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42: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抓空闲,促学习
利用年初冬闲季节,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规”为内容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学安全,严要求
对新上岗的职工首先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时、定点、定人员进行培训,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四、在在薰衣草和薄荷收割时,要对炼油工进行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拖拉机手要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对未经申验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申验合格后,领证方可上路,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筑起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努力创造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努力开创我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
20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xxxx、xx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各类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实际、普遍特点和突出问题,采取统筹部署、分级组织、分类实施、专家指导、全员参与的方式,有针对性、系统性、广泛性地开展全市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范围
通过统筹组织系列活动,实现对各县市区政府县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安委会领导、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监局全体人员、各镇(办)安监站工作人员、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负责人员、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的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和资格培训的全覆盖。市安监局具体负责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统筹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
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安委会的43个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
(二)县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根据省政府和省安监局的统一培训计划,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县处领导干部参加各类省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具体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依照省上通知实施。
(三)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
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 13个县市区安委会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四)安监系统执法人员资格培训
按照省安监局统一要求和安排,凡新进入市、县安监局执法工作人员,均参加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执法资格到期的,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换证培训班。具体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依照省上通知实施。
(五)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
1、在全市安监系统,集中组织收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应急救援、职业安全,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知识等。
2、根据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分2-3期,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赴宁夏省银川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省鄂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等地,借鉴和学习兄弟单位在监管执法、信息平台、隐患查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3、举办3期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镇办安监站)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51个镇(办)安监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轮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等知识,全面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6月、7月。
4、举办2期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和7月。培训对象为市、县安监局、化工园区相关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
5、举办1-2期,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至9月。培训对象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内容: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重点突出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特点、执法检点及要害,侧重专业理论知识、重点管理课程等。
6、举办1期全市事故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班,时间安排在8月份。培训对象为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分管领导以及负责同志。培训内容为相关法规标准、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实施评估、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
7、举办1期全市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业务培训班,时间安排在9月份。培训对象为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员。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情介绍、安监概况、业务规范等。
8、举办1期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时间安排在6月份。培训对象为全市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监护与检查等。
9、举办7期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个人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10、举办10期全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举办2期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安全培训。新从业人员及农民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1、举办2期县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员应用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和8月,重点培训平台的管理维护、权限设置、分析考核等;举办2期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应用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和9月,面向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重点培训平台及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操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2、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开展工作,要紧扣全市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强化督促考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期间各类人员参训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根据上级下达的20xx年度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并下发20xx年度各镇(街道)全员安全培训目标计划表(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宣传。各地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调查情况,认真制订培训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把培训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要充分发挥当地媒体、宣传窗、横幅标语等,特别要利用好春节过后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契机,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的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安全培训的良好氛围。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安全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业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等,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把勾工;
(14)采掘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4、普通工种:
(1)采煤工:含回料工、下料工、送饭工、支架工、支护工、巷道维修工、零活、回柱、打眼工;
(2)掘进工:含打眼工、迎头工、推车工、送饭工、下料工、锚喷工、支护工、巷道维修工、钉道工;
(3)通风安全工:含风筒工、管子工、风袋工、密闭工、通风工;
(4)大巷轨道工:含轨道维修工、钉道工;
(5)电机车跟车工:含电机车跟车信号工、人行车信号工、挂钩工;
(6)电瓶车司机:含电瓶车跟车信号工、挂钩工、充电工;
(7)小电绞操作工:含挂钩工、信号工翻滚笼司机、放楼工、连续牵引装置(梭车、助行器等)操作工;
(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采区运输机司机;
(9)水枪工、枪后工、架空乘人装置(猴车)操作工、验收员、机电安装工、井下钻探工、煤质采样工、乳化液泵站工、矿灯工、上仓司机(选矸系统司机)、拣矸工、安全生产系统监控工;
(10)班组长:采煤班组长、掘进班组长、机电班组长、运输班组长;
(11)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二、安全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每2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2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含10年)以上的,可4年进行一次复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前2个月内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主工种,1—2个兼职工种,但必须经过相应工种的安全培训。
三、处罚规定:
1、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外联人员无证上岗的,一律予以辞退,并罚款1000元。
2、凡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500元的罚款。
3、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矿的处罚,一律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100元/人次。
关键词:安全生产;职工素质;安全管理;现场管理
中图分类号:TD164+.1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煤矿安全形势
(一)概述
目前煤矿是我国主要能源生产企业,对推进社会建设和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我国是煤炭生产大国,对煤炭的需求和依赖程度较大,但是由于煤炭赋存条件比较复杂,很多自然灾害与之并存,导致开采难度加大,危险程度增高,加之其他不确定危险因数,导致煤矿事故率极高,因此如何破解煤矿安全生产难题,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降低生产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是摆在广大煤矿生产工作者面前的一道课题。
(二)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最大限度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降低和消除事故的根本途径。这两个途径之间协调统一并互相渗透、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以形成事故预防的有机整体。前者主要是靠强化安全管理来实现,后者主要是靠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来实现。
外在原因,首先是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其次是自然条件的变化使煤矿安全面临新的危险。一是煤层赋存条件差,瓦斯灾害严重;再次是安全管理的放松埋下了事故隐患。
二、煤矿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安全管理的概述
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以人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反映了煤矿综合素质的高低。煤矿安全与否决定于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环境,而人的安全行为与人的安全心理密切相关。换句话说,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
(二)安全管理的核心
具体讲,煤矿的安全生产运行过程就是指人环境安全行为安全状态人的反复循环,其中,人是安全生产运行中的核心因素。安全管理就是要着重研究和控制在生产活动中自由度极大的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煤矿发生事故,除了环境和设备诱发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为事故,即责任事故。要克服人为事故的发生,必须要运用安全心理学的原理,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素质,杜绝三违,按章作业,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的方法
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来看,人是安全的主体和核心。人既是保护的对象,又是保障条件或者是危险因素,人是全部安全工作的根本。因此,安全教育必须从提升职工的安全思想境界、强化“人本意识”、实现人的本质安全化人手,创新企业的安全理念,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弱、安全文化素质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从一定程度上讲,企业职工安全思想和业务素质方面的隐患,是影响安全的最大隐患,一个企业要最大限度地消除职工的思想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必须有一种安全理念做支撑,这种理念可以解决企业持续安全的问题。
(四)运用法律强化安全管理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煤矿安全规程》对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T作都作了严格规定,这标志着煤炭企业开始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坚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强化对煤矿安全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增强执法守法观念。
其次,煤炭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炭行业有关安全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轨道。
第三,要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与《煤炭法》相适应的安全执法体系和保障体系,实现煤炭管理部门对煤矿从申请办矿到基建生产以及事故处理等全过程的依法监督。
此外,还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深入开展对乡镇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
三、提高煤矿安全现场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
(一)提高全员职工的素质
煤矿生产的主体是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煤矿生产的主体是人,只有职工人身安全了,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直接制约着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对于搞好安全生产是非常重要的。基层单位开好班前班后会,搞好安全技术学习培训、等是提高职工的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较好途径,这样既能结合本队的实际,又便于管理。
另外,还可以搞一些考试、知识竞赛等安全活动。二是加强学习,确保精细化管理机制执行到位。煤矿企业要掀起一个学习、贯彻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热潮,努力让每个职工都能了解、掌握、熟悉本岗位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增强全员执行岗位考核标准的自觉性、主动性。使职工上标准岗位、干标准活成为自觉行动。
同时,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制定各工种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要本着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从设备或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完好标准和安装标准)、相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本专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企业文化、职工道德和行为规范、安全常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努力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培训过程中,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创造条件把生产现场的实践手段搬到课堂上,使岗位培训具有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的双重功能,以更好地发挥岗位培训的作用,提高在岗工人的操作技能。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特殊生产环境的需要,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环境中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作业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掌握煤矿各类事故(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的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以便作业中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做到自主保安,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说:提高全员职工的素质,规范职工安全操作行为,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的需要。
(二)搞好班(队)长的责任
煤矿现场管理的大量工作要靠班(组)长在现场中的管理来完成。因为班(组)长是兵头将尾在一线掌握着工作分配权、奖扣工分权等,相比较而言,班(队)长说话有号召力,如果班(组)长能够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在现场处处按章作业,按章指挥,给工人做出样子,能够勤检查、勤督促、勤提醒,狠抓工程质量,严格管理,那么,现场管理工作就容易搞好。
班组长职能定位在现场管理和具体管理职工,这样首先要加强对班(队)长的教育,搞好班(队)长的学习培训,通过教育,使班(队)长改变原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思维方式,弄明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现场管理与安全的关系,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其次,要加强对班(队)长的考核和管理,要经常不断地严格考核班(队)长的安全工作情况,好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给予奖励,差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帮助,给予处罚。并要选树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介绍他们的经验,宣传他们的事迹,使广大班(队)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再次,对于安全上不称职的班(队)长要撤换,把班(队)长的工资奖金和安全挂起钩来,以利于班(队)长职能的转变。
(三)建立键全跟班制度
实践证明, “三位一体”抓现场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坚持“三位一体”现场管理,除班队长、安全员的作用外,跟班干部的作用丝毫也不能忽视。在建立跟班干部下井制度时,跟班干部跟班下井有指标规定,完不成指标的干部,要给予处罚。另外,跟班队干的下井,安监部门也要加强考核、管理,迟下早上的除给予跟班干部处罚外,还应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这样可以避免跟班干部迟下早上,避免入井升井、上车下车等旅途中发生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也有助于现场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就是要坚持动态检查和综合检查结合,加大检查力度。每天对现场情况进行抽查,每月组织全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大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要规范检查行为,做到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公开、公正、公平;提高检查质量。按照要求使用检查仪器和工具,进行布点、上线、测量,逐条逐项进行检查,不能有缺项、漏项;落实检查责任,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在检查中严格按照新标准和新规程的条款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设施、装备、资料等基础工作,主要从现场管理上的标准化水平去考核评比,以此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扎实开展。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单位,通过黄牌警告、通告等多种形式限期整改。煤矿企业是事故多发的特殊行业,安全生产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切实把安全抓好,把事故降下来,在一系列综合治理对策中,实施科学而有效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是规范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措施之一。煤矿企业的特殊性、自然灾害的严重性、事故多发性以及多年煤矿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决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五)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煤矿安全具有系统性、伴随性等特点。事故发生在井下,但隐患可能在井上;事故发生在生产过程中,但祸根可能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种下;事故发生在煤矿,但根源可能在社会大系统中,因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仅要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干部严禁违章指挥,工人严禁违章操作,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而且也要合理安排生产前的各个阶段,坚持把“为生产创造最安全的条件”作为最根本的要求。严格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为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煤矿企业干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基层,放到现场,通过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生命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使其不愿违章,也不敢违章;通过环境优化把危险度降到最低。
(六)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行标准化
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在内的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就煤矿而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个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该矿的长治久安和盛衰兴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可以规范工人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应注意什么,以程序固定下来,使各类人员严格按程序操作,就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矿井长治久安的需要,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安全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进步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激励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采取自主研发、引进、吸收、消化、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扩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渠道,围绕安全、生产、质量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标准化作业对搞好现场管理很有必要。加大安全投入,采用现代化安全技术装备、设施、工程等,可以减小现场管理的难度。如: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材料斜坡的声、光阻车装置,都能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四、搞好安全管理的几点要求
(一)搞好现场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抓不住、抓不好这个关键就搞不好安全生产。
(二)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提高职工素质并在抓现场管理上狠下功夫大做文章,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积极推行跟班(队)长现场跟班、开好班前后会、安全员现场检查“三位一体”现场管理模式,加强班队管理,努力实行班队长职能转变,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行标准化,就能提高煤矿的现场管理水平。
(四)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来看,企业安全文化只能产生于企业内部。所以,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要立足于本企业的实际和特点,以提升全员安全思想境界为着眼点,致力于营造持续安全的人文环境。踏踏实实地积累创建和精心培育共同的安全理念和文化氛围,使人人都有安全意识。
最后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强化对煤矿安全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增强执法守法观念。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