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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时间:2023-05-21 08:23: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风险识别

合同中风险识别的关键是发现风险事件,找出风险症状,应当借鉴历史经验,事后评价的经验,对以前多个合同履行情况的历史资料对识别目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具有特殊帮助,将综合性的风险分解为多层次的风险因素。大部分风险都可能会存在多个风险类别的识别特征,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去解剖风险,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常用的合同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分解分析法

指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合同风险可以根据来源分解为业主风险、技术风险、环境风险、资源风险及外部风险,具体方法这里不再展开。

2、流程图法

将项目按空间或时间顺序以若干个模块形式组成一个流程图,每一个模块中都标出各种潜在的风险,从而给风险管理者一个清晰具体的印象。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合同履行过程造成的影响。

《合同发包管理程序》采购流程图1:

3、专家调查法

就是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对风险进行识别。

风险的识别方法还不止上述这些,就因使用较频繁的方法进行说明。风险识别要多种方法并用,将风险因素层层剖析,尽可能深入到最基本的风险单元,以明确风险的根本来源。

比如,昌江核电站MX子项汽轮发电机厂房,关于发电机定子吊装方式在合同技术标中,其引入、就位是利用吊装机具液压顶升系统(包括液压顶升塔、液压提升装置、轨道、吊装梁等)在汽机房4/A-6/A轴之间、11号轴线山墙外,对应发电机定子中心轴线上安装专用吊装架,然后在吊装架上铺设专用轨道顶升、平移到基础就位的方式。

因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液压顶升方式安装风险过大,在操作过程中可行性分析。在2012年3月《施工组织总设计》专家评审会上经专家确定,发电机定子吊装采用两台行车的双小车并车后吊装就位,四只行车主钩下挂两根吊装梁,吊装梁与定子吊耳相连进行定子的引入、移位的方式。此方案的实施远优越于液压顶升系统的安装方式,降低了合同实施中的安装风险。

二、风险分类

1、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

在工程建设中,业主是指项目的所有者。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包括:业主利用其管理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业主违约、随便变更、错误行为和指令、非程序的干预工程;业主不能完成合同责任,如管理思路不当、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有可能给施工单位带来风险,造成工期拖延和成本增加。

因海南项目总包费用管理模式的约定,对工程公司资金流风险相对较小,但问题是工程公司在费用方面没有最终确定权,每笔款项需要向业主申请,业主方干预过多,不仅增多了繁琐的审核程序,还导致在施工中承包单位一些合理的诉求最终受业主的制约,直接削减了工程公司管理的直接权利,间接影响了施工单位的施工积极性以及总承包管理的威信。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0.前言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性文件,指的是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经过协商,明确各自义务、权利的一份协议书[1]。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控制进度、质量、投资等的主要依据性文件,这也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风险性。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即提前防范施工风险,使其不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而要进行风险防范,应首先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然后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合同的主观性风险

合同主观方面的风险,指的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且通过人文干预能够起到控制风险作用的合同风险。在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发包人或业主。包括发包人或业主能否按照合约履行自身的义务,是否是真正的项目业主等,同时考虑其能否按照合约支付工程款项、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合法、是否会结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发包人和业主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履行合同,如业主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难以进行正常的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建设材料也难以到位,进而影响施工的开展,这些潜在的不确定性均会给施工合同带来很大风险。除此之外,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常常在合同拟定中很多苛刻的条款,而承包商为争取项目,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合约条件。有些承包商仅考虑工期和价格,而忽视了其他条款,如保险、索赔、风险担保、经济损失赔偿等条款,签订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处于这类不平等的合同条约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风险。

1.2合同的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与主观性风险刚好相反,客观风险指的是难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制,且风险无法确定的一种风险。如市场波动(例如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因素,且无法或难以进行防范,只能面对风险。客观性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型的风险,但在具体的施工合同中,不能仅依靠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对。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环节比较多且较为复杂,如需进行合同洽谈、草拟、签订、交底、分解责任、跟踪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筑企业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首先,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个环节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制度和批准制度、每日报送制度等。强化责任分解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小组、个人,明确其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交底制度,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作小组、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主要是向其说明和解释合同内的主要内容[2]。强化进度款审查和批准制度则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和批准步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严格遵循这一机制进行进度款的审核。每日报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让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总结工程信息并上报合同管理处。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为实现统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鉴定基础。

2.2对建筑工程的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中难免出现一些变动,进而导致合同变更,而合同变更又往往会引起索赔纠纷。因此,为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纠纷,需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⑴注重现场签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时,避免出现过量、过早签证的现象,尤其在签订补充协议时需谨慎对待。如出现施工图或者设计错误需要进行变更时,签证时只需签需要修正的项目,而原图纸不便的则不需要再次签证。另外,对于已经购料的,需要签写详细的情况,包括材料的数量、规格、名称、变更的时间、成品情况、到场情况等。⑵建立索赔机制。合同变更后难免会出现变更索赔,因此,建立索赔机制很有必要。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认真研究合同的有关条款,同时,积极找寻索赔的依据,通过关注现场的动态,整理各项资料以掌握索赔的重点。并争取在索赔的时效内提出变更及索赔。另外,在履行分包合同责任时,严格控制分包商与业主反索赔事件的发生。⑶严格审核并分析合同变更部分的信息,收集并整理相关的工程文件。另外,合同变更时应在承包商与业务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且合同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相同步[3]。⑷有条不紊地处理善后工作。项目完成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工程的款支付、结算、移交、质量保修及保修金返还等事务,以做到人走帐清,善后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另外,管理人员应整理并保存好每一份文件,包括照片、收据、借据、信函、会议纪要等,以备遭遇后续的纠纷问题。若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各部门应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3注重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

在进行合同谈判时,选派高素质的谈判人员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降低合同的风险性。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必须精通各项业务,包括熟悉合同的变更和签订、熟知索赔程序,同时懂得经营管理、熟知财务及造价知识,又精通有关的法律知识、思维严谨有魄力等。合同谈判人员对合同履行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负责任。

2.4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很好地反映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大帮助。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员应收集、整理、保存、登记相关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号、装订及归档等工作,使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与此同时,比较分析建筑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

3.结语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成为市场双方的最高准则,并是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施工合同也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通过多种手段防范风险的发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等,以切实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科]

【参考文献】

[1]李人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基本措施分析[J].中国科技博览,2010(16):19.

第3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主体如何规避或降低风险, 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预测和研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是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风险管理是实现建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满足市场所需,必须采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在应用合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健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通过风险管理减小施工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所需。施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建设项目中各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同作为依据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争执和纠纷,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杜绝合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发展。

二、施工合同常见风险分析

1.来自建设单位资信方面的风险

(1)工程施工招标时,建设单位(或招标)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资金来源、投资各方所占比例,以及投资的落实情况。但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暗藏猫腻,仅说资金已落实。对此类招标工程,拟参加投标的话,一定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分析,并从多方打听、了解该招标工程投资是否已落实到位,建设单位有无按承发包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发生了设计变更,并实施后,建设单位( 业主) 为了节省投资,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这种情况在总价承包合同中尤为突出,据称是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包干。总价承包合同分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和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在签订总价承包合同时,一定要分清是固定总价承包合同,还是可变总价承包合同,争取签订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就应该索要增加的工程款。

2.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第一,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造成项目成本不断增加,导致亏损。第二,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如调整税率或增加税种等,对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第三,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如洪水、台风、地震,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确定等,造成项目成本及相关费用增加。

3.来自施工单位自身实力的风险。近几年,拟建的大中型项目较多,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以下简称“四新”) 也越来越多。一部分投标人承揽的工程任务与自身的实力不匹配,没有全面掌握“四新”技术的应用,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再加上工期紧、环境的变化,新材料、新设备供应不及时,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4.来自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都

是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范本事先拟定好的。有些建设项目在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甚至在合同中追加一些让承包人履行责任的条款。这样就增加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风险。有些业主还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便道、管道管线位置,地上覆着物等资料,均作为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若采用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应承担应用的责任。这无意中又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风险。还有的业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在某某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的,其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在±10%以内的,其风险也由承包人承担;在某某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包括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线提高、调整税法和关税、国家增加新的税种等。所有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1.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2.强化招标策划,规避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佳的参建单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标的业务内容、工作范围、专业性质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周密的招标策划。

首先, 要研究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考虑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其次,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掌握更详细的资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单位的业绩、履约能力、企业生产产品的参数和价格进行考察,还可对替代产品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专业的机构和监理单位协助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制订。由于招标机构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招标程序和步骤比较熟悉,就可以科学合理地规避在招标文件中的许多法律风险,比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有针对性地将风险转移,定义风险分配,既为合同条款的合理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保证了发包方在合同条款制订时科学、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所以招标策划的过程实际也是对合同签署前期风险的规避过程。

3.合同及时交底,责任义务明确。工程合同既有明确的总目标,又有分解、分阶段目标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将各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分解,并与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4.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在组织内部,也需要沟通协调,向有关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数据,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及时掌握发包单位自己的义务履行情况, 包括已履行义务、应履行义务而尚未履行的义务、将要履行的义务等,同时定期上报项目负责人。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签署补充合同、来往函件等弥补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足, 改善不利条件。发包方的付款是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因此除了财务部门的付款程序把关外,由合同管理员, 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指挥共同对每一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5.注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应该具有比较高的素质,首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素质,其次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另外还应该可以胜任谈判、拟稿等工作,对工程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等也要非常熟悉。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业务知识,精通合同管理等等。面对业主的一些不利条款,合同管理者不能盲目接受,善于将合同风险进行限制和转移,进而使风险能够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施工项目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施工建设合同本身也比较难以控制。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不可能做到用有限的合同条款,来设定施工进程的所有规则。然而,施工合同管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从合同订立的根本宗旨出发,认真调查施工活动的可行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与其他前置性的工作,确立分析风险与防控风险的认识,预防纠纷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为后续施工指明方向,将合同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参考文献:

[1]丘逸匡.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内江科技,2010(3).

第4篇

关键词:合同;风险控制;重要性;因素;策略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分析

(1)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大环境,通过合同管理,并利用法律手段协调和管理市场是建筑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也是未来其发展的总体趋势。

(2)加强合同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地确保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项目管理的需求。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来讲,所有的项目都是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建设,这是进行施工的第一道工序。

(3)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发展营造稳定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并且能够对建筑市场进行逐步完善,有利于提升我国建筑企业和建设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风险的主要因素

2.1合同管理制度的制约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奉献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中的关键影响因素,其主要包括合同的评审制度、成本的核算制度、结算管理制度以及工程款制度等。在实际控制的过程中,这些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或者是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控制管理,都会加剧合同风险的发生几率。

2.2合同风险控制者综合素质的制约

控制者的素质是造成施工合同存在风险的重要原因,其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合同控制者的能力水平、知识结构以及实践经验等,如果控制者的知识结构过于单一,或者是对经济社会的变化规律缺乏科学且敏锐的认识,就会使得合同签订和履约的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加之控制者缺乏科学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合同控制风险的存在。

2.3外界环境的影响也是造成合同风险存在的主要因素

一般来讲,外界环境是造成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因素,如自然环境的变化、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法律法规的调整等,这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都会诱发合同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策略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能够更好地推动项目的施工建设,且为施工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文中对加强合同中风险控制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当前合同控制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下面就以此为基础,对施工合同中风险控制的策略进行分析论述。

3.1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并逐步完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在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之前,施工企业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充分地发挥其监督作用和服务作用。具体来讲,这一机构内部需要由各方人员组成,既需要包括法律顾问和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还需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实现各人员之间的合作,更好地完成对施工合同中的风险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在建筑合同风险管理机构的过程中,还需要逐步完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将工程投标的预审、合同谈判和审核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及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其中。实现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地发现合同实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采取有效的策略加以解决,并且为施工合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提供保障。

3.2采用科学的合同风险防范策略

要想更好地控制合同中的风险,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合同风险防范策略,双管齐下,更好地发挥作用。具体来讲,防范合同风险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点:

(1)要有效地控制合同风险。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来讲,控制风险包括规避风险、减小风险以及消灭风险三种。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策略,就是需要相关人员深入了解并熟悉掌握建设工程施工结算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全面分析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这样对于其防范风险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掌握建筑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要素,加强履约管理,并重点分析建设工程的分项,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2)要科学地转移风险。转移风险即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向第三方转移的一种手段。如在这个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即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的二十八天以内,承包商需要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将会失效,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降低合同潜在的风险。同时,可以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这主要包括推行担保制度或者是进行工程保险;

(3)要恰当地保留风险。保留风险又被称为自留风险,即合同风险控制人员在建设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如果建筑企业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了经济损失,能够由风险金支付,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控制。

3.3需要对合同签订整个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

在投标之前,需要对业主的经营状况、资金信用程度以及签订合同的条件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并且要对工程施工开展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进行仔细审查,并重点对工程资金的应用情况进行分析,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的合同风险。同时,还需要确定针对性投标策略,并且需要将其作为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这样能够有效地降低中标之后合同履约期间的风险。

3.4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

风险控制人员需要对合同的文本进行认真的审查,并且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合同中有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利用合同谈判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于承包商更为有利的合同,进而降低合同风险存在的几率。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合同内容中的不对等风险的存在。

3.5在合同签订之后

风险控制者需要对合同的实施进行重点控制,进而实现既定的合同风险控制目标。具体来讲,则需要根据合同进行施工作业,风险控制者需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根据工程施工建设中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利用管理技术手段有效的防范和规避。

3.6要不断提升合同风险控制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设工程项目中多数以人为主要的管理对象,因此说要想更好地推动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防范风险,就必须要逐步地提升合同风险控制人员的综合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降低合同风险。具体来讲,需要对合同风险控制者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其管理知识,并增加实践经验,还需要完善控制人员的考核标准和素质评估机制,进而提升整个合同控制团队的综合实力。

4总结

总而言之,近看来我国工程行业发展迅速,同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提升,可是任何工程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合同风险就是其一,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科学的策略加以控制。本文就以此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对今后的风险控制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更好地帮助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

参考文献:

[1]戴伟权.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与探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第5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 风险管理

一、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概述

1、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通过审查、监督、控制等手段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及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依法实施管理的过程,是市场经济下施工企业管理尤其是施工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内容和环节。

2、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合同确定了工程的价格、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全面地、正确地履行合同。没有合同风险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也不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是严峻的,建筑承包领域的竞争过于激烈,施工企业为了承接工程不得不委曲求全的接受很多不公平的条款,使已经本无多少利润可言的施工企业更加苦不堪言。因此,研究适合施工企业现状的合同风险管理,使我国施工企业尽快摆脱目前的困境,通过提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是十分必要的。

二、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1、施工合同风险分析的必要性

工程合同的风险首先与所签订的合同类型有关。施工总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它价格方式等。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是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所谓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做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总价调整。”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单价合同的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总价合同的总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前者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计算,而后者工程量不作调整,除非发生工程变更。”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总价合同的风险最大,而我国施工企业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大多为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施工企业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除了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增减工程量外,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因此,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进行风险的总体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2、施工企业来自业主的合同风险分析

工程合同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的不完全特征,因为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合同的条款也是不完全的,不可能把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都写入合同中,并制定好具体的处理条款。加之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尚不成熟,主体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也使得合同的风险大大增加。因此,加强合同风险分析对施工企业有效地规避风险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来自业主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 业主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带来的风险。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所开发的项目也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另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通常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对象有自然人、法人、委托人。

第二 业主的资金状况来源不明引起的风险。作为业主,其资金来源状况应该明确,而且在合同中应标明业主的资金来源状况。施工企业对于业主自筹资金或贷款的项目应该特别谨慎。

第三 业主的经济状况变化带来的风险。由于业主经营状况变化引起经济状况变化,如濒于倒闭或无力继续支付工程款等而引起的施工企业的风险。

第四 业主的资信风险。业主的信誉差,不诚实,对施工企业合理的索赔要求置之不理,或对施工企业递送的各种签证材料故意拖延;业主为了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施工企业,滥用权力,施行罚款;业主经常改变主意,改变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扰乱施工秩序而又不愿意给施工企业以补偿;甚至有些业主通过银行贷款、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等方式来获取暴利,其资信难以保证。

三、施工企业对来自业主方面合同风险的防范

(1)加强对业主主体资格和履约信用的审查

施工企业要配备专门人员,审查建设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同时,多渠道地对建设单位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土地获得方式、地价支付进度与来源、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等进行全方位的了解,避免违法合同、无履约能力合同的签订。

(2)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

业主支付信用担保是业主通过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保证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如期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如果业主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将由担保人代为向承包人履行支付责任。建立业主支付信用担保制度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有效防范业主拖欠工程款或故意不支付、少支付工程款,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根据我国建筑业现状,宜采用以下办法:业主在进行招标时应出具项目资信证明,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时需要按合同的价款提供履约保函。其担保责任随着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尾款而逐渐降低乃至消失。

结论及建议:总之,工程建设承包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准确地预测和周密地防范措施是不可缺少的。施工企业只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客观因素,就有可能走在风险前面,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参考文献:

[1] 陈晓峰 陈明昊,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法律出版社,260-261,2009.9

第6篇

一、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工程保险制度被引入我国并逐步得以推广和落实。随着我国建筑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工程保险在国内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为我国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与蒸蒸日上、快速发展的建筑业相比,我国工程保险业的发展却不尽人意,亟需大力拓展。

目前,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主要有:工程风险意识薄弱;缺乏系统的相关法规制度;工程保险的市场主体能力弱;竞争不规范;缺乏工程风险管理咨询机构;保险费用的来源不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完善等。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许多学者都撰文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但是,针对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的讨论却比较少。而施工合同作为工程项目任务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据,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建筑市场中的主体各方,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都要依靠合同确立相互之间的关系。因此,完善的工程合同文本不仅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而且也有利于工程保险的推广和实施。如在施工合同中,可以明确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风险分担、需要承包商投保的工程保险险种以及保费的来源等。但是,在现行的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并未对工程保险做出详尽而完善的规定。

二、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联合颁布实施的。相对于旧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1年版)而言,它更加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应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在工程保险方面,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增加的条款包括: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0.2)。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0.3)。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4)。

修改的条款是将旧版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向甲方报告”修改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虽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较旧版本有了较大的改进,但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其在实际工程的应用中仍暴露出一定的问题:

1.保费来源不明。

在目前的建设管理体制下,规定了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不可预见费,而没有具体的保险费用交纳办法。在建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建标[2003]206号文件中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在其“间接费”的“规费”项中包含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它是按照建筑法规定由企业为从事危险行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在“间接费”的“企业管理费”项中有“财产保险费”,其支出仅限于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等费用。对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则被列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并且是非强制性的,而在国际工程中,这些保险被列入建安工程费用的间接费。

2.保险项目太少。

现行文本只明确了对建设工程、施工场内的甲方人员、第三方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等办理保险,但对于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辆保险等险种则只字不提。

3.险种设置不合理。

如可将建设工程本身、第三方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等的保险都纳入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范围内。

4.条款制订不完善。

只明确了某些险种的投保方法,并未说明相应的检查、补救措施等。另外,并未明确风险的分担、可保风险的范围等。

三、施工合同保险条款的设计

基于合同的重要性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本文在认真分析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借鉴了FIDIC合同文本和我国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等成熟合同文本,拟修订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保险”相关条款,以期对我国工程保险的研究和发展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第40.1款:风险分担

(1)发包方承担的风险:

非承包方负责提供的因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由发包方责任造成的设备的损失或损坏;

发包方提供并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地质资料未能预计到的自然因素,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方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或损失;

战争、动乱、等社会风险;

其他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2)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除发包方承担的风险外的其他风险,都由承包方来承担。

第40.2款:保险种类

(1)建筑工程一切险(附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第三者责任险):

承包方应以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附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第三者责任险),并以承包方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险,并使之持续有效。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应不少于全部重置成本,包括补偿拆除和移走废弃物以及专业服务费和利润(一般为15%,也可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保险费应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出,但在投保时需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协商。保险范围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发生双方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设备)、施工设备等的损失及因施工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2)人员的事故保险:

承包方应以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联合名义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使之保持有效。该保险每次事故的最低限额应不少于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限额,对于事故的次数不应设限制。承保范围是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中的“第三者”及下款“承包方人员的保险”中规定的被投保人员除外)的伤亡,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但需在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和保险责任内。保险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出,但在投保时需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协商决定。

(3)承包方人员的保险:

承包方应办理雇主责任险,并使之保持有效。承保范围是承包方为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员)的伤害、疾病、病疫或死亡所导致的一切诉讼费用、赔偿费用或其他费用。承包方可要求其分包商为其雇用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但发包方只追究总承包方的责任,同时这也无法免除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分包商损失所应该担负的赔偿责任。保险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4)十年责任险和两年责任险:

承包方应投保十年责任险和两年责任险,并使之保持有效。承保范围是在工程竣工后的十年内主体部分、两年内建筑设备是由于发生于竣工之前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但由于承包方、其雇员或其人造成的损失除外。保险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40.3款对保险的总体要求:

(1)未收回款项处理:

任何未保险或未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由承包方和(或)发包方按责任、义务分别承担。但是,如果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办理保险并使之有效,并且发包方并未批准将其作为一项工作的删减,也没有为与此类违约相关的险别办理保险,则任何未通过此类保险本可收回的款项应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

(2)保险凭证要求:

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期限(从开工日期算起)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按合同要求投保的各种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保险单副本给发包方。向发包方提供证明和副本的同时,需通知工程师。

(3)保险条款要求:

保险条款应与中标函签发前双方约定的总条款一致。未经一方事先批准,另一方不得擅自对保险条款做出实质性变动。如果保险公司做出(或预做出)任何实质性变动,保险公司先行通知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另一方。承包方应将工程施工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对策;风险管理

1 风险识别

在一个工程项目中,风险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人们无法预知和确定会有哪些风险发生,因此,这就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对风险进行识别。所谓的风险识别,就是要对所有潜在的、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和研究。按照工程项目系统来划分,主要有环境要素、系统结构和行为主体三方面的风险。在环境要素中,如一些非人为力量所能控制的自然风险、政治风险等;在系统结构中,如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关于人工的支配、材料机械的使用、费用的消耗以及技术问题; 而行为主体风险包括业主或投资者不能如期结款,承包商在工程检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拖延工程进度,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工等。

2 风险评价分析

风险评价分析,即评价发生风险事件的概率和分析发生风险事件会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在一个过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这些都将会给工程带来极大的影响。项目风险评价分析就是要将这些不确定性扼杀在摇篮里或者最大程度地降低其消极影响。风险评价分析的内容包括时间分析、发生的概率分析、风险级别大小分析、影响和损失分析等各个方面。通常要进行三个步骤以后才能完成风险分析。首先是要采集与风险相关的数据。这些数据得是客观真实可靠的,最好是从施工的历史记录中获取出来。其次是以这些数据依据,明确定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将会造成的结果。最后是评价风险造成的影响。通过评价这种结果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尽可能地采取相关措施把影响降到最低。

3 风险规划和控制

风险规划,就是要针对相关的风险编制与它对应的行为规划。它一般是在对项目面临的风险做出分析后,根据不同的分析结果选择不同的行动方案,然后制定出避免和控制风险的策略和计划。而风险控制和风险规划是紧密联系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风险控制要对隐藏的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它负责把风险规划付诸于实际活动。在日常的施工中,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根据风险规划的结果,采取规划中制定的避险措施,对项目风险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同时,对于已经发生了的既定事实结果,要妥善处理,防止出现节外生枝。另一方面就是要随时观察项目变数,根据项目变数的变化随时对计划进行调整与反馈。如果项目变数的变化已经不受原有计划的控制或者出现了不在计划范围内的风险事件,必须马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下一步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并制订相关的有效措施。

4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对策

在明确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内容的基础之上,下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具体落实解决的计划和措施。只有对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地管理,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对策,才能尽可能地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现。因此,我们通常采取以下几条对策,应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4.1 施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首先就要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即施工合同。这是确保双方利益的工具,是工程项目进行风险管理的依据。作为工程的项目管理者,关于风险意识必须要时刻牢记,对于合同的条款内容,要仔细研究分析。把该项目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否则,一旦施工合同出现风险,将会造成项目损失严重,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必须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从合同签订、履行、书面资料形成,都要进行统一的管理。

4.2 技术和组织措施

在风险管理中,我们可以选择那些具有较强的抗风险技术方案,这样,即使发生了风险,也可以减少风险带来的影响。同时,启用技术水平高和管理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采取高科技技术和安全的组织保护措施,进行技术模拟试验,并在试验的过程中对工作进行严密的控制,加强计划实施。

4.3 购买保险,采取合作方式

在工程中一般会有工程保险,这是为了防止一些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损失,使工程不能如期完成所采取的措施。如果合作伙伴有资信风险,可以让对方出具担保。同时在报价中加上风险费,以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另外还可以找多个企业单位进行项目合作,共同分担风险。当然,必须要找信誉好的、抗风险能力强的合作伙伴,以及在项目开始之前合理明确各自的风险分配。

5 结语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建设工程的发展正处于高峰期阶段,不仅工程的建设规模量大,对工程的各种要求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有效地分析与预防可能存在的各种未知事件,这不仅保障了施工单位、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和人身安全,而且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社会的稳定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综上所述,要想降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必须要在保证时间和质量的基础上完成工程项目,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为施工单位、承包商赢得更大的利润空间,为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更好地建立经济节约型的和谐社会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乔林.建筑工程施工风险与保险,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4.

[2]丛培经.《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3]张海贵.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北京金盾出版弄土.2001.

第8篇

工程施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评价企业风险管理的性质,最终来规避、降低。专业风险,将内审审计贯穿于企业风险管理的全过程,这有利于工程施工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一、工程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关系

工程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加强工程施工企业的正常经营。

施工企业对风险的高度重视,促使内部审计积极地提升对企业风险的管理。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其具有的特别优势,并且从全局出发,客观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进而识别和评估工程施工企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因此,根据工程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特点,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工程施工企业风险的种类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企业的经营流程,查找那些地方存在风险,且指出风险的性质,工程施工企业的风险一般有一下几种:

第一,企业收入成本不匹配的风险。一些工程施工企业对收入成本的结算滞后,比如有的工程项目确认了收入没有确认相应的成本,而有些工程项目确认了成本且没有确认相关的收入,也就是说项目管理部门在收入成本进度上没有及时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导致企业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化比较大。

第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施工合同中可能会涉及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工程施工企业可能存在工程外包、分包的情况,然而对于双方工程款的确认,分包的范围,甚至是分包商的资质、信誉,以及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等等,这些不确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工程项目存在一些风险。

第三,存货管理的风险。工程施工企业一般情况下项目比较多,项目大小也不一样,因此对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的采购量也就有一定的随机性,是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采购。工程部一般会根据施工进度,向物资部门列出采购明细,物资部门再经过财务部门、项目经理的审批后进行采购。可能存在材料、设备入库或出库的时没人出入库单据,或者有些设备或者材料甚至没有入库,直接送入施工现场,造成材料浪费等风险。

第四,工程施工生产风险。项目在项目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风包括招投标阶段、项目前期预算、项目工程进度进度、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这些内容都会引起工程施工企业的风险,这就要靠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机制中发挥应该有的作用,使工程施工企业能够顺利地把工程项目完成。

第五,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风险。一般工程企业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主要核算的就是工程款收入,可能存在工程项目核算错误,导致不能准确划分账龄。不能完全掌握对应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无法判断是否应予结转收入,或者工程款拖欠时间较长,不能及时结转收入,存在账期挂账的风险,导致工程款无法收回。

三、针对工程施工企业的风险采取的措施

在对工程施工企业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之后,工程施工企业要根据风险的性质,从内部审计的角度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一,规避风险。规避风险主要是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使躲避企业的可能风险。规避风险的措施有: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就要看看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更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充分利用合同中的有利条款来降低风险,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对于项目的质量,工程部要按照企业相关要求保证项目的质量,进行质量测评,监理部门要出具鉴证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施工企业严格要求承包方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将企业的可能遇到的风险,合理的规避。

第9篇

【摘要】从风险的概念和施工企业存在的风险研究出发,重点分析了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的缺陷,并提出了施工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

引言

现代土木工程较以往的规模具有日益庞大、复杂的特点,施工项目不断朝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综合化和环保化等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施工企业从参加招投标与签约、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到竣工交付使用,都可能遭遇各种类型的风险,如可预料的风险、政策性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按照国际惯例,建筑业原本是高风险行业,各国承包商对风险管理相当重视。

1 当前我国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现状

1.1 缺乏规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绝大多数承包商未能建立起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投标项目投标前的可行性分析不够,对潜在的投标对象估计不足,有项目就去投标,中标率很低。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各种变化估计不足,因而风险到来时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反应并做出合理的调整。由于缺乏全面的,可靠的数据支持,经常凭经验临时决策处理风险,管理成效低。

1.2 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国内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没有明确的定位,在企业和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设置上未考虑风险管理部门和职能,缺乏专职部门和人员来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企业内部风险机制不健全,使得化解、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增加了组织结构的运行风险。

1.3 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我国施工企业经营者和施工项目管理者的风险意识不强,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尽管有一些风险管理的措施,但仅限于一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保证措施,缺乏系统性和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分布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等文件,没有正式的项目风险管理。施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往往注重业务量,忽视施工技术的管理,更缺乏专业风险管理。

1.4 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国内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在企业和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设置上未考虑风险管理部门和职能,缺乏专职部门和人员来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一旦遭遇风险,全企业上下一团糟,化解、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增加组织机构的运行风险。

2 施工企业的风险内容

项目风险因素很多,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条款、按照“近因易控”的原则,即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谁能最方便地处理风险,就由谁来承担该“风险”的原则,要求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分担风险,施工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承担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承担承包连带风险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当分包商出现质量问题,或卷款而逃时,都由部包单位承担连带后果。当前形势下,常有项目经理以公司的名义乱接工程,压价或由于本人业务能力低下原因,导致工程半途而废,无法完成工程。相应的后果施工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许多企业因项目经理不良行为承担巨大经营风险。

2.2 报价风险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为了获得继续生存的机会,投标时竞相压价,最终只能以微利或成本价,甚至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工程。发包时要求签订固定价合同。过度竞争造成施工企业合理利益的流失,给企业正常经营和生产带来诸多困难,在施工项目承包过程中稍有管理不当,就可能亏本经营。

2.3 资金风险

拖欠工程款是施工企业确知无法避免,又不得不承受的一个重大风险因素。拖欠工程款或垫资工程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实质上是业主把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的不平等市场行为,大多数施工企业承受巨大的财务风险。

2.4 安全生产风险

建筑企业生产经常发生安全问题,因建筑产品露天生产,建筑业历来是事故多发行业,施工企业一旦遭遇安全事故,用于抢救、处理伤亡事故的时间和费用往往很大,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要遭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为以后的投标带来难度。

3 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3.1 加强内部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要避害,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条款,分析合同文本,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避免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存在。合同的客观风险法律法规、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采用施工合同洽淡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方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

3.2 要适应和遵循日趋健全的外部约束机制

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如在招投标环节已开始全面实施了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决定投标时应该“三思而后行”,避免发生出现变相垫资现象。加强银企合作,建立银行保函和其他担保互动的关系。对于即将实行全国建设领域强制实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的改革方案,是施工企业风险转移的有效措施,施工企业应该重视。

3.3 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综合发挥企业优势

一方面,要有独立的估价信息,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对自己的成本水平要有充分的估算,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只有这样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盲目报价。另一方面,要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入手,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断更新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大企业的“可降价空间”以适应残酷的竞争形势。只有这样企业才会发展,实力加强,抵御风险能力强。对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础、开挖、支护、降水及模板工程、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应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企业内部监控措施。

3.4 加强信息化管理,对风险进行动态管理

由于风险存在于建筑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应实行动态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在各过程中记录清楚,手续齐全,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应体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条款。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全面的、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项目在投标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各种变化进行估计,对由此带来的风险及时做出有效的反应,并做出合理调整,建立全面的、可靠的数据基础资料支持系统。

4 结束语

工程承包原本是一项“高风险事业”,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那种有工程项目,就有收益、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施工企业在项目上要有盈利,除了要有扎实的基本功,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掌握外,还要有抵抗外界风险的能力。有远见和有胆识的承包商应善于分析和预测项目风险,懂得采取防范和转移风险的措施,从而使自己成为驾驭项目风险的成功者

参考文献

[1]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刘红.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及企业的防范对策[N].建筑时报,2004-10-11.

[3]楼干朋.浅淡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N].建筑时报,20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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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有效对策

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防范合同风险,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形式及风险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以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内容。它涉及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范围、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一系列相关条款。目前,建设施工中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出现风险因素即合同风险很多,主要表现形式有:

(1)采用挂靠或超越标准等级等手段获取承揽建设任务所带来的风险

《建筑法》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于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现实情况是,经常出现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现象。此类行为极容易引发并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而由于其形式合法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很难发现,即使发现也很难认定。但是,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往往成为被告,而挂靠企业常常逍遥法外。

(2)工程价格风险

建设单位工程招标后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在价格的执行中一般采用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价作为固定价即闭口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后,均执行单价固定的做法,工程量按实调整,而建筑工程需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经常发生波动。由于合同单价是固定的,当市场价大幅下跌时也不作调整,这对施工单位是有利的,但对建设方就有损利益。

(3)变更、签证风险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图纸不完整、发现结构及使用功能缺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准确、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等,致使施工单位在建设中频繁出现变更、签证。这一风险情况的产生,势必引起工程总造价的变化以及工期拖延等风险。

(4)时效风险

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工程进度款支付等均做出时间性限定要求,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大部分建设方不是专业人士,以及一些情况并不是现场就能决定,需要一定的程序,所以时效风险也就不知不觉存在,等时效一到风险也就事实发生。

(二)合同风险的原因剖析

(1)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士及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建设单位对一般的经济合同都能做到规避风险,但对建筑业这一特殊专业的技术合同却很少接触,专业技术人员更是甚少。

(2)招标前对参与投标的各施工单位没有进行有效的实地考察

业绩、能力、实力、有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及优秀的施工项目经理等,这些全凭招标公告报名审核后的书面资料加以确认,这种做法并不可取。现实建筑市场中招标结果出来经公示投诉而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3)签证、变更等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在实际施工中,尤其是大型工程建设中施工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就不可避免出现临时签证;其次,由于设计单位经验不足或由于使用功能的调整,导致在施工过程中重新变更施工图纸。对于这些变更和签证,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均做出了时间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涉及工程造价的,如建设方不及时做出答复视作认可,包括工程结算和发生索赔事宜时也同样做出了条例和时间性限定。以上几种情形发生时建设方往往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就为合同风险埋下了隐患。

(4)图纸范围不详、不全,招标文件描述不清

由于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工程开工后发现图纸不详、不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不可避免造成变更和签证的发生,双方在实际施工结算中往往争论不休,直至凭借各自对招投标文件的理解对簿公堂而引发合同风险。

(5)低价中标、勤签证、高索赔

在我国低价中标,是要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即是指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而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单位采取了低价中标的办法,按照建设发包方指令和通知进入施工现场后,一旦遇到开工条件未完成,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采取勤签证做法。一旦遇到开工条件等在没有获得建设方签证即拒绝时,他们会依据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勤签证、高索赔是大部分施工单位在中标后的手法,为此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工作,避免出现这类内容的合同风险。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对策

(1)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

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与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施工单位要规范合同管理,应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3)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因工程索赔制度现在还未普遍推广,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深刻,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4)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①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相互一致。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③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④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对于定额未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认真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承包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宋宗宁.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

【2】秦明 庄利.浅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 [J],水利水电施工,2008年第3期

【3】刘荣素.强化合同内涵管理,积极化解施工企业风险[J],价值工程,2011年第2期

第11篇

关键词:市政合同;合同;合同管理

Abstract: based on municipal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s,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tract, contract performance,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put forward the main point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municipal contracts; The con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则是为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通过对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合同价款和酬金、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执的方式。

(三)施工合同的分类

施工合同的分类多种多样,但一般按其计价方式分为固定价或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承包范围分为交钥匙合同、设计一采购~施工合同、设计一采购合同、单项合同。

(四)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

与一般合同相比,施工合同管理由于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特性具有如下特点:①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着,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②施工周期长使得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③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二、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1、招标时严格审查企业资格。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2、规范合同签订的内容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现阶段我国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已经制定了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不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3、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4、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5、设计变更的签证与索赔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适时适当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需要设计签字的要及时找设计认可。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变更单不能直接交给分包队了事,要根据分包队施工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有些需要重新与分包队签订确认单的就要及时签订。对于由于业主或监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及损失,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要统计齐全,计算要有依据。所有的签证和索赔要有专人负责,递交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时候都要记录签收,保留好相关资料,不能事后靠回忆补记。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繁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法规问题,大的工程要履行较长时间。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文字信息资料,它真实的反应了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做铺垫,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7、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8、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的管理只有通过特定的人的操作和制定才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精干、高效而有专业的管理队伍,也是我们合同管理的重要一部分。我们常常说一家公司有没有发展的前途,要看三样东西“一是有没有一个好的产品,应是它一切运作的最终结果是否能够让市场接受;二是有没有一个好的领导,这意味着这家公司难否在以后的日子中保持一个稳定的发展;三是有没有一批好的员工,这是公司能否在竞争中取主动在发展中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基础。”

结束语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到各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

参考文献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规原理与实务[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2]吴炉庆,张波,鲍乐呜.浅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

[3]刘永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研究[D].长安大学,2006.(01).

[4]叶华林.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5,(02).

第12篇

【摘要】当前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施工企业的实力也日益加强,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走出了国门,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而涉外合同风险的控制则成为这些企业不可回避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涉外工程合同的风险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合同风险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涉外;施工;合同风险;控制

一、涉外施工企业合同风险分析

(1)涉外施工合同订立时的风险。第一,价格条款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国内国际建筑施工市场变化不断,造成工程造价大幅波动,经常导致工程合同价格偏离市场价格,从而使得建筑施工企业遭受蒙受损失。二是汇率风险。当前由于我国的汇率改革人民币不断升值,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涉外工程合同多采用外币报价,无形中就会使建筑施工企业遭受巨大的汇率损失。三是市场竞争风险。由于企业缺乏自律,以及相关部门监管的缺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间为获得标的而搞恶性竞争,恶意压价,经常导致合同价格低于实际造价,从而给施工企业带来损失。第二,标的物条款风险。在涉外工程承包合同中,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有时对东道国的合同标的认识不足,导致在投标中产生漏项一级错项,最终使得企业对工期、工程造价、施工方案等相继出现错误决策。第三,支付条款风险。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大都为垫资项目,一般都是依据工程进度来支付工程款。这导致是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大量垫资,还要先交纳数额巨大的保证金,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会以各种理由提高保证金的比例,甚至还降低进度款支付的比例。这些风险使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按期及时收取工程款,应收账款增多,加大了施工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2)涉外施工合同履行时的风险。第一,管理风险。由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方式与东道国国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造成施工企业效率低下,最终影响质量和效益。第二,意外因素风险。涉外工程施工中,假如所在国发生、战争、骚乱,或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事件,这经常会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然而这些不可抗拒事件存在不可预见性,因此在工作合同中往往没有约定,即使有约定也都是甲方的免责条款,对于施工单位非常不利。2011年的利比亚内战,中国建筑企业100多亿美金的工程项目受到严重影响。第三,生产要素风险。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采购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设备,还需要招聘劳务人员。但是,由于所在国的国情,施工企业有时候很难采购到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和设备,或者不能及时交付,此外也可能招聘不到合格的劳务人员,从未影响工期。

二、涉外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的规避措施

(1)健全涉外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选择熟悉工程业务、精通法律外语的人才,成立公司专门的涉外合同管理部门,健全涉外合同管理制度。此外一要建立涉外合同会签制度,由施工企业以及涉外工程项目部的工程管理、安全、采购、法律、经济保卫等部门联合会签,从而事先防范合同风险;二要建立涉外合同监督制度,全天候监督涉外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三要建立涉外合同管理应急处理制度。(2)强化涉外施工合同风险意识。建筑施工企业要摒弃在国内常用的 “低价中标,变更赚钱”、“重中标、轻履约”等不良做法,要转变观念,强化涉外施工合同的风险防范意识。施工企业必须做好涉外合同的全程研究:要对施工企业自身进行研究,还要对合作伙伴、工程实况、相关资料、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工程资金、合同条款等各个方面认真研究和分析,分析各个方面是否存在风险,如果存在要立即着手去采取措施消除风险。此外,加强合同管理,必须严格从企业实际能力出发选择工程,“没有金刚钻就不揽瓷器活”,禁止非理性地签订超出企业自身能力的合同。(3)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在涉外合同谈判或签订前或履行过程中必须提前对东道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民俗等信息进行全面收集,还必须收集分析东道国建筑市场、技术难度、竞争对手、项目资金、合同条件等信息,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估分析。并随时关注东道国经济、正式、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进行动态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战争、动乱、政局不稳等不利因素,从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涉外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订立和履约的两个方面。涉外工程所在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与国内存在巨大的差异,而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经验不足,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抵御风险能力不足。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健全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搜集东道国的情报信息,采取合理科学的措施,加强防范和应急管理,确保企业的合同风险降到最低点。

参考文献

[1]刘慧敏,苑利娜.涉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分析与对策.科技与生活.2010(14)

[2]王冀川.试论涉外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科技创业月刊.2004(11)

[3]冯松林.建设工程涉外设计合同风险防范.中国工程咨询.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