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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特征

时间:2023-06-15 17:27:32

辩论的特征

辩论的特征范文1

论文摘要:如何认识系统论和辩证联系的观点之关系,是学界同仁一直在认真思考的问题。通过了解系统论观点的产生和特征,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系统论丰富和 发展 了辩证联系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普遍联系性是物质世界的一个总特征。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和条件性。唯物辩证法所揭示出来的一系列普遍联系,如时空联系、因果联系、必然偶然联系、现象与本质联系、可能性与现实性联系、内容和形式联系,以及普遍与特殊、相对与绝对、整体与部分、有序与无序等从不同侧面反映事物多种多样联系的重要范畴,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关于客观世界无所不在的联系,无论是从其深度还是广度来说,都需要深化和发展。系统论的产生是 现代 科学 和实践的产物,在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内容和形式上展示出了时代特征,从而使唯物辩证法联系的原则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多样化。如系统和要素的联系,结构和功能的联系,系统自组织内在结构中的层次、子系统、要素的联系,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的交换、转化关系。本文拟从系统论的产生、特征及对唯物辩证法联系的贡献,谈谈自己的看法。

    系统论作为一门现代科学思维方式,是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于1948年创立的,至今已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1969年,比利时物理化学家普利高津首次提出了耗散结构理论;1972年,法国数学家托姆创立了突变论;1973年,联邦德国物 理学 家哈肯创立了协同学。应该说,系统论发端于贝塔朗菲的类比型系统理论,历经普里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托姆的突变论,哈肯的协同论等,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基本理论、范畴和方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深人到现代社会的科学和实践中,为人们所熟知。

    科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系统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的重要特征。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事物不但同周围的事物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而且其内部各个要素之间也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就是系统。系统论是由系统理论、系统方法、系统工程等各个层次所构成的。它是研究系统的原则、 规律 、特征和模式,并对其功能进行数学描述的一门科学。

    系统论认为,用系统的基本观点看世界,就形成了系统方法。系统方法最根本的特点在于,它始终把对象当作多方面联系、多要素构成的整体来研究。系统方法借助于现代数学工具,在系统联系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系统的各个要素、各子系统、各层次以及种种错综复杂的联系加以定量描述,建立起数学模型,使对系统的认识更加精确化、具体化和科学化。

    系统论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极其重要的思维方式。它使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更具体化。从 哲学 范畴的角度研究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系统性,要把握系统的如下四个特征;

    第一,整体性。整体性是系统的首要特征。系统的整体性主要揭示了系统和要素之间的关系。系统是由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体,而要素则是这个有机统一整体的部分。因此,系统与要素的关系本质上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系统与要素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加和”、“非还原”的关系。就是说,系统作为整体,它的性质和功能不是各个要素分别存在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性质;也不能把整体的性质功能简单还原为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核心就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系统的整体性特征表明,处于某个系统中的要素,其性能受到系统整体性的制约,即一个要素,一个部分,在这个系统中是什么功能和作用,跟在另一个系统当中的功能和作用是不完全一样的,它受这个系统的整体性制约。所以要认识要素、部分,就要放在有机整体中认识,把它当作一个整体、系统当中的部分和要素去认识。

    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着眼于整体。整体的功能和效益是认识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摈弃局部价值观,树立全局观。当然不是说可以不顾局部,而是要按系统论原则,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

   第二,结构性。系统的结构性所揭示的是系统中诸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是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其中包括一定的比例,一定的秩序,一定的结合方式等。整体的性能不等于各个要素性能的简单相加;同理,各个要素也不能任意地排列、组合,即是要按照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结构不同,整体性能也就不同。任何系统都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在这一点上,系统又是要素和结构的统一。

    要素是指系统由哪些因素组成,结构是指这些因素如何结合在一起。从形成系统整体的性质的功能来看,要素和结构相比,结构更重要,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甚至有些系统,要素完全相同,只是由于结构不同,形成性能截然不同的系统。这一点在现实世界中不乏其例。需要说明的是:合理的洁构会促进系统的 发展 ,不合理的结构会延缓甚至阻碍系统的发展;合理的结构会使要素更好地发挥作用,不合理的结构抑制一些要素发挥应有的作用。

    系统的结构性要求我们优化结构,以实现系统的最佳功能。如何处理好结构,调整好结构,来实现系统整体的最佳功能,在 科学 研究和社会实践中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第三,层次性。系统的层次性所揭示的是系统的层次结构及层次的关系。所谓层次,是指系统和要素(子系统)之间的地位、等级和相互关系。任何系统都是有层次的,其中的子系统还可再分下去,自成系统。在一定范围内是系统,在更大的范围内则是要素;反之,在一定范围内是要素,在更小的范围内则是系统。

    系统的层次性要求我们在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不同层次系统之间的关系,有序地开展工作。进行 现代 化建设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理论、形式和手段。管理要有层次,通常分为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决策层主要是确定管理结论的目标和大政方针,必须精千、高效;协调层主要是参谋咨询职能,其人员要具有较高的业务工作能力;执行层主要是直接调动和组织人、财、物等,其人员要有实干精神,并坚决贯彻管理命令;操作层从事操作并完成具体任务,其人员需具有熟练的作业技能。这四个层次的使命和要求各不相同,就如同一个三角形,从上至下权责递减、人数递增,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任务。事实表明,研究并应用系统的层次性,协调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对现实世界特别是 政治 经济 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开放性。系统的开放性是说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每个具体的系统都有开放性,都与周围环境即其他系统处于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环境是系统存在的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一个具体系统如果不同周围其他系统发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即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转换或交换,它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发展。

辩论的特征范文2

其实,中医单纯的辩证论治是不能真实地反应中医学的本质。那么当我们去说中医学的特征时,首先要明确是相对谁而言。凡说特征的时候,首先要搞清楚其共性的东西。很明显,我们讲中医学的特征,是相对西医学而言,辨证论治是我们的特色,但前提是辨病论治是二者的共有。但现在我们只讲异,不求同,甚至于扬言中西医无法结合,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辨病论治不是西医的专利,也是中医学的最基本特征之一。

1 从中医学的发展史,看辩病证治的重要性

1.1 中医学虽以“辩证论治”为诊疗特点,但临床上从来就存在着“辩病施治”的方法。特别是在中医学理论体系构建之初,证候的概念尚未从疾病中分化出来,就是以“病”作为辩析目标的,治疗也就依据病来施行。如《内经》13方基本上是以病作为治疗靶点的;《神农本草经》、《诸病源候论》等著作也多以具体疾病作为治疗目标,如以“常山截疟”、“黄连治痢”等。即便在近代,中医学在注重“辩证论治”的同时,也仍在运用辩病思维。如对肺痨、肺痈、肠痈、湿疹、疟疾、麻疹、水痘、天花、蛔虫、绦虫病等的防治,主要是基于辩病的思维。因此,中医学的辩病思维与辩证思维是同时存在的,交织在一起而综合运用的[1]。

1.2 中医学从诞生便开始了辨病与辩证的结合。早在《黄帝内经》里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它往往是先定病,然后再辩证。比如《咳论篇》、《痿论篇》等章,都是先说这种病,然后再去辩证。之后,在《伤寒杂病论》、《诸病源候论》等书,无不先言某病,再言某症,病、症、脉、证合参而治。以《金匮要略》各篇之题最能说明,如《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百合病、狐惑病、阴阳毒都是病名。

1.3 中医辨病论治在之后的发展过程当中从未终止。兹举俩例最能说明。其一,清初温病大家余师愚在其《疫疹一得》书中,仅论及清瘟败毒饮一个方子,以一方治一病,药即中病,鲜有罔效,典型辨病而治,其重复性不言而喻。其二,清初临床大家程国彭,在其《医学心悟》一书中,运用大量篇幅讲述如何辩证伤寒。在太阳经症条下,直言麻黄汤与桂枝汤辩证之繁琐,疗效之有限,辩证少有失误则灾害险生。乃自创加味香苏散一方,说:今以此方代前二方(指麻黄汤、桂枝汤)之用,药稳而效,亦医门之良法也。不论冬月正伤寒,及春、夏、秋三时感冒,皆可取效。其也是实现了从辩证论治到辨病论治的一次飞跃。这是中医走循证医学道路的肇始。

1.4 又如中医在与疾病“非典”的抗争中,充分发挥了辩证论治的优势,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证明了辩证论治的优越,而在于对“非典”疾病的认知随着辩证论治的进程而不断深化,这同时也是“辩病”的认知过程。我们采用两种方法相结合,我们的认知就愈趋深刻,我们的治疗就更趋完善。

2 辩病用药的优势

2.1 在辩病用药方面,每一种疾病都有其独特的病理特点。因此,每一种疾病也意味其基本的治疗原则或治疗大法。除证选用不同的药物外,头痛可适当地配合应用川芎、白芷等止痛药物;癃闭病按照“六腑以通为用”的原则,应着于通利为主;遗尿应按照“固摄止遗”的原则去配伍组方。如肠痈一般可用大黄牡丹汤治之;如肺痨虽有肺阴亏损、阴虚火旺、气阴耗损等不同病证,但感染痨虫是其共同病因,补虚杀虫是治疗肺痨的根本原则,在抗痨杀虫的基础上再结合辩证,分别予以滋阴润肺、滋阴降火、益气养阴诸法,辩病与辩证相结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2.2 在脏腑辩证中:肺系病证主要按肺气失于宣发肃降之病机特点进行辩证论治,还要结合肺系病的特点辩病用药,以复肺主气、司呼吸的生理功能。脾系病证主要按中焦气机升降失常之病机特点进行辩证论治,还要结合肺系病的特点辩病用药,以复脾主运化、升清降浊的生理功能。心系病证应按血脉运行障碍和神明失司之病机特点进行辩论治,还要结合心系病的特点辩病用药,以复心主血脉和心主神明的生理功能。肝系病证主要按肝气疏泄不畅、肝阳升发太过、肝风内动等病机特点进行辩证论治,还要结合肝系病的特点辩病用药以复肝主疏泄、臧血濡筋等生理功能。肾系病证主要按肾阴、肾阳不足特点进行辩证论治,还要结合肾系病的特点辩病用药,以复肾主生长、发育、生殖、主骨、生髓等生理功能。

3 辩病论治与辩证论治的关系

3.1 关于辩证论治与辩病论治的根本区别是什么?笔者以为,辩证论治的主要着眼点是放在对疾病发展过程中每一个病理层次的本质的认识上的。一个病理层次就是一个证候,一个汤证是一个证候辩证论治的结果。辩病是对疾病的辩析,以确定疾病的诊断为目的,从而为治疗提供依据。区别在于一为确立证候,一为确诊疾病。辩病论治则是着眼于对疾病全方位的考察,从而抓住疾病中最具本质的联系,把这个疾病和其他疾病区别开来,进而针对各种病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治疗。一般说来,辩病论治从对疾病的初期考察,到确定“这一个”而非“另一个”,从一般性对症治疗到确立针对性极强的治疗,是对疾病的认知阶段。只有经历了这个阶段后,辩病论治才有了基础,换句话说,辩病论治是建立在对疾病的本质有了深刻的认知基础之上的。

3.2 辩证论治和辩病论治,没有层次上的高低之分。它们各有优势,也各有其局限性。辩证论治虽然不能达到对疾病的特殊性具有深刻认知的层面上,因而缺乏特殊治疗的方药。然而,辩证论治对疾病发展过程中病理层次本质联系的认识却远比辩病论治要深刻。从而,在针对疾病每一个发展阶段的具体治疗上,更能抓住主要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比辩病论治“优越”。辩证论治的又一个优势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包括对人类尚未认识的疾病,这在人类认识和战胜疾病的过程中,其意义不言而喻。

3.3 由此可知,“中医内科临证时既要辩证,亦要辩病。其中辩病论治,是认识和解决某一疾病过程中基本矛盾的手段,[2]”…“是对中医辩证的必要和有益补充,有利于进一步对疾病性质的认识,有助于掌握不同疾病的特殊性及发展、转归[2]”。

总之,辩证论治和辩病论治只有相互为用,相互结合,才能不断深化中医对疾病的认知和提高治疗疾病的能力。中医学是辨病论治和辩证论治的完美结合的一门传统医学科学。

因此要发扬中医学的辩证论治的诊疗特色,要提高中医的诊疗水平,提高辩证的准确率,必须坚持辩病与辩证相结合的诊疗思路。运用辩病思维来确定疾病,对某一病的病因病变规律和转归预后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再运用辩证思维,根据该病当时的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来辩析目前处于病变的哪一阶段或是哪一类型,从而确立其当时的“证候”,然后根据“证候”来确定治则治法和处理遣药。此即通常所说的“以辩病为先,以辩证为主”的临床诊治原则。对某些难以确诊的病证,可发挥辩证思维的优势,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辩出证候,随证施治[1]。

参 考 文 献

辩论的特征范文3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06)

摘 要: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彰显了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解构性与建构性、相关性与因果性、预测性与实时性的辩证统一。即结构与意义的辩证统一,新范式与旧范式的辩证统一,数据“发声”与人的主观创造性的辩证统一,历时性与共时性的辩证统一。为促进大数据发展,必须培养辩证思维能力,充分挖掘社会对大数据技术的个化性需求,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的主观创造性,培养大数据文化。

关 键 词:大数据技术表征;过程;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N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2-0030-06

收稿日期:2014-12-12

作者简介:苏玉娟(1975—),女,山西稷山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科技史和科技哲学。

数据技术是一个经历了由“无数据”到“小数据”、由“小数据”再到“大数据”的不断演变和完善的过程。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便携网终端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因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大数据需求的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是大数据技术表征方法论被不断应用的过程。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他的《大数据时代》一书中将大数据引起的变革概括为:不是随机样本,而是全体数据;不是精确性而是混杂性;不是因果关系,而是相关关系。他从不同角度探索了大数据表征的现实性特征。随着大数据技术表征的不断深入,大数据技术表征的方法论特征越来越明显。将大数据技术表征的方法论作为科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探究并揭示它的方法论意义,对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大数据化的实现,是一项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的本性就是为人类提供认识。数据是由数和量演变而来。大数据指数据集合的大小已经超出了典型数据库在获取、存储、管理和分析方面的能力。从大数据技术表征的因素看,大数据技术表征体现了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的辩证统一。

⒈广义语境性。“广义语境的含义就是将语境概念从狭义的语言领域扩展到广阔的社会、历史、文化和认知领域,形成社会语境、历史语境、文化语境和认知语境。”[1]不同主体所涉及的广义语境因素是不同的。数据本身并没有意义,只有把数据放在特定的语境之中它才能被赋予意义。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包括历史语境、认知语境、科学语境和社会语境。大数据技术发展带来的文化、心理、伦理、法律、道德等社会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获得和使用大数据等技术问题构成了大数据技术表征的历史语境。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还引起科学共同体认知、企业认知、政府认知和民众认知的变革。大数据技术对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变革构成了大数据技术表征的科学语境。大数据技术表征还引起了社会领域的变革,如企业生产、民众生活的方式等。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正是大数据技术在历史语境、认知语境、科学语境和社会语境中不断变革的过程。

⒉再语境性。“再语境化的过程就是语境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也即意义不断改变的过程”。[2]大数据技术表征涉及历史语境、认知语境、科学语境和社会语境。语境因素的变革将引起大数据技术表征意义的变革,这个过程就是大数据技术再语境化的过程,体现了大数据技术表征的再语境性。大数据技术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制造业、农业、商业、金融业和交通运输业等。由于每个产业、每个行业和每个企业语境因素的不同,大数据技术在每个产业、每个行业和每个企业表征的过程就是大数据技术再语境化的过程。对于每个企业来讲,随着语境因素的变革,大数据技术表征的意义也在变革。沃尔玛通过大数据技术发现尿布与啤酒的相关性,这个结果会影响沃尔玛对商品摆放位置的调整。所以,无论是从广义语境还是从每个企业的具体语境看,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就是大数据技术在不同领域再语境化的过程。

⒊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的辩证统一。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是大数据广义语境化与再语境化过程的辩证统一。亚马逊公司能时实知晓购书者的偏好,是因为在历史语境中网上售书的记录、认知语境中企业研发团队和民众的认知水平、科学语境中大数据技术的变革、社会语境中大数据技术推荐相关图书对民众选购习惯的改变,是历史、认知、科学和社会等语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亚马逊公司为每个顾客实时推荐图书的过程,同时又是具体语境的再语境化过程。可以说,亚马逊公司时实知晓购书者的偏好并推荐新书,是广义语境和再语境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广义语境为亚马逊公司推荐图书提供条件,再语境化则彰显亚马逊公司为每个客户推荐图书的个性化服务特征。

二、建构性与解构性

结构指组成整体的各部分的搭配和安排。主体对客体信息的选择取舍或加工制作,最后都必须通过“建构”或“解构”这一环节,才能实现主体反映客体的要求。建构侧重系统的建立,解构指对稳固性的结构及其中心进行消解。每一次解构都表现为原有结构的中断、分裂或解体,但是每一次解构的结果又都产生新的结构。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是传统范式解构和新范式建构的辩证统一。

⒈解构性。范式是从事某一科学的共同体所共同遵从的基本理论、观念和方法。每一次科技革命都引起科学共同体研究范式的变革。“有人将大数据称为继实验科学、理论科学和计算科学之后的第四种科学研究模式。”[3]这种范式的产生来源于数据密集型科学的发展。每一种新的范式的产生都是在对旧范式解构的基础上产生的。库恩认为,科学革命发生的过程就是新旧范式转换的过程。经验科学和实验科学偏重对经验事实和实验观察的描述,以归纳法为主。理论科学侧重理论总结和理性概括,以演绎法为主。计算科学主要以数据模型构建、分析和解决科学问题,以定量分析法为主。大数据技术作为数据密集型科学发展的重要领域,是“由传统的假设驱动向基于科学数据进行探索的科学方法的转变。”[4]传统的研究范式基于假设和问题,通过归纳、演绎和计算方法进行研究。大数据技术基于观察数据、实验数据、模拟数据和网络的大行为数据、大交易数据,并不依赖于假设,而是通过数据“发声”探索事物的现象和规律,是对传统归纳法、演绎法、计算模拟方法的解构。

⒉建构性。解构的结果必然是建构出新的研究范式。大数据技术在解构传统研究范式的基础上建构出了自己的研究范式。从主体看,大数据技术研究范式从科学共同体表征走向社会表征。在经验科学时期,科学研究范式主要体现为个体表征。随着科学从“小科学”走向“大科学”,大数据技术表征从科学共同体扩展到政府、企业和民众,而且促使经济、社会、军事、文化等社会领域的数据化。从方法论看,大数据技术产生的研究范式侧重数据挖掘和数据共享。一方面,强调数据本身科学研究范式的建构,即数据密集型科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强调大数据在社会领域的再建构,实现大数据技术的社会化。根据研究问题的不同,大数据可以被重复建构多次,不断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大数据技术表征的建构性不仅彰显新范式的产生,而且彰显大数据的再建构性和价值的增值性。

⒊解构性与建构性的辩证统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是吸收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抛弃旧事物中消极因素的过程。大数据技术对传统研究范式解构并不意味着完全抛弃旧范式。经验科学是理论科学的实践基础,理论科学指导经验科学的发展,计算科学为经验科学和理论科学提供了更好的模拟方法和计算手段。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离不开传统研究范式,是旧范式解构性与新范式建构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在解构传统科学研究范式的同时,也为传统科学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大数据技术研究范式通过数据“发声”为经验科学、理论科学、计算科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研究范式的建构过程离不开归纳法、演绎法和计算法。上文中提到的沃尔玛超市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发现了“啤酒和尿布”销量的相关性,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因此,大数据技术解构与建构的过程既是对传统科学研究范式的解构,同时又是对传统科学研究范式的积极吸收,是解构与建构的辩证统一。

三、相关性与因果性

相关性是指两个或多个具备相关性的变量元素的密切程度。相关性的元素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或者概率才可以进行相关性分析。因果性分析是为了查明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导致一定现象产生的原因。强相关性往往是因果性的重要表现。大数据技术从“是什么”的角度分析数据之间彼此的相关性,为决策者提供选择,同时强相关性数据关系背后可能存在因果性。因此,大数据技术表征过程是相关性与因果性的辩证统一。

⒈相关性。“知道‘是什么’就够了,没必要知道‘为什么’。在大数据时代,我们不必非得知道现象背后的原因,而是要让数据自己‘发声’”。[5]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认为,小数据时代追寻因果关系,大数据时代追寻相关关系。相关关系是指当一个数据增加时,另一个数据值会随之增加。大数据技术通过分析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为决策提供服务。沃尔玛通过对每一个顾客的购物单、消费额、购物时间及天气等数据的分析,发现季节性飓风来临之前,蛋挞与飓风用品具有相关性,于是将二者摆放在一起。“通过给我们找到一个现象的良好的关联物,相关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捕捉现在和预测未来。”[6]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以发现事物的相关性,这是大数据研究范式不同于传统研究范式的显著特征。

⒉因果性。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强调大数据技术的相关性,并没有否定因果性。虽然相关不等于因果,但不代表相关就不可能是因果关系。两个变量A和B具有相关性,其原因有很多种,可能AB或者BA,也可能CA并且CB。为此,要证明事物之间相关性产生的因果性,必须从理论上证明两个变量之间确实有因果性,并且要排除第三个隐含变量同时导致这两个变量的可能性。大数据技术通过统计因果关系反映事物之间的相关性,进而寻找隐藏在大数据背后的原因。只依靠数据,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挖掘数据背后的原因,人就可能成为数据的“奴隶”。“对数据的盲目崇拜,只会让冰冷的机器浇灭炽热却敏感的爱情”。[7]如果失去人类的探究精神,大数据技术表征将产生新的技术异化。实际上,在进行数据分析前,一定在思维中存在着关于事物因果判断的各种可能。因此,大数据技术表征具有因果性特征,需要结合数据的相关性和相关科学理论的逻辑性分析事物相关性背后的因果关系。

⒊相关性与因果性的辩证统一。“科学研究就是寻找研究对象的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因果性,科学研究也就失去了基础。”[8]因果性说明事物之间内部的联系,相关性是事物之间关系的外在表征。因果关系说明事物之间具有强相关性,即AB或者BA。强相关关系作为事物关系的外在表征,可能是偶然现象,也可能具有因果性。“相关关系可以在实践中引导我们怎么做,因果关系可以回答我们为什么这样做。”[9]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大数据技术表征的相关性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相关性、强相关性和弱相关性等,它拓展了我们对于客观世界认识的维度,即从因果性扩展到相关性和因果性。对于相关性数据我们需要进一步挖掘,寻找现象背后可能隐藏的因果性,进而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大数据发现的因果性又会反馈过来为大数据的生成、存储、处理、应用等提供理论指导。因此,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技术表征的相关性与大数据背后可能存在的因果性是辩证统一的。没有相关性分析,大数据技术发展就没有优势;没有因果性分析,大数据技术发展就无法揭示规律。

四、预测性与实时性

在大数据时代,依靠大数据的分析结果可以用来预测事物未来发展的趋向。大数据来源于实时记录、监视、跟踪。可以说,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是预测性与实时性的辩证统一。

⒈预测性。大数据技术的显著特点是数据规模巨大、数据处理迅速、数据种类多和价值密度低。数据价值密度的高低与数据总量的大小成反比。以视频为例,一部1个小时的视频,在连续不间断的监控中,有用数据可能仅有1-2秒。大数据的价值就在于通过对大数据的“提纯”,发现规律,预测趋势。如果大数据没有预测性功能,它的价值将大打折扣。目前,大数据的预测性体现在很多领域。警察利用数据可以预测某人犯罪的可能性,亚马逊、淘宝、京东、迪斯尼主题乐园等利用大数据预测和引导消费者的需求,相关部门则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流感等疫情进行预测。如在一个特定地区,越多的人搜索“流感”一词,就意味着该地区有越多的人患了流感。因此,预测性是大数据技术价值的重要体现,没有预测性,数据的价值是残缺的。

⒉实时性。我们时刻都在“第三只眼”之下:“亚马逊监视着我们的购物习惯,谷歌监视着我们的网页浏览习惯,而微博似乎什么都知道,不仅窃听了我们心中的他,还有我们的社交关系网。”[10]大数据主要来源于对政府数据、物理数据和网络数据的实时监测。没有实时性的监测,大数据就体现不出“大”的内涵。大数据的实时性也带来了存储问题和数据垃圾问题。谷歌数据中心只有6-12%的电能被用来支撑大数据的分析处理,绝大部分电能只用来支撑很多闲置状态的服务器。

⒊预测性与实时性的辩证统一。数据的实时性与预测性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的辩证统一。共时分析跨越时间,历时分析跨越空间。忽视共时性,也就忽视了事物的关联性;忽视历时性,也就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历史性。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在共时与历时二维时空中运动的结果。从历时性看,实时性反映的是事物运动的历史轨迹,而预测性反映则是事物的未来可能的轨迹。只有实时性与预测性相结合,才可能更清楚地分析事物发展的轨迹。从共时性看,实时性监测为分析事物空间的相关性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预测性则是基于事物空间的相关性做出的预测。所以,从历时性与共时性看,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是实时性与预测性的辩证统一。

五、启示

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彰显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解构性与建构性、相关性与因果性、预测性与实时性的辩证统一。为了更好地迎接大数据革命,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⒈培养辩证思维能力,科学对待大数据技术表征的方法论特征。通过对大数据技术表征方法论特征的考察我们发现,对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必须具有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数据委员会会长车品觉认为,“今天的大数据就是明天的小数据,这个是做大数据的人都知道的。”[11]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与小数据处于发展和联系之中。对于某个个体或企业的研究,小数据更具有挖掘数据潜力的功能,对于把握事物之间相关性问题,大数据技术的功能更具有优势。科学运用大数据技术表征的方法必须培养辩证思维。因此,要学会运用发展和联系的观点分析数据技术应用中的大数据与小数据的辩证关系,以及大数据技术应用过程中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解构性与建构性、相关性与因果性、预测性与实时性的辩证关系。

⒉充分挖掘社会对大数据技术的个化性需求,实现大数据技术表征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的辩证统一。从广义语境看,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包括历史语境、认知语境、科学语境和社会语境。大数据在制造业、零售业、农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和影视业等行业的应用过程就是大数据技术广义语境因素再语境化的过程。因此,不断挖掘社会对大数据技术的个性化需求是大数据技术实现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表征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大数据技术虽然在很多领域都被广泛应用,但是,从不同领域应用的分布看,大数据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很少量的企业充分地利用了大数据。“为数不多的数据拥有者往往是资金雄厚的垄断者或产业巨头,中小企业则不一定拥有。”[12]大数据被应用的潜力还是很大的。因此,一方面,应通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宣传并鼓励企业从观念、技术和管理等层面重视大数据的应用;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大数据技术服务公司,为企业和政府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服务。

⒊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大数据技术表征解构性与建构性的辩证统一。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大数据技术表征的过程是大数据技术不断解构和建构的过程。但是,大数据技术引起研究范式的建构和解构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支撑。没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大数据技术无法实现建构与解构,大数据仅仅是具有潜在的价值,而不可能转化为现实的价值。很多企业想利用大数据技术,但是人才“短板”成为最明显的制约因素。“麦肯锡公司预测美国到2018年需要深度数据分析人才44-49万,缺口14-19万人;需要既熟悉本单位需求又了解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管理者150万,这方面的人才缺口更大。”[13]大数据技术在我国的应用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更缺乏这方面的人才。为此,一是应加大对大数据教育的投入力度,为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以满足社会对大数据人才的现实需求。二是应在加大政府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的同时,使用好现有的大数据人才。

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创造性,实现大数据表征相关性与因果性的辩证统一。每一次科技革命在解放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异化问题的产生。大数据技术革命在改变人类生活的过程中容易使人物化为数据的“奴隶”,重视相关性忽视因果性,进而影响到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这也违背了科学研究的意义。为消解大数据的异化问题,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创造性。首先,在数据获取阶段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创造性,实现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的有效融合。其次,在数据挖掘阶段,不断开发新的挖掘手段,实现挖掘次数与算法参数的自动调节,即实现机器学习。第三,在数据分析和使用阶段,通过相关性和因果性分析,更好地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而指导大数据库建设和大数据在实践中的应用。

⒌培育大数据文化,实现大数据表征预测性与实时性的辩证统一。大数据技术一旦被企业和民众所采用,大数据技术就将物化为企业和民众的行为习惯,影响企业的生产方式和民众的生活方式,最后上升为社会的大数据文化。“大数据文化就是尊重事实,推崇理性,强调精确的文化。”[14]大数据文化约定了大数据被收集、存储和记忆的时间。大数据文化从观念和制度等方面渗透到不同主体的行动中,指导和规范政府、企业和民众的行为。所以,在大数据时代,应重视培育大数据文化,规范和约束不同群体的行为,尽量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和传播,尊重不同群体的隐私,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形成良性的大数据技术表征的社会文化氛围。

总之,大数据时代,我们既不能过分依靠大数据,认为大数据是万能的,也不能冷漠地看待大数据,认为大数据技术应用只是“昙花一现”。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地对待大数据技术表征的方法论特征,在大数据与小数据之间,大数据技术表征的广义语境性与再语境性、解构性与建构性、相关性与因果性、预测性与实时性方法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充分发挥好大数据技术对社会变革的功能。

参考文献

[1][2]魏屹东.科学的维度及其广义语境解释模型[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02).

[3]邬贺铨.大数据思维[J].科学与社会,2014,(01).

[4]邓仲华,李志芳.科学研究范式的演化[J].情报资料工作,2013,(04).

[5][6][10](美)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M].盛杨燕,周涛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67,72,193.

[7][12]郑志励.喜忧参半“大数据”[J].中国图书评论,2013,(08).

[8]黄欣荣.大数据对科学认识论的发展[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09).

[9]徐艳.大数据时代媒体发展的SWOT分析[J].理论学刊,2013,(07).

[11]车品觉.没有大数据神话[J].管理学家,2014,(04).

辩论的特征范文4

简介

课程编号:01931050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学分/学时:3学分/48学时

课程层次:普通教育课

修读类型:必修

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期末成绩

开课学期:秋季

适用专业:全校本科专业(哲学除外)

教学目标:本课程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教育,学习毛泽东和邓小平哲学思想,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观察和分析问题,为学生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打下扎实的哲学理论基础。

教学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科学的世界观,也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重要的方法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要有科学的态度和认识,必须把继承与坚持同发展与创新统一起来。首先需要学习、弄懂和把握其基本原理与方法,要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重要文献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文件;结合哲学自身的学科特点,向学生讲授正确的逻辑思维方法。紧密结合科技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6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本章要求弄懂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理解社会的物质性,搞清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及人工智能的实质和意义。正确把握实践的基本观点。加深对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解。

重点与难点问题: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形式。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意义。实践的本质、地位和作用。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意识的本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教学要点:

第一节 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一、物质及其根本特性

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发展。列宁物质定义及意义。

二、物质形态的多样性和结构的层次性。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现代意义。现代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观及其哲学意义。

三、 物质的存在方式

运动。运动与相对静止。运动与物质。时间。空间。时空与运动着的物质的关系。

第二节 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一、实践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实践是以改造物质世界为目的的对象化活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的目的性、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基本形式。

二、实践的构成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和环节

四、自在世界、人类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 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一、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起源、本质。意识与人工智能。

二、意识的结构

三、意识的能动作用及物质对意识能动作用的制约性

四、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

思考题:

1、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列宁物质定义的意义是什么?

2、如何理解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之间的关系?

3、实践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特征是什么?为什么说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

4、从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说明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

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6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本章要求弄懂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理解社会的物质性,搞清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及人工智能的实质和意义。正确把握实践的基本观点。加深对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解。

重点与难点问题: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形式。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意义。实践的本质、地位和作用。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意识的本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教学要点:

第一节 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一、物质及其根本特性

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发展。列宁物质定义及意义。

二、物质形态的多样性和结构的层次性。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现代意义。现代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观及其哲学意义。

三、 物质的存在方式

运动。运动与相对静止。运动与物质。时间。空间。时空与运动着的物质的关系。

第二节 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一、实践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

实践是以改造物质世界为目的的对象化活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的目的性、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基本形式。

二、实践的构成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和环节

四、自在世界、人类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 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一、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起源、本质。意识与人工智能。

二、意识的结构

三、意识的能动作用及物质对意识能动作用的制约性

四、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

思考题:

1、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列宁物质定义的意义是什么?

2、如何理解绝对运动和相对静

止之间的关系?

3、实践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特征是什么?为什么说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

4、从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说明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9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要求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全面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重点与难点问题:发展的本质。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系统的特征。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辩证思维方法

教学要点:

第一节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 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概念、特征。系统论的基本思想。

二、 世界的永恒发展

运动、变化与发展。事物变化的多向性及基本方向。

三、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规律及其特点。必然性与偶然性。

四、事物发展的基本形式和必然趋势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二节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度。质变、量变及其辩证关系。

二、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及相互关系。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与否定。辩证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

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第三节 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二、必然性与偶然性

三、现实性与可能性

四、内容与形式

五、本质与现象

思考题:

1.如何理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2.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3.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4.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二者的辩证关系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什么?

5.为什么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6.联系和发展基本环节及其各自的方法论意义。

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实践(6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本章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要掌握认识的本质,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理解认识的辨证过程、真理的属性和检验标准;深刻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辨证关系及党的思想路线。

重点与难点问题: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际的指导作用。认识的本质。真理及其相对性和绝对性。真理的检验标准。认识过程中非理性的作用。价值的本质。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教学要点:

第一节 认识的本质及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

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的对立,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区别。

二、 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认识主体、客体的概念、特征、基本形式及相互关系。

三、 认识过程中反映与主体能动性的统一

认识过程是获取、选择与建构信息之统一。

四、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标准。认识对实践的导向作用。知与行关系。

第二节 认识的发展过程

一、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及特征、基本形式。理性认识及特征、基本形式。二者的辩证关系。本质与现象及其辩证关系。

二、由理性认识到实践

由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及实现途径。

三、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发展

四、认识论与党的思想路线

五、主体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认识运动中的理性因素及作用。认识运动中的非理性因素及作用。

第三节 真理和价值

一、真理

真理及其特点。真理与谬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二、价值

价值及其特点、类型和作用。

三、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真理的价值的区别与联系。

第四节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一、思维方法是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

二、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2.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怎样的?掌握这一过程有何重要意义?

3.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何理解这一原则在当代中国思想解放中的作用?

4.如何理解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

第五章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3学时)

教学基本要求:把握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唯心史观的两大缺陷及产生原因。了解劳动在人和人类社会形成中的作用。掌握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及交往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明确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

重点与难点:唯心史观两大缺陷。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交往。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

教学要点:

第一节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一、唯心史观的根本缺陷及其

辩论的特征范文5

关键词:孟子;论辩艺术;形成原因;特征

一、引言

《汉文典》在评价战国时代的诸子文章时,特别指出孟子善辩的特点:“逮至战国,孟子振响,善议论,长于讽陶,文最诀利。”孟子同时代的人“皆称夫子好辩”,而孟子回答:“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这句话传达出两层含义:一是孟子善“辩”,在当时已成公认的事实;二是孟子本身并不乐于“辩”,而是因为某些原因使他不得不作出这种选择。为何“好辩”?如何“善辩”?“辩”的影响?以下一一浅析。

一、孟子论辩艺术的形成原因

(一)时代背景

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争霸战争不断,纵横游说的时代风气盛行。各诸侯国国君都野心勃勃,追求“莅中国而抚四夷”的霸主地位。他们崇尚的是“霸道”,而孟子宣扬的是“王道仁政”学说。在这种情况下,争取到崇尚霸道的君王的支持,实属不易。百家争鸣,各家各抒己见,众说峰起。孟子以接受孔子的传统自居,势必要扛起捍卫和弘扬儒学精神的大旗。但当时“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为了捍卫儒家道统,推行其政治主张,孟子不得不与各种人物进行面对面的论辩。此外,战国时代也是我国逻辑思辨发展的时期,孟子论辩之所以所向披靡,严密的逻辑性是其重要成因之一。在论辩过程中,孟子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普遍增强,且能成功运用排中律和矛盾律,因而无往不胜。

(二)学术氛围

人们多把孟子的“好辩”归因于战国时代的纵横风气,却忽略了作为文化中心的稷下学宫对孟子的影响。稷下的文化重心地位满足了孟子起而“辩”的需求;稷下盛行的“议论”风气促成孟子采取“论辩”的形式。

稷下学宫,是当时诸子荟萃的学术园地、百家争鸣的讲坛和列国的文化中心。正是孟子传播和推行儒家思想的最佳平台。齐国好辩,稷下学宫所实行的鼓励议论谈辩的政策,推进了谈辩风气的盛行。而稷下对谈辩的水平和能力非常重视,甚至谈辩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一个士人在稷下学宫的地位高低。这也就意味着,游历于稷下学宫的孟子,必须采用当时稷下所通行的“议论”方式来行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且需要在“辩”术上过关,才能在学者云集的稷下学宫占据一席之地,争得儒家学说在稷下的话语权。这是孟子实现其“名辩”目的的首要前提,同时也是孟子“不得以”而“辩”的原因之一。

(三) 孟子个人原因

相较孔子的深沉庄重,孟子更像是一个有血性的傲然儒者,锋芒毕露。当时社会普遍存在士人自贵心理,而孟子又才华横溢,与统治者合则留,不合则去之,可以与国君分庭抗礼,逼得统治者也不得不“左右而言它”。此外,孟子思维敏捷、气质博大好辩且善辩,动辄与人言辞交锋,必欲争胜。反映在其散文中,不仅仅从逻辑上说明道理,而且具有强烈的感彩。喜用层层叠叠排比句式,论辩富有气势。“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这样,孟子形成了独有的论辩艺术。

二、孟子论辩艺术的特征

(一)循循善诱,因势利导

孟子十分讲究辩论技巧,其高明之处就在于善于揣摩对方的心理变化,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这一点在《庄暴见孟子》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庄暴见孟子》: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曰:“可得闻与?”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谈话的开始有些“话不投机”。齐王变了脸色,为自己不喜欢先王之乐而爱好世俗之乐而羞愧。但孟子却提出“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的观点。可谓出其不意,观点新颖。“好乐”与国家的治理紧密相关,“今之乐”等同于“古之乐”,迎合了齐王的心理并使其产生了浓厚兴趣,从而改善了谈话的气氛。然而孟子接下来并没有谈“今之乐”与“古之乐”的异同在哪里,而是巧妙地转换话题,再以谈“快乐”,诱使齐王在思想上走上孟子的思想轨道,从而牢牢地掌握谈话的主动权。既然齐王同意了独乐不若与人同乐,与少数人同乐不若与多数人同乐,自然而然就把齐王引入到自己想谈的领域――仁政。

(二)灵活运用逻辑推理

孟子运用类比推理,往往是欲擒故纵、欲扬先抑、反复诘难。如《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哪其妻子,则如之何?”王曰:“弃之。”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王曰:“已之。”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先设两个设问,使齐宣王顺着自己的思路,得出两个不言而喻的结论,而后类推下去,使齐宣王陷入自我否定的结论中无言以对,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利用对话体论辩文的特点,巧妙设问,“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赵岐《孟子章句・题辞》)。《孟子》对二难推理的灵活运用和机智的反应,使其论辩更左右逢源。

(三)具有“驳”与“博”两大特色

“驳”是指孟子的论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不同于以往诸子坐而论道的言说方式。“博”则是指孟子的论辩内容涉及的范围广泛、包含的知识丰富。孟子的论辩,居高临下、高屋建瓴、气势博大、咄咄逼人,从未有理屈词穷的时候。

和《论语》等诸子论著的雍容风格不同,孟子不再局限于坐而论道的方式,而是更多地采用了针锋相对、声色俱厉、咄咄逼人的辩驳手段。这种针锋相对的驳辩方式是孟子论辩的主要特色,甚至有文章把称孟子之文为“以反驳艺术见长的辩对散文”,并推崇《孟子》为“我国古代辩对散文的开元者”。

关于“博”之特色,这里要讲一讲稷下学宫的“相灭相生”辩驳风气。鼎盛时期的稷下吸引天下之士纷纷来齐,几乎各个学派在当时都有其代表人物在稷下,这种局面势必会造成各家思想的相互激荡和吸收。稷下诸子,通过这种“相灭相生”、“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过程,互相批评和驳难、互相吸收和学习,以完善自己的学说。孟子论辩“驳”且“博”,吸收其他学派思想,融汇贯通体现到其论辩中。孟子的富民思想有不少是对《管子》中有关政治经济思想的直接吸取;孟子思想中最有价值的民本思想也是对稷下民本思想的吸取和发展,“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名言,也是在稷下学有关思想的影响和启发下提出的。可见,孟子论辩中所表现出的广博特点,得益于整个时代中所保存的诸子智慧。

三、孟子论辩艺术的影响

孟子的论辩艺术对后代的影响很大,在文学创作方面、在论辩技巧方面、在论辩精神方面,此处不一一说明。以小见大,从小处着手,我们重点谈论论辩技巧对当代辩论的影响。

以高校辩论赛为例,可见一斑。新生辩论赛、院院对抗赛年年举行,论辩各方为击败对手,无不精心研究攻辩之术。请君入瓮、引人入殷、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等论辩技巧己成为辩论赛中常用的手法。辩手们或口若悬河,雄辩的论证使人折服;或唇枪舌剑,犀利的辩锋令人结舌;或巧舌如簧;或左右逢源;或机敏风趣。这些论辩高度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其中论辩技巧的获得,论点、论据的使用无不得益于孟子等先秦诸子说理散文的滋养。法庭公诉中的提问式辩论法,也可以从孟子的提问式辩论法中找到根源。

综上所述,孟子处于高谈雄辩的战国之世,以知言善辩而特色鲜明。尽管他在辩论中仍然存在着某些论证不严密、比喻不贴切,甚至还有程度不同的诡辩,这固然是他论辩中的不足,但这种不足,除了他自身的原因之外,更多的还应从历史的局限中去找原因。孟子的论辩艺术,如一颗恒星闪亮在中国文学银河里,其中的文化宝藏,值得我们继续去挖掘和开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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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义.《孟子》散文论辩艺术特征新论[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10)

[3]谭家健.略谈《孟子》散文的艺术特征[N].光明日报,1957(09)

[4]高悦敏,高黎黎.浅析孟子中论辩艺术的运用[J].时代文学(下半月).2010(02)

[5]郭永朝.论孟子的人格结构及其价值期待[J].时代文学(下半月).2008(04)

辩论的特征范文6

关键词:《孟子》;散文艺术;研究;述评

在思想史上,“孔孟”并称,孟子以孔子学说的继承者和捍卫者而闻名,其思想的犀利和性格的刚烈在先秦诸子中独树一帜;《孟子》文章议论风发,文辞华赡,气势磅礴,奔放不羁,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是极富感染力的文学散文。20世纪以来,传统经学瓦解,作为儒家重要经典的《孟子》得到了多学科多领域的广泛研究,文学研究是其中之一。关于《孟子》一书,研究者认为,今存内七篇其体式虽不脱语录窠臼,但“所记对话,多于独白,对话复以往复辩论之辞为多”[1](P316);成书方式亦与《论语》出于弟子和后学众手“论纂”不同,而是由孟子“与万章、公孙丑等亲炙弟子一次纂成,故全书一致耳”[i2];论说方式与《论语》等春秋之文重在“立意”和“见志”的“陈述”有异,而更多带有战国之文的“论辩”色彩。在先秦儒家之文中,《孟子》素以富于“文学”性而著称。郭沫若将其列为“战国散文四大家”之首[3],刘大杰称扬:“当代的儒家作品以孟子最有文采,他的散文对后世很有影响。”[4](P81)纵观20世纪的《孟子》文学研究,涉及面广泛,从散文艺术的角度看,主要是从语言艺术特色及其修辞技巧的运用、论辩艺术及其气势风格、文章的逻辑性及其文体特征等方面展开的,取得了可观的成绩。本文着重就《孟子》散文艺术,从以上几个方面对百年的《孟子》文学研究状况进行简要回顾,并对其得失和未来的研究趋向作一个粗浅的评说与前瞻,以期为未来的《孟子》及先秦诸子散文艺术研究提供一些借鉴与启示。

一、语言特色与技巧研究

关于《孟子》的语言特色,一般认为与《论语》基本相同,属语录体,而多由对话所组成,明白晓畅、通俗易懂,但比《论语》更有文采和富于气势。柳存仁认为,《孟子》之“记言文字,极见流利丰畅。”[5](P70)刘大杰认为:“孟子的文章不仅文采华赡,清畅流利,尤以气势胜。”[4](P83)谭家健发表于50年代中期的《略谈〈孟子〉散文的艺术特征》一文[6]对孟文语言艺术特征作了细致而独到的分析,认为:孟文语言给人的“第一个印象便是明白晓畅”,这是因为它不事雕琢,不用生僻的词汇和蹩扭的句法,加之善于精工刻镂,精辟准确地使用词汇,平实浅近,干净利落,“有一种爽朗明快的风格,给人朴素自然的美感”。谭氏并由人物语言入手,分析了《孟子》的人物形象,认为孟文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生动而复杂的孟子形象,他具有“豪爽直率、泼辣大胆的个性”,“锋芒毕露、痛快淋漓的风格”,“基本上是当时先进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作为议论散文,既没有曲折的情节,也无法描写繁复的活动,主要是利用个性化的人物语言,通过孟子自己说的话,“塑造一个栩栩如生的抒情主人公的形象”。在50年代初中期人们大多只注重诸子散文思想内容的评判,而忽视其艺术特征探究的背景下,谭氏之论引人注目,而由人物语言入手把握论说散文中的人物形象,亦令人耳目为之一新。杨公骥认为,《孟子》的“语言严谨而流畅,委婉而犀利,雄恣而细致,在生动泼辣的语言中,流露着强烈而鲜明的感情”,使“孟子的性格活现在纸上”,从而充分地表现了孟子的个性特征[7](P354)。一些研究者从修辞技巧运用的角度分析了《孟子》散文的语言艺术。罗星明撰文认为孟文大量地使用排偶句式、重复对比以及实词、虚词的交错搭配,使语言既简洁精炼又概括性强,“以准确、凝练的语言来表达丰富、深刻的思想”,“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8]章沧授认为孟文通过书面语的口语化、引俗语入文、释古语通俗化等方法,形成了“平朴自然,开口见心”的语言艺术风格;加之“具有自如娴熟地驾驭语言的技巧和能力”,从而“准确凝练,辞简义丰”[9]。边家珍也指出《孟子》具有“高超的表达技巧”,其语言“晓畅明白,通俗易懂,确如泛舟中流,优游自如”[10]。贺友龄《漫话〈孟子〉的语言风格》[11],联系具体作品分析了孟文“丰富多彩的修辞手段”,认为《孟子》文章朴实通俗而不粗浅俚俗,是因为其极重视“文采”,从词语的锤炼,到句式的选择,以至篇章结构的安排,都是“极见功力的”。此文分析颇有深度,立论平实而新颖,在孟文语言艺术研究方面较有特色,值得注意。

孟子生当战国中期,激烈争辩的现实需要和策士纵横文风的沾染,使《孟子》与《论语》的“慎言”间拉开了距离,而呈现出雄辞激越和气势磅礴的风格。鲁迅精辟地指出:“孟子生当周季,渐有繁辞,而叙述则时特精妙。”[12]张振镛认为:“大抵孟文以闳肆胜。”[13](P26)郑振铎认为,孟文“沾了战国辩士之风”,因而“辞意骏利而深切,比喻赡美而有趣”[14](P74)。钱基博ii认为:“儒家之文,至《孟子》而极跌宕顿挫之妙。”[15](P33)均含有对孟文由“繁辞”而形成的语言风格认识的意思,对此研究者多从修辞的角度作了探讨。谭家健认为,孟文喜欢运用排偶的句式和反复重叠的句型,“使文章的如长江大河,浪头一个接着一个,造成浑灏流转,滔滔不绝的壮观”[6]。李泽厚指出:“孟文以相当整齐的排比句法为形式,极力增强它的逻辑推理中的情感色彩和情感力量,从而使其说理具有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16](P60)贺友龄具体地分析了《孟子》遣辞造句方面的特点,认为其“行文中那种铿锵顿挫的音节,排散结合的错落句式,使人读来朗朗上口,有一种鲜明的节奏性和优美的音乐感,使人感到作者笔端凝聚着的激情,使人受到感染,受到启迪,使人得到一种美的享受!”[11]章沧授把孟子散文的语言风格概括为“气势磅礴,雄健有力”,其表现有三:1、语句排比而起,连贯成篇,“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2、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列尽事理,千言不穷;3、居高临下,势如破竹,水到渠成,迎刃而解[9]。侯爱平、吕玉玲《论〈孟子〉和〈战国策〉说辞的共同特色》一文[17]通过二者的比较认为,战国时期以“辩”为特征的政治文化背景,形成了二者语言上的共同特色,一是善于揣情摹意,引人入彀,以利害打动人心,二是体现出文学性与逻辑性相统一的特色。文章着眼于二者之“同”,而忽略了光明正大的孟子之文与“逆探巧合”的纵横家言之“异”,而二者的貌合神离正是孟文语言艺术特色之所在。

善譬巧喻是《孟子》散文语言艺术的显著特色,对此研究者也从多方面进行了探讨。郑振铎认为,孟子“喜以比喻宣达他的意见”,“比喻赡美而有趣”[14](P74)。刘大杰指出,《孟子》文章在说理论事时,“偶尔举例取譬,时时露出一种幽默”,如牵牛过堂、齐人妻妾诸段,“实在是巧妙,然而又是出色的比喻和讽刺”,“显示出散文的活泼和机智”[4](P83)。谭家健认为,孟子的比喻“浅易而生动有有趣,轻快灵便而又深刻贴切”,“堪称比喻圣手”,他往往以生活常理就近设譬,运用灵活,精辟允当,一语中的,从而引起读者广泛的共鸣;用寓言故事作譬喻《孟子》为开风气者,这类“叙述则时特精妙”的长喻“曲折多姿,生动有趣”,“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短喻则既平易又精练,正喻生动有趣,反喻夸张幽默。因此,《孟子》的比喻“既有高度的艺术性,又结合着深刻的思想内容,充分表现了伟大散文家的艺术匠心”[6]。杨公骥认为,孟子尤为擅长以寓言故事作譬喻,从而使《孟子》更具文学性,虽然这些譬喻有时并不都能恰切地阐明其理论,然而却充分地表现了人物的感情,因而孟子使用譬喻“不是逻辑思维的产物,而是情感联想的产物,因此它也是抒情的”[7](P354)。徐立认为,《孟子》设喻取譬不仅数量多,而且丰富生动,“孟子设喻不拘一格,有的是眼前景物,有的是出于杜撰,有的是当时的故事;有的夸张,有的幽默;有的一语破的,有的妙喻成串。”[18]章沧授分析了《孟子》用喻的具体情况,认为孟文或以物喻理,深入浅出,或以事喻理,情理显豁;或以寓言喻理,入木三分,从而化抽象为具体可感,化深奥为浅近通达,因此,作者认为:“孟文用喻,自如娴熟,摇曳多姿。”[9]管仁福《孟、荀散文艺术比较》[19]iii,通过比较论析认为,孟文用喻不仅多而广,而且比喻手法富于创造性,作者往往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设喻,既有针对性,又妙趣横生,同时孟子的比喻富于想象力,并且通过与对比手法结合,以一些超乎常理的比喻使抽象的道理形象化。从上述可知,对孟文擅长的譬喻手法的研究比较深入,实际上无论是单纯的比喻,还是故事性的长喻,为先秦诸子散文所共有,而孟文为人所称道,是因为有其独特的“个性”,从而形成了孟文特有的风格,管文提供的思路当有某种方法论意义。

二、论辩艺术研究

战国诸子,好辩、善辩为时尚,而孟子尤以知言善辩著称。孟子在中国文学史、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气”这一概念,并把“养气”和“知言”结合起来,“他所谓知言的本领植根于养气,而养气就是对自己本性中的善端,循乎自然地加以扩充,不断地进行道义的积累”[20](P112),具体运用于在对话和论辩中,形成了孟文刚柔相济而析义极精的论辩艺术,充分表现了《孟子》散文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与风格。在对孟子论辩艺术的研究中,又大致集中在论辩方法技巧与论辩风格两方面。

钱基博认为孟子论辩“开辟抑扬,高谈雄辩,曲尽其妙……一纵一横,论者莫挡。”[15](P33)段凌辰发表于20世纪30年代的《〈孟子〉之辩论术》一文[21],对孟子的论辩技巧方法作了条分缕析的分析概括,奠定了孟文论辩艺术研究的基础。另外,杨寿昌《孟子文学之管见》[22]、李长之《论孟子文章的特点及其在中国文学史上之地位》[23]等一批早期论文,对孟文的论辩技巧也时有论及。而从文学散文的角度对孟子论辩艺术进行理论研究,当是50年代中后期以后。谭家健从文章结构入手分析了《孟子》的论辩艺术,认为其特征是:(一)抓住要害,突出中心,在论辩中“有如老吏断狱”,一下子就能把握住问题的关键,作集中分析论证以服人;(二)脉络分明,有条不紊,次序极为清楚,“简直是块天成的织锦”;同时(三)又极富于腾挪跌荡,摇曳多姿,在一问一答中逐步深入问题,穿插变幻章法,富于戏剧因素,“真是极尽曲折变化之能事”[6]。李竹君《〈孟子〉散文的论辩艺术》一文[24],对孟子的论辩风格和论辩方法作了综合研究,认为:孟子其人“堪称一位雄辩家”,“《孟子》几乎是一部辩论集”,作为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孟子“嬉笑怒骂,感情毕露,豪爽直率,痛快淋漓,心地正大光明,议论开口见心”,其论辩具有“若决江河”、势不可挡的“气势”和锋芒毕露、万物披靡的“词锋”;行文以畅达详尽取胜,运用了“逐层疏解,不怕反复,多用排语,重言申明”的铺排手法,“具有战国时期纵横家的气概”;“不得己”而辩的现实所迫,促使孟子“十分讲究辩论技巧”,论辩中往往采取诱敌深入因势利导的欲擒故纵方法,形成咄咄逼人的气势,加之严密的逻辑推理,引导对方,使其渐入彀中,陷论敌于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使其无可置辩,甘心折服。徐立《孟子论说文的特色》一文[18]称孟子在论辩中“表现了自己的论辩技巧,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雄辩滔滔的辩论家”,“有纵横家的特点”,指出:“他擅长纵横家那套‘捭阖’、‘转丸’、‘揣情’、‘摩意’之术,”加上他的长于“知言”,辩论起来“很会揣情摩意,把对方心理摸得很透,使人完全听从他的摆布”,又重视第一手材料,论辩多以事实作基础,所以有理有据,论辩滔滔,有的放矢,言必有中。洪波《孟子散文中的论辩方法》一文[25]认为,孟子散文中所用的论辩方法,形式多种,变化万千,往往因所论辩之事不同而异其方法,“无不理充词沛,说服力强”。章沧授着力分析归纳了孟子“不同凡俗的论辩技巧”:一是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针锋相对地辩驳答难,二是引出话题,抓住要害,步步紧逼,势如风雷,三是对比论辩,尖锐深刻,淋漓痛快,从而形成了孟子“锋芒毕露、剜心入骨”的气势与风格[9]iv。郭预衡通过与《论语》的比较,对孟文的论辩艺术作了阐述,指出:二者虽然都采用一问一答的对话体,但《论语》是坐而论道的“谈论”,《孟子》却是针锋相对的论辩,而且结构更加完整、富于辞采、极有气势和感彩[26](P135—139)]。管仁福认为:“孟子散文的论辩艺术主要是在人物对话中表现出来”,从论辩主体和读者接受两方面看,对话体的论辩不同于文章论证式的论辩,它是在一定的情景下进行,因而论辩者必须在短时间内对问题做出快速的反应、对答,在这种情境下,由于思想的直接碰撞和语言的激烈交锋,最容易激发起论辩者的智慧和灵感,从而使论辩呈现出灵活、机智、生动的特点,发为文章极具活泼性和可读性,读者阅读时会有亲临现场之感,从中很容易体会到强烈的情感和充沛的 “文气”[19]。杨福生认为,孟子论辩,服膺于自我精神高度,论辩过程呈现一种向心式回归过程,其论辩艺术依托于自己强有力的完善的儒家理论体系,将论辩焦点归结到自设前提上来驳倒对方,既挥洒自如,又能牢牢控制论辩局面,行所当行,止所当止,从而形成了“理懿而辞雅”的论辩风格[27]。

三、逻辑性及其文体特征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也是我国逻辑思辨的发轫时期,《孟子》散文的逻辑性也为人所注目。研究者认识到,孟子论辩之所以所向披靡,无往不胜,严密的逻辑性是其重要成因之一。谭家健认为孟子虽然不像墨子那样有比较完整的形式逻辑理论,但是“却能普遍而熟练地使用着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和思维形式,其文章都有着严格的逻辑”,在论辩过程中,孟子成功地运用了排中律和矛盾律,从而“无论和谁辩论,孟子都从没有输过”[6]。洪波认为,《孟子》“文章的组织与逻辑推理的规则极相吻合”,作者把孟子论辩中所运用的逻辑方法归结为:(一)逐层推论法,在具体的论辩中,穿插运用演绎法和归纳法,有正有反,有擒有纵,开合自如,引人入胜;(二)破斥两端法,针对论敌用假言推理与选言推理的综合方法进行的责难,孟子从容应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予以有力的破解;(三)提出新论点法,即当论敌用假言和选言推理进行论辩时,采取肯定一面另提新论点,以击破对方隐含的错误观点;(四)例证法,即把例证作为一个前提,使逻辑推理更加严密。文章还认为,与“名辩逻辑学”和“墨辩逻辑学”重在立论不同,“孟辩逻辑”重在驳论,因此作者认为:“辩难体散文,当自孟子始”。[18]

显然研究者已从《孟子》文章的逻辑特征进而到对其文体特性的认识。关于辩难体,50年代中期,罗根泽认为是韩非子所“独创”[28]。到了80年代有研究者认为其“独创”者应为《孟子》。张惠仁《孟子——我国古代辩对文的开元者》[29],从文体的角度考察了孟子的论辩艺术,认为《孟子》的论辩篇什,“把辞章艺术与严密的逻辑推理揉而为一”,形成了“以反驳艺术见长的辩对散文”,孟子以他“量多质高的辩对散文驰名一时”,而“辩对散文,是一种反映人们逻辑思维成果的文体,它以证明、反证明、推理的逻辑方法,阐明基本观点”,主要是“以问对、答辩的方式展开文章,它的针对性较其他‘论’、‘说’体,要求更高,它以驳论为主要的或突出的论证方法。”辩对散文的产生有赖于逻辑学的形成和发展,孟子的“知言”说,提出和解决了“墨辩逻辑学”中所未提出和解决的驳论问题和方法,“自孟子的‘知言’说出现后,不仅使先秦时代我国朴素逻辑学体系从概念、判断到证明、反证明、推理臻于系统化,而且在我国的文章史与逻辑史上,第一次从理论上把文章学与逻辑学合为一体”;在实践上,“他认真地把我国古代逻辑学的成果运用到自己的辩对中来,使用多种逻辑方法,驳论有力,立论有据,从而使文章既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又具有那种高屋建瓴,势不可挡,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赖志明《从孟子“好辩”看其逻辑观》一文[30v]认为:孟子“给儒家的‘正名’学说中注入实际的逻辑内容,把‘正名’主张从政治、伦理领域逐渐地引向思维领域,从而使儒家的‘正名’与论辩这一思维逻辑的领域有了更多的联系”,论辩中“很讲究立论与驳论的论辩艺术,与严密的逻辑推理揉而为一”,“他善于抓住论辩的契机和对方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把反驳的重点放在论敌的‘所蔽’、‘所陷’、‘所离’、‘所穷’之处,在辩论中努力指责论敌的谬误”。

学者们在肯定孟文逻辑性的同时,对其不足亦时有论及。张惠仁认为,孟子对逻辑推理方法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不自觉的,因此“在逻辑上必然有牵强附会之弊,有时甚至还使用一些诡辩法”[29]。徐立亦认为,孟文在逻辑方面“没有墨子、荀子那种‘隆正’、‘察类’、‘明故’的科学态度,而有时是一种‘无故’、‘乱类’的恣意推论。”[18]根据孟文的特点把逻辑学与文学作品结合起来研究,这类“跨学科”研究对拓展研究领域,深入理解作品内涵和把握作家作品的风格特色,无疑是有意义的探索。但对孟子逻辑思想的评价,意见尚有较大分歧;对于《孟子》散文逻辑性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回顾百年《孟子》散文艺术研究状况,有创获亦有缺憾。仅从以上所撮要列举的情况看,百年《孟子》散文艺术研究,从起步而蔚为大观,逐渐摆脱了各种束缚与偏见,走上了独立发展的学术道路,其文学价值与地位得到了认识与确立,其散文艺术得到了广泛的探讨。然而相对于哲学思想、社会政治主张的研究来说,《孟子》散文艺术研究只能说是尚处于起步阶段,无疑尚有不少缺憾。揣度未来的研究趋向,笔者认为当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是要对理论上存在一些失误作冷静的符合实际的分析。百年中对《孟子》散文艺术性的确认,所使用的评判标准和术语基本上是用欧美移植来的,并不完全符合其实际情况,因为《孟子》以及先秦诸子散文有其独特的内部构成因素,在诸如文体品类、题材内容、形式构造、表现方法等方面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先验的理论模式和僵化的思维方法,将会其丰富性,亦不足以揭示其真正成就。因而,真正从实际出发,不套用某种现成的理论,从中提炼出相关的命题,探索出切合诸子散文自身特点的理论表述,以剖析自己的研究对象,从而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把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应成为新世纪诸子散文艺术研究者的当务之急;其次,由于《孟子》自身的特殊性,百年中对其散文艺术的研究过多地受到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介入,重思想轻艺术,既造成了众多的迷误,也造成了研究的浮浅和领域的狭隘,甚至有一些“空白”的领域需要去填补。这方面,徐华龙的《孟子对民间文艺的运用和认识》一文[31][4]或能给人以某种启发。徐文探讨了孟子与民间艺术的关系,指出孟子大量运用了民间故事、神话、寓言、谚语、传说等“劳动人民创造的丰富的民间文艺的内容和形式”,并联系孟子的政治哲学思想、美学观点和文章体式对此作了精到的分析,认为所以如此,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孟子有强烈的‘民’的观念”和“为了对话的需要”,这表明孟子“在自觉地肯定民歌的现实主义精神和其确有的科学价值。”事实上,在先秦诸子各家文章中都不难发现相同或相似的现象。按照流行的观点,一切文学活动和艺术形式均肇始于民间,因此探讨先秦其他诸子与民间文艺的关系,无疑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因此,进一步拓展包括《孟子》在内的先秦诸子散文的研究领域,加强理论建设,开辟新的研究思路,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实现新的跨越,将是新世纪《孟子》以及先秦诸子散文艺术研究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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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view of Research on Prose Art of Meng zi in the 20th Century

NIE Yong-hua

辩论的特征范文7

关键词:辩证思维方式;矛盾思维形态;系统思维形态;信息思维形态;生态思维形态

中图分类号:B8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2)02-0139-06

前言

20世纪后期以来,生态学的深入发展与广泛应用引人注目,它在帮助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任何一门学科或科学门类的发展与应用,不仅是其思想内容的增加与创新,同时也是其思维方式的形成与演进过程。伴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深入和人类生态文明意识的全面觉醒,生态学的发展与应用不仅带来了具有本学科特色的思维方式——生态学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发展,而且深化、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思维方式,成为辩证思维方式的当代典型形态。

辩证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思维方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也是人类科学认识世界和有效改造世界的最强大思想武器之一,她随着人类实践(主要包括生产实践、科技实践、社会生活实践)内容与方式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在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生态实践广泛深入展开的当代社会,辩证思维方式与生态学思维方式之间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和紧密。因此,研究和掌握生态学思维方式,不仅是生态学发展的需要,而且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更重要的还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与必经之途。因此,研究生态学思维方式以及她与辩证思维方式之间的内在关系,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非常迫切的实践意义。

一、生态学思维方式的形成发展是现代科技革命的必然产物

科技革命是思维方式变革的主要源泉之一。人类发展历史表明,科学技术每一次划时代的进步都极大推动了思维方式的变革。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最近30年以来,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发展促使思维客体、思维主体和思维工具发生了重大变化:思维客体的复杂化、整体化、生态化,思维主体的知识化、社会化、一体化,思维工具的综合化、智能化、信息化,进而导致人类思维方式的系统化、信息化、生态化。在此基础上,与现代生态学的迅速发展直接相联系的生态学思维方式逐步发展成熟起来。

(一)生态学思维方式的涵义与本质

一般而言,思维方式就是人们在实践活动基础上,在一定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指导下所形成的认识事物、研究和处理问题的相对稳定的思维范式。它是由思维观念、思维方法、思维程序或思维习惯等基本要素所构成的认识定势与认识运行模式的总和。根据“思维方式”的涵义,结合生态学产生发展的历史及其基本观点,我们认为,可以给“生态学思维方式”下一个这样的定义:它是指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实践活动(特别是应对全球生态危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在研究和运用生态学理论与方法过程中,伴随着科技革命的全面深入发展以及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经济一社会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性认识的不断拓展和深化而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定型化的思维范式。它是由生态学观念、生态学思维方法及生态学思维程序或习惯等要素构成的一种科学思维方式。

生态学思维方式的本质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从实践角度看,它是人类生态活动实践方式的内化与积淀;从文化学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正在形成中的生态文明(文化)体系中最深层的本质和连接生态文明体系中各种存在形式的纽带;从认识论角度看,它则是人类生态认识定势和生态认识运行模式的整合。

(二)生态学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发展

现代生态学的迅速发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技革命潮流中的突出现象。1866年,德国动物学家海克尔首次提出“生态学”一词,并将生态学定义为研究生物与其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这标志着近代生态学的诞生。20世纪50年代,美国生态学家奥德姆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生态系统概念,并从生态学原理和方法等方面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的内容。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世界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生态学的研究重点开始转向积极参与解决人类发展与自然界和经济社会不协调所造成的一系列迫切问题,促使生态学进人现代生态学阶段。随着生态学研究范围不断拓展,研究内容不断深化,研究方法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个由分子生态学、个体生态学、种群生态学、群落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全球生态学等构成的生态学层次序列,而自然生态学向人文社会生态学的拓展,更是极大地开拓了生态学的视野,以至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包括基础生态学、广义生态学和泛义生态学的现代生态学学科群。伴随生态学的整体发展,生态学思维方式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其大致路径是:首先在生态学研究、教学及应用人员(生态科学共同体)中,通过长期科研、教学及实际应用工作实践,逐步形成了生态学所固有的非线性思维、系统整体观点、协同进化观念及实地观察与实验、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紧密结合、多学科集成研究、多种现代技术手段综合运用等传统。其次,加上哲学和其他有关学科对生态学思维方式的提炼升华,于是就形成和发展了系统整体有机论的生态世界观、天人合一共生论的生态价值观、还原论和整体论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动态平衡整合论的生态学方法论,以及在上述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指导渗透下形成的生态学思维程序或思维习惯。

虽然生态学的产生已有140多年历史,但其较为充分的发展还是最近30多年的事。这段时间正是科技革命大发展的时期,尤其是一般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论、突变论、、超循环论、协同学、混沌理论等现代横断科学异军突起之时,这对生态学思维方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极为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例如,生态学思维方式中的系统观念及其方法的形成与发展,就与一般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密切相关。正是由于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横断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分析及过程与控制研究,生态系统中的信息传递研究,生态系统的服务与管理研究等重大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养料。又如,生态学思维方式与现代耗散结构论的产生有着密切联系。虽然“生态系统”概念指出了对象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交流(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但这种交流的机制和具体途径问题尚未研究解决,耗散结构论阐明了这种机制和途径。耗散结构论在研究这种交流时,并不局限于物质的交流,而是同时注意到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其别强调信息的交流,这样生态学的时空观念也就大大拓宽了。

二、辩证思维方式的形态具有历史性

辩证思维方式的形式与内容既具有内在统一性,又具有外在的相对独立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不同历史阶段,与不同时代人们的生产实践、科技实践以及社会生活实践密切关联。

根据人类社会实践发展历程,综合众多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迄今为止,辩证思维方式已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依次表现出四种基本形态:即矛盾思维形态、系统思维形态、信息思维形态和生态思维形态。

(一)矛盾思维形态

辩证思维方式的出发点和基础是承认思维中的矛盾,其首要特征就是矛盾性或对立统一性。矛盾形态的辩证思维,要求在认识对象时,认识对象各个方面的矛盾,从众多矛盾中找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并进而分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样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将这种思维形态加以概括,就是人们所熟知的“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事实证明,这种思维形态对于正确认识和应用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十分有效的。但我们不能将它绝对化,否则不符合辩证思维方式本性的要求。这种思维形态实际上包含着一定的局限性,有些时候可能导致思维的简单化、片面性:一是将一个认识对象孤立起来,忽视一个对象和其它许许多多的对象之间的复杂联系以及由这些联系所引起的变化。二是将一个对象内部的诸多因素只是概括为两个因素,只注意分析这两个因素之间的关系而忽略了其它因素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这种思维方法将人们的思维重点只是引向“一”和“二”,也容易使人们忽略了对对象的历史考察。辩证思维的本性在于思维的发展,包括辩证思维自身形态的发展。事实上,这种形态也确实是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并由其本性所推动而在发展和更新。在矛盾形态的基础上更新而发展出来的新的形态,就是系统形态的辩证思维。

(二)系统思维形态

人类古代就开始了系统思维,近代马克思的《资本论》被许多学者称为运用系统思维的杰作,但是系统思维为多数人所公认并成为一种独立的思维方式,则是在20世纪中期一般系统论产生以后,也就是马克思创立唯物辩证法100多年以后。所以,将系统形态的辩证思维看作是比矛盾形态的辩证思维更高的一种形态是符合思维发展实际的。

所谓系统思维,就是指思维主体把思维客体、思维过程和思维方式当作系统来加以思考和处置的一种思维方式。将系统思维方式与矛盾思维方式相比较,前者在具体内容上表现出在矛盾的辩证思维基础上的发展。首先,从总体上来看,“一分为二”的矛盾思维在对象上或是看作是“一”,或是看作是矛盾,对象内涵的丰富性难于显现出来。而辩证思维的系统形态从总体上把对象看作系统,思维在把握对象时已经预示着对象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其次,当思维深入对象的内容时,“一分为二”的矛盾思维要人们注意的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系统思维深入对象的内容时,要人们注意的则是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表现出系统思维比矛盾思维更重视思维的全面性要求。再次,矛盾思维侧重于引导人们分析矛盾主次两个方面。而系统思维则要人们注意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层次结构。掌握层次结构比掌握矛盾的主次两个方面更能客观地反映对象。最后,矛盾思维主要是要求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而系统思维则主要是要求研究系统的功能。从解决矛盾来说,思维并没有超出矛盾;而从系统的功能来说,功能表现于外,思维空间比矛盾思维更拓宽了。系统思维和矛盾思维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辩证思维发展的两种互相补充的形态。就这两种形态来说,系统思维又是在矛盾思维基础上的发展和提高。正因为矛盾思维应发展到系统思维,而系统思维则可以包含矛盾思维,因而现在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运用系统思维了。但是,作为辩证思维的一种更高的形态,系统思维却不是从哲学的研究中形成的,而是从具体科学的成果移植和上升为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思维方式。这就使人们所运用的系统思维不能不残存某些具体科学的痕迹,从而使系统思维也表现出某些局限。由于本来属于哲学范畴的系统思维,实际上只是停留在科学的一般系统论,尚未成熟为比较完全意义的辩证思维。其在运用时的局限性也就难于避免了。

(三)信息思维形态

信息思维方式从现存事物的结构和关系模式、演化程序和过程模式中去把握和描述事物的本质、特点和属性,并将其作为信息的载体和符码,从中破译出关于事物历史状态、现实关系、未来趋向等间接存在的内容,信息思维方式还将现实对象物和信息再转化成为人为符号,并赋予其特定代示关系。以1864年克劳修斯提出“熵增原理”为标志,一种新的科学思维方式——信息思维方式开始悄然生长。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现代科技革命尤其是信息科学技术的有力推动下,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快速发展,世界进入了信息社会时代,科学研究的视野和重心从“实体”、“能量”全面转移到“信息”。这种对信息世界的系统化科学探索和思考,使信息思维方式生长的速度大大提高,迅速崛起成为20世纪下半叶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科学思维方式之一。由于信息思维方式是在一系列与熵、负熵、信息、全息等理论相关的学科中孕育的,在相对论、量子力学、现代宇宙学、现代生物科学、系统科学与复杂性理论中,都普遍贯穿着矛盾思维方式、系统思维方式以及信息观念和信息思维方式,而上述一系列概念、理论都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世界的唯物辩证性质,补充、丰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因此,信息思维方式并没有抛弃矛盾思维、系统思维,而是在包含二者基础上的超越,具有更加全面的唯物辩证性质。1995年,杨伟国先生首次提出“信息思维”的概念,并认为这是区别于传统的“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的一种全新思维方式。由于信息思维方式第一次从物质与信息的双重存在的本体论层面上去认识和思考我们所面对的对象性世界,无疑具有最普遍、最一般的品格;在认识层面上,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和认识过程的信息建构与虚拟说都揭示了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是复杂的多级中介的过程。因此,信息思维方式是从存在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都明显区别于传统科学思维方式的一种全新的复杂性思维方式。

为什么信息思维方式会在系统思维方式基础上脱颖而出?原因主要是,系统思维方式虽然适用于研究实物世界,然而当代对世界的研究,已经从实物世界扩展深入到了信息世界。同样一个对象,从实物世界的取向去研究和从信息世界的取向去研究是有明显差别的。这是因为,实物世界受实物条件的限制,研究时涉及的面必然比较狭窄;信息世界所受的限制则要少得多,因而在研究过程中对时间的延伸和空间的扩展都是实物世界所难于比拟的。正因为如此,同样的对象,从信息世界的取向去研究可以达到更高的科学水平。而当我们从信息世界的取向去研究对象时,一般系统论的系统思维就显得不足了。也就是说,系统思维还需发展到更高的形态。这个比系统思维更高的形态,就是信息形态的辩证思维。但是,辩证思维方式并没有就此踏步不前,而是继续随着科技革命的深入和社会实践的发展向更高级的形态一一生态思维形态进化。

(四)生态思维形态

作为辩证思维新的高级形态的生态思维形态,她在矛盾思维、系统思维和信息思维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辩证思维的内涵,因而成为辩证思维方式的当代典型形态。它和系统思维、信息思维一样,也主要是从新兴的综合学科特别是横断科学发展中产生出来的,其产生和形成主要有三条路径:其一,从具体学科来说,她和生态学直接相关。其二,从现代综合学科来说,她与现代横断科学集群的崛起关系极其密切。其三,从研究人类思维发展的哲学来说,生态形态的辩证思维的形成也是辩证思维发展的结果。辩证思维从矛盾形态发展到系统形态和信息形态,已经表明了辩证思维发展的总趋势,这就是从总体的发展过程及总体的联系去把握对象,从而达到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科学的全面认识。辩证思维的这个任务,本来在其矛盾形态就已经提出来。矛盾形态的辩证思维重点解决了认识对象内部本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系统形态的辩证思维在丰富关于对象内部认识的同时,又将思维引向外部,力求从内部与外部的统一去认识对象;信息形态的辩证思维在上述基础上,重点从信息世界的视角揭示了不同于物质和能量范畴的信息世界的矛盾运动及其系统整体特征以及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进而,生态形态的辩证思维要求从总体过程和更为广泛的联系中去理解对象,即从物质、能量和信息三者统一,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三者覆盖,矛盾思维、系统思维、信息思维三者结合的更高层次和更广视野,去说明世界的唯物辩证性质与规律,从而使矛盾形态提出的要求更有效地得以实现。因此,辩证思维从矛盾形态向系统形态、信息形态再到生态形态的发展,本身也是符合辩证思维发展规律的。在这个过程中,辩证思维也是在不断吸取现代科学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而实现自身提高的。

三、生态学思维方式是辩证思维方式的当代典型形态

恩格斯指出,辩证的思维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的。辩证思维对概念本性的理解跟形而上学观点是根本对立的。列宁在讲到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内容时亦指出,辩证思维就是人们在思维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对立统一范畴来把握处于普遍联系中的运动着的对象整体性的思维。在这里,列宁描述了辩证思维最主要的三个特征:它是以对立统一的概念或范畴的形式来反映对象的;它是把握对象动态相互联系的思维;它是发展着的思维。因此,这种思维方式或模式既不同于那种把对象看作是静止、孤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也有别于从静态角度认识对象的传统逻辑思维方式。

生态学思维方式作为产生于矛盾思维方式、系统思维方式和信息思维方式之后的辩证思维方式,在全面吸收借鉴三者精华的基础上,实现了辩证思维方式的新飞跃。她具有全面而突出的辩证思维特征,即对立统一性、普遍联系性和永恒发展性,因而是辩证思维方式的当代典型形态。

(一)生态学思维方式具有对立统一性特征

生态学思维方式的对立统一特征可以从生物与环境、定性与定量、必然性与偶然性等几对范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加以理解。

生物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在:环境是生物生存发展的客观物质条件,而生物在进化与发展过程中又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二者之间既相互区别,又存在密切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生物必须适应环境,另一方面,生物又在生命活动过程中不断地影响环境,促进新的异质性、多样性环境的形成。而这种新的环境又反过来促使生物通过产生新的特征或物种,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生物与环境就是这样在如此循环往复的“生物改造环境一环境促使生物适应”的协同进化中共同发展与繁荣。

在生态学思维方式中,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对立统一关系首先可以从从生态学研究内容来看。无论分子生态学、个体生态学、种群生态学、群落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景观生态学还是全球生态学,也不管是理论生态学还是应用生态学,每个层次的研究内容中都体现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辩证统一。例如,个体生态学中的生态因子与耐性定律、温度和生物发育的关系与有效积温公式;种群生态学中的种间关系与种间竞争模型(洛特卡一沃尔泰拉模型)、种群增长与逻辑斯蒂方程;群落生态学中的群落营养结构与“十分之一定律”、群落多样性与Simpson集中性概率指数公式;生态系统生态学中的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性及其检测方法、生态系统中的生态流(物种流、能量流、信息流等)及其定量分析方法等等。其次,可以从一些典型概念来看。象食物链、生态位、生态足迹、生态系统服务、生态平衡等,也都表现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辩证统一。例如,生态位概念可以从生态位宽度、重叠度、相似性比例等多个角度进行定量分析;生态足迹概念可以量化反映生活需求与生态依赖之间的关系,并可通过与生态承载力的比较反映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程度;生态系统服务被称为“自然资本”,具有很大价值,可以通过费用支出法、市场价值法、恢复和防护费用法、影子工程法、机会成本法、人力资本法、条件价值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定量分析;而生态平衡概念与生态阈值的计算有密切联系。正因为生态学思维方式具有定性与定量之间的辩证统一性,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奥德姆特别强调生态学专业学生要树立明确的“统计学思维观念”,掌握定量分析方法,为生态学理论观点的阐述和人类管理地球生物圈的决策提供令人信服的数据支持。

在生态学理论中,必然性与偶然性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在很多方面:生态学认为,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符合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在食物链上的能量传递遵循“十分之一定律”,具有必然性特征。但这是从整体上讲的平均化规律,不同生境下不同物种的能量流动效率是不同的,这又表现为偶然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遵循物质不灭定律和质能转化与守恒定律,这是必然的。但不同物质循环的路径、方式、时间、速度等等又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复杂的随机性、不确定性(例如作为全球水循环重要形式之一的台风,每年的数量、规模、生成时间、行进路线都可能不同),这又是偶然性的表现;作为生物之一的人的性别决定,在个体和种群水平上表现为随机、偶然的非决定论性质,但在分子水平上却是决定论的,即染色体的配对决定性别:X与Y结合生男,X与X结合生女等等。

(二)生态学思维方式具有普遍联系性特征

现代生态学思维方式的普遍联系性特征,有许多具体表现,其中突出表现在系统整体性上。因为现代生态学把生态系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系统思维成为生态学思维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系统论告诉我们,整体性是系统的一个最普遍、最本质的属性,整体性原理是系统论中最基本的原理,它描述了系统整体规律。系统整体性的含义是:系统是诸要素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而不是简单相加,系统整体的性质、功能与运动规律不同于它的各组成要素的性质、功能与运动规律。另一方面,各要素的性质、功能与运动规律也要受到系统整体的制约。也就是说,世界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整体。事物(系统)整体与部分的区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它们的相互作用是更基本的,部分的性质是由整体的动力学性质决定的。

例如,现代生态学把世界看成“个人一社会一自然”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整体,认为这个整体中的“一切事物与其他事物均连在一起一不是像机器内部那样机械地联系在一起,而是从本质上融为一体,如同人身体内各部分一样。无论分子生态学中的渺观生态系统,还是个体、种群、群落、景观乃至全球生态系统等微观、中观和宏观生态系统,每一系统都是一个整体,都有自己的性质、功能与运动规律;每一系统集都是一个部分,因为这些系统的集合又构成了更大的系统。它们均包括若干部分又都具有整体性,是部分与整体的对立统一。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康芒纳20世纪70年代曾深刻论述了四条生态学法制:每一种事物都与别的事物相关;一切事物都必然要有其去处;自然界懂得的是最好的;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四条法则从不同侧面深刻揭示了生态系统的整体与部分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及这种观点在认识与解决生态问题时的重要作用。

(三)生态学思维方式具有永恒发展性特征

现代生态学思维方式的永恒发展性特征,突出表现在协同进化性上。所谓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产生的协调、同步、默契的非线性作用,协同作用是系统本身固有的自组织能力。20世纪70年代,德国著名物理学家哈肯创立了协同学,协同学认为,无论原子、分子、植物、动物以及人类社会等各种系统都具有协同作用,协同导致有序,协同造就系统的整体性,协同也引致系统的优化。而进化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渐变化和发展过程,是系统内各构成要素具有随时间推移而朝着某个目标发展的趋势。因此这里讲的协同进化性就是指开放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下导致的系统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渐变化发展过程和客观性质。无论自然、社会、文化等各种系统均如此,而且自然的协同进化与社会、文化的协同进化的相互联系与影响越来越大,它们一起构成了更大的协同进化体系。

任何系统都具有协同进化性,生物生态系统等复杂系统则表现得最为典型。协同进化性是复杂系统的内在属性和运行规律,这一点反映在人类思维方式上,就成为复杂性思维方式的内容之一,现代生态学思维方式包含着复杂性思维方式,因为现代生态学研究的对象是复杂生态系统,而现代生态学又是在广泛吸收借鉴现代复杂性科学的交叉或跨学科研究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协同进化性是现代生态学思维方式区别于机械论思维方式的显著特征之一,这种特征在生态学体系中有广泛表现。现代种群生态学认为协同进化是指一个物种的性状作为对另一个物种性状的反应而进化,而后一个物种的性状本身又是对前一物种的反应而进化。因此协同进化广泛存在于竞争、捕食、拟态、动物与植物的相互作用、寄生等生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中。不仅生物系统具有协同进化性质,而且生物圈内的各种非生物环境或环境因子,也有着同样的性质。例如,远古时代的地球表面全部是的岩石,经过漫长的地质过程,岩石风化形成成土质,成土质与植物协同进化,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肥力特征的土壤,从而为植物的生长发育提供了良好的基质和肥力条件。现代人文生态学把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作为研究主题,她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一个整体,人类是自然界的“儿子”,它们之间也同样存在协同进化的关系。虽然今天人类已具有对自然进行干预的强大能力,但如果人类无节制地滥用这种能力,则必然导致全球生态系统的崩溃,从而也毁掉人类自身的生存基础,现代生态危机就是最好证明。因此,人类必须彻底改变主客二分、天人对立的机械论世界观和绝对人类中心主义伦理价值观,通过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协同进化。

辩论的特征范文8

【关 键 词】系统辩证法/系统主义/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

【 正 文 】

辩证法是近两个世纪以来的重要哲学思潮,它可以划分为经典辩证法和现代辩证法两种形态。前者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黑格尔建立的,马克思将它倒立过来,它的核心是对立统一或辩证否定,所以称为矛盾辩证法。而后者产生于20世纪末,因系统科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它的核心是系统或系统层次的自组织,所以叫做系统辩证法,它是辩证法的一种现代形态。

1 系统观是当代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

系统或系统的观念怎样能够成为一种新世界观的核心呢?它怎能成为辩证法的核心?这不是与传统的观念大相径庭吗?这就是我国大多数辩证法学者不能接受系统辩证法而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其实系统观念成为当代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是20世纪的和走向21世纪的科学思潮的必然结果和必然趋势。

1.1 从本体论思潮来看,在本世纪以前,尽管存在着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但整个科学思潮从根本上说都是从属于机械论的。自然界被看作是一部大机器,它的最基本的单元是绝对不变的原子或其他基本粒子,它们的基本性质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外部的相互作用和运动,宏观世界的一切变化都由这种不变粒子之间的量的关系来加以说明。恩格斯说的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可以支持和确证(confirm)马克思的辩证法,却没有从根本上推翻机械论的自然观,只是使整个变化着的自然界负荷在绝对不变的原子实体之上变得十分不协调。只有本世纪初由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冲击,原子机械观才彻底崩溃了。世界图景突然发生变化。于是科学家和哲学家们纷纷提出机体观点、整体观念和系统思想作为一个新的世界观的基础。哲学家怀特海提出了机体论代替原子论作为宇宙的基本实在。生物学家摩根提出了突现层次进化论来解释整个宇宙的演化。完形心理学家完全用一种整体观念来探讨心理过程。管理学家C·U·巴纳德更将企业看作是一种协作系统组织来研究管理。特别是物理学中的量子场论则通过“场”将所有物理实体联系成一个大系统。而在50年代和60年代,由于系统科学的兴起,进一步将各个领域的系统思想整合成一般系统论和系统哲学,认识到各门科学的异质同构性,于是构造出一般物质客体共同特征的系统模型。70年代80年代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非线性物理和混沌理论则进一步推进了一般系统的自组织演化理论。于是系统、系统的层次结构、系统的自组织演化就成为20世纪和走向21世纪的新世界观的核心概念。

1.2 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思潮来看,古代的方法论是整体直观和整体思辨的,它不能深入了解世界,于是,近现代科学采取分析还原方法探索自然,取得伟大的成功。没有分析还原方法就没有现代科学,也没有现代工业社会。但是从本世纪下半叶起,科学越来越需要研究复杂事物。例如宇宙的演化、生态系统、全球性的问题等等,单凭分析还原方法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于是方法论发展到第三阶段,在分析还原方法基础上建立系统方法,它虽然并不承认需要将整体分解为它的部分来了解事物,但它却着重注意研究事物所处的那个更大的整体,研究它在这个更大整体中的地位与功能,因为正是这个更大的整体改变了作为它的部分的事物的性质与行为,于是单从外面向里看(Outside-in thinking)的分析方法不能完全看清楚一个事物,必须还有一种从里面向外看(Inside-out thinking)的扩展方法与它相结合成为系统的方法、系统的思维和系统的认识论才能成为当代的新思维方式。于是系统不但是新世界观的核心,而且是新思维方式的关键概念。

1.3 从价值论和伦理思潮看,人类的伦理观念的发展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古代,着重用“仁爱”的观念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欧洲的基督教伦理以及中国的儒家伦理就是这种伦理的代表。没有这种伦理,文明时代与礼义之邦不会到来。第二阶段即近现代,着重用民主、自由、人权与 集体主义理念来调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否则专利时代不会过去。现在走向21世纪伦理观念发展到第三阶段,将仁爱观点和权利观念推广到自然界,有限度承认自然系统、生物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有限度承认动物的权利,以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解决生态伦理问题,并由此而反观人类,使系统价值论与系统伦理学也因此而成为当代价值哲学的核心。可见,当代科学的发展的确如恩格斯所预料的“复归到辩证法”,但并不是复归到以矛盾论为核心的辩证法,而是以系统论为核心的形式复归到辩证法。这就是说,出现了一种新的辩证法:系统辩证法。

2 系统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一种新形态

列宁不是说过“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吗?怎么可能有不以对立统一、一分为二为核心的辩证法呢,这不是用系统论代替辩证法又是什么呢?这不是用一种新的形而上学来冒充辩证法又是什么呢?有时,人们这样来质问我们。其实,辩证法这个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列宁说的辩证法(或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对立统一学说,这是狭义的辩证法的概念。广义的辩证法概念就是恩格斯所说的“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这就是说一个陈述,只要能阐明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某种一般特征和一般规律性,那它就是辩证法的;一个理论体系只要能系统地、前后一贯地阐明这种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机制和一般形式,那它就是一种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我们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系统辩证法哲学这个概念的,因为我们深信,系统的普遍规律就是存在的普遍规律。大约在80年代初,美国系统哲学家拉兹洛访问匈牙利,问了匈牙利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一个问题:“什么是辩证法?”结果得到的回答是:“我也搞不清,如果你搞清楚了,请你告诉我。”这个故事是1988年拉兹洛访问广州时说的。后来我区分了广义辩证法和狭义辩证法,在1997年深圳举行的国际系统科学会议上,我又遇到了拉兹洛教授,告诉他我的思考以及我们为什么称我们的系统哲学理论为系统辩证哲学。拉兹洛只给了我一个回答:“系统辩证法,很好!”最近傅德本先生和吴元梁先生主张普遍联系与发展本身是经典辩证法和系统辩证法之间的“联系环节和中介”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二者共同的研究对象都是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它们是解释世界的联系与发展的两个不同的理论模型。同一研究对象有多种理论相互竞争着,这是人类认识的正常现象。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东西存在才是十分出奇的事情。

系统辩证法怎样揭示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最一般特征和最普遍的规律?如果将世界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系统的组成部分,则关于系统的普遍规律,就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那么什么是系统?按照工程控制论和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创始人S·贝尔的定义,“系统就是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的内在统一体”(A system is any cohesive collcction of items that are dynamically related),这个定义比贝塔郎菲讲得更清楚更具体。然则系统有哪些最一般的性质和最普遍的规律?根据国内外大多数系统科学家和系统哲学家公认的,这一般特征(或规律)至少有下列五个。

2.1 系统的整体性和整体突现规律

所谓整体突现性质指的是整体出现了它的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或对于它的部分来说无意义的性质。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系统元素之间的内聚的关系如此紧密,以致于形成元素间的特定的型构(conformation)和结构(structure),它对组成元素施加一种约束,改变了这些组元的性质与功能,使它们整体地组织与协调起来,于是便突现出了组元集合所不具有的特殊性质,形成系统的个体性特征,需要用一种与描述组成部分不同的语言和概念来进行描述。例如生命有机体出现了其组元即化学大分子所不具有的新陈代谢、自我更新、自我复制的性质,需要用不同于物理化学语言的生物学或遗传学的语言(例如“遗传密码”、“突变”等)来加以描述。系统突现规律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系统结构决定功能或结构质变的规律,对于宇宙何以有质的多样性以及一种质转变为另一种质的现象,其解释力决不亚于经典辩证法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

2.2 系统的等级层次性和层次关系与层次演化规律

系统既然由于其结构对元素的约束而产生突现性质,从而构成了这个系统的个体或实体。而这些系统个体之间,依同样的逻辑,相互联系,组成结构,出现高层次的突现性质,如此类推,系统形成了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系统哲学家们证明,在宇宙的演化过程中形成多层次系统比形成单层次系统的概率大得多,自然选择、自然淘汰的机制使宇宙具有层次结构,发展就是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简单层次向复杂层次的发展,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实体、不同突现性质、不同支配规律和不同的语言描述,单层次的本体论和认识论 都是不可能的。还原论必须由突现论和扩展论来加以补充。系统的层次关系规律和层次演化规律,解释了宇宙为什么有以及怎样实现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前进上升运动,比起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解释更有科学性和更有说服力。其实“肯定”、“否定”这些概念用来描述思维运动或精神运动是合适的。假设自然界任何一个事件都有“肯定”与“否定”,从现代逻辑观点看,就是犯了混淆范畴类型的错误,与说“曹操是个质数”所犯的逻辑语法错误相同。而经典辩证法哲学家们对黑格尔讨论绝对精神运动的“肯定”、“否定”或“否定之否定”等概念的重新定义,均不成功。

2.3 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的性质与规律

一般说来,系统不是与环境无关的。如果它与周围环境不断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则它就是一个开放系统。开放系统具有这样的特征,它在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中通过自我调节即自动控制、自我维持,能保持自己在环境中的稳定性和亚稳定性,这叫做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性规律指明,系统的基本的变量和状态有一个具有上限或下限的阈值,当外部环境的干扰和内部随机的变化不超过这个阈值时,系统整体总是能够组织自己的“流”来缓和和抵消这种干扰,使其恢复其恒稳状态而与环境相适应。这是任何事物、任何系统都具有的负反馈机制。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规律,包含了并大大发展了经典辩证法中“度量关系的关节线”的概念。

2.4 系统的适应性自组织的性质与规律

当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干扰和变化超过上述所说的稳定域时,系统会走向瓦解,但系统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远离平衡态和输入负熵的条件下,系统能够通过分叉和突变,通过系统元素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系统元素之间能自动、自发协同动作,重新组织自己的实体、过程和力,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形成描述新的整体特征的序参量,从旧的稳态进展到更能对抗环境的干扰和适应内部变化的新的稳态,由此而决定系统在自然选择下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着更加有序和更多层次的方向演化发展。系统自组织的规律给出了这种演化发展的条件、特征与机制的分析,这是经典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泛泛而论所不能加以说明的。于是系统的自组织规律便代替了对立统一规律而成为系统辩证法的核心。

2.5 差异协同律

乌杰教授在他1998年发表于《实践》杂志第20期、21期的论文《系统辩证论》中,将系统的自组织机制从自组织的条件与特征中抽离出来作为基本的系统思想和基本系统规律。它说明,系统的所有元素之间(不仅是对立的元素之间,不仅是“成双”、“成对”的元素之间)的非线性协同作用(不仅是一般的又统一又斗争的作用)是系统存在与发展的机制或“动力”。这里说的差异协同性包括了竞争协同与非竞争协同、对立协同与非对立协同、二元协同与非二元的多元协同。我猜测乌杰教授的这个概念还想要说明在系统的形成、存在和发展中,协同的作用比之竞争更有根本的和决定性的意义。可见差异协同和系统自组织规律包含了并大大发展了系统辩证法的一分为二的对立统一规律,把这个带有一阴一阳、一正一反的古代思维色彩的规律推向一个现代形态的表述,而“一分为二”或对立统一不过是差异协同或“合多为一”、“一分为多”的简化模式。

系统辩证法是关于实在与过程、存在与演化的普遍规律的现代学说。整体突现律和等级层次律说明存在与演化的形式与方向,差异协同与系统自组织规律说明存在与演化的机制与“动力”(如果可以用动力这个词的话)。而系统适应性自稳律说明从存在到演化的关节点。这样看来,它怎能不是辩证法的一种新的形态呢?

3 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

哲学有三个基本的领域,这就是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学说。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其实是本体论、认识论、逻辑三个独立哲学学科的统一,即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学说都应作为三个不同的基础哲学学科来分别加以研究。这样上面所说的系统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当运用到这三个基础哲学学科时,就为我们开阔出新的视野和新的境界,由此可以建立起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

3.1 本体论哲学。任何本体论哲学基本上都应由两个部分所组成:一个部分叫存在论,讨论being;另一个部分叫生成论或过程论,讨论becoming或process。由于引进了系统思想和系统辩证观,在讨论存在或实在问题时,我们再也不能将“实体”范畴看作是绝对不变的质料或纯粹无差别的实体,实体不过指的是能独立存在、自我支持而不需要别的载体来支持的自立体,不过是个别特殊的具体系统。我们自然应看到实体是基础的东西,是完全意义的存在;属性、关系与过程则是刻划实体的第二位的、不完全意义的存在;在此建立我们的系统唯物论观点。不过用系统的视野去看存在,“实体是关系与过程的载体”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关系与过程又决定了实 体的本质结构,相互作用乃实体运行的机制,我们完全可以说,“实体是关系的纽结,是过程的一个结构和过程的持续性的表现”。这样,存在或终极实在就被看成是实体—关系—过程三位一体的东西,从而将实体实在论、过程实在论和关系实在论三个学派的学说统一整合起来。至于生成论或过程论,系统主义的本体论深入分析过程的机制,就将“相互作用”划分为四种相互作用:因果决定性的相互作用,随机性的非决定性的相互作用,体现在系统适应性自稳和适应性自组织的广义目的性相互作用,以及将这三者统一起来的协同性相互作用。于是普利高津的结构—功能—涨落机理图,就哲学地化为因果—随机—目的协同作用机理图。

3.2 在价值学说方面,本体论最后一个范畴“目的性”,就是价值论最初的一个范畴。由于自组织系统已经有了明显的目的性,于是就有了价值的萌芽。“目的状态”、“目的环”、“目的点”本身是系统内在价值之所在,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条件、事物、行为)就具有了系统的工具价值的意义。生命系统不但有目的,而且这目的发展为“自我”即“自己为了自己的存在”。生存与繁殖就是它的目的价值,而一切有助于维护自己物种的生存与繁殖的就具有工具的价值和效用。各种生命价值整合进生态系统中,就构成生态伦理的最高命令:“一切事物趋向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优美的,它就是正当的、善的,反之就是不正当的和恶的”。在生态伦理基础上分析人类的价值和价值观问题,用系统辩证法分析人类各种价值差异、价值冲突和价值协调,可以建立一种系统主义的价值学说。在这基础上分析人类伦理价值,可以看到人类伦理怎样在社会系统自组织中形成,各种人类伦理系统的内部组成和结构是什么。现代的行为功利主义伦理学、准则功利主义伦理学、道义主义伦理学和境遇伦理学也就可以因此而在系统观念基础上整合起来,形成系统主义伦理学。

3.3 我们已经看到系统观念引进认识论,带来认识方法的革命,还原方法与扩展方法被统一起来了,认识的经验层次、经验规律层次和理论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用系统层次观点加以论述;而系统自组织的动力学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认识发展的动力学机制,帮助我们理解认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认识的规范的变革以及认识的进步问题和哲学中最难解决的真理问题。这里我只想说,我们不但已经有了系统辩证法的一般观点和方法,而且将它运用到本体论、价值论和认识论中去,可以建立一整套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这就是我对21世纪哲学发展的展望之一。

参考文献

1 乌杰.系统辩证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乌杰,哈肯H,拉兹洛E.跨世纪洲际对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辩论的特征范文9

关键词:马尔科维奇;辩证法;自然辩证法

在过去,学术界对马尔科维奇的关注较多的是其实践观,比较少的人对他的辩证法思想进行专门的研究,或者只是笼统地认为马尔科维奇对传统辩证法的批判和对人道主义的建构只不过是在新的条件下重复了卢卡奇的老调。事实上,这是马尔科维奇的重大误解。马尔科维奇虽然深受卢卡奇的影响,但在理解和诠释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上,与卢卡奇相比,马尔科维奇又向前走了一步。

一、南斯拉夫“实践派”与“正统派”之争

在上世纪 哲学 界关于辩证法的争论中,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流派中——南斯拉夫“实践派”与南斯拉夫“正统派”(即辨证唯物主义派)的争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双方在辩证法问题上的激烈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上:第一,辩证法是不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和 发展 的最一般 规律 的学说?第二,有没有自然辩证法?在这两个问题上,实践派的基本倾向是从人的存在来重新理解辩证法的概念,并主张将辩证法人道主义化。

然而,在实践派内部,意见又有分歧,正如马尔科维奇所指出的,“实践派”同仁“在拒绝正统的辩证法概念”时,又分成两种人。一种人因而从根本上丧失对辩证法的兴趣,另一种人则仍然相信,“辩证法对批判哲学是恰当的方法,并一方面试图通过深入研究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以及马克思著作中的内在辩证法,另一方面通过对当代其他方法(分析方法、现象学方法、结构主义方法)的批判考察来发展辩证法” [1]。前一种人指的是以m.坎格尔等人为首的“激进派”,他们否认辩证法是关于客观现实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同时也最坚决、最彻底地否定自然辩证法。而后一种人,显然是指以马尔科维奇本人为代表的“温和派”,他们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人道主义问题,而在一定范围上并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

二、人道主义化的辩证法

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当前对辩证法的定义存在诸多弊端,只有从人的角度来研究辩证法,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

(一)辩证法的定义

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在当时无论在南斯拉夫还是在其他国家,辩证法的概念都存在着巨大的混乱。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辩证法的定义及辩证法方法的著述上都是不尽人意的,尤其是当时的教科书,对辩证法的定义存在着种种弊端。他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1、对辩证法的一些重要范畴(如发展、进步、对立、质、量、必然性等等)的分析、解释或定义仍是含混不清的;2、把辩证法原则无批判地、教条地理解为绝对的独立于人及其经验的现实规律,这些规律所表达的观点则被认为是神圣的、普遍的、绝对正确的和已被证明的,这样一来,辩证法也就被当成了一种已经完成了的东西;3、建立和应用辩证法的方式极其有限,很少作用自然 科学 以外的其他领域(如心 理学 、社会学、 经济 学等)的知识来丰富发展辩证法的尝试。

针对传统的辩证法定义——“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2],马尔科维奇认为,辩证法“既不是一种绝对的、抽象的精神结构(如黑格尔所说),也不是自然界的一种一般结构(如恩格斯所说),而是人类历史的实践及其本质方法的一种总体结构——批判思维” [3]。而这种批判思维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批判思维的地方在于:前者的最终目标是“人在历史上的自我实现” [4],这也是辩证法的本质所在;而后者基本上都是从某种超人的价值(如上帝、逻各斯、世界精神等)出发来研究现实。因此,只有马克思的辩证法才是真正从一种人本身存在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现实,也只有这种批判思维才是人道主义的,即“它还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研究和解决人道主义问题的方法,归根到底,被理解为一种决定人类行动的目标与适当手段的方法” [5],其他的都是非人道主义的。

可以说,在辩证法的定义问题上,马尔科维奇的看法基本上与卢卡奇是一致的,都强调了辩证法的批判性及人在历史中的自我实现这一本质特征。不过,对于辩证法的特征,马尔科维奇作了更系统更深刻的分析。

(二)辩证法的特点

这种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特点:1、总体性:现实必须被理解为一个具体的总体,而不能被当作彼此孤立的各个部分的组合;2、具体性:划定严格的两分法,只是概念探究过程的最初摸索;只有更深入的分析才能揭示对立面之间的中介;3、历史性:对共时性、结构性关系的研究必须以对历时性、历时性关系的研究为补充。一切表面上静止的对象不过是其历史的一个阶段,只有根据其起源和未来可能,才能全面地理解它;4、矛盾性:一切事物的动力在于事物内部各种对立力量和倾向的冲突;思维的动力在于矛盾的发现;全部问题无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解决问题就意味着解决矛盾;5、自觉性:实践这一特殊的人类活动,同物质(以及被物化了的人类存在)世界之外部的、严格的规定性不同,是以自觉为特征的,即人自觉地、有目的地投身于实践之中,并通过实践去实现人之特殊的、自由选择的可能性;6、否定性(革命性):使对象发生根本质变的原因,是对象突破了其内在本质的局限(否定之否定)。

三、人化自然的辩证法

过去,在辩证法的分类上,传统的辩证法观认为,辩证法可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前者指的是与人的意识相区别的自然界、社会及人的活动过程的辩证法,是指以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辨证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后者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是指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法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客观辩证法又可划分为客观事物自然界的辩证法和人类社会的辩证法。

然而,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对恩格斯的辩证法观尤其是他的自然辩证法观提出异议。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年)一书中指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观是违背马克思的本意的,因为马克思只是把辩证法限定在历史-社会范围内,而并没有把他扩大到自然界;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人们的误解和争议,“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因素,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 [6]。在青年卢卡奇看来,辩证法只能是主体的历史的辩证法,它的核心内容是主体和客体的辩证法关系。恩格斯的错误主要因之于试图在显然并不存在着自觉的主体的外部自然界中寻找所谓的“自然辩证法”,而没有主体的外部自然界是绝不可能自发产生革命功能的历史辩证法。

针对卢卡奇的这种批判,马尔科维奇认为,卢卡奇对恩格斯的质疑是合理的,但他在在抛弃自然辩证法时走得太远了。

第一,卢卡奇强调把辩证法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这是他的深刻之处,这也恰恰是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所忽视的,但是卢卡奇把辩证法仅仅归结为社会科学的方法,这种观点过分狭窄地限制了辩证法的地位和作用范围,将导致他陷入困境:如果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仍停留在历史之外,或者说,如果我们对自然现象和人类实践变革的认识并不是社会历史的一部分,那么人们究竟怎样才能思考和讨论自然呢?这样一来,作为一种社会理论的哲学,一方面要通过自然讨论总体性,另一方面这种总体性的某些部分又处于哲学以外,便是自相矛盾的了。

第二,卢卡奇笼统地批判 自然 辩证法,却没有对“自然”和“自然辩证法”范畴的内涵作出精确的限定。他指出,如果人们要谈论自然辩证法,首先要区分清楚三种不同的概念:1、自然界本身的过程(即自在自然的过程);2、关于这一过程的理论;3、通过人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过程而导致的理论形成及实践应用(即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变)。而卢卡奇的结论之所以引起很大的争论,就在于他在批判自然辩证法时,并没有区分开以上这三种不同的自然范畴。马尔科维奇认为,如果卢卡奇是在自在自然的辩证法的意义上讨论辩证法,那么,他的批判是合理的,“不言而喻,这里的确不存在什么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7]。但是,否定自在的自然过程中的辩证法,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谈论自然辩证法。他指出,卢卡奇的失误在于他没有将人对自然的改变和认识同自在自然进程区分开来,“卢卡奇不但没有批判这种自在自然的辩证法概念,反而把批判的目光转向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及辨证方法在自然界中的应用” [8],从而他也否定了人对自然的改变和认识过程中的辩证法问题。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否定自然辩证法并不意味着在“人化自然过程”中,即在人的认识与活动所改变了的自然过程中也不存在辩证法;相反,“在自然成为人的 历史 的组成部分的范围内,辩证方法不仅可以用于社会现象,也可以用于自然现象” [9]。因为,如果说,卢卡奇认为自然界不存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那么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这一过程,正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相互统一,因此,辩证法同样使用于人化自然。

第三,马尔科维奇认为,卢卡奇把辩证法的特征概括为总体性、历史性、主体性及革命性本无可厚非,但他以此来作为否定自然辩证法的论据则有点站不住脚。对此,马尔科维奇批判地指出:1、关于总体性。卢卡奇认为自然 科学 的方法是以孤立的事实或复杂的事实为特征的。然而,事实上,迄止卢卡奇那个时代,“自然科学在建构囊括了一个单一领域中各种现象之总体性的体系方面,已经充满了成功的尝试……自然科学已经 发展 了部分与整体、分析与综合的辩证法,这是社会科学的发展所无法相比的——至今仍然如此” [10]。2、关于历史性。卢卡奇认为自然科学忽视了其材料的历史特点,而且更主要的是,它不懂得讨论自然客体的质的发展。针对他的这个观点以及他所举的例子(一支矢和一条河),马尔科维奇指出“一支矢就是一支矢,一条河就是一条河,质变在此并不象在生产过程中那样迅速。不过,奇怪的是,卢卡奇忘记了人首先创造矢,然后才停止这样做;正是人才使得河流成为 交通 动脉、农业灌具和人造湖泊。因此,河流、生物物种和化学元素都有其历史” [11]。3、关于主体性。卢卡奇认为自然只是无主体的“纯客体”。然而,马尔科维奇认为“……在对自然界的认识中,在建构一种自然理论时,人总是在场的。而且这个‘人’不是一个抽象的人,而是一个存在于特定的时代、有其特殊的需要、受其研究目的和意识形态偏见及其价值驱使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成员” [12],因此,人就是人化自然的主体。4、关于革命性。在卢卡奇看来,如果辩证法应用于自然界便失去了其革命性。对此,马尔科维奇认为,如果“革命”的含义被极其过分狭隘地设想为无产阶级的 政治 革命,那么革命的辩证法在这种意义上就只能被理解为更一般的马克思主义 哲学 方法的一种特例。

第四,马尔科维奇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方法是对动态的、具体的总体性的一种综合的、批判的考察和理解:因为这种批判的考察和理解能够确保实现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就它能被理解为历史上人类解放和自我实现的 现代 革命过程的一个要素而言,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事件以及发现和把握自然的一切活动,都获得了一种辨证的意义。这样一来, 马尔科维奇就比卢卡奇更精确地界定和批判了自然辩证法,集中否认自在自然进程中的辩证法,而把人认识与改变自然的过程划归人的实践活动领域。

总之,马尔卡维奇所谓辩证法的人道主义化,实际上就是将辩证法从客观的和自在的自然过程的辩证法转变为人的历史活动本身的辩证法,即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换言之,要将人置于辩证法的核心。可以说,马尔科维奇对辩证法的概念和本质的见解并没有突破卢卡奇的辩证法思想的框架,都是从人存在的角度出发,去批判传统的辩证法定义,由此强调一种人道主义的辩证法,强调了人及其实践活动在辩证法中的主体作用。但在自然辩证法存在与否问题上,他并没有固守卢卡奇的看法,而是认为既不应该像m.坎加尔那样彻底地、激进地反对自然辩证法,也不应该像卢卡奇那样立场模棱两可,而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讨论辩证法在不同的自然范畴内适用的情况。他认为,自然辩证法在自在自然的角度上谈是没有意义的,而在人化自然的范畴上则是存在的。马尔科维奇的这种看法虽然仍存在一些问题,但与卢卡奇、坎加尔等人相比,在探讨自然辩证法的问题上,又向前走了一步。总的来说,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观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他对卢卡奇的辩证法观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在自然辩证法问题上的分析与 总结 ,对辩证法的完善和丰富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尤其是对我们建构当代哲学的工作具有巨大的启迪价值。

参考 文献 :

[1]、[3]、[4]、[5]、[7][8][12]、[9]、[10]、[11]、马尔科维奇、彼德洛维奇(南).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m]. 曲跃厚、郑一明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25(导论), 26(导论),32,4,15,29,17,18

辩论的特征范文10

一、辩论式教学内涵分析

新课改背景下,辩论式教学模式应运而生,旨在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且与高中阶段学生的学习特点、心理特征相契合。具体来说,辩论式教学模式凸显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以反向思维、发展性思维作为主要特征,指导学生围绕特定的辩论主题,自主选择观点,形成正方、反方,运用一定的事实进行辩驳。在这一学习过程中,正反两方各抒己见、相互学习,不仅完成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也促使学生在辩论的过程中,促进了思维和能力的双向发展。基于辩论式教学的内涵,教师在实施课堂教学时,应注意区分辩论式教学与讨论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与辩论赛之间的区别。一方面,讨论式教学法是学生围绕某一个问题而进行的学习方法,辩论式教学则强调了不同观点的碰撞、对话和融合,主要是将有争议的问题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或者是待到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疑问时,指导学生经过思考,最终确定自身的观点、立场等,并随即寻求相关资料、理论知识等,以便于学生进行辩论;另一方面,辩论式教学与传统的辩论赛也有所不同,辩论式教学侧重点并非输赢,而是运用自己的观点辩驳对方的观点,最终在越辩越明的过程中理解相关知识,最终促进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发展。

二、辩论式教学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一)科学设计辩论题目

科学设计辩论题目是开展辩论式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结合辩论式教学的内涵,教师在设计辩论题目之前,必须要关注:首先,契合教学内容和学科特点。高中政治新课程标准中明确强调了“构建活动型学科课程”的要求,教师应明确辩论式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课堂教学提供服务。因此,教师必须要对教材内容进行全面、深刻地解读,对教材中的逻辑结构进行梳理,从宏观上把握政治知识体系,明确本章节教学的重难点;同时,对重难点知识中蕴含的思辨性因素进行思考,结合政治教材中提供的情境、问题,科学设计辩题;其次,在设计政治辩题时,还应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结合教学内容,广泛搜集近期国内外的热点材料,善于挖掘其中蕴含的辩论资源,将其作为辩论的主题;再次,还应坚持生活性的原则设计辩题。基于高中政治学科的特点,教师在设计辩题时,还应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使得学生在熟悉的辩题中主动参与其中。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教师必须要深入了解学生的成长历程、社会环境,以及学生感兴趣的话题等,最终设计出最“接地气”的辩题;最后,还应关注学生的认知水平。由于高中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丰富的生活阅历、理性思维、批判思维和辩证思维等。教师设计的辩题必须要契合学生的认知发展区,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超出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范围,才能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例如,在“我国的个人收入的分配”辩论式教学中,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给学生设计了一个辩题,即:“个人收入与个人分配有什么联系”,并结合辩题的内容,引导学生想象“假如自己有个人收入的话,自己应该怎么客观分配”,给辩论题目增加了一些趣味性的因素,以便于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辩论学习中。

(二)科学设计辩论情境

在以往的高中政治教学模式下,由于学生深受应试教学理念的束缚,政治学习兴趣低下,学习积极性比较低,严重制约了辩论式教学模式的开展。基于此,高中政治教师在优化辩论式教学时,还应围绕辩题的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辩论情境,不断增强辩论式学习的趣味性。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之前,必须要认真钻研教材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生活,以及社会阅历等,灵活借助微课视频、抖音视频等内容,给学生创设出辩论情景,以便于学生在特定的情境吸引下,积极主动参与到政治辩论学习中。例如,在“法治社会”的教学中,教师在开展辩论式教学之前,就给学生设计了“没有法治,社会将会发生哪些改变?如果老人摔倒,你该怎么做”等辩题。接着,为了引导学生更好地参与到辩论中,教师就运用了视频、图片等方式,给学生设计了故事情境,引导学生在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契合的情境中,积极主动参与到辩论题目辩论学习中。

(三)加强引导,保障辩论式教学的顺利开展

在高中政治辩论式教学开展之前,为了保障辩论式教学的顺利开展,促使学生在辩论中促进思辨能力的发展,教师不仅要在课堂教学之前做好充分地预设,还应及时关注学生的课堂辩论现状,适时调整和引导,帮助学生在辩论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等。首先,针对学生在辩论中常常出现的“跑题”现象,教师必须要在课前明确辩题中心议题时,要求学生提炼出简短的辩论提纲。同时,在辩论的过程中,如果学生仍然存在“跑题”现象,必须要给予提醒;其次,针对学生在辩论中存在的“参与度不均”的现象,可通过创新辩论赛形式的方式,将辩论赛的参与者和智囊团结合起来,指导其共同准备,在辩论结束之后,由双方的智囊团做进一步的补充。如此,真正提升了学生的辩论参与程度,真正实现了所有学生的参与;最后,针对辩论过程中出现的“冷场”现象,教师可选择在课前将辩题告诉学生,并给其提供搜集资料的时间,以便于学生能够理清辩论的思路,并写好辩论词等。如果学生在辩论的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冷场”现象,教师就必须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价值,以“激将法”进行引导。例如,在学习“人民当家做主”这一部分知识学习中,为了发展学生的政治核心素养,就给学生设计了“权力是福,权力是祸”的辩题。但是在具体辩论的过程中,反方列举了大量的腐败官员实例,在辩论过程中情绪激昂,致使正方被质问得哑口无言,一度出现了“冷场”的现象。面对这一现状,教师就可借助“激将”法,说道“原来我国的公务员全部都是分子呀”。在这种情况下,正方学生就会立刻抓住“主流和支流”的关键词,由此继续开展。

结束语

辩论的特征范文11

【设计思路】

辩论不仅仅是比赛,也是丰富学生思想、开拓学生视野,以及增加全面社会理解的手段。真正有意义的辩论活动,应当能够提升学生的民主参与能力;培养求知的能力与兴趣;培养辩证性思维和接受不同观点的习惯,并且能够整合多元的信息和知识,从而孕育未来社会的各界精英。因此,我经常在课堂中鼓励学生真诚辩论,真诚地面对知识,真实地表达个人观点,诚恳地面对他人的质疑。政策性辩论是在西方国家比较普及的辩论形式,在大陆地区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从上海大学辩论协会的实践来看,政策性辩论能够培养出一批具有批判思维能力、社会现实关怀和良好口语表达的辩手。正因为它有着这样不可替代的作用,我试图在我的课堂上进行教学实践。

本堂课在教学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我校学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书本基础知识理解的能力,同时学生思维活跃、对时政新闻有较强的兴趣。但结合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理性分析的能力有待提高,本着以学生为本、创设自主学习平台的教学理念,我设计了“政策性辩论”贯穿课堂教学主线,希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全面分析、从现象到本质地看待社会经济事件的能力,从而达成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

1.知识:理解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分析说明税收的重要作用。

2.过程、方法与能力:通过图表分析、观看视频、“听证会”政策性辩论等活动方式,培育信息处理、分析理解和辩证思维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切实感受到广大人民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感受和谐社会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正能量。

【教学重点】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教学难点】税收的作用(尤其是税收是国家实行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一】导入新课:出示某教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单”(配合PPT图片)

师:这是一张我个人的完税证明,能证明2011年我交了多少个税。4651元虽然不多,但千千万万纳税人的税金加在一起可是个庞大的数目。那这些税收都用到了哪里呢?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今天我们就来学习

课题: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教学环节二】税收的本质: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问题:2011年我交的4651元可以表明我国税收取之于谁?仅仅是像我这样的个人吗?让我们来读一读这张饼图,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纳税义务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

【读一读】图表:2012年上海市税收收入统计

问题:(1)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2)这些税收收入最终用到哪里去了?

1.取之于民的民不是狭义,而是广义的民,既包含个人也包含法人,即纳税义务人;(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完全正确,有些企业本身自身的财产税、所得税就不可能凌驾到消费者头上)

师:这些税收收入用到哪里去了?谁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

【图表】2012年我国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

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用于民生方面(科、教、社保、就业、医疗)的财政支出比例为多少?

以上海为例,来看一些图片。师:从这些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税收最终受益者都是谁?

【多媒体展示图片】上海民生实事工程

现代化的医院、低保、国防、大病保险、科技创新

2.用之于民——税收的最终受益者是广大人民群众

【说一说】学生从身边事件谈感受“假如没有税收……”。(主权领土就会受到侵犯,嫦娥三号就登不了月球……)

归纳: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广大人民群众才是最终受益者

师:所以我们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税收不仅来自于民,而且更是用之于民。刚才同学们演讲中我们也看到了税收的作用.

(设计意图:通过以上实物导入、图表分析等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初步掌握知识点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解决教学难点,锻炼学生辩证思维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把课堂50%的时间用于学生课堂活动——以政策性辩论的形式让学生真正理解税收的作用。

1.辩论流程事前准备,利用课余时间把政策性辩论的具体形式要求向学生做介绍;并且了解政策性辩论应该遵循一些原则:时事性话题(topically)、意义与弊端(significance and harm)、有效性( solvency)、根属性(inherence)。

2.基于以上原则选择合适的辩论话题,根据本课内容需要,结合最新时政新闻的时效性,我请学生自发寻找辩论话题——最终在数个话题中选择一个大家一致比较感兴趣的:加大房产税征收力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3.选择辩论队员,根据话题内容需要确定角色,各组同学自发派出代表进行角色选择。参加人员:房企代表、消费者代表、税务局工作人员、媒体代表。因为是辩论的形式,在确定角色时,把人物分为持对立观点的两组。

在准备过程中,要求学生事先了解与这个辩题有关的资料,并且指导学生从几个角度进行资料的搜集和问题的准备:为什么要征收房地产税?如果要征房产税该怎么征?

【教学环节三】税收的作用

【算一算】我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百分比

这个数字背后蕴藏着什么经济学道理?从中可以看出税收与财政是怎样的关系?用一句话概括。

作用一: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税款不受企业经营成果好坏的影响,税收成为国家最稳定的财政收入,使国家实现其职能具有切实的物质保证。

师:税收对财政的贡献太大了,那它还有哪些作用呢?下面让我们来通过一场精彩的听证会来发现税收的魅力。

模拟听证会:应不应该大力征收房产税?

(加大房产税征收力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参加人员:房企代表、消费者代表、税务局工作人员、媒体代表

各个同学代表从各自所代表的角色进行发言

低收入者、税务工作者认为应该:

①加大房产税征收力度使得房产持有成本上升,多套房者将不得不抛售,房产供应量上升,有利于降低房价,百姓生活成本降低,生活质量提高;

②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有更多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有利于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科教文卫、国防事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③避免短期暴利,有利于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房企代表和高富帅消费者认为不应该:

①房产持有成本上升转嫁到租房者或买房者身上,租金上涨,房价继续上涨,引起其他物价上涨连锁反应,经济动荡;

②房产税并非主要税种,对财政收入增加影响不大;

③房产信息登记制度平台全国范围内尚未建立,不利于社会公平,有些查不到的房产信息成漏网之鱼;

④过多行政干预不利于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相关产业经济发展,从而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对于建设保障房也毫无益处。

除了对本地刚需有减免以外,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也可予以减免房产税。加大增收导致高档住宅需求减弱,营业税和所得税收入下降,岂不是把富人和投资者赶走,结果是因小失大?

教师小结,理性辩论思路,形成共识,聚焦争议点:

首先,房产税只是房地产行业众多税种中消费持有环节的一种。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可以针对不同经济环节来征收或减免相应税种。

其次,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可以有多种手段,如财政、货币和行政规划手段。今天我们讲的税收只是属于其中的财政手段。现实中应该是打组合拳。很多人一直以为政府调控的目标就是为了控制房价、打压房企,其实不然。房地产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政府不仅要考虑房产业本身的发展及其对财政及宏观经济的影响,更要考虑解决老百姓住房的重大民生问题。完善稳定房价,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一直都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核心宗旨。

作用二: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今天通过听证会过程中大家的发言,我们可以寻找出一些共识: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主要来源);税收对于调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合理适度征收有利于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通过税收来限制需求(投资、投机需求、改善需求)或者增加供给(保障房、公租房、廉租房、刚需普通住宅商品房),最终通过纳税人(房企、购房者)、征税对象(财产、流转所得)、税率的确定和具体的税收征管,促进生产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稳定,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通过税收调节使得房产市场供需平衡,投机需求得到遏制,市场泡沫尽可能减小从而有利于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经济效益提高(如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建筑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绿地、SOHO、万科)。

【阅读资料】新旧国八条、国五条、沪七条,分析国家如何利用税收杠杆调控房地产市场?

2013年11月15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立法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师:其实税收的调节作用不只在房地产行业发挥作用。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4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过渡:其实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税收都发挥了引导和调节作用。除此之外,税收还有什么作用吗?

另外一个作用我们可以从这张神秘武器中获得(教师手持出租车发票)。

【现场调查】下面我们来做一个和交通运输业有关的小调查:“平时乘出租会不会索要发票的现场调查”。

A.每次都要B.偶尔会要C.从来不要

教师出示实物:出租车发票中印有上海市国税局监制,那么他们是怎么监查的?

面对企业的避、逃税现象,我们的税务部门是怎么做的呢?今天我特地请同学采访了在税务部门工作的家长,来看看她是怎么说的……

【观看视频】:“专家连线”采访我校同学家长(税务工作人员)

作用三:国家实行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

微观上,国家税务部门通过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可以深入企业内部,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活动,维护财经纪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某出租车公司为避免交企业所得税每年显示经营所得为零……)

宏观上,反映行业经济发展状况,掌握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找出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设计意图:通过教学环节三中的政策性辩论活动,学生从材料的准备过程中初步了解,课堂辩论中碰撞思想的火花,深入思考和理解,从而在教师点评和点拨升华中自然达到了学习目标。教师通过政策性辩论引导学生:在联系实际的情景中辩证思考要素之间关系,领悟辩证思维方法。价值观形成基于理性思考的过程,在政策性辩论准备和比赛过程中,学生进行了深入的理性思考,从而对于我国目前制定的税收政策有了价值观上的认同感,于理性分析中归纳概括理解了教材中有关税收的三大作用: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税收是国家实行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这远比教师举无数个例子讲解、说教、默写等效果要好得多。因为通过政策性辩论的学习过程,知识、观点、理念已经内化到学生心中、脑中,自主习得自然比外在强加要有效,学生思维的活跃才是真正的活力课堂!)

【教学环节四】结尾——学以致用

小组讨论设计方案:对于如今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运用税收的作用来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同时改善环境呢?请你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税收征收方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法律知识背景——《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总结新课:

教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保证、监督、调节的作用。今天在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税收更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征为国,管为国,查为国,国库充盈民安泰;减为民,免为民,便为民,民仓丰实国富强。借用一句歌词来结束我们今天的课:近代以来寻梦数百年,代代相传航程又开启,梦想成真,全凭努力,梦想实现要靠我和你。中国梦,幸福的梦,希望每个人都能梦想成真!

【课后反思】

在课后的评课环节,本堂课得到了专家的一致好评:比如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关注热点,积极踊跃发言,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时间控制到位;素材丰富环节多,从自身导入,联系生活结合热点;通过政策性辩论活动形式,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包括观察分析社会现象和国家政策的能力、正确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能力、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能力;通过设计方案、采访等活动形式,对学生能力培养有很大帮助;教师有新的课程资源观,选用资源呈现形式多样(经济数据、图片视频、法律条文、教师本人税单、出租车发票、家长资源等);对时政热点敏感度强,教学中引用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海雾霾等新闻。

辩论的特征范文12

    一

    《新世纪的辩证法》并没有涵盖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所有强调和重视辩证法的学者,比如英国肯特大学肖恩·塞耶斯教授、美国科罗拉多大学马撒·吉梅内斯教授都极为重视辩证法,塞耶斯还是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流派的重要代表①,而《新世纪的辩证法》没有收录他们的文章。这表明,除了该书所涉及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辛勤且卓有成效地耕耘在这一前沿领域。通过《新世纪的辩证法》,我们能够充分体悟到辩证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前沿性。

    首先,从有关学者的人数来看,该书作者达16位,据称他们都是“最重要的辩证法理论家”[4](封底)。

    其次,从有关地域来看,该书作者分别来自北美洲、欧洲和亚洲,可谓地域广泛。有两人来自法国,一人来自希腊,其思想属于欧洲大陆马克思主义;有一人来自日本,其思想属于日本马克思主义;其余有九人来自美国,两人来自英国,一人来自加拿大,其思想属于英美马克思主义。

    再次,从有关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形态来看,按照段忠桥教授对英美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的进一步划分[5](P355-377),在英美马克思主义六种主要流派中,《新世纪的辩证法》就涉及四种:以奥尔曼和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戴维·哈维为代表的“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以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弗里德里克·詹姆逊和哈维为代表的“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以美国俄勒冈大学教授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巴德学院教授约珥·考威尔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迈克尔·勒维为代表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以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南希·哈索克为代表的“女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世纪的辩证法》没有涉及的只有“市场社会主义”和以“反对辩证法”为主要特征的[6](P120)“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概而言之,上述涉及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人数之众多,地域之广泛,理论形态之纷繁,都足以表明,《新世纪的辩证法》充分彰显了辩证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前沿性。

    那么,如何理解和把握《新世纪的辩证法》所蕴含的辩证法思想及其理论形态呢?按照奥尔曼的观点,“关于马克思辩证方法的重要著作通常可以根据把属于辩证法词汇范畴中的哪一个作为核心来加以区别”[7](P76)。以此来看,根据有关学者对辩证法的阐述,在《新世纪的辩证法》所蕴含的丰富辩证法思想中,极为明确和最为典型的辩证法理论有如下四种。

    其一,内在关系辩证法,即以“内在关系”为核心的辩证法。

    奥尔曼、哈维、福斯特和哈索克的辩证法思想属于内在关系辩证法。“对写作《异化》的奥尔曼来说”,“起核心作用的”是“内在关系”[8](P76),而“从那以后”他“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没有大的变化”[9](PIX)。可见,“内在关系”始终是奥尔曼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哈维也明确地说:“我将‘内在关系’的观点视为辩证法的根本”[10](P79)。“内在关系”也是哈维辩证法思想的核心。福斯特和哈索克虽然没有这种指认,但他们也有明确的论断。比如,福斯特指出:“世界及其中的每一个‘整体’都是以内在关系为特征的”[11](P68)。基于此,他认为,“正因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单一整体内部的一种内在关系,所以它才在实际上是一种辩证关系”[12](P62)。哈索克说:“我甚为感激奥尔曼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内在关系为基础的观点。我还分享了戴维·哈维关于辩证法极为相似的看法。”[13](P225)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福斯特和哈索克也是以“内在关系”为核心来建构其辩证法思想的。

    应该说,奥尔曼的思想是内在关系辩证法的权威代表。按照奥尔曼的观点,内在关系辩证法的核心内容是“过程”观和“关系”观。[14](P6)前者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其历史和可能的未来;后者将任何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当做该事物本身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任何事物与其历史和可能的未来之间的关系、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内在关系,都是该事物本身的一部分。以此来看,内在关系辩证法的核心内容归根结底就是“关系”观,它将任何事物都视为包含着其历史和可能的未来及其与其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关系”,而整个世界只不过是这样一种“关系整体”。这样,作为“一种关注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相互作用的思维方式”[15](P5),内在关系辩证法就要求我们在必须“反反复复地经过”且处在“内在联系中”的本体论、认识论、研究、思维重构、叙述和实践等“六个连续的阶段”[16](P203)中,始终贯彻“关系”观,唯有如此,内在关系辩证法“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和极富价值的辩证方法”[17](P203)。

    其二,系统辩证法,即以“系统”为核心的辩证法。

    史密斯、日本爱知学院大学教授汤姆·塞肯和英国苏塞克斯大学教授克里斯多佛·亚瑟的辩证法思想属于系统辩证法。史密斯、塞肯和亚瑟都表示过辩证法以“系统”为核心的思想。史密斯说:系统性是“辩证方法的核心原则”[18](P179);塞肯说:辩证法构成的是一个“目的论的……系统”[19](P200),是“这个系统的逻辑”[20](P201);亚瑟说:辩证法考察的对象是“总体”,所以,“系统性是其本质& rdquo;[21](P212)。史密斯和亚瑟甚至明确主张辩证法就是“系统辩证法”[22](P179、211),只不过史密斯接受了奥尔曼的观点并认为,除了“系统辩证法”以外,还存在“历史辩证法”,而且强调指出,系统辩证法只能完善而不能取代历史研究[23](P194)。也许正是基于此,奥尔曼才说,史密斯、塞肯和亚瑟是“系统辩证法”思想家中“最重要的”[24](P235-236)。

    总体而言,系统辩证法“一心一意”关注的是“概念逻辑”[25](P247)。这种逻辑,按照史密斯的说法,是一种“定向否定”[26](P179)。它是概念的内在批判,当第一个概念为其内部的矛盾所困扰的时候,就需要引入可以明确阐释这种矛盾的第二个概念,两个概念之间是一种系统的关系,表明从第一个概念到第二个概念的过渡是一种理论上的进步;当第二个概念为其内部矛盾所困扰的时候,就需要引入可以明确阐释这种矛盾的第三个概念,理论上的进步便由此得以延续。塞肯对概念内在的辩证矛盾及其解决路径的描绘[27](P205)以及亚瑟对范畴体系演进逻辑的描述[28](P215),与史密斯所描述的“定向否定”是异曲同工的。而塞肯让其“辩证法的主体”“资本”“向我们讲述”的“它自己的故事”[29](P202),只是这种概念逻辑的一个范例。有必要指出,由于系统辩证法强调的是系统性,正如奥尔曼所说的,其有关资本主义的概念逻辑突出了资本主义的系统特征,有助于我们理解资本主义的运行方式。

    其三,矛盾辩证法,即以“矛盾”为核心的辩证法。

    詹姆逊和希腊雅典大学教授萨瓦斯·迈克尔·马特沙的辩证法思想属于矛盾辩证法。詹姆逊重复布莱希特对“从根本上讲,决定辩证法的是时时处处对矛盾本身的观察”的强调,指出,“无论哪里,只要你发现了矛盾,就可以说,你正在辩证地思考;而无论何时,如果你没有能够发现矛盾,那么,可以肯定,你已经停止了辩证思考”[30](P128)。正如奥尔曼和史密斯所说,詹姆逊所探求的是“以矛盾为核心的辩证法”[31](P5)。马特沙赞成列宁关于“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的观点[32](P163),指出辩证法“旨在揭示现在中促使其趋于否定的内在矛盾”[33](P165)。这说明,与詹姆逊的辩证法一样,马特沙的辩证法也是“以矛盾为核心的辩证法”。

    根据詹姆逊的观点,辩证法植根于历史情境之中,是对历史情境中的矛盾的反思。虽然詹姆逊没有明确的表述,但据他的论述可见,最根本的矛盾是历史中的现在与尚未实现的未来之间的矛盾。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詹姆逊指出:“辩证法不是过去的事物,也不是哲学史上的某一章节,而是对关于尚未实现的未来的某种思考的推测性阐释”[34](P118)。因此,只有当历史情境中现在与未来的矛盾尖锐化,以至于向未来的激进转变成为可能的时候,辩证法才能得以产生和发展。而既然辩证法是对未来的思考,那么,辩证法就只能是“一个尚未完成的规划”[35](P118)。这也就决定了辩证法本身的开放性。根据马特沙的论述,他的观点与詹姆逊的观点几乎如出一辙。按照马特沙的观点,辩证法所揭示的促使现在趋于否定的矛盾,实质上就是现在与尚未实现的未来的矛盾,而这种辩证法也只能产生于“旧世界正在消失,而新世界尚未完全出现时,灾星笼罩之下的”[36](P169)历史情境。

    其四,实践辩证法,即以“实践”为核心的辩证法。

    考威尔的辩证法思想属于实践辩证法。考威尔直截了当地说,辩证法就是“作为实践的辩证法”[37](P235)。这表明,辩证法只是实践所采取的一种方式,它是“一种自觉选择并具有改革能力的行动”[38](P235-236)。既然辩证法是一种“选择”,那么,与其说它是一种方法,不如说它更是一种伦理;既然是一种“选择”,而被选择的东西也可以不被选择,那么,辩证法就没有表达任何必然性。

    二

    尽管各位学者的关注点有所不同,其所阐述的辩证法理论形态各异,但综观《新世纪的辩证法》,我们能够非常深切地感受到,各位学者研究辩证法,阐述辩证法,其根本目的都是完全相同的,那就是“改变世界”。而“新世纪的辩证法”这一概念本身就表明,他们的辩证法旨在剖析“新世纪”当下的现实,旨在改变“新世纪”当下的世界。鉴于其所包含的学者人数众多,本文仅举几个有代表性的学者的观点加以说明。

    一是奥尔曼。从表面看来,奥尔曼是在分析和阐述从资本主义现在回溯过去,以寻求资本主义的起源,再由过去经由现在而向未来进行思考,以揭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然后以未来为视角反观资本主义现在,如此循环,研究马克思在资本主义中揭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路径。而实际上,奥尔曼“为什么需要辩证法?为什么是现在?”的追问,就已经鲜明地表明了奥尔曼的指向不是研究马克思,而是要研究和剖析他所面对的当今资本主义。在他看来,以内在关系辩证法审视当今资本主义,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当今资本主义正在否定着自我,具中所蕴含的未来社会主义的潜在性越来越多。可是,令他非常遗憾的是,许多人由于不懂辩证法而根本看不见这样的事实。于是,他希望用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现在中揭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未来的范例,教人们学会辩证地思考。奥尔曼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将内在关系辩证法作为一种“武器”交给所有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中遭受剥削和压迫的人,使他们得以改变当今资本主义,挽救“被资本主义弄得摇摇欲坠”的世界。[39](P219)

    二是福斯特。同样,在表面上,福斯特是在运用内在关系辩证法阐述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学。而实际上,福斯特是要以基于内在关系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审视他所面对的当今的全球性资本主义。在他看来,由于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内在的,所以,当今的全球性生态灾难根源于异化的全球性资本主义制度;反过来,由于人与自然处在内在关系之中,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态灾难也就是人的灾难。福斯特的根本追求是,“改造”资本主义“制度本身&h ellip;…从本质上超越现存积累体制”[40](P95),从而将自然并因此将人从异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

    三是哈索克。虽然哈索克是一位女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她深谙内在关系辩证法关于部分反映整体的观点,并因而认为女权主义应该有利于分析作为整体的社会,而不只是研究女性。哈索克十分推崇马克思关于“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1](P57)的主张,非常赞同恩格斯关于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的论断,并确信,“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政治变革和社会正义的学说”[42](P223)。因此,她选择女权主义而不是妇女的立场来研究“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女权主义辩证法”,旨在支持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中被压迫、被剥削、被边缘化的多数人的斗争,以谋求变革作为整体的资本主义社会。

    四是史密斯。正如奥尔曼所说的,系统辩证法虽然关注的是概念逻辑,但这种概念逻辑却在事实上反映了社会现实中的变化和相互作用。[43](P236)可以说,史密斯的观点就是对此最好的例证。他的“全球化的系统辩证法”所演绎的逻辑,导向的是变革全球资本主义的诉求:“这种系统辩证法指向了与全球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彻底决裂的需要”[44](P193)。依照史密斯的逻辑,虽然市场能够带来效率和自由,但市场同样会造成失业、贫穷、不平等和不自由,这就需要社会国家的规制,于是有了全球化的“社会国家模式”。这种模式所固有的国家经济与全球经济的矛盾等导致了向减少国家干预,追求自由化、效率和富裕的“新自由主义模式”的过渡。在“新自由主义模式”下,经济成功仍然离不开新自由主义试图取消的发展型国家,甚至这种国家对国家经济的干预总是远远超过新自由主义的许可范围,而且贸易与投资的跨国自由流动也并没有带来新自由主义所宣称的物质财富,这些内在矛盾导致了向“推动型国家模式”的过渡。可是,这种模式抗击全球资本市场破坏性的努力并不能成功,而且它所导致的不均衡发展,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无以实现其所宣称的共产主义价值,因此,它不能维持和确保规范的全球秩序,这种内在矛盾必然导致向“民主化世界性模式”过渡。虽然“民主化世界性模式”追求道德平等原则,但它对不均衡发展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它仍然以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为根本特征,这与它试图增加收入、推进民主决策不相容,致使自主性、民主化的实现成为不可能,它仍然以资本主义财产关系为核心,所以过度积累与危机转嫁仍然是其主导倾向,这不仅与其道德平等原则不相容,也无以实现其民主化世界性的价值,因此,全球化必然过渡到“马克思主义模式”。“马克思主义模式”充分认识到,只要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仍保持不变,资本积累就必然仍是作为整体的社会之目的本身,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就必然导致阶级剥削关系,资本追逐利润的冲动就必然导致不均衡发展和过度积累,全球化模式就必然仍须适应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并与其规范原则产生矛盾。因此,“马克思主义模式”的达到就必然意味着对资本主义的消除。

    五是马特沙。马特沙的文章标题《辩证法与革命,就在现在》即已将他改变世界的强烈旨趣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根据马特沙关于辩证法只能在“旧世界正在消失,而新世界尚未完全出现时”才能产生的观点来看,他既然强调“就在现在”来探讨“辩证法与革命”的问题,这就充分表明,在他看来,他所处的此时此刻正是资本主义“旧世界正在消失”,而社会主义“新世界尚未完全出现”的时候。但是资本主义绝不会自动实现变革,因此,他希望革命者即被压迫的人民大众及其有组织的先锋队能够掌握辩证法,运用辩证法,以便揭示资本主义内部的各种矛盾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矛盾的内在联系正是资本主义僵化的社会关系自己的“曲调”,而革命者就是要运用辩证法向资本主义“唱一唱它们自己的曲调”,以迫使它们跳起“解放的舞蹈”[45](P170),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

    六是考威尔。在考威尔看来,辩证实践的本质就是否定,就是要在“是”的内部寻找“不是”。这本身就要求对社会现实予以批判性的反思。他继而认为,实践预示着理论与实践的动态统一,因此,作为实践的辩证法就不可能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它不仅仅是对现实的一种简单反映,而是要求“我们参与并改变现实”[46](P236)。

    三

    虽然对西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一前沿领域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具体理论观点也并非都值得肯定,但跟踪和研究这一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总体上讲,这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②

    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研究和阐释辩证法,都包含着深切的现实情怀,他们试图批判性地反思并通过实践改变社会现实。当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面对的最主要、最根本的社会现实是当今发达的资本主义,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主题都必然是揭示当今发达资本主义的本质和矛盾,并探索实现这种发达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路径。我们的主要关注点是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的立场理所当然是我们必须秉持的,这也就决定了,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必须探讨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相同的主题。于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现实的关切本身,尤其是他们反思现实的批判性,就是我们应该予以关注和借鉴的。

    第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辩证法的重视和强调,尤其是他们对辩证法为什么在“现在”应该得到重视和强调的说明,是特别富有启发性的。按照他们的论述,从客观层面看,对辩证法的需求,在“关键的转折点”[47](P169)上尤为迫切。在这一点上,一切都是疏远和异化的,它表明“旧世界正在消失”,可是“新世界尚未完全出现”。“尚未完全出现”当然并非“根本没有出现”,相反,它已经作为“潜在”存在于旧世界之中。进而言之,“关键的转折点”正是改变现实的最好契机。而全球资本主义的“现在”正 是这样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因此,“现在”就迫切需要辩证法。从主观层面看,正当资本主义的客观“现在”迫切需要辩证法的时候,被压迫、被剥削、被边缘化的大众却不重视辩证法,甚至根本不懂辩证法。有鉴于此,他们才将辩证法推向研究的前沿,研究辩证法,阐释辩证法。可见,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重视和强调辩证法,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达到批判现实、改变现实的目的。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就在于谋求和实现每一个人的解放,对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矢志不渝。因此,不仅他们在“现在”这个全球资本主义的“关键的转折点”上,突出研究辩证法和阐释辩证法,运用辩证法批判性地反思并力图改变全球资本主义的现实,都是以实现每一个人的解放为根本旨归的,而且,在辩证法理论本身的层面上,他们还明确提出了这样的主张:辩证法始终基于一种拒绝,它反对阶级社会所强加的残缺,它必将战胜导致人与人、人与非人自然、人与其自身的自然发生分裂的一切统治,它必将战胜阶级社会本身,就此而论,辩证法就是一种解放人的实践。[48](P242)这尤其值得我们反思、理解和借鉴。

    第四,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反思现实、批判现实、改变现实和实现每一个人的解放,正是这种批判性和革命性的根本体现,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就必须具有彻底性。这就要求辩证法对其自身也要不断进行反思和批判。对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也有着非常明确的认识和实践。在他们看来,“辩证法是使其自身不断革命化的理论”[49](P170),“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既然它的核心术语是生成,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仅仅被视为是其所是或是其所象。这种批判功能能够——而且应该——被应用于辩证法自身。即是说,所有实践中的辩证法都只能接近它们自己的潜在。而如果辩证法是完善的,那么它也就不再是辩证法了,因为,如此就超越了生成与创造的范围”[50](P239)。可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创造和发展的那些形态各异的辩证法理论,正是他们将批判功能应用于辩证法自身的认识在实践中的体现。这种以辩证法精神对待辩证法自身的态度,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注释:

    ①参见田世锭:《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特征——与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比较》,载《山东社会科学》,2010(1);《吉梅内斯:女权主义必须坚持和运用马克思的辩证法》,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9-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