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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3-08-23 16:59:59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1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昨夜风”为你整理了这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元江县牢牢把握“五个过硬”“四项任务”总体要求,紧盯“三个环节”,落实“三个责任”,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现教育整顿与业务开展双促进、双提升。

元江县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平安元江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工作紧密结合,全方位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把好“方向盘”。

结合政法单位工作实际,元江县紧紧围绕引领学、多点学、自主学,有效增强政法队伍学习教育的及时性、时段性、主动性,实现政法队伍学习教育全覆盖。

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增强政法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截至4月13日,全县共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81次,受教育350人次。

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组织政法干警进企业、进乡镇、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呼声期盼。同时,在县城主干道、乡(镇、街道)主要路段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海报,大力开展教育整顿宣传。

督促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成效。就开门纳谏、英模精神学习等重点工作,要求各政法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凝聚队伍正能量,不断激发政法干警工作热情,力求教育整顿工作见实效。(特约记者杨红艳)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2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验收。

(二)工作分工。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制订、落实奖惩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公安局、人事局、规划和建设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对符合15号令第3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实施问责,对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协调法院及时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检察院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管辖区域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领导、检查,开展约谈和问责。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及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6月15日以前)

市国土资源局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县(区),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于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5月15日前将各地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组织县(区)之间的交叉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部、省督查意见进一步推进整改查处工作。

6月28日前各县(区)根据部、省核准后的督查意见,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政府。7月1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汇总各县(区)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按要求分别报送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违法严重程度和比例变动趋势等因素进行排序;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共同确定拟约谈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建议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负责通报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各县(区)要采取排序、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形式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8月2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在各地完成查处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对各地进行验收,并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督查、验收组的验收和抽查。凡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县(区)不得通过验收,并暂停办理用地审批呈报手续。

8月2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各县(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呈送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将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市、县、区监察、人事、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查处整改情况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开展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任组长的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政府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国土资发〔2010〕15号文件、《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明晰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确保按要求填报、汇总相关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参加全国、全省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一是对各级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对各地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开展业务指导。

(三)确保工作质量

1、按时报送数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2、实行政府领导签名制度。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3、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月报和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市工作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各地要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配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外业作业用的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设备,同时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界限,特别要把握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土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

(四)严肃查处问责

各地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3

2009年,我外汇管理局支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外汇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管,维护良好外汇市场秩序。

1、以综合业务大检查为平台,深入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上半年完成了对浦发银行××支行开展外汇业务现场检查和国际收支现场核查。检查过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并执行检查方案,规范实施现场检查,并向浦发银行××支行发出了现场检查反馈意见书。对发现的3个违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正在研究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该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了良好的外汇政策执行环境。

2、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为贯彻落实上级局此次检查任务,我支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定方案,积极推进。根据上级局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及设定的25种指标参数,认真开展非现场数据分析,筛选出异常或涉嫌违规的收结汇行为60多笔。通过此次检查,一是全面掌握了辖内资金流入、结汇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摸清了异常和违规资金流入及结汇和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渠道、方式、结构及主要的操作手法;二是检验了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加大了对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和打击跨境短期投机资本流入。

3、加强个人结售汇系统日常监测报告工作。针对××个人外汇收支活跃、个人外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较为复杂的现状,每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对本地个人结售汇情况进行监测,做到“有异常就核实”。按时向上级局报送《个人结售汇情况监测周报》,密切关注辖内个人外汇收支。对外汇指定银行一些苗头性的违规现象和做法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进一步提高了银行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规范性。

四、加强政策宣传,拓宽政策传导渠道。

1、认真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新政策。一是及时传达政策,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转发文件、宣传海报、报纸等各种载体,及时向外汇指定银行、企业和社会公众全面传递新政策的调整内容。二是举办业务座谈会,落实政策到位。通过座谈会形式对银行及外经贸局、侨办、侨联等单位进行政策传达、解释,解答了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对下阶段新政策的贯彻工作作了部署。三是推行个人结售汇系统,督促外汇指定银行保证个人结售汇业务系统顺利推行,同时加强对个人结售汇业务统计数据监测。四是加强管理,及时反馈实施效果。建立新政策实施后的快速反映机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业务操作上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五是加强监管,建立非现场核查机制,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落实专人,每日开展核查,及时沟通反馈。

2、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送农村”现场宣传活动。以大力宣传个人外汇知识为重点,在××玉海广场设点开展外汇知识咨询活动,通过宣传板展示、宣传单分发、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接受群众个人外汇业务知识咨询。活动中,形象生动的宣传板报、内容丰富的传单资料、细致详尽的疑问讲解使各金融机构外汇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前围满了群众,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答,也使个人外汇业务政策、知识得到了准确的传播和解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组织召开××市外汇形势与政策通报会,各外汇指定银行和重点外贸企业负责人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外汇形势和近年来实施的外汇管理新政策,宣讲了人民币汇率风险与企业应对的措施,推介了有关外汇业务产品。会议要求:宣讲政策、提高认识。多方式、手段开展政策宣传,使外汇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企业、居民了解、学习、运用外汇管理政策,形成外汇管理工作氛围;加强交流、更新理念。银行要积极为企业谋划,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外汇业务产品,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规范经营、提高服务。结合好管理与服务关系,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满足社会、企业、居民的合理外汇需求,促进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个人外汇管理专题座谈会精神。一是召开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座谈会,传达温州个人外汇管理座谈会精神,通报当前个人外汇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案例,提出我市加强个人外汇管理工作的措施。二是通报我市个人外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认真落实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三是在全市外汇形势通报会上,向全市近百家企业宣讲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四是加强个人结售汇非现场核查,做到每日核查,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定期通报。

五、加强外汇业务系统管理,保障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一是认真学习外汇档案数据库系统操作,保障企业外汇档案数据库系统顺利运行。二是开展进口付汇核销系统、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应急演练,做好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4

****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及上级院指导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精英化队伍。一是建立“小组化”学习新模式。以科室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检察长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室每周下发学习任务,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在筑牢思想防线,抵御各种消息颓废思想观念的侵蚀方面起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阵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便利灵活功能,建立教育新阵地,开辟廉政学习专栏、交流园地,上传党组纪检条规和法律法规新动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学习模式的结合,通过业务练兵、知识学习、思想教育学习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迅速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工作,通过自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日常值班、私人会所、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执法办案、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我院共组织检务督察25次,对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了整个。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能,今年来,我院共开展“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活动”25次,并定期通报整改。全院20个可是全部理清各部门权责范围,明确责任清单,牢记掌握用权必须为民谋利,不能以权谋私,打造规范用权、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的精英化队伍。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重案、要案向上级汇报,定期工作向人大汇报,办案信息向人民“汇报”。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全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定期向检察长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意见,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造廉洁、高效、工作优良的精英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外部监督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我院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重要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依托内部监督、开展家庭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深化舆论监督的工作合力,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落到实处。今年来,我院共进行执法办案监督22次,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五、信息工作

我院狠抓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撰写文章二十余篇,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在内刊发表信息及文章4篇。

六、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

今年来,我院协助邢台市检察院调查案件1件,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协查工作。我院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5

一、现状描述

为进一步做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汇管理工作,近期,我们对江西省9家主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汇管理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这9家企业是: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江西地质集团公司、江西江联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久盛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该9家企业2014年境外建设项下外汇收支总额1.44亿美元,占同期江西省境外建设项下外汇收支的91.53%。调研内容包括企业境内外外汇账户(包括离岸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外汇收支或外汇使用情况、企业利用境内外外汇资金开展保值增值业务或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国别情况、境外设立法人机构或分公司(非法人)和办事处(项目组)情况、对外承包工程过程中外派劳务人员情况、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企业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企业对外汇管理政策支持或需求情况等。据调查问卷及实地调研,上述9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截至2015年3月底,分别在亚洲、非洲及南美洲等24个国家和地区承接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107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肯尼亚、蒙古、赞比亚、加纳、博茨瓦纳、卢旺达、纳米比亚、泰国、印度、菲律宾、委内瑞拉、巴布亚新几内亚、刚果(金)、纳米比亚、马拉维、南苏丹、莫桑比克、乌干达、津巴布韦。总计外派劳务人员15700余人次。企业在国(境)外设立法人机构或分公司(非法人)、办事处(项目组)及开立外汇账户情况如下。另据调查,上述企业经批准开立的境外账户存在账户销户及到期未履行展期手续情况、开立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即当地货币)账户情况、以个人名义开立可自由兑换货币账户情况及境外设立的法人机构在境内银行离岸部开立离岸账户(大部分已销户或未发生外汇收支行为)情况及个别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开立境外账户情况等涉嫌违规行为。其外汇收支均基于行业特点发生,总体情况正常。

二、制度缺陷

一是资本项下与经常项下政策衔接不易。对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因其行业特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规定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决定,其业务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或因其境外承建项目的周期(或时间长度)决定其是否按照资本或经常项下交易进行申报;或因其境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设立境外法人分公司或分(子)公司,但与境外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主体区别,或因经常项目下成立项目组或办事处等,须按照经常或资本项下交易进行申报;或经营过程中涉及第三国采购设备物资或撤回投资等等。上述种种,均给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汇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和严峻挑战,就内部而言,则一定会出现或产生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清、数据不全或监管失灵乃至无人管理的局面。造成这一被动局面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则是因为没有统一完整的对外承包工程外汇管理法规,其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制度及文件中,且部分法条描述较为含糊所致。二是货物及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混淆。如前所述,因为资本和经常项下业务混淆,导致管理缺失甚至无人管理。退一步看,即使同为经常项目下外汇收支,又因其涉及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其混为一谈的外汇收支也成为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目前的管理现状是,货物贸易下远有出口收汇核销制度,近有货物贸易项下总量核查制度。但服务贸易项下,无论远近,均未对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汇收结汇做出硬性或刚性规定。而一旦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有带动国内设备或原材料出口但出现延收或不能及时足额收汇的情况,往往绕开服务贸易项下外汇管理政策规定,以工程款或其他服务贸易项下款项冲抵货物贸易项下款项进行核销或进行匹配,导致管理政策失效或无效。如其经营模式存在多元性,其利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项下的相关规定钻空子的概率可能上升且存在多种可能性。三是境外开户与存放境外规定存在缝隙。目前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规定仍然是上世纪(1997年)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97]汇政发字第10号,1997年12月11日,1998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境外账户规定”。前一法规失效)。而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相关规定出自《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2013年7月18日,2013年9月1日施行,以下统称“服务贸易指引”)。该两项政策制度的并存导致某种程度上的宽严不一或前后不一,即不协调、有缝隙。具体说,即便是假如企业按照“境外账户规定”的规定,因该规定并未明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需要一项目一账户(如是操作也几乎不可能),对其账户最高限额(即余额)核定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和不可控性,对其时间的要求也模棱两可(明确为项目结束,但一旦项目混淆,则账户可能无休止存在),相对十五年后出台的“服务贸易指引”中的收入存放境外规定,企业如果想要将外汇存放境外,显然要容易许多。即使其宽严程度一致,作为一项法律,其存在本身仍显得不够严肃严谨。四是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有不小障碍。目前,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的通知》(汇发〔2014〕21号,2014年4月16日,2014年5月1日施行)执行或履行其申报义务。问题是,其日常申报过程中能否严格执行该文件规定,让人很不放心。第一,其外汇收支(主要指收入)如若要冲抵货物贸易项下外汇进行匹配,其申报一定出现问题或差错;第二,如其项目中牵涉到以设备投资等内容,如何确保其申报准确又能保证其货物贸易项下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出现混乱?第三,如企业在境外仅有单个或少量项目,其申报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尚有可能,如其有多个甚至十数个甚至数十个项目时,其申报的资金来源恐怕自己都难以辨别,如何准确申报?第四,如企业因其境外项目工程数量原因同样开立多个外汇账户,甚至在项目国以外开立可自由兑换货币账户,对其内部管理的要求一定更高,同时要求其保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谈何容易。五是境内分包方收取外汇制度含混不清。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分包企业收取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73号,2006年8月24日,2006年9月1日施行。已失效)曾明确规定,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包方和分包方均为境内机构的,总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时,可持总包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协议)、分包合同(协议)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外汇划转手续。二、分包方划转所得外汇资金仅限于对外支付,不得结汇。分包方如需使用该工程款用于境内采购等境内开销,应由境内总包方将工程款结汇后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境内分包方,双方不得进行境内外汇划转。该项政策废止后,唯一执行的就是“服务贸易指引”中的《实施细则》,其第九条规定,办理服务贸易境内外汇划转业务,由划付方金融机构按以下规定审查并留存交易单证: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承包方向分包方划转工程款:分包合同和发票(支付通知);对外承包工程联合体已指定涉外收付款主体的,收付款主体与联合体其他成员之间划转工程款:相关合同和发票(支付通知)。从法条字面上看,第一,未再强调总包与分包方均为境内机构;第二,不再对分包方是否有对外支付的需要进行约束或者限制。但关键是依然未对分包方是否可以境外开户或境外直接收汇未予明确。如此,将有可能导致分包方境外直接收汇的现实甚至直接在境外开户收取外汇。六是部分处罚条款过于刚性致难以取舍。根据“境外账户规定”,其中第十六条的描述为:“境内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撤销境外外汇账户,通报批评,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以上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该法条与2008年8月颁布实施的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描述有细微区别,其第四十八条的描述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撇开罚款金额等不同之处,我们关注的是“境外账户规定”与《条例》中两次处罚条款的描述均为合并处罚,而无单独处罚。我们认为,第一,如合并处罚,对违法轻微的企业显得合法不合情。第二,一并处罚存在操作障碍,即所谓“责令改正”的操作程序如何?因其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第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告”与“罚款”属两种不同类型的处罚,其是否可以并处?

三、监管策略调整

一是审慎采用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措施。鉴于当前的外汇收支形势及背景,可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执行并处理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服务贸易收入存放境外及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相关规定,亦即是采取趋严的监管策略,以适度提高企业执行法规的机会成本,在充分保障和维护企业基本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做好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也借此保证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明确境内总包及分包方境外开户政策。充分考虑既往及现状,可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境内分包企业不允许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更不允许该类型企业从总包企业方(仅指境内机构)直接在境外收取外汇或存放境外,亦不考虑该类型企业以不同方式将服务贸易项下外汇存放境外。对已开立境外账户的分包方企业账户允许其过渡至项目结束后即予以关户。三是督促到期后的境外账户外汇资金调回。在明确相关总体监管策略后,应根据现行相关规定,督促无论是总包方或分包方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及时将境外存在的外汇资金调回境内。境外账户则该保留的允许其继续保留,该撤销关户的立即予以关户处理,并对后续开户亦一并采取趋严的管理措施,包括开户个数、开户期限及账户最高限额(宜低不宜高)等。四是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汇整体监管。所谓整体监管也可理解为一体化监管,但有别于目前的所谓主体监管。一体化监管是在对企业进行监管时,一并考虑其外汇收支是属于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是属于货物贸易还是属于服务贸易,在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时即应该予以严格区分,防止串报、误报、漏报及假报,防止申报数据失真,以确保监管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在加强日常监管监测的同时,应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涉嫌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及时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查处。当然在此过程中,可充分考虑现有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缺陷等因素,对因对法律理解不到位、非明知故犯的企业可采取批评教育的形式督促其改正错误,合法合规经营。六是简化相关行政许可操作便利企业经营。目前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立境外外汇账户一般情况下还是采取红头文件批复的方式(企业亦是红头文件申请),但其账户到期后展期、责令其余额调回境内等后续操作并无明确操作规范,如果按照开户审批操作显然过于繁琐且不甚合理。就此,理应进一步简化相关审批审核程序,以便利企业操作及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建议将包括开户在内的所有审批业务一并纳入账户系统进行操作,同时明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另外,对企业(包括非居民和居民身份企业)开立离岸账户、利用境内外外汇资金进行理财操作及服务贸易项下融资等正当合理需求应予以适度支持,但在法规设计或制度安排上应进一步予以规范和明确。

四、可能实现的目标

在进行上述监管策略调整的同时,我们亦不应忘记并进一步明确,我国对外开放的大政方针是一如既往和长期坚持的,应该将此信号通过不同方式传递给世界,并昭示境内相关各方,包括地方政府、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现阶段对监管策略进行微调,也是外汇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并结合当前“控流出”背景作出的阶段性、过渡性设计及安排,是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并最终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健发展的良性举措。相信只要我们对监管策略调整的解释和宣传到位,一定会取得各级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李祝玲 姜丽莎 陈静 吴松格 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6

税政科年度工作总结 在分局领导和各科所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度的税政工作尽管面临事情繁杂、人手紧张,但仍然做到了轻重缓急有序,有条不紊,各项工作开展得很顺利。总结2008年的税政工作,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为了抓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市局、分局的布置,税政科对这此工作作出了精心安排,拟发了汇缴专项文件,对开展汇算清缴提前作出了安排,并制定了《2008年汇缴和结算工作考核办法》。将汇缴和结算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为各征收单位按时间按要求,分步骤完成汇缴和结算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元月初在分局组织召开了企业财务人员参加的汇算清缴辅导会,为此税政科对汇缴工作所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汇集,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等规定,编写了长达20页的政策汇编,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使纳税人掌握了汇算清缴的工作程序,提高了企业自核自缴, 自行申报的办税能力和纳税意识。汇缴期间每月组织一次汇缴情况汇报,了解各所站的进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解决,为全面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汇算清缴期间,对纳税人和各征收站所提出的政策问题,税政科都积极查找文件、政策。没有具体文件规定的,及时向市局有关处室请示后,尽快的给予答复,为征管一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税收政策及业务上的有力支持。 汇缴工作结束后,按照年初的安排,税政科与检查,监察,综合科联合对各所,站的汇缴工作进行了督查。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对汇缴工作扎实的望城坡所等四个所站,张正强等10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发出督查通报,对汇缴工作落实不好的所站及个人提出了批评。有力的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审核、把关,做好了各类减、免税和对财务费用等税前项目的审批 税政科承担着各种减免税和财务费用等税前扣除审批,呈报工作。在办理2008年减免税和其他各项审批项时,税政科对企业上报的减免税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特别是对是否符合减免政策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不符合政策的减免税和税前扣除坚决予以退回。在审核某公司上报的国产设备抵免事项时,税政科深入其株洲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核实,并上网查询其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仅此一项即核减抵免所得税130.2万元。对需转呈市局、省局审批的减免税,按照省、市局的要求,税政科加强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局。对既符合政策但减免数据的真实性存在问题的企业,税政科在深入企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写出专题分析报告,上报到省、市局。为上级作出决定提供一手资料。整个减免税工作做到了资料齐全、上报及时,得到了市局有关部门的表扬。 2008年,我局共审核上报市局、省局审批的所得税减免企业8户,减免税金额769.24万元;税前弥亏1户,弥亏金额155.23万元,国产设备抵免1户,抵免金额239.78万元,营业税减免25户,减免金额640.23万元;房产税减免36户、金额552.33万元;土地使用税减免50户、减免金额689.03万元。分局权限内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9户、减免税金额52.19万元;审批税前弥亏12户,审批金额为151.95万元;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13户,审批金额358.6万元。由于加强了审核工作,经税政科审核减减免税金额达245.7万元。 三、深入调查落实,积极完成好普查及各项调研任务 2008年度按照省、市局的安排,我科完成了营业税普查、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营业税普查,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面临普查户数多,企业财务人员对普查表的认识度参差不齐,部分专管员初审流于形式的困难,税政科逐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了数据准确,合乎逻辑,上报市局后,普查表各项数据的差错率均达到控制要求,得到了市局一处、三处的认同。全年上交市局调研文章、总结、分析10多篇。税政科所主管的省级收入管理,获得市局先进单位称号。 四、认真做好货运税收管理和各类报表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税政科承担着市局一、二、三处及省级税收管理组的各类报表的上报和分析工作。为搞好这一工作,我们从时间上提前布置、落实,审核上严格把关,数据上力求无误,并多次召开内勤会议,对报表的填报进行培训。今年以来,报表、分析均按照市局的要求做到了及时、完整、准确报送,没有出现迟报、漏报和数据失实的情况。 根据省市局要求,5月开始,货运税收管理由税政负责。我科接手此项工作后,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在当时没有具体操作规定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根据总局省局的一系列文件,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分局的《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操作规程》。此举得到市局的肯定,市局以我局的操作规程为蓝本,制定了此项工作的操作规程。我局也据此开展对货运自开票纳税人进行了复查,取销了一部分达不到自开票要求的自开票资格。为搞好货运发票的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做好税法宣传和咨询工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做好税法宣传和咨询工作,是税政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2008年税政科除积极参入分局在税法宣传月中的集中宣传活动外,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将税法宣传和咨询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党和国家颁布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后,更是将这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下岗失业人员的重大政策的宣传贯彻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拟发了两个文件,并印发了宣传资料4000份。同时与综合科一道,积极与工商、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域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再就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涵养和培植税源,也是税政部门十分关注的工作。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一大批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税源也得到了培植和增长。 六、配合其他职能科室,搞好规范管理和内部执法检查 2008年是省局的规范管理年,根据市局各处室的要求,我科就规范税政管理制定了分局的《减免税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并对各纳税人的各种申请报告,实行正式书面批复,规范了文书制作。 根据分局的布置,税政科与综合业务科、计会科、监察科一道在2008年对分局业务站、所进行了汇缴结算工作的考核督查第三产业纳税征管督查。在执法检查中,税政科针对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汇算清缴和税收政策的执行发出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进行了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业务站、所及时纠正。确保了税收政策在实际征管中的执行。 七、时刻牢记廉政,在廉政方面从严要求 作为分局减免税及有关审核事项的承办科室,税政科全体人员时刻牢记廉政。在下企业进行减免税审批事项调查时,多次谢绝吃请和红包。只要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及进予以审批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退回。在廉政方面,我们做到了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单独下企业调查情况,所有的减免税和审批事项下企业调查时均由二人进行。对无需下户调查的企业,税政科不与纳税人接触。这样一来,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廉洁行为。在科室内部加强廉政学习和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落实廉政要求。 总结2008年的税政工作,成绩虽然是主要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与业务站所协调、衔接不够。特别是在市局下发的一些临时表格,且时间上很紧迫的情况下,为确保及时报出,存在与业务站所协调、衔接不够的现象。我科将在2008年的税政工作中,总结成绩,予以巩固、发扬。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争当为一线科所服务,并受一线科、所欢迎的职能科室,为一线科、所及纳税人提供优质的保障和服务。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7

第一,口岸及边贸经济发展的需要。达茂旗境内的满都拉口岸为内蒙古自治区18个边境陆路口岸之一,是呼包鄂经济辐射区最近的对蒙边境口岸,也是距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最近的边境口岸。新世纪伊始,满都拉口岸正式实行对特定企业临时开放,2010年再次获批临时开放,从事矿产品开采、运输可常年通过口岸出入境。另外,满都拉口岸基础设施也不断完善,是自治区首个实现电子报关、报检和畜产品化验等服务功能齐全的口岸。

第二,我国对蒙跨境投资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中方企业以蒙古国《外国投资法》的政策保障及蒙方对外国投资者给予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为契机,加大了对蒙的跨境投资。随着口岸地区跨境投资规模的发展,基层人民银行协调金融机构服务外贸企业、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政策、提供优质的涉外金融服务等已成为履行外汇职能的重要内容。

第三,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和反洗钱工作的需要。由于中蒙边贸关系的不断发展和人民币在蒙古国的购买与支付能力的增强,人民币向境外流动越来越频繁,这就要求人民银行达茂支行必须加强对跨境流动的人民币的监测,防范异常资金流出入,打击利用满都拉口岸边境贸易实行的跨国洗钱犯罪活动。基层人民银行为口岸提供外汇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不仅需要办理贸易结算、货币兑换、结售汇、外汇核销等日常的外汇业务,同时承担传达和贯彻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政策,及时反馈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和相关口岸贸易信息的任务。

二、旗县支行外汇管理工作职责与任务规划

第一,开展口岸经济和涉蒙贸易的监测和信息反馈。一是按时开展口岸进出口货物、货值、出入境人员、车辆的统计,向上级部门快速反应口岸贸易情况。二是结合口岸进出口贸易特点及时开展分析,特别对通过口岸的边境贸易的外汇收支及出口报关的外汇数据、涉外收入申报等真实交易信息进行分析,并积极反馈有关进出口贸易的热点信息。

第二,提供口岸金融服务、支持口岸经济发展。一是协调政府、金融机构拓宽口岸中蒙金融机构间的结算渠道,在口岸地区建立两国金融机构间人民币账户往来结算关系,加速双边行试点及推广进程。二是指导边境地区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发展在口岸地区的国际结算业务。

第三,口岸地区人民银行基层支行直接承办外汇核销业务。一是将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等在口岸地区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上线,并配备专人专门负责系统的维护和数据的核实工作,保证涉外收入的及时申报。二是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海关将出口报关的数据全部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并由外管部门集中收集和管理本地区外汇收支的相关数据和情况。三是加强对国际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警。

第四,开展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一是主动配合边检部门、金融机构加强对人民币出境的限额管理,加强现金出入境申报制度,堵塞人民币的非法流入流出渠道,打击采取隐蔽手段偷带出入境的现钞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流通情况的监测,及时向上级行反馈信息,促进中蒙双方人民币跨境贸易支付结算机制的形成。三是充分利用国际收支、结售汇、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等非现场资料对外汇收支、外汇兑换中的异常情况监控,对可疑的交易信息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和迅速反映上报,以防范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外汇流出入。

第五,开展边境地区反洗钱工作任务。一是人民银行要加大对口岸地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法》的检查力度,加大在口岸地区的反洗钱的宣传力度。二是人民银行应主动同公安、海关和缉私部门协调联系,加强配合,建立合作机制,及时反馈其在口岸现金交易中发现的重要和可疑问题,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三是应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加强与蒙古国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的国际间合作,加大对反洗钱的监控力度,对涉及跨国行为的洗钱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

第六,承办外汇政策的落实和外汇资金监测、调研等工作。一是抓好外汇政策的传导与落实,加强外汇业务指导,为涉外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加强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调研工作,侧重于对外汇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外汇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蒙方利用外资相关政策出台调整情况及重大改革措施对我国在蒙投资活动的影响、境内投资主体对我国改革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反应等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日常外汇工作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调研,及时反映。

三、目前支行开展口岸监测与外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外汇管理机构体系设置在基层不到位。二是人民银行与地方口岸局、边检、海关等部门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影响了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和口岸经济监测职能的发挥。三是口岸金融网点设置少,结算体系落后,金融支持口岸经济的能力受限。

四、政策建议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8

一、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基本现状

思想认识逐步统一。人们对委员述职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发展。一是政协组织非常重视。很多政协都把委员述职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协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开展委员述职活动的政协组织已占政协组织总数的5左右。实施委员述职的层次逐步升级,目前已发展到省级政协。二是政协委员普遍拥护。在开展述职活动的政协组织中,参与述职的委员比例达到90以上,政协委员普遍认为委员述职很有必要,应当形成制度。三是社会反响比较热烈。《人民政协报》近年来多次报道开展委员述职活动的情况,新华社、《人民日报》还报道了一些典型作法,国外报刊也对个别典型作法作了报道和评论。社会舆论的基调是给予积极评价和大力支持。

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开展委员述职活动,目前已经有了一些规章制度的雏形。一是探索了述职内容。在规定以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有的增加了委员遵守基本要求的情况,有的增加了委员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二是探索了述职形式。委员述职的基本形式是会议述职,也有个别地方采用书面述职。会议述职的作法是,由委员在一定会议上汇报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会议形式多数是专委会,少数是委员小组会,还有的是常委会议或者主席会议。三是探索了述职程序。比较一致的作法是:“表”、“书”、“会”,即填写履职情况统计表,撰写述职报告,召开述职汇报会。

实践效果逐步显现。经过探索和实践,委员述职活动初步展现了一些实践效果。一是激发了委员的参政热情。委员总结和陈述履职情况,接受政协组织的检查和他人的帮助,看到了成绩,找到了不足,明确了方向,激发了荣誉感、责任感和成就感。二是健全了政协的管理机制。政协组织制定了委员述职办法,形成了委员管理机制,强化了政协组织的管理功能。很多政协认为,这是管理委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三是提升了政协形象。委员的出勤率提高了,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数量增加了,政协建言献策的质量提高了,政协组织的形象树立起来了。

二、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基本问题

基本原理问题。基本原理是指导工作的基础理论。建立委员述职制度,应当以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理为指导。目前,政协工作没有明确的基本原理,委员述职也没有可以遵循的基本理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委员述职制度的深化和发展。解决的办法是,研究和确立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理,为委员述职提供基础理论。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理应当是:人民群众形成政协界别,政协界别产生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组成人民政协,人民政协谋求人民利益。建立委员述职制度应当贯彻这个基本原理。

基本依据问题。基本依据是开展工作的合法性问题。开展政协委员述职活动,应当以政协《章程》或者党的文件或者全国政协的文件为依据。目前,政协《章程》、党的文件和全国政协的文件,都没有关于开展委员述职的规定,说明目前开展委员述职活动还缺乏有力的政策依据。当然,目前没有政策依据,不等于今后没有政策依据。解决的办法是,由合理走向合法。要确定委员述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委员述职的规章制度,将委员述职载入政协《章程》或者有关文件。在没有制定全国性文件之前,应当鼓励探索和实践。

监督主体问题。委员述职的对象应当是监督主体,监督主体应当是委员权力的授权人即界别群众,政协组织包括专委会也应当监督委员,但不是监督主体。目前,参加述职活动的只是政协委员或者专委会人员,而没有授权人界别群众参与,委员只向政协组织述职而不是向界别群众述职,这种做法不符合授权与监督相一致的原则。解决的办法是,明确界别群众监督委员的主体地位,明确主要由界别群众的代表接受述职和进行评议的职权,明确委员合格不合格主要应由界别群众说了算的基本要求。本界别委员是本界别群众的代表,专委会派出的人员是政协组织的代表,也应当参与述职评议,但在述职活动中,本界别委员和专委会人员不是界别群众代表的全部,不能代替界别群众。

基本做法问题。委员述职应当是委员向界别群众汇报履职情况,并由界别群众进行评议。目前的基本做法是,委员进行书面总结或者口头总结,没有进行民主评议。这种作法只能是委员履职总结,而不是委员述职,最大的缺点是影响了述职的深度和效果。解决的办法是,委员应向界别群众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程序应增加民主评议环节,并加大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现在的作法与真正的述职还存在很大差别,而且这个差别仅仅只有一步之遥。只要跨过这一步,就是真正的述职。当然跨过这一步,可能需要用一定的时间和功夫。

述职次数问题。述职次数是委员述职的数量要求,述职次数应当符合政协实际和委员特点,应当考虑既要加强民主监督,又要不增加委员负担。目前,委员述职有几种情况,有的每年一次,有的每届一次。这些做法存在的问题是,要么达不到加强民主监督的目的,要么增加了委员的负担,而且难于组织实施。应当看到,委员是履行政协职能的主体,委员的职务行为从根本上说是兼职。解决的办法是,要合情合理地确定述职次数,每届述职以两次为宜,即届中述职,目的是促进委员发挥作用;届末述职,目的是决定留任委员。每次述职时间最好为年度末。

组织实施问题。组织实施是工作权限问题,委员述职活动应当由界别小组组织实施。目前,委员述职活动基本上是专委会或者地区小组组织实施,还有主席会议甚至常委会议组织实施。这些做法的主要问题是,实施主体混乱,界别小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专委会、地区小组、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超越了职权。解决的办法是,建立界别小组,赋予界别小组管理委员的权利,明确界别小组实施述职活动的职责。

三、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实践操作

述职的基本原则。一是自我总结,自我提高。要调动委员的积极性,激发委员的内动力,鼓励委员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真正使委员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促进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二是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组织界别群众和界别委员参加述职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创造和谐氛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述职委员既要充满信心,又要诚肯虚心。三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总结汇报、评议发言和小组评价,都要客观辩证,符合委员实际,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找准问题、指出不足,还要着眼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四是

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要在坚持基本规定的前提下,简化程序,灵活操作,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要把述职和评议的重点放在委员职责的履行上,而不是放在委员权力的监督上。述职的基本要素。一是基本内容。委员述职应当包括遵守政协章程、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界别意愿的情况,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二是基本形式。委员述职可以采用填写履职情况统计表、提交述职报告、汇报履职情况的方式进行。述职会议以界别小组为单位召开。委员要撰写和提交述职报告,但不实行书面述职。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述职的,可给予一次补述机会。三是基本程序。在述职会上,委员汇报履职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评议,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四是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分别对优秀委员进行表彰,对称职和基本称职委员提出改进要求,对不称职委员按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述职的基本步骤。一是准备动员阶段。小组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委员撰写述职报告。界别小组确定界别群众代表,并邀请所在单位领导参加。界别群众代表人数应与委员人数相适应。二是汇报评议阶段。界别小组做好述职动员讲话,委员逐一进行汇报,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等次测评。参会人员可以向委员提问,委员应当回答所提问题。三是结果运用阶段。述职结果由界别小组和专委会统计,政协办公室汇总,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分类处理。评议结果书面反馈委员,开展表彰奖励,督促整改提高,搞好述职活动总结。

述职的组织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政协应当成立委员述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述职活动,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二是组织实施。界别小组要按照组织实施述职活动的要求,负责发放通知,搞好统计数据,组织述职会议,上报有关材料。三是服务协调。政协秘书长会议、办公室和各专委会要做好联系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并派员参加述职活动。四是规定纪律。要求委员全员参加述职活动,对积极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要进行鼓励和表扬,对不积极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要做好工作并使之自觉参加,对请假和补述的委员要酌情扣分,对经教育仍不参加的委员要给予恰当的组织处理。

四、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配套措施

创造委员履职条件。政协组织要合理安排委员活动次数,认真搞好活动策划,努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参加活动,促进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各方面都要关心委员的学习、工作和事业,努力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政协机关和界别小组要做到通知到位、指导到位、后勤到位,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加强委员日常管理。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委员政治思想素质,奠定委员述职的思想基础。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做好平时记载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要坚持每年一次的工作总结和评比活动,为述职活动奠定工作基础。对平时履职不好的委员,要加强教育引导,并与委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转化工作,为实现全员述职创造条件。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健全制度,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年以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重点对*年度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并对两个年度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检查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在我市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代市长徐一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杨少华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参照市政府的做法,成立专门机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

四、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提供的*年底的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资料,对全市范围内*年以来所有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主要核查:

重点对*年度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进行自查和外业核查,形成分析总结报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并逐宗登记造册,建立全市*年以来所有新增建设用地数据库。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领取资料。及时领取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提供的3个时点的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资料,并迅速下发到各县区,各县区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2.人员培训。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全市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类数据填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

3.资料准备。各县区需要准备的资料有:⑴*年年底、*年年中和*年年底卫片监测资料;⑵*-*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⑶*-*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⑷*-*年经济发展数据统计资料;⑸*-*年实际审批建设用地档案资料;⑹*-*年土地划拨、出让档案资料;⑺*-*年查处违法用地档案资料;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全部资料;⑼*-*年土地登记发证全部资料;⑽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⑾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息;⑿涉及土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⒀其他相关资料。

(二)外业核查

1.做好外业测量。对确认变化的图斑,应按权属单位、用地单位及地类不同,分别测量并填写相应的属性调查表。对误判或自然变化的图斑,应说明情况。

2.认真校对核准。将外业核实变化范围与经批准的征转用、供地范围进行对比,确定手续办理情况和变化范围。对有审批手续的土地,应录入用地手续批复文件号。

(三)整理核查结果。对外业核查的结果进行仔细整理,并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和分析。

(四)统计汇总分析。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并根据汇总结果,撰写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五)市内督查检查。由市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委派检查组对各县区土地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挂牌督查到位。

(六)接受上级督察。由市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进行汇报。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年7月10日-8月15日为年中自查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15日为年度自查阶段。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各参评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各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为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2009年我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佛山市高明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行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行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区纠风办具体负责,区各参评单位积极配合。

区行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区政风行风评议团(以下简称区行评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检查被评议单位行评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区纠风办在区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区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被评议单位要成立政风行风自查自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评领导小组)。自评领导小组主要是制定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自查自评工作的落实。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要在5月11日前报区纠风办(联系电话:*)。

(二)组建区行评团

区行评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要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中聘请评议代表,组成行风评议团。行风评议团在区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被评议单位的特点,通过听取情况、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直接调查、明察暗访、网上调查、受理举报投诉、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方式,如实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综合汇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满意度,总结归纳社会各界意见并形成评议报告;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与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同时跟踪检查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情况,并负责组织开展明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

三、评议范围

(一)国土资源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执法监察股(队)、土地利用与规划股、土地市场管理股、测绘地矿管理股、地籍管理股、区土地登记事务所、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区测绘队及国土所等部门。

(二)建设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区建设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建筑工程管理股、房屋产权管理股、住房建设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城市管理股、企业资质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等部门。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工商所,重点评议登记注册股、商标广告管理股、经检大队及工商所等部门。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区级组织评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重点评议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等部门。

(五)对区文化和新闻出版系统进行“回头看”检查验收。

四、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四)单位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廉洁从政、工作作风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五、方法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安排在5月-11月,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共分4个阶段,被评议单位和行评团的各项工作穿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成立区行评领导小组;组建区行评团;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行评团全体成员和被评议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被评议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调查阶段(6月-7月)

1、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

被评议单位要以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为重点,对照评议的内容,结合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在组织局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自查自摆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设立评议意见箱、电子邮箱、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总结近年来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风行风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分别报区行评领导小组和区行评团。

各被评单位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尤其是直属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配合区行评团组织对被评议单位的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调查意见等。

2、区行评团调查

区行评团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全面掌握了解情况:

(1)听取汇报。行评团成员听取被评议部门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2)座谈调查。行评团分别有针对性地选择与被评议单位工作联系比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监管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了解政风行风情况。

(3)明查暗访。行评团的成员采取分组定点的办法,到被评议单位的基层和窗口单位进行访问、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

(4)开展问卷调查。向参加座谈和走访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发函到各镇(街道)、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征求他们对被评议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价意见。

(5)社会调查。向社会公布行评办公电话,并依托行政投诉热线和“883民生热线”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6)网上调查。利用高明区政府网站和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开展网上调查。

通过以上活动,行评团成员将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写出书面材料交行评分团,行评分团认真汇总,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然后向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反馈,督促被评议单位开展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9月)

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形成正式的整改情况书面汇报材料报区行评团和纠风办;凡是在整改阶段仍未能落实整改的问题,被评议单位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四)评议总结阶段(10月-11月)

研究评定总体评价。行评团在开展分散与集中调查,查阅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只作综合评估,不排名次和评定档次,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的报告》,召开评议会议通报评议结果。报经区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后,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由区行评团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被评议单位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评议会议。

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的程序是:

(1)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作前三个阶段行评工作报告;

(2)区行评团对被评单位进行评议;

(3)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4)区行评领导小组组长讲话。

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纠风办、被评议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部门、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被评议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纠风办抓好组织协调,总结过去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经验,组织区行评团采取更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开展评议工作。

(二)求真务实,确保评议实效

被评议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开设“热线电话”、“政风行风信箱”、“政风行风网站”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虚心接受群众和媒体的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区行评团在评议活动中,要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努力在征求评议意见、作出总体评价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准确地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所做出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中肯、有针对性,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真正达到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目的。

(三)评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促进一保持”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纪律教育月活动、纠风专项治理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11

一、紧紧围绕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年,我注重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准全市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有机结合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突出科学发展主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人大监督“议大事、抓重点”的原则,在确定今年监督议题时,我突出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列入议题,加强调研,认真审议,跟踪监督,促进新一轮追赶跨越发展目标的实现。1、推动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的情况,市域环路产业带和板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主任会议审议了市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督促金融部门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和菱塘光电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软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2、推动农业农村统筹发展。对全面小康村创建工作和高效规模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与视察,提出了积极建议,并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落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洪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汇报,推进了全市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扬州市人大开展高效规模农业、农村“三大合作”和农村金融改革等调研活动,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准备了高效规模农业现场。3、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审议了《**路、**路延伸段建设工程bt投资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申请省农发行贷款建设甸汤等农村骨干公路项目的议案》并作出了决定,促进了城乡道路建设。主任会议听取了广播电视、新闻信息、文化建设、五保供养、职业病防治、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等工作情况汇报,视察了残疾人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教育和城建“十大工程”等工作情况,促进了社会事业协调发展。4、推动计划和预算执行。一年来,市人大坚持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财经工作监督的重点,提前介入,主动监督。分别听取了市政府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政府2008年财政决算,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深入财税部门及重点企业了解今年税收情况,分别视察了国税和地税工作,提出了应对当前形势的积极建议,增强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共保财政”的意识,确保完成今年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税收任务。

二是突出依法治市重点,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一年来,组织对标准化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积极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积极探索,将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有机结合,在听取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市发改委、经贸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社会反响较好。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实施效能监察的情况汇报,推进全市的投资环境建设。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汇报,市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司法、公安等部门检查“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高邮建设决议的落实情况,推进了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在依法任免干部时,较好地把贯彻党委意图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实现了党委意图。

三是突出关注民生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我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开展了全市区域供水专题调研,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区域供水实施方案,推动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区域供水,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议案的决议》的实施,目前,全市区域供水工作正有序推进,城郊供水圈进入实施阶段。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对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阅处,督促解决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四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

今年以来,我经常深入选区、社区和相关企业,加强与选民、群众和企业经营者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组织了代表联络组活动,听取市政府上半年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增进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组织了全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参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对代表和选民所提的建议、意见,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收到较好效果。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走村串户、联系农民”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组织部分企业界人大代表就如何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行深入座谈,并就如何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减少行政收费、优化部门服务、加大对本土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等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意见。认真督办5件重点代表建议,对“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逐步解决集镇非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等5件建议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负责人和有关工委督办,市政府分管负责人领办。我主持召开3次主任办公会议过堂办理方案,督查办理进度,听取办理结果汇报。同时,现场跟踪督办,组织代表视察,5件重点建议已全部办结,效果很好。

二、坚持求真务实,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认真学习钻研,提高自身素质。今年是新一届人大的第一年,我坚持把理论业务学习放在第一位。坚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人大机关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阅读人大刊物,吸取知识,借鉴经验,指导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认识,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党性锻炼,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市委报告请示,对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通过人大相关程序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在人大常委会班子中,个人注重发挥班长的带头作用,严格按照“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规定,凡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注意加强班子成员间经常性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放手支持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作风求真务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始终坚持“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注重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人大审议的各项议题,会前都要深入基层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注意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抓了常委会审议和督查,今年开始,实行了审议意见书、书面审议和部门负责人接受询问等制度,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情况进行实时新闻报道,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

四是围绕市委中心,主动服务大局。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本人积极参与专线工作分工,积极参加联系乡镇、重点企业、城市社区和招商引资等中心活动。在牵头生态市建设工作中,本人做到超前准备、主动协调、积极谋划,多次到相关乡镇、园区进行调研,和他们共同商讨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在联系乡镇、重点企业和社区工作中,做到主动为基层、企业和社区协调工作、生产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今年以来,本人先后多次到菱塘回族乡曙光电缆公司和相关乡镇,积极推动帮助企业招商引资,搞好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协调新上项目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今年还经常到所联系乡镇和社区,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特困户,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带头廉洁自律,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注重规章学习,增强廉洁意识。今年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央、省、市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勤政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在廉政问题上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

政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12

1、各乡镇街是区项目建设工作主体,推进项目是各乡镇街经济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积极策划项目,积极引进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及时跟踪,全力推进。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项目建设的规划、立项、评审工作。一是组织编制“六大空间”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二是组织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评审工作;三是组织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市发改委,及时汇总上报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四是协助区招商一局开展工作。

3、区项目办负责全区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全区性赴外埠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领办重大项目相关手续。一是及时掌握项目的引进情况;二是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筹建中存在的注册、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主要工作难点问题;三是组织协调跟踪项目开工建设的全过程,确保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四是及时汇总全区项目进展情况,并编制项目册,通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4、各招商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一是组织整理并掌握招商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建立项目背景资料数据库、存量资产数据库和重要投资商数据库;二是组织招商活动,编制、推介招商项目,积极洽谈、引进重大项目,确保项目签约注册。

区招商一局负责协调区各招商局和招商项目的汇总工作。重点负责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招商方向侧重于境外和国内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及时汇总全区储备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市有关部门,上报全区招商活动成果和招商项目推进情况。

区招商二局重点负责街道、组织编制工业招商资料,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区招商三局重点负责街道组织编制三产业招商资料,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5、满融经济区、航空经济区要积极做好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6、区经济局负责全区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完成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协调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及时汇总上报全区引进国内企业(项目)、工业固投等任务完成情况,通报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协助区招商二局开展工作。

7、区商贸和旅游局负责全区重大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引进服务业项目和旅游业项目,完成全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及时汇总并通报重大服务业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区招商三局开展工作。

8、区农林局负责全区重大农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引进农业生产和农副业深加工项目,及时汇总并通报重大农业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区招商三局开展工作。

9、区建管局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引进房地产项目,完成全区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及时汇总并通报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

10、区外经贸局负责全区外资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境外招商活动,完成全区外经、外贸、外资年度任务,及时汇总并通报外资项目进展和调入外资等任务完成情况。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并积极协调市统计局,及时掌握和汇总全区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通报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

12、涉及项目建设的区环保局、区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工商分局等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13、区政府办负责对项目工作责任单位督查工作。组织项目工作调度会,组织检查并通报项目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