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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处理机制

时间:2023-06-08 10:56:54

风险处理机制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1

存款保险管理机构的上述职责中,例如根据各投保机构的风险状况确定其适用费率,以及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等,实际上要求存款保险管理机构拥有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权。而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权力则属于银监会。银监会的权力包括对金融机构的日常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和重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这种隐含的权力冲突,实际体现的是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领域的制度分歧,主要表现为一个焦点问题: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两项制度,应以何者作为主导制度?以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主导制度的制度设计中,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被授予对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职权,包括对问题金融机构进行早期干预纠正、资产出售等拯救职能;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将缩小为行政清理或破产清算,仅解决金融机构的退出问题。而以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为主导制度的设计思路中,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负责对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存款保险制度则相应缩小为存款保险基金的收集管理、以及在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时在限额之内赔付存款人的工具。不同的思路也将影响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在基金设立方面,是设立单独的存款保险基金,使其在担负存款人赔付功能同时也用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还是设立分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和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基金,存款保险基金专用于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时进行存款人赔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基金专司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一)两种思路的分歧

在《存款保险条例》立法过程中,这种分歧便存在。以存款保险制度为主导的立法思路将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权力分配给存款保险机构,以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作为主导的制度思路则将该权力分配给相应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部门。

央行采取的是以存款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协调思路。根据相关报导,在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中,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包括通过差别费率、早期纠正等措施防范银行风险,通过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和明确赔付政策三个方面。其中的早期纠正与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都属于风险处置的内容。市场化化解风险是指发挥存款保险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市场力量,促成健康银行与倒闭银行之间的资产收购与债务承接等市场化重组,将倒闭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银行,从而使存款人全部存款都得到充分保护,免受银行经营失败影响,对各类存款人都更加有利。这一框架中,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涵盖了风险处置,相对应地,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条例也就缩小为“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其解决的问题是金融机构的清算和市场退出问题。央行的公开观点证实了这一点。2014年6月25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银监会的制度设计则以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作为主导,其起草的相关制度一直以问题银行风险处置为核心。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报道,相比美国、加拿大等国存款保险机构主导下的破产制度,银监会起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制度设计选择走中国特色路,草案综合参考了世界银行和巴塞尔协议相关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整合重组问题银行,从而尽量避免银行走上破产路。参加立法过程的王卫国教授认为,明智的设计是,一旦银行进入司法破产程序,首先由存款保险机构出面,在法定限额内清偿债务。可见在银监会思路中,存款保险制度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的配套制度。另外一个表明银监会以风险处置作为核心的依据是银监会负责起草条例的名称变化。最初国务院法制办酝酿起草、并委托银监会负责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2007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酝酿起草关于银行业破产的条例,委托银监会负责。2008年3月拟出了初步提纲,4月份完成初稿。后期又多次修改,开过小范围的研讨会,2009年年初形成了基本稿。2014年5月起,这一条例名称变化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条例》。

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条例以及金融机构破产体系的重构均将重新划分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权力,这将与央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之间出现重叠和冲突。

(二)两种思路的法律来源

以存款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制度源自美国。美国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发源地,其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在世界范围内都有较强的影响。美国框架的特点是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负责对问题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进行处置。美国2010年的《多德一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以下简称“多德一弗兰克法案”)对FDIC的金融风险处置职能进行了扩展,FDIC被授予对包括银行、银行控股公司、非银行金融公司进行风险处置的职权,其处置的金融机构类别也由处置中小银行破产扩展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通过分别独立的基金对不同行业进行风险处置。其中,对于银行业而言,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为两项,其一为存款保险基金,用于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另外一项是联邦储贷保险公司①风险处置基金(FSLIC Resolution Fund ),用于储贷机构风险处置。对于银行控股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使用多德弗兰克法案设立的“有序清算基金”进行风险处置。法律严格规定了三个基金彼此独立。②此外,在处理证券公司风险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应指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为破产管理人(trustee)。

然而,在此次金融危机后的立法改革过程中,欧盟在处理问题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提出了另外一种以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为主导的思路,在欧盟层面设立单一的风险处置基金,与设立于各成员国层面的存款保险基金彼此独立,并由欧盟层面的风险处置委员会决定对金融机构的处置和基金的动用。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2

各管理处、江油分中心、各科(室):

为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把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到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全面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用一年的时间,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建立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具有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工作内容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查找“五类风险”、构筑“三道防线”。

(一)查找“五类风险”

1、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各管理处、分中心要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主要针对理想信念动摇、弄虚作假、等方面进行查找。

2、查找职责风险。针对不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进行查找。

3、查找业务流程风险。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各个环节中缺乏有效制约、制衡的监督内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查找。

4、查找制度机制风险。针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及要求,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对制度的执行落实缺乏约束力,不能形成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查找。

5、查找外部环境风险。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对象可能对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它非正常影响的环节等方面进行查找。

(二)构筑“三道防线”

1、第一道防线。通过查找“五类风险”,各管理处、分中心,各科室,要制定前期预防措施,以科室(股室)为单位,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将预防腐败融入到工作流程和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中,做到主动预防,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形成前期预防。

2、第二道防线。通过加强内部监管措施和风险监控网络,及时发现问题,开展风险监控。形成中期监控。

3、第三道防线。通过排查风险点工作,提醒身处风险环节中的工作人员,超前处置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问题演化为腐败行为。形成后期处置。

四、方法步骤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分为①计划阶段、②执行阶段、③考核阶段、④修正阶段,逐个阶段落实。

(一)计划阶段(8月—10月),主要工作是:

1、成立组织机构。市中心、各管理处、分中心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自查和工作总结。

2、开展宣传动员。要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职工会,由主要负责人进行宣讲,做到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3、查找风险点,围绕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点,结合工作岗位实际,以科室(股室)为单位,采取自己查,群众提,相互找,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查找道德风险、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

4、制定防范措施,根据查找的风险点情况,要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部、省、市的相关规定,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点清楚,防控措施得力,确保风险防控措施扎实、有力、到位,使每一个岗位都及时受到提醒教育和监督制约。

(二)执行阶段(11月—20__年2月),各管理处、分中心要对照《实施意见》,增添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工作是:

1、前期预防。各管理处、分中心、各科室(股室)要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点采取预防性措施。立足于预防风险和保护干部职工,注重事前防范,运用廉政教育、谈心活动、人文关怀、办事公开、权利制衡、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措施,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含聘用合同制工)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达到关口前移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目的。

2、中期监控。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举报、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纪检监督、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抽查等手段,构建监督机制和风险监控网络,避免问题的扩大化。

3、后期处置。后期处置办法是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由市中心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考核阶段(20__年3月—20__年5月)。对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质量考核。主要工作是:

1、各管理处、分中心要定期自查。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考核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小结,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上报市中心纪检组。

2、阶段性检查抽查。市中心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将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并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责任书》,进行年度量化考核。3、建立考核评估档案。

(四)修正阶段(20__年6月—20__年7月)。主要任务是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和风险防控工作。具体做法是:

1、根据对各管理处、分中心考核结果,市中心要总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2、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廉政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管理处、分中心一把手要亲自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3

关键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机制;权力流程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通过把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到反腐倡廉建设中,以岗位为核心,以权力运行和业务流程为核心,以廉洁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制度建设为重点,整合制度、技术和文化三种途径,建立了具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识别、评估、监测和预警处理廉洁风险。

1 当前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实践的典型模式评析

当前国内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实践中,湖北、北京、江西三个地区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模式具有典型意义。

(一)湖北省构建以“1+5”制度为核心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

近年来,湖北省初步形成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内控监督为核心、以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为目标,具有湖北特色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机制。依据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发《湖北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其5个配套制度(简称“1+5”文件),创建了“1+5”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制度创新来进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1]

(二)北京市构建以“三权九环节”监控为重点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

北京市顺义区通过对在决策权、管理权、操作权行使过程中的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检验关口、现场收发、仓储物流、员工管理、薪酬分配等重点环节的监控,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五类风险”,形成了以“三权九环节”为核心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2]三种关键权力和九项重点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洁风险防范循环体系的长效管理。

(三)江西中烟建立以ABC三级风险防控机制为核心的风险防控管理

江西中烟紧紧盯住拥有决策权、审批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评“五种形式”来查找廉洁风险。通过建立ABC三级风险防控机制,明确规定公司主要领导、纪检组长负责对A级风险的防控;公司分管领导、各单位、各部室主要领导负责对B级风险的防控;基层部门负责对C级风险的防控。[3]初步实现了党组、党委、科室车间、重要岗位员工职责明晰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框架。

2 构建科学完善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是借鉴企业风险管理体系而构建出针对廉洁风险的防控管理体系。本文在借鉴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构建包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六个环节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管理工作体系

(一)风险识别

准确识别廉洁风险是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基础,是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第一步。在廉洁风险发生之前或发生过程中,查找职权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围绕资金运作、物资购销、工程建设、产权交易、“三重一大”决策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聚焦国有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三项权利”,按照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进行排查,从岗位、机构、单位三个层次,查找岗位廉洁风险因素,确定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五种廉洁风险,明确风险事件。[4]

(二)风险评估

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岗位、机构和单位三个层面,对廉洁风险点逐个进行分析和评估。岗位廉洁风险由员工自评、内设机构评审、分管领导审核、单位领导确定;内设机构廉洁风险等级由内设机构自评、分管领导审核、单位领导确定;单位廉洁风险等级由单位领导自评,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根据廉洁风险点评估维度和评级结果,结合利用5*5矩阵,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定量评估,最终确定廉洁风险等级。风险级数=(可能性Х2)+(后果 Х3)(结果再乘以4,产生一个介于20至100之间的分值)。0-50之间为L级风险(低风险);50-70之间为M级风险(中等风险);70―100之间为H级风险(高风险)。

(三)风险监测

针对企业中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运用“制度+科技”来控制廉洁风险,实现“制度+人控+机控”三者有机结合,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级监测机制,减少发生机会或频率。本文构建了权力运行监控、制度机制监控、领导廉洁自律监控三个模块的廉洁风险监控机制。

第一,权力运行监控模块,实现权力运行前、权力运行中和权力运行后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监控来有效规范企业权力运行、防控廉洁风险。[5]在权力运行前,建立岗位职责监控、明确责任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在权力运行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动态公开、实施全程监控;在权力运行后,通过检查考核、效能考核、预警处置来处置廉洁风险。

第二,加强制度机制监控,摒弃防控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中央和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国有企业内部廉洁风险防控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减少用权行为的随意性。

第三,完善领导岗位廉洁自律监控。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机制,运用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等手段,以防范和遏制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四)风险预警

立足信息化建设,积极建立企业预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通过企业内部廉洁信息、专家学者廉洁信息、基层反腐败信息和专访、专查廉洁信息四个方面来收集预警信息数据,建立多角度、多层次、多平台廉洁风险预警信息收集系统,分析廉洁风险发生的概率、范围、影响、后果。[6]

在获取完整科学的廉洁预警信息基础上,根据危害性程度确定蓝色、黄色、红色三级预警处置系统。一是蓝色预警。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廉洁风险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职工议论、反映较多的苗头性问题,是危害程度较低、发生频率较低的廉洁风险,不会构成违法犯罪。二是黄色预警。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廉洁风险规定,有倾向性问题且情节较重的,是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都较高但不构成违纪立案的廉洁风险。三是红色预警。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廉洁风险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害且发生频率高,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出现的三色预警,通过预警回告制度、预警通报制度和预警处置制度进行警示处置。

(五)风险处置系统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对廉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预警之后,需要对其进行处置。

(1) 警示提醒。即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者对企业可能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运用警示、提醒等形式,通过询问、告诫等方式进行针对性警示处置。

(2) 通报批评。即对风险管理对象产生严重廉洁风险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进行通报和批评,通过报纸杂志、内部刊物、网络和新闻媒体等手段,进行批评教育。

(3) 责令纠错。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领导对经过调查初核确实存在的廉洁问题,但只是一般性廉洁风险问题,不构成违法违纪的人员进行一种监督挽救措施,让其在出现廉洁风险问题时,进行改正解决。

(4)离职离岗。对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廉洁风险对象,进行离职离岗处置,尤其是已经出现腐败问题的企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处分的同时,进行强制离岗和离职。

3 结论

构建完善科学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是新时期有效实施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理论基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反腐败实践经验的升华总结。通过实施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可以很好地把现代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制度机制和实施流程,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廉洁风险的发生。其是拓宽反腐倡廉路径,创新反腐倡廉方法、探索反腐倡廉新机制的有益实践。

参考文献

[1]湖北省以廉洁风险防控为抓手推进国企惩防体系建设[N].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1-08-30.

[2]中共北京市顺义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N].绿港清风廉洁网,2010-05-24.

[3]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探索与思考[N]. 国家预防腐败局, 2011-09-08.

[4]天津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N].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2011-07-12.

[5]天津加强国企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建设[N].人民网,2010-05-27.

[6]张正耀.《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实践探索》[M].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11.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4

从美国次贷危机到全球金融海啸的爆发,不仅使很多中小商业银行破产倒闭,一些大型商业银行也面临破产危机。除了经营失败之外,声誉风险的积聚也已成为主要原因。因此,国际大型商业银行已将声誉风险管理上升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之一,2009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以期引导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管理学中,声誉是指关键利益者对公司个体所发出的总体信息在认知层面的价值判断。它是一个公司行为对不同的相关利益者传达的信息,这些信息再次传达到社会公众,形成了一定的声誉,声誉再返回到公司行为,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这就是一个声誉形成的模型。建立长期正向公司声誉具有长期性、艰难性的特性,但公司声誉毁损的损失性却是一瞬间的,是短暂的,时间上具有不对称性。

金融机构声誉风险和我们所熟知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是一样的,不管经营好坏,在市场当中都面临着利益相关者对其的正向评价、负向评价,所以是常态风险。这种常态风险如果受到某一类内部的纠纷或外部事件的冲击就会演变成声誉风险事件,声誉风险事件就是声誉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的爆发。声誉风险事件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置就会引起声誉危机,甚至可能引起金融机构破产倒闭,从而传播到社会,银行业的资本市场的相应股价大幅波动,影响社会经济稳定。

总之,声誉-声誉风险-声誉风险事件-声誉危机是一个逐次传递的过程。我们要树立起公司声誉风险是一个常态的风险的意识,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构筑良好的经营管理基础,另一方面应通过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善用各种渠道,将自身的良好信用适时客观地展现于公众,并在问题发生时,及时消除公众的猜疑和不满,避免负面报道或传闻对业务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国际商业银行声誉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具有声誉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是企业沉着应对声誉风险的必要条件。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一般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董事会的职能是最终承担财务或股东权益减少等责任,防范、控制和处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其成员由银行内部和外部的经济金融专家构成,一般负责制定并修正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以指导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稳健进行和规范所有员工的行为;风险管理部门隶属于管理委员会,行使日常的监督、衡量和评价量化风险的职责。稽核委员会通过内部稽核人员来保证已获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和规程得到有效执行,同时确保在银行的日常运营中内部控制也未被忽视,并向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报告,以便于执行委员会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风险经理是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一线人员,其职责是确保业务部门贯彻风险管理政策,并向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提供日常报告,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各个部门之间保持联系。

(二)规范声誉风险管理流程

Dr.LaureenRegan总结出声誉风险管理流程,他指出,声誉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一个静态体系,包括:

第一步,进行声誉风险管理策略规划。声誉风险管理策略是指企业规定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其中包括:用什么衡量声誉风险及如何衡量;企业如何将声誉风险管理融入现有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谁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人;有哪些利益相关者及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等。

第二步,识别可能引起声誉风险的事件。声誉风险通常是由于银行内部营运发生的,而声誉风险的发生则是一种间接结果。

第三步,评估风险并衡量其严重性。目前,国外进行声誉评价的方法主要是美国《财富》杂志使用的“财富法”,该法采用创新、财务表现、员工素养、公司资产使用、长期投资价值、社会与环境责任、管理水平以及产品与服务等8项指标对企业声誉进行排序。

第四步,缓减声誉风险带来的损失。Knight和Pretty发现,与直接损失相比,利益相关者们更关心的是经理人对于风险发生的反应。因此,事前拥有策略性的部署是管理和应对声誉风险的最佳方式。

(三)建立声誉风险评级指标

在国外学者提出的关于声誉的定量分析技术中较具代表性的是Harris-Fombrun(哈里斯-丰布兰)声誉指数模型,其理论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Harris和Fombrun两位学者总结出20项声誉风险因子,并制成评估表,通过调查者对这些题项的打分,综合出各种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评价结果即声誉指数,从而进行相互比较。但此声誉指数模型能否为多数银行接受尚需进一步观察。总的来说,定性分析在声誉风险的评估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对媒体报道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媒体报道直接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感受和期望。

(四)设计严格的审计制度

严格的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和外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主要包括充足的审计人员、适当级别的领导以及与其职能相对应的受重视程度。外部审计重点评估银行是否对其外部审计方案进行了适当监督,是否对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和及时的处理;此外,还要评估除了为银行提供法定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服务之外,外部审计机构与银行间还存在哪些关系,包括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向银行提供了非审计方面的服务。

(五)注重与媒体的适时沟通

根据TheConferenceBoard对148名公司风险管理者的调查报告显示,社会媒体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大多数公司并未充分认识到媒体的作用。以东亚银行应对声誉风险为例,2009年9月22日,几则短信在东亚银行的客户间流传起来,其内容皆指出东亚银行因持有大量雷曼兄弟债券出现财务困难,甚至提到东亚银行被政府接管。在事件发生的48小时内,东亚银行凭借其公关手腕平息了此次风波;然后,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也公开出面力挺东亚银行,他表示东亚银行的资产充足率为14%,远高于法定要求的8%,而资金流动比率也高达40%,从而稳定了客户的信心。

三、对我国商行声誉风险管理的启示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媒体的曝光度越来越高,声誉的重要性已经日益凸显。金融业本身又区别于实体经济,更注重声誉和品牌。因此,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关系着商业银行的发展。

(一)切实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缺少预防机制、没有预先的应急机制,更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从而可能导致声誉风险转化为声誉危机。声誉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及被动性,其发生和影响是难以预测和不可估量的。因此,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系统,实现专业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专业化管理是做好声誉风险管理的保障。专业化管理的关键是建立声誉风险管理的内部组织架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无可置疑的是银行的最高管理者即董事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将声誉风险纳入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公共关系部门牵头,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以及各事业部、各分支机构均应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声誉风险经理,建立层层负责、纵横交错的声誉风险管理网络。明确风险报告路线以及风险处理团队、指挥中心、新闻发言人等有关人员及其职责。这样,一旦声誉风险发生时,银行能够迅速组织训练有素的相关人员,协调各方力量来正确应对声誉危机。

(二)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培育声誉企业文化

第一,加强银行品牌形象建设,提高客户的品牌忠诚度和社会公众的好感。良好的信誉可以给银行提供持久有效的保护,有助于在危机来临时将损失降至最低点。一是采用以企业品牌为主、产品品牌为辅的品牌策略,集中使用资源塑造良好的企业品牌,从而在产品危机发生时利用企业品牌的良好信誉渡过危机。二是应特别重视日常的品牌投入。在经营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组织或参与有价值的品牌活动,赞助公益事业等,避免危机时临时抱佛脚。

第二,处理好公共关系,搞好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主动与媒体进行沟通,了解媒体需求,寻求合作机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召开各种新闻通气会、会,或通过非正式的交流,积极向媒体提供各类新闻稿、公关图片、音像制品、内部刊物等。主动向媒体信息或澄清事实真相,对一些观点偏激、报道失实的媒体,主动约见,以适当方式指出问题、澄清事实、阐明观点,力求使舆论导向符合机构新闻宣传的方向。这样可以最低限度地减少因媒体误解而产生的声誉危机和恶意竞争所产生的危机。

第三,加强对全行员工的培训,培养以声誉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制定及实施声誉风险员工培训计划,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主动维护银行的良好声誉,培养以声誉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向所有员工逐步灌输恪守高度的公平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精神;应强化声誉风险的监督和制约,将声誉风险管理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考核评价中,从而以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声誉风险管理;采用物质激励和道德激励并用的激励机制对所提倡的价值和文化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改进声誉风险监测流程

商业银行应建立全面的预警机制,采用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声誉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从不同的方面考核声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管理规程或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

第一,舆情工作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报告的工作制度,明确舆情监测范围,实现舆情分级、分类管理,明晰不同类型、级别的负面舆情报告路径,有效处置各类负面舆情。

第二,声誉风险排查制度。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各重点岗位、各业务环节上可能存在的声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识别、提炼出其中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因素,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第三,声誉事件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将发现的声誉事件,按照涉及的业务种类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可分为轻度关注、中度关注、警惕类、高度关注等,做到将“大风险早发现早防范、小风险早处理早消除”,并根据类别和级别的不同,明确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报告路径,从而根据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声誉事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管理。

(四)预备声誉风险应急方案

虽然声誉风险发生具有不可测性,但是危机处理方式有其共性和固定的模式,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明晰处置流程,实现对重大声誉事件处置的流程化管理。对于原有的应急方案还应定期进行升级管理,及时增加新的处理方案;对于应急方案数据库也可以进行不定期的升级,同级分行之间可以进行数据库共享,以应对同类事件不同地点发生的情况。

(五)建立声誉风险后评价机制

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就是在声誉风险发生并处理完后的一定时刻,对声誉风险的处理效果进行的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为今后提升类似声誉风险管理和处置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建立声誉风险后评价机制,必须设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声誉风险管理决策后评价。声誉风险管理决策后评价是评价现时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决策执行的实际情况,验证风险管理前作出的风险预测以及对声誉风险抵御能力分析是否正确,并重新评价声誉风险管理决策是否符合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

第二,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后评价。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后评价主要是评价声誉风险管理各环节工作实际成绩,总结各环节的经验教训,找出每个阶段的工作对实际声誉风险管理效益和预计声誉风险管理效益的偏差程度。

第三,声誉风险处理技术后评价。声誉风险处理技术后评价是通过声誉风险处理方案实际执行后的经济技术参数与执行前预测的数据对照比较,使银行进一步了解声誉风险处理方案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差距,检验声誉风险处理方案设计的正确程度,为新声誉风险处理方案的评审提供依据。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5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

一、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的表现

根据金融稳定论坛(FSF,2001)的定义,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指在存款保险以及其他保险中都存在的,增加所承受风险的诱因。国内外的研究人员的成果表明,存款保险制度确实引起或者加剧了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大的程度上使得存款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但另一方面使他存款保险制度使得存款人放松自我存款保护意识。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很们失去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的积极性,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表现在:第一,使有一些低效率、甚至是资不抵债的银行能够继续吸收存款,更为严重的是,这些银行会通过一些恶性的竞争手段与其他银行争夺存贷款市场,导致可能产生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第二,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下,不论银行怎么样存款都有保障,因此存款人寻求安全银行的动力减少(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需要成本的),这可能导致存款人无意识选择了一些经营不善或者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银行,从而导致这些本来应该被淘汰的银行依旧存活,市场的优胜劣汰的约束作用被减弱;第三,存款人的存款选择的准则变成了主要看收益,而一般提供高收益的银行都是潜在高风险银行,这本身就是道德风险的表现。

(二)存款保险制度促使银行承受高风险。第一,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得存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下降,对银行的监督放松。这将导致投保银行更加放肆地从事风险较大的贷款,增加了投保银行的风险;同时,降低了金融风险对投保银行风险经营行为的抑制,相当于鼓励投保银行承担更大风险;第二,单一保费制度,意味着风险较大的银行不需付更多的保费,将鼓励投保银行从事高风险的资产经营以谋取收益,而保守银行将承担这风险。同时,存款保险机构会为银行承担大部分损失;第三,银行本身也是一种企业,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企业,是企业就有最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往往导致银行过度关注盈利性,忽视安全性,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监管机关存在的监管宽容和监管攫取。第一,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保险机构出于自身经营目标和作为政府稳定机构的稳定金融市场目标的考虑,导致在面临濒临波产的银行是,可能更加宽容,不能及时进行相关的动作。这种容忍表现在减少对破产银行的关闭和拖延处理,与严格实行破产行为相比,这种容忍会导致银行风险积累,同时也导致对问题银行错过处理时机,进而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处理成本和市场不稳定因素。第二,个别监管者为了提高自己在金融领域的声誉,往往尽量保持自己监管区域的平静,或者隐藏相关风险,使得风险尽量少地暴露在自己管理的区域。同时这种延迟处理和容忍也在短期内减少存款保险机构的支出。第三,即所谓的“监管攫取”问题,主要指监管机关管理者,借助于自己处于监管的优势地位来为谋取个人的私利,随意降低对银行的监管标准,尤其在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等方面,以获得来自金融机构的相关利益回报。

(四)现代银行制度即公司制使得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加剧。第一,公司制下的银行作为有限责任企业,损失发生时只承担有限责任,银行由此更喜欢投资高收益的项目,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收益和高风险是相对应的,但是存款保险制度下,即使由于银行所有者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使投资失败也有人代替其承担高风险;第二,即所谓的委托问题,银行的股东委托经理人代替其进行日常的经营管,使得银行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这就产生了所有公司制下的共同问题――管理层的道德风险;第三,存款保险制度可能诱发银行所有者和管理者会产生串谋行为,他们共同协商经营高风险投资项目,然后赚取风险收益而将风险的承担转嫁给存款保险机构,高回报会增加股东的分红,而股东也会给经理人一定的报酬作为回报。

二、存款保险制度下道德风险的治理方式

(一)差别费率或风险调整保费制度。第一,单一保费制度,意味着风险较大的银行不需付更多的保费,将鼓励投保银行从事高风险的资产经营以谋取收益,而保守银行将承担这风险,刺激了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第二,由于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风险和信用评估方面存在差异,收费的标准应该反应这种差异,可以采取风险基础上的差别费率制或风险调整保费制度,对于高风险的银行,对其收取的保费也应该相应变高,以增加银行承担高风险的成本。

(二)加强信息披露和加强相关监管,在此当中也要注意发挥评级公司的作用。加强对银行的监督,首先要做到的是规范和健全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一,银行的有关财务报表及信息应该及时、合规披露,并经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保证和相关审计机构审查,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来自信息不对称的监管风险。第二明确会计事务所、相关审计机构等对其审计的财务信息所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以避免其出于一些利益考量,丧失独立性,从而使得虚假信息不能被查处及信息披露的不规范。第三,建立和规范金融机构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有效防止由于信息上的不对称带来的监管不足等问题;在这同时,通过发展信用评级机构,使得信用评级结果公开与透明,评级技术相对成熟。

(三)严格资本要求,减少事后成本。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银行要保证足够的资本,使得清偿力有保证,降低破产的可能。严格资本要求,提高了银行承担损失带来的风险的能力,当银行遭遇风险、承担损失时,银行拥有的资本比率越高,给存款人带来的损失也相对较少,同时存款保险机构的处理成本也有所降低。因此,有关监管机构应该对银行资本比率进行严格要求,以有效降低破产风险和处理成本。

(四)通过共同保险、风险等手段减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一旦存款人的所有存款都被全额保险存款人会过度依赖存款保险机制,丧失监督的积极性,因此,需要通过一些手段减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1、可以采取共同保险的形式,通过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让存款人和存款保险机构对于银行倒闭所可能引发的损失共同分摊,从而增强存款人对于银行进行监督的动力。2、可以通过一些方法使得存款人的部分存款处于风险状态,(1)免赔额,即银行倒闭给存款人造成损失时,对一定比率内的损失存款保险机构不予赔偿。(2)在存款保护对象方面要有所选择,适当地缩小存款保险的保护对象,将有能力监督的大额存款人排除在存款保险范围之外;(3)或者对存款保险额度规定上限,迫使部分存款者在银行发生风险时承担一定的损失,大额存款人承担更大损失,以避免存款人的道德风险,激励存款人进行监督。

(五)针对银行公司制带来的道德风险,创新银行管理制度。第一,要银行所有者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如发给期权和股票)与约束机制(如对经理人所能决定的最大投资金额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弱银行经理人的委托风险。同时一旦发现委托风险的存在,要严格处理,杀一儆百。第二,应将银行有限责任制改为部分有限责任制,大股东在银行破产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从而能促使大股东加强对银行的监督,同时也避免了大股东与经理人的合谋。

(六)建立与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坚决不容许“大而不能倒”现象的恶性存在。当一个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政府不能放任它倒闭,因为它的倒闭将带来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和影响到政治的稳定,这就给银行从事高风险提供了动机。我们不能放任大而不能倒的现象恶性发展,应该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的机制,对于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银行,确实该倒闭的就让其倒闭,这种退出机制的实行,会产生警示作用,从而减少相关的道德风险。

三、政策与建议

(一)制度建设方面。第一,建立强制性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银行之间的公平竞争;第二,建立信用联网制度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降低人的委托―的道德风险;第三、建立市场退出机制,防止市场风险的累计。

(二)保费设计方面。鉴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暂时还很难实行风险调整保费制度,应该首先利用现有数据建立差别费率制度;同时在差别制度下,完善信息披露和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风险调整的保费设计。

(二)存款保险机构方面。第一、存款保险机构应该通过各种相关的渠道及时掌握相关银行的情况,做好预防;第二、再者存款保险机构应该与央行的外部监管相结合,以达到更好地约束作用,第三、应该加强存款保险机构处理危机的能力。总之存款保险机构应该是危机的预防者,对有风险银行的管理者,而不仅仅只是充当一个危机的解决者,烂摊子的收拾者。(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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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祝孔海.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07(2),118-121.

[6]樊琨,孟留锋.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视角下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特区经济,2013(1),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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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颜海波.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面临的困境与选择.金融研究,2004(11),29-36.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6

预防腐败是要把具体防腐败工作向前推移,强调“以人为本”,从可能会引起腐败情况的行为开始实施预防。从廉政风险防控理论的观点出发,防范管理应该以年度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全年内再细分为“前期、中间段、后期”三个阶段重点预警、预防和考核修正。

(一)预警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全面准确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具体主管部门应该从实际工作内容和性质出发,组织宣传并监督指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从自身思想道德、工作职能、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廉政风险点,以将最有可能出现腐败情况的环节及时上报。同时,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价标准,根据自查所确定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内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并实施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和后期考核修正的具体工作办法,实现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机制健全。预警阶段的具体工作对于学校廉政风险防控而言非常重要,它是将腐败火苗及时扑灭的关键。

(二)防控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是认真准确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根据预警阶段所查找到的各种风险点,细致分析并研究具体的解决方式,实现前期预警和后期处置顺畅连接,保证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全过程可靠运行。防控阶段要充分发挥廉政风险的防控和遏制作用,切实将各种和贪污受贿的现象制止住,让整个防控过程更加透明化。该阶段的具体工作方法是根据不同等级风险点,有区别开展的,要做到分级管理、区别对待,这样才能够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能够高效运行。

(三)考核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质量考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一种科学理论,任何理论其最终的作用效果如何决定着该理论的先进性。在高校内部实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首先就要对该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进行考核,以确保其能够适应高校这一特殊的社会组成部分。此外,考核还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否落实的关键。学校应该按照不同部门的不同职能和具体工作内容,制定明确的考核日程表,强调部门内部自查过程,重视学校开展的阶段性检查和综合评估工作。学校成立专门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各个部门是否认真执行了自查工作,是否在自查工作中存在一些腐败情况;学校定期进行的阶段性检查和综合评估工作是否做到了高效透明,是否能够公平公正处理每一起腐败问题。考核一定是全过程的考核,一定是贯穿整个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这是学校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的关键所在。

(四)修正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廉政风险防范的后期完善。学校各个部门汇总阶段性检查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按照所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与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制定纠正问题的具体办法方式,不断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促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可靠准确落实。修正必然是对问题的修正,出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学校要按照具体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情节重大的,要毫不留情并移交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和惩罚。该阶段工作的重点就是不能够流于形式化,不能够只查不究。

二、高校廉政风险类别

(一)思想道德风险 廉政风险中最容易出现问题、风险最大的就是思想道德风险,这是近些年国家惩治问题中发现的最大廉政风险点。实际上,这些方面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由于这个风险点非常难以监控,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个人思想道德领域的变化大多是由于个人思想上的放松,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逐渐偏离了社会主义的规范,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畸形变化,导致职业道德规范全然抛在脑后,违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规定,、,给国家和学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制度机制风险 所谓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是出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过程中,这类风险往往就是因为制度建设不完善和制度建设不科学引起的,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很容易出现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学校制度建设不完善不科学的具体表现有:部门工作制度和程序规定不够细化,在很多环节上没有明确标准和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工作人员职权过大,很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度机制风险是廉政风险体系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需要进行更为全面细致深入的研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去完善体系建设。

(三)岗位职责风险 廉政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就是岗位职责风险,它是其他风险类型发生和出现的具体表现。岗位职责风险主要发生在具体部门职责范围内,由于具体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出现畸形,学校制度机制建设不完善而引起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问题。在我国近些年学校腐败案件中,因岗位职责风险而引起的腐败案件不绝于耳,基本都是具体工作人员等事件。

(四)外部环境风险 高校廉政风险具体客观因素就是外部环境风险,学校虽是一方净土,也是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腐蚀的地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其日常工作生活中,在与社会人员接触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各种腐败气息的侵蚀,使得其思想道德上出现动摇,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造成严重的廉政风险问题。

三、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原则

在高校中推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主要是用来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摇篮中,重在预防,重在防范,从根本上杜绝各种腐败问题的出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是通过制度来化解和降低廉政风险,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实现个人思想道德约束和社会不良风气隔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既然称之为体系建设,那么就应该注重系统性。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一个有机的,高效的运行体系,只有其内部各个环节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廉政风险防范。不管是廉政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具体风险防范工作流程,还是相关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和廉政风险部门人员配置等,都需要统筹规划,通力配合,任何单独执行的工作都无法实现系统整体完善和改革。

(二)协同性原则 高校廉政风险体系构建需要统筹规划,经过实际具体调查研究才能够达到可靠预测,科学高效处置。协同性原则强调的就是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强调部门之间的统一性。学校经过调研,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各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学校具体规章制度处置各种腐败问题。系统内部各个环节和部门的协同性直接关系着学校廉政风险体系是否能够高效运行,关系着高效廉政风险方法管理工作机制设计科学性。

(三)整合性原则 整合就是各种优势资源的汇总,是在实际工作中寻求解决方案的重要思维方式。整合性思维对于学校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在的监测方法,能够给很多问题的处理带来更多新方法新思路。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构建涉及学校具体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进行非常全面细致的研究与分析。系统整合性效果主要通过制度的有效控制体现出来,强调整合统一是廉政系统预防腐败的关键,是创造优美校园环境的重点。

(四)“零容忍”原则 当今任何一个国家对于腐败问题都采取“零容忍”的政策,腐败是任何一个组织走向灭亡的主要诱因。学校作为国家发展和未来人才的重要培养机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应该是一方净土,校园里出现的腐败事件将直接影响着广大学生本该纯净的心灵。学校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零容忍”原则,坚决遏制校园中出现的各种腐败事件,从预防做起,强调学校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廉政防范工作渗透到学校日常管理中的每一个细节中。

四、高校廉政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高校廉政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充满活力的系统,它的构建需要由科学的防范机制作为前提,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整合学校各种有利资源,从每一个具体环节做起,从每一个具体的组成部门开始研究,重点分析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高校廉政风险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图1所示模式。

(一)信息获取机制构建 信息获取机制是廉政风险控制体系构建的基础,是廉政风险点查找和等级确定的前提。任何风险的控制都必须要保证能够获取准确信息,能够可靠分析风险点和确定风险等级。信息获取机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内部途径获取信息。内部途径又可以细分为学校部门内部自查和部门之间互查两种。所谓自查就是说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日常工作内容和自身工作特点来自我查找风险信息,学校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不同工作人员所存在的风险点也不尽相同,所以内部自查是获取风险信息最基本最可靠的方法。自查主要查的是自身思想意识上的问题,工作作风上的问题,职业道德上的问题,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问题。所谓互查就是说不同部门之间相互进行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检查,通过互相纠正互相检查,来从根本上杜绝贪污问题的出现。部门间互查主要检查的是不同部门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权力使用是否正确,是否越界;另一种是外部途径获取信息。外部途径信息获取方法又可以细分为调查走访和网络监控。调查走访,顾名思义就是学校廉政风险监控部门对学校不同部门的每一个具体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调查访问,特别是学校一些容易出现廉政风险问题的部门,学校要重点监控重点调查。调查走访工作的实际开展方式有很多种,不过大多情况下是以调查问卷和座谈的方式展开。但具体调查访谈的对象并不是唯一的,还需要对该群体所涉及到的其他方面其他部门进行全面调查,以获取更加完整更加可靠的信息资料。

(二)风险预警机制构建 风险预警就是对获取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确认,并对出现的风险问题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各个部门风险防范意识。

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确定:根据所获取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科学的分析,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重点分析学校某些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部门,如人事、财务、基建等,查找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思想上出现的道德缺失以及外部环境对其自身的腐蚀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人员具体处理,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监控措施。

廉政教育:学校要经常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通过不断的培训来提高学校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区别不同教育类型,有针对性地去加大教育程度。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充分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树立高尚的事业观、金钱观、权力观等,长期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重点部门负责人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注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性的提高,自觉与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作斗争。

(三)监督控制机制构建 科学的监督控制机制必须包含权力运行分配机制、权力制约机制和诫勉谈话机制等。权力运行分配机制就是指学校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权力使用所需要遵循的运行流程,任何形式的权力都伴随着资源运作,权力腐败就是说掌握权力的人利用手中的资源、。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已经成为除人、财、物之外的第四种资源,它既属于物质有超乎于物质。当今社会更有价值的物质是信息,很多手握权力的人都把拥有的信息当作个人利益的新增长点。管理学校不同业务和不同部门负责人手中所掌握的资源有很大的区别和差异,权力在这些人手中所产生的作用和利益也有所不同,具体的运行分配过程需要有非常严格和细致的监控。完善权力制约制度就是要最大程度地限制这些手握权力资源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获取个人利益,它也是廉政风险监控机制中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之一。学校应该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走党政一起抓的路线,组织学校纪律委员会协调部门自查和互查,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切实提高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的实效性。诫勉谈话机制是针对学校内部有腐败苗头但没有腐败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制定的,通过诫勉谈话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让其看到腐败的后果,正确全面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彻底查清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充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修正处置机制构建 修正处置就是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和处置,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和部门按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罚。学校廉政风险防范中的修正处置机制包括考核和处置两个方面。考核是在学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不同部门的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进行查找和确定。在实际考核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性质分析,切不可主观臆断;同时又要注意对数量的分析,要确保考核数据的科学合理性。学校可以对各个部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并采取多种考核方式,力求全面科学。根据具体的考核结果来制定具体的处置制度,只有在确认腐败事实的前提下才能够执行处置制度。不同腐败行为和产生的不同后果,所执行的处置方式也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腐败问题采取公开批评的处置方式,情节较为严重的采取纪律处分的处置方式,触犯国家法律的一律交给国家相关部门执行法律制裁。不过任何的处罚都不是目的,学校构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出发点就在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任何的处罚都是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腐败的危害,认识到腐败不仅仅是损害集体利益,自身利益、思想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参考文献:

[1]温勇、李军、包晓捷:《廉政风险防控视角下的高校内部审计》,《华章》2013年第14期。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7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制 为发挥职能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保障

1、制定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由于每个案件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个案情况不尽相同,其存在的风险隐患程度也不同,在结合工作实际的情况下,制定《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办法》。确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的原则,建立风险评级制度,将案件风险分为一、二、三级预警,即当事人存在部分疑虑,没有明确表示息诉的列为三级风险,拟提抗的、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当事人有不满意见、存在明显上访苗头的案件列为二级风险,当事人对案件拟作决定和处理意见有强烈不满情绪,明确表示要群体赴省或赴京上访的案件列为一级风险。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启动相应的预警级别,细化了风险评估工作流程,规定了承办人初步确定风险等级后提交科室讨论,同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科室确定等级后研究防范、控制和化解措施,科室对三级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意见。检察委员会对二级风险等级决定处理意见,检察委员会在对一级风险等级决定处理意见的同时,报县委政法委。同时承办人要将风险评估报告及时通报控申部门,并配合控申部门进行风险化解工作。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申诉理由,承办人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和结案理由作详细地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好申诉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案件承办人的的评估预测,到部门负责人的初步评定,直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的最后核定,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风险案件。

2、明确风险评估范围、内容,确保有章可循。公诉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是案件审查的基础,在受理案件之初应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并使之贯穿于公诉工作全过程。所以在创建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确定公诉案件风险评估的范围,将建议撤案;不的案件;涉众型案件;有可能引起或个人极端行为的案件;轻刑刑事犯罪案件;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存在意见分歧等案件列为风险评估的范围。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拟作出不决定的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和意见,原侦查机关的态度和意见;刑事和解赔偿协议中经济赔偿是否到位;拟不予抗诉案件中被害人或申诉人的意见以及被害人或申诉人上访的可能性等;拟作出追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能否作出有罪判决等。由于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有了可遵循的依据,有效地化解了案件中出现得矛盾。

4、落实责任制度,责任量化到人。“谁办案、谁评估,谁决定、谁负责”,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是风险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对案件风险作出准确判断,主管领导和风险领导小组是风险评估的最后保障,必须把好化解风险的最后一关。对应当评估预警的案件,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应当进行评估预警而未落实的,或评估失误、未采取有效防范化解矛盾措施,引发非正常访等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员的责任,并在评先创优和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

二、 分类预警 突出工作专业化

我们根据案件特点不同,风险隐患产生的原因不同,风险矛盾点也不同,其存在的风险隐患程度也不同的特点,将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风险预警预案和工作方法,突出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专业化。

1、轻微刑事案件的风险预警。在审查这类案件时重点了解案件产生的背景、原因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诉讼请求,充分运用刑事和解等方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公诉机关作出相应决定,可能造成涉案人员缠访缠诉的案件的风险预警。公诉机关在认真审查案件后都会做出相应的决定,除了依法提起公诉外,还有一部分会做出不案件、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等。对这部分的案件我们在工作上侧重做好充分的释法说理工作,以此化解由案件的处理所引发的矛盾。

3、涉众型经济案件的风险预警。在涉众型经济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经营案相对较多。审查这类案件时一方面侧重了解涉案人员的人数、经济状况、财产损失状况及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另一方面积极推行被害人代表制度,因这类案件一般被害人人数众多,

在如何处理案件的问题上会出现分歧,办案人员充分了解各

方诉求,最大限度上对案件处置达成一致。

三、多元衔接及时化解矛盾

公诉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就是对办理的案件可能引发

、个人极端行为、缠诉闹访等有可能危及社会稳

定、公共安全和扰乱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部

门的正常工作秩序的涉检风险隐患进行风险预测、评估,

提出防范措施的预警工作制度。在公诉环节建立风险评估预

警制度,对于尽早发现和掌握案件的风险隐患,及时制定应对

措施,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检察内部部门相互衔接,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公诉

部门与控申、侦监部门相沟通,对可能涉及的涉检矛盾进行化

解,案前公诉部门与侦监部门建立信息互享机制,对在批捕阶

段可能出现的矛盾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案中与控申部门

相沟通,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矛盾化解优势,控中部门在

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存在风险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公

诉部门,各自发挥部门优势,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将出现

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融解社会矛盾。处理矛盾最

佳的时机是矛盾产生的萌芽状态,因此越早发现和掌握矛盾

产生的原因及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就能越早制定应对和防范

措施,在最初阶段消除矛盾产生的原因,将矛盾所带来的风险

降低到最低程度。我院通过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定期座

谈、研讨,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并以此作

为公诉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外部途径。

3、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衔接,增强了化解矛盾的实

效性。司法机关内部衔接是新形势下机制的创新,这种方式

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中可以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

与公安机关的衔接,有助于提前了解案件的矛盾点,引导矛盾

在侦查工作中及时化解,在案件移送审查前及时建立案

件风险评估机制,化被动为主动。检察机关与法院的衔接,主

要体现在与民事诉讼的衔接。在案件被害方由于某些原因得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8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血液,它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生活的改善。与此同时,金融活动又作为一种典型的风险投资活动,总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把握机遇,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资产,保证金融资产的质量,使金融活动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加强金融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实行决策责任制。金融部门决策人员要对自己作出的决策负责,执行人员要认真实施各项决策,监督人员不仅要对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监督,而且也要对决策人员的决策进行监督。其次,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第三,建立违规违章预警预报、处理制度。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制度、报送稽核制度,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预警预报。第四,建立违规违章的控制、转化、补偿制度。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控制其继续发展。对已经出现的违章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纠正有困难的,用现有政策消化。对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以减少风险和损失。第五,建立新兴业务年度稽核制度。按照制度先进的原则对新兴业务加以规范,制度范围外的业务严禁开展,制度边缘的业务控制开展,对已经开展的业务要跟踪监督,防止失控。

二、加强贷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首先要设计好金融部门的信贷内控机制。金融部门信贷内控机制的设计,应遵循整体性控制和分级性控制统一、权责统一的原则。使贷款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既相互约束制衡,又相互照应合力协作。其次要完善决策、审批机制,提高贷款决策水平。要对所有贷款项目一律实行评估论证,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集体审批决策”制度,建立分层分类的贷款决策机制,坚持执行谁决策、谁担风险、谁负责任的贷款决策失误惩处制度,以杜绝乱拍板、乱决策情况的发生。第三要健全贷款约束机制。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有效贯彻三岗分设的贷款制约机制。将贷款的调查、管理、检查、监测等环节职能适当分解,量化责任,以保证贷款投入的准确、安全和效益性。要建立起信贷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约束。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负资金损失责任。第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确定贷款的风险预警显示指标,建立和完善对贷款用途、效益和贷款质量的日常跟踪监控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成立专门的贷款风险监测机构,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考评,并按照贷款的风险状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第五要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调研与审查,准确把握住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对评估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六要发展信用保险,抵补风险损失。要求贷款各类资产都必须参加保险,从而相应减少贷款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点预警系统。防范金融风险必须从预防风险入手,建立健全金融点风险预警系统及相关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一是罗列全面、细致的风险要素和风险控制点,既要考虑内部风险,又要考虑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既要考虑静态风险,又要考虑动态风险;既要考虑操作风险,又要考虑体制和政策风险。二是对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识别内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识别外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能否识别对每一重要业务活动目标所面临的风险;估计风险的概率、频度、重要性、可能性;风险所造成的危害。三是采取风险控制活动和措施,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列出所要采取的活动和措施,控制活动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四、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金融机构一定时点的资产与负债特别是不良资产清理后,划分为好账户与坏账户,将母体机构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资产划到或折扣转移到管理公司账户的资产方,冻结并等待重组,一部分经营资本及一些特殊的负债(主要是对应的历史遗留问题)划至管理公司账户的负债方,准备抵扣不良资产,正常的资产与负债留置母体机构的新账户,使母体金融机构轻装上阵,正常运转。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重组新业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国家来讲,一方面,政府要给予金融机构一些鼓励性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对不良资产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资产,增加呆、坏账资本金的提取,压缩财务开支,追究有关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促其加大不良资产回收力度。从金融机构来讲,一方面,金融机构可通过不良资产项目招标,签订超过处理不良资产基数后给予重奖的目标责任制,制定特殊奖励政策,鼓励业内部门、分支机构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给相关的内部部门、有关分支机构下达一定的限制性指标,对原信贷责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贷款压力,对新资产下达贷款风险控制指标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资产处理上抓出成效。

五、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为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企业资本金,调动企业活力。企业改革将给金融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供难得的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参与企业改制过程,落实贷款债权,落实贷款担保责任,防止企业悬空、逃废债务。

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对金融微观活动的行政干预。理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彻底改变政府用强制性行政手段干预金融业信贷的发放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指导性计划等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业信贷的发放,为金融机构自主放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此外,金融风险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与外部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也是密不可分的。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上对市场上每个参与者的风险行为进行约束,以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来达到降低市场风险的目的。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9

摘要:金融监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其中主要是日常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应有直接人事处理权;健全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增强金融监管和经营透明度,有效抑制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金融监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央行金融监管到位程度、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央行威信和权威的树立,关系到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建立以风险监管内容为核心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其中大量和主要的是日常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但我国目前央行的监管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经营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机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以后怎样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注意得不够,金融检查或稽核也主要是一种合规性检查,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金融风险监管。参照《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要求,借鉴国际监管办法,结合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当前我国中央银行金融业风险监管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风险监管,保证金融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对上述“三性”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金融机构的特点,制订量化监管指标进行具体操作。第二,建立大额贷款的报告制度。严格防止风险集中在少数单个贷款大户,限制贷款过于集中,监管单个贷款比率,并形成风险报告制和备案制。第三,加强重视对表外业务的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有日益增大的趋势,把其纳入金融监管的视野已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要尽快制定专门的表外业务监控办法。第四,制定出能客观反映我国银行业风险的各类资产风险权重和核算系数,定出贷款集中风险、贷款沉淀风险等风险权重。第五,要建立真正的风险准备金,以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尤其对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大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的力度,简化手续,强制执行。第六,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设立由财政部为主注入资金及各商业性金融机构认缴部分资本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直属国务院,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政策性存款保险机构,利用强制方式对在我国境内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存款保险。至于存款保险费用和赔付比例,可依据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比例,资产风险比例等有关风险监管的重要指标来制定。

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金融法制建设应当紧紧围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做好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市场退出等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一是对已出台的金融法规,要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增强现行金融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当前金融监管过程中有法难依的问题。二是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重中之重是尽快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此外,金融机构破产方式的立法也应当提上工作日程,尽早出台,以避免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应有直接人事处理权。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对违规问题处理时对事对人的处理要对称,做到“两结合”:一是对事对人处罚结合,也就是既要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又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使其吸收教训,也教育他人。二是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相结合,让违法违规金融机构集中共同承担经济损失,达到相互制约的作用。而且要改变中央银行只有审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现状,对被监管金融机构享有人事处理权,通过法律形式确定。

健全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机制。在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中各金融机构既是被监管的对象,也是基础性监管的自律主体。各个自律主体应按照中央银行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为基础,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中央银行还应定期检查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有效性,督促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中央银行要牵头金融机构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行业关系和业务活动,避免和制止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引入社会监督,增强金融监管和经营透明度,有效抑制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加强公众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二是充分发挥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标准,以更好地反映银行的风险性。主要包括:第一,要全面、详尽的分析和披露金融机构风险因素以及可能出现风险的主要环节;第二,进一步加深对银行资产状况、负债项目的披露,既可减少地方行政干预,也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程度;第三,对不良信用行为披露,促进联合制裁逃废金融债务,增强社会信用意识。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10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部门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125-02

现阶段,我国的企业在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不少风险管理举措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实践,多数企业在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制度上缺少完善的工作机制。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保障国家法律和企业内部章程严格实施,以保障企业各项财产和信息的安全。然而,实际工作的开展中,企业往往存在监管不完善、管理意识淡薄以及制度缺失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和改进。

一、企业强化内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经济以及科技均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信息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风险的管理压力。因此,企业运营过程中最需要做好的就是风险管理,这关系整个企业的正常发展和壮大。

从目前我国企业的管理意识来看,还存在管理理念落后和科学性不足的问题,导致了大多数企业的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并没有真正的完善。然而,浮于表面的工作并不能保证企业内部管理的成效。其中相对鲜明的案例就是,个别企业在建立相应的法律事务咨询和处理部门后,没有发挥真正的管理职能和实权,只是在发生问题之后才由该部门进行补救和处理,没有发挥管理的根本作用。

因为对于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部门而言,需要在正常的运行状态下,结合企业的具体运营状况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整合。这是一项具有实时性的工作。不仅需要针对企业状况开展工作,还需要结合当前宏观条件下的各项信息进行处理,才能进行完善的风险预防与控制,制定紧急处理预案。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和管理体系

企业内部的日常运营和发展需要建立在完善的管理体制之上,受到健康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的约束和监管。然而,目前我国不少企业都存在内部监管体制不完善或是缺失的问题。具体来看,尽管各企业的状况存在差异性,但是总体上的职能缺失或不足成为了普遍现象。一是部分企业构建了相应的管理控制体制,但是没有在日常的工作中发挥成效。这其中有不少客观因素,也反映了企业的主观选择,但最终的结果却是难以真正发挥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二是企业由于自身的考虑,不愿意投入资源建设内部控制的建设,也没有相应的独立内部审计控制部门。在这样的状况下,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需要法人承担风险,甚至会出现大面积的资金流失和公司亏损状况,后果十分严重。

(二)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虽然经济发展进入到了全新的时期,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等等诸多的发展要素促使我国企业强化自身的竞争力水平,以此应对宏观环境变动所带来的影响,然而,我国不少企业仍旧没有建立起良好的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不能处理好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关系。事实上,单一的财务管理并不能很好应对目前复杂的市场环境,一旦出现重大亏损,往往会导致更加严重的连锁反应。

(三)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机制缺乏足够完善的工作水平,其主要原因便是缺乏科学而严谨的制度保障,导致企业难以在目前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良性的发展和运用。从国企当下的风险管理举措来分析,其所需要应对的市场风险远比表面上所看到的要复杂,管理要求也更高。但是,不少企业的内部管理层并没有重视这类制度的建设,也没有注意对当下风险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创新,使得不少隐患存在其中,不断威胁企业的运营状况。

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具体策略

(一)建立健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具体来看,我国企业要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通过对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这样一来就可以保障企业内部控制机构所需要的独立性。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主要工作的开展方向是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管理部门凝聚力的强化、相应规章和制度的完善等等,旨在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第二,帮助企业构建并完善其内部的法律服务部门,以法律保障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具体来看,企业的法律专业人士还需要与企业管理规模相匹配,不仅需要考虑的专业性,同时也需要考虑企业的经济负担。

(二)提高我国企业对风险管理的意识

理念和意识作为行动的引导,对于具体工作的开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需要积极培育相应的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强化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意识,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思想支撑。唯有真正在意识上坚定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才能在不自觉中加强对于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长期的市场环境中不断贯彻和落实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价等等工作,避免企业出现重大亏损。

(三)完善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机制

具体工作的开展往往是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和体制之上的,因此,我国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开展也需要完善的管理机制。首先,需要椭企业奠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基础,组建相应的管理部门,再引进相应的专业性人才。其次,在专业的风险分析师的指导下,对企业进行全面而严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最后,还需要企业在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中,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内容,强化管理体制的适应性。

结语

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决定了一个企业对市场不确定性的控制能力,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然而,如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不足或是不完善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企业的普遍现象,不仅影响了这类企业的运营效率,还有可能造成其在国际化的竞争压力下呈现倒闭浪潮。因此,需要帮助企业尽快完善对于风险的管理和制度的优化,制定严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才能够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矜,张艳.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3,(4):86-90.

[2] 魏静.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24):98,102.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1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防范在先、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市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预防腐败的新举措。坚持依纪依法、公开透明,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点带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坚持务求实效、长效管理,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实现有效监控,又尽可能简化程序,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防控措施,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2、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依托科技手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尤其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工作。

3、建立廉政风险处置机制

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该问责的要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6月20日)

1、成立组织

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局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分别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2、动员部署

召开市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实施办法。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3、宣传教育

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学习张祥安代市长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戴启远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熟知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方法步骤技巧。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

(二)查找风险阶段(2012年6月21日-9月30日)

1、清权确权(6月21日-7月31日)

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各科室各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由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市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备案,同时在粮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风险排查(2012年8月1日-8月31日)

围绕权力和权力运行,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一是查找岗位风险点。对照职责,通过自已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组织审等方式,分析查找个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由科室研究审定,填写《市粮食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交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查找科室风险。各科室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重点查找在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填写《市粮食局科室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是查找单位风险。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科室和局直单位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局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填写《市粮食局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的基础上汇总填写,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排查的廉政风险点,报市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风险评估(2012年9月1日-9月30日)

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按照“高”“中”“底”三个级别,对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逐一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其中,高级为最容易出现问题且影响重大的部位和事项;中级为比较容易出现问题且影响比较大的部位和事项;低级为存在一般性廉政、效能风险的部位和事项)。

4.审核公示(及时公示公开)

适时召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会,审核各科室各单位的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点及评估等级,审定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对单位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三)制定措施阶段(2012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情况,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一对一”防范措施,最终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岗位风险防控措施。由涉岗人员对照岗位职责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科室风险防控措施。由各科室对照职责要求,根据科室查找出来的在管理事项、审批事项、执法检查事项和部门职能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部门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廉政风险工作的要求,在组织审核各科室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围绕本单位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单位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要重点抓好五项制度建设:民主决策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程序控制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五项机制即:教育长效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防范监控机制、权力制衡机制、整改纠偏机制,以制度机制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各科室、各岗位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由局廉政风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报市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局直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四)监管处置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20日)

1、推行网络监控

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优化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展网上受理举报投诉,网上效能监察,网上民主评议,网上绩效考核,从而形成风险点监督的网络体系。

2、做好常规监控

通过一级抓一级、层级管理的方式,对部门、岗位人员风险点进行常规监控,及时采取提醒警示、谈话诫勉、效能责任追究、问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强化动态监控

各科室各单位对照部门人员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定期进行考评。

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及时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3年2月28日)

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进行自查,认真总结,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并作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随时进行总结通报,并经研究审核后,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本科室、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推进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带头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好结合,统筹兼顾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惩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粮食中心工作相结合。把找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把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风险处理机制范文12

关键词:银行业;内控建设;防范;操作风险

前言

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经济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并造成巨大资金损失,严重威胁着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从国内银行业看,由于缺乏对操作风险的充分认识,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近年来操作风险也日趋严重。

一、操作风险形成原因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银行业务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和国际化,金融机构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呈现出“机制功能弱化”的趋势,产生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意识不强

1. 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表现在一些单位负责人短期行为严重,没有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许多营业机构目光局限于完成考核任务,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许多员工在操作岗位上工作却被迫承担了大量营销任务;不少员工自身对操作风险重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只要领导命令,就惟命是从,对其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2. 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其表现在银行看重的是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历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关注较少,或形同虚设,这种做法充其量只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二)业务学习不到位,执行制度有偏差

随着金融信息化、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各种理财产品、电子业务等层出不穷,有的管理人员借口业务忙,对规章制度、特别是新的规定不能认真学习,管理松懈,对员工的业务培训也不到位,致使操作人员对新业务不熟悉,潜藏风险隐患;少数员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对新业务、新制度的学习滞后,对业务流程理解不深不透,典型的是许多产品的创新是先发展业务,后规章制度,并且有些制度本身制订就不够精细,过于理想化,甚至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可操作性较差,再加上操作人员本身理解不深不透,业务素质不高,致使业务发展潜藏很多风险隐患。

(三)查处力度不到位,警示效果不明显

近几次操作风险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属于屡查屡犯、屡整难改的顽症,主要原因还是重检查、轻处罚,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低调处理,强调客观原因,未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力度不够,因而不能产生有力的警示作用,削弱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导致一些问题屡查屡犯,直至案件发生。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够完善,易形成较大资金风险点

主要表现为硬件及软件、设备及通讯故障、程序错误、计算机等原因造成交易不成功而形成客户及银行资金损失。例如有的银行因通讯故障引起的银行单边帐,形成较大的资金风险。

此外,员工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轮换制度未落实,人事管理中不能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相关重要岗位人员,使其职务行为中存在较大风险。

二、加强内控建设,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

早在2005年银监会就提出了13条防范操作风险的意见,并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内控十三条”,从央行的重视程度和督促力度,就可看出防范操作风险已成为规范业务发展的重要和必要内容。因此,我国各商业银行近年来纷纷开展了全行性的操作风险大检查,同时采取不同的方式来防范操作风险。对如何加强内控建设,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打造先进的内部控制文化,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引,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和警示教育,提高内控与员工的价值关联度,切实防范员工因道德风险引发的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培育金融企业合规文化,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并通过教育与管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还使人的自觉行为与制度对人的约束有机结合,也有助于防范道德风险。同时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先规范、后发展的经营理念,严禁违规办理业务。

2.严格岗位职责管理,要以风险防范为前提,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岗位职责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内控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事、定责,做到工作岗位、工作范围、职责权限清晰,使内控覆盖所有风险点,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重要岗位、主要风险环节做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

3.加强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建设,要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夯实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岗位分离制度,加强事前防范;严格授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事中控制;加强对高管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控制,离岗审计。强化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建全制度,清理制度盲点,弥补制度空白点,坚持内控在前,制度先行,使各种经营行为都置于制度约束之下,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切实落实业务营运制度、管理制度、处罚制度,把管理工作和控制融入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其次要加强岗位控制,按照纵向有监督、横向有制约,从优化业务流程着手,形成机控和人控的联控机制,切实解决业务操作岗位的失控问题。

4.构建独立的内审管理体系,要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实行业务与监督分离,建立独立运作的内审管理系统,使内审工作真正发挥超脱性、权威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实施自律监管,提高自律监管的效果,应严格按照自律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充实监管力量,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与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克服重监管,轻整改的思想,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监管队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注重监管手段的互通与监管成果的相互利用,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和各种监管手段的作用。

5.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当前,信息科技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实现经营战略转型和业务运营的基础平台以及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对信息科技的高度依赖,使得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银行业的安全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为此,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尽快树立并强化信息科技安全风险意识,要从提高风险管理支持可靠性、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等方面,认识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着力研究和防范信息科技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另一方面要着重关注和做好信息科技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协调、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科技体系变动和发展的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操作管理以及业务持续性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 参考文献

[1]朱德海.防范操作风险,规范业务发展[j].现代金融,2005,(11).

[2]吴立芳.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j].现代金融,2007,(1).

[3]王菊英.如何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机制[j].现代金融,2007,(2).

[4]王宏.银行应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j].现代金融,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