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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事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30 09:49:28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

共同做好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

──__* 同志在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部党组对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十分重视,1999年专题研究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问题,并且下决心对业务培训班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之后每年年初的部务会都要研究办班计划。期间,部里对如何加强办班管理进行了多次研究,不断进行了规范。今年专门列出会议计划,召开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就是通报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和办班情况,研究业务培训工作新形势新措施,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业务培训工作和办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下面,我讲几点情况和意见,供同志们研究。

一、近几年的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是劳动保障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大概念,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内容上看,包括劳动保障的理论、政策和实操培训;从对象上看,有面向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也有面向企事业单位劳资管理人员的;从方式上看,既有短期培训,也应该有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本次会议重点交流探讨部里面向省级以下劳动保障部门围绕劳动保障领域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开展的短期培训。

近年来,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对提高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务培训及时宣传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近年来,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速度加快,新情况新事物增多。劳动保障领域相继出台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颁规章和有关政策。每一项政策法规的执行不仅取决于政策法规制定的水平,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执行者对政策法规背景情况、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的了解程度。部里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站在制定者的角度对政策法规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讲解,有效地提高了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水平,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减少了工作被动性和盲目性,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事业单位劳资管理人员是联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与服务对象的纽带,他们的政策水平直接影响到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能否得到很好的落实。近年来,辽宁、江苏、浙江、四川等省份将业务培训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劳资管理人员,有助于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二是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系统干部的业务素质。随着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政策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劳动保障公共产品,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同时,随着地方机构改革的推进,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成倍增加,任务越来越重,而人员严重不足,以前几个人干的活,现在一个人干,如果没有较高的能力和素质,难以担负重任。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才能使广大干部深入了解劳动保障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把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宗旨和基本要求,研究分析劳动保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掌握工作的主动权。《20__年—20__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公务员的培训方向是职业化、专业化,相应地,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系统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围绕这一培训重点,部里于1999年组织编写了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培训教材(去年进行了修订),并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举办了四期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以来,部里各业务司局共举办了约200期劳动保障业务培训班(平均每年近30期),培训系统干部约5万人次(平均每期班培训240人次)。这些培训对劳动保障业务知识,从国内与国外、理论与实践、制度与管理、行政与经办等不同角度进行讲解,系统干部通过参加这些培训,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熟悉了业务,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提升了能力。

三是业务培训积极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近年来,劳动保障部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积极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劳动保障部门肩负的任务依然很繁重,城乡就业和再就业的巨大压力将长期存在,同时还要研究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等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支撑能力比较脆弱;随着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呈现复杂状况,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非常艰巨;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基础相当薄弱,重要法律还存在空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落后于劳动保障工作实践。由于我国 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历史还比较短暂,特别是社会保障在我国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如/:请记住我站域名/此重要的工作采取什么方式去推动、如此繁重的任务采取什么方法去完成?从工作方法论的角度看,除了召开会议、调查研究、搞好试点,业务培训是一种基本的工作方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近年来面对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不仅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而且宣传了劳动保障政策措施;不仅传授了劳动保障基本理论,而且介绍了国内外的先进理念、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仅研究分析了劳动保障工作新形势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且促进了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总之,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已成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基本实现有序管理

1998年以前,部里对业务培训及办班管理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部机关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部党组多次研究业务培训工作和办班管理问题。为使业务培训工作实现政事分离,部里专门组建了教育培训中心,同时为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办班行为,部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部的业务培训实行计划管理。1999年至今,部里先后制定下发了《举办业务培训班暂行规定》(劳社厅发[1999]11号)和《关于加强业务培训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内发[20__]7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人事教育司抓培训管理、主办司局提培训需求、教育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三方协作办班运行机制,对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江苏、四川、辽宁、福建等省业务培训班管理体制的建立,借鉴了部里的模式。

目前,部里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列入计划的培训班,第二类是未列入计划、经部领导批准的培训班。列入计划的培训班,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第一,人事教育司负责编制计划、审核实施和监督管理。每年年底,部属各单位根据来年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班计划,人事教育司对计划的内容、数量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拟订业务培训班年度计划提交部务会讨论。经部务会讨论通过后,由人事教育司将办班计划印发各地劳动保障厅局。培训班举办前,人事教育司还要对每一期办班方案的培训内容、地点选择和收费标准等审核把关。培训班实施过程中,选择部分培训班实地监督检查。

第二,培训班的主办司局主要负责内容设计、讲课师资和培训资料准备工作。主办司局领导亲自抓培训班的准备工作,在培训内容上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讲课老师一般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司、处长和相关领域的专家,有时也邀请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介绍当地工作经验。

第三,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印发办班通知和班务管理工作。部里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统一由教育培训中心下发通知。是不是部里按规定要求举办的培训班,这是一个主要的鉴别依据。教育培训中心在主办司局确定培训内容后,负责协助主办司局选择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确定收费标准,承办培训班期间学员的食宿、管理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另外还有三类培训班,虽不列入部里统一的办班计划,但也是经部里批准举办、内容很重要的培训班:

一是重点工作需要举办的培训班。这类培训班由主办司局提出申请,人事教育司审核,报部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这类培训班一般是部里开展重点工作需要的。比如20__年国务院了《工伤保险条例》,同年部里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工伤保险司、养老保险司、基金监督司和教育培训中心集中力量举办了5期贯彻落实新法规、新规章的培训班,共培训1337人次,约占全年总培训人数的四分之一,对推进相应业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配合作用。

二是有项目经费支持、减免收费的培训班。这类培训班,主要是指项目培训,作为项目计划的内容之一,一般随项目报部领导审批,不再列入年度办班计划,但必须在实施前报人事教育司核准,防止在地点选择等方面出现违规。

三是部教育培训中心自己举办的培训班。部教育培训中心作为部里专门的培训机构,每年要组织若干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劳资管理人员,在内容上对部里其他司局的培训拾遗补缺,尽可能避免重复培训。这类培训班不列入年度计划,由人事教育司平衡、报主管部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但也要受部里办班管理规定的约束。

部里举办的上述培训班,总体上看,管理是比较严格的,操作是比较规范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参训人员的反响是比较好的。除此之外,我们也发现,部里个别单位和个别干部,无视部里的办班规定,私自下发办班通知,违规办班。对这类违规的计划外办班,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也真诚希望各地予以监督,如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向部人事教育司举报。

三、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管理体制运行良好

在办班工作运行中,部里重点围绕减少办班数量、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办班管理、防范计划外违规办班行为,对培训管理体制进行了不断改进。总体上看,近年来劳动保障业务培训管理体制的运行情况是好的。

第一,对培训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大,各类业务培训班的管理更加规范。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我们对业务培训班管理进行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由最初的部分计划管理改为全部计划管理,尽量在制度上控制计划外办班行为。头几年,部里对业务培训班管理重点针对部机关业务司局面向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对部属事业单位根据社会需求、面向企业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基本上是放开的,后来为了便于管理,防止失控,都实行计划控制。二是将培训班的数量减少一半,力求通过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三是改变收费办法,由原来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分开收取改为总量控制、一票收取,提高了收费的透明度。同时,人事教育司作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注意协调好主办司局和教育培训中心之间的关系,保证培训班的顺利实施,并且联合部机关 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对培训班进行跟班检查指导,督促提高培训质量,搞好服务工作。

第二,主办司局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而业务培训涉及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业务培训管理体制建立后,主办司局不再参与培训班的事务性工作,而是围绕提高培训质量,将主要精力放在设计培训方案、聘请师资、撰写讲稿等工作上。近年来参训人员对培训班教学评价的情况表明,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资料的实用性和讲课老师的教学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

第三,教育培训中心对业务培训的承办水平不断提高。部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以来,作为专业培训机构,不断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力求为参训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积极探索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培训服务方式。比如,对即将举办的每期培训班通过两次下发办班通知,给拟参训人员一定的时间准备;在网上公布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有利于派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学习表现的了解;培训地点尽量选择在定点宾馆,便于管理;启用就餐、考勤IC卡,既方便了参训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成本。

第四,各地劳动保障厅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的支持和配合,保证了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每年的培训计划下发后,各地劳动保障厅局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将计划认真转发厅局其他处室和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积极帮助组织生源。此外,还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反映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如实举报计划外办班行为。在此,我对大家、对未参加今天会议但对这项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一并表示感谢!

尽管业务培训管理在不断改进,监督力度在不断加大,业务培训的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对此有关方面时有反映。问题主要出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仍然存在计划外办班现象。虽然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管理,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部里名义擅自办班。计划外的培训班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般收费比较高,管理比较松散,培训质量不高,有的虚开发票,有的以培训为名组织学员出国境旅游,严重违纪违规,败坏了培训声誉和部里形象。近年来,部里先后对三起比较严重的计划外办班行为进行了查处,没收违规所得,取消一年办班资格,对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给予了政纪处分。

二是培训质量还有待提高。大家对部里举办的培训班还有一些反映。比如,有的省市反映部里的培训班收费比较高。比如,对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一样的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比如,个别培训班授课时间短,组织管理工作还不够细致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三是有的参训人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太严格。有的参训人员报名不报到,报到不听课,以参加培训为名公款旅游;有的参训人员不遵守教学纪律,不请假私自外出;有的参训人员要求开假发票等等。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所造成的影响非常不好。对于这方面的问题,部里将与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业务培训的几点意见

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是一个大课题,是一项需要深入研究、不断推进的长期任务。本次会议重点交流探讨部里面向省级以下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短期业务培训,鉴于省级劳动保障部门也承担着本省区劳动保障干部的业务培训任务,为了上下一起共同做好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使业务培训管理更加完善,使业务培训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在培训的内容上,要提高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推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不能为培训而培训,更不能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培训。要确定好培训内容,必须对系统干部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没有深入的调查分析,很难把握好培训需求。为什么有的培训不受欢迎,反响不好,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培训需求没有把握好。组织培训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控过程、质量评估、效果反馈、后续开发等诸多环节,这项工作越来越专业化。通过分析需求确定培训内容,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首要环节、关键环节,必须认真对待。

第二,在培训的方式上,要提高有效性。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选择相应的方式。近几年的系统业务培训班,一般都在百人以上,基本上都是大班,基本上都是集中讲授。这种培训班,这种培训方式,最大的好处是求同存异,节约成本,但不一定适合每个地区、每个参训人员的实际需要。从道理上讲,成人在职培训,重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而不是灌输知识,灌输知识是大学阶段学历教育的主要任务。不同的培训内容,应该有不同的培训方式,如果是知识培训,培训方式应该选择讲授和讨论;如果是技能培训,培训方式应该选择练习、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如果是工作态度方面的培训,培训方式应该选择情景模拟和行为模仿。具体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培训,在内容上有的是知识培训,有的是技能培训,有的是工作态度方面的培训,应该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选择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否则,收不到预想效果。在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希望大家在培训实践中悉心体会。

第三,在培训的实施上,要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要以更高的要求实施业务培训。具体地说,至少应树立起三种意识。一是服务意识。随着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培训任务日渐繁重,要本着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劳动保障事业服务,为系统干部服务的精神,在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的同时,不断增设服务项目,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精品意识。要精心筹划好每一期培训班,精心组织好每一堂课,争取让每个参训人员都满意,努力打造劳动保障业务培训的优质品牌。三是专业化意识。专业化是培训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不能固步自封,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培训理念和成功的培训经验,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第四,在培训的外延上,要妥善处理好有关关系。目前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培训除本次会议交流探讨的短期业务培训外,还有三类培训:一类是根据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运用系统干部培训教材实施的培训;一类是全国社保经办机构实施业务素质考核组织的培训;一类是为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与劳动保障专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暨“双证书”考试组织的培训。请大家妥善处理好这些培训之间的相互关系,避免重复培训。“双证书”考试培训,有利于改善系统干部的知识结构,有利于提高系统干部的学历层次,有利于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请大家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有关情况连辉同志还会专门给大家通报。

第五,在培训的配合上,要共同协作。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涉及管理者、主办者、承办者、参训者等几个方面的关系,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需要大家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希望各地劳动保障厅局办公室和人事教育处一如既往地支持部里的业务培训工作。省市一级劳动保障部门在业务工作的开展上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业务培训工作的开展同样需要大家发挥这一桥梁作用。请大家注意收集和反馈参训人员、派出单位对培训班的各种意见,有意识地跟踪培训效果,以便部里更准确地把握培训的有关需求,不断改进培训班的管理、教学和服务质量。此外,协助部里组织好参训人员,监督检举办班中的违规行为和计划外办班行为,也需要大家认真配合。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2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局作为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年初与市局、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结合本区实际,认认真真地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的综治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我局始终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这项国策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分别与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科室、中心以及两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的管理模式。为了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去审视,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全局上下形成一股合力,脚踏实地做好计生综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按照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科室、中心的职能,将计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到中心、到责任人,将目标考核与年终奖惩挂钩。我们严格抓落实,要求将计生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认真、仔细地做好各类业务的计生查验和登记工作。在局务会和全局人员大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强调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科室、中心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局计生领导小组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全面地督促检查,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找出差距和失误,坚决予以改进和改正,督查和奖惩情况结果均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实行规范化管理,硬条件做到硬,计生工作需要经费开支予以保证,软条件做到优,材料齐全完整美观。职介所是涉及计生工作较多的部门,我们更是勤于督促、反复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失误。

三、各负其责落实到位版权所有

全局计生综治工作责任人按照责任制各负其责,在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业务工作与计生综治工作的统一,扎扎实实地做好了计生工作。我局成立了领导班子,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与上级单位、所属科室和中心、两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分别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局计生综治工作责任制以文件形式发出;按照要求做好了督促检查并有督查记录;每年度局务会上专题研究计生工作2次以上。今年对两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的计生综治工作和局内部三科两中心计生综治工作分别进行了两次以上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人事方面,在审核出席省、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均有计生部门签署意见,今年,共审核推荐记二等功3人,推荐记三等功8人,表彰先进个人4人,年度考核优秀77人,计划生育查验率100%。办理干部调动手续时,严格审核有无计划生育或计划外怀孕情况60人,审核率100%。办理人事手续14人,与托管人员签订计生合同14份,签订率100%。劳动方面,办理《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38份,《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83个,100%查验登记计生证明。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手续6人,100%查验并登记计生证明。指导两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人员登记证483人(嵩办167人、泰办316人),100%查验和登记了计生证明。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是关系到新区发展的大事,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一如既往,常抓不懈,在过去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将更好地完成新的一年的目标管理任务,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3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4

编者按:2月 26日,河南省计生协六届四次理事会在郑州召开。会议总结了六届三次理事会以来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对今年的重点和核心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由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省计生协第一副会长孟宪臣主持。河南省副省长、省计生协会长宋璇涛,省计生协名誉会长林晓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计生协常务副会长赵长法代表常务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省计生协副会长罗书印、郑宗秀等领导以及省计生协会本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

为了传达好本次会议精神,现将宋璇涛副省长等领导的讲话摘编如下,望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计生协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整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稳步推进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使全省89%的村级协会组织逐步健全,较好地发挥计划生育宣传引导服务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使52万多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受益,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劳务信息服务网络,与劳动部门携手输送外出务工人员61万人,在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健全协会参与村民计划生育自治体系,在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可以说,一年来计生协工作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各个领域都有新的进展,创造了不少鲜活的经验,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这是调整充实后的新一届协会班子带领协会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奋斗、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倾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理事、会员无私奉献的结果。

计划生育协会作为我省最大的群团组织,具有会员众多、网络健全、贴近群众、示范带动的优势,完全能够在转变生育观念上发挥宣传作用,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发挥教育作用,在积极应对老龄化上发挥服务作用,在促进性别平衡上发挥监督作用。为此,今年的协会工作要着力在“四个结合”上下工夫:

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相结合,承担起生力军的历史使命。各级协会要积极参与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发动会员对基层干部群众婚育状况、计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夯实群众基础。

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相结合,打造好河南特色的生育关怀服务品牌。各级计生协会要将正在全省蓬勃开展的生育关怀行动,作为丰富利益导向机制的有效形式,依托协会健全的组织网络,围绕五关怀对象,实施紧急救助,帮助遭遇意外事故的计划生育家庭脱离困境;开展经济帮扶,改变计划生育贫困户生活状况;组织亲情牵手,给予计划生育“空巢”家庭人文关怀;利用项目帮扶,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开展计划生育保险服务,进一步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协会独具特色的服务形式,着力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服务品牌。

与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相结合,当好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骨干。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让群众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是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计生协会要发挥群众工作优势,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上门入户解疙瘩,做到坚持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要以会员活动小组的形式,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带头执行、推动和落实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做到坚持在自我管理中当骨干。

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结合,增强协会凝聚力和影响力。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就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流动人员的劳动技能和法律保护意识。要主动与当地和流入地劳动部门协作,进行劳务市场调查和劳务信息收集,及时向流动人口劳动务工信息,搞好务工中介服务。要搞好法律维权服务,以流动人口协会为载体,与流入地协会及工商部门联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流出人口的合法权益。要以协会会员为骨干,建立帮扶小组,帮助留守家庭安排好生产、生活,积极探索协会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搞好关怀关爱留守家庭服务。

今年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计生协会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立足新的起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状态,以脚踏实地的作风,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计生协会事业加快发展,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5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6

局XX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原则,与县计划生育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 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我局不断不断强化“国策”意识,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办公室、职介科、人才中心、就业培训科、劳动监察大队、企业保险科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和安排。二是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办公经费的投入,专门从紧张办公经费拿出2万元做为计生专项资金,用于全局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的办公需要,有力保证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坚持六抓,加强管理与服务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坚持“六抓”,使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抓证件,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为劳务输出、外埠劳动力管理、人才引进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首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硬件,在我局办理外出工手续和接收人事档案手续时,必须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及时督促其到计生部门进行补办,对拒不出具的,一律不向外输出和接收人事档案。同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管理,建立了登记档案,完善了反馈制度,按季度将情况上报计生部门备案,确保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规范。今年以来,我局共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31份,督促198人次外出务工人员到计生部门及时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100%,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真正发挥了作用。 (二)抓培训,提高劳动力计划生育知识水平。结合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引导性班和岗位培训班时,将计划生育知识单独做为其中一节课内容,聘请计生部门的同志进行计划生育知识专题讲座,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的了解了认识,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今年我们共聘请20多人次为15期培训班进行授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抓治理,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要内容。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为劳动执法的一项内容。在对企业进行劳动监察时,同时查验企业所聘用流动人口是否执有计生部门出具的“四联单”,凡是没有的或手续不全的,不予办理劳动年检手续,并通报计生部门按规定处理。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共查验“四联单”120余份,督促3人到计生部门补办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抓扶持,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在允许的范围内,对属于独生子女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推荐就业和人事手续;对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外出务工,优先登记求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尽可能的安排他们到离家近、风险低、待遇高的单位务工。通过落实扶持政策,不仅有效的宣传了计划生育政策,而且今年以来,共帮助136名独生子女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了人事档案接收等报到手续,帮助18名农村独生子女就近务工,实现了就业。 (五)抓保险,积极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在巩固完善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县《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不增加职工缴费的前提下,将原企业女工生育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将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截止到目前,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结余79万元。 (六)抓招录,全力支持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为缓解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需求,我局本着“专业对口、择优录用”原则,在我县应往届医卫类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了10名计划生育“四术员”,充实到了10个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壮大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队伍,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近期,我局根据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还将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拟公开招聘一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素质。 三、进展顺利,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流动人员管理更加规范,由于我局严把证件关,凡经我局输入输出的人员都能认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未发生任何无婚育证明、计划外怀孕等违法案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达100%;二是与计生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及时,相互配合密切,基本上做到验证、查证、补证同步进行。 三是双向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六抓”,即保证了查验率,又为群众提供了政策宣传、扶持激励等服务,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举,有力地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一些工作,各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了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和认识到,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压力仍然很大,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努力和创新。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县实现“构建和谐迁西”和“保十争百”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7

第二条  凡在我区城镇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乡镇企业,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临时使用农村劳动力的,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统一管理,其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劳务市场,提供劳务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

(二)进行务工登记和发放《务工许可证》;

(三)指导、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对农村劳动力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用工单位用工应坚持“先城镇、后农村;先本地、后外地”的原则。

第五条  需要使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应当申报用工计划。行署、市、县(区)所属单位的用工计划由同级劳动部门批准,中央、部队、自治区所属单位的用工计划,由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批准。

使用农村劳动力必须执行用工计划,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用工。

第六条  用工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凭批准的用工计划,到当地劳动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手续。

第七条  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应持以下证明,到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务工登记,领取《务工许可证》:

(一)零散劳动力应持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证明;

(二)成建制的劳务队应持其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所从事务工的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当地业务对口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签发的资信证明。

第八条  经登记办理了《务工许可证》的农村劳动力,持《务工许可证》到当地公安机关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第九条  用工单位开户银行凭《务工许可证》和劳动部门批准的用工手续,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第十条  用工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力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务工人员的工资、劳保和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期满应即终止。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对所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必须进行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  严禁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中招用童工;严禁在特殊技术工种岗位上使用农村劳动力。

第十三条  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必须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制度。

第十四条  用工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应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管理费。缴纳管理费的办法和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加行制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前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用工单位,在本办法后三个月内到有关部门补办手续。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限期返回农村或清退。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劳动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私招滥用农村劳动力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按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天十元罚款,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一百元至二百元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申领《务工许可证》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执行的,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返回原居住地;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招用童工的,除责令其立即退回外,每招用一名童工,处以三千元至五千元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各级劳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主管部门应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务工许可证》由自治区劳动人事厅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负责解释。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8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汇报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的部署要求,市劳动保障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并切实从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组织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连年被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也多次被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表彰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考核为先进部门。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作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作用发挥得如何,将直接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本部门负责,对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负责的精神,加大力度,主动工作,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服务体系,落实职责任务等作了明确规定,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计生工作,定期听取各单位计生汇报,把计生工作作为年终考核条件。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都安排专人做这项工作。三是与局属各单位及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签订《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责任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局里每半年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切实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市在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又实行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去年8月1日又启动了工伤保险,全力构造和编织社保“安全网”,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育、失业有所保障。

2、扎实做好企业生育保险工作。1995年在全市推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后,实行以县为单位社会统筹,于98年统一了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扩大了覆盖面,将城镇小集体、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保险范围。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达到61869人,生育保险基金从征缴的养老保险费中按1%的比例提取。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需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等五种证件,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女职工每生育或流产一例,从生育保险费中拨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数,依引、流产情况分别按5个月、1个月、1.5个月计发生育津贴。对于晚婚晚育的生育女工准予领取5个月的生育津贴,不符合晚婚晚育者则给予拨付3个月的产假津贴。今年以来,对参保企业1449人的生育金进行了拨付,拨付金额为414万元。生育保险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三、制定落实政策,加强就业再就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推进

1、制定政策措施,做好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就业工作。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着眼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完善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劳动就业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主要是制定落实了对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安排就业的有关政策。认真贯彻《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积极促进妇女就业,明确规定企业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应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近年来,各用工单位在招用职工中,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与用工单位协商,录用人员中,女性占到40%以上。

2、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做到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市政府出台了实施重点帮扶的文件,对计生户、困难户及女满40岁的职工等进行重点帮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下岗、失业女工,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促进再就业与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强化就业服务,拓宽再就业渠道,免费进行再就业培训,大力促进下岗女工再就业,尤其是去年以来,对全市部分生育独生子女的下岗女工进行了安置再就业。企业改制破产重组安置3700人,女工占47.8%,其中独生子女家长占40%。四、大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按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要求,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参与综合治理,在综治委的的带领下,紧密配合公安、工商,对城区的流动人口开展清理清查,并参与联合办公,为流入城区的务工人员审验计划生育证明。就业服务机构将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入外来劳动力检查内容,对当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外来劳动力来我市务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认真督促办理、查验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在市内务工的几十名育龄妇女补办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劳务输出工作中督促输出女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手续500余人。

特此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二OO六年十月>>>>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9

一、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人才战略以及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实现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依法管理,开创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对象和内容

1、目标

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人事劳动保障专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遵法守法。通过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依法治理。

2、对象

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区、乡(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工作部门人事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劳动保障管理的人员;全区公务员;广大干部职工。

3、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和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方面的政策法规,注重培养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者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广大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密切联系人事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学习宣传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此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突出重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公务员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大企业职工重点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建立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确保每个工作人员的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中,要安排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内容除时事政治外,要有相当长的时间用于安排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

(2)逐步推行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岗位证书制度。对人事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和考试考核,将考试考核的成绩作为取得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岗位证书的一个必备条件。

(3)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重点是“5 x”培训,统一组织考试。

2、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普法任务的完成

普法学习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

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五年内对从事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轮训一遍。3、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普法效果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人事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争取宣传范围更广,受众更多,宣传效果更好。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要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人事人才和劳动保障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四)步骤

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20__年上半年)

抓好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工作,为落实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建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

2、实施阶段(20__年下半年—20__年)

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人事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3、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总结工作,接受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的验收。

二、20__年度工作计划

1、认真抓好领导学法活动的开展。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做好笔记。

2、每季组织一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是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为主。

3、年内组织一次对劳动监察或人事、劳动争议案例的研讨活动,做到法律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推动学法工作的开展。

4、配合市劳动局组织乡(街道)、居社会保障平台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5、按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好公务员“5 x”培训。及时抓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6、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组织人员上门宣传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到企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座不少于2场。在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0

一、酬劳计划的类型

国外的酬劳计划实施的时间较长,实施的范围较广,有着较为丰富的表现形式。比较典型的有:

(一)认股权计划(Stock OptionPlans)。它又有两种类型构成:激励型认股权计划和非限制型购股权计划。它们都是采取给予公司经理及高级雇员一定的股票期权等方式以激励其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计划下,税法规定在认股权授予日其预先设定价(认购价)等于当日市价,酬劳成本为零。也就是说企业若采用激励性酬劳计划就不存在酬劳成本的确认问题;后者计划下,由于税法上没有上述两价必须相等的规定,所以企业的酬劳成本往往并不等于零,也就是说存在酬劳成本的确认。

(二)股票增值权计划(S t 0ckAppreciation Rights Plans)。对应于认股权计划中授予雇员的认股权,股票增值权计划授予雇员的是股票增值权(称为SARs)。雇员所享受的SARs相当于股票增值权行权日(非授予日)的股票市价超过预先设定价的部分,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股票形式的收益。公司一般也会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

(三)业绩型计划(Performancetype Plans)。前两种计划都将酬劳成本的多少与企业股票市价的高低直接相联系。股票市价受市场左右成分太大,反复频繁,有些学者认为应该用企业的一些业绩指标而不仅仅以股票市价作为衡量员工对企业贡献大小以及确定酬劳成本的惟一标准,由此产生业绩计划。按照这种计划,认股权取决于雇员在服务期内达到的业绩标准。可供评价业绩的指标诸如:资产回报或权益回报的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或者这些指标的组合。

(四)非报酬型酬劳计划(Noncompensatory Plans)。这些公司的股票发售计划中允许全部(或大部分)员工在规定的较短时间内以折价方式购买股票(折价幅度一般在10%~15%),这相当于给与员工一定的福利,比如员工持股计划,它的特点是企业所能享受到该计划的员工范围广人数较多,具有惠普性,但每个能享受该计划的员工,其所能享受到的金额都不是很大。

二、酬劳计划会计处理

由于公司为履行酬劳计划必然付出额外的成本,况且一项计划从制定至真正行使往往长达数年,在这段时间内,股票市价随时会发生变动,那么酬劳成本是否应确认、何时确认与计量?这是会计界长期讨论的问题。

(一)酬劳成本的会计确认

1.对酬劳成本的确认与否,有两种不同观点:一是认为酬劳计划不应该确认酬劳成本,因为公司的资产并没有被耗用,也没有因此产生负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实行酬劳计划是一种非互惠性交易,因为企业获得雇员的服务,但企业并没有发生成本。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酬劳计划应确认成本,因为企业向雇员授予酬劳计划是为了取得更好的业绩,业绩是通过授予日后股票市价的变动来反映的,如果市价超过预先设定价,员工将有行使酬劳计划的动力。这种交换与公司发行普通股以换取有形资产是相似的。

2.酬劳计划的初始确认时点。至少有两个时点可以考虑:授予日和行权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倡在授予日作为初始确认点,理由是雇员酬劳计划的权力是在其服务期间向公司提供服务分期赚得的,若在行权日入账不符合收入、费用的配比原则。但要求在行权日确认酬劳型股票期权的人认为,在其权利行使日才能确认公司实际承担的成本,也就是说,公司授予经理及雇员的酬劳性股票期权只是一项或有负债,只有到行权日才能确知其确切金额,才能在表内确认。比如业绩型计划,其在授予日并不知晓可购买到的普通股股数和预先设定价,其能否最终获得、获得多少要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标准的能否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酬劳成本的确认时点就不可能是授予日,而只能是认股权的行权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BB)对于两个时点确认酬劳性股票期权都是允许的。但自从契约理论得到广泛应用以来,专家和学者更倾向在授予日(即签约日)确认酬劳计划的成本。另外,激励型认股权计划下酬劳成本为零,也就意味着不用确认酬劳成本,但需将相关信息在备查中登记。

(二)酬劳成本的会计计量

1.初始计量。FASB第28号解释性公告“股票增值权计划和其他变动的认股权或奖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以及第123号公告“以股票为酬劳基础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一系列国外会计准则与公告都规范了酬劳型认股权计划的计量要求。会计准则认为酬劳股权计划,其经济实质是公司为获取雇员服务而付出的成本,这如同企业购买其他资产一样,衡量基础应该是雇员的服务价值。但企业为获取雇员服务这种资产与其他资产又不同,为了激励雇员的工作热情,雇员工资总报酬中还包括一部分认股权价值,一些潜在因素,如:相关行业股票的变动。认股权的预计行使期间,认股权行使期间无风险利率的数额以及公司的股利政策等,都会影响认股权价值的衡量与酬劳成本的确定,因此,会计准则认为认股权价值的衡量或酬劳成本的确定应该选择“公允价值法”或“内在价值法”。

以“公允价值法”衡量认股权价值或确定酬劳成本时,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并在授予日考虑如下因素:授予日的股价、行权价、授予期、股价波动幅度、认股权有效期内无风险利率等。股票价格反映的是市场对企业利润的预期,由于期权价值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股票价格波动的幅度正相关,企业利润高必然会推高股票价格。为减少实施认股权计划产生的消极面,避免企业虚增利润从而造成股市泡沫,FASB鼓励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法”,因为看涨期权必然使企业每期分摊的酬劳费用较高,这至少可以部分抵消公司为推高股价而有意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更可靠地衡量酬劳成本与公司利润。

以“内在价值法”衡量认股权价值或确定酬劳成本时,其认购价与市价是相对固定的。如果公司事先已经确定了认股权授予日雇员的认购股数和认购价格,则酬劳成本为:(授予日股票市场价格-认购价格)×可认购股数。如果公司事先无法确定认股权授予日给予雇员的认购股数和认购价格,在这种情况下,酬劳成本应从认股权授予日起至每年年末予以估计。第一年估计的酬劳成本在持有人服务年限内摊销,第二年再估计时如果与第一年末估计的有差异,则按会计估计的未来适用法处理。直至认购股数和认购价格均确定时,再一并调整与计算酬劳总成本。

从实施认股权计划对社会所产生的经济后果考虑,FASB认为应该允许两种方法并存,但鼓励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法。对采用内在价值法的企业,要求在财务报表注释中必须进一步揭示假设采用公允价值法对公司净收益及其每股收益影响的信息。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采用公允价值法时,定价模型中的许多参数变量都只能认为估计而无法从市场中获得,在我国目前非理性股票市场上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内在价值法仍居多数。

2.酬劳成本的摊销。根据权贵发生制和配比原则,酬劳成本应在酬劳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年限内逐年摊销,如果酬劳计划中未规定或者无法按过去模式推断服务年限的,由企业合理确定。但合理确定服务期是较困难的。因为服务期对单个雇员而言可能是容易确定的,协议上的聘期或雇佣期一看便明了,但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却并不轻松,是用享受酬劳计划雇员的聘期来简单平均,还是考虑每个雇员享受的股数不同来加权平均?有很多公司在确定服务期时往往用比较武断的判断来设定,主观设立一个服务期进行酬劳成本的分配。也有一些公司就将购股权的获取日到预计第一次行权日作为服务期进行酬劳成本的分配。

(三)酬劳计划的披露

会计目的在于通过财务报表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从客观性、充分披露性等会计基本原则出发,酬劳成本不在会计报告中进行揭示是说不过去的,为此,SEC曾一项建议要求披露三项内容:包括非现金酬劳的现值表格;显示近年公司业绩与经理报酬变化比较的表格;关于激励性报酬的条件的描述及特别奖励的原因的解释。一般说来,股票酬劳计划的披露可分为表内和表外披露。

1.表内披露。也就是通过三张主要财务报表向外部利害关系集团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1)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对酬劳性股票期权而言,进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主要有“递延报酬成本”和“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属于权益,自然被单独列入所有者权益中,递延报酬成本也属于一种权益而不是资产,未摊销的递延报酬成本应作为股票期权的减项,在所有者权益中列示。(2)在损益表中反映:进入损益表的主要是报酬费用,要将当期应分摊的费用从“递延报酬成本”中转入“报酬费用”根据经理或员工的服务部门不同,报酬费用分为归入产品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3)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反映:股票酬劳计划只有在行权购买时才会产生现金流量,行权时所交人的现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2.表外披露。具体包括:(1)酬劳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期及行权价的确定方式等基本内容。(2)酬劳计划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3)经理或雇员被授予的酬劳性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行权期及每年可执行比例,以及酬劳股票期权在雇员工资中的比例。(4)当年授予的酬劳性股票期权、当年执行的期权及其股票来源。(5)当年累计未执行期权、到期期权及已执行期权。(6)由于执行股票酬劳计划,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权的变动及结果。

三、小结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1

南京市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暂行办法为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现金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严肃统计法制,提高劳动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合审核的对象

1.凡在我市各专业银行办事处、分理处、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支取工资的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各种合营、外资经营及私营的全部独立核算单位(含部队在宁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乡、镇、村企业),均应接受我市的联合审核。

二、联合审核的机构设置和任务

2.市成立由市统计、计划、劳动、人事、财政、银行等部门参加的“南京市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组织协调年报期间全市的联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上述单位派员组成,市统计局牵头,具体指导、实施全市的联审工作。

3.年报期间,区县的联审工作分别由劳动和统计部门牵头,并相应成立区县联审办公室;市各主管部门均应指定专门处室负责此项工作。

4.非年报期间,由市统计局负责全市的联审工作。

三、联审的内容和要求

5.弄清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制性质,行业(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和企业、事业、机关)划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审核年报资料是否齐全,指标口径、计量单位等是否符合统计制度的要求。审核主要指标与统计台帐记录以及劳动工资计划出入状况。审核统计数据是否如实反映了本单位的实况以及工资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7.独立核算单位性质、行业分组如有变动,要说明变动的原因;年报主要指标与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台帐记录出入过大的,工资支出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要求的,要说明原因。

8.各独立核算单位要认真自审,做到“四对照”即:统计原始记录与财会帐票对照,财会帐票与《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对照,《手册》与统计台帐对照,统计台帐与统计报表对照。

9.明确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联审统计单位,理顺各单位的报送关系,对跨地区的单位要疏通报送渠道,做到不重不漏。

10.对严重迟报、瞒报、漏报、错报、拒报和违反财经制度,工资计划管理制度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条例,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1.认真做好联审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联审业务培训。

12.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联审总结,对联审工作做得好的个人和单位,要给予表扬。

四、联审的范围和程序

13.凡持有《手册》的单位,应持当年和下年两本《手册》、劳动工资统计台帐、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劳动工资审核调查表,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各主管部门编制劳动工资审核调查汇总过录表和综合年报表,并携带基层单位的《手册》,统一到市联审办公室复核签章。各主管部门本身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审核工作,由市联审办公室直接审核签章。

14.没有《手册》的单位,到所属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工资计划管理渠道,直接到劳动或人事部门领取,然后,按照规定参加联审。

15.中央、省、市直属单位及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含外地驻宁单位),均由市联审办公室负责审核签章。区、县属单位由本区、县联审办公室审核签章。

16.今后凡在我市辖区内新建的单位,一经正式批准,即到有关联审机构建立联审关系。

17.持《劳务工费用手册》的单位,由市劳动局和市人民银行另行研究审核办法。

18.凡属第一条中所列联审对象,都要参加联审,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开户银行支取工资。

劳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水利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机关、部直属单位、水利社团组织、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等面向部直属系统和水利行业组织举办的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是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行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必须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促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以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

第五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骨干和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为重点对象,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特别是要把学习“*”重要思想摆在首位;坚持紧密围绕水利工作中心任务和水利建设、管理、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干部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各级干部每5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专业技术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第七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与干部的培养使用相结合,与干部的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手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

第九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水利部名义组织举办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条人事劳动教育司是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培训政策、制度和编制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审核部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培训证书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培训项目。

第十一条机关各司局及部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教育培训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归口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出国培训、国际合作培训工作,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和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共同组织实施。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涉外事宜;人事劳动教育司负责推荐、商定和组织选拔参加培训的人员,并跟踪考察学习情况,了解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由部审查认定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承担认定范围内教育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培训计划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第四章实施程序

第十四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水利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制订中长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于上年12月底前报人事劳动教育司。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形成水利部年度行业培训计划,经部批准印发执行。面向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举办的培训班,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形成水利部年度直属系统培训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优先在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中选定承办单位,确定相应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未列入水利部年度培训计划,但因特殊需要确需举办的培训班,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办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人事劳动教育司核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举办培训班要提前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落实教师、教材、教室等培训条件,认真做好学员管理、考核、服务等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每年1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将列入上年度行业培训计划和直属系统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班的总结材料,书面报送人事劳动教育司备案。总结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对象、内容、方式、时间、培训项目主持人、主要教师名单、主要教材、评估结论、实际效果等。

第五章培训登记

第十九条干部参加培训均应进行相应登记。培训登记分为培训证书登记和学习考核登记表登记两部分。培训登记由人事教育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细则见附件)。

第二十条培训证书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发放和审核。国家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发放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其他干部发放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水利行业培训证书》。培训证书人手一册,个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学习考核登记表》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由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水利行业培训证书》以及学习考核登记表所记载的内容是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参加培训的有效凭证,作为干部考核以及上岗任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证书和学习考核登记表的管理。对证书和登记表管理不善、弄虚作假以及篡改登记内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水利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以及定点培训机构主办或承办经批准面向水利行业举办的培训班,可以向水利部直属系统以外的学员颁发《水利行业培训证书》。

第六章培训经费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举办培训班,应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培训经费须列入本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对确需收取费用的,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合理收费,收费标准、项目、数额应在办班通知中列清。

第二十六条培训经费要纳入承办单位财务管理渠道,主要用于教材资料、教师酬金、租用教室、改善办学条件等与培训直接有关的项目,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七条举办培训班应坚持节俭原则,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游览和娱乐活动。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举办培训班的部门、单位,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本规定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的单位,人事劳动教育司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核减其下一年度面向行业和直属系统举办的培训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