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08:13: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征管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财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财政局20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汇报今年我局按照《县委2003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的部署,结合局工作实际,努力开展增收节支,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充分行使财政的各项工作职能,基本实现了“保工资、保重点、保稳定”的半年工作目标,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了推进落实。一、上半年财政收支状况上半年,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818万元(其中国税局完成1,378万元,地税局完成1,289万元,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75万元),剔除季节性因素,完成年预算的53%,同比增长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68万元,剔除季节性因素,完成年预算的54.3%,同比增长5%;上划收入完成1,45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2.7%,同比增长6%。全县财政支出完成6,607万元,为年预算的45%,同比增加支出10%。二、工资发放情况年初以来,我们在增收潜力不大的情况下,按照“节支就是增收”的工作思路,加大支出管理力度,坚持“保工资、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认真贯彻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支出方针。一是大力压缩弹性支出,把支出尽最大程度压到实处,将工资发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在首位,继续实行了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委托银行统发,实现了我县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发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借款,由于我县季节性收入比重大,现有的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最基本的支出需求,我们通过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月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借款由40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给予我县保工资工作大力支持。三、财政收入征管情况年初以来,我局把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到位,作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首要任务来抓,多方开展工作,组织收入入库,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国税、地税两部门组织收入均超额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国税部门完成1,378万元,完成年计划53%;地税部门完成1,289万元,完成年计划51.2%。在组织收入过程中,一是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十六字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税行为,加强了对煤炭市场的管理,从源头控制煤炭税收流失问题,通过对煤炭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的进一步调查,掌握了税收基数,同时设立检查站,确保了煤炭市场税收的足额到位。二是加大房产交易市场税收征管工作力度,整顿税收市场秩序。在具体工作中,地税部门设立房产交易税纳税窗口,与房产部门联合,做到先税后费。财政部门加大契税征收管理力度,做好征税关口迁移工作。今年的契税征收工作,在坚持以往下户征收,司法部门全力配合的征收方法的同时,通过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在房产部门设立了契税征收机构,财政部门派驻专职人员进行工作,保证了先交契税、后办房屋产权证,完善了契税征收环节,避免了税收流失。三是加强了农业税收尾欠的征管力度,针对去年我县农业税尾欠数额较大的情况,局农业税征管部门同县法院成立了联合欠税清缴小组,对抗税户和欠缴户按税法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了强制执行,打击了抗税户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税法的权威性。四是树立全面组织财政收入的思想,我们加大了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它各项收费的征管工作力度,对我县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调节基金采取“一站式”收费管理,截至目前已入库资金53.5万元。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上半年通过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省对我县一般转移支付指标还没有下达,但不会低于同期指标。争取专项资金507万元,超过了年初确定的10%的工作目标。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看,各项工作均得到了有效开展,收入指标的完成较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我们也看到,农业受灾势必对下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造成较大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加大增收节支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抓财源建设,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争取财力资金支持,确保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2012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2010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2012年,在各税种管理方面,针对各税种涉及行业特点 具体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1, 流转税方面,
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跟踪台帐制度,将所有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纳入台帐管理,对工程完税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土地审批、城建规划等基础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巡查责任制,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台帐管理。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将建筑、房地产行业项目纳入“电子动态管理图”实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纳税情况。
努力将教育劳务单位纳入税收管理,2012年共教育劳务单位共办证 户,补税13万多元。
在资源税征收管理中,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税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所得税管理方面,
2012年,我局全年已在 户纳税企业中成功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电子申报。
我局根据《新乡市地税局、新乡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长亏、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结合卫辉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卫辉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着重强调了税务稽查对企业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上的发言权,稽查毕竟在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案卷管理上有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并且执行的很规范,又能置身事外,能起到很好的公平监督作用,在我们已经形成的方案中,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规定必须经过评估和稽查两道程序,相关结论吻合后才审批按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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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产行为税方面,
主要是联合国税、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互通信息,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格局。二是针对车船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公安、地税、保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出了“政府协调、保险代扣、交警查验”的车船税征管模式。三是在房产税征收方面,通过与房管、建设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掌握房屋登记、租赁的各种信息,切实把握纳税人的变更情况。四是按照“全面清理、分工合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先后出台了《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中清理整治和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犯核定征收范围,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促进印花税税收收入。
加强两税比对工作,通过调取国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入库情况,和地税征收城建税附加进行详细比对,查找城建税征收漏洞,加强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服务工作
1, 税政科2012年通过对基层各个税收执法岗位的认真梳理和归纳,我们将每个基层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进行了总和,一方面在征管系统中的执法流程上配置到位,另方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般人员与所长签,所长与局长签。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使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熟悉自己在什么岗位,具体负责那些工作,熟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防止出现税收执法程序错误。
2,税政科2012年通过召开税收执法工作会议的形式,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主要税收业务的执法流程及性详细讲解,并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讲评,通过介绍经验的形式达到共同提高,另外通过短信平台,对税收征管各个时期容易出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问题对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提醒服务,如针对过节集中请销假,对具体税种纳税期限的调整,对节假日纳税期限顺延等。通过提醒服务,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差错。
五,做好2012年度营业税调查工作
六, 积极开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012年卫辉市地税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对列入方案内的工作项目逐项进行落实,做好各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档案资料的规范准备工作。
根据河南省地税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税政科认真进行了落实,一,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文件,并在10月中旬进行学习情况考试。
2012年,我局被新乡市地税局提名为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2012年 我局已顺利通过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验收。
总结以上工作, 2012年,税政科将在新乡市局和卫辉市局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各税种征收管理的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督导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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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票管理
一是完善发票管理软件的功能,完善发票管理和发票的查询、刮奖管理功能,发票使用量不断增加,至2005年6月到2010年6月全市兑付刮刮奖奖金865130元。二是抓好发票缴销工作,明确专管员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科所长的检查制度。开发出发票审核、缴销管理模块,并进行了全市索“以票管税、源头控税”的新途径。为了认真落实长地税发2010[05]文件精神,根据局领导要求市局于四月二十一日,抽调稽查局有关人员和市局有关处室组成六个检查组,对全市市内分局三月二十日至四月十九日服务业、娱乐业发票的收旧、审核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分局采取措施,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发票审核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成立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以责任制形式落实到了科、所、税收管理员。
1、在系统正式运行前利用休息时间组织了全局干部的全员培训,并于三月二十日开始全面实行了发票的收旧审核工作。
2、各分局基本都做到了按要求收缴和审核。审核工作大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
3、对今年以来单位自印发票按规定保管,按月领用,收旧审核,有效地解决了单位自印发票的管理问题。部分分局较好地解决了发票后续管理的难点问题。一分局对二年以上未缴销的纳税户115户单位进行了缴销和补税,对空壳、关停及非正常户117户单位进行了缴销及签定科、所长具体意见,将责任明确到了科、所和专管员。五分局在这次清理未缴销发票的工作中,和纳税人签定“购领地税发票责任书”,同时责任书中不但是留下了联系方法,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还留下了户口本复印件。这样在出现需要追缴发票的情况时,可以根据户口本记载的地址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到责任人。我们认为这个办法值得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四分局在落实五号文件时,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把发票审核的时间上溯到2004、2005两个年度,要求每个科所对上两年发放的发票清理情况每十天汇总上报一次,加强了发票管理的深度。通过清理二年的发票共补税573794.33元。
二、行业管理
加强建安税收的管理工作,录入建安项目4389户。今年市局6号文件,重点加强建安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征管、税政、信息中心的人员,抽调分局部分人员集中时间地点,在现有的征管信息系统开发了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的模块,将全市建安项目逐一登记,实现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对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建立健全了建安发票开票制度和审核、缴销制度和办法、严格按项目管理、做到谁征管、谁负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的办法。坚决杜绝转引、买卖税款。
1、对移进的在建项目的清理及已交税金的核实工作,要求专管员、科所、主管局长逐一签字,采取责任制,同时对已交税款相互确认后,由项目所在地分局报市局征管处予以录入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效地开展。市局录入准确无误。对在本分局之间相互转移的,必须由分局提供已征凭据,再由市局录入信息系统。
2、加强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整理和收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征管、信息中心反馈。
3、对欠税由核算地进行管理,凡2010年1月14日以前已完工程并交付使用发生的欠税,已开票未征税的,原则上由核算地予以结算。
4、截止6月6日共录入建安项目4648个,征收金额4.14亿。
三、网上申报
搞好网上申报的推行和运用截止5月底,全市共签约22451户,通过认证19819户,申报税款3.95亿元,扣缴税款3.82亿元,由于前期个别银行在试行网点申报时,系统存在一定的问题,给我局网上申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几次协调会议,取得了一些的改观,预期6月份网上申报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全市网上申报的企业将达到全市企业的70%以上。
四、信用等级评定
抓好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国、地税联合文件,对2004年—2005年纳税信誉A级单位要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取消A级信誉等级资格,根据今年的评定办法,对A级B、C、D级均要按规定上报,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纳入评定之中,时间要求在6月12日之前上报市局,再由市国、地税共同评定上报省局。
五、纳税评估
抓好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广应用。按照省、市局对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员工作要求整合和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和完善“机构合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流程优化、科学先进”的税收征管组织体系,形成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市局在4月20日以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以征管处、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室为主的纳税评估业务整合系统,以有专业技术支撑为主,采取核算的形式,在6月份之前初步形成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员平台为主的纳税评估体系,结合全省和长沙的实际,在二分局业务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立足全省”的税收管理员平台。
六、衔接关系
抓好征管科与大厅业务工作的衔接与指导。市局下文《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管科纳税服务厅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征管与大厅工作关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纳税大厅与征管之间的相互衔接制度包括发票的交换手续,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收取的各项工本费的交换各项日常业务的职责划分,各司其职。
七、个体税收
加强电脑定税,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遏制人情税、关系税,建立健全一个法制的、规范的税收管理秩序,全市电脑定税三个月来有12683户个体户已下发电脑定税通知单,核定税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380万元,增长21.20%。对以票管税核定营业额的纳税户以及超过电脑定税核定营业额20%的个体户,仍按发票金额上浮30%核定征收营业额。
八、12366热线
20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12366热线回复网站留言273条,12366热线共处理话务28317个。其中坐席员直接接听话务9184件,所有话务均已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热线系统自动处理19133件,包括:语音留言、纳税人收听语音咨询。特别是4月7日省局局长卿渐伟及省局业务处室处长、市局局长周纯良到长沙市局参加接听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答疑解难活动,一个上午接听12366热线100多个,卿局长用六个字高度赞扬了12366服务热线“好,很好,非常好!”
九、岗位设置
优化征管信息系统、岗位设置,随着征管工作不断完善、加强,通过广泛调查了解,在征管信息原有的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更新岗位的设置,达到税收管理员准确定位、定岗,更大程度地使用操作征管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十、其他工作
抓好税务登记换证和税控收款机推广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局该两项工作的要求,如何做到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局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省局的统一布署,抓好税务登记换证的相互衔接,信息共享工作,特别是对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衔接问题,今年税务登记采取新的换证办法,如何将信息交换,数据对比,税务登记证代码的一致性等均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在税控收款机方面主要是做为分局前台和后台数据的对接,如何将税控信息利用到我局征管信息系统之中的问题。
十一、存在问题
1、发票缴销工作各分局在审核发票时的进度不一,有的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审核率达到了百分之百,有的只达到30%至40%,有一个科只达到16%,科所长复审,主管局长复审也存在同样情况。
2、分局库房建设好坏不一,搞得好的库房建设井然有序,四防措施落实到位。而搞得差的仓库,资料放置零乱,乱堆乱放严重,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还有在单位自印发票收归税务机关保管后,发票仓库普遍不够,仓库的布局也不理想,税务所的发票保管普遍存在地方不足的矛盾。
3、审核的发票纳税大厅没有及时传递至各科、税收管理员的现象仍然存在。
4、个体税收管理难。个体税收点多、面广、线长,征收难度大,加上下岗优惠和提高起征点的政策影响,其情况更加复杂,征管难度更大。个体税收管理突出问题,漏征漏管现象严重,征管死角较多。定额税负严重偏低,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
5、征管责任追究难。税收征管是解决“如何做”的问题,而征管责任追究是解决“做不好,怎么办”的问题。目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6、欠税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欠税企业被公告后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后续管理办法,延期的税款未按规定上报。
7、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存在录入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建安项目税收的录入还要完善。
8、信息传递、报道没有及时,调查研究工作有待加强。
一、预算执行情况,
⒈预算收入情况
2006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1489万元,为年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8.3%,其中: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933万元,为年预算的106.5%,比上年增长11.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509万元,比上年增长3.9%。
2006年,我区的财税工作是任务重、矛盾多、困难大、收支平衡异常艰难的一年。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确保了全年预算收入的全面完成。
2006年,我区对财税工作十分重视。由于经济回升不快、政策性增资因素较多、征管难度较大等,形势异常严峻,区几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帮助分析情况,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年初,区委、区政府召开财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2000年财税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2006年财税工作进行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征管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制定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了征收的积极性。由于今年财政支出较大,为此区领导多次召开税收协调会,保证了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年来,财税部门在立足挖掘自身潜力、堵漏增收上狠下功夫,强化征管手段,加强对预算执行动态情况的分析和监管,按月通报财政收入进度情况,切实做到以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一是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四月份的税法宣传月中,各税务分局围绕“税收与公民”的宣传主题,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分局共话发展,同时,我们在区政府沿街两旁制作30个公益广告宣传灯箱,美化了城市,宣传了税法,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重点加强对建筑、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建立了重点税源户台帐,对重点税源户每月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逐月登记,并撰写重点税源分析报告,逐步实现了重点税源动态管理和税源资料的综合利用。营业税共完成4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增收1100万元。三是认真清查漏征漏管户。抽调300多名税干对田家庵地区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共查出漏征漏管户近2000户,净化了我区的纳税环境,推动了税收工作向规范化管理方向迈进。四是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得到加强。我们把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工作为今年税收增长点来抓,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征营业税的征收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及时足额催缴入库,加强各种零星收入的清理入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⒉财政支出情况
2006年,全区财政支出完成6833万元,为年预算的112%,比上年增长23%,主要是今年国家出台的政策性增资因素所致。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可用财力为5415万元,比上年增长15.2%,增加715万元,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年来,我们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确保重点支出。我区按照省政府[皖政[2006]23号]文件和市政府[淮府[2006]1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界定和调整支出范围,改进支出方式,规范支出程序,提高支出效益,逐步建立起供给范围明确、分配科学、支出高效、监督有力、管理规范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并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田家庵区公共财政支出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并将于2006年正式启动。
今年,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三次调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90元。全区财政供给人口2946人,应发放工资1300万元。由于今年财政形势比较严峻,资金较为紧张,所以筹集资金较为困难,但我们通过努力,使应增加及补发工资1300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我们按照皖办发[2006]18号《关于将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于今年10月份将两镇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区统一管理,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全区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及进一步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工作成果
⒈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2006年,全区预算外收入完成1208万元,为年预算的132%,比上年同期增长12%,增收129万元。预算外支出1270万元,其中: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1012.4万元,政府调控支出257.6万元。
⒉开展“收支两条线”检查
200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在2000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入库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424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淮财监[2006]102号)的文件要求,开展了“收支两条线”检查工作。
我们从教委、计生等部门抽调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人员成立财政预算执法检查小组,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公、检、法、民政、计生、文化、卫生、城建、土地等38家行政事业性单位收入及解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行政事业性执收执法单位在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中,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81号令”及新《会计法》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当前财政困难,个别单位借经费保障不够为理由,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中打折扣,预算外收入未及时交入财政专户,对此,我们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3、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按淮府办[2006]5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区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成立联合清理组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统计汇总。
清理银行账户的重点是区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通过清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资金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取消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银行开户审批制度.各项收入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按比例进行返还,严禁设立帐外帐,并先后摸清排查出区属各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123个,取消61个,保留各单位基本帐户62个,其中主管部门开设银行帐户35个,二级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7个。
三、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我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16个配套改革文件要求,确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即: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行。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兼顾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采取简便易行的征收方式,规范税费征收行为。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促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2006年,我们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目标和要求,严格执行农业税征管“八到户、十不准”规定,依法规范征管程序。合理调整农业税计税面积合计税常产,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灾减原则,午、秋两季共安排农业税受灾减免67.5万元,全部落实到户。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管理,健全和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积极完成上级财政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
1、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我们召开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会议,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针对2000年度以来的会计工作情况,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根据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实地填写《会计法执法情况自查表》。其中:行政机关25家、事业单位33家、城市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
2、为了配合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们组织两,镇财政所,全面学习了“金穗2000”农业税收征管系统。
3、7月1日,我们在全市统一举行的党员奉献日活动中,进行了新《会计法》的宣传,向社会进一步普及会计法规。
4、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今年9月份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每人征收水利基金20元,圆满的完成了水利基金征收工作。
5、开展本级预算收入的检查,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结合财政工作总体部署,10至12月份集中力量,我们重点对征管部门征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保证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正文: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税收检查又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规范的税制需要科学有效的税收征收管理来实现,而科学有效的税收征收管理又需要科学有效的税收检查来保证。科学有效的税收检查就是规范化的税收检查。可见,税收检查的规范化问题是税收征管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实现税收检查规范化,对于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征税人履行征税职责,防止税源流失,保证税款及时足额人库,维护税收法纪,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实现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推进以法治税,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就税收检查规范化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供同行们参考。
一、“税收检查”概念的规范化问题
明确税收检查的概念,是理解和掌握税收检查规范化问题的起点。哲学认为,事物的概念,应当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是对事物本质内容的理论抽象。因此,我们应当从税收检查的表象中去研究其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从而给它确定一个科学的概念。
然而,在税收理论界,对税收检查的概念表述众说纷坛,各抒己见。有的同志认为,税收检查是“税务机关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主要方法”。有的认为,税收检查是“税务
机关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检查和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的一种手段”。有的认为,“纳税检查,又称税收检查或税务查帐”,等等。从这些观点和表述可以看出,人们对税收检查的本质认识和本质内容缺乏理论抽象和科学概括,既不统一,也不规范。众所周知,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因此,作者认为,根据税收检查活动的本质的属胜,可以给税收检查下一个这样的概念。税收检查是对税收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查和监督的一种方法。税收检查人员通过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资料和财会资料的审查来确定征纳双方的税收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真实,最后得出结论,作出公正的处理和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供征纳
税双方执行和参考。
这个概念包括以下含义:
1、税收检查是一种经济监督的方法。经济监督包括财政监督、财务监督、税务监督、银行监督、审计监督等等,税收检查属于税务监督的范畴。
2、税收检查的主体不仅仅是税务机关,也可以是税务机关以外的依法享有税收检查权的机关单位(如财政、审计、检察等),还可以是纳税单位和个人(如税收自查)。
3、税收检查的对象既是纳税人,又是征税人;既检查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又检查税务征收机关依法征税的情况。
4、税收检查对被查对象的监督是一种间接的监督,事后的监督。因为它只能是对被查对象进行了的税收经济活动进行审查监督。
5、税收检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依法进行的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不能随心所欲,肆意检查。
6、税收检查的范围是随着税收检查目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知道,税收检查与税务检查、税务查帐、纳税检查等不是等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外在呕别。税务检查对税收事务管理的检查监督活动,它既包括税务工作制度的检查、税收计划的检查、税收工作纪律的检查。税收征收管理的检查等等,还包括各级政府对税务机关工作的检查和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检查、税收检查、税务查帐和纳税检查,都属于税务检查的范畴。税务查帐是对纳税人的涉税帐簿凭证资料等的检查监督活动。它通过对纳税人帐务的审查,确定其帐务所反映的税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它是税收检查的组成部分。纳税检查是对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它既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又是税收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税收检查是对税收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活动。它既包括对整个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内容的检查,也包括与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检查。由此可知,税收检查与税务检查、税务查帐和纳税检查等概念的相互关系,可以用
二、税收检查主体的规范化问题
税收检查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使税收检查权利的单位和组织。税收检查主体分为税收检查权利主体和税收检查义务主体。税收检查工作人员代表税收检查主体行使检查权,不能称作税收检查主体。目前,从法学角度看,巳经行使税收检查权利的单位和组织有:①税务主管机关;②财政机关;③审计机关;④检察机关;⑤各级政府“三大检查’协公室;③纳税人。其中①至⑤项为税收检查权利主体,第③项为税收检查义务主体(如纳税人自查)。在现实税收检查活动中,这些税收检查主体之间存在着重复检查。交叉检查的现象,有的以“提前介入”为由,参与了正常的税收检查;有的以职能分离和改革为由,重复派人对同一被对象进行多次检查、同时,税收检查主体的检查范畴、检查效果都不相同,有的只注意查补税款;有的税收检查结论不告知税务机关,也不把税款交由税务机关人库;有的只进行检查不作检查结论,走走过场而已。所有这些造成税收检查主体多元化,各检查主体之间以及与被查对象之间的纷争和矛盾。既不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征纳双方,更不利于实现税收征收、管理和检查的专业化.不利于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水平。为此,作者认为,宜从法律上规范税攸检查主体,明确各主体的检查层次、范畴、职责,使它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减轻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提高检查工作效率。初步设想是把税收检查主体规范为三个层次,即:
1、基本的一般性税收检查主体——①税务主管机关,负责日常税收检查工作;②各级政府“三大检查”办公室,负责突击性的综合检查;③纳税人,负责自身的税收自查补报
作。
2、辅税收检查主体——①财政机关和审计机关,负责税务机关年度内日常检查之后的税收审查监督;②受托的社会团体,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机构等,负责委托机关授权范畴内的税收检查。3、特殊性税收检查主体——①检察机关,负责达到立案标准的偷税案件以及税务人员渎职、营私舞弊案件的查处;②行政监察机关,负责违犯政纪人员造成税收流失案件
的查处。
三、税收检查程序的规范化问题
程序就是步骤、次序。税收检查的程序是指税收检查工作从开始到最近结束,一步一
步有条不紊地顺序进行的过程。规范税收检查程序,不仅便利进行税收检查,而且有利实
现税收征管公平,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目前多地方的税收检查程序都不够规范。有的愿意查谁就查谁,愿意怎么查就怎么查,愿意什么时间查就什么时间查;有的只用电话或口头通知被查单位,往往产生被查单位办税人员外出等因素而影响检查计划或进度。有的只作检查不作结论,检查结果不通知被查对象。凡此种种都直接影响着税收检查工作效果,进而影响征管工作水平。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宜将税收检查程序规范为三个阶段,同时对这三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也作相应的规范。
(一)税收检查的准备阶段
1、收集被查对象的帐簿凭证及一切税收资料,学习税收政策和财会制度,分析了解被
查对象的业务范围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有关税收的情况资料。
2、制定税收检查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被查单位的名称和概况;②税收检查的目的与范围;③税收检查的所属时期;④税收检查的内容和日程安排;⑤安排税检人员。
3、税务主管机关分管领导审批税收检查计划。
4、通知(书面形式)被查对象。
(二)税收检查的进行阶段
1、做好税收检查工作记录和复制有关证据;
2、深入实际,实地检查;
3、分类汇总,核实数据;
4、组织座谈,听取被查对象意见。
(三)税收检查的终结阶段
1、做好税收检查工作总结;
2、写出税收检查报告书,其内容包括;①是否达到原定税收检查计划的要求?②阐明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为其定性。③说明处理决定事项。④提出建设性意见。⑤主管领
导审批。
3、送达——将税收检查报告书送达被查对象签收。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处理好日常检查与稽查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一种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稽查为总闸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三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和手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
一、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税政工作继续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大力加强税政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各税种的管理,保证各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初,我们就提出了各税种收入每月必须较同期有所增长的目标,每月对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税种、薄弱环节的征收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的大幅增长,截止11月,有五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大户的税收问题,共到济钢、豫光、沁北电厂、奔月集团、xx煤业等企业,就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几十次,得到普遍好评。10家重点税源企业共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继续加大和完善了对全市50家重点扣缴义务人和100家重点纳税个人的管理和监控,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大幅增长。
三是加强新税收增长点的管理。结合我市情况,对发展形势好,税收增长潜力大的行业,采取措施加强税收管理。如针对我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加强建筑营业税的管理;针对煤炭行业、电解铅等行业经营形势的好转,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针对企业改制股金分红的增多,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等,切实将税收增长点转化为地税税源。
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对各基层地税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效用,保证了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全市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使每一位下岗人员了解有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再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下岗人员上访案件,保证了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企业改组改制有关政策。今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xx市地方税务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落实了关于企业改组改制和股权投资、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农口企业、金融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校办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办理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涉税审批事项,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环境的保护,消化了企业的部分包袱。
四是落实科技投资和创新有关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实行加计扣除等等。这些政策的正确执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企业的技术投入、技术升级,拉动了市场需求,服务了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化。
五是落实城镇化建设有关政策。狠抓了重点城镇的组织收入工作,为重点镇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积极兑现重点镇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支持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加强了重点城镇税收的执法监督,促进文明执法。
据统计,年度,我局共计审批各类政策性减免税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1767万元;为213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减免税55.8万元;办理税前弥补亏损592万元,审批税前扣除资产损失金额1310万元。
三、税种规范化管理工作
我们牢固树立税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大分行业分税种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以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为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效显著
1-4月份,全市上下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市局除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汇算清缴工作外,制定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和《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业务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多个文件,并对汇算清缴全过程进行监控,注重汇缴前的宣传发动、汇缴中的政策辅导、汇缴后的审核统计,使汇算清缴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落实,保证了汇算清缴工作的成效,企业共自核审增应纳税所得额2576万元,审增所得税848万元;审减亏损2121万元。重点检查企业15户,共查增应纳税所得额46.4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5.3万元,罚款10.5万元,合计25.8万元。
(二)牵头做好了货运业税收管理
今年以来,根据总局和省局制定的货运业管理规程,和征管、发票、信息中心紧密配合,明确职责,搞好协调,货运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对货运业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继续加强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总局的“三个办法,一个方案”,规范管理,逐步完善货运业营业税的税收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和国税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三是针对纳税人借证开票的现象,制定了单车月开票最高限额,保证了货运业的税收秩序和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共入库道路货运税收1713万元。较同期增收增长1.2倍。
(三)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针对我市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市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煤炭行业税收
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和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导组,明确工作任务,督查工作进展。二是紧紧依*政府,加强部门配合。先后多次与克井镇、邵原镇、下冶乡党委、政府结合,取得公安、煤管、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当地政府牵头抓、有关部门横向联系、单位内部纵向配合、齐抓共管的控管网络。三是全面调查,合理调整税负。成立了两个税源调查小组,先后两次对全市34家小煤炭生产企业开展调查,逐户调查核实各小煤炭企业的产量、销量、价格、成本等情况,并根据小煤矿的设计年生产能力、地质结构、开采条件、用电量、市场行情等情况,对各小煤矿税收定额进行重新调整。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征管措施。对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逐户建立了征管档案,专人管理,定期上报税收征管情况和税款入库情况。并实行“阳光办税”,对核定征收的小煤矿公开核定产量和税额,增加办税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煤炭行业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保证了税款的足额征收,全年煤炭企业共入库地方各税3237万元,同比增长117。9%。
(四)规范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
针对我市房地产投资热潮,我们采取措施加强了该行业的税收管理。
一是加强开发项目的户籍管理。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管理档案,详细收集和登记每一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开工日期、开发面积、有关证照、合同及纳税情况,并定期由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核实,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杜绝虚假申报。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4月份,市局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企业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政策,并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转让房地产营业税等管理办法进行系统讲解,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纳税人,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和预征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进行鉴定,企业在申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时,必须同时按核定征收率或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保证了土地增值税的足额征收,截止11月共入库土地增值税36万元,较上年增长1700%。四是从严界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全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全面鉴定,对核算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预征所得税。通过整顿工作,规范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秩序。
(五)强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管理
今年,我们在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私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对两税的征收范围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针对我市市区范围的扩大和各建制镇发展的日新月异,与政府联系,对市区范围和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镇区范围进行重新明确,确保将所属范围内企业全部纳入两税征收范围。二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拟订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的方案,提请市政府按程序报省局批准后,通告全市执行,为确保今年土地使用税大幅增长打下了基础。三是从税源基础工作入手加强管理。根据重新调整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建立多级税源数据库。对应税房产原值、应税土地面积、应纳税额等情况登记造册,并通过微机建立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在申报期内,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对照新标准进行逐户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企业正确申报缴纳税款。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房产税共完成万元,增长%,土地使用税共完成万元,增长%。
(六)抓好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不放松。对移动公司形式多样的收入项目,以及永坚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及其他收入加强监管,尽量保证收入的整体上升。二是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一些小税种的日管,确保各税应收尽收。三是对联通公司新增涉外业务及时纳入税收管理,确保涉外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共入库涉外税收万元,较上年增长%。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全县砂石资源开采现状,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滥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违法占地的采砂场所,实现砂石资源开采依法管理、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行为;强买强卖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重影响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违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宣传加强采砂管理对维护河流河势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行洪安全、确保河堤稳定和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树立依法采砂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对县境内采砂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并逐一登记、汇总造册,有针对性的制定联合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
组织县水务、国土、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安监、工商、地税、供电等部门按照本次整治行动的目标和范围,对县内所有采砂场所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对无证(照)、伪证(照)违法采砂(石)的,对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不在采砂规划区域内的采砂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拆除设施设备。
二是对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采砂金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对违法违规开采砂石资源,严重影响州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对机关干部非法参与砂石资源开采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11日—7月30日)。
按照《县大渡河流域采砂规划》和《县大渡河流域2014年采砂实施方案》对符合采砂规划要求的采砂点(砂石场)进行公开拍卖。原合法开采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砂石资源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逐一登记,汇总造册。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外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含新城);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以采砂为名非法开采砂金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清查沿河所有采砂场所的用地手续,对无用地手续和证件过期的非法砂场进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类砂石开采企业和个人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各类非法使用、储存民爆用品的开采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在使用、储存民爆物品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储存的管理;负责对涉及犯罪的案件进行查处。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做好对采砂生产活动的环境监测,依法对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砂场、采砂船非法排污等环保案件进行查处。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各类施工企业使用合法砂石开采企业提供的砂石,杜绝使用非法开采场所提供的砂石原料。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砂石开采点及砂石堆放点对交通、公路影响行为的处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超载运输砂石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无证采砂、运砂船只进行处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安全生产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开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的经营期限、项目、范围进行检查;对经营期限过期、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砂石开采的舆论监督和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县地税局:按照税收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