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1 17:26: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征管风险,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因素分析
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主要是指外部风险因素。外部风险因素其主要是指产生于税务部门外部的风险也可称之为税收征管外部风险。外部因素使得税收征管偏离预期目标,导致税收损失发生。主要包括税收征管法律依据的实操性与规范性风险因素、社会大众法律维权意识的高低的风险因素及征收过程中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等。
(二)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
与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不同,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是税收部门内部风险因素。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可结合具体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把控。主要包括:
1.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科学性。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科学性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原因是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情况是否相符。如果制度与现实脱节,将会影响征税工作的效率。
税收管理员制度。国家虽然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但该制度是税源管理的权宜之计。整个制度中对管理员职责的设计过于理想化,很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职责根本没有抓手,无法操作执行,导致理想与现实的脱节,潜在税收管理成本有所加大。
现行纳税评估体系科学性有待提高。现行纳税评估体系以实际征税管理中企业申报的纳税信息数据为依据,评估指标是理想化企业运行中缴税行为,往往与实际脱节。因为在现实经济中,从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到大型股份或合资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虚假虚报的情况,这就使得纳税评估体系实际运行效果不理想,有违必要的纳税评估体系科学性。
2.税收部门专业分工体系有待提高。我国税收部门先行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强调分工,按照税收分工条线的职责开展部门工作。专业化分工可以实现专业高效,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过分强调分工,对于税收职责交叉部分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同分工部门间信息对称性较差,综合协调运营成本高。管理部门、征收部门、稽查部门往往权限混淆、职责不明晰、以部门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使得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较低。
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改进。税源监管不到位。税源监管的作用是使税收实现“应收尽收”,防止税源流失的问题。因此,对税源的监管是十分重要的税收管理工作。同时,人员风险因素也是风险产生的重点因素。对实际税收征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管制度与机制不健全,形成实际操作风险。
4.技术风险因素。征收软件不统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不同的环节按照实际需求使用不同的运行软件。从每一环节来看,效率可能会有所提高,但是从整体环节来看,软件并不兼容,自成体系,为整体汇总、分析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数据采集质量较低。主要表现为数据采集质量较低,数据并不精准。有的数据甚至是伪造的,缺乏真实性。这有技术人员原因,也有企业虚报会计数据信息的原因。
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及监管力度
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实施修改修订现行的税收规章制度,及时的将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对策编入制度,只有积极做到与时俱进,制度能够反映现实情况并涵盖现实可能发生的情况,才能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税收征管风险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内部监管,外部检查的多种有效手段,切实查找问题并积极解决。
(二)统一软件运转系统
要实现整个税收系统数据完整、横纵向间可传递,就必须统一运行软件的标准。统一软件运行系统,在大的运行系统中通过不同模块的设计,来实现不同部门不同运转功能的实现,当然,各子模块之间、子模块与大系统之间不能存在冲突,要彼此兼容有序。对数据的录入及采集标准进行相应规定,提高实际分析的能力。只有数据科学、软件分析系统可共享,才能为税收征管风险工作作出分析及信息共享的贡献。
(三)强化整体税收征管管理的工作原则
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起点。要实现对整个税收征管风险防范的一致高度共识,明确风险防范的意义、目标,从思想上加强未来行动的执行力。风险管理要常抓不懈,实现风险全流程管理,将风险控制作为税收征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部分,要时刻关注风险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同时,也要积极化解潜在的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
(四)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
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保证。根据实际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设置专门的机构进行专门应对。同时,要设置风险管理岗位人员,通过不同条线、不同部门风险岗位人员的设置,开展风险信息对接、风险应对经验对策交流借鉴工作,实现风险管理的有效防范。
(五)实施税收征管风险评估
实施税收征管风险评估,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这是符合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原则的。风险管理一定要做好事前的预估评估工作,通过事前调查给出预判,并形成相应的解决预案。一旦风险发生,可通过前期的评估的准备开展相应工作,实现风险管理工作的可控。
(六)设计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风险控制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征管风险控制体系设置情况,积极进行合理改进。目前主流的税收征管风险管理控制的主要步骤为:确定税收征管风险控制目标、利用软件录入实际信息、测算并识别税收征管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制定不同的解决控制预案、对风险管理实际效果的后评估。我国的税收征管风险工作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上述环节。
二是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定性问题。资本市场是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期货市场,其投资交易也是金融投资领域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相适应,期货业理应列入金融业,按照金融业的标准缴纳税负。但是,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成立的时间较晚,加之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特定功能未能为社会和人们所真正认识和完全了解,故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期货业未能被等同为金融业,而是与旅游业、餐饮业等视为同类,按照一般社会服务业标准实施税收征管,履行纳税义务。税收征管上的这种偏差引发了期货业内外人士的长期争论而又悬而未决,对于期货业的正常发展影响较大。
三是风险基金计提得不到认可问题。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增强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仍应纳入征税范围。照此办理,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进一步削弱了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增添了压力。
四是地方税制的差异导致对期货公司的重复计税问题。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进行。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税制改革进展有别,步调不一,各种特区和特殊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分离,有的则仍然实行统一征税,有的甚至还实行包税制。地区税制的实际差异导致了期货公司及其各地营业部的纳税困惑。有的地区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总额进行全额征税,存在着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地区税制的差异也导致期货公司营业部之间纳税成本不一,如果地区税制协调不好,同样也会存在营业部和公司重复纳税的问题。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加大了期货业的税收负担,没有很好地对新兴的期货市场起到扶持、保护和促进作用。鉴于此,完善期货市场的税收征管政策,已经成为期货业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识。
完善现行期货公司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意见》不仅承续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一精神,而且对“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作了具体部署。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针对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首先,期货业应享受与金融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期货业能否被列为金融业的争论已因《意见》的公布实施而得以根本解决。《意见》中已明确将期货公司定性为现代金融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管理,把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据此,税收征管应贯彻执行《意见》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将期货公司与金融业列入同类,享受同等的税收征管待遇。
其次,公平合理地确定期货公司营业税基数。如前所述,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并不为期货公司所有,并非真正为期货公司的经营所得。换言之,期货公司的真正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应以此来计税。期货业应该比照金融保险业同等待遇,在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业务手续费时,以折扣(折让)方式收取的,可按折扣(折让)后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应税收入。故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应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后,再计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以真正体现税法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三,风险准备金应作为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据实扣除。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抵御因市场不可预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期货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通行的惯例。与国际期货市场的标准和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实际要求相比,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数额,普遍远远未能达到最低的准备限度,期货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基金压力。鉴于此,税收征管应该与国际通行的规定接轨,明确期货公司所计提的风险基金不属于纳税所得,不再征取税收,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期货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扩大风险准备金数额,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力。
【关键词】税收征管改革;税源专业化;分类分级管理
税源管理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的重要基础,是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起点。当前,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对税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顺应这一新的形势发展变化,构建信息化背景下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更好地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就成为了我们迫切需要思考的课题。
一、中国的税收征管现状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发展,国际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逐步推进,税收征管的主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如何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如何对现有的税收制度进行结构性优化,如何在方式、手段中加强与完善税收征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源发展变化要求必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对中国的纳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纳税人资产规模大,税源结构复杂。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的规模效益,现在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实行集团式的经营管理模式,财务核算实行一级核算,资金统一调配,生产经营规范,市场覆盖面广。税源包括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跨区甚至跨国企业,税源的复杂性决定税收征管的困难度。其次,纳税人税收专业化,维权意识较强。对很多大企业,尤其是重点税源企业而言,非常重视财务管理以及税收筹划,一般都聘请了具有税务、会计和法律方面的高级人才,形成专家级的团队。这些企业财务制度相对规范,税收筹划水平很高,同时又具有较高的维权意识,对现行税收征管提出挑战。
(二)现行税收管理模式要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我国税收管理模式与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源的变化之间存在诸多的不适应。首先,税制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中间接税比重过大,间接税方便于征管,但是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职能。其次,税制设计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目前国地税开征的税种有19个,在税制设计中存在对同一征税对象的重复征税,也存在对某一征税对象的漏征漏管。另外,税率级次太多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不方便税收的征管。例如,2013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推行之后,增值税现有税率、征收率以及试点“1+7”行业税率一共有9种。最后,税务干部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全国税务干部的平均年龄在47岁左右,税务干部队伍严重老化,不能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的需要。尤其在信息管税模式之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专业化的税收管理由于税务干部的素质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真正的效用。
二、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由于我国目前税收征管的现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规模数量、组织架构、经营特点、核算方式、利益诉求等发展变化,积极探索进一步有效加强税收征管的新途径――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以适应纳税人需求和时展的需要。
(一)实施分类管理
税收是由税收的征纳双方构成,征收方是税务机关,纳税方是企业。分类管理不仅是针对于纳税人,而且涉及到税务机关。因此,应当对征纳双方进行科学化分类,并在科学化分类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管理。
1.科学化分类是实施分类管理的前提。
对纳税方而言,按照行业和集约化管理的思路,税务机关根据规模和行业对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中小税源和零散税源;对征收方而言,按照工作流程和事项,对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日常管理与服务、税源监控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大块,同时在分清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税务干部工作按照能力与经验进行合理的分类,分配到相应的职责岗位上。
2.专业化管理是实施分类管理的举措。
(1)对纳税方而言,建立分类基础上的立体税源管理模式。
重点税源企业经营规模较大,财务管理相对健全,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要求做内部控制,其中包括与税收相关的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因此纳税遵从度较高。对重点税源企业税务机关推行个性化的服务,积极解决企业的合理涉税诉求,同时对企业的税收风险内部防控机制提出建议,指出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涉税风险点,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风险控制管理,以防范重大税收风险。
中小税源企业相当于税源管理中的“潜力股”,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中小税源企业可能变为重点税源企业,要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杠作用,引导中小税源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中小税源企业推行行业化管理,行业是所有企业共有的特征,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可以对企业进行横向比较,尤其对购进货物、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流程相类似的企业参考性更强。另外,税务机关可以运用行业指标分析工具,设置行业风险预警指标,制定动态的行业管理指南,深化对中小税源企业管理。
零散税源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在整个税源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大。近90%税务干部管理零散税源,而零散税源收入占总税收收入比重微乎其微。全国对零散税源管理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对零散税源放弃不管。因为大部分的税务干部投入管理,为的是较少的税收收入,投入产出不配比。同时,从税收征管角度,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不一,财务不健全,征管难度大。另一种观点是对零散税源必须要管。因为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如果对零散税源放弃不管,中小税源企业很可能将收入肢解,以避免纳税义务。如何对零散税源的管理,同样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社会化管理,发挥市场街道的作用,实行委托代征;另一种是自我管理,对零散税源实行自我管理。对零散税源要管,但由于其实现的税收收入规模小,税收征管难度大等特点,建议对零散税源实行自我管理。个体工商户采取自我申报纳税,自我监督的方式,而税务机关从“保姆式”管理转变为“流程式”管理,通过日常管理与服务职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等服务,促进零散税源自我申报纳税。同时,税务机关采用评估与稽查的方式检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遵从度,对逃税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水平。
(2)对征收方而言,管理主要体现在职责的分工和税务干部的培养。
按照工作流程和事项,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划分为日常管理与服务、税源监控与评估和税务稽查。日常管理与服务主要体现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采集、涉税审批、税款缴纳等;税源监控与评估主要体现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主要体现在重大违法案件的检查与审理。
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收工作流程发生变化,税务干部工作分工也同时发生变化。专业化的管理要求具备专业化的人才。我国目前税务干部全国平均年龄在47岁左右,税务干部面临老龄化现象,并且税务干部老中青梯次不合理,很容易出现“断层”现象,不利于税收征管的需要。因此要加强对现有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专业化的税源管理团队,培养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以及行业税源管理的专业化人才,提高税务干部专业化的岗位技能水平。同时,要建立评价激励机制,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创造各方面积极的条件。
(二)实施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意味着各个层级实体化的问题。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层级为: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和分局(所)。目前,总局、省局、市局做政策的制定与指导工作,业务主要集中在县区局和分局(所),但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之下,各层级将分级承担风险管理责任。
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按照规模+行业划分不同层级,建议分别由总局、省局、市局管理。这种集中的管理模式提出主要是由于税收征纳双方的情况决定的。从纳税方来看,重点税源企业即大企业一般是集团性质,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关联交易较多,财务核算复杂,涉税事项多样化,重点税源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占90%以上,原有的属地化的税收征管模式已经严重不适应大企业的诉求。从征收方来看,由于征纳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重点税源企业大部分是总部决策,属地基层税务机关无法对大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而在税收信息化尤其是“金税三期”情况下,数据将实现总局、省局两级集中,大量信息的高度集中将方便做出有效的决策,规划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积极应对税收风险,指导和推动基层的工作实践。另外,对大企业的管理要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联动作用,合理划分专业管理局和属地基层局之间责、权、利的划分。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国税、地税大企业共管机制,共同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实施风险监控。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的创新,可以提升对大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大企业纳税遵从度的提升。
县区局和分局(所)作为基层局,主要负责中小税源的管理和零散税源的监控,同时承担重点税源企业的属地性日常管理职责。
调整内设部门税源管理职责,将税收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下达应对任务等职责整合到相应部门,归口履行上述职能。在坚持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现有按照划片管户设立的税源管理机构,调整为按照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纳税评估。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改变目前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设置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等岗位,实施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然举措,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体现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纳税服务的专业化以及税务干部培养的专业化,是税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途径。正确处理税收征纳双方的关系,从我国目前税收征管现状着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吴艳芳,农春燕.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J]. 中国税务,2011,(01).
[2] 马克和,侯伟,汪俊秀. 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前提与基本模式[J]. 税务研究,2010,(10).
信息:是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生产力。信息管税: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税收信息管理机制,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信息管税,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思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变化发展,给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将会日益突出。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信息管税的思路和理念,充分利用集中上线的征管数据,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以健全税源管理体系为手段,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管税”要树立三个理念
第一,要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税收风险管理就是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者防范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有利于从根本上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本质和规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为“信息管税”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需求,找准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树立“数据质量为本”的理念。“信息管税”是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将数据加工整理成为信息,直接作用于税收管理的过程。从这里不难看出,原始数据的质量是基础,决定了加工后的信息质量,也直接决定了“信息管税”工作的成败。即便是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如果加工手段有问题,都不一定能够得到高质量的信息。不可靠的数据,无论怎样加工,出来的一定是垃圾信息。所以,我们一定要有质量就是数据生命的意识,宁缺勿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数据质量。
第三,树立“业务技术相融合”的理念。“信息管税”的过程,实际上是税收管理业务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过程,也是税收管理者与信息系统平台高度融合的过程。税收管理业务是信息技术的先导,信息技术是税收管理业务的支撑。只有二者高度融合,才能真正发挥“信息管税”的威力。为此,我们要根据“信息管税”的需求来规划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
推进信息管税,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维护一套运行平稳高效、信息采集种类齐全、税源控管功能强大的大集中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积极搭建和外部互联互通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借助政府网站,定期进行信息交换,以彻底解决信息对称问题。
三是制定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制度、完善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及强化考核等手段,提高内、外部涉税信息质量,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完整、准确、有序。
四是创建税源管理平台,发挥税收预警作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现对各行业、各税种管理的全面覆盖。
五是培养一支既懂信息化、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地税干部队伍。
关键词:施工企业 税务管理 问题 解决方法
一、引言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交易模式越来越细化,全国税务系统已经配备越来越复杂的法规和政策,税务机关的征管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使得各种涉税事项深深地嵌入在企业行为的各个方面,企施工业所得税问题的日趋多样化,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稍有不慎,企业的税务风险将转化为利益损失,不仅会吞噬企业的利润,阻碍了业务目标,甚至殃及企业。因此,强调税的管理,控制和预防税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商业事宜。
二、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税务管理是一个企业的分析,计划,起草,监督处理,协调和沟通,及前景预测报告他们的税务相关业务和税务管理过程。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和税务风险
税收成本是一个高度灵活和高风险企业的外部成本,其占企业利润的比重比例高。税务风险包括风险的税负,税收违法风险,信誉风险,损失和其他内容和政策,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所得税,通过规划,分析,评价,处理各类涉税税问题涉及的单元操作,可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二)有利于增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税收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企业税务管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一个明确的业务流程单元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的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做财会工作,提高业务处理能力,有效规避税务机关发现税项逃税问题,提高税收征管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有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施工企业在及时、准确掌握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税务管理,有效保障单位筹资、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的合理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生产和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盈利的。公司开发各种项目,围绕如何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科学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纳税企业税收成本,从而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财务目标。
三、当前我国施工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管理观念淡薄,认识不全面
我国学术界主要侧重于从税收征管角度来研究,从比较少从企业税收管理视角来看,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缺乏科学的工作理论以及全面的理论指导。大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观念模糊,认为税务工作由财务会计人员兼办即可,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税务机关,税务上只注重被动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税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知识灌输,教育和培训,税务信息滞后,没有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中,税收征管是纳税人发生后的事后管理,而忽略了前置和后税收征管;相当于税收征管的税务规划,只要做非常合理的税务规划是做税收征管工作,哪知只是税收征管的税务规划技术和方法层面。
(二)缺乏健全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和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
虽然一些企业已经开展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但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过多的关注企业在纳税筹划环节上能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进行技巧性的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如果纳税筹划方法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多数企业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主要采用税务筹划进行税务管理,手段单一,不能完全预测的税收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不到位
日常税务管理工作是整个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企业获取纳税管理资料与基础信息的前提保证。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日常的税务管理还不到位。仅仅按照应付税务执法部门关于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发票管理等业务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建立健全制度涉税分析,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税收征管机制,有没有充分利用外部专家,企业相应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及其他税务管理实践,从而阻碍了企业所得税有效地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构建科学、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的策略
针对当前我国施工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建立健全税务管理机制等方面出发,构建科学、全面的税务管理体系,从而增强自身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促进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一)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随着施工企业涉税事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对税收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练掌握税收的相关法律知识、精通税收业务和网络信息技术,更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较高的纳税筹划能力和交流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管理层及员工,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税务管理职位及相关人员。以建立健全税收管理理念。
(二)健全税务管理制度
键全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制度是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资料的先决条件,同时也防止税收风险,保护企业资产,财务安全完整,正确,有效地执行业务相关立法的重要保证。
(三)企业做好日常税务管理
为了保护施工企业安全纳税,健康纳税,实现税收风险最小化,税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可以是内部检查,也可以聘请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目的都是为了消除隐藏的经济活动在过去的税务风险。
五、结束语
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十分重要,通过合理安排公司税务制度,发现应对税务检查的有效措施,从而找到企业节约税收成本的合理切入点,使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追求企业纳税方面的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征管策略;征管模式
一、研究意义
中小型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极具活力与发展潜力的企业类型,作为我国经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重要的推动力量,尤其在我国市场潜力巨大的县域经济、城镇经济中,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生力军。中小型企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外,要想长久生存并做大做强,一定要充分重视税务风险,提高税务相关工作的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站在税务部门的角度来看,当前部分税务管理机关侧重于对辖区内大型企业的税务管理与服务,而相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广泛需求,税务管理机关则经常处于缺位状态。中小型企业作为我国纳税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税收遵从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角度出发,将税务部门内有限的征管资源的配置进行科学分析,建立起符合国家利益、税务管理部门和纳税人三者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提高中小型企业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程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榆林市中小企业税收征管现状
榆林市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具有经营户数较多、经营范围较广、税源分布零散等显著特征。国税管理部门针对中小型企业管户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异化的税收征收方式,整合政策资源,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会计账薄、虽然设置账薄但其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中小型企业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税。其二,为了缩小中小型企业核定征收的范围、保障纳税人相关权益、规范纳税人生产经营行为,我市国税管理部门提供税务指导,帮助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建立、健全相关会计核算企业制度,夯实税源基础,对符合税法规范的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税。其三,国税管理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征管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规范操作,使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小微企业优惠、西部大开发优惠、残疾人优惠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中小型企业的纳税负担。
三、影响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度的因素分析
(一)中小型企业自觉纳税意识薄弱
受中小型企业所有者及管理者个人的素质、法制观念的认识程度、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资本的周转运营等因素影响,中小型企业纳税人认为,税款的上缴给自身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资产的减少和经济利益的损失,而税收缴纳并不能使其得到较为直接的利益回报,这类狭隘的纳税认识使得中小型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较易发生基于主观性动机的避税、逃税、偷税等纳税不遵从行为。
(二)税源类型特质导致征管及监控力度不足
中小型企业税源数量的不断增长、生产经营形式与范围的多元化、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形成的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乱象,导致了税源管理的复杂性日益加强,税收征管的难度日益加大。目前中小型企业纳税人普遍存在生产管理、生产运营信息失真的状况,其财务会计核算在某种程度上易被诸多人为因素影响甚至操控。由此,更进一步造成了税务管理部门的监控强度水平较低、监控手段较为单一的现状,在日管过程中案头分析出现原始数据的偏差,加剧了税款的流失。
(三)税收规范与会计核算制度存在部分差异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在部分规定上,在同一事项中与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有着显著差异。这种人为性差异不但加大了税务管理部门征收管理的复杂程度,而且加剧了企业财务、税务核算的难度。尤其是受企业运营资金周转速度快、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等客观原因限制,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甚至一些中小型企业采取雇佣兼职会计的做法进行核算,导致其未能准确核算自身应纳税额,使中小型企业较易发生基于无知性因素的税收不遵从的行为。
(四)税收服务缺乏主动性,税收宣传缺乏针对性
受到我国传统赋税思想的影响,税务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将中小型企业视为需要严格管理、监督的对象,对纳税人宣传税收管理要求的内容较普遍,指导纳税人合理享受权益的宣传较稀缺;另一方面,在这种思想观念下,税务管理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仅仅建立在依靠税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税务部门行风建设的基础上,税务咨询服务还是局限于以传统面对面、电话等形式问询后给予答复的被动服务模式为主要方式,不自觉地缺乏主动性;信息化、个性化等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的现代化服务模式没有全面落实。
(五)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事业迎来了飞速发展,税源管理的复杂性和风险程度也在一刻不停地增加。然而,现阶段把中小型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功能大部分集中于税源管理部门一线税收管理员的单兵作战,这种落后、粗放的管理模式,使一线管理员仅对各类型企业纳税户的日常管理、事项核查、上级交办事项等任务就已经疲于应付。若再进一步要求一线税收管理员进行更专业化、更耗费时间、更集中精力的监控分析、纳税评估等工作,必将导致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收征管改革措施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这种易形成权力过于集中于某一部门、某一人员的征管模式,更容易滋生渎职与腐败乱象发生的土壤。
四、提高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度的征管策略
(一)推进组织再造,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员同时管理多个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水平的提升,肯定要比专门从事某一领域的水平提升难度大得多。所以,建立税务管理部门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制显得尤为必要。随着以往税收征管依靠单兵作战模式的力不从心,建立市县两级税务征管联动机制,建立一套便于上下级部门纵向层级充分沟通、同级部门横向层级积极联动、与外部机构实时合作交流的税收管理现代化、扁平化、实体化、专业化的运行机制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应在县级税务管理部门层面,在对当地企业税源情况进行综合摸排、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税源层级+行业”的科学分类。对于大型企业重点税源,其管理权限可上提一级,由市级税务管理部门逐步前移管理重心,统一按照行业管理。当前市、县两级税务管理部门针对主要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重点税源,已试行成立了专门的税源分析监管机构,在此不做赘述。由此,将县级税源管理资源的重心放在中小型企业上,就更显科学合理,使得税源征管体系可以向专业化、扁平化发展。例如,可以先行选择条件适合的县域进行中小型企业税源管理的改革试点。试行由中小型企业税源的行业划分税源管理科、由原税务分局(所)按科室化分类管理的原则,除主要承担税收风险应对或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外,采集县域企业数据,研究制定县域行业管理指南,夯实专业化、扁平化管理的基础。
(二)科学分解税务事项,归集服务管理资源
按照管户、管事相分离的原则,在税务管理部门内对税务事项依照税务管理工作的步骤、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进行科学分解,实行日常监管、审批核恕⒆ㄒ灯拦赖仍鹑胃谖换分。面对县级征管事项交叉和业务人员紧缺的现状,可整合现有各业务科室组成大业务科室,综合各项税收业务,在原有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的基础上,使征管、执法行为和政策法规管理结合得更紧密、更高效。另一方面,可将纳税服务科与办税服务厅的资源有效归集,将纳税服务资源向第一线倾斜。将原由各业务科室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简并整合后,对于直接由纳税人发起申请的业务事项,前移至纳税服务机构,缩短流程集中办理,必将给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带来切身的便利。
(三)整合利用税情资源,优化风险应对方式
针对现有税情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若在县域税务管理部门设置税务情报大数据分析部门缺乏现实基础。因此,应从市级层面成立大数据分析部门,从运行的各系统中提取涉税数据按照行业分类整合,继续规范、拓展与工商、海关、人民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相关组织的税情信息合作,开展对涉税信息的信息化、数据化运用。大数据分析部门可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市域内企业按照行业分类、层级分类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分别适用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以具体数据为衡量指标的风险应对模板。以模板为指标数据,利用信息化技术初步排查涉税风险点,并实时推送到县域业务部门。另一方面,大数据分析部门可利用税情网络,及时向县域税务管理部门推送与涉税信息关联企业的税务风险提示,实现实时共享。县域风险应对人员除了应对市级大数据分析部门的涉税疑点推送,还可根据税源管理科室制定的具有县域行业特点的税务风险应对模板对管辖内中小型企业数据进行风险排查,对涉税关联企业进行核查,实现税务管理部门对涉税数据的信息化、高效化处理,实现税务风险应对方式的优化。
(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序打造征管团队
在县级层面,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涉税风险的数据分析、跟踪和评价,对凸显出税收事项的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尤其关键与迫切。其一,应结合现有税务管理人员的特点与岗位需求,按照各年龄结构与知识能力层次合理穿插,把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利用“鲶鱼效应”激活税务人员创业的干劲。其二,应针对各岗位的需求实际和人员结构,分层级、分类别及时开展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轮训。在现有的省局、市局培训基础上,可适度增加由社会税务服务机构、高校专家等社会资源参与提供培训的程度,关注对重点、热点问题的培训力度。其三,完善各类岗位能手的评比制度,提升奖惩力度,激发税务人员奉献的热情。与此同时,在现有人员队伍基础上建立、培养一支高质量的税务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业务干部的职业规划,科学开展各类人才选拔考试,完善税务专业人才库配置,集中优势人才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使之与各岗位的需求相匹配,保障税收事业的持续发展。
(五)强化纳税宣传服务,完善税收援助系统
对宣传网络进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对各级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报纸和其他宣传方式进行优化,对中小型企业纳税人进行税收法律规范和税收知识的宣传互动,使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有更深入的理解,提高自觉缴纳的意识,足额、及时缴纳应缴税额,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税务机关牵头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会、政策指导,提供税务策划、税务咨询和税务分析,把纳税人无知性纳税遵从风险降到最低。要建立、完善税法宣传指导的责任体系,将税法宣传及纳税服务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对最新税收政策、税收热点和税收难点的解读宣传,增强纳税人税法认识的确定性、针对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自岗位的功能,增强税务管理部门主动宣传的意识,形成为纳税人提供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的合力。例如,由税务部门帮助中小型企业依法解决税务争议,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工作,增强征纳双方的和谐关系。
(六)完善税收信用等级管理,助力主动遵从
继续规范、拓展与工商、海关、人民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相关组织的信息合作,逐步实现税收信用等级评价和纳税信息社会化共享网络,使纳税信用管理对中小型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事项产生直接的影响,促使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程度。在日常管理中,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提高核查的频度,在违章处罚时适当加大力度,增加其税收不遵从行为的成本。同时,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服务上、管理上给予鼓励。比如增加购买发票的数量、优先办理退税等,使纳税人从遵从税法中得到实惠。对纳税信用等级一般的纳税人,应当加强纳税指导,将其转化为稳定的税收遵从纳税人。
五、结语
当前,中小型企业的税收遵从程度不断提高,各级税务管理部门对税收遵从问题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与探索,并且在税收征管理念的更新、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运用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根据我省的总体情况看,将中小型企业税收遵从作为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力点的实践,目前仅处于初级阶段。本课题组借鉴了国内外税收遵从理论,分析了其他省份的征管经验,以促进中小型企业纳税人自愿遵从为目标,对我市税收征管模式、税收遵从度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以专业化平台、专业化人员对中小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征管策略,提出提高中小型企业税收遵从程度、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的建议。另一方面,构建、优化以提高税收遵从程度为目标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只有在实践工作中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和税收管理的客观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对我省税收征管改革和体制创新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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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征管法 内部控制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作为直接关系企业权利义务的财税法规,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会对企业经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由此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必须相应调整。
一、税收征管法修订思路特点
(一)立法宗旨从加强征收管理向促进税法遵从转变
在税收开征初期,强调以组织收入为使命、加强征收管理的立法宗旨是有现实意义的。然而,随着纳税意识日渐普及和征管制度逐渐完善,尤其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单方面强调纳税人的服从性,而忽略了税法遵从是征纳双方的共同责任,则是不合时宜的。此次草案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置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之前,以强调税收征管法不但“管”纳税人缴纳行为,更“管”税务机关征收行为,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法治精神保持一致。
(二)行政理念从单向封闭管制向双向沟通合作转变
长期以来税收征管基本以税务机关单方面意志为主,较少考虑税企沟通,更遑论双方合作。这种模式简单明确、易于执行,但也易引发抵触情绪等问题。实际上,征纳关系并非水火不容的对抗博弈。以公权为基础的单向封闭管制转变为以契约为核心的双向沟通合作,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地都开展了税企合作防范税收风险的探索,例如企业税收遵从合作、预约定价安排等。此次草案对预约裁定与纳税确认等制度予以明确,反映了鼓励税企沟通合作的理念。
(三)权责关系从税务机关主导向征纳双方平衡转变
一般认为,现行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权力强调有余而对纳税人的权益保障不足。然而,税务机关的权力在法律上得到强化,其现实责任也被加大;纳税人在法律上的权益被弱化,其现实责任也相应淡化。例如,如实申报计算应纳税额本应是纳税人的责任,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以审核的名义主动为纳税人的申报把关的事情屡见不鲜。此次草案一方面明确了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可以修正申报的权利,另一方面也确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性地位,充分体现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平衡征纳双方权责关系的思路。
二、税收征管法修订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
(一)有助于优化内部环境
征管法修订促进内部环境的优化主要体现在经营风格上。一般而言只要符合实际情况,激进或者稳健的经营风格都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在实务中税务机关会倾向于稳健的处理,并有权依法调查有逃避纳税义务嫌疑的交易安排。例如草案引入了“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或者其税务人提交税收安排”的规定,充分反映了税务机关对日益增多的税收筹划的重视。因此,企业应当慎重采用过激的经营手法和财税处理,以免引起税务机关的额外关注,诱发税收风险。
(二)有助于深化风险评估
征管法修订对企业风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上。
1.风险识别方面
至少应当关注的内部风险有:(1)财务处理、税务安排是否谨慎稳健;(2)会计核算软件、生产管理软件是否报送备案;(3)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是否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而外部风险有:(1)对外签订合同是否记录纳税人识别号;(2)向个人支付所得是否提供支付凭证并妥善保管;(3)大额资金给付是否记录对方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4)网络交易平台是否登记报送电商交易者的注册信息;(5)复杂事项是否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2.风险应对方面
(1)违法处罚上限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偏好风险、追求收益的企业倾向于“打球”的风险承受策略;(2)税收诚信体系的健全使得失信成本更多体现在经济损失之外的信誉减损,自觉遵从的风险规避策略是更明智的选择;(3)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还可因应自身的实际需要适时调险应对策略。例如,草案将“滞纳金”更名为“税收利息”,在字面含义上来说从惩戒变为补偿,企业或可考虑运用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缓解资金压力。
(三)有助于细化控制活动
草案主要通过凭证管理、信息披露等在会计系统控制上加以细化。1.电子凭证。草案引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征纳双方认可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记账核算、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为信息化时代会计系统控制使用电子凭证提供了法律支持。然而,电子凭证必须依法依规取得并注意是否为税务机关认可。2.资金往来披露。草案规定“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向纳税人提供相关支付凭证”,此外,草案也对大额资金往来有新增信息披露的要求(例如一个纳税年度给付五千元以上应当提供相关涉税信息等)。企业应当及时更新升级业务流程以满足要求。
(四)有助于强化信息与沟通
草案通过强化信息与沟通的要件对企业内部控制产生影响。
1.信息质量
草案明确“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来源于第三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的,应当告知相关第三方修改提交信息”。因此企业不但要对内部信息严格把关,更要关注与企业相关的第三方(例如行业协会、电力、自来水等)的信息质量以免带来风险。
2.沟通制度
(1)对内沟通:应当保证渠道畅通,全面收集内控信息,避免信息披露不实;(2)对外沟通:首先,应当按照草案规定“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以提高透明度。
3.信息系统
从“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思路来看,税务机关会逐步改变过去对越俎代庖的“保姆式”管理,例如现在由税务机关免费提供、强制使用的涉税软件,将来或改为由企业自主选择、自行开发。因此企业应当未雨绸缪、提前研究涉税事项信息系统开发。
(五)有助于固化内部监督
征管法修订有助于将内部监督固化于管理流程中。为鼓励企业开展自我纳税评定、主动纠正差错,草案新增了“对主动纠正税收违法行为或者配合税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免征收税收利息”的规定。因此,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并将监督措施固化于日常业务流程中,通过主动纠正差错来降低违规成本。
三、内部控制应对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建议
如前所述,税收征管法修订有助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同时也对企业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企业内部控制做好“三个转变”应对税收征管法修订:
(一)控制范围从单一封闭向多元开放扩展
传统观点认为,内控是关于企业内部事务的管控。然而,如果将内控触觉局限在企业内部,并不足以防范外部因素诱发内部风险的发生(例如电力、自来水等第三方信息不准确会误导税务机关进而增大企业税收风险)。因此,企业应当将控制范围延伸至多元的外部因素和开放的周边环境,才能真正实现内控目标。
(二)权责观念从消极对待向主动承担更新
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对于税收往往停留在“苛捐杂税”的印象,基本上都是被动、消极地对待和忍受,几乎没有关于纳税人的权利权益和责任义务的观念可言。此次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借此契机,企业应当逐步树立正确的权责观念,善于利用权利和争取权益,勇于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三)沟通方式从隐瞒猜疑向透明互信转变
不少人认为,税收是无偿强制转移经济资源,因此企业会对税务机关有隐瞒信息、猜疑防备的本能动机。然而,现代税收理论和实务都倡导税企合作,而草案中多处条文也表达了鼓励税企沟通合作的主张(例如降低罚款上限、对主动纠正宽免处罚等)。正如全球管理会计原则中战略性税收管理的观点,企业应当定期与税务当局组织有建设性的沟通,与税务当局保持有建设性、透明和互信的关系,及时提供所有相关信息,并迅速解决争议,才能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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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税收征管规范(1.1版)》《纳税服务规范(2.3版)》《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三个规范”)为主要抓手,以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为导向,以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国地税深度合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目标:
(一)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提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成为系统上下共同价值取向。重视法治思维实践运用,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养成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以法治方式规范工作的良好习惯。
(二)纳税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下决心破解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税收征管更加科学严密。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加强征管数据监控和分析,查找和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四)国地税合作全面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基本合作事项、积极探索创新合作事项,突破合作重点和难点,打造合作新特色和新亮点,推动国地税合作达到新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三个规范”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规范性文件与“三个规范”衔接一致。
(二)规范岗责设置
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以及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具体应用要求,将由纳税人、缴费人依申请办理的涉税业务前置到办税服务厅。严格按照省局确定的岗责体系,规范岗责设置,进一步优化配置办税服务资源,确保前台、后台岗责调整到位,人员配备到位,业务衔接到位,防止出现因岗责配置错误而导致的工作流程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三)规范办税服务
1.统一资料报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明确的业务受理资料规定,不得要求纳税人额外报送资料。
2.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三个规范”明确的业务流程,不得额外增加,不得随意简化。
3.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各项工作环节的业务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业务,提高业务事项流转和办理效率。
4.推进全省通办。全面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放涉税表证单书、受理纳税咨询等业务全省范围内通办。
(四)规范日常税收征管
1.加强“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状况监控。密切监控、定期分析“三证合一”改革后税源管理状况,包括新增市场主体户数、办税户数、用票户数、申报户数、有税户数、零申报户数、税额、清税户数及非正常户数等情况。及时总结“三证合一”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排查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地应对措施,加强税收征管。
2.规范欠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要求,依法采取各项欠税清缴措施,遏制欠税增长势头,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落实欠税公告制度。严密监控欠税大户动向,动态开展跟踪分析。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欠税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管理,形成清欠合力。
3.严格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按时完成省、市局推送的疑点户风险应对工作。加强注销税务登记各环节风险监控与管理,确保户户资料齐备、程序合法,同时做好与国税部门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提高效率。
4.规范非正常户管理。加强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履行程序。落实非正常户公告制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强非正常户的协同管理,利用税务总局非正常户风险库、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五)规范税费政策执行
1.加强收入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税费政策,坚持依法征收税费,依法减免税费,严格征管范围,按规定预算级次入库税费。
2.加强申报规范化管理。落实财产行为税统一申报表,实现税种收入按税目核算,减免税数据按减免税政策代码核算。规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确保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平稳增长、电子明细申报覆盖面扩大和申报质量提高。
3.加强税种规范化管理。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车船税管理规程、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和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等税种管理规范,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税种管理规范化水平。
4.规范减免税核算管理。从政策登记开始,全面推行全口径申报,按流程备案或审批,科学组织减免税核算,客观反映减免税真实情况,提高减免税核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5.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税收政策知晓度;规范税收政策执行,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六)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1.认真履行税务稽查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监督制约。
2.充分发挥稽查软件作用。加强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对稽查案件监控管理,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
3.加强稽查案源管理。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落实随机抽查制度。
4.充实稽查力量。加大稽查力度,规范进户执法,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发挥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作用;严格稽查案件审理,落实稽查案件三级审理制度。
5.加强案件执行管理。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规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规范征管数据质量
1.加强数据质量分析。分析登记基础信息、申报缴税信息、认定分类信息、减免和退库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状况,制定数据信息纠错措施,处理系统推送错误信息,从源头开始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扭转由于数据信息质量问题制约税收工作的被动局面。
2.开展问题数据整改。县局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和监控,查找问题数据,下发基层应对;基层分局要加强辅导、培训,减少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误操作,把好数据入口关,并做好上级下发数据问题的整改落实。
(八)规范征管档案管理
1.完善征管档案管理。推广应用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征管档案的共享和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2.开展征管档案清理。结合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工作,以近3年以来的征管档案为重点,全面检查、补缺、纠正,保证征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九)深化国地税合作
1.落实重点合作事项。推进合作办税便利化。联合规范、简并纳税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开展联合进户稽查,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国地税联合执法规范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推动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依托税务专网,定时传递国地税双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共同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对外税收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能力,提高利用税收信息促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2.推进服务合作常态化。从整合征管资源、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着手,健全国地税工作合作常态化机制,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能。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合作征收税款,提供纳税服务。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
3.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县局要应用信息比对情况,建立区域内非正常户征管联动机制和纳税人异地经营税收管理机制,形成异地协作合力,实现跨区域迁移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在区域内税务机关之间有效承续。进一步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服务举措,让纳税人享有优质、便捷、统一的服务。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分三个阶段部署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年__月)。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印发《“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具体计划,深入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年__月-__月)。按照活动方案和计划要求,围绕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活动实施。各活动项目的牵头部门明确工作安排,采取切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阶段(____年__月)。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于____月____日前分别报送总结材料。市局将对 “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省局参加评比,省局将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是继2015年“树立法治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主题学习讨论活动之后,全省地税系统又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全县地税机关应充分认识开展“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三个规范”作为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总结地税部门推进“三个规范”落实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在优化服务、科学征管、深入合作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落地生根,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了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县局制定《全县地税系统“业务管理规范年”活动责任分解表》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对规范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跟踪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关键词:C2C电子商务;大数据;互联网;税收管理
0引言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发展迅猛,应用于众多传统行业,如医疗、能源、通信和零售等。应用大数据技术,能够在海量的数据中收集、分析、提炼最精准、有效的关键信息,有助于提高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力。在互联网+税务战略的发展下,借助大数据技术整合海量税收数据,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和优化税收管理势在必行[1]。
1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目前,电子商务按照购销主体的不同,分为B2B(Business-to-Business)、B2C(Business-to-Customer)、C2C(Customer-to-Customer)三种类型。C2C指交易双方均为个人(自然人)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主要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如淘宝网等进行交易。C2C电子商务因其经营方式灵活、交易成本更低等优点备受市场青睐、发展迅猛。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对C2C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法律法规,公众对个人网店是否应缴纳税款意见不一[3]。税务机关对C2C电子商务实行税收管理存在一定困难,导致个人网店或部分企业假借个人名义偷逃漏税,造成税款大量流失,影响市场正常秩序和经济健康发展。因此,研究C2C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2C2C电子商务传统税收存在的问题
2.1税收要素的不确定性
由于我国尚未明确规定C2C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税收要素,对税收要素的确定无条款可循。另外,在C2C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无需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没有固定地点的限制,导致税务机关难以通过交易地点认定税收征管归属地。C2C电子商务主体的虚拟性、商品的数字化、交易的隐蔽性和支付的电子化等特点使得纳税主体、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及税收管辖归属地等税收要素难以确定[4]。
2.2税务机关与个人网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市场的买卖双方拥有不对等、不全面信息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市场经济中非常普遍。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和个人网店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电子商务的电子化和虚拟性、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愿为税务机关提供更多涉税信息,导致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的博弈关系中处于劣势[5]。
2.3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知识的运用有所滞后
税务机关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达成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协议是大势所趋,但税务部门缺乏专门连接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络服务器和税务机关网络服务器的数据交换系统,不能直接查阅和收集经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授权的涉税信息。
3采用大数据管理C2C电子商务税收
信息不对称是目前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亟需解决的难题。利用互联网信息共享机制能够方便、快捷采集信息,提高征管效率。
3.1协同第三方物流平台确定纳税地点及征管归属地
C2C电子商务的新兴带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一般的商品销售往往需要第三方物流平台给予辅助,税务部门可以协同第三方物流平台确定纳税地点及征管归属地。对于有形商品,可以把商品的发出地作为纳税地点,商品发货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可视为个人网店的税务管理部门。对于无形劳务,可以将个人网店的税务登记地作为纳税地点,相应的税收管辖权则纳入当地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第三方物流平台提供的货运单据中所记录的发货地址,确定个人网店的纳税地点和征管归属地,并开展相应的监管活动。
3.2协同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税款的代扣代缴
C2C电子商务交易中,第三方支付平台掌握了C2C卖家所有的资金出入信息,税务部门可以协同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税款代扣、代缴机制。当C2C电子商务产生交易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资金中转站,能够获取每笔交易的成交额和成交量等重要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代扣、代缴C2C卖家的税款,税款上交国库后将货款余额转移至C2C卖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将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C2C卖家交易信息和代扣、代缴的税款金额与个人网店纳税申报的税款金额进行信息核对,若发现信息不符,则记录在纳税人风险预测和信用评级中,并设为重点稽查对象。若经调查后发现纳税人涉嫌逃税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3.3协同第三方交易平台搭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近年来,升级版的电子发票系统在全国多地进行试点工作,为解决C2C电子商务交易税收征管提供了援助。电子发票的使用符合C2C电子商务信息电子化的特点,同时为税务机关提供了计税依据。当开具C2C电子商务电子发票时,应尽可能简化操作流程。因此,税务机关可以协同第三方交易平台搭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卖家达成交易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根据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的数据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并将其提供的信息传送给税务机关的电子发票系统,系统将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备案的电子发票信息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买家,买家可以在系统上查验信息或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电子发票的功能可以有效防止C2C卖家不开发票的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4基于大数据的C2C电子商务税收系统框架设计
面对传统税收体系不能紧随大数据时代步伐、适应C2C电子商务发展的困境,可以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技术设计C2C电子商务税收系统框架。在C2C电子商务模式下,个人网店需在第三方交易平台注册登记,还需在税务部门的税收网络系统中进行智能化电子税务登记,登记个人纳税人识别号、运营模式、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个人网店与个人消费者交易时,个人网店确认订单、发货,税务部门协同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安全可靠、操作简单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只要卖家达成交易,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就会根据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的数据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并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传送给税务部门。通过第三方物流平台确认发货地点,从而确认纳税地点和征管归属地。税务部门协同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物流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第三方单位等构建大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共享平台。通过大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共享平台筛选符合纳税主体的C2C卖家。符合纳税主体的C2C卖家需如实申报纳税,并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实行代扣、代缴。税务部门将个人网店在电子税务系统中登记的内部信息与第三方提供的经大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共享平台处理的外部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进行纳税人风险预测,从而评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进行相应的纳税稽查。
4.1借助大数据界定纳税主体
C2C电子商务交易可分为盈利主体和非盈利主体两种类型。对于非盈利主体,如出售闲置二手物品或者盈利金额未达到一定标准的盈利主体,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其开展相应的活动。对于假借个人名义进行C2C电子商务交易的B2C、B2B、线下实体零售店,应在追缴相应税款的同时惩处一定额度的罚金,降低其纳税信用等级,并视为重点税收稽查对象。纳税主体的界定可通过大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共享平台筛选满足纳税主体条件的个人网店。
4.2借助大数据进行纳税人风险预测
C2C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海量数据日益增加,对税收风险预测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要求,借助大数据对纳税人进行风险预测是把握时代节奏的必然要求。进行风险预测之前,需要借助大数据平台收集内外部信息,分析、预估纳税人的资产负债、资金流动、从事行业和涉及税种等信息,判断纳税人的风险源和风险环节,从而确定风险值和风险级别。风险级别的高低将影响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运用大数据进行税收风险预测,可及时发现并监管潜在的风险纳税人,对提高C2C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工作水平有重大意义。
4.3借助大数据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
随着国家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视,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定对开展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有实质性的推进作用。结合风险预测的等级结果,利用大数据平台收集数据、整合信息、评估分数,从而划分纳税人税收信用等级。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对于信用等级较低或者信用等级降级的纳税人,惩处一定的罚金,并将其纳入税收稽查的重点调查对象。借助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用评级的时效性,增大评级数据的透明度,有助于落实C2C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工作。
在新形势下,如何顺应征管现代化潮流,加强系统信息资源管理,提升信息管税形势下的征管效能,是基层税务机关探讨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线税源管理实际,谈几点加强信息管税的思考。
一、转变传统征管理念,确立信息管税基本思路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纳税人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日益突出,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的单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源管理需要。面对新的要求和挑战,实施信息管税,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既是解决当前税收征管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远性基础工作,更是逐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这征管难题,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必由之路。
二、依托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找准信息管税切入点
目前,具有行政许可权的机关信息不共享,是导致税务机关管理缺位的个主要原因。具有行政许可权的机关间的行政协助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加以推行的,具体保障法规不健全,造成信息割裂,致使税务部门掌握税源的渠道狭窄。笔者认为,解决这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综合治税的核心是构建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外部税源监控体系,以地方政府推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立高效、快捷、安全的信息传输渠道,形成数据规范、格式统、覆盖全面、资源共享的第三方信息数据库。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社会综合治税互动工作链条,利用第三方信息数据库,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汇总、传递等基础工作,通过筛选、分类、整理、储存等各个环节,将有效信息进行分流,形成涉税信息工作流,使税务机关各部门间能够准确地获取外部税源信息,夯实信息管税基础。
三、加强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切实提高信息管税效能
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既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保障作用,又要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在宏观层面上,建议总局设置信息中心,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涉税信息进行处理,整合内部信息资源,通过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将将国、地税数据建立在同个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再逐步推行税务部门与金融、海关、房管、国土、建设、物价、审计、外经贸、劳动、工商等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构成个共同信息平台;在省级层面上,可借助社会综合治税平台,通过第三方信息数据库形成的涉税信息工作流,融入到省局3.0征管软件中,构建综合性税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采集、利用和税源监控的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夯实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税源管理基础。首先,将企业自身提供的信息,从第三方共享的信息,再加上从省局3.0税源管理模块采集比对的税源信息,进行筛选分类集中,整合建立税源分类管理基础数据库,如:涉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纳税人的占地面积、房产原值、租金收入、车辆类型、营运能力基础信息数据库等;其次,分解建立零负申报档案信息库,重点排查零负申报情况,对省局软件申报数据加以归类梳理,逐月统计出各税种零负申报户数,计算零负申报面、平均税负率等,并对零负申报现象进行初步分析,查找税源管理漏洞;第三,延伸建立行业税负信息库,分行业类型统计分析相关指标,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库按重点税源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服务企业等分别归并进行统计比对,为设立行业平均税负预警值,采取特定税源管理措施提供数据参考。
四、将风险管理理念作为信息管税的先导,搭建税源监控预警体系
整个信息管税过程其实也是一个预防、处置风险的过程,通过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预警处理和管理评价在层级部门之间进行互动管理,实现涉税信息、税源、税收三者间的有机转化。首先,拓宽渠道收集各类信息,分析、查找、确定税源管理风险点,形成科学系统的税源预警指标,从收入成本的系统分析拓展到内控制度测试、功能风险定位,评定风险等级,进行风险识别;其次,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通过分析审核数据资料、约谈评估、实地核查等手段,抓住获利能力、行业税负率、资产结构等重要指标进行趋势分析,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的风险处置程序消除风险;第三,风险管理评价,发现税源监控预警体系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修正和完善体系,并使其始终保持良性的运转。
五、建立科学完善的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外部税源信息控管体系良性运转
各级政府应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监督考核。首先,严格职能部门配合工作考核,确保第三方税源信息传递、委托代征工作的规范运作,切实通过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来实现加大外部税源信息控管力度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标;其次,严格委托代征部门或单位代征税款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涉税信息、税源、税收三者间的有机转化;第三,加强税务系统内部考核,要量化考核责任、考核指标、奖惩标准,以涉税信息工作流为核心,严格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处理等核心环节的考核,对问题指标进行认真解剖和透彻分析,重点查找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总之,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信息管税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
关键词:税收征管;主要问题;纳税遵从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包括三个基本要求:及时申报;准确申报;按时缴款。纳税遵从度越高,税收收入损失就越小,税收杠杆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就越强,也就越有利于政府实现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强化税收征管和纳税人遵从税法程度的关系
所谓强化税收征管,实质上是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不高所采取的措施。诚然,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会受社会环境和宏观税负的影响,也会受到自身税收知识和道德素养等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因素会在征管过程中得到反映或部分消除。规范的税收征管形成的税款征收的确定性,是纳税主体遵从税法的基本条件,如果税收征管严密,能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监管,纳税人会趋向于遵从税法,反之,纳税人可能会轻易地偷漏税,进而不遵从税法。因此,要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制度不尽合理。部分税种课征制度相对复杂,如现行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申报缴纳制度较繁琐,不利于纳税人简单、明了地缴纳税款;部分税种的税基设计不尽合理,增加了纳税人偷逃税的可能性;多数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都没有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导致在实际征税活动中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纳税人需要花费较多精力来认定;在增值税中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采取不同的征税办法,等等。这样复杂的税制会增加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的时间成本、劳动成本及各种费用,进而增加税收遵从成本,降低税收遵从度。
(二)税收执法力度不够。如果一国的税收执法力度较大,则该国纳税人认为不纳税而获得收益的风险较大,从而更加愿意纳税;反之,该国纳税人认为不纳税获得收益的风险较小,从而可能偷、逃税。可见,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和惩罚力度也是影响纳税遵从行为的重要因素。当前,国内税务机关执法手段软化,执法刚性不足。一是一些涉税刑事案例久拖不决,使得许多涉税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如针对偷逃税问题,税务机关只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有时却不要求罚款和滞纳金,更谈不上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了,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纳税人不遵从行为,严重削弱了税收的法律地位。二是基层税收执法不规范,权利、义务的落实有差异,易出现税收不公平现象。
(三)税收征管模式陈旧。实践中,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各自为战,使税源管理相互脱节;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互不通气,信息不能共享,造成漏征、漏管严重;税务机关未建立起一套可行的内部职责制约机制,出现了对同一纳税人,征收、管理、稽查部门都在管,而当纳税人出现问题时,上述管理部门又相互推卸责任的局面,使纳税人处于尴尬境地。
(四)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量不高
1、税法宣传不深,纳税辅导不强。现在的税法宣传工作多是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没有扎实宣传到实处,宣传效果不佳,没有从根本上培养广大公民的税收意识。这必将造成纳税人税收知识贫乏,既不懂得如何缴税,也不了解不及时足额缴税将受到的处罚,从而导致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现象出现。
2、办理纳税事宜的过程繁琐。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的某些服务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便利,而忽略了纳税人的便利,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很多税务部门往往为了自己内部管理的需要,将税收征管流程设置得很复杂,将很多手续留给纳税人完成。如,纳税人填报纳税申请表所需时间较长,还需要去税务机关和银行缴纳税款,进而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等征管过程中,纳税服务形式常体现为限时办理和一窗式服务,服务层次较为初级等。总之,涉税办事程序越复杂,纳税人越可能申报出错。而且纳税人面对如此多的纳税环节、流程和手续,难免出现懒惰性不遵从现象。
3、税务机关征纳理念不端正。税务机关是征税过程中的强势主体,因此部分税务工作人员以管理者自居,忽视了征纳双方在征管法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方法欠妥当,挫伤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积极性。
三、在强化税收征管的视角下促进纳税遵从
(一)深化税制改革,建立简明、公平的税收制度。简明的税制可以清晰界定税收业务,减少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还可减少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劳动成本及其他花费,从而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应构造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少减免的新型税制结构;实现生产性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完善增值税优惠政策,缩小减免税范围;完善与优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课征办法以公平税负;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总之,建立简明、公平的税收制度,是确保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的前提条件。
(二)加强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尊严。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执法力度,要设计严厉的税收处罚机制,加大对偷税逃税行为的税务惩罚力度,增加偷逃税的风险成本,降低偷逃税的预期收益,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同时,对纳税人特别是“关系户”的税款征收、违法处罚等情况要置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实行公开办税、阳光作业,进一步完善对纳税人偷逃税举报的奖励制度。可见,税务机关执法的公平、公正、透明、执法力度大、监管防范严,纳税人不遵从税法,轻易偷逃税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三)改革、完善税收征管模式。调动社会力量,推行社会综合治理,以税务机关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由税务机关监管集中、稳定的税源,由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分散的税源,从而有效发挥税务机关和社会各部门的优势。具体来说,应加强与银行、工商、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联系,从各方面采集信息,摸准税源变化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同时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还应以信息技术为载体,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提升计算机网络的作用,用计算机对征管进行全程监控。扩大计算机系统与其他部门的联网范围,不断从各渠道获得交易信息,便于税务检查。经过高效处理的信息只有实现联网通用,才能使税收征管的整体效率得以提高。特别是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的模式,利用银行掌握的存贷款者的基本信息来获取更多的涉税信息,大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四)以纳税人权利为中心,改进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量
1、丰富创新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方式。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建立税法咨询体系,使纳税人易于获得税法知识。税务机关可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利用报纸、广电、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宣传资料,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在宣传中应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清楚简短的表现形式,为纳税人提供详尽周到、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的遵从程度,最终提高征管效率。
2、创新申报方式,拓宽缴税渠道。切实抓好网络申报数据与征管数据及金税工程的对接,在此基础上可全面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进而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纳税通道,允许具备应有软件的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进而节约纳税人亲自到办税机关申报的时间。引导暂不具备条件的纳税人以电话等方式申报,也可弥补一窗式办理或限时办理的不足。
同时,由于征纳过程中税务机关也不太可能事事包揽,于是将许多复杂手续都交由纳税人自办,针对这一现状,应大力发展税务业,税务业可为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专门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诸多涉税事项,从而大大减少了纳税人亲自办税的时间,有利于纳税遵从度的提高,真正方便纳税人。
3、树立正确的征纳理念,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在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一种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合作关系,它是建立在征纳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征税人能够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将对纳税人的心理产生积极影响,并使其产生人际公平感,促进其纳税遵从度的提升,否则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只能是被动的,就不可能有很高的依法纳税的积极性。
正确的征纳理念,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强化纳税人权益。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彻底改变以往的官僚作风,平等对待每个纳税人,防止纳税人因权利受损而失去对税收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应积极营造轻松的办税环境,充分体现对纳税人的尊重。可在申报大厅配备供纳税人使用的休息设施及提供礼貌、热情的人性化服务,拉近征纳双方的心理距离,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就必须树立正确的征纳理念,把“以纳税人为中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而才可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和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升。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宿州市地税局课题组.关于纳税不遵从的若干思考[J].税收科技,2003.12.
[2]杨志安,韩娇.降低我国税收遵从成本的途径选择[J].税务研究,2006.1.
[3]郑志勇.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几点建议[J].税务研究,2006.1.
[4]罗光,萧艳汾.考虑税收遵从成本的逃税模型研究[J].税务研究,2007.26.
[关键词]地税;征收管理;金税三期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081-01
1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在28年下半年爆发全球性经济危机后,讷河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在实践中表现出纳税申报系统不完善、税源监控乏力、税务稽查水平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缺乏全国信息化联网等诸多问题。本文从如何提高讷河税征收水平以及如何使讷河税收征收与讷河经济发展相适应角度出发,尝试着运用公共理论等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分析讷河地税局税收征管过程中的表象,分析问题及原因,争取探讨出能够提高讷河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可行性途径。
2 讷河市地税局税收(费)收入及税源管辖基本状况
2.1 税源分类入库情况
截止2016年底,讷河市地税局共管辖纳税人1万户左右,2014年度累计税费收入为3亿多(统计口径:2014年底非注销状态纳税人入库数额,不包括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2户,占总户数的0.23%,入库税款占总税款的50.56%;100-1000万元的39户,占总户数的0.8%,入库总额的27.98%;10-100万元的599户,占总户数的2.9%,入库总额的10.59%。0-10万元的8902户,占总户数的31.89%,入库总额的10.87%。
3.2 分税(费)N入库情况
2016年度讷河市地税局入库税(费)种共有19个,其中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占比重较大,分别为9.28%、9.99%、14.64%、11.62%、24.69%、8.32%。从数据中可政看出,营业税所占比重大,约占总收入的四分之一。
3 征管存在的问题
3.1 机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专业精简的需求
征管结构和人员配置应当以专业化、集约化为目标,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但在现实中,征管机构的改革只在市局各科室内部进行,基层并未配套,市局的机构不断增加,职能有交叉重复,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致使本就己经紧张的人力资源更加紧缺。
3.2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不能满足现代化征管的需要。当前讷河市地税局征管机构在编人员平均年龄37.4岁,35岁以下的人员占整个队伍的35%,而各征管机构负责的同志更是集中在35-50岁之间,队伍整体不再年轻,创新意识减弱与创新能力有所欠缺,一方面由于常年的重复劳动产生惰性和应付情绪,对工作不再充满热情和干劲,另一方面学习和更新知识的主动性变差,对于一些新知识也总是存在畏难情绪。随着“金税三期”征管流程的推进,有些干部只能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或者干脆以不会为理由什么都不做,源日子,熬时间。
3.3 税收成本偏高而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国地税的机构分设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信息化投入都是双倍的,且两家机构由于主管税种不同,纳税人并不完全相同,征管资源不能重复利用,造成了税务部口严重的资源浪费。相对的,大多数纳税人均要受国、地税两家征税部口的管理,纳税成本也相应增加。
3.4 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
税收信息化总体布局不够科学、多元,仍然存在信息管理系统盲目建设、功能设计不合理、投入高而使用效率低的现象。部分领导将信息化和系统建设当作展现“工作成绩”的一种手段,往往是一个新系统上线后,税务人员还没能熟悉操作规程,技术人员还没有完善其所有的功能、就被另一个系统取代。这些资源的滥用使基层税务干部应接不暇,背离了用信息化提升征管质效的初衷。
4 对策
4.1 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一个健全、合理的组织构架,是机构能够良好运行的前提。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说过:"在选择收入来源时,决策者不仅要注意可能由于税收政策本身带来的扭曲,同时也要考虑政府实施税收政策的化构能力。任何一项税收措施的适当与否,与国家的机构能力有关。"如果税务部口的组织机构不够科学、合理,不仅会阻碍各部口正常的工作运转,还会影响征管效率,降低征管质量。
4.2 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战略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使税务部口更好的适应征管改革,提升其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税务部口作为业务性较强的职能机关,更应当重视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前瞻性教育。一是在全员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骨干人才的专业化培训和强化性培训。采取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专家团队。二是完善考核和评价的培训。
4.3 降低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从税收征管的历史和进程来看,降低税收成本不是仅仅要靠税收制度的进步和完善,还需要征管手段进步、税务干部思想意识提高等等。在有效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上而下,综合治理。
4.4 信息化管税能力
征收管理、政策法规、计划收入核算等业务与技术部口应当加强合作,通过业务交流提高信息系统的整体水平。征管部口或者是其他业务部口根据业务需求和目标效果,提出建立新系统的需要,信息技术部口应从技术可行性角度出发,设计研究出既能满足征管业务需要,可操作性又强的系统模型。
5 结束语
讷河市在进行税收征管专业化改革中积极创新税收征管理念,大胆探索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税收征管方式,重点推行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顿步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专业化人才和队伍,提高了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力,为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尹娜.W市“营改增”下税收征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石河子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