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41: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土地收储管理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粮库搬迁开发工程项目新库2个单库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
2、搞好购销企业内协退人员生活费、医保等既定项目的支付,完成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手续的办理。
3、1-6月基层企业收购粮食21850吨,其中玉米15000吨,小麦6850吨。省储公司轮换省储小麦2500吨。
4、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准备,争取收储点5个。
二、主要工作
(一)搞好粮库搬迁项目建设及其它改扩建项目储备工作
粮库搬迁项目新库库址在小樵镇,占地66.58亩,设计库容量40000吨,**年7月开工建设。今年以来在城区资产尚未变现,没有工程建设资金的情况下,积极协调承包商垫资,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4个库的地基、底梁建设,基本完成2个单库10000吨库容量的库房主体工程建设。同时,积极跑办20亩土地的征地手续,协调有关部门测算失地农民保障金等,做好各项准备,争取国家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按照我市旧城改造进程要求,做好城区资产开发变现相关准备。一是对粮库大院涉及的成品粮经营摊点进行摸底登记,提前通知商户根据该地块开发建设时间做好经营安排。二是大院内中心站、面粉厂2个需改制安置职工的附营企业,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制定人员安置方案,测算安置成本。
做好其它改扩建项目的筹划工作,拟对东关粮油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对省储公司进行扩建,并积极跑办项目审批和上级资金支持。
(二)做好粮食购销工作
提前谋划并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准备工作,督促各企业提前维修库房,粉刷腾并,设备检修等,积极与辛集国储库和省良友公司联系,基层正常经营企业多数通过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审定,确定收储库点5个,为基层企业掌握粮源,增加收入,减少经营费用打下基础。
在企业贷款的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通过规范分配办法,鼓励职工入股和企业灵活借贷等掌握粮源。积极配合农发行做好符合条件粮食企业贷款资格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争取收购资金。积极寻找业务关系开展代收代储,利用加工企业及其它经销企业资金开展灵活经营。
(三)开展粮食依法行政,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
按照国务院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要求和市政府安排,会同财政等7部门对基层企业库存的政策性粮食、国有企业存储的商品粮及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了**市的检查,检查情况与自查结果一致。对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企业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上半年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5个,换发新证3个。5月26日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5周年前后,在电视台、世纪广场进行粮食收购及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宣传,印发明白纸1000份,制作横幅。夏粮收购开始后,对开展收购的企业的收购资格、收购质量和价格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加强稳定工作。搞好原粮食购销企业改制人员的稳定工作,配合市工作组,局领导成员分包到科室,各企业职责到人,粮食局与企业签订安全、稳定责任状,进一步搞好解释疏导和稳控工作。通过争取政府支持,暂缓支付单位应交纳的失业保险费126万元,为320多名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审核手续。同时我局积极调动企业及各方面关系,密切关注人员动向,及时向政府和部门反馈,就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入细致调查、收集原始资料,形成详尽的答复意见,整理附件21件,对上访代表给予了答复。为解决部分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问题,按市政府要求,拿出部分库站由改制失业人员合伙租赁经营,方案已拟定。:
(五)提高认识,确保储粮安全
购销企业改制后,租赁制企业一定程度地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仓储维修管理工作难度加大。鉴于此,我局根据季节和粮情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粮食安全检查,准确掌握仓情粮情,及时消除储粮隐患,确保了储粮安全。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督促各企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维修仓房,改善储粮条件,2009年各企业投入20余万元,维修库内防潮层、仓顶,更换简易仓顶,购置输送机等设备,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抓实“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搞好本系统活动的开展。安排布置了专门的活动办公室,建立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完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按要求完成学习、调研任务,书写笔记和体会文章,活动期间建立企业联系点5个,开展调研50人次,走访职工13人,接待来访150人次,解决问题6个,为企业协调解决资金50万元,联系项目3个,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的转变。
三、存在的问题
1、购销企业经营体制需进一步完善。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各企业的管理体制、分配制度、决策制度等还有一定差距,考虑企业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还需进行全面完善。
一、拆迁范围
区块拆迁红线范围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搬迁及拆迁期限
搬迁及拆迁期限以本办法确定的时限为准。
三、拆迁补偿、奖励和安置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由不动产与动产两部分组成。不动产的补偿是指对企业合法拥有且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含装修)、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动产的补偿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生产所需的机械、动力设备等搬迁、安装所发生的费用。
1、拆除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按照我县年度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结合房屋结构、成新等因素给予评估补偿;其土地按该区块现行的行政划拨价给予补偿。
2、拆除集体、个私工业企业单位的房屋(包括厂区内的住宅用房)和国营企业单位的房屋、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按照我县年度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结合房屋结构、成新等因素给予评估补偿。其土地分别按行政划拨、工业出让、住宅出让、综合出让等用地性质的不同,结合其地块现状和剩余使用年限给予评估补偿。
3、拆除动产的补偿金由相关专业部门根据实际一次性给予评估补偿。
4、被拆除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搬迁费用按房屋拆迁补偿总额的8%计算补偿。
5、企业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企业在拆迁红线公布后出租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二)拆迁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及奖励
1、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签订拆迁协议书后一个月内,拆迁人按货币补偿总额的30%预付给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补偿款余额。
2、被拆迁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
3、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与拆迁人达成协议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在协议约定的时间提前十天及以上完成搬迁任务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
(三)拆迁安置
1、区块工业企业搬迁原则上到新城区、安文镇云山区块落实安置;鼓励企业到县工业园区或其他工业功能区安置。
2、按照谁接收隶属谁的原则,搬迁安置企业从新厂房建成投产之月起,其企业管理及相关指标考核一律归属接收安置所在地的政府或园区。
3、安文镇政府所属的企业,原则上由安文镇政府负责在云山区块安置;不属安文镇政府的企业,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环评要求、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也可在云山区块安置。
4、木制品加工类企业原则上不进入新城区安置,到安文镇大坞坑工业区块安置,也可到其他工业功能区安置。
5、下列企业原则上不列入土地安置:
(1)不符合环评要求、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已停产、倒闭的企业。
(3)租赁生产的企业。
(4)近几年内,县政府已给予老城区、新城区、工业园区等其他地块规划安排用地的企业。
6、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到相关区块安置标准厂房用地。
7、企业新安置具体地块的落实及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由接收安置地的主管单位负责;安置土地的面积以原有合法用地面积为基础,结合业主要求、产业发展前景、投资规模、效益税收等由接收安置地的主管单位确定。
四、相关规定
(一)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以企业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合法凭证记载的面积为依据确定。
(二)被拆迁企业应在本办法批准实施后五个月内与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国有土地收储协议。涉及到社区整体拆迁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整体抵押给有关单位出租的企业,应在本方案批准实施后二个月内与拆迁人达成相关协议。
(三)给予土地安置的企业搬迁过渡期限一般为签订协议之日起十二个月(涉及到社区整体拆迁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不安置土地的企业过渡期限为三个月)。
(四)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出租厂房的,应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或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前)妥善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其货币补偿金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
(五)在本办法批准实施后,应安置土地的企业自愿到新城区、安文镇以外的工业区块安置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放弃土地安置的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后,在现行的补偿基础上,另给予货币补偿总额提升5%。
(六)拆迁范围内的原企业已经倒闭的,拆迁后的补偿金应先用于偿还各项债务。补偿金的处置原则上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债权人已上诉县人民法院的,由县人民法院负责。
(七)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工程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拆除施工企业予以拆除。被拆迁企业必须将老厂区内的房屋完整地移交给拆迁人,不得拆除门窗、楼板、玻璃、水电等设施、构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违者照价赔偿,赔偿金在补偿款中扣除。
(八)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的动产与不动产的补偿价由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法定评估机构按有关评估规范评估确定;新安置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格由接收安置地的主管单位明确。
(九)被拆迁企业土地安置后,必须在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建设完毕;否则,由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处置。
五、其他
(一)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为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拆迁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告项目名称、拆迁范围、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及拆迁实施方案。
(四)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期限等事项,在搬迁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裁决作出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拆迁企业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并取消其有关奖励规定。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粮食问题是民生之本,牵一发动全身,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性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国际粮食大环境剧烈变化,确保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七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写进了报告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粮食安全始终要做到警钟长鸣”,把粮食安全提高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高度,制订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粮食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方向指引,也为我县粮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县粮食购、供、销、监管实际,开展下一步粮食工作做出了指引。
一、我县粮食行业基本情况及变革历程
(一)粮食行政管理情况。1995年前粮食局属“政企合一”的一级局,隶属政府组成部门,职工人数29人。1995年县级体制改革,粮食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并贸易局,贸易局内设粮食局,原粮食局更名为粮贸总公司,职工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2000年职工减为9人。2001年县级机构改革,粮食局合并发展计划局,在发展计划局中设“经贸流通与粮食管理股”。2005年5月粮食局单独办公,核定编制8人,领导职数一正一副,目前设有“三股一室”,现实有人数9人。
2004年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实施,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对市场主体准入资格审核的职能,进一步明确了粮食局的行政职责。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历程
从2002年开始,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分两块进行,对4户商业性经营企业(粮油加工厂、粮贸宾馆、粮油议价公司、粮贸钢铁厂)实行终止解散改革,至2004年底4家企业共安置职工79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25人,退休职工交付托管46人,一次性安置供养人员8人。其次是政策性经营的粟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逐步实行减员分流改革,历年来自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41人,办理提前退休50人,公司职工人数从2000年末的364人减至2005年底的242人,其中退休职工111人,供养人员47人,在职82人。
2006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文件,省州也分别于2006年、2007年制定《*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6〕176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楚政发〔2007〕7号)等文件作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要求对粮食企业进行全员改制,彻底打破国有人员身份,所有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8月××县人民政府以武政复(2007)29号文件批准了公司的改革实施方案,××县粮食局积极争取改制资金和各方支持,至2007年10月底,协商签订了123名退休职工的托管协议,与61名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与49名供养人员签订了一次性供养协议,人员身份全部置换完成。
2007年10月××县人民政府以武政复(2007)14
号文件批复成立新的××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成立,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的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告一段落,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机制体制被全面打破。××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是粮食企业改制后全县唯一的一户国有粮食购销、收储企业,承担各级储备粮的收储、全县救灾粮、农村低保粮、军队用粮的调供任务,通过面向社会招考,现有人员11人。
二、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回顾十年改革改制之路,虽充满艰难险阻,但在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执行国家政策,做出巨大牺牲,基本做到平稳改制;始终得到县委、政府和州粮食局的大力帮助和指导;始终得到各有关部门的协助,千方百计向上争取优惠政策,真心为粮食系统职工谋福利;历届粮食局领导班子及干部始终身体力行,亲自参与改革,化解各种矛盾,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总结成绩有以下三点:
(一)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化解矛盾,做好稳定工作。
(二)始终坚持改革发展并重,以变革求发展,以发展促变革,在变革中始终做到保证我县粮食安全不放松。
(三)始终保持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历届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一心为公,保障了改革改制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粮食行政管理体制经多次撤并分合,人员减少,经费不足,与新时期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要求存在差距,体制机制上存在不适应的地方,许多工作仅能应付日常业务和事务,粮食执法、社会粮食供求平衡统计调查及社会粮食监管检查工作开展存在滞后。
(二)原购销公司改制后所欠的养老保险及123名退休职工的托管费合计270万元尚无资金缴纳,还需各方努力,尽快筹集资金缴纳;
(三)困扰粮食系统的一些遗留问题还未完全处理,新的问题又在酝酿,上访问题不断出现,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积极协调解决。
(四)由于受长期粮食计划经济的影响,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及其管理者在思想观念上还有较大差距。国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在改革改制后正常经营时间较短,抗御经营风险能力弱,企业做大做强能力不足,企业制度化存在差距,阻碍企业发展的困难还比较多。
(五)仓储功能低,管理水平落后,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现有仓储设施均为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所建,仓储方面的管理手段也是几十年一贯制,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仓储设施(包括仓库)无法改造,必要的设备(机械通风设备、环流熏蒸设备、电子测温设备、粮食入库整理和输送机械设备等)不足,适应现代管理水平要求的仓储功能发挥和仓储管理水平的提升迫在眉睫。
四、建议及采取的措施
(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定做好粮食工作的信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指出:“从今后发展趋势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党的十七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写进了报告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粮食安全始终要做到警钟长鸣”,把粮食安全提高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高度,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加强领导,为搞好粮食工作创造了条件,所以,全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充分认识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搞好粮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搞好粮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三牢记,五争先”和“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为主题,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创新管理体制。
(二)牢固树立“三大观念”,确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思维。
1、树立改革创新观念。应清楚认识现在的粮食行业管理和粮食企业经营上存在着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模式所局限,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清醒认识发展阶段的变化和特征,要善于总结成绩,更要善于学习新的观念和方法,要敢于打破旧的观念,树立不创新就没有出路的观点,以科学发展观指引粮食工作。
2、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职责,搞好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加快粮食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依法管粮,依法行政。积极转变粮食行政职能,做好全社会粮食服务工作,变管理为服务,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3、以人为本的观念。粮食系统下岗职工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焦点集中,在处理各项工作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处理好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才能谋发展。
(三)抓住重点,解决好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几项突出问题。
1、多方协调,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力求将矛盾化解于基层。一年来,共接待来访案件14件,经粮食局多方协调,正积极解决白伦、李健、李洪彬、腾何民等人事问题。妥善解决了改制企业患癌症职工黄雨馨身份及医疗费用问题,使其基本生活及医疗费用得到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清理2000年粮食系统职工集资建房未办证遗留问题,积极与土地、城建部门协调,截止去年底已办理25户房产及土地证,其它户数因涉及多占住房正在清理中。积极解决落实了陈家延多年上访的住房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归还了差欠吴祥工程款19.5万元。积极调处高桥等四处土地四至界限纠纷问题。加强与国土局协调,积极依法处理了环州他贞粮点土地纠纷问题。
下一步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加强与人事部门协调,制定方案,积极化解托管费用和养老保险欠款问题。继续清理粮食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做到妥善解决。
2、抓好新组建企业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发展壮大。理顺企业经营机制,在07,08年连续两年实现盈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主营业务经营,做好粮食价格趋势变动分析,把握好粮源。同时积极开拓市场,跳出粮食发展粮食行业,充分利用国有粮食仓储优势,资金优势和规模优势,寻找利润增长点,提高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
3、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做好粮食仓储设施的功能提升。在08年粮食局投入100万进行仓储设施提升的基础上,为推进公司持续发展,09年提出了仓储功能、粮食植物油仓储功能、粮油批复交易市场功能提升项目,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在全县形成以市场为平台、以储备为重点、购销为中心的相辅相成的基础设施体系。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给粮食企业物流建设新上项目带来的契机,推进公司基础设施,夯实公司发展的硬件基础。
4、严格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必须贯彻落实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按照“确保粮食安全”,“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落实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好相关考核、奖惩和问责制度。加强储备粮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储备粮管理办法》。力争做到储备粮管理法制化,轮换运作科学化。完善地方粮食应急预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粮食物流为载体,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运行规范的开放、竞争、效率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四)建立粮食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粮食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体制机制是推进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注重实践、科学管理的原则,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影响粮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逐步打破影响粮食工作科学发展的障阻,积极构建富有时代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相互衔接配套、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
1、转变机关作风,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职责,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和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落实四项制度,建立透明、高效、廉洁的行政职能部门。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力度,提高依法管粮的水平。深入开展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一、巩固“两放开一调整”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1.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核心内容。去年,我省在全国粮食主产区率先实行“放开粮食购销市场,放开粮食收购价格,调整粮食补贴方式”改革。今年,国务院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作出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重大决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放开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有利于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正确处理好放开粮食收购市场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关系,确保粮食供应,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必须正确处理好放开收购市场与加强市场监管的关系,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必须正确处理好放开收购市场与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关系,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必须正确处理好放开收购市场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好耕地,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正确把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进一步转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今年,为了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已经公布了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遵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由指定的粮食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发挥在粮食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其他经营主体按最低收购价积极收购,确保种粮农民增产增收。
3.大力推进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继续支持和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者参与粮食收购和经营,重点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从事代购代销、批零业务,促进公平竞争,搞活粮食流通。
4.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继续办好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扶持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力争用1-2年时间使之成为辐射全国、功能齐全的大型区域性批发交易市场。依托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引导企业入市交易,提高交易透明度。鼓励粮食经营企业积极稳妥地涉足粮食期货市场。实施“皖优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大力发展粮食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清理和取消各类不利于粮食流通的规定,禁止各种形式的粮食区域性封锁,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
5.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发挥仓储等方面的优势,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增强竞争力,模范地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在粮食收购、掌握粮源、保障市场供应和服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各级政府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在政策上要给予必要的扶持。
二、完善直接补贴机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6.继续增加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规模。在确保今年全省粮食直接补贴资金6.91亿元发放到位的基础上,省将调整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结构,用2-3年时间,将现有粮食风险基金的50%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规模达到8亿元以上。
7.创新和完善粮食直补方式改革。粮食直接补贴要在坚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原则的同时,不断创新和完善补贴方式,逐步向主产区种粮农民和种粮大户倾斜。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绝不允许截留、挤占和挪用,也不准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直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速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逐步实现从“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的根本转变
8.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第一步改革减员分流的成果,加快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第二步改革。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借鉴南陵经验,因地制宜推行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对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实行国有独资;对作为政府宏观调控载体和承担相关政策性经营业务,特别是粮食收购量较大的骨干粮食企业,原则上实行以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为主的产权制度;对收购经营量很少的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改组、改造、兼并,或租赁、出售、转制。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和运输设施等资源,引进多元投资主体,以资产为纽带,培育产销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新型粮食企业集团。
9.合理优化企业布局。合并一批购销企业,兼并一批附营企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要将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总数压缩二分之一以上。依托现有仓储等设施条件,通过改造、重组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粮食企业,使之成为政府实行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在粮食销区,重点调控一批骨干粮食批发、加工企业和粮食连锁零售经营企业,以利于及时组织粮源,保证国家调控成品粮油的需要。
10.进一步解决好“三老”问题。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的“老人”,必须做到结清补偿金,办好养老保险证、失业证和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转好档案管理和党团组织关系,积极扶持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已经处理完毕的“老粮”要全面组织清仓兜底。对尚未归还的灾区借粮,由地方政府负责督促借粮农民限期归还。抓紧确认“老账”的审计结论,政策性挂账全部从企业剥离,由县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利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本金先实行挂账。对审计确认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性亏损,由企业自行偿还,对实施改制的企业,实行债随资产走,防止银行债务悬空。
11.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聘任制,做到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规范企业经营效益与个人贡献相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大力推进厂(企)务公开制度,企业经营活动要面向市场、强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12.完善企业改革有关配套政策。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收入,应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给予减征或免征3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帐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帮助企业恢复生存和发展能力。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的粮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免征增值税。
四、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13.建立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由省粮食局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等部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我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必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资格审核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已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拟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也应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资格审核,并依法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县及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收购市场准入资格标准,依据法定程序,认真履行入市资格审核职责,把好市场准入关。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必须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粮食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鉴于今年夏粮收购已经展开,我省市场收购准入执行时间从今年秋粮收购开始。今年底,省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入市企业的资格开展一次全面审核。
14.建立健全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都要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制度,并向当地县级或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上报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粮食统计队伍建设,完善粮食统计制度,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统计报表体系。要对国有、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的商品和储备粮,以及规模以上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连锁超市、粮食批发市场和转化用粮企业经营的粮食实行全面统计调查,对规模以下的粮食经营者和用粮企业采取抽样调查。加强统计监督检查,确保统计资料准确真实。粮食、统计、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粮价动态监测,建立粮食供需和库存抽查制度,及时监测和掌握粮食供求和价格的最新变化,适时粮食生产、消费、价格等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保持市场稳定。
15.建立和完善粮食流通的监管和服务制度。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搞活流通、保证市场供应的积极作用。同时依法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引导他们合法经营,维护市场正常流通秩序。强化粮食批发、加工、零售企业承担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责任和义务意识。通过调研和公开听证等途径,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由省政府明确并适时粮食批发商、成品粮加工企业、连锁超市等粮食经营企业正常情况下的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数量。具体相关制度由省粮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在市场粮价出现不合理上涨时,采取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批发企业的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的批零差率,稳定市场粮价。完善粮食质量标准体系,保证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和实施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产品的认证和转基因粮油产品的标识制度。加强粮食质检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和手段,以适应粮食质量监管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加大粮食市场整顿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
五、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6.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重点抓好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扩大实施沃土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对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有关政策,切实用好国家各项良种补贴。增加粮食生产科技投入和储备,不断改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条件。
17.完善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将省级储备粮规模增加到15亿斤。各市县政府要根据省里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增加和充实市、县粮食储备规模实施意见,限期逐步落实到位。组织实施《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范省级储备粮的监管,确保储备粮库存数据真实、质量良好。地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和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批发市场公开交易。继续支持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
18.建立和完善粮食预警机制和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对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储备、质量状况的多渠道动态综合分析预测,注重研究粮食供求和价格变化规律,建立粮食风险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信息制度。根据紧张、紧急、特急三级预警指标,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时机和力度,适时采取有效调控措施。分级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各市县政府也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粮食供应不断档,粮价不暴涨。
19.建立粮食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产销区长期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新途径、新机制。根据我省商品粮合理流向,通过互建基地、联办市场、订单农业等形式,积极主动开展与粮食主销区的对接,引导粮食企业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销合同,使我省粮食有稳定的销路,销区的粮食有可靠的来源,促进我省粮食资源优势向经济资源优势的转变。积极支持外省粮食经营主体到我省建立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逐级建立区域粮食总量、品种结构的平衡机制,促进省内粮食产销基本平衡。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0.全面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粮食市、县长负责制,确保粮食省长责任制的真正落实。市、县长必须真正担负起本地区发展粮食生产、搞好总量平衡、落实地方储备、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全部责任。粮食主产市、县要稳定并逐步增加粮食生产,主销县要保证粮食种植面积,保证必要的粮食自给率。要认真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补贴给种粮农民。要搞好产销衔接,做好区域内粮食供求总量平衡,保证市场粮食供应和粮食价格基本稳定。要管好地方粮食储备,保证市、县粮食储备达到省里要求的规模。要规范粮食经营者市场行为。要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发挥主渠道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的具体考核办法。省、市、县三级要签订责任状,将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一、严格控制县城规划区内居(村)民现有危旧房的改建,对县城规划区内居(村)民危旧房改建实行严格审批管理。
二、在县城规划区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私人危旧房,原则上只允许适当维修,不得翻修和改扩建:
(1)位于县城新开发建设和当年或近期城建改造计划控制范围内的;
(2)位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以及城市规划道路尚未建设到位的道路红线以外25m(含25m)的;
(3)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所划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城市绿化用地、河流保护用地、公路、铁路、车站、码头以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范围的;
(4)位于城市低洼地带,若改建后的房屋影响城市排水、排污的;
(5)位于其他因城市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范围内的。
三、县城规划区内在第二条情形之外的居(村)民的危旧房,需进行改建的,必需同时具备或遵循以下前置条件和改建要求:
(1)所处区域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且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
(2)改建后,建筑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应超过原主房建筑占地面积的60%,建筑层次不得超过三层,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0m(16m以上道路临街面除外)。
(3)改建户必须是长期居住在改建房内,是本地常驻户口,本人在本地无第二处住房,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4)改建房用地四邻界址明确,无权属争议并签订四邻协议书。
(5)现有居住房屋经于都县房产局鉴定确属D级危房或因灾倒塌后未满二年的宅基地。
(6)县城规划区内居(村)民居住区域危旧房较多(10户以上)且连片的,联户提出改建申请,经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的原则,由理事会组织实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监督执行。
四、危旧房改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个人拆旧建新申请表(所在居(村)委会、国土所、镇政府及四邻签署意见)一式三份;
(2)县房产局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和申请人在本地无其他住房证明;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4)常住人口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承诺书及四邻协议书。
五、危旧房改建审批程序:
1、改建户向居(村)委会提出改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居(村)委会受理申请并向社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提出意见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查后会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实地踏看后签署意见,报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先行依据控规出具规划条件并向社会公示;
3、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改建户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后,分批次报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审批,下达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4、改建户凭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和规划设计条件报送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规划保证书并缴纳规划保证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改建户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县国土局办理用地审查和报批手续;
6、改建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查后,按规定缴纳规费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工程开工放线;
7、工程竣工后向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验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单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8、改建户凭《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向县房产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六、县城规划区内居(村)民住房属于第二条情形之内确属D级危房又无法维修或因灾倒塌导致无房居住,经县房产局认定无第二处住房的,经个人申请,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处理:
1、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廉租房;
2、经房屋产权人申请,且申请人房屋及土地有合法手续的,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采用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予以收储。
(1)产权调换方式
实行产权调换的,调换面积按最接近原则确定,不超过±20平方米。根据申请人原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朝向、层次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后,以同样方法确定产权调换房屋价格,双方互相结清差价。对申请人房屋的评估应以县政府年度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作为市场评估的参考。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申请人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调换建筑面积与申请人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不补偿。调换建筑面积超过申请人原房屋建筑面积以上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调换建筑面积不足申请人原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结算。产权调换到位后,申请人的原房屋及土地一切权属归政府所有。
采取产权调换的住户,由县房产部门按本文规定予以在保障性住房中安置,不参与排号。今后,房产部门应预留一定数量的产权调换房。
(2)货币补偿方式
经产权人申请,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由申请人会同县规划建设局和县房产局等部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对评估的价格无异议后,由县政府一次性货币补偿给申请人。货币补偿到位后,申请人的原房屋及土地一切权属归政府所有。
七、严格把好私人住宅维修审批关。
私人住宅维修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在不改变原来结构、面积、层高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维护修缮。
经县房产局鉴定确属危房且符合规划要求但又达不到改建要求的,由产权人申请并按维修要求制定维修方案,按程序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已列入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范围内的住房维修,必须在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原样修复。
八、因灾倒塌后未满两年的宅基地,经本人申请后,由民政局、监察局、规划建设局、房产局、国土局、贡江镇等部门调查属实的,按建房审批程序申报,符合规划要求及建房条件的,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先行上报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改建审批手续。
九、经审查批准的危旧房改建户,必须按政策足额缴纳报建规费。如发生对外承包工程,在支付承包工程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十、严格危旧房改建实施管理。对已批准的危旧房改建,规划管理部门必须对规划审批的内容监督执行到位,采取定人定项目定责任的办法,从开工放线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危旧房改建户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对违反规划审批的各种建设行为,规划管理部门应及时制止,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后续有关证件。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国家宏观调控下。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工作县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县实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粮食购销市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一、粮食购销市场
(一)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发展和规范多种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
(二)转换价格形成机制。取消保护收购制度。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根据国家要求实行最低收购价格。
(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继续办好农村集市贸易。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严禁各种形式的粮食区域性封锁,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
二、直接补贴种粮农民
(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按照“能够补偿粮食生产成本使种粮农民获得适当收益、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原则确定。直接补贴的对象是种粮农民(包括农垦企业、农场的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金额按计税面积或商品量确定。直接补贴资金要真正补到种粮农户,确实起到促进粮食生产和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作用。
(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种粮农民得到实惠。要把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计算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落实到每个农户,并张榜公布,接受农民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严禁截留、挪用。
三、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六)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实行政企分开。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战略性改组,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组织结构;实现粮食市场化经营,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七)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并通过改造、重组,使之成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和政府实行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国家宏观调控和应急需要时,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中央、省和地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军粮供应和灾民口粮供应、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农民余粮等政策性业务。其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产权出售为主,或作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收储点,或租赁、转制。
(八)对改制为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可与资产优良的粮食加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可由原企业职工买断国有股权或由外商、民营企业等投资主体入股,降低国有股比重,实行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可出售净资产,与债务相当的资产部分,根据买方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采取承债方式收购;资债相等的企业,可实行零价出售。资不抵债、整体出售有困难的企业和其他未能按上述方式改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采取租赁、债转股或国有民营等方式,盘活有效资产。
(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产权出售、改组、兼并和破产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9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号)等规定,依法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悬空。
(十)以县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现有粮食仓储、加工、运输设施等资源,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促进粮食产购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面向县内外客户和农民开展代购、代烘、代储、代销等业务,拓宽粮食购销渠道,搞活粮食经营;通过与农户签订粮食收购订单等方式,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加企业效益和产业化经营,推进粮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中型粮食企业集团,粮食经营和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一)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努力开拓市场,尽可能多地掌握粮源,保证市场供应,加快由“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与多元化主体的平等竞争中实现。
(十二)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确定劳动关系。内部管理岗位上,实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本着“科学、精干、高效”原则合理定岗定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副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均通过竞聘产生。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副职竞争上岗由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民主推荐、考核确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签订任期目标合同,对任期内不能完成目标,或职工反映强烈、多数群众认为不称职的以职代会讨论后,报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合同解除其职务;其他人员通过考试、民主测评等方式择优录用;对违反企业有关规章的企业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会计,由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直接选聘委派。企业临时性岗位用工,由企业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各类人员竞聘办法,由县有关部门另行确定。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激励工资制度。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经济效益决定。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业绩考核和贡献确定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三)妥善安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从实际出发。把握政策,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对截至年月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企业具备条件,以本人申请,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对因公致残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对合同期满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由企业按本人在岗工作年限支付生活补助费,岗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其他富余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本人在岗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企业要与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结清相互拖欠,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按政策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要及时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十四)企业转制后。妥善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所需资金,统筹考虑,多渠道解决。
(十五)广开就业门路。切实解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生活和再就业问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十六)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原则。
(十七)对现有库存中保护价(含定购价)粮食(以下简称“老粮”省人民政府将组织粮食、农发行等部门进行认真清理。实行“新老划断、分步销售”办法,3年内处理完毕。对库存中质量符合标准的老粮,优先用于充实省级粮食储备和政策性供应粮源,其余部分扣除陈化粮,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安排,分批分期下达计划,一部分由省里统一组织公开竞价销售,实现的价差收入上缴省财政;一部分由企业自行销售。竞价销售老粮发生的价差亏损,原则上用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弥补,难以弥补时,实行挂账,利息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本金由省逐步归还。县粮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老粮销售计划执行情况、老粮库存和价差亏损挂账的监管。对未销售的库存老粮,由省继续给予利息和必须的保管费用补贴。对改制后非国有独资或非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库存老粮,要就地、就近划转到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未销售前,要签订委托保管合同,落实老粮监管责任和义务,确保库存老粮安全。
(十八)对库存中已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老粮。严格按国家计划统一定向竞价销售,严禁倒卖和流入口粮市场。陈化粮价差亏损按现行办法解决。
(十九)对1992年3月31日以前经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账。其消化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年月日至月日新发生的财务挂账,按省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审计,按“分清责任、分类处理”原则解决。经审计认定的各项政策性挂账,全部从企业剥离,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利息从省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本金实行挂账,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资金,限期消化。非政策性亏损挂账,按“债随资产走”原则,结合产权制度改革的不同形式,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
(二十)加快全县粮食系统信息化建设。结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网络畅通、信息安全、正常运转,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重点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十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总体上分两步走。第一步。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第二步,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将解决“三老”问题与企业改制结合起来,可先进行撤库并点,后进行竞聘转制。
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十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既要坚持多渠道经营。必须经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入市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申请粮食收购的企业必须具备省人民政府在经营资金、仓储设施、经营规模、检验储存技术等方面规定的条件,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粮食收购义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要定期审核。
(二十三)切实加强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和监管。要依法保障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权益。同时要依法严格规范其经营活动,引导企业正常经营,维护市场正常流通秩序。
(二十四)强化粮食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管理。粮食批发、加工、零售等粮食经营企业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最高库存或最低库存数量的规定。采取控制批发企业的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的批零差率等措施,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二十五)加大粮食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力度。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包括收购、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要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制度。不得压价、扰乱市场、损害农民利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依法取缔违法经营,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合同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市场的质量和卫生检验监督,维护粮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二十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严禁在基本农田种树、挖鱼塘,严禁将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种植用途。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产量。实施优质产业工程,优化粮食区域布局。加大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改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条件。
(二十七)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问题平衡机制和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制定我县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实行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定期制度;完善粮食质量标准体系,改进检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对粮食产品的检验检测,保证粮食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十八)改革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办法。要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省人民政府调控粮食市场所需资金,落实有关费用、利息及价差补贴的前提下,及时足额提供贷款。对在农发行开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括改制后落实原有贷款债务、具备贷款条件、继续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要按风险承受能力优先发放贷款。同时,对具备粮食收储资格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粮食企业,农发行可以根据企业风险能力提供贷款支持。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粮食生产和经营,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粮食企业和经营者给予贷款支持。
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九)全面落实县长粮食工作负责制。一是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认真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截留、挪用,确保直接补贴资金真正补贴到种粮农户手中。三是确保我县粮食市场供应。四是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禁止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规范粮食经营者的行为。五是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妥善解决历史包袱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三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分步实施。为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既要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又要促进粮食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三十一)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工作重点放在处理“三老”问题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人员统一纳入县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做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工作。农发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粮食部门妥善处理“老粮”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补贴到种粮农民手中。农发行要在保证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和政府调控粮食市场所需资金的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积极提供贷款支持;企业已剥离的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发行贷款,要及时解除资产抵押关系。工商、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加大对粮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质量、卫生状况的监督,保护消费合法权益。农业部门要认真抓好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工作。计划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的宏观调控。监察部门要认真查处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司法机关要依法维护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对哄抢国有资产、寻衅滋事、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依法惩处。、粮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认真接待来访群众,成立县粮改接待室(接待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政策咨询、解释和化解各种矛盾等工作。
(三十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密工作程序,规范运作,防止发生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侵害职工利益、逃废银行债务等违纪违法行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认真做好工作,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之中。
(三十三)稳定和加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国家粮食政策法规,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组织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强化粮食市场管理,做好对粮食行业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以及军粮、贫困地区灾民口粮、市场粮食的供应工作,确保供应及时、质量合格。
(三十四)根据《州政府关于印发延边州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10号)文件精神。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国有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解除抵押关系的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安置。
2.对确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
3.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的粮食继续免征增值税。
4.电力部门对粮食企业烘干用电执行工业用电价格。
5.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需支付的有关费用给予优惠照顾。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的档案保管费有关规定标准的20%收取。
(一)围绕发展,谋划全局,开展了计划规划的编制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
1、认真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突出科学性。一是及时制订年度计划。年初组织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年度计划”,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下达,同时加强了对计划实施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二是认真编制重大发展规划。加强部门协调,平衡衔接,编制完成了《*湾港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开展了《*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组织规划实施。将“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进行考核,对规划中的能耗、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和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预期性指标,进行年度分解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
2、及时做好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突出针对性。密切掌握全市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各阶段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先后完成了第一季度、1-4月、1-5月、上半年、1-8月、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材料和人大汇报材料,剖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和建议。特别是在上半年,我局针对重点工程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展不快的状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对策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全市重点工程攻坚会议和电力攻坚、工业区进场攻坚等会议,成立专门班子抓落实,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和社会建设。搜集相关资料,完成《*市产业集群化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瑞安、温岭经济社会发展横向比较》等材料提交市领导参阅。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预测判断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安排20*年计划指标,着手起草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发展计划报告。同时坚持定期、定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发改委上报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市府每季一次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加上专题汇报,市人大专项汇报三次。
3、积极开展影响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突出实效性。针对我市“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完成了《关于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加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13个全局性发展问题的课题调研报告。《构筑和谐社会要在高起点上建设新农村》和《关于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与建议》两个课题分别获*市发改委调研课题一等奖和优秀奖。完成了“关于对瓯江口区域开发建设情况的意见”,分别上报市府、*市发改委建议调整《瓯江口开发建设规划研究》中有关影响*发展的布局、方案和思路,在*市发改委的支持下,*市政府基本采纳了我们的意见。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研究提出加快发展思路和方案,受到了市政府的采纳,市政府决定抽调人员组成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挂靠我局开展工作,起草了《*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退二进三”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培育和鼓励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年*市服务业工作部门分工》、《*市服务业发展部门工作要求》等一整套方案材料,调查搜集“服务业建设项目”,较好开展了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前期工作。
(二)引导投向,突出重点,加强了投资的综合管理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1、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管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规范、超概算情况严重的状况,我们从规范办事程序着手,加强了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研究起草了《*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提供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要求,规范了审批,特别是加强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管理。对城市景观、市民生活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论证、调查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效率。切实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推行基建项目立项和核准并联审批制度,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1-12月项目立项337个,总建筑面积127.69万平方米,总投资41.83亿元,项目备案181个,总建筑面积200.60万平方米,总投资51.39亿元;项目核准15个,总建筑面积72.99万平方米,总投资33.61亿元;全市下达年度计划176个项目;窗口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6.7%。三是牵头组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市自2005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和已审批尚未开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好自查工作。
2、狠抓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年初编制了“*市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表”提交市政府审核。经审核,计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7项(其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1*.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00亿元。积极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加强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工作。一是积极探索重点工程监管新方法,编制了《*市20*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分解表》,将重点工程投资进度考核与形象进度的考核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动态管理。组织人员经常性深入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实地督查核实工程进度,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领导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协助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重点工程建设专题分析会,实现重点工程建设市长督查汇报会、分析协调会制度化,全力为重点工程建设破解难题,排除障碍。全市重点工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截至12月底,全市在建重点工程共32项累计实现投资额19.1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88%,比上年同期增长12.95%。
3、主动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了20*年*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做好已列入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名单的35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20*年招商选资项目库,主动参与招商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复线,*至*第二通道以及*市大门大桥二期(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公路建设)工程、*市中心区至*湾港区大道建设工程、*南北通道工程、*湾港区船舶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多次陪同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沿途考察走向、勘探地形、测量,帮助收集资料和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之间关系。
(三)积极协调,深入调研,推进了企业改制和上市工作。
积极参与工业企业改制协调会,稳步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工作。完成了房管局和劳动局下属各1家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参与了乐申鞋厂、五龙控股公司和通用机械厂等3家企业改制。整理我市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材料向市政协汇报,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省中心强镇(柳市、虹桥)调研、申报工作和上市企业资源调查工作。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全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投保户达26.6103万户,占我市农户总数的92.6%;能繁母猪保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200头任务数,走在全省前列。及时开展受灾理赔工作,确保农户损失得到补偿并及时恢复生产。全年我市经历数次台风影响,两项农村政策性保险共理赔1228.61万元,其中农村住房保险理赔391.19万元,农业保险理赔837.42万元。
(四)依法治价,强化监督,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加强重要商品、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供水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整了乐成、虹桥片区的自来水价格和*、*、*水库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时落实水资源费的征收,开展了全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促进水利和供水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住房价格管理,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价格管理形式。认真审核了万岙农场康居工程销售价格,及时审定了“交通大厦”、“新世纪花园”、“县浦公寓”等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努力规范房地产价格。深化药品价格政策导向,继续分批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重新公布了我省93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2945个规格的降价药品的价格,并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每月两次对8大类54个品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尤其是针对下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油价高涨和国内部分生产资料、消费品价格上升影响,我市成品油、液化气、猪肉、食用油等价格持续较快上涨的状况,及时启动价格预警实施预案,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动态,加强监测分析,第一时间向市领导反馈信息,报告价格上涨原因,提出应对建议,努力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部署并开展了20*年度收费验审工作,对全市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经营性收费以及以收费形式征收的各种基金、集资、附加的近150个执收单位进行全面验审。安排对白蚁防治行业收费进行专项验审,调查了近三年我市白蚁防治总收入、总支出情况,总结出我市白蚁防治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提出规范白蚁防治行业收费管理的建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全面换证。规范和调整了建设、土地、公安、工商、交通、人事和农业等16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停止执行部分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办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全市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进行测算,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定价目录和听证办法的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关于制定16路公交车和雁荡山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出台了16路公交车收费标准。认真审核了11个强制性培训班收费。
3、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联合纠风、教育等部门分别开展春季、秋季教育收费大检查,采取点面结合的形式,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落实情况,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行为进行查处,共检查中小学校64所,查出的违价金额达185.84万元,已责令清退91.17万元,立案3起。根据省物价局、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6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包括规划、土地、房管、乡镇政府在内的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共检查单位11家,立案2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156号]文件精神,分别对市二医、三医、中医院、妇保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大医院不同程度存在着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差率,推迟降价时间等违法行为,查出违价金额达90多万元。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对副食品市场、各大超市、旅游行业的明码标价情况检查,针对主要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共受理群众投诉96件,办结96件,办结率100%。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8件,查出违价金额403.02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15.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56万元,罚款6.3万元,上缴财政1*.87万元,其他的正在处理中。
(五)培育市场,强化调控,确保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粮情稳定。
1、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订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制度,建立用粮企业粮食经营台帐,及时掌握具有粮食收购证企业粮食收支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全市粮情监测点的监测和粮食信息的采集分析及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为粮食购销企业提供粮食产销和市场价格信息。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确定并落实了20*年度粮食各项补贴,提出了20*年度附营企业特困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管,真正使特困资金用到实处,有效地解决了特困企业的难处。加强企业财会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会计核算,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汇总上报,提供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完成粮食收储公司的组建和财务合并工作,做好粮食附营企业改制的准备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拥军慰问和军粮供应工作,并率先在市军供粮站和雁荡代销点正式实行军粮刷卡供应。
2、扎实开展粮食安全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并在11月中旬召开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举办消防器材的应用演练。组织4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参加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市府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地毯式”检查,对6家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当场发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整改书》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强制整改书》,并督促及时做好整改。二是认真抓好粮食储存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季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收储企业仓储“一符四无”粮情安全检查和仓储千分制考核。指导和督促收储公司认真抓好仓库修理、器材维修以及仓容的安排和落实,有效保证了粮食储存安全。同时,积极开展市地方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3、保证社会粮源和质量。发挥粮食部门引导、服务生产的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按照订单、核单、定单、盯单、买单的工作链条,认真做好粮食订单跟踪服务,发放预购定金66.8万元,全年收购“订单粮食”10000吨,完成率为95%。及时轮
换储备粮,确保库存粮食的质量。根据储备粮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今年落实轮换储备粮10000吨和储备油75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委托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公开拍卖,保证了地方储备粮油的推陈出新,有计划有步骤平稳了粮食市场。坚持定期检测储备粮油产品,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及时完成了省、市、地方的检测任务,共抽取粮油样品228个批次,其中早籼谷204个批次、晚籼谷42个批次、食用油4个批次。认真做好日常粮油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及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市场粮油质量过关和居民放心吃粮。
(六)发挥优势,履行职能,推进了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进一步扩大联网范围,巩固网络安全,努力建成一个统一、安全、稳定的*市电子政务网络基础平台。按照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继续做好市电子政务外网改造、IP地址调整和各单位业务专网的接入工作。对电子政务网络进行调整和完善,增强了网络管理能力,进一步巩固网络安全,并完成了部分乡镇的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市电子政务网络迁建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普及短信息办公业务,推广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完成安装电子政务平台系统软件及环境配置,更新了短信网关模块。分三批对全市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和负责电子公文收发工作的文秘人员进行运用操作培训,确保了自8月1日起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在全市机关范围内的正常、良好、安全运行。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努力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市软件及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年度项目申报和20*年项目验收工作。协助做好“浙江省电子元件*市生产基地”的申报工作,并于11月6日获省信息产业厅批复同意立项。配合做好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试点乡镇(10个)和试点村(100个)筛选、确定等工作。此外,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关闭了电子政务网络有关股票端口,对机关单位联网电脑使用股票软件进行封锁,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真正用在政务方面。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实现了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部署、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建“六型机关”,继续开展机关“四好科室”创建活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各类学习经常化。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机关“学习夜”、“解放思想”和“端正机关作风、建设‘六型’机关”大讨论、“作风建设”网上在线知识竞赛等活动和安排在职各类学习培训,实现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二是机关管理制度化。通过开辟网上专栏征求意见、交心谈心、“阳光行动”、访基层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全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汇编,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逐步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政务公开网络化。除了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固定公开栏外,还在*市发展改革网站上公布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承诺,并每月公开审批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真正做到了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四是廉政监督信息化。除了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外,每逢节假日局纪委办公室通过政务工作平台向全局同志发手机短信息,强调要遵守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警钟常鸣。
一、我县粮食系统基本状况
我县粮食企业原有20多个公司(厂、所),拥有889名职工,由于机构臃肿、人员繁多,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老粮”、“老人”包袱非常沉重,企业资不抵债,连年巨额亏损。历经国企改制后,现有五个粮油收储公司,保留(企业返聘)118名职工(其中常年性用工22人),现尚有储粮仓库25栋,仓容量1410万公斤,20__年全县粮食企业年末储粮341万公斤,经营性粮食购销量776万公斤,企业收入801万元,实现利润4万元。总之企改后粮食企业开始扭亏为盈,取得了明显成就,无可非议。但是按照中央提出“又好又快发展”的标准要求,还相差甚远。也就是说当前仍然存在很多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制约粮食工作的主要因素
从我县当前情况看影响制约粮食工作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有内在主观原因,也有外在客观原因。
1、社会认识有误区。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人认为粮食市场放开后、只要有钱不愁买不到粮,忽略粮食部门的作用;二是有些人仍存有不理智心态,觉得粮食部门曾经辉煌多年,现在处于困境、似乎应该。三是对粮食部门行政执法权尚不理解与认可。
2、法制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没有相应的地方法规和配套的实施细则来补充完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必须要依托别的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在管理市场、宏观调控、违规处罚方面执行效能欠;执法公务资金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3、调控体系不完善。一是各级储备的轮换运作缺乏科学性。粮食是一季生产全年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受储备轮换架空期限制,各级承储企业基本都是新粮上市前3个月集中抛售老粮,导致季节性实物库存不足;又都在新粮上市后3个月内集中到市场收购轮进,对市场粮食价格运行产生影响,容易引发市场粮食价格大起大落。二是市场培植发育程度不够。规模性、多功能、产业化的物流市场群体在数量上较少,辐射能力弱,现货贸易信用体系不完善,期货交易、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基础设施落后、成本高、效率低。三是产销合作没有形成利益联结纽带。产销区政府与部门间仅限于眼前拿出少许资金稳定部分粮源,而在合作的深度上、合作的范围上、合作的方式上缺乏长效思考,通过产销衔接引导种植业优化、促进粮食的合理高效流通、稳定销区市场保供等诸多效能未得到有效发挥。企业间的贸易往来重量轻质,往往签订合作的数量很大,真正市场发生变化后,不顾诚信,拒绝继续履约或者毁约,直接影响了自身的形象,更不利于产销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
4、管理机制不灵活。主要是粮食企业在季节性收购粮食急需贷款时,而往往是信贷手续繁杂、滞后,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以此常有错过收购粮食黄金季节的情况发生。
5、内部管理不完备。通过近两年对企业财的审计,发现有些企业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非经营性支出过高的问题依然存在。
6、自身精神不振作。由于粮食部门从辉煌陷于困境难免受到社会轻视或不公平对待,以至于我们有些粮食工作者产生悲观失望情绪,精神面貌不佳、工作劲头不足。
三、对做好当前粮食工作的思考
(一)对做好本县粮食工作的初浅见解
针对制约本县粮食经济发展的诸多原因,提出如下初浅解:
1、加大粮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作用地位的认知。“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们赖以生存最主要的生活资料,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仍然没有一种可以取代粮食的物质出现,粮食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还具政治属性,它事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快农业发展这个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这足以证明国家对粮食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应宣传的重点。
2、树立“爱粮敬岗”思想、充分提高粮食工作者自身信心。既然党和国家对粮食工作那么高度重视,我们没有理由悲观自弃,要振作精神、增强从事粮食工作的光荣感和自信心。
3、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能力、确保粮油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市场化条件下的粮食大流通格局健康发展,区域间产需品种得到优势互补,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安全。同时通过粮食行政执法,不断提高粮食工作的社会地位。
4、加强对粮食企业的经营指导、充分提高粮食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上级强调要政企分开,不要干预企业经营并不等于对企业放仍自流、撒手不管。
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经营指导,促进企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当前突出要抓好好以托市收购为重点的购销体系建设,扩大收购网点,增大收购量,20__年全县企业商品粮收购量要达到600万公斤以上。
5、加强粮食企业财务监管、努力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主管局要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企业财务机制的同时,要定期不定期的对企业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内部财务审计,坚决把非生产性非经营性的支出压缩下来,用好用活企业有限资金,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对粮食经济宏观方面的探讨
近年来,国内外粮食供求形势变化较快,影响粮食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尤其是去年以来,世界部分粮食主产国受灾减产,原油价格迭创新高使得生物能源对粮食原料的转化消耗量急剧增加,供求关系的变化促使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上涨,不少国家纷纷出台限制粮源外流政策。我国粮食产需总量仍是紧平衡的形势,玉米消费在加工业和饲料业的带动下增长较快,已从产大于需转变为基本平衡,大豆品种缺口较大对外依存度高,目前消费价格指数居高不下,国内外粮食品种价差严重倒挂,粮食品种的价格上涨压力依然存在。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减少、非农和外来人口的刚性增长,粮食供求也将是紧平衡的趋势。新形势下,加强宏观调控,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任务艰巨。
粮食稳则民心定。作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粮食企业管控,促进全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我县粮食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我们认为做好全县粮食经济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一个主题、坚决做到两个确保、重点加强四大体系的建设。即紧紧围绕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坚决做到确保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确保市场供应安全,重点加强法制化管理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地方储备粮体系、应急保供体系四大体系的建设。
1、建立健全法制化管理体系。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涉广涉及部门多,意见常难以统一,会影响调控措施和决策制定,最终降低调控效能。必须加快立法进程,逐步健全法制化体系,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根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清晰,才能提高行政决策效率。
2、大力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体系。一是发展粮食产购,奠定调控物质基础。继续实施各项惠农政策,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市场适销对路的品种,采取措施稳定农资、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粮食生产。同时不断扩大企业购销经营数量和绩效,提升企业流通管理和购销经营水平,切实做到增购销数量控粮源、强经营管理降成本、善驾驭市场提效益,为做好宏观调控奠定物质和流通基础。
二是发展现代物流,提升粮食流通效能。以此促进粮食流通活力。
三是调整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议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于适当扶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扩大市场影响,促进市场快速繁荣;同时积极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建设,加快形成优进劣汰的机制,增强市场的供应和辐射能力。
四是发展产销衔接,引导粮食有序流通。建议采取政府支持、部门指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进一步扩大衔接领域,拓展合作范围。
3、着力加强储备粮管理运作体系。一是呼吁增加县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打足县级粮食风险基金数量。目前我县的粮食风险基金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规模,总量明显偏低,风险基金更加紧张,建议上级适当增加我县风险基金规模。
二是要确保储备粮运作三项资金足额到位。补贴资金不到位,企业考虑营运效益,可能导致储备库存实物低于储备规模运转,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政府针对成本增加,保管费用偏低的实际,给予资金政策调整。
三是合理调整县级粮食储备规模。我县是全省有名的大山区、贫困区、老苏区、梯级电站库淹区、南水北调水源区,尤其银武高速公路开通后,多年被封闭的县门随之打开,外来流动人口明显增多,粮食消费量明显提高,而我县仍停留在200万公斤县级储备粮规模上,面对一个自有50多万人口加之外来人口不断增多的现实,这无疑是杯水车薪。考虑到安全保供需要,建议在稳定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总量的同时,根据粮食消费量变化,按国家标准每3年测算一次市县储备规模应充实数,由当地政府负责适当调增落实。也可视全省分区域消费量变化情况,在全省地方储备粮总规模盘子内适当调整。
四是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运作办法。根据《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储备粮竞争承储办法》、《储备粮轮换运作办法》、《储备粮库存管理考核办法》等,对储备粮的采购、储存、轮换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导统筹做好储备粮的吞吐进出,提高运营效能,发挥好储备粮调节市场功能,促进粮油市场平稳运行。
4、不断完善应急保供体系。一是完善价格预警预报制度。健全粮食市场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采价、报价,确保价格监测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价格预警预报制度。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准确分析和掌握购销、库存变化情况,提高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二是完善粮食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粮食应急工作预案,优化充实粮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努力提高粮食应急保供效能,对承担应急任务的企业在单位时间内能组织多少粮源、加工多少粮食、供应多少成品粮油,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在应急组织方面,要进行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的有效对接,确保职责明确,政令畅通。同时要加强对承担应急工作定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适时进行演练,保障应急程序各环节的高效顺畅。
三是加快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实施突发事件下的高效应急,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快速应急成品粮油储备,随时投放市场满足居民消费。建议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下达成品粮油储备计划,明确相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配套资金,抓紧充实到位,确保可靠应急、快速应急、高效应急。
四是要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加快制定并完善市场化下粮食市场管理、市场准入、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价格管理、贸易仲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规范交易规则,鼓励合法经营,打破地区封锁,减少行政干预,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有序、合理的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大力培育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确保粮食市场秩序规范,粮食流通畅通
无阻。
6、严格预警预报制度,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去年以来,国际市场粮价一直居高不下,粮食市场和价格变数较多,粮食收购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收购、销售、库存及价格变化等情况,及时对粮油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监测点的布局,提高监测频率和密度。要充分利用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网上直报平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监测工作效率。
一是只有改善流通基础设施,才能提高流通效率。(1)政府主导是前提。规划必须由政府确定,土地必须报政府审批,基础设施必须由政府投资。政府部门始终是粮食物流建设的主角。粮食部门实行退城进郊做法,一方面可以整合资源,重组要素,另一方面能够置换资产,增加投资,是十分可行的经验。(2)招商引资是抓手。物流建设也要发挥外资、民资作用,必须积极招商引资、落实项目。
关于粮食安全问题,国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我国立足国内基本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这个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而且主要装中国粮。
“这几年我国粮食的进口量确实在增加,但是总量并不大,去年是1300万吨。我们国家消费在增长,资源又有限,所以会适当地利用国际市场。但是我们基本的是要依靠自己。”韩长赋说。
韩长赋表示对中国粮食安全抱有信心。信心来源于政策、科技、设施三大支柱,再加上保护耕地红线。
农村土地流转:不能搞“”
“农村土地流转不能搞‘’,要有序地引导流转,合理地实现它的规模。如果求急求大,可能欲速则不达。”韩长赋说,“现在有些地方下指标、定任务、赶进度,搞强迫命令,靠行政推动。所以农民不高兴。”
他表示,土地流转不是越快越好,土地的经营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流转要和当地农村劳动力、人口转出去多少、技术装备水平、社会化服务的程度相适应。
韩长赋说,所谓有序流转就是依法、自愿、有偿。地是农民的,是承包农户的,流转不流转,什么价格流转,流转多少时间应该由他们说了算。
农业补贴:侧重新型农业
韩长赋表示,将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向种田能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农业补贴要向‘谁种地谁种粮给谁补贴’的方向走,按照‘稳定存量,调整增量’的思路走。”韩长赋说,“稳定存量,就是打到农民卡里的钱不能掏出来。新增的部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倾斜,向规模经营倾斜。”
韩长赋说,对农业、农民进行补贴,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重视农业,补贴也不断地大幅增加,去年直接补贴达1600多亿元。
转基因食品:推广上要慎重
在回答有关转基因的问题时,韩长赋说,农业部对转基因问题的态度是:研究上要积极,坚持自主创新;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我国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适合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和管理规程,涵盖转基因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和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
“我现在也在吃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品,具体说就是豆油,因为我国的豆油主要是用进口大豆加工的,进口大豆主要是转基因大豆。”他表示,进口的转基因大豆经过一系列安全实验及严格审定后,才能进口。
“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坚持慎之又慎,在应用上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步骤。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才是一般的食用作物。至于主粮作物,将会更加慎重,通过更严格的程序。”他说。
食品安全:要防治重金属污染
对于老百姓最关心的农产品质量问题,韩长赋表示,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上安全水平逐年上升。农业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打击“瘦肉精”、推进牛奶的机械挤奶、推广规模化养殖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时有发生,所以不能过于乐观。”韩长赋说,“政府部门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吃好、吃安全、吃得放心。1%的问题也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这要经过长期奋斗。一是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和养殖,二是加强执法和监管。”
韩长赋表示,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工作,开始搞试点。对土壤监测普查,研究污染和作物的残留有什么正相关的关系,划定重度、轻度和中度3种污染,分情况加以治理。
养殖业:扶持家禽养殖
对于目前家禽养殖业因受禽流感影响面临的全面亏损困境,韩长赋说他“非常关注、非常着急”。他表示,农业部准备对种禽场以及收购加工禽肉的龙头企业出台一些扶持政策。
他同时表示,吃鸡不会感染禽流感,呼吁媒体多做科普宣传,告知人们不要“谈禽变色”。他说,只要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经过检疫合格的禽肉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
农产品物流:扩大农产品流通
韩长赋说,农产品物流,包括生产资料物流问题,现在是软肋,因为流通成本太高,中间环节获利多,生产者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消费者又付出了较高的价格。
他表示,欢迎包括坐商、电商在内的各方面社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流通。只要能给农业带来好处,给农民带来好处,“我们都是支持的”。
记者:关于粮食安全问题,请问,最近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粮食产量要确保稳定在5.5亿吨以上,这个目标远远低于目前国内的消费水平,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粮食自给自足的政策有所改变?今后我国是否会进口更多的粮食?“十连增”之后如何继续持续增产?
韩长赋:关于粮食安全的问题,我想用三句话来回答。第一,我们国家立足国内基本解决粮食的安全问题,这个政策是坚定不移的。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就是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这20个字的核心还是立足国内。就是讲的,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而且我们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方才你讲到,前不久公布的关于食物和营养的纲要,里面确实提出来到2020年我们的粮食产量要保证在5.5亿吨以上,但是我想说明的是,这个目标指的是谷物,也就是说小麦、水稻和玉米,而且是一个最低的产量。我们2013年的谷物生产是10855亿斤,还是低于5.5亿吨这个指标的,是个最低确保的产量,并不是说我们产这些粮食,我们还是要根据我们的需要和我们的能力,来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第二,刚才你讲到,我们是不是要进口很多粮食。这几年我们粮食的进口量确实在增加,但是总量并不大,去年就是1300万吨。我们国家消费在增长,资源又有限,所以我们会适当地利用国际市场。但是我们基本的是要依靠自己。去年的1300万吨只占我们国内消费量的2.4%,而且要是真靠大量进口也靠不上,全世界的粮食贸易量只有6000亿斤,相当于我们产量的一半。大米,我们的第一主粮,全世界的大米只有700亿斤,相当于国内消费量的1/4,他不可能都卖给我们,所以我们对此还是清醒的。
你讲到这个纲要,确实,我们的《纲要》发表了之后,包括最近乌克兰局势动荡,都引起了国际市场粮价的波动,说明国际粮食市场还是很脆弱的。我们十几亿中国人,不可能靠买饭吃、讨饭吃过日子,所以我们会增加一些进口,但是进口量不会大幅增长。至于说到已经“十连增”了,以后还能不能保证,这个问题我是有信心的。现在一个不争的事实,全世界都公认的,中国用世界十分之一的耕地产了世界上四分之一的粮食,养活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这应该说是改革的红利,科技的恩惠,也是中国农民创造的奇迹。
从未来看,我们的信心是建立在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个是政策。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安全,我们有一套政策体系。第二个就是科技。我们现在科技贡献率已经达到了55%,还会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种业,我们把种子当成大事来抓。第三个是基础设施。现在我们的水浇地已经到了51%,我们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经达到了59%,虽然在世界上不算先进,但是这个基础还是能够帮助我们有一定的抗击自然灾害的保障能力。
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大措施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描绘一下,前面是政策、科技、设施三大支柱,再加上一个保护耕地红线,就是“筑牢三大支柱,坚守一条红线”,当然还有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种粮效益。我想2014年的粮食生产还是可以有预期的,长期还是有信心的。
记者:我想问一个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我们注意到,这些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咱们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的,而且水平是逐年提高的,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发生,消费者还是觉得不放心?
韩长赋: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所以中央高度重视,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还有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作了突出的强调。
你方才讲到一个情况,我想你说的这两点都是真实的,第一个,应该说我们农产品的质量总体上来讲安全水平还是在逐年上升的,我们这三年来都进行抽检监测,这三年蔬菜、水果,包括畜产品、水产品抽检的合格率总体都在96%以上。对于这方面,这几年农业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打击“瘦肉精”这样一些非法添加的专项整治。再比如说,大力推进牛奶的机械挤奶,过去都是人工挤奶,所以非法添加的问题无法杜绝,现在基本上都是机械挤奶了,占到90%左右了。再比如,我们推广规模化的养殖,比如说养猪,五百头以上规模的养猪已经占到养猪总量的38.5%。这些措施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你说的第二个情况也确实存在着,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品种上,食品安全的问题,包括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超标,包括有的养殖场户饲养中非法滥用添加剂,这些问题确实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还不能过于乐观。
产生这些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也琢磨,最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的监管能力还薄弱,监管还不到位,这是我们工作上的问题。讲句老实话,我们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关注的是怎么样吃饱,所以这一套监管体系,从上到下的,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到了县乡,很多地方过去都没有监管机构,所以有监管不到位,违法者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所以现在我们正在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前不久,国务院刚刚下了文件。第二方面的原因,也和我们的生产方式有关,我们国家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比如种地,我们农户是2.6亿户,养猪有6000多万户养殖,规模小而散,所以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这和我们的生产方式有关。前面我讲了,我们要搞规模化养殖。还有一点,我们的消费方式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风险。在农产品消费上,我们和西方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同时也是千家万户的吃鲜活,基本上是活鸡活猪活鱼,我们是长途贩运,甚至千里运输,现宰现杀现吃,应该说这里面的风险确实是增加了。
我们农产品面临的监管任务是很艰巨的,应该说也是很复杂的,但是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作为政府部门,是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吃好、吃安全、吃得放心。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零容忍,1%的问题也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我想,食品安全是公共服务,是政府应该确保的,我们为此不遗余力,当然也要经过一段时期的长期奋斗。具体来说,最根本的还是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和养殖,第二个办法是加强执法和监管。应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们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也包括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请问关于转基因食物的问题。对于转基因作物生产,农业部是如何加强监管的?因为最近有舆论质疑,有几个内地的省份在非法种植。
韩长赋:农业部对转基因问题的态度是一贯的,是明确的。简言之,就是两条,一是在研究上要积极,坚持自主创新,二是在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
所谓积极研究,自主创新,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现在全球的转基因技术研发可以说是势头强劲,发达国家都在抢占这个技术的制高点,发展中国家有很多也在积极跟进。我们国家是农业的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的消费大国,而我们国家又人多、地少、水缺,旱涝、病虫灾害频繁,而且,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还要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所以,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出路就是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这里面也包括我们要在转基因这项高新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我们要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我们的技术不能都被别人垄断了,市场都被外国占领了。
正因为如此,2008年国务院批准设立转基因重大专项。目前我们国家转基因研究正在推进,虽然整体上我们的研究水平跟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但是在有些领域,我们达到了国际的领先水平。比如说我们自主研发,现在已经开始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这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已经占到了95%,有效控制了棉铃虫的危害,减少了农药的施用,也保障了棉花产业的发展和棉农减支增收。所以,我们要积极研究,自主创新。所谓慎重推广,确保安全,转基因是一个新事物,人们了解、认识有一个过程,有所担心,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我也认为,这些也可以促进我们的工作。但是这里面核心是什么呢?是要健全法规,尊重科学,加强监管。
我可以讲讲我们国家是怎么监管的,我们一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和管理规程,这个规程和法规涵盖了转基因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还有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还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四个配套规章。就是说国务院层面有一个条例,农业部有四个配套的规章,国家质检总局也施行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我们是有一套法规的。
第二是组建了由多学科64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实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这么五个阶段,由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安全评价。同时,组建了由41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了104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就是我们由一个多学科的科学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而且还有一个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三是建立了由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来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是施行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管理。依法对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等五类作物17种产品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可能关注这个问题的媒体记者都知道,现在世界上对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自愿标识。你愿意标就标,不愿意标就可以不标。第二种是定量标识,是按照含量来标,你低于这个含量可以不标,高于必须标。第三种是强制定性标识,只要你存在这方面的成份,就要标识。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的制度。
我讲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我国的转基因安全管理是严格的,是严谨的。转基因产品安全不安全,是由多方面的科学家按照严谨的科学标准、严格的法规程序来评价的。简而言之,不是由哪个工作部门或者哪个人来说了算的。转基因无论是研究、试验,还是生产、加工,或者是经营、进口,都要依法依规办理,这套程序是很严格的。尽管有这样严密的法规和程序,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还是坚持慎之又慎,在应用上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步骤。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前面讲了棉花,我们的棉花大部分都是转基因的抗虫棉。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才是一般的食用作物。至于主粮作物,将会更加慎重,通过更严格的程序。目前,我们国家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木瓜,没有批准任何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生产。所以,本着这样的原则,依法依规,同时尊重科学,用法制精神、科学态度来对待、处理、管理转基因问题。
记者:现在人们谈禽色变,不敢吃鸡了,家禽业损失严重,一些家禽企业和养殖户生产难以为继,甚至倒闭。请问,国家如何帮助家禽企业和养殖户摆脱这个困境?吃鸡肉会不会传染H7N9流感?
韩长赋: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我非常关注、非常着急的一个问题,受禽流感的影响,现在家禽养殖业非常困难,全面亏损。农业部也一直在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你刚才提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企业困难怎么办。在应对疫情方面,我想我们也得“两手抓”,一手就是要抓疫情的防控,保障人的健康安全,另外一手就是抓产业发展,保护产业,促进养禽业的稳定发展。
我们在疫病防控方面,加强监测,强化技术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尽量减少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因为要确保禽产品的供给。在这方面,目前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商量,研究扶持措施,准备对种禽场还有收购加工禽肉的龙头企业出台一些扶持政策。现在一些省已经出台政策了,我们都欢迎,要帮助这些企业度过难关,因为它是个产业链条,养鸡户不进鸡了,鸡苗卖不出去了,企业不收购鸡肉了,养鸡户的鸡卖不出去了,当然消费者不吃鸡了,加工收储禽肉的工厂的库存就爆满了。
这就说到你的第二个问题,吃鸡会不会感染疫情?作为农业部长,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吃鸡是安全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不是因为我是农业部长才这样说的。第一,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在全国没有发现一例家禽H7N9流感疫情的。第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检测到养鸡场里有这个病毒。第三,各方面研究确定,这个病毒,70度的高温就可以杀死,所以只要加工时烹调熟透了,鸡肉是不会带着病毒的。中国有句老话,无鸡不成席,所以鸡还是老百姓离不开的食品,只要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经过检疫合格的禽肉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所以借这个机会我也呼吁,我们的记者朋友,你们也帮着我们做一点科普宣传,告知人们不要“谈禽变色”,这样消费者可以饱口福,养殖户可以增收入。
记者:关于转基因食品,我想问的是,您本人会吃转基因食品吗?在中国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塑料薄膜,而且是长期使用,这样就造成了农业面源的污染,与此同时,在工业生产和生活排污都给耕地造成了很大的污染,有个数字说中国的耕地中度和重度污染的面积已经达到了5000万亩。那么,因为这些污染而造成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有多严重?农业部在治理这些耕地污染、改善农业环境方面有什么措施?
韩长赋:你提的第一个问题很尖锐,但是我也不回避,我实事求是地回答你这个问题,我现在也在吃转基因原料加工的食品,具体来讲就是豆油,因为我们国家的豆油主要是用进口大豆加工的,进口的大豆主要都是转基因的大豆。我想说一点,进口的转基因大豆都是经过我前面讲到的那些法规、程序,经过生产国安全实验,也经过我们自己安全实验,经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严格审定,才可以进口的。
第二个问题。确实,我们国家人多、地少、水缺,我们用有限的资源解决了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但是又不能过度消耗资源。实事求是讲,这是一个两难。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在刚性增长,所以农业资源的约束、环境的约束也在增加。应该说我们实现了“十连增”,我们解决了十几亿人吃饭的问题,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这一点。另外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农业资源环境严重透支,也需要喘口气。所以我们在农业发展中,既要满足供给和食物的需求,同时又要保护我们的环境,尽管是两难,我们也要攻坚克难。
你刚才讲到的主要是关于土壤污染的问题,确实,由于工业的发展、采矿业的发展,使一些耕地受到了重金属的污染,个别地方也挺严重。
对这个问题,我们农业部门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都在研究怎么治理。我们现在开展的工作,包括下一步继续努力的方向,一个是在种植业方面,调整结构,就是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包括要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种子的措施,包括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包括推广病虫害的统防统治,科学用药,尽量减少用药。我们近几年已经取消、禁用了38种高毒农药。再比如,我们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总之,减少农业的外在投入品。
在畜牧业方面,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就是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我国一年饲养大数是12亿头猪,其中出栏7亿头,全国的消费量大体上是两个人消费一头猪,存栏一亿多头牛,还有几亿只羊,鸡是一年饲养量120亿只,大体上一个人消费八九只鸡,没有这些满足不了我们市场的消费,满足不了我们全国人民的需要。但是这些饲养确实会产生大量的粪污,所以要很好地研究,通过规模化的养殖,把它进行资源化处理。现在包括我们推广四千多万户的沼气,还有进行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我们一年还要产生八亿吨左右的秸秆,过去都是主要用来做燃料,现在不用秸秆做燃料了,要怎样更好地利用它,包括秸秆还田的办法。
在土地重金属污染方面,我们针对南方部分地区因为工矿企业排污造成的耕地重金属污染,现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工作,开始搞试点。
一、20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加大考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成效显著
今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区两级先后成立了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13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内容由各区层层分解落实,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开始凸显。全市上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共同推进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城市环境面貌大有改善。
1.制订办法,明确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的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要求,下发了《各辖区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各辖区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确定了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加强考评,落实责任。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从12个市职能部门抽调22名专业人员集中办公,分成5个专业考评小组展开考评。考评办明确工作制度,科学选取考评样本,合理计分办法,每天考评情况及时上网公布,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各区、街道层层落实责任,组成强有力班子,加大辖区的整治和考评。
3.坚持点评、确保成效。市领导高度重视,每月初召开由市长、分管市长及各区区长、分管区长参加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点评会,并将考评成绩及存在问题在电视台、常州日报等媒体上公布。至11月,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点评会已召开了11次,共考核了1万多个样本点,检查出1万1千多个问题。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严格严肃的考评点评,我市“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得到了深化和拓展,我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实现了春节初见成效、国庆大见成效的目标,长效综合管理效果开始显现。
(二)精心组织,共同协作,攻坚克难,优化城市道路环境行动圆满完成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敞开城市空间、美化道路街景、提升建筑风貌、升格绿化品味的基本思路,在市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精心组织下,至今年9月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资金投入总量近6.5亿元。
1.杆线入地工程。迁移10kv供电架空线入地8公里,对电信、移动、网通、铁通、有线电视等基础通信弱电架空线入地71余公里,净化了城市空间。
2.地块折迁、改造工程。拆除危旧、临时、违章等一批严重影响观瞻的建筑共1.135万余平方米,对长江路两侧部分地块进行了收储及环境整治。
3.绿化工程。完成广化街、晋陵中路、关河西路、丽华南路等绿化建设1.2万余平方米,丰富了道路绿化景观。
4.街景美化工程。一是对等丰臣海悦、中粮大厦、计生委大楼等十余处临街破旧建(构)筑物进行了外立面装饰、装修,对室外空调机统一进行了隐蔽或遮挡,装饰总面积为4.6万余平方米,努力营造、整合各路段的整体建筑风格。二是对60万平方米的临街住宅楼进行了粉刷出新。对长江路沿线民房进行了拆迁或修缮,重现江南民居特色,效果显著。三是按照相对集中,一路一景的要求,对临街陈旧的建(构)筑物进行了粉刷、清洗、出新,总面积为29.1万余平方米。中心区域约有7.5万余平方米的建筑物采用了高档的氟碳涂料进行粉刷,增强了视觉景观效果。四是政府投资3762万元、业主出资1315万元,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完成了36个项目的景观照明工程。同步配套建设30个监控点,以加强对全市灯光照明的系统、终端控制。目前基本形成了以沿街建筑为主体,道路、绿化、河道为纽带,公园、广场和城市小品为点缀,高、中、低及点线面相结合的都市夜景新风貌。五是整治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601块计1.59万平方米。建设了一批公益性广告,另外,投入300余万元,建设了85只滚动式电子灯箱广告,提高了户外广告设置水准。拆除陈旧、破损及与市容极不协调的店招店牌1565块计1.67万平方米。采用亚克力等新材料,统一制作店招店牌1152块计9305余平方米,提升了店招店牌的设置档次和规范程度。六是新建透景透绿围墙1656米,新建实体景观围墙2419米。在透景围墙内外种植绿化8280余平方米,计1.22万余株,地皮植物6000余平方米。七是卷帘店门改造工程。对道路沿线148樘密闭式卷帘店门,统一设计改造为透空式卷帘店门。
5.临街设施改造工程。一是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了全面改造出新。建设了一批新岗亭、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 新增、更换交通标牌数百块,大大改善了我市交通状况。二是对戚大街原路面实施黑色化改造,同步实施完善污水、给水、燃气、通信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设施、公交站台等配套工程。三是配套建设沿线环卫设施。共新建、改造公厕9座,配套设置果壳箱2450只,新建、改造垃圾房13座,设置公厕指示牌24块,进一步完善了环卫基础设施。另外,市电信部门对道路沿线公用电话亭进行了更新,邮政、日报社部门对沿线200余只报刊亭进行了更新设置。
6.武进区、新北区整治工程情况。在市整体规划的指导下,两区详细进行了景观道路的街景规划设计,共投入资金约3.3亿元,对一批道路两侧的杆线入地、地下管网、道路设施、建筑整修及户外广告整治、店招店牌改造、景观照明建设、绿化完善工程等,效果十分明显。
7.摩修店、废品收购站等市容基础性整治。全市共取缔废品收购站(点)522处;取缔、整顿摩修店点137家、车辆清洗站(点)44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及店面乱招贴17万余张(处)等,有效促进了道路景观。
(三)积极配合,加快步伐,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项目按计划实施。
自去年底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3月份开始打桩,6月5日进入土建安装。目前主、附厂房和设备基础已出零米,综合楼主体工程结顶,主要设备招投标工作基本完成,焚烧炉主设备部分已到现场,现场钢结构及非标准件开始组合安装,11月底展开锅炉钢结构安装。我局积极组织市内配套项目建设,完成了初步设计评审与报批,于六月初项目开工奠基;多方协调,完成了项目土地征用、建设期用水、用电等手续的办理,并已竣工验收和交付;完成电力接入系统方案的评审与报批,确定高压线路路径规划红线;完成冷却水取水口规划选址、勘察,积极办理取水泵站占地及场外道路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初步确定了飞灰预处理工艺。同时我们积极协调、紧密配合光大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根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填埋场续建工程。6月底正式立项,分别于8月和9月邀请省内专家、市各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评审和初步设计审查,年内完成施工招标,明年初开工建设。续建项目的建成,可增加填埋库容110万m3,并可对填埋气体进行合理导排、收集与利用,届时将建成500kw发电机组,所发电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的需要。
(四)深化改革,提升水平,为民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快环卫改革“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进程。
一是扩大道路清扫保洁“一体化”作业范围。今年继续组织天宁、钟楼和戚墅堰区推广道路一体化清扫保洁作业。截止目前,共有91条计242.09万m2道路实施了道路、绿化带和临街人行道一体化清扫保洁作业,统一了保洁的作业时间、标准和质量,成效显著。
二是精心组织道路及街巷里弄市场化作业招标。分别于3月、9月和11月份组织了6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共组织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标三次,推出城市主次干道77条、背街小巷249条,共计作业面积200.03万m3,参与企业10余家。目前,中标公司均能严格按招标要求组织作业,并逐步提升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保证了作业方式的平稳过渡。
另外,结合城市快速通道、高架道路的发展现状,已初步制定了道路机械化清扫方案。
2.加快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4月12日,在钟楼区召开生活垃圾转运站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进转运站建设工作。在各区政府、区城管局(管建局)和街道(镇)的重视下,有12座转运站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省提出的苏南地区200*年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达到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片)处理的目标。
3.城区公共厕所全部免费开放。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群众,我局通过详细调研、多方协调,起草了《关于免费开放城区公共厕所的实施意见》,通过落实管理经费、管理责任、保洁标准,在去年免费开放31座公厕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城区所有公共厕所全部实现免费开放。
(五)认真调研,制订方案,结合实际,数字化城管建设开始启动。
根据市政府关于年底完成十三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与数字化城管接轨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进。6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数字化城管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思路和方案修改意见。7月成立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9月《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通过建设部评审,11月初常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得到市编委批复,11月中旬就数字化城管建设专题向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汇报。
1.成立数字化城管筹建办,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办公,分成监督受理、指挥协调、综合考评、技术后勤、效能监察5个专业小组,具体负责系统建设中的相关工作。
2.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年内将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的十三项内容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并适当扩充部分城市事件、部件问题。实施范围扩展了部分重点区域。考评范围从现在的五个区基础上,增加考评14个市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
3.调整了考评办法。形成了《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办法》,并制订了《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4.编制了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系统一级平台及各区、市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平台的建设方案,各区已为二级平台建设提供了场所。目前正在系统招投标的前期准备。
5.完成相关人员的招录工作。高起点、严要求,参照公务员的招考模式,进行笔试、面试,同时 加试普通话和计算机水平,招录参照社会化管理的信息管理员23名,现已在培训中。
(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以落实长效综合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无证摊贩、户外广告、建筑垃圾、规划、园林绿化违章等各项整治活动,共出动147100余人次,44200余车次,全年共查处违章98100余起,其中教育整改60300余起,发《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17584余份,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333余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起,当场处罚1525余起,一般程序处罚2588余起,其中市支队结案率达92,确保了市区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公安综合执法大队协助配合专项行动、集中整治104次,派出警力400余人次,查处阻碍执行职务违法嫌疑人83人,批评教育75人,治安拘留6人,治安罚款2人,有力保障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1.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能。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各区执法大队实现全部向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明确了工作目标,加强对派驻中队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大队、派驻中队与街道(社区)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推行领导联系点制度、社区(村委)城管联络员制度、城管进社区公示制,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和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市支队实行户外广告中队与灯光办、夜巡大队与环卫处的合署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局年初制定下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分解阶段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结合各类行政执法内容的工作流程,对五项行政许可事项、七十项行政处罚、三项行政征收、六项行政强制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目前五大类共十一个子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责任流程分解已完成,其他行政执法方面的责任分解方案也已基本确定。
3.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措施。深化领导接待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快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将执法前温馨告知举措从广告延伸到渣土运输管理、报刊亭整治,强化人性化执法;加强疏堵结合力度,主动联系,建立夜排档、自行车、西瓜摊、缝衣、补鞋等临时疏导点146个,服务点44个,将疏导点纳入各街道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向商家业主发放慰问信、向市民发放《城管服务联系卡》《温馨告知书》、实行城管进社区公示制、推行徒步执法与敬礼执法、组织建筑工地挖掘机驾驶员现场会等举措,进一步展示文明执法形象。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省建设厅创建规范化达标队伍的要求,在全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中继续开展创建达标大队、达标中队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执法系统中队长培训班和新队员培训班。专门组织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试;12月上旬开展了对全市行政执法队员业务水平能力的测试。三是加强督察工作,召开督察工作会议,修订了管理考核办法,积极探索督察方式方法,严格日常督察,并加强了对领导的连带责任。四是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着重加强了对新招录协管员的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对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上岗;着手进行协管员队伍整顿工作,努力把协管员队伍纳入正常管理的轨道。五是严肃查处违规。今年市、区二级执法队伍诫勉谈话执法队员14人,协管员11人;处分队员3人,协管员95人(其中武进77人);辞退协管员16人。先后调查队员(协管员)违规违纪投诉案件29起,其中有7起投诉属实,均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七)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强城管队伍行风和廉政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好班子”、市级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局领导班子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全局上下也成为团结有朝气有战斗力的统一整体。
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作来抓。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抓落实中把责任追究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定期巡视,做到早预防、早沟通、多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创”活动,重点开展“勤政廉洁好机关”创建。通过正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廉政警示教育,增大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观念的影响。发挥局与市检察院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作用,开展对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实行《廉政责任书》制度,使之达到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全方位监督,整改提高,促进行风、效能建设。针对去年“万人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摆现象、挖根源,采取20多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同时,围 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一是开门纳谏,向市各相关部门、企业、学校、服务对象等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500多份,印制《城管服务卡》1万余张,发放到各级机关、各区、街道和市民群众中,进行广泛的沟通,收到较好效果。二是请行风建设监督员,开展暗访监督活动。三是坚持半年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参与执法活动,组织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窗口”服务等部门进行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的明查暗访。
(八)加大投入,创新方法,措施得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继续加强。
1.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定《关于加强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区成立了共1000人的专门队伍,对中心城区78条共12.55万平方米道路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使城区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规范化。
2.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年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通知》,我局制订了创建实施意见和方案,明确创建道路范围,并专门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不断对照示范路标准进行自评和整改。省建设厅于9月下旬来我市对常武中路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随着武进区生活垃圾的全面进场及城区生活垃圾收集面的扩大,今年填埋场达到了垃圾处理量的最高峰,日均处理近1100吨,日最大进场量达1500多吨,大大超出了320吨/日的设计负荷。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40.5万吨,超年初计划量162。处理污水15.05万吨,超额量达188。市环卫厂全年处理生活垃圾5.6万吨,处理污水14.4万吨,粪便7600吨。
4.开展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工作。3月份,市政府颁发《常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办法》,在市财政、物价、建设等相关部门协助下,我局委托拍卖公司于4月下旬对新建__只落地滚动灯箱举行公开拍卖工作,取得成功,为我市合理、公平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开创先河。
5.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造。市政府颁发《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和《关于贯彻〈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的实施意见》,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密闭改装工作,指导本、外埠承运车辆210辆进行了限期改装,同时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现场管理,有效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面貌。
6.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累计制作播出城市管理专题片22期,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录用稿件670篇;与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组织了“树文明新风创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市“政风热线”直播活动,主要领导走进直播室,倾听群众意见,快速解决提出问题;与市人民广播电台开通“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天天报”节目;继续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季评“十件好事”、年评“十佳好事”活动,并制作8只宣传橱窗、5块宣传展版在全市宣展;与市滑嵇剧团创作大型都市轻喜剧《城市荣誉》,并组织了巡回演出;印刷1万本《常州城市管理漫画宣传手册》分放到学校、社区、沿街店面等单位;组织参加了常州市“建设者之歌”文艺汇演;成功举办了城管系统第二届男子篮球赛,以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宣传面。
7.与同济大学合作完成了常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通过对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现状的分析研究,提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的规划意见和实施办法,并对中心城区10条主要道路作出详细的设置方案设计。
8.建议、提案办理及工作。今年共受理来信132封、来电277只、来访82批131人次,受理网上投诉1408件,办结率96。“两会”期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0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件20件,协办件10件),通过各部门认真办理,做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9.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各区城管局全面推行规范统一的许可法律文书,上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案卷检查,9月份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市级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我局的许可案卷制作规范、质量较高,在参加评查的单位中名列前茅。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全年许可受理1415件,办结1182件,并多本文次被评为优质窗口。
10.想方设法保证垃圾处理费征收目标顺利完成,预计200*年垃圾费征收总额可达2900万元。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了对局主要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实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目标要求。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目前我们虽然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如何使这一工作能做到行政推动与公众治理相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尤其是在提高市民(包括新市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上还需进一步努力;二是随着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如何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法水平,需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城市管理的始终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揽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数字化城管和城市长效管理为抓手,强化环境整治、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基础建设,积极探索研究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跨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明确一个目标:建立和运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系统, 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市对各区各职能部门、区对街道、街道对社区(村委)的三级考评制度,巩固长效综合管理的成果。
2.深化两项改革:继续深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我市环卫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指导各区积极推进环卫体制改革。
3.推进四大建设项目: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年内投产运行;开展城市主要道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完成为民办实事公厕改造一期建设;开工建设我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一期。
(三)主要措施
1.科技先导,创新发展,利用数字手段实现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再上新台阶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手段,将目前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的13项内容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建设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系统;实现城市管理的属地化、网格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城市管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将城建“12319”转为数字城管服务热线;新招录的热线平台工作人员200*年全部正式上岗,确保服务热线顺利过渡,平稳运行。明年上半年完成数字化系统一级平台和二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利用电子地图等数字化技术资源,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大屏全市监控。
颁发《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系统实施方案》、《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办法》和《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区、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十三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对现场检查问题和“12319”受理处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区和部门每月的考评得分情况在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上进行公布,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各区、各部门全年的考评成绩计入市对各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按照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和加强市对各区各职能部门、区对街道、街道对社区(村委)的三级考评制度,各区、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二级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工作,真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网络,依托数字信息手段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监督、指挥、考核、评价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
2.连片贯通,提高完善,开展城市主要道路街景美化整治
继续致力于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的市容环境整治。200*年开展城市主要道路街景美化整治,对局前街、怀德南路、北直街、化龙巷、小河沿、博爱路、东西横街、关河西路(通江路口至长江路)等路段两侧实施街景美化工程,主要实施建筑立面及住宅房装饰、粉刷、店招店牌改造、景观照明、户外广告、绿化等整治任务。200*年底完成整治任务调查和规划设计,明年进行工程的可研、立项、招标、施工、验收,全力以赴抓好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有效造价控制的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配合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8月28日前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综合整治,真正贯通、形成我市景观道路体系,同时巩固、提升已有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环境,再创常州城市环境新形象。
拟订出台环境卫生设施、建筑物外立面及广告招牌保持整洁与美观等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落实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措施。
3.配套完善,增强功能,积极推进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全面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任务。确保年内投产运行;按特许经营协议,对发电厂的焚烧运行实施监管,围绕bot项目投入商业化运行,组建中方监管小组,形成生活垃圾调运方案,使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2.开展市区公厕“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工作。改造提升公共厕所已列入明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常州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发展三年实施纲要》(200*-20__)和《常州市公共厕所布点规划》,按照具体建设改造、管理的目标和措施进行,明年计划完成260余座提升改造,使我市公厕按区域达到国家一、二类以上标准。充分利用市政道路改造等进行公厕布点盲区补建,对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区域合理设置环保移动公厕。同时提高公共厕所管理标准和服务水平。用三年时间使我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省达到先进水平。
3.开工建设我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一期。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已列入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安全填埋场总库容设计规模约为40-60万立方,可满足未来近30年的填埋需要。按“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期建设规模初定为10万立方,内容包括填埋库区、预处理区、渗滤液调节池及污水处理、生产生活辅助设施,预计工程建设投资约1.3亿元,该一期工程已列入明年市重点工程,计划于200*年上半年开工,200*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明年上半年建成投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续建项目,新增库容110万立方米,同时开展餐厨垃圾堆肥处理的调研,掌握基础资料和相关情况,为200*年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堆肥处理项目打好基础。
4.放开市场,高效优质,继续深化环卫体制改革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作业质量监管等办法。会同各区制订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积极推进环卫体制改革进程。继续开展道路市场化发包,总结以往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指导协调各区在环卫改革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从加快管干分离和扩大采购作业范围等方面,有效推进环卫作业“一体化、专业化、市场化、机械化”运行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力争明年区环卫清扫保洁道路全部实施一体化作业、垃圾收集进行市场化试点、街巷里弄专业化工作;继续推进城市快速通道与高架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机械化试点。加强内部管理,整合环卫管理力量,强化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作业质量的监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洁质量,使我市环卫保洁水平再上新台阶。
5.改进作风,提升形象,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和廉政建设,加大城管宣传工作力度,力争在市级机关万人评议中满意度有新提高。
一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全体城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创建文明机关和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强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以市委明确的相关作风建设基本要求为目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工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工作领导的意见》中明确的有关对通案和干部管理制度执行、执法业务培训与考试、执法业务考核、相关业务工作等规定。做好执法队伍中队长以上的骨干力量、执法队员、协管员培训、轮训工作,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分期分批进行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继续推进创建达标大队、达标中队活动,使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督察。加强城管督察部门建设,确保督察人员配备到位,督察关口前移,赋予督察人员更多的权力,对各级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开展天天检查、月月 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
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5周年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执法为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突出宣传执法队伍形象、文明执法和执法为民思想的新举措、新方法,树亲民爱民形象等。继续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季评“十件好事”、年评“十佳好事”活动,积极倡导奋发向上、团结奉献的精神风貌。继续在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办好专栏和窗口,并以热点问题和全局性、深层次问题为主题,组织专刊作系列深度解析,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以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为重点,定期组织城管志愿者零距离接触城管,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理解度和参与度;深化“城管宣传进社区”活动,努力构建与市民互动的宣传平台。深化开展“树文明新风,创美好家园”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城市管理知识进学校、整治学校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活动、城管小记者夏令营活动等形式,积极倡导文明礼仪,告别不文明行为,共同为建设美好的家园做出贡献。通过编印发放城管宣传手册,强化外来人口城管法制教育、社会行风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质量创优;以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宣传、执法案例回放、专家说法等形式,使城管工作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