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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管理办法

时间:2023-04-19 08:31: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税收管理办法

第1篇

一、破除思想误区,正确履行职责

要确保管理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破除干部的思想障碍,提高管理员对履行职责的认识。一是搞好形势教育,破除“换汤不换药”的思想误区。教育广大干部充分认识税收管理员制度与“专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体现了新形势“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是对专管员制度的扬弃,使干部抛弃思想包袱,变“跟着走”为“主动跑”,积极履行管理员职责。二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破除“夺权赋责”的思想误区。管理员制度实施过程中权力的分配和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干部思想的波动。应开展“交心谈心”等活动来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通过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洁从税等思想教育,使广大税收管理员正确理解和对待权力和利益。三是进行责任意识教育,破除“压担子”的思想误区。使干部认识到履行好职责是成就事业和展示个人才华、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而不是束缚手脚的枷锁。并进一步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充实税收管理力量,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

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是成功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根本保证。能否真正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关键在人。

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应综合考虑税源和人员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的力量分布,保证税收管理员维持相应的比例,特别是基层税收征管力量的配备要向税收管理员倾斜,进一步充实税收管理力量。同时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通过明确各岗位的权利与责任,实现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适时开展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高税收管理员的职业道德,增强其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税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以素质建设为核心,以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税收统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为培训重点,结合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业务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不同,有针对性在安排内容,采取分对象、分阶段、分类别的培训方式,全面开展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四是适时推行能级认定管理制度。根据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业绩的不同给予差别待遇,激励税收管理员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税源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强化税源监控

纳税评估是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要提高评估质量,就应严格执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工作规程,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搭建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估分析模型,逐步形成两级评估、分类实施的评估方法,在信息化的支持下有重点地加强对辖区内非正常企业及商贸企业的评估。通过仔细比对核查,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通用指标和特定指标的分析、使用以及纵向、横向比较,综合评定纳税人的纳税诚信度,从而确定管理和检查的方向与重点,减少税收流失,降低税收风险。

四、规范操作程序,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一是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体系,解决日志、台账等业务操作随心所欲、不规范的问题,保障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协调、高效的运行。具体来讲,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应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按计划和规定的程序下户管理;定期巡查户籍,及时摸清和掌握纳税户底数;对税源信息记录归档,为建立纳税户档案;实地核实有关数据,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送达税收政策、处罚决定、约谈通知等,加强征纳之间的直接、紧密的日常联系;定期分析税源情况,搞好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高税源监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可以将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和《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办法》,以及日常工作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税政征管制度,统一进行归纳整理,汇集成册,指导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搞好部门协调和业务衔接,运用各种简便实用的工作底稿,固化工作内容,为税收管理员全面、规范地履行工作职责创造便利条件。

五、健全考核追究机制,解决“干的怎么样”的评价问题

第2篇

射洪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一体化管理显成效

射洪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在地税局成立了专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直属税务二所。该所年初成立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实施房地产税收“四个一”管理,实现了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一季度,该所征收入库房地产税收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数397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2倍。其中:契税135.7万元,土地增值税151.9万元,销售不动产税收521.8万元,建筑安装业税收398.7万元。

一、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地税局为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优化征管力量,对该所配了所长、两名副所长和纪检监察员,所内设立了管理一组、管理二组和综合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健全了《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体化管理工作规程》、《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制度,按工程项目落实到管户责任人,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若干制度、责任体系,纳入目标考核。

二、创新管理方式和办法。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办法》、《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办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了新开工工程的相关信息资料传递工作平台,确保了税收基础信息的及时、准确掌握和监控。

三、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实施计经委、建设局、房管局、国土局、公安经侦大队工作联系制度,构建起房地产税收协税护税网络,建立了彼此把关的联动机制。在房管局设立征税窗口,派驻了一名副所长在征税窗口把好政策关,直接办理一手房、二手房、改制企业的税款征收,实现了“先税后证”、“以票管税”。

四、环节控制,完善“一体化”进程。抓好税收环节控管,从征地、建筑、销(预)售、办证等环节,步步为营,实施建筑、销售两决算和工程项目栋号管理。做到“四个一”即:做到一户一册(即一个企业一个档案)、一项一页(即一个项目一页)、一月一核(即每月核对一次)、一季一结(一个季度结算一次税款)。做到不漏一个工程,不漏一个项目,辖区内的房地产建安企业(包括项目工程)所涉及到的建筑业税收实现了每月按拨款进度(形象进度)申报税收,每月按实际销售收入申报销售不动产税收。代扣代缴税收也做到每月申报缴纳。

五、统一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以县局对城区生活住宅房屋交易计税价格核定标准、楼层差浮动比例和房管中介机构评估资料为参考,结合地段、区域统一核定标准,通过采取现场调查、拨打购房热线查询、与购房人座谈、熟人交谈等形式了解房地产交易信息,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有效控制了一、二手房交易中计税价值偏低、漏税现象。

六、搞好税收宣传和服务,增强税收遵从度。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征收窗口设立税收政策公示栏和办税工作流程,免费向纳税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把辖区内土地的“招、拍、挂”所涉及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房地产开发、建筑的有关政策作为宣传重点,让纳税人明白交什么税、应怎样交税;二是深化税收政策告之制度,将税收告之函的形式直接送达到县内企业、外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明确法律责任及要求;三是县局局长和所长服务上门,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纳税辅导,现场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有关税收疑问,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墨狼)

第3篇

(一)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布局.划分征管范围。

宁陕地处山区,既不同于城市,又有别于农村,处于半集镇半农村状态。我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了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方式,合理划分征管范围:一是对城关区、江口镇两个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按个体户营业地情况实行分片管理,企业及重点税源设置专人管理;二是对其余的二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分别在征收分局、江口所设置了农村税收征管组,各自管辖1乡地方税收及交通运输业、零散税收(含私人建房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委托12个乡镇财政所代征地方税收,税务管理职能由农村税收征管组务人员行使,既减少了税收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

(二)明确职贵任务,构建科学的岗资体系,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按税收工作任务设置分局〔所〕长正副职、门征开票.征收、发票及税务登记管理、税收会计、个体(企业)税收管理员.农村税收管理组岗位;二是对各岗位工作量、任务配比大小、管户路段进行了合理平衡,制定了各自工作权限,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职能任务;三是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税收辅导宣传送达、税务登记、管户状况调查、税务约谈评估、减免税调查、发票管理、征管档案资料、税款核定及文书送达、涉税违法处理等事项,细化为15项基本任务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范要求。

(三)定岗定人,择优竞争。除分局(所)领导职位外,其它各岗位职责任务都进行了公布,并组织税干认真学习讨论,按照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使各岗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户,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谁管理谁负责,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四)规范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根据现行模式,征管资料实行由税收管理员按片集中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各税收管理员(征管组)按县局制定的《征管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整理、建立纳税资料档案。企业在《企业基本情况表》登记,个体户在《稽征底册》登记,非正常经营户在《非正常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未达起征点户(分直管户、交管户)分别按片登记《未达起征点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一户一档,城区(含江口镇)个体工商直管户实行一户一档。对“双定户”集中分片分行业建档,以及农村乡镇交通不便、税额较小的纳税户按《定期定额纳税人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实话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批后,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管方式。现已按片建立起各类征管档案1226户册。

(五)建立了税收管理员与各岗工作联系衔接机制。宁陕县从优化业务流程人手,明确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工作,将税收管理员与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务稽查有机结合。

(六)强化考核,奖惩兑现,实行综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效果,我们实行了以下责任考核措施:一是要求各分局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县局方案制定具体考核方法,按月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兑现的相关记录;二是县局对各分局所考核税收管理员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将抽查结果与各分局所考核记录进行比对,核查其考核的真实性,凡发现不考核、不兑现、考核不全有遗漏或弄虚作假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并追究相对责任分局所领导的责任。三是将各岗位人员从应完成的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到廉洁自律,纳税服务态度等,细化为40余项过错事项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四是实行激励机制,在年终综合检查考评中,扣分最低的评为优秀税务所(分局)长、优秀税收管理员,扣分最多的评为最差个人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分局、所长、税收管理员工作有创新,其方法、经验及合理化建议被推广取得。

〔七〕统一步骤.启动方案。一是要求各分局、所于3月底前,按各管理区域对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全面普查管片管户的基础资料,建立管户清册和征管档案,并将纳税户数汇总表上报县局备案;二是要求各分局、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记录,迅速将各管理片、管户、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到岗,确保4月1日起全面启动,正常运转。

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点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制约前提下,强化管理与征收、稽查及其他各岗位环节的联系。税收管理员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管事与管户相结合,重在管事,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实施税源监控和日常税务管理。

(二)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通过制定和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实现了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心更强了,主动参与税收征管的积极性更高了,达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效果。

第4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模式专业化人才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第5篇

一、明确思想认识,树立管理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近年来,市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安排落实大企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多次下户调研,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帮助和辅导企业规范各项涉税事项的办理,不断降低税收内控风险,树立为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诉求,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融洽了税企关系,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国税机关对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并举的目标。

同时,根据省局近期“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完善制度,定点联系,专业管理,差别服务,风险控制,提高遵从”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大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三个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设在地区的成员企业和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了对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树立起大企业税收工作理念,理清了开展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路。

二、制定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强化管理服务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大企业税源管理分局。按照2010年市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职能,合理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在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数量较多的城关区局成立了四个行业加规模管理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分局,在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了属地加行业管理的重点企业管理分局,在红古区国家税务局也成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分局,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是以调研论证为基础,制定《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大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多次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在经过反复论证和向税收一线干部、企业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市局直属分局制定并于2009年7月1日起试行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具体包括企业分类标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内容、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监控考核等内容。同时确立了对《办法》执行情况的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作为考核的平时成绩,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相结合。通过上述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进入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是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为手段,提升大企业税收征管质效。通过“分析、评估、稽查、管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考虑、相互兼顾,进一步加快实现大企业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四是以数据采集为前提,保证税收监控质量。在全面、及时的对大企业实施动态数据采集的前提下,监控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情况,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通过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VICDP)采集、审核、分析、监控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申报、财务核算数据。认真开展大企业税收调研,准确判断税收形势,了解和掌握税收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根据大企业申报数据和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比对,定期统计并准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为纳税评估选案提供依据。

五是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为先导,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了更好地提高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通过开展思想引导和教育培训的方式,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纳税服务意识,在贯彻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过程中,始终强调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需求,以多种途径尝试并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做法有:特事特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承诺服务和开通大企业“直通车”及“绿色通道”等。另外,我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通过积极探索,努力开拓,于2010年6月10日正式建立并启动了“税企在线互动平台”,该平台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qq实现,整合现有涉税服务项目,实现税务政策法规的、纳税咨询、税收业务指导、有关电子文档的受理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在为辖区内大企业做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将服务工作延伸到了其他中小型企业,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与纳税人的沟通,为纳税人提供了各种涉税指导,了解了纳税人的心声,解决了纳税人的困难。

六是确定市级定点联系企业。按照省局确定市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较大和税收收入较高、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成员企业分布较广;具有行业和所有制代表性等几方面的因素,在市局辖区范围内,在已经确定的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以外,我局确定了国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重点税源企业,作为市级定点联系企业,重点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七是分户建立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电子档案。按照省局对定点联系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以及其他涉税情况的基础上,将这些信息一一记录备案,分户建立了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电子档案。

八是建立、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为了促进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参照省局相关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大企业涉税事项内部协调会议制度。指导辖区内部分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根据需要,辅导大企业设立涉税事务管理机构或岗位,通过税收法律、政策宣传等方式,强化大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引导大企业实现税收风险的自我管理,提高税法遵从度。不断完善和推广“税企在线互动平台”的应用。以加强税企沟通为前提,以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为目的,简化办税流程,提高管理服务质效,不断完善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税企互动在线平台”,强化税企互动工作机制,切实为大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纳税服务。

九是继续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满足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需要,必须不断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基础工作。继续做好各级定点联系企业在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VICDP)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数据报送的效率和质量,形成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提高大企业数据采集质量,确保大企业管理基础信息准确、管理监控到位、纳税服务优化、税收风险降低、企业满意度高。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拓展第三方信息的数据来源,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主管税务机关在掌握辖区内大企业经营动态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

十是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组织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较高综合素质、对大企业税源管理经验丰富,特别是具备税收、财会、法律、计算机等多种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事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内部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保持大企业管理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十一是注重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根据大企业的经营、核算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税收法律、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知识的培训,重点提高大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十二是定期进行总结,推动工作开展。在日常大企业管理工作中,形成总结与日常研讨相结合的工作习惯,针对一段时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参照总局、省局的相关要求和兄弟单位的相关做法,及时提出适合工作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推动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管理服务并举,纵横互动协作,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了对大企业经营信息处理的集中度和透明度。通过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监控,实现了大企业经营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分析利用,在宏观上把握了辖区内大企业的结构、行业、区域分布情况,微观上掌握了每一个被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纳税情况等第一手资料。

二是达到了准确掌握大企业税源变化情况的目的。通过强化数据信息的广泛性、真实性、及时性,为日管工作的质量提供保障,变信息资源为服务于税收征管的现实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做“无用功”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作用。通过对大企业税金实现和欠缴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结转情况、行业平均税负和实际税负的对比情况、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的综合分析,准确掌握了大企业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和滞欠情况。通过对大企业产品产量、价格、销售收入、进销项税额、政策性免抵、应缴实缴及未缴税额之间逻辑关系等数据的分析,实现了对大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全面稽核,为加强税收征管和清理欠税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效发挥了重点税源监控的作用。通过重点税源调查和报表数据的相互对应和相互结合,为准确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提供了客观详实的数据。

三是提高了大企业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由于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税金实现及缴纳情况基本都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掌握之中,客观上进一步增强了这些重点企业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提高了其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目前我市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申报率、申报准确率和入库率等几项指标达标情况明显好于其他企业,为我们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6篇

1、把狠抓税源管理工作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市国税局下发的“通辽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办法”及25个相配套的制度、办法,我们都认真进行了学习和研讨,并进行了长远规划。一是对税源管理工作采取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即重点税源企业及中小型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个体双定户及零散税收实行属地管理。二是对税源分类采取按照经营规模进行分类原则,将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各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所有查账征收企业和本地区的重点行业以及年纳税额在1万元以止5万元以下的纳税户确定为中小型企业,对这类企业也相应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并划分为重点税源进行管理。三是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分别成立企业征管组和个体征管组。企业管理组由两名业务能力强的税收管理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上述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对于个体税源管理,在分局辖区内划分了两大征管区域,每个区域内有5个乡镇组成,并相应地成立了两个个体税源管理组,由五名个体税收管理员组成,负责对两个征管区域内的双定户及零散税收进行和管理。目前分局有个体户360户,其中,季节性零散户36户。

2、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规范日常管理行为

分局自施行税收管理员每天记录工作日志以来,规范了三项操作,即分局将税收管理员每月的工作分成三个时间段进行工作,将事前、事中和事后操作分别落实到每月的上旬、中旬和下旬执行,做到有步骤、有落实,使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明显提高。

一是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规范“事前”操作。按照《*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当月要做的工作进行计划,并事先详细填写到“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中,该工作计划确定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该工作计划通过后,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按照制定计划进行,并将工作实施的步骤、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到“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中。

二是做到“十勤”,规范“事中”操作。税收管理员在每个月的征期内开展巡回征收时,要对税源变化情况“勤汇报”,对纳税户“勤辅导”,对漏征漏管户“勤清查”,对特户“勤核查”,对发票和各项文书资料送达情况“勤检查”,对相关信息采集的传递及信息录入工作与有关部门“勤沟通”,对巡查到的信息与综合征管软件信息“勤比对”,与辖区内的协税护税组织人员“勤联系”,对重点行业以及季节性的零散税收“勤监控”,对电话办理停歇业的纳税户“勤受理”,对五小企业(即小砖厂、小煤矿、小加油站、小板厂和小石料厂)进行“勤测算”。

三是严格归纳汇总,规范“事后”操作。税收管理员将每个月在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工作步骤、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详细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后,月末将日志集中汇总,分局主管领导要定期召开征管工作会议,重点解决税收管理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然后,每月形成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以备对日后工作进行有效参考。

3、以人为本,将税源管理工作不断注入活力

对于税源管理工作,分局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也直接参与管户,我本人负责管理由企业税源管理组管辖的所有业户;副分局长姚雨同志负责管理由个体税源管理组管辖的所有业户。在日常的税源管理工作中,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管户的前台管理,我和姚雨同志同时兼任稽核检查岗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业户进行监控和检查。针对我分局管理的企业绝大多数是煤炭企业的特点,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监控工人工资的方式测算出煤炭的产量后进行核定征收,目前已初步取得了效果,*年,小煤矿累计入库89.5万元,较*年增收38.5万元(这里也存在价格上涨的因素)。

二、加快信息化步伐,适应新的征管形势需要

税收信息化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整个税收工作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新综合征管软件的运行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综合征管软件岗责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征管基础工作,一是落实了岗责体系,加强了岗责体系的培训工作,目前有一半以上人员均能操作征管系统;二是规范了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资料的内部传递及使用、归档工作。在个体纳税评估软件运行方面,强化对纳税户的信息采集工作,保持个体定额的透明度。对新开户及定额调整户进行定额前的公示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定额听证制度。

三、在征管区域大、交通不便的现状下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强化个体税源管理

从*年10月份起,分局在辖区内建立了协税护税组织,进一步加强了税源管理。一是在辖区内的各乡、镇村、屯建立协税护税组织,目前我分局共聘请了协税护税人员20人,主要协助分局个体税收管理员共同对新开户、停歇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以及漏征漏管户和季节性的经营业户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对纳税人的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税收管理员在每月的征收工作结束后,与协税护税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户的经营状态,这样税收管理员就可以节省时间加强对特种行业和零散税收的管理。此项措施实施后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征管成本。

第7篇

一、加强税源管理的实践与成效

近几年以来,国税系统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以强化税源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责任区管理工作,“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特别是总局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办法(试行)》后,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围绕税源管理工作,狠抓规范运作,强化各种监控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税源管理工作水平。

(一)树立了新的税收管理理念。各级国税机关瞄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一目标,紧紧抓住“强化税源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两大工作重点,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突出和丰富了税源管理的内涵,税收征管工作重心向税源管理实现了战略性调整,以税源管理为核心的税收管理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二)实现了税源的全面监控和分析。一是建立健全了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二是全面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如宏观分析、弹性分析、回归分析等;三是对重点税源行业的服务性调研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加强了对个体零散税源的监控管理,规范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定额定率标准和程序;五是充分运用税收监控决策系统,推进了各级国税部门管理层对征管信息的分析利用。

(三)加强了税源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迈出坚实步伐,为从源头上加强税源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户籍管理得到加强,三是完善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建账和个体户的评税、定税,四是建立健全了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网责体系,五是以全面推广运用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加强对纳税信息的数据审核,实现征管数据市级大集中,提高了税源信息的共享程度。

(四)建立了税源管理的有效机制。以税源管理为核心的各项管理措施相继出台并得到积极落实。进一步深化、拓展了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增强了对税源管理力量的配备。完善责任区层级管理机制。强化了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依托征管平台的信息支撑,提高税源管理的深度。积极试行对管理员的工作底稿制度。健全了责任区管理评价体系,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

(五)提升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通过强化税源管理,税收管理员对所辖管户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情况尽在有效管理监控之中。各级国税机关能够抓住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二、当前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征管查”三分离模式,使得一些税务机关片面理解或过分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忽视了管理的监控职能,严重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全面落实,一些地方弱化和疏于对纳税人税源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对重点纳税户了解不深不透,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税源管理存在缺位、断档现象。

(二)税源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税源监控任务发起、实施、分析、反馈、评价工作机制;二是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税力部门还未与工商等部门实现登记户信息的及时传送和全面共享;三是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制约了税源管理信息的共享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四是全社会参与协税护税的税源管理外部环境还没能真正形成。

(三)税源管理方式比较粗放。多数单位仍然沿用传统的“管户”为主的管理方法,管户与管事缺乏有效的结合。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规律和财务核算的特点研究不够,税源监控指标设计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及时、全面地将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纳入监控范围之内。信息化的支撑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特别是基础数据信息的质量、综合征管数据进行税收分析和深化应用等方面的潜力尚待挖掘,缺乏统一的管理员信息平台。

(四)税源管理职责不够清晰。各单位税源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管理仅仅应付于征管信息系统产生工作流程的简单调查和每月的催申报等简单事务,而对责任区的管理职责概念模糊。除了税源管理业务之外,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占用了基层税收管理员的时间和精力,影响税源监控管理的质量。

(五)人力资源配置有待加强。随着纳税户的增加和管理工作量的不断加大,任务重与人手少的矛盾已成为当前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有效强化税源管理的一个瓶颈。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新要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个合格的税收管理员既要懂政策法规,又要懂财务会计,还要能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会税收分析,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现有的税收管理员队伍总体年龄偏大,业务水准高低不一,整体素质难以适应。

三、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更新观念,树立“税源管理与组织收入、基础建设并重”的思想

加强税源管理是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要树立“税源管理与组织收入、基础建设并重”的思想,树立税收管理主要是税源,税源管理主要是税基的观念,认识到全面实行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当前税收工作的核心,也是深化基层征管建设的必由之路。

税源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细化税源管理目标、规范税源管理内容、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建立起内部岗责设置科学、工作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制约有力、运转协调高效的税源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信息化网络优势,严密监控税源基础,加强税源信息静态与动态的分析、研究和应用,有效防止税源流失,保障税源转化为税收,实现提高征管质量与管理效能的目标。

(二)完善税源监管机制,加强户籍管理和分类管理

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强化税务登记管理,以换证为契机,摸清税源家底。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和纳税人终身识别码制度,将所有纳税人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善税务登记验证制度,定期清理空挂户、漏管户,使税源户资料更加真实。建立税源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把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监控范围,对纳税人应税收入是否依法纳税进行适时监控。

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对重点税源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结合大企业账制健全、核算规范、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特点,在加强企业平时有关信息收集、监控、上报的基础上,着重开展服务性调研,以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态势,保证主要税源如期转化为税收,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稳定、健康、协调增长。对中小企业实行以管理为主的办法。要在督促建账建制、规范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分行业管理,掌握各行业中小企业税源的规律,通过纵、横对比,强化管理,实现中小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个体业户实行以核定为主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最低税负警戒线制度》,实行税负公开。

建立社会税源监控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强化与工商、技术监督、公安、民政、街道办事处及金融、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避免漏征漏管及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强化代扣代缴制度,建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有奖制度;加强国税与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已办工商登记而未进行税务登记的提示和预警机制,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三)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简称“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是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建立“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就是强调分析与管理相结合、监控与服务相结合、评估与稽查相结合、机关与基层相结合,在税源管理的分析、监控、评估和稽查四个环节,建立信息共享、双向反馈、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以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正确把握征管关键点,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完善税收分析制度。一是建立和严格执行定期分析制度,加强计划统计、税种管理、征收管理等部门在分析工作中的协作配合。通过开展税负、税收弹性和同比、环比等趋势分析,研究地区税源发展情况以及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重点行业分析、同业税负比较、重点企业解剖,寻找征管的薄弱环节;通过税务系统各类征管数据的综合比对以及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提示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过对欠税、缓税、减免税等问题的专项分析,反映税收收入的质量;通过对税源变化、税收收入变化,纳税遵从成本和内部管理成本、人员等变化的交叉弹性分析,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提供指导;二是建立分类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包括宏观分析指标、微观分析指标、征管数据分析指标和税源质量分析指标等方面。分析结果分为管理任务类信息、预警监控类信息和其他参考信息,管理任务类信息以税源联动管理任务单形式下发基层实施监控、评估和稽查;预警监控类信息和其他参考信息在系统内,为各管理部门和基层开展监控、评估和稽查选案提供参考和工作研究;三是提高税收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要抓好前台各类基础信息和税种认定、行业认定的受理审核、录入等环节数据质量,确保源头数据准确无误,为税收分析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加强税源监控管理。一是明确重点对象,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对重点纳税户,实现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一方面,以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宣传解读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国税机关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税收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历年税负和同行业税负,分析企业税负变化状况,加强监控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以税收分析为基础,提高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重视对预警监控信息中反映的税源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疑点、问题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馈信息的分析应用,根据分析过程中筛选出风险点和优先级,突出管理重点,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征管制度,加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推行层级管理制度,实行层级工作点评制。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及时反馈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环节,为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提供指导,发现企业有偷税线索的,移送稽查,实现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完善纳税评估体系。一是开展深度分析,提高评估对象确定的精准度。充分利用宏观税收数据以及企业涉税预警信息,设定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结合各税种管理的要求、特点、税种间关联性关系和税源监控中所积累的企业微观信息,对税收分析的结果,按行业、企业或涉税事项等作进一步细化的税种分析,发现和准确反映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评估对象确定的精准度;二是整合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在布置纳税评估任务时,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部署,避免多头布置、多头评估;在具体实施评估时,对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企业,可实施多税种联评,避免多次下户、多次评估;三是注重评估结果的分析,扩大评估成效。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反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建议,完善行业评估模型,不断提高税收分析的精准性,实现与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一是提高选案质量,实现以管助查。加强联动管理信息的分析应用,把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反映的异常信息、风险预警和偷税线索,作为稽查选案的重要来源,充分发挥稽查打击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二是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对稽查任务单下达的选案对象和评估环节转来的案源,要落实专门力量,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稽查人员要认真分析所提供的疑点并逐一核实、取证,对在现场发现的其他问题也要充分调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稽查任务。三是注重稽查结果的分析,实现以查促管。对税务机关在日收管理中执行有关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和措施存在某种缺陷和薄弱环节的,稽查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稽查建议。稽查结束后要加强案例剖析,制作整改建议,定期反馈给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环节,实现与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的互动。

(四)完善税源精细化管理体系,构建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以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为目标,从完善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入手,按照“职责明晰、重点突出,操作规范、监控有力”的思路建立健全税源管理体系。

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税源管理的载体。首先,要科学配置力量,按照征管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要求,对管理员队伍进行优化组合,使管理力量与税源管理的任务基本相匹配;其次,要突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重点。准确把握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定位,制定税收管理员操作指南和作业标准,配套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建立起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机制;第三,要尽快开发管理员平台。通过管理员平台规范和固化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的优先级区分轻重缓急,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建立信息送达确认反馈机制,变人找事为事找人,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第四,试行管理员能级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行税收管理员资格认证、合格上岗、能级管理、绩效考核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健全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第五,切实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优秀税收管理员经验交流、评选和竞赛活动,努力形成示范效应。

完善经济税源数据管理制度,推进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实施金税工程(三期)为契机,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税源管理深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中现有的税源数据资源,建立与税源相关的信息数据库。按照综合征管软件的要求,加强税源数据采集、比对录入等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管理效率。采取各种措施规避系统运行中的数据、网络等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安全监控体系。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税源管理的电子化。

第8篇

[关键词] 大企业;依法纳税;优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B

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大企业跨国和跨区域交易频繁,组织结构日益复杂,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依法纳税和维权意识强等特征使其产生繁杂的涉税事项,大企业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纳税人。新形势下,探索切实可行的大企业专业化税收管理模式,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一、大企业的界定标准

(一)国际大企业的界定标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大企业的界定标准有:资产规模、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缴纳税款、特殊行业、职工数量等,不同国家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同的侧重点。税管员一般都会根据企业以前所缴纳的税额来确定其是否为大企业,但假如选择大企业是以此标准为主要依据的,那么出现几下几种情况的纳税人就不会被纳入在大企业里面:①享受大额退税的大型出口企业;②经常性地少申报或少纳税的纳税人;③正处于免税期的大公司。正因为如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议有设立大企业局和部门的国家及地区使用不同选择标准,从而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其中建议的标准包括:①年所得额;②年销售额/营业额;③资产总价值;④经济活动的种类;⑤进口/出口水平。下表反映了部分OECD成员国的几种标准。

(二)国内大企业的界定标准

我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对于国内大企业的界定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下发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其中大型工业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1064号),决定将45户企业(集团)作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从中可看出总局的界定标准综合考虑了行业代表性,资本构成代表性(主要构成包括内资和外资),经营模式代表性,所有制形式的代表性(主要分为国有、民营和外资),资产规模、营业总额和纳税额等。2012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力副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大企业要符合跨区域经营管理、总部有较强管控能力、税收管理事项复杂、具有一定税收规模(一般法人企业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标准。国税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根据以上基本标准,列出大企业管理的基础名单,各省参照名单,结合本省实际,选择第一批管理和服务的企业,选择服务的企业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首批45家定点联系大企业,其中31家是大型国有企业,10家外资企业以及4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资产和规模均在行业上游。大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覆盖面都比较广,贴近市场,产品和服务向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如联想控股涉及IT、房地产、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服务等各行各业的经营,税源结构复杂。大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庞大,关联交易频繁,拥有健全的内控机制和大量的专业人才,财务核算规范,信息化程度高,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动快。这45户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2007年所缴纳的税款总额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3%,税源在各地区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税收法律未完善

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主要文件有:《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定点联系企业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税办发〔2011〕64号)等。从全国范围来看,未明确对大企业管理的相关税收政策,尚未形成全国性完整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相关工作,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摸索前行,制约了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发展。

(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是分为国地税两大管理系统,由于分税制,我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也受其影响――按行政区划分,管理权限分散。一是国地税的税收管理范围不变;二是日常涉税事务属地原则不变。这样,大企业管理机构就带有属地管理色彩,具有分散性和局部性。而一般大企业都有一个总部统筹各分支机构,表现出集中化、信息化、集团化的趋势。这就使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形成矛盾,导致税收管理缺乏整体性,各税收管理机构获取的涉税信息不全面,无法对整个大企业进行宏观把握和分析以及难以应付大企业跨区域的关联交易等。

(三)税企双方信息不匹配

大企业一般都是高度信息化的,从购货、物流、仓储、会计核算到财务和管理控制都是利用一些智能软件进行信息化的专业处理,电子交易和电子商务也促进了企业的电子化、智能化。税务机关,在现行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实现网络化办税,但现有信息平台在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分析等方面与企业信息平台有一定的差距和不对称,如现在的征管软件,主要功能是日常涉税业务并没有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等,也没有明确标记大企业关联关系,无法获取企业所属集团的税收结构、经济税源变化、基本信息等,很难对整个大企业的纳税能力、获利能力和组织架构等有宏观的评价和分析,不利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深化和发展。另外,企业出于商业保密、信息安全等考虑,会拒绝披露或提供转让定价、关联交易等方面信息,导致税务机关不能实时完整掌握企业的税收动态,不利于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和分析。

三、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优化路径

(一)搭建税企互动沟通机制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转变观念,以大企业纳税人为中心,从进行管理转变为提供服务。税务机关可以自上而下地组织税务机关及大企业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问题研讨、情况介绍、经验交流等,了解企业意见与需求,宣传税收法律法规。通过搭建税务机关之间、税企之间的互补合作、沟通交流的平台,使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经营环境、遵从特征、商业行为,企业理解税务机关的法律依据和运作流程,从而税企双方在税收问题发现和应对上形成友好的良性互动。

(二)构建涉税事项协调机制

合理配置税务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职能。关注大企业的税收动态,将关注的重点从税务稽查,查漏补缺转变为事前的风险评估,变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把大企业税收管理整个过程按照流程进行划分,各个环节都融入到岗责体系中,再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要求,明确统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业务流程、工作规程、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绩效评价等。将团队管理和服务职能根据不同的任务侧重点,在同一层级其他工作部门及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之间以不同的方式进行配置,从而能够实现横向和纵向的高效衔接。

(三)开辟大企业信息管税平台机制

一是完善信息管理平台中的资料库,包括大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关联企业的基础资料库、外部信息资料库、申报资料库等。同时,丰富平台系统的功能,在征管软件中加入大企业分行业的经济税源分析以及风险评估等功能,进行税源风险监控。二是通过一定的手续申请后,上级税务机关应放开大企业税收信息管理平台的权限,供有需要的地市使用,实现资源共享。在税源管理上,依托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税收管理员平台,实现“数据到户,责任到人”的模式,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三是吸纳和培养综合性人才。通过公务员招新及向社会聘用一批计算机财务分析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使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力资源进行增量,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

[参 考 文 献]

[1]蒋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路和基本框架[J].税收经济研究,2011(6):25-30

[2]姜跃生.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J].涉外税务,2010(3):5-10

[3]施文.大企业税收管理:阻力与对策[J].国际税收,2014(8):62-64

第9篇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内涵,认真研究分析经济与税源、税源与税收的内在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增加税收的新思维、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要更新理念,使思想理念更加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要拓宽视野,将自身工作与上级要求、与先进单位相比较,从中找到差距,借鉴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三是要锐意创新,要从有利于科学发展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手段,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促进税收管理水平高效、可持续的跨越发展

(一)制定税收管理工作标准。明年4月底前,在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进行梳理、健全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构建我市的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体系,量化质量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固化办事程序,构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税收工作标准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

(二)建立覆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主要环节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以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和健全覆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主要环节的税收征管等级评定体系,促进全市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跨越发展。

(三)充分发挥税收分析预警体系在税收管理中的效能作用。继续开拓思维,创新理念,积极探索以税源监控为核心,以税情预警为手段,以强化管理为目标的税收预警管理,突出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促进税收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实现税收管理水平质的跨越。

(四)不断完善协调联动长效互动机制。一是以税收征管流程为基础,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依托,以数据分析为手段,以协作、高效为目标,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不断深入良性互动工作。二是坚持市、县(区)局、税务分局三级纵向联动,加强多部门横向协调,加强对征管一线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稽查环节统筹考虑,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衔接紧密、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构建强化税源管理的良性运转互动协作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三级组织、四级评估”工作机制,加大评估集约管理,组建直属于市局和县区局纳税评估专门队伍,不断加大市局和县区局直评力度。充分发挥县区一级集体约谈的作用,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实行分级分类的专业化评估,提高纳税评估专业化水平和联动效应。

三、深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税收管理手段和方式跨越发展

(一)以推行税源管理平台为主体工程,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明年初在我市试点推行税源管理平台的应用,以“风险管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下达反馈”为工作模式,利用科学的税源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开展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进一步深化、优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机制的电子化运行,有效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运行效率和纳税评估水平,将使纳税评估的成效和质量实现大的提高和跨越。

(二)以推行网上开具普通发票监控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发票管理科学高效。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网上开具普通发票监控系统,有效解决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开具假发票、真票虚开等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增强以票控税意识。加大发票比对和分析力度,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微机开具普通发票工作,逐渐减少手工票。积极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

(三)以推行“一窗通办”为主要征收方式,实现办税服务厅的统一、规范、高效。在北戴河区局、海港区局、昌黎县局办税服务厅试点推行“一窗通办”成功的基础上,明年初在其他单位办税服务厅全部推广。并按照省局要求,采取“一人一机通”形式,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重复多次排队、办税效率低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方式。并通过实行“一窗通办”为征收系列人员实行效能考核创造条件,奠定逐步推行能级管理的良好基础。同时探索试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促进提高征管质量,降低税收成本。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本着平稳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质量优先的原则,推广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间的横行联网,最终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能完成税款缴纳,税收收入“零在途”,税款信息高度共享。

(五)深化信息数据增值应用,进一步加大对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监控力度。抓住税收征管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切实提升数据分析应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完善数据分析应用管理机制,把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融入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化数据应用,找准管理上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推进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各类微观信息的查询分析,掌握岗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预警、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确保我市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四、深化税源管理,促进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跨越发展

(一)全面提升征管基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积极开展工商、地税登记信息比对和户籍巡查,明确税源户管责任,严格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失踪纳税人管理,加大对失踪纳税人的追踪和查处力度。三是严格落实《欠税管理办法》和《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对欠税企业的发票控管,大力清缴欠税,严格落实以欠抵退、以欠抵留抵、催缴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发生。严格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和后续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征管基础数据的运维责任、过错追究及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落实数据监控预警制度。五是强化纳税人涉税资料管理,制定《涉税资料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在精简数量的基础上,简化涉税资料报送流程,探索建立县区局一级的涉税资料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分行业纳税评估建模工作。结合税收实践不断改进评估方法,逐步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分行业纳税评估建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日常管理、实现智能选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基础。今年年底前,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由部分县区局选取10个有管理基础好、行业管理特点突出的重点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模型。明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重点行业逐一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工作,以有效解决纳税评估中测算依据不足、评估效率低下、评估质量不高等问题,有效破解基层税源监控的瓶颈,提高评估和稽查工作针对性,到2009年年底,基本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2010年全面实现“人机结合”式的纳税评估。

(三)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的组织网络,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税收管理员—分局—县局—市局”四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依托评估建模,实行分类管理。在分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模型的基础上,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全面掌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分行业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办法或操作规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是实施规模分类管理,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规模以上重点税源户实行重点管理,“零距离”监管,重点监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情况,加强重点税源分析。对中小税源户采取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控手段,加强户籍巡查、申报核查和发票检查,提高纳税申报的遵从度。对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参数定税、民主评税、强化定额管理。三是建立税源管理讲评制度。通过管理员按月自评,对‘点’的解剖、县局(税务分局)领导按季讲评,对‘线’的分析和专业人员不定期点评,从‘面’上扫描,摸清本地区税源管理的现状,分析数据疑点,找准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为税源管理‘把脉’。

(四)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协管制度。在现行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深化发展。各税务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主一协”或“一主多协”的形式,制定主协管划分办法和评定程序,划分档次,明确职责,从制度上进一步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内,还将根据《纳税评估讲评制度》和《首席纳税评估员评审办法》,积极开展市局、县区局、分局以及专家四级讲评活动,在税收管理员中选拔命名首席评估员。二是进一步完善北戴河区局研制的税收管理员平台工作用表应用模板,并在全市推广。对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梳理细化,研究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提醒制度》,实行税源管理事项事前提醒,以督促税收管理员按规定开展税源管理工作。三是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税收管理员岗位工作质量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和奖励激励机制,在全市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将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在物质奖励上拉开档次,在干部使用上体现差别,有效改变税收管理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积极性差的现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得以快速提高。四是,对调查核实和纳税辅导事项进行梳理合并,切实加强两项工作的业务统筹,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以新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水平。一是探索发票分类管理,在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中推行电脑发票,不断提高以票控税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发票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和纳税人自觉遵守发票管理法规的意识,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识别假发票的能力。三是加强发票管理资源和流程的整合,优化发票窗口服务。四是加强发票的日常管理,坚持实行发票限版限量管理。加强对使用大额版本发票纳税人的监督检查,继续选择对发票使用不规范的重点行业及地区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净化税收经济环境。

五、创新纳税服务理念,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跨越发展

(一)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细化、分解并落实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建立科学、规范、明确、具体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组织完备、指挥顺畅、运转有序、反应灵活的纳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纳税服务科学化、专业化进程;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市局外网、税务短信平台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加强纳税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手段;三是依照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设施,统一办税服务厅的规划建设、为纳税人创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整洁美观、宽敞明亮、优雅大方、温馨舒适的一流办税环境,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四是组织“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活动,认真开展争创“最佳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服务明星”和“办税服务标兵”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五是以落实“两个减负”为关键点,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纳税成本最小化。

第10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年至XX年年期间,本人先后担任××县、××县、××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职期间,在市局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着力推进各项地税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五年来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情况述职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地税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组织收入,确保完成每年地税收入任务。

组织税收收入是我们地税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本职所在。五年来,我始终坚持不管工作再忙、再复杂,都牢牢扭住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不动摇。

一是落实工作措施。每年通过税源监控、提早落实计划、领导挂点、绩效考核、奖惩挂勾、及时督促、及时调度等措施,并通过狠抓征管质量、规范执法、大力清缴欠税等工作,确保组织收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通过政府出台一系列针对完善征管的文件,如制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钨砂、稀土税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车辆税收征管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二手房、土地交易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等,有效地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在干部职工的齐心努力下,确保了每年地税收入的均衡入库和过半任务、全年任务的完成。其中XX年年累计组织入库地方税收10416万元,同比增收2080万元,增长24.95%,此外,还征收教育费附加、工会经费等527万元。

(二)抓税收征管,提高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税收征管是地税工作的基础,税收征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地税工作的成效。因此,我们把抓征管作为地税工作的主线,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制定和完善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奖惩并举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日管行为。加强户籍管理,分类、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通过税源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税源情况,重大税源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在掌握税源情况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监控,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如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办法、车辆税收的委托代征管理、矿产品行业地方税收管理等。同时,抓好征管质量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如在安远县局,围绕重点考核征管“四率”,细化量化了考核指标,直接考核到人,采取征管软件考核与深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季进行考核,使征管质量得到极大提高,在省局组织人的抽查中受到好评。

二是以征管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征管查协调运作机制。最近五年,是全省地税系统改革力度较大的几年,其中征管改革是最重大的一项改革,也是各项改革的突破口。在征管改革中,我紧紧抓住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有效地推进了改革的顺利实施。在XX年的征管软件上线准备工作中,通过科学调度,集中时间和人员,严把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关,确保了省局征管软件在XX年1月1日成功上线。在XX年年征管机构调整中,根据经济发展、税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征管工作思路,把谢坊、壬田两个农村分局集中在城区办公,整合现有征管资源,推行税收的行业化管理。同时,规范征管秩序,建立征、管、查协调机制和每月例会制度,促进管理部门和办税服务厅之间、管理部门和稽查之间、管理部门内部之间、机关与分局之间的协调有序运转。规范征管资料的传递和征管系统的操作,加强对征管系统操作的考核,保证在征管系统上的操作及时、准确、规范,有效减少了征管系统的误操作和垃圾数据的产生。

三是狠抓协护税体系建设,建立部门协作有效机制。几年来,我注重协调部门关系,积极与矿产、土管、房管、财政、国税、交警、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为地税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XX年年,以规范服务和税收征管为目的,积极建立了国地税之间广泛的新型协作机制。一是实施日管信息情报共享。国、地税每月进行一次征管资料传递,双方进行数据、资料比对、核实,使信息交换成为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二是实施国地税联合。纳税人只要向地税局或国税局一家提出申请,两家税务机关就会自动完成内部流程,实行共同审核,共同核发税务登记证件,既节约了时间,又为纳税人节省了费用,受到纳税人的好评。三是实施窗口发票税款征收互相代征、互相审核把关。全年国税代征地方税收210万元,为国税把关增加税收468万元,取得了互利双赢的效果。四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解决税收管理中出现的交叉和肓点,提高了税收政策执行的协同性。

(三)抓规范执法,建立了依法治税的新机制。

第11篇

(一)狠抓落实,税源管理进一步强化

按照总局、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落实税收责任区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责任区划分原则、依据,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规范税收管理员管理行为,提高税源监控能力。通过落实税收责任区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充实基层管理人员,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强化税源监管,初步解决了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强化了税源管理,有效地推动了税收管理精细化。至10月底,全市共建立了121个责任区,共有262名税务干部从事税收管理工作。

1、明确职责,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我处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户籍巡查制度>的通知》,不仅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管理员工作规程,而且明确要求各地要采取“四项措施”,充实、完善、丰富税收责任区管理员工作内涵。即通过完善责任区层级管理,实行管理员、科长、分局长三级监控,明确各层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建立健全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填写《户籍管理手册》,适时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涉税相关指标和税收管理信息;通过健全分类管理办法,根据行业、规模、税种、纳税信用等级等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把握主要类型企业生产经营和涉税信息的变动规律,使责任区管理重点突出;强化人机结合,充分依托“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责任区管理员采集和运用数据的能力;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区考评监督和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内部考核、外部评议,加强对责任区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2、实行税源分类管理。按照属地分类管理原则,根据纳税人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信用等级等纳税人实际情况以及税源管理的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对城区及农村实行按区域划分征管责任区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市场,实行划片或分段管理等。

3、加强国、地税和部门配合,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共同开展税法宣传、交换征管数据、相互委托代征、联合评定定额、资料报送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强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部门、统计、工商联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配合,指派专人定期到市工商局采集办证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税务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源管理能力。

(二)建章立制,征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照年初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提出的税收征管工作“六基”目标的要求,以基层建设为载体,更新管理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优化管理手段,着力提高基层税务人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夯实基层征管各项工作的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户籍巡查制度>的通知》、《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通知的》、《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多项文件规定,做了大量的细化落实工作,使全市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征管基础工作有章可循,基本解决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间做和如何做的问题。

(三)简化优化流程,征管效率进一步提高

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原则,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事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负责;税务机关找纳税人办理的事项,统一由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将“一窗式”管理理念应用于各类办税事务,按照征管业务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实现了“一窗多能、一机多用、一岗多责”;普遍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承诺制服务、限时服务等措施。这些措施从体制上解决了以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和税务机关找纳税人“找多头、多头找”的问题,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和手续,优化了服务环境,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获得了纳税人广泛好评。同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和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方式,加强了窗口的审核分析职能,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业务联系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各个窗口采集数据信息通用共享。

(四)完善措施,征管运行机制进一步顺畅

为确保征收、管理、稽查等机构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运转顺畅,减少推诿扯皮现象,降低内部协调成本,制定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局征管业务岗位设置及职责的意见>的通知》和《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等规定,通过建立并落实定期业务协调会、征、管、查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排查、研究、解决现有征管体制下跨部门、跨单位的各类问题。针对排查出的各种问题的不同属性,分门别类加以解决,如问题属于新增业务,原有规定未明确的,于进一步明确业务处理程序、时限;对于属于跨机构协调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通过建立跨越征、管、查机构的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单个机构无法解决的业务问题,促进了各机构之间密切协作,保证基层税收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五)明确重点,欠税管理进一步加强

我们在转发总局、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将落实欠税公告为重点,以杜绝新欠,压缩陈欠为目标,努力做好欠税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总局、省局欠税公告规定。每月上报省局失踪、走逃纳税户及其他查无下落非正常户(以下简称失踪、走逃户)欠税情况,至目前为止,我市上报省局失踪、走逃户共252户,税款138.19万元,各县、区局也均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要求的权限,进行了公告。通过采取欠税公告方式,增强了税法的严肃性,促进了欠税管理工作,公告实施以来,部分欠税户主动与国税机关联系,组织款项,确定清欠计划。泗洪县彩雅特种漆有限公司主动将其全部欠税、滞纳金缴清,共缴纳税款3200元,滞纳金1700元。二是做好欠税底数的动态公布制度。增强欠税管理工作的影响力,提高各地对欠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在市局内网按月分县、区,公布各自欠税情况期初数、本期增减变动数和期末数,不仅增强了欠税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提高了各地清欠工作针对性。三是做好欠税清理过程中业务指导工作。欠税成因较为复杂,能否顺利清收,也不完全取决于税务机关的工作。因此我们要求各地明确自身定位,理清各自职责,应当采取法定措施的,必须采取,树立行政该作为不作为,就是失职的管理理念。

(六)精心组织,普通发票管理取得新成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对发票换版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确保全市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做好社会宣传工作。一方面在各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并向纳税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让纳税人提前做好使用新版发票的思想准备。另一方面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逐户到纳税人中宣传、讲解,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及时报送省管票印制计划,精心组织新版发票印制、入库、发售,确保新旧发票换版衔接有序。截止到2005年10月31日止,我市共入库各类发票5378.76万份,其中工业类24.91万份,商业类2521.6万份,加工修理业11万份,收购发票254.25万份,其他类1314.57万份。三是以发票换版为契机,全面开展普通发票检查,清理缴销旧版发票。从今年3月1日至4月15日,我们对全市范围内10987用票户的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缴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清查共销毁各类手工版发票88503本,卷式票16156卷,电脑票952985份。

(七)多措并举,信息化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

1、征管软件的运用。近年总局、省局各类文件出台较为频繁,使软件修改滞后于税法变化的矛盾日益明显,加之stais全面推广应用后也暴露出其软件设计过程中的一些缺陷,为及时准确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们高度重视stais软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着力做好stais修改完善过程中业务需求提供、业务更新培训和存在问题应急反馈等工作。在收集、整理近期所有发生变化的税收政策,从轻重缓急、可发难度及省局有关精神角度出发,进行梳理,会同信息中心做好技术开发前期的计划准备工作,经会商决定今年自行开发软件目标确定为:修改stais中纳税申报表,升级网上申报软件和stais中票表稽核系统。在此基础上及时提请有关业务处室及时提供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软件开发前的业务需求提供工作。在信息中心的配合下上述开发目标均已实现。另一方面,做好各类软件开发中“缺陷”问题的收集、整理、反馈等应急工作,每月定期上报省局《stais软件存在问题台帐》,在争取省局关心、帮助的同时,及时解决基层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数据质量的管理。为及时解决软件运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我们一方面做好操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杜绝因各类不规范做法,造成软件不能顺畅运行的问题。

第12篇

摘要: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税务纳税评估实践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提高征管质量,优化征管模式方面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但随着经济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和税收征管要求的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对纳税评估工作运行初期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纳税评估法律地位,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到目前为止,对纳税评估作出最高法律解释的文件是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法的渊源来看,属于部门规章。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内部衔接和工作要求所做的规定,不涉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对于一线操作人员而言,最关心的是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虽然有许多人认为其适用《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但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一种推测而已。纳税评估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撑,工作开展缺乏法律保障,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却规定,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或者,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评估人员很难把握其尺度,从而造成纳税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工作产生一种困惑。虽然《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但是如果纳税人真正提出复议和诉讼,我们又拿什么应对呢?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偷税嫌疑的,由于取得的是评估数据,而没有确凿的证据,纳税人不承认则税务机关很难予以确认,使纳税评估人员左右为难,移交证据不足,自查补税又怕日后通过其他检查方式确认为偷税行为,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可预见风险,产生对纳税评估工作性质的怀疑,很容易损伤纳税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想使纳税评估工作真正发挥其效能,就必须在《征管法》中明确其法律地位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使纳税评估人员真正知道纳税评估工作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哪些方面是评估人员不该做的,做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从而使纳税评估人员有的放矢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队伍,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税收管理员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成为纳税评估最关键的保障基础。税收管理员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税款征收上。基层征收单位日常式、临时性工作大多数都落在税收管理员身上,哪项工作都不能不办。为了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税收管理员整日忙于应付,身心疲惫。而要完成好一项纳税评估工作大约需要7天时间,这需要税收管理员在没有其他事务性工作打扰的情况下完成,否则,对纳税评估工作只能是应付了事。这就需要给出各行业的一些评估方法,使税管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纳税评估任务。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专业化的纳税评估队伍,即专业评估人员以行业纳税评估为主,总结出一些带有本地区行业特点的评估方法和指标参数,指导税管员有条不紊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评估格局。对税管员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复核时发现的有问题的评估报告,认真开展复评,避免出现税管员和纳税人对评估工作怀有应付了事的侥幸心理,并将其作为考核税管员业绩的主要指标。同时进行税管员之间的评估经验交流,从而提升全体税管员的税收征管水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不要急于求成,只有做到“评估一户、规范一个行业、监控一个行业”,才能达到纳税评估工作的目的,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评估与征管查的有效互动,才能真正发挥纳税评估作用

专业化评估机构建立起来以后,纳税评估工作并不是评估部门一个科室的事情,而是各个税务部门相互配合的事情。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从数据信息的采集上看,除了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分析平台上采集数据外,税管员日常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更是不能忽视的;从税务部门的角度上看,最了解企业的是税管员,税管员为评估人员提供的信息更可靠、更真实、更有价值。笔者认为,如果能和税管员共同评估,捕捉的评估点更准确、质量更高,同时又能使税管员放下思想包袱,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更好的纳税评估效果。要使我们的评估结果发挥事后监控的目的,就需要税管员了解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否则评估过的企业有可能又回到老路上去。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需要有税收政策作保障,这就需要业务部门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及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使评估工作中税收政策运用得更准确、更规范,使纳税人心服口服。而稽查部门可以为纳税评估工作保驾护航,如果纳税人对经科学分析、符合实际的评估结果不予认可,就需要稽查部门予以配合,而不以纳税评估证据确凿为前提条件,因为评估人员在目前情况下并没有收集各种证据的权力,只要纳税评估结果符合逻辑关系,纳税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并不认可评估结果的情况下,稽查部门就可以介入收集证据,确认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使纳税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否则,纳税评估工作的存在就无意义可言,纳税评估只能是一种形式主义,难以发挥其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

四、合理测算评估指标预警值,使评估参照标准更具科学性

在日常评估工作中常常遇到我们所参照的省局或国家局指标不被纳税人认可的情况,他们认为不符合本地区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各级评估机构结合各地区的实际进行审计式评估,必要时可以在企业“蹲点”,真正了解掌握企业的真实性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出更加细化,具有可比性的评估指标预警值,使纳税评估结果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上述观点并不是要对每户企业都进行审计式评估,这样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投入太大,税收成本太高。我们可以通过个别企业的审计式评估以点代面,使本地区的纳税评估指标更符合本地区实际,使纳税人更容易接受,评估质量会更高。同时将测算的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向省局备案,以备省局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创新并不能丢掉我们过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我们可以借鉴过去老的“纳税鉴定”方式,设计更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表》,对每道工序的耗电、耗料等数据指标由企业负责填写,特别注明如不如实填写应承担的责任。税管员要对情况表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等使用说明书进行备案。有必要的还要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决定企业产品产量的关键数据指标,这些资料必须在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前就要事先搞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税务登记,从源头上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同时对企业的指标变动,随时要求企业进行更正备案。笔者认为,只要我们认真去做了,那么评估工作质量会更高,更具科学性,评估结果也会为纳税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