实现。反应性监测于1994年更新的《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正式确立,是有关某一具体濒危世界遗产保护状况的报告[1]。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审议该报告确定遗产的受损程度,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缔约国限期修复。缔约国需将该遗产的整改情况反馈给世界遗产委员会再次审议。若该遗产的修复结果未通过审议,则可能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或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2]。世界遗产的反应性监测为农业文化遗产的评估工作提供了思路。如果说农业文化遗产监测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那么农业文化遗产评估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监测数据的汇交与评估意见的反馈形成一个闭合回路,从而构成农业文化遗产管理中的完整内容。监测数据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的评价提供了数据基础,评估意见则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的改善提供了指导意见,并进而影响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内容与监测体系的完善。因此,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与评估应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农业农村部应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并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文化遗产巡视制度。在国家层面,农业农村部应成立由管理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的农业文化遗产巡视小组,每5~6年对一个遗产地的年度报告、调查报告及其它监测数据审议一次,并结合实地巡视检查对该遗产地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状况进行评估。由于保护或管理不善造成农业文化遗产严重受损的遗产地,应列入农业文化遗产警示名单;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遗产地将面临摘牌。在省级层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行政区域内农业文化遗产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督促遗产地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主动监测与监督巡视有机结合的监测巡视制度。

5结束语

监测是使遗产的活力得以持续的重要保障,也是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组成部分。与农业文化遗产行动计划监测不同,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强调对农业文化遗产自身变化的科学观测以及对保护与管理措施的监督管理。中国目前在农业文化遗产监测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性工作,如设计了GIAHS监测年度报告、开发了GIAHS动态监测系统、开展了GIAHS保护与发展成效评估等。然而,并不是所有遗产地都能够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不同遗产地提交的年度报告的数据质量也参差不齐。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在实际操作层面依然面临着很多困难,迫切需要法律、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在没有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监测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开展十分缺乏约束力。监测工作开展不力的遗产地得不到相应警示,更别提将由于保护或管理不善造成遗产严重受损的遗产地列入警示名单了。遗产地监测人员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执行能力和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培训活动,加强遗产地监测人员的能力建设十分重要。此外,任何监测都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资金支持不是开展监测的前提条件,但却是开展监测的必要基础,这同样适用于农业文化遗产监测。

第7篇

此次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系列活动主要介绍丝绸之路的文化遗产性质、跨国联合申报的理念和方法,探讨丝绸之路申遗的有关事宜及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原则、技术等问题,目的是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专家指导和技术咨询。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启动在即

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文物局主办,西安市曲江新区管委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西安市文物局共同承办的曲江论坛暨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于10月27日率先拉开了此次系列活动的帷幕。

大明宫是中国盛唐时期世界上规模最为宏大、规制最为严整、规划最具特色的宫殿群,是大唐帝国的王宫,总面积达4800亩。大明宫遗址保存比较完整,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确定的具有世界意义的重大遗址保护工程。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古遗址,目前大明宫遗址内的多处宫殿遗址台基的保护工程已经完工,其周边区域的环境改造工程、殿前御道的环境整治和修复工程已经全面启动。根据国家文物局“十一五古遗址保护规划”确定的大明宫遗址公园建设规划,西安市决定对大明宫周边的环境进行改造,从而在保护好大明宫遗址的基础上,建成4.5平方公里的大明宫遗址公园,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规划面积约19.6平方公里。

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旨在总结50年来大明宫考古工作的成果,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建设提供翔实的考古文献资料;对以往的历史文献进行汇总、归纳,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建设提供可靠的史料依据;对大明宫遗址价值、内涵、保护、展示利用做进一步的阐释,为相关的招、投标打好基础。在研讨会上,众多的国际著名规划专家、遗产保护专家对遗址公园规划进行了论证,为遗址公园建设提供了先进的思路和理念。

国内外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大明宫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当被充分认识,并使其成为一个典范,在尽可能大的空间范围和地域范围来延续历史文化脉络,全面、立体、生动地展示这一千年遗址的整体风貌。在考古允许的条件下,边考古边保护边建设,建设以保护与利用为根本目的。同时,建设必须突出生动性,充分融合古遗址保护与生态景观建设,营造既符合遗址特质和艺术审美,又适合市民游憩、生活的生态环境。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保护与建设必须将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纳入其中,使文物“活化”,让历史文化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将工程打造为千年古都文物保护的一座里程碑。

丝绸之路联合申遗步伐进一步加快

作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系列活动最重要的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7年10月30日在西安举行。来自1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200多名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各国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探讨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理念、方法和原则,积极推动了我国和中亚五国联合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的进程。

丝绸之路作为横跨亚欧大陆的商旅之路和文化交流之路,具有悠久的灿烂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2005年,我国和中亚五国在世界遗产中心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指导下,开始筹划将丝绸之路中亚段线性文化遗产联合申遗。2007年6月,在乌鲁木齐召开了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遗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国六个省区的48处文物点列入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其中,河南5处,陕西12处,宁夏4处,青海4处,甘肃11处,新疆12处。

第8篇

2012年11月28日上午,由《中国摄影家》杂志和包商银行联合主办的《文明与遗产—第二届“包商银行杯”中国国际摄影双年展·世界遗产摄影论坛》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成功举办。

论坛上,“我们的家园·世界遗产”图片社总监杰夫·史蒂文先生发表了题为“如何通过摄影完整呈现世界遗产”的演讲,通过介绍他在埃及金字塔、古巴特立尼达山谷、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和平纪念碑、伊朗伊思法汗王侯广场、韩国历史村落和英国威斯敏斯特议会大厦等世界遗产地的拍摄经历,阐述真实记录世界遗产的重要性以及“我们的家园·世界遗产”团队是如何拍摄并完整呈现世界遗产的。

论坛由《中国摄影家》杂志执行副主编张惠宾主持,与会嘉宾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阐述如何完整记录世界遗产,创作出真实性与艺术性俱佳的摄影作品,并就中外在拍摄世界遗产时存在的摄影观念,摄影视角的差异进行讨论,探索今后世界遗产摄影的发展方向。以下为论坛讲话摘录。

张惠宾:欢迎来到今天的论坛。首先介绍一下今天到会的嘉宾和朋友:第一届、第二届中国国际摄影双年展策展人黛安娜·金斯博瑞,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所长、《中国摄影家》杂志主编李树峰,《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副社长刘伟,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史民峰,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唐东平教授和郑涛老师,《文艺研究》造型艺术编辑室主任金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主任丁岩,摄影师李少白、谭明、李建惠、杨树田,以及来自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印刷学院的同学们,欢迎大家!

下面由来自新西兰的艺术家杰夫·史蒂文作题为《如何通过摄影完整地呈现世界遗产》的演讲。史蒂文先生是新西兰知名摄影师、电影导演和电影制片人,他的摄影作品曾在澳大利亚、亚洲、欧洲和美国展出,并举办摄影作品展。同时,史蒂文先生还是“我们的家园·世界遗产”图片社的总监,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拍摄,在理念和拍摄技术上他都有着自己的体会,他也非常愿意和大家进行交流。

史蒂文:感谢大家,感谢有这么多对摄影有兴趣的朋友来这里听我谈谈世界遗产的拍摄。

我先概括地讲一下今天我想要演讲的这个主题。世界遗产是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一些遗址,同时它也是全球对人类有重要意义的一些地方。全世界已经有190多个国家签署了保护世界遗址名录,中国当然也是其中之一。目前,世界上有962处文化遗址列入了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中,“我们的家园·世界遗产”图片社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合作关系,帮助他们对这些遗址进行拍摄,作为记录和教学使用。目前,我们已经准备了300多幅照片,涉及90多个国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之所以选取“我们的家园”这样一个主题作为公司的名称,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用“我们”二字表达了一种责任感,既然这些遗产是我们的,那我们有责任去善待它、保护它;第二部分—“家园”。“家园”是非常熟悉亲切的,我们对它会有特殊的感情,所以“我们的家园”就是暗含了这样一种意思:它是我们的财产,我们有责任去爱护它、保护它,这也是我们人类一种共同的心声。

为什么要摄影世界遗产?摄影是容易被大家理解的一种传播方式,它是无国界的,世界各国人民都可以通过图片来认识和了解摄影人想表达的内容。摄影所具备的这种才能,决定了可以通过摄影这种超越国界的、超越文化的形式,将不同文化、不同国家的世界遗产展示给世界上每一个人。对摄影师而言,他们的挑战不仅是在某处遗产拍出一幅好的作品,而是去拍摄不同的世界文化遗产,完成100多幅能全面展示遗产的照片,他们身上担负着很重大的责任。

在这里,我展示的作品,它们或许并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图片,也不是带有艺术性的艺术摄影,但是它们很真实的记录了世界文化遗产原貌。我也希望大家在看到这些照片后,能开启你们自己的一段想象力之旅。

现场听众:您好!我想提一个问题,我是很喜欢拍世界文化遗产的中国摄影师,我想问您,您在拍世界文化遗产的时候,在表现这些画面的时候,您认为艺术性更重要呢,还是介绍性重要?或者说您在什么时候更能够表现它的艺术性,在什么时候能够更显示它的介绍的作用?

史蒂文:我觉得在拍摄世界遗产的时候,艺术性是要兼顾的,但是不能让它超越了介绍这处遗产本身的这种功能。因为作为我们这个拍摄世界遗产的摄影师团队,不希望过于表现属于自己的个人风格,而是摄影师能以一种统一的,真实而理性的态度去拍摄,而不是在拍摄过程中非常彰显个人风格。另外,我们不建议通过Photoshop这种现代修片的手来处理世界遗产的图片,还是要注重图片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杨树田:我拍了很多年的中国的世界遗产。在刚才展示的一些作品里,我感觉,拍摄世界遗产还是应该充分利用摄影语言,尤其是摄影的一些表现手法。比如那张罗马斗兽场的照片,我感觉,在视觉表现和拍摄手法上,还不是非常到位。换作我,可能就不会那么拍。另外,在拍摄世界文化遗产的时候,重视作品的介绍性,我觉得也应该要有艺术性。毕竟遗产摄影也是视觉艺术,在表现它的同时,要把它的独特性,通过表现手法突出出来。

史蒂文:罗马斗兽场,只是罗马众多的世界遗产建筑之一。我觉得不是每一处都需要用艺术的手法去表现,可能通过这种非常简单的、直接的这种记录的功能去表现它会更好,而有的照片可能需要艺术性更多一点的技巧。另外,对于摄影家来说,可能是每一处遗产都拍了一个系列,但从中挑出最好的一张,最有代表性的一张是有难度的。

杨树田:是这样的。但是在介绍遗产的同时,还是应该突出遗产摄影视觉表现的艺术性,不能就是单一的纯的记录。

史蒂文:作为一名好的摄影师,可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评判什么是一幅好的作品。摄影师应该是在记录它的同时,让它的美自然地呈现出来,而不是凭借自己主观的去想把它拍得美。因为有一些本身就是非常美的风景,拍摄它,不管怎么样拍,它都很美,它客观上就是一件很美的事物,所以不用刻意的去营造。我们摄影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个信使,是要传达客观的真实,传达某种信息。我认为这些自然的遗址或者自然风景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

杨树田:中国摄影家在表现世界遗产的作品中,也很少用Photoshop进行后期处理,基本上都是原汁原味的呈现。

唐东平:刚才史蒂文先生预示了一个观点:拍摄遗产的作品尽可能不要以追求美为主,而这引发了一些争论。那么我们特别想知道,拍摄此类作品是不是有一个比较成型的行规。摄影要规避主观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个人是这样理解史蒂文先生的讲话:史蒂文先生好像也不反对美,不反对把遗产拍得更美。不要刻意去求美,但如果是你“意外”获得的美还是值得肯定的,只要后期不做任何的修改就好。这就又与他前面提到的“对美要有控制的,要有节制的,不要一味的去追求美”这样一个标准有些混乱。

因此,我特别想知道,作为国际上的遗产拍摄的一些操作规程。因为我们发现,我们国内的创作与国际上是不一样的,有差异,我们想向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创作理念学习。想请史蒂文先生给我们介绍一下,用概括的话给我们描绘一下他们的理念或者说是一些标准体系。

史蒂文:作为摄影师来说,这是非常好的一个问题,我们也一直在探索,怎么去平衡我们所看到的和想到的。我们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标准。我和我团队目前的原则是,可以有创造性的去拍摄这些场景,发挥他们的自己创造性,但是要为这些遗产服务。他们的标准角度就是通过摄影师的眼睛,让大家能感觉到为什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选取这样一处遗址成为世界文化遗产。

有的摄影师,去罗马可能会拍一些非常漂亮的艺术照,或者为这些景观拍摄广告,这样出发的角度是不同的。而对于他们这样的摄影师来说,就是拍摄世界遗产,他们是持一种中立的态度。而且有某种协议的约定,让他们很真实的去记录,当然这也不乏其中个人的一些创作性的因素,可以发挥很多自己的创造性,自己的见解,但不能太突出自己的风格,还要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

孙志远:大家好!我叫孙志远,是一个视障人,目前我正在致力于视障人摄影,就是利用视觉以外,比如说听觉、嗅觉,还有其他感官参与创作拍摄的探索、推广和培训。我想问一个问题,是关于它的创作当中,如何运用动与静的这个关系。世界遗产本身是一个静态的东西,但是我看到他的作品当运用了很多动的元素,比如光、水、人等。那么在他的创作过程中,怎么将这些动与静的元素进行结合,怎么取舍,怎么判断?

史蒂文:我觉得作为摄影师,到了世界遗产的所在地,要集中自己的情感,调动视觉、听觉、感知各方面的能力,将各种体验、体会于一身,把要拍摄的文化精髓要抓住。有时候,如果我们足够幸运的话,一张照片就能够反映出整个遗产的全貌。但在通常情况下,到了某一处地方,我们都会充满各种各样感情,也不可能仅仅通过一张照片就呈现出所有想表现的东西。

史蒂文:摄影师还有一个职责,有时候为了追求美的视觉呈现,可能要规避一些影响构图的事物。发现一处非常完美的地方非常难,美到没有任何瑕疵,这是不可能的。我会调用现场条件,去遮盖或者规避不必要的元素,这样可以更好的呈现后面这处遗产景观。当然,如果用Photoshop的话会很容易去掉这些不必要的元素,但是用Photoshop的话就缺少了它的真实性、客观性。我们不太愿意用这个方法,而是选择通过角度去遮盖。

在伊斯坦布尔拍摄时,那里有非常多的鸟,有时候这些鸟会影响拍摄,但我们可不可以将鸟作为拍摄的元素之一呢?

李树峰:首先,我想跟大家先介绍一下我们为什么要举办这次“世界遗产摄影论坛”。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与《中国摄影家》杂志,一直致力于摄影学术的研究,中国国际摄影双年展正是我们的一个常规项目。

去年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摄影双年展以“百姓·百年”为主题,把全世界各地的,关于中国160年来的老照片都征集、汇总了一下。展览汇集关于中国人百年社会生活的视觉记忆,在摄影和人类生活记忆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内在联系。而今年的双年展则是以“文明与遗产”为主题。我们想通过这个展览和今天的论坛,在中国摄影业界进一步强化“遗产摄影”这个概念,把“遗产摄影”从风光摄影、广告摄影、旅行摄影里边给它强化、提炼出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什么是遗产摄影,遗产摄影跟其他摄影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特殊的要求。本届双年展展出了380幅照片,在展览现场,你可以更加强烈的感觉到遗产摄影与其他摄影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中国所拥有的世界遗产相当多,拍摄世界遗产的人也很多。我们在座的摄影家,比如谭明老师、李少白老师、杨树田老师以及李建惠老师、唐东平老师,都涉及到世界遗产的拍摄。遗产拍摄到底有哪些要求?遗产摄影与旅行摄影、风光摄影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我们希望在座的同学们,有志于遗产摄影研究的同学,在前人努力的基础上,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在“遗产摄影”中,刚才大家都提到一个在真和美之间,在说明性和诗性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摄影的说明性,就是刚才李建惠老师用到的“介绍性”。在“遗产摄影”这个概念的框架下,摄影人在具体拍摄的时候,如何去把握、运用摄影方法与技巧,既突出遗产本身的特点,又发挥摄影的艺术性,增强作品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这个需要好好动一番脑筋。

我相信,咱们中国的遗产摄影,会走向一个新的一个阶段。我特别渴望中国的遗产摄影能够形成一个强大的摄影家的阵容,同时也希望在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下,逐步建立一个具有专业标准和专业水平,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认可的系统的遗产图片库。这对于我们整个人类文化遗产宣传是一个很好的推进。

我们中国艺术研究院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实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复合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都有很强的联系,有一些共同点。我们现在要着力研究这些遗产的共同点,遗产为什么重要?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给它下不同的定义,但是有一些基本的意识我们需要明确:遗产是人类文化的活化石,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图谱。看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留下来的遗产,我们能够发现和寻找到一条人类文明发展演化的路线图。遗产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它的伟大光辉之点也在这个地方。正如黛安娜在策展前言里边说到的,我们不看过去的这个地图,文明的地图,就不知道我们今后往哪里走。

其实在刚才大家的对话过程中已经提到了很多核心问题,希望能把这些核心问题展开,也可以针对具体作品,探讨在真与美之间、说明性和诗性之间,如何去把握和控制,进一步把“遗产摄影”的框架建立起来。

史蒂文:我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提供的这些图片,具有很多方面的功能,一些是为了那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而特别去拍摄的,另一些是基于它的教学、教育功能,另外还有是为建筑师、建筑提供一些思路,或是推广促进这种文化的。

现场听众:刚才展示的这些照片里边,很多是展现那种透视感或者是西方现代文明的艺术,而这种视觉艺术在我们中国是,我觉得不是很能表现出来,想问一下,史蒂文先生是怎么培养这种视觉艺术风格的?

史蒂文:我去到每一处景观拍摄的时候,我总是想用一种全新的角度去拍摄它。还有就是拍摄前要为它做研究。

黛安娜:史蒂文就是强调要先研究,要有一个全面准确的准备,然后去拍它。

现场听众:您好!我想问一下,遗产应该是一个有时间沉淀,有历史价值的东西,而拍摄世界遗产的时间都比较短,那怎么用短时间的拍摄来体现一个长时间的有价值的遗产?

史蒂文:您的提问非常好,这也是我们一直要去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摄影师,如何在很短的时间内去表现这种具有历史厚重感的场景和某种文化的代表,这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现在没有答案,没有结论,一切都在不断地尝试和努力中。

现场听众:想请史蒂文先生介绍一下他们团队的工作经验。

史蒂文:去一个地方拍摄,摄影师在那里通常只会停留三天,加上一些地理原因,天气、环境条件等影响,时间非常有限,有的时候摄影师必须作出一种妥协。

黛安娜:世界遗产有文化遗产,还有自然遗产。拍摄自然遗产,三天时间是不够的,因此,在自然遗产所在地,史蒂文他们有时候就培训当地人,让他们去拍照。被培训的人里面既有摄影师,也有当地的遗产保护工作人员。

史蒂文:大家也知道,目前有960多处世界文化遗产,涉及到100多个国家,有时候他们不得不拍得快一点,这是一个很现实的挑战。

现场听众:您好!我是北京电影学院的研究生。我觉得每组作品都会有很多的主观情绪,甚至是一些个人想法在里边。我想问,做展览的时候,你们这个团队会依据一个什么样的原则来选取这些照片?是选择最纪实的方法拍摄的照片,还是选择更具有表现性的作品?

史蒂文:其实每一张照片严格来说都是主观性的。因为对于艺术来说,只要你看到的都是具有主观性的,没有客观性的存在,因为是你看到的,这本身就是一种主观。但是你要去控制自己的这个主观情绪,因为你要清楚,你是为谁服务的,你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虽然他都是有主观性的,但是你不能让自己的主观性超越了你本身要做这件事情的目的,比如说摄影师是为谁服务的,他的客户是谁,这个要很清楚。所以这也是一项平衡的艺术。我们选照片也就是要这样平衡后的结果。

现场听众:您在拍摄这么多文化遗产的时候,包括你们的团队,是不是需要大量地了解这个文化遗产的背景资料?

史蒂文:是的,在去每一处遗产拍摄之前,一定要做很多的研究,一定要了解当地人或者联合国为什么认为它是重要的。摄影师研究的时候,包括要考察那个地方的建筑、人文、动物、景观、风景一系列所有相关的内容,因为它代表了全球人类共同的财富,所以考察范围非常广,要进行全面的考察。

李少白:刚才欣赏了史蒂文先生关于世界遗产的作品以及听了他的讲解,我对这个世界遗产的拍摄也有自己的一些看法、想法和经验。

我个人认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拍摄有各种不同方式。有进行研究式的拍摄,这就要求尽可能地利用摄影的复制功能,越准确越好,越全面越好,越细致越好;有是为宣传用的拍摄,比如旅游画册等等,那么就是要拍它最典型的、最具标志性的,最好看的;还有着重于艺术性的拍摄,刚才李树峰所长也谈到了,作为这种摄影,实际上是一个视觉记忆。

我觉得,摄影面对世界遗产,不仅是强调视觉的记忆,而且也可以说是视觉的幻梦。因为有些人拍这个世界遗产,包括我在内,并不进行过多的研究,就跟我拍太阳、拍月亮一样,我并不进行对太阳、对月亮的科学研究,我只是利用这个载体来释放它所蕴含的或者隐藏的美或者诗意。所以我觉得,如果你对拍世界遗产感兴趣,首先要弄清楚世界遗产是怎么吸引你的,你想通过拍世界遗产做什么。就是刚才史蒂文先生讲了一个拍摄的原因,我觉得很有道理。客户要求是什么,你就要按他那个拍。同时,如果你有自己的一些主观看法,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你就需要考虑到客户的要求。

刚才大家问到,拍摄这么多照片,如果要办展览怎么挑选照片。我想他刚才也回答了,就是说要平衡:一个要显示他们的这个摄影团队的水平,另一个也不能脱离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表现。

史蒂文:有的时候对于摄影家的一种挑战是,像路灯、天线、卫星,可能会影响到他想拍摄的主题,但是在作品中可以专门运用路灯、天线,或者是人物来呈现这一地域特点。所以对于一名优秀的摄影家来说,有的时候是需要作出一种妥协的,就是通过技术手段把一些不利的因素变为有利的因素。

杨树田:在我看来,在拍摄世界遗产专题的时候,首先你得先了解它,然后再去对它拍摄。比如李少白老师拍故宫,他不是一次去拍摄,是多次去拍摄,在拍摄的过程中,认识都在逐渐的提高,进一步挖掘故宫的精髓部分。这是我多年来拍摄世界遗产的一个经验。

他们拍摄的主题是“我们的家园”,紧扣这个主题,拍摄的世界遗产内容中都有很多人物的参与。这个与我们中国摄影人平常拍摄有一些不同。史蒂文先生拍的韩国建筑,就是拍它的图案。我们的拍摄呢,首先要大景观,介绍这个景物是怎么回事,它们的建筑结构是什么样,结构里面的这些精华是什么。比如拍这个山西的镇国寺,镇国寺的建筑结构它有什么特点,你得展现出来;它内部的唐代雕像需要展现出来;然后再发现它什么呢?你得逐渐的发现,去了解,镇国寺的每一次翻修都在梁上留下记录,是什么时代修的,每一个捐助翻修的老百姓名字也都写在了上面。那么,我们在拍摄它的时候要掌握的是什么?首先是它的外在结构,另外还要体现它内部的沉淀历史,必须把它展现出来。虽然这个可能存在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但我看来,在对于世界遗产这个主题的拍摄上,初衷应该是一致的,表现手法应该是一致的。

再有,史蒂文先生拍的伦敦大本钟,它采用慢门,将汽车通过时划过的光影保留了下来。若换作我们,肯定是规规矩矩的拍摄,将后面的大本钟清晰地记录下来。我们必须要真真切切的把遗产再现出来,然后再表现光影的变化。所以我觉得,最主要的是要突出它的主题,你得让人看清楚这个遗产是什么,不能完全都是光影,局部结构是需要的,但也不能完全都是它的局部结构,比如展览,我需要故宫的图片,应该是最经典、最能体现故宫的作品,不管是全貌也好,是具体局部也好,都应该拿出故宫最精华的部分来。

史民峰:刚才李树峰老师也谈到“遗产摄影”这样一个提法,我觉得这是非常有建设性的。大家一直都在讨论一个东西,就是摄影立场,我觉得,刚才从史蒂文先生最后的这种讲解,包括大家不同的回答,可能都有一个解读。

我个人觉得,“遗产摄影”既然是拍文化遗产,它有可能更重要的是文化。史蒂文先生对于文化有他的理解,我们真正去拍文化遗产,可能更重要的是对于这种文化精髓或者它背后的这种精神的解读。目前,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纪实性和艺术性之间取得一个平衡。那么,当在理解了其背后精神的同时,我们可不可以在手法上进行突破?如果在形式上或者艺术上进行突破之后,它还是不是“遗产摄影”?希望大家能进一步研究这样一个问题。

唐东平:我特别想知道的,就是我们世界文化遗产它的整体的那个拍摄的原则,就是跟其他的风景摄影、普通的艺术摄影的区别点,它的大的框架结构到底是怎样的?今天听下来以后,我们大体也知道了一些轮廓。接下来就是我们要做更细致的研究。刚才谭明老师说的非常好,就是我们国内的很多摄影师非常优秀,李少白老师拍了有20多年文化遗产,李建惠老师拍颐和园也拍了10多年了。我们是慢慢的渐入佳境,是有一个积淀和发现,再发现,最后达到日臻完善的一个过程。如果三天之内我们就搞定的话,我们中国摄影家可能就是对这个还持不认可的态度。但作为一个团队操作,作为一个公司行为、企业行为这么去做,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它必须得讲究效率,必须根据它的经费和人员情况去实施。这与自由摄影师,用一辈子时间去拍故宫,用一辈子时间去拍长城,用一辈子时间去拍颐和园不一样。由此,我有一个想法,如果我们把这些长期从事拍摄遗产的摄影家进行统计,把他们拍的东西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整理和编撰,这样的话,对人类文明能够起到一个真正的推动作用。

另外,我们需要有精品意识。如今,大家的眼光都已经全球化,见到了很多很多精细的、非常优秀的作品,所以对于那些粗糙的,不太注重细节,或者很随意的照片已经不认可了。史蒂文先生刚刚展示的一些作品理念很好,但欣赏之后总有美中不足的感觉,但这情有可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史蒂文先生一直在强调有时候不得不妥协,我也很欣赏他的这种“妥协”的精神。同时,对于那些不妥协的人,那些追求完美,讲究完美主义的人,我觉得还是要给他们更多的空间。

金宁:听一上午受了很多启发。“遗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而且很庞杂。在我看起来,不同的人看遗产会有不同的感受。事实上,我们在遗产前有时候会冠以“文明”或者“文化”这种概念。但是如果我们从情感的角度来讲的话,其实有很多遗产从历史的存留,从它当时的出发点来说,可能恰恰是反文明和反文化的。遗产真的很复杂。何为世界遗产?我想大概国际上有一个标准,这个我们就不多谈了。但是“遗产”在其所在地的人们心中的位置和情感究竟如何,我想只有此时此地的本土摄影家才有这种感触。就是说,评定一个遗产的标准,它是否符合人类共同的遗产标准,得有一个相关的机构去制定它,但是它在人们心中到底处在一个什么位置,我们如何去体验它,去感受它,它今天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底是处在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还是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我想这个真的是只有我们本乡本土的人才有这种更深切的体会。我很怀疑我们做遗产拍摄是保持一种所谓中立的态度,我觉得无论是价值中立,还是情感中立,这几乎是做不到的。可能我更愿意去想,如果有这样一种可能,应该是作为遗产的这种拍摄,它和遗产本身共同呈现一种见证的作用的话,我倒是很愿意更多的去看本乡本土的摄影家的这种拍摄。这种再现所蕴含的影像呈现本身不完全是一个技术问题,它包含了我们和它共处在同一个空间下,我们的切身感受和对文化的体悟。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所有的选择都是主观的,同时所有的选择也都连带着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的一种记忆在里面,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第9篇

关键词:世界自然遗产;价值认知;武陵源

一、研究进展和意义

国外对世界遗产的研究始于20世纪中期,集中在20世纪末期。研究主要涉及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Ashworth&Larkham,1994)、遗产管理与旅游可持续发展(Anne Drost,1996)、旅游活动对遗产地的影响(Ihab Mohamed Shaalan,2005;GreR,1996;GordonW,2000;CevatT,2001)等。

国内学者对于自然遗产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自然遗产的价值(张成渝,谢凝高,2002;郑易生,2001)、保护和开发原则(徐嵩龄,2003;张晓、张昕竹,2001;张朝枝、宝继刚,2004)等方面。虽然国内关于世界自然遗产的研究文献不少,但专门针对自然遗产的价值认知差异研究,还未见相关报道。随着遗产的开发利用,一系列的问题就会接踵而来。因此,从更深的层面挖掘不同群体对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的价值认知差异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设计

(一)问卷设计

问卷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的价值重要性认知部分;二是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的权属和保护责任问题,他们都采用李克特量表的形式,5分代表非常同意,4分代表同意,3分代表不确定,2分代表不同意,1分代表非常不同意;三是基本的人口特征调查。

(二)研究方法

本文在获得基础数据的基础上,通过Excel、SPSS15.0等统计工具对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以统计数据和图表的形式加以体现,以此得出研究的结论。

(三)数据获取

本文以张家界武陵源政府、当地居民和旅游者为调查对象,用大样本随机抽样调查方法获得基础数据。共发放问卷1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22份,有效率92%。

三、统计分析及结果

(一)世界自然遗产的价值重要性认知差异

比较三个群体对武陵源各种价值的重要性的均值(见表1),可以看出:旅游者、当地居民和政府都把环境价值放在首位,即认为世界自然遗产的环境价值最重要;当地居民和政府都认为经济价值很重要,但旅游者认为经济价值最不重要。

(二)世界自然遗产的权属认知差异

运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分析旅游者、居民和政府三个群体之间的认知差异。一般认为,均值在1-2.4之间表示不赞同,2.5-3.4.之间表示中立,3.5-5之间表示赞同。

旅游者、当地居民和政府对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权属问题的认知差异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三个群体之间的认知存在显著性差异(见表2)。

1、在“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应该归当地居民所有”的问题上,旅游者与当地居民、当地政府之间存在差异,当地居民的得分均值最低,为2.81,表示他们对此问题持中立态度;旅游者的得分均值最高,为3.46,赞成率为50%。

2、在“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应该归中国人民所有”的问题上,旅游者与当地居民、当地政府之间不存在差异,他们的得分均值分别为4.26、3.97、4.14,以此显示他们对此问题的态度都为赞同。

3、在“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应该归全世界人民所有”的问题上,当地政府和居民、当地政府和旅游者之间存在比较显著的差异,当地政府的得分均值最高,为4.01,对此问题的态度为赞同;旅游者的得分均值最低为3.25,对此问题的态度为中立。

(三)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责任认知差异(见表3)

第一,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是世界旅游企业的主要责任”问题上,旅游者和当地居民之间存在显著的认知差异,均值分别显示3.85和3.59,他们对此问题都持赞同态度。

第二,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是当地政府的主要责任”问题上,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当地政府和旅游者之间存在显著的认知差异,政府、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均值分别为4.58、4.31和4.15,他们对此问题都持赞同态度。

第三,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是中国政府的主要责任”问题上,旅游者和当地政府之间存在显著的认知差异,均值分别显示4.03和4.34,他们对此问题都持赞同态度。

第四,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是旅游者的主要责任”、“是当地居民的主要责任”、“是当地旅游企业的主要责任”、“是中国旅游企业的主要责任”、“是世界政府组织的主要责任”问题上,旅游者、当地居民和政府的得分均值都在3.78以上,持赞同的态度,他们之间的认知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四、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通过对旅游者、当地居民和当地政府的价值认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对于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的价值认知,不论是从旅游者、当地居民还是当地政府的角度,他们都认为环境价值是最重要的。

第二,在旅游者看来,经济价值是最不重要的,而且对于世界自然遗产的精神价值还存在争议;当地居民和当地政府则认为经济价值是重要的。

第三,旅游者和当地居民认为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应该归中国人民所有,当地政府则认为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应该归全世界人民所有。

第四,旅游者认为“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是当地旅游企业的主要责任”,其次是当地政府和中国旅游企业的主要责任。而当地居民和政府的观点比较一致,他们认为“保护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是当地政府的主要责任”,其次是中国政府的主要责任。

(二)启示

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的发展过程还是延续了“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但这个惨痛的教训至少让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各方面的资料显示,武陵源的空气环境、水环境等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环境是开展旅游的前提,旅游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依附环境而发展的。自然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不能等同于一般旅游资源加以利用,它具有普遍的杰出价值,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只有自然遗产的环境价值、审美价值和旅游价值得到保护和发展,当地政府和居民认为最重要的经济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并得以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Ashworth G J P Larkham.Building a new Europe:tourism,culture and identity in the New Europe[M].Routledge, London,1994.

2、Anne Drost.Developing sustainable tourism for world heritage sites[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1996(2).

3、Ihab Mohamed Shaalan.Sustainable tourism development in the Red Sea of Egypt threats and opportunities[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05(2).

4、Gre R.Sustainable Tourismand Cultural Heritage:A Review of Development Assistance and Its Potential to Promote Sustainability[J]. World Heritage Office,1996(3).

5、Gordon.Heritage Tourism:A question of definition[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1(4).

6、Cevat Tosun.Tourism and Heritage Conservation in Singapore[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S0160 7383),2001(3).

7、张成渝,谢凝高.世纪之交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J].人文地理,2002(1).

8、郑易生.自然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利益[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2).

9、徐嵩龄.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管理体制改革[J].管理世界,2003(6).

10、张晓,张昕竹.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4).

第10篇

2014年6月15日至25日,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十几年前,我曾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的世界遗产专家会议,因此,对于世界遗产这一话题,感触颇多。

目前,我国共有世界遗产47处。最初,在世界遗产工作指南中,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各自有一套评定标准,后来,参与评定的专家建议将两套标准合并,不再分立,意在避免割裂人与环境的密切关系。

世界遗产的徽标是一个方圆套合又彼此联结的图案,再由文字组成外圈。方代表人,圆代表自然,方与圆联结代表人与自然的关系,文字圈则代表对自然、人文遗产的保护。

被选为世界遗产的门类很多,包括岛屿、森林、名山、峡谷、城堡、宫殿、考古遗址等。把江山文物称作“遗产”,这一用辞本身便表明一个重要的想法。“遗产”二字,我们都不陌生,一般是指祖上给我们留下的珍贵之物,我们当妥善保管。这里面,珍贵性当然是遗产的头一个特征。另外。遗产绝不能再造,这是遗产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在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英文文件中有两个关键词:outstanding universal和authenticity,中文译为“突出的世界价值”和“真实性”,表述的其实就是遗产的珍贵性与不可再造性。既然遗产是珍贵的,不可再造的,结论当然就是必须对其精心保护。

不能不说的是,在不少地方对遗产还有另一种解释:遗产是钱财,至少是能变卖成钱财的东西。民国初年,前清遗老靠变卖遗产度日是普遍的。我们也记得前些年大家束手“均贫”的时候,忽然有个身边的人被通知到海外继承遗产,大家都有股说不出的羡慕滋味。遗产像突然降临的天使般拯救了那个穷人。在一个穷困而又谋生无术的人的心中,遗产意味着不劳而获的钱财。在对待世界遗产时,难说没有人将其看做不劳而获的钱财。带着这种心态,有些山川文物一类的遗产继承者,想得多的是变卖捞钱的手段。在变卖捞钱的手段中,过度的旅游开发是其主要形式。本来是清静之地,就该保护它的原作氛围,不宜招揽成千上万的游人,开设各色玩耍吃喝的场子,否则,就是对遗产的文化性出卖和精神性亵渎,这无异于让弥勒佛卖票,令观音菩萨唱歌。有些国家,对自然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商业活动有严格限定,获利不得过高,否则给予行政处罚,以此维护遗产地的原作气氛。这种做法是被世界遗产委员会所赞赏的。

世界遗产委员会文件明文规定,由于各种威胁,包括“大规模的公私项目或快速城市化,旅游开发”的威胁,遗产的真实性、原作性受到严重伤害,会将其降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单”,如继续遭受破坏,则取消其世界遗产的资格。因为这些遗产是“世界”的,它们的丧失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损失,而是全人类的损失。一个国家的名山文物被选为世界遗产,是该国该民的光荣,也是该国该民的责任,而遗产资格的丧失,则是该国该民的耻辱。

《世界遗产保护公约》制定于1972年,正值我们的“”期间,两者在做法上反差之大自不待言。中国人本来热爱自己的江山文物,但在“热昏”的年头也会做出愚蠢的事情,然后又追悔莫及。“”中,我们曾毁坏文物换取“革命”的,损失之大至今令人叹息。眼下,我们似乎又掀起了一股追求金钱的狂潮,给江山文物带来的损失也已经触目惊心。对这样的事,我们日后肯定又会追悔一番。

对于山川大地,我们民族向来有体味自然精神、抒发文化情怀的传统,我们历来重和谐,重文化,这一点受到世界的尊重和赞赏。中国人与自然有着精神文化的和谐关系,这是我们高过世人一筹的地方,是相当可贵的传统。我们这一代人万万不要因为想钱财想得太苦而背弃了民族的美德。见山吃山,见水吃水,见文物吃文物,只知道“吃”,是野蛮心态,是丑陋行为。现在,我们有不少受全人类指名珍爱的“世界遗产”,对这些遗产,我们无权变卖,只能将它们妥善保护,传之后世。

第11篇

(1.四川大学 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2.中山大学 旅游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摘 要:我国遗产旅游近些年来发展势头迅猛,我国遗产旅游地已经发展成为具有核心吸引物、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我国遗产旅游地类型多样,而“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殊荣无疑是对其价值的最高认同。从我国所入选的世界遗产项目标准看,有区间分布特征,与自然遗产相比世界文化遗产显著胜出。第一批44处国家风景名胜和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以凸显国家政治因素和传统文化符号为主而入选。文章详细解读了我国遗产旅游地的入选标准及分布特征,试阐述了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影响因素,并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揭示其价值认同影响机制是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影响因素共同作用构成的复杂循环反馈体系。

关键词 :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权力话语;影响机制

中图分类号:F591.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5-0089-05

收稿日期:2015-03-15

作者简介:林晓桃(1985-),女,浙江温州人,四川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跨界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文化等。

一、引言

当下,遗产旅游地已构成全世界各个国家旅游产业的最主要形式。旅游学术界还没有形成完善的遗产旅游地研究体系,遗产旅游地的概念与定义还没有确定统一,本论文中所研究的遗产旅游地特指以遗产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目的地。我国遗产旅游地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国家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等多种类型,已经成为我国占最大比重的旅游目的地。

价值,在哲学上第一层次是关系,这层意思解释的是一种人与物之间的需要和满足的相互联系,也就是事物(客体)能够满足人类(主体)的某些单方面或多方面的需要。第二层次,价值展现的是一种属性范畴。包括:社会性或者主体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相对统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相互统一[1]。马克斯·韦伯说:人们若无法对世界表达态度,则尽管多绚烂繁华的世界,也是无价值可言的。[2]源自多方面、多层次的评价可以在遗产这儿找到:如个人、家庭、家族、地方、族群、国家、国际。这里所谓的“对遗产的态度”也就是对遗产的价值认同。换句话说,人类(即认同主体)认为遗产(客体事物)多多少少、高高低低的价值。海因里希·李凯尔特说:价值其本意为何物,不能在具体形式上得到确定答案,然而,却可以是人类思量宇宙的工具。[3]那么,我们也难以评定遗产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对其价值认同可以来丈量遗产、历史文化以及社会政治、权力话语等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内在关系。价值认同的可解释为特定的群体中,对某些指定客体事物的价值所在而形成的共同理解。因为认同主体的多样性,遗产旅游地(即以遗产作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目的地)的价值认同也就具有多元性特征,且受多重因素相互复杂影响制约。[4]

二、我国遗产旅游地入选标准及分布

至今我国已形成一套囊括九大类的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地体系,总保护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近20%。世界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遗产旅游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我国遗产旅游地体系中级别最高、价值品味最高的旅游目的地。特别是优先入选成为我国“世界遗产地”、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遗产旅游地更是对其价值的最高认同。

(一)我国世界遗产地遴选标准及分布

自我国于1985年参与《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行列以来,截至2015年3月,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入选为《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世界遗产共有47项(包括自然遗产10项,文化遗产33项(其中文化景观4项,跨国项目1项(丝绸之路)),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在数量上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意大利(50项)。我国是世界上具有世界遗产类别最完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与澳大利亚并列,均为4项)。

《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Guidelines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WorldHeritageConvention)作为世界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评判与认同的10项入选标准随版本的更新不断修善。这10项遴选标准按罗马字母I-X依次编号,根据2005年以来的修订版本,世界文化遗产遴选标准是前I-VI共6项,而世界自然遗产遴选标准是后四项,也就是第VII-X项。可在我国世界遗产地遴选标准统计表(见表1):名单中,世界自然遗产项目远远少于世界文化遗产,清晰体现在其遴选标准采用之少。

世界遗产的申报,按年份我国可归纳为三个区间。第一区间是1987年~1995年(突变区间),由于这时期的申报具有无规律性,具体是:1987年成功申报6项(包括1项双重遗产),1990年成功申报1项(双重遗产),1992年成功申报3项自然遗产,和1994年成功申报4项;而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和1995年这5年都无项目成功。第二区间是1996年~2000年(渐变区间),具体情况是:1996年成功申报2项(含1项双重遗产)、1997年成功申报3项、1998年成功申报2项、1999年成功申报2项(包括1项双遗产)、2000年成功申报6项(含2项扩展)。第三区间是2001年以来(平稳区间),每年成功申报都不大于2项(扩展项目除外)。

有3个重要因素影响着我国世界遗产的成功申报和所表现的特征:首先,自然遗产项目数量显著缺失,如2002年之前有且只有1993年入选的3项自然遗产,这说明在2002年前中国对自然遗产的认同与重视远不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关注。其次,这也说明我国之前对于世界遗产的申报远远不够重视。旅游产业带来的经济效益驱使地方政府开始积极申报世界遗产,而这之前,地方政府甚至由于担心申报世界遗产成功后带来的限制政策和清理责任而反对申报,没有积极性或积极性低落。第三,2001年之后我国遗产成功申报进入缓和状态,这与《凯恩斯决议》、《凯恩斯-苏州决议》和世界遗产委员会政策的驱动和限制密切相关,我国也开始向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共同重视的方向发展,(《凯恩斯-苏州决议》限定每个国家每年只能申报两项,且其中一项为自然遗产)。

(二)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入选及分布特点

我国对风景名胜区的概念是有观赏、文化或者科考价值,自然、人文景观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以提供人们观光或进行科学考察等文化活动的场所。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我国风景名胜中汇集资源最为突出、遗产价值最高的地域。亦是政府支持度最大、学术研究范围最广、公众游憩观光参与人数最多的区域。所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这块招牌含金量也相对最高,是由国务院直接审批的。为了加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更好的实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在1982年国家国务院建立了中国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并审批通过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4处(2007年前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中国首批4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分布广泛,在全中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空间凝聚型分布,高密度集中在豫皖鄂、江浙、及资源禀赋优越的川滇等区域;均衡性较低,区域间、省际间分布差异较大(如表2所示)。分布特点上,山岳类数量居多。这是由于丰富多样化的地貌构成了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多样性,是风景名胜区中历史文化的载体。中国崇拜山岳的历史悠久,山岳和民俗、人文、宗教密切结合而形成特有的中国式的山岳文化,比如五岳都是中国历史上各朝代帝王祭祀的神圣之地。人文景观风景名胜区,政治因素是最最重要的一股影响势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人文景观特点为主的主要集中分布在古代中心城市边缘。在中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发展的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等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地域分布[5]。

(三)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分布特点

1982年“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那些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我国第一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于1982年2月8日公布,并对这些城市的文化遗产进行了重点保护。我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确立与批复,按照其特点主要分为古都型、传统风貌型、近现代史迹型、风景名胜型、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特殊职能型等六类,并呈现南多北少的特征分布(表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五千年民族精神和历史文化传承、发扬的一种载体,特别是对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保护直接反映出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同与保护导向的宏观把握。

三、价值认同的影响因素及影响机制

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来分析,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的实质是组织间关系(Inter-organizationalRelationships)在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中的体现和应用。本论文中所探讨的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的影响因素包括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方面。每个层面的因素均直接或间接地对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施加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微观因素对组织间关系有促进或抑制作用。[6]而宏观尺度因素(国家权力宏观背景)的影响施加于中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并通过中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对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起决定作用。因此国家权力宏观背景因素不容忽视,国家权力、政治、文化背景与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之间关联性应得到我们研究者重视。

(一)宏观影响因素

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宏观影响因素涉及国家权力层面,具体包括国家政治文化、民族认同、国家形象树立与传播等因素。

遗产申报权、审批权、资源控制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因此,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带有浓厚的国家政治权力色彩。权力的一个最重要来源是对资源的审批。遗产旅游地的价值在被认同前期,遗产要经过一套价值话语(DiscourseofValue)的判断。价值话语,不仅仅只是进行简单的语言描述,还也暗示了话语评判和所期望的显示间的相互联系,遗产是否被认同与保护直接受到其有没有价值或者价值的多少来决定。“遗产”这个词语自身也是一个意味深远的价值话语,它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对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更多地表现为一系列的国家政治权力话语,它指引着决定着该遗产的走势与将来。[4]

对于一个主权国家是来说,文化认同是其国家走向迅速发展之路的至关重要的桥梁。奈斯比特说,一个国家在不断走向全球化之时,就会更加关注自己的文化符号和所体现出来的国家特征,国家的价值取向将会越来越倾向于展现与光大自身文化特质和自身的高价值遗产。[4]国家认同是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文化符号建构来实现的,因此,入选为我国“世界遗产”、“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都是最能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符号特征的地域。

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是各个民族对作为共同体的国家的情感依附和归属认知。各民族集体记忆的物质载体演变成我国如今的各类遗产旅游地。民族国家不仅必须拥有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体制和明确的国家边界线等,还必须具备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审美情趣、共同的道德规范等诸多内容的记忆性共同体。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共同记忆来源于该国国内多元民族的历史记忆的综合与融合。[2]遗产成为民族认同的终极表现,它全面地反映了一个国家民族多元文化艺术的发展与形式,反映了一个国家或民族对自身特性的认同与融合。

遗产是一种“选择性的历史回忆”。它可以帮助人们追忆曾经的荣耀与光荣,强化历史的成就感与自豪感。特别是在传媒神话盛行的今天,现代传媒将这种值得珍惜的历史记忆加以进一步张扬、凸显和强化。遗产旅游可以帮助政府影响公众观点,获得公众对国家目标的支持,形成对国家的良好印象,产生对遗产地所在国家的认同。传播是贯通遗产旅游地和国家形象的一根中枢神经。遗产旅游地首先被作为传播国家形象的载体来考查,是国家形象的传播渠道和传播语境;国家形象作为这种传播的过程和结果,不在囿于跨国政治宣传或后殖民主义话语的冲突范式,在遗产旅游地中展现的是另一种图景。简言之,遗产旅游地传播的是自身语境中特定的国家形象。

(二)中观影响因素

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中观影响因素涉及地方政府与遗产主管单位等组织层面。我国已大致形成九大类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管理体系,这些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权限分别归属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其中,国家林业局负责管理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住建部负责管理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国家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地质公园;国家文物局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旅游局负责管理A级旅游景区;水利部负责管理水利风景区。在九大类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管理体系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含金量最高的牌子之一,由国务院直接审批。1982年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本应有45个景区,但后来没有张家界,这是由于张家界属于林业局管辖,而主管单位当时不愿放手。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主要还在当地政府手中,而其他遗产系统的审批项目,用人权、管理权多集中在直属部委。

地方政府、遗产主管单位成为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因素另一重要原因在于:遗产具有政治性的暗示,遗产已经成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业绩”的重要考量标准。这表明,遗产成为地方政府与相关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法规、行政管理、行政手段等实现良好业绩来获得政治上认同的重要工具。[2]在这一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实现行政绩效的巨大能量来源于大规模的群众旅游,因为“遗产旅游”已经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风向标。旅游被视为引导遗产进一步发展的旗舰,遗产的价值认同是一种为了实现旅游目的而选择的特殊认同方式。反过来,管理方面的成就感和行政事业的重要性又因旅游事业的发展得到强化。当行政管理把遗产旅游地看成一种品牌时,表现出遗产申报的积极性,从而加剧行政权力的运用。任何事物一旦被纳入操作程序,便受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约束。遗产的命运与地方政府行政化的发展和效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原有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变。

(三)微观影响因素

微观因素涉及遗产旅游地的社区层面,包括当地社区和相关企业等因素。每个遗产都具有“地方性”,这里的地方性是指遗产的地理位置与场所。地方社区会将其自身的遗产看作是他们自己的财产,而没有关切财产的属于全人类的世界性。[6]《世界遗产名录》在“地方性”上的相关约定有:(1)相同的历史或者文化构成;(2)在地理上的相同特点、相同类型的遗产;(3)在地质形态上,相同生物、地理、省份或相同生态系统类型构成,且是一个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密不可分的系列遗产。[7]也就是说,遗产是一类区域地方性资源,因而具有某种价值认同。

因此,尊重、强调、发挥遗产的社区主体价值是遗产旅游地被完好利用和保护的战略之基石。遗产旅游地从申报、审核到成功后的旅游产业发展于保护都离不开当地社区居民的支持。如开平碉楼在遗产申报过程中,由于碉楼的产权归居民个体所有,在他们没有托管之前,政府无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和相关的管理。因此,需要社区居民的良好配合将碉楼产权托管给政府进行管理。当地的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如皖南古村落在世界遗产申报过程中,宏村的具体管理单位京黟旅游开发总公司对宏村申报世界遗产大力支持,并对编制保护规划和整治村落环境给予经济支持,对遗产申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价值认同的影响机制

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影响机制则可以解释为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各个影响因素和利益相关者及其相互间为达到共同目的或得到共同结果,彼此相互影响的一种联合作用之原理。[8]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宏观因素之于中观因素的影响,中观因素之于微观的影响,通过价值认同主体的参与深刻影响着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呈现状态,从而决定着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进而在宏观和中观因素叠加影响下构成了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影响机制。同时,社区微观因素和组织中观因素交互作用,使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呈现出国家内部的时序演变和区域之间的空间差异。从以上两个层面的意义上来说,微观因素对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具有辅助作用,而中观因素是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差异性成份的根因,宏观因素则在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过程中处于决策地位。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在接受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尺度因素影响的同时,会通过对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呈现状态的作用力而逐层对微观、中观和宏观产生重要的反馈影响力,并把我国遗产旅游地推进到一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对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的循环作用力。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我国世界遗产入选标准以符合世界文化遗产标准显著居多,且在时间序列上呈阶段性特征。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4处和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多是以凸显国家政治因素和传统文化符号为主而入选。研究表明,我国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是由国家权力层面宏观因素、组织层面中观因素和社区层面微观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复杂循环反馈系统(如图1)。国家权力层面宏观因素包括国家政治文化、民族认同、国家形象树立与传播,对遗产旅游地的价值认同起决策作用;组织层面中观因素包括起着重要的运行作用力的地方政府和遗产主管单位;社区层面微观因素包括起辅助和支持作用的当地社区和相关企业。在现实实践中,对我国遗产旅游地价值认同的影响因素还有众多,如相关遗产专家、学者对遗产申报的启动力,遗产旅游者的个体主观认同等,可待进一步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1] 赵红梅. 论遗产的价值[J]. 东南文化,2011,(05):30-37.

[2] (德)马克斯·韦伯,韩水法,莫茜. 社会科学方法论[M].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08.

[3] (德)李凯尔特,涂纪亮.社李凯尔特的历史哲学[M]. 北京大学出版,2007.

[4] (美)约翰.奈斯比特,魏平.世界大趋势[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142.

[5] 魏爱棠,彭兆荣. 遗产运动中的政治与认同[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5):1-8.

[6] M. FEATHERSTONE. Global Culture, Nationalism, Globalization and Modernity[M].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990.

[7]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编.世界遗产相关文件选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第12篇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早在1950年政府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独树一帜地提出无形文化财(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它的范畴和保护办法,而对那些造诣颇深、身怀绝技的艺人和工匠,日本媒体称其为“人间国宝”。从1955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在全国不定期的选拔认定“人间国宝”,将那些大师级的艺人、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200万日元(约14万人民币)的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如今,经文部省认定的“人间国宝”已累计360位。日本已有1000项无形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级保护项目,其中能、歌舞伎、文乐等3项已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除呵护“人间国宝”外,日本政府还积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用”创造条件。位于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是上世纪60年代政府专为歌舞伎等传统艺术表演而修建的一座现代化艺术殿堂,有些演出场次甚至要提前一年预定才能排上。

韩国

韩国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着力于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并于1962年制定了《韩国文化财保护法》。半个世纪以来,韩国已经陆续公布了1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韩国文化财保护法》根据价值大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不同等级,国家确定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给予100%的经费保障;省、市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给予50%经费保障,剩余由所在地区筹集资助。

韩国政府制定了金字塔式的文化传承人制度,最顶层被授予“保有者”的称号,他们是全国具有传统文化技能、民间文化艺能或者是掌握传统工艺制作、加工的最杰出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共有199名,国家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会等各种活动以及用于研究、扩展技能、艺能的全部经费,同时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100万韩元的生活补助并提供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舆论监督体系完善,确保了各项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国家成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由来自大学、研究机构、文化团体的专职专家以及政府聘请的50多名非专家包括普通群众组成。由各省长、市长及国家文化财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交由他们论证,委员们将进行项目调研并撰写提交调查报告,通过审议后最终确立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确立的名录要公示一年,期间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并听取各方意见,如果没有被公众接受的项目将重新进行调研论证。

法国

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840年,法国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法国在制定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而且随着人们对保护工作意识的不断增强,保护工作的范围逐渐扩展。

目前,法国有1.8万多个文化协会保护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全法国已划定了91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达4万多处,有80万居民生活在其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将其封闭保护,法国政府采取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敞开大门,使之成为人们了解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窗口。

“文化遗产日”是法国人的首创。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所有博物馆向公众敞开大门,公立博物馆免门票,像卢浮宫、凯旋门等著名博物馆和历史古迹也在免费开放之列。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它们可以得到税收优惠。法国设立的“文化遗产日”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欧洲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意大利

意大利人曾不无自豪地说,全世界大约4%的历史艺术品出自意大利。也有人说,整个意大利就是一件大文物。作为希腊文化重地、罗马文明的中心、天主教的核心、文艺复兴的策源地,意大利保存下来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多得数不胜数。1996年,意大利当时还只有9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迄今意大利的世界遗产数目已发展到3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