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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土地开荒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以节水为重点,实施灌区配套改造
1.1积极解决灌区的水资源管理问题对灌区的水资源要坚持统一管理、规划和调度的原则,将现有的灌溉工程体系充分利用起来,以实现对灌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配置,这对促进灌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灌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2严禁盲目开荒、认真落实退耕封育政策盲目开荒被作为发展经济的唯一手段,这一错误思想导致走上了一条恶性循环的道路。灌区的经济要大发展,农业要大丰收,其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便是发展节水灌溉农业,节水的重点要从渠道防渗田间节水逐步向高新节水转变,即采用喷灌、滴灌、管灌的方式进行节水。采用节水措施,对缓解塔里木河流域的水资源紧张状况具有显著的效果。
1.3强化灌区水资源的依法管理当前,针对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主要有《水法》、《自治区水法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要加强对这些法律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灌区的水资源管理,对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要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宣传,从根本意识上加强人们对于保护水资源的认识,树立起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社会风尚。
2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策略
2.1加强对现有植被资源的保护植被对治理土地沙漠化具有显著的效果,相关研究表明,植被的覆盖率达到30%以上时,土壤的风蚀就会消失。因此要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大力推行退耕还林还草,坚决打击毁林开荒行为。要保证水资源的充足,因为水是保证植被生存的关键。需要继续加强对塔里木河上、中、下游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保证植被生长可以得到充足的水资源供应。在保证生态用水充分的情况下,保护好乔、灌木林,重点抚育和扩大流域幼林、青壮林,有计划地更新成熟林,对残败林、枯木林也不能破坏,以发挥这些树木优良的防风固沙功能。长期以来,塔里木河流域都存在过度放牧的现象,这样导致草地植被的严重破坏,要治理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实行有计划的限制性放牧是重要的措施,这样可以有效保护草地资源,从而减轻土地承载力,有利于土地荒漠化的治理。可探索种植人工饲草料和利用农作物秸秆养畜,以部分替代天然草地游牧,发挥天然草地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活燃料问题是目前农牧区居民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可以大大减少樵采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对此,可划定由专人管护的樵采范围,严厉打击越界樵采。要积极寻求多种能源解决方案,在这些地区逐步推行太阳能、风能、沼气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因能源问题给环境带来的压力。
2.2建立全流域法制化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全流域法制化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监督。土地荒漠化较严重的地区要进行开发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必须要对项目本身进行详细的环境质量评价。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的监测体系,提高其动态监测水平,加强预测、预报力度。要强化对塔里木河流域生态问题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加强科研投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化水平。
作者:覃洋舰单位: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一、摸排调查阶段
7月25日至8月10日,我乡联合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分4个工作组,以实地勘查丈量、套图定性的方式,共摸排调查农户375户,开垦土地785亩,填写集中整治毁林毁草开垦土地工作登记表375份。
二、询问取证阶段
8月4日起,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县自然资源局二调GPS套图比对,对前期摸排调查的开垦地进行分类处理。剔除土地性质为耕地、园地的开垦地,对土地性质确定为:林地、草地、裸地的开垦地进行了询问取证工作。共询问取证224户,其中涉及非法开荒林地152户、草地18户、裸地54户。
三、行政执法阶段
8月28日起,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志牵头,联合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务局等联乡包村部门,成立乡整治非法开垦土地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行政执法工作。
乡政府及县级联乡包村部门负责入户做好群众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并与开垦户签订整改责任书。行政执法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实施。
(一)林地
全乡涉及非法开垦林地152户,共计330亩。经行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界定,147户达行政处罚标准;5户涉嫌刑事处罚(县森林公安局正在向县检察院汇报)。其中:村行政处罚户58户、涉嫌刑事处罚1户,共130余亩;新民村行政处罚户33户、涉嫌刑事处罚1户,共160余亩;解放村行政处罚户35户、涉嫌刑事处罚2户,共110余亩;金瓶岩村行政处罚户19户、涉嫌刑事处罚1户,共30余亩;双泉村行政处罚户2户,共10余亩。截止目前,除村黄世富户,因其爱人在成都就医,确无法回来接受处罚外(已主动联系执法单位,接受处罚工作),已完成146户行政处罚工作。
(二)草地
全乡涉及非法开垦草地18户,共计40.8亩。其中解放村17户37.8亩、新民村1户3亩。县林草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恢复播种多年生草种。
(三)裸地
全乡涉及非法开垦裸地54户,共计103.61亩。其中解放村7户8.81亩、村10户15.55亩、新民村13户60亩、金瓶岩村22户16.25亩、双泉村2户3亩。已由县自然资源局责令整改,现已全面完成恢复种草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有效打击了一批因利益驱动毁林毁草行为,也让更多人认识到法律面前无儿戏,震慑并打消了一些人想要以身试法的念头。
(一)严格执法落实,在2020年5月1日以前,对开垦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土地原状,并将已栽种至非法开垦土地中的经济林木(花椒、农作物)自行移植。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恢复、不移植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接受从重处罚,并不得对非法开垦土地再进行使用。
(二)以集中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班底和职责为基础,成立乡林草地管护领导小组,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制定管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
全国土地日
为了珍惜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人们的惜地、爱地意识,保障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在今年第14个6·25“土地”来临之际,我州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突出“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宣传主题,开展了丰富多采的6·25“土地日”宣传活动,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为搞好这次宣传活动,州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认真研究了6·25“土地日”宣传的具体工作,成立了6·25“土地日”宣传领导小组,周天颂局长任组长,袁昌全等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协调和实施。州委宣传部、州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第14个“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州宣联发[2004]6号)。州、县市均加强了组织领导、宣传策划和督查落实,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实施,还安排了专人负责和专项经费,州局共安排宣传经费10万元,各县市共安排资金20多万元,为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精心组织、部门配合
州委宣传部、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州电视台等部门的领导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积极配合,出台了《6·25“土地日”宣传工作方案》,州委宣传部部长刘路平组织召开了宣传工作筹备会议,并在6·25文艺晚会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文艺汇演、知识抢答、腰鼓队、街头咨询等活动得到了各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我州第十四个“土地日”宣传活动,突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寸土地”的宣传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街头宣传。八县市均在6月25日或6月25日前后开展了街头宣传活动,设立了咨询台,全州购买了宣传挂图5000余份,发放了宣传资料28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3280人次,解答了有关疑点、难点问题;二是媒体宣传。州局利用《团结报》专版和《金土地》栏目宣传了中央、国务院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内容;利用湘西电视台《西部环线》栏目进行了电视专题宣传;分管州长、八县市分管县长都作了电视讲话。三是文艺宣传。6月24日晚,州委宣传部、州国土资源局、州电视合举办了“大地情怀”6·25“土地日”大型电视文艺晚会,各县市把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好经验、好典型搬上了舞台。《为了大地的丰收》将花垣县长乐乡75岁高龄的老党员梁自玉带领全家和全村农村开荒造田110多亩的事迹表演得真实、生动,人物个性刻画得栩栩如生;《告别灾难》将永顺县永茂镇国土所所长杨如雄,在去年7月9日的地质灾害中,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地抢救了几十个村民的感人事迹,形象地展示在观众面前,感人至深、催人泪下;腊尔山土地开发整理、八面山的土地开发、碗米坡电站建设使人历历在目、激人奋进。保靖县、古丈县等县市聘请了“夕阳红”老年业余剧团上街游行宣传,龙山县聘请离退休老干部组织“土家民乐队”,利用三棒鼓、九子鞭、小演唱进行宣传。四是知识抢答。凤凰县在电影大厅举行了“国土杯知识”大赛,有来自教育局、农业局、环保局等12个代表队参赛,县农业局获得了总分第一,搬回了大奖。
全州通过6·25“土地日”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认识,强化了资源忧患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和土地利用观,增强了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决心与信心。
湿地、森林、海洋并列称为三大生态系统,其中湿地是最具有丰富生态功能的生态系统,其具有蓄洪防旱、调节小气候、保持水土平衡、控制水体污染、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区域生物多样性平衡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生物基因宝库”和“生物摇篮”,在人类的生存、繁衍和生产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环保效益。然而,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张对湿地的影响也随之增加。目前,我国占用湿地面积较大,萎缩现象严重、退化加剧及生态功能受到严重损毁。例如,东北地区沼泽湿地面积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11.4万km2减少到目前的6.57万km2,在50年内减少了42.4%。目前,湿地所遭受的损坏已经严重威胁我国生态系统平衡。
1三江平原湿地的现状
三江平原处于我国黑龙江省的东北部,面积1080万hm2,是由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共同汇流冲积而成,是我国面积最大的淡水沼泽分布区。这里以森林、草甸、沼泽和水面为主,沼泽与沼泽化草甸大面积连续分布,水系交织成网,小型湖泊星罗棋布,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湿地,也是世界最重要的湿地之一[1]。三江平原湿地同时也是中国黑龙江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这里的生态系统类型纷繁复杂,有1700多个物种,其中国家级珍稀濒危物种100多种左右。湿生和沼生植物主要有小叶章(Gramineae)、苔草、芦苇、沼柳等。苔草沼泽分布最广泛的一种,约占沼泽总面积的85%。到2002年,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已经把三江平原已有的三个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入到名录之中,三江平原湿地成为国际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地区之一。但随着人口和经济增长,大规模的开发、过度利用现象严重,自1994—2000年三江平原耕地面积由82万hm2增加到370万hm2,湿地面积由443万hm2减少到151.8万hm2。三江平原湿地功能退化,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沙化现象严重。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的大规模开发,废水排放、农药和化肥的大量施用,引起点源和非点源污染的不断加剧,湿地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表现在河流、水库、沼泽的不同反应上[2]。总而言之,三江平原湿地正面临着水土持续损失及功能退化的现象与日俱增。与此同时,与湿地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生态环境也随着湿地环境的恶化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日益提高,对三江平原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程度已达到历史最高峰。三江平原湿地面临着严重的损害,天然湿地的面积也在急剧的萎缩,湿地生物多样性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污染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中,最根本的因素在于人们仅认识到了湿地资源的简单层面,而缺乏对湿地整体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综合方面、深层次的了解。湿地的生态价值在于能够提供优质的水资源和富庶的物种资源,兼备水生生态系统和陆生生态系统特点,具有调节小气候变化、积蓄水源、防洪旱能力强等独特生态价值。从整体的发展中看,只单一开发利用湿地资源,疏忽了对湿地整体生态功能的利用和保护。例如,在法律上,大多都是对湿地资源的开荒、摄取、管理活动加以规范,很少对湿地生态功能及生态价值进行深层次保护。这是造成三江平原湿地资源形势恶化的重要关键点。针对此原因,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最终原则,综合分析湿地保护的法律现状及不足,重新制订并完善湿地保护法。
2国际湿地的法律保护
据统计,20世纪以来,由于农业开发、城市化发展及经济开发因素影响,导致全球范围内湿地面积锐减,对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因此,国际社会和湿地保护发达国家运用立法和制定规划的方式加以保护。这种用法律手段规范和保护湿地是有效的方式,也是对我国有益的启示。
3我国湿地保护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3.1缺失湿地专门立法,整体系统保护不足从我国的自然资源立法传统角度来看主要的特点是以部门法为主导中心,例如土地有《土地管理法》、草原有《草原法》、森林有《森林法》、海洋有《海洋保护法》等,而对于湿地却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湿地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法律。我国在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中,对于“湿地”内涵的理解和外延的理解存在着不确定性及不全面性,并且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均有着不同的调整范围和用途,原有的法律法规局限性较大,所以对于整个“湿地生态系统”的维护和发展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湿地是一种较特殊的生态系统,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同时不同部门和领域对湿地的认识和作用均有较大的差异,以及不同的利用群体对湿地的资源需求也存在着差异,如果没有一部针对湿地资源保护专门的立法,对湿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统一调整和规划,那么在多项法规中具体规定之间必然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
3.2立法体系分散,缺少有效协调立法可以有效地协调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在法律法规不相同的情况下,也应相互协调达到统一的原则,否则就会存在规定性冲突。因此,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内容有效协调与合理配合是完善法律体系的重要前提。针对我国湿地而言,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规对其进行合理统筹,使得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对湿地的保护、开发利用等法律章程和规定过于零乱并且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湿地法律保护体系,所以导致在湿地保护和利用方面不协调因素较多。如现行的法律法规在鼓励开垦荒地时,并没有给予保护原则,缺少保护规定;在某些法律法规中虽然规定了对工程受损的湿地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但没有考虑到工程受损湿地的功能恢复。正是由于立法上不能够有效协调,使得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在依照法律的管理、执行法律监督上采用的法律依据不能够形成统一,导致湿地资源出现诸多相互矛盾的问题,使湿地生态功效不能得到合理地发挥和利用。
3.3缺乏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湿地资源利用过度湿地保护的主要力量来源于群众及政府。目前对于群众及非政府人员缺乏有效的法律途径参与到湿地保护的决策中去,这造成了湿地利益的直接利害关系者没有机会和条件参与到湿地保护的工程中来,导致两者产生矛盾。从而,过度利用湿地资源,忽视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导致相关者只为了谋求当下的经济价值而盲目开发。目前黑龙江省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采取制约。
4我国湿地保护立法体系的完善
湿地的环境价值和生态利益是制定湿地保护的法律前提,湿地立法刻不容缓。在建立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时,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现状,确定立法目的,明确保护对象、相关管理部门职责,遵守管理制度。要尽快建立一套合理、完整、相互协调的湿地法律法规,使得我国湿地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发与保护。
4.1明确湿地的概念和适用范围首先就是要明确“湿地”的概念。这主要是为了避免专门法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发生冲突,以及法律保护的对象不明确等问题。我国是《湿地公约》缔约成员国,在我国完善湿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可以借鉴湿地公约中的规定,确定应采取保护的湿地对象,保护湿地的含义、类型。确保不是被利用的荒地。结合政府各部门依据湿地定义对土地类型进行划分,对被确定受保护对象地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开发和实施保护。
森林是同土地一样,是人类发展的基础,它能够提供给人类衣食住行的条件,滋养整个环境的协调,有森林的地方,空气质量一定是很高的,它能够涵养水源,是林木、伴生植物、动物及其与环境的综合体。森林是可再生自然资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森林是“地球的肺”,森林是煤炭鼻祖、天然监测仪、自然防疫员、报警绿色哨兵、兵家的天然屏障、大自然的美容师等。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又赋予了人类灵感、智慧、启迪。林业发展可以有效的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国民经济,丰富人们的生活需求。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毁林开荒,辟林放牧,兴建城镇,砍伐木材,再加战争破坏,火灾虫害,世界森林面积缩小的过程大大加快。每年大约有2000万公顷的森林从地球上消失。目前我国林业面临着各种有碍林业发展的问题,值得人们关注。
1.1森林大火
火灾对于林场的破坏巨大,由于森林内部树木量巨大,并且由于树木成长覆盖量巨大,因此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是属于范围式的火灾,极易造成连锁反应,并且由于区域限制一般的扑救方法无法针对森林火灾进行救援。并且许多森林火灾的发生都是人民防火意识不足,随手乱扔烟头引起的,可是后果却是十分严重的。
1.2滥砍乱伐
森林的过度砍伐导致我国森林资源急速下降,由于树木资源属于短时间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在我国林业保护工作的注意事项上就一定要这对于滥砍乱伐的制止,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防止由于森林无规划开采而导致林场退化甚至消失。
2、加强林业保护措施
2.1加强森林防护的宣传,增强人们的护林意识
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为工业、国防、民用提供大量的木材、林产品来源,同时还包括珍惜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自然资源。森林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产业,加大护林宣传力度,调动全民关注并积极参与,才能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人们护林安全意识增强,不会随手乱扔烟头,将极大的控制森林火险的发生,减少森林大火引发的森林重大损失。
2.2强化森林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控
制定并完善森林林木资源开采、保护方面的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有效的管理,将林业整顿工作做好;开展普法教育,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对违规进行乱砍滥伐、乱捕乱猎、毁林开荒、非法侵占林地、无证运输经营加工木材、走私倒卖珍惜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清理惩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以防出现依法谋私现象。
2.3森林修养计划
森林是自然对人们的馈赠,其自身可以增加区域降水、降低空气污染、释放氧气提供噪声吸收等用途,并且对于风沙有阻碍作用,对土壤有固定作用,防止土壤荒漠化,并且对于地区性的河流湖泊也能起到水土保持作用,因此森林修养计划就是要森林在自然的环境下进行自我恢复和自我繁殖,这一计划一般采取的是封山、移栽、养护三种形式。
3、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发展的方法
经济要发展,资源要利用,生态要保护,所以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要做到经济、环境、资源的和谐发展。
3.1坚持“双向”适度原则
开发利用的过度对资源的破坏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林业资源得到合理保护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但是保护过度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造成资源的堆积与浪费,不利于资源再生。因此要做到“双向”适时适度,促进长久化、合理化、规范化发展。
3.2坚持结构匹配发展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及自然、人文景观,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森林旅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园实际管理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政府依法确立森林公园为县级风景名胜区,分为核心区和拓展区:
第三条凡在森林公园范围内从事建设、经营、旅游及森林植、伐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发改、农业、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公安、环保、旅游等有关部门以及所在地镇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拓展区作为远期发展区域由所在地镇政府和管委会共同管理,所在地镇政府应严格制止乱搭乱建、违反规划要求擅自转让土地、林地等行为。
第五条在森林公园内从事第三条规定的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管委会在森林公园规划、资源保护、开发建设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森林公园或者在森林公园内开发旅游项目,修建服务设施。
第二章环境管理
第七条在森林公园内兴建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和景点景物,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各项详细规划,不得建设规划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已经建设的应当逐步迁出。
第八条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新建、搭建、扩建各类房屋,不得对房屋进行突击装修、翻新。
对森林公园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第九条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规定私自扩大种植、养殖规模。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征用或转让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林地。因工程建设等确需占用、征用或转让的,应当事先征求管委会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或转让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森林公园的林木,确需抚育或更新性质采伐,应当先征求管委会意见,并取得合法手续。
第十二条禁止在森林公园内葬坟。管委会对森林公园范围内已有的坟墓按规划规定逐步迁出。无主坟由管委会统一处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游客和驻森林公园核心区内的单位,应爱护森林公园内的资源环境。
第十四条森林公园核心区内的经营者应持合法证照按规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服从管委会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森林公园核心区的门票和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并从旅游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
第十六条禁止在森林公园核心区内建设破坏自然景观、妨碍旅游或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或建筑。
第十七条在森林公园核心区内设置户外广告载体、标牌、标语的,相关职能单位应事先征求管委会意见,再办理相关法定手续。
第十八条进入森林公园核心区的交通工具,应当按照管委会规定的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九条森林公园核心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排放超标准的废水、废气、噪声,随意倾倒固体垃圾;
(二)损毁景区的花草树木,采种、采脂;
(三)在禁火区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等野外用火;
(四)乱刻乱画、污损、损毁园内设施设备;
(五)伤害或者擅自猎捕受保护野生动物;
(六)采集濒危、珍稀野生植物;
(七)毁林开垦、开山、开荒、采石、采土、修坟立碑;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近年来,我国实行了生态公益林的基础建设工程,这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也同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生态公益林的最主要功能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降低了公益林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需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其持续稳定发展。
1、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中的问题
1.1补偿资金少,来源单一
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较低,范围也很小,致使很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规模和质量都没有达标,更是难以进行管理,这就必然会损害林权所有者的权益,阻碍生态公益林的发展[1]。
1.2监管机制不健全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办公室一般都设在市县级的林业主管部门中,主要是由资源与林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工作不是由专职人员担任的,监管机构不独立,导致了监管机制不到位,管理执法力度不足,影响了管理工作的质量。
1.3粗放式经营,管理不到位
在一些生态脆弱或者特殊的生态公益林区,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于土地、矿产、林木等资源[2],生态公益林经常会受到非法破坏,导致生态功能遭到削弱,而且管护措施及行政执法不到位,往往使破坏的程度和范围愈演愈烈。
1.4管理技术落后,科技贡献低
在目前的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很少运用有效的科技管理手段,难以支撑工作的长久进行。当前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但是能够应用在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中的却很少,导致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科技贡献不高。
2、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效对策
2.1拓宽筹资渠道,完善补偿机制
生态公益林是一种社会共享的免费公共资源,长期以来政府主要承担着全部的维护建设与管理费用。但随着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导致了政府巨大的财政压力,加大了实际建设资金需求与政府有限资金投入的矛盾,从而严重的制约了生态公益林的发展速度。为了有效的解决生态公益林资金短缺的问题,就需要增加投融资的渠道,同时补偿机制的构建也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确保补偿机制的合理性。要增加资金筹措的渠道,合理提高补偿标准,建立以中央、地方财政为主,以生态受益者出资购买或采取PPP模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措方式[3],确保补偿资金能够满足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实际需要。
2.2加强专职管理组织建设
在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中,应该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专职管理机构建设,应该有固定的编制,这样能够使得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更加的规范,要确保管理工作经费的充足,同时还应该优化监管队伍,提高监管质量。在进行管理经费的预算时,财政部门应该将此机构工作人员费用列入其中,建立起一个专职管理资金的独立部分,避免临时人员进行工作经费的发放。生态公益林的护林队伍质量也需要进行提高,在选拔护林人的工作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要加强人员的考核,应该定期林进行培训,加大对护林人员的监督力度,从而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质量。
2.3科学经营,充分利用非木质资源
在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中,需要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管理措施、管理原则以及管理目标等。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措施应该按照年度进行有效的落实,确保每一个山头地块都能够落实到人;对于长期全面封禁的管理方针,主要应用在一些比较特殊的生态公益林上,并且不能够用于任何经营,禁止人为干扰;在进行实际管理时,生态公益林数目的增加应该建立在现有公益林持续发挥效益的基础之上,这样才能够在管理期间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生态公益林区应该禁止乱砍乱伐,但是能够适当的建立森林公园,开展生态旅游,生态修复工作应该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同时通过人工造林,提高生态公益林的功能;还应该对非木质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
2.4完善法律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从而确保管理工作能够规范的进行,这样才能使管理人员能够有法可依,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生态公益林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在实际的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该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森林公安与林业司法部门需要加大普法宣传,并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毁林开荒以及非法开垦的违法行为,确保生态公益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林地征占用管理也需要进行加强,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变更生态公益林的范围和性质,原则上重点公益林地是不能够被建设工程占用的,特殊情况下必须占用时,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规范化审批。
2.5依靠科技支撑,注重科学研究
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过程中,为了满足当前林业的需求,还需要依靠科学技术,合理利用与转化科技成果。由于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目的有所不同,就需要根据实际用途与类型进行管理技术的研究,并且对非木质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加强。要对管理技术与防护效益的开展机理进行深入研究,如脆弱生态带改造、防风固沙以及水源涵养功能的研究等[4];还需要建设与加强生态效益和公益林资源的监测体系,通过实时的动态监测,对公益林的资源数据库进行更新,科学准确地反映生态公益林的动态,要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对建设成果进行量化评价,进而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各环节的补偿措施。
结语
总之,生态公益林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在千秋的基础生态工程,对于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该深入剖析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资金、法律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扶持,同时各部门要注重监管,从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这样才能保障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秀三,韩友志,孙绍鹏.辽宁省生态公益林现状及经营对策的思考[J].辽宁林业科技,2014(6):35-37.
[2]任彦刚,常趼凡.蛟河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J].林业勘查设计,2014(3):18-19.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期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m的滨岸海域。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利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类型,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湿地,可以申请设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一)能供人们观赏、游览,开展科普教育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并具有较高保护、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
(二)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围的;
(三)占地500亩以上能够作为公园的;
(四)具有天然湿地类型的,或具有一定的影响及代表性的。
第四条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自治区建设厅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
直辖市由市园林局组织进行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建设部。
第五条对于跨市、县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报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列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请示;
(二)城市湿地公园的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三)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申报书;
(四)城市湿地公园的位置图、地形图、资源分布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资料:
(五)湿地现状以及重要资源的图纸、照片、影像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建设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对符合标准的,由建设部批准设立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八条己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园林、规划、国土资源等管理部门标明界区,设立界碑、标牌,搞好资源监测。
第九条已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已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在一年内编制完成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并划定绿线,严格保护。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企业承担。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强制性内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一条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定期向建设部报告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等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利用应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实现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生态环境、休闲和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三条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利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与湿地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生态效益为主,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与自然性。
(三)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湿地公园的建设以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为前提。
第十四条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不得出让土地,严禁出租转让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
第十五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严禁破坏水体,切实保护好动植物的生长条件和生存环境。
第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从事挖湖采沙、围护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关键词:林政管理;监督检查;深化改革
1 林政管理工作的内容
所谓林政管理,是指针对林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理问题,依照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对林业相关产业实施的业务管理。而其核心内容包括“六管理一执法”,即林业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
2 林政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力量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体制以及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措施并没有完全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管理模式仍略显单一,技术分类指导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单位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观念淡薄,以致监督管理不力,进而出现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的局面仍时有发生。
而管理体制的不顺以及经营机制的不顺畅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林政管理力量的薄弱。由于林政管理工作涉及的工作面多且广,同时工作量还比较大,更凸显林政管理的薄弱和不足。而林政管理的薄弱必然导致林政执法人员的空缺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缺失,造成管理措施的不到位。
2.2 供需矛盾突出,无法满足有效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对森林及林地的需求也迅速增加,并且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但与此同时,我国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却无法满足这种需求的变动。同时,社会不仅仅需要木材,还需要森林所具备的生态功能,而我国现行的以木材生产为目的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以及时下在空间、结构和质量上的森林分布却与现实的社会需求不对称。而在林业实施分类经营的过程中,这一矛盾将更加凸显。
2.3 缺乏法治观念,毁林开垦等违法现象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林政资源管理认识的不到位以及宣传工作的不到位,以及我国的很多森林资源都分布在比较贫困的山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并未意识到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仅仅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盗伐的要求,给森林资源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也造成了毁林开荒、滥砍乱伐以及盗伐等违法现象的不断涌现。
2.4 林政管理违法项目及案件查处难度较大
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凡涉及林地的土地审批手续,其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必须先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土地部门然后才能为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在现实中,却是极个别地方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存在不同程度地违规审批行为,即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土地部门违法批准征占用林地项目。并且由于木材价格上涨,砍伐、经营木材有利可图,更使得部分违法分子铤而走险,违法收购,并且其采用的违法手段和方式都较为隐蔽,很难被发现和查处。
3 针对林政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措施
3.1 加大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我们应积极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宣传林业法规政策,在增强公民遵法守法自觉性的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并严格依法治理。为了更好地让公众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应在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上下工夫。
3.2 深化林政管理改革,改善管理方式
要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问题,就必须深化林政管理改革,对不利于森林资源有效保护管理的办法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新时期的林业发展需求。在深化林政管理改革的同时,还要出台可操作性强的配套规章制度,形成办事高效、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体系。在深化林政管理改革的同时,我们还要改善林政管理方式。如进一步优化木材检查站等的布局与管理,以适应交通条件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木材管理流通制度,通过推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使得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都得到极大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基层林业站设施建设投入以及对基层林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3.3 加强木材流通管理,强化其监督检查
我们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林木经营加工的检查监督力度。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均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把好进货渠道关,以阻止不合法木材的流通渠道。强化木材运输管理以及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此外还应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力度。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尤其要注意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切实做到林木采伐监管。从源头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
3.4 注重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
要大力抓好危险性森林病虫害和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有效防控;抓好各种林业虫病的除治和监测;同时积极防控各类林业有害生物,加强对植物食叶害虫的防治,推行专业化、社会化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等在合理的防控标准内。
参考文献
一、××乡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东南部山区,境内崇山峻岭,沟壑纵横,土地面积345平方公里,辖4个村委会,13个自然村,总人口3174人,2006年人均总收入1050元,是省级贫困乡镇之一。××乡与我省四大林区之一的××岭林区接壤,共有天然林12.91万亩。××拥有全省独有的热带石灰岩原始雨林,野生维管束植物140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孔雀雉在内的多种珍贵野生动物,珍稀的陆生贝类资源。
长期以来,××乡由于交通不便,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群众的环保意识较淡薄,当地村民砍山烧山种植山兰、上山捕猎等行为,对森林保护和生态平衡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乡群众在艰苦的条件下,一方面要努力发展生产,一方面要担负起保护原始生态系统的社会责任。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困扰着××乡。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2007年,××县委、县政府新一届班子上任伊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审时度势,把××乡列入重点天然公益林生态保护区,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7年3月起,全乡享受生态补偿的农业人口2968人,户数615户,每人每月补偿33元,全乡每月发放生态补偿资金97944元,全年共计1175328元。主要做法是:
(一)开展调查论证,确定对象和标准。县政府抽调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乡农业人口情况展开调查摸底,确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对认定为重点公益林区,禁止商业性采伐、垦山耕种而造成林区农民利益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参照农村低保标准,确定补偿对象2968人,补偿标准为每人每月33元。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关于××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标准和管理机构,将××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每月按时拨付,××乡财政所负责把生态补偿金发放到农户的个人银行存款户。××乡相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由上到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包点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户。做到乡、村干部个个任务在手,人人责任在身,确保天然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生态补偿金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县林业局会同××乡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以张贴标语、发传单、悬挂横幅、早晚广播、召开会议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教育,共张贴标语500多条,发宣传单2000多张,悬挂横幅8条,出动宣传车25车次,广播220次,召开村民会议20次,上法制课10次。通过声势浩大地宣传生态保护法规和生态补偿政策,让群众了解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和意义,对生态补偿政策有所了解,提高群众的环保责任意识,扭转了××乡垦山耕植的局面。
(四)跟踪服务,加大监管力度。县财政局、林业局按照《××县关于××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补偿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每月检查1次,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林业局招了66名专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加强监控管理力度。乡政府、村委会、自然村、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分片看守,形成严密的森林资源监控管理网络,确保管护范围内的林木不被破坏。
(五)强化培训,从严执法。对乡、村各级干部和管护员进行培训,学好法,懂用法,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生态保护的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今年,乡政府把有抵触情绪的10多名群众集中起来办班学习,加强教育;对环保意识淡薄、非法砍伐的2名群众,从严处罚,实行“三停一追回”(即停止发放退耕还林款、停止发放生态补偿金、停止发放低保、追回先前发放的生态补偿金)。如果情节严重者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以法治林、违法必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遏制人为生态破坏,鼓励生态保护与建设。发放生态补偿金,群众尝到生态补偿的甜头,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烧山砍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扭转了森林保护工作局面,从而保护了当地森林资源。××乡××村委会村民韩××一家4口人,主要靠退耕还林款和种水稻维生,他说:“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大山里,没有柴火就上山砍,想种果树就上山开荒,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前不久政府派人下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叫我们不要随便上山砍树了,说要给我们生态补偿金。有了补偿金,我们以后不会再上山乱砍树了。”××村村民张××也说,他原来还想上山开一小块地种山兰,有了补偿金,他决定不再上山开地,安心管好自家10亩橡胶。
三、存在问题
我县生态补偿工作刚刚起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经调查了解,归纳如下:
1、宣传教育力度不足,群众观念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实施时间太仓促,宣传工作尚未做细做实,短时间内对群众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个别人还存在一些情绪。靠山吃山、刀耕火种的旧观念转变需要一个过渡,砍山烧山的隐患依然存在。个别村干部素质不高,领会政策不透,甚至发生明知故犯、以身试法、毁林开垦的现象,影响恶劣,增加了生态保护的难度。
2、管护工作缺乏可靠的法律政策保障。生态补偿立法远远落后于生态问题的出现和生态管理的发展速度,许多新的管理和补偿模式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确认,一些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对生态保护和补偿的规范不到位,使土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等具体补偿工作缺乏依据。乡政府在实施生态保护过程中,要从严执法,违法必究,却没有可靠的法律政策依据。如村民上山乱砍伐搞开发和生产,实施“三停一追回”处罚,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将会导致不和谐的现象发生。生态林管护工作中的法律行为缺失,乡政府依法行政没有法律依据,严格执法有一定难度。
3、奖罚机制不健全,管护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管护工作中,奖和罚是相辅相成的一对法宝。只有罚,没有奖励,无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生态林的管护工作。
4、实施生态补偿工作还有空带。原××乡××村居住深山老林中,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易地扶贫,前几年搬迁到××镇居住,易名为××村。该村搬迁至今没有完全解决生产用地问题,村民在王下乡原居住地种植了一些橡胶,尚未开割,生活十分困难。该村这次没有列入生态补偿和教育移民范围,他们认为失去太多,待遇不公平,经常上访石碌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5、金融服务不到位,群众领取生态补偿金不方便。王下乡地处偏僻,交通不便,金融服务网络不畅通,群众要乘车到霸王岭林业局驻地领取生态补偿金和农村低保金,开支大,交通不方便,给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四、建议和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息的基础,保护生态是全人类的夙求。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行为,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能力,解决区域社会公平问题,是解决生态破坏问题的一条根本性措施。调研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分析,交流了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生态保护立法步伐,提高生态补偿的综合效益。生态补偿涉及公共管理的许多层面和领域,关系复杂,头绪繁多。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管理体制。我县要尽快制定生态保护管理条例或地方法规,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以规范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管理工作的行为,克服多部门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加强部门、地区的密切配合,整合生态补偿资金和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二、加大宣传力度,让生态保护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府行为,不是一阵风的活动,它需要全社会人人行动起来支持配合。因此,大力搞好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让生态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早晚广播、发放资料、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生态保护的法律知识。印发有关生态保护的小册子,做到每户一册。在生态保护区各路口、显眼路段设立标识性碑牌,一目了然标明生态保护区,让群众和外来观光旅游者自觉遵守生态保护规定。
三、建立奖罚机制,促进管护工作。要广泛动员全社会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设立举报和奖励制度,扩大管护面。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增加管护经费,对管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分子给予一定的奖励,做到生态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才能切实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生态林的管护工作。
四、继续按照政策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乡实行生态补偿工作后,一些低保对象被取消享受农村低保的待遇。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目前,××乡的橡胶尚未开割,部分群众的收入还很低,生活困难。我们要实事求是地按照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每年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核和变更,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1水环境功能区划上游
(武一电站—发源地对车村)主要水环境功能以人畜饮水及农业灌溉为主,以地表水质量GB3838-2012中Ⅱ类水质为保护目标;下游(武一电站—岔河电),主要水环境功能以人畜饮水、农业灌溉、县城景观用水、工业生产为主,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中Ⅲ类水质作为保护目标。
2掌鸠河水源水质评价
评价的主要污染因子为T-N、T-P、NH3-N、CODCr,根据禄劝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全年对掌鸠河水质监测结果分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评价。旱季(12月—5月):上游在检测的22项指标中没有出现超标因子,水质符合Ⅱ类水质量标准,水质良好;下游在检测的22项指标中除T-N、NH3-N及T-P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指标均符合Ⅲ类水质量标准,水质已发生轻度污染。雨季(6月—11月):上游在检测的22项指标中T-N、T-P、NH3-N、CODCr水质达到Ⅳ类水质量标准;下游在检测的22项指标中T-N、T-P、NH3-N、CODCr达到Ⅴ类水质量标准,水质已发生严重污染。根据评价分析可以看出:掌鸠河水体状况总体良好,季节性污染现象明显。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1掌鸠河流域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滞后
掌鸠河是禄劝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命脉,到目前为止没有建立专职的管理机构,由林业、国土、农业、水务、环保等多家部门共同监管,导致职责不明、管理执法中推委扯皮现象突出,处于无人监管区域。掌鸠河环境保护规划流于形势,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任何应急预案,各功能区分布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1)径流区内居民区、农田区与水体直接相联,导致所流经的村镇、农田、河流、自然生态环境已受到严重破坏,如许多支流及干流局部基本上已被耕地、农田等建设侵占,水域、农田、村镇等界面不断扩大,使得农田、村镇等区域产生的污染物直接进入河流水体,对掌鸠河水环境造成污染;(2)由于经济的发展,沿河岸两侧未经审批新建了26家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农家山庄,且都没有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掌鸠河,生活固体废物直接倒入河道或堆于河岸两侧;(3)由于历史的原因,区域内许多村庄都是临河建设,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掌鸠河,造成掌鸠河水体污染。
2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力严重不足
区域内农村分布较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导致区域内面源污染处理处置设施严重缺乏。大部分乡镇及农村居民污水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生活固废没有建设相应的收集和处理设施,没有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随意堆放、焚烧,雨季随地表径流进入掌鸠河水体,对掌鸠河水质造成污染。
2.1农业污染
农业污染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化肥、农药、地膜等所形成的转化物、残留物,土地垦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农用工业产品使用形成的污染。掌鸠河流域区总体工业生产水平较低,区域经济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由于区域内多为山区和半山区,地形、地貌起伏较大,受地理条件限治,农业生产力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结构单一,且管理经营粗放,陡坡开荒、广种薄收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流域区农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往日的农家肥及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已被化肥、农药、地膜所取代,据调查,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已由过去的每年5~10kg∕亩增长到现在的每年20~40kg∕亩,地膜每年12kg∕亩,化肥主要以过磷酸钙、尿素为主。由于长期过多施用氮肥、磷肥、钾肥导致土壤板结、耕地质量下降、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大量流失,其中一部分随农田水直接进入水体,另一部分停滞在地表,雨季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水体,对水环境造成直接和潜在的影响。
2.2生活污染据调查
掌鸠河径流区内总人口数达19万多,每天都会有各种生活废弃物产生,综合用水量按城镇每人每天用水240kg计算,每日排放污水量可达45600多t,综合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1.5kg计算,每日产生垃圾量为285t,每月可达8835t。由于径流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差,人畜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居民自行收集直接用作肥料,施用于农田和耕地。生活污水除撒营盘及禄劝县城区65%集中收集处理处置外,其余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都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入附近沟渠,直接进入掌鸠河;生活垃圾除撒营盘镇集和禄劝县城区统一收集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外,其余集镇均是运到公路沿线的山沟、洼地焚烧和自由堆积。农村生活垃圾都是由居民自行处理,一部分堆放在房屋周围空地沤肥,直接施用于农田,另一部分直接倒入附近河道、沟渠,经生物降解,雨水淋溶,雨季随地表径流流入掌鸠河,对掌鸠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2.3畜禽养殖业污染
掌鸠河径流范围内畜禽养殖以农户散养和规模化养殖为主,养殖畜禽种类以牛、马、猪及家禽为主。径流区内牛饲养量为120余万头,按每头每日产生粪便20kg计算,每月共产生粪便24000t;猪的饲养量为325余万头,按每头每日产生粪便5kg计算,每月产生粪便量47500t;马的饲养量为6万匹,按每匹每日产生粪便12kg计算,每月产生粪便3380t:仅以上畜禽每月可产生粪便74880t。由于区域内畜禽养殖业主要分布在农村,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差,管理不善,畜禽养殖产生的固体废物直接作为农肥施用于农田和耕地,还有部分是把养殖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后露天堆放进行干湿分离,雨季在雨水和地表径流的冲刷下,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以氮、磷为主要特征的水环境污染。
3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掌鸠河流域生态系统是由水域生态、林地生态、农村生态、农田和耕地生态系统构成的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复合型生态系统。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口的不断增长,流域区居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强度加大,导致掌鸠河流域区内生态系统失衡,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林地质量变差,水源涵养和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加剧。据调查上游由于人口分布稀少,扰动强度较小,林地质量相对较好,森林覆盖率达54.4%。下游许多地方由于人口过度集中,加上规模化城镇建设,导致许多地方林地覆盖率不到30%。主要原因:①流域区内农村分布较广,农村能源结构不合理,燃料多以薪柴为主,乱砍滥伐现象突出,导致森林质量差,生态系统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面积不断扩大,雨季形成大面积的片蚀和沟蚀现象;②流域区多为贫困山区,经济收入主要以农业、种植业为主,毀林开荒较为突出,对土地的垦殖过度,陡坡开地突出,由于受地地形、地貌等地理条件的限制,许多地区采取的耕作模式是:陡坡耕作陡坡面积扩大水土流失加剧土壤肥力下降粮食产量下降,生产方式严重违背了自然环境的演替规律,导致径流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加剧,形成以速效磷、速效氮、速效钾及悬浮物为主要特征的水土流失;③流域区内大量的畜禽放养,特别是在掌鸠河两岸水草丰盛区形成过度集中放牧,地表覆盖植被遭到牲畜的啃食和践踏,导致地表抗侵蚀能力减弱;④流域区乡镇企业多以矿山开采及面山采石为主,且生态恢复措施滞后,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4环保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保意识差
各相关部门对掌鸠河水源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径流区内大部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差,乱砍滥伐、乱丢垃圾等现象较为突出。
三保护对策及措施
1加强掌鸠河流域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掌鸠河水质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云龙水库水质状况,而且直接关系到禄劝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议县人民政府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将掌鸠河水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综合治理,合理规划。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掌鸠河流域区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云龙水库水质良好,同时确保禄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源保护区是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一定区域。建议禄劝县人民政府在制定禄劝县环境规划时,统筹安排,认真贯彻执行掌鸠河水源区环境保护规划,并编制区域内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建设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才能真正对掌鸠河水环境保护实施法治化管理。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及时地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将掌鸠河流域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依法取缔区域内的非法建设和非法养殖。开展流域区内的水土流失监测,及时掌握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区域林地质量
(1)预防为主就是在对现有林地加强保护的同时,预防因人类扰动,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禁毁林开荒、放火烧山、乱砍乱伐,严格执行掌鸠河环境保护规划,进行封山育林。
(2)统一规划就是协调好流域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乡镇建设、水利、农业、林业间的关系,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生态农业工程,综合利用土地,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3)防治结合、分区分质处理就是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内水土流失治理,以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为主,生态治理以坡耕地为治理重点,生态修复以植被恢复为重点。25°以上的坡耕地,坚决退耕还林、还草。对不能退耕还林的耕地要改造成梯田或梯地。对水土流夫严重的区域实行拦截过滤处理,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质量。
3依法保护、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3.1严格依法审批建设项目
流域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根据掌鸠河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严格依法审批,方可开工建设。包括工矿业、食品加工业、旅游开发、居民建筑、农林开发与养殖业等建设项目。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禁止利用含毒污染物的污泥作肥料,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
3.2调整产业结构,鼓励清洁生产
加大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结合禄劝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把掌鸠河流域区作为当前生态乡镇创建的重点,优先推进。建议政府出资,在区域内大力推广卫生旱厕,加大农村生活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力度,建议农村固体废物采取村收集,村转镇,镇统一运至垃圾处理场作最终的处理处置模式运作。生活污水由村统一收集处理,利用村内洼地修建氧化塘、氧化池等进行生物法处理,从生活污染面源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鼓励保护区农户使用有机肥,推广平衡施肥和生物防治技术,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严格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禁止施用高毒、高危害农药,减少种植业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农田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利用禽畜养殖废物的沼气化技术产生沼气,作为替代能源,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3.4加强规划、合理安排
掌鸠河流域区乡镇企业布局在合理规划乡镇企业的同时,政府还应注意小城镇建设规划,应制定有利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及能源政策,鼓励发展对水环境无污染、污染小的行业和产品,提倡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进程,有机地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
3.5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
(1)实施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定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评价报告,定期区域生态环境状况,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状况,积极参与掌鸠河流域区的环境保护行动。
(2)分别在流域区内设置保护区界碑,在公路、村庄等醒目位置设掌鸠河水环境保护宣传警示牌。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均设立永久性的环境保护区公示碑,把掌鸠河水源保护区划分别进行公示,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并自觉遵守。
(3)加强信息交流。通过传媒等使公众了解规划的内容,再通过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回答公众提问等方式获知反馈信息,通过开信息交流会等相互沟通交流。
关键词:水土保持 治理问题 生态建设
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毁林开荒等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在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之后,由于水土资源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国家开始对水土流失问题高度重视。为了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要顾及环保因素,要对荒地绿化、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等措施抓好落实,对存在于处理水土流失问题中不足的地方进行积极的探索是至关重要的。
1 实例概况
某地区风多且风强,决定其植被的覆盖度主要在于其降水分布的规律,海拔变高降水量大其植被的覆盖度便会高,成土便有强烈的作用,土里所含有机质的量就高,并且土壤中团粒有很好的结构,风蚀不管风力如何变大也变不成其侵蚀体。反之,海拔较低降水量也少其植被的覆盖度也会下降,土中的有机质的含量就会减少,加大了风蚀沙化的作用。在全地区的总面积中风力侵蚀的面积占了22%,在本地区中土壤侵蚀中最主要的类型,分布主要是在山麓、盆地以及平原。
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对农业的生产有着非常大的危害,导致土地沙漠化面积日益增大,风力侵蚀成为了这个地区水土流失的重要形式之一。
2 治理水土流失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2.1重视不足
由于水土保持是系统性的管理工作之一,治理人员对于利用其水土资源的问题需由多方面分析。某些地区关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的没有进行重视,只关注地区经济发展,对保护环境方面则忽视了,导致逐渐增加了水平流失现象。因此水土保持执行的难度加大了’使得水土流失变得更加严重。例如,在8°以上的坡耕地修筑水平梯田之后,田坎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旦遇到暴雨,大水便会串垄毁埂,破坏其工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关于人为水土流失方面问题仍然极其严重,由于监督监管工作没有做到位,从而也未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对于建设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也没能得到全面的展开,尤其是某些地区由于偏远落后的原因而经常变成了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
2.2资金贫乏
足够的资金是治理水土流失的保障,尤其在对基础设施进行采购方面更是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所以仅是凭地方政府的那些投资建设是远不足够的。当前国家的投资还有当地群众的投资是当前投资水土保持工程中的主要部分,单一的投资方式会限制到所收益的金额。由于所进行投入的有限,林果的品种、产量和质量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导致除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以外再创造出理想的经济收益有很大难度。
2.3依旧存在损坏的情况
在环境的管理方面政府虽然对相应措施进行了采用,但是在水土资源中仍旧有损坏情况存在,特别是管理水土资源方面方法不对,导致其资源浪费量太大。当前,尽管执行了法律法规,比如《森林法》以及《水保法》等,这些对利用水土资源都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对其进行管理时仍有大量问题发生,具体表现于:乱砍滥伐、在已经退耕地上进行耕种以及陡坡开荒此种现象常有发生;关键区域的绿化地带如铁路、公路、城建、矿山等都存在着人为破坏,对某些地区仍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4所存在的养护问题
生态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不仅在于施工期间,其后期的养护方面也影响极大。在工程时发生各种病害采取预防对其项目投资的经济收益有所影响的工作为养护工作。通过观察实地情况,工程在建好后的管护工作很差,监督执法于水土保持的队伍在大部分地区还比较健全,但是却没有落实好层层建立水土保持进行管护的队伍,很多地方对于生态建设还没能根据其标准进行实施,生态工程病害产生的根本原因通常都是在于养护工作没有做好。
3 改善生态工程的有关措施
3.1积极进行生态知识宣传
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与职责,要让每个公民在思想中都能认知,进而积极参加环保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要由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进行强化且深入对其紧迫性与重要性进行广大的宣传,对于水土保持方面的指导以及实践要运用其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比如通过严格的审批及审查其水土保持的方案,降低水土资源的损耗率,提高有效利用率。
3.2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
政府依照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对完善生态建设的投资金额进行适量的加大,帮助了改革发展区域经济的设施。比如,在项目施工时,为了给生态建设计划的开展做准备,增大了养护水土资源的措施。对来源的资金结构进行改变,以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集体经济以及国家财政,然而,对水土流失进行防治是社会公益事业,因而,不单要把农民进行投资的内在潜力给挖出来,从而让他们变成积极投资的主要部分,而且要改变依赖国家财政信贷支持与集体经济的单一局面,对农村投资主体结构方面进行优化。为保障能有大量的资金,应当对多样的筹资模式进行发展,积极地对外资及城市资金开始引进,发展股份制度,将更多的投资渠道开辟出来,将农民资金中多余的部分变成农村投资的资本,加快形成新的全民投资局面。
3.3优化产业结构
生态农业作为调整未来产业结构的新走向,通过不断对水土问题进行生态化的改进,从而促使达到良性艘发展经济。通过以本地区所拥有的环境资源还有地区的优越性与市场情况当作根据来展开具体的实践工作,对农村产业的结构进行调整,把第一、第二以及第三产业发展的结构加以优化;因地制宜,对第三产业要进行积极的发展;以不同的土地的利用为依据,对第三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大力支持,不单让发展农村经济降低了其投资本钱,而且创造出了更加多可以使农民经济收入水平得到提高的条件。
3.4对绿色建设高度重视,进行典型引路的发展
采用自动化的网络监测,综合管护水土保持,把生态工程病害发生率降到最低,从而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来到。以人和自然和谐相处、顺应其自然规律的新理念作为指导,构造出三道防线:生态的治理、生态的保护还有生态的修复三方面的新方案,加强对于“生态的修复+综合的治理”其做法的执行力度,将水保、水利、林业、农业、国土、环保等这些部门的资金还有先进的技术手法等进行整合与优化。
3.5加大对水土进行监测力度
水土流失的统筹规划与水土流失的现状最根本的保障在于对水土保持的监测,对于水土保持要加强其监督与执法的力度:
①对于《水土保持法》这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加强,要让全地区中的水土保持意识以及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②建设进行执法于水土保持的队伍方面要增强,对其执法的水平要提高以及对其执法和做法也要有所规范,并且始终要坚持行政依法,建造出的预防与监督网络要确保是健全的;③对水土保持加强监督管理。调查开发建设项目等引发的水土流失问题,掌控第一手数据,给预防监督作好基础工作。
对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力度要加大。在对全地区水土保持中的监测网络以及信息系统开展建设二期工程中19个监测站(点)过程中,已经通过了自治区初次检验的监测站工程的土建工程有11个。项目监测工作要加大其建设的进度,全新开始建设项目中开监测10项开发的相关事项。
建设好用于监测水土保持的站点。将监测点的收尾工作以及检验工作落实做好,并且将每一个监测站点进行启动以及关于监测水土保持的网络开始运作。关于水土保持进行科学的研究和试验工作要与“引进复合侵蚀的监测系统”相互结合并进行积极的展开。对其监测出来的数据进行收集和上报工作以及对其进行监测公报的工作方面要继续做好,给建设项目服务的每一项工作的作好开发准备。
4 结语
总之,保护水土资源不仅对长期发展未来农业经济有很大的帮助,而且在建设生态环境方面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在建设更加好的领导生态环境方面,展开对水土问题进行治理之时,务必要以科学家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导,注重全方面管理策略,进行积极的综合治理。
参考文献:
[1]胡燕,壶关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做法[J],海河水利,2D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