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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博弈本质

时间:2023-08-21 17:24:09

期货博弈本质

第1篇

关键字:智猪博弈 期货教学 改革

从1990年第一个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正式开业,我国期货市场先后经历了初步发展、整理清顿和逐步规范的三个阶段。自2000年起,我国期货市场开始全面推进法规基础制度建设,市场基础和监管环境也大为改善,商品期货品种创新步伐加快,金融期货市场建设稳妥发展,市场规模稳步增长,行业实力有所增强。

受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较晚的影响,国内各高校也是近20年来才开始开设并不断发展期货投资系列的课程,所以期货教学无论是在教学内容上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尚处于研究与摸索阶段。尽管近年来各高校不断提倡开展期货系列课程的教学改革,也有不少相关教师从各种角度研究可能的改革途径,但期货教学实践中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教与授的不平衡问题。如何从根本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成为各高校教师不断努力的动力源泉。

一、现阶段期货教学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期货课程的教学工作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我国期货市场还处于逐步发展阶段,尚未占据金融市场体系中比较中心的位置,影响面较窄,很难形成一个庞大的教学市场。就目前的国内高校而言,设置期货专业的高校较少,学生数量更少,大部分高校只是将期货投资学作为相关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甚至在很多高校仅仅将期货作为一门可有可无的选修课程,致使教师、学生的重视度十分匮乏。其二,教学方法的不适当性,教学与实践的脱离,使得期货教学面临比较尴尬的地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与风险化加剧,也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无论是就业还是未来投资,期货本身具有较强的实务性。然而,受国内高校人事体制设置的限制,使从事期货实践的专业人员难以进入高校承担主要的教学工作,大部分教师属于缺乏实践经验的理论所有者,导致在期货的实际教学中,难免出现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

期货属于实践性很强的实务课,纯理论并不容易理解和掌握,应当更加注重实践的应用。因此,如何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与运用,切实做到把期货理论和操作实际密切联合,就成为当前研究的着眼点和关键,也是有效培养高素质期货人才的关键策略。

二、博弈理论中的“智猪博弈”

博弈论(Game Theory)是使用严谨的数学模型研究冲突对抗条件下最优决策问题的理论,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智猪博弈”( Pigs’payoffs) 是一个著名的博弈论例子。

“智猪博弈”假设猪圈里有一大一小两头猪。猪圈很长,一头有一踏板,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猪每踩一下踏板,另一边就会有一定量的猪食进槽。问题是踏板和食槽分置猪圈的两端,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落下的食物。已知,若小猪踩动踏板,大猪会在小猪跑到食槽之前刚好吃光所有的事物;若是大猪踩动踏板,则还有机会在小猪吃完落下的食物之前跑到食槽,争吃到另一半的食物。那么,几次行为博弈之后,小猪会采用“搭便车”的方式,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边,而大猪则为一点残羹不知疲倦地来回奔忙于食槽与踏板之间。这是因为,对于小猪而言,只有等待大猪踩踏板才可以吃到食物,于是不踩踏板是它的必然选择。反观大猪,在确定小猪不会踩踏板的前提下,自己去踩总比不踩强,至少还可以吃到一点食物,所以只好在食槽与踏板之间来回奔波了。

三、期货课堂上的“智猪博弈”

受教与学的特性影响,“智猪博弈”可以延伸到期货教学中。在期货课堂上,经常出现这样两种场景。一种场景是学生做“小猪”,舒舒服服地坐在下面听课而不去主动思考,而老师是“大猪”,不停地讲述各类知识,只希望学生能够多少接收一点,只要学生学到了东西,就是对老师的奖励;另一种场景是懒学生做“小猪”,不听课、不练习,严格执行“抄来主义”,而比较勤劳的学生是“大猪”,虽然会不断地被“小猪”抢夺脑力劳动成果,还是要不辞劳苦地奔波于书本与教授的知识中间。

不论在期货课堂上呈现哪种场景,可以肯定的是,老师并没有按照预期将相关知识普及,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期货专业人才。从这个角度来看,课堂上的“智猪博弈”是一种两亏的局面,学生损失的是期货市场大好的就业前景和未来可能的投资盈利机会,老师损失的是师生互动良好的激励甚至是教学的热情,往往还容易产生一种“教不严、学不优”的恶性循环。

“智猪博弈”中既定的投食方法导致了“小猪躺着大猪跑”的现象,然而改变一下游戏规则,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的博弈结果。例如,如果投食量仅是原来的一半份量,谁去踩踏板,就意味着为对方贡献食物,结果是小猪大猪都不去踩踏板了。相反的,如果采用份量减半同时投食口移到踏板附近的投食方法,使等待者不得食,而多劳者多得,每次的收获刚好消费完,那么小猪和大猪就都会拼命地抢着踩踏板。

原版的“智猪博弈”给了竞争中的弱者(小猪)以等待为最佳策略的启发,但是对于教学而言,教学方法的不合理,教学手段的不科学,往往容易造成 “小猪搭便车”而不缺乏主动思考力与竞争力的问题,致使教学资源配置也不能达到最佳状态。为使知识的授与收之间能够实现最为有效的结合,课堂教学的规则设计者――教师应当切合课堂实际,充分利用已有的教学资源与教学条件,合理设置教学方法。

四、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建议

期货投资是一门实务和理论相联系的课程,授课对象主要是本科生,我们应该根据本科生的设定专业和知识结构来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现,期货教学方法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离教材限制,双向延伸知识

教材是授课的基础,是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但同时也容易造成知识面的狭窄,降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授课过程中不难发现,部分同学习惯保持低头读书的姿态,认为只要将老师讲过的内容在课本中标注,就等同于全盘接收了课堂内容,抓住了知识重点。这就好比在原版的“智猪博弈”中,老师扮演了大猪的角色,而学生扮演了小猪的角色。老师的辛苦授课如果仅仅是以课本内容为主,就会增加学生的被动学习能力与被动接受思想。

脱离教材限制,在以课本为核心的同时,从实践、时事两个方向扩充授课内容,让学生充分了解到认真听课与笔记的重要性,不仅能够增加学生的上课积极性,而且能够让学生及时了解最前沿的理论发展,充分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

(二)关注合作学习,均衡知识传播

期货课堂上的“智猪博弈”不仅仅是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博弈,同时还是不同素质学生内部的博弈,这就需要老师在改变授课规则的同时,密切关注学生之间的互动情况。为了避免勤快学生做“大猪”,懒惰学生做“小猪”的现象,必须调整授课规则,合作学习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所谓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学习。合作学习鼓励学生为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而一起工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目标。合作学习的方式多样,对期货课堂而言,最好的合作手段便是划分学习小组,利用所学的知识,收集相关期货的交易信息并实行模拟交易。通过比较不同小组的交易成果,建立集体荣誉感,鼓励小组内成员互帮互助,主动思考与学习。

(三)扩充教学手段,导入实验教学

对原版“智猪博弈”游戏规则的修改会导致不同的博弈结果,对期货课堂教学手段的扩充则会转变课堂学习氛围。各类教学手段各具优势,不同的教学手段这则会导致不同的授课效果。传统的板书教学具有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的优点,尤其是能够充分显现教师的授课技巧;新进的多媒体教学具有内容丰富、讲述生动的优点,更加容易吸引学生的听课注意力。

现代课程授课多以媒体结合板书为主要的教学手段。然而,期货是一门分外注重实践应用的课程,实践教学在整个授课过程中占有其它教学手段不可比拟的重要性。但是,受我国期货交易学交易规则及各高校实践教学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期货实践教学只能在小范围执行,这就需要另一种教学手段的替代――实验教学。通过网上实验,一方面能够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方面学生切身了解到期货交易的各类知识与技巧;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动手,提升学生的知识汲取主动性,也是理论学习后知识巩固的有效途径。现在有很多公司提供网上期货模拟交易的相关软件,能够配合教材,及时锻炼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与动手实践能力,建议各高校期货专业教师能够针对教材特性、讲课重点、学生素质与能力等条件,充分比较之后选择性的应用。

参考文献:

[1]罗云峰.博弈论教程作者[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迟美华.《期货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的思考[J].商业经济,2008(9).

第2篇

关键字:信息不对称;委托关系;合作博弈;第三方物流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3―0―01

一、序论

进入21世纪,随着作为新兴产业之一现代物流业的迅猛发展,国内的物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进而形成了第三方物流产业。相比传统的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更专业化,综合成本更低,配送效率更高,已经成为国际物流业发展的趋势、社会化分工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方向。

委托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委托人只能通过合理地设计一套机制来诱使人显示其私人信息,从而达到双方的利益协调。

二、委托――关系

在现实经济中,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其中,货主企业是委托人,第三方物流企业是人。但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作为人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处于信息优势地位,比货主企业更了解有关信息,能够对自己的运作能力和努力水平做出准确评估;而作为委托人的货主企业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货主企业出于集中核心业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降低企业固定资产等目的出发,把物流业务整体或部分外包给了物流企业。货主企业把物流业务外包后,不再开展具体的物流活动,它对市场的需求、客户的满意程度和物流的服务水平不如物流企业了解的清楚,因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从利益关系看,委托人和人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虽然它们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但是可能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三、博弈模型假设

假定a是一个一维努力变量,代表物流企业的努力程度,产出函数取线性形式:π=a+θ,其中θ是均值为零、方差为 的正态分布随机变量,代表外生的不确定性因素,π的密度函数为f(π),具有激励作用的外包合同s(π)=α+βπ,其中α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固定收入(与π无关),β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分享的产出份额,即产出π每增加一个单位,人的报酬增加β单位。假定物流企业的运作成本为c(a),且c(a)=b2/2,b代表成本系数,b越大,同样的努力a带来的负效用越大。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期望效用函数分别为v(π-s(π))和u(s(π))-c(a)。假定货主企业是风险中性的,物流企业是风险规避的,则u= ,其中ρ是绝对风险规避量,w是实际货币收入。

四、模型建立

货主企业的问题是选择a和s(π)以最大化其效用v,但是货主企业在这样做的时候,面临着来自物流企业的两个约束。第一个约束是参与约束(IR),即物流企业从接受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即保留效用 ;第二个约束是激励相容约束(IC),即如果a是货主企业希望的行为,a’∈A是物流企业可选择的任何行动,那么只有当物流企业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时,物流企业才会选择a。因此,双方博弈的模型如下:

五、模型求解

对于给定的s(π)=α+βπ,货主企业的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

Ev(π-s(π))=E(π-α-βπ)=-α+E(1-β)π=-α+(1+β)a (1)

物流企业的实际收入为:

w=s(π)-c(a)=α+β(a+θ)-b /2 (2)

物流企业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Ew-ρβ2σ2=α+βa=ρβ2σ2--a2 (3)

因为给定(α,β),物流企业的激励相容约束意味着a=β/b,货主企业的问题是选择(α,β)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s.t.(IR) α+βa-ρβ2σ2--a2)≥W

(IC)a=

将参与约束IR和激励相容约束IC代入目标函数,可解得β=>0。

六、结论

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委托理论,建立了货主企业(委托人)与物流企业(人)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得出其合作博弈策略分别为(α,β)与a。第三方物流企业与货主企业应该保持最紧密的战略协作,为货主企业提供一体化的物流服务,从货主企业角度出发为货主企业设计系统的物流流程,来降低总的物流成本和提高货主企业满意度。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罗伯特•吉本斯.博弈论基础[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第3篇

关键词:金融机构;反假货币;成本;收益;博弈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1-0070-03

一、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收益分析

现代经济学假定人是理性的,理性人的行为模式总是在约束条件给定时最大化自己的收益或者目标函数给定时最小化自己的成本,理性人假定的背后隐藏的是理性人的行为模式。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发生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影响到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的行为模式。

(一)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分析

金融机构的反假工作主要包括反假货币宣传、假币的鉴定、假币的收缴等三部分。在开展这些工作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构成。(1)业务成本,指在假币的收缴、鉴定过程中占用的时间成本。(2)反假设备成本,指为了进行假币的鉴定而购买的假币鉴定设备。(3)宣传成本,指每年开展反假货币宣传购买的宣传册子、宣传横幅、宣传资料等。(4)培训成本,指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为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花费的成本。(5)纠纷成本,指金融柜台出纳人员在办理假币收缴过程中,由于假币鉴定失误而与客户发生的纠纷造成的成本。(6)客户流失成本,指在假币的鉴定、收缴过程中造成客户流失而减少的收益。(7)检查成本,指金融机构为了配合监管者以及对下属机构进行反假货币检查发生的成本。(8)协调成本,指为了协调与其他反假联席会议成员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是反假联席会议成员中的一员,如参加每年的联席会议、与公安和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等。(9)奖励成本,指金融机构为了奖励柜台出纳人员对假币的收缴发生的成本。奖励成本在很多金融机构已经被取消了,影响到柜台人员收缴假币的积极性。

(二)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收益分析

反假货币对社会和国家来说有利于打击假币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等。但对具有私人性的金融机构来说,带来的私人收益却比较少,主要有:(1)免予处罚,指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反假货币工作而免于受到监管者的处罚带来的收益。(2)奖励收益,指监管者为了调动有关单位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银发〔2005〕266号),奖励在反假货币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而获得的收益。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公安机关、海关、国家安全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破获假币案件或没收、收缴假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在这一条中,把金融机构奖励收益排除在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积极性。(3)声誉收益,指金融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得到政府、监管者、群众的认可,政府、监管者给予金融机构的一些政策倾斜而获得的收益。[1]

(三)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收益冲突

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收益函数为:

L=R-C

L是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中获得的净利润,R是反假货币获得的全部经济收益,C是反假货币工作中花费的成本。金融机构能够控制的就是C,监管者能够控制的就是R。在反假货币工作中,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理性人会尽量减少成本支出,进行应付性的反假工作,效果也就可想而知。而监管者为了取得反假效果会加大反假工作检查力度,这是金融机构与监管者的一个动态博弈过程。

二、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博弈分析

尽管反假币工作涉及的领域不局限于金融机构,还有公安机关等部门,但金融机构始终在反假货币中处于最前沿的重要位置。随着假币的流通重心转向农村,金融机构反假工作在建设和谐农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对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与假币持有人、监管者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行动策略选择进行分析,在分析中假定金融机构是理性的经济人。

(一)与假币持有人的博弈分析

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的重要一项就是在客户缴纳现金存款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缴假币。金融机构在进行收缴假币的过程中,会根据客户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收缴策略,而不是一视同仁。

1.与大客户的博弈分析

大客户是指对金融机构或收缴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客户,如在该金融机构存款大的个人或开户单位、收缴人的熟人等。在一家农村的金融机构里,假设一个大客户在交存现金存款时,被金融机构柜台人员发现了假币,柜台出纳人员也知道按照规定应该收缴。在这个博弈中,柜台出纳人员有两种战略可以选择:收缴还是退回。而大客户也有两种战略:默许还是斗争。假定在收缴假币之前金融机构的利润为100,假如将假币退回给大客户,金融机构就将面临处罚10的机会成本(处罚金额和发现概率的乘积,由于检查中取证较困难,发现的概率较低,处罚成本较小),利润为90;而把假币收缴,假定客户默许则获得反假货币收益5,总利润是105,大客户将是-20,如客户斗争则金融机构将会失去大客户带来的20的利润,同时获得反假货币收益5,则总利润为85,大客户还是-20,各种战略组合下的博弈树如图1所示。

在金融机构柜台出纳人员收缴假币时,大客户在默许和斗争的情况下都是损失20,大客户知道自己在金融机构业务中的重要性,将会选择斗争,而金融机构出纳人员对大客户的选择也完全了解。最终的博弈结果就是金融机构不收缴,大客户损失为0。[2]

2.与小客户的博弈分析

小客户是指对金融机构或收缴人的利益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的客户。对于小客户在交存现金存款时发现假币,由于他对金融机构的利益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金融机构在对假币进行收缴时,将获得5的反假货币收益,小客户的默许或斗争,金融机构的利益都为105,而将假币退回给小客户时,将会发生10的处罚成本。各种战略组合下的博弈树如图2所示。

在这个博弈中,金融机构都会选择对假币进行收缴,而获得比不收缴更多的收益,小客户斗争与否没有太多的影响。

(二)与监管者的博弈

金融机构与监管者是一个多重博弈,是一个动态不完全信息的博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反假货币不仅会带来成本的增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收益,监管者对金融机构进行反假货币监管是不可避免的。金融机构与监管者开始是互相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的,金融机构会假定监管者是一个强大全能的监管者,如果不认真进行反假工作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假定金融机构和监管者都是充分理性的。这个时候金融机构为了免受惩罚,将会静观监管者的举动。当监管者出台一些反假货币举措和惩罚措施时,金融机构将会配合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而当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试探之后,发现监管者监管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全能和强大,或者通过一些其他行为能使自己得不到应有的处罚,金融机构对于反假工作的努力程度将降低,也敢于以身试法。这是金融机构通过观察监管者的行为逐渐修正的结果。

在这一博弈中,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监管者的检查概率和处罚金额来决定自己在反假货币工作上的努力程度,而监管者也将根据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努力程度来决定对金融机构的检查概率和处罚金额。这是一个相互的、动态的过程,在经过多个阶段后,最终会处于一个均衡状态A(x0,y0),得到金融机构的努力程度和监管者的检查概率。如图3所示。[3]

监管者检查概率和处罚金额

(三)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

金融机构不仅在与假币持有人和监管者进行博弈,同时在金融机构之间也存在观察和博弈。因为反假货币工作不仅是金融机构的一项社会职责,也是一项涉及到金融机构之间利益分配的一项工作。

假如在一个城镇有两个金融机构A和B,市场利润合计为100,当两个金融几个都努力或不努力参与反假工作时,利润是平分;而当一个金融机构反假工作努力,而另外一个金融机构不努力时,努力获得利润40,不努力获得利润60。每个金融机构的反假成本为10,处罚成本为40。

1.对金融机构监管严时的博弈分析

当对金融机构监管严时,假设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的信息是透明的,一旦反假工作不努力时,就会被发现并进行处罚。金融机构A和B的博弈模型如图4所示,纳什均衡为(努力,努力)。[4]

2.对金融机构监管松时的博弈分析

当对金融机构监管松时,反假工作不努力的金融机构不但不需发生反假成本,并能在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还能免于受到监管者的处罚。这个博弈的模型如图5所示,纳什均衡为(不努力,不努力)。

三、结论

通过对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经济学博弈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成本收益影响到金融机构反假币工作的行为模式,高昂的反假货币成本及反假货币收益的可望不可及性影响了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积极性,创新反假货币工作模式减少反假货币成本、增加金融机构反假货币收益是反假工作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第二,由于监管者在反假货币工作检查中取证困难,发现违规的概率较低,处罚成本较小,使得理性的金融机构在柜台的假币收缴中,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策略,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中间地带,影响了反假货币的效果。增强反假货币工作检查取证的可操作性是增强金融机构反假货币效果的有力保证。

第三,监管者应该行使自己反假货币工作监督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这是增强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努力程度的有力措施。

第四,金融机构之间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具有模仿效用,在监管严时,全部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努力程度增强,监管弱时,全部的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努力程度降低。

参考文献:

[1] 陈宝山.现钞学:Mo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第4篇

关键词:存货质押业务;不完全信息;重复博弈;防合谋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2)08-0141-04

Mechanism Design of Avoiding Collusion in Inventory Financing under Incomplete Information

HE Juan1, WANG Jian1, JIANG Xiang-lin2

(1. School of Traffic, Transportation & Logistics,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Chengdu 610031;

2. Institute for Financial Studies,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A stract: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collusion etween the logistics enterprise and the orrower in inventory financing for the commercial ank, the theory of repeated game and reputation effect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 are introduced and the repeated games model is set up etween the ank and logistics enterprise. The main results show that the ank should esta lish long-term relationship with logistics enterprise to avoid the single transaction, so that logistics enterprises have to follow the positive reputation effect.

Key words: inventory financing; incomplete information; repeated game; avoid collusion

1引言

信贷紧缩国际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业务一枝独秀。作为重要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存货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库存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业务活动[1]。其主要操作程序如图1。

图1中所示,即为实践中的委托监管模式,物流企业作为银行人,对借款企业提供的存货进行监管,并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质物数量、质量、状态及价值信息,银行据此发放贷款。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驱使,物流企业却可能与借款企业合谋,向银行提供虚假的质物信息,从而产生团队成员合谋隐藏信息及行动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研究存货质押融资实践中参与多方博弈行为,防止贷款中的合谋问题的理论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存货质押融资的已有理论侧重于对质押业务风险定价以及融资对企业运营影响的研究,如Jokivuolle 和Peura[2],Cossin 和Huang[3]以及 uzacott 和Zhang[4]等。 而分析参与多方非合作博弈、设定合理的利益风险分担机制的却并不多见。事实上,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银行、物流企业和企业三方参与者在信息结构、利益结构和契约关系等方面存在着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关系。理性“经济人”假设下,三方都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其利益诉求之间不可能完全一致,从而存在着三方非合作博弈的问题。其中,物流企业作为联系银行与借款企业的纽带,如果将质押贷款资金视为一种商品,银行与借款企业通过物流企业,建立了类似于普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商品供求关系。作为借款企业监督者的“人”物流企业往往比“委托人”银行拥有更多的企业信息,利益驱使,物流企业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与企业合谋隐藏信息及行动,共同损害银行利益。

随着供应链结构的日益复杂,由于信息不对称,供应链的协调机制设计以及委托问题研究已引起关注,涌现了大量成果。受此启发,国内学者开始探索基于博弈论以及委托理论研究供应链金融参与方的非合作博弈,其中基于银行的角度,李娟、徐渝、冯耕中通过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表明,银行对物流企业施以激励比激励借款企业更能减少业务风险[5];李毅学等讨论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如何防范物流企业与借款企业共谋,即变委托严密监管为简单监管,欺诈银行的行为[6];王勇、徐鹏则考虑公平偏好的基础上,研究了银行对物流企业的激励问题[7];马中华、何娟、朱道立站在物流企业的视角,考虑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定量给出物流企业的参与条件及其监管决策[8,9]。

上述成果对于深刻认识和把握存货质押业务中各参与方的利益风险协调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拟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重复博弈和声誉模型,研究不完全信息下,如何防止借款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合谋问题,即充分利用重复博弈和声誉模型带来的隐性激励,促成物流企业与银行全面合作。

第5篇

关键词:企业关系;供应链契约;供应链;博弈

中图分类号:F274

一、引言和文献简述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瞬息万变,这种变化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供应链不确定性的日益加剧,进而给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尤其是上游企业)的生产、库存等决策带来了困难(Lee et al. 1997)。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表明,作为一种供应链协调机制,供应链契约能有效地抑制供应链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率。而我们认为,供应链契约是状态依存的,它依赖于供应链所处的环境,而供应链合作关系类型显然是重要的环境变量。本文旨在研究企业合作关系与供应链契约的依存关系。论文首先就供应链中的企业合作关系进行博弈分析,然后对柔性批量订货供应链契约模型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不同供应链企业关系下的企业博弈问题及供应链契约选择问题,提出基于供应链企业关系的供应链契约选择策略。

本质上,本论文所研究的是基于供应链契约的供应链协调问题,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Lee and Rosenblatt(1986)、Khouja(2000)等学者研究了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数量折扣契约。Lariviere and Porteus(2001)研究了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批发价契约、退货契约等契约形式。Burneats and Gilbert (2007)研究了供应商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多个零售商时,如何通过设定数量折扣政策(Quantity Discount Menu)来最大化其收益水平。Pasternack (1985) 关注短生命周期产品的定价问题,研究表明通过设计特定的定价策略和退货政策可以导致最优的供应链协调结果。Tsay (1999, 2001) 研究了随机需求条件下的供应链渠道协调问题,推导出分别采用回购政策和价格补偿政策来实现供应链最优协调的必要条件,并比较了这两种政策的不同。Huang et al. (2006) 和Zhao et al. (2006) 还分别研究了电子化市场和易逝品产品市场中的供应链契约和供应链协调问题。Cachon (1999) and Larivier (1999)就典型的供应链契约的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与评价。在理论研究上较为成熟的供应链契约有:数量折扣契约(Quantity Discounts Contract),收入分享契约(Revenue Sharing Contract),回购契约(Return Contract),最低订购量契约(Minimum Purchase Commitments),数量柔性契约(Quantity Flexibility Contract)等(Tsay et al., 1998)。Dumrongsiri et al. (2008)研究了制造商同时进行直销和通过零售商进行产品销售的双渠道供应链问题,研究表明需求变量是影响均衡价格及驱动制造商进行直销的主要因素。Ding and Chen (2008)研究了单周期三层级的短生命周期产品供应链,研究表明即使是三层级的供应链,也可以通过设计特定的供应链契约来实现供应链的最优协调。Yue and Raghunathan(2007)研究了信息非对称条件下完全退货政策对供应链的影响,研究发现零售商总能通过完全退货政策的实施受益,而供应商在特定条件下方能获得好处。Krishnan et al. (2004)认为回购是一种零售商激励政策并研究了这种政策对供应链总体利润水平带来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仅仅通过单一的回购政策难以实现供应链利润水平的最大化。Hezarkhani and Kubiak (2010)研究了一般纳什均衡条件下允许库存调剂的库存调剂定价问题,提出了一种能进行供应链协调的定价机制。此外,国内学者刘斌、陈剑、刘思峰(2005)、郭敏、王红卫(2001)也就供应链契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文献搜索看,现有的研究中多是从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角度研究供应链契约的优化问题,而本论文所研究的是不同企业合作关系下供应链契约的选择问题。

二、供应链企业合作关系的博弈分析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企业之间的关系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纯粹的竞争性关系。而供应链管理模式更注重管理和协调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虽然两种管理模式下的企业博弈问题具有相同的博弈参与者集合及相同的策略集,但从构成博弈问题的要素来看,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博弈规则、博弈行为和博弈收益的不同。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企业间的博弈多表现为各关联方交易的一次性,是一种典型的完全静态博弈,其策略组合的收益情况见表1。

其中有:T>R>P>S。

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间交易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交易的情形,其交易关系只有在遭遇意外情况才会终止。企业间会签订供应链契约来约束各方的行为,但这种契约的约束力往往不具强制性。本文将采用非合作博弈模型来对问题进行描述,将供应链管理模式的企业博弈看作是传统管理模式下的无限次重复博弈。

假设以一年为一个博弈阶段,将下一阶段的收益相对于上一阶段的收益的贴现率记为λ。现就两种常见的博弈战略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针锋相对”战略。这一战略意为一旦发现对方采用了不合作策略,则在下一阶段就采取不合作策略;当对方重新采取合作策略后,该博弈方随后也采取合作策略应对。双方一直采用合作策略,没有背叛现象发生的时候,各方的收益设为U1;当对方一直采用不合作策略的时候,采取“针锋相对”策略一方的收益设为U2,另一方的收益设为U3。当对方也采取“针锋相对”策略的时候,双方在整个合作过程中都不会出现背叛现象,{合作,合作}将是双方的均衡策略选择,其收益均为U1。则有:

U1=R+Rλ+Rλ2+…=R/(1-λ) (1)

U2=S+Pλ+Pλ2+…=S+λP/(l-λ) (2)

U3=T+Pλ+Pλ2+…=T+λP/(l-λ) (3)

二是“冷酷”战略。指的是一方开始时选择合作,如果对方也选择合作,就一直合作下去;如果对方选择不合作,自己下次也选择不合作,并且永远选择不合作。因此,在该战略下,首先背叛的一方的收益为U3,采取“冷酷”策略的一方的收益为U2。当对方一直采取合作策略的时候,博弈双方最终会在每个阶段都选择{合作,合作}的策略,双方的收益为Ul。当对方一直采取或者偶尔采取背叛策略的时候,采取“冷酷”策略的一方的收益为U2,采取背叛策略的一方收益为U3。当对方采取“针锋相对”策略的时候,双方在整个合作过程中都不会出现背叛现象,{合作,合作}是双方的均衡策略选择,其收益均为Ul。当对方也采取“冷酷”策略的时候,双方在整个合作过程中都不会出现背叛现象,{合作,合作}将是双方的均衡策略选择,其收益均为Ul。

使{合作,合作}成为博弈均衡结果的条件是,对博弈的任何一方而言,每一阶段重复选择合作策略的收益要优于其他策略,即满足Max(U1,U2,U3)=U1。因为T>S,有U3 > U2。因此,只需要满足U1> U3,即:R/(1-λ)>T+λP/(1-λ),解得: λ >(R-P)/(T-P) ,此即为使{合作,合作}成为博弈均衡结果的必要条件,它表明只有当博弈各方对未来的收益具有足够的重视的时候,双方长久的合作关系才能建立和维持,如果未来收益不被足够重视,在狭隘的个体理性的追求下,合作关系永远也不会形成。

三、柔性批量订货契约模型分析

供应链契约是协调供应链企业合作关系的一种重要机制,而供应链契约的选择与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所处的相对地位有关。以下就不同情形下的柔性批量订货契约模型进行分析。

(一)模型引入

假设供应链中只有两个企业A、B,分别代表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为了实现供应链的内部协调,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额外采购成本来换取一定的订货柔性(Chen et al.,2001)。

设商品的需求发生在期间t=1,2,3,......,N,且需求量是一个非负的随机变量,定义为ξt ,ξt 独立但不固定,服从一种已知的概率分布Φt(ξt)。

企业B在周期t的订货成本包括以下两部分:

(1) 基本订货费用cS,S为A、B双方约定的订货量,c为约定订货量下的订货单价。

(2) 额外订货费用pMax(0,ξt-S),这里p为基本订货量外额外追加订货时的订货单价,令:

则pWt(S)即为额外订货费用的期望值。令n为允许企业B调整订货量的次数,ai为进行第i次调整所在的周期,有:2≤a1<a2<......<an≤N。与ai相对应的调整后的约定订货量为Si。为了方便标记,我们定义a0=1,an+1=N+1,于是得到两个向量A=(a1,a2, ... ,an)和S=(S0 ... Sn),则总订货费用的期望值为:

(二) 模型M0:一次订货模型

该契约模型约定,各阶段有一个事先确定的订货量St,St∈[(1-α)Q,(1+β)Q],0≤α≤1,β≥0,则一个订货周期内的订货成本为:

即B企业可以在初始选择最优的约定订货量St*。St*确定后不再调整,这意味着模型M0描述的是一个多周期的静态问题。

(三) 模型M1:固定调整时间表订货模型

该契约模型约定,各阶段有一个事先确定的订货量St,St [(1-α)Q,(1+β)Q],0≤α≤1,β≥0,但在事后B企业可以调整订货量,且约定由A企业确定固定的调整时间表,即卖方给出A向量。第i次调整后的订货量设为Si,则在每一个约定期间内的订货成本为:

于是,该契约可以描述为:

(四)模型M2:不固定调整时间表订货模型

该契约模型的假设前提与模型M1唯一不同的是,允许B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调整时间表。即矩阵A和S均为B企业的决策变量。此时,供应链契约可以描述为:

四、不同供应链企业关系下的供应链契约选择分析

(一) 供应链企业关系类型

按照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合作程度、配合程度、依赖程度、集成程度,以及供应链各成员运作协调方法的不同,可以把供应链企业关系分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马士华、林勇、陈志祥,2000):

(1)主导企业型。供应链中存在一家主导企业,此企业在供应链中占有主导地位,对其他成员企业具有很强的辐射能力和吸引能力,并由主导企业协调整个供应链的运作。

(2)战略联盟型。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战略联盟关系,各成员企业在核心竞争力方面存在互补性,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独立控制整个供应链运作,因此它们常常是通过谈判以形成供应链契约来协调供应链运作。

(3)松散型。随着市场机会的出现而自动形成,随着市场机会的消失而消失。此类供应链中供应链各成员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具有不稳定性。

我们分别用I、II、III代表主导企业型、战略联盟型、松散型企业关系类型。下面就不同供应链企业关系类型下的企业博弈行为及供应链契约选择问题进行分析。

(二)不同供应链企业关系下的博弈分析

在Ⅰ型供应链企业关系中,合作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供应链的主导企业中,因此{合作,合作}均衡容易实现,双方的收益均为U1;在Ⅱ型中,双方实力均等,背叛的可能性也相等,但由于双方都会奉行“冷酷”策略,所以{合作,合作}将是双方的均衡策略选择,双方的收益也均为U1;在III型中,不确定因素最多,但也区别于传统管理模式下的企业关系,双方都会采取“冷酷”策略,但同时又不一定会采取“针锋相对”策略,即双方都有可能首先背叛,但又有可能在后面的阶段重新合作,首先背叛的一方的收益为U3,采取“冷酷”策略的一方的收益为U2。当对方一直采取合作策略的时候,如果另一方选择(合作,合作)的策略,双方的收益为Ul,当对方一直采取或者偶尔采取背叛策略的时候,采取“冷酷”策略的一方的收益为U2,采取背叛策略的一方收益为U3,见表2。

(三)供应链企业关系类型与供应链契约依存性分析

不同供应链企业关系中各企业所处的相对地位有所不同,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倾向于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供应链契约,我们结合前面引入的柔性批量订货契约模型进行如下分析。

对于主导企业型供应链企业关系(I),如果主导企业处在供应链的下游,那么它将倾向于选择具有最大柔性的供应链契约模型M2;如果主导企业居于供应链的上游,那么它将倾向于选择一次订货契约模型M0或者契约模型M1,并通过价格折扣机制实现利润重新分配。

对于战略联盟型供应链企业关系(II),双方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不分伯仲,且均为所在行业的优势企业,其合作形式往往趋于灵活和富于柔性,而且其合作一般是长期且稳固的,因为这种“强强联手”的优势供应链一旦形成,能够极大地提升参与企业的收益。从前面的博弈分析中可知,合作双方都可以实现最大收益U1。同时,无论主导企业是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在选择供应链契约时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对方合作的主动性,因此缺乏柔性的契约模型M0一般不可能在这种供应链类型中被采用,而会采用尊重双方利益的模型M1和M2。

对于松散型供应链企业关系(III),由于供应链约束力最弱,由前面的博弈分析可知,此类供应链博弈各方的收益应为U2,即一旦一方背叛则供应链关系解除。所以供应链的各方都只是采取中短期的策略,供应链契约的选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各种供应链企业关系类型下的供应链契约模型选择情况见表3。

五、结论

论文首先就供应链中的企业合作关系进行博弈分析,求出了使{合作,合作}成为博弈均衡结果的条件;然后引入了一个具柔性批量订货的供应链契约模型,并在不允许调整订货量、固定时间表订货量调整和不固定时间表订货量调整这三种情形下进行了模型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不同供应链企业关系下的企业博弈问题及供应链契约选择问题,提出了基于供应链企业关系的供应链契约选择策略。研究表明,只有当博弈各方对未来的收益具有足够重视时,双方长久的合作关系才能建立和维持,并会选择着眼于合作的供应链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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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日本经济出现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汇率调整的问题,而是在这个汇率博弈上失去了主导权和主动权,所以说长期跟着美国人走,那就完了。

从这场汇率讨论本质上讲,就是美国人挑起的一个政治闹剧,我们应该非常清楚地理清自己的利益在哪里,非常清楚地理解汇率调整本身并不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我们的核心利益在于尊严、领土完整、社会稳定、经济长期发展等等,这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

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在汇率问题上,我们处理不当,如果我们丧失了这场博弈的主动权,会对未来产生一系列的麻烦,会影响到我们的核心利益。比如说,如果我们在今天外部压力很大的情况下,的确进行了升值的政策调整,外国就会说了,中国的领导人是屈服外部压力的,下一次出现这样的问题,我再给你施压,你动一动,你跟着我走。我的理解是,日本经济出现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汇率调整的问题,而是在这个汇率博弈上失去了主导权和主动权,所以说长期跟着美国人走那就完了。

所以我们讨论的人民币汇率的核心问题是牢牢把握这场博弈的主动权。怎么把握呢?我想提出三步走的建议。

第一步,牢牢占领信息的权和道德制高点。这是一个双方的博弈,就不能够只想自己的道理,要向全世界讲道理,跟日本、韩国、欧洲人讲道理,让他们支持我们。

怎么样把握信息的控制权和道德的制高点呢?我想讲清楚国际上的三件事情:第一,人民币现在相对于美元或者是其他主要的货币不仅没有贬值,而且在升值。根据国际清算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马国南博士的测算,以2005~2008年的数据作为基数,世界上主要的货币――十大非中国的新兴市场国家的有效汇率贬值了8%,而人民币的有效汇率升值了7%~8%。衡量人民币汇率,不能只看最近几个月。第二,当今世界,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只是中美之间的贸易顺差,而是韩国、日本对美国的顺差,因为我国外贸中有58%的贸易是加工贸易,而人民币对韩元、欧元等其他主要货币升值,购买这些国家的原材料是便宜的,中国对美国的顺差部分反映了这些货币没有升值,所以我们替韩国和其他国家背黑锅了。第三就是,中国正在对全世界做出贡献,这个贡献不仅仅反映在出口的问题上,我们正在进行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大力度地转变发展方式,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中国的老百姓,而是美国。我们扩大内需后会需要买更多的高科技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这些产品的附加值来自于霸权国家。

第二步,就要积极沟通。我特别支持我们的一些部委,包括商务部派代表团到美国去跟他们的国会议员、州长、政府官员沟通,不光是要口头的交流,还要拿腰包里的钱帮助他实现双赢。美国的经济状况不是铁板一块,而是步调不一致。我们可以动员一部分企业家,帮助他们化解经济调整中的恐惧,化解国会议员的压力。不是简单跟美国政府打交道,而是从民间的角度化解压力。

第三步就是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以中国自身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利益为目标,渐进式缓和式地调整我们的汇率。如果我们这个调整能够在9月份之前完成的话,我们完全有可能不让人民币汇率成为美国中期选举的一个话题。

汇率问题本身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相信中国的学术界已经有共识了,人民币汇率是需要缓和调整的。只不过它现在演变成了一场政治闹剧,变成了长期博弈的玩法。这个情况下,我们要牢牢把握这场博弈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渠道化解这场政治闹剧。

>>李稻葵: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第7篇

关键词: 订单融资;最优贷款利率;小微企业;信贷配给

一、引言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融资难尤其困扰着我国的小微企业。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的许多学者开始研究国外较成熟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罗奇和朱道立[2002] 提出的应用融通仓模式[1]是国内学者研究供应链金融的开始。国内学者经过十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且在实务上发展成为银行一个相对独立的业务门类。但同时,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就目前来讲,供应链融资主要包括三种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及订单融资模式。银行和国内外学者更加倾向于存货抵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认为这两种融资的风险更小,可操作性更高,但却忽略了这两种融资方式的不足。库存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只能阶段性地解决供应商融资问题,应收账款融资只能填补产品发货之后到货款收回这段时间的资金缺口,库存融资虽然能满足产品发货前即生产阶段的资金缺口,但是融资企业在还款阶段,并没有资金的流入[2]。因此,要彻底解决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问题,银行就要从供应商接到订单开始对其授信,即订单融资。这样,不仅从源头上解决了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问题,而且也扩大了银行的授信规模,同时风险也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订单融资作为存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的结合,很好了弥补了这两种融资只能阶段性解决企业融资这一缺陷。通过阅读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对其相关理论进行以下阐述:Stiglitz 和 Weiss通过建立模型很好地解释了信贷配给理论的生成机理,该模型证明了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是导致信贷配给产生的重要原因[3],也从理论上解释了“大企业贷款容易、小企业贷款难”的现象。Teng,JT. Chang,CT等通过扩展Goyal的模型完善了经济订单数量(EOQ)模型,找到贸易信贷融资下零售商的最优订货策略[4]。Huang,YF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修正了贸易信贷融资的假设,通过最小化零售商的库存成本,找到最优的订货策略[5]。在订单融资概念方面,李毅学给出了订单融资的定义:中小企业可以持合法有效的,已收取一定比例预付款的销售订单向银行申请销售订单封闭贷款[6]。艾东对封闭贷款作出解释:银行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银行监控下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银行授信的偿还[7]。汤曙光、任建标把订单融资看做应收账款以及各个阶段库存融资的结合,主要有两种模式:存货融资与应收账款融资结合模式和完全订单融资模式[2]。订单融资风险控制方面,李毅学对订单融资的贷前评估进行分析,认为贷前评估应侧重于订单实现过程风险的考核,包括借款企业主体的信用评估、订单评估和融资方监管水平评估三部分[6]。李毅学、吴丽华构建了基于价值链过程的订单融资业务风险分析模型,比较全面的描述了借款企业实现订单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风险[8]。邓爱民等将BP网络引入订单融资风险预警的研究中,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等方法对订单融资业务的风险类型进行识别,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订单融资风险预警体系[9]。银企博弈研究方面,聂耳德、梁雪春从演化博弈的角度对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得出最后的博弈均衡[10]-[11]。熊熊、吴栋才等利用Multi-Agent仿真方法对银企贷款博弈进行模拟,并利用银企贷款中抽象出的模型,动态地仿真这一过程,从而找到博弈的均衡点[12]。

本文通过建立银行和借款企业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并计算出当博弈双方选择不同策略时的收益,再根据博弈双方选择不同策略时的概率计算出银行和借款企业的期望收益。假定银行贷款利率i和借款企业还款概率w呈线性负相关,通过计算得出贷款利率i和银行、企业的期望收益之间的关系。然后分别从银行和企业最大化自身期望收益的角度,分析了利率i的变化对银行和企业期望收益的影响。最后,提出了银行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应采取的四条措施。

二、模型构建和分析

(一)模型构建

1、模型假设

(1) 参与人:博弈的决策主体是银行B和借款企业LE,假设两者是理性的,两者都会在给定的情况下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理性决策。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为了获得贷款往往将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隐藏,从而产生逆向选择。

(2)战略:银行的选择有“贷款”和“不贷款”,借款企业的选择有“偿还”和“不偿还”。假设银行执行“不贷款”策略,银行和企业因为博弈产生的前期调查费用C忽略不计。

(3)信息:本文研究的信息不对称是指事前信息不对称,即仅讨论逆向选择问题,假定企业不存在道德风险,即企业获得贷款后会按照银行的要求积极组织生产。银行对于订单的有效性、可实现性,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的整体环境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且无法判断企业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而借款企业掌握了这些信息,项目成功与否并不能确定。假设借款企业还款的概率为w,不还款的概率为1-w;银行贷款的概率为n,不贷款的概率为1-n。

(4) 支付:假设银行贷款利率为i,贷款额度为L,且企业无其他融资渠道,贷款是该项目的唯一资金来源,所以L=D*c,其中D为订单需求量(固定),c为每单位的生产成本(固定),每单位产品的价格为p(固定)。贴现率为r。两者之间的博弈为无限次重复博弈,每次的项目收益都是固定的。

第8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激励监管;演化博弈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7193

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担保,转变银行信用评级方式,从以主体评级为主转变为以债项评级为主,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区别于传统金融模式,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将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日常管理、出入仓监督等监管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通过其对质押物的严格控制保证信贷操作的封闭性。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能力和意愿直接影响到银行信贷的回收,银行有必要对监管方和借贷方施以合适的奖惩措施,以其外在的驱动力促成监管方与被监管方在博弈关系中达成合作共赢。

1文献回顾

2007年胡跃飞[1]提出被学界广泛认可的供应链金融概念:供应链金融是银行根据特定产品在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授信额度方式的融资业务。

供应链金融中各参与主体的博弈研究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在不同约束条件和特定背景下研究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从博弈内容可以分为四个研究方向:一是从合作视角去探究参与主体的合作竞争机制。马娟、万解秋(2015)[2]从异业协作视角分析了银行和第三方物流的合作机制,认为双方博弈是否能得到最优策略取决于一方退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大小。二是针对各参与方的融资决策行为展开的博弈分析。弯红地(2008)[3]通过银行、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博弈,证明了核心企业是否担保是供应链金融得以实现的基础,银行需要与核心企业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肖奎喜、徐世长和熊剑(2009)[4]在供应链金融的银企博弈中引入了麦克米伦“融资缺口”和“协议利率”的概念,研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决策和理性突围问题。三是不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的博弈分析。严广乐(2011)[5]在其研究中运用博弈方法分析了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的有效性,认为在供应链金融融资系统中引入第三方物流对中小企业扩大融资规模,银行缩小信贷风险,提升物流企业产品附加值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对博弈增加特殊的约束条件后对博弈行为选择变化的探究。罗勇、陈治亚(2015)[6]认为在监管合同中增加奖励和惩罚措施,纳什均衡点将远离原点,第三方物流和借贷企业将以更大概率选择合作。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银行是否借贷,借贷方是否违约,核心企业是否担保这几个范畴,少有针对供应链金融中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博弈研究。有鉴于此,本文运用有限理性的演化博弈方法,分析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借贷企业的行檠瘛

2供应链金融中的“委托―”问题

“委托―”问题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双方目标函数不同,方凭借信息优势极易在委托关系中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经济学的激励理论是将方和委托方的利益协调问题转化为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激励理论被应用于监管领域,衍生出了激励监管理论,该理论在信息不完全的分析框架下进行研究,克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激励机制。

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中的融通仓和保兑仓业务,在实际操作中会涉及区别于一般融资模式的特殊参与者――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由于其业务能力限制,不能对货物类的质押物做出准确估值,也不能在质押期间对这些质押物进行日常管理,而货物类质押物稍有保管不慎就会产生价值损失,有鉴于此,将此类业务委托给专门从事仓储的物流企业是最好的选择。此外,在封闭的信贷操作中,物流企业需要依据银行指示,凭借自己的专业团队和信息系统,实现交易行为和程序的实时准确控制以及对物的精确管理,实际上承担起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监管和贷后风险控制的职责。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属于委托方,第三方物流企业属于方,依据“委托―”理论,双方目标函数不同掌握信息的优势不同,必然会产生道德风险,物流企业在收货、放货、保管、盘点、启动质押、解除质押、权证审核等流程中是否尽职监管,直接影响到银行封闭性信贷操作的实施。银行可以设计一套针对方的有效激励机制,防范第三方物流的道德风险。

3监管方与借贷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31演化博弈

演化博弈放松了传统博弈论中“理性人”的假设,分析框架建立在有限理性的基础上。有限理性下的博弈方不会在一开始就得出最优策略,而是通过学习和试错一次次调整,最终得到动态稳定均衡解。

32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

321博弈双方及其行为选择

博弈双方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借贷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选择严格监管或不严格监管;借贷企业的行为选择是投机或不投机。

322博弈策略及参数设置

如果监管方选择严格监管,贷款企业选择不投机,则双方获得自己的正常支付πL和πS,πL的构成为银行此项贷款所获得利息与物流企业监管费率的乘积,再减去物流企业的监管成本,πS的构成是贷款项目的收益减去付给银行的利息再减去其项目成本;如果监管方选择不严格监管而贷款企业选择投机,则贷款企业获得投机收益US,投机收益来源于贷款企业欺骗银行所谋取到的超额收益,监管方由于监管失职形成一笔损失FL,在不考虑银行奖罚的情况下,FL为因其名誉受损,失去银行长期合作机会的潜在损失;如果监管方选择严格监管借贷企业选择投机,此时投机失败,借贷企业付出投机成本SS,投机成本是贷款企业为便利其投机掩监管方耳目而付出的成本,一旦投机被发现这部分成本就损失掉了,此时监管方支付不变化;如果监管方不严格监管借贷企业不投机,此时监管方搭了贷款企业不投机行为的便车,增加了一笔额外收益UL。为进行演化博弈分析,假设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群体中选择严格监管的企业比例为X,不严格监管的比例为1-X,借贷企业群体中选择不投机的比例是Y,选择投机的企业比例为1-Y,X(t),Y(t)均是时间t的函数,X和Y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33不考虑激励措施下的监管方与贷款企业博弈

给F(x)求导[SX(]dF(x)[]dx[SX)]=(1-2x)[y(UL+FL)-UL](5)

此时有两种情况:当y>[SX(]UL[]UL+FL[SX)]时,x=1是为演化均衡点,即监管方群体趋于严格监管;当y

复制动态模型反映了监管方的策略行为选择过程, [SX(]dx[]dt[SX)]表示随时间变化,监管方选择严格监管的变动速度, [SX(]dx[]dt[SX)]>0时监管方选个严格监管的概率会增加,反之减少。

同理可得,借贷企业不投机的复制动态方程是:

F(y)=[SX(]dy[]dt[SX)]=y[ES(不投机)-ES[DD(]-[DD)]]=y(1-y)[x(SS+US)-US](6)

x=[SX(]US[]US+SS[SX)]时,F(y)0,此时y的任何取值都是稳定均衡状态;当x≠[SX(]US[]US+SS[SX)]时,令F(y)=0,则y=0或y=1时取得稳定状态。

给F(y)求导[SX(]dF(y)[]dy[SX)]=(1-2y)[x(US+SS)-US](7)

此时有两种情况:当x>[SX(]US[]US+SS[SX)]时,y=1是为演化均衡点,即借贷企业趋于不投机;当x

复制动态模型反映了监管方的策略行为选择过程, [SX(]dy[]dt[SX)]表示随时间变化,借贷企业选择不投机策略的变动速度,[SX(]dy[]dt[SX)]>0时借贷企业选择不投机的概率会增加,反之减少。

34激励方式一:对借贷企业施加惩罚

在银行的信贷合同中,借贷企业不投机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反之投机行为必须受到惩罚,在二者关系中只有惩罚不需要奖励。相较之下,银行对监管方的激励措施则必须有奖有罚。从银行的成本考虑,如果银行可以绕过第三方物流的监管,那么银行就失去对监管方施加激励措施的动力。当贷款企业存在投机行为时,不论投机是否成功,银行都会对其罚款,罚款金额为T。监管方支付不变。

35激励方式二: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施加奖惩

借贷企业是否投机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但第三方物流是否尽职监管则很难判定。当借贷企业选择投机而监管方选择严格监管时,判定为投机失败,此时银行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监管奖励K,反之若借贷企业选择投机监管方选择不严格监管,则投机成功,银行施加失职惩罚T。其博弈矩阵变动见表3。

(3)K≠0,T≠0即同时存在奖惩时,当y=[SX(]T+K+FL[]T+K+UL+FL[SX)](11),F(x)0,此时x的任何取值都是稳定均衡状态;当y>[SX(]T+K+FL[]T+K+UL+FL[SX)]时,x=1是为演化均衡点,当y

4博弈分析

41增加激励措施对监管效率的作用

按照方案一增加激励措施后,博弈仍然不能实现演化稳定均衡,但在x的分母中增加了惩罚T,此时相位图中与Y轴平行的x直线可以向左或向右移动,如果x向左移动会增加相位图右上角博弈双方同时选择1的面积,即方案一中的x若小于不激励时的x,则双方选择(严格监管,不投机)策略的概率就会增加,此时US

方案一、方案二都可以促使博弈双方以更大的概率选择(严格监管,不投机)这一最佳选择,且因为两个方案激励对象不同,所以两个方案互不影响不能比较孰强孰弱。如果两个方案二选一则银行倾向于选方案一,两个方案同时使用则效果更强,由于可控制的参数更多实际操作性也比单独使用一种方案好。

42奖励策略和惩罚策略之间的比较

在方案二中,分别考虑了T=0,K=0,K=T,K≠T几种情况,计算可知,如果只考虑单一惩罚或单一奖励,K=T时效果一样,如果K≠T,对y=[SX(]K+FL[]K+UL+FL[SX)],y=[SX(]T+FL[]T+UL+FL[SX)]相减作比较,得到:若K>T则直线y向上移动,此时选择严格监管的第三方物流减少;若K

5结论

本文用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供应链金融中的监管博弈行为,并在博弈中增加奖励和惩罚的激励机制,分析了博弈中的参数,通过三种激励措施间的比较,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借贷中小企业之间的博弈不存在演化稳定均衡解,两者之间的博弈是循环往复的过程,即使加入奖惩措施也不会改变;第二,添加激励后,博弈双方更趋向于(严格监管,不投机)的最优策略,供应链金融中监管效率提高,有利于信贷回收;第三,选择激励措施时,若只考虑对博弈双方中的一方施加激励,则对借贷企业施加激励对银行更有利;第四,同时对博弈双方激励比单独对一方激励的效果好,激励措施中奖罚并举的激励效果优于单独奖励或惩罚,奖罚数额不一定相同,惩罚大于奖励的措施效果更好。

参考文献:

[1]胡跃飞供应链金融――极富潜力的全新领域[J].我国金融,2007(22).

[2]马娟,万解秋银行与第三方物流合作供应链异业协作的演化博弈[J].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5(3).

[3]弯红地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模型分析研究[J].经济问题,2008(11).

[4]肖奎喜,徐世长,熊剑群态融资机理与路径演绎――基于博弈分析的中小企业融资决策与理性突围[J].财经科学,2009(5):39―47

第9篇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均衡价格是以价值理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货币表现,并且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如果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价格将以价值为基础并趋向于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价格最终将反映商品的价值或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的货币化就是商品的均衡价格。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价值转换为生产价格以后,商品的均衡价格也相应成为商品生产价格的货币表现。从博弈论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均衡价格就是生产者与消费者关于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程度反复动态博弈的结果。

图1 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

2.西方经济学与均衡价格的形成

西方经济学对价格均衡的研究是最为深入与透彻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中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全部研究的核心内容就是分析与确定市场的均衡价格。虽然西方经济学对均衡价格的研究只是基于经济学的供需理论,而不强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关注的商品的价值内涵;但从其实质看,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最终也是以商品的基本价值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将这一基本价值称之为均衡价值;而这一基本价值从理论上看也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分析研究的商品的价值。

分析西方经济学的均衡价格,必须提到西方经济学对蛛网理论的研究。蛛网理论将蛛网模型分为三类,即发散蛛网、中立蛛网与收敛蛛网。在三类蛛网中,只有收敛蛛网才可以形成稳定的均衡价格。一旦收敛蛛网的均衡价格被打破,市场通过参与博弈的供需双方在多因素复杂博弈中的博弈决策可以重新回到纳什均衡点的均衡价格。

图2 收敛蛛网与均衡价格

3.混沌理论与混沌价格

混沌学的研究起源于1960’s。1970’s,科学家们开始普遍认识到混沌的存在与其重要意义,并对各领域的混沌现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1980’s,混沌的研究在全球迅速推广,物理、生物、化学、气象、数学、城建、经济等领域对混沌的研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现代科学对混沌的研究起因于Edward Lorenz的“蝴蝶效应”,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个天气预测模型。正是这一“蝴蝶效应”模型,揭示了自然界表面看起来杂乱无序的事物中的惊人的某种秩序。自然总是如此的神秘,捉摸不定、杂乱无章、不可预测的运动的背后,居然隐藏着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且这种规律并不随外界的扰动而改变。这就是混沌。混沌就是在远离平衡态的条件下所进行的不断向稳定的内核运动的不确定的运动轨迹。

混沌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始于曼德布罗特对美国棉花价格的研究。经济学家通常认为,商品的价格,如棉花的价格,是以两种不同的节律波动,其中一种是规则的,而另一种是随机的。从长期看,价格由现实中的经济力量操纵着;而在短期内,价格会以或多或少的偶然性跳动。但事实上现实的数据并不能与经济学家的预期相吻合。曼德布罗特收集了美国自1900年以来60多年的棉花价格资料,当曼德布罗特通过计算机对棉花价格的数据进行精细分析时,他发现了他所寻求的令人惊喜的结果。从正态分布的观点看反常的数据,从标度的观点看却出现了对称性。每个特殊价格的变化是偶然的和不可预测的,但变化的序列却与标度无关。每天价格变化的曲线与每月价格变化的曲线惊人地吻合!更令人吃惊的是,根据曼德布罗特的分析,价格变化的程度竟在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和一次经济危机的剧烈动荡的60年中保持不变。在大量不规则的棉花价格数据中,隐藏着一种难以想象的秩序,即价格的混沌特性。价格的混沌特性作用的结果是形成商品的混沌价格,混沌价格对于特定时期的具体商品而言都是内在的确定性的,价格混沌变化的最终轨迹都将毫不例外的趋向于稳定的混沌价格。混沌学认为这是因为奇异吸引子的缘故,认为奇异吸引子的作用使得混沌的价格最终稳定到混沌价格。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价格的这一变化规律是与均衡价格规律完全相吻合的;混沌价格事实上就是商品价格在混沌理论的研究中表现出来的均衡价格。而且混沌过程也是与博弈过程相一致的;混沌在形式上就是一个复杂的博弈模型。

4.均衡价格形成的博弈分析

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还是混沌理论的等其他理论对均衡价格的研究,从其本质看都承认均衡价格的稳定性,并且在事实上将均衡价格确定为商品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的、无差异的人类劳动的货币表现。其分析所依据的基本手段与基础理论虽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各种分析中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其实都是一个博弈过程,也就是说可以将各种分析方法对均衡价格的解释理解为均衡价格形成的博弈过程。所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形成过程是最为简单的单因素两方案博弈,而西方经济学与混沌理论中的均衡价格形成过程则属于多因素复杂博弈过程。

为了分析的统一与方便,论文引入基本价值这一概念用来统一表示上述各种分析方法中的价值、均衡价值与奇异吸引子等概念。表1是一个简单的价格博弈矩阵。

在表1中,价值指的即是所谓的基本价值,这一价值反映了消费者对商品所包含的人类劳动的认同。当价格高于或低于价值时,消费者所获得收益既是生产者所丧失的收益,而其所丧失的收益既为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所以在价格高于价值而消费者选择买时,消费者损失5个单位的收益,而生产者则获得5个单位的收益。当价格低于价值时,消费者选择买会获得8个单位的收益而生产者则损失8个单位收益。只有当价格等于价值时,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获得正的收益,而且论文假设它们分别获得相等的收益。

显然,在表1所示的博弈过程中,当生产者将价格定在高于价值的水平时,消费者的最优决策是不买,此时消费者的收益为0。而当消费者的决策为不买时,生产者的最优决策为价格等于价值或低于价值;无论生产者的最优决策是价格等于价值,还是价格低于价值,消费者的最优决策都是选择购买。而当消费者选择购买时,生产者的最佳决策是而且只能是价格等于价值;此时,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就价格的博弈达成均衡,这一均衡就是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而纳什均衡点所确定的价格水平即为商品的均衡价格。所以,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商品的价格虽然有时候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商品本身的价值,但最终消费者与生产者动态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使得商品的价格等于商品的基本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最终交易价格必然趋向于均衡价格。

理论上我们还可以将均衡价格的形成看作为一个轮流出价的讨价还价模型,在这一模型中,生产者与消费者被抽象为讨价还价的两方。假设生产者为博弈方1,则消费者为博弈方2,并考虑贴现因子,而且假定博弈双方的贴现因子相等,即有。显然,在这一模型中,讨价还价的时期是无穷的,讨价还价的对象是博弈双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期望获得收益和。由博弈论讨价还价模型可知,率先出价的若为博弈方1,则博弈方1的子精炼纳

什均衡为,而博弈方2的子精炼纳什均衡则为;若为

消费者率先出价情形,则有、。所以,无论是生产

者先出价,还是消费者先出价,博弈双方必然在一个稳定的价格达成均衡,并使得博弈双方获得各自预期的收益;当预期收益达到博弈均衡时,商品的均衡价格也相应生成。

参考文献:

[1]宋承先.现代西方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2版),1997.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4]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2版),1998.

[5]詹姆斯•格莱克.混沌学:一门新科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

第10篇

关键词:智能手机;低价策略;连锁店悖论模型;KMRW声誉模型

中图分类号:F49

一、引言

近年来,移动通信技术在全球范围内飞速发展,手机行业正经历一场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智能手机逐渐取代功能手机,成为市场上主流的通讯终端。iOS和Android OS无疑是这场革命的直接推动者。尤其是Android OS由于其开源性,得到众多手机厂商的青睐。目前,全球大部分手机厂商都采用Android OS作为旗下主要的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 OS的开源性是一个机遇,手机厂商可以免费使用谷歌公司提供的操作系统开放源代码制作手机操作系统。不少国内智能手机厂商都寄望通过“搭便车”瓜分智能手机的市场利润。但由于国内智能手机厂商普遍规模比较小,手机制作的资历尚浅,在质量方面与国外大厂商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在市场竞争中普遍采用低价策略以获得市场份额。低价战略在国内智能手机厂商早期的市场竞争中发挥了一定的功效,造就了中兴、华为、酷派等优秀的国内智能手机厂商,以致更多的企业纷纷加入智能手机行业,并同样使用低价策略抢占市场。至此,“国产智能手机”几乎成为了“低价手机”的代名词。

然而,随着智能手机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低价策略带来的问题正逐渐浮现:(1)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同质化严重。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搭便车”成为了国内智能手机厂商采用低价战略的最重要的筹码,这些厂商只愿意将绝大部分的成本花在硬件制造上,对操作系统只进行少量的优化或者直接使用原生系统,使得国产智能手机同质化十分严重。国产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同质化带来的后果是增加硬件差异化的压力,单一款式手机的销量很低。(2)“水货”手机使国产智能手机低价优势逐渐消失。“水货”手机是指通过走私或者不经过厂家指定经销商进入市场的手机。由于“水货”手机在关外市场的售价一般都比关内售价要便宜,其通过走私或者不经过厂家指定经销商进入市场又节省了大量的中间环节成本,因而国内售价要比国内通过正常途径供货的同样手机便宜,并接近国产手机的价格水平,这使得国产手机的低价优势大打折扣。尤其在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的系统优化经验不断积累,而国内手机厂商的优化进度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国产智能手机的低价优势正逐渐消失。(3)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采用“低端策略”应对低价策略,低价策略的市场份额受到威胁。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出于维护品牌形象和其他长远考虑,尚不考虑采用低价策略,而是采用“低端策略”,通过推出低配置的手机满足低价位手机的市场需求。随着消费者对智能手机消费观念的理性化发展,低配置手机的确抢占了一定的市场,对国产智能手机的市场份额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对于手机定价策略的研究,不同时期的研究所面对的具体现实状况并不相同,但是对低价策略的观点是相对一致的。在功能手机时期,国内手机厂商基本上都采用“贴牌”的方式生产手机,无论是手机产业结构或者是手机产品,都存在着严重的同质化现象,低价策略优先于差异化策略存在。李军、赵晔(2004)在分析当时手机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竞争环境之后,提出企业必须重视深层次技术发展和规模效应,尽快脱离“贴牌”阶段,在手机个性化竞争上下功夫。张晓林、吴育华(2005)也提出类似的观点,认为差异化策略有别于无序的价格竞争,其在容忍对手存在的同时,又能通过不同特质的产品扩大企业的产品销售,从而带来更大的效益。杜佳、袁博(2006)则强调了手机厂商在实现差异化过程中,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虽然手机行业正经历变革,但行业特点变化不大,功能手机时期的观点到了智能手机时期依然适用。进入了智能手机时期,国内手机行业进行了重新洗牌,消费者也越来越理性。韩煜东、刘伟(2012)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手机价格对消费者产生负效用,而且随着价格的上升,这种负效用越来越大,提出营运商应该对价格高的手机提供更高的话费补贴,这实质上是建议变相低价策略,但同时也强调了营运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建议营运商提供差异化的增值服务。

面对低价策略浮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必须面对一个抉择:低价策略的去或留。而放弃低价策略的最大风险则是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的价格攻击。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在手机定价方面相对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存在很大的余地,倘若在国内智能手机厂商放弃低价策略后,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实施价格攻击,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将面临巨大的冲击,甚至是灭顶之灾。为此,本文将考虑这样一种情况:将经验丰富的国外大智能手机厂商看作在位者,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因其资质浅、规模相对比较小,看作对市场新进的竞争者。假设在位者知道自己的类型——高成本企业或者低成本企业,但竞争者不知道在位者的类型,竞争者的进入必然会引起在位者作出反应,那么上述问题就可以看作是在位者与竞争者之间的非合作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从而运用博弈论可以得出最终的均衡结果及应对策略。

对于在位者与竞争者的博弈关系,Selten(1977)提出了著名的连锁店悖论模型,旨在描述了在位者与竞争者近似的重复博弈关系①。该模型假定在位者在若干个相同的市场上经营连锁店,每个市场都有一个潜在竞争者序贯决定是否进入相应市场。考虑到掠夺是有成本的,而且每个市场的决策都是相互独立的,在位者对于每个市场中竞争者的进入都会选择容忍而不是对其实施掠夺,从而竞争者可以进入任何一个市场。这样,掠夺就无法发挥遏制作用,掠夺信号由此破解。这个重复博弈实际上是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事实证明,这个博弈是与现实状况相悖的。而在不完全信息的博弈环境中,连锁店悖论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Kreps,Milgrom,Roberts and Wilson(1982)四个人建立了在不完全信息环境下的博弈模型——KMRW声誉模型。这个模型是对信号博弈的一个应用,该模型证明了,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支付函数或战略空间的不完全信息对于均衡结果来说,有重要影响。生成博弈的非纳什均衡行为会在有限次重复博弈中会出现,只要博弈重复次数足够长。根据KMRW声誉模型,每一个参与人尽管在选择战略时会面对一种战略:这种战略可能得到一个较低的现阶段支付,但选择这个战略可能获得长期的收益,而只要博弈重复的次数足够多,未来收益的获得就会超过短期的损失。因此,参与人会倾向于在博弈开始时建立一种跟本身并不吻合的形象,比如即使他们在本性上并不是合作型的,但在博弈开始时每一个参与人都想树立一个合作形象,使对方认为自己是喜欢合作的,而只有在博弈快结束时,考虑到短期收益很大而未来损失很小,参与人才会一次性地把自己过去建立的声誉用尽,合作停止。KMRW声誉模型充分解释了现实状况,在一些长期的交易关系中,交易各方都会致力于建立形象和维护声誉,虽然这些声誉在短期来看并非是经济的,但长期的收入流的补偿却表明这种声誉的建立是最优的选择。

本文将尝试创新性地将连锁店悖论模型和KMRW声誉模型结合起来,构建适合分析非合作博弈下智能手机定价策略的理论模型,并通过实证研究检验理论模型的可靠性,从而深入探讨智能手机低价策略的去留问题。

二、模型构建

本模型的构建过程是在模型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模型设计与推导过程,以此得出模型均衡,并作出评价。

(一) 模型假设

假设1:在位者A有两种类型,“低成本θ1”或“高成本θ2”,在位者A知道自己是哪一种类型,但是竞争者B不知道,只知道对方是θ1的概率是p,是θ2的概率是1-p;

假设2:在第一期,竞争者B都选择“进入”市场,在位者A对应有两种策略:“容忍”和“斗争”,针对在位者A的不同类型得出不同的支付结果(如表1),博弈的结果是竞争者B“退出”或“留下”,且有F1< W1, F2

假设3: “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的支付函数使他总是选择“斗争”,即p(斗争|θ1)=1;

假设4:若竞争者B在第一期“退出”,在位者A将在第二期获得垄断利润M1,且有F1< W1< M1。

(二) 模型设计与推导过程

在位者A在N个相同的市场上经营连锁店,每个市场都有一个潜在竞争者B,每个竞争者B序贯决定是否进入相应市场。为了将不完备信息博弈转化为不完美信息博弈,我们引入一个假想的局中人“自然人Q”,自然人Q先行动选择各个局中人的类型,自然人Q能选择的类型集合为,有θ1,θ2∈。每个局中人可以观察到自然人Q对自己的类型选择,但不知道他对别人的类型选择。博弈一开始自然人Q选取在位者A的类型,并将结果通知在位者A;在位者A随后选择信号,决定是“斗争”还是“容忍”。

竞争者B不知道对方是哪一种类型——“低成本θ1”或“高成本θ2”。根据重复博弈模型可知,就单一类型在位者来说,高成本在位者对竞争者的最佳反应时“容忍”,低成本在位者的最佳反应则是“斗争”,而且这个博弈每期都会由相同的结果,因为如果一个完全信息的有限重复博弈其生成博弈只有唯一的纳什均衡,则该重复博弈唯一的子博弈完美均衡是局中人在每一阶段重复使用生成博弈中的纳什均衡战略。然而,从经验上看,在位者在博弈早期会采用掠夺战略,劝止潜在竞争者进入;只有在接近博弈结束时,在位者才会容纳进入。

由此可见,在位者并不是单一类型的,也就是说,博弈属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竞争者B虽然看得见对方在上一阶段的选择,但他不知道这个选择是“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还是“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作出的,所以视乎竞争者看到对方的战略是“斗争”还是“容忍”,他存在两个信息集,如图1。

“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的战略已经被假设为总是选择“斗争”,所以目前讨论的重点是“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会选择什么战略。从单期来看,如果不考虑垄断利润,由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模型可知,他当然会选择“容忍”,因为F1< W1。但是,一个“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在博弈的前期选择“斗争”仍是可信的威胁——由于W1< M1,“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自然希望竞争者B在次阶段被吓退,让自己获得垄断利润。要达到这一目的,“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只能在本阶段假装成“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而要做到这一点,“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要通过前期的行动为自己建立一个“低成本θ1”的形象,让竞争者B在后期知难而退。

“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要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声誉,只有在混合均衡中才能实现。如果两种类型的在位者A都选择“斗争”,这没有给竞争者B任何可以辨别类型的信息,竞争者B在观察对方行动后的信念与博弈开始时自然人Q赋予在位者A的先验概率一样,即μ(θ |斗争)=p。由于“高成本θ2” 的在位者A要选择“斗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能够确信可以吓退对手,即竞争者B在次阶段的期望支付小于0,即:

p F +(1-p)W

(2)吓退对手的战略能够获得的总利润要比不采取这种战略的利润要高,即:

(1+δ)W1< F1+δM1。 (2)

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两种类型的在位者A都选择“斗争”,竞争者B观察到对手的战略后的信念依然有μ(θ1|斗争)=p,则会构成一个完美贝叶斯均衡,均衡结果是在位者A留下并在此阶段获得垄断利润,竞争者B在次阶段退出。

那么,假装“低成本θ1”的连锁店A将在什么条件下放弃一直以来维护的信誉呢?这就要运用KMRW讨论分离均衡的条件。由于“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总是选择“斗争”的,所以只有“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会选择“容忍”,竞争者B观察到对手的战略后会修正信念,使得μ(θ1|斗争)=1,且μ(θ2|容忍)=1。

如果假装“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选择了“容忍”,竞争者B看到这一战略后会调整信念μ(θ2|容忍)=1。既然竞争者B知道了在位者A是“高成本θ2” 的在位者A,他必然决定留在市场上,因为W2>0,所以要实现分离均衡,必须满足的条件只有一个——吓退对手的战略能够获得的总利润并不比不采取这种战略的利润要高,即

(1+δ)W1≧F1+δM1。 (3)

如果满足这一条件,“低成本θ1”的在位者A选择“斗争”,“高成本θ2”的在位者A选择“容忍”,竞争者B观察到对手的战略后会修正信念,使得μ(θ |斗争)=1,且μ(θ |容忍)=1,均衡结果是在这两种情况下竞争者B分别选择“斗争”和“留下”。

(三) 模型均衡

通过以上模型的设计和推导,我们能够得出三个层次的均衡:

均衡1 当在位者属于低成本厂商时,由于其成本优势,对于竞争者的进入总会选择斗争,所以最终竞争是难以进入该行业;

均衡2 当在位者属于较高成本厂商或者成本优势逐渐消失时,如果能够确信可以吓退对手,并且吓退对手的战略能够获得的总利润要比不采取这种战略的利润要高,即同时满足公式(1)和公式(2),那么由于不完全信息的存在,在位者可以假装低成本厂商对抗竞争者,依然可以获得均衡1结果;

均衡3 当在位者发现自己的优势逐渐消亡,市场未来潜在收益已经不多,此时满足公式(3),博弈将会接近尾声,他会选择对竞争者采取容忍的战略,之前假装的声誉将一次用光。

(四) 模型评价

首先,在模型中,对垄断利润的假设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根据市场调查机构Canaccord Genuity最近的分析报告②,2012年只有苹果、三星和HTC在全球手机市场中盈利,利润总额全年所占比例为104%,其中苹果占69%,三星占34%,HTC占1%,其他手机厂商均存在亏损。苹果、三星,以及HTC、LG、索尼等国外大手机厂商分别凭借iOS和Android OS在智能手机行业占了绝对优势(如图2所示)。所以,垄断利润的假设是合理的。

其次,在模型中,将在位者的类型分为高成本和低成本两种类型,并将其置于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中进行研究,也符合实际情况,而且这种研究很具有现实意义。目前iOS类智能手机与Android OS类智能手机正展开成本——价格博弈战——要么推出较低端机型,在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用户需求将成本降低,如iOS类智能手机③;要么展开硬件竞赛,不断推出高配智能手机,通过技术不断革新减低成本,如Android OS类智能手机④;还有一种策略就是通过严格制作流程和零件搭配直接降低产品成本,iOS类和Android OS类智能手机一直以来都在这方面花了大力气⑤。Thinkbank对中国手机市场的调查显示,中国手机市场平均年销售量与平均售价的大致呈反比关系(如图3),尤其当单机售价进入100~125美元的价格区间后,出货量将达到顶峰。由此可见,成本控制对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的市场竞争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由于制作工艺的保密性以及制作流程的复杂性,厂商以外的市场参与者很难获得该厂商的真实的成本信息。

三、研究结论与实证检验

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研究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证检验。

(一) 研究结论

针对目前智能移动行业的状况,笔者认为目前行业属于均衡2到均衡3的过渡阶段。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智能手机行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了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由于移动互联网行业具有概念性强和固定资产投入低的特点,所以概念得到风投的肯定,企业就能获得资金,这些企业就可以迅速发展和成长起来。而这些企业的成长反过来大大拉动了市场对智能手机的需求。但是,智能手机在硬件供应方面的发展虽然也很快,但明显满足不了软件的需求。在移动互联网行业不断增加的需求和硬件竞赛的双重压力下,智能手机厂商一方面要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另一方面智能手机原材料的价格弹性比较小,这些因素都大大加重了智能手机厂商的负担,无论从显性成本(如科研费用)或者是隐形成本(如资金短缺和破产成本)来说,都使这些智能厂商由低成本的类型逐渐向高成本的类型转变。索尼连年巨亏、Motorola移动业务被收购、HTC利润大幅下滑都是典型的表现。

其次,随着智能手机市场的不断成熟,消费者对智能手机差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智能手机厂商要实现产品差异化,除在技术研发方面保持相当的投入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市场上打响自家的品牌,突出品牌的差异性。随着新的厂商的不断加入,智能手机厂商要突出自身产品的差异性的难度越来越大,大大增加了销售费用支出,从而大大增加了成本负担。三星公司模仿苹果公司大量开设体验店、小米公司建设网络商城为小米手机实施饥饿营销、360为自家手机实施微博营销,都是智能手机厂商重视销售营销环节以突出产品差异性的典型例子。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论:智能手机行业的在位者从低成本类型向高成本类型转变,成本优势将逐渐消失,对于新的竞争者的进入,在位者会呈现出由“攻”变“守”的态势,其实施价格攻击的概率越来越小。

(二) 实证检验

我们通过对样本数据的选择,建立回归模型并得出检验结果,在此基础上作出以下实证结论。

1. 样本数据选择和数据来源

为检验理论模型的可靠性,本文对HTC公司2009年至2012年4年16个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数据来源于2009年至2012年季度合并财务报告。

本文选取HTC公司2009年至2012年的季度样本数据是基于以下考虑:(1)HTC作为国际上知名的智能手机大厂商,一直在智能手机市场上占有比较大的市场占有额,其样本数据对于智能手机行业在位者具有很强的代表性。(2)2009年前后是Android OS的起步时期,HTC公司作为第一款Android OS智能手机的生产厂商,其2009年至2012年的发展过程正好涵盖了Android OS智能手机市场的整个发展过程。(3)HTC公司一直专注于智能手机的业务,其财务报表的数据充分反映了其智能手机业务的经营状况,而其他智能手机厂商一般同时发展其他业务⑥,其财务报表数据反映的不止智能手机业务的经营状况,缺乏相关性。

通过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选取了毛利率X1、营业利润率Y、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比X2、管理费用营业收入比X3、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X4作为相关变量,其中毛利率反映了厂商的产品定价策略,营业利润率反映了厂商的盈利水平,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比、管理费用营业收入比、销售费用营业收入则反映了厂商的成本组成。

2. 回归模型与检验结果

为分析营业利润率的影响因素,进而揭示HTC公司的价格策略与成本的关系,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Y=β1X1+β2X2+β3X3+β4X4+ei,

其中,Y为营业利润率、X1为毛利率、X2为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比、X3为管理费用营业收入比、X4为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ei为残差项。

用Eviews可得回归结果为:

Y=0.995302X1-0.988628X2-0.871212X3-1.015421X4+ei; (4)

对应的检验结果如表2。

由表2的检验结果可知,公式(4)的回归结果是拟合得很好的。由公式(4)可知,毛利率误差标准差很小,仅为0.005892,其对营业利润率的影响是很稳定地维持在0.995302的;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对营业利润率的影响最大,为-1.015421,而且其影响是比较稳定的,误差标准差为0.016186;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比对营业利润的影响次之,为-0.988628,其影响的稳定性稍差,误差标准差为0.033211;管理费用营业收入比对营业利润率的影响最小,为-0.871212,其影响的稳定性最差,误差标准差为0.098758。

3. 实证结论

由上述回归分析可得到以下重要的结论:(1)HTC公司的产品价格是相对稳定的。由检验结果可知,毛利率对营业利润率的影响是相对稳定的。毛利率并不涉及期间费用和销售数量,与营业利润率稳定相当的毛利率反映了厂商相对稳定的价格水平。(2)销售费用成为了对营业利润影响最大的成本支出。由检验结果可知,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对营业利润率的影响最大,而且其影响是比较稳定的。从统计数据可以发现,造成最近一季度(2012年第四季度)营业利润率新低(仅为1%,较上一季度降幅高达85.86%)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达到了新高(为14.17%,较上一季度升幅高达38.13%)。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比在过去三年持续呈上升态势,成为造成利润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如图4)。(3)持续较高的研发费用是HTC公司一个重要的负担。检验结果和图4都说明了,HTC公司一直都维持较高的研发费用提升硬件质量和性能,以适应数量不断上升和适配要求不断提高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HTC公司长期维持较高的研发费用支出,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调节的能力。(4)结合毛利率分析和成本分析可以发现,HTC公司在过去三年的生产经营中,由于成本支出,尤其是销售费用的不断上升,较高的研发费用又缺少下降的空间,营业利润率因此持续下降,但在这个过程中,HTC公司并没有实施明显的低价战略,以致毛利率维持在与营业利润率稳定相当的水平。

四 相关结论与策略建议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最终得出了以下相关结论,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 相关结论

HTC公司作为全球性智能手机巨头之一,其价格策略和经营状况正代表着整个智能手机行业在位者的总体情况。不断上升的销售费用和持续高企的研发费用,造成了智能手机在位者逐渐丧失成本优势。当竞争者尝试进入却没有遇到在位者的价格攻击,并成功获得市场份额和利润时,在位者的高成本的信息将逐渐被暴露,更多的竞争者将尝试进入这一市场。高成本信息的进一步暴露,能促进新的竞争者进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院(2013)最新统计显示,在2009年和2010年两年间,我国智能手机七成市场由诺基亚公司独占,Motorola和苹果公司紧随其后,相比之下,我国本土品牌的智能手机市场份额总和还不到10%。随着Android OS的发展和扩散,我国进入智能手机行业的厂商迅速增加。我国智能手机厂商打着“千元手机”“高配低价手机”等旗号进入本土市场,在位者由于成本所限很难再发动价格攻击,其垄断优势得到很大的削弱。2012年前三个季度累计出货量排行前十名的智能手机厂商的出货量总和占2012年前三个季度总出货量的46.5%,较去年同期下降4.6个百分点。在位者垄断地位的有效削弱给竞争者以积极的信息,激发更多的竞争者进入智能手机行业。2012年第四季度,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达到6721.2 万部,同比增长236.4%,已占同期智能手机总出货量的77.9%。

(二) 策略建议

相对稳定的价格环境对于国内智能手机厂商来说,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就上述分析可知,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在受到价格攻击的概率很小的情况下持续实施低价策略,虽然在短期内暂时抢占市场份额上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长期来看,这个策略是错误的。

首先,在位者“容忍”的策略只要求竞争者采取“留下”的策略,而不要求采取“斗争”的策略。“斗争”的策略是竞争者面对低成本在位者而采取的策略,是不得已且对自身是有害的。采取无谓的低价战略,不但会降低利润,削弱厂商的积极性,而且容易过分节约成本支出,影响产品质量,严重损害品牌的建设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国内大量低价手机就是盲目斗争过程中的牺牲品。这些手机返修率高,售后服务几乎不存在;虽然使用Android OS,但版本可升级的几率很低;操作系统的适配能力差,优化程度差,死机和卡顿的现象相当严重。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国内智能手机厂商的长远发展。既然有相对稳定的价格环境,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品牌价值上,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道路。

其次,在注重质量和品牌价值的基础上,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应逐步将价格策略由渗透定价策略转变成撇脂定价策略。渗透定价策略与撇脂定价策略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心理定价策略。前者产品在上市初期的定价比较低,以抢占市场份额,待销路打开后再逐步提高价格;后者产品在上市初期的定价比较高,凭其差异化在相似产品出现之前最大限度地获得消费者剩余,再逐渐将价格降低。国内智能手机厂商目前实施所谓的低价策略,实际上是试图实现渗透定价策略的效果⑦。但国内智能手机厂商越来越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院(2013)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手机在产企业数量为529 家,再创历史新高,其中73.0%的企业在从事智能手机生产,较去年同期提高了46.2个百分点。在“高配低价”的怪圈中,很难出现提价的空间。因而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必须在注重质量和品牌价值的基础上,做出有明显差异性的产品,运用撇脂定价策略,这样做不但有利于尽快回笼投资,为后续投资和后续维护提供足够的资金,而且有利于提高厂商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能通过优质的产品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⑧。

再次,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应该加强合作,由“低价联盟”向“生态链联盟”转变,防止市场份额过度“碎片化”。Android OS手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碎片化”问题。所谓“碎片化”,是指由于大量的Android OS智能手机厂商使用谷歌公司提供的Android OS开放源代码进行二次开发整合到自家手机当中,每个厂家甚至每款手机都整合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操作系统、硬件搭配和相关优化的应用软件,以致大大削弱了第三方软件对特定厂家或者特定手机的兼容性。由于国内智能手机厂家众多,国产Android OS手机的碎片化程度很高,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体验,手机品质大大折扣。一直以来,国内智能手机厂商都是通过低价手机打响国产手机的品牌的,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低价联盟”。事实证明,“低价联盟”的品牌效应的确为国产智能手机占据了可观的市场份额,但是由于国内智能手机厂商的数量巨大,已经将市场份额“碎片化”。市场份额“碎片化”严重影响了国产手机体验,“低价联盟”的品牌效应也将因此逐渐消失。为此,国内智能手机厂商应该由“低价联盟”向“生态链联盟”转变,使用相对统一的二次开发操作系统,并建立相对统一的应用市场,形成良性的国内Android OS生态链,并依此作为国产智能手机的核心竞争力对抗国际大品牌。

注释:

① 所谓重复博弈模型,是指描述由一个简单的博弈(称为生成博弈)重复进行很多次所得到的博弈的模型。

②http:///20130207/n365760452.shtml。

③2011年10月20日,在新一代iPhone——iPhone4s后半个月,苹果官网商店开始出现取代大内存容量的iPhone4的8G版iPhone4,价格比原来版本低约20%。

④凭iPhone4获得2011MWC年度最佳大奖的苹果公司并没有参加2012年的MWC全球移动通讯大会,而由Android OS主导了一场高配置硬件竞赛——四核处理器迅速取代双核处理器逐渐成为主流;720P高清显示屏幕被普遍采用。

⑤ 为享受成本优势,苹果公司一直采用OEM代工模式生产终端设备;也是由于成本优势,国内Android OS智能终端厂商能不断挑战高性价比。

⑥ 三星电子、LG电子、苹果公司等厂商还同时发展液晶面板、电视等业务,中兴、华为、Motorola等厂商除生产手机之外,还生产其他无线通信设备和提供其他综合通信解决方案服务,诺基亚的手机生产中还包括大量功能手机的生产。

⑦ 在众多实施低价策略的国内智能手机厂商中,小米公司的低价策略最先实现了渗透定价战略的效果。其一开始打着“高配低价”“零利润”的旗号将小米手机打入市场,再在其后销售中通过“期货手机”“限量抢购”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

⑧ 魅族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运用撇脂定价策略取得成功的智能手机厂商之一。旗下的魅族手机凭借独家优化的操作系统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每款手机上市初期都将价格定在较高的价位,并在新款上市时有序地降低旧款价格。这种价格策略不仅为魅族手机的质量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而且为其赢得了比较好的口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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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移动互联网白皮书[R].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2013.

第11篇

关键词:关联交易 均衡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沿革

根据深圳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3年5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问题研究报告》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仍然是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一种交易行为。1997-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规范和证监会有关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规则也日臻完善,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99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在1997年之前,由于在会计立法上对关联方范围的界定和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没有明确的要求,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的事件频繁发生,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存在较严重的扭曲,该准则就应运而生。

1999年颁布非货币易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

在1997-1999年这一期间,上市公司利用包括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在内的非货币交易以及债务重组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为了规范上述业务,财政部于1999年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和《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这两个准则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并以此为基础确认损益。在准则颁布后,这一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计量属性在我国却成了上市公司操纵关联交易的工具,上市公司通过提高公允价值而就可以达到虚构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

2001年修订了非货币易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

这两个修订的非货币易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重新使用账面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对于非货币易而言,仅对收到补价的部分确定收益。对于债务重组而言,在重组过程中产生的重组差额都一律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营业外收入。从实践来看,这两个准则的修订对规范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交易产生了实质性的作用,利用这两种方式的关联交易在交易金额上明显下降了。但是,新的制度约束下总是产生新的交易方式,最近,上市公司通过对非货币易和货币易的区别比例25%的控制,将“非货币易”转化为“货币易”,企图逃避有关对非货币易的规定和监管。

2001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虽然资产置换、股权转让等交易通过修订的非货币易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来约束逐步走向规范化,但是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行为一直未获得实质性的规范。造成了关联交易在购销、资产出售、委托经营等方面利用定价粉饰报表。因此,财政部颁布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这一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关联交易的差价由原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计入到资本公积,对各种不同的交易类别的定价和比例加以限制。

除了上述会计规范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定外,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强,上市公司利用的关联交易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通过股权的一次或多次出让将关联方关系退化为非关联方关系,或者通过对重大影响20%比例的控制,将关联方“非关联化”,由此逃脱了有关关联交易规范的约束,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基于博弈论的解释

上述对关联交易会计规范和监管政策演进过程描述,表达的一个基本信息是:新的关联交易类型催生了新的交易会计规范,而新的交易会计规范又催生了新的交易类型,两者相互促进,是一个重复的动态博弈过程。

在我国证券市场开放初期,由于上市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上市公司均由国有企业通过剥离优质资产包装上市而成,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就有着在产、供、销以及资金占用方面“割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控股母公司以及相关的关联方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IPO、配股、增发新股条件均有了以前年度盈利的要求,并对亏损上市公司实行ST、PT(*ST)制度,上市公司为了获取IPO、配股、增发新股的资格,或者为了保留稀缺的“壳资源”有强烈的动机利用交易费用较低的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和资产。因此,上市公司是博弈的一个重要参与者。

会计规范的制定者和证券监管部门是博弈的另一个重要参与者,从理论上说,他们代表会计报表使用者利益,旨在通过制定健全的会计规范和监管政策合理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从而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选择和行为,保证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这两者博弈的结果是会计规范作为一种制度,产生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换句话说,通过重复的博弈,博弈的各个参与者对行为规则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但是,这个一致的意见是暂时的,当新的环境,新的信息,新的技术不断涌现时,各个参与者对行为规则的理解和要求发生了变化,就会计规范而言,就是现有的会计规范无法去有效的监管新的交易方式或类型。由此,新的一轮的博弈又拉开序幕,依此反复,新的交易类型不断出现,新的规范也不断显现。下面就用一个简单的动态博弈模型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

假设前提:a. 会计制定者制定的会计规范和证券监管委员会的监管政策是能有效的对已出现的关联交易方式进行规范和监管的。

b.会计规范和监管政策是对上市公司利用新的关联交易方式转移利润和占用资金的积极反应。

博弈要素:

参与人:上市公司和监管者

行为空间:上市公司{操纵,(执行,不执行)};监管者{监管,不监管}

净收益函数:{操纵,不监管}=(a,b);{执行,监管}=(c,d);{不执行,监管}=(e,f)

净收益关系:a>c>0>e; 在不监管的情形下,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获得收益要比在监管的情形下大,故a>c;同时由于监管是有效的,上市公司在监管政策后不执行的成本是巨大的,比如存在被通告批评和罚款的风险,故e

d>f>0>b; 在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下,监管部门不监管的净收益是小于零的,假设上市公司的这个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在监管的情形下,上市公司执行比不执行的时的收益大,因为上市公司不执行时,监管部门需要增加监管成本,故d>f。

模型如下:

根据假设b,监管部门是对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行为的积极反应,那么来看监管部门在两种情况下的收益。在不监管的情形下,净收益为b,bf>0,故净收益大于零。因此,监管部门的选择应该是监管。

从上市公司角度来看,在监管部门采用监管策略的情形下,可以采取执行或不执行,获得收益分别为c和d,因为c>d,故上市公司会采取执行的策略。

由上面两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纳什均衡解 {执行,监管}。但是如上已经指出,这个获得的纳什均衡是暂时的,从博弈内部机制而言,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在变动,从外部环境看,资本市场的发展,信息的增加和修正,技术的创新,关联交易的类型会产生新的变化,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转移的工具也将得到创新,由此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各自的收益函数将发生变化,那么博弈的结果也会不一致。也就是说,这个动态博弈会重复进行下去。

参考资料:

第12篇

[关键词]凉茶之争;价格战;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9025

1从价格战定义到价格战文献综述

“价格战”对于转轨经济中的国人来讲绝对不陌生。诸如“VCD大战”、“钢材大战”、“彩电大战”、“机票大战”、“报纸大战”等各类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事件不断上演。本文将依托凉茶之争来讨论价格战的问题。

11价格战定义

企业之间的竞争一般可分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价格战其实就是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即一个企业为谋求利润最大化,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利用价格与竞争对手进行市场竞争的经济行为。透视近几年的价格战,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降价促销。企业进行降价促销,完全出于经营策略的考虑,力图通过降价以求促销或薄利多销,以争取更多的消费者,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解决产品积压等问题。因此,降价促销行为绝对是一种正当的价格竞争。二是亏本竞销。在价格战的参与者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低价甩卖可谓是屡见不鲜。有的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开不出工资,甚至停工停产,为了维持生计不得已而为之;有的则是经营者片面追求个人目标而置企业与国家利益不顾。不论是哪种情况,这种亏本竞销行为只能导致企业和国家利益的严重损失,如企业亏损、国有资产、国家税收严重损失。三是低价倾销。低价倾销是指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除积压、季节性降价、鲜活商品等之外的商品,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有关经营者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目前确实有些商家抱着不良动机单纯以返利为目的而进行不合理倾销。还有一些工业企业质量不过关,一味以削价倾销来击败对手而后又抬价垄断销售。对于低价倾销行为,有关部门应该严加制止。

从降价的终极目的来看,降价促销和亏本竞销又可以分别被分为强竞争性的降价和弱竞争性的降价。例如,在降价促销中,如果企业只是通过降价以求促销,或者解决产品积压等问题,这属于弱竞争性的降价;如果企业希望以降价手段争取消费者,拓展自己的市场份额,那么这种以打败竞争对手为目的的降价就属于强竞争性的降价。亏本竞销也可以进行如此分类。亏本竞销是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低价甩卖,它可能是以解决企业经营困难为目的的,也可能是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的。从降价的实际操作来看,降价可以分为显性降价和变相降价。显性降价就是在不改变产品品质的情况下改变定价。例如本例中的凉茶之争价格战中企业的行为都是显性降价。

12价格战文献综述

营销专家洪仕斌(2013)表示凉茶行业没有进行价格战的必要。凉茶行业基本形成了加多宝和王老吉双寡头的格局,如果双方爆发价格战很可能两败俱伤,对整个行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郭凡礼(2013)认为2013年4月开始王老吉降价起伏不小,或许预示着王老吉要破釜沉舟,将进一步加强在凉茶范畴的攻势,在商品质量有保证、品牌有必定知名度的情况下,经过降价在必定程度上可以敏捷进步出售量,晋升公司短期的盈余水平。

众多学者都认为价格战在凉茶行业里是会导致两败俱伤的,而对于王老吉率先挑起的价格战也是持消极态度;但部分学者认为这是王老吉面对加多宝全面优势情况下的突破口。

2从实地调研结果看实际价格分类

21价格和促销战略

通过我们的走访调查我们得到了现在的价格数据,再根据我们查阅的相关资料我们得到了以下的结论。

对于广药王老吉而言,其刚刚进入市场时采用的是低价策略,目的是为了抢占市场,这在二级经销商方面尤其突出,王老吉对二级经销商方面展开了强势的促销攻略,其零售价格一度低于批发价格,以每罐28元甚至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而同时期的批发价格在每箱72元左右,合每罐3元。

而对于加多宝而言,在发生品牌之争之后,其首先是采用维持原价的策略,即将价格维持原来的35元每罐,这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其品牌过渡。在品牌过渡的任务告一段落后,为了和夺回被王老吉以低价策略抢占的市场,其也开始展开促销攻势,将批发价格降低到和王老吉相同的水平,而为了维持市场秩序,将零售终端价格控制在高于批发价的水平上。

根据我们的调查,现在市场上王老吉的批发价格大多为70元/箱,零售价位3元/罐;而加多宝的批发价为72元/箱,零售价为32元/罐,略高于王老吉。

22经销商铺货情况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对于不同类型的经销商,王老吉和加多宝的铺货情况大不相同。

首先是在批发商方面,我们发现加多宝具有较高的占有率,在我们调查的10家批发商中,有6家只卖加多宝,4家同时卖加多宝和王老吉,没有只卖王老吉的批发商,这说明加多宝在批发商渠道建设上具有比较大的优势。

然后是大型超市,我们共调查了10家大型超市,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型超市中王老吉和加多宝都有销售,但是在铺货情况上,加多宝的铺货情况又明显优于王老吉,加多宝的铺货面积明显大于王老吉,且位置大都位于超市较显眼的位置,而王老吉的铺货面积较小且位置较偏。

最后是小型二级渠道商,包括饭店和报刊亭等,在这一层面的调查中我们得出了和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大不相同的结论,在我们调查的10家小型二级渠道商中,有7家只销售王老吉,3家既有王老吉又有加多宝,我们可以看出王老吉在这一级的渠道建设上占有很大的优势,根据前面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价格策略的分析,我们认为出现之中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王老吉采取的低价渗透战略的结果。

23经销商对双方的偏好情况

受到我们调查身份的影响,我们并不能接触到渠道商中较高层的员工,因此不能了解渠道商高层对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态度,但是我们在调查批发商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对于即销售王老吉也销售加多宝的批发商而言,当问及加多宝的批发价格时其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购买价格,但当我们问及王老吉的批发价格时,却被要求确定购买意向和购买数量,之后才能提供价格。根据我们的分析王老吉在批发商层面有着较高的保留价格。

3价格战博弈

31价格战博弈定义

价格大战的受益者首先是消费者。每当看到一种家电产品的价格大战,百姓都会“没事儿偷着乐”。在这里,我们可以解释厂家价格大战的结局也是一个“纳什均衡”,而且价格战的结果是谁都没钱赚。因为博弈双方的利润正好是零。竞争的结果是稳定的,即是一个“纳什均衡”。

结果可能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但对厂商而言是灾难性的。所以,价格战对厂商而言意味着自杀。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引申出两个问题,一是竞争削价的结果或“纳什均衡”可能导致一个有效率的零利润结局。二是如果不采取价格战,作为一种敌对博弈论其结果会如何呢?每一个企业,都会考虑采取正常价格策略,还是采取高价格策略形成垄断价格,并尽力获取垄断利润。如果垄断可以形成,则博弈双方的共同利润最大。这种情况就是垄断经营所做的,通常会抬高价格。另一个极端的情况是厂商用正常的价格,双方都可以获得利润。从这一点,我们又引出一条基本准则:“把你自己的战略建立在假定对手会按其最佳利益行动的基础上。”事实上,完全竞争的均衡就是“纳什均衡”或“非合作博弈均衡”。在这种状态下,每一个厂商或消费者都是按照所有的别人已定的价格来进行决策。在这种均衡中,每一企业要使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要使效用最大化,结果导致了零利润,也就是说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非合作行为导致了社会所期望的经济效益状态。如果厂商采取合作行动并决定转向垄断价格,那么社会的经济效益就会遭到破坏。这就是为什么WTO和各国政府要加强反垄断的意义所在。

32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

在现实世界中,任何企业之间的竞争都很难做到同时采取行动,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参与人的行动总是有先后的,凉茶市场也不例外。在这个案例中,加多宝由于本身占有的经销商渠道。所以原来的在位者是加多宝,作为后进入者的王老吉总是千方百计地想抢占市场,而最快捷的手段就是进行降价。根据实际调研我们发现,降价往往总是由处于弱势地位的王老吉首先挑起,处于守势的加多宝被迫迎战,“价格战”呈现出“王老吉挑起,加多宝跟进” 且一触即发,一发不可收拾的特征。基于此,我们的博弈由王老吉首先行动,其选择降价或不降价之后,加多宝后行动进行选择,由于后者可以观察到前者的策略选择,因此这是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过程。

321一次动态博弈

首先用博弈树来表示两凉茶品牌的一次动态博弈。在此博弈中,由于王老吉首先行动,我们假设参与人1为王老吉,而参与人2为加多宝。另外,在实际市场中二者的产品具有很强的替代性。这样,消费者在既定的价格体系下对二者产品的偏好基本上是无差异的,在既定的市场中表现为消费者都继续购买原来的凉茶,没有改变产品的现象,双方的市场份额不变。但是,若二者的价格发生了变化,假设一方降价而另一方不降价,那么消费者就会从不降价的一方向降价的一方转移从而改变原有的市场份额。

在该动态博弈中,参与人的行动顺序以及可选择的策略为:第一阶段由王老吉先行动,其可选择的策略有两个,即S1=(降价,不降价);第二阶段轮到加多宝,由于可以观察到王老吉的行动,因此其可选择的策略有四个,即S2=({降价,降价},{降价,不降价},{不降价,降价},{不降价,不降价})。如果王老吉先选择不降价,加多宝随后也选择不降价,那么我们假设加多宝和王老吉获得的利润均为R;如果加多宝随后选择降价,那么加多宝会因为降价而夺取王老吉的市场份额,从而得到额外的利润假设为α,此时王老吉获得的利润为R-α,加多宝获得的利润为R+α;如果王老吉先选择降价,加多宝随后选择不降价,那么同理王老吉会得到额外利润为α,此时王老吉的利润为R+α,而加多宝的利润为R-α;如果加多宝随后也选择降价,那么在既定的市场下双方都会因为降价而遭受损失,假设损失为 β(β < α)。这样,双方进行动态博弈的博弈树就如下图所示。

凉茶市场价格战一次动态博弈树

现在,我们用逆向归纳法来求解该博弈的精练纳什均衡。首先考察第二阶段的情况,通过比较可知加多宝的最优行动规则是:{降价,降价},即不管王老吉在第一阶段选择降价还是不降价,加多宝在第二阶段都选择降价。因为王老吉在第一阶段预测到加多宝在第二阶段会按这个规则行动,从而王老吉在第一阶段的最优选择是降价。用逆向归纳法得到的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是(降价,{降价,降价})。

322无限次重复博弈

由于凉茶市场的价格竞争主要表现为双方不断地进行价格调整,因此该博弈是不断重复的过程。在博弈论中,根据重复次数是否有限可以将重复博弈分为有限次重复博弈和无限次重复博弈。在凉茶市场上,由于两凉茶品牌并不知道博弈结束的具体期限,因此可以认为二者的博弈更贴近无限次重复博弈。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如果贴现因子达到一定临界值,参与人合作的得益会大于不合作的得益,此时双方就能通过合作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从而走出“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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