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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时间:2023-06-01 09:49:36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1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xx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三)加强宣传教育

4.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5.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7.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六)带头做好表率

9.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0.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任刘炎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少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玲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2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一)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医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督查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职能科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1、严格依法行政(医)方面。主要督查执行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违法行医等行为。

2、服务改善民生方面。主要督查医疗服务是否优质;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设备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新农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打击两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3、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切实加强医院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活动是否扎实有效推进、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医务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难担责等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外出不请假、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工作日午餐禁酒规定不落实等问题。

4、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发挥表率作用;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三抓一促活动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是否存在医疗服务中违规收费,收受红包、礼品、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医疗行业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评体系并有效实施;是否切实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局中人、明白人、清醒人。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督查首访责任制是否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医务服务中是否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否完善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督查方式

1、组织明察暗访。医院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并抓好督办问责。

2、开展挂点推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院分工安排,指导联系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内容有效落实。

3、委托第三方监督。结合本院实际,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对医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直面问政,倒逼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适时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履职尽责抽查调查、服务对象电话抽访。

4、实行点题监督。对发生在医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逐一督办整改。

5、强化查案追责。对自查整改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科室,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的问题,被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的突出问题等,将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督促检查工作

1、组织部署阶段(XX月底~XX月上旬)。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中旬~XX月下旬)。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院各科室人员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对照督促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承诺,选择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要组织参与电视问政及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五万活动(万人调查问卷、万名卫生计生行政干部下基层、万名卫生计生人员大签名、万名医师大义诊、万名监督员评议),深化自查自纠工作。

3、督促整改阶段(XX月~XX月)。要按照边部署边自查、边自查边整改、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开展销号式整改,能马上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让服务对象和当事人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积极研究办法措施,创造条件加以整改,或者向服务对象和当事人说清楚,及时给以满意回复。要边查边建,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对纠正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建章立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权的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阶段(X月)。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本院健康发展和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了以程正清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的责任人,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科室要正确处理此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与三严三实活动相结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促管理、促改革、促发展。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医院是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关乎民生问题的窗口行业,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正面宣传工作,运用简报、医院网络等媒体,营造督促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此,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医院管理,培育良好医德医风,办人民满意的医院,作为此次活动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督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凡是能解决的都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职能科室要利用业务考核、科主任考核、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科室,优化专业技术队伍,提高临床服务水平。

4、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医院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科室要在这次督查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履职尽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服务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找准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要结合本院实际,在评议过程中,主动征求本院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5、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科室要按医院的要求,积极参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办公室的工作,接受上级督查组的工作检查,虚心接受评议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医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二)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院长xxx为组长的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履职尽责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首先是明确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是抓履职尽责的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及监督检查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二要明确分管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三要明确监督责任。人事监察部门要履行再监督和统筹协调责任,对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落实。四要逐级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督办落实。一方面自觉履行本职本责,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单位大门处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作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核查、问责、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维护医院良好形象。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信息。

五、坚持追责问责。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坚决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针对群众突出的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工作重点进行自查。

(一)严格依法行政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收代罚、以罚代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侵害群众人身及财产权益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能力。医疗坚持优质服务,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医患沟通不到位现象;医疗服务收费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合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3

近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以“转观念、调方式、抓落实、促履职”为抓手,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履行工商职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党组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我局党组执行六项纪律情况自查如下:

一、对照六项纪律的执行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增强政治觉悟。党的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通过集中观看、党组会、专题宣讲会、分片宣讲等形式进行学习传达,把全系统的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党组成员除参加各级举办的宣讲培训班外,还分别到管片的    为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将精神传达到基层第一线。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半天以上。举办集中宣讲活动,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进一步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文件方案。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的排头兵,局党组狠抓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以大局为重,服从党组会议决定,执行党组会议决策。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心系大局、服务大局、服从大局。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开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在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做好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将学习教育与组织生活相结合。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支部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牢记初心 保持红心”困难党员党内激励关怀活动。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创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党支部、合格党员创建,激发基层活力。指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9.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和所长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维护更新政务网站,建立中层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信息群,扎实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在工商政务微信公众号图文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履职尽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持紧防严管,从干部职工考勤、着装、请销假、值班、环境卫生等日常事务抓起,开展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检查,全面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坚持用制度管人。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不担当、不作为、财务管理违规问题、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针对2017年市广播电视台《监督在线》节目曝光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召开专题讨论会、观看教育影片等形式,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懒、庸、推、慢、浮等问题,对症下药,抓根治本,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强化依法执政能力,优化为民办实事效果。加大作风纪律跟踪回访督察力度,不定期采用多种督察方式对各单位的纪律作风以及履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严肃督察纪律,做到立行立改,努力推进全系统作风纪律大转变。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工作,建立起了牢固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在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下,我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全体局党组成员带队,各挂点科室(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对   各单位支部(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展履职尽责“大走访”,对辖区市级重点企业、“两代表一委员”、局所班子包挂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征求他们对     开展履职尽责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业主和“两代表一委员”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召开履职尽责征求意见座谈会,每年聘请19名代表为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现场收集监督员对     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集中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组织党员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审批、执法办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开展了廉政教育。细化党风廉政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签定“干部廉政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作出庄严的承诺。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扎紧,规范了工商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堵塞了一切可能出现的制度漏洞,调动了广大工商干部立足岗位优化服务积极性。

二、在执行六项纪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存在被动学习的现象。一是存在对待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有所欠缺的问题。虽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上级要求学的就多学一点,不要求学的就少学一点,存在实用主义现象,没有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对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二是学习广度和深度有所欠缺。学习缺乏钻研精神,缺乏“挤”劲和“钻”劲,学习中不求深入研究,对政治理论的实质精神理解不够深刻。在学习中,对各种理论学习均有所涉猎,但是缺乏一定的深度。三是自学意识不强,学习氛围不浓。抓日常工作时间多,抓理论学习时间少,缺乏钻研和深度,学习时间不够充足。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基层排忧解难不细不深。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扎实。调研工作任务虽有布置,但在实践中具体落实不够,没有形成有价值、有指导性的调研报告。下基层调研时间和频率偏短、偏少,调研内容不够具体明确,业务研究不深,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工商所业务指导研究不够,有的甚至有当“甩手掌柜”的现象。二是对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和待遇关注不够。除了各项会议和汇报工作,与基层干部坐下来交心谈心少,对干部关心还不够。没有把深入基层、及时与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沟通交流、了解群众诉求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之一,主观判断较多,存在不愿做管基础、打长远的工作,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的现象。三是为基层解决问题和困难不够及时。由于深入基层倾听意见不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及时。对于基层和一线的各种呼声,只是根据平时听取的汇报材料一知半解,掌握不了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问题不细致,不深入,解决问题不彻底,浮于表面。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担当负责精神不够强。有的同志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回避矛盾,不敢迎难而上。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没有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分管单位的违规违纪言行,对干部队伍教育抓的不紧,对执法纪律监管不严,导致分管的单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2017年,全市     共纪律处分7人(其中市纪委处分3人),诫勉谈话9人,有6个单位被      通报批评,1个单位被市“党风政风热线”曝光。由此可见,     作风纪律建设和履职尽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表率作用尚不够。有的班子成员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上,“头雁效应”不高,示范作用不够,有些纪律和制度带头执行不够,如作息时间、政务值班、外出报告、工作日志、机关集体活动等表率不够。有的同志在开展自我批评时自我剖析不深刻,老调重弹。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有的参加支部主题活动不够积极、主动。三是工作抓落实有差距。业务能力不够强,有些工作浮于表面,不能沉下身子一门心思抓落实,落实工作时讲客观、打折扣。对分管的科室以及基层工商所检查、督促、指导不经常、不及时,导致有些工作只有布置,没有检查和督办。对遇到的新问题,不能够静下心来分析解决问题,批评指责多,缺乏耐心思想。

(四)少数单位执法办案行为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去年底,市审计局对我局进行审计时,发现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事后,市局虽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这一问题反映出我局少数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提升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从去年市审计局对我局的审计可以看出,我局存在小车燃料管理违规支出;以办公费、整顿费的名义收取工作经费;违规发放加班补助;使用不合规票据等问题。因此,在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大纪律自查报告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检查的通知》(璧纪办【2016】2号)要求,我局纪检监察组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学习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努力争当遵章守纪的好党员和好干部,现将我局纪检监察组织开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进一步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工作中、生活中切实做到忠诚于党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三是切实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的意识教育学习,真正做到了在党言党,在党优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无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无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无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无无原则一团和气和违反政治规矩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二、模范遵守组织纪律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二是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矩办事,没有向组织讨价还价。三是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无跑官要官、 行为。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地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无侵犯党员权利;无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模范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一是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通过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工作,在主观上建立起了牢固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没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三是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重、自醒、自警,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带头把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无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无违规占有或使用公私财物;无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无公款旅游;无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无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无权色钱色交易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四、模范遵守群众纪律情况:牢固树立了群众观念。坚持做到基层片区联系制度,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干部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侵害群众利益;无漠视群众利益;无侵犯群众知情权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五、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了“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对局系统各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奖励、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各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正确实施。没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无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无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无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4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的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抓大事、抓关键、抓全面,自觉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带头做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考核。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下发了党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2018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到班子成员和委办负责人,做到层层有任务、班子成员人人有要求,形成党组总体负责、党组书记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责任体系。全年召开10次党组会议,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研究讨论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自己的最大政治责任,自觉与各项履职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自觉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2.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组和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引导机关干部和代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并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动员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执行。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活动、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切实把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

3.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平时,结合各类会议及专项履职活动,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年中,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党总支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委办主要负责人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底,按规定向区委集中报告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区管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分别召开党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年党建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情况

坚持将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作为党组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做到抓常抓长、抓细抓实,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1.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充分利用代表论坛、履职培训和召开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着力加强对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纪律规矩教育,促进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借助“学习强国”“机关学习日”等平台载体,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海陵区全面从严治党分级廉情直询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参加党章党纪党规“周学”“月考”,及时传达区纪委区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的通报,严格按制度规定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防范和纠正违规行为;指导机关党总支按期换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全年开展党风党纪教育10次,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机关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近20人次。

2.严格抓好制度执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关于严格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补充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修订《议事规则》,制定《XXXX推进计划》及重点项目分工,进一步完善协同高效工作体系,深化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履职高质量走在前列。在全体代表中开展“学习贯彻,人人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大家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双联”制度,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3.常态开展监督执纪。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班子成员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发现苗头必谈”,主要领导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对机关人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及时校正纠偏;对外单位发生的问题,及时让党员干部了解,从中吸取教训;对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的案例通报,迅速传达学习,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格考核追责,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严、工作力度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治,并按规定倒查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触犯纪律底线的人和事,支持执纪部门坚决查处。全年共实施问责1人、教育提醒3人次。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5

一、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任现职以来,通过积极向班子成员学习,以及主动自学,到目前为止,基本完成角色的转变,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一是政法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宣传,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成立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打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市场监管工作:及时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结合分管工作,制定具体的措施,狠抓措施落实,在分包村的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对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深入学习领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落实好乡党委关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自觉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一是管好自己。坚持认真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用好权,把好关。二是抓好分管工作。深入排查职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三、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一)理想信念坚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大政治事件中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不信谣传谣、不听风跟风。 

(二)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委决议。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三)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未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无报销和使用公款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及程序,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四)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未配备公务工作用车,没有违规使用公车现象;办公用房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公款消费情况,没有因职务提升、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进行各类人情消费;未违反规定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五、廉洁自律情况 

按规定执行了个人事项报告;无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行为;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6

1、为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不含各单位党组和厅局职能党委。下同)、纪检组织(不含省纪委派驻派出各单位的纪检组和厅局职能纪委。下同)、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责任和权利,建立完善严格的监督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努力把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统一起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使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内监督的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方法可行,积极推进省直机关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省直机关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2、省直机关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监督制约与保护相结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基本原则。

二、实施党内监督的目的、对象

1、党内监督的目的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证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2、党内监督的对象是省直机关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项目审批、执纪执法等岗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三、省直机关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7、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监督职责

1、省直机关工委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提出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意见,检查了解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总结推广党内监督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反映有关情况。

(2)对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省直机关纪工委委员、工委各部门负责人和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3)对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履行参与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

(4)了解掌握省直机关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并如实向省委及有关部门反映。

2、省直机关纪工委是省直机关工委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协调省直机关党的监督工作,开展对党内监督的督促检查。

(2)对省直机关党员和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受省纪委委托,检查和处理省直机关未设职能纪委单位的处级党员干部违的章程及其他党纪法规的案件。

(4)向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报告省直机关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5)受理对省直机关各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含直属机关党委、事业单位的党委、不设机关党委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

(1)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直属机构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

(2)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本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开展党内监督的八条主要内容进行监督。

(3)协助本单位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4、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的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省直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同级机关党委和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组织协调本单位机关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机关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检查和处理本单位(含直属机构,基层党的组织)党员违的章程及其他党纪法规的案件。

(3)向同级机关党委、党的同级基层委员会和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报告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4)受理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5、机关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1)及时向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

(2)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所在党组织或者在所在党组织的会议上提出保留,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反的意见。

(3)在所在党组织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4)负责地揭发、检举机关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向所在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参加本单位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评议,发表意见。

五、机关党组织组织实施党的监督的主要方法:

1、通过组织生活会进行监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每年检查一次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2、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组织监督

(1)省直机关的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健全和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规定开好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组织确定的内容,会前通过本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收集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对党组(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围绕当年上级党组织明确的主题内容,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班子内其他成员和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组(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开好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整改措施,要按规定和时限如实书面上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并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整改措施向本单位党员、群众或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省直机关工委委员,除参加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两个以上省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对开得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总结;对不按要求、不按程序、不符合主题内容的民主生活会,要提出明确的批评,促其改进。

4、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监督。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一次,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机关党委要进行检查并向部门党组(党委)汇报。

3、通过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开展监督。

(1)机关各级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开。

(2)对于本单位、本系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情况以及重大问题,机关党组织要监督党组(党委)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3)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具体内容,向机关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反映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通过开展述职述廉进行监督。

(1)省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省直机关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每年按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2)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的负责人每年在本单位召开的一定范围的会上述职述廉一次,并可以邀请群众参加会议。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含不设机关党委的党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的述职述廉情况,要书面报省直机关工委及省直机关纪工委。

6、通过加强处理进行监督。

(1)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通过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党员、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点事项应当督促检查和抓紧处理。

(2)处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于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一般应根据党员干部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可直接处理下级党组织管辖范围的问题。

(3)凡向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应及时调查处理。提倡和鼓励党员实名举报和反映情况。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将调查了解,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并听取其意见。

7、通过开展谈话和诫勉进行监督。

(1)省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应不定期与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含不设机关党委的总支、支部)书记谈话;省直机关纪工委负责人应不定期与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的负责人谈话,了解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提出问题、建议和要求。

(2)机关党组织要监督本单位党组(党委)的负责人、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发现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勤政廉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组(党委)、纪检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应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纪检或组织(人事)部门留存。

六、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1、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所有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本《实施意见》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要及时处理。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党组织责任的,要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需要追究党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的监督规定行为的,应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2、鼓励、支持、保护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员在开展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为其保密;对泄密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对署真实姓名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要给予宣传表扬。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其他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和辩证关系,促进党组和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一是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突出纪律监督责任,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责任内容

(一)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责任分工,调度督促各职能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求实、务实、朴实”之风,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民政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5)维护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项目建设的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健全直接服务群众相关制度,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6)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8)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9)打造阳光民政。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严格责任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坚决反对腐败。支持和强化纪检组开展反腐败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2、党组书记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每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至少进行两次。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干部职工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3、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党组成员要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民政业务工作中,对分管股室(单位)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党组上报一份述廉报告。

(2)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明确纪检组监督责任

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1、加强组织协调。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深化作风督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大执纪力度,改进检查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4、严格执法执纪。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切实把上级要求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确保执行畅通、落实有力。

5、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出现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6、严肃查办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7、强化制度监督。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过。严格执行任前考廉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强化措施

(一)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党组和纪检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二)建立联合预防机制。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积极与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及时分析民政系统出现的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采取措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微杜渐。

(三)实行责任报告制度。实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中和年末分两次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局纪检组也要每年年中、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和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四)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责任。

(五)完善纪检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股室(单位),由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同时,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过问、协调、督办要到位;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要到位;三是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到位;四是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要到位;五是对腐败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要到位;二是办案力度要到位;三是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要到位;四是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求要到位。

五、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推进和考核“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纪检组要及时向党组汇报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8

 

 

2018年,在厅党组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己忠实履行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支部的领导带头作用,以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教育工作为主线,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促进朝阳处平稳、有序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下面,就自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018年,自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厅党组、局党委的决策决议,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做到了让组织省心、放心。工作、生活中,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养、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想事、干事、成事,做到尽职免责、不辱使命。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朝阳处在厅党组、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思路清晰,强化内控管理,抓住主业,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朝阳处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强化内控管理, 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1、逐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全年共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27项,细化、分解局管理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2、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组建党支部和工会委员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倡导“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培育职工坚持“四个意识”,培育良好的组织文化,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人员竞聘和职工培训工作。

3、全力提高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安全维稳方案,坚持重要会议、重大节假日期间集中排查,建立隐患台帐,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和值班值宿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救援等单位联合开展高速公路隧道车辆肇事危险品泄露事故应急演练、特殊天气交通管制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宣传和普及救援知识。

(二)规范路政管理,维护公路管理机构形象。

1、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通过组织执法人员每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路政管理知识,推进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通过对办公场所内外部设施更新维护,推进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通过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2、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制定监督巡查实施细则、巡查责任区制度和自检自查方案,分时段监督每日巡查工作,保证巡查质量。共巡查1608次,出动人员2700人次,报相关单位清理路面315次,桥梁下部空间检查2561次,发现问题403处,发现其它影响公路安全的事件728处。

3、认真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路政宣传、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

认真开展桥涵堆积物、私搭管线、非法标志排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加大控制线管理力度,敢抓敢管,直面矛盾,顶住多方压力,打击违法运输和违法建筑行为,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年共发整改函5份,拆除违法建筑物6处,处罚涉路施工违法案件5起,罚款5万元。发放宣传单8000余张,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在重点收费站设置咨询台5个,制作宣传板14个。大件运输许可网站用户使用说明书100本,悬挂标语11条。走访大件设备生产企业2家、运输物流公司、配货站10余家。查处超限车辆34台次,收取罚款6.16万元。

(三)落实“四个清单”, 全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和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应急宣传周”活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相继开展春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刺线隔离栅缺失破损监督检查、桥下堆积物监管清除、重点桥隧防汛专项检查等行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履行监管职能,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1、认真开展服务区监管工作。

对照“记分细则”内容,对管段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逐条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认真开展绿色通道政策落实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局统一部署,开展绿色通道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并监督运营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3、全面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网络与信息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规范网络及信息设备安全操作。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和自检自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五)落实从严治党目标,发挥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朝阳处党支部以贯彻落实“三个推进”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精神为引领,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完成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1、全力开展党建基础工作。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工作,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按时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面提升党员综合素质。

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专题研讨,开展“四个意识”教育,夯实党建基础。

2、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驻村工作队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积极融入到凌源市政府的扶贫攻坚行动中去,真抓实干,协助做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引领村“两委”班子解放思想,成功引进多项产业扶贫项目,为实现帮扶村脱贫摘帽做出一定贡献,自己也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省定点扶贫先进工作者。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学习,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自己为职工做廉政专题辅导1次,党员干部撰写廉政心得体会文章19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12份,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集中清查等专项活动4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座谈会1次,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2次。

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自己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局党委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9

一、实现党代表的监督职能对于提高党内监督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实现党代会最高监督机关职能

从党代会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党代会虽然听取并审议党委会和纪委会的工作报告,但都属于下届党代会监督上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纪)委会工作。因法理逻辑不顺,其监督力度必然有限。同时,党代会闭会后,其职权由党代会转移到中央委员会,再转移到中央政治局,最后转移到中央政治局常委,即党代会职权实现了三次转移,因前三者均无常设机构履行其职能,故党代会职权形成了三级虚化(地方各级党代会情况与此类似)。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必然促使党代会常任制的深入发展,促使其职权由执行机关回归到权力机关,并能切实监督其选举产生的党(纪)委会的工作,实现其最高监督机关职能。

2.有利于推进结构性优化

在目前党委领导模式下,既是决策机关又是执行机关、并领导监督机关即集党内三权于一体的党委,成为同级党组织中惟一领导机关。因结构欠优,人们对《党内监督条例》出台所能产生的实际效果的期望值并不高。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必然推进党代会及其常设委员会建设,理顺党内三会的关系,在党内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提高党内监督质量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3.有利于实现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六大监督主体中,党委本身是被监督的重点对象,纪委履职困难重重,党员履职既缺乏安全渠道又成本过高,几大监督主体仍呈分散状态。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既能(通过党代会)支持和督促党委和纪委履行其监督职能,也能改变目前纪委主要靠上级党组织推动导致法理动力不足、人为作用过强而履职不足的状态,更能帮助党员实现其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将风险过高的党员个体监督转化成为强有力的组织监督,从而整合党内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4.有利于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提高党内监督质量的基础是推进党内民主化进程,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在于推进改革,加快制度建设。党代表可以通过党代会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整合党内改革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方面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党内改革进程,将党内制度尤其是《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5.有利于落实党内监督保障措施

各级纪委公平公正执纪和党员积极有序参与党内事务是提高党内监督质量的重要保证。据笔者2005年对湘、津、辽、蒙四省(市、区)1797名党员的问卷调查(以下简称“本调查”)显示,党员认为党纪面前实现了“人人平等”的占21.98%,认为“不一样”的占77.29%,其中主要认为对干部约束失之过宽。党内既然存在特殊党员,党内监督制度就难以落实。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既可(通过党代会)支持和督促各级纪委从严执纪,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又可切实保护向纪检机关举报问题的党员,使纪检机关获取源源不断的监督资源和动力,真正落实党内监督保障措施。

二、资源不足,党代表难以履行监督职能

从总体上看,由于现代治理理念在党内仍处于初步形成过程中,传统的偏重于党内管理的治党理念制约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领导体制也影响着党代表切实履行职能。从现实表现看,则主要是因为履职资源严重匮乏,党代表难以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法理资源不足

具有充足的合法性基础是指,代表的产生符合规定的“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代表本身能得到党员内心的普遍认同,这是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前提。但当前各级党代表的履职法理资源明显不足,导致其难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1)代表产生欠规范。各级党代表候选人提名大多以组织“酝酿”为主,并未按照选举条例规定的“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来进行。整个选举过程既未形成实质性竞争局面,上级党委和纪委也未能对其进行实质性监督。代表基本上是按照“安排为主、选举为辅”的模式由党组织决定,其中不少是“必须选上”或“确保选上”的“特殊代表”、“内定代表”、“当然代表”。广大党员在知情不多和选择余地不大的情况下“选举”党代表,往往政治热情不高,这样,当组织与党员的意图不完全一致时,代表活动往往主要体现组织意图而难以体现选区党员愿望,其监督作用难以真正实现。

(2)代表构成欠科学。为有效行使党代会职权,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党务活动家和政法专家应占相当比例,但实际上所占比例很有限。同时,代表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高(副科级以上干部占75%左右),与党组织结构很不相称。因主要领导干部大多是各级党代会代表并构成其主体,党代表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异化为领导干部的自体监督,受利益相关性制约,其监督作用趋于弱化。

(3)代表被认可程度不高。因代表产生欠规范且履职不足,实际被认可程度不高。本调查中,党员认为本选区代表“能够”代表自己利益愿望要求的只占20.26%,认为“不能”代表的占33.44%,“不知道”能否代表的占45.58%。党员及党外人士与代表“经常联系”的分别占6.07%和3.92%,“从没联系过”的分别占64.33%和78.04%。“有时联系”的分别占20.37%和1137%,“联系过,但不是反映情况”的分别占8.79%和6.27%。这样,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包括对干部监督的愿望和要求难以通过党代表进行整合和表达。党外人士对党代表认可程度更低,进一步弱化了党代表的合法性基础。

(4)对代表的诉求动力不足。由于我国采取先经济后政治的改革战略,在取得巨大经济改革成果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相对滞后,群众政治参与要求显著增强。表现在党内,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要求日益强烈。目前党员除通过基层组织直接参与党内事务外,主要是通过党代表间接参与。而实际上党员通过党代表表达权利诉求的动力不足。本调查显示,当遇到社会生活方面的困难需要请求帮助时,除家人外,党员最先想到找“亲戚”的占61.66%,找“朋友”的占86.96%,找“党政领导”的占48.22%,而找“党代表”的只占1.19%。显然,在党内远未形成“有困难找代表”之风气,代表难以成为党员行使监督权最安全最可靠最现实的“平台”。

2.组织资源不足

(1)党代会开会期间代表难以履行监督职责。代表参加5年一次的党代会是其履职最为重要的组织资源,但即使在会议期间也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①代表难以参与党代会议题的制定和重大决策的筹备。依十二大以来的规定,党代会都是在党委会周密安排下进行。党委为筹备党代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包括党代表的意见,党代会的决定能体现全体党员的意志。但实事求是地说,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形式上由权力机关决定,实质上由执行机关决定,代表因难以参与其中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②代表能“听取”却难以“审查”党委和纪委的报告。第一,报告工作的“两委”与本届党代会之间不存在选举与被选举、授权与被授权关系,因而也不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缺乏明确的委托和授权规定,本届党代会代表难以审查其报告。第二,党代会召开前,“两委”报告高度保密,代表难以就审议报告做相关准备工作,更谈不上征求选区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第三,代表均以举手形式对“两委”报告进行表决,表决的具体情况一般不公开,实际监督难以到位。第四,经过分组讨论形式(以交流学习体会为主)“审议”过的“两委”报告很少修改,代表监督效果难以体现。

(2)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更难履行监督职责。虽试点地区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履职出现了朝气蓬勃的生动局面,但因尚未建立党代会的常设组织机构系统来统揽全国代表活动,导致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呈分散状态。从组织机构来看,大多是在组织部下设代表联络办公室(即“党联办”),代表归党委组织部门管理。从学理角度看,这种做法有悖于政治法理逻辑。代表因缺乏组织平台而难以行使监督权。

3.制度资源不足

目前对党代表的法理定位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尚显不足,因理论支持不够,现有党内法规对代表职权及其行权方式要么缺乏明确规定,要么规定比较笼统而缺乏操作性,代表难以依法履职。①现行第11条只简要规定了各级党代表的选举原则,第19、25条只规定了党代会的职权而未规定代表的职权,两个党内选举条例对代表选举办法也规定简约(全国党代会代表的产生尚无明确的法规依据)。②《党内监督条例》第11条明确了各级党代表在党内的监督主体地位,第42条明确提出要“鼓励、支持、保护”“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对代表在党代会开会期间的监督未予明确,对闭会期间如何行使监督权缺乏明确规定。③党代表是党员权利受托者,行使监督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党员权利,而修改后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却没有提到党代表的保障职责。④代表执行职务时不像人大代表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和组织保障,导致其行使监督权的内动力不足,难以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4.信息资源不足

对党内事务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代表行使监督权的基础。本调查显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对党内事务特别是重大事务“知道”的占13.67%,只“知道一些”的占71.11%,“不知道”或“无从知晓”的占15.14%。对党务公开,认为“现在已经做得很好”的占9.08%,认为“重要的没公开,次要的公开了”的占63.75%,认为“党内秘密太多,党务公开严重不足”的占20.67%。认为对干部的使用“有发言权和监督权”的只占23.53%,认为“没有发言权”(包括“无从知晓”)的占68.17%。因党代表的主体是科级以上干部,这从侧面反映出代表对党内事务知情有限。

三、深化改革,实现党代表的监督职能

实现党代表的监督职能,不仅要积极推进治党理念转型,而且要优化结构。目前,更重要的是加快制度创新,既为代表履职构建科学合理的内外动力机制,又为其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平台。

1.健全资格获取机制,激发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内动力

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内动力建立在健全的资格获取机制上。选举是党员对党代表授权的基本形式,应按照民主政治发展要求,总结党内选举改革经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①合理划分选区,优化代表结构,增强党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②根据“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的规定,明确代表任职的基本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有为党员和群众服务的政治热情,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等。③改选举登记制为申报制,即愿意参与党内选举的党员在规定期限到指定地点申报而非所有登记在册的党员都必须参加党内选举,以激发党员参与党内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④健全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规范党委提名、界别推荐、党员(党代表)提名的原则和比例,以党员提名为主,建立健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增加个人自荐环节。⑤逐步健全竞选承诺制度,不断扩大直选范围和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⑥建立秘密投票制度。⑦设立专门的选举监督委员会,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⑧顺应党内越来越高的规范化选举要求,在修改完善现有选举工作条例基础上,适时出台能统管全党而且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党内选举工作条例》。

2.构建激励、约束和活动机制,增强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外动力

(1)建立健全党代表履职激励机制。①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当前代表素质总体上尚难以适应党内民主发展要求,必须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各级党委要将代表培训列入党(干)校的重要任务,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对所有代表特别是新当选代表进行系统而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②建立健全表彰制度。在明确代表权利义务、职权职责基础上,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定期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奖励。③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为代表切实履职提供法制、物质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党代表履职约束机制。①建立健全述职制度。每年党代会年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向选区党员和选举单位述职,听取选举单位党员意见,接受评议和监督,回答党员的询问或质询。党员群众对代表的评议测评情况当场公布,对不满意率超30%者,可在党内正式场合公开谴责(但不得侮辱个人人格),甚至启动罢免代表资格程序。②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代表履职及其考核情况通过媒体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③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群众与代表广泛联系的过程既是其权益诉求包括对党组织及其干部进行监督的过程,也是对代表履职的监督过程。④建立健全辞职、罢免制度。代表调离选举单位(选区)的,自动终止代表资格;难以继续履行职责的,应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党员发现本选区代表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认为代表不能正常履职或不再适合担任代表职务的,可以罢免代表,使选举产生的不称职或不尽职的代表及时得到警示、撤换或调整,真正体现授权和制约相统一。

(3)建立健全党代表活动机制。①建立健全党代会年会制和代表常任制,在党代会上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第一,审议一年一度“三委”(党代会常设委员会、党委会、纪委会)的工作报告并投票表决,并对“三委”成员进行信任投票。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案。如半数以上代表对质询结果不满意则可提出对书记的弹劾案。如大会否决其中工作报告,代表应相应提出罢免案,并建议罢免其主要负责人。第二,参与决定党内重大事项包括选举“三委”成员。第三,审查下级党代会及“三委”作出的决议、决定。第四,审议党费的收支计划、计划执行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第五,参与党代会的专门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第六,审查党内法规。②建立健全代表团(小组)活动制度。闭会期间定期组织代表团(小组)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和巡视活动,加强对“三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③建立健全代表询问和质询制度。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向当地党组织提出询问或质询。④建立健全代表评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对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⑤建立健全代表听证制度。组织党代表参加党内立法和决策的听证会。

3.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为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信息基础

《党内监督条例》正式确立了“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就是为了用制度保障党员(党代表)和各级党组织的知情权,党员(党代表)行使知情权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党内事务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央在这方面已做出表率。除在闭会期间将《中央办公厅通讯》等材料发给各级党代表外,每次政治局会议结束后,除涉及国家机密的议题,会议的其他议题都及时通过中央媒体向全党和全社会公开。为使党务公开有章可循,应尽快出台《党内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方式、范围、执行主体及其监督保障措施;监督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使党代表切实参与党内每一项重大事务,经得起党员的详细询问。党务公开必须发挥媒体的作用,故期待国家尽快出台《国家新闻法》、《信息公开法》等法律法规,以使党务公开依法依纪规范运行。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10

(2019年1月21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要求,2018年我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按所里的分工,我分管全所业务、机关效能建设、安全生产和工会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委党委正确领导下,在所党支部的支持和各科室的配合下,紧紧围绕卫生监督的中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个人一年多来工作执行情况述责述廉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维护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把紧跟核心、维护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和卫计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共参加13次中心组学习会,并围绕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精研细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按要求作主题发言,切实增强学习实效;按时参加主题党日和每月学习俊波同志故事,在党小组交流了12期的“一月一主题”学习心得的专题研讨。同时参加1月至3月“党员e家”学习精神的活动和8月28日至9月30日市直机关党工委《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网络知识竞赛》的活动的网络知识在线教育,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成绩优秀。二是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四有”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秘密,注重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人前人后一致、态度行动一致、对上对下一致,以良好的形象和人格去做事做人。三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报告在分管的范围需向上级请示报告事项和需向党支部请示报告事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一位班子成员都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一员,都要自觉接受管党治党压力的传导,担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做到抓党建与抓业务相促进、管事与管人相统一。

一是抓责任落实,促进压力传导。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牢牢把握组织工作的原则和方向,特别是对照检查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彻底整改到位。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切实形成“知责、守责、担责、尽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按所党支部《关于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增强‘四个意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学习研讨,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和《接受新闻采访管理制度》执行,强化网络意识主导权,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内容审核制度。本人于年底前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认真抓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政治鉴别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党建品牌创建。今年5月上旬,所党支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项目突破年”,开展岗位建功活动,通过搭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者”等比学赶超平台,把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融入“三会一课”、融入“党日活动”、融入“文明创建”、融入“项目突破”、融入“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员亮身份,有行动。要求我所分管的科室党员干部立足工作实际,突出卫生计生监督,聚焦人民健康,认真履职尽责,齐心投入创建“卫生监督,守护健康”党建品牌活动。

四是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尊崇党章,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自觉、足额交纳党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给全所党员干部上党课1堂,到县市宣讲1次,参加并完成调研报告。

五是以上率下,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 抓业务,出成效。以项目突破年和“四比六促”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各类监督检查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全面完成国家和市的“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任务,联合市食安办、市检察院、工商局、食药监局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市86家在工商注册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被关停并转61家,公布合格25家,部分县市餐消企业在全省率先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对南平市第一医院开展驻点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行为,有效促进医疗质量安全的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新闻曝光的星级宾馆卫生乱象,开展“夏季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卫生监管,完成62家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卫生监督,做到监督覆盖率100%,将农村水厂卫生巡查纳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内容,对监督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卫计局正式发文向当地政府或水利部门通报监管工作情况,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持续推进中小学校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深入学校开展防治结核病、艾滋病宣传;接手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任务等。全年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80件,较2017年多办案96件,2018年办案处罚金额41.32万元,较2017年增加近20万元,其中我所2018年立案9件,案件办结4件,行政处罚4.4万元。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贯彻落实所党支部印发《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两个责任”清单》,认真签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人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卫生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制度落实,时刻绷紧反腐倡廉、管好用好手中权力、带头遵纪守法这根弦,不触“红线”、不越“雷池”。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提高自身反腐防腐的思想素质,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用下科室交流的机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警示各科室的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我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落实“一岗双责”,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科室科长,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半年开展自查自纠,同分管科室负责人对执行廉洁纪律以及学法、守法、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谈话,参加“廉政风险防控座谈会”,分析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健全岗位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开展周综合检查,加强效能纪律,认真查找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边整边改,立说立改。指导法制稽查科和各业务科室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所卫生行政执法审批制度,严格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服务群众,对各种不正之风问题定期排查梳理、整治,我所分管科室不存在任何违纪违规情况。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始终,通过警示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组织分管科室学习党内法规,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的不足,查找问题根源,从而转化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带好队伍,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监管,我所分管科室不存在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四、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我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按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了自己的个人情况。从未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占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财物,从未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从未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从未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做到轻车简从,吃工作餐,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抵制打招呼、说情等不正之风,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八小时以外,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党维护党在群众在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自己工作,在深入查找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方面与党支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重视程度不够,掌握的党史党章党纪党规等基础理论还不够扎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相对薄弱,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思考不深不透,创新举措不够,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二是没有完全做到党务业务齐抓共管,抓业务、对党风廉政建设精力投入不够。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仍然存在外界推一步,自己动一步的现象。常有只要正常完成本职工作即可的心态。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没能做到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榜样示范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是在卫生监督职能履行方面,当前面临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职能整合,情况复杂、头绪纷繁、我所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有待解决。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分管工作用心多,对其它工作关注少,布置安排多,督促检查少” 的“四多四少”问题,深入实际不经常,掌握实情不准确;有时由于性格脾气原因,对科员批评多于鼓励、部署多于帮带,也给人以难以亲近、不好相处的印象。在具体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时常因此类客观原因和一些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四是严格执行执纪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我所党员干部积极工作、任劳任怨,所以在执行过程中有所顾虑,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导致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六、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委党委纪委要求,持之以恒,积极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和务实高效的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树立良好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今后工作中将从自己做起,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自觉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使其成为自己尽职履责的灯塔和干事创业的指南。时刻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看得清大势,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不当“糊涂虫”、“墙头草”、“两面人”,始终与党中央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开展定期问题排查,及时纠正缺点不足,树立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标杆。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切实负起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经常把党风廉政建设拿在手中,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工作,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事业上做一个能干人。克服“重计划安排、轻跟踪问效”的漂浮作风,既抓具体,又具体抓,认真尽职尽责的去做,克服不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思想,今天能办的事不能拖到明天去做,在工作中知难而进,不完成好工作决不松劲。树立勤工作、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本领。

三是强化源头防范,注重从源头上事前防治,以强化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大对对不廉不洁行为的预防力度;同时突出重点,紧盯重点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岗位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制堵漏建议,推动从源头上设卡预防。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11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要害在治理,关键在责任落实,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在党组织内部逐级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

凌成兴局长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传导到下级党组织的书记,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人人讲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对此,卷烟工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各事,时刻记在心上,坚持扛在肩上,认真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在行动上,并且持之以恒,卓有成效。

一、认真学习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条件

学习就是看齐的过程,看齐体现在时时处处,只有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上级组织看齐,才能发现差距、找出问题、改进问题,完善和创新管理。对此,卷烟工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要认真落实国家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督促所属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做到以身作则、敢于担当。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层层传递压力,严格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卷烟工厂各级党组织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纲党建工作;卷烟工厂各级党组织其他成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努力把贵州中烟党组提出的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压力传导到基层党支部、责任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查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要贯穿全面从严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等要求落到实处,为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造条件。

二、明确责任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

为确保卷烟工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必须尽一切可能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内容,从而确保卷烟工厂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及其成员履责有据。

要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囯家局党组和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纪律底线,严格遵守行业和公司党组的相关规定,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以身作则,勤奋工作。

要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认真坚持厂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各党支部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不能把忠诚可靠停留在口头上,要有理性的自觉、具体的行动,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始终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要始终对组织忠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的要求,牢牢掌握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筑牢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阵地。

要始终不一地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制度决策,健全完善厂党委和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全面领导卷烟工厂党的建设、产品研发、卷烟生产、市场营销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委(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厂党委和各党支部委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党委(支部)委员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切实做好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要坚持把抓基层强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各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抓好党支部建设引领所属职能部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纵深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好用好各党支部服务平台,如离退休党总支部的离退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等,切实做到为广大干部职工办好事、办实事。选准配强管好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切实解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等规定,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推动各党支部各项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责任,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支持工厂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及时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厂党委(支部)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不误、两手抓、两促进。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就党建及相关工作向厂党委述职或报告工作,共商或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

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局党组和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及本厂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局党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标准和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的要求,着力培养选拔适应工厂党的建设和各项管理工作需要的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不断深化干部考察考核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厂党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厂党书记、分管厂领导和人力资源等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厂纪委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促进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管到实处、严到份上。坚持干部讲评制度,真讲实评,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促使干部担当实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干部小毛病小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抽查核实,加强巡查、审计、举报等工作。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教育和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探索和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上级监督、下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要严格落实厂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各党支部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党务工作环境。坚持和完善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要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做到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九条要求及公司党组的有关规定,强化正风肃纪,深化整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切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落实党员干部服务基层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服务生产第一线。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践行《》和三严三实,使好作风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氛围。

要健全和落实工厂党委(支部)统一领导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制度,把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支持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推进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我厂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作为厂党委和各党支部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我厂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努力保持和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三、抓好落实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是方法明确,强力实施,确保其落实到位,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保证。

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委(支部)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支部)书记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整合有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认真落实党委(支部)书记带头建立基层联系点、带头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以上率下推动面上工作。

要带头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各项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带头执行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烟草行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及时听取案件情况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办案。

要积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科学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分工,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做到敢抓敢管、真管严管。党委(支部)成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主业上,分兵把口、尽职尽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研判党建工作形势,定期向厂党委和各党支部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当好厂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抓党的建设的参谋助手。

要及时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其他班子成员的重视和支持,注重调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卷烟生产等工作落实到位的强大合力。要认真协助党委(支部)书记抓好所属科室、所辖部门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以及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厂纪委书记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干部人才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协作推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和公司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不误、两手抓、两促进。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要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情况。定期约谈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协调分管部门工作力量,配合推进党建及相关工作。

四、责任追究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

要以严肃问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没有问责,责任就会虚置空转。要拉紧责任链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解决个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柔性责任向刚性责任的根本转变,使失责必问责形成常态。要进一步整合行业内部监督力量,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为强化党内监督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规范管理、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纪律意识,促其不断提高执行能力。要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严明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生上述失职、渎职或违纪行为的,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并卓有成效,卷烟工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协调,领导或指导本厂职能部门科学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两个)月召开党务政工联席会议,检查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具体负责组织、纪检、政工、人事、宣传等工作的同志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为扎实推进卷烟工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和政治领导能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卷烟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积极的条件。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报告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了重大改革部署,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提法,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一、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绍兴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努力推进创新,着力构建责任分解、宣传引导、监督检查、推动落实、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完整闭合的责任落实工作链条,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创新纪检工作机制,使监督检查由副转正。

一是集中力量抓主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清理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机构从原有的170个减少到现在的15个,精简率91.2%。完成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将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聚焦主业,目前直接从事执纪监督问责的力量占机关行政编制的70%以上。开展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工规范工作,已经基本实现派驻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不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纪委副书记实现了专职专用,为基层纪委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监督执纪动真格。创新监督方式,角色定位从先锋转移到监军,突出加强履职监督和专项监督。依托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监管信息系统,今年来共对227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网上监察,促使中介服务、业务经办、权力监管等都在阳光下规范高效运行,有效提升了政府投资绩效,节约资金6.6亿余元。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招投标、暂领款、工程变更及小金库等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问责处理责任人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乡镇(街道)和部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责任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21份,责成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及时跟进媒体曝光事件,通过回应式监督,问责处理华发塑料粒子厂违建项目监管失职干部8人。严厉正风肃纪,今年来,已开展明查暗访21次,下发效能监察建议书56份,追究效能责任7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三是严惩腐败不手软。贯彻落实两为主、两报告要求,不断理顺办案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促进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结合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定期进行有序发放,避免案件线索流失。今年来已立案146件,办结114件,其中大要案16件,移送司法5件,处分党员干部136人,追缴违纪款76万余元,形成了有力震慑。

2.创新宣传引导机制,使责任认识由浅入深。

一是约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广泛宣传。市委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市委书记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的履职约谈专项活动,通过市领导带头开展履职约谈的方式传导责任、压实责任。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区走访各乡镇(街道)、部门,向各单位班子成员宣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实现了宣讲全覆盖。二是媒体讲和个人谈相结合,密集造势。在《今日嵊州》、嵊州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市纪检监察网开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宣传专栏,通过一把手谈主体责任落实、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落实等方式加强宣传。至目前,已有60多个单位的一把手和纪委书记接受专题访谈。三是自身述和当面评相结合,加深理解。推行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在实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全覆盖的基础上,市纪委陆续召开评议会,面对面听取相关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并进行面对面评议,针对性地指出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真正引起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重视落实。

3.创新责任分解机制,使两个责任由虚化实。

一是分类细化、明确责任。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逐一列明党委领导班子的9项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4项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4项责任以及纪委的6项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任务。二是领导带头,分解责任。结合市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及时印发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分别落实到市级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也结合实际,把本地本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身上,促进一岗双责落实。三是承诺签字,认领责任。年初,组织开展廉政承诺工作。市领导带头作出了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个性化的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各乡镇(街道)、部门及基层站所等单位也认真开展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工作,全市共有570余名乡科级干部,1100余名机关中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岗位以文件、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作出了个性化的廉政承诺。在廉政承诺的基础上,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分市级层面和乡镇(街道)部门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

4.创新推动落实机制,使问题整改由软变硬。

一是健全信息收集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接受群众关于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举报。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分析督查工作信息,及时掌握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二是健全建议反馈制度。认真落实三书三报告制度要求,向市领导呈送《工作建议书》,建议市领导对各自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有序安排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反馈意见书,要求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教育暂行办法》,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抓早抓小、主动监督的原则,突出时间节点和工作节点,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分日常谈话、任职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和回访谈话等五类进行提醒、教育和告诫,今年已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约谈46人次。四是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采取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经由综合考核、专项考核、全面评价、量化考核、市委审定五个环节,确保考核充分体现各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实行 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当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市在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了一些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绩观错位,党委主责主抓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各级党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工作,许多党政领导干部言必谈经济,行必为经济,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年初讲个话签个责任状,年终迎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作个汇报表个决心,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很少过问,更谈不上经常讲反复抓,主体责任明显让路于中心工作。由于惯性思维作怪,一些单位的党委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很多与反腐倡廉相关的事情,党委都喜欢交给纪委全权代办,结果是党委该抓的事情没有用力抓,该由其他条线承办或多部门协办的事情难以到位,纪委一家之力想抓也很难抓好。在认识上还存在多种误区,有的将党委的主体责任误认为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换汤不换药,只要穿新鞋走老路就可以了;有的单位虽然一把手重视了,但领导班子成员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的事情、是分管领导的事情,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单位认为自身业务单一,既无权力又无人手,没有必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而放松甚至忽视了主体责任的落实;有的认为自身及干部职工不贪不占,洁身自好,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范文12

区纪委:

今年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以及按《__区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办发〔〕*号)中的各项要求,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抓手,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顺利完成我局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政治保证。现将全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配套制度。年初,党支部研究制定了《__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科室、人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组织协调的局面,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收看、播放有关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以上,重大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

(三)局党支部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和追究。建立、完善和修改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机关后勤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治理和制止腐败。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一是抓了工作督查,局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任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分管局长定期对科室落实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纪检组长加强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二是抓了责任考核,配合区纪委对本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协助局党组牵头做好对本部门各责任科室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抓了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科室,严格按责任制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四是加强了全局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加强培训,积极参加区纪检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培训、交流、座谈会。五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省纪委六条规定,做到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依法办事,秉公执纪。

(五)局党组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局纪检组履行职责。

二、“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

(一)重视研究反腐倡廉计划、分工,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

(三)全年讲廉政党课和形势报告共2次。

三、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一)班子成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分管工作和重大问题。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分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了对全体人员的严格教育和管理,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局将党风廉政工作及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局领导经常参加分管科室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政治上要求进步的强烈愿望,上半年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4次,从源头上阻止和杜绝腐败。

(三)加强了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观看反腐败电教片,进行行为规范,今年未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发生。

四、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情况

(一)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结合我局实际,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了政令畅通。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了中纪委《关于严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并按要求填报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党组会议、纪检会议制度健全,记录完整。

(三)按纪委、组织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带头进行思想作风、个人道德建设。

(四)带头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逐级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我局干部职工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实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结合我区实际抓出莲湖特色,还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地研究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