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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评估方法

时间:2023-06-07 09:26:06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1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现金流折现;期权定价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0(C)-0241-01

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它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阶段性明显等特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于传统价值评估的方法。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现金流量折现法、新兴实物期权法以及根据企业不同阶段将现金流量折现法与实物期权法相结合的研究。

一、传统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估价理论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耶鲁教授Fishery的资本价值论。Fishery在《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一书中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提出了资本的价值实质上就是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为现代企业估价理论奠定了基石[1]。

20世纪50年代,Miller和Modigliani第一次系统地把不确定性引入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中,创立了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他们推导出在完全资本市场下,人们的行为完全理性时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即现金流量折现法。该模型的建立使企业价值评估进入了科学的定量化阶段。到目前为止,该方法仍然广泛应用于价值评估领域。

Dev Strichek通过实证分析,指出现金流折现模型适合一般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但无法对随机不确定性做出一定的衡量,针对现金流量评估法的不足,Myers(1977)首先提出了衡量企业价值的调整现值方法(APV)并得到许多人的推崇,被称为DCF的替代方法。该方法隐含了可加性原则,运用这一方法可以通过对企业资产的分解来理解各部分资产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贡献,但此方法过于琐碎复杂,实际运用效果远不如预期的那么乐观,也无法对随机不确定性做出准确的衡量。

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法采用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指标,排除了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干扰的不利影响,最符合经济学原理,但是DCF模型没有考虑企业隐含于资本项目中的潜在期权价值和企业的成长性,难以全面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因此主要适用于具有稳定现金流资产的价值评估。

二、实物期权定价法

自NASDAQ成立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也开始关注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特别是在B―S模型提出之后人们开始把当前的热点理论―实物期权理论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中去,为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性和潜在获利能力评估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Myers和Turnbull(l977)认为公司的投资机会本质上等同于增长期权,公司的市场价值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所有有形资产的现值;二是公司所拥有增长期权的价值之和。Myers认为企业价值更需要考虑未来增长机会的贴现值,将金融期权运用于实物投资决策中,从而开创了实物期权(Real Option)定价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先河。

从Myers将金融期权定价理论引入实物投资领域开始,实物期权的研究得到蓬勃发展。由于企业研发(R&D)及技术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在于创造一个未来可能获得巨大现金流的机会,即高成长机会价值,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实物期权方法的研究主要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R&D)及技术创新活动中。

在R&D决策上,Perlitz(1999)以评价R&D投资方案为例,认为当投资期间较长时,期权定价模式能因经济情况的改变而修正其投资决策,但传统折现现金流模式则无法衡量其管理弹性;Kester(1984)认为,R&D计划如同买权的成长,其潜在价值会受到不确定性、投资递延时间与利率的影响,Kester进而认为,实物期权评价法比现金流折现法更适用于评价R&D计划。

三、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结合

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一种创新思维就是根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运用传统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相结合的方法。

王小荣、张俊瑞(2003)在综述了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基本方法之后,提出要针对我国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一套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体系,要重点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驱动因素及其类型、形成机理、定量识别方法等。文中还建议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要分持续经营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的三个不同阶段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展开研究。

四、总结

在我国,虽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比较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实物期权法刚引入国门不久,但针对企业不同阶段的传统方法与实物期权法结合评估方法已成为国内近几年的研究热点,对评估方法也进行了不同的修正和改进,对高新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价值形成因素及应采用的评估方法有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为企业的科学合理估值提供了帮助。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2

鉴于高科技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成长模式和发展特点,使得传统的评估方法在其价值评估应用中的应用无法有效适用。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和体系,并缺少具体的实际案例分析。因此,本文提出可应用于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实物期权法,并对其进行了案例分析,以验证其有效性,弥补相关研究的不足。

1实物期权法概述

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在实物资产领域的拓展,其标的资产是复杂的实物资产。实物期权的价值与企业类型有很大关系,可以用类似金融期权定价的方法进行估算,其计算过程融入了“最优决策”的思想,使得对企业不确定性的评价更为可靠、科学。

实物期权定价模型可分为离散模型和连续性时间模型两类。前者包括了二叉树模型等,后者则包括了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蒙特卡洛法、ε-套利定价法等。文章主要就最为认可的B-S定价模型并运用于案例分析。

2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1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前提条件

实物期权法能够适用的高科技企业必须具有潜在的投资机会或未来的不确定性。高科技企业基于技术的独特性、产品的差异性和市场的风险性,其未来的不确定性较其他传统行业相比更大。这种不确定性正好就是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前提条件。

2.2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适用性

实物期权法对于合理估计企业不确定性、获取准确的评估结果具有重要意义。其在高科技企业适用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当高科技企业存在未来潜在的投资机会时,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很难准确评估这些投资机会的价值,而实物期权法却有效地解决了这一局限。

(2)当高科技企业的项目投资不确定很大时,一般未来还需要进行决策上的调整,这就要求考虑投资项目的灵活性,只有实物期权法能对这种灵活性的投资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

(3)许多高科技企业由于前期投入较大,现金流量在很长时间内为负值,这种情况下就无法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只能使用考虑了期权价值的实物期权法。

(4)实物期权法可以充分考虑无形资产所带来未来收益的可能性,是对传统评估法的有效补充。

2.3实物期权法应用于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实物期权法考虑了企业未来不确定性和投资机会的价值,并将其看作一个看涨期权而预计量化、估算,使得评估结果更趋合理。应用实物期权法评估高科技企业价值,其价值V等于现有资产价值S和实物期权价值C之和。

利用实物期权法进行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一般需要进行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识别实物期权,并确定其类型。在高科技企业中,往往存在多种实物期权的组合。需要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因素来确定其所具有的期权类型。

第二,根据实物期权类型选取适合的模型。根据确定的不同实物期权类型,选择适合的计算模型,具体方法在“实物期权定价模型”部分已简单介绍。

第三,分析实物期权的各要素,收集评估所需的相关数据,从而得出相关参数。

第四,得出评估结果。通过选取的模型,可计算得出评估结果,并对得出的结果进行检测、调整。

3实物期权法在乐视网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案例分析

3.1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乐视网现有资产价值

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即现金流量折现法可确定乐视网目前的企业价值。这种方法需要根据乐视网过去一定时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出其未来各年自由现金流量,并以其加权资本成本为折现率、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来计算企业现有资产价值。

3.1.1预测企业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

一般而言,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税率)+折旧与摊销费用-追加投资。由于乐视网作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较为充分,我们可以从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年度财务报告中得到相关信息,整理后得出下表。

根据上表,可计算出各年度之间的自由现金流量增长率为5.3.15%、7758%、2.3.67%、2.2.3.6%。在201.2年之前,乐视网属于高速发展阶段。此后,企业增速明显放缓。首先,基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与未来发展空间,其在广告、终端、会员及发行业务上仍会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但是由于行业竞争加剧,预计其未来发展会步入稳定增长阶段。其次,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内部分学者认为未来5~10年GDP将保持7%左右的增长率,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因此文章认为以20%作为乐视网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年增长率较为适宜,并假设其未来五年内保持该增长率,五年之后将维持2018年的自由现金流量水平不变。未来乐视网的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3.1.2确定企业加权资本成本

加权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不同融资成本的加权平均值。文章可以用加权资本成本模型来计算折现率。

(1)关于权益资本成本的计算:

首先,我们可以将201.3年一年期的国债利率,即3.48%为无风险利率。

其次,以深成指数从2009年1月5日至201.3年1.2月2.1日总收益率,然后以每年平均交易天数为权数,从而得出这段时间的市场平均收益率。查得深成指数2009年1月5日的开盘65.574.2点,201.3年1.2月2.1日收盘81.2.179点,则可计算出该时期内市场平均收益率为:

再次,通过Wind资讯,直接查得乐视网201.3年的β系数为07675。

最后,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可以求得乐视网权益资本成本为:

(2)关于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

首先,根据乐视网201.3年审计报告,其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文章以201.3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00%为债务成本。

其次,按《企业所得税法》之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乐视网属于该类企业,文章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最后,求得乐视网债务资本成本为:R2=600%×(1-15%)=5.10%

(3)关于加权资本成本的计算:

乐视网201.3年的加权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3.1.3计算企业目前价值

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我们可以得出乐视网201.3年的净现值,即其现有资产价值为:

C=3.19164.1081+4.74%+382.996930(1+4.74%)2+4.595963.16(1+4.74%)3+5.5.15.15.579(1+4.74%)4+661818695(1+4.74%)5+794.182.4.3.4.4.74%×1(1+4.74%)5≈15.3.2.8748750(元)

3.2运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评估乐视网的实物期权价值

3.2.1识别乐视网的实物期权

乐视网作为一家专注于网络视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公司,主要从事网络视频平台运营业务和网络视频终端研发及销售业务。此外,乐视网于201.3年推出超级电视,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之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虽然乐视网还有一些其他新开发或即将开发的新产品,但鉴于资料有限,我们仅以乐视超级电视为实物期权。

3.2.2确定相关参数

(1)实物期权的市场价格S。201.3年7月乐视网正式推出超级电视,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88亿元。由于201.3年的销售时间不足半年,加之其新投入市场,201.3年的销售数据不具有代表性,也不能作为未来利润预测的基础,故文章以其201.4年的数据进行预测。根据乐视网年审报告,与超级电视销售相关的营收为4.2.7亿元。超级电视的供货商是乐视致新电子科技。201.4年致新营收为4.1亿元,与乐视网终端成本大致相等。根据以上数据,得出超级电视业务的大致框架:4.1亿元从上游公司购买150万台超级电视,平均价格为每台2.73.3元;从每台电视的销售中实现收入2.84.4元,将其中182.7元记为终端业务营收,1017元算作付费业务营收,可以得出乐视网从每台超级电视销售中所得出的利润为1.1.1元/台,再考虑到税收的因素,则估算出超级电视201.4年的净利润为:1.1.1×(1-15%)×150万元=1.4.15.2.5(万元)。

根据201.2年的对全球电视机更新换代的研究报告显示,电视更新换代的周期在全球范围内从84年下降至69年,考虑到价格下降、更广泛的竞争、新技术的研发以及自身的完善改进,预计该项产品的生命周期为65年。

假设其他因素不变,2015―2017年每年净利润增加100%,2018―2019年每年净利润维持不变,2019年之后产品退出市场。未来净现金流量预测,见下表。

因此,我们计算出乐视网实物期权的市场价格为3.582.2.4.7979元,即S=3.582.2.4.7979元。

(2)实物期权的执行价格X。乐视网实物期权的执行价格就是研发超级电视及其配套服务技术所支出的成本费用。根据乐视网2009―201.3年度财务报告,用于超级电视的研发费用及其现值列表如下。

(3)标的资产的波动率。标的资产的波动率是指超级电视未来收益率的标准方差。在此,文章以乐视网的股票价格来替代其来收益率的标准方差。通过查询乐视网201.3年1月4日到201.3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计算其日回报率的标准差,得出乐视网201.3年间的日波动率,再乘以201.3年交易日数的平方根,最后得到乐视网201.3年的年化历史波动率为72.48%。

(4)无风险收益率r。同上文一样,文章按201.3年一年期国债利率3.48%为无风险利率r。

(5)实物期权的有效期限T。超级电视能够实现利润的期限就是实物期权的有效期限,故实物期权的有效期限T为6年。

3.3计算乐视网的实物期权价值

根据B-S模型和求得的相关参数,可得:

3.4乐视网企业价值评估结果与实际股价的比较

由以上计算,得出乐视网的企业价值V=S+C=15.3.2.8748750+3.5.19619758=188483.685.3.5(元)。

乐视网在201.3年1.2月3.1日的流通股数量为7984.663万股,可以计算出评估基准日的乐视网每股价值约为2.3.61元/股。根据证券交易历史信息,可以查询得到乐视网201.3年1.2月3.1日的股票收盘价为4077元/股,远高于本案例计算出的价格。但相对于仅仅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企业价值,考虑到实物期权的实物期权法计算的结果更为接近。

对于乐视网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价远高于文章计算结果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乐视网股价从201.3年首个交易日的开盘价的99元/股,到评估基准日收盘价的4077元/股,涨幅高达3.1.183%。考虑到股价变动的众多因素,股价一般与其内在价值不完全相等,这表明乐视网股价存在被高估的可能。②鉴于资料有限,文章的实物期权仅仅选取了超级电视为代表,未考虑到全部可能的实物期权价值,从而低估了企业的价值。③企业公开的信息与其实际情况之间可能存在偏差,且其数据是根据历史成本原则记录的,未能考虑到其价值变动。④文中一些参数、指标难以取得和确定,不免带有假设和主观因素,这必然会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但文章的真正目的是阐释和验证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中应用的可行性。

4结论

文章也通过对实物期权法在高科技企业价值中的应用进行研究,并选取乐视网进行案例分析,最终得出了以下结论。

(1)在评估高科技企业价值时,传统的评估方法均有其局限性,且易低估,而实物期权法能有效弥补其缺陷,使评估结果更趋合理、准确。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3

关键词:新药品价值价值分析资产评估评估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医药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每年新药技术转让的交易金额近百亿,新药品价值评估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新药品评估方法的探索也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1新药品的研发流程

1.1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

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简称IND阶段),包括药物发现阶段和临床前试验阶段,一般历时3-6年。这个阶段的工作是进行药物发现和进行临床前试验,首先要筛选候选药物,寻找并确定先导化合物作为预临床试验的药物,然后对筛选出的先导化合物进行非人体试验研究,依次进行初步稳定性研究、确定剂型处方、批量试制、制定质量标准。

1.2临床研究阶段

药物的临床试验研究在动物和人体进行药物研究,从而进一步确定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I-III期属于临床研究阶段。完成临床试验后,申请者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提交各种相关申报资料。CFDA依据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意见对符合规定的新药品发《药物临床验批件》。

1.3新药注册后阶段

新药注册后阶段(简称NDA阶段),包括产业化生产阶段和上市后监测阶段。

产业化生产阶段需要对研制的新药品进行中试、投产和检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对符合规定的新药发放新药证书,对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合格生产条件的企业发放药品批准文号。新药品上市销售,进入新药上市后的监测期,其安全性主要靠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监测,也可通过其他途径监测并研究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主要途径有第IV期临床试验、处方事件监测等。上市后监测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将新药品的稳定性、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2新药品价值分析

2.1新药品的基本价值

新药研发过程中凝结了不同于普通商品的创新性的脑力劳动耗费,形成了技术性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和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新药品的基本价值就是指新价值和转移价值的总和。具体来讲,技术性劳动就是新药研制人员在研发过程中投入的具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物化劳动是指投入的生产资料和相关的人员(如管理人员)所投入的劳动。

2.2新药品的使用价值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新药品的治疗效果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就具有使用价值。处于研发阶段的新药品因为其研发过程未完成,没能形成对某个领域的疾病起到治疗和预防作用的实物,不能满足人们对药品的基本需求,是不具备使用价值的。所以,新药品使用价值的体现是通过人们对新药品的服用或使用得以实现的,对新药品使用价值的评价和估测需要根据新药品的功能和治疗效果来判定。

2.3新药品的技术价值

新药品的转让可以看作是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交易,新药品承载该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就是新药品的技术价值。新药品内在的技术通过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在一定时期内对特定主题的市场经济行为产生影响并带来经济利益,体现其技术价值。这些技术可以有很多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新药品专利权与新药品专有技术(如原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和新药品的批准权与特许权(如新药临床试验审评、新药生产批准等)。这些技术的价值体表现为新药品在疗效、毒副作用、提高产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2.4新药品的经济价值

经济价值就是经济行为体从产品和服务中获得的利益。新药的经济价值是指预计新药品的应用对主体经济行为发展的贡献,即新药品在当前和未来市场条件下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只有新药品进入上市销售以后,其经济价值才能得到体现,新药品销售产生经济收益也是新药品价值的主要体现方式。

3新药品价值评估的方法

3.1成本法

成本法也叫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确定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已发生的各种贬值因素,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的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基本方法是,资产在全新的情况下的价值(或价格)减去计算出的各项贬值额度(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得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3.2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将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进行比较,调整参照物和被评估资产之间存在差异的因素,并将差异加以量化,确定差异修正系数,调整参照物成交价格信息,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3.3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贴现的途径来测算资产价值的,先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期望收益、收益期和折现率,再将每年的期望收益进行折现,加总每年折现值得到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3.4新药品价值评估方法比较

由于新药品只有在进入上市后监测阶段后才同时具有基本价值、使用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而且实践中新药品价值的评估对象主要是该阶段的新药品,因此研究重点也是进入上市后监测阶段的新药品价值的评估。该阶段的新药品已经开始产生经济效益,其为企业创造的收益的能力在逐渐得以体现,因此对处于上市后监测阶段的新药品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更符合实际情况。表1对三种传统评估方法在新药品价值评估中的运用进行了比较。

4新药品的研发流程与评估方法的选择

4.1IND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处于IND阶段的新药品不能用于人体试验或临床治疗,无法评价或检验其治疗效果,药品不具备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新药品价值主要由研发单位所投入的有形资产(如研发场地、研发器械、原材料等)和无形资产(如研发人员的劳动、智力等)的价值构成。对处于IND阶段的新药品价值进行评估时,应该将新药品的研发成本和实际投入的资本作为重点考虑因素,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主要考虑采用成本法。另外,在欧美国家生物制药产业界的实践中,风险投资商也会使用比较法对新药品项目价值进行评估。所以当在存在相似性较高的新药品研发项目时,应以成本法的估值结果为主,适当考虑比较法的估值结果。

4.2临床研究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新药品,其治疗效果可以得到初步的评价,该阶段的新药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但是一旦新药品在临床研究阶段出现不良反应,其使用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也不复存在,构成该阶段新药品价值的主要因素还是前期资本投入与技术创新。因此,对临床研究阶段新药品价值的评估,应主要考虑新药品的成本,同时考虑药品疗效、稳定性以及未来产生收益的可能性。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由于未来是否产生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应以成本法为主,收益法为辅。

4.3NDA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处于NDA阶段的新药品大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它们大都完成了开发阶段,可被看做承载某项或多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并且已经进入产业化生产或产生收益,能够通过货币衡量其未来预期收益额,符合使用收益法的条件。但收益法的缺点是,在评估的过程中,对未来新药品的期望收益额和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评估结果容易受到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5展望

新药品价值评估本质上是对新药品技术的评估,实质上是无形资产评估。如今,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很多,如实物期权法等新型的评估方法,而本文只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传统评估方法进行了比较,未来还可以扩大研究范围,通过比较传统评估方法和新型评估方法探索新品价值评估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林威,赵振东,杨志广,等.药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J].中国药房,2013(1):7-10.

[2]聂兰苏.新药品价值评估研究[D].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14.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4

关键词:企业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实物期权法;敏感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引言

企业价值理论就是要研究各种估价方法和技术,以解决这些价值评估方面的困难,对企业的各种资产以及公司作为整体的价值做出合理的估价。正确地认识和评估企业价值不仅是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的依据和前提,也是包括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在内的所有投资的核心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的思想最早源于艾尔文・费雪的专著《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为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20世纪八十年代,以布莱克和斯科尔斯为代表的学者对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这一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最终在20世纪八十年代末建立实物期权理论。本文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这两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比较和敏感性分析。

一、公司概况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综合性通信制造业上市公司和全球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是国内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公司。1985年公司成立,并于1997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大型通讯设备制造企业中首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63,股票名称为“中兴通讯”。2004年12月,中兴通讯作为中国内地首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

该公司主要业务是致力于设计、开发、生产、分销及安装各种先进的电信设备,包括:无线产品(CDMA、GSM、3G、WiMAX等)、网络产品(XDSL、NGN、光通信等)、手机终端(CDMA、GSM、小灵通、3G等)和数据产品(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等)四大产品。

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分析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企业价值

1、参数的确定。通过对中兴通讯2008年的市场占有情况进行分析,该企业在取得较好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也保证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对未来的发展非常有利。本文假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从2009~2013年的销售年平均增长率为22%,2014年以后企业处于永久持续增长状态,增长率恒为5%。2008年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4,293,427,000元。(表1)

运用销售百分比法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进行预测,根据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出该企业2009~2014年的现金流量预测值。(表2)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税率)+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变动数额(1)

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股本成本Ks参照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计算,其中无风险利率以2008年十年期国债的同期值利率4.41%为参考基准。市场的平均风险收益率取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的6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7.03%,β系数用来衡量某种特定股票相对于市场风险而言的变化程度,这里我们根据证券市场上信息技术业板块的行业平均值调整得出企业现阶段的β系数为0.25。

由此得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成本为:

Ks=rf+β(rm-rf)=4.41%+0.25×(7.03%-4.41%)=5.07%(2)

Kb取五年期的贷款利率为6.71%,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T为15%。

Kb(1-T)=6.71%×(1-15%)=5.7%

=71.52%×5.07%+28.48%×5.7%

=5.25%(3)

其中,S:权益资本;B:债务资本;Ks:股权资本成本;Kb:债务资本成本(税前);T:公司所得税税率。

2、企业价值的计算。假定中兴通讯2014年后的自由现金流量永续增长率g为IT行业平均水平5%,后续期的加权平=384056605803(元)(5)

企业非经营资产价值即为2008年的长期投资净值,由该企业资产负债表可知为168,433,000元。

企业总价值=企业营业价值+企业非经营资产=384056605803+168433000=384225038803 (元)

(二)实物期权法评估企业价值

1、参数的确定。投资成本K的现值在这里是2008年的总资产,根据中兴通讯上市公司年报,企业2008年的总资产为50,865,900,000元。

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率用中兴通讯股票的历史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表示。本文选取了2008年公司每日股票价格作为时间序列,计算公式如下:

日波动率的标准差,t表示每年交易日数。

复利计算的年无风险利率取五年期的国债利率6.34%。

期权执行期限,即可预测的期限,在此为5年。

2、企业价值的计算

(1)企业当前价值的计算

企业当前价值=企业营业价值+企业非经营资产=384225038803 (元)

(2)未来增长机会的价值

(3)企业总价值计算。企业的总价值就是企业当前的价值与潜在的获利机会价值两者的和。即:

企业价值=企业当前价值+企业实物期权投资=384225038803+348913753072

=733138791875(元)

三、敏感性分析

通过对现金流量法和实物期权法两种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敏感性分析,有助于发现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关键因素,找出那些对企业价值有重大影响的参数,不仅对企业整体价值的正确估算影响重大,而且还可以借此对企业的价值和风险的管理提供帮助。

以下设定不确定因素的变动幅度为:-20%、-10%、0%、10%、20%,通过观察企业总体价值的变化,来探讨企业价值对这些参数的敏感性。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下的敏感性分析。对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两个参数进行分析:非经营资产和折现率。(表3)

因此,在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参数是折现率,而非经营资产几乎对企业价值没有影响,可视为非敏感性因素。

(二)实物期权法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用实物期权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主要对四个参数进行分析:投资成本、波动率、企业当前价值和无风险利率。(表4)因此在用实物期权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企业当前价值对企业总体价值的影响最明显,无风险利率可视为非敏感性因素。

四、结论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很多,且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是当今被广泛应用和研究的两种价值评估方法。在这两种方法下分别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可以发现: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折现率是最关键的参数;在运用实物期权法进行估值时,企业的当前价值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在使用不同的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应把握好其关键性的因素,尽量保证这些参数的取值真实有效。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Irving Fisher.The Nature of Capital and Income[M].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27.

[2]Richard A.Brealey,Stewart C.Meyers,Alan J.Marcus.Fundamentals of Corporate Finace.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1991.

[3]聂虹霞.经济增加值(EVA)在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7.

[4]华玲.实物期权在IT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D].江苏大学,2007.

[5]郁春兰.EVA在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中的应用研究[D].长沙:长沙理工大学,2008.

[6]高绯.EVA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08.

[7]颜蕾.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8.

[8]张家伦.企业价值评估与创造[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5

关键词:实物期权;R&D项目;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6月13日

研发投入(R&D)项目的评估在资产评估领域一直是一个难点。传统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但是,由于R&D项目在研发、投入及运行过程中有高风险性、高投入性和不确定性等诸多特征,使得传统的评估方法在评估R&D项目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预估方面的问题,并且R&D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有很强的选择性,因此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并不能很好地分析出R&D项目真正的内在价值。而实物期权法相对来说更加适合R&D项目的评估。在国外一些国家,实物期权在R&D项目的评估上已成为一个重要方法,国内的学者也逐渐关注这方面领域,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因此,研究实物期权方法在R&D项目评估上的应用有助于我们在实务中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提高专业技能。

一、实物期权理论的提出及其发展

Black和Scholes于1973年发表了期权定价与公司债务方面的论文。随后Merton也发表了关于期权的理性定价问题的文章。这两篇文章奠定了期权定价的理论基础。当期权的原理和方法应用到实物方面之后,实物期权的理论研究也随之出现,逐渐成为学者们探索的新领域。

1974年Arrow和Fisher率先提出了实物期权的思想,他们认为正是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才使得那些受环境影响的经济活动的净收益减少,因此对于那些不确定环境下的不可逆的投资决策,延迟投资可能会使未来收益增加,是有价值的。

1977年Myers在文章中首次提出了实物期权理论。他指出,当评估的项目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属性时,评估出的价值趋于低估了项目的价值。他提出,企业投资虽然没有像金融期权合约那样的形式,但由于很多项目也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仍有一定类似金融期权的特性。因此,可以运用期权定价相关技术来进行价值评估。

在此之后,很多学者不断进行有关实物期权在评估领域的研究并取得了很多成果。实物期权的理论方法在近些年来被学者们广泛地应用,来试图解决多个领域的投资问题分析。

二、实物期权在R&D领域的研究应用

由于不确定性和战略性是企业研发管理的主要特征,因此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在R&D项目上的实物期权评估研究也逐渐增多。Teisberg、Kolbe和Morris于1991年针对R&D项目中的复合期权特性进行了研究。1997年和1998年,Penning和Lint发表了两篇文章分别论述了在研发项目上采用B-S模型的弊端,认为B-S模型的假设不适合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因此他们建议用非连续跳跃程序来反映R&D项目的波动性。

除此以外,实物期权在研发项目上的应用已经被国外的很多大型投资及咨询公司采用。沃顿商学院的Strategic Technology Assessment Review(STAR)评估系统已经为很多知名企业做了高技术项目研发的评估工作。

通过研究近些年国外学者有关方面的文章发现,他们对于实物期权方法在各个领域R&D项目上的应用已经有了较深的探索和研究,但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实物期权理论的应用仍处于研究阶段,仍没有成熟地运用到市场中。

三、传统评估方法在R&D项目评估上的局限性

我们所熟悉的三种评估方法是针对被评估目标的不同时态研究其价值。收益法是基于未来的收益来确定价值量;成本法是针对过去的投入情况来计算价值;市场法是基于评估时点市场上相似的可比对象的状况来比较、修正目标的价值。但三种评估方法在评估R&D项目时却存在种种问题。

(一)收益法。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前提下,根据其未来预计收益及变现值的折现来计算项目的价值。

根据此公式可以看出,在运用收益法推算R&D项目价值的时候,评估年份的收益率及收益的折现率是关键因素。

1、预期收益。在进行价值评估时,项目的预期收益是由企业相关人员以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推算出来的,国内的情况大部分是由企业财务人员预测,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这就造成了在评估过程中很大的主观成分。针对R&D项目的评估,未来的投资发展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以及高风险性,其未来的收益可能会出现预测上的大幅变动,这就会使评估结果有很大的差异。

2、折现率。在收益法评估R&D项目价值的过程中,收益率是尤为重要的元素。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计算折现率过程中需要用到现行的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期望报酬率的历史平均值、无风险报酬率以及被评估企业及其行业所存在的系统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个值的确定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6

一、常见的银行抵押物价值评估存在风险

1.错选评估方法。

目前,押品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三种,收益法主要用于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市场法主要用于活跃市场上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而成本法则是以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为基础的评估方法。三种方法各有侧重,适应于不同的押品评估。但在实际工作中,为达到提高押品估值的目的,存在人为错选评估方法的现象。

2.成本法中成本构成过大,导致估值不客观。

成本法中最常见的是通过增大成本或增加重置成本,达到提高抵押物价值的目的。土地评估,特别是重估时,应特别注意市场因素、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利用程度对价值的影响,合理确定重估价值,避免因素分析不透,多年一个价值或价值过度虚涨。

3.市场法参考标的物选取不客观。

所谓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押品估值手册》就收益法适用问题明确指出:“(1)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在功能上具有可比性,包括用途、性能上的相同或相似;(2)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可比性,包括市场供求关系、竞争状况和交易条件等;(3)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间隔时间不能过长,应在一个适度时间范围内,同时,时间对主观价值的影响是可以调整的。”人为提高押品估值,最简单方法的是给押品选取一个价值更高的参照物,以此所确定的押品估值就大大高于押品的客观价值,如某市郊外农村区域的土地,外部评估机构评估时却以市区工业园的土地价值作参考,结果评估价值明显高估。

4.收益法测算脱离实际。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由于是以未来收益作为测算的依据,所以容易出现测算偏差。

5.内部评估人员缺少相应的技能。

一是作为评估岗的兼职人员,普遍存在评估知识和评估经验欠缺的不足,往往是只能简单确认外部评估机构的评估值,难以胜任评估价值确认的岗位需要;二是评估人员重新评估抵押物后定价能力有欠缺。外部评估机构有合格的营业资质和上岗证书,评估结论合法、权威,得到国家承认。评估人员没有相应评估资质。

二、提高银行抵押物估值水平的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估岗位的履职能力。

要加强行内对抵押物评估岗的培训,下功夫培养一支专家型的队伍。通过技术型评估岗,承上启下,一方面认真审查中介机构的评估值,客观、公允地评估抵押物价值,审查抵押物是否足值、价值是否公允;另一方面,把公允的抵押物价值传导到决策层,把好我行信贷资产抵押风险关。

2.正确选择评估方法。

抵押物评估方法各有其特点,分别适用于不同抵押物,应严格按照押品性质、特性和抵质押要求等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确定客观、公允的押品估值,合理确定风险敞口,有效防范资产风险。评估方法错选将直接导致不能合理确定押品估值,可能会放大押品风险,因此内部评估人员一定要认真分析外部评估报告,分析其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在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公允的评估值。

3.遵循合理的评估技术途径。

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时,必须遵循合理的评估技术途径,成本法要正确测算成本,认真核算押品的购置或重置成本,客观界定押品的成本;市场法要合理选择市场对比的参照物,参照物在功能、市场条件等要有可比性,同时时间上与评估基准日应在一个适度时间范围内,时间对主观价值的影响也是可以调整的;采用收益法应正确测算押品的收益,未来收益应基于合理预期、合理测算基础上,不能主观想象,也不能按照评估申请人的要求倒推估值。

4.合理采用外部媒体信息,加强押品贷前审查,规范押品准入管理,对于无可变现价值或可变现价值较小的押品,不得准入。

杜绝“重形式、轻实质”等现象。当前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而抵押物又是个体独特、各式各样,仅靠银行自身信息、评估人员个人信息和评估机构所提供信息是远远不够的,应合理采用外部媒体信息,包括网络信息。网络上有各种物品的交易、处置信息,例如房租、土地成交价格、房屋建造成本与售价等信息均可作为我行确定抵质押物价值的有益参考,评估人员应广泛搜集有关抵质押物的信息,从中选取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合理对比、综合分析、去伪存真,作为客观评估抵押物价值的参考。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7

关键词:涉案资产评估;吴英案;价值类型;资产评估方法

1引言

涉案资产评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委托机关或者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对需要确定价格的涉案资产进行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目前我国涉案资产评估工作并不完善,在操作依据、操作方法、操作程序以及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总结起来有"三乱":一是管理机构乱,二是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机构乱,第三价格鉴定行为乱。涉案资产评估具有鲜明的行政、司法指定的特点,其估价结果经确认后可以作为办案依据;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提供及时、准确、公正的价格;估价对象多属有固定形态的物品,如生产设备、建筑物、生活用品、文物、首饰、动植物等。

涉案资产评估自1997年4月22日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计办〔1997〕808号印发《扣压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在委托程序、估价程序、估价原则等方面做了规定。全国即作了较好地统一规范--各地政府价格部门按照计价办〔1997〕808号文件和政府编制部门的要求,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司涉案资产价格评估的公益性事业机构。2000年10月国家价格鉴证类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以国清〔2000〕3号文件《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的意见》即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涉案资产评估由谁来进行作出了规定。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2〕8号颁布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规范涉案资产评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规范涉案资产评估工作,保证价格评估机构公平、公正、科学鉴定涉案财产价值,对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廉政建设都是必不可少的。

2我国涉案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以吴英案为例

2.1委托评估价值类型不明确,估价随意性大

在委托鉴定环节,法官均要签发一张"协助执行通知书",中介机构凭此"委托书"注明的评估内容和要求才能开展后面的评估鉴定工作,而恰恰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环节上经常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例如,法官开出"空白"通知书,评估内容和要求评估的价值类型由中介机构自己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虽写明是鉴定涉案资产的市场价值,而实际却要求评估机构评估出一个清算价格;误认为"变现价值"就是清算价值等。如此不规范不明确的委托鉴定要求,必然导致评估结果的随意性。

2008年6月15日,本色集团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价格鉴定异议书》,认为东阳市价格认证中心2008年4月作出的鉴定报告价格畸低,起码均价6500元每平米的住宅,在价格认证中心的笔下只有3800元每平米;一个原价30万的全新自动洗车机,被认定只值7万,异议书说,"比卖废铁还便宜"。这在吴英及其家人看了"不客观"的鉴定,直接导致了吴英"资不抵债"。

2.2鉴定程序不规范,当事人权益难以保护

无论资产价值鉴定的结果如何,有关当事方在资产价值鉴定后和案件判决裁定前应有一个接触和异议评估结果的时间,以便有充裕时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事实上有些价值鉴定项目往往是在背着某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进行的,在资产评估结果出来后法官也不及时通知当事人,即便通知也限定在极短的时间内要求当事人提出书面意见,如届时提不出,则认为无异议。这种鉴定程序的不规范,难以保证司法公正。

根据东阳市公安机关的数据,吴英被查封和冻结的个人及其名下相关公司的总资产价值,经鉴定为1.7164亿元,而法院认定其实际诈骗金额约3.84亿元,差额巨大。而吴英本人和父亲吴永正认为,资产鉴定的程序不规范,鉴定结果并不客观,很多物品的价值被明显低估甚至"下落不明",东阳公安机关对吴英本色集团财产进行查封,但至今未公布财产清单。吴英所购买的房产已大幅升值,价值达四五亿,具备偿债能力。

2.3法官明显偏袒某一方当事人,事先限定评估结果

由于法宫手上的案件是否需要价值鉴定、交给谁鉴定一般由法官自己决定,因此,法官在将评估项目交给某一家评估机构鉴定价值的同时,事先对该涉案资产应该作价多少心中有自己的主张。有时法官明确告诉评估鉴定机构,该项目应评估在什么价值以内或以上,如果评估机构不能满足法官的要求,法官就委托另一家机构评估。评估机构为了业务不流失,往往被迫满足法官的要求,违心地在价值鉴定中高估或低评,导致最终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4使用清算价格法有明显压低评估价值的倾向

在吴英案还没有盖棺定论之时,东阳市政府的一些部门已经开始超低价拍卖吴英名下的财产。其中被隐藏的真相我们不可得知,可以知道的是,以450万拍卖价值至少数千万元的本色酒店的事件当中,就有东阳市当地公安人员的直接参与。据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介绍,本色集团当时购置的近40辆汽车也都被拍卖出去了。吴英的本色概念酒店仅装修就投入了5000万元,这个酒店的经营状况良好,入住率很高,盈利状况也很好,却被东阳有关部门以450万元的价格近乎无偿地掠夺。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表示"这些都是吴英及其本色集团的财产,在吴英案盖棺定论后,都是有可能替吴英偿还借贷的。在所有法律程序未走完之前这些财产是不能动的"。

不难看出,在吴英案涉案资产评估的方法选择上,估价所选择的不是市场法和收益法,而是清算价格法,有明显压低评估价值的倾向。如果使用收益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就不同了。据本色集团的多位员工透露:本色的版图当时刚刚开展,多个项目处于投资或刚开业状态,如有时间缓冲,有很大可能盈利、回本,给所有注入资金的人带来约定的利润。

3引起涉案资产评估问题的原因

3.1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涉案资产评估无法可依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相继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及执行案件中涉及到的有关专业技术鉴定、包括价值评估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但是关于评估对象权属的确定,询价,成新率的确定及调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这又是估价机构及评估人员经常要面对的问题。制订明确的规则不仅可为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提供准确的指引,有利于评估工作的规范开展,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都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体现了法院对司法鉴定、价值评估的决定权、委托权和组织监督权。与被执法者相比,执法者处于强势地位。对于扣押、收缴的各种物品,需不需要进行价格鉴定,交给谁来鉴定,由执法者决定。被执法者对物品价值没有发言权,完全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3.2缺乏相关评估准则,涉案资产评估行为不规范

国家对涉案资产评估尚未制定统一的价格鉴定标准,目前,我国从事涉案资产评估的会计审计、国资、房地产、土地等估价机构大都根据各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执业标准来承办涉案资产评估业务,鉴定结论可信度不高。有部分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经常以鉴定结论不合理、不公正为由要求司法机关重新鉴定。涉案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是由评估过程中众多的主客观因素决定的,评估价值的公正性受法官和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及所掌握的信息资料影响。而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是否重估、找哪个部门来实施重新估价或复核裁定,却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审理。从实践来看,涉案资产评估标准统一与否也是造成目前司法机关"裁定难"和"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3.3涉案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素质有待提高

一个优秀的涉案资产评估工作人员,必须系统地掌握价格鉴证有关理论,特别是经济学、价格学、法学及物价鉴证理论,并且还需要具备较为全面的思想业务素质,具有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扎实的运算技能和良好的文字综合分析能力等。而目前价格鉴证工作人员缺乏正规、系统、严格的业务培训,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涉案资产评估问题的治理措施

4.1加强对涉案资产评估理论的研究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

从评估实践中反映的问题看,涉案资产评估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理论问题主要有:一是有没有特别适合涉案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目前在涉案资产评估实践中普遍使用的清算价值、拍卖价和变现价值。在涉案资产评估实践中,包括法官和评估师一般认为变现价值与净变现值、清算价值与清算价是同一个概念,而事实上这些概念有着本质的差别。概念的混淆势必造成评估中的混乱,也有损评估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二是有没有特别适合涉案资产评估的专门评估方法,目前广泛采用的清算价格法。

国内外的评估实践表明,清算价格法在资产价值鉴定中事实上存在理论上的不足。实际上,清算价格法对业内人士来讲早就不认为是一种独立的评估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并没有自身的科学理论,也没有一套大家公认的分析参数和计算程序,在实际运用此方法时,不外乎就是在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的基础上,再打折变现求出评估值。因此,这种必须以其他的评估方法为基础才能求出评估值的"方法",其本身的科学性和独立性理所当然受到质疑。

4.2完善涉案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鉴分离

长期以来,某些法院和法官把资产价值鉴定环节当作一个创收的"窗口",甚至公开对社会中介机构收取比例颇高的"管理费"。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某些法院、法官为了获得较多的管理费、回扣等不正当收入,势必要求某一方多付费,然后在资产鉴定中要求中介机构高估或低评来弥补其"损失",而最终结果必然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因此,恪守价值鉴定中的公平公正,理论上弄清一些概念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规范审鉴程序,审鉴必须彻底分立。

4.3制定涉案资产评估准则,规范涉案资产评估行为

从理论上弄清涉案资产价值鉴定中价值类型的内涵和相关概念是十分必要的。评估师采用的评估方法得出鉴定结论应能被社会普遍接受,司法鉴定评估较多涉及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当仅仅围绕价值定义,在交易活跃的市场条件下,房地产的评估宜优先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而在市场比较法使用过程中,必须注重选择与评估对象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实例,科学的设定价值定义条件下的各个比较因素,使得评估结果不偏离价值定义的内涵。对一些涉案企业股权评估涉及的企业价值评估,由于类似企业股权交易案例较少,不具备可比性,因此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一般采用资产基础法或收益法,有时是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用。对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评估,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且专业性较强,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收益法评估中所需数据资料的收集较困难,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一些具备独立获利能力的资产,可采用收益法评估。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8

关键词: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117-01

1资产评估的类型

1.1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从并购重组时间算起至企业经营期限终止之日止之间这段时间的预期收益,用适合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然后通过折现额累加得到的评估现值的这样一种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它的中心思想是资产的价值由它预期会带来的效益决定,与成本无关。

1.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情况下,被评估对象以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从而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在运用重置成本法时,应当将该项资产视为全新的状态下进行成本的重置,然后根据本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计算出折旧额,重置成本减去折旧额,再考虑本项资产的现时使用价值,使用年限确定成新率(被评估对象的新旧程度,如九成新、八成新)等因素,从而得出重估价值。

1.3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指找出若干个跟被评估对象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参照物,在它们之间进行市场价格逐一比对,从而确定被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如果参照物和被评估对象之间性质差异较大,无法比对,应当根据他们之间的差异程度进行具体的比较,然后调整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再综合分析和调整各项价格,进行累加确定资产评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1.4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不同于以上三种资产评估方法,作为一种特别的评估方式而存在,它是指企业由于破产等原因,需要在短期内将企业资产折现,为了得到在清算之日时资产卖出预期可以收到的快速变现价格而进行的评估方法。资产的卖出方法既可以是将企业作为一项整体的资产售出,也可以根据设备、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逐项拆分变现,主要以变现速度快和变现价值高为目的。

2企业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2.1选择收益现值法的企业

企业在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其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情况也良好,在未来发展中还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的资产评估时采用收益现值法比较适合。常用的收益现值法有:净利润折现法、股利折现模型法、自有现金流量折算法和、剩余收益估价法和经济增加值估价法。

在进行资产评估中,主要遇到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是收益期限、折现率和预期收益,评估结果稍有不慎,可能存在偏差。收益现值法还要求能够有对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等法的量化能力。

2.2选择重置成本法的企业

企业在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其经营状况较差,盈利情况不是很好,发展前景也不是很大的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的资产评估时采用重置成本法比较适合。常用的重置成本估算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功能价值法、物价指数法和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2.3选择现行市价法的企业

企业在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其经营状况很差,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什么发展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的资产评估时采用现行市价法比较适合。现行市价估算方法主要有:直接法、类比法和物价指数法。

在评估中,它的操作方法简单,但是影响被评估对象市价的主要原因是比较因素:分为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导致市价的不稳定性。评估师很难保持不受主观意识影响,评估的结果就无法服众。

2.4选择清算价格法的企业

具有法律效力破产处理并且变卖收入可以补偿出售所产生的支出的企业可以进行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

3结语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都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设定的,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时,合适的评估方法才能为企业并购重组所涉及到的价格和资本扩张方案提供指导;才能明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责任人;才能够促进企业资产的优化利用;才能帮助企业并购重组工作有方向,有规划的进行。资产评估对企业并购重组意义非凡,在评估过程中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影响因素的规避,是实现客观评估的保证。

参考文献

[1]申明.企业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运用特点[J].经济研究参考,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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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兴挺.企业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2).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9

【关键词】 畜牧业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处于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过渡的转型期。畜牧业生物资产是畜牧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既直接为人类提供农畜产品,同时还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提供可靠的价值信息对促进畜牧业生物资产的有效管理,保证其交易和流转的顺畅,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与会计、审计相关的部门及农业金融、保险活动也对畜牧业生物资产可靠的价值信息表现出强烈的需求。畜牧业生物资产种类较多,其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物转化功能各不相同,资产价值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此恰当估值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财会理论研究者和专业评估人员对于其价值评估的认知与实践远落后于其他类别的资产。

国内外学者对于畜牧业生物资产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会计领域中的确认与计量,对畜牧业生物资产估值技术的研究相对较少。在国外学者中,Delali B.K. Dovie,Charlie M.Shackletonb和Witkowskia(2006)提出牲畜的价值依赖于产权归属、畜产品(肉和奶)的质量、牲畜养殖的规模。M.Siegmund-Schultze,B. Rischkowsky,J.B.da Veiga和J.M.King(2007)认为现金流是决定牲畜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确定折现率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Ratnayake和Ajith(2010)提出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不能可靠确认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公允价值,其中关键问题就是要合理地确定折现率。Elad Charles和Herbohn Kathleen(2011)提出生物资产估值的核心问题是确定与风险相称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和贴现率。在国内学者中,王伟、许守澄(2008)对奶牛价值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成母牛和后备母牛的价值评估方法。笔者(2008)根据IAS41的标准对畜牧业生物资产的计量模式给出了具体的选择方案。范文娟(2010)研究了多种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其中探讨了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并对其精确性进行了检验。上述研究都不同程度地涉及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但普遍缺乏系统而完整的评估思路。

二、畜牧业生物资产的综合分类

不同类型和对象的畜牧业生物资产,其价值差异较大。明确评估对象的类别是进行评估的前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按照生物资源是否成熟,生物资产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根据我国目前畜牧业经营对象,畜牧业生物资产主要包括大牲畜(如牛、马、驴、骡、骆驼)、小牲畜(如猪、山羊、绵羊、兔)、家禽(如鸡、鸭、鹅)等。综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生物学特征,对畜牧业生物资产类型可以做进一步划分,如表1所示。

评估对象利用方向和所属畜群不同,其类别也是有区别的,同一畜种还可以根据利用方向和畜群进行进一步的分类。例如牛可以分为乳用牛和肉用牛,乳用牛根据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可以分为犊牛、育成牛或青年牛、基本畜群等。

三、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及其变动规律

畜牧业生物资产具有生长、发育、繁殖、衰退的自然特征,价值是不断变化的,充分把握评估对象的价值变动规律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前提。

就畜牧业生物资产个体而言,一定期间内经历若干实物形态的变化,随着实物形态的变化,价值发生相应的变化。资产的价值是资产的数量与资产的单位价值的乘积。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是其数量与单位价值的乘积。用公式表达如下:

资产价值(Vb)=资产数量(Qb)×资产单位价值(Pb)

畜牧业生物资产的数量(Qb)(包括个体形态变化与实物数量个数)与畜牧业生物资产的单位价值(Pb)任何一项发生变动,都将引起资产价值(Vb)发生变动。非生物资产通常数量不会改变,价值的变动主要是由资产单位价值的变动而引起。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变动过程中,不仅会由于单位价值的变动而引起变动,同时,资产的数量、形态和产出也会发生改变,一是在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形态和产出量增加,如肉牛随着生长发育过程,其个体在增大,产肉能力在增加。二是生物资产通过繁殖产生新的生物资产,导致数量增加。

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的增加,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资产单位市场价格(Pb)(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变动导致的增值,这种增值是其他资产也会遇到的情形,如房地产由于地价增加导致增值;另一种情形是具有再生能力的生物资产通过本身的生物生命运动而发生的增值即生物资产数量(Qb)变动导致的增值,如生长、发育和繁殖等,包括生物资产个体形态发生变化,如犊牛、小鸡的长大与成熟,以及生物资产实物数量个数的增加,如新生牛犊、仔猪等导致的价值增加。这种增值是其他资产不可能发生的情形,而且,适宜的条件、人类劳动的合理投入、农业活动的有效性将促使其生物转化的有效性,使得这种增值更为明显。

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的减少也有两种情况,一是资产单位市场价格(Pb)发生变动,导致资产减值,另一种情形是资产发生死亡个体减少、生产机能衰退等生物资产数量(Qb)减少导致资产价值的减少。

从以上分析得出,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的变动是双向的,正向的增加(+)与逆向的减少(-),引起价值变动的因素主要为两个,即畜牧业生物资产自然因素(形态变化与个体数量)和市场经济因素(畜牧业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或者“双因素”,概括而言,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变动规律是“双向”“双因素”变化规律,图1描述了该变化规律。非生物资产价值变动只是单一因素变动而引起,通常不存在自然因素。

正是由于存在自然因素(个体形态变化与实物数量个数)(Qb)导致的变动使得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发生变动,畜牧业生物资产在生长发育和存续期间或者为人类提供服务期间价值波动呈现倒U型规律,即初始价值较低,随着生长发育的进程,价值逐步增加,到达生长发育以及生产能力高峰值时,价值达到最大,此后,生物资产的价值又逐渐减少,直至价值为零。一般资产的价值在存续期间基本是递减状态(也有增加的情形如房地产,但总体是递减的)。

由于畜牧业生物资产生长发育的阶段性和周期性,每一阶段的生物性状和生理机能不同,并且每一阶段的生长发育都以前一阶段的生长发育为基础,因此价值形成机理也不完全相同。按照畜牧业饲养管理要求,家畜出生之后一般可以划分为哺乳期、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和老年期等几个阶段;家禽等可分为孵化期、育成期、成年期和淘汰期。图2列示了奶牛、绵羊、蛋鸡这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畜牧业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过程及相应的资产类型,这三类资产都属于典型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但是这三类畜牧业生物资产并非始终都具有生产能力,而只有在性成熟之后才有生产能力,即成熟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奶牛和蛋鸡在性成熟之前不具备产出能力,因此属于未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严格意义上讲,应该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另外,绵羊在性成熟前已经可以进行羊毛的采剪,因此在羊毛可以采剪的时点,绵羊已经是生产性生物资产。当畜禽完全丧失生产能力,但尚未发生产权转移时,畜牧业生物资产应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

四、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是得到国际权威认可的三种评估方法,应用较为广泛。另外,国内外学者还提出了一些新的评估方法,如条件价值法、德尔菲法和实物期权法等。目前,国内外关于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较少,理论基础和数据支持不足,特殊方法的研究与开发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在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中的运用。

从图2可以看出,畜牧业生物资产的存续过程可分为多个阶段,不同阶段的价值形成和价值变动规律都有显著差异,因此应分阶段来确定畜牧业生物资产评估方法。在生长发育的第一个阶段,即“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阶段,通常这一阶段只有投入而无产出或产出很少,牲畜和家禽更符合“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特点,其价值的确定适宜采用成本法;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阶段,即“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阶段,该阶段的牲畜或家禽已具备稳定产出能力,适宜采用收益法;生长发育的第三个阶段,即“淘汰”阶段,该阶段的牲畜或家禽也符合“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特点,无产出或产出能力很低,处于淘汰期的牲畜家禽多数会直接进入肉类产品市场,适宜采用市场法。

(一)成本法的运用

在评估未成熟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时,适宜采用成本法,选用的评估指标为复原重置成本,即采用与被评估资产相同品种的仔畜或雏禽、饲养标准和技术等,以现时(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重新饲养评估对象并达到预期状态所发生的费用。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借助资产所有者所持有的历史成本资料,可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应当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合理分类。可依据未成熟畜牧业生物资产的品种、养殖时间、外表形态和特征等标准对评估对象进行分类。第二,成本分析。具体包括畜牧业生物资产的取得成本、饲草和饲料费用、医药费、养殖人员薪酬、房屋和饲养设备的折旧、燃料动力费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和修理费用等。第三,成本费用的分配。将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按照牲畜和家禽的类别及所占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由此得到不同种类未成熟畜牧业生物资产的复原重置成本,即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收益法的运用

畜牧业生物资产成熟并具备生产能力时,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将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并汇总,以此作为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流程的设计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牲畜和家禽的价值变动规律。所采用的价值评估模型为:

式中,V是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Ri是畜牧业生物资产在第i期的预期收益额或现金流量值,n为预期收益的期数,k为折现率,其中Ri、n和k是收益法能否成功运用的前提。资产的特殊性使得上述3个参数的量化较为困难,因此,根据评估对象的生长发育规律选取相关的指标和参数并对其进行合理量化是整个评估过程的关键。

1.畜牧业生物资产的收益值

成熟的生产性畜牧业生物资产,每年的收益值是由牲畜或家禽带来的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得到的。例如单位数量的奶牛在第i期带来的收入包括产出犊牛的价值、原奶的销售收入及牛粪的处置收入,若处于资产持有末期,还应包括淘汰奶牛的处置收入;成本费用包括饲草和饲料费用、医药费、养殖人员的薪酬、燃料动力费等。固定数量的蛋鸡一年带来的收入包括鸡蛋的销售收入以及鸡粪的处置收入,在资产持有末期还应该包括淘汰鸡的处置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与奶牛类似。单位数量的绵羊一年带来的收入包括出售羊毛的收入以及产出羔羊的价值,在资产持有末期还包括淘汰羊的处置收入,同时也应考虑相关费用和成本。

在估算各年收益时,禽畜的饲养成本相对固定,同时还能参考往年的会计资料,因此,现金流出的估计难度较小。在估算禽畜资产带来的现金流入时,忽略生物生长发育规律和生命周期等因素会使估算结果产生偏差,因此应该重点对畜牧业生物资产的生产性能进行测评。蛋鸡应进行产蛋性能的测定,蛋鸡在具备产蛋能力后,第一个产蛋年的产量最高,第二年较第一年产量会下降15%~20%,第三年再下降15%~25%,同时还需要考虑蛋重、蛋品质和料蛋比等指标。测评奶牛的生产能力应关注其乳用性能,主要包括5个性能测定指标:产奶量、乳成分含量、泌乳的均衡性、挤奶能力和一些次级性状。在对产奶量进行测定时,应该从年产奶量、泌乳期产奶量、305d产奶量和成年当量等角度来分析,影响产奶量的主要因素有奶牛的品种、胎次、日挤奶次数和营养水平。判定乳成分含量的度量指标有乳脂率和乳质量,乳脂率与产乳量呈较强负相关关系,品种不同,乳脂率也不同,全面衡量奶牛的产奶能力,应将产奶量校正到同一乳脂率标准。泌乳的均衡性是与产奶量密切相关的,可以借助泌乳曲线来判定泌乳的均衡性,泌乳曲线的运用使未来现金流入的估算更加合理和科学。通过排乳速度和前后房指数可以衡量奶牛的挤奶能力。次级性状主要包含抗病性状、繁殖性状和使用年限等。在评定绵羊生产能力时,可以从剪毛量、净毛率、毛和皮的品质等方面判定。同时,要对评估对象的繁殖性能进行测定。另外,还应充分考虑未来农畜产品的供求情况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历史价格信息,合理预测农畜产品的价格。

2.畜牧业生物资产的剩余寿命分析

在评估基准日需要确定预期收益期数,预期收益年限表现为禽畜的剩余寿命,剩余寿命是评定畜牧业生物资产经济价值和种用价值的重要指标。确定禽畜的剩余寿命应找到与评估对象功能寿命有直接关系的生理特征指标,通过对生理特征的鉴定,估计禽畜的剩余寿命。一般正规的畜牧业养殖部门,在牲畜出生时都进行记录,如通过活体标记编号、系谱记录、临时性记录和永久性记录等手段进行个体和群体的识别,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找来确定禽畜资产的出生日期,推算禽畜的剩余寿命。在缺乏记录的情况下,可根据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体型外貌来判断其剩余寿命,最常用的是对牲畜进行线性评定,首先对牲畜外形的各部位进行评分,然后借助一定加权系数,求得牲畜的总体评分,从而判断牲畜品质的优劣及剩余寿命。

3.折现率的确定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折现率是一个重要的参数,折现率微小的误差都会使评估值严重偏离正确的评估结果。目前,绝大多数的评估业务都是采用固定的折现率,而以固定折现率为前提的收益法只是一种较为简单和公式化的评估途径,以此来估算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会存在较大的误差。畜牧业生物资产在不同的阶段会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尤其是疫病的风险,其价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风险进行评估,因此,应该充分考虑农业、畜牧业中的风险对折现率的影响,动态地分析评估对象在不同生长阶段的风险因素。确定折现率时应重点把握无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和风险报酬率三个指标,前两个指标容易获取,而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会存在很大的偏差,可以借助专家打分法来降低偏差。

(三)市场法的运用

生产性畜牧业生物资产进入淘汰期之后,会经过育肥而直接进入肉类产品市场。我国存在活跃的肉用禽畜市场,可以借助其市场报价并经过称重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由农业部主办的政府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以及“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等都可以查询到多种活禽活畜的市场行情,还有一些地方网站也会提供类似的信息。

运用这三种评估方法确定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时,最主要的就是要了解评估对象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其特殊性,并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指标和参数,指标和参数的量化是整个评估过程的重点与难点。

五、结论

有效开展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可以促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和保险的进一步深化与完善,目前理论界对此问题关注不够,已有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本文对畜牧业生物资产进行综合分类,分析了畜牧业生物资产的价值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研究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核心问题――评估方法的选择,分别探讨了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在畜牧业生物资产价值评估中的运用,根据畜牧业生物资产的特殊性,在指标和参数的选取和量化上进行了探索。指标和参数的选取量化是整个评估过程的重点与难点,是一个值得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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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10

【关键词】 期权法; 资产评估; 研究综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资产重组、企业并购、产权变更、金融创新得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规模进行,资产交易日益频繁,资产价值评估的应用空间将得到极大的扩展,对评估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评估技术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期权定价法作为一种评估方法,它考虑了资产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管理柔性等因素,对资产的机会和管理柔性价值作出了预测,在金融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及企业价值评估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其重要性日益突出。笔者对期权法在资产评估的应用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指出了未来研究趋势。

一、研究现状

Myers(1987)应用多重期间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评价公司内部现有的资产,即其未来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之价值,而成长机会价值则以可以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评估。公司的市场价值等于以下两个部分之和:一部分是公司内部资产的价值,另一部分则是公司未来投资机会的成长期权之价值。Chung和Charoen wong(1991)认为企业的价值应当包括公司现有内部资产的价值与公司未来成长机会的价值,但对企业而言,企业不需对投资机会进行投资,故将未来投资机会期权的价值视为成长机会的价值更为适当。Amran和Kulatilaka(1998)对一个虚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虽然是一个很有限的作用以及简单的案例,但成为该研究方向上的首次有益尝试。他们于1999年在《实物期权》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将金融期权思想运用在实物资产领域的创造性方法,对在现实环境中企业的估价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Copeland和Antikarov(2001)基于实物期权方法尝试了对于创业者指导的研究,但是他们所利用的离散时间模型如Quatrinomial模型,很难应用于长时期企业价值的评估。Schwartz和Zozaya-Gorostiza(2000)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到信息技术(IT)项目的评估中,得出结论“传统方法如IRR、NPV都不适合处理诸如大部分IT项目所面临的高不确定性因素。”在他们的研究中,他们开发了一个考虑许多影响企业价值变量的连续时间模型,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加入了Monte Carlo方法;虽然这是一个很完善的模型,但它只被设计成应用于IT项目的评价。Schwartz和Moon(2000)集中研究了网络企业的价值评估,研究表明“如果企业收入的增长率足够大的话,其股票价值的合理性。”Schwartz(2002)将实物期权方法运用于专利权价值以及专利保护研发项目的价值评估上。他考虑了项目完成成本的不确定性、项目投产后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项目研发失败的可能性,同时也考虑到了中途放弃项目开发的可能,并揭示了当不确定性足够大或者项目不再有价值时,这种放弃期权的价值。Kellogg,Charnes和Demirer(2002)将实物期权方法运用到企业价值的评估上。但仅限于对一家生物实验企业的研究。他们把一家企业看作是项目的组合产物,那么企业价值就应该是单个项目价值的总和。Nir Kossovsky(2004)等对多项高新技术资产进行了期权定价实证研究,研究了把期权的方法用于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可能性和准确性问题,实证结果非常准确。

国内学者中郑长德(l999)较早地将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用于企业证券价值评估。齐安甜、刘春杰等人(2001)针对传统评价方法在企业并购投资决策评价中的不足,研究了实物期权理论在企业并购定价中的应用,建立起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利用期权定价公式对具有增长期权的企业进行估价。简志宏等人(2002)指出由于公司关闭和破产的不可逆性和不确定性,可把公司关闭和破产理解为股东持有的期权,运用实物期权估价方法评估公司股票和债务的价值。马丽芬(2004)认为期权法是在考虑了管理柔性等不确定性因素而推出的一种全新的价值评估方法,它不是对传统方法的否定,而是在它们基础上的一种升华。李冬梅、龙斌帆(2004)讨论了在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已经日趋明显的经济环境中,结合实物期权定价思想对企业经营灵活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就自然资源企业如:矿山、石油等企业进行案例分析,但并未在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时对该模型的假设条件予以严格的检验,比如经济活动的机会收益是否符合几何或对数布朗运动规律。周琳(2003)运用Option软件将企业价值或股票价格作为期权价格,某一项长期负债作为执行价格,其它资产负债作为市场价格,通过资产和负债的整体状况来计算期权价格,即企业价值,为企业内部的资产负债管理和偿债能力分析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同时也指出在我国运用期权定价模型评估企业价值的障碍:市场利率的期限结构难以预测、对于未上市企业的价值波动率的确定需要进一步研究、对企业的运行管理有较高要求以及模型应用假设是股份全流通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侯汉坡,邱苑华(2005)、林鸿熙(2005)针对企业并购过程中被收购企业价值评估难题,引入实物期权理论,分析被收购企业的现有业务价值与战略协同价值。李松、周悼华、胡丽(2005)提出了充分利用价格、成本和产量等市场信息的实物期权价值评估方法,使实物期权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于研(2005)阐述了国内外跨国并购的发展趋势,并且将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运用到我国跨国并购的价值评估和战略决策的实践中。洪志军、谭跃、程锦(2004)在分析目前我国银行并购现状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并购价值评估的新的总体框架。王飞航、徐迪(2006)总结了实物期权的计算方法,并且将实物期权方法引入网络企业价值的评估。

从上述研究成果来看,期权法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不同资产范围,如企业价值、项目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

二、未来研究趋势

关于模型的限制条件、参数的选取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很少,资产评估价值的准确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制约了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具体来看,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下:第一,由于期权法受到限制条件和参数选取的重大影响,与经典期权理论偏离很远。第二,当前期权法在资产评估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价值偏离。第三,期权法受到限制条件、参数的选取、量化指标小、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价值偏离。第四,通过限制条件和参数选取与期权法作用机理,建立一套期权定价机制,提高期权定价的可靠性。

针对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问题,笔者认为应从“约束条件――期权定价法――资产价值”的逻辑视角去研究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对期权定价法相互关系的作用机理、经济后果、适合量化指标小和重组等不同情况的期权定价法的构建。主要研究内容概括如下:第一,对期权定价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鉴于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笔者认为立足于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的视角可能是研究当前期权定价法的理性选择,故经典期权定价理论是本项目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对资产评估的现状与特征进行分析。揭示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情况,掌握当前期权定价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已有的前期研究表明,当前期权法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评估价值不准确。第三,限制条件与参数的选取对期权定价模型的影响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探索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对期权定价模型的影响规律和路径。第四,期权定价模型与资产评估价值关系的实证检验。检验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应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探讨应用该方法需注意的问题。第五,针对期权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限制条件与参数的选取对期权法的影响路径,为构建适合中国资产评估实务的期权定价法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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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11

关键词:GIS 平原河网 沿运灌区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

水体作为平原河网地区一种特殊生态资源,不仅提供了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基础资源,还具有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生态过程与区域生态环境等功能。建立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指标体系,运用货币化手段将平原河网水系各项生态服务价值进行量化,对提高平原河网地区人们对水环境的保护意识及促进平原河网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利用MapInfo及其组件MapX,以及以Visual Basic可视化开发工具为开发平台,将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结合,有利于高效处理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中的海量数据,可以完成平原河网各个地区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分析,为平原河网地区水资源管理、经济发展和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1 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系统

1.1评估系统指标体系的建立

本文以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理论为基础,参考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工作组的分类方法,并借鉴国内外建立河流、湿地、森林、湖泊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体系的方法,根据国内外评估指标的选择需具有的科学性、全面性、实际可操作性、系统性、独立性、指标定量性等[1]原则,结合平原河网自身特点,建立了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本文将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分为提品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支持服务四大类,本文仅讨论提品服务和调节服务两项功能的评估方法。

1.2平原河网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计算方法

1.2.1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

平原河网是淡水贮存和保持的重要场所,其为人类和其它动物提供饮用水,为植物的生长、动物的发育和繁殖提供代谢用水,并为农业灌溉用水、工业用水以及生态环境用水等提供充足的水源。采用市场价值法对用水价值功能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1-1)

式中, 为供水价值(元/a); 为提供 种用途的水量; 为 种用途水的单位成本价格。

1.2.2水产品提供功能

在评估平原河网水产品提供功能价值的过程中用货币价值作为指标更直观可行,运用市场价值法计算水产品功能价值,计算公式为:

(1-2)

式中, 为水产品价值(元/a); 为第 类水产品的产量(t/a); 为第 类淡水产品的市场价格(元/t)。

1.2.3内陆航运功能

平原河网水系发达,为内陆航运提供了便捷,运用市场价值法计算内陆航运的经济价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3)

式中, 为河网航运的经济价值(元/a); 为河网航运的货物周转量( ); 为货物水运的单位价值; 为河网航运的旅客周转量( ); 为旅客水运的单位价值(元/( ))。

1.2.4水分调节功能

平原河网的水分调节服务功能价值采用机会成本法,利用其保护耕地而避免产生的综合农业损失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4)

式中, 为排涝的经济价值(元/a); 为保护耕地避免受损的面积(亩/a); 为单位平均综合农业受灾损失值(元/亩); 为其它效益(包括保护人畜、房屋等)(元/a)。

1.2.5净化水体服务功能

运用生产成本法估算平原河网生态系统净化水体的价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5)

式中, 为净化水体价值(元/a); 为净化合流污水的量(t/a); 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费用(元/t)。

1.2.6调节气候服务功能[2]

水体蒸发的调节能力也可类似估算如下:

(1-6)

式中, 为调节气候价值(元/a); 为水面面积(hm2); 为蒸发量(mm); 为换算系数,即每公顷水面面积蒸发1 mm的调温效果(kJ/ha); 为计算用的空调机的功率(kW); 为计算地的电费( )。

1.2.7大气组分调节

根据光合作用方程式:

CO2(264g)+ H2O(108g)C6 H12 O6 (108g) + O2 (193g)多糖(162g)

得出:生态系统每生产1.00g植物干物质能固定1.63g CO2和释放1.19g O2,以此为基础,由平原河网内各植物年净生长量推算平原河网生态系统固定CO2和释放O2的量。

1.2.8净化环境

平原河网水系生态系统净化环境服务其中以吸收SO2和滞尘两项功能为主。吸收SO2的价值通过影子工程法进行量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7)

式中, 为林地吸收污染物的经济价值(元/a); 为第 类林木对SO2的吸收能力(t/(hm2a)); 为第 类林木的面积(hm2); 为削减二氧化硫的工程费用。

平原河网水系生态系统滞尘功能价值的评价方法类似于吸收SO2的价值计算,计算公式为:

(1-8)

式中, 为植被滞尘的经济价值(元/a); 为第 类林木滞尘能力(t/(hm2a)); 为第 类林木的面积(hm2); 为我国削减每吨粉尘的平均治理成本。

2 沿运灌区水系生态服务价值GIS评估系统的实现

2.1 评估系统界面设计与实现

根据用户需求分析、系统要实现的功能和系统界面设计思路,遵循界面友好、操作简便实用的原则设计系统主界面。打开江都市沿运灌区水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GIS评估系统,进入系统运行主界面。界面主要由菜单栏、工具栏、地图框、目录树、鹰眼图5个部分组成。

2.2 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功能实现

基本信息查询系统模块功能主要通过窗口、视图浏览、地图查询、专题地图四个菜单实现。

(1)“窗口”菜单。本系统的主要窗口有地理信息窗口、灌区信息窗口、缩略图窗口、查找图元窗口、打印窗口等;

(2)“视图浏览”菜单。主要实现电子地图的放大、缩小、全屏、平移、中心放大、中心缩小及图层显示、漫游等功能;

(3)“地图查询”菜单。本系统提供的地图查询主要有属性查询、对象查询、数据查询、距离查询。

(4)“专题地图查询”菜单。该菜单包括专题地图制作和专题地图修改及关闭专题地图三个子菜单。。

2.3 沿运灌区水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系统模块设计与实现

单击主界面上的菜单“评估系统”, 即可进行灌区水系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价,见图2-1。无论对单条河流的某一年的单项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评估还是对多条河流的多年的多项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界面皆有基本信息输入、评估单价输入、计算结果、结果显示分析四个子界面组成,见图2-2。结果显示分析子界面可根据计算结果显示出单项服务功能价值多年的变化趋势或者单条河流各项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所占比例等,如图2-3所示

2.4 系统维护系统功能实现

系统维护系统包括权限确认、密码维护、信息维护及电子地图的维护四个子模块,点击任意模块菜单,即可进入每个模块的操作界面,完成系统数据和地图的更新及权限的设置等操作。

3 结语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范文12

笔者最近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银行贷款抵押工作中涉及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与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各自执业范围定位不清,给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带来了困难。2001年11月6日,江西省物价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赣价调字[2001l 56号文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贷款抵押、以资抵债物品实行价格认证的通知》。其要点是:(1)各地价格认证中心可根据有关机构的要求,对其贷款抵押物进行价格认证,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各有关金融机构予以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2)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贷款抵押、以资抵债物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3)继续做好对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收贷工作中强制扣押、追缴、没收等用于还贷的涉案物品估价工作。然而在执行中,却引起了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强烈反映,2002年1月25日江西省建设厅以赣建房[2002]6号文下发了《关于对铜鼓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其要点是:房地产价格评估(含房地产抵押评估)必须由取得建设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评估。物价部门的价格认证中心不具备从事房地产评估的合法资格。否则不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据悉,物价部门也将向房地产主管的建设部门交涉,论证其机构从事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评估资质的合法性……

上述两个部门,争论的焦点应该是:(1)谁是从事房地产估价合法机构资质认定的管理部门;(2)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在内的中介服务业务,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是否可以承担;(3)包括房地产价格在内的仲裁案件涉及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由谁承担。其实,两个部门职能之争的问题只不过是早应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罢了。

早于赣价调字[2001]56号文之前,在2000年10月13日,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就以国清[20001 3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文件,文件明确了两点:(1)积极做好价格鉴证机构退出中介,强化管理的相关工作;(2)继续从事社会中介评估业务的价格鉴证机构,应按照国办发51号文件精神与各级物价部门脱钩,归人相应的评估行业管理,不在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通知》附件:2000年9月5日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凡涉及到需要对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的,都应由司法机关指定的价格鉴证机构鉴证,非价格鉴证机构不得承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价格鉴证机构从事涉案房地产、土地价格等鉴证业务时,可不要求机构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只要具有符合相应评估行业规定数量及条件的评估专业人员并在鉴证报告上签字,其鉴证结果应予认可”。

之所以还要保留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评估的理由,正如《意见》所说:“由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直接服务于司法和行政执法,直接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政策把握性很强,时限性要求高。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市场竞争也很不规范,社会监督体系不健全,放开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将价格鉴证机构推向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价格鉴证机构的清理整顿任务主要是如何加强和规范管理问题,总体原则是:”保留机构、性质不变、退出中介、统一名称、保障生存、强化管理“‘。

二、几点思考

鉴于上述情况,在《意见》出台前,应该看到物价和房管部门各自涉及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和评估业务范围,均有各自的、部门法规作为依据,实际上各自不同程度上也在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活动,并不存在“谁合法、谁非法”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如有关部门不将此方面职能分解理顺,将会重新回到《意见》所指出的“执业范围定位不清”、“容易混淆价格鉴证机构与中介机构的界限,给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混乱”。为此,笔者认为;有关银行、物价、建设等部门应该跳出部门的圈子,按《意见》要求联合下文,进一步重申银行、物价、房管部门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中各自的职责。主要有:

1、各地价格认证中心应根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各地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所指明的资质范围“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资质”,认真履行职责。并退出从事社会中介评估业务。

2、各地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加强对评估业务人员执业管理和业务监督。特别是要落实建设部以建住房[2000]96号文发出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检查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原隶属或挂靠政府部门的,是否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彻底脱钩;如已发现从事房地产价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假脱钩”现象、或“变相假脱钩”现象,应依法追究当地房管部门领导责任和及时取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同时还要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以维护房地产评估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各地银行部门特别是各国有商业银行应主动争取物价、房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和程序尽可能地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方便群众,做好银行贷款抵押等金融工作,促进资金融通,降低贷款风险,保障债权实现。主要措施是把好银行贷款抵押物评估的贷前、贷中、贷后三道关:

(1)贷前关。各地银行部门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前,应拟定贷款对象的抵押房地产价值确认是否一定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如抵押物价值比较容易确认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就可以减少评估的程序,并非一定要履行评估手续,方可进入下道程序,由房地产交易所进行抵押登记,房屋产权发证部门换发《房地产他项权证》后,办完抵押贷款手续。

(2)贷中关。各地银行部门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中,应注意各地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的合法性,执法人员的合法性,如发现上述中介机构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假脱钩”或“变相假脱钩”的,不能作为金融机构予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依据。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最近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银行贷款抵押工作中涉及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与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各自执业范围定位不清,给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带来了困难。2001年11月6日,江西省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以赣价调字[2001l 56号文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贷款抵押、以资抵债物品实行价格认证的通知》。其要点是:(1)各地价格认证中心可根据有关金融机构的要求,对其贷款抵押物进行价格认证,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各有关金融机构予以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2)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贷款抵押、以资抵债物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3)继续做好对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收贷工作中强制扣押、追缴、没收等用于还贷的涉案物品估价工作。然而在执行中,却引起了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强烈反映,2002年1月25日江西省建设厅以赣建房[2002]6号文下发了《关于对铜鼓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其要点是:房地产价格评估(含房地产抵押评估)必须由取得建设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评估。物价部门的价格认证中心不具备从事房地产评估的合法资格。否则不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据悉,物价部门也将向房地产主管的建设部门交涉,论证其机构从事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评估资质的合法性……

上述两个部门,争论的焦点应该是:(1)谁是从事房地产估价合法机构资质认定的管理部门;(2)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在内的中介服务业务,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是否可以承担;(3)包括房地产价格在内的仲裁案件涉及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由谁承担。其实,两个部门职能之争的只不过是早应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罢了。

早于赣价调字[2001]56号文之前,在2000年10月13日,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就以国清[20001 3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文件,文件明确了两点:(1)积极做好价格鉴证机构退出中介,强化管理的相关工作;(2)继续从事社会中介评估业务的价格鉴证机构,应按照国办发51号文件精神与各级物价部门脱钩,归人相应的评估行业管理,不在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通知》附件:2000年9月5日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凡涉及到需要对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的,都应由司法机关指定的价格鉴证机构鉴证,非价格鉴证机构不得承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价格鉴证机构从事涉案房地产、土地价格等鉴证业务时,可不要求机构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只要具有符合相应评估行业规定数量及条件的评估专业人员并在鉴证报告上签字,其鉴证结果应予认可”。

之所以还要保留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评估的理由,正如《意见》所说:“由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直接服务于司法和行政执法,直接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政策把握性很强,时限性要求高。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市场竞争也很不规范,社会监督体系不健全,放开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将价格鉴证机构推向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价格鉴证机构的清理整顿任务主要是如何加强和规范管理问题,总体原则是:”保留机构、性质不变、退出中介、统一名称、保障生存、强化管理“‘。

二、几点思考

鉴于上述情况,在《意见》出台前,应该看到物价和房管部门各自涉及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和评估业务范围,均有各自的、部门法规作为依据,实际上各自不同程度上也在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活动,并不存在“谁合法、谁非法”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如有关部门不将此方面职能分解理顺,将会重新回到《意见》所指出的“执业范围定位不清”、“容易混淆价格鉴证机构与中介机构的界限,给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混乱”。为此,笔者认为;有关银行、物价、建设等部门应该跳出部门的圈子,按《意见》要求联合下文,进一步重申银行、物价、房管部门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中各自的职责。主要有:

1、各地价格认证中心应根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各地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所指明的资质范围“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资质”,认真履行职责。并退出从事社会中介评估业务。

2、各地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加强对评估业务人员执业管理和业务监督。特别是要落实建设部以建住房[2000]96号文发出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检查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原隶属或挂靠政府部门的,是否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彻底脱钩;如已发现从事房地产价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假脱钩”现象、或“变相假脱钩”现象,应依法追究当地房管部门领导责任和及时取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同时还要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以维护房地产评估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各地银行部门特别是各国有商业银行应主动争取物价、房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和程序尽可能地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方便群众,做好银行贷款抵押等工作,促进资金融通,降低贷款风险,保障债权实现。主要措施是把好银行贷款抵押物评估的贷前、贷中、贷后三道关:

(1)贷前关。各地银行部门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前,应拟定贷款对象的抵押房地产价值确认是否一定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如抵押物价值比较容易确认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就可以减少评估的程序,并非一定要履行评估手续,方可进入下道程序,由房地产交易所进行抵押登记,房屋产权发证部门换发《房地产他项权证》后,办完抵押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