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16:24: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固定资产验收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评估(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审批、核准和备案制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并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第四条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篇(章)必须经咨询评估单位评估,节能分析篇(章)应符合有关深度要求;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批复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批复内容。
第五条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按国家和市节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做好工程设计和建设,由项目备案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节能审查。其中,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由市经委负责审查。
第六条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管理。
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项目审批或核准前,应向市经委提交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节能分析篇,由市经委负责审查。市经委自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项目核准报告时,按照当时项目审批权限向申请部门提交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节能分析章,分别由市和区县(自治县)投资管理部门按各自的投资管理权限负责节能审查。
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是否合理;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情况。
第八条经节能审查同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准意见能源消耗总量1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申请节能审查。
第九条审批、核准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同意意见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予批准或核准,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验收阶段未按规定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组织节能验收。凡达不到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项目验收单位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业主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参与节能评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在评估、审查过程中、的,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电网企业 内部控制 实务操作
一、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固定资产是电力工业企业,尤其是电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劳动资料和劳动条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企业的财务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电网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比重,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网企业也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同时属于资产分散型企业,资产使用部门多、使用地点范围大、结构分类复杂、覆盖面大;另外,电力资产通常数量多、金额大、更新快,管理上就要求及时准确反映这些变化,所有这些都为电力企业的资产管理提出了挑战。
从目前电网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看,财务上基本都能做到账卡相符,但是由于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如果管理不善,财务就不能及时的对资产进行内部控制,所以,加强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有着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程序
1、固定资产的新增:包括零星购置、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增加。
零星购置固定资产:资产购入后,应及时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主任审核后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资产交接、验收和入账手续。
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取得固定资产:按照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按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验收和入账手续。
财务部会计核算岗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提交的相关批文、协议、验收单、交接手续等,在SAP系统财务模块中录入资产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固定资产新增记账凭证,财务部审核岗审核凭证。
2、固定资产折旧
每月结账前,财务部的资产管理专责在SAP系统财务模块中点击“试算折旧”,系统自动计算各项资产的折旧费用和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资产管理专员审核折旧及摊销计算的合理性,无误后通过系统正式计算折旧和摊销额并分别生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凭证。
已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期间SAP系统财务模块不允许再进行计提。当月不计提折旧和摊销,SAP系统财务模块不允许进行结账操作。
财务部的资产管理专责将折旧记账凭证打印,财务部审核岗审核凭证。
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按照预算执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提交经审批的维护费用报销单据和对应的发票和维护或维修合同,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资产管理专责复核付款金额是否与发票及合同金额一致,付款审批是否完整,复核通过后在SAP系统财务模块编制付款记账凭证,确认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费用凭证生成后,财务部审核岗审核凭证生成的正确性并签章确认。
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保管部门及时递交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开始情况及相关计划,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改变系统内的设备状态后报财务部,同时联动改变资产卡片状态。财务部资产管理专责根据更新改造通知停止计提折旧,并将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更新改造完成后,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转固处理,调整原固定资产卡片中的原值、使用年限、净残值等信息。并联动改变设备卡片信息。
4、资产清查
实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管理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财务部提供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将设备清单与固定资产清单核对,无误后将固定资产清单作为盘点依据进行盘点。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根据清查方案和固定资产清单进行现场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填写盘盈、盘亏审批表。
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会同机关财务处鉴定估价后,由审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务部入账。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盘亏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审批表》,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金额重大的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资产报废
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时,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有关信息,报废审批表经实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资产专责、财务部主任、实物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进行报废相关处理。
财务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经审批的固定资产报废单在SAP系统生成固定资产报废记账凭证提交财务部审核岗审核。
三、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务操作
1、风险案例主题:报废资产程序不合规、随意定价出售给多经公司 。
2、案例简述:在内控测评过程中发现, 供电公司自行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置,处置时未完全履行审批程序,未执行公开原则,未采取投标或竟拍的方式,大额资产报废未进行评估,随意定价出售给多经公司,增加审计检查风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处理结果:完善审批程序,按要求组织评估、拍卖程序。
4、风险描述:固定资产的报废未经过适当审批,有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报废不合规,给公司造成资源浪费,增大公司的运营成本;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合理为相关资产交易带来损失。
5、风险产生原因:目前多经公司仍然依存主业生存,为了保证多经公司正常运转,供电公司将控制不严谨的资产报废收入让利多经公司。
6、风险危害:固定资产报废不合规,给公司造成资源浪费,增大公司的运营成本。
二、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 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 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关于局机关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再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八、 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附件: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目录:
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
2、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3、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机)、空气调节设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境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秩序,根据原国家计委计建设[]12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151号、陕政办发[]22号;市发改委宝市发改投发[]197号、宝市发改投发[]788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转赠;转让、出售、拍卖国家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灾后重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政府投资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三条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程序,是对建设项目决策、立项、设计、建设直至交付使用等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评估,对总结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后续项目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积累经验具有十公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四条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验收依据
第五条项目验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调整)及其批复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规划、土地、消防、节能等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4、现行工程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三、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投资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简称小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工程已经试运行,且运行正常。
第七条投资100万元到1000万元(含)的项目(简称中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且资料齐全、竣工图编制完成,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定。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环保、消防、节能、安全、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已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7、工程已经试运行,且运行正常。
第八条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简称大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且资料齐全、竣工图编制完成,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定。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环保、消防、节能、安全、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专项验收规定,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7、建设项目新征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8、试运行各项指标正常。
9、编制完成以下报告: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试运行情况的报告;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第九条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规定的内容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的,也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项目全部完工,但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一年。
四、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
1、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运行等单位参加。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评定。初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须总结、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2、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档案管理、节能、抗震等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1)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由环保局负责。
(2)消防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3)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来验收申请。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验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4)档案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档案验收由档案局负责。
3、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对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中的问题整改到位后应及时向县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根据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和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通知》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和表格报县监察局审查备案。
(2)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同时提交竣工资料供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竣工资料包括县监察局审查意见、项目立项、初设、招投标审批文件、招投标资料、勘察、施工、监理、建设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初验及专项验收情况、结论等。
(3)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竣工资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决定,并在做出同意竣工验收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竣工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
(4)进行竣工验收。
4、固定资产移交: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小型项目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竣工验收当日进行,中型项目在验收通过后7日内进行,大型项目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进行。
第十二条小型项目的验收程序可简化为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中型项目可简化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各专项验收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并在竣工验收鉴定中明确各行业验收意见(为了确保项目顺利验收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行业验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大型项目按照竣工验收程序严格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发放、资金补助等建设内容单一的项目的竣工验收形式由建设单位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小型项目原则上可按行业打捆组织验收,中型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打捆组织验收。
五、竣工验收组织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实行“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县境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被验收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竣工验收应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县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环保、国土资源、消防、质监、抗震、档案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发展和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职责:
1、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2、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情况介绍;
3、听取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4、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全面检查项目建设管理、设计质量、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消防、安全、节能、抗震、档案等,并做出评价;
5、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6、研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总结建设经验;
7、起草、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六、验收结论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验收会议的主要成果。竣工验收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概况:包括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开工日期,项目完成情况及投入试运行日期等。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根据质量监督单位实测实查的情况与结论及现场验收情况,分别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做出评定结论。
3、环保、安全、消防、节能、抗震、档案等验收结论。
4、试生产、试运行考核结论。根据试生产或使用的考核资料和验收会议现场验收情况,对其能否按照批准的生产规模正常使用做出结论。
5、竣工决算。根据竣工审计结论和现场验收,对批准的投资、实际完成投资进行分析对比,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核销投资、在建工程投资做出审核结论。
6、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对验收后继续完成或完善的工程及其他有关情况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7、总结讨论意见,对是否同意验收、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以及正式移交时间做出结论。
8、竣工验收委员会签字。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七、附则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整改到位前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1、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的,须报原审批机关调整后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2、凡审计后的决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以上的,须报原审批机关调整概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审批环节不到位、资料不齐、财务不清、债务未清理的不验收。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的自然属性,结合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共分为五大类:房屋和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医疗业务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品种名称复杂、用途多样、其价值在医院总资产价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一般要占医院总资产的60%~70%,其中专业设备占固定资产的50%左右。固定资产是开展医疗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其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对医院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影响极大,医疗收入中的60%来源于专业设备的使用,也是医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保证。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流动性及使用率、节约医院的资金、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
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存在相互扯皮现象;分级管理方面出现脱节问题,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不符。如部分医院只在财务部门设立总账,未设财产会计、无实物明细账,有些即使有明细账,也常因管理不严,未能及时与总分类账对账,从而使总分类账与明细账不符;管理人员更换时,不能完整交接账簿,甚至不交接账簿,造成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不符;在设备购置时,无专人验收且技术资料不能及时归档;资产管理人与使用人分属不同科室,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现象,因分工不明确,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盘点过后就元人过问此事;有的医院大楼已投入使用多年,但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财务无法入账,造成资产盘盈;资产使用后,因管理不善,卡片丢失,不及时补办,造成账卡不符;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科室间出借或转移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变动或调动时不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上这些情况都将导致资产实物脱离账、卡的监督,资产损坏或丢失时无人问津,从而造成资产流失。
(二)资产购置时没有充分论证,致使资产使用率低下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医院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都在不断地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和添置、更新仪器设备,但往往只注重设备的先进性,对其实用性、重复性关注不够,在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相互攀比、盲目购置,使高投入无回报或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医院在没有充分了解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在培训人员还难以达到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时,就购入仪器,结果造成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随着技术损耗和自然损耗,很快被淘汰报废,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直以来医院各科室申请购人的资产、设备基本上终身在该科室使用,直至报废或丢失为止。很少有人关心使用科室是否还在使甩该项资产,或是已闲置不用、根本无须再用,导致医院内某些资产、设备在部分科室闲置,而同样的资产、设备却又被另外的科室申请购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已购置的资产、设备缺乏流动性,导致医院的部分资产、设备利用率低下。
(四)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
如有的医院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宅并未根据房改结果相应调减账面价值;有的旧建筑,由于拆除或重建,原房产的账面价值已不存在,但财务账面上未作相应调整,导致虚增医院的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但许多医院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不完全,往往不计入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只按发票价入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加改、扩建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被拆除、更换部分的价值及变价收入后重新对固定资产定价,但许多单位简化手续将其作为维修费用直接列支。
(五)管理混乱
捐赠、上级拨入、外单位赠送、购医疗设备时配备或赠送的设备,入库不及时、人为不入库、入库时验收人员不到场,造成部分设备被遗漏验收入库,管理混乱。用政府或财政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难以全部入库,往往科研课题完成,课题组解散,部分资产如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手提电脑等变为私有财产,使单位和国有资产流失。
(六)资产处置随意、报废把关不严,导致资产流失
有的医院在固定资产调拨时只由双方约定,不经任何法律手续,资产随意转移,容易导致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有的医院资产出售时不审批、不评估、不公开;有的医院因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不注重日常维护,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其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和使用不当导致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尚达不到报废程度就人为地报废;有些资产入账、卡不全,或被保管人拿出单位,用于个人目的,随意申请报废。报废后对资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单位自行处理,如把关不严,极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医院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
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能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以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医院应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并加强对其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始终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只有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管理水平,明确岗位职责,才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二)建立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各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准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建立固定资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护医院的利益,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领导机构,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禁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在新增大型、高精仪器设备和改扩建维修项目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及进行公开招标购置。
(四)建立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医院要区别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对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上级拨入、随购买的仪器设备配备或赠送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与购货合同、发货单、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登记人固定资产账薄。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建立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部门有卡有物,使其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时掌握其价值变动的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增、减依据充分、计量准确,账务处理正确。
3.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提高使用效率。医院管理部门应对资产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4.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清查过程中,财务人员要协同财产管理人员到现场逐项清点,检查“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核对是否一致。对账外资产要及时查明来源,补办手续;对盘亏和毁损的资产,必须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经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对科室间调入、调出未办理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手续;对被盗、人为破坏的资产,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除盘点资产的数量外,还要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查有无长期闲置、不适用、多余的设备、资产,有无因使用不当、维修保管不妥而损坏的设备、资产。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投入使用。对闲置、多余的设备应及时调出,拨给有需要的科室,盘活现有的资和设备,做到物尽其用,减少医院的资金占用,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方法;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1-0119-02
固定资产是高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教学、科研等一系列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是高校开展业务、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也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物资基础,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民办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与其他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相类似的和民办高校特有的新问题,具体表现为:资产管理机制的欠缺不全、资产使用管理的随意多变、资产转移的规范不清、资产报废的缺乏透明等现象。
下面对民办高校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以及改进思路进行详细论述:
一、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
1.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责不清。在适应民办高校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民办高校的管理机制体现出灵活多变、适应力强的优势,但是由此也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变化快,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体制不顺是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一个根本问题。
2.管理人员数量有限,专业素质较低,管理水平低下。出于节约人力资源成本的考虑,民办高校的资产管理人员的数量与学校固定资产总量的差距较大,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系统性、持续性较差,是造成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低下的又一重要原因。
3.资产管理制度存在缺失,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不力。目前民办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实际的管理需要普遍存在脱节现象,在现有体制下匆忙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不能有效的指导和约束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办法很多时候无法执行或得不到切实执行。
(二)账实不符,反映不真实
1.由于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等管理体制上的混乱,以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管的办法,造成资产管理的混乱。
2.合并、搬迁时不及时清查。民办高校不断发展壮大,但在兼并规模较小的单位时,对资产的清算不够彻底,只是简单核对;在搬迁时也没有及时对资产进行整体盘点,导致账实不符。
3.交接不清。在岗位人员有变动时,不能及时对资产进行交接,或交接不清。
4.调拨、报废、毁损、变卖、转让固定资产时,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处置后没有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导致账实不符。
(三)闲置资产较多,造成资源浪费
由于日常管理基础薄弱,学校盲目购置现象比较突出,一方面存在资产闲置,而另一方面购置经费紧张。而且随意处置闲置资产,存在资产流失隐患,资产的安全完整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一性、固定性与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存在矛盾
目前民办高校使用的大都是单机版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但是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加,其管理亦变得复杂化,以往的管理软件与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距。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未得以落实
民办高校普遍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重视不够,忽视资产清查工作,使资产清查工作长期得不到正常开展,即便有清查盘点,也是往往流于形式,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突出。由于存在账实不符问题,在年末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也很不规范,资产盘盈盘亏数据不准确。对于清查结果,财务部门也未能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与入账。
二、改进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路与探索
(一)完善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民办高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三环相扣的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利,相互核对、牵制。
1.民办高校应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土地、设备、家具等。
2.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好对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变动、清查盘点等工作。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起到监督作用,做到以账控物。
3.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登记工作,对资产的管理必须做到责任到人,准确了解资产的去处,确保资产完整性。
(二)对固定资产采取进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1.加强对固定资产进入的管理。这就要求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计划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可行性报告的评估、论证、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对通过审核的固定资产要严格执行资产采购的有关制度,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严把价格和质量关;在验收新增资产时,实物资产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对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建立卡片,并把附有卡片的实物资产移交给具体的使用部门。
2.加强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管理。在资产使用过程中,要让职工养成自觉维护的好习惯,只有职工都以身作则,才能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其次,平时要对资产使用情况及维护情况做到及时记录。在部门人员有变动时,要对实物资产进行清点核对,核实无误后交给新的使用人。固定资产有时会在不同部门间借入借出,这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记录。高校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制度,以便及时掌握资产情况。
3.加强固定资产退出的管理。对于准备退出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或外界的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价并予以确认,同时将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单,注明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原因等相关信息,提出审核意见并经财务部门核实资产净值,然后上报给单位进行审批。通过单位审批后,应选择公开透明化的处置方式,如竞价出售。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或部门对资产的随意处置,减少资产流失。
对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或邀请外界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评估及鉴定并予以确认,同时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单,注明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原因等相关信息,提出审核意见并经财务部门核实资产净值,报单位领导审批。经审批通过可以进行处置的固定资产,应选择竞价出售等公开透明方式进行拍卖,以防止部门、个人对固定资产的随意处置,造成资产流失。
(三)创新管理手段,实现固定资产电算化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细致而烦琐,民办高校应创造条件,以便尽快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电算化,实现资产管理电算化可以使管理人员实时获得资产动态,固定资产从进入到使用到退出的全过程都能够被实时监督管理。这样不仅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使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化。另外,在此基础上,民办高校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设置各个岗位的专门负责人员,保持资产管理人员稳定,加强专业素质培训和业务技能交流,使创新资产管理手段获得根本的人力资源保证。
(四)探索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及核算办法
为了适应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类别差异大、价值高低不齐、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更利于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议参照企业ABC库存分类管理法,探索实行民办高校的ABC固定资产分类管理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高低、贵重程度、数量多少、存放地点、管理要求的不同,重新界定划分固定资产类别,实行分类管理。从会计信息利用角度看,各类固定资产都应准确计提折旧,确保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得到真实反映,及时利用固定资产净值数据掌握资产新旧程度,为学校的宏观调控提供有用决策信息。
(五)建立可行的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固定资产的绩效评价是对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定,评定其是否配置合理,安全完整和科学使用。首先,
要将固定资产的维修率、报废率、流失率及增值率作为考核指标,以此来评价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其次,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可以随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将其使用效率和完整程度作为考核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业绩的主要依据。
(六)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内部审计监察部门应对高校的固定资产全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固定资产进入时进行招标、询价监督,审核合同条款,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其次,在固定资产退出时,应将其盘亏、毁损、被盗等情况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加大对擅自处置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以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协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资产管理执行力度。
总之,健全完善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是学校保障教学科研服务等活动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条件。经过不断努力,积极加强体制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改进和完善资产管理方法和手段,实现科学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对民办高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使资产安全完整并保值增值,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都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加强 医院 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185-02
一、固定资产分类及管理原则
按照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结合经济作用和使用情况,一般将其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四类。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这种分类方法,有利于分析各类固定资产在全部固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促使医院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有利于考核分析固定资产在医院科室的分布情况,考核分析固定资产在各科室的利用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科学有效地搞好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效益,在医院管理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医院应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真正将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落实到人,使“强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医院经济效益,促进医院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当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规定标准太低。1998年执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规定标准,这一标准人为地增加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量,使应记入收益性的支出,不能合理有效地记入当期的收益,造成虚增固定资产和医院收支节余的增加。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办公家具等;器械科管医疗设备。各管理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3.固定资产存在重购轻管、医疗设备重复购置的现象。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许多医院为了加强自身的竞争力,扩大发展规模,只重视其先进性,对其实用性、重复性关注不够,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在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盲目购置。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购置后又忽视对其管理,加之医院固定资产品种多,数量大,分布广,不易清查,或清查时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使用效率掌握不清,影响领导决策。
4.固定资产使用缺乏统一协调的调配使用机制,导致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医院各部门科室各自为政,只顾局部利益,追求“小而全”的固定资产配置模式;从自己使用方便出发,要求增加投资用以购置仪器设备,造成了固定资产重复购置,资产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固定资产使用价值隐性流失。
三、医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1.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固定资产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有必要对现有的管理办法作出调整,以适应目前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按照2012年1月1日即将执行的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引入《企业会计准则》,借鉴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修改了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及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
2.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是各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医院固定资产应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管理原则,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加强责任管理,由院长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与使用科室共同组成,明确责任,制度到人。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审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和领导清产核资,审核大宗资产报废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呈送的报批手续等。各职能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调剂、维修、报废、清理的核算与管理。作为资产使用单位,专设资产管理员,对资产使用情况及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及时办理转移、核销手续。负责提交本科室申请购买的大型医疗设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备的效益情况。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由于医院固定资产种类多、分布广、价值差别大、使用部门散。因此从医院实际出发,建立财会部门、财产管理部门(器械科、后勤部、信息科),使用科室“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有物,保证账、账卡、账实相符。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医院固定资产实行计划采购。购入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验收入库工作,严格出入库制度,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分门别类、专人保管,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防止漏报、漏记现象发生。另外,应加强对供货商的约束管理,及时索取发票。
(2)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制度,每年至少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年度中间进行有计划的经常性盘点。清查小组自下而上以物对账以及自上而下以卡对物,有组织、全面地对各科室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现象要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3)完善固定资产采购更新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批。具体流程如下:A.使用科室提出购买(更新)申请;B.固定资产鉴定部门(后勤、仪修室、信息科)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固定资产是否真正失去使用价值,填制鉴定意见确定是否报废;C.管理部门(后勤、器械科、信息科)提出管理意见,如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确认交回旧的固定资产后,方可填制购买价格;D.监审部门对购买(更新)进行审核后,提出购置价格指导意见;E.分管领导及院长签署意见;F.财务部落实资金使用计划。
固定资产更新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手续,即必须将旧的固定资产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在清点表中销账处理,方可进行更新。在用固定资产如需转移使用部门,则由移交接管双方科室办理移交手续并在备查簿中签字认可,对由于人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大型仪器采购论证制度。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根据医院的生产经营规模正确测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对于科室需购置的各类价值较高的设备,在购买前使用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医疗市场进行调研,进行量本利测算,并写出可行性分析报告交器械科。由器械科提交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组织有关方面的医学与工程专家开会讨论,从应用和性能等全方位来论证购买大型设备的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杜绝盲目采购。
可行性:要看医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技术人员是否配套,购买是否可行。
必要性:购买设备必要与否应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保健的要求,以及所购仪器与本院所担负的医疗、教学、科研和保证日常运转的密切程度。
科学性:购买的设备应具备经济价值,能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论证设备购买后可能使用的时数、使用频率、售后服务和价值回收预测等。
实用性:购买的设备应具备经济效益高、回收成本快、社会评价好、群众易于接受等优点。
5.加强固定固定资产的效益追踪。购置设备强调固定资产效益,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制,业务科室购买设备时,实行“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制度。对购入的设备进行效益追踪,将科室考核与科室申请购买的大型设备的利用率及创造的效益挂钩,重视固定资产的投入产出比。使用科室每月作出设备效益表交器械科、财务部与审计部门进行效益分析、审核监督。
6.注重固定资产成本的摊销,强化增值意识。针对长期以来医院设备淘汰较快,有些甚至长期闲置,造成浪费等现象,在医院内部核算中,科室固定资产消耗以成本核算为依据,将固定资产(房屋、设备)按标准计算折旧率,分期计入科室成本,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7.建立固定资产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张晓彪.医院会计制度讲座.1998.12
2.杜良莉.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国医药导报,2007.5
3.廖云峰.浅谈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6(4)
4.管淑娟.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6(4)
上对关键环节进行管理控制。
【关键词】固定资产 计划使用 清查减值 处置转移
一、编制固定资产增加计划,维护等计划
在每年11月份前由基层单位将新增计划、改造计划、维修计划上报到种植企业,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再报上级部门审批,种植企业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在50万元以下,超过(含)50万元上报总部审批,各种植企业在审批后执行投资计划。
在计划上报前要充分考虑新增资产是否为企业生产经营所急需,还要考虑到资产使用寿命,技术先进性,是否需要员工岗前培训等,近几年,各种植企业购置大量收割机、插秧机、喷药机、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等,由于论证充分,人员培训及时到位,强有力的支持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机械在国内的技术领先水平。
二、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
种植企业固定资产的规模大,管理难,所以只靠固定资产的专门管理人员或某一个部门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发挥协同效益,如财务科、农机服务站、基层使用单位等共同的管理,使这些部门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这样才能避免在用设备无人管理与维修,闲置设备过多,最终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
种植企业相关部门执行经过审批后的投资方案,实施过程中安排相应程序操作,如比价采购、招投标、制定岗前培训计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督、跟踪。第一,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做出是否进行投保判定。如需投保,需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企业,经批准后执行投保,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详细计录各项资产的来源、验收人员、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政策、盘亏规定等相关内容;第二,如出现大修理时,需要根据产生的结果在规定时间更新资产目录和卡片;第三,在会计核算时,要严格审核相关文件是否完整,包括经审核批准的文件、工程合同,工程验收单等。
三、盘点清查、减值测试
(一)盘点清查
1.固定资产盘点前的准备。第一,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种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成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以及问题的协调、上报和处理机制;第二,进行资产盘点前的摸查。由于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多,用及使用情况变动多、产权情况可能较复杂,因此,各单位在固定资产清查时,先召开资产清查准备会,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购建、分布、占用及使用、产权及其变动、抵押及担保、在未入账资产等情况,形成会议纪要,要求各单位在各部门先行按其占用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编制固定资产部门自查表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为实地核查作好准备;第三,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负责制定清查计划,包括账务清理、实地盘点、产权和抵押资料的收集及认定、损益证据收集、损益鉴定及损益申报等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实施时间、实施人、实施程序和方法、分阶段工作报告的撰写及完成时间等。
2.利用账务清理结果,编制盘点用的固定资产明细表。通过账务清理,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仓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灌站、水泥晒场,防渗渠等,并收集产权证明文件、发票、合同、结算书、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结合资产占用及使用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盘点表要求填制编制分类及明细盘点基础表。
3.实地盘点并核实处理有关情况。盘点人员前往固定资产存放场所现场清查。及时发现清查中存在的差异,企业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固定资产清查差异以及差异处理决定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减值测试
种植企业财务部门定期向资产使用部门分发固定资产清单,资产使用部门对当前固定资产价值进行估计,由财务部门根据估值进行测试,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财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资产财务部门应当编制减值申请,根据审核权限,报上级资产财部负责人及领导层审核。
重大固定资产减值申请应当报上级部门审核,对当前固定资产进行估值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现状、市场行情、可能的处置费用等因素,并列明可回收金额的估算依据;重大固定资产减值,还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固定资产减值申请应当包括减值原因、可回收估计值及其依据、资产财面价值以及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处置和转移
(一)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
企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清查清单和日常生产经营要求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由归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再由财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根据审核决权限,报企业领导层审批,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处置。
对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出具相关报告。
处置相关固定资产的申请中,要注明处置原因,预计出售价格、定价依据、估计清理费用、可回收残值的价格等内容,固定资产处置的定价应当客观公证,合理。
(二)固定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主要指固定资产抵押和对外投资。
企业总部财务部根据融资需要,编制固定资产抵押申请,报企业领导层及董事会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准流程办理固定资产抵押业务,保管相关权证,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
企业投资部门根据战略需要和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方案,报相应领导层级和董事会审批,投资部门按审批结果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归口部门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读,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转出情况,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并进行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抵押申请表中,应注明被抵押人、融资额、抵押资产价值估计方法等内容,并附当年经审核的融资计划,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还应附中介机构评估价值的报报告。
五、结语
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让其保持适当的规模,保持技术设备的先进性,有力地支持企业的不断发展。在各类审核中,严格实行“三重一大”制度,避免决策过失,这些管理制度的实行,使国有固定资产在企业不断前进中实现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司.《企业财务通则》解读.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中华会计网校.《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项目范围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
(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
(二)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高新技术项目;
(四)重大旅游项目;
(五)各区科技经济园区内项目;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审批方式
(一)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绿色通道审批程序,享有优先办理权,实行特事特办。
(二)将现行的串联审批尽可能地调整为并联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三)对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项目,各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间按现行审批时限再压缩50%。
(四)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审批协调会议制度。对进入绿色通道的特别重大项目,由市政府牵头召开审批协调会议进行协调。
(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发放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掌握标准见附件1),经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市计委窗口收文后,即进入绿色通道。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由驻中心的市计委窗口办理,根据上述第一条(项目范围)审核并发放。
三、审批程序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均实行特事特办,跟踪服务。
(一)项目立项
1、对项目单位上报的立项报告,如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审批同意后即完成立项。立项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对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中型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及其他需做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先批项目建议书,以签署意见的方式办理,审批时限为2个工作日。再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划出规划可行性红线后,并联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市规划局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三)初步设计审批(或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批程序和操作要求遵照杭政(*)10号文件执行。
同时并联办理征地拆迁。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均应进入市优先用地项目序列,确保用地指标。旧城改造项目由市土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或土地出让手续,市房管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用的项目,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用申报审批手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限为6个工作日。
(四)消防施工图设计审核,消防支队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必要进行交警、卫生并联审核,交警支队、卫生局各为4个工作日)。
(五)并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灰线检验,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核发投资许可证,即办即发。
(六)施工招投标。凡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施工招投标。其他项目是否进行施工招投标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
(七)集中交纳规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八)施工建设。凡绿色通道项目,在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水、电、市政、环保、市容等方面的审批事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提供快速、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和服务。
(九)竣工验收。绿色通道项目建成后,质量监督部门要抓紧作出质量评定;市规划、环保、房管、消防、卫生监督及按国家、省规定组织交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加快进行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以保证绿色通道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具体审批程序见附件1。
四、保证措施
(一)凡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在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审批职能,做到特事特办。对擅自增加审批程序的单位,一经发现,要依法处理。由市项目集中办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审批过程中涉及到各审批部门间的事宜,由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按协调制度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三)切实提高会审质量。由审批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定时、定点、定人、定责会审。各职能部门参加会审时依据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审查事项,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会审,切实把好会审质量关。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五)各审批部门应建立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相适应的内部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督办,确保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地运行。
附件1: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的说明
进入绿色通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
(一)经国家计委、省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和省计委、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符合杭政〔*〕1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建项目和列入国家计委计划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四)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和能反映江南地域及吴越文化特色、发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代表*旅游整体形象、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的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度假村等项目);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4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医院办公条件的日益改善,现代办公设备的添置,医院的固定资产大量增加。但由于政策性因素及单位内部自身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严重影响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只有加强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才能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更好地实现公共财政的目的。因此,如何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够有效降低服务成本
医院的固定资产大部分都是些精密仪器,具有价值高、高科技、便于携带的特点,并且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逐步被磨损,其购置成本最终构成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医院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防止固定资产的遗失。因此,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最终可以降低医院的服务成本。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医院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医院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并且控制医疗价格水平,才能有效吸引顾客。医院只有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在保证医疗水平的前提下降低医院的服务成本,从而降低医院提供服务的价格,争取价格优势,吸引更多的顾客,提高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有待完善。虽然新的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了重新认定, 但它主要是针对现存资产的管理,而对资产的形成过程缺少有效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滞后于资产质量、数量、结构的变化。
2、重购买, 轻管理。医疗设备的采购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使用部门提出,其出具的可行性报告大多由使用设备的业务部门完成, 很少有财务部门的参与,报告中经济效益的分析缺乏专业性,可信度低。一些资产在购置后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甚至长期被闲置,而有些资产管理缺乏严格的使用、保管制度,造成损坏时责任不能落实,丢失后无人过问, 降低了资产管理的效能及运转效率。
3、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目前,大多数单位是由财务处( 科) 兼管固定资产,大量的数据靠手工录入电脑。有的单位甚至由不懂业务的后勤人员来管理,这与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要求相距甚远,使许多具体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缺乏监管力度。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务处理不规范。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造成固定资产漏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上级单位调拨及其它渠道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未在账面上反映出来,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变卖时, 不能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 往往自行处理, 不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的规定, 致使账务处理不规范。
5、缺少定期盘点制度, 疏于日常管理。长期不对账、不清点, 监管不力, 导致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与实物不符, 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较多。
三、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由于医院固定资产种类多、分布广、价值差别大、使用部门散。因此从医院实际出发,建立财会部门、财产管理部门(器械科、后勤部、信息科),使用科室“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有物,保证账、账卡、账实相符。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医院固定资产实行计划采购。购入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验收入库工作,严格出入库制度,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分门别类、专人保管,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防止漏报、漏记现象发生。另外,应加强对供货商的约束管理,及时索取发票。
(2)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制度,每年至少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年度中间进行有计划的经常性盘点。清查小组自下而上以物对账以及自上而下以卡对物,有组织、全面地对各科室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现象要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3)完善固定资产采购更新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批。具体流程如下:A.使用科室提出购买(更新)申请;B.固定资产鉴定部门(后勤、仪修室、信息科)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固定资产是否真正失去使用价值,填制鉴定意见确定是否报废;C.管理部门(后勤、器械科、信息科)提出管理意见,如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确认交回旧的固定资产后,方可填制购买价格;D.监审部门对购买(更新)进行审核后,提出购置价格指导意见;E.分管领导及院长签署意见;F.财务部落实资金使用计划。固定资产更新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的手续,即必须将旧的固定资产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在清点表中销账处理,方可进行更新。在用固定资产如需转移使用部门,则由移交接管双方科室办理移交手续并在备查簿中签字认可,对由于人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方面,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对资产管理涉及的各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监督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以保证各环节的前后衔接和各数据的相互印证,从而防范多头管理带来的账账、账实不符。另一方面,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首先,加强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和提取修购基金。建立院科两级成本核算机制,将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纳入科室成本范围,实行固定资产的有偿占用。其次,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提取固定折旧和减值准备。对高新医疗仪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法或加速法计提折旧,以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设立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准确核算清理费用.真实详细的反映固定资产损益情况。最后,引入现代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信息技术把各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加强信息集成化程度,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实时动态的反映其价值。
3、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1)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应用, 为医院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管理的质量, 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把各责任中心的终端链接起来, 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使医院的管理者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 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规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2)建立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
医院有些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为了给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可靠、高效的动态数据与决策依据, 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 全面提升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变得轻松、准确、快捷和全面, 需要制定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 结合条形码技术, 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条码资产标签, 从资产购入开始到资产退出的整个生命周期能针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全程跟踪管理。这样就解决了固定资产管理中账、卡、物不符, 资产不明、设备不清、闲置浪费、虚增资产和资产流失等问题。实践证明, 这样做就会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成本, 有助于真正实现厉行节约的原则。也有助于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4、医院应在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专人负责
使用科室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三方管理不脱节。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当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为增加资产的使用效能和寿命而进行的改扩建应合理计入成本。医院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5、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
每年至少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总之,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医院资产使用效率,是医院持续发展的保证。建立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医院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中洲. 浅析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整改措施[J]. 中国集体经济, 2011,(07) .
[2] 孔霞. 信息化条件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探讨[J]. 现代商业, 2012,(02) .
[3] 王斯云. 论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以医疗设备管理为例[J]. 会计之友, 2011,(10) .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二条为规范和加强街道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政发[20*]115号文件),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主任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街道综合科和财政所是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核算、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必须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原则、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街道综合科和财政所负责对街道固定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科: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具体为:制订年度固定资产添置计划;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清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协助财政所办理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出租(借)等有关申批手续;拟定固定资产出租(借)合同等。
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具体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年度固定资产添置计划,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做好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金额登记和核算;做好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做好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等工作;协助综合科做好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在本街道现有资产中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新的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推行预算审批制。各科所根据实际需要在每年12月底前提出本科所下一年度拟购置的固定资产计划,综合科审核汇总,报主任审批同意后转送财政所编入次年财政支出预算,未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但年中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须按有关程序办理预算追加手续后方可购置。
第十条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程序:
(一)需购置的固定资产,先由各科所提出申请,注明品目、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经综合科签署意见、报主任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科会同财政所统一采办。
(二)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财政所根据主任审批同意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填报《*市政府采购申请表》,提交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配置完成后,应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变动登记表》,同时财务上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起点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分类。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指拥有占用权或使用权的土地、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土地一般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敬老院所在地等由街道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用房等;构筑物包括水塔、道路、围墙、雕塑、亭廊、阁等;附属设施包括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通用设备:指用于业务工作的一般性设备,如饮水锅炉、千斤顶、泵等。
3、专用设备:指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印刷设备、消防安全设备、医疗器械、财务会计设备等。
4、交通运输设备:指根据公务需要购置的轿车、商务车、摩托车等。
5、电气设备:指生活电器和照明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柜、冰箱等。
6、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指在推进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过程中购置的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等。
7、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具:如钟、表、经纬仪、水准仪等。
8、文艺体育设备:包括文艺设备、体育设施、娱乐设备等。
9、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指接管、接受捐赠或购置的图书和具有特别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10、家具用具及其他:包括办公家具、被服装具、宣传用具等。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增记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相关资料按比例或评估核减。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会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总账和明细分类核算,并确保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和减少的核算,全部采用原值核算制(即不计提折旧)。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发生增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政会计,财政会计据此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核算记账:
1、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基建完工转入的固定资产、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和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残值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在其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记入“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第十九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六章资产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由综合科和财政所进行统一编码,订上号牌,做到“资产定号、登记定人、管用定责”。
第二十二条财政会计除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外,实现财务核算与实物管理相统一。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职责:
1、按照规定程序正确操作使用、保管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和结构完整。
2、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严防固定资产遗失。
3、如出现人为破损或遗失,按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折旧由使用人、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变动时(含工作人员调动),由综合科、财政所人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工作调离时,在其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后才能办理工资、组织关系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综合科和财政所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说明原因,经主任审核同意,最后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维修由各科所提出申请、综合科统一安排。
第七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变卖)、报废、报损(盘亏)等。
1、固定资产调拨指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2、固定资产转让(变卖)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4、固定资产报损(盘亏)指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第三十条需处置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六)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应按规定审批,不得随意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审批办法为: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仪器设备的处置,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规定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经综合科和财政所组织技术论证后,由财政所、综合科签署意见,报主任审批同意,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备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促进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号),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理顺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取得实效,特制订本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政策重点支持先进高分子材料(聚烯烃材料、聚氨酯材料、氟硅材料和工程塑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陶瓷材料、高档耐火材料、功能玻璃、玻纤及制品材料)和特色金属新材料(高端铝基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端合金新材料)领域,鼓励发展聚合物基、陶瓷基、金属基等复合材料,超前布局碳纤维、石墨烯、生物基材料、超导材料、量子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二、扶持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培育壮大产业主体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强链、延链、补链的项目,持续投产达效一年后,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450万元、9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超过20亿元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审批已备案的围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强链、延链、补链的新建或技改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持续投产达效一年以上;
③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5000万元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报告等)。
2.产品营业收入奖励
(1)扶持标准
新材料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占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20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
②2020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近二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统计数据的截图证明等)。
3.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奖励
(1)扶持标准
对首次列入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无需申报,按照省工信厅公布的《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名单》直接拨付。
(二)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4.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新材料企业自主攻关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制约全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已审批备案的实现新材料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新建或技改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申报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以上;
③项目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品成果鉴定或专利证书等)。
5.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加快新材料工艺、技术、产品成果高效转化,建成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一年后,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项目属于已审批备案的实现新材料产业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或中试项目,项目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达效一年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发票复印件,如发票太多,以项目审计报告代替);
④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产品成果鉴定或专利证书等)。
(三)强化产业金融支撑
6.股权投资奖励
(1)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新材料产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投资机构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市及区县财政承担60%,投资机构承担40%。
(2)申报主体
①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②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
(3)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为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新材料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合同)和资金到位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5);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股权变更登记、账务损益表等)。
7.初创企业融资奖励
(1)扶持标准
对初创新材料企业成立两年内,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 等股权投资的,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注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新材料产业企业;
②申报单位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 等股权投资。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6);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股权变更登记等)。
8.贴息奖励
(1)扶持标准
支持企业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实施重大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按照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依法依规纳入淄博市新材料产业统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申报项目属于已备案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②项目备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③申报项目列入省、市重大项目;
④项目建设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7);
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手续、列入省市重大项目证明文件、银行贷款协议、银行贷款资金到位证明复印件等)。
(四)打造产业平台
9.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
(1)扶持标准
积极对接国家级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符合淄博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的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产学研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对承办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已正常运营。
(3)申报条件
①自2021年1月17日之后,举办的主题为新材料产业领域范围的产业平台活动;
②活动举办地在淄博,由国家级行业行业学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主办,参会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
(4)申报材料
①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8);
②活动实施方案;
③签订论坛、会议等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④参加人员签到表;
⑤活动费用发票复印件;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区县审核。各区县根据申报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或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四、有关要求
(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淄博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单位以附件9为封面,将申报材料打印胶装成册(A4纸),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企业或机构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资料。
(四)请各区县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刚,3182523
附件:1.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2.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产品营业收入奖励资金申报表
3.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4.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5.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6.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初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7.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贴息奖励资金申报表
8.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资金申报表
9.封面模板
附件1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项目投产时间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投产达效满一年以上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产品营业收入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主要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万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
2019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
2019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四、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项目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单争力及市场应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产业化满一年以上
五、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中试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中试基地(项目)情况
中试基地(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万元)
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四、中试基地(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中试基地(项目)创新成果
创新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单争力及市场应用前景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是否持续投用或投产满一年以上
五、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股权投资机构名称
股权投资机构类型(如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
股权投资额
(万元)
股权投资
资金到位日期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初创企业融资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主要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情况
股权投资机构名称
股权投资机构注册地
股权投资类型(如天使投资、VC/PE等)
股权投资额
(万元)
股权投资资金
到位日期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贴息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0年企业营业务收入(万元)
2020年企业上缴地方税收(万元)
二、申报项目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产品名称
新材料产品代码
该产品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新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务收入比例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备案时间
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情况
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申请贷款等融资额度(万元)
个年期基准利率
四、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平台活动奖励资金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所属区县(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二、开展的新材料产业平台活动情况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主办单位
参加人数
活动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参加人数
三、申报意见
申报承诺
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经核实,该企业(单位)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淄博市2021年度促进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书
(XX专项)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