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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

时间:2022-01-30 15:16:19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举措。“创铸树”活动的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切实为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向党委(党组)报告,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委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迅速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及早报委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县纪委。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2

一、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惩处、教育、防范的新思路

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先后严肃查处了原文化广电局局长康文龙、原林业局局长匡翠圣、原供销社主任肖如玺、原民政局局长孙夏元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在全县上下引起较大反响。同时,面对案件查处的数量在增加、违纪金额在上升、涉案人员在增多,不断出现窝案串案及集体腐败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如何能使查处一案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方的作用,使发案单位、相关系统、相应行业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成了我们必须破解的难题。*6年8月,泰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点,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大力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从标本兼治、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的要求,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惩防并举,按照“一查二教三防范”的工作新思路,寓治本于办案的全过程之中。而且首先将这一思路运用到查处县供销社领导腐败案等几个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收效良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又开展了关于“以治本促发展”的专题调研,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查、教、防三位一体”的办案思路,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治本工作作为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治本措施由发案单位延伸到整个系统。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治本措施,又提出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调查组在查清案件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在案发后要写出检查漏洞汲取教训的自查报告和案后完善制度、整改治理情况的报告,使办案治本工作进一步体现惩防并举、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两年多的办案摸索实践,使我们明白必须正确处理查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处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二要深化办案惩诫教育功能,坚持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腐败的危害和教训,遏制产生腐败的主观动机,教育党员干部“不搞腐败”。三要强化办案的防范功效,突出查找涉案单位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五个以”的办案方略: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以增强办案效果为目标,以抓好办案治本为途径,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为抓手,以强化办案纪律为保障,努力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赢得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认可,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常抓常新,遏欲制权抓防范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腐败动机的恶性膨胀和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办案治本工作中,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逐步从查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到抓一个案件、治理一个系统,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定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并创造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

(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

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县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案件过程中,发现几家单位的主要领导、部分职能科室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现象,且俨然形成一股习气。为了遏制这股的歪风邪气,县纪委督促这几家单位在全体人员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刹风肃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大讨论。为深化警示功效,县纪委召开有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还与电视合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协助这几家单位从源头上认真剖析本系统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处罚权这个关键部位,建议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三权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这几家单位的新任领导班子接受了履新培训,以案为鉴,严肃处理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针对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两个重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治理工作。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和处罚权限。在实行“单位领导班子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为向被检查对象公示,被检查对象出具执法自律回执卡,检查执行与审理分离,罚没款财政专户缴存,单位领导事后随机回防”的工作机制,将检查的执行、审理、罚没三权分开,进一步巩固、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完善了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了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完善这些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执法法权,把重要权力置之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和廉洁勤政制度。协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和5项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了财务和罚没款标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检查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中心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三是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等“十二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对照有关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请有关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人人查找自身问题,书面总结,展览交流,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凝聚了人心。

通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这几家单位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反映明显减少。

(二)大胆创新,由点及面抓系统治理

*7年9月,该县针对一些腐败“重灾区”普遍存在的单位“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现象,确定做好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下决心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基于此,我们谨慎地推行两条新举措,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从这些“重灾区”发生的一些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往往起到了负面作用。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置于“阳光”下,*7年11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另外,为方便领导干部了解相关政策,县纪委组织整理了*1年以来中央和省内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文件规定,以党课材料的形式,分发给全县每位科级干部阅读。

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7年12月,县纪委确定了沙村镇、建设局等13家为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开始试点分解“一把手”权力:单位“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材料等敏感事务,全部交由副职管理。新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实行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副职有了权力,有利于调动副职的工作主动性,任监督组长的“一把手”时刻约束着副职用权行为,因而不敢乱用。反之,这一制度赋予副职直接分管的权力,增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对人、财、物“三权”分解后,县纪委还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等配套制度,犹如一道道关口,筑起了一道道防线。这一举措今年3月由点到面在全县全面推开后,在各单位正职领导中无异于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广大干部群众更是击节叫好,同时也很快收到了实效。县纪委监察局与审计、财政部门对全县*8年1-8月份接待费用检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5.31%,节省了80余万元。

三、正本清源,“一案双报告”深化治本功能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3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及其“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继续解放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更新思想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

2、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参加____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技能及标准文件讲解、评标专家网络操作实务等培训,经考试合格获____省人民政府颁发《____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3、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必备知识,为开展民族自治立法打下基础。

4、积极参加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支部组织的各类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5、积极参加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参加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相关知识”培训。

6.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适应新形势需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树立群众观念,增强监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工作计划性,在制定全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将工作逐项分解细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三是加强联系协作。主动与州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与常委会有关工委室配合协作;加强内部工作情况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营造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1. 参与立法工作

一是按照“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____-____6年)立法规划为出发点,协助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条例草案法律文本的起草、调研等工作。

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会同州政府法制办、州民政局通过组建条例(草案)起草组、举办培训班、到省外考察学习、深入到县市调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征求省州专家意见,先后11次修改,完成了《____州殡葬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流程,提交常委会审议,提请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获高票通过。

三是参与制作了立法工作流程图。

四是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

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年内共参与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修改意见的《____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____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____省人力资源条例(草案)》、《____省禁毒条例修正案》、《____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____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____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____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____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9部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部门作了反馈。

五是积极参与组织考察学习。参与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殡葬服务管理立法工作,借鉴立法经验,提高立法质量。

2. 监督工作

参与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一是州人大常委会____年审议议题确定了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

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比较客观全面了解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全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于七月下旬先后深入到部分县市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参与撰写并协助修改了《关于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全州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参与归纳整理了四条意见分别交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限期整改回复。参与执法检查。于今年五月下旬参与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深入到县、乡、村和基层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总结做法、经验,发现问题,参与形成了可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的执法检查报告,同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参与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齐抓共管力度、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重视留守儿童问题等七条意见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回复。

参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参与接收处理州政府报来的规范性文件35件。按照《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内司工委统一登记后,分送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有关工委均在时限内审查完毕,35件已由内司工委统一回复审查提请单位。收到群众投诉未按规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内司委提请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对安龙县政府制发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龙县黄金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府发〔____〕2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要求报告审查结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对该办法给予了审查意见答复,并以州府办函[____]160号文件形式送安龙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1、请安龙县政府立即停止执行《通知》,于15个工作日内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将修改情况书面报告州政府办公室,并将修改后的文件报送州政府备案。2、如对本审查意见持有异议,请于接到审查意见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将申诉报告抄送州政府办公室。3、如逾期既未提出申诉又不纠正,州政府办公室将提请州人民政府对该文件予以撤销或变更。内司工委也已将该审查意见告知投诉当事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与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按照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督办涉法涉诉案件暂行办法,内司工委加强与督察室的沟通、协调、联系,一年来,共参与接待来访78次,督察室移交涉法涉诉督办件28件,通过调阅原始卷宗、查阅判决、裁定、申诉状及听取申诉人反映情况等形式,逐案进行研究处理,办结率100%。对督察室拟有意见建议的11件,经请示分管领导,参与召集委室有关人员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会商、讨论,其中:转州法院审查办理的6件,转州委政法委4件、转兴义市人大办理的1件。年内重点参与督办了廖桂德重婚案、苏祖华、陈仕应、杨余谦、肖荣录、张大才5件国家赔偿案、张爱国受贿申诉案、刘思海民事赔偿等案件。工作中坚持集体研究,依法监督,督促办理机关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取得较好效果。

3、调研工作

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参与民宗侨委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贞丰、晴隆、兴义等县市及有关乡镇、村、企业开展民族教育推进计划、三个民族乡及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经济文化和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侨务工作情况调研;

拓宽监督渠道、参与调研督察组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兴义等县市开展对全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情况的调研督察。4、人大机关普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参与承担人大机关普法办职责,积极参与做好人大机关普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撰写简报、总结、自查报告,组织协调机关普法考试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参与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政策专项组牵头职责内工作,参与制定了____年度专项组成员单位考核标准,并发至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州综治办牵头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参与做好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常委会开展法制讲座等相关工作。全年,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有16人,参与邀请了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安贵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讲解涉法涉诉案件的成因及对策;认真参与做好州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的办理。参与办理1件,参与督办4件。

廉洁奉公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规定”、《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言、慎微,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

在思想意识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按照“作风建设年”有关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对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要求,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防微杜渐,自觉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作斗争,根除特权思想。

在作风上,做到自重、自尊、自爱、自励、自律,反思不足,增强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工作作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得到了同事的信任和支持。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领导之间的团结。在工作中做到服从领导,科学管理,关心下属,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求真务实,力求高效,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与身边的先进典型相比,自己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主要是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学习的深度还欠缺。二是深入基层还不够多。埋头日常工作时间较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较少。

1、认真学习中共十八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政治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一项坚持不懈的思想建设任务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

2、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工作。

3、围绕中共____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经济建设目标,深入开展调研,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4

近年来,__县工商局紧紧抓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和惩处上下功夫,积极构建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各项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坚持示范引领明责。进一步明确党委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目标、任务和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加强教育监督、检查考核和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二是坚持量化分解定责。实行班子领导挂钩分管的股室和联系的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挂钩联系的单位每半年听取挂钩联系点负责人的汇报,及时防控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自由裁量畸轻畸重问题;推行“(文秘站:)五控一考”风险防控机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大对实物定额、服务标准和预算支出的管理力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6%。三是坚持责任追究问责。严格纪律监督,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车、办公设施等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跟踪监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注重通过检查纠正问题;严格“一案双查”,在个别工商所干部在行政执法中实施的违规处罚问题中,对负领导责任的工商所负责人实行了追责处分。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局务信息公开,把涉及党委决策、人事安排、财务开支、资产拍卖等事项在OA办公网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系统干部职工监督。

着力强化专职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坚持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当地政府和县局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二是落实主要责任人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坚持每年面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开展公开述职述责述廉活动,集中报告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推广运用执法办案“案管系统”,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建立并完善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开展“廉内助”座谈会,帮助和引导其争创廉洁家庭。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2015年,该局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工作要求,完善了监察与局督察队协作机制,配齐了8个工商所5个直属分局(队)的兼职纪检监察员,举办了1期纪检监察员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和《纪检检查卷宗模本》、《纪检审理卷宗模本》、《纪检执行卷宗模本》。

着力强化正风肃纪,常态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强化纪律意识,组织编印了《制度汇编》、《纪律问责暂行办法》,在全员大会上通报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案例,架设“警戒线”、敲响“警世钟”,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讲规矩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强化专项督查,县局监察室、督查队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督促活动抓实、抓细、抓深,杜绝活动开展走形式、一阵风,以活动的实际成效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养成学规矩、用规矩、讲规矩的良好习惯。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对系统内违反规定的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切实加强对执行、权力运行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四是强化纪律问责,把纪律审查作为重点,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办。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5

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公报要点解读【1】

“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甫一,这一置于万余字工作报告之中的信息就被不少媒体单独“拎”了出来。

与这则信息一起公布的,还有这样一组数据:“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渐成常态。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明确要求,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任务时也专门将问责单列一项,提出“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如何把自己摆进去,履行好监督责任,从而更好地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个中深意,值得细细体会。

在这数十字中,体现了三层意思:一是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将成为今年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二是检查要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不只是“检查就完事”,还要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其中的落脚点,根本目的在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而之所以作出如此部署,正是总结党的十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实践而得来的。

在全会工作报告中的工作体会部分,有这样一段表述:“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源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反映出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现实困境,彰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七次全会的这一工作部署一以贯之,为纪检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方式方法,指明了工作方向。

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从系列重要讲话,到接连出台的党内法规,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十以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管党治党的一贯思路和鲜明特点。因为领导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在党内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也将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从这个意义上讲,抓住了“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重点和关键。

去年7月8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明确,“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同样突出了“关键少数”。

这也对“关键少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下属的行为标杆;另一方面也要分清责任,扛起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如此,才能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将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落到实处。

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

担当,要有问责来保障,否则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要用行动来体现,否则就会成为一句口号。从提出问责要求、高举问责利器,到把实践经验提炼升华为制度、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十以来,问责力度日渐加大、问责工作步步深入。

此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为今后开展问责工作定下基调:问责不是一阵子,也不是开头热闹一下然后就把制度束之高阁,今后只会越来越严,问责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问责问的是什么责任?政治责任!这在工作报告中同样得到进一步明确:“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

去年颁布实施的《问责条例》,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提炼,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归纳问责事项,为强化问责提供了制度依据。各级党组织还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实施办法,让问责更具针对性。

值得注意的是,全会工作报告中专门强调,“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当前,问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搞“鸵鸟政策”,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问责不问责;在上级督促下被动问责的多,较真碰硬主动问责的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下去,责任落实上紧下松。

工作报告这一要求,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问责的强烈信号。问责主体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真较真、真问责、真落实,否则也可能变成问责对象。

总之,问责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以强有力的问责,让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公报要点解读【2】

近日,北京、山西、浙江3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陆续成立省一级监察委员会。

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也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改革有哪些任务要求,试点工作如何推进,下一步怎么做好细化落实?

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

“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在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对这项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及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党的十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而监察对象则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过窄。

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根本目的就在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

去年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年来,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改革蓝图已经绘制,相关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成立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部署开展改革试点。

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召开20多次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和试点方案,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外,还会同全国人大机关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

……

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引导改革由试点向全国推开

1月18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监察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要积极坚定,又要稳妥审慎。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部分地区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是监察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不久,中办就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3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正如强调,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蹚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

试点地区应当大胆改革、积极实践,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好动态平衡,推动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互相制衡的体制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党中央作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这一重大决策后,试点地区迅速行动起来——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三定”方案;举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组织专门调研组,分赴各地调研……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试点工作”,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并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试点地区要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先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转隶,“确保今年3月底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协调配合、循序渐进,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时,对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具体安排,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将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实施监督、调查、处置。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不少,需要协调配合的环节很多。中央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单位也要讲政治、顾大局,协同做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七次全会闭幕以来,各相关部门单位陆续作出部署——

1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立法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提供法治保障。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6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7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7大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8

关键词:选举观察制度;基层选举监督;村委会选举;基层人大选举

中D分类号:D422.6;D6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1-0059-005

十以来,我国各个领域的反腐工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基层治理中,反腐的一个关键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其中,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公开公正的村(居)委会选举是保障基层群众充分表达意愿、选出廉洁能干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前提。加强对村(居)委会选举的监督,对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防范基层选举腐败、规范选举程序、提高选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选举观察是落实村(居)委会选举监督的外在力量,选举观察员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成为基层选举监督的创新形式。

一、基层选举监督存在的问题:

监督形式的虚化与监督效果的不力

我国的基层选举,主要体现为村(居)委会选举和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长期以来,基层选举监督形式的弱化及所导致的监督效果的不力成为我国基层选举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委会选举监督

民政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将村委会选举监督的形式概括为四类:行政监督、组织监督、候选人的相互监督和选民的自发监督。行政监督中,县、乡选举指导机构是行政监督的主体,在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选举时,依法接受村民举报,查处和纠正选举违法事件。除了专门的选举指导机构,乡镇人大和人民政府、县级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因其接受选民的举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自然地具有监督的责任。组织监督方面,主要体现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监督,选委会以“主持”的形式实现监督,或者说是以“主持”替代“监督”。候选人的监督中,因选举与候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候选人一般对选举的各项程序格外关注,常常由本人或派代表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形式被称为有效的选举监督。选民监督中,《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对于不当选举、破坏选举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村民的监督以举报的形式出现,村民既是选举的参与者,又是选举的监督者。

这四种监督组成了系统的村委会选举的监督形式,但每种监督形式都有其缺陷。行政监督以接受举报、查处和纠正的方式进行,多属于事后监督,效果滞后。同时,实践中,行政监督常常无法把握指导和监督的界限,常以指导替代监督,甚至以监督为由将指导变成领导,进而以行政手段干涉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的组织监督主要针对选举工作人员以及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的活动,往往忽视对选举工作的自查,对于选举的所有程序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则明显监督不足,随着选举工作的结束,选委会自行解散。候选人的监督虽在形式上有效,但因候选人无权直接处置或干预选举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也只能局限于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选民参与监督,一方面,选民的控告、申诉的范围过于狭窄,选举过程中缺少组织群众实施此项权利的机制而使得选民的监督权被虚化或被排斥;另一方面,选民监督意识的强弱对监督效果的影响极大,村民常常因意识较弱而放弃监督权,但也会因意识较强而过分地行使监督权,对选举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常常做出越权处置从而造成干扰选举的行为,甚至演变成群众上访事件。选举监督的缺陷反应了监督的弱化或虚化,而在省级的选举办法中,也仅规定了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但没有明确监督的操作方式,选举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实际的监督效果微弱,这些都成为影响基层选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制约因素。

(二)基层人大选举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有关监督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选举的监督,二是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但《选举法》没有对两类监督的形式作出规范,也没有对选举监督的主体作出说明。事实上,我国人大选举所设的专门监督机构有司法部门、行政监察机构,也有党组织部门的纪律检察机构,这些监督机构看似构成了完整的监督系统,但在实际的选举过程中并不能完全起到有效的监督控制,出现的选举问题也多是事后的查办处理。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举委员会因主持选举自然地具有监督的职责。由于选委会组成人员由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排除了选民对选举过程的直接监督,选举监督往往被忽略或轻视。没有体制之外的监督力量,使得基层人大选举公开性较差,选民监督有名无实,媒体舆论监督不够,社会监督力量缺乏。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成为地方各级人大贿选的重要原因。

二、基层选举监督的新形式:

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建立

在社会治理架构中,基层群众自治是一个基本方式,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成为基层自治的基础。在多年的基层选举中,由于选举监督形式的虚化和监督的不力,违法违规及各种不正当选举时有出现,严重影响了基层群众的选举热情,也违背了群众自治的初衷。随着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基层选举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选举观察首先出现在我国的村委会选举领域。自1996年我国民政部举办了第一期村委会选举观察培训班并组织观摩部分地区的村委会选举,选举观察活动正式展开。之后一些学者不断组织观察活动,出版了系列农村选举观察报告,在村委会选举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

村委会选举观察作为事实在我国已存在了近二十年,但至今仍没有从国家法律层面给予相应保障。虽然2001年民政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提出“选举观察员的监督是选举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观察员的监督地位,但并未提及观察制度的建设。为了提升选举质量,在2005年的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广东省和湖北省率先将选举观察活动上升为选举观察的制度层面,明确提出在村委会选举中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建立,开创了基层选举监督的新形式。为确保村级选举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2010年和2011年,两省分别对本省的村委会选举办法进行修订,将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正式写进本省的村委会选举办法,将该制度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下来。

选举观察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由最初的观察实践发展成为个别省份的选举观察制度,并以此为平台,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基层选举的关注,调动了社会参与农村选举的热情,在选举监督方面广泛吸收了社会力量。广东和湖北的做法得到国家民政部的肯定,其经验被多种媒体报道,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反响。至2015上半年,湖南、浙江、河南、重庆、四川、安徽、河北、福建、黑龙江、青海等省也相继引入了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并逐渐将这一制度适用于居委会选举领域。

三、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政治成效

在我国村(居)委会选举领域运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仅限于个别省份且时间不长,但实践中,该制度产生了积极的政治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基层民主发展

新时期,我国对基层民主的发展一直非常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十报告进一步指出:“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为基层民主的发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在基层自治和基层民主推进的过程中,村(居)委会选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环节,选出清正廉洁、能够起到领头雁作用的基层干部显得尤其重要。然而,时常出现的违法违规、贿选拉票等现象使得最能体现民主的基层直选大打折扣,不但打击了群众的选举热情,也阻碍了基层民主的发展。选举观察员制度的推行及观察员的现场观察,能够有效防止基层选举腐败的发生,在推进基层民主发展和廉政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成为防止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的重要手段。

(二)促进选举过程规范

我国没有统一的有关村委会和居委会选举的法律,各地的村(居)委会选举主要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各省的选举办法及一些指导性文件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村(居)委会选举过程或程序方面的有关规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实际的选举中经常出现理解不准确、操作不恰当不规范等现象,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或解决时对行为主体的惩罚和处置不明晰。例如,同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重复进行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不规范、将候选人的竞选演变成拉票行为、委托投票超过法定受托数、流动票箱的设置不规范、围观他人写选票、亮票或拍摄选票等等,这些情况在选举过程中时常出现。选举委员会有时为了选举的顺利进行,对这些细节性的问题往往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只要不影响大局,得过且过。国内部分省份推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无形中对当地基层选举带来一定的压力。虽然观察员在选举现场不表态,不评论,但选举观察制度中的纠错补缺联动机制,使得观察员发现问题可以及时上报选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这促使地方选举自觉地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防止选举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各地选举为了证明本地选举的公平公正,也会自觉地在观察员的“见证”之下,促使选举依法有序。

(三)加强基层选举监督

整体来看,多年的基层民主实践中,四个民主的发展显示出一定程度的不均衡性,民主监督尤其欠缺,特别是在村(居)委会选举中。早在2001年,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增加的“选举监督与观察”一章,提出选举观察员的监督是选举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观察员的客观观察和记录对选举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选举观察活动的地位。学者蔡定剑指出:“要加强防止各种选举违法行为的制度建设,保障选举的合法和公正性。” [1]《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都要求对选举活动进行监督,在当前基层选举中各类监督不力的情况下,观察式选举监督――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是防止选举违规和选举腐败、提升选举质量的制度性保障。此项制度的推行为社会监督提供了制度性平台,加强了基层选举监督的力量,丰富了基层民主发展中民主监督的内容。

(四)促进选举制度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主要针对人大代表的选举,而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领域,缺少统一的选举法。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选举的制度原t、程序规范等有了新的完善,但在各基层利益主体的博弈下,实际的基层选举工作与既有的选举制度和原则仍有背离。选举监督方面,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还是各地的选举办法,虽然也有有关选举监督的说明,但都没有针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列出专门条款,对选举监督的强调明显不够,其法律地位亦不明确。《选举法》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的说法过于简略,而《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有关监督的内容多针对村务公开、公益事业等,对选举监督的规定比较模糊。就村委会选举而言,选举观察虽然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除了湖北省,多数省份没有对选举观察的监督地位在法律上予以确定。“选举观察能否完整顺利地进行,有赖于选举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包括选举法、竞选规则等,法律体系越完善,选举观察也就越能够得以保障。”[2]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基层选举方面的现实功效,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要求。李凡曾经指出:“如何进一步防范和减少选举违法现象,并在此基础上使我国的选举监督制度化和社会化,仍是中国选举制度改革中必须思考的问题之一。”[3]从选举观察的实施而言,规范选举程序、落实选举监督应是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一个关注点。

四、全面实现基层选举监督的途径

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是一项地方性制度在基层选举监督方面的创新形式,自2005年至今,该制度尚未涉及国内所有的省份。鉴于该项制度的成功经验和政治成效,全面实现基层选举监督,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地域范围上的扩展

从制度运行的成功经验及政治成效来看,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可以在运行的地域范围上有所扩展。学者王金红曾指出,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规则要想在转型时期政治发展和地方治理中顺利实施并有效运转,至少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制度本身符合地方政府发展或地方治理的需要;第二,制度设计必须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慎务实的方案,而且需地方政府有关领导人树立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信心。第三,制度创新要想取得持久的制度绩效,须循序渐进,在实践中逐步完善。[4]这几点大致可以归结为制度运行的基本条件、创新动力和制度自身的完善几个方面。

就制度运行的基本条件而言,基层选举监督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弱化状态和地方政治发展的实际需要是村委会选举观察制度引入的基本条件,客观上不但要对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职能改革、选举制度改革、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建设等发展程度做出评价,主观上也需对民主监督意识、社会参与程度和民间监督力量做出考察。这些要素在不同地区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关系着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是否推行及推行的深度和广度。综合来看,我国这些年各地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的积累为选举观察制度的引入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各种条件。

在创新动力方面,在政府职能改革和治理创新的大势下,以村委会选举观察为主要形式的村级选举监督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同时也吸引了学者们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有关制度建设和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正是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的多元参与,促成了广东、湖北等省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诞生与落实,体现了多方参与的制度创新机制,这一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从制度自身的完善来讲,国内部分省份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实施,在显现了良好的政治成效的同时,制度自身也在组织管理、观察员队伍建设、观察形式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制度再生能力强,更新机制明显,这为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地域范围上的扩展提供了基础。

综合考虑以上几种因素,可以判断,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地域范围上继续扩展是可能的。但由于各地差异较大,需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循序渐进,不可盲目。若条件不完备而强行实施,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引入选举观察制度

我国有将近二十年的选举观察实践,选举观察的对象主要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而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观察实践有限。就民主选举而言,选举观察不应仅针对村(居)委会选举,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也是一重要领域。约翰・穆勒指出:“由于人民并不亲自主事,所以间接民主要求有一整套的监督机构来对人民的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进行监督和防范,以免仆人滥用权力变成主人。”[5]对人民代表进行监督,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人民代表产生的过程进行监督。就我国而言,对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进行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促进选举规范、推进民主政治的需要

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关系密切,利益一致。但是,在人大选举的程序规定与人大选举的事实之间,一直有着不小的差距。从选举的民主性来看,选举程序的规范化要比选举的结果本身更具有实际意义。如果选举过程不严格依法依规,又能够选出什么样的代表呢?以破坏民主、损害选民权利为代价x出的人大代表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与选民的利益保持一致呢?为了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促使基层人大代表依法选举和规范化运作,不仅仅需要选举制度体制内的约束,更需要来自社会的力量――选举观察的介入与督促。国际选举观察制度的发展已具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在我国各项政治体制改革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背景下,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适时引入选举观察制度,不仅是促使规范选举的推手,而且也是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扩大政治参与的有效力量。

第二,加强选举监督、实现选举公正的需要

《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这是选举监督的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人大代表的选举理应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是选举监督的主体,但如何监督、其程序和方式如何,法律并未作出规定。事实上,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在多地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因虚化而效果不明显,广泛的社会监督更显得无法可依。法治规定的缺失和监督体制的不完备,极易在选举的各个环节出现操作失当而又缺乏促使更正的力量,这给、暗箱操作创造了机会。例如,选举管理机构对选举进程控制过严而操纵选举,政党、团体对候选人的推荐因没有明确的民主程序将推荐演变为包办,而选民小组对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也常常因为不公开不透明将讨论、协商演变为内定,诸如此类问题使得选举有失公正,选举监督形同虚设。早在2002年,学者陈斯喜在讨论选举监督机制时主张:“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允许社会团体、研究机构派出观察员,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进行观察。”[6]学者李凡基于对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的研究,也明确提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建立选举观察制度。[7]学者们的研究和呼声为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引入选举观察员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了加强选举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真正实现民主选举的公开公正,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引入选举观察制度是目前较为有效且易操作的一种监督形式。

参考文献:

[1]蔡定剑.选举监督制度的研究十分必要[J].人大研究,2005,(4).

[2]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建立选举观察制度[EB/OL]. http:///newsdetail.asp?newsid=3355

[3]李凡.中国选举制度改革[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210.

[4]王金红.南粤政治:广东农村村民自治――实践经验与理论审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98.

[5]刘军宁.民主与民主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7-38.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9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开展工作,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__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__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__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__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__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__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__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__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__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__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 ,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__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46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文秘站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文秘站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文秘站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个,优秀人大工作者22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10

第二条委员视察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式;是委员有序参与国是和我省重要事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的重要渠道;是密切同社会各界联系,加强党派、界别之间合作共事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我国和我省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视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省情民情,提出意见建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第四条视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以及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第五条视察组织工作坚持“求实、规范、安全、协作”的原则,科学安排,精神组织,周到服务。

第六条政协*省委员会办公厅统筹安排视察工作,制订年度视察工作计划,提交主席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视察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常委视察团、委员视察团。

第八条常委视察,居住在西安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委员的视察,由政协*省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

居住在上列地区以外委员的视察,由政协*省委员会办厅统一安排,委托委员所在地市级政协负责组织。

第九条视察团采取委员自愿报名和统一协调相结合的办法组成。委员每年应参加一次视察。常委还可以参加常委视察团。

组织委员赴西安市以外视察时,根据视察内容需要,邀请所到地的省政协委员参加。

第十条视察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人。团长、副团长人选由政协*省委员会办公厅提议,在视察团全体会议上协商通过。

视察团团长、副团长领导视察团的活动,决定视察团的重大事项,代表视察团同地方交换意见,负责审核视察报告。

第十一条委员参加视察,要按照日程参加各项活动,遵守有关规定;认真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

第十二条政协*省委员会办公厅商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围绕视察内容制定活动日程,安排接待工作。

第十三条视察过程包括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座谈、与地方党政领导交换意见。

第十四条视察团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视察报告。视察报告一般按程序审定后,由政协*省委员会办公厅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对于重要的视察报告,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由政协*省委员会报送省委、省政府。

第十五条对视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要情况或建议,可以提案、信息、渠道反映给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视察团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新闻单位派记者随团采访,扩大委员视察的社会影响。

第十七条政协*省委员会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派出若干工作人员,负责委员视察活动的各项组织服务工作。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11

2020年以来,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下面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监督工作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和扶贫办五个部门的监督工作。监督单位多,人员数量多,廉政风险点多,监督责任重。

2020年,我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监督工作。

一是参与所联系的五个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监督,带头填写个人廉政档案,所联系的五个部门共填写廉政档案159份,签字承诺不搞升学宴请257人。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推动所联系的五个部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主要负同志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是全程监督落实“三重大”事项,督促联系部门列出各自廉政风险点,重点监督。

四是强化抓早抓小,严格正风肃纪。纪检监察组在参与各联系部门会议时,严肃会议纪律,要求无故不参与会议和违反会议纪律者不论职级一律做出情况说明和检查。

二、案件办理工作

在日常监督工作之外,按县纪委的分配,驻教育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办理受移交的案件线索。

2020年纪检组全力开展案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了结案件*起,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1人,其中提醒谈话*人,函询*人,诫勉谈话*人。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人,其中党内警告*人,行政警告*人。现在办理中案件*起。

三、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式,我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监督部门所负责的防疫值守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县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宣传,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各联系部门防疫防控工作的第一手材料,采取实地督导抽查的方式,在第一时间了解防疫防控工作真实情况,向县里提供了及时、准确、详尽的真实情况。并且严格按照县里对督查工作的“七项”要求,对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等进行了摸排,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上报并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加强了各层级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方式方法,以及佩戴注意事项,在做到自身的健康防控安全的同时,确保全县防控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目前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是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系统学习还不够深入。由于监督单位多,监督责任重,工作量较大,我组对于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未能系统化、常态化。今后,要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创新。一段时期以来,我组缺乏创新意识,未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意识。今后,要弃旧的思维定式,营造创新氛围,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及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作新途径,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主动沟通,加强调度,督促各联系部门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监委会议精神,督促各联系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进一步压实各联系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查看、参加各联系部门党组织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所监督部门的基本情况、权利配置、运行和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强化源头防范、制度规范,积极对监督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积极参加县纪委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和培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派驻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重点学习,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派驻组成员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树好纪检干部自身形象。

政法委政治督察报告范文12

某市各级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纪实

文章标题:某市各级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纪实

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民所用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监督,不仅监督层次高,监督的内容重大,而且是依靠组织力量而进行。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协组织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广泛开展民主监督,切实贴近群众,为民排忧解难,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关注国事,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体现民主监督。在政协召开全委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人士就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鞍山社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等问题,通过大会发言、专题协商、分组讨论等形式,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讨论,或提出问题,或坦诚直言,或献计献策。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体现了政协委员对关乎国计民生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高层次的民主监督,促进了高层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二,求真务实,在参政议政活动中体现民主监督。注重选择重点题目深入调研,在调研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今年春市政协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专题常委会议调研中,深入了解制约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种种问题,对一些典型事例进行了披露,引起市纪委、监察局等单位的重视。市纪委专程到市政协对问题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政协提案作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去年市政协共收到提案373件,立案353件,确定重点提案28件。由于采取了提案人、承办单位“两见面”和提案委、提案人、承办单位“三结合”等方式并对重点提案坚持呈送市领导批示督办等办法,并加强了在鞍山日报《提案与回声》栏目的宣传力度,有效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提高了民主监督的实效。各县(市)区政协通过各种参政议政活动促进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铁东区政协以“三书”(政治协商意见书、参政议政报告书、民主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将政协的民主监督建议、意见报送党委、政府,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并得到实施。立山区政协以政策咨询见面会的形式分别邀请区直各部门,通过对具有行政执法权力部门的透明性政策咨询、监督与服务,拓宽了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发扬民主,在开展行风评议中实施民主监督。市政协今年4月份出台了《关于选派政协委员担任国家机关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向国家机关选派了186名政协委员分别在34个部门担任民主监督员。各县(市)区政协也都普遍开展了选派民主监督员的工作。海城市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坚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集中反映群众的意愿,以事实说话、用道理服人,不虚夸、不妄议,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等方式,近几年对执法执纪、窗口行业、司法机关等有选择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取得较好的效果,受到省政协的充分肯定。岫岩满族自治县由县委、县政协联合选派委员组成民主监督组,加强了个案监督工作,针对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出现的百姓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个案监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协委员经政协组织派驻各单位后,能够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民主评议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更具有说服力和发言权,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信息的桥梁,有利于政府部门广泛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畅通渠道,在反映社情民意中实施民主监督。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组织的重要工作,被形象地誉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市政协采取公开电话和征集信函等方式,并注重在调研、视察、走访、接待活动中反映社情民意。每年以《政协信息》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社情民意二三十条,表达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批评。坚持把民主监督工作融入到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之中,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批评,进行民主监督,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五,深入实际,在委员视察工作中实施民主监督。市政协把组织委员视察作为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广泛开展了全体委员视察、专门委员会视察、委员联络小组视察等多层次的视察活动。各县(市)区政协以视察为基本方式,广泛开展了民主监督工作。视察中委员们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有参考价值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使民主监督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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