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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25 08:21: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立法体系;救济制度;机构定位;合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已有十多年,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发挥了法制性、规范性、导向性的作用。在这十多年中,我国政府采购事业蒸蒸日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政府采购的作用和意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我国政府采购作为管理国家公共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本国产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贯彻依法行政方针,推进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将公共财物的采购纳入“阳光下的交易”,使采购人,供货商、采购中心三者的行为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中。

二、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形成一定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但政府采购立法建设明显滞后,相关配套法规缺失,我国政府采购法制体系建设明显满足不了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需求。《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多年,但是实施细则至今未出台。虽然财政部也随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部门规章,然而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不仅只是由一部基本法和几部部门规章组成,而应该是基本法、实施细则与各项配套制度相结合的整体。所以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实践工作中许多领域仍然存在无法可依的状态,实际操作性差。各个操作单位对其理解上也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偏差,导致《政府采购法》的权威性受到影响。再加上实践中,我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存在矛盾,而且与《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也有冲突之处,给政府采购的实践活动带来很多不便。

(二)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存在缺陷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这可以理解为政府采购合同被完全认定为民事合同。在司法救济中完全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因此,在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不能就投标争议本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只能进行询问和质疑。投诉人只有在对采购监督管理机关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对方在法定期间未作出答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人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而非采购人。另外,合同履约阶段的救济,只是在《政府采购法》中笼统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未对此阶段的救济作出任何可操作性的规定,实践效果较差。

(三)《政府采购法》中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关系不明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采购人仅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集中采购机构是作为机构出现的,在这里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但是在以后具体涉及采购过程的条款中皆以采购人的名义出现,包括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以及最后确定供应商等,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采购人是否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从十五条来看,采购人的定义显然不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那么集中采购机构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是不是需要按照采购人的意志来为采购行为。从我国推行政府采购、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初衷来看显然不是。虽然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采购人的机构,但它与社会中介机构是有严格区别的。

(四)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府采购法》的着重点在于政府采购合同的授予阶段,以保证供应商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参与政府采购;但对于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以及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怎样处理等均没有规定或细化。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于集中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参与合同签订以及项目验收,要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增加了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实际操作起来会产生很多弊端,并不能将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落到实处。

三、政府采购制度化的可行性路径

(一)加强政府采购立法

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是依法规范和运作的,建立完整协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前提。一是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所以制定政府采购法的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建议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否则过于原则性的法律缺乏实际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一系列现行采购法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迫切需要尽快做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衔接工作,明确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情况,明确集中采购机构在工程项目的法律地位,明确财政、建设部门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主要职责,对不适应或冲突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修正。

(二)完善政府采购的救济制度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救济程序较为冗长,将质疑和投诉作为前置程序。建议一是对于合同授予阶段的纠纷,应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凡是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都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而不需要经过质疑投诉等程序。质疑投诉仅作为供应商权力救济的一个方式,可由其自行选择是质疑投诉还是行政复议或诉讼,同时引进其他国家的“暂停采购制度”。二是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政府采购法目前规定的司法审查对象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处理投诉行为,建议将政府采购行为的合法性纳入司法机构的司法审查范围,供应商可就采购行为本身提起行政诉讼。违反法律法规的采购行为,法院可撤销其采购行为及结果。

(三)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定位

《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机构”。但是按照立法本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能仅仅局限于人的地位,其职能并非仅限于机构,所以应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以及和采购人之间的职能划分。其实,从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来看,借鉴国外的相关作法,笔者认为集中采购机构完全可以被放在采购人的位置,签订采购合同,进行合同的履约监督以及参加验收,这样既解决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尴尬处境,又避免了操作中花费大量的精力在与采购单位进行程序解释和沟通上。只要法律、法规将政府采购程序、要求制定详细规范,并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同时完善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就完全可以做到既提高采购效率,又避免集中采购机构对权利的滥用。

(四)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由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注重缔约阶段,忽视履约阶段,实践中出现许多在合同履行中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的现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府采购的价值目标能否实现,不仅要看合同授予阶段的公平公正,还要看政府采购合同最终是否得到全面的履行。目前,《政府采购法》仅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无法可依解决起来很有难度。所以应当进一步规范合同的订立、备案程序。同时,在实施细则中应当借鉴美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合同修改、中止以及终止的程序对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相关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段晓霞.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路径[D].吉林大学,2014.

第2篇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务部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根据今年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展开2018年上半年工作,以资金安全、疑难账款的强力收回为工作核心;以应收账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务的协助配合,新签合同、补充协议、法务催款函的起草、审核把关等几大方向为工作重点;对内协助支持公司客户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对外以催款,商业谈判等为法务部的工作拓展,下面将对法务部上半年具体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展开计划。

2018年工作总结

一、合同管理

(一)审查、起草新签合同数量

截止2018年6月31日,法务部共审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销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购合同55份;车辆配件、车辆维修、车辆辅助用油、机械设备、基建类合同53份;设备租赁合同(泵车、罐车、铲车租赁合同)35份;其他合同(办公用品采购、软件维护、清理外包、皮带外包等)31份。(合同台账见附件1)

(二)重大合同(标的额100万以上)履行情况分析

1、2018年新签重大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分下(详见附件2)

2、原材料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为缓解中心资金紧张,并降低采购成本,2018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购水泥,商承到期如未进行付款届时将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与诉讼风险。为防范风险,法务部一方面将配合销售部门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购部与水泥厂家进行洽谈,必要时达成还款协议延长付款期限。

3、顺义搅拌站机组改造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1)合同履行阶段:

顺义搅拌站机组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基建工程,因地质原因导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桩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带一路、降水天气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机组改造工程工期延误较长时间。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对方违约成本较低,对其约束力不强,导致工期一再延误;

二是总承包方对基建分包方监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进度慢,时工期延误的重要因素。

(3)应对工期延误采取的措施:一是发工作联系函、律师函要求总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是要求总承包方派驻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监督管理;三是要求总承包方更换基建队伍,抢抓工期。

(三)合同审查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1、合同审查中的不足

(1)合同审批部门将拟签订合同报法务部审核时,因合同相对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原因,相关部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证明对方合同履行能力情况的文件和人的授权委托书。因此,在合同审查中,法务部仅通过网上查询合同主体资质等情况对主体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断,对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对方资信等无法确信,有可能因为相对方不具有主体资格、人为无权、越权、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从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审查合同时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权利义务内容简单、风险较小的合同,仅是口头告知合同经办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拟签订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使合同审核阶段出现漏洞。

(3)审核新类型的合同或涉及专业领域合同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专业条款理解不到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违约条款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合同履行中难以限定对方违约行为,无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时的问题

合同订立因存在一方先签字盖章,另一方再签字盖章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往往对方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盖章合同送达合同主管部门,合同上缺少对方的签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签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签字盖章日期,而无法确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无合同履行及违约的限定,可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而无法弥补。

3、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1)合同相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催告,对方同意及时付款或出具还款协议,但常借故拖延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最终因无书面付款协议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中付款条款常与结构封顶、办理完毕结算有关,如工程结构封顶,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合同中因未约定结构封顶时间、结构封顶后办理完结算时间,对方常因此而拖延办理结算,从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进

1、合同审查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关审查资料;仔细审查每一份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遇新领域合同有疑问时,一方面要自学,查找相关资料,另一方面向上级法务、顾问律师请教,切不可闭门造车。

3、合同盖章时,要求经办人签字、写明日期;如对方未签字的,告知经办人员通知对方补齐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4、还款承诺、协议严格落实到书面上;对合同条款仔细斟酌、约定办理结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条款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二、诉讼案件

(一)2018年诉讼案件情况(详见附件3)

截止到2018年6月31日,法务部接收债权共计23167047.93元,已通过诉讼和非诉相结合方式回收债权18571184.5元,其中诉讼案件为建工“润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动力增容工程”、通利达“百子湾公租房一标工程”,共回收债权18151022元;非诉案件中铁遂“地铁7号线3标”工程通过多次与对方洽商,结清债权420162.5元。

未结涉诉案件金额为5421995.93元,分别为:中建六局“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工程”、大洋“A区地下车库”、城建四“第五广场”、总参四部“益泰恒生”。

(二)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诉讼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1)立案时因对诉的合并情况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时间耽搁。将合同相对方一致的两个独立的买卖合同作为一个诉讼案件申请立案,被告知两个案件应分别立案。上述情况属于诉的客体合并的情形,应当分别立案,法官视情况可以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2)诉讼程序战,时间长,效率低。开庭前,被告为拖延开庭,于答辩期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作出驳回裁定后,对方又提起上诉至二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为3个月时间,此段时间不计入审限,此种情况下简易案件审结完毕至少半年以上。一审判决后,对方亦可能提起上诉,自立案至判决生效至少3个月至6个月。一个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可能要经历一年时间,这就体现出以诉讼方式收回债权效率之低。

(3)证据保全意识低。接收以及发出函件没有保留快递单号,无法查询邮寄、送达时间,难以证明诉讼中对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违法。

(4)获得胜诉判决后,执行难。一般情况下,如对方有履行能力,仅为拖延付款的,立案后开庭前或开庭时双方便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对方亦能按照和解、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如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即便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执行回欠款。

2、应对措施

(1)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论证,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详尽分析,对从立案到案件审结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演并制定出应对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如对方准备程序战,一是尽可能通过己方诉讼行为在程序上缩短时间,比如收到对方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可以节省5天时间;收到对方上诉状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可以节省15天。虽然这些时间微不足道,但应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早日获得胜诉判决。二是加强与书记员、法官沟通,尽快安排开庭审理。三是加强与对方沟通,尽可能达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欠款,申请撤诉。

(3)提高证据保全意识,将合同履行过程中、诉讼过程中来往函件挂号、邮寄、电报、电话记录和邮寄凭证等单据都要整理入档。

(4)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及时采取诉讼保障措施,如诉前保全(采取诉前保全后30天内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全及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前的诉讼后保全(应当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5天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工作

1、业务风险评估与规避、往来函件解读与回复。

截止6月31日,法务部共协助客户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出具律师函5份,工作联系函10余份。发函后对方积极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通知回函的期限内未回函的法务人员则采取诉讼手段维护中心合法权益。

2、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落实。

(1)为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促进企业风险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务部依据集团“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实业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细则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销售、采购、债权转移等不同类型合同的具体实施细则,有效的规范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

(3)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培训纳入企业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2018年3月9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对中心各系统合同签订及管理人员40余人进行培训,2018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请实业法律合约部经理张忆南对中心领导职工进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培训,两次培训不仅调动了各岗位人员学法的积极性,提高了相关人员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有利于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2018年法务部工作虽然较2016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较大的不足,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务人员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学会运用到企业治理中,践行依法治企。

 

2019年工作计划

一、提质增效把好合同关

1、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及授权制度,严格依照制度进行评审,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深入调研,根据商混行业的行业规范和商业习惯以及业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证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批速度,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和相应的修改。

4、加强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制定可行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攻坚克难降低应收账款 

1、协助业务部门对中心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对存在风险的工程进行跟踪。落实中心“三色预警”制度,对债权进行直观分类并提出建议。 

2、建立健全的诉讼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发生的案件统计工作,建立大案台账、分析研究机制;二是在面临可能发生的纠纷时,应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应对;三是建立纠纷化解机制,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四是坚持诉前案件尽职调查、法律纠纷案件诉前、诉中法律论证、诉讼调解机制等诉讼管理机制;五是定期对已发生案件进行总结,把握案件发生规律和诉讼技巧。

3、对中心老债权(北京城建四集团第五广场项目、总参四部、天津滨海新区案)进行持续跟踪,探究可行性解决方案寻找新的突破点。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采取多种途径推进历史积案解决。

三、宣贯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1、强化依法合规,完善制度建设。结合中心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中心的制度体系,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动适应发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切实将法律风险管理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参与企业改制改革、业务谈判、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投资融资、合同审核、纠纷案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法务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重要作用。

3、丰富普法载体,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学习宣传法治国企建设系列文件和要求,推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传播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调动全体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律法规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培训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四、提高自身素质 

第3篇

根据计算,三峡工程将耗用钢材约75万t,水泥约615万t,粉煤灰约135万t,油料约105万t,炸药约10万t,木材约25万m3。这部分主材的费用约为三峡工程建安工程总成本的30%左右。为有效实施“三控制”中成本控制的管理目标,对影响工程成本较大的钢材、水泥、粉煤灰、炸药、油料、木材(以下简称“六大主材”)实行了业主供材制,即由业主对三峡工程建设所需的六大主材的计划、订货、采购、检测、储运、配送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物流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控。

物资供应是为工程建设服务的,物资供应合同是工程建设合同的延伸。但物资供应合同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为此将三峡工程的物资供应合同主要分为3大类进行管理,即物资采购类合同、物资供应类合同和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

一、做好合同的事前管理

招标文件编制得是否细致,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规定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合同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它是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因此应认真做好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尽量避免合同的先天不足而导致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即对合同管理实施事前控制。

(一)物资采购类合同

三峡工程,“千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此对构成三峡工程主体建筑物的主要材料的采购,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编制和审查物资采购类合同时,重点突出质量,详述质量条款及违约责任,其次是价格、产量和信誉等。

(1)水泥、粉煤灰:其需用量约750万t,供应量不均衡,施工高峰年水泥和粉煤灰的需用量分别达到90万t和40万t左右,约为正常施工年的4倍和6倍,且施工高峰年主要集中在三峡二期施工期的4年时间内(1999~2002年)。为此在三峡工程即将进入二期工程施工的1997年,业主对水泥和粉煤灰面向全国的水泥生产厂家和火电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在质量条款上,除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外,针对三峡工程的特点,对水泥的某些指标如MgO和碱含量给出了三峡工程的质量标准。为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首次在三峡工程上全面采用一级粉煤灰;考虑到每年的准确采购量未知,在采购标的上采用单价合同,要求投标人分品种和运输方式报到三峡工地综合单价。在评标中按照“产品质量、厂商信誉、运输条件、应急能力、到工地综合单价”五项原则选取了三家水泥主供厂家和五家粉煤灰主供厂家。

(2)钢材:考虑到钢材市场比较成熟,为提高厂家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并降低采购成本,对普通钢材采取每年2次(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取5~6家钢材生产厂家进行供应。对特殊钢材如压力引水管用高强钢板则面向国际市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在编制和审查招投标文件时,重在质量条款上,以确保钢材的质量。

(3)油料、木材:基本上采取与钢材类似的模式,根据三峡工程的进度和需求不定期地进行竞价采购。

(4)炸药:属于国家专控产品,主要委托公安部和国内贸易部指定的京昌公司进行供应;又委托葛洲坝易普力公司供应部分混装炸药。在委托合同中要求两家公司对所供炸药质量负全面责任。

(二)物资供应类合同

在编制物资供应类合同时重点放在物资计划、物资核销、质量争议和物资进出场管理。

物资申请计划为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重要基础,物资申请计划的准确率直接关系到物资采购供应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关系到业主采购资金的周转占用水平,仓储管理的应急能力等。为此在物资供应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对各类物资计划申报的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也规定了业主方的供应责任。考虑到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对月度施工计划除了每月22日申报下月的正式计划外,还增加了每月10日前申报当月的调整计划,以适应现场施工变更的需要,有效地提高了计划申报的准确率。

由于各施工合同项目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其六大主材供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固定单价进行供应,随着市场的变化,固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正负价差(如0#柴油标书规定的供应价格为2200元/t,2001年二季度宜昌市场价格约2900元/t,价差约700元/t),因此如何考核各施工项目业主所供应的六大主材耗用量的合理性,保证三峡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防止六大主材价差流失,目前来看,较有效的合同措施是物资核销和物资进出场管理。通过月度和年度物资核销进行物资消耗的过程控制,通过竣工物资核销进行物资消耗的事后控制。通过物资进出场管理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三峡工程和三峡工程所用物资流出三峡。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材料质量争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

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主要包括仓库委托管理、专用设备委托维修管理以及物资中转、储存委托管理等。委托管理类合同重点在服务和安全上,受托方应承担保管和服务的责任,要防止材料的变质,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出流程并及时向委托方提出异常情况报告等;受托方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材料保管和进出的安全。

二、做好合同的过程控制

一份好的合同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但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日常性检查、分析和协调,即合同的过程控制。通过对合同的过程控制,检查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履约情况,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和协调,并对合同有关内容通过合同双方的协商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物资采购类合同

物资采购类合同的过程控制的重点是物资质量、成本、产量和物流组织。

对物资质量的控制重在检查和落实各厂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对未落实的督促其改进和落实,并协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的手段和措施。如散装水泥采购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运抵三峡工地的水泥有部分温度偏高,某些指标不能满足三峡工程的标准。为避免水泥运抵三峡工地后由于质量原因退货造成合同双方不必要的损失,经协商,双方决定委托国家水泥质检中心进驻水泥主供厂家,对运往三峡工程的水泥实行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三峡工程质量标准的水泥不准装车发运;为从源头控制水泥产品的质量,双方决定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对专为三峡工程生产的水泥进行全面质量监理(从原材料到成品水泥)。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使优质水泥用于三峡工程。

为提高三家主供水泥生产厂家的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并考虑工程施工特点,业主按工地拌合楼进行分厂供应,每座拌和楼配备一家主供水泥厂,一家辅供水泥厂。在供应过程中,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产量、物流和采购成本,对各拌合楼的主供、辅供厂家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由于原水泥采购合同无具体水泥数量,三家水泥主供厂家的合计年水泥产量又较大,而三峡工程的水泥需用量有限,为有利于生产厂家合理安排为三峡工程生产和面向市场生产,业主根据三峡工程施工的特点,对2001年的水泥采购,按工地拌合楼实施竞价排序,将各水泥厂家对应到工地各拌合楼,从而保证了各水泥厂家有了全年的水泥基本供应量。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不仅保证了水泥的质量和数量,而且降低了水泥的综合采购成本,使合同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处于主动。

三峡工程在全国水电工程中率先全部采用一级粉煤灰,粉煤灰是火电厂的发电副产品,在粉煤灰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多的问题。由于火电厂的发电负荷由电网进行调度,加之汛期受水电站发电的影响,另外粉煤灰运输还受长江汛期航运和铁路运输的限制,因而造成粉煤灰的质量稳定性和供应量难以保证,使供应工作十分被动。曾有一段时间,三峡工程面临粉煤灰断供的危险,不得不采用公路应急运输方式,增加了部分采购成本。对此,采取了一系列合同措施:首先,业主与粉煤灰主供厂家一道向三峡建设委员会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函,要求保证向三峡工程供灰的几家主供火电厂家的发电负荷;其次,督促粉煤灰供应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增大在厂内和宜昌的储备;最后,决定引进后备资源厂家。在1999年底,面向国内十几家大型火电厂竞价采购2000年三峡工程所需的粉煤灰,通过实施情况来看,既保证了粉煤灰的质量和数量,同时又降低了粉煤灰的综合采购成本。2000年底对2001年三峡工程所需的粉煤灰又进行了一次竞价采购,进一步提高了优质一级粉煤灰的比例,同时粉煤灰的综合采购成本有了进一步降低。

对钢材采购,通过每年两次的竞价招标采购,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有些质量标准甚至超过了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如产品包装等。各钢材供应厂家都树立了质量、信誉第一的指导思想。对钢材供应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争议,除在招标文件中严格规定外,同时委托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驻三峡工地,对到达三峡工地的钢材进行质量检查;另外采取增加钢材检测数量和频率的措施。

对于木材、油料和炸药,虽不构成工程主体,但仍严格执行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退货。

(二)物资供应类合同

物资供应类合同过程控制的重点在物资计划、物资核销、质量争议和物资进出场管理。

物资计划准确率的提高是一长期的过程。经过统计,三峡一期工程计划准确率平均在65%左右,经与施工承包单位多次协商和协调,进入三峡二期工程施工后物资计划准确率在逐步提高,平均在80%左右,但各施工项目和分品种材料的计划准确率还很不均衡。物资计划准确率主要受施工计划和设计变更的影响,施工计划的完成率更受现场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如何将物资申请计划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将继续是一个难点,采取库存的方式可缓解一部分压力,但也增加了材料积压的风险。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质量争议,及时进行记录和检验,并请权威部门进行仲裁。在责任未分清前,为保证工程施工首先及时更换材料。

根据业主制定的《三峡工程主要物资核销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物资核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已为业主追回100多万元的价差损失。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物资核销标准和物资核销深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从2000年1月开始,对进出三峡坝区的主要物资实施全面的进出场管理,通过这些合同措施,力争使优质材料用于三峡工程,并使材料消耗趋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防止业主供应的六大主材价差流失。

(三)物资委托类合同

日常性的合同检点在被委托方的服务和安全上。通过走访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并结合日常性的检查来了解受托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进和提高;对于安全(特别是油料仓库和炸药仓库),同坝区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安全第一。同时对合同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协商加以明确。

三、做好合同的事后分析和总结

三类物资合同数量多,合同有效期不同,各合同执行完后,应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出合同文件编写上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在新签订的物资合同中进行改进和完善,以使物资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向前迈进。如散装物料集装箱维修委托合同,重点考核指标是集装箱的完好率,但在一期委托合同中未对完好率制定出可操作实施方案,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多合同纠纷。为此,在进行二期委托合同编制时,即在对一期委托合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第4篇

关键词:铁路建设甲供物资管理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2015年国家在铁路建设方面的投资已经超过1.8万亿元。2016年我国铁路建设将再次迎来高速发展的时期,会使得铁路技术与管理等方面迅速发展创新。在铁路建设总投入中,工程材料的费用占到70%左右。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工作不仅直接影响到相关各方的利益问题,同时还直接或间接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产生重要影响。铁路建设物资管理要以服务工程建设为中心,以保证供应为目标,坚持“两个遵循”、“四个依靠”、“四个原则”、“一个承诺”的指导思想。夯实管理基础,精细内部管理,实施透明采购。实现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快速有序、高效优质地组织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1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能

1.1明确物资管理指导思想

要把管理标准定位为及时、准确、优质、优价,把工作职能定位为指导、协调、服务,确立“两个遵循”、“四个依靠”、“四个原则”、“一个承诺”的指导思想。两个遵循:遵循注重物资质量、优质优价的工作理念;遵循依法合规、阳光采购的工作流程。四个依靠:依靠上级物资管理部门的指导运作;依靠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供应商;依靠各级物资人员确保组织供应;依靠内部互控机制提高质量。四个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工程需要出发的原则;坚持有计划有监督的精细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个承诺:优质优价、及时供应。

1.2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物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铁路建设管理机构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管理的根本性工作来抓,形成“以物资管理办法为核心、专项管理办法为支撑、具体实施细则为补充”的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管理过程的全面覆盖,为确保物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1.3建立协作互控联动机制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涉及面广、专业多、要求高,必须建立协作互控联动机制,依靠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物资设备部是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供应、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管理;工程技术部负责物资技术标准、需求计划的审核;计划财务部负责物资概算控制和资金管理;安全质量部负责对现场物资质量实施管理。施工单位负责制定物资用料计划、验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进场物资质量实施监控。物资服务公司负责组织物资招标采购、合同履约、驻厂监造、协调物资供应、出厂验收及结算等工作。

2夯实管理基础,推行精细管理

2.1做好资源调查,掌握资源分布状况

开始物资采购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对施工全线大宗或重要物资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充分掌握物资资源分布情况,从全线资源的总体需求量及分布现状通盘考虑物资的采供方案。全面掌握各种大宗物资资源厂的综合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产能配置、产品性能、服务质量等多方面S的第一手材料,为铁路建设全线大宗料统配及招标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2.2做好市场调研,合理设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物资招标采购前,对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定预先做足功课。着重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产品用途、性能、质量、价格、销售业绩、资质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详细充分调研,收集资料,认真分析,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到建设物资招投标活动中来,打破市场垄断,创造充分竞争条件。

2.3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制定采购供应实施方案

物资预算管理是根据工程进度和采购供应周期,制定采购供应实施方案的管理过程。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招标程序和采购周期的要求,充分考虑物价波动、征地拆迁、组织供应、有效储备及施工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紧紧依靠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支持,做到主动介入、早计划、多协调,科学安排采购供应时间和批次。对轨道结构材料、特殊桥梁支座等生产周期较长或运输条件受限制的甲供物资须提前对生产厂商或供应商报送用料计划,预先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2.4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招标采购程序

物资招投标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要求高。在招投标工作中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步骤都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力争从源头上堵塞采购漏洞,使采购工作透明、公开。充分做好招投标前准备工作,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招标采购方案,通过组织严密的招标、评标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5加强日常管理,掌握物资供需情况

日常物资管理工作要做到“六清晰”“五准确”“两协调”“一追踪”。六清晰:工程节点清晰、市场资源清晰、需求计划清晰、结算程序清晰、供应动态清晰、库存情况清晰。五准确:计划用量准确、结算价格准确、品种规格准确、供货期准确、产品质量准确。两协调:协调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的计划、供应、质量和现场服务。一追踪:追踪产品服务质量。对重点部位的物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为物资供应和调度决策提供参考数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6加强合同管理,注重合同履约率

一是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强化合同意识,严格合同审查,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完整准确体现采购需求。二是按照合同规范落实履约责任,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三是加强合同及相关采购档案管理,实现物资采购全程可追溯。四是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同时,要求物资供应商签订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五是克服当物资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大、受国家政策性等因素影响,造成供需严重失衡,导致不能正常供应的情况。

2.7加强资金监管,促使资金有效使用

一是在做好供应计划管理的同时,注意生产、供应和消耗这3个环节的有机结合,实现物资供应闭环管理。二是以满足基本需求为原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类需求计划,统筹调度与供应,确保物资采购资金的有效使用。三是在合同履约和结算过程中,对合同中所涉及数量、单价、运杂费等要素均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四是实行物资供应结算和质保金据实签认制度,设专门质检人员验收,相关负责人确认,确保证质保金退还与现场物资质量相符。

2.8加强跟踪检查,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

对供应商考核要把好五道关:一是资质关;二是业绩关;三是人员素质关;四是监督关;五是现场管理关。从准入、评价、采购、运输、储存直至现场使用等环节入手,严格程序,谨慎操作,使之始终处于严密的跟踪和监管之中。

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物资管理水平

铁路建设涉及专业多,工作要求高。物资管理人员只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才能满足铁路建设管理的需要。要从学习物资相关技术要求,关注供应商信誉状况入手,丰富提高产品质量、物流知识、谈判技巧、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落实“依法合规、优质优价、及时供应”的承诺,为确保项目的百年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4加强监督检查,共筑廉政防线

物资管理人员要做好“四防”。一是制度保障防线。对物资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实行会签制度,使商务和技术条款分头把关又互相制约;对物资验收和资金拨付实行会审制度,使“验工”和“计价”各负其责,有效互控。二是质量保障防线。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是思想教育防线。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觉悟,强化思想防范是勤政廉洁的固本之举。四是检查考核防线。这道防线其实就是落实责任,追究责任。这四道防线,环环相扣,层层落实,才能固若金汤。

5做好应急预案,提高物资供应应急能力

一是要建立物资供应应急机制,制定物资应急供应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保证建设项目物资供应需求。二是要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预案有效运行而配备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所需的物资,提高物资供应的应急能力。

6结束语

第5篇

一、经济合同涵义及其涉税问题

经济合同涵义及其涉税问题主要定义及表现是:

(一)合同的涵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 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而起。(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对应。(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称之为合同条款,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目的和要求,确定了双方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的民事义务。因此,合同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没有条款就不能称其为合同。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

(二)经济合同的涵义

经济合同是相对于一般的民事合同而言的一种新型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的订立、履行和管理的制度,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三)经济合同涉税问题

经济活动决定税收,经济合同记载和确认经济活动。整个营销过程涉及合同的签订、发票的开具和取得、销售收入和应付账款实现的时间确定、税款缴纳和抵扣时间的确定以及收款和货款支付方式及时间等,这一系列活动都是围绕合同进行。

经济合同涉税管理是达到经济目的所需要付出税收成本的当事人纳税义务负担的约定与明确。企业一定要关注承载企业经营业务的合同,在签订合同甚至合同谈判时就应当对合同所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考虑,而不要总是在缴税时才想起,这样易使企业出现缴税不当、缴糊涂税的情况,导致企业承担额外的法律或税务风险。

很多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负责对业务部门签订合同进行审核,以实现通过合同的签订来避免经营风险。合同是经济事项的源头,从合同设计、签定方面入手,通过事先规划,将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因此,分析经济合同中的财税风险,有助于企业合理制定防范措施,减少企业运营风险。

二、经济合同中的财税风险分析

经济合同中的税务风险主要是表现以下五方面:纳税义务的风险(税负转嫁)、纳税时间的风险(递延纳税)、税收发票的风险(合法凭证)、关联交易的风险(转移利润)和税收成本的风险(多纳税)。

(一)企业投资和设立时的合同财税风险

(1)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资金的涉税风险。相当于逾期未到位投资资金的借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设备和存货投资合同的涉税风险。所谓的设备和存货投资合同是指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进行评估作价投资到别的企业,从而形成被投资企业股东的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号)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要视同销售依法缴纳增值税。在投资实践中,一些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等动产进行投资,并没有把投资的设备和存货视同销售并进行一定的税务处理,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没有给被投资企业开具发票进行入账,而被投资企业收到投资者作价投资的设备和存货,往往以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作为入账价值,从而对该投资的设备进行计提累计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3)虚假注资和抽逃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罪和抽逃注册资金罪二者都存在虚假的行为,除存在法律风险外,还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因为企业虚假出资后,马上进行撤资,在公司账上一般挂在其他应收款某某股东上,产生一种跨年度的无偿借款行为,存在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风险。(4)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合同涉税风险管理控制。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合同是指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所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在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的涉税风险:一是营业税风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 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该规定,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要享受不征营业税的优惠,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即投资者与接受投资方,在投资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双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否则不可以享受不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土地增值税风险。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并非所有这样的投资都能免征,这仅限于投资双方都是非房地产公司时,投资方才可以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三是企业所得税风险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基于此规定,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或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由于无形资产或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必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名下,因此,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必须要按照视同销售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购销合同的财税风险

(1)低价无票采购风险。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符等,都会造成企业的损失。从财务角度看,没有发票意味着不能进成本,就不能税前扣除。因此,采购方要为没有发票而多负担25% 的企业所得税;如果采购方未索取发票,采购方不能抵扣17% 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合法的发票。(2)发票是否含税风险。在实务中,许多不懂税务管理的采购人员只注意合同中写明价钱的高低,却很少关注合同里面的价格是否包含增值税。因为价格是否含税将直接影响企业缴纳税额或抵扣额的大小。因此,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明确价格中是否包含增值税。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如明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供应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得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行政损失。(3)结算方式与增值税延期纳税。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尽量地延缓纳税,从而获得节税利益。根据现有增值税管理规定,增值税纳税期限最长只有一个月,在纳税期限方面很难进行纳税筹划。要想实现延期纳税的目的,只有在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进行筹划。要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关键是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采取何种结算方式。

(三)借款合同的风险

在借款合同中,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主要有:与个人借款须签订借款合同,利息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利息支出发票是否能够取得,影响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代开发票时贷款方须缴纳5% 的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垫付的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向个人的借款合同不须缴纳印花税。

(四)租赁合同涉税风险

当前有不少出租人在出租各种设备和厂房时,往往不承担与租赁有关的税费,为了更好地进行账务处理,承租人一般会到税务部门去代开发票,但到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即企业代替出租人扣缴的租赁业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使企业既承担了代扣税费的成本支付,又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代替出租人扣缴的各种税费,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三、经济合同中财税风险的防范

企业应在签署合同之前对因合同签署而可能产生的税费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涉及的税种、税负等,选择最优方案,从而减少因合同带来的损失。

(一)合同签订管理

绝大多数企业认为,所谓的税务管理是财务安排,理所当然安排给企业财务部、财务总监去把关。业务做完后,突然发现税交多了,然后在财务安排上下工夫,做假账,找假凭证,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加大对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让谈合同、签合同和审合同的人能有效识别并防范经济合同中的税务风险。同时,财务人员应多学习经济法知识,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改革趋势和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动向,参与合同谈判过程。

(二)合同条款控制

合同中必须明确基本条款,尤其是质量、价格、收付款方式、时间、交货地点。如在订立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时,应尽可能将价格描述清楚,如含税或不含税、出厂价或目的地价、离岸价或到岸价等。这是因为价格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不同的价格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负担,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关注价格的表述。

(三)发票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基于此规定,企业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发票类型的要求以及发票不符合规定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四)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合同涉税风险控制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或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时,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管控策略:

(1)投资者在签订投资合同时,必须在投资合同中明确注明投资方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字样,而且投资方不能以投资入股进行买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2)投资者是非房地产公司,无论以土地或房屋投资到房地产公司还是非房地公司,都要依法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不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必须投资到非房地产公司名下。(3)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必须要按照视同销售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购销过程中财税风险防范

(1)避免采购合同的税收陷阱。在采购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如下合同条款: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支付全款,而根据合同条款采购方可能会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需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这样就不会出现不能取得发票这样的问题。(2)合理确定采购合同的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明确款项总额、具体结算方式、税款的负担等。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时,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企业就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可以通过谈判将购货的价格压低,以补偿无法取得发票带来的税收损失。(3)明确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采购方在签定采购合同时,对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这样可以节省增值税。

(六)租赁合同涉税风险防范

为了控制租赁合同税收风险,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约定租金为税前租金以及承租人代替出租人缴纳租赁有关的各种税费。假设税前租金为x,税后租金为y,到租赁物所在地的地税局去代开发票需要承担的综合税率为r,则简单的等式为y=x(1-r),x=y/(1-r)。在租赁合同中应签定的租金为x=y/(1-r), 而不是y=x(1-r),企业应以x=y/(1-r) 进成本入账,这样就包括了承租人代替出租人扣缴的综合税。

第6篇

此后,政府采购理论探讨、制度建设及工作实践,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随着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各地区在贯彻实施采购法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结合我国政府采购中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按照“稳步发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因部门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拓展服务采购的范围,将培训、会议、接待以及政府购买劳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其次,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第三,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形式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的采购方式。

二、加快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步伐

政府采购上规模,制度规范是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这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迈出的关键一步,但仍需继续努力。可遵循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建立一个多层次、系统性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基本法,即《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高层次的规范,是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法,也是制定其它政府采购法规的依据。

第二层次是要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政府采购法》的可操作性,以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第三个层次是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主要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制订的适合各地情况的采购政策、条例。此外,还应有大量的配套法规: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采购程序和评标标准的规定,采购机构的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近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自主创新的三个办法即《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做到了“源头抓预算,过程抓评审,落实抓合同履约”,使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有了基本框架,具有很强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的有益实践。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

一是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

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从预算编制入手,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

三是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在实际运行中应克服忙于零星采购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实现规模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同时,也应避免个别采购单位以本部门工作要受重大影响为借口,而要求自行采购,进而减少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环节。众所周知,“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素有财政支出改革的“三架马车”之喻。其中部门预算是基础,没有了严格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就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刻不容缓。

四、逐步推进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化改革

政府采购与一般的商品采购不同,专业性很强,从业人员既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又要有一定的采购知识。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这就要求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我国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另外,还应加大对现有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对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管理。另外,还要熟知法律知识,包括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在服务中树立政府采购的形象,在服务的过程中赢得理解与支持;三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五、建立完善、规范的采购信息机制

加强信息公告规范化运作,提高信息的合理性。第一,合理选择媒体,增强信息的有效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信息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

一方面要在合法的指定媒体,另一方面还要根据所要采购的项目特点,合理选择其他信息媒体。例如,某类产品在某一地区形成了大的产业群,并且在相当大的区域内具有竞争优势,则我们在政府采购信息的时候就可以在制定媒体的同时,在此类产品的产业群所在地媒体进行,提高这一地区生产企业的知情度。另外还要注重网络、杂志和报纸的合理搭配,其选择的原则主要是瞄准目标受众的阅读取向。第二,明确公告内容要涵盖的基本内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第三,实行定岗定责。鉴于政府采购公告在实现“三公”原则过程中的作用,应该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员岗位,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和,明确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处罚制裁措施。

六、管办分离、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做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分离工作,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定位。逐步建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集中采购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并自觉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不但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还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形成有效而严密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网。

首先,在加强对集中采购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分散采购的监管。可以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建立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制、公开信息、抽取专家、采购合同备案、信息报告、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加以约束和牵制;同时制定和完善分散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分散采购行为的规范;

其次,坚决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透明度原则,在信息公开、采购流程、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纠纷仲裁等实行全面彻底公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促进全社会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第7篇

(唐山市曹妃甸区交通运输局 河北·唐山)

摘要:深圳市作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新走在全国的前列。财政部2012年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而深圳市交通委(简称深交委)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就着手探索建立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排头兵,深交委成为指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风向标或者说是一座里程碑。

关键词 :交通运输;内部控制;探索

一、深交委内控制度出台的背景

2009年8月份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交委承担起了交通经济建设的唯一建设主体。改革后,深交委管理道路建设、公共交通、飞机场、港口、地方铁路、汽车维修、收费站等等行政职能,年投资额达到近百亿元,每年的交通运输建设资金占去财政基础设施资金的40%。在大的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层面的角度来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消除隐患,防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风险。

二、内控制度建设经历的五个阶段

深交委内部控制建设历时两年五个阶段,主要包括:

(1)动员阶段(2010年7月)。2010年7月27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来深交委作《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建设》的报告,激发了深交委党组建立内部控制的决定和决心。

(2)风险梳理及评估阶段(2010年8月)。深交委委托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基于财务资金发起,以财务账为基础,以资金使用为主线,对深交委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经费开支、固定资产等七个方面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摸底,最终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3)制度制定阶段(2010年9月-12月)。依据评估结果形成了“三手册一系统”的内部控制框架。主要包括内部控制手册、预算管理手册、会计核算手册和信息化系统。每项手册都有详细地工作步骤分解、管控处理流程图、相关的费用细则,使每项经济业务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4)内控系统方案设计及开发阶段(2011-2012年)。深交委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从法定工作要求和自身业务要求执行内部控制。预算管理流程一是事前规划,包括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二是事中控制,包括预算批复、执行申请、借款报销和支付审核;三是事后监控,包括会计核算和管理报告。

(5)应用阶段(2012年试运行)。具体应用分为三个期间七个步骤。第一个期间为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第一步2011年9月份在全委机关试运行;第二步2012年1月全委二级单位全面推广运行;第三步2012年3月进行制度培训及优化修订制度。第二个期间为执行采购管理和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从2012年起对内部采购机制建立随机抽选库,研发采购平台。第三个期间为各类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和收入管理。从2013年起对合同、项目和收入管理的绩效评估等新功能进行整合调整,细化开发。以上期间及步骤均达到开发完成,并且成熟运用。

三、内控制度中的主要做法

(1)预算审批、下达——预算管理为主线。预算管理的作用是避免资金挪用和无预算现象,确保专款专用。通过梳理支出事项,进行风险分析,对支出事项进行管控。通过标准与单据管理设计、内部单据设计、重点管理环节设计,达到预算管理的效果。

(2)采购——独立的采购平台。采购办结合采购领导小组、采购监督小组、采购需求方三方沟通意见,达成采购事项说明。采购过程采用先定价再定人的原则。价格制定可以通过三个途径确定,一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是单位常规性标准;二是归口单位进行专业核价;三是进行市场竞价。确定好采购价格后,在平时积累的预选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由需求方、归口部门和轮值人员组成评标小组,采购监察员和特邀专家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供应商。

(3)经费支出的申请、审批、核销——资金管控为主线。深交委内部控制体系中,按经费类型编制出到目前为止经济业务相关的62项支出指南,即“626管控模式”。“62”代表深交委在层级、职能和预算上的62种经济行为,“6”代表为用六大管控措施组合设计来管控这62种经济行为。每项支出细化到基本内容说明、报销注意事项和财务审核注意事项三个方面。看似繁琐的程序审批,通过信息系统固化审批程序,有条不紊地执行,并且为深交委节约经费支出起到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

(4)绩效评价。有了组织岗位职能、制度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完善建设,分步推进,从预算编审与批复(P)到预算执行(A),再到绩效与考评(C),建立起了一套分类管控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出台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1+7”制度。完善项目会计核算,通过项目绩效评价反馈,完善项目管理体系。“1”指《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试行)》,‘7,’指道路养护大中修、道路日常养护、公交专用道、交通设施、交通枢纽(场站)、课题研究、出国考察等七大类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四、内控制度的运行效果

首先,健全控制标准和控制手段,降低各项风险。一是减少人为因素,权力制衡,预防腐败;二是控制手段标准化和程序化,防范业务信息失真,保证资金安全。

其次,转变传统思维与工作方式,管理关口前移。变“先支后审”为“先审后支”;不仅以发票作为报销依据,还要以预算审批程序作为审核付款依据。

第三,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压力。内部控制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工作可分解;以“流程控制”代替“经验管理”。

第四,管理信息更加及时准确,起到了预警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及时准确;通过设计管理报告,辅助决策。

综上所述,深交委内部控制的整体成效体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分的清——结合单位实际,对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二是管的住——通过设计经费支出结构,建立经费支出管控规则,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三是职责明——通过设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实现财权与事权的有效匹配;四是效益高——通过完善预算控制程序,实现预算执行全过程管控;五是可拍性——通过会计核算规范结合管理报告体系,实现对领导、业务部门的决策支持。

五、内控制度实践过程中的体会

(1)领导层的认识是实施内控建设的前提。大部制之后,交委业务量、资金量剧增,客观上要求交委必须改变管理模式,深交委提出“可控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不可控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各项工作要做到“有序、可控、高效”,实现了从“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理念转变。

(2)科学的制度设计是实施内控建设的关键。制度设计必须系统化、合理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便捷性。为了便于固化到信息系统中,制度还要相对稳定。如果制度缺失或者设计不合理,内部控制也就无法实施。

(3)智能信息系统的应用是实施内控建设的保障。信息化系统是减少人为干扰制度执行的有效手段,只有通过智能信息系统才能保证制度真正执行,才能使事先确定的目标得到贯彻落实。智能信息系统具有强制性、可追溯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1.肖祯,李一硕,“中国式”内控起航,中国会计报,2013-7-26.

2.冯正霖.认真落实《内控规范》,促进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视频会上的讲话.

3.李世卓,冯庆.市交通运输委主任黄敏:先行探索创新内控体系建设.深圳特区报.2011-7-14.

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试行).

第8篇

一、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方面情况

根据实际,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根据《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加强了监督,做到的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作公平、公正,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廉政,有效地降低了经济成本,对预防经济违法违纪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1、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按照《xxxx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招投标流程图》的流程操作。交通局纪检组及监察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组及监察室通过将公布招投标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等方式,加强了招投标工和的监督。

2、与承包人鉴定建设合同严格依法招投标,在选择合格的承包人的基础上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就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合同谈判的形式,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没有出现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得其他协议。

3、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及时带有关手续和中标通知,双方单位法人、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到xxx纪委监察局,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4、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建设及招投标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行为规范,更好地促进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黑名单”制,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记入“黑名单”并严格依法处理。

5、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监督健全。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对体系中的关键控制点要重点关注,建立相互协调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管理的决策制度、报价制度、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付款制度、监督制度。使采购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相互控制、相互制约、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为专业管理和审计监督提供有效的工作平台,实现廉政的目标。

6、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合理的综合平衡采购计划的审计监督。重点审查交通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无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物资采购的范围、规模、数量、品种、金额、有无超标采购或盲目采购情况;特别是新建项目是否立项、有无计委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物资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有无挤占挪用情况;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无随意调整采购计划情况。通过巡查了解,采购计划平衡监督到位及时。

7、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的审计监督到位有效。一是审查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到位。充分的好了招标准备工作。对招标准备阶段,应审查招标项目的手续,资金落实情况,招标所采用的形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审查招标内容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招标方式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审查到位。及时审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招标文件是评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应审查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招标文件,是否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规范性,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同时,严格供应商准入资格,对供应商的供货、售后服务、注册资本等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实地考察后给予准入资格,进入供应商数据库。审查标底价的准确性。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换算量标准,价格的竞争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影响竞标、评标的准确性。

二是审查开标的严密性到位。开标重点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书的密封完好性、有效性、标的填写格式、标书的递交时间。同时要审查开标程序的规范性,所有标书必须在纪检监察审查及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当众开启。评标小组的组建必须在招标评委库中,评委采取随机抽签方式临时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是否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其中技术、经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是否合规。

三是审查评标办法的合理性到位。评标的审查,是招投标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这一过程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查评标的内容,评标的依据,评标的方法和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标过程平等、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者,评标方法和投标报价应采用合理性和科学性,评标过程应保密,不受外界干预,杜绝人为原因造成评标不公平现象。一般采用最低价格中标原则,竞争评标的结果就是质优价廉者中标。但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抬高价格,共同作弊的现象。

四是审查定标的合规性到位。定标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中标结果是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通过严格的履约执行完成标的,从而实现双方的希望目标。定标审查的主要是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履行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审查定标程序、方法的合规性,切实做到优价中标,使定标价格既符合市场行情,又符合交通工程物资采购的效益目标。

五是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到位。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载体,如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认真签订采购合同。在审查采购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条款中金额、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价款、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付款账号、交货地址、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售后服务、采购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规定等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招标文件和询价书是否一致。同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查实合同的执行率,检验合同交易的经济效果,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强化合同管理,规避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转包分包方面情况

交通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控制不严,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施工安全难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交通系统干部的廉洁自律与队伍形象更难以保证,造成各种工程质量低劣、拖欠民工工资、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组通过对各工程项目的实地查看及走访调查,各工程项目对转包分包控制严格,无转包分包现象。从以下几方面有效控制了无转包分包现象的发生。

一是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登记和信誉评价,对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式,加快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工程分包和劳务市场,严格资格准入和登记制度,严格企业资质的评审;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理责任追究制;五是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创建健康行业文化等方面的职能,促进企业自觉抵制转包和违法分包。六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同的管理。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分包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获利,均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同时违规企业和人员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计变更方面

1、工程设计变更控制严格。一是设计变更意向文件上报及时。做到未经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内容(抢险工程除外)进行变更且实施者,其实施部分的费用由实施者承担。如最终变更方案未能通过,则必须将已实施的内容恢复原设计,全部费用由实施者自负。二是每一项设计变更(包括重大、较大、一般、小型设计变更),从变更意向的提出到现场的勘察,方案、费用的确定、以及所有相关会议召开的全过程,组织者都及时通知各相关从业单位的合同部派人参加。各级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执行办的合同部负责人或派出人员应按时参加。三是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变更图纸后要尽快编写上报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如超出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时限而不上报者,施工单位要按批复的方案来实施变更内容,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已承担。四是做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要准确,且资料、签字真实齐全,需要实际测量数据来确定变更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及各级监理机构要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前、后相关的各项测量、试验的实测资料及图片,文件中还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工程数量计算及变更费用计算。施工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该变更虽已成立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如果各级监理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而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依据项目办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设计变更程序规范。一是各级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后,要在审核或审批时限内处理完毕,如超出审核或审批时限没处理完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于所有与工程数量有关的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设计单位签字并加盖变更设计公章的标准的变更设计图纸,且图纸中必须有变更后的工程数量。三是设计变更图纸要求签字齐全,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图章,签字盖章不全的则被认为无效图纸,不予接收。设计单位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应在《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变更设计图纸,超出规定时限未交付变更设计图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四是施工单位不得对取消和减少费用的变更项目久拖不报。各级监理单位可依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在各自允许权限范围内,对减少费用的变更可直接下发变更令。对超出权限以外的变更可代为办理费用变更相关手续后上报。

四、财务管理及资金拨付方面

1、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和指导思想的认识。明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在政府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降低建设成本,杜绝浪费与腐败的关键。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就有可能增加建设成本,甚至给腐败留下空间,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为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违规必究,围绕科学,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管理政府工程的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保管制度、费用报销开支内部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

3、及时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交通工程式建设单位根据政府下达的年度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政府计划部门反映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申请工作,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用款。

4、加强工程款支付的审查工作,推进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一是财务人员在审查,办理工程款支付时,应充分发挥监督、审核把关的作用,不仅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还必须依据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月进度报表反映的计量情况审核办理,以免超进度支付工程教。二是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货施工单位帐户。

5、资金拔付严格。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各项目资金拔付严格按制度进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拔付到位。对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依合同严格执行到位。

五、廉政合同执行方面

为避免“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发生,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全面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为了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条款,达到廉政合同的要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及时总结、分析廉正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扎扎实实地把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1、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源头控制。各工程建设开始前,交通局与局机关和各代表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而使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各代表处也未雨绸缪,均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办法或条例,并公布上墙,经常组织职工学习。

2、注重预先防范,全面推行监督关口前移。一是抓岗前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在年度工程建设全面开工之前,长江建管局都要抽出时间,对建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强调在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廉政建设。交通局结合“三讲”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和学习材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吸取、的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将党的各项政策、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提交了书面学习体会。

并将有关学习材料及时印发到各工程代表处。一线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和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监理机构中的流动党员一起学习,将廉政工作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创了参建各方廉政建设新局面。并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局属各单位组织廉政建设学习、参观,各代表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自查和检查。各代表处定期组织学习廉政手册,对照廉政条款进行自查;经常检查执行廉政合同情况,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局机关领导利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机会,经常检查各代表处廉政建设情况,使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3、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自律能力。(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大家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明白手中的权力每一分都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真正在思想筑起一道防腐长城。(2)加强党纪法纪教育。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把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策和法纪观念,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党纪、政纪条规和中央、省委反腐败倡廉的有关精神及交通系统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使大家明确是非界线,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和拒腐防变的意识。(3)加强警示教育。日常工作中,以全国交通系统和本地区发生的腐败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案例分析,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重点工程是腐败问题的易发、高发地,面临着许多权钱交易的诱惑,必须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反腐意识,提高免疫能力。通过不断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制度是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行为和行为准则,是工作顺利进行和工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处是新组建单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客观存在,因此制度建设显的十分重要,必须着力抓紧抓好,力求在制度建设上不留盲点。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使大家在工作中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据可依,以杜绝和减少工作中决策中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遏制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实施机关效能,争取广泛监督。实施机关效能,就是从工程建设立项到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通过制定科学、可行、操作性强的制约机制,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软件系统,保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检测、验收、计量支付、资金使用等公开透明。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在“阳光”下操作,一方面争取交通厅驻项目办纪检组对我处廉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海港区检查院的联系,深入开展“干部优秀、工程优质”共建活动;同时我处在网站上设立了廉正建设专栏,专门开通了网上举报地址,在机关、各施工监理单位安装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建立和形成一整套“政策公开、制度完善、要求明确、管理强化、监督到位”有效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沿海高速公路建设持续、健康、稳步的开展。

6、成立专门组织,强化监督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廉正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筹建处成立纪检组,其主要任务通过对执行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在过程中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到施工、监理单位、各支重办,抓源头、抓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7、建立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

情况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室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进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科室部门,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对今后防止交通工程建设中违纪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些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还不完善,有的太笼统,操作性不强,应进一步完善。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业主、设计、施工、监监理单位都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合同》、《廉政合同》双合同制。

2、切实建立起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招标审查时,除对施工、临理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其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旦出了工程质量问题是否有能力承担起返工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建立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要建立健全施工档案。路段、施工队伍、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个人档案都要输入电脑,永久保存备查;二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责任制,一是落实行政责任制,二是落实经济责任制,三是落实法律责任制。

3、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一是在交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领导要带头执行纪律,做到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搞权钱交易。二是不搞“领导工程”,不搞“献礼工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三是对属下的工作多一些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少一些直接干预。四是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4、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做好各项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防止“三边工程”;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真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机制。要严格把握交通工程建设和监理市场准入关,资质和资信不够条件的不得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严格实行公开招标,认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行政干预,杜绝人情风的干扰,严格制止少数发包人违法违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三是加强工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禁工程层层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应坚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四是层层把关,把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好每一个关口,一个环节不合格,绝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第9篇

经理工作部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负责经理工作部全面工作,不断提高部室管理人员素质,促使部室工作全面完成;

⒉组织实施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⒊牵头组织实施各部室、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考核工作;

⒋落实部室费用计划,严格控制支出;

⒌督促分管副主任抓好文秘、宣传、规范化管理工作;

⒍督促后勤服务中心抓好物业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⒎主持拟定内部考核办法及实施工作;

⒏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工作的开展;

⒐组织部室考核小组成员总结上月工作,安排当月工作,对部室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⒑做好各级来文、来电拟办工作;

⒒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⒈完成公司半年、年度工作总结、会议报告等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核稿工作;

⒉做好公司公文的发文把关工作,提高办文质量;

⒊督促宣传人员搞好对外宣传工作;

⒋督促搞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⒌起草公司综合性会议的会议纪要;

⒍对分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工作评价;

⒎做好会务工作;

⒏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

⒐依据国电系统和公司的要求,指导各单位做好基础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企业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管理和窗口建设工作;

⒑做好公司各种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工作;

⒒督促做好机关考勤工作;

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秘、宣传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草拟公司公文,并进行初步校核;

⒉确定拟发公文的发文字号,做好印发登记并存档,确保无差错;

⒊参与会务组织工作,确保会议材料及时准确印发;

⒋保管公司会议记录;

⒌做好公司职代会、经济工作会等大型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⒍做好公司各项专项活动的跟踪报道工作;

⒎负责做好《宣恩电力》的稿件采编和组稿工作;

⒏制定各单位兼职通讯员的考核办法并实施;

⒐做好兼职通讯员的培训工作;

⒑组织通讯员投稿;

⒒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下达各单位宣传工作任务;

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档案、收发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⒉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⒊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⒋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及 保密工作,提供档案资料的借阅、查询服务,对各单位档案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⒌做好来文、来电登记,根据部室主任的拟办意见,及时送达领导阅示和部门阅办;

⒍做好报刊的分发工作;

⒎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文印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每月按时收集各单位关于发电量、厂用电量、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平均电价、购电量、上网电量、电力销售等经济指标的基础报表;

⒉负责按照程序,及时准确上报报表;

⒊监督检查各项计划、政策执行情况,每月进行经济指标分析,及时公布生产经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⒋做好统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⒌负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拒绝提供不合要求的统计数据;

⒍严格执行公司公文打印规定、程序,打好的稿件经改正无误并由校对者签名后方可印刷;

⒎负责公司公文及各类书面材料的打印、制作,做到所打文件美观、大方、整洁,印刷字迹清晰、格式得体,保证文件质量;

⒏节约纸张及其他文印用品,爱护设备,做到经常清理、维护;

⒐协助做好会务等事务性工作;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基建工程预算审核工作;

⒉负责项目立项申报等前期工作;

⒊负责办理指定工程的预决算、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⒋负责基建工程管理、施工、督办;

⒌负责审定基建工程单位资格和工程设计资格,并建立档案;

⒍负责基建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⒎配合拟订公司年度基建计划,并监督实施;

⒏配合完成基建资料统计管理;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工作部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对公司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安排的督查催办要做到及时、认真,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公司党委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当好党委的助手;

⒊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党务、干部教育管理及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⒋认真筹备党委会议前期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⒌加强本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部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⒍定期听取本部室各岗位人员工作汇报,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⒎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督办有关事项;

⒏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⒈协助主任对公司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安排的督查催办要做到及时、认真,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公司党委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⒊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常党务、企业文明创建工作;

⒋按规定认真办理党员干部任免和党员调动手续;

⒌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⒍按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拟定奖惩方案;

⒎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督办有关事项;

⒏按规定做好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

⒐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党务、纪检专责岗位职责

⒈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委指示,接受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负责日常党务工作;

⒉坚持原则,管好、用好党委印章;

⒊认真撰写党务方面的各项文字材料;

⒋配合上级部门及公司做好干部队伍培训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和各项统计表册的收集整理工作;

⒌认真做好与来客接待工作;

⒍按规定对纪检监察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⒎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办案水平;

⒏督促有关部门兑现服务承诺,搞好优质服务工作;

⒐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督办有关事项;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资、劳保、福利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下达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对工资基金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⒉拟定公司内部分配及各种津贴、补贴方案;

⒊负责对劳动人事、工资、保险、职称等各类报表的审核工作;

⒋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用工档案;

⒌负责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等保险工作,建立台帐,并对准确性负责;

⒍负责做好各类保险金额的交纳和支付工作;

⒎负责做好职工退休的上报审批、待遇计算工作;

⒏负责做好职工各类保险关系的转移与终止工作;

⒐负责处理好职工有关保险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职称、职教、档案 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本单位职工档案的整理、管理、转递及审核工作;

⒉负责掌握好职工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严格细心的收集应归档的全部材料;

⒊负责定期办理职工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⒋负责协助作好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

⒌负责了解本企业发展及职工对技能培训的需求,做好培训的教案制定工作;

⒍负责做好职工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⒎负责做好培训工作的各项统计和上报工作;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力资源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了解公司人才需求,做好相关的预测工作;

⒉负责按规定做好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

⒊协助落实年度培训计划;

⒋负责分析研究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现状,拟定公司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七)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⒈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⒉负责工会会员管理及女工工作;

⒊负责工会宣传、文秘工作;

⒋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⒌负责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⒍负责职工住院费的核实、报销工作;

⒎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⒏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⒐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配合公司调解劳动争议;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技术部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负责生产技术部的全面工作,布置安排和协调生产与技术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创造性地开展公司生产工作;

⒉负责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生产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

⒊负责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工作,参与标书的制作、审定;

⒋负责开展生产质量管理,加强生产技术监督和控制,保证电能质量;

⒌组织拟订电力生产中、长远发展规划;

⒍提出生产部门的考核主要指标、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并配合搞好单位考核兑现;

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

⒈负责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⒉负责编制电力发展规划、计划;

⒊拟订和审核生产单位大、中修计划和技改工作计划;拟定各单位年度设备的维护、改造等生产费用计划;

⒋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概预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⒌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基建工程的管理、施工及维护;

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主任岗位职责

⒈协助主任搞好生产技术部的全面工作;

⒉负责审核公司各类检修计划,督促大修和检修计划的完成;组织设备验收工作,把好检修质量关,指导解决设备检修技术难题;

⒊协助主任提出考核主要指标、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并配合搞好单位考核兑现;

⒋负责管理公司的设备评级、检修计划的安排部署、运行分析;负责各单位的防汛预案,指导开展防汛工作;

⒌负责公司的生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配合进行“两措计划”的落实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⒍负责生产运行分析、水动设备、资料档案,协助网络、基建、继电保护、物资管理;

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气一、二次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修订和修编运行规程,并组织实施;

⒉负责准确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建立设备台帐,搞好设备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⒊参加事故及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反事故措施;

⒋负责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

⒌配合职教部门搞好培训工作;

⒍配合拟订公司年度生产计划;

⒎负责审核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运行说明、定值通知单和保护动作统计报表;

⒏负责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⒐负责电网的潮流计算、运行方式的审定工作;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可靠性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制度、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各项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

⒉按照电力可靠性管理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统计可靠性数据,计算、分析本企业各类可靠性指标,并按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⒊参与公司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工作,提出可靠性指标目标规划,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变化作为评价检修质量及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重要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设备的更改和选型,电网规划和改造等,应提供可靠性理论依据;

⒋运用可靠性(来源:文秘站 )分析、评价理论,定期对公司设备的可靠性水平进行评价,并根据可靠性评价结论,提出提高公司电力可靠性指标的建议;

⒌定期开展可靠性分析,全面分析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⒍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与技术培训;准确判断电力设施和所辖电网的可靠性状态,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熟练运用可靠性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分析;

⒎负责及时跟踪分析重大的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在事件定性后将详细的分析材料逐级报送;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资料档案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维护档案资料完整与安全,对重要的技术资料要保证不泄密;

⒉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以及文字的处理工作;

⒊负责生产方面的统计工作;

⒋负责设备季度的评级整理;

⒌负责检修计划的收集整理,大修和技改资金的登记工作;

⒍负责本部室的考勤记载和管理;

⒎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中低压网络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抓好中低压配网的安全生产;

⒉负责抓好中低压配网的运行维护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⒊负责制订中低压配网建设规划,合理解决线路负荷布局;

⒋负责督促营销各单位完成中低压线路和设备的巡视检查,制定整改方案,提高供电可靠性;

⒌负责业扩报装的审批、施工、验收等营销业务管理工作;

⒍负责营销各单位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的监督实施;

⒎负责与各营销单位共同建立客户侧需求管理,合理安排计划停电检修;

⒏重大业务及时向主任汇报,共同 研究解决;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营销部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负责市场营销部的全面工作;

⒉组织制定公司经营策略,资产经营责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参与公司制订企业发展规划;

⒊深入基层,走访客户,了解电力市场动态,开展经营分析,注重需求侧管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⒋负责综合线损管理,大宗用户的用电管理;

⒌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⒍督促检查配网维护、农电管理工作,审查计划和落实情况;

⒎负责经营目标任务完成和月、季、年度完成情况的分析、总结工作;

⒏负责组织制定营销系统优质服务实施方案,并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考评;

⒐及时上报和处理公司营业责任和重大事故;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⒈协助主任抓好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基本素质;

⒉负责公司月、季、年度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⒊负责综合线损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监督线损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⒋负责起草《供用电合同》范本,规范营销系统合同管理;

⒌负责及时上报和协调处理营销单位营业差错、违约用电、电量电费的退补业务;

⒍建立健全营销台帐、资料、记录等,完善基础管理;

⒎负责完成年度电价测算工作;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营销管理专责

⒈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公司电力营销及线损管理工作;

⒉负责组织完成公司电力营销考核指标;

⒊负责公司电力营销经济指标的分解,经审批后下达;

⒋负责公司电力营销的抄、核、收业务;

⒌负责国家电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及有关电费电价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

⒍定期组织开展营业普查和供电所“三化”管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⒎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⒏定期组织对供电所营销资料的检查工作;

⒐负责公司低压电网理论线损计算工作;

⒑负责对供电所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⒒按时统计各种营销报表并上报;

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量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全公司综合线损管理工作;

⒉负责对全公司关口计量进行抄核、校检;

⒊负责每月对公司所辖母线电量平衡分析,并及时反馈;

⒋负责接收外部工作单和各供电所反映计量装置故障及客户反映计量故障,业扩报装工作单等的处理;

⒌负责每月对各单位进行营销质量考核;

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电费管理及统计专责

⒈负责公司实收电费的统计、核对工作,跟踪考核供电所电费日终业务;

⒉负责欠费数据、实收数据的汇总、核对;

⒊负责直管大户的电费收取工作;

⒋负责对营销经营指标分类统计、分析,并及时汇总上报;

⒌负责对全公司分压、分线、分台区的线损率的统计考核,每月完成各供电所线损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并制定相应措施;

⒍负责每月对变电站及关口表进行统计;

⒎负责业务帐务处理,填制各类业务报表,建立各种业务台帐;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部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负责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力求实现收入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

⒉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科学的核算体系;

⒊负责组织编定财务收支计划、各项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核算进行审核;

⒋负责组织目标成本及成本费用的控制、分析和考核;

⒌负责做好财务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⒍负责与财政、税收、银行等部门的联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灵活运用有关政策,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⒎负责银行的负债的管理工作;

⒏负责部室工作调配、协调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

⒐配合有关部室搞好电价的测算与监督工作;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⒈具体组织建立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及会计核算,及时、全面、准确的提供会计信息;

⒉负责总分类帐管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

⒊负责检查记帐凭证;

⒋负责检查出纳现金的日清月结情况;

⒌负责电价测算,并对二级单位电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⒍负责组织对公司各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⒎负责组织对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⒏负责组织做好财物清查工作;

⒐负责组织做好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⒑负责公司基建工程委托外部审计协调工作;

⒒协助主任搞好各项收入管理、成本预算控制等管理工作;

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⒈努力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文件;

⒉负责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及时总结,不断完善;

⒊负责制订成本费用计划、消耗定额,及时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收支,保证报销凭证真实、合理、合法;

⒌负责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按时报送会计报表;

⒍负责定时做好有关数据备份,保证数据安全完整;

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审计专责岗位职责

⒈协助完成对公司各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⒉协助完成对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⒊协助做好公司的财物 清查工作;

⒋协助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⒌协助完成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⒍完成基建工程委托外部审计协调工作;

⒎负责办理会计人员从业证件年检、换发等工作;

⒏负责办理公司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年检、换发等工作;

⒐负责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登帐、核交、退发等工作;

⒑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出纳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公司货币资金收付及有价证券管理,做到日清月结;

⒉负责编制公司本部工资发放表,协助二级单位搞好工资发放;

⒊负责登记、催收各单位应交的电话费、水电费等;

⒋负责代扣个人所得税;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票据、档案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费发票及其他各种票据的购买、领用、缴销及检查工作;

⒉负责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

⒊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整理和归档工作;

⒋负责保管各种会计证件;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核算员岗位职责

⒈负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节约开支;

⒉负责各单位成本费用核算和核对工作,及时提供成本费用报表;

⒊负责往来帐目的核算、核对、检查和清算工作;

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及法律事务部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负责主持本部室全面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

⒉负责安全监察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⒊负责组织每年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检查后写出总结材料报有关领导审核后下发,并监督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⒋负责写出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分析全年事故及不安全情况;

⒌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提出会议议题及研究讨论内容,汇报上次会议内容落实情况;

⒍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外承包工程的资质审查;

⒎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或问题,并形成事故材料;

⒏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理赔工作,每年年底对保险理赔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领导;

⒐负责重大安全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工作;

⒑配合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⒒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对《安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

⒉配合组织每年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性评价工作,在检查后写出总结材料报有关领导审核后下发,并监督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⒊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外承包工程的资质审查;

⒋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或问题,并形成事故材料;

⒌负责处理本部门和消费者投诉的调查,权限内的处理和提出处理意见;

⒍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对《安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⒎配合做好重大安全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工作;

⒏主任外出时受委托主持本部室全面工作;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监察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宣传国家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监察下级安全监察员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⒉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制止与处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事故危险的作业现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撤出人员;

⒊放生事故后,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在事故调查中,及时索取、查阅与事故有关的原始资料;

⒋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和发生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时,应及时向上级或越级直接反映;

⒌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

⒍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或问题,并形成事故材料;

⒎负责本部室资料的及时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整洁、完整;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起草法律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⒉负责按时填报报表;

⒊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法律事务活动;

⒋负责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律知识教育;

⒌负责审查公司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⒍负责做好综治、供用电秩序整顿、安全事故处理、电费电价执行、供用电合同签订、劳动争议与仲裁工作;

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电力设施保护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起草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与总结;

⒉负责检查电力设施保护情况,落实“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三级管理模式,起草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汇报;

⒊负责提出电力设施隐患整改方案并督办落实;

⒋负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人员的业务培训;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改办公室

(一)技改办主任岗位职责

⒈全面负责公司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挖潜工作。

⒉负责拟订公司年度大修技改计划,报批后监督实施。

⒊负责技改项目立项申报等前期工作。

⒋负责技改工程的预决算、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改办技术专责岗位职责

⒈协助主任搞好年度大修技改计划编制工作。

⒉监督实施技术改造工作。

⒊负责完成技改相关设计工作。

⒋负责生产设备大修、技改计划的落实。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资管理中心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⒉负责审核年度各单位呈报的采购计划,清理库存后按需采购,减少库存积压,保证物资供应;

⒊了解市场行情,检查和监督控制采购价格,做好购价、比价、议价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质优价廉;

⒋掌握公司所需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用途及代用品和生产厂地,对公司购进的物资质量负责;

⒌制定本部门工作 计划,并定期检查和总结;

⒍负责检查和监督物资进、销、存,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⒎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

⒏负责本部室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开展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物资保管员岗位职责

⒈负责物资验收、入库保管与发放工作;

⒉严格履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拒绝入库数量、质量、票据与合同不相符的物资;

⒊负责根据“领料单”出库物资;

⒋负责物资分类别、性能摆放,保证仓库整洁;

⒌负责材料设备的质检报告、合格证等证书的复印及发放工作;

⒍做好仓库的防水、防盗、防潮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⒎掌握材料、设备的主要性能,妥善保管库存物资;

⒏做到物资合理库存,避免物资积压式供应短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⒐按时清仓盘点,做到日清月结;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资采购员岗位职责

⒈负责公司物资的采购工作;

⒉按公司下达的物资计划,核对仓库库存,拟订采购方案,及时采购所需物资;

⒊采购物资时,根据市场行情波动,做好购价、比价、议价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质优价廉;

⒋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在保证数量相符的情况下,持产品的合格证、资质证、发票、合同等四证交保管员验收;

⒌掌握公司各部门物资的需求及消耗情况,熟悉各种物资的供应渠道和市场行情,与物资供应方建立良好的关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购货合同;

⒍熟悉掌握各类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和生产产地,及有关材料性能、质量、标准;

⒎加强法制学习,树立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材料会计岗位职责

⒈负责物资材料、设备的核算工作;

⒉负责物资出、入库的票据开具及管理工作;

⒊负责核对工作帐目的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⒋掌握物资合同执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⒌负责物资定期盘存,做好物资的盘盈、盘亏申报工作;

⒍根据生产计划,核对帐面库存余额,准确开具出库单;

⒎负责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及帐目;

⒏掌握公司生产物资需求及消耗情况,加强物资成本核算与控制;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一)主任岗位职责

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电子信息技术的有关标准、规范,搞好信心保密工作;

⒉主持信息中心日常工作,侧重对各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的工作分配和指导;

⒊负责实行信息业务归口管理,规划组织系统的发展,侧重总体方案拟订,项目的指导实施;

⒋负责计算机整体正常运行,侧重于核心数据库维护、代码维护,各网段的逻辑划分、路由关系、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网络集成的核心设备维护工作;

⒌负责核心数据库服务器、核心交换机、主防火墙的日常维护工作;

⒍负责各单位计算机专责的技术指导工作;

⒎负责信息中心内外的联系工作,协调信息中心与职能部室之间的关系;

⒏负责各单位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应用技术水平;

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网络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配置、运行、开发、使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和考核工作,主要管理网络交换设备、楼层交换机、结构化布线、防火墙等;

⒉负责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侧重网络系统结构化布线、ip地址、网络安全、二级交换设备远程管理、网络设备的外部维护和管理、故障检修、易损件更换、设备功能扩展等;

⒊负责服务器的系统软件维护、运行、开发、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考核工作,主要管理: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公共数据库服务器、e-mail服务器和其他待建服务器;

⒋参与各项管理信息系统规划、标准的制订;

⒌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外设的日常维护及与经销商售后联系工作;

⒍参与计算机设备硬件安装、软件调试工作;

⒎负责服务器数据和日志的定期备份工作及计算机管理子系统的数据整合处理工作;

⒏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网页的日常维护;

⒐负责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相关的设备台帐管理;

⒑参与机房内日常事务管理,搞好信息保密工作;

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用电系统管理专责岗位职责

⒈负责电力营销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做好软件系统的升级、程序更新;

⒉负责做好系统建设、开发的相关工作;

⒊负责信息系统应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⒋负责电力营销系统相关数据的转接与定期维护;

⒌负责定期对系统日志进行清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⒍负责系统统计查询并按要求形成一些临时性的数据报表;

⒎负责全公司营销业务系统管理,及时完成一般业务处理和协助解决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