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09:57: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如何加强施工单位对合同的管理
1、完善合同的签订工作的管理
由于市场上的公司的资信参差不齐,施工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前应该注重对合同的签订方的资信进行一定的调查,这不仅可以节约建设的成本还可以给施工建设提供保证,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时应该遵照我国关于建筑合同签订方面的规定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与法律规定,使合同能够有效化,当合同双方出现利益纠纷时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有效的解决,企业内部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在合同签订时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相关的合同规范程序来对合同进行检验,防止合同中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者部分责任内容缺失的情况,加强对承包商的资格的检验,防止不合格的承包商进行相关的工程建设,切实保证工程的质量。企业自身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工程管理的合同签订的重视,尽量避免口头合同与无时间进行合同签订的情况的出现,确保合同签订的规范化与程序化。
2、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变动进行一定的预防
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的任务核心及重要参考依据,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应该注重加强对企业资料的管理,只有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够促使施工单位对合同风险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对合同资料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资料管理的系统化与完整化,对于合同签订双方来往的行为都要进行一定的记录与归案,提升合同资料的完备性。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明确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与义务,保证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能够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合同的履行。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可能会受到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政策因素的影响,合同内容的变动较大,由于合同内容的变化施工单位在施工计划上也必须做出一定的调整,施工单位在对合同的管理是应该要优先对合同变化的情况做出一定的预测,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提升施工单位应对变化的能力与灵活性。在制定相关合同管理政策时还应该注重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国家的帮助下提升自身应对合同风险的能力与水平。
3、提升合同管理与管理人员的质量
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该注重合同管理的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增强对合同管理的灵活性与系统性,合同管理机构应该对相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应该进行归类管理,做好必要的资料收集与记录。为保证合同管理的高效性,应该加强提升机构管理的整体水平与质量与管理机构工作的有效性,还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提高管理机构建设的合理性与质量。在对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升。首先,在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上应该注重对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考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使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其次,在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时应该加强对人员的监督,提升管理人员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最后,为使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与国家的需要在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对管理人员加强定期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与适应能力,促使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顺利高效进行。
二、总结
综上所述,在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应该加强对合同签订的每一个环节的重视,重视对合同相关资料的收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提升施工单位的法律维权意识与规避合同风险的能力,促使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另外,国家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促使在处理合同法中的相关问题时能够有效为完善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促使法律的公平公正性能够得到体现,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时,应该注重加强对企业进行保护的相关机构的设置,提高企业应对境外合同风险的能力与水平。
作者:赵俊玲 单位: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键词:公路工程 施工 合同 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相应的工作,实际上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得到改进。
1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政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地展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只注重工程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对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同时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部门之间没有厘清权力、分清职责。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机制没有形成;对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查,以及有效的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2.3 合同价款引发纠纷。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范畴内,事前基本上没有纳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是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对于内容通常情况下只有原则性的约定,对违约责任缺乏具体的约定,进而产生合同纠纷时,在一定程度导致施工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2.4 施工索赔难。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3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对工程投标加强管理,首先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有关的规范等进行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对自己的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考虑,进而在一定程度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及确保施工成本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现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现场的施工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消费情况和机械台班的价格、市场的供应量情况等,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同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编制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充分的利用,进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进而一定程度达到科学、高效的要求。
3.2 对工程施工合同做好分析。通常情况下,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合同的角度,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分析、补充和解释,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等,进而一定程度为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进一步使合同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实施,进而为执行、控制合同提供参考依据。对于合同管理部门以及合同的管理人员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和业主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文使用的法律用语,如果用语不够直观明了,容易增加理解的难度。
3.3 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在对合同进行分析之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条文。通常情况下,通过技术交底对工程项目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细化分解安全、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个人。通过开展合同交底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家树立全局意识,进而对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规定、管理程序等进行熟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范围,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出现违约现象。
3.4 对施工合同索赔加强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工程索赔方面,我国工程项目承包双方缺乏必要的认识,同时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方面的意识和动力。在工程索赔方面,施工合同作为索赔的参考依据,而索赔则往往是对合同管理的一种延续。因此,当前急需树立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各种不利因素,需要合同承包商进行全面的考虑,对合同变更和索赔存在的可能性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以及索赔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法律法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履行合同条款,一方面便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便于企业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核心竞争力。
3.5 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所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产生变更,产生工程变更的因素非常的多,所以变更支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各方在实际工作中对单价的合理性通常无法达到一致,尤其是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在各方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暂付。而且支付的方法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也各不相同。
3.6 保留金。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4 结束语
施工合同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业主和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信理念,使合同条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纠纷不断。为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和过程中都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目标,为企业取得应得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胡春伟,金元德.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7(14).
关键词:施工合同;企业;经济效益
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为了顺利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在工程实施中需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并明确承包方、发包方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义务、权利。它对工程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都具有重要影响,是建设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因此,若要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一、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需要具备法律、建筑等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审查、判断合同。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缺乏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一些企业由老板自己管理合同和签订合同,一些企业则只安排一名员工负责合同管理。由于这些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签合同时对相关条款和法律内容不甚了解,导致施工合同存在很多隐患,容易引起后期的合同纠纷。
(二)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
施工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订双方都应当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权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或者矛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此之外,也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调查显示,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未能充分遵循等价有偿原则,这就导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的现象,造成各种纠纷案件。给工程带来相关的隐患,不利于双方的发展。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一)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合同的索赔、管理是一种高智力型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全局性、技术性和专业性,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对各种合同任务都能够精通,并可以胜任合同的解释、拟稿、修改和谈判等工作,并熟悉各种索赔与履行。这就要求企业要为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和平台,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促使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掌握各种合同谈判技巧,熟悉相关的合同签订依据,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规范性,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二)深入研究合同索赔
当前,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索赔的认识不准确,导致工程索赔缺乏动力与意识,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必须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延续,另一方面,施工合同又是索赔的依据。双方一旦签订施工合同,就确定了结算周期、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此时,签证与工程设计变更成为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与正规性,为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反索赔、索赔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构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谈判、清查、起草、检查、履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的程序、合同管理的组织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统计考察制度、合同交底制度、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变更管理制度、终结反馈制度等,此外,企业还应当构建项目部、本部的合同资料数据库,管理人员要及时搜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合同履行的情况,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以及合同履行的跟踪,重视反馈结果。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因此,若要增强企业的诚信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深入研究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革新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增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减少各种合同纠纷。
参考文献:
[1]樊孝江,毛云.论建筑施工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国外建材科技,2007
[2]程晓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J].企业研究:理论版,2011
[3]庄宙.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J].山东大学,2008
第一,我国施工行业发展市场相对不完善,还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完整现象,尤其是施工合同管理中,更是问题重重。目前,市场上签订项目所使用的合同,形式简单,很多地方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很多都是口头委托或者以政府命令方式,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全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施工过程中完全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利用不规范合同文本回避应尽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导致施工合同管理现状混乱。第二,当前市场上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少,一人多岗现象严重,造成合同内容不规范,经常出现随意更改现象,合同履行情况一团糟。当合同纠纷发生时,不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解决出现的问题,而是采用一些不光彩手段,寻找逃避责任空隙,延误纠纷处理,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合同不归档、不总结,管理手段跟不上时展要求,信息化采用不足,人员管理占据重要部位,合同整体处于分散管理和粗放式的状态,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制约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二、强化施工合同管理,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1.严审工程预结算
审定工程预结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诸如:工程量、定额、费用及不合理技术措施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在预结算中减掉增加费用,删除冗余内容,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以便达到控制造价的目标。
2.严把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
工程造价中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占据比例庞大,因此,严格把控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对于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详细了解市场,掌握最新材料的价格信息,以便控制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要求其做到物美价廉。
3.严控工程变更问题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从以往工程造价控制经验不难得出,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量,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实际发生工程变更主要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施工进度随着发生改变,从而工程量发生改变,造价得到控制。因此,项目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师需要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根据施工单价和工期的科学合理性,确定施工条件变化,引发合同变更,最终确定变更价款。
4.严管索赔问题
索赔是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现象,具体指根据合同权利,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便积极进行反索赔,会尽量化解施工中的索赔问题,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最终控制工程造价。出现索赔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业主选择合同模式不得当;
(2)合同文件和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达不到要求;
(3)合同执行的前提不完善,存在很多不确定情况。随着国际项目逐渐扩增,索赔管理已经走向国际化的道路,一旦索赔管理不良,后期索赔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最终致使工程造价增大。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避免索赔条件成立,如果出现,要及时处理,尽全力协商解决,因为一旦到了仲裁或者诉讼阶段,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增加工程造价。
三、结束语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问题;措施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它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2)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3)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1)合同的合法性。有些合同的签订,本身就是违背法律,不符合法律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其在有效性上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就目前而言,许多的建筑都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进行的合同制定与签约,其只是通过合同保护这个大支护设施对其不法的行为进行掩护,追其根本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存于其中的一种无效的合同。(2)合同主体不当。在对建筑的合同签订阶段,会出现其合同的主体不当的现象。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其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的公民,做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其合同主体的不合理性,一种是与两种民事权利相悖,一种是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性方面的不当。(3)合同内容不缜密。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合同内容的不谨慎现象。这就促使合同在制定与使用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纠纷现象。在对合同的内容理解上,总会因为某些词语的理解不同,引发争议与诉讼的产生。这样一来,合同在有效性上也有待考虑。(4)合同条款不明确。在一般的合同中,其对合同的条款说明都没有明确的规范与准确的限定。实际的合同中,都只会将有关双方利益方面的部分内容提上书面,但是对其所涉及到的违约责任却被忽略,甚至根本在合同中没有提及,这在实际的纠纷中能够经常性的见到。这就需要其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的规范,使之能够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得以快速与合理的解决。
2.2建筑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在合同的履约阶段,总会出现对合同的变更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总会因为意识上的缺乏,而不能对条款及时地变更,促使其合同在正常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利益的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对合同的管理要注意其发展的动态性问题。这就要求当合同发生变动时,一方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对其进行书函式地通知,这样一来,建筑就能够在利益与保护方面取得一定的发展。在实际的建筑中,总会因为管理的不及时性,促使其对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的追究,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间,这样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失。
3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现建设工程基本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均附有合同条款,在招标阶段应对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如:如何计量、如何计价、价差如何调整、甲供材料范围、进度拔款比例、付款形式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分析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
3.2重视收集整理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性文件,材料价格的变化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计价风险中明确"3.2.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二是省级或企业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工费调整。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一是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二是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要注重对以上资料进行查找、收集、整理工作,为结算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支撑。
3.3制定合同管理标准程序。企业决策层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出合同管理的标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应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程序、制定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3.4组建精干谈判队伍,合同谈判前统一意见。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主人翁责任感,谈判队伍中要有把握谈判重点的领导,也要有关注细节的技术、经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谈判前全面分析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内容,如:施工量与清单量有差异时价格如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品种;材料价差风险范围等往往在招标阶段描述并不十分清楚,在谈判前谈判队伍内部要先进行评估,提出哪些问题,如何提,谈判要达到什目的,让步的底线,都要事先做好准备,形成统一意见。谈判前还应尽可能的多了解对方的情况,掌握主动权。谈判过程中要有耐心,不急不燥,逐步试探对方底线。
3.4重视合同交底,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组织施工、技术、经营、物资、财务等方面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发承包方的职责及技术方面要求,材料及设备合同双方供货范围,质量、安全、进度、保修等方面要求,合同价款构成、费用结算、进度款支付条件等,树立起"合同管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员工工作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开展。
3.6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地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会引起工期变化、有些会引起费用变化、还有的会引起工期及费用均发生变化。当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就造成的损失提出书面补偿意向,也就是施工索赔。做好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的作用,首先,可以为结算提供支撑资料;其次,可以保护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第三,可促进和提高承发包双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4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重视合同在经济活动中重要作用。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对增加建筑企业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高华.如何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J].新疆有色金属,2010
[2]李莲娥.浅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1
关键词:施工合同 管理 内容 成本风险
一、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由于该项目总体工程巨大,本论文仅就“完善工程”部分的合同管理予以分析和研究。《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包括B区居民部分污水网管、县矿粉场小片区污水管网。由于缺乏管道沿线地质勘查水文资料及沿线地下亦有管线情况,因此施工前应进行沿线地质勘查,探明沿线地下管线情况以及地质情况,然后根据地质报告提出管道地基要求。
2、主要内容
《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九个部分: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附件。
二、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可概括为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制约、不可分割,签订合同阶段管理研究是履行合同阶段管理研究的基础,而履行合同阶段管理研究又是签订合同阶段管理研究的积累,两个阶段是统一不可分割的主体。合同的管理研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成败。
三、施工成本控制措施的研究
1、施工成本控制步骤
确定施工成本计划后,要定期的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当实际值与计划值偏离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确保实现施工成本控制目标。其步骤如下:
1.1比较,按照确定的方法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以确定施工成本是否已超支。
1.2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比较的结果,以确定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偏差的严重性。分析过程是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者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
1.3预测,按照已完成情况估计完成项目所需的总费用。
1.4纠偏,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出现了偏差,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偏差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期达到尽可能缩小施工成本偏差的目的。纠偏是施工成本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通过有效的纠偏措施,最终达到控制施工成本的目的。
1.5检查,指对工程的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以了解工程进展状况以及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以后的工作实施指导作用和积累经验。
2、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
施工阶段是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发生的主要阶段,它通过确定成本目标并按计划成本进行资源配置和施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具体的控制方法如下:
2.1人工费的控制,通过控制施行“量价分离”的方法,通过劳务合同进行控制,将作业用工及零星用工按定额工日的一定比例综合确定用工数量和单价。
2.2材料费的控制,主要包括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由于材料物资的供应渠道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控制的内容和所采取的控制方法也大不相同。
2.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施工机械使用费主要由台班单价和台班数量决定,为有效控制施工使用费,节省支出,主要控制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加强机械设备调度工作,避免窝工,提高现场设备使用率;加强现场设备维修和保养,避免因不正确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停置;做好上机人员与辅助生产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施工机械台班产量。
2.4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分包工程价格的高低对项目经理部的施工项目成本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分包工程价格的控制。项目经理部应在确定施工方案的初期确定分包工程的范围。施工项目的专业性和项目规模决定分包范围的因素。通过建立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做好分包工程的询价、订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实现对分包费用的控制。
四、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与分析
建筑企业面临风险有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其中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供应风险;施工人员安全风险;建筑材料的价格风险;工程业主的资信度风险;施工工艺的风险;工程款垫资风险。行业风险包括:国家产业政策风险;环保风险;行业内部竞争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商业周期性风险;市场不够发达或市场分割的风险。
1、业主的风险
在《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施工合同中,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规定,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至,业主的风险为: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除外)的损坏或损失的风险:a、工程本身为了工程实施的目的而占用或使用现场,并且为了工程的实施又不可避免地要这样做;b、除承包人以外,业主所雇用的人员与业主签有合同的人员对于法规的疏忽或者违反,或侵犯了法定权力。
由于业主或业主负责的设计过失所造成的,或由于战争或放射性污染直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影响的,由此造成的对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损害的风险。
从竣工日期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对工程本身、设备和材料损失损坏的风险属于业主的风险,但下述原因导致的损失或损坏除外:a、工程竣工日期之前发生的事故,而该事故本身又不是业主的风险;b、工程竣工日期既已存在的缺陷;c、竣工日期之后承包人在现场的行动所引起的。
2、承包人的风险
在《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施工合同中,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规定,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至,承包人的风险为:
自开工之日起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止,人员伤亡以及对财产(包括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但不限于此)的损失或损坏,只要不属于业主的风险均属于承包人的风险。
3、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对策
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投资高、工期长、影响广。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风险普遍客观地存在。随着技术难度不断加大,风险程度同益增高,各方主体都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有些是各方共同面临的风险,具有共性化,有些则是一方单独面临的风险,具有个性化。风险是潜在的意外损失,如不采取有效措旋加以防范,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付出惨痛代价。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任何一方出现危险,都会阻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导致其彻底失败。风险无法回避,但却可以转移。建设工程保险就是最为直接的风险转移手段。购买相应的保险后,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和个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从而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 Chapman C.B.Cooper’D.E Risk Analysis for Large Projects:Models,Methods and Cases.John Wiley&Sons,1987:28-36
一、承包人中标工程后应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签证资料、来往函件等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就施工过程中所启用的项目部公章应书面告知业主及监理单位;
三、项目经理部成员应在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中仔细研读合同条款;
四、业主或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时应给项目经理部下达开工令,否则项目经理部有权拒绝施工;
五、项目经理部给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各类函件应有签收,对方除在收发薄上签收外,必须在原件上签收,签收时除有关现场代表签字外能盖章更好;
六、遇有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形,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书面报告并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并要求对方签收;
七、遇有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向项目经理部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如果没有原件,项目经理部应拒绝进行设计变更施工;
八、遇有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款调整情形,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在十四天内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九、业主或监理单位通知承包人停工时应下达停工通知单;
十、项目经理部应告知分包方或挂靠单位不得擅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签订材料采购或劳务分包合同;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对于合同价款、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提出更改要求或要求项目经理部做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书面保证、承诺时,项目经理部无权擅自决定,应立即报告承包人,由承包人按照内部合同评审程序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十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对方在原件上签收;
十三、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及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要求对方在原件上签收;
十四、若业主或监理单位拒绝签收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函件或资料,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告承包人。对于页数较少的函件,可以采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给对方,发出特快专递时应在封面写明函件主题内容及函件编号,并在发出特快专递后四个月内向邮局营业窗口查询对方是否已经收到并获得查询结果回单;对于页数较多的资料(例如竣工结算报告),应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由公证处送达,公证送达时应注意送达至对方的法定办公地点(即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或者对方的常用办公地点;
尤其是加入WTO后,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强化合同法制意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加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维护正当权利,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a.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b.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c.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前言
任何一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都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来签订施工合同来进行商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更具有必要性,其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而且通过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的。
1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1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
一方面,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通过利用法制来约束竞争中的行为,可以更好的实现公平竞争的需要。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通过施工合同来达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这不仅有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同时也充分的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使违约者需要承担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在这一过程中,由于需要履行合同的内容,所以在追求最大化利润的过程中受到法律的约束,需要时时遵守合同的约定,这就导致承包商需要把合同管理作为争取最大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遵守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实现企业预期的经济效益。
另外,当前建筑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但市场管理也更规范化,施工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则会努力提高企业自身的形象和良好声誉,这就需要在实现这个目标时自觉的加强合同管理,从而使其在这个过程中更好的履行合同的内容,从而使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1.2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发展较快,在建筑行业当中,部分企业走出办内,进入到国际市场中进行承包工程,也有国外的施工企业进入到国内的市场中来,抢占建筑市场的份额。在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的过程中,我国施工企业最薄弱的地环节即是合同管理,由于缺乏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从而导致在国外工程中出现失误,使企业处于被动地位的情况屡屡发生,给施工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在国际工程中,严格的合同管理已成为惯例和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所以我国各施工企业需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严格遵守国际惯例,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从而减少或是避免在国外承包工程由于合同管理失误所导致的纠纷的发生。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施工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1.3 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施工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关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方面的分工和协作关系,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与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所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和过程中的实施都需要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也需要进行紧密的配合,从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是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的过程。
2 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施工行业市场相对来讲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上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许多项目签订时所使用的合同过于简单,不符合标准的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遵照合同来进行施工,更多的是利用口头委托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或是采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来回避义务,从而对工程的风险进行转嫁。由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所以随意修改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情况十分突出。而且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并不及时考虑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手段,所以导致纠纷久拖不决,给双方都造成较大的损失。
合同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施工企业中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归档,管理手段落后,采用人工进行管理,缺乏信息化技术的利用,从而导致合同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下,由于缺乏归档程序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措施,所以导致使合同管理处于粗放式的状态下。
从以上这些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可以看出来,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下,对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是没有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3 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3.1 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在对工程预结算审定时,需要注意工程量、定额、费用及不合理技术措施等问题,对于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所增加的费用则需要在预结算中减掉,从而通过预结算使工程的实际造价真正的体现出来,确保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2 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占整体工程造价的数额较大,所以有效的控制好材料费用的支出,是确保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得到控制的关键。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做好市场的调查工作,掌握最新的材料价格信息,从而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企业选择物美价廉的材料。
3.3 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3.4 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
目前由于国际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工作已与国际接轨,一旦不能很好的进行索赔管理,则会导致大量的索赔发生,从而增加工程的造价。所以在目前的合同管理中,一定要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即使无法避免也要及时进行科学处理,发生的每一个索赔事项,都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件和索赔管理的规定来进行,尽可能的做到协商解决,否则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则会导致大量资金和时间都会浪费在这上面,使工程的造价增加。
4 结束语
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还可以有效的实现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所以需要加大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不断的提高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2]史育红.从合同管理的角度看控制工程造价[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2).
【关键词】施工合同 合同履行 合同跟踪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有效的合作,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但在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签订过程,轻签订合同后的管理,导致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不少常见问题。
1.1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1.2 “口头协议”、“私下合同”屡禁不止
在水利水电工程小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有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的现象。正式合同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是按照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口头协定执行,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微妙作用,这样把通过招标投标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条款。这种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变更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替换等方面。另外,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不严格按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最终给国家和企业自身都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1.3 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然而在实际中,存在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的部门一般是施工企业的开发部门,而往往施工企业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开发任务指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通常情况下开发部门只是片面追究中标率,不考虑此工程中标后是否对企业有效益和利润,甚至是低价中标。一旦投标中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发给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技术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对施工合同不进行有效跟踪,长期将施工合同锁进柜子,打入“冷宫”,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另外一种情况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合同的处理也只是交给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上的计划合同部虽说是合同管理部门,但是主要任务是项目部对业主跟协作队的结算工作,大部分项目经理注重追究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轻合同管理。一般人的思想认为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的管理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往往忽略了合同关系是脱离不了合同管理体系,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体系。单单让一个部门去严格实施管理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势必造成合同管理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失控。
1.4 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举措
2.1 仔细阅读合同文本,重点把握“通用条款”与“专业条款”的关系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2 明确工期、质量、造价的合同条文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2.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2.6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公路工程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清醒的认识到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并不是简单的工作,而是需要不断探索研究的新学科。针对目前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从承包方的资格审核,到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每一步都不能忽视。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因此,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重要性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为经济合同中的一种具有约束发包人和承包人作用,能够明确相关人员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到有理有据,合理有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最高准则,所有的经济行为应该在合同范围之内。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公路工程五大因素: 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和环保,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施工合同可以保证合同双方处在平等的地位上,双方可以通过相互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施工合同可以提高合同双方自觉性,最终取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对工程投标加强管理,首先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有关的规范等进行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对自己的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考虑,进而在一定程度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及确保施工成本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现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现场的施工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消费情况和机械台班的价格、市场的供应量情况等,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同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编制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充分的利用,进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进而一定程度达到科学、高效的要求。
2、加强合同审查
针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为了更为有效的对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必须要加强合同的审查,防止无效合同的出现。在合同的审查上,要有自查和抽查两个方面。公路工程管理部自身要对签订的合同进行自查,要保证好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律的条款,确保合同能够有效的落实。同时,监管部门要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不仅要责令其改正,还要对该合同的后续进行实时追踪,从而保证公路工程能够有序的推进。
3、 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在对合同进行分析之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条文。通常情况下,通过技术交底对工程项目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细化分解安全、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个人。通过开展合同交底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家树立全局意识,进而对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规定、管理程序等进行熟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范围,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出现违约现象。
4、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
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要不断的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从而改变合同管理人才紧缺的局面。当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首要条件,只有提高了重视,才能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国也应当组织相应的资格考试,要设定一定的门槛,只有获得了一定的资质,才能够进行合同管理,防止合同管理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当然,也要定期的对合同管理人才进行培训,使合同管理队伍始终保持较高的素质,要让合同管理向专业化的方向进行发展,这样才能为公路建设事业打牢基础。
5、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以及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路工程施工承包风险较大,合同风险已成为决定工程成败主要因素。另外,合同风险管理的好坏也是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反应,是合同管理中十分关键的内容。首先,在签订合同前就应该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全面考虑,针对性制定一系列防范措施。公路工程合同风险类别繁多主要有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公共关系风险等,应该针对每类风险的特点及其诱发因素进行分析,做到有备无患。其次,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与防范,常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等措施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如购买相关保险,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也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合同条件提出修改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按照要求收集索赔资料,及时的进行施工索赔
作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索赔工作是保护施工单位自身权益、弥补经济损失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公路行业中,基本上还是属于买方市场的,大量的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投标时就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那么在后续的施工工作中,索赔能否成立也就成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指标,这也是帮助施工单位实现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应更加重视施工索赔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中的实时动态,当出现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对于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协助业主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从而为最后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
总之,施工合同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夏晓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 交通世界(运输.车辆). 2013(07)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途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它是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准则,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 因此, 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 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对三大控制( 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目前, 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 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 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 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 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 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其二, 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或违背合同规定, 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 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 也不敢擅自停工, 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 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其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 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 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 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其四, 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 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 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 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 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 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 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 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 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 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 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 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 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 采用规范合同文本, 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 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 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 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二)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 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 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 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 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三)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 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对违反合同的行为, 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 都应依法接受处罚, 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一)合理进行分包
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 要通盘考虑, 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 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 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 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二) 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
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 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 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 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 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 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 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 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三) 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 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 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 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 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 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 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 “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 其报价列入总包商的报价书, 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 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 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 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 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施工现场, 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 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 要向业主要求更换, 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