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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06 09:31:50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1

为做好城市供热工作,保障供热平稳运行,确保群众冬季采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供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省城市供热事业发展迅速,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热价未作及时调整,供热企业亏损严重,供热工作遇到困难加大,保证群众冬季采暖的形势十分严峻。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确保群众冬季采暖,是践行“三个代表”、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供热企业要从讲政治、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供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防患于未然,确保冬季供热正常启动、安全运行。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安全平稳供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节能减排为着力点,坚持多措并举,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正常稳定的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1.加大热煤储备量,确保供热用煤需求。热煤储备量不低于每月需求量的50%。

2.供热成本和耗煤指标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下降。到20*年底,供热成本下降幅度不低于30%,每平方米供热面积耗煤降到20千克以下。

3.改革供热输配方式。到20*年底,取消民用建筑蒸汽管网采暖供热,实现热水管网供热全覆盖,供热系统网损控制在5%以内。

4.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新建建筑供热分户计量达到*0%;积极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到20*年底济南、青岛市完成35%,其他设区城市完成25%,县级城市完成15%。

5.全面提升供热服务质量。供热企业运行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故障报修处理及时率*0%,用户投诉处结率*0%。

三、建立健全城市供热长效机制,确保供热采暖平稳运行

(一)建立城市供热用煤保障机制。

1.加强省内煤炭资源的科学配置和管理。凡是本省能够用于供热的燃煤,除省统调外,优先保障本省供热用煤。产煤市、县政府可以对地方煤炭企业所产煤炭实行计划调拨,直接供应。煤炭企业要认真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安排好供热用煤的生产,确保完成省内供热用煤供应任务。各市、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煤炭资源管理,凡未完成省内供热用煤计划任务的煤炭生产、销售单位,一律不得自行销售。

2.加大外省调煤力度。建立供热用煤“绿色通道”,保证运输通畅。使用外省煤炭的城市,要组织相应机构,派出精干力量,到相应产煤地采购,争取多采购、多运输、多储煤。省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科学配置煤炭资源。

3.将全省年度供热用煤纳入省用煤计划统一协调,并争取纳入国家指令性计划,保证长期供应。

(二)建立购煤资金筹措机制。

1.落实供热财政补贴。对因煤热价格倒挂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各级财政要对供热企业进行补贴,确保及时拨付。

2.帮助供热企业筹集购煤资金。各市、县政府要采取财政垫资、借款、安排贷款贴息、协调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办法,帮助供热企业筹措购煤资金。供热企业也要积极自筹资金,满足购煤需要。

3.实行“以热换煤”政策。供热企业对有煤炭计划指标的工商企业用热或用汽大户,可以与其以热换煤;对没有煤炭计划的用热或用汽大户,可以预收热费。

(三)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200号),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要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财力状况,按照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适度调整供热价格。居民采暖价格应当分步调整、逐步到位,非居民用户采暖、用汽价格可以一步调整到位。供热价格的具体调整标准和幅度,由设区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政府要予以适当补助,确保温暖过冬。

(四)建立城市供热行业保护扶持机制。

1.对热电联产予以扶持。热电联产有利于节能减排,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对专门用于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机组,应按照先上后下的原则区别对待,确保供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持省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或脱硫加价。

2.实行供热税费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对供热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对供热企业按规定给予优惠。对采用替代能源供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要予以政策扶持和奖励。省物价局要会同省建设厅及时调整城市供热建设配套费标准。城市供热建设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项用于城市热源和管网建设。

(五)建立城市供热应急预警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供热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供热企业要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加强模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努力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建立供热用煤应急保障机制。供热企业要制定燃料供应应急预案,加强燃料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供热用煤供应。

三是供热企业要制定并完善极端寒冷、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预案,遇有极端天气出现,确保及时有效启动,保证正常供热。

四、积极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大胆创新供热模式

(一)推进城镇职工采暖费补贴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加大改革力度,改“暗补”为“明补”,对城镇职工按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发放采暖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省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加快供热计量方式改革。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改革供热计量方式,提高供热系统运转效率,节约热能,降低成本。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室内供热计量节能改造,要与热源、室外供热管网系统及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供热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和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三)推行供热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要进一步理顺供热体制,整合优化供热资源,相对集中管理,实现规模经营,发挥规模效益。热源分散、经营管理落后、服务水平低、效益差的供热企业,要有计划地予以撤并。对分散供热的小型锅炉房和换热站,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联网改造,各地一律不得再分散建设小型锅炉房和换热站。

(四)积极扶持新型供热方式。要因地制宜,鼓励发展多种方式、多种类型能源的城市供热,积极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扶持发展新型供热管理模式,鼓励能源服务公司参与供热经营管理。对成熟的新型供热技术,要予以政策扶持和奖励,缓解供热能源紧张局面。

五、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努力降低供热成本

(一)改进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供热企业是保障冬季供热采暖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管理,节约挖潜,降耗增效。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供热高效运转。根据国家定额标准,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裁撤冗员,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能效考评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狠抓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

(二)大力开展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高耗能的供热设备,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供热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供热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应用汽轮机低真空改造循环水供暖、烟气余热利用等技术,回收利用废热、余热;将蒸汽供热采暖管网改为热水管网,降低供热网损;应用先进的保温技术,提高管网保温性能;应用高效换热器、变频循环水泵、气候补偿装置等节能技术设备,提高换热、输送效率。对使用期限15年以上的供热管网,要制订保温节能改造计划,确保及时改造。

(三)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供热企业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做到新建小区都能集中供热。尚未实行集中供热的市、县,要加快建设进度;已经实行的,要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规模。到20*年底,实现全省所有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全覆盖,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达到65%以上。

(四)提高供热服务水平。供热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照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向用户供热,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符合要求。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服务热线并坚持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供热主管部门要建立供热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严格规范供热服务行为。

六、加强城市供热行业管理,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一)充分发挥供热专项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快组织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推进供热专项规划全覆盖。未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市、县,2009年7月1日前必须编制完成。供热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必须履行法定程序。

(二)强化供热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任何单位组织建设的集中供热工程,必须报经供热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程序申请工程建设。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供热运营单位不予并网供热。对采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太阳能等新能源供热的工程建设,要一并纳入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供热经营企业许可管理。凡是从事供热经营的,必须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对获得经营许可的供热企业,市、县政府可依法授予其在一定区域范围和一定时限内的特许经营权。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 集中供热 目标管理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三北地区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迅速兴起,各供热企业一方面要增加科技创新与更新,同时还要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办法,使供热事业不断的健康发展。

科学的目标管理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要达到的目的,同时还是紧紧围绕这个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和考核奖惩的一种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能有效的把企业各项工作统一协调起来,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管理与效益的关系逐步被人们所认识,特别是目标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中越来越发挥着积极作用。现以辽宁某市供热企业的实际经验为例总结如下。几年来,通过在目标管理方面做过积极的尝试,对基层单位实行部分费用及运行指标承包这一初具模式的目标管理后,收到较为显著的效果,调动了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该企业是以从事城市集中供热为主,兼营供热管道安装的生产服务型企业。担负着市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用户冬季供暖任务,现供热面积850万平方米,供暖锅炉房4座,20吨锅炉5台, 35吨锅炉2台,40吨锅炉3台,60吨锅炉1台,80吨锅炉1台。下设6个基层分公司,7个独立核算单位,16个职能处室,职工人数957人。

受市场经济、社会经济滑坡影响,在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紧张、成本增加、采暖费价格偏低的情况下,供热行业主业亏损早已是供热人最不愿接受的严酷现实。这一现状对企业领导触动很大,感到不强化企业管理、不搞活企业,企业就没有出路。因此全方位推行目标管理,把提高供热质量、安全生产、降低物耗、管理上新台阶、增加经济效益作为主攻方向。企业的目标管理首先由企业负责人根据预定全年工作计划、战略任务,年内生产经营所要达到的总目标,根据这个总目标对各基层单位进行分解目标。几年来一直坚持年初制定计划和五年发展规划,和基层单位鉴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状,下发承包方案和考核办法,对企业管理活动实施一系列的管理过程和控制。

指标的确定

考核指标的确定因基层实际供暖情况即外购热源单位和锅炉供热管理单位、计量所、车队、独立核算单位等生产经营情况不同而异,但主要分解是大同小异的,即围绕经营总目标将构成目标利润的销售收入、费用和成本(煤水电热)及与企业效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细分指标。

承包指标确定的原则

1、指标层层分解不留死角。除供热主业基层单位承包外,职能处室、其它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工作范围、性质也都分解承包,鉴定承包责任状,落实到每个班组和个人,使每个人都在考核和被考核之中,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

2、指标分解有充分的量化过程,并有切实的措施做保证,否则靠主观意造来完成是注定要失败的。

现供暖主业具体承包指标:

1、服务指标:包括用户室温合格率、用户上访率、人大政协提案率。

2、生产指标:包括供热单耗、电单耗、煤单耗、失水率、抢修及时性率、设备完好率、仪表使用完好率、修表及时率。

3、安全指标:包括安全频率、重伤死亡事故率、重大及一般通事故。

4、经济指标: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低值易耗、运输费、物料消耗及修理费、劳动保护费。

5、工资总额:按人员合理流动按实增减。

各相对独立单位承包指标:主要以保证利润总额、保证主要生产的质量、产值等指标作为承包指标。(不一一列举)

指标奖罚及考核办法

根据奖罚根据界定的各指标奖界区间按0.5%―30%的比例进行奖罚。各独立单位诸如重伤死亡事故率是党政班子负责人政绩考核指标,未完成撤销解聘领导职务。

目标管理虽然强调自我控制、主动管理,但并不是不要管理,在注重成果的同时,也必须有必要的过程控制。设立专门的指标考核部门,每月考核一次。基层各单位采暖期生产运行指标在采暖期结束后按完成情况兑现,费用指标在承包期满后进行一次性的奖罚兑现。对考核中涉及的各种考核指标,由各主管部门提供,每月下发考核通报,对独立核算单位年末一次性奖罚兑现。

效果评价

目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取得管理活动的最佳效果,而目标管理活动成果如何,归根结底是要用它所取得的成果的经济效益大小衡量。经过几年的运行,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由于降低了物资能源等消耗,使供热主业减少亏损,加强管理搞活企业使副业增加了收入,杜绝资金外流。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08-2009年供暖效果好于往年,用户室温合格率99.98%比计划提高1.98年百分点,多次收到用户锦旗、感谢信,两台一社报道三十余次。

承包指标的完成

供热单耗:计划170千焦/小时平米,实际完成161.88千焦/小时平米,比计划降低8.12千焦/小时平米。

耗煤:计划耗煤16.1万吨,实际耗煤14.7万吨,比计划节煤1.4万吨。

电耗:计划耗电总量1379.67万千瓦时,实际耗电1361.49万千瓦时,比计划耗电节省18.18万千瓦时。

存在问题

1、目标管理是以人性假定为基础的,指标分解是人为的量化过程,由于受人的自身局限,如掌握理论、深度、广度等方面差异;实际工作经验和不同角度的局限性;风险观念及受人为的所取资料的局限性。如资料的可比性、可靠性;计算方法的局限性等。因此对指标的分解,对未来趋势的估计不一定是最先进、最合理、最充分、最有说服力的论证。

2、因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资金分配,因此在考核工作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如:从眼前利益出发,找客观理由的,给考核工作增加了难度。

3、基层单位对部分费用指标承包,有时会出现“有空可钻”的现象。例如对各基层单位费用指标承包中,在可控不可控费用中出现扯皮现象,无形中给考核工作增加了工作量。

4、个别承包单位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不高,完成情况奖罚标准情况,心里没数。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运态管理。对承包指标要不断改进、完善、调整、有升有降,使之更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

2、组织管理。加强对目标管理的考核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使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和热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省城市供热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燃煤(电、气、油)锅炉、工业余热、地热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提供给热用户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热生产企业是指为热经营企业提供热能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热经营企业是指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热用户是指利用热经营企业提供的热能为其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的单位和居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城市供热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的原则,推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部署,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第五条县建设局是本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城市供热的管理工作。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辖区供热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供用热纠纷和问题。

开发建设单位有责任会同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处理供热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热经营企业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建设局下设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城市供热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供热发展的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供热计划。

三、参与新建工程的供热系统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的验收。

四、审查热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五、监督、检查热经营企业运行服务和供热质量,对供用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裁定。

六、设置投诉电话,并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投诉人。

第七条建立供热应急资金保障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

一、县人民政府按照供热年度安排应急保障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应对城市供热的突发事件。

二、热经营企业(含实施冬季供热的物业服务企业)按供热面积每平方米0.50元标准,在每年的11月20日前上交供热质量保证金,由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主要用于热经营企业原因导致供热质量不达标,且未按要求退费时,由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从相应企业上交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付给供热质量不达标用户。每受理一户,给予应退还居民热费的热经营企业相应处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缴存企业签字盖章核销。

在每个采暖期结束15日后,如无其他异议,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将企业剩余的供热质量保证金退还给热经营企业,热经营企业在下一个采暖期按规定上交供热质量保证金。

热经营企业(含物业服务企业兼管冬季供热的)不按规定时间上交供热质量保证金的,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供热经营许可证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第八条热经营企业供热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费由县财政部门指定专业银行收取,统一进行管理。

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帐户,用于各热经营企业热费的存储,热经营企业计划使用资金时,要向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写出计划使用资金的申请报告。财政部门根据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将计划使用资金划拨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专用账户上,然后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计划使用资金的热经营企业拨付。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供需情况,编制本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城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其配套的供热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热电企业应当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按照设计的供热能力保证供热需要。

第十二条城市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将竣工资料及时报送给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建设城市供热工程应当依据招投标法的规定确定设计、施工企业。

从事城市供热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第十五条新建住宅房屋必须实行分户控制,即有住宅房屋应当实行分户控制供热改造,分户改造所需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加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在施工放线前,就其供热设施设计方案应征求热经营企业意见,竣工验收时,不符合供热条件的,热经营企业可以不予供热;如热经营企业给予供热,造成热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符合供热条件的,办理会签手续,签订供用热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维护结构,供热设施维修、管理,保修期限,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报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既有建筑加入集中供热管网内的,由建设单位或热用户代表与热经营企业按协商约定交纳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和内部管网改造等事项。

第十六条城市供热即有建筑应当逐步推行计量供热,城市新建房屋应当安装供热计量设施,所需费用均摊到建筑成本中。

第三章供热与用热

第十七条城市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安全的热源;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健全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

管理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凡在本县城区内设立热经营企业的,应当向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营许可证》未经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年检的,工商部门不予对营业执照进行年检,税务部门对向居民供热的热经营企业不予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十九条热生产企业与热经营企业,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应当签定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的格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本县供热期限为十月二十五日零时至次年四月十日二十四时,热经营企业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

居民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卧室、起居室)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十八度。

第二十一条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检查室内温度。

第二十二条由于热经营企业责任造成热用户室温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热费。

退费办法由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正常供热。因突发性故障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预计停热三小时以上的,报告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预计停热八小时以上的,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通知热用户。停止供热连续两天或者累计七天以上的,应当依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热用户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未达到供热服务质量标准的,应当在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标准的,应当根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热用户给予赔偿。

热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放弃供热,发生弃管的,其供热设施由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备条件的热经营企业托管,并确定托管期限。

第二十五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确定托管和取消特许经营权的热经营企业在托管和临时接管期限内,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公开向社会拍卖。

供热期间,供水、供电等部门,因故停水、停电应当通知到热经营企业。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自管的小锅炉与供热设施发包给有资质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管理的,建设单位或能代表大多数热用户的代表必须在每年的8月31日之前按规定完成招投标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提取锅炉折旧费,主要用于锅炉的大修和更新。

第二十八条热经营企业发生歇业、撤销、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热经营企业转让、移交供热设施的,应当到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热用户室温“合格率”,热用户报修修理“及时率”,供热设备“完好率”。热经营企业接到热用户电话报修后,白天30分钟,晚上40分钟赶到现场。热经营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公开报修,投诉电话,设立接待室,做好投诉和测温登记,及时处理热用户反映的问题,并进行反馈。

第三十一条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发展热用户,需要发展热用户的,应当就其接入的面积、开工、竣工时间、是否破坏街路,设备运行的负荷能力等事项,报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及时备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热经营企业当期接入供热面积应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的2倍处以罚款,从热经营企业当期采暖期存储的热费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居民供热的,应当向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与其签定供用热合同,同时按照热经营企业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热用户或者用热面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热经营企业办理核准手续,并与热经营企业重新签定供用热合同。

第三十三条热用户需要改造供热系统或者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每年的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向热经营企业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改造供热系统或者停止供热。

地热采暖的热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热经营企业不得拒绝。

四、热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热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及时缴纳热费。热费标准按照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热用户享有下列权利

(一)监督热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热用户供热;

(二)对热经营企业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请求赔偿由于热经营企业的责任或者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购买新建房屋的热用户在10月25日之前办理了入住手续,应当在第一个采暖期按房屋性质、建筑面积及相应热价缴纳全额热费。未售出空闲房屋的热费,第一个采暖期,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空闲房屋的性质、建筑面积及相应热价缴纳全额热费。热经营企业对新建房屋第一个采暖期全部开栓供热。

在供热期内(第一个采暖期)购买新建房屋的热用户,在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热用户全额缴纳热费。热经营企业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在其他时期内购买新建房屋的热用户,在购房合同中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热用户按规定缴纳热费。

第三十七条供热期不用热的热用户(已进行分户控制)应当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缴纳20%的基本热费;10月15日前未向热经营企业提出不用热申请,且未缴纳20%基本热费的热用户,在供热期间申请用热的,需缴纳供热期全额热费。

10月15日前已向热经营企业提出申请不用热并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热用户,在供热期间又申请恢复供热的,并具备恢复条件的,需从恢复之日起缴纳恢复供热后的热费(供热期应缴纳热费总额÷168天×恢复供热后天数),已缴纳的20%基本热费按未供热天数扣除,其余退还。

热用户未办理停供手续,但在规定的报停期限内缴纳了20%基本热费的,可视为办理了停供手续。对缴纳20%基本热费的热用户恢复供热时,不允许收取开栓费等各种费用。

第三十八条地热设施采暖收费与散热器设施采暖收费执行同一标准,不允许再加收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热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即未办理停供手续,又未按时缴纳20%基本热费,热经营企业给热用户下发追缴欠款通知单,并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热用户恢复供热时,按规定补交陈欠热费和滞纳金,热经营企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十条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热经营企业收取的热费进行监查,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供热设施管理

第四十一条热用户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将自建的供热设施与热经营企业的管网连接;

(二)在供热系统上安装放水设施及热水循环装置;

(三)擅自增加供热面积;

(四)擅自调节进户阀门;

(五)擅自改变供热用途和改动供热设施;

(六)阻碍热经营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它损坏供热设施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住宅供热系统实行分户控制,热用户室外(含分户控制阀、供水、回水阀门)供热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维修、管理,(新建房屋供热设施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维修。

住宅供热系统未实行分户控制的,热用户楼外入户阀门外(含阀门)的供热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维修、管理。热用户楼外入户阀门内的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维修。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拒绝热经营企业维修人员对供热设施的抢修,抢修人员确定抢修点及通风口位置,需要破坏地面进行地沟作业的,热用户应当积极配合,抢修完之后,由热经营企业予以恢复。

第四十四条热经营企业应当在每年十月一日之前,检修、维护地沟内供热设施时,发现地沟内有其他阻碍物、污水等情况,影响供热质量和损害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及热用户。

由于热经营企业未通知到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及热用户,在采暖期内,抢修地沟内供热设施涉及清理其他阻碍物、污水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热经营企业全部承担。

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及热用户,在采暖期内,应对供水设施采取相应的防寒保温措施。

第四十五条热经营企业监察人员入户检查时,必须是2个人以上,并佩戴明显标志,出示工作证。对破坏供热设施和窃热的热用户及其他人,热经营企业一经查实,按损失的额度要求给予赔偿,并报告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建设工程涉及供热管网及设施的,应当到热经营企业办理会签手续。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移动供热设施的;

(二)在管网上堆放物品,利用管网、管支架悬挂广告

牌匾;

(三)利用管网沟排放雨水、污水;

(四)其它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六、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供热的,由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热经营企业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的,由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当供热而未供热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热经营企业擅自弃管供热的,由县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当供热而未供热期间热费总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4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全市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49亿元,占年计划的52.8%,同比增长31.6%;完成工业增加值45.2亿元,占年计划的51.4%,同比增长33.5%。

2、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97.5亿元,占年计划的50.8%,同比增长39.2%,高于市定目标2.2个百分点。

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30.6亿元,占年计划的50.6%,同比增长41%,高于市定目标6个百分点。

4、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实现销售收入89.5亿元,占年计划的52.6%,同比增长58.6%,高于市定目标25.8个百分点。

5、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实现利税8.71亿元,占年计划的48.4%,同比增长59.2%。

6、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实现利润3.89亿元,占年计划的43.2%,同比增长41.4%,高于市定目标4.1个百分点。

7、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完成税金4.82亿元,占年计划的53.6%,同比增长72.6%。高于市定目标27.4个百分点。

8、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产销率预计98%,于市定目标持平。

9、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数预计179%,高于市定目标19个百分点。

1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预计8.1%,低于省定目标3.9个百分点,高于市定目标3.1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工业企业生产调度,全面分析运行态势。每月召开全市工业企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会,及时掌握了解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随时掌握其运行动态。一是对全市主要工业产品、主要原、燃料的价格、库存变动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二是对亏损企业实行动态监控,制定扭亏时间表,指导企业采取措施,扭亏增盈。

3、及时协调煤、电、气、运等方面的问题,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煤炭方面。重点协调了豫源化电公司电煤供应。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我市煤电联保实施方案,保证对豫源公司的电煤供应。电力方面。在我市电力供应严重紧张,频频拉闸限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多次召开协调会,一方面要求电力公司严格按照阶梯供电方案供电,保证居民生活、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用电,另一方面要求各工业企业要顾全大局,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我市电网安全,同时合理安排生产,尽可能地避峰填谷,减少损失。运力方面。面对当前铁路运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多次与济源车务段沟通、协调,在运力上对济钢、豫光、豫港、奔月、特钢等重点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保证重点企业运输、重点物资运输。供气方面。由于电煤紧张、煤质太差等原因,豫源公司锅炉不断出现问题,机组出力严重不足,供气质量不高,使工业用户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反映强烈。为此,分管局长和科长多次奔波往返于热力公司与用户之间,并多次召开供热协调会,解决实际问题。对豫源公司的实际困难,经过对周边地市调查,向市政府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建议适当提高供热价格,最终促成了热价的调整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豫源公司弥补了一部分亏损。在供、用热之间矛盾加剧的时候,及时召开协调会议,一方面要求供气方顾全大局,做出一定的牺牲,采取多种措施,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供气,满足用户要求;另一方面要求用气方多一分理解,面对现实合理安排生产,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及时向市政府反映供热的实际情况,提出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供热矛盾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经过我们的积极努力,多方协调,全市工业经济在煤、电、气、运多方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并没有出现大的波动,总体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

4、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2005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确保工业经济高效、健康运行。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研分析,把握运行动态。加强对主要工业企业的跟踪监控,对其生产经营、存在问题及走势进行动态监控,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引导、帮助企业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挖潜增效,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把因市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企业捕捉市场良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努力克服困难,防止工业经济出现大起大落。

4、加强管理,积极应对,解决好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引导帮助豫源公司渡过难关,尽快使市热力管线和2×135MW热电机组联网,保证工业用气,防止工业经济因供气问题而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加强电力运行的科学调度。随着下半年我市一批工业项目的竣工投产和已投产项目的达产,电力紧张的矛盾将会不断加剧。为此,要及早制定科学的电力运行方案,合理安排发电机组及电网检修,避开夏季高峰季节检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三是缓解运输压力。加快增加济源火车站吞吐能力各项工作的进度,力争尽快得到批复,早日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铁路运力的矛盾。建立铁路货运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寻求更多的支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四是解决好煤炭供需矛盾。抓住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生产经营利好的机遇,努力提高我市煤炭供应能力。加强协调和调度,优先保证沁北发电公司、国电豫源公司、豫源化电公司的电煤供应。整顿和规范我市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解决好煤炭公路运输问题。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 热电联产 集中供热 政策

1 发展热电联产必要性

热电联产是热能和电能联合生产的一种高效能源生产方式,也是一种公认的节能环保技术。其根据能源梯级利用的原理,将一次能源燃烧后,既生产电能,又利用在汽轮发电机中作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能够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从中长期看,我国未来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2 选择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政策考虑

(1)节约能源。热电联产利用发电后工作介质的热能,以蒸汽或热水形式向用户供热,热电联产方式可以大大提高热能利用率,减少CO2排放量。(2)保护环境。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相对分散小锅炉供热在降低污染、尤其是减少颗粒物污染方面的效果非常显著。最近几年推广的循环流化床锅炉还可实现炉内脱硫,故能有效地改善环境质量。(3)缓和供电紧张。由于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尤其是高耗能产业的更大发展,使电力需求快速增长。考虑到热电厂都建在热负荷中心,区域热电厂的上网电量也在就近消化,因此通过热电厂供电补足区域供电,可减少电力传输损失,在改善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3 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发展状况

3.1 我国热电联产发展历史

(1)热电联产的兴起与发展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进行大规模工业建设,在一些工业内,建设了区域热电厂,由于当时缺乏热电建设经验。基建计划不落实,热负荷误差很大,致使一些热电厂的经济效益未能充初期。从1953年到1967年期间,正是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初期,也是各地电网发展的初期。一般是城市建筑密度低。热网投资大,工业热负荷为主,民用采暖热负荷很少,而工业热负荷一般是提出的偏大偏早,投产后热负荷很长时间上不来。热电的热化系数几乎均大于1,因而实际经济效益不高。这一时间由于以供工业为主,绝大多数热电厂选了抽汽机组,以保证供汽供电。这一时间新投产6000千瓦及以上的供热机组容量占火电机组总容量的20%,居世界第2位。(2)1971-1980年期间,由于中央政策和其他影响,工业布局分散,没有中长期的工业建设和城市规划,因而制订热电厂的发展规划没有基础,只能在短期计划中做些安排。(3)“六五”计划时期热电联产建设开始新发展。1981年以后,中央在能源政策上提出了节约和开发并重方针,积极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国家计委在计划安排上专列了“重大节能措施”投资,支持热电厂项目建设。

为适应燃料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的发展,2000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以急计基础(2000)1268号文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加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和有关方针政策性内容。

3.2 我国热电联发展的特点

(1)以前热电厂的建设主要是在已有的工业区内搞热电联产,代替目前分散运行的小锅炉,因而热负荷比较落实,资金易于筹集,建成后能较快的形成供热能力,发挥出较好的经济效益。(2)热电建设中以区域热电厂为主,也发展一个企业为主兼供周围企业的联片供热的热电厂和企业自备热电厂,以发挥各自的优越性。(3)热电厂建设强调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热力规划,并明确没有城市热力规划的热电项目不予审批,因而现在很多城市和县镇均编制有热力规划。将热电建设纳入长期发展计划。(4)热电厂的建设已由电力部门独家建设,发展为电力部门、地方政府和各部门企业共同建设的兴旺发达局面。(5)建国初期甚至建国前建设的中低压凝汽电厂,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电厂已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带、而机组老旧煤耗高,纷纷改建为热电厂向城市供热,使老电厂恢复了生机。

4 城市热电联产与集中供热的存在问题

(1)热电建设资金不足。目前热电建设的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政策投资;二是地方财政;三是用热受益单位集资。近些年国家分配给节能基建投资,不足全国基建总投资的1%,节能技改投资,也在逐年减少。(2)供热费用收缴困难。各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收缴供热费的困难。原有计划体制中已经存在的收费难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不再为职工报销采暖费,变得愈加困难。现行的收费制度难以为继,供热收费率逐年下降,使一些城市的供热企业陷入困境,不得不依靠政府补贴维持冬季的正常供暖。(3)发展热电联产的产业政策不够落实。国家和地方的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但实践中尚存在不少问题,很多方针政策不能落实。

5 促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经济政策。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早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而且已经出台和准备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2)用热力贴费解决投资难的问题。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属于城市公用事业,考虑到热电厂集中供热建设资金没有稳定来源,新建项目难以开工及热电行业普遍投资额大、供热管网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的现实情况,政府应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对城市集中供热中热源和主干网建设的投资,允许建设单位以出售用热权的形式向受益单位收取热力贴费。(3)实施供热制度改革。2003年建设部等8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启动实施我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其核心内容是: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将采暖费由单位统包改为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将目前各级财政和单位采暖的各种费用转化为补贴,以货币的形式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采取扶持政策,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4)技术保障。实施分户热计量收费是供热制度全面改革的基本保障,是从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推动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集中供热实施计量收费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对于已有的旧住宅,在设计供热系统时没有考虑节能和计量问题,供热系统本身存在着不具备热计量和热调控能力的固有缺陷。二是供热收费机制不健全,处罚不缴费者无相关法律可依。三是至今还没有制定出计量收费供热系统的设计规范,设计人员无所适从。

供热体制改革要求尽快解决上述有关的技术问题。我国的城市供热事业还需要开展广泛而又深入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卢炳根.《发展热电联产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战略》.

[2]王振铭《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编制说明,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热电厂;采购预算;预算管理;企业经营决策;预算编制

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超过企业计划期,就会导致热电厂的采购预算没有实际意义,出现浪费物力、财力、人力的情况。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在企业计划期以内,就会导致热电厂计划不能顺利完成。另外,热电厂所具备和获得的资金是有限额的,因此热电厂管理人员应该对有限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其提高效率的同时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热电厂采购预算可以保证企业作业计划和战略计划顺利开展、合理分配资源、对资源分配的有效性进行保证、对企业流动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企业可以正常运行,因此在热电厂发展中采购预算管理工作起着推动的作用。

1热电厂采购预算归纳

1.1热电厂预算编制流程

一般情况下,热电厂年度经营计划以业务部门中行销计划为起点,并对热电厂的年度生产计划进行确认,这一过程就是热电厂预算的编制流程。热电厂有了生产计划,才能进行生产预算工作,同时热电厂采购预算也在生产范畴内。因此热电厂采购预算主要就是为了配合企业年度生产数量和企业年度销售进行预测,对热电厂所需零件、物料、原料等成本和数量进行详细的预算,热电厂生产成本受到采购预算制约。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过小,会影响热电厂的经济效益,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过大,就会使热电厂占用较多的库房、资金,最终使采购预算在热电厂中失去应有的价值,因此热电厂采购预算一定要根据企业整体计划进行。

1.2热电厂采购预算的种类

采购预算在热电厂中有很多种类,种类不同的预算对热电厂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热电厂采购预算一般分为长期和短期,而长期和短期采购预算是由热电厂计划而定。热电厂短期预算主要是对企业单位时间内某一阶段的计划进行预算,短期预算是热电厂企业经营财务对企业总体规划进行说明,同时短期预算也是热电厂的执行预算,短期预算在热电厂实现生产业务计划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热电厂采购的长期预算都是一年以上,同时热电厂长期预算是对固定市场的投资问题进行预算工作。热电厂战略性计划能否有效执行也是由长期预算准确性决定的。热电厂采购预算的范畴大致分为热电厂生产中具体的分类预算和发展的全面预算。热电厂分类预算有很多种类,对热电厂不同部门进行的预算,还有对热电厂具体运行活动的预算。热电厂的总预算也可以称为全面预算,全面预算主要是热电厂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消费、交换、分配、生产等环节的经济关系,还包括热电厂服务过程中先进支出和收入、产品支出和收入的关系,热电厂的全面预算是由分类预算构成的。热电厂全面预算可以分为业务、决策、财务三种预算。首先,热电厂业务预算是对企业计划期全部经营活动进行的预算,同时热电厂业务预算包括采购预算;其次,热电厂决策预算是为投资决策项目进行编制的,决策预算的主要作用就是帮助企业管理者在决策时提供准确数据;最后,热电厂财务预算是在企业计划期中将现金支出和收入进行预算,总预算的基础就是财务预算,同时财务预算包括预计资产负债表、现金预算。

2热电厂采购预算的编制

2.1热电厂预期价格

热电厂在编制企业采购预算过程中,应该对所需物料市场的涨跌范围进行掌握,并对物料变化程度进行了解,因为个人的判断和实际物料变化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导致热电厂采购预算出现偏差,同时订购量和季节性的供应也会使实际采购物料的数量超过实际需求,另外,热电厂实际财务情况也会影响采购预算。由此可见,热带厂采购预算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热电厂采购预算初稿时,应该和生产管理部门和销售管理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对采购预算初稿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和优化,使采购预算方案可以符合正常生产和销售活动,对采购预算方案的资金来源,采购预算管理人员应该协助热电厂财务部门一同进行。

2.2热电厂生产效率

热电厂采购预算计划会受到生产效率的影响,同时热电厂预计原材料所需数量误差值也会受到生产效率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生产所需物料数量超过热电厂采购预算物料的预期数量。如果热电厂生产效率过低,采购预算应该将多余的物料损耗率计算在原有采购预算中,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热物料预算资金过少或者过多的情况。

2.3热电厂编制采购预算的要求

在热电厂实际进行编制采购预算过程中,因为所需物料的价格不能准确预测,所以热电厂预测成本一般以标准成本代替。标准成本是根据热电厂采购资料显示的数据为依据,因此需要对制造费用、人工费用、原材料费用等成本进行精确的计算。另外,热电厂采购预算的准确性会受到实际购入价格和标准成本存在的差值所影响。

3提高采购预算质量的措施

热电厂为了使战略目标和采购预算相统一,热电厂应该积极找到科学合理的采购预算手段,热电厂管理人员应该和物资采购部门领导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从而使采购部门明确企业生产目标,同时采购部门应该对热电厂生产要求进行了解,对参数和假设条件的变动进行考虑,从而制订科学的资金需求和劳动力计划,同时热电厂为了处理突发事件,应该对采购预算编制适应性和灵活用,降低预算失误为热电厂带来的损失。

3.1热电厂使用合理的采购预算方式

热电厂企业运行最重要的就是现金流,同时热电厂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现金流,因此热电厂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应该将编制重点放在企业现金流上,而不是企业利润和收益上,同时最佳的采购预算方式是根据热电厂发展目标设定的。

3.2对采购预算绩效评价方式进行创新

为了使热电厂企业物资采购部门做出更好的采购预算报告,应该从采购部门绩效评估上入手,通过创新绩效评估制度,积极鼓励采购人员创造出更合理的采购预算。热电厂采购预算是在企业战略目标中内制订的,在制订热电厂战略目标到递交预算采购预算这一过程中,应该对采购预算不可控因素进行仔细审阅,还要对采购预算不可控因素进行研究。因此热电厂企业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创建更合理的物资采购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估标准,从而促进采购预算人员的积极性、探索性、创新性。

4热电厂采购管理全过程控制措施

热电厂的高效运行受到物资采购所影响,因此要实现热电厂稳定、高效的发展,热电厂管理部门应该对物资采购采取一定管理措施,以提升热电厂的经济效率。

4.1物资采购前期控制

首先,热电厂对物资采购进行前期控制,良性的物资采购管理可以使热电厂正常稳定的运营,热电厂想要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应该做好以下措施:对热电厂内部物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内部实际物资需求是热电厂物资采购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热电厂运营决策也是按照企业库存物资进行制定的。因此热电厂运行决策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之前,应该对热电厂设备使用情况和物资库存数量进行掌握。另外,应该对热电厂库存数量进行检查,使采购物资部门对热电厂内物资全部掌握;其次,对热电厂物资市场进行调研,主要包括价格涨幅、汇率变化等。

4.2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热电厂想要保证正常运行,就要设置一套高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对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控制。物资管理工作是热电厂管理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工作,因此热电厂在建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时,应该结合监管制度、人事制度、查验制度、责任制度等内容,使物资管理制度可以在各个运营环境中应用,提高热电厂物资管理水平,增加企业运行效益。

4.3加强物资采购后勤管理

想要控制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和生产的各个环节,就应该加强热电厂物资采购的后勤管理工作,从而增加热电厂的运营效益。热电厂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厂内物资库存盘点和物资查验工作,并对物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培训。

5采购管理在热电厂运行中的重要性

热电厂各个部门的生产和物资采购联系十分密切,热电厂物资采购的合理性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因此热电厂物资采购应该按照企业物资库存和企业财务预算进行,使物资采购可以满足热电厂生产需求。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电热厂实际需求,找到低成本、高效益的物资采购目标,合理分配资源,减少热电厂物资采购成本,增加热电厂的经济效益。对热电厂正常运行和顺利生产活动起着重要作用的就是实际物资采购的数量和质量。热电厂物资采购工作不单单是确认收货、下订单等环节,还包括对热电厂所需物资进行考察,还要根据热电厂财务预算和管理目标进行物资采购工作。在实际采购过程中,物资采购管理应该对所购买物资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的审查,使其采购的物资可以满足各个部门生产运行的标准。热电厂所需物资的供应能力受到物资采购的影响,同时物资采购主要是热电厂运营做出决策的基础。热电厂内部年度和季度所需物资、突发性物资调度等情况通过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总体调度。在实际热电厂物资管理过程中,物资的存储、检查、运输、购置等环节和物资采购计划息息相关。热电厂物资采购能否顺利开展,是根据热电厂物资供求需求、厂内物资采购能力、物资采购数量、厂内库存等内容进行。

6结语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7

【关键词】天然气;供需情况;调查报告

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我们积极推进其使用,这对调整城市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当前准确掌握天然气供需情况现状,引导天然气有序合理使用,具有较为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供气企业现状

禹城市现有5家供气企业,其中,运营企业3家,年设计供气10.62亿立方米,年供气指标1.02亿立方米,年实际供气量8135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气量6832万立方米(本地工业企业由华润供应,华意、协和主要对外地输送工业用气2659万立方米),汽车用气量为913万立方米,居民用气量达299万立方米。另外,新签订协议企业有2家,分别是格瑞能源和奥德燃气。

(一)运营企业

华润公司:年设计供气10亿立方米,2012年供气指标6500万立方米,2012年实际供气4173万立方米,面向城区、高新区、市中办、东城办、十里望、房寺镇居民及工业企业供气;华意公司:年设计供气2500万立方米,2012年供气指标1900万立方米,2012年年实际供气1746万立方米,主要对济南周边输送;协和公司:年设计供气量3650万立方米,2012年供气指标1825万立方米,主要面向淄博等地。

(二)协议企业

格瑞公司:年设计供气2000万立方米,年供气指标2000万立方米,预计2014年供气达到1132万立方米,主要面向辛店、梁家、张庄及徒骇河两岸有关乡镇居民及工业企业供气;奥德公司:年设计供气3.5亿立方米,年供气指标3.5亿立方米,预计2014年供气达到158万立方米,主要面向安仁、伦镇、辛寨、李屯、莒镇等乡镇居民及工业企业供气。

二、供气管道现状及模式

(一)供气管道

现有2条管道供气。一是中石油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禹城段):全长30公里,由房寺镇九胜庙村入,伦镇义和窦村出,经过房寺、安仁和伦镇3个乡镇,在房寺镇石佛寺村建有门站。目前供应协和、华意、华润3家企业;二是中石化中济线(禹城段):全长28公里,由辛店镇沙河辛村入,梁家镇杨官营村出,经过辛店和梁家2个乡镇,在辛店中学附近建有门站。因距市区远,铺设管网长,投资大,门站暂未利用,而临邑中邑燃气公司因距离较近,依托门站投资管网,用于临邑城区居民燃气;华润燃气利用距离较近的齐河境内安济线大黄乡段庄门站,企业投资管网,用于城市居民和工业供气,目前引进格瑞公司拟利用中济线对禹城北部供气。

(二)供气模式

燃气指标每年初由供气企业预估年度用量向位于廊坊的华北石油天然气销售总公司报送计划,按审批通过的指标供气、按存量计价。按照省物价局调整价格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75号),工业类每立方米,中(安)济线、冀宁线,存量价格分别为:2.51元、 2.35元,增量价格分别为:3.39元、3.23元。民用价格保持稳定不变,分别为:2.093元、1.6元。我市运营的3家供气企业,只有华润燃气能够以禹城市(城区)为单位申请民、工供气指标,协和、华意2个供气企业,属于工业供气企业,只能申请工业指标,对外销售。刚引进的格瑞、奥德2家公司,面向乡镇社区居民,拟以禹城南部、北部申请民、工供气指标。

三、用气企业现状

目前禹城市工业天然气由华润公司提供,根据企业提供的2012年工业企业用气数据,我市用气企业22家,用气4173万立方米,其中,直燃加热、汽车加气等的有14家,用气4074万立方米,占工业用气量的97.6%,仅有8家企业有天然气锅炉,6家企业使用,用气99万立方米,仅占工业用气量的2.4%。今年,迈特力重机(已报废),百信药业、鑫鑫产品(已停产)、天绿制药(未投产)4家未运行,仅有云翔化工、东君乳业、新意发制品、绿健公司(2013年1月启用)4家企业。根据了解,天然气锅炉运行困难较多:

(一)前期投入大

绿健公司购置两台6吨天然气锅炉,锅炉96万元,设计、土建、安装及电缆耗材等49万元,仅前期设备投入达到157万元;东君公司购置4吨天然气锅炉,锅炉34万元,改造锅炉房及新建供气设施20万元,前期投入54万元。

(二)能耗成本高

以绿健公司为例,企业2013年1月启用,1吨蒸汽成本达到321.87元,其中,天然气310.49元(105立方米,2.957元/立方米)、水2.4元(1.2吨,2元/吨)、电4.8元(8度,0.8元/度)、人工2.74元、设备折旧1.44元,而新园蒸汽180~190元/吨。另外仅冬季4个月使用,其他时间闲置,维护保养费用高。

(三)蒸汽品质低

天然气锅炉功率低,蒸汽饱和度低,含水量大,换热效果差,导致输水管道堵塞,易产生气锤,对蒸汽管网危害较大。另外,天然气属于易燃气体,锅炉及供气设施属于特种设备,在厂区内建设,给企业带来安全隐患。

(四)积极性不高

绿健公司、东君乳业主要是为保障满足生产需要,因新园电厂蒸汽供应紧张,购置天然气锅炉作为不足备用;新意发制品公司(十里望工业园)及迈特力、天绿、云翔化工,均在高新区东区,当时未铺设蒸汽管道,生产只能自备天然气锅炉。

四、建议

(一)加大指标争取力度

天然气供应计划性较强,需年初由供气企业向上游供气单位(中石油、中石化)签订年度供气合同,建议供气企业搞好预算评估,多争取供气指标,保证天燃气价格平稳、充足供应。

(二)搞好管线规划指导

建议由主管部门出台天然气发展规划,对供气企业加强指导,合理划分供气区域,搞好供气站及管网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不合理竞争,确保企业有序发展。

(三)加大推广使用力度

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建议市政府出台有关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稳步有序淘汰燃煤锅炉,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我市相关重点项目列入省市规划,力争获得上级扶持。2013年,结合改善民生、服务群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推广取暖燃气炉,每户补贴1000元。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8

【关键词】供热施工;企业;成本管理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发展水平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供热施工企业顺应国家发展,投资规模日益加大,近年来,由于施工队伍多,供热施工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日益激烈,成本领先是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战略之一,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优化基本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热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集中供热工程不同于普通的建筑工程,一般为露天作业,且没有固定的施工地点,供热管网的铺设往往与自来水、燃气管道等交叉,施工难度大,特别是将近供暖期,为保证热用户按期用热,往往加班加点,连续施工。由于时间的紧迫性和供热工程线路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往往只注重争项目、争建设、争进度,不注重抓内部成本管理,成本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失控,往往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计划、统计、定额、计量、记录、检查、考核等制度不健全,出现计划不周、统计不真、定额不全、计量不准、考核不严等情况,造成成本严重不实,乱挤乱列现象存在。工程物资质量、价格、使用消耗、库存物资得不到较好的控制;采购无计划、无标准;或虽有计划但只是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实用性;特别是物资采购渠道混乱,多头采购滋生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质次价高的原材料趁机流入,进而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加之计划及使用控制不严,造成浪费和积压,致使亏损项目增多;企业效益形象和信誉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解决供热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组织制度,实施无缝化管理

1.建立“六位一体”组织体系,加强成本管理思想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成本管理,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建立包括由工程、采购、财务、预算、劳资、审计部门组成的联合成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成本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管理的协调性,避免因职责不清、情况不明、沟通不到位而引起的推诿扯皮和内部矛盾。真正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上至领导层,下到基层员工,都应牢固树立起“抓效益必须抓成本”的观念,把抓成本管理作为一个长期任务,把成本管理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内心,人人都积极主动参与成本管理工作,把成本管理落实到工作的每一处。形成人人讲效益,环环抓成本。

2. 做好指标预测和分析,建立全员全过程立体网络的成本管理

指标预测,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项目成本预测,可以为施工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提供依据。优化施工方案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根本保证。集中供热工程场地大、管线长遇见不可抗力是非常常见的,通过成本预测,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减少不可预见的损失。对施工成本形成的直接人工费、材料费,还有间接费的分摊等做到边干边算;边算边干,严格执行各种定额、记录和手续,对于任何有碍降低成本的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纠正,确保成本降低目标的实现。做好工程结算成本的核算、分析,并撰写完整施工总结分析报告,具体评价成本管理工作的“得”和“失”。按照成本核算的内容细化成本控制目标,依据施工计划将成本目标分解到各个岗位,具体量化。提高全体职工对成本核算的认识,倡导“精耕细作、精打细算、精益求精”的精神,树立“成本在我心中,效益在我手中”的思想意识,全员全过程参与成本管理。

(二)夯实成本管理内容,提升成本管理效能

1. 工程物资实施“一严二控”,打造“阳光工程”

工程物资是供热施工企业成本控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保证工程质量保障的第一道防线,供热施工中材料的管理非常重要,主材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60%-70%,施工企业单位的最终产品是有形的、固定的载体,如管道、补偿器等,产品使用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力大,所以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今后的生存、发展壮大。在采购环节上主要及大宗材料一是严格实行集中招投标采购等物质采购制度,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对质量、价格、服务进行综合评价,筛选出符合单位要求的供方。二是实施质量监控,对供方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强调把质量控制贯穿于供前、供中、供后的全过程,形成有效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确保物资采购供应质量,规避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三是实施用量监控。在物资使用中,坚持以需定供,以需定储的原则。严格执行材料定额,健全材料收发、领退及定期盘点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和仓库材料管理,努力降低材料使用成本;从源头上把好工程关口。

2. 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建立“责权利”相结合奖惩机制。

供热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范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程项目资金、成本数额巨大,将内部控制延伸到工程决策、工程设计、合同招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督、工程决算、完工评价的全过程,开展全方位工程审计,使内部控制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实现精细化管理。强化审计的同时,还应制定配套的激励机制和奖罚政策,加强考核兑现的力度,确保经营决策的正常进行。在下达任务时,不仅将质量、工期、安全等控制指标写入任务书中,还要把成本控制指标也写入其中,完成任务较好的项目部给予合同额一定百分比的奖励,相反,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项目部,应查明原因,并给予一定的处罚。工资资金与考核紧密相连,不仅可以在企业内部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企业搜集、积累成本管理的资料,为企业以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引入EVA理念,推进对标管理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9

城市集中供热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集中供热工作,不断加大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化供热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全县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是,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和城区人口不断增加,供热的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集中供热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为了有效缓解供热的供需矛盾,今年以来,特别是下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今冬城市供热工作,并就有关问题形成了决策意见。最为突出的,就是为了解决近年来城区部分建筑无法供热采暖的问题,县上决定在城区新建一座集中供热点。目前,新建供热点已经开始试运行且运转正常。同时,正如前面建设局郭局长通报的情况和供热企业发言介绍的情况,各供热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了供热管网、供热设备的维修改造和燃煤储运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应该给予充分地肯定。

供热工作是关系百姓冷暖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如果城市供热工作做不好,就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就会影响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因此,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供热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供热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今天,在城区冬季供热工作即将启动运行前夕,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座谈会议,就是想通过与各监管部门、供热企业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社区干部、群众代表一起座谈了解,听听大家对城区供热工作好的意见建议,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城区供热工作谏言献策,出谋划策。前面,县建设局局长郭小荣同志向大家通报了目前我县供热工作,特别是今冬供热启动准备工作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后,三统供热公司董事长王振民、正和供热公司经理王作奇分别向大家介绍了供热企业为确保今冬正常供热所作的工作和企业运行的一些情况,并且分析了供热企业和热用户产生矛盾的原因。刚才,各位参会的老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紧紧围绕今冬城区供热保障工作展开了热烈的发言讨论,发表了很好地意见。这些意见办公室的同志要认真归纳整理,县委、县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分析、充分考虑,达到促进工作、保障供热的目的。下面,结合今天的会议,我就个人对全县城市供热保障工作谈六个观点。

观点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对滞后,危旧锅炉管网病险运行是影响当前供热质量最为严重的“瓶颈”问题。

前面,建设局郭局长和供热企业也着重谈了这方面的情况。特别是三统供热公司共有供热点七处,这七处供热点基本上都是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1#、2#两个主要供热点,更是严重超负荷,加之设备老化,锅炉运行的热效率低,对燃料要求高,热损耗大,造成管网末端温度偏低,室温不达标,直接影响正常供热。供热企业说是“小马拉大车”,我说应该是“大马拉大车,负重在爬坡”。为什么说是大马呢,因为三统供热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已经成为多门类经营、实力较为雄厚的民营企业,所以要说是“大马”。也正因为是“大马”,才拉动了全县城市供热这辆“大车”,才保证了多年来我县城市集中供热的正常运转。由于部分供热系统设施陈旧、供热管线过长等原因,导致供热效率低下,加之燃煤价格持续攀升,使供热企业一直处于保本运转甚至亏损运行的状态,企业以其它领域的利润弥补和保证了供热这一块的正常运转。对此,各位与会同志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要给予充分的理解,要尽最大努力帮助和支持企业做好供热工作,这即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因为企业运行一旦发生问题,我们的城市供热就会发生严重问题,最终受到损失的还是我们自己。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城区供热当作自己的事来关心、来支持,一定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观点二:供热价格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但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大幅波动甚至飚升,意味着供热价格未来上调成为必然趋势。

2003年,我县参照周边县市的供热价格,对我县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但随后几年,由于水、电、煤、燃油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特别是原煤价格由2003年的195元/吨上涨至2006年的275元/吨,导致企业供热成本大幅度上升,造成供热企业亏损经营,企业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2007年,供热原材料和其它费用继续大幅上涨,为了保证城区供热正常运转,保障热用户及供热企业双方的利益,县上从发改、财政、建设、物价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供热原材料、能源价格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就周边县市的供热价格与我县供热价格进行了论证比较,形成了供热价格基础性数据资料,结合我县水、电、煤等供热原材料价格状况,在开展供热收费标准调整问题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于2007年9月按照有关程序调整了供热收费标准,有力保障了城区供热正常运行。今年以来,各类供热原材料继续保持了大幅上涨的势头,特别是原煤价格从去年近300元/吨飚升到目前的350元/吨,而且价格仍然在持续上涨。近日,与我们临近的肃州区、敦煌市又对供热收费价格进行了大幅上调。按说,今年我县的供热收费价格也应该上调,供热企业也早就向县上提出了申请。但是,我县供热收费价格在去年才刚刚调整过,因此,县委、县政府出于对政策执行连续性、稳定性的考虑,出于减轻广大热用户负担的考虑,对供热企业要求调整收费价格的申请不予批准。所以,今年我县的供热收费价格不会发生调整和变化。既然不调整供热收费价格,而原材料价格又在不断攀升,企业会不会承受不了。县上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召集有关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计划在近期对供热企业给予适当的补助,以保证供热企业正常运营,保障城区供热正常运转。今年不调整供热收费价格,不意味着今后不调整。由于供热原材料及相关供热成本的显著增加,未来调整供热价格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观点三:主管道热、支管道冷,管网前端热、末端冷,说明建筑物管网设计不科学,锈蚀引发的水循环不畅集中透视出末端管网改造任务重、难度大。

自我县实现集中供热以来,由于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线配置不科学,造成热负荷分配不均,管网末梢水循环慢,靠热源近的温度高,靠热源远的温度低,供热站只能加强燃烧强度、延长燃烧时间来保证正常供暖。加之近年来部分管道年久失修,老化现象突出等原因,供热质量更加难以保证。2005年以来,县委、政府连续几年都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供热管网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有部分楼房存在管道未保温、保温不合格、冬季运行期间热量损耗严重;部分楼房上下水泄漏排入供热地沟,影响管道寿命和维修操作;部分管道老化锈蚀严重,运行中经常发生爆管漏水事故。刚才,大家在发言时也集中谈到了这一问题,说明这一问题已到了必须要解决的程度。下一步,县上将结合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选择一些住宅进行试点改造,如果效果明显就在全县全面推行。同时,县上将继续按照“谁管理的系统谁改造,谁承担改造费用”的原则,对设施老化、室温偏低、热费收缴矛盾突出的住宅楼、未作保温处理和保温设施不合格的住宅楼及因供水、污水管道年久失修或老化造成泄漏影响供热采暖的住宅楼供暖管线进行改造。在今后工作中,建设部门一定要把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供热管线的设计、安装纳入工程规划许可和工程验收的关键项目来把关控制,坚持杜绝建筑物主体工程合格或者优良,但配套设施特别是供热管线布设不合理、不科学的现象发生。

观点四:取暖费收缴问题已成为供需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的“导火索”,历年欠费特别是恶意欠费已成为供热运转恶性循环的“催化剂”。

目前,我县集中供热住宅大部分采用单管串联式供热,供暖与收费不能区分具体的住户,只能以整幢楼来计量,广大热用户作为一个群体捆绑在一起,部分用户的不缴费、恶意欠费行为,损害了其他交费者的利益,助长了搭车取暖、拖欠热费之风。供热行业是属于资金密集、周转缓慢的行业,热价又是由各级政府适时定价,由于回报偏低甚至没有回报,企业从社会融资尤为困难,形成了发展用户越多、亏损越大的状况。供热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减少亏损,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致使供热供需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恶性循环。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用户不交费的理由绝大部分是说企业没供热,交了费享受不到应有的温暖。这是客观实际,供热企业要认真研究,认真对待。企业要抓住机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融资能力,提高自身的供热能力,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供热服务。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完善服务承诺、用户报修、入户测温、挂牌服务等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增加服务透明度,向广大用户公开收入和支出,让用户明明白白缴纳取暖费,最大限度的取得热用户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不能忽视个别人即使热了也仍然恶意欠费的情况,对此,要用硬的办法来解决,要加大欠费清收力度,要通过媒体曝光、依法清缴的办法来遏制这种不良风气。

观点五:“热”既是特殊商品,又是公共产品;既是经济行为,又是民生问题。实施对供热行业的监管,只能强化,不能削弱。

对供热行业监管,既要监管供热质量,还要监管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对供热行业实施全方位的监管。建设局要结合近年来我县供热监管工作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县城市集中供热监管暂行办法》,并在近期内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要通过《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用户和监管部门的权利义务,特别要进一步规范供热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具体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区集中供热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要制定供热行业服务规范等一系列强化服务的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刚才在发言中多位同志提到的关于在供热企业成立供热安全维护检修队伍的建议,建设部门要认真进行研究,如果可行就要督促供热企业抓紧组建,要逐步实现供热维修一体化。同时,还要督促和帮助企业抓紧进行燃煤储运等工作,要尽一切努力保证城区正常供热。质监、工商、环保、安监、房管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供热市场监管,促进我县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

观点六:逐步解决城市集中供热突出矛盾问题,必须科学预测并修订完善城市供热中长期规划,必须导入行之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

到2007年年底,我县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只有67万平方米,仅今年一年,城区就新增了13.5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目前已达到80.5万平方米。而且,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今后几年,城区供热面积还将快速增加,预计到2010年,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114.5万平方米。如何很好地适应供热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保证未来城区供热正常运转,当前急需要做的就是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来科学合理的修订和完善我县城区集中供热中长期规划。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绝不能出现今天说在这建、明天说在那建的情况。要坚持走集中供热的路子,要做到供热发展与合理节约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城市空间、保护城市环境相统一,绝不能出现分散布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情况。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导入城区供热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形不成市场竞争机制,必然导致供热服务整体水平低,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供热需求。通过两年来县上的扶持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我县城区供热已经初步形成了三统供热公司和正和供热公司互相竞争的良性局面,这必然会促进我县城区供热工作的健康发展,必然会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今后,我们还要结合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实际,继续引进或者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我县供热市场,以扩大供热规模、提升供热服务质量。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10

关键词:火电企业 经营状况 改善

0 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从规模扩张式发展转为质量效益型发展。煤炭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变化直接影响着火电企业的经营状况,从煤炭市场来看,受电煤价格下降影响,发电成本有所下降,火电企业经营有所好转;从电力市场来看,由于全国用电市场增长小于装机容量的增长幅度,部分省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电企业的健康发展。总体来看,煤价成本降低对利润的正面作用相比利用小时数降低的负面作用要大。火电企业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增强盈利能力,逐渐消化2008年至2011年间连续亏损的历史欠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文从火电企业成本结构着手,对企业改善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火电厂的成本包括计入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其中直接计入成本的费用有:燃料费、购入电力费、水费、材料费、折旧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类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有: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火电企业要减亏增效,改善经营状况,就需要增收与节支并举。

1 内外兼修,增加发电收入

火电厂的收入来源是电力销售收入。当前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用电市场低速增长,给火电企业增加发电收入增大了难度。对此对内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设备治理,提高设备可靠性,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对外要适应电网、适应市场,采取积极灵活的策略做好发电营销,要树立“努力增发有效益的电量”的思想,抓住当前煤炭市场下行的机遇,精细测算机组边际利润,算好效益账,争取发电指标转让、替代电量、直接交易、大用户直供电等多品种交易电量,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争取奖励电量。内外兼修,树立形象,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 加强燃料管理,努力降低燃料成本

当前,燃料成本占火电成本的70%左右,加强电煤管理已成为火电企业增强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

2.1 实行电煤竞价采购 当前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呈下降趋势的形势,使电煤竞价采购成为可能。竞标采购,将电煤采购由发电厂和供应商谈判方式转变成供应商之间争煤量、竞价格方式,由火电企业与地方煤炭企业的价格博弈转变成煤炭企业之间的降价之争和煤质之争。通过竞标供煤的方式,可保证阳光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竞标采购,可确保电煤采购价格始终优于市场价格,并按照“优质优价优先”的原则,建立低价准入机制。

2.2 科学制定电煤采购和库存策略 电厂电煤采购工作组应深入煤炭市场一线获取第一手信息,电厂要定期召开燃料月度例会,共同研判电煤市场的变化趋势,制定电煤的采购及库存策略,确保电煤采购工作始终与市场变化节奏“合拍”,充分利用电煤的时间价差降低燃料成本。

2.3 精细化配煤掺烧 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配煤掺烧可有效降低燃料成本。配煤掺烧一要根据煤炭市场行情、锅炉燃烧设计和校核煤种参数,选择经济适烧煤种,优化煤源结构,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做好调研和分析,对来煤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要根据燃煤热值及挥发份等特点,采取不同煤种分区堆放,缩短原煤堆放时间,减少堆放热值损失;三要严把来煤质量关,加强对来煤的化验,根据化验报告和煤场存煤情况,合理制定上煤计划;四要定期召开配煤掺烧会议,总结掺烧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寻找最佳掺烧方案,努力降低标煤单价,降低燃料成本。

2.4 加强燃料管理监督 要不断完善燃料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燃料管理各环节督察巡检力度。要加大采制化各环节的监督力度,严格采制化管理,确保煤质化验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入厂煤质、价相符,使热值差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发挥效能监察在企业管理中的再管理、再监督的作用,确保燃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可控在控。

3 挖掘节能降耗潜力,降低发电成本

3.1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以上级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为基准,对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节能指标进行月度分解,建立目标倒逼机制,加强管理,强化考核,确保指标按月完成;对标行业和集团同类型机组先进指标,加强对标结果分析,对于先进指标,进一步挖掘总结自身优势点,继续保持和强化优势;对于差距指标,针对本企业各机组设备状况、经济性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整治和改造计划,并持续跟踪落实效果,不断提高对标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指标可控、在控;每月根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环比、同比,根据变化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工作偏差,促进经济指标不断优化。

3.2 优化运行,降低能耗 可充分利用运行绩效考核系统,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并深化小指标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运行人员精心监盘、精心调整的积极性,保证各项指标压红线运行;优化机组启停方式,科学合理安排机组各种工况下的辅机投退时机、顺序、方式,控制启停时间,优化辅助系统的运行方式,减少消耗,降低厂用电率;开展厂内发电量指标转让,提高低能耗机组的利用小时,优化全厂的负荷结构,进一步降低供电煤耗;对于热电联产机组,由于各台机组的抽汽点设置、抽气焓值不同,可在精确测算各台机组单位抽汽量对煤耗的影响及对比各台机组接带供热对全厂供电煤耗影响的基础上,优化全厂供热机组接带供热的顺序,降低供电煤耗。

3.3 设备治理,促进节能 利用机组检修时机,狠抓设备治理和节能改造,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集中消缺,对热力系统内漏进行排查治理,可有效提高机组安全经济性。

4 强化计划、预算管控

要进行全面计划管理,即通过计划把企业各个部门,各个过程和每个人的工作全面组织与协调起来,有效合理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以完成企业任务的管理方法。全面计划的编制从时间跨度上要做出长期、中期到短期的计划管理,通过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计划,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从组织机构上对全厂各个部门到每个员工进行计划管理,计划细化到部门和个人;从经营管理过程对安全管理、市场预测、设备采购、生产经营、利益分配、企业发展等方面实施全面的计划管理。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反映的是企业未来某一特定期间以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为目的,以销售预测为起点,进而对生产、成本及现金收支等进行预测,并编制预计损益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在执行中要强化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刚性。综合计划和预算方案一经下达就要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如果因为执行中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时要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要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分析与考核,每月编制预算预警表,分析各项成本费用完成情况,超预算项目重点分析,找出超预算原因,提出后续执行建议,并将执行结果和建议传递到相关责任人,保证预算刚性执行。

5 执行责任成本制度,实现成本费用可控在控

责任成本管理就是将直接发生成本和费用的各生产单位和业务部门,划分成若干个责任中心,然后根据各中心的责任范围,依据统一的编制办法编制各中心的责任预算,并逐级进行承包的管理方法。发电企业要建立责任成本管理考核制度,根据年初的预算将目标成本分解到每一个具体项目、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每一个职工,实行全员、全过程的成本管理体系,并根据责任成本完成情况给予奖惩,把降低成本作为职工必须承担的经济责任和自觉履行的义务,成本指标与工作业绩挂钩,严格考核、奖惩。

总之,火电企业要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需要在增发电量、增加发电收入的同时,加强燃料管理、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强化计划预算管理、执行责任成本制度,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此项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持之以恒、注重实效,以改善企业经营状况。

参考文献:

[1]陈锦洪.浅谈发电企业集团管控下的全面计划管理[J].经济师,2011(1).

[2]王志超.火力发电厂生产经营管理指标释义与计算[M].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1月.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11

当前热电企业经营环境面临电力需求增速趋缓、资金矛盾凸现、煤炭持续涨价、电价调整不到位等压力。热电企业需要拥有一套科学, 实用和高效的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理论,方法和技术支持系统,使其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掌握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做出正确的决策,实现利润最大化等目标并且赢得市场。然而,目前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体系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发展需要。在指标体系上,缺少对利润参数影响指标的深入分析,对利润的因素分析只停留在财务指标上。部分经济活动分析虽然加入了生产指标方面的分析,但是没有将生产指标和利润联系起来,造成了生产指标和利润指标脱节,生产指标的变化没有反映出利润的变化。在分析方法上,热电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方法单一,只有简单的对比分析,没有加入更进一步的因素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因此无法找出产生问题根本原因。在分析体系方面,只是对利润和成本等指标进行核算和事后分析,属于被动的记账式,缺少对重要指标的事前预测,不能为决策者提供更全面的决策依据。

二、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指标体系

现阶段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指标体系没有将生产指标和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在以利润为核心的指标体系中,指标的划分不够细化,决策者无法直接了解到生产指标和利润的联系。而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指标体系应该在以利润为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生产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从而深化对利润的分析,以此建立的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指标体系见图1。

图1中各级因素指标和利润指标的联系可以通过计算公式表达,即可以利用因素分析法计算它们对利润的影响。 但是影响利润的某些因素指标不能直接在利润的计算公式中表达出来,如影响上网电量和煤耗的因素指标。因此在分析中要对图1中的指标体系作补充,其中影响上网电量的因素为:电网运行情况、机组非计划检修、非停及降出力、运行方式、检修延期、燃料供应和库存、燃料质量、调度曲线考核、气候变化、公共关系等。 影响煤耗的小指标为: 汽压、汽温、给水温度、循环水温、氧量、飞灰、排烟温度等。

三、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体系

全面的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必需把事后分析和事前预测相结合。企业通过事后分析总结评价经济活动效果,解释主要问题,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工作。再通过事前预测对企业未来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及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分析。因此,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体系应包括:

第一,事后分析。热电企业的利润是衡量企业工作质量的综合性指标,因此建立以利润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分析模型,对利润进行深入全面的因素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因素分析全面深入的分析了财务和生产两方面的指标对利润的影响,敏感性分析作为对因素分析的补充,使利润分析进一步细化,分析生产中不能直接在利润的计算公式中表达的因素指标对利润的影响。

第二,事前预测。热电企业通过对利润的因素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发现问题并查明了原因,则需要对下一阶段工作编制科学的计划,制定经营目标。此时在决策者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热电企业发电量等重要指标进行趋势分析,为决策者选定经济合理的措施或方案提供依据。

四、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预测模型

其一,因素分析。因素分析法将综合经济指标分解为各个经济因素,通过分析指明哪个因素变动对综合指标的变动起了积极作用,哪个因素的变动对其起了消极作用,从而确定改进的重点。

由图1所示的热电企业经济活动指标体系可知利润总额的构成如下:

利润总额=(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供热量*上网热价)-(材料费+修理费+折旧+工资及附加+其他费用)-购电费-水费-供电煤耗*上网电量*综合标煤单价-供热煤耗*供热量*综合标煤单价-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营业外净收入+其他业务利润

应用因素替代法公式推导计算出各因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上网电量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基期上网电价-基期供电煤耗*基期综合标煤单价)*(本期供电量-基期供电量)

上网电价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本期上网电量*(本期上网电价-基期上网电价)

供热量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基期上网热价-基期供热煤耗*基期综合标煤单价)*(本期供热量-基期供热量)

上网热价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本期供热量*(本期上网热价-基期上热电价)

综合标煤单价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基期供电煤耗*本期上网电量+基期供热煤耗*本期供热量)*(基期综合标煤单价-本期综合标煤单价)

供电煤耗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本期上网电量*本期综合标煤电价*(基期供电煤耗-本期供电煤耗)

供热煤耗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本期供热量*本期综合标煤单价*(基期供热煤耗-本期供热煤耗)

水费、购电费、材料、职工薪资、大修、折旧、其他费用、税金及附加和财务费用变化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基期值-本期值

其二, 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是对因素分析的补充,对影响利润中的一些无法用计算公式表达的指标进行分析。下面对影响上网电量和煤耗的因素指标进行分析。

发电量方面。利润相对于上网电量的敏感度=上网电价,即上网电量的单位变动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为上网电价。进一步,上网电量又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则这些因素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为:(某个因素对发电量的影响值*上网电价)。

煤耗方面。利润相对于煤耗的敏感度=综合标煤单价*上网电量,进一步,煤耗又受到某些生产小指标的影响,则这些生产小指标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为:(某个生产小指标对煤耗的影响值*综合标煤单价*上网电量)。

其三,趋势分析。趋势分析就是以现有资料为基础,研究复杂多变的因素,以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这里采用灰色预测的GM(1,1)模型对供电量指标进行预测。灰色预测实质是一次累加生成,即将原始数列依次累加后,形成明显的指数规律,然后用一条曲线去拟合累加生成,在累减还原即可得到预测值。原始数列x(0)的灰色预测模型为:

五、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模型的应用

其一,因素分析。对某热电企业的利润总额进行因素分析,结果见表1,其中本期值为该企业2009年10月31日的本年累计数据,上年同期值为该企业2008年10月31日的本年累计数据,增长为本期值减去上年同期值,影响值则是利用上述模型中因素分析的公式计算的影响值。

从表1可以看出:

本期利润值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加,虽然本期上网电量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利润的增加(影响程度为-66.57%),但是由于本期上网电价和上网热价的增加对利润增加的影响程度分别为62.05%和67.26%,因此利润总额还是得到了提升。此外,财务费用的降低也对利润的大幅增加产生了一定作用(影响程度为15.9%)。

一些生产指标的小幅变化引起了利润的大幅变化:本期供电煤耗减少了1.02克/千瓦时,直接导致利润增加了1645892.99元;由于本期供热煤耗增加了1.69千克/吉焦,利润减少了3524175.42元;本期综合标煤单价降低23.7元/吨使得利润增加了21776278.15元。

根据以上数据,决策者可以很直观的了解到财务及生产方面的各个指标对利润变化的影响,找出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而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今后工作。

其二,敏感性分析。供电煤耗影响利润变化的主要生产指标,而供电煤耗又受到一些技术经济小指标的影响,通过敏感性分析得出这些指标对利润的影响。已知某热电企业本年供电煤耗在表中各因素指标的影响下较去年减少了4.522克/千瓦时,由于供电煤耗减少导致利润增加了8181595.6元,本期综合标煤单价为706.15元/吨,本期上网电量2562185千千瓦时,则利用上述模型中敏感性分析的公式可计算出汽压等小指标和变化对利润变化的影响值。见表2:

从表2可以清楚直观的了解到热电企业的一些技术经济小指标对供电煤耗及利润的影响值,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利润变化的原因,为企业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供了详实的依据。

其三,趋势分析。采用灰色预测的GM(1,1)模型,利用Matlab对某热电企业的年度发电量进行预测,该企业已有的原始发电量时间序列如表3所示,利用2004年~2009年的利润数据对该企业2010年的发电量进行预测。

从表3可以得出该热电企业2010年预测发电量5859939千千瓦时,企业在进行2010年工作安排和计划部署时应该参考该发电量,合理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对利润等重要指标进行预测,这里不再详述。趋势分析有利于热电企业决策者做出正确发展战略、统筹安排、正确决策以减少损失。

六、结论

经济活动分析是热电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目前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结合实际,建立了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指标体系,将财务指标和生产指标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并结合事后分析和事前预测建立了热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体系和分析预测模型。热电企业利用该模型,能够科学、全面、预见性地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充分认识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足和困难,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为企业领导科学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不断地推动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邹泽锦:《发电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年版。

[2]曾鸣:《电力企业计划管理及技术支持系统,中国电力出版社2001年版。

供热企业工作计划范文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则,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从2010年开始,我市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二)到2011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达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除民用计量外,逐步实施工业、商业等领域热能计量工作;

(四)2010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四、责任分解

(一)结合节能改造同步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10年完成21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二)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对新竣工建筑统一安装供热计量器具,2010年完成40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三)通过动员产权单位,与开发建设、集中供热入网挂钩等方式,推动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10年完成390万㎡。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热力公司、市供热管理中心

(四)负责供热计量器具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及维护,推进全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供热管理中心、各供热单位

(五)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专项资金和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性检定所需资金,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修订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价格和收费细则。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物价局

(七)建立市供热计量检测平台,监督检验供热计量器具,规范供热计量器具市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八)从办理房屋销售和房屋初始登记环节开始,严把新竣工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关,供热计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发证。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九)从今年起,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单位用户和居民小区未进行供热计量改造的,不予入网或供热。责任单位:市各热力公司

(十)加强供热计量改革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月-4月):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启动资金。

(二)制定计划阶段(2010年4月-6月):制定、审批全年供热计量改造计划,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5年9月):2010年7月-10月,组织实施完成1000万㎡供热计量改革任务;2010年11月-2015年9月,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供热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四)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2月):2010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2010年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完成情况;2015年10月-12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明确改造路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居住建筑按计划落实项目逐年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坚持整体同步改造原则,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二)强化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主体责任。对新建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随建筑一并设计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并将安装情况列入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公示内容。监理单位对供热计量安装工程实施监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令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竣工验收、房屋销售阶段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新建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报请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安装的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进行查验把关。供热单位查验合格后,对供热计量装置加封保护、查表建档、入网供热。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文字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加强工程建设、房屋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备案,不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房屋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办理设计认证备案、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证、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供热单位对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供热单位责任。供热单位应与用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维护、更换、定期轮换和计量收费。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供热单位应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选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应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并取得节能产品认定和质监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并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热计量设施。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六)加强供热管网和能耗监测体系改造。为适应供热计量改革的需要,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安装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控制等调控装置;安装热源、热力站、居住区、建筑物供热计量装置,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单位能效考核,制定相应能耗指标;对煤炭品质、用量、锅炉供热量和热力站、建筑物、用户耗热量进行计算,实施供热能耗计量管理,对超过能耗指标的供热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供热管网改造和供热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级安排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中的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费用要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申报管理。供热单位应于年初向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待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每年4月份开始施工,9月底结束。负责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管理范围内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责任,可通过签订合同,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计量改造;也可与有资质的供热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向供热单位移交维护、维修和管理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书,建立供热计量改造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月报制度,将供热计量改造成效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作为对供热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对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