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公共管理原则

公共管理原则

时间:2023-07-27 16:24: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管理原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共管理原则

第1篇

[关键词]本科阶段;公共管理学课程;公共管理学教材;选用原则

[作者简介]徐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G64;G4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2―0144―03

在通常情况下,有关大学教材使用的争议并不像学术研究那样锱铢必较,这一点也与中小学教材使用的情形截然不同。原因在于,大学教师在其从事的教学领域内基本上都学有专长,其中部分已经具有博士学位甚至高级职称,他们无疑具有建构专业课程教学体系的能力和编写教材的实力或潜力。对于教者而言,大学教材在多数情况下只是教学参考材料而已。而且,大学考试的方式与内容,在多数情况下任课教师可以自行决定,这使得教材的重要性与权威性大大降低。在学习者方面,情形则大有不同。对于那些才走进专业门槛的大学生而言,如果守着一本教材听讲与自习,他们会觉得有规可循,特别是对期末考试复习感到踏实。综合这两个方面看,大学教材的使用实际上是教与学相互妥协的结果。本科阶段公共管理学课程之所以选用特定教材,也没有例外,主要是为了方便学生。跟那些已经成熟的专业课程相比,公共管理是新兴学科,市面上出现的多种公共管理学教材,在结构内容的安排上各有千秋,有些甚至在基本原理、学术依据和编写观念上大相径庭。如何有针对性地选择教材,以帮助本科阶段的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这就成为公共管理学课程教学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将公共管理列为一级学科,而教材建设工作紧接着在21世纪全面展开,据笔者统计,至今市面上已经出现各种公共管理学教材30余种。多种教材并行,开课单位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大学本科阶段公共管理学教材的选用一般有如下基本方式:上级管理(权威)部门建议;院、系和教研室讨论决定;任课教师自行指定;或者是上述方式相互结合。选用公共管理学教材既是教学和学术论证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各方权力和利益博弈的过程,并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尊重教学惯例的原则

公共管理虽然是新兴学科,但在我国大学里也已经有10余年的开课历史。任何一个设有公共管理专业的院系,在此前都已经使用过至少一种公共管理学教材。由于公共管理学教材编写在我国方兴未艾,在争夺发行量和发挥学术影响力的诱惑下,换教材是一种经常性的强劲呼声。所以在选用公共管理学教材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通常是:旧的(通常是前一两年使用的)公共管理学教材是否应该更换?我们认为,经过合乎教学程序的调查后,如果学生和教师对旧的公共管理学教材满意,教学效果较好,应坚持选用;如果旧教材需要改进,应将所发现的问题汇总提交给相关出版社和编写者并敦促修订改版,仓促更换教材并非良策。当然,旧教材也不是不可以更换,但无论是个人还是教学单位提出,都必须基于充分的教学根据和学术理由。这一原则主要为了强化教材选用的教学主导方向和学术主导方向,而防止行政权力或金钱利益成为公共管理学教材选用的主导力量。

二、有策略地从众的原则

有策略地从众原则即是根据所在高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积极利用公共管理学教材选用的既有经验。公共管理学的主要教材有如下几本:(1)黎民主编的《公共管理学》(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主要课程教材);(2)苏保忠、张正河主编的《公共管理学》(适用于公共管理专业的专科生、本科生);(3)曹现强、王佃利主编的《公共管理学概论》(可作为公共管理学科各专业及MPA教育的教材);(4)丁美东主编的《公共管理学》(可供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专业使用);(5)汪大海主编的《公共管理学》(新世纪高等学校教材);(6)倪星、付景涛主编的《公共管理学》(21世纪高等院校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以上文所列教材为限,假设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选择2012―2013学年公共管理学教材,则笔者认为应当选用黎本《公共管理学》。理由如下:黎本《公共管理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为教育部推荐教材,不少具有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招生资格的“211”高校一直在使用,在近10年的教学实践中反映也较好,比较切合广西大学的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现状。苏、张本《公共管理学》有为专科学校服务导向,不符合广西大学建设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曹、王本《公共管理学概论》以服务山东高校为目标,地域色彩太强。丁本《公共管理学》属于高等学校经济与工商管理系列教材,相对于公共管理专业课程而言,教材形象不够专业。汪本《公共管理学》推荐读物部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本科教学而言,显得大而无当。倪、付本《公共管理学》发行时间短,其针对不同学校、不同类别学生的教学适应性尚有待于验证。

三、自编教材适度优先选用的原则

长期以来,在教学界有一种流行看法,不提倡一般高校使用自编教材。对于传统文史哲等人文学科和其他较早成熟的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而言,经典教材往往已经形成,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但对于公共管理学科而言,则失之片面。公共管理是新兴学科,我国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阶段使用的公共管理学教材编写情况整体而言不能令人满意,存在着较大的竞争空间。而我国高校公共管理专业的持续发展,不仅要依靠学术竞争,也要依靠教学竞争,而本校教师编写公共管理学教材的能力与影响力,集中展现了专业教师科研与教学的综合实力,是为本校公共管理学科谋求教学和科研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一般地说,有公共管理硕士点(如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单位,就应该鼓励本院教师编写公共管理学教材并考虑优先选用于本科教学实践。应该澄清的是,所谓的公共管理学教材自编,包括完全由本校教师编写和本校教师参与部分编写的情况。完全由本校教师编写,主要包括两种情形:集体合作编写,个体教师独立撰写。而参与部分编写,也主要分为两种情形:担任主编(副主编),作为一般编者。针对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编教材,优先选用可相应地区分为以下四个层级:集体合作类著作体现了本校公共管理学科的集体智慧,应努力创造条件选用以示尊重;本校教师担任主编(副主编)的这类著作体现了本校公共管理学科在科研教学方面的外在影响力,应尽量选用;本校教师作为一般编者类著作体现本校公共管理学科个别成员的教学科研实力和专业活动能力,在质量接近的若干备选教材中,应考虑优先选用;个体教师独立撰写类著作虽然体现本校公共管理学科个别成员的较强教学科研实力,但个体编写教材容易附带学术偏见,因此在是否将其选用为通行教材的问题上,反而要慎重。

四、多种公共管理学教材辅助的原则

上文所述选用的教材,在学生方面大致可以理解成是需要购买和上课随身携带的公共管理类专业教程,可以“只此一本”;在教师方面则是备课所用的基本教程,必须同时参考其他同类教材备课。笔者觉得,选用参考教材要达到交叉互补、方便定位的目标。兹结合笔者近几年备课所参考的书籍略加说明。笔者近几年参考的书籍如下:(1)黎民主编的《公共管理学》;(2)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与政策分析丛书”之《公共管理学》;(3)严新明主编的“劳动与保障系列教材”之《公共管理学》;(4)欧文・E・休斯“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译丛”之《公共管理学》;(5)黄健荣“当代公共管理精品教程系列”之《公共管理学》;(6)张康之“21世纪通识教育系列教材”之《公共管理学》。

笔者讲授公共管理学课程,选用的是黎民主编的《公共管理学》,原因如上所述。选用其他五种主要参考教材,理由如下:陈本《公共管理学》特别适合于作为MPA学生教材和公务员培训的教学用书,与一般本科教材反差大、对比性强;笔者参与编写了严本《公共管理学》其中的第三章、第五章,对全书编写宗旨、流程与细节有深人了解;欧文・E・休斯的《公共管理学导论》在西方已经出到第三版,“既可以作为学习与了解公共管理科学的基础性、入门性读物,也可作为研究公共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黄本《公共管理学》适用于研究生教学,笔者攻读博士学位时,曾听过主编黄健荣开设的相关课程,对该教材的特点认识比较到位。张本《公共管理学》是公共选修课教材,服务于本科阶段所有院系的学生。在备课过程中,笔者通过对上述参考教材的研读对比认识到,作为“211”高校具有公共管理硕士授予权的单位,其本科阶段“公共管理学”课程的教学,应该达到应有的水准。

五、教材评价机制保障选用质量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教材选用质量,主要不是指所选公共管理教材学术质量(知识水平)状况,而是指所选用的公共管理教材能够满足所在院校公共管理专业教学需要的程度,即是否适合学生学,是否适合教师教,是否适合所在教学单位的学术层次和社会影响,是否适合所在大学的校园文化。我国高校在教学质量保障方面,通常比较重视课堂教学评价机制的完善,而忽视教材评价机制的建立。由于教材质量全程监控的意识欠缺,教材选用质量的论证和评价环节缺失,结果往往是教材一经选定,发到学生手中即告万事大吉。就笔者所了解的情况,我国大陆高校“公共管理学”教材的选用,就多半缺乏后续效果调查,而使教材选用状况整体而言难尽人意。那么,选用一本公共管理学教材,怎样才算严谨呢?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大致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由任课教师(1人或多人)提出1―3种备选教材,并出具书面意见详细说明选用根据,上报系或教研室。接着,系或教研室经过讨论,由负责人出具选用建议,送交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讨论。然后学院教学部门根据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将选用教材的结果告知任课教师、相关学生和教材管理部门。教材付诸教学实践后,一方面大学教务处组织专家(督导)组深入听课,考察教材的课堂适应性;另一方面教务处相关职能机构制作“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详细全面地搜集并分析听课学生反馈的信息。教务处方面据此得出对前一学年公共管理学教材选用的整体评价,并反馈给开设该课程的院系,以决定下一学年是否续用前一学年的教材。

六、结语

在大学本科阶段课程教学过程中,教材选用是一个重要但经常被忽视的环节。随着本科阶段全外文教学课堂的推广,公共管理学教材的选用问题将越发显得突出。本文主要针对国内大学本科阶段公共管理学课程教学的现状提出了教材选用的一些基本原则,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

[参考文献]

[1]黎民,公共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苏保忠,张正河,公共管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曹现强,王佃利,公共管理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丁关东,公共管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5]汪大海,公共管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倪星,付景涛,公共管理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7]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8]严新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9](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学导论[M],彭和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平 公共权力

公平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核心价值范畴。在学术界,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公平作出了不同的理解,主要包括边沁功利主义的公平观、亚当斯管理学角度的公平观、罗尔斯社会学角度的公平观以及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公共管理是一个由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与管理学等学科构成的综合性学科,对公共管理中公平的理解也就由于人们学术背景的差异而不同。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重新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分配,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社会学意义的群体公平。即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公平

虽然学术界基于不同学科背景的公平观为我们解读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提供了基本的学科视角,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上述公平观来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理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核心价值理念,都必须从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出发,使这一核心理念符合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

公共管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为了有效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必须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以及提供什么公共物品这两个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在可以用来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公共资源稀缺(有限)的前提下,公共管理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具体说来: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主体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将这一财政支出用于为偏远地区修公路还是为城市建广场);解决提供什么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形态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同样是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利用这一公共财政支出是为贫困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还是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公共管理解决的基本问题出发考察,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的分配。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的价值角度分析,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

与针对个体进行分配的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活动不同,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是针对社会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个体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管理直接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论述,公共物品是具有可分享性的物品,也是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可分享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剥夺任何公民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利。在西方经济学对公共物品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对此,我们的回答是: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排他性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实现的,是对一定地区内社会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分享该地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地区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例证就是,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主要由各成员国政府(州、省)负责提供,各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是有差别的,各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分享本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但不可以分享其他成员国提供的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是在一定社会阶层(群体)内实现的,是对一定社会阶层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定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成员可以分享社会为这一阶层(群体)成员选择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的例证就是,任何一位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享用市内公共交通、任何一位老年人都可以免费进入市内公园,但非残疾人、非老年人则不拥有这一权利。根据对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表述为: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既然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也就应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群体公平。

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比较大的认识分歧,“甚至有些学者,如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根本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神话”~。布坎南等人之所以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根据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在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的决策信息与足够的决策能力。因此,人们无法形成共同的需求,也就无法形成公共利益。事实上,公共利益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内涵也是比较清晰的。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由公共与利益两个基本概念构成的。公共的含义是共同的、公众的,而利益则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将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概括为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显然,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完成的,公共需求的满足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结果。因此,与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不同,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结果的公平,是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

如何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呢?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公共利益,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公共需求的主体是民众,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应该由民众评定。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利益的评定是通过民主机制、依据民主决策规则进行的。尽管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机制是不同的,但是民主决策的规则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全体一致规则与绝对多数规则。在采取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的整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在采取绝对多数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多数(含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普遍需求的个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所谓实现公共利益,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需求,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决定的;二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分享,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可分享性决定的。我国学者陈庆云等人认为,公共利益应该具有分享性,而且“实际上分享人数的多寡并不是决定公共利益的惟一因素,决定是否真正构成公共利益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具有社会分享性”。由此可知,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提供了为全体民众所需求或大多数民众所需求的利益以及这一利益是否为民众所分享。因此,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地分享了公共利益。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平衡过程。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民众利益需求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项公共管理很难同时满足所有民众的利益需求。一般说来,一项公共管理总是在满足一部分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另外一部分民众的利益需求或者是在满足民众某一方面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民众另一方面的利益需求(这正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因此,公共管理要不断地对利益需求受抑制的群体(如弱势群体)或利益需求受抑制的方面予以补偿,用动态的、整体的利益平衡过程来渐进地实现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使公共管理尽可能地逼近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公共利益这一理想目标。

转贴于

三、公平与效率分属公共管理的不同理性层面。公平是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效率是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效率是为实现公平服务的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学术界已经多有论述,这些论述大都是抽象的,缺乏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放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的具体分析。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那么,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关系如何呢?

对于公共管理中公平的含义,我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的讨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分配结果的公平,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我们再来讨论公共管理中效率的含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效率概念来源于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关于效率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程度;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涉及了微观与宏观经济两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是微观经济问题,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资源配置效率是宏观经济问题,属于政府宏观调控范畴。公共管理中,效率一词的含义仍然是经济学中的含义。惟一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有些公共物品也不存在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收益理解为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的统一。这样,在公共管理中使用效率这一概念时,既与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保持了一致,又符合了公共管理的特点。

在公共管理中,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并注重效率。这一基本准则有三个含义:(1)公共管理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剥夺任一民众的消费权力。第二,公共管理的国民经济再分配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将公平放在公共管理的首位。公共管理是国民经济的再分配过程,尽管各国的分配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中,都要贯彻公平原则。从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角度出发,可将世界各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分为两类: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尽管公平优先的国家是少数)。在公平优先的国家,再分配过程必然要贯彻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以进一步实现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国家,国民经济的一次分配必然要形成社会收入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为缓和由一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在公共选择中获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政府在国民经济再分配中,也必然要贯彻公平原则。(2)公共管理也要充分注重效率。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公共资源是有限(稀缺)的,在有限资源的制约下,公共管理必须注重利用有限资源提供更多与效用更大的公共物品,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3)公共管理中的效率是在公平统领下的效率。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作为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的公共管理也必须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与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是,公共管理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顺序是:先解决为谁生产,再解决生产什么与怎样生产。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本质属性,要求公共管理首先要解决将社会价值分配给谁,即为谁生产公共物品的问题,在解决了为谁生产公共物品这一根本问题之后,公共管理才能考虑为这些人生产什么样的公共物品以及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解决上述基本问题的顺序并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将公平放在首位,用公平来统领效率。具体说来就是:公共管理在决定为谁生产公共物品时从公平出发,在决定生产什么公共物品与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时注重效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共管理中,公平作为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始终是第一位的;效率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是为价值理的,也就是为公平服务的。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是在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介绍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诚然,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与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率先开展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是以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为中心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理论与运动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公共管理中比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努力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效率的同时,始终坚持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并将其放在首位,避免再次出现前一时期我国社会某些公共管理领域(如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为了追求效率而显失公平的社会现象。

四、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只有实现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公共管理的公平

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活动的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的动机与在提供私人物品中的动机是相同的,或者说,人们在非市场(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相同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角度分析,与市场决策不同的是,在非市场决策中,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个体的理性选择必然导致集体的非理性选择。这一非理性选择在提供公共物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从公共物品的生产角度分析,由于存在“搭便车”或“逃票乘车”的现象,人们不可能有效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公共物品就无法生产出来;从公共物品的消费角度分析,由于存在“囚徒困境博弈”或“牧人博弈”,人们无法合理消费公共物品。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非共同体成员极少,否则,共同体成员必须向来自心灵之外的强制力(利维坦)心眼,这一强制力电就是公共权力。只有公共权力的介入,公共物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才可能在公共权力的作用下通过个体的理性选择形成集体的理性选择,个体间的理性博弈才能在集体理性的制约下达成最优均衡。公共权力的介入,虽然增加了公共管理的成本,但是作为“必要的恶”,它可以使公共物品得到合理生产与消费,使公共利益得到较好的满足。换言之,没有公共权力也就没有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管理以公共权力为核心,使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具有了公共权力所决定的权威性。

第3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第4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第5篇

摘要:新公共管理理论已经成为70 年代末开始的世界行政改革主导潮流的名词,它的基础是将市场原则运用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中,当前,国外大多数高水平大学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使高等学校管理中形成一种竞争机制,从而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大学

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的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和政治敏感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效的管理。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公共行政的新管理途径开始在美国受到重视,与传统管理途径相类似,这一新途径也是以改革为取向,以期改善公共部门的绩效。在美国,新公共管理理论曾经被原副总统戈尔全国绩效评估中去。其执行要点包括:顾客导向、提升服务机关的执行力、创造动态市场机制、借由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分散决策权力与简化预算流程等。如今,其已在美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管理途径。[1]

一、新公共管理模式的界定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国家政府的兴起和发展,新公共管理在当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显现出其主导地位。其管理学的角度批判了,倡导私营化的管理技术,认为适度分权、信任、放松规则等是整治传统并过时了的管理模式的的组织原则。

同时,新公共管理把政府和公共部门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是在契约的参与者共同同意的基础上的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互惠承诺,它倡导人们在那些运用于私人部门的制度结构中探索公共管理的新机制,重点就是为公共行政引入契约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二、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基本观点

新公共共管理模式具有以下基本观点:

(一)专业化管理。专业化管理,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即由管理者对结果进行负责,而不仅仅是服从上级的命令。

(二)关注绩效。新公共管理的基本价值由传统公共行政的效率、效能、和公平转为经济、效率、和效能,显示了其对绩效的关注和对经济价值优先性的强调。

(三)以市场为取向、以结果为导向。市场取向是新公共管理的一种方法取向,它一方面主张缩减政府和官僚制组织的作用范围,另一方面倡导新合同主义,通过签订合同,公开招标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新公共管理的基础是将市场原则运用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结果导向。新公共管理认为,实现某些结果不仅是组织的而且也是个人的主要目标。新公共管理首先关注的是结果,至于结果如何实现则没有一定之规。

(四)引进私营部门管理方法。在这方面,新公共管理的主张具体有:引入合同制度改革人事制度,通过解制建设弹性的组织和预算,引入绩效测评、战略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举措。

(五)顾客导向。新公共管理认为,“行政就是服务,公众就是顾客”,而且认为整个经济效率须依赖于公共部门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何对顾客需求做出反应。

(六)政府应该放松管制。新公共管理更应该重视市场竞争、顾客需求及对机关的负责,从而有效的利用人才和财政资源。

(七)外公共行政的组织文化应尽可能朝弹性、创新、解决问题、具有企业精神的方向发展。公共部门的管理者现在其部门或机构的外部关系中是积极的参与者,趋向于和利益集团、政策团体之间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

三、新公共管理模式的运用

新公共管理的基础是将市场原则运用到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中。在高等教育中,新公共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进而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

第一,从教育实践方面来看,在20 世纪90 年代初的大学学费几乎是免费的,实际上政府一直支付相当高额的经费。随后阶段性地导入了个人承担费用制度,特别是从90 年代后期,学费上升极为显著。到2003 年,国立大学收入中,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负担的费用降低到5 成以下。从1998 年开始中国采取了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政策,其中,在接受国立大学监督的同时在运营上完全依靠学费收入的"独立学院"急剧增加,这些机构每年收取15000 元的高额学费。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高等教育正在加大对个人负担的依赖程度。

第二,从科学研究方面来看,中国政府从90 年代末开始,为迅速提高研究水准,开始对重点学科集中投资,进而也扩大了竞争性研究资金。相反一般大学的研究经费却限于较低的水准。而且中国的大学,由于实际上财政方面的独立性很强,不论是对政府资金还是民间资金,为获得研究资金正在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并且大学创办企业,其中发展为大型企业的也为数不少。由于大学教员的基本工资较低,研究资金的获得不仅与高额的附加工资挂钩,还允许研究资金的一部分变为研究者的个人收入,因此对研究者获得研究资金形成了强大的诱因。

如上所述,世界上的高等教育在不断地扩大规模,设施、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优化,而满足这种需要的大多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这个意义上,高等教育展示了特有的市场化模式,这与高等教育在极短时期内迅速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新公共管理模式的运用于发展使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成为必然。

所以,高等教育的市场化趋势充分表明,其只有与政府干预和私人资助相配合才能发挥最大化的效用,而新公共管理模式正顺应了这一趋势,大学管理者们积极吸取这一模式的优点,充分为自身的发展谋取相应的条件与利益。国内的大学管理者应该从中吸取经验,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是引导公共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实现公共管理目标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是部门的管理者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通过拥有的权力或权威,干预和影响被管理者的行为,以使每个员工在达到个人目标的同时实现部门的组织目标。通过对两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学习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加快自身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有利于企业管理明确自己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以便更快和更积极地运用创新精神对此进行完善。

一、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共同点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原则

无论公共管理人力资源激励还是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都是人类不断自我完善,不断挖掘自身潜能,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继而达到自我解放的过程。两者都采取了适合自身特点的激励原则的办法来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激励。

1、目标结合原则: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有机协调的紧密结合。

2、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物质激励为主,精神激励为辅,二者相结合的原则。

3、外激励与内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外在性激励指组织根据员工工作贡献所给予的最终奖酬才是他们所期望的目标物。内在性激励则是通过创设一定工作条件,让人们在工作本身中得到乐趣,从而满足人的活动、人的价值、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需要。

4、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正激励是对员工的符合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从而产生激励效应。负激励是对员工违背组织的非期望行为进行惩罚。正负激励都是必要而有效的,不仅作用于当事人,而且还会间接地影响周围其他的人。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法

公共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都采取激励来吸引人、用好人、留住人的方法,激励机制成了公共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共同的主要方法。

1、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往往都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丰厚的福利待遇、良好的晋升来吸引和留住组织所需的人才。

2、激发和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励机制对员工创造性、革新精神和主动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都有重要影响。可以说,激励对工作绩效的影响是巨大的。

3、薪酬、福利、培训、晋升制度都是常用的激励方式:不管是公共管理还是企业管理,激励都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纵观现代组织,在常用的激励方式上都具有相似性。这些传统的激励方式和手段都是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常用的激励方式。

二、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不同点

(一)激励机制作用不同

公共管理管理追求的是公共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其目的仍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企业管理管理谋求的是本企业本部门的利益,追求的是最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实现本企业本部门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公共管理的激励机制作用就是激发员工热情,使公共管理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和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作用就是为了使组织获取更多的利润。

(二)激励机制效果不同

由于公共管理工作的成绩不能简单地用量化标准来衡量,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不能进行简单统计和核算,导致了与效率之间的矛盾,致使激励机制在公共管理取得的效果自然也比在企业管理中弱得多。

企业管理活动中,由于经营者有着强烈的获利欲望,管理者在利润最大化这一指挥棒的驱使下,制定考评指标时力求做到奖优罚劣,他们更为注重通过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计件工资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给企业管理激励机制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和空间,使得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在提高员工效率上发挥了很大的功效。

(三)激励机制重心不同

公共管理人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其言行是政府形象的代表。在能力和道德的取舍中,公共管理更加把道德摆在首位。如果没有好的道德和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及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那么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将无法实现。因此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

企业管理中企业只要合法经营正当竞争,就能受到公众的尊重和认同。因此,对于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来说,如何提升员工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如何增强组织凝聚力,如何产生更多利润成了其激励的重心,他们的社会责任远没公共管理突出,激励的目标比公共管理也更具有明确性。

公共管理把道德的激励始终摆在核心位置,而企业管理更加注重人员能力的激励,这是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明显区别的特征。

(四)激励机制程序不同

鉴于公共管理人员的身份与职责的特殊性,公共管理人员的激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法律条文规定执行,各具体单位不能各自为政,应制定所谓的适合本部门实情的方法来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激励,而且激励的程序必须一丝不苟、按部就班地操作。例如,公务员奖惩升降等各项制度都必须有法可依,确保各层次公务员都能一视同仁,使激励过程公平公正。企业管理企业员工的激励,则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管理者的管理作风灵活机动的构建,并无定式可循。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组织都有适合自身的一套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因此,公共管理在激励程序上有着固定的模式,而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程序上灵活多样。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对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启发

(一)适当依赖物质激励

公共管理相对于企业管理来说,更加倚重精神激励。但是,如果从人性的角度来分析,适当提高物质激励的倚重度,协调的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是可行的、有必要的。作为普通人的一份子,公共管理的工作人员面临的仍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现实生活问题,仅从精神上进行激励是不太现实的。所以必须首先承认普通人的基本利益需求,像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一样,通过科学考核个人业绩,将个人利益与工作业绩紧紧挂钩,这就要求必须完善公共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充分体现能力本位与道德本位的平衡。

(二)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人力资源激励机制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是由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适用没有任何区别。但是,不同部门所负责和管理的社会事务是不同的,有些是为公众简单的提供服务,有些进行的是指导和规划工作,有些进行的是审批和审判工作。对于这些部门的职能来说,在性质上有很大区别,在考核上也有很大不同。用一种固定的模式来进行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的激励,确实存在很大的漏洞。

对此,公共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应该向企业管理学习,根据自身情况和不同人员采用灵活的激励方式,将企业管理激励机制与公共管理自身的特点有机结合,按照科学、有效、灵活的原则,选择相应的激励机制。

(三)转变思想

在工作和管理中提倡效率和服务意识,改变过去“官本位”、“干多干少一个样”情形,把服务的对象转向公众而不是上级。通过个体表率、目标指引等方式逐步树立激励观念,达到人人响应激励,人人依靠激励氛围。如果仅仅是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化,而人的观念和意识没有转变,激励机制设计得再好也是徒劳。

(四)采取更加多样化的激励方式

公共管理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形式过于单一,因此有必要健全多样化的激励方式。具体来说可以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激励方式。

1、责任激励:公共管理人员的工作并非完全可以量化,且有些工作的结果也不是能马上可以看出来的。公共管理人员的每个工作都关系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民心所向。因此,必须把责任和激励挂钩,不仅要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而且还必须是积极的效果,这才符合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

2、目标激励:公共管理的职责是神圣的,目标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对于每一个公共管理工作人员来说,从事这样崇高而神圣的职业本身就是一种荣耀。因此,公共管理要采取措施让工作人员明白自身工作的特殊意义和崇高性,唤起他们内心的奉献精神来激发其工作热情。另外,可以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用目标的进展程度和完成程度来约束公共管理工作人员。使其有一种工作紧迫感,一种危机感从而使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应做工作,避免公共管理工作人员偷懒、混日子等不良风气出现。

四、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启发

(一)稳定性

企业管理的特征使其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同时也应该注重其稳定性。稳定的制度有利于组织成员对组织文化的认同,有利于组织人员更专心于自己的工作。

激励机制是企业管理人力资源部门高度关注的重要机制,它的稳定能够更好地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使这种外部的推动力量转化成一种自我努力工作的动力,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公共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虽然根据环境的变化经常适当做出调整,总的来说是非常稳定的一个机制。企业管理应该学习公共管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这个重大特点,力争使灵活性和稳定性协调起来。

(二)规范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与公共管理激励机制的公正、合理、透明相比,企业企业管理在这一方面亟待加强。虽然进行人员分类激励是必需的,但应按合理的比例分配利益,体现出公正性;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让各级员工协商,体现出合理性;把这些规章制度公布于众,接受所有人员监督,体现出透明

性。

参考文献:

1、孙柏瑛,祈光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第7篇

1、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整体素质偏低。只有公民具备较高参与和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才能实现有效的公共管理。为此对公民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公民对相关的公共事务知识和资讯进行掌握。同时,行政机关要保护公民知情权,让公民可以获取相关信息。目前我国公民的参与能力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大部分公民不了解参与公共管理的义务和权利,不了解参与公共管理的渠道;第二,部分公民不知道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或者对获取信息渠道认识不足,同时受到获取政府信息渠道和信息内容数量的影响,导致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阻碍了公民参与能力的提升;第三,目前经济条件对培养公民参与能力产生局限性影响。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老百姓都无法解决温饱问题,谈何参与公共管理;另外,政府提供的参与技术相对落后,让公民没条件运用先进参与方式,一定程度上让公民参与愿望破灭。

2、实现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措施分析

2.1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公共政策作为公共管理不可或缺内容是实现公共管理的基础,与公众利益紧密联系贯穿于整个公共管理过程。如果在建立政策过程中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则无法对民众利益实现真正保护。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在优化公共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科学性、保证社会公共政策价值取向和实现公民与政府互相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公共政策可以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可以加强政治协商沟通,促进各种决策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因此,促进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建立对促进政策合法化和反映民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2公民要主动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公民要想体现自身作为社会主体的重要性,有效推动公共参与和减轻政府负担,公民必须主动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在传统管理模式下,政府采取大包大揽的方式承担公共管理内容和责任,让公民沦落为被动接受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共管理目标的实现。随着目前公民社会的发展;第三部门已经成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并且公民通过自主开展治理行动帮助自身走出了集体行动的困境。2.3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可以实现对公民利益需求的满足,表达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呼声。在准公共产品领域进行社会服务和自我服务的开展,可以避免传统管理模式形成倾向,让公民进行合理自治。虽然这种在准公共产品领域开展的自主治理受到公共物品领域的范围限制,但是可以促进公民和政府在公共事务领域开展合作,这必然会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实现公民参与公共管理。2.4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素质。公民管理活动的程度和范围不仅与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有关,还有公民接受的教育和文化水平紧密相关。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素质,才能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意识,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对与自身联系密切的利益进行积极关注;另外,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要贯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对公民参与渠道进行拓展。

3、结语

在公共管理理论下政府不再是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的唯一者,只有依靠公民的配合和支持才能促进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实现。可见,公民参与对公共管理的实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现代公共管理研究者要重视对公民参与的研究,认真对待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拓宽公民参与途径扫清障碍。

作者:次旦卓嘎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

第8篇

(一)等级主义

在公共管理发展的大部分历史中,等级主义的管理方式一直占统治地位。传统上认为等级主义起源于19世纪末,但中国关于等级主义的观念似乎要更早。等级主义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管理理念主要表现在:

1.它是集权、政治权威的行政方式;古代中国儒家学派就是典型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西方官房学派也强调国家主导型的经济发展,强调政府的积极管理。它们相信一个强有力的集权领导不仅有利于政令统一,便于统筹全局;而且指挥方便,命令容易贯彻执行。

2.组织内部层级结构明晰;组织内部机构与成员均按权力大小依次排列,其职位设计也遵循等级制原则,低级职位要接受上一级职位的控制和监督。

3.注重正式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即严格依照法律或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标准办事,它要求人们服从的不是作为个人的管理者,而是作为一种非人格化的秩序和规范。

同时,为了保证公共官员依法和恰当地履行职责,等级主义主张公共管理人员职业化、科学化。

然而这种在公共管理历史上延续最长的管理方式也受到各种抨击,等级主义组织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等级分明的集权结构将政府组织划分为许多层级条块,跨组织层次之间的交流极其困难,体制、结构与运行机制的僵化;(2)表面上高度集权,实际上各地区、各部门往往自行其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腐败的蔓延必将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个人主义

公共管理信条中另一条庞大的支流是个人主义。在考虑公共管理的问题时,个人主义的倾向最早可以追溯到斯宾诺莎和孟德斯鸠,这种方法也出现在现代经济学家之父亚当·斯密的作品中。个人主义思想在如今成为当代公共管理信条中主流时尚,这不仅因为它与现时代的经济背景和政府价值取向相匹配,而且也是个人主义本身的魅力之所在。

1.个人主义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譬如,倾向于政府中的小部门,而不是大部门,认为政府中的大型机构容易产生低效问题,其原因是远离受益者的群体,会使高层官员获得更大空间来扭曲组织行为。以及个人主义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

2.个人主义的核心是奖励和激励结构;在个人主义看来,物质性激励结构是公共管理设计的中心环节。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的假设,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关注自我利益和机会主义的,经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个人的自利可以实现社会的利益。政府组织只要通过精心设计的制度和激励结构,可以改善组织中个人的绩效,以实现官僚努力程度最大化。

同时个人注意还强调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以及强调公共管理需要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

个人主义的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强调通过公共服务私人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2)个人主义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3)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以及个人注意强调公营部门私有化、目标管理、绩效管理也遭到各种批评指责,但尽管如此,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三)平等主义

平等主义既反对市场又反对官僚制,是以“团体主义”为合作行为的起点或核心组织原则,采取的形式是激进式分权的自治单位。毋庸置疑,平等主义所提倡的团体自我管理、相互控制和面对面责任的最大化等要素对于现代的公共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倾向于建立一种领导权,通过限制任期、轮流任职、对高层人员实行选举和撤职制度、使官员承担组织工作的方式受到控制以避免权力滥用;(2)在一个成员高参与和团体弱管理的结构中,通过参与式民主、激进分权和非正式团体的批评及其对个体的影响,来控制大型的失误和破坏性的权力游戏,从而达到集体的规范。

毫无疑问,平等主义作为公共管理的方法仍然有局限:首先,逃避责任是平等主义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弊病,团体成员都会争相躲避最不受欢迎的任务,其结果是重要的任务无法完成,同时也无法监督和保证工作的质量。其次,平等主义决策无休止的面对面商谈,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容易导致议而不决,这种耗时、低效又不计成本的做法受到较多抨击。

二、公共管理方式之借鉴

我国政府如何运用适当的方法管理公共事务,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是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认为,以个人主义为主导范式的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显然可以为我国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1.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

2.新公共管理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打破了政府独家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我国行政改革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在加强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宏观管制的同时,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私营部门进入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

3.新公共管理从注重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注重提供优质服务的方向发展。我国也应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同时考虑如何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4.新公共管理重视政治对行政、对公务员的影响。这一点给我们的启发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进行。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政府在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的某些有价值的见解和做法的同时,也要注意结合本国的国情。对于西方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思想,只能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借鉴和吸收,而不能全盘照搬。

参考文献:

[1]D·奥斯本、T·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市政协编译组和东方编译所编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陈振明.政府再造-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述评[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

[3]俞可平.当代各国政治体制:澳大利亚[M].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

[4]马骏,叶娟丽.西方公共行政学理论前沿[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第9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运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企业型政府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摆脱“福利国家”制度带来的困境,都实行了政府改造运动。虽然这一改革浪潮在各国的名称不同,但实质上都是将私营企业管理的一整套原理和技术运用于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它对以往的传统公共行政模式采取了否定和批判的态度,要求建立与以往不同的公共行政模式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管理组织。虽然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具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条件,但是其独特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对世界任何国家都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本文试图在对西方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基础和特征进行阐释的基础上,挖掘可供当前我国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借鉴的经验。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内涵及实质

“新公共管理”是一种国际性的思潮和运动,它起源于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并迅速扩展到其他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意味着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范式的转变。有如休斯(O Hughes)在《公共行政与管理》一书中所说:“自从8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管理已发生了转变,曾经在本世纪的大部分时间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传统公共行政管理的那种刻板(僵化)、层级官僚体制形式逐步转变为一种灵活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形式。后者并不是一种改革事务或管理方式的微小变化,而是政府作用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关系的一种深刻变化。传统的公共行政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已受到怀疑。新公共管理的采纳意味着公共部门管理领域中新范式的出现。”总体而言,新公共管理具有与传统的公共行政不同的理论基础和特征。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和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其理论支点的话,那么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

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行动都是为追求自身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利益)的假设中获得政府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益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对比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

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是为了追求利润,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

总之,新公共管理从私营部门的管理方式出发认为,那些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这也奠定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独特内涵和改革走向。

(二)新公共管理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庞杂的概念,它既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又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同时还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1、以顾客为导向,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建立企业型政府。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回应能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式”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的职能和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参与市场竞争,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的某些服务。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者和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2、引入竞争机制,注重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效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公务人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目标和总量控制,给基层公务人员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充分的自,以适应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时,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法规、制度控制,实现严格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达到经济、效率和效果等三大变量。在人事管理体制上,新公共管理重视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成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3、强调“政务”和“事务”的合作。在看待“政务”与“事务”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保持政治中立;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主张让文官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责任感,而不应将政策制定和具体管理职能截然分开。这样不仅可以使文官承担相应

的政治责任,而且可以挖掘文官在专业知识、信息、任期等方面的优势以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益。

二、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述评

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西方国家政府的公共行政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西方官僚制政府的运行陷入困顿的情况下,它提出的一系列主张和革新作为人类的一种革新范式和实践模式,反映了人类社会在进入信息化时代和全球化时代后对各国政府管理的必然要求,其所展示的一些理念在很多方面实现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突破。

(一)适应了时展的要求

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以及社会信息化,必然要求各国政府采取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与以往工业社会相适应的传统官僚制不应主导公共行政的指向,其科层制的管理方式、僵化的公共组织和绝对统一的公共服务的做法,都应该被纳入新公共管理的改革浪潮之中。这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二)积极探索了解决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弊病的途径和方式

对传统的官僚体制所生成的财政开支、人员膨胀、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士气不振等弊病,新公共管理运动采取的企业化、市场化、竞争制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和解决了这些弊病。

(三)把当代政府改革和公共行政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1、它否定了传统行政所持有的政治和行政二分法,主张公务员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认为这样更有利于实现良好的治理。

2、主张公共服务市场化,主张政府和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进行有效的竞争,确立了政府和市场的新型关系。

3、强调公共服务的顾客导向,提倡回应,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政府绩效的标准。

4、主张政府部门的领导者具有企业家的精神,以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种资源,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5、主张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管理层级,以消除官僚制的繁杂。这些措施都是对传统行政管理理念和措施的颠覆,开辟了公共管理的新时代。

(四)存在着一系列的缺陷

1、片面追求政府的企业化管理原则,抹杀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本质区别。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不同在于,政府部门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公共性原则和私营部门以营利为目的的利润最大化原则。新公共管理过于强调公共部门企业化,必然导致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利益的逃避,造成对公共利益的侵蚀。政府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自由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尽管它有不可怀疑的力量,但是他们不足以确保许多牵涉到人类幸福以及能让人类持乐观进步态度的社会目标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从本质上混淆政府与企业等私营部门的区别,最终会从根本上丧失公共利益。因此,政府的管理可以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不能全盘套搬。

2、过于注重效率原则,容易导致政府忽略其所肩负的政治民主责任。追求效率是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公共管理的本质是以民主为基石,强调追求人民、自由平等权利、社会公正、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等多元价值,过于强调效率必然导致社会公正和长期公共利益的缺失。

三、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启示

新公共管理是当代西方社会行政改革的一个潮流,虽然它还存在如上的一些缺陷,但总体来说是现代政府改革的一个趋势和方向。尽管我国是一个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具体国情与西方国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公共管理的水平和行政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西方国家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的一些思想和操作方案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改革仍然具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一)明确乡镇事业单位的职能范围和权力边界

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大幅度扩张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经过几十年的演变,政府规模急剧扩张,财政开支大副增长,最终在70年代形成严重的财政危机。这促使人们对以往政府的职能范围进行思考,反思以往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行政方式进行反思。就我国的乡镇政府来说,也经历了一个职能不断调整和机构不断膨胀的过程,最终导致了近年来大规模的机构和人员精简。这种现象主要反映在乡镇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的增减方面,可以说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

就我国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来说,最重要的是明确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职能和使命,根据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要求确定其具体职能,依其承担的职能来进行机构和人员配置。具体要划清哪些基层事务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哪些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市场化和社会化手段来提供的。对于由政府承担的事务要设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对于可以回归社会的公共事务要大胆放权。

(二)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工作乡镇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乡镇事业单位的活力来源于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乡镇事业单位的竞争来源于两个方面,即人才岗位的竞争和公共服务的竞争。长期以来,在人事方面,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人浮于事,导致乡镇事业单位职能的虚化;在基层公共服务方面,实行的是由乡镇事业单位独包独揽,缺乏有效的竞争,各种市场主体和公共组织被排除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之外。因此,提高我国乡镇事业单位的活力和服务水平,一方面要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引入人事竞争制度,打破只进不出、只上不下的传统思想观念,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式供给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竞争,形成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竞争的局面,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三)推进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改革

管理乡镇公共事务是乡镇事业单位的重要职能。推进基层乡镇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是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需要在资金来源、资金监管、工作思路上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1、加大对乡镇公共服务的投入。就西方国家来说,新公共管理有效施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国家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有效保障。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我国政府对农村基层公共事务的投入较为薄弱。在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的新形势下,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这既是加快农村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需要。

2、加强对基层公共财政制度进行改革,优化公共财政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强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一方面国家对农村基层公共事务投入的资金较少,亟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极低,亟需优化财政资金的投入渠道和强化对投入资金的监管。

3、对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可以实行合同承包,吸纳社会力量和资金的参与。当前,一些地方对公共事业民营化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但总体而言,这些改革设想还处于初始阶段,规模较小,相关制度还需要完善。对于可以实行外包的公共服务项目,可以实行合同承包,严格规定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标准,一方面可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可以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通过相关的探索,形成制度化的措施来改善基层公共服务状况。

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J].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2、陈振明.评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范式[J].中国社会科学,2000(6).

3、(澳)欧文.E.休斯著;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译.公共管理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第10篇

关于公共管理研究的综合评述

我国即将启动 MPA 项目。 因为 MPA ( Master of PublicAdministration)被译为“公共管理硕士”,即其中的Administration被译成“管理”,而不是如以往那样更多地译成 “行政”,因此, MPA内涵的外推使得公共管理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如此受人关注。我们认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公共管理都存在着许多重大问题尚未讨论清楚,十分有必要对其展开争鸣。比如,Public Administration 与Public Management都翻译成“公共管理”, 它们之间的区别究竟在哪里?难道仅仅是适用层次不同?有些学者认为,Administration指层次高的管理,Management指层次低的管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在管理科学类中, 把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定为“PublicManagement ”, 而把二级学科“行政管理”定为“PublicAdministration”的看法,似乎从道理上讲不通。①同样,在 MBA 中Business Administration 译为“工商管理”, 这里所用的Administration,又如何用层次的高低来解释?也有人认为Management主要用于操作层面,更多地从技术角度讨论管理问题。如果仔细查阅中外管理学的相关?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启示

目前我国已有许多专家学者正在研究公共管理问题,比如厦门大学陈振明教授在他主编的《公共管理学》一书中介绍了西方政府管理(行政学)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所出现的三次范式转换,即从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的三次重大突破。②国家行政学院季明明教授在“当代公共行政的改革实践与公共管理学的崛起”一文中也指出,当代“再造政府”的行政改革浪潮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公共行政学体系,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崛起作了铺垫;公共行政、公共事务、公共政策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科的三大支柱。③综合上述两位专家的看法及其他国内相关文献,应该说在对公共管理尤其是公共管理的讨论中,有两点看法是共同的。

1. 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出现与各国行政改革的浪潮是密不可分的,它有力地推动了“重塑政府运动”。在凯恩斯理论的影响下,当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并获得巨大成功时,与“市场失灵”相伴随的“政府失灵”也表现得非常明显。一方面政府对社会、市场的管理,不仅使政府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成为“万能政府”,而且政府对外管理的实际效率也很低,在不少方面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政府中官僚机构膨胀,效率低下,财政支出扩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政府进行改革。人们在“实用主义”、“小政府意识形态”、“商业动力化”④等思潮的影响下,要求政府把公共事务特别是公共物品(服务)民营化;推进社区主义,建立理想的政府、市场、社区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加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用企业精神再造政府,把企业管理中的组织文化注入到政府组织中,提高政府部门的竞争力。

在全社会和学术界都在反省政府的角色与作用时,英、美、新西兰等国政府掀起了一股大力推进行政改革的浪潮。在英国,从撒切尔政府起就不断提出了一系列坚持市场取向、减少政府干预的行政改革方案。从“阶段革新计划”到 “公民运动”,在民营化、公私竞争与融合、公共部门引进私人企业的管理机制、承诺公共服务的内容与标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等问题上,英国的行政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当然,这种改革被不少人称之为“宁静的革命”。八十年代初,美国的里根政府发动了一场大规模地放松甚至废除政府管制的变革运动,并由此设计了一种使政府官员不仅对管理过程而且要对管理结果负责的新体制。克林顿政府继续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提出了若干重塑政府的原则与措施,如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机构,大力降低行政成本,建立“顾客导向”的管理服务体系,以企业精神重塑政府,使政府机构成为“以绩效为中心”的组织。在这场全球化的行政改革浪潮中,新西兰的改革十分激进,因而它备受人们的关注。新西兰的政府再造运动的主要做法是:政府将那些具有商业性的职能与可以开展竞争的服务,从公共部门中分离出来;财务报告、预算、拨款等均需要考虑绩效;在政府部门中区分决策与执行两种不同功能;按契约中规定的竞争原则,在政府部门的部长与执行官之间,签定“绩效协议”、“采购协议”等,强化各自的职能。

西方国家,特别是OECD国家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再造运动,为新公共管理的兴起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背景。“新公共管理被学者冠以各种不同的名称(如‘经理主义’、‘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以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等),这反映了人们对正在发生的行政改革的不同看法。尽管如此,但他们确实存在着某些共识:从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管理过程中的效率转变到极大地关注管理结果以及管理者的个人责任”。

2.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本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批判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越来越多,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新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与公共选择学派。新公共行政学一反以往过于重视效率的价值观,在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目标中加入了“社会公平”,围绕着“分权”、“参与”、“沟通”等民主行政中的若干问题一直展开讨论。同时,他们反对文官中立,认为在不平等竞争中,这种角色本质上是欺负弱势群体的帮凶。⑦政策科学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于重视官僚制理论,以及把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割裂开来等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它明确地提出了要对政策制定的全过程进行研究,即从政策问题构建到政策方案制定,从政策执行到政策评估全面展开讨论,并提出要改善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公共选择理论以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为出发点,证明市场是最有效的机制,因而需要减少政府的管理职能,把一部分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来提供。总之,新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公共选择学派都从学科建设方面,有力地批判了传统公共行政学,为它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一定新的理论依据。然而由于各自的弱点与缺点,它们并没有完全获得预想结果。

七十年代美国有许多企业管理学院将研究范围由企业内部管理扩展到外部的社会管理,产生了被人们称之“企业管理型”的公共管理模式。它不同于那种“政策科学型”的公共管理模式,而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公共管理,认为公、私部门的管理实质上并无大的差异,企业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完全可以运用到公共部门。人们为了统一这两种模式,因而就诞生了新公共管理学这个学科。⑧尽管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仍缺乏完全共识,但象早期那样,用“公共管理”一词简单代替“公共行政”,或者视“新公共管理学”也如“政策科学”那样为“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等看法,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

第11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创新;行政管理

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与应用,其在政府行政管理上的优势也不断显现出来。其中,结合市场经济的竞争管理方式、重视效率的战略管理方法、以结果为重的目标管理等构建了全新的公共管理体系,在政府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对公共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深入探析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的主要特征

第一,工具理性特征。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来源于经济学理论,比以往的公共行政的理论更加科学、严谨,但该方法论重视工具理性思维方式,将价值因素剔除在外,强调效率和结果,认为公共行政管理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因此,此种方法论提倡规范性和客观性,关注行政管理的方法、程序及手段,具有显著的工具理性特征,能够较好地增强公共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第二,个人理性特征。有关研究表明,新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是理性经济人,此种逻辑起点是一种鲜明的个人主义理性思维方法。理性经济人是对人性利己观念的一种继承和发展,它主张个体都是经济人,其活动的基本动机和最终目的都是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基于这样的思想观念,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也具有鲜明的个人理性特征,提倡政府行政管理要符合市场导向,尊重个体层面的自利需求,尤其要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和组织成员的个人利益。第三,实证主义特征。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引入并融合了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方法,这些经验和方法都是实证主义方法论,遵循的原则是有用即真理,重视实际操作方法和管理经验的积极作用。因此,借鉴了战略管理、目标管理、项目预算和绩效工资制等方法论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具有较强的实证主义特征,可以较好地推进公共部门变革,促使其创新行政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2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的创新作用

2.1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主要来自经济学理论,如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这是一种重要的思想武器,既可以用来批判以官僚体制理论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也有助于推进政府改革实践,同时还能够为公共管理和决策模式的创新、完善提供基础的方法论支持。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学理论基础,经济学理论具有的确定性、经验性及精确性都更高,使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的视角朝着经济学取向的竞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此种方法论不仅有助于丰富政府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使之更科学完善,也可以较好地推动公共行政管理改革,使之更有序地实施。就理论层面来说,新公共管理方法论的理论范畴和视野都得到了较大扩展。在以往的公共行政理论中,理论基础主要为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理论提出者:威尔逊、古德诺)和官僚制理论(理论提出者:韦伯),这两种理论都在政治学理论范畴之内。而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当代工商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等均被纳入其理论基础中,从而打破了以往公共行政学方面存在的学科局限,公共组织也从过分关注效率转变为重视市场价值,这为开展公共管理学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例如:公共选择理论借助现代经济学领域的方法与逻辑,通过理性经济人理论中的供求分析、交换及效用最大化等要素,对那些和民众联系紧密的政治个体进行行为特征分析,同时也对典型的政治团体和政府所具有的行为特征进行了总结。这使研究的侧重点和涉及范围都得到了拓展与延伸,关于如何有效执行、拟定政府公共政策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现实性课题。由此不难看出,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拓宽了公共行政学的思考范围和研究视角,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从实践角度分析,新公共管理方法的应用有助于提升公共组织的行政效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效率日趋低下,甚至出现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而经济学理论包含的方法论极为独特,学科基础也颇为成熟,尤其是其重产出结果比的绩效理念对公共行政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将其引入公共管理研究后有效地扭转了这种效率低下的局面,同时,在应用过程中逐渐被置于支配地位,促使公共管理改革朝着市场化方向健康发展。有学者深入探讨了经济学理论基础和新公共管理方法论的内在关联,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坚持市场取向是因为引入了经济学理论,受这种理论思想和方法论的影响,逐渐认可了市场价值的积极作用,当其被应用到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之后,逐步取代了以往公共行政学理论的地位,也使公共官僚组织的思想观念得到改变。

2.2使公共管理方法的取向和范围不断拓宽

新公共管理方法既囊括了工商管理学、经济学方面的理论,同时也将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及政策学等领域的方法和知识有机结合在一起,其核心主题是如何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物品,实现有效的公共管理,这有助于增强公共管理方法的综合性和广泛性。新公共管理方法认为,政府公共服务应当以市场化为导向,同时要充分考虑客户取向,在当代工商管理学理论的支持下,积极利用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经验、技术、方法和原则,创新绩效管理方法和战略思维。同时,充分运用政策科学分析方面的技术、方法,以及有关公共政策结果和过程方面的研究成果,从而建立起综合且广泛的管理方法,使公共管理研究更科学有效。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方法,新公共管理方法的应用使行政主题和理念得到了创新、完善。基于管理行政理念的指导,以往的公共行政重视层级节制和制度约束,多采取官僚化的管理方法开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对行政体制、机构及过程等行政组织内部事务进行研究,而没有对组织的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因此,不难发现,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具有明显的内部取向特征。新公共管理方法认为,既要对组织内部进行研究,分析内部系统要素存在的关系,也要关注组织的未来发展形势和外部环境特征,厘清外部环境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做好组织内部管理的同时,要通过战略管理、结果控制及战略计划等方法,将组织置于外部环境进行分析,探讨组织行政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分析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以便公共组织机构可以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在稳步管理中实现长足发展。基于服务行政理念的指导,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主张,公共行政管理要对公民和公共管理者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行政管理活动要充分体现民主性和服务性。因此,公共服务和公共责任也被纳入新公共管理。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引入并融合了当代工商管理与西方经济学领域的模式、经验、技术、方法及原则,向新公共管理方法注入了包括组织发展、制度安排、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顾客至上、业绩工资制、合同雇佣制、成本核算、绩效目标、交易成本与公共选择等在内的许多全新的内容和主题,给公共行政赋予了全新的概念与涵义,为其作出了更为全面的释义。在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引入并使用这些管理方法,不仅能够彰显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特点,体现绩效评估和竞争机制的优势,较好地改善行政管理的效果,同时也可以拓宽新公共管理方法的研究主题和理论视野,使公共管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3用激励机制取代规制的公共管理方法

一般来说,对组织结构行为和设计进行研究分析时需要一个逻辑起点。基于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人性假设被当作基本的逻辑起点,这有助于政府转变公共管理方法的导向,即用激励取代规制。以往官僚制度的逻辑起点是人性恶,所以,公共官僚组织在进行管理时非常重视规制,为了避免人出于恶的本性损害、破坏公共利益,往往会制定多种规章制度,以便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控制,防止出现滥用官僚权力的现象。韦伯在设计官僚制的有关制度时,非常看重规则的完整性和详实度,而且对权利体系的层级节制设计尤为关注,确保其能够达到较高的理性化水平。显然,这样的官僚体制是以规制为导向的,它能够起到推动公共行政发展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体制过于重视规则,可能会使行政工作陷入教条主义的危机,从而不利于行政效率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会对公共行政长期发展形成阻碍。新公共管理方法强调市场的导向作用,认为可以通过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完善公共行政管理。该方法基于人性假设这个逻辑起点,将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里面的个体视为理性经济人,其显著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在政府组织机构中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创建有效的竞争机制,将绩效管理纳入劳动报酬体系,并把绩效作为劳动报酬的重要指标,根据劳动和竞争形成的结果实施绩效管理。这样在竞争过程中就会出现差异和距离,为了不落后于他人,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机制中的理性经济人必然会主动增强工作积极性,做好本职工作。以往的官僚体制以规制为导向,重视层级节制,认为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在工作过程中所有人都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这既不能够激发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也会扼杀其创造性,还不利于充分实现公共利益。长此以往,公务人员不仅会养成按章办事的习惯,也会形成墨守成规的固定工作模式,从而将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引发扯皮推诿等问题。基于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个人的合理利益得到承认,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被纳入政府内部,同时绩效管理也得以实现,这样可以较好地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挖掘其潜在能力,有助于突破僵化的官僚体制模式的限制,使公务人员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对协调、改善组织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有一定促进作用。

3结语

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引入了经济学理论,借鉴了工商企业管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诸多方法论,对以往的公共行政管理作出了补充、完善,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公共管理理论概念,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更多视角,使公共管理方法完善,将其运用到公共部门行政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改善行政管理的效果。

作者:吴晓芳 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何颖,李思然.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评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4(11).

[2]曹堂哲,孙智慧.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方法论、议题和逻辑[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1).

[3]范文.中外公共行政理论比较研究方法论思考[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3(3).

[4]王印红,王刚.对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定量推崇的批判[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5]翁士洪,顾丽梅.治理理论:一种调适的新制度主义理论[J].南京社会科学,2013(7).

第12篇

关键词:市场营销;公共管理;应用

一、引言

目前我国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对政府职能进行不断完善,政府的职能有所转变,这使得公共管理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变幻莫测,发展速度飞快,公共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科学合理的理论思想来进行指导,而市场营销理论中,有许多可供公共管理借鉴的地方,一些市场营销的理论可以指导公共管理工作的进行,这些市场营销理论可以帮助公共管理优化服务,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以及效率。

二、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应用市场营销理论的创新点

(一)公共管理民众分析和消费者行为分析

消费者行为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是市场营销理论体系中的一部分,这一部分针对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行为特点以及消费行为等等展开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合理的营销策略。市场营销对消费者进行分析的部分,对于公共管理,也有一定的帮助,在进行公共管理工作时,可以结合有关理论了解人们的心理以及行为,从而有针对性地展开公共管理工作,公共管理与服务以人为本,以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及落脚点,围绕这一原则制定目标,从而开展公共管理工作。

(二)公共管理与营销战略的模式

市场营销是通过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进行产品和服务的推销,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制定一些营销战略,在制定营销战略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消费者的需求。公共管理工作与市场营销类似,公共管理工作不仅要宣传国家的政策内容,让公众了解政策导向,还要吸引公众积极响应国家的有关政策,可以通过广告宣传等形式来完成工作。

(三)社会公共服务与产品策略

从市场营销理论来看,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会受到产品质量、产品设计以及产品性能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公共管理工作时,要为公众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提供能够满足公众需求的公共产品,要想了解公共产品是否能为公众所接受,可以借鉴市场营销中的产品策略,来了解群众的产品接受度。社会公共部门应该优化自身的社会形象,积极开展有关活动,并做好跟踪与回访工作,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从而获得公众更多的认可,博得公众更多的关注。

三、在公共管理中,市场营销理论的应用情况

(一)通过运用营销理论进行管理创新,从而缓解社会矛盾

合理借用市场营销相关的理论,对公共的管理进行改革,促进社会创新和出现对应的改革。市场营销的理论对于一些部门影响比较大,比如教育部门或者是其他组织部门等,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市场经济。由于竞争机制的出现,整个市场的服务和管理都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使用营销的理论对质量进行提升。关于市场营销理论的使用与否,可以借鉴国外,比如说英国、美国等这些发达国家,他们对于使用市场营销的理论使用的经验更加丰富。观看这些国家对于使用市场营销后的管理效果可知,在社会的公共管理中使用市场营销是可行的,而且效果是显著的,可以起到缓减社会矛盾的作用。

(二)通过运用营销战略思想,用于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意识

对社会公共管理和发展建设需要采用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管理模式,让公共管理在社会矛盾中起到缓解的作用,对社会的关系进行调节。采用市场营销理论进行管理社会,在社会管理中公众充当市场里面的消费者,使用相关的营销理论化解管理的被动,这样就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让社会的秩序更加稳定。除此之外,可以让管理工作在公众的视角开展,有利于增强公共管理关于服务的意识。我国是党为人民服务,社会公众需要提高主人翁意识。相关的机构也需要保持营销理论中的顾客至上观念,让社会公众的地位得到提升。服务意识的提高可促进公共管理质量的提升,公共管理更加方便,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矛盾。

(三)通过运用营销渠道思想,用于实现社会管理的多元化服务

市场营销有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渠道,没有渠道再好的产品也无法成功销售出去,这个放在社会管理方面也是适用的,对公共管理来说,渠道是很重要的。现在我们国家在公共管理方面的服务还是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关于社会公共管理还是单单的靠政府和一些相关部门是不够的。可以借鉴市场营销理念,对产品进行包装,也就是说对公共管理改变成服务化,把一些服务拆分开。呈现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不同的服务分给不同的部门,让企业和官方合作达到双赢的局面。这样就可以保证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也可以保证社会公共管理的需求,对于公共管理的质量也有积极的意义,促进公共管理的发展。

(四)通过运用市场营销观念,使政府树立“顾客”至上意识

NewPublicManagement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这个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发表目标,然后让行政部门去实现这个目标。目标是具有引导性的,关于目标的实施以及目标的有效性,都是需要相关机构去实行,一切的行为都是为了目标。什么是目标呢,就是让社会公众感到满意。NewPublicManagement也就是前面说的采用市营销理论对社会公共进行管理,这也就意味着管理机构需要把社会群众视为顾客,秉持顾客是上帝的理念,需要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给社会群众更好的服务。给社会公众选择的权力,促进社会公共管理的发展。如此以往,可以促使社会公众成为社会管理服务的中心,做到以人为本。让社会群众摆脱崇拜物质,被物质和权力掌控。让人们把关于关注物质和权力变成更注重过程。政府不再是唯一一个管理机构,更多的非政府组织机构也可以成为管理机构,对社会公共管理出一份力,促进公共管理的发展,更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促进社会公共的进步,让社会更加稳定。在实践中,国家权力社会化或国家治理的分权,意味着它已经成为一种公共服务。因此,这项服务将成为新的国家治理的主题。现代政府是由人民组成的,我国宪法赋予人民组织政府的权力,也就是说政府需要服务于人民,以人为本,这是政府和人民的一种基础关系。但几千年来,中国一直被官贵民贱的思想影响,导致在现代社会人们在心里还保留着这样的阴影,缺乏自己是主人翁的意识。采用现代经济学里面的概念,社会群众都是纳税人,是给政府缴纳了税的,社会群众应该受到政府的服务。因此社会公众就是社会公共管理的顾客,管理者需要实行顾客至上的理念。社会群众缴纳了税务,就有权享受政府的服务,所以官贵民贱的思想必须舍弃。公共服务应该以“客户”为导向,并对整个社会的需求做出更敏感的反应。对于民众的需求政府不可以不理睬和不作为,而是在了解之后立马去解决,去满足群众的需求。关于公共服务,这需要经过社会公众的评价,只有公众满意才是合格的,所以公共服务的质量一定要足够好。现代政府要是失去服务的原则,就会变成一个追求自身利益的群体,腐败和特权,而不是公共利益。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