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17:09: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森林经营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有效途径
0.前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中起着带动作用,多年来,为培育后备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国国有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方式不活,改革滞后,与新时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文着重探讨一下改革国有林场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
1.改革国有林场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
1.1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目前国有林场按隶属关系,划分为省级、地市级、县级管理,大多数归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也由少部分归风景管理局、旅游局等非林业部门管理。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但级别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因此,理顺林场的隶属关系,避免多部门管理尤为重要。根据经营目的不同,把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分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森林经营面积和管护难易程度以及承担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事业编制。商品经营型林场,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兼顾社会生态效益的前提下,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自求发展,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林木资源管理进行监督。确定为商品经营型的国有林场,应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国有企业法人注册。商品经营型林场劳动人事制度,按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规定执行。
1.2实施分类经营
以往森林按林种一般分为五类,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和薪炭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分法已不适应林业管理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林业经营方式改革势在必行,实行林业分类经营,这是一项涉及林业经营管理、经营机制、经济政策、管理措施和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深层次综合配套改革。新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是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进行分类,以生态利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公益林,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商品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整体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1.3林场分类管理
实现林场分类管理,科学合理的划分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根据其所属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界定林场的类型。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划分: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划为经营型林场,以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划为生态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包括生态公益林占森林面积60%以上(含60%)的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达不到60%,但其分布在大江大河源头、水系干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围、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区位脆弱地区的国有林场;含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匮乏,不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中长期目标的国有林场。其余均为经营型林场。
1.4完善组织形式
对公益林建设,强化政府的组织管理,对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营造的生态林,应主要采取工程项目建设和林场管理的组织形式。此外,还应当在实行预算管理基础上,积极引入造林承包、管护承包以及招投标等管理方式,以提高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效率。益林建设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工程造林以及卫生伐、景观性质抚育、病虫害防治等有利于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经营措施,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
1.5搞活经营机制
对于商品经营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的补偿额。商品林要定向培育,实行产业化经营,实行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在利用较少林地提高木材和各类林产品供给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把更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下来,使其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鼓励商品经营型林场承担公益林营造和管护任务,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管理的要求,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补偿。
1.6加强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和资产处置的报批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年初要编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如中途新增投固定资产的,需报批后方可实施。要及时对现有帐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确保所有资产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做到帐、物相符,制度规范有序。建立定期的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同时,加强对各林场的财务监督和指导,不定期地对各场财务状况进行督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财务报批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1.7强化林场生产经营验收
对被列入当年生产经营的项目,事先都要严格按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方案,明确生产经营范围、投资规模、时间和质量要求等。平时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和建立档案。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并组织专项审计。
2.总结语
总而言之,为确保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首先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只有在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任务的完成,才能真正实现国有林场经营发展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近自然;森林;经营;思考
2013年5月9日,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徐成立来到北沟林场就森林经营工作进行调研。徐局长强调:要改掉过去以生产木材、皆伐造林的传统经营模式;要重点培育复层林、大径级优质林;要通过计算单株蓄积生长量来设计采伐木和保留木,培育有后劲、高质量的林木林分和后备资源,真正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徐局长此行为林场带来了林管局新的经营理念,提出了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理念,从而为我们更加深入理解近自然经营理念又上了生动一课,为今后如何做好森林经营工作指明了方向,拓宽了视野。
当今,人们对于森林的认识,已经从传统单纯的生态效益转而追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实现的目的。森林在为人类解决基本环境问题的前提下,必须同时满足人们对于木材和其它林副产品的需求,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西方发达国家在对于森林综合利用模式探究方面进行了长期的尝试,积累了相对成功的经验,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德国提出的近自然林经营管理模式。对于近自然林的经营管理模式的探索,德国经历了近百年的研究,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之上,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和基础理论,对于世界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并且该理论在德国得以推广应用,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自建国以来,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及不当的森林采伐模式,造成了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因而,积极引入近自然林经营管理项目,并在重点实验基地加以推广和应用,十分具有现实意义。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是进行近自然森林示范较为理想的场地,它对于提高我国对于近自然森林经营管理模式的推广,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 近自然森林的概念
具有多层次空间结构、多树种混交而成,由乡土树种所组成异龄林特征的森林被统称为近自然森林。对于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则主要是以多品质产品的生产,多功能经营、永久性林分覆盖为目标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在进行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以目标树的天然更新、择伐、标记为主要的技术特征;以森林的系统功能的多样性、生物的多样性、森林生态系统的缓冲能力及其稳定性为主要的经营管理要求[1]。
2 近自然经营的基本原则
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原则是基于森林自身的生命运行周期规律基础之上而得来。只有坚持森林的自然生态运行规律,才能够从根本上满足近自然森林的循环运行规律。
(1)尽管近自然森林并不如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肥力大的土壤,但在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中,树种也在或多或少消耗着当地土壤的肥力,因而,在进行近自然森林的经营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土壤的肥力,以维护近自然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性。
(2)在进行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推广过程中,不能够简单的以引入多树种为唯一的经营管理概念,而忽视了当地原有的生态物种的保护。在适当引入外来有益物种的同时,切实做好当地物种的保护工作,研究当地物种的遗传与变异。
(3)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即不能采用整齐划一的粗放经营方式,要结合当地的气候、地质地貌等综合条件,采用适合当地环境特色的树种。
(4)对于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确保其应达到混交、稳定和健康的状态,以维持近自然森林的可持续性和整体协调性[2~3]。
(5)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使用,要在科学探索和经济适用2个方面达成一致性。在保证经济适用或者科学探索其中之一的前提下,完成另一个方面的开发和扩展。
(6)近自然森林必须在生态、经济、社会、木材的持续供应方面保证统一性,不能够以牺牲森林的生态环境效益满足所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近自然森林经营的重要意义
(1)由于近自然森林所采用的多样性物种,使得近自然森林具有纯种的人工森林所不具有的自然生态景观的观赏性。近自然森林经营更适合具有生物多样化森林特点的森林经营,从而培育出多物种、多层次持续健康的森林经营体系,因而,较为适宜在河北木兰围场接坝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地推广和应用。
(2)近自然森林模式所采用的是多种树种相结合的交叉性种植模式,而不同的物种在抵抗火灾、雪灾、沙尘暴、病虫害等自然和人为灾害方面,都具有各自的优势,从而加强了河北木兰林业生态系统的风险灾害抵抗系数。
(3)采用多种树种相结合的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能够使得不同物种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方面发挥作用,从而为木兰林业的长远发展提供较好的平台。
(4)近自然森林的经营方式能够使得多种物种进入本地森林生态圈,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纯人工针叶林所引起的土壤酸化问题,有利于树种的更新,改善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森林生态体系。
(5)近自然森林经营活动具有生态、经济效益好,投资风险低,投入回报大,生态灾难和风险系数几乎为零的特点,因而具有较高的投资潜力。采用近自然森林经营管理模式,能够在同一的森林空间内获得较大的投资回报。因而,木兰围场国有林场采用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管理方式,能够较好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完美结合。
4 近自然森林经营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应用及其发展前景
随着森林经营方式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周围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河北省处于环绕京津的特殊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尤为重要。河北省的人工针叶纯林、天然阔叶混交林与其它省份的林分相比,其所具备的生态系统结构较为不同,因而其所体现出来的生态效益、地理位置也最为明显。
采用近自然森林的经营方式,可以优化和改善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森林生态系统,培育具备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存的多物种,并且对于发展持续、健康的森林体系具有长远意义。目前,在木兰林管局进行了近自然森林的经营示范工作。通过对人工针叶林、天然阔叶混交林的近自然化经营,在原有森林经营的基础之上,大大提高了森林结构的多样性和丰富度,改变了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从而为河北省的生态环境建设打下了基础[4]。
在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发展近自然森林经营过程中,要根据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充分应用森林内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自我调节性。合理利用森林生态系统内的自然生长发育规律,按照森林系统的自然更新及趋于稳定的生命周期规律,完成整个森林设计、经营活动,以达到优化森林经营结构,充分利用森林功能,实现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完美结合的目的。
在进行木兰围场国有林场近自然森林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地尝试,重点了解和掌握接坝地区森林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规律,达到综合应用森林各种自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目的。例如,通过对于林木之间的竞争关系,来分析和研究新型的林木采伐和栽培计划;另一方面则要在深入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之上,总结森林自身的生命周期规律,用自然森林所特有的信息,调整人类社会对于森林的期望值,从而达到遵循森林生命运行规律的目的。
5 结语
总之,通过对于近自然森林经营概念、经营管理原则、发展意义进行分析,明确了近自然森林在推广和应用方面所具有的可能性和优势,从而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和经营活动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慧卿,江泽平,雷静品,李清河,李慧勇.近自然森林经营探讨[J].世界林业研究,2007(4)
2 雷静品,李慧卿,江泽平.在我国实施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分析[J].世界林业研究,2007(5)
【关键词】次生林;森林经营;重点生态公益林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林业省,林分面积和蓄积均居全国之首,在我省的森林资源中,天然次生林面积占一半以上,分布广大的次生林中蕴藏着丰富的木材和多种林副产品资源,对维持我省的生态平衡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经营好现有的次生林,是直接关系到全省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1.黑龙江省次生林资源现状
1.1次生林龄组结构
我省的原始森林遭到大量破坏是从20世纪初修建中东铁路开始的。经过帝俄和日本地国主义者掠奇性的采伐使森林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针叶树逐渐减少,同时具有较强萌生能力的阔叶树不断增加,最终导致植被的总体特征发生了变化,次生森开始形成。建国后随着一系列林业法规的实施,制止了森林的继续破坏,次生林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开始由逆行演替向进展演替的方向发展,由此次生林进入了恢复发展的阶段。据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调查统计,我省次生林龄组结构为:成熟林面积、蓄积仅占10%左右;近熟林占20%左右;中龄林占40%左右、幼龄林占30%左右。由此可见次生林龄组结构极不合理,可用资源和近期可用资源所占比例小,幼中龄林的次生林所占比例大。而这正是我们结合当前我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采取何种手段经营的主要对像。
1.2次生林的树种组成
根据对黑龙江省次生林区的调查,形成我省次生林的主要树种情况。黑龙江省次生林区针叶树种仅占次生林面积的6%,蓄积的9%;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珍贵树种更少,面积占次生林的1%,蓄积的2%。而所占比例更多的是柞、白、椴、黑、杨等阔叶树种,占次生林面积的90%以上,占次生林蓄积的近90%。我们必须不断地调整次生林树种比例,保护好现有的散生成熟的单株珍贵树种,做为天然种源,增加珍贵树种的面积,降低其它利用价值较低的阔叶树种的面积。除组成树种外,现有成林的次生林中普遍存在密度偏低、林分稀疏的现象,据统计,现有次生林达到经营密度标准的有65%,这种不合理的林分结构是对林地资源的浪费。所以,对黑龙江省现有次生林,要在保持其稳定性和生态效益不被破坏的条件下,根据立地条件和植被演替规律,确定合理的改造或冠下补植及抚育方式。
1.3次生林的主要类型
合理的经营次生林必须分别类型,因林制宜。现有的各类次生林都处于一定的次生演替时期,基本都处于一定的恢复演替阶段。我省的次生林经过演替发展到现在形成的次生林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山脊陡坡柞树林:是原始红松柞树混交林遭到破坏后形成的,在我省次生林中分布面积最大,大部分分布于贫瘠干燥山地,组成单一,萌生起源为多,林分较稳定。这类林分必须加强管护,达到最大的生态效益。
丘陵、山地杨桦林:分布于山地缓坡和斜坡的各个坡向以及丘陵地带,是红松阔叶林经火烧或采伐后形成的。这种林分稳定性较差,大多数已被或将被中生或耐荫性树种所更替。一般林地较肥沃,林分生产力较高。应适当在冠下引进针叶树种,改变要树种组成,增加针叶树比例。
沟谷硬阔林:主要分布于中、低山区的坡中下腹近河谷地带以及季节性流水的沟谷,以水曲柳、胡桃楸和黄菠萝为主,保持半原生状态。由于土壤水湿,其他树种不易侵入,林分稳定性较高,生产力水平亦较高,又由于组成该林型的树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因此,该类型应采取抚育、管护和发展的措施,逐渐扩大经营面积。此类型在哈尔滨地区分布较多。
山地软硬阔叶混交林:广泛分布于本省的中、低山区,其垂直分布与红松阔叶林相一致,类型分异很大,组成复杂多变,常见的树种有杨、桦、椴、榆和槭类等。绝大部分林分处于中生生境,由于本类型所处条件适中,多种树种能够适应,众演替趋势看,软阔叶树的优势已让位于硬阔叶树。因此,这一类型的经营应按演替趋势,因势诱导,进行合理的抚育改造,使其发展成高产的林分。
灌丛:是原始林受反复破坏后形成的,完全发生于次生裸地,面积较大,分布条件各异,常见的有榛丛、胡枝子丛和柳丛3种,本类型对水土保持和多种经营有重要意义,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给予保留,榛丛造林极易成功,也可以进行改造。
2.次生林的经营方式
在确定次生林的经营方式时,我们要把生态经济理论做为宏观指导思想,结合我省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在经营次生林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其生态效益给以充分的重视,不能以开发经营为由继续破坏生态平衡,必须在保持次生林的平衡和稳定性不遭到破坏的条件下进行经营。通过确定命题的经济措施,使我们既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又能提高次生林的生态效益,改变长期以来林业经营上经济与生态相对立的局面。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认为黑龙江省的次生林可按如下几种方式进行经营。
2.1次生林管护、培育型经营方式
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国营林场规划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域,必须按林班及面积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行不间断专项管护及定向培育,这一类型主要在立地条件较好,生产力较高,具有一定培育价值的中幼龄次生林中进行。在这种林分中主要是进行抚育间伐,保留有利用价值,生长良好的林木,伐去利用价值低,生长落后的林木,同时对森下更新层也进行抚育,保留有价值的目的树种。伐后上层林木保留株数在800株/公倾以上为宜,彻底改善林内卫生环境。
2.2次生林改造型经营方式
主要在土壤肥力较高,但由于组成林分树较差、林分密度较低以及单位生长量较低的次生林中进行。通常可采取先造后抚的技术措施,主要适宜林分密度低,林中空隙多的林分,首先清除林隙中的杂草、灌木,然后栽植耐荫的针叶树,填充林分中的多余空间,使林分达到要求密度,经过若干年后再进行人工调整,伐除抑制针叶树生长的上层阔叶树,并抚育一部分天然更新的阔叶树,保证人工更新层与天然更新层协调发展,使次生林的树种组成达到优化目的。
2.3次生林封育保护型经营方式
主要对发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等生态效益的次生林进行,这种林分虽然生长量较低,林分结构亦较差简单,但由于其发挥的生态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因此,对这种林分应进行封育管护,防止人为破坏,造成不良的后果,山脊陡坡柞树林即属该类型。
1完善森林培育和经营管理的意义
众所周知,我国仍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且分布不均的现状仍未改变,林业发展仍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森林资源为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了与当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向适应,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经营管理模式也应不断的创新、改进,不断的摸索新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森林培育方法,让森林资源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森林资源的培育与经营管理的改进,使得森林资源可以摆脱过去单一的林业资源创造方式,使得森林资源远离“滥砍滥伐”这些失衡的资源攫取现状,使得森林资源趋于健康合理的利用。[1]
2我国森林经营管理现存的问题
2.1森林资源短缺,陷入不良循环
森林资源来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木材的生长周期期长,需求量大,供需关系严重不平衡。而面对现今的经济发展速度,木材的需求导致了乱砍滥伐程度不断扩大,长期对森林资源的过度使用又使得森林资源的自生能力逐渐下降,如此陷入一个不良循环,加大了森林生态的再建设难度。虽然近年来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但是远远不能与需求相匹配。森林资源严重失衡,不良循环在逐步加深。这样的生态失衡状态使得森林生态对于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下降,当病虫害以及其他自然灾害袭来时,薄弱的森林保护屏障对于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产生极大的威胁。通过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改进,森林资源的良性发展能够得到重新建立,对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有十分长远的意义。
2.2森林资源的监管力严重不足
森林资源是长期积累下的宝贵财富,林业资源对于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发展意义。对于森林资源的管理来说,长期存在的不法行为是管理的难题之一。林业资源不断发展到今天,监管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强,但是在一些地方,乱砍滥伐、毁坏林木、非法收购木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仍时有发生。虽然林业部门在不断的加大监管力度,但是仍难以完全遏制这些非法行为。不得不说,森林资源自身的特点使得对于森林资源的整体管控成为一个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大多地方面临着管辖林区范围大,而专业的林业执法人员少,护林员的人数在近年来不断增加,但是大多是本地的农民,有些护林员自身对林业法律法规都知之甚少,专业素养有很大的欠缺。虽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法规和严格的处罚制度,但是森林资源的自身缺陷仍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只有将法律法规应用率最大化,才能使得监管有效率提升到一个较为满意的程度。
2.3森林资源经营方式较为单一
森林资源主要的功能就是提供木材等原材料,这也是传统林业的经营目的。但是传统的林业经营方式已经完全不能满足现代经济社会对森林资源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多元化林业,生态型林业呼之欲出。现在,与森林资源经营模式有关的已不局限于木材输出,在林业生态建设,森林旅游与游憩,提供林副产品,林农合种等多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森林将不仅仅作为木材资源而存在,森林的整体性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森林资源配比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森林资源必将要摆脱传统经营方式,除了植被保护,在林产品加工多元化及产业链的形成、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资源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调节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发展前景。
3针对我国森林体系提出的发展策略
3.1实现森林培育合理化
以生产培育木材为主的传统林业经营方式大大制约了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树木品种单一,配比不合理,以及在地理上分配的缺陷都直接影响了木材的产出率,使得森林资源不仅在经济效益上有所不足,对于森林整体的良性循环也有着严重的阻碍。合理化的树木培育要求林业部门的造林规划要具有专业性和合理性,除了基本的适地适树,更要结合不同品种树木的生长周期、生长特点、主要用途和市场实际需求进行多方位的考虑。对于森林培育的考量还要结合正在兴起的其他与林业有关的行业,比如对于药用价值高的植物的合理穿插种植等。在考虑森林资源的经济创造的同时,必须要把森林资源的自身保护和良性生长纳入合理化的森林培育规划中,建造自然的林业抗火带、抗风带和抗病虫害区域。在森林资源的未来发展中,必将会有更多的因素需要考虑,森林资源的培育将成为一个成熟的经济模块,创造更多的财富,为整体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3.2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
在打造满足生态发展需求的森林资源的同时,要不断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与监管。在完善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大力宣传森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将森林保护措施落实在实处。定期进行护林防火的巡查,对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实时状况进行信息采集。对于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例如病虫害侵袭,火灾多发环境都要进行及时的信息上报并且在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反应。要加大对乱砍滥伐、毁坏林木等现象的打击,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坚决不纵容,更要加强林业巡查管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建设和思想观念建设,健全林业资源维护机制。森林资源的监管不在一朝一夕,必须要长期进行健全和普及,必须要不断调整监管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只有针对实际情况,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的方案,才能使森林资源在整体的经营管理上才能有更长远的发展。
3.3打造多样化的森林经营模式
传统林业的职能在于2个方面,对森林构成的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保护和调节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大量的木材原料。所以从传统角度出发,对于森林的经营管理的关键在于木材的产出和森林结构的打造。但是,对于发展如此之快的经济建设来说,单一的木材输出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林业发展的新要求。森林资源的价值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整体发展水平上升而走向更加宽广的未来。开拓更多的林业跨领域合作,加大对林业自然性的开发利用来大大改善、建立多元化、小领域的森林开发项目链,使得小模块的林副产品可以逐步被带动。新型多元化的森林经营模式必将实现森林价值的扩大化,对于森林资源的管理利用都会是很大的进步。
4结语
森林资源自始至终都是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充足高效的林业资源、创新合理的林业经营模式,都将为森林资源的发展壮大注入新鲜活力。事实证明,必须要将森林的建设和发展与时代的要求相结合,才能使传统产业发展不脱轨,并且实现价值扩大化。未来森林资源的发展还会面临诸多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发展的关系,才能建成有利用我国林业建康、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管理新模式,为我国的生态发展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刘彩萍 单位:山西省宁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参考文献:
关键词:林业;经营;分类;改革;路径;探讨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2-0260-1
1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意义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是是推进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意义在于,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对不同性质的森林资源分别确定经营方向和管理措施。实施这一改革事关林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定位,还关系到如何构建林业产业结构布局。
归根结底,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就是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森林整体功能将得到最佳发挥,让珍贵而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优质高效经营。这样,既有利于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进而为经济社会发挥贡献优质林产品,可谓一举多赢。
2 改革的前景
按照过去的划分,森林资源可分为“经济林、用材林、风景林、防护林和薪炭林”5种。随着时代的发展,如此划分已远远不能适应林业企业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发展现代林业,让林业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大胆改革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实行林业分类经营。
应该看到,改革涉及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相关政策、组织形式、管理措施等深层次问题,是一项综合配套改革。笔者认为,建立一套机制全新的分类经营体制,应该根据国家对林业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一是将能够保护生态环境的森林划为公益林;二是把可以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森林划为商品林;三是将介于公益林和商品林之间的森林划为兼用林。这样划分,可以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最佳效能,凸显林业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
3 改革的必要性
3.1 促进商品林市场化经营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林业企业经营自受到限制,生产和经营需要服从国家的地方计划,无法根据市场导向进行生产和经营。实行市场化分类经营,就可用市场经济规律引领森林特别是商品林的经营,使企业能够选择高效益的合作伙伴,从而保证经营者的利益。与此同时,在获得投资回报后,企业还能吸引大量资金流、信息流、物资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生产投入短缺问题。
3.2促进生态公益林经营
生态公益林具有森林生态防护效益,其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林业企业。这种状态形成了“不经营不投入却能受益,而企业大量投入却无法受益”的状态。而实施分类经营,就可以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充分调动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有效促进生态公益林经营和保护,进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4 改革路径探讨
4.1 林场划类经营
实行分类经营,就要进行森林类别的划分。基于有利管理,方便经营的考量,应根据企业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从事商品林经营和生态公益林经营2种类别的林场。对从事商品林经营的林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其使用林地资源必须缴纳林地占用费,国有资产应折成股份,股份所得应上缴国库,经营活动照章纳税,企业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允许林场从事其他生产,以增强企业的造血能力;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林场,有关部门要给予宽松的政策,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扶持,使其发展壮大,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4.2 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为实现科学高效经营目标,在对林场实行划类经营的同时,还应对各个企业的森林资源进行划类,大体上可构建这样的模式:对于生态公益型林场,其生产经营所需投入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解决;商品经营型林场因存在2种资源,必须对企业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建议做到:商品林完全由企业自主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要减少行政干预。对生态公益林,建议推行森林效益补偿制,有关部门应帮其解决经营投入问题,在推进此项改革的进程中,由行政主管部门向受益单位征收。有关部门要按企业生态公益林资源情况,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多少确定林场的补偿额度。
4.3 推进经营方式变革
建立分类经营体制,要根据商品林、公益林不同形式选择经营模式。对于商品林,要采取定向培育方式,实行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逐步提高木材及其它林产品供给能力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力把更多的天然林保护下来。发展建设公益林,要根据企业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飞播或工程造林,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积极开展景观性质抚育、病虫害防治等多种有效措施,促进森林健康发展,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生产过程中,要根据树木条件和林分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作业法,优先培育天然林,搞好人工复层林作业。
4.4 建立完善组织功能
实现商品林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应积极探索森林权属多种实现形式,因地制宜选择现代企业制度,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搞好公益林建设,政府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组织管理。对具有相当规模的生态林,宜引入工程项目建设机制,同时,严格实施预算管理,采实行造林和管护承包制,以提高经营效率,使公益林建设步入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
4.5 建立高效林政管理制度
实施分类经营改革,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林政管理制度,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的监督。在工作中,要按照分类经营的基本要求,修订完善各类森林的经营管理方案,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分类管理,管好管住公益林,放开搞活商品林。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5)适度调整林产品税费,让利于民,促进林业发展。林产品尤其是商品木材在上缴税费方面负担过重的问题,各省反映比较普遍,特别是商品材在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重复征收两个8%(贵州省为两个8.8%)的税问题,林农和林区干部意见较大;其他地方性附加税比例也不少,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建议适度调低商品材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林特产税及其它税费征缴比例,废除地方性搭车性收费,让利于民,促进森林资源发展。
结束语
森林分类经营作为我国林业改革的关键一环,要走的路还很长,在实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施分类经营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建立完整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是当前工作的重心。林业部门都应该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指导下,找到适合本地区林业发展的分类经营办法。森林分类经营实施的关键问题是统筹安排,分门别类。难点在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是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现阶段我国财政状况持续紧张,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就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特点;资产评估;评估方法;建议
引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使林业资产逐步走向市场化、产业化与规范化。但其中也不乏出现森林资源资产为作为对象转让、出售、银行抵押以及拍卖等经济行为的问题,因此,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也变得尤为重要。
1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概述
林木资产就是指林地内作为森林资产的组成部分的所有林木。林木资源在我国占据面积和蓄积方面都被列为林中之寇,林木资产也被叫做立木资产,立木资产又包含活立木和枯立木两种,指的是站立于林地中的尚未砍伐的树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完善,森林经营中的立木资产交易范围与频率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林木资产的评估就变得非常重要。林木资产评估中的立木价格对森林经营所获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其利润的高低,对立木交易的双方同等重要。但由于立木资产在价格估算时,由于各自的计算方法和评估方法都有所不同,准确确定极为困难,还需要结合林木资产的自身特点与评估方法的具体选定及评估结果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2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的特点
2.1 生产周期方面
林木资产归类于生物性资源资产,从种植到成才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生长周期极长。由于受到这种周期生长的影响,使林木产品在供应调配上带来很多困难,再加上森林的经营付出、造林投资需要长时间方可取得回报,投入的资金长期被占用,其经营成本所产生的银行利息很重,这种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经营成本的正常运营。
2.2 经营方面
林木资产具有资源再生的能力,这是生物性资产所具有的共性。这种特有的性质在林木资产的经营中有着很大的作用,但在异龄林木资产中产生的作用是最大的,只要科学合理的经营便可长期甚至永久性地经营下去,因此,在进行评估时,要将这种再生能力给予适当的估计。
2.3 效益方面
林木资产经营目的是以木材为主其他林产品为辅,森林经营中可同时挖掘其生态所产生的效益。如利用森林特有优势进行防风固沙、释放氧气、预防水土流失等,以起到改善人类现有的生存环境。在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过程中,要做到对木材与林产品在经济效益方面评估的同时也要对其生态方面所产生的经济价值一同进行评估。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生态经济效益处于高端时期,为了避免乱砍乱伐,国家对森林的采伐制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例,而这种限制也将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的结果。
3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林木资产是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其资产的评估更是森林资产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组成。无论是在森林资源流转的规划上还是对其资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均起着重要的作用。既能够推动森林资源资产的交易活动循序渐进的进行,又能够对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另外,还有利于森林资源依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起到保护作用,使其演变为以根本取代传统的经营方式,从而实现了森林资源向着资产化管理模式发展,促进了森林资源变成资产商品化的经营方式,从根本上深化了林业经济改革制度。因此,森林资源进行资产评估是十分有必要的,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 评估方法现状分析
4.1 林木资产评估
(1)市场价到算法,林木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到算法仅适用成熟林或过熟林。它能把林木资产现有的市场情况客观的反应出来,可从市场中直接获取评估参数和评估指标。而评估结论更能准确的反应出市场价格,其结果就非常容易被评估的各方人员所接收和理解。
(2)现行市场法,应用现行市场法一定要合理选择可参照的案例,选定几个适合的评估案例是这种评估方法成功的关键所在。要保障调整参数的正确测定,进行评估的林地尽量保持与案例林状况一直的局面,其交易时间必须以接近评估基准日为准;另外,受到发育不充分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的影响,找到一个近期评估案例是很困难的,若以参照以往不同日期的评估案例,就必须以当时物价指数和评估基准日为基础对物价指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3)收获现值法,所谓收获现值法就是用于中龄林和快成熟的林木用以资产评估时以折现率的计算投资效益的一种方法,进行评估时。要将林木经营成本的前期投入的金额价格扣除,再对调整系数进行测算,并进行实证分析。就拿中龄林木来说,进行收获现值法测算得出的结果可直接反应出林木资产的价值,所得结果非常合理且受到市场的欢迎。
(4)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只适用幼林和未成熟林木的造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利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估算时,一定要考虑在林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技术改良或技术推广时所造成的原有价值的相对减少问题,再加以成本的测算与投资收益的合理确定后与其他方法协调进行方可。
4.2 林地资产评估
(1)现行市场法,此方法是林地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使用该方法最关键的是要选择适当的评估案例,所选的被评估林地条件和参照案例要求林地条件必须相似。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寻找与其资产评估相仿的参照案例非常困难,各个参照案例的价格成交时均要做相应的系数调整,现行市场法还要具备能够获取较多交易实例资料的活跃市场,且要保障进行交易的案例合理与真实。
(2)期望价法,利用林地期望价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所具备的前提条件是:一是林地属于无限年期的经营方式,永续作业中的林木经营的主伐林龄要相同;二是林地期望价法最适用于薪炭林、疏林地、防护林、灌木林地、采伐迹地与火烧迹地及国家规划中的宜林地林的资产评估,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该方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的参数确定还缺少客观的参考依据。
(3)年金资本化法,该方法适用于那些年租金相对稳定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其方法计算比较简单,进行估算时仅仅涉及到年平均租金和总投资收益率。但在年平均地租金和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时,要注意将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从平均地租租金中扣除,在投资收益率的确定方面也应考虑到这个问题,若在地租租金中没有扣除通货膨胀因素,那么在采取投资收益率时就必须包含通货膨胀。
(4)林地费用法,此方法通常适用于像苗圃类型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最主要方面是用在比较明确的林地购入费且购入后只采取了改良措施而并没有进入经营阶段的林地。但在林地资产中林地购入后单单做了改良而未进行经营的情况甚少,因此,此方法在林地资产评估使用当中用的最少。
5 案例分析
5 结论及建议
森林资源在进行资产评估所选取方法的过程其实就是要求评估人员以遵守客观事实或一定的约束为基础条件对待定资产进行的理论分析、论证、比较的过程。并对资产评估的价值以最大程度上实现其认可度与公允性,其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是决定评估结果真实、可靠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当中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实证研究非常少,大多数仅仅偏向于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上,且这种理论研究也不够规范。建议在今后有关森林资产评估的研究工作中更应重视对其评估方法的实际案例研究,尤其要对我国森林资源中的经济林、防护林和竹林等林木资源的评估方法的选取上与参考应用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以后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方法科学合理的选择上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6 结束语:
近年来,尽管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步推进。但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目的性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多,如转让、合资、抵押贷款、合作与股份经营等。实践中还存在林权流转与操作不规范,资产评估市场极为混乱,导致我国的国有森林资源在大量流失。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尚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需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的改革依然任重道远,还需相关人士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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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优化;林分空间结构;森林经营方法
一般来讲,所谓的森林经营主要是指通过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来对森林资源进行培育,是森林管理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可以说,大部分的森林经营方法都是以原始林为基础的,其中包括了林分改造、森林抚育、防火护林、采伐管理等生产活动。其中,森林是贯穿于整个管理工作中的经营对象。现如今,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森林的重要性,同时也对森林经营管理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因此,林分空间结构的森林经营方法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以下本文就重点对林分空间结构的经营原则、目的、分类方式等几方面进行了简要的浅谈。
1 林分空间结构分析
1.1 林木的分布格局、属性在空间上的排列方式称为林分的空间的结构
空间的结构决定了树木空间生态位与竞争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营空间的大小、林分的稳定性和发展的可能性,所以怎么才能合理的、科学的利用采伐来优化林分的空间结构,是森林经营者重要研究的热点问题,而基于空间结构分析的经营方案的优化设计,是目前国际上森林经营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从空间结构的变化对Fagus sylvatica L(山毛榉林)的疏伐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在国外,学者以结构参数大小分化度和混交度的二元分布,提出了模拟疏伐的疏伐优先指数,还有学者研制了基于空间结构参数的疏伐分析软件,在国内,有学者通过建立林分择伐空间优化模型来确定采伐木,优化的目标函数中考虑了竞争指数、林分聚集指数和混交度,以空间结构参数为基础分析了Pinus koraiensis Sieb. et zucc.(阔叶红松林)的空间结构,并对以结构特征为基础的采伐木选择进行了讨论。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的讨论优化林分空间结构的经营方法。
1.2 分析林分空间结构的基础是对林分空间结构的准确描述
在以往很多对林分参数的统计信息中,主要是针对集中常见的树种比例进行分析,通常不含任何的空间信息。而就我国当前的空间结构组成来看,主要分为了三种不同的空间结构参数,其不仅能够反映出树种的多样性,还能够按照树木个体的大小进行布局划分。简单来说,在林分结构中,将一棵单木作为参照树木,在其周围的相邻树木也就成为了单一的基本结构,而这种参照树与邻近木之间的关系就形成了树木空间关系。
2 森林经营的特点
森林经营实质上就是对各种林培育措施的总称。简单来讲,森林经营是从适宜造林的地上形成森林开始,自到采伐更新为止的整个培育管理措施,广义的森林经营主要是指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所有管理工作。
2.1 森林经营的目的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森林的重要作用。人类对于森林进行经营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森林的各方而功能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可将森林的功能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生产林产品及木材;其二,净化空气、保持水土、调解气候、涵养水源、固沙防风、隔绝噪音、给野生动物提供繁衍生息的场所,以确保生态环境和谐;其三,能够给卫生保健以及旅游开发提供良好的环境。由于各国以及各个地区的经济条件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均不相同,故此,对于森林各方面功能的需求也不相同。以往人们对森林进行经营和管理主要是为了利用木材资源,而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认识的不断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2.2 森林经营方式分类
通常情况下,按照具体的经营目的可将森林经营划分为以下两大类:一类是生产性经营。这种经营方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产林产品、木材以及柴炭;另一类是生态型经营。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挥出森林的生态效益,借此来改善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如防风固沙林、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等。我国的森林按照生产关系又可将其划分为国家经营、个体经营以及合作经营三种类型。
3 优化林分空间结构的运用
3.1 尽可能以同地段原始林为模式
通常情况下,想要对林分结构进行有效的优化,采用的森林经营方法应该是尽量采用未扰的原始林的空间结构。这是因为这一类的森林树种在长期自然演替过程中,林内和林木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复杂、多样性的生长状态,这样有利于森立生态系统更加协调的发展。并且,原始森林自身的生态效益就要远远超出于其他类型的林分结构,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森林经营模式,应该作为森林经营未来主要的发展大方向。
3.2 遵循总量控制的原则
在采用森林经营法对林分结构进行优化的过程中,林业人员必须充分做好一切管护工作,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森林的正常干扰,只有在确保林分郁闭度超过0.7的前提下,才可以允许林业企业,或是个人进行采伐经营。否则,必须及时对林分进行补植及封育。其次,还要始终对林冠进行覆盖,避免土壤在地面,对于已经能够采伐的单木,采取相对应的单株采伐方法,从而确保林木的连续覆盖性。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伐木人员坚决不能够对周围邻近的大直径树木进行采伐,严格遵循总量控制的原则,以免造成森林资源的浪费。
3.3 遵循生态有益性的原则
在实际的林分结构森林经营管理中,是严令禁止对稀有树种、或是濒危树种进行砍伐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林分结构的多样性受到破坏。其次,在对森林资源进行补植与封育的过程中,尽量以乡土树种为主,将生态树种进行适宜的栽种,促使林分树种的混交性,同时采取更多有效的技术手段来对林分空间结构进行天然更新。
3.4 主要建群种的经营
在大部分的原始林中,拥有很多不同的树种,树木与树木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因此,想要在森林经营中优化林分空间结构,确保每一棵林木都能够得到良好的调节,这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所以,我们在对森林资源进行经营时,要着重对半生种、顶级种进行分配调节,从而降低这一类群众的竞争优势,促使其他群种也可以更加健康的生长。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想要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采用合适的林分空间结构的森林经营方法,对现有的林分空间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切实结合每一种树种的自然生长状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经营安排,确定最终的经营目标和保留对象,在实际的森林经营过程中,真正遵守各项原则,从而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培育质量,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促使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汤孟平.森林空间结构分析与优化经营模型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3.
【关键词】针阔混交林;恢复;途径
混交林是指林冠由两个或多个优势乔木树种或不同生活型的乔木所组成的森林。混交林可以形成层次多或冠层厚的林分结构,对于提高防护效能和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1.混交林的优点
从生态观点来说,混交林的优点主要有:
1.1充分利用空间和营养面积
通过耐荫性(喜光与耐荫)、根型(深根性与浅根性、吸收根密集型与吸收根分散型)、生长特点(速生与慢生、发芽与落叶迟早不同、前期生长型与全年生长型) 以及嗜肥性(喜氮与喜磷,及其吸收利用的时间性)不同的树种的搭配,可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有利于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层次范围利用光照、水分和养分。
1.2改善立地条件
混交林较之单纯林,林内光照减弱,气温、地温略低而变幅小,风速降低,蒸发量减少,空气湿度增加,有利于改善林内小气候。混交林的冠层厚,叶面积指数较大,枯落物较多,成分较复杂,比单纯林更能提高土壤肥力。
1.3提高林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混交林能够充分利用外界环境条件和树种间相互促进的有利作用,光合作用的效率高,可以在同一时间内积累较多的有机物质,因而总蓄积量和生物量比单纯林高。混交林中的主要树种在伴生树种的辅佐下,主干长得通直、圆满,自然整枝迅速,干材质量亦较单纯林好。
1.4能较好地发挥防护效益
森林的防护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林分结构。混交林林冠浓密,根系深广,枯落物丰富,地上地下部分结构比单纯林复杂,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以及其他防护效益方面都优于单纯林。
1.5可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混交林与单纯林比较,由于树种多,生境条件好,使一些害虫或病菌失去大量繁殖的生态条件,同时在复杂环境条件下,寄生性昆虫、菌类等天敌增多,又招来各种益鸟益兽,因而混交林的病虫害不象单纯林那么严重。混交林内温度低,湿度大,风速小,各种可燃物不易着火,因而火险性小。针阔叶混交林有阔叶树的隔阻,可以防止树冠火和地表火的蔓延和发展,不象针叶树单纯林那样一旦发生火灾,便成燎原之势,难以扑救。混交林对不良气象因素的抗性较强。如深根性树种与浅根性树种混交,可以减轻风害; 常绿针叶树与落叶阔叶树混交,可以减轻雪压雪倒等。
2.营造针阔混交林的主要方法
栽针保阔法是营造和恢复针阔林混交林的主要方法之一。栽针保阔法是一种采伐上层部分达到一定工艺要求的近、成熟林木,保留珍贵阔叶树种的中、小径木,并在疏开的林冠下栽植耐阴针叶树种的经营方式,其目的是为了缩短次生林自然演替进程,提高现有林分的生产力,使次生林早日成为针阔混交林,形成稳定的森林植物群落。
栽针保阔法是次生林经营方式的重大改革。我局从1988年就已经开始搞一定规模的试验,现已获得成功。
2.1理论依据
红松阔叶混交林原是张广才岭山地森林的顶极群落。目前张广才岭次生林主要是由阔叶红松林演变的。次生林在漫长的演替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个硬阔叶林的演替阶段,并最终恢复为地带的顶极群落――阔叶红松林。
栽针保阔更新造林法的提出,就是以次生林在其进展演替过程中最终恢复为阔叶红松林的客观规律作为理论依据的。现在我省次生林正处于硬阔叶林的演替阶段,由此阶段将逐渐过渡到针阔混交林,由于次生林多数缺少天然的针叶树种源,靠自然的力量去完成这一演替过程是需要漫长的时间的,为缩短这一演替阶段,人为的引入针叶树,促进人天混交,既保留的天然阔叶树种与人工栽植的针叶树共同构成阔混交林,这就是栽针保阔法的实践意义。
2.2适用范围
栽针保阔法适用于中龄林和近、成熟林分。其中中龄林多指接近成熟的那部分。有培养前途的幼龄林应继续封山育林或抚育间伐,待达到中龄林以后再作考虑。
2.3操作方法
(1)林木在实施皆伐作业时,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的珍贵阔叶幼树。行式栽针,行距4米,株距1.5米,密度1600株/公顷,适合栽红、云、冷、落、樟等树种。如保留的阔叶幼树分布不均,可采用块状栽植或见缝插针方式栽植。
(2)实施择伐作业时,郁闭度保持0.4-0.5。带状栽植,每隔10米一条带,带宽20米,带内栽6行,行距2米,株距2米。适合栽红、云、冷等耐阴性针叶树种。
(3)中龄林中可采用以下几种混交方式。
1)均匀栽植。
全林间伐抚育,使郁闭度降到0.4-0.5,林冠下栽补植红、云、冷等树种,行距4米,株距1.5米。密度1600株/公顷。
2)带状栽植。
保留带宽10米,皆伐带宽10米,采伐带内栽4行树,行距2米,株距1.5米,适于栽植红、云、冷等树种。近熟林适于此方法。
3)植生组栽植。
全林间伐后,郁闭度降到0.4-0.5。株行距5×5米,穴面积为一平方米,每穴栽3-5株,密度400穴/公顷,适于栽植红松、云杉。
2.4低产(效)林改造和疏林地实行带状更新,保留带5米,栽植带10米,适合栽植落、樟、红、云、冷等树种
3.栽针保阔的几点建议
(1)鉴于栽针保阔法在全省仍处于学术讨论和探索阶段,某些方面与现行次生林抚育规程不尽相符,森林经营管理部门又未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全面推行,可搞生产性实验。
(2)实行栽针保阔法的林地,既搞抚育采伐设计,又搞更新造林设计,也就是说,即列入采伐计划,又列入造林计划。造林面积暂按全林面积计算;中龄林的带状栽植也可单算栽植面积。
(3)模拟栽植保阔法,对现有人工林经营提出留阔栽阔的两点设想。
1)未郁闭人工林,根据保存率,在空穴处保留萌生阔叶树,或栽植三大阔叶(黄波罗、水曲柳、胡桃楸)和紫椴等阔叶树种,这样即可使纯林变成针阔混交林,又能充分利用林地的光能。
2)已郁闭人工林,间伐时保留与人工林高度相近的阔叶树,增大阔叶树比例。
1 森林现状
我国现有中幼林面积15.7亿亩,占林分总面积的67%。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开展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我国森林生长不良,质量低下,病虫害频发,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的发挥。近年来我国人工林发展之快、面积之大为全球之冠,不少地区已无地可造,但是人工林大多树种单一,生长状况却是很不理想,而天然林树种复杂,径阶跨度大,密度分布不均,随机性太强。
br> 2 森林抚育的目的和作用
(1)加强中幼林抚育等森林抚育经营是提高我国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的主要途径。抚育间伐是对未成熟的森林定期重复地伐去部分林木,以促进后备资源的培育,并兼得一部分木材的经营措施。及时调节林分密度,以利于林木正常生长,适时调整林分的树种组成,使之形成适当的比例。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品质和林木质量。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科学培育,提高生长量,缩短培育周期,增加单位面积的林分蓄积量,促进近中熟林资源源源不断地递补到成熟资源行列,增加可采资源。使大部份林区恢复到混交、异龄、复层的林相,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
(2)通过森林抚育能提高森林自身的抗病虫害能力。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及时伐除感病林木,增强抵抗森林病虫害的
能力。
(3)通过森林抚育能提高森林自身的防火效能。
(4)通过森林抚育能提高森林的景观效果,更好地发挥社会效应。
(5)通过森林抚育能提高森林的抵抗大风、雪压、雷击、雨凇危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3 森林抚育的技术指标
森林抚育是幼林郁闭后到主伐利用前围绕培育目标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3.1 抚育间伐
3.1.1 透光伐
在林分的幼龄林阶段、开始郁闭后进行的抚育采伐。间密留均、留优去劣,调整林分组成,为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天然林抚育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7。
3.1.2 生态疏伐
在特用林和防护林的中龄林中进行。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的要求,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盒伐除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
3.1.3 生长伐
在中龄林阶段进行的抚育采伐。伐除生长过密、生长不良和影响目标树生长发育的林木,进一步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加速保留木生长,缩短工艺成熟期,提高林分质量和经济效益。抚育后郁闭度应保留在0.6-0.7,飞播林伐后郁闭度控制在0.7-0.8。
3.1.4 卫生伐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进行,选择性地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的林木。抚育后林分郁闭度保持在0.6以上。
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的处置应当综合考虑有效利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运出、平铺,或者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等适当方式处理。必要时,还应对伐根进行适当处理。
3.2 人工修枝
在中幼龄林阶段进行,主要适用于天然整枝不良的林木。要求幼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1/3,中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
3.3 割灌
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设计割灌除草等抚育方式时,必须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天然更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原则,科学设计抚育强度和方式,保护珍稀物种、保留天然更新目的树种的幼苗和幼树。
3.4 综合抚育
综合抚育是采取抚育间伐、人工修枝和割灌除草等多种营林措施的森林抚育。针对情况复杂、单一抚育方式无法达到抚育目的的林分,应当实行抚育方式的配套组合,采取综合抚育措施,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
4 目前中幼林抚育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4.1 认识上的偏差
有的认为森林抚育就是采伐,采伐就有风险,不愿做这个项目;而有的认为中幼林抚育是国家投入较少的一个项目,没有多少利润,甚至亏本,也不愿做这个项目。企业企盼国家对森林抚育给予经济扶持,等靠要的观念一定程度上影响积极主动性。目前的森林抚育经营计划往往是项目式的、一次性的,缺乏整体设计。
4.2 补助资金较少,物价上涨,民工工资大幅提高
现在国家给予的抚育补助,总量少,标准低,有些项目还在试点中,影响了面上的森林抚育工作的开展。4.3 规划不合理,限额机制的影响
森林抚育的采伐木占采伐限额,实施天保工程后,企业采伐限额已调减近半,受企业经济利益驱动,限额用在森林主伐比用在抚育采伐合算。
4.4 施工过程中存在抚育不到位或者抚育过度,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问题
森林具有地域性等差异,南方和北方的森林、不同树种、不同林龄的森林不能采用同样的抚育经营方式。
5 建议、对策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森林抚育经营的根本转变。把森林抚育经营作为“十二五”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力度,确保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在“十二五”实现根本转变。
(2)要拓宽发展思路,把森林抚育经营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生物质能源利用、林下产业开发利用等紧密结合,加快探索建立以抚育经营增强森林资源自我保护能力、以产业开发带动抚育经营的共赢模式。
(3)突出重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安排上切忌搞平衡,撒“胡椒面”,优先在森林资源相对集中,中幼林比重大,立地条件好,短期内易见成效的林区开展试点,优先选择密度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的中幼龄林作为抚育对象。
(4)加强政策扶持,为加快森林抚育经营创造良好条件。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的地方性法规、制度,确保森林抚育经营依法依规实施。要加大森林抚育经营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森林抚育经营资金。
(5)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重点在人工林,同时也可选择退化的天然次生林开展森林抚育试点。不少地方对天然次生林进行抚育采伐、适宜补植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培育健康稳定森林的效果很好,是天然林经营的好方式。其次低产低值林改造也要适当列为试点范围,把试点对象、范围扩展一些,通过认真实施,总结经验,为全面实行森林经营工程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英.《中国林业》
论文摘要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只有科学合理地管理森林资源,才能保证场内职工生活的基本需要,才能保证“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才能充分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总结了三界林场的森林资源的现状,并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发展对策。
三界林场地处江淮分水岭滁州市境内,位于104国道旁。地理位置是东经118°12′,北纬32°97′,海拔62.8m。全年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夏季多雨水,冬季较干燥,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区。土壤多为角斑岩发育而成的普通黄棕壤和部分下属系黄土母质发育而成的黏盘黄棕壤。其中普通黄棕壤土层浅,石砾多,肥力较差。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多为马尾松、黑松纯林,少量混交林。林区内道路纵横交错,更有津沪铁路、蚌宁高速公路穿插其间,交通极为便利。
1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1999年二类森林资源清查及2008年资源统计资料显示。全场总经营面积2 823.4hm2,林业用地2 049.1hm2,有林地1 827.9hm2。其中公益林1 387.1hm2,用材林662hm2。非本场经营面积774.2hm2。森林覆盖率为64.7%,活立木蓄积为14.561 8万立方米。其中松类为12.56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的96.6%,硬阔2 876m3,占总蓄积的1.9%。
2存在的问题
2.1林政管理力度问题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场内可用于营林生产的林地仅占总面积的72.5%。长期以来,由于林政管理力度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致使宜林荒山荒地长期闲置,未能及时造林,森林覆盖率较低。未能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再加上近年来经济发展,一些国家建设征占林地,林区周围老百姓毁林开荒,牲畜破坏等都直接影响着林业用地给场内的发展带来不利。
2.2林种结构不合理,树种单一,林分质量差
自1953年建场以来,多营造马尾松纯林和黑松纯林。由于纯林的易致病性,使马尾松毛虫不断蔓延,扩大。再加上近几年松材线虫病,人工林整齐的林相已遭破坏,有的甚至出现疏林地,大片的林中空地。同时单一的树种结构也不利于森林防火。虽然近几年来也进行了一些混交造林(如马尾松、木荷2∶1混交,马尾松、乌桕块状混交),但是由于没有找到适合的混交树种,导致其生长不理想、整体林分质量较差。
2.3可采伐利用的森林资源少
自从2004年区划公益林以后,公益林的面积占全场林业用地的67.7%,场内可采伐利用的森林仅为662hm2,而这其中还包括未成林地等。这就要依法放活、集约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且公益林的更新采伐要40年,这期间只能进行少量的抚育间伐导致全场职工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
3发展对策
3.1强化林政管理,加大森林保护力度
森林保护一直以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就森林保护而言,它不是单一的保护问题,而是需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林区环境。而长期以来林政管理都是各管一片,没达到统一,特别是近几年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毁林开荒,林权争议越来越强烈。因此,应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森林法知识,让群众了解防火护林的重要性。其次,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奖惩分明。由护林员负责分管林区的森林保护工作,主任、副场长层层监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不要流于形式。此外,更重要的是不断提高护林队伍素质,切实做好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沟通协调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2加强低产林改造,逐步提高林分质量
在林场经营中,对那些没有发展前途的低产林应积极申报,将其砍伐,重新造林。而对于生产力较低的中幼林可结合透光伐、卫生伐等抚育措施来改变林内生长环境,促进其生长量的提高。如果条件允许,可对一些经济林进行中耕施肥,同步提高林木蓄积量。对于感病的林分应及时药物防治,严重的及时清除,不留隐患。
3.3调整林分结构,大力营造混交林
大力营造混交林有利于改善林内环境,提高林木抗病害的能力,改变林种单一的缺点。尤其是近几年松材线虫病在三界林场不断蔓延,改变林种结构也是阻断其蔓延的一个有效措施,可从整体上提高林分抗病害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应于场内采用多树种、多混交方式的栽培方法,从目前生长情况看,马尾松与麻栎的1∶1混交栽培方式生态效果表现优良,林木生长量较为突出,此方法值得在以后造林中大力推广。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难点;解决对策
【前言】:随着林业的快速发展,最大程度上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能提高我国新时期经济增长,还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障。本文对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难点进行分析,并且探究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对策。
1、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及意义
林业可持续发展包含生态、资源、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4个目标特征,而展现为具体内涵则包括以下3方面:一是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资本可替代性等,主要关注于林业生产者的长期利益。二是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会公平性、社会稳定性、体制合理性等,强调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较高层次的社会文化要求,持续不断地提供林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三是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力、生态还原力、资源承载力、环境资源等,关注的是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
2、现阶段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难点
2.1我国不重视对林业资源的生态补偿
自然资源是资源的一种,所以,林业资源在使用后应该对该地区的林业发展支付相应的费用,必要时要安排专人来让这一资源有一定的修复,惩罚滥砍滥伐的使用人,这一制度本是保护林业的有效方法,但是因为没有充分的重视,所以不合理使用林业资源的状况仍然常有发生。
2.2森林资源采育失衡,利用片面
因为树木有着较长的生长周期,如果采伐过度,就会影响到林业资源的平衡性。在现阶段社会发展中,虽然经济建设脚步在不断加快,但是我国对生态平衡日趋重视,开始强调森林积蓄和林业覆盖,因此,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人均拥有率仍然偏低,甚至出现下滑情况。
2.3林业生产水平低,无法有效满足需求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木材及以木材为原料的林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而我国的林业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却不高,林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仍以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没有形成集约化经营。同时,林地流失现象却依然严峻,使得我国林业生产水平远远无法满足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导致国家每年不得不大量进口木材及木材制品,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2.4林业体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我国林业的法律还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完整性、严密性等方面仍存在缺陷,同时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则、履行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内容上也有遗漏之处。
2.5人们的森林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现实生活中,出现林业资源过度使用、生态环境快速恶化的情况究其根本原因是人们缺乏保护森林的意识,如果各级政府加强对人们保护森林、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的培养,那么森林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3、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从思想上提高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认识
我们首先要从思想上提高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认识。加强人民的生态意识,将林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我们应普遍提高全民行动的生态意识,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林业可持续发展作为统领林业发展全局和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看待,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2优化林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
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经济结构,是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这就需要我们强化第一产业,积极发展生态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基地等方面的林业建设;优化第二产业,加大林木资源、林木产品、矿产资源、水电资源以及其他林区资源的开发、加工和综合利用力度;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加速
发展森林旅游业、花卉业、商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天然林的保护与经营,切实保护好现有的天然林资源,对于人工林的经营也要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大力解决林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以及产品缺乏竞争力等问题。
3.3 依据市场导向来发展林业,促使林业结构得到优化
在具体实践中, 要将市场导向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大力建设新经济林,包括短周期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等各种类型;大力开发新林业产品,用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来替代过去的低层次原料加工。还需要大力发展第 3产业,包括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等。
3.4完善林业发展体制
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在林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化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增强林业的产出能力;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时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重要作用。现代林业先进技术的发展,可以用于提高森林资源的使用科学性,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不可忽视的一点是,要改变林业可持续发展体系,科学技术的创新,可以促进林业资源在市场经济中的快速发展,例如,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科学的开发林业资源、加工林业资源甚至是包装林业资源这一系列的产业化发展。
3.5实现林农结合的经济增长方式
这一点主要是说,要以推进以林业为主,农业为辅,实施多种经营方式,通过扩大造林的规模等方式,让森林变得“多姿多彩”,通过种植多种品种的树种来加快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只有这样,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林业资源的需求方可以得到满足。加快形成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最终实现退耕还林,保护林业资源的根本。
结语:
要想保护生态的平衡,实现林业发展的可持续,就必须不断优化林业结构,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科技兴的林战略,还要从法律制度等多方面进行配合,既可以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又能推进林业发展的规范化和生态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