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16:39: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学毕业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如何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以综合性提高学生利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当前每一名法律教育工作者应重点研究与探索的课题。本文结合多年教学经验,从当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出发,并着重就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进行了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
一、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中偏重于理论知识讲授
中等职业教育中的法律课程,强调素质教育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并着重培养学生利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与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实践教学中,却往往存在着过于注重理论知识讲解,而忽视实践应用培训的问题,从而不能有效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学习热情,导致实际教学效果不佳。而且由于过分偏重于理论知识讲授,学生不仅缺乏利用法律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而且毕业后也不能迅速的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需要。
2.实践教学环节中教学质量不佳
一方面表现为法律实习环节流于形式,实习质量不能有效保证。法律实习是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的主要环节,也是学生得以检验自身所学知识的一个重要过程。然而因管理不佳、实习态度不端正、时间冲突等多种问题,导致目前中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实习环节多流于形式,且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法律实践课程偏少,教学质量不佳。法律实践课程不仅能为学生重现整个司法事务的流程,而且能开拓学生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然而在当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中,法律实践课程的开设量偏少,只占据了总课程比重的10%左右,且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学质量不佳。
二、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
1.积极改变原有的教学观念
在原有的法律教学理念中,是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为主要目的。而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其教学理念重点是提倡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科应用能力为主要目标。为此,教师应当积极改变原有的教学理念。一方面,教师应当积极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改变原有的照本宣科的做法,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法律实践教学的认识,通过不断强化法律实践教学,以开拓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科创造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
2.增加法律实践教学的比重
目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的实践教学,主要是以实习为主,以课题案例分析、法律诊所、专题辩论、课外模拟审判等为辅助的教学模式。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却往往存在着法律实习和其它实践课程的时间少,缺乏教学规范性且教学随意性大,学生实际参与度低等多种问题。为此,我们应积极改变原有的重理论而轻实践的做法,通过不断提高法律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比重,使学生能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得到培养、锻炼与成长。一方面,建议将20%以上的总课时时间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时间,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另一方面,还应不断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以形成能贯穿于整个中等职业法律教育全过程的实践教学方案与测评体系,并在教学方法中注重于实用性与多样性,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体验教学法、探究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以提高法律教学的质量与教学效果。
3.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
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应当是多样化的,学校应当通过实习、毕业论文、模拟法庭、诊所式教育等多种实践教学形式,以形成规范、完整的实践教学链。
(1)加强实习管理。首先,应合理安排实习时间,避开学生找工作的高峰时期;其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否考虑实行弹性实习制度,在学习情况不紧张的条件下,可允许学生申请进行实习。要求一年级到二年级的每一学年,学生至少应当有15~20天左右的法律实习时间;而对于毕业实习,则要求实习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2)加强毕业论文管理。首先,要求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法律实践问题相挂钩,要求题目应来源于实践,素材来源于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并在论文中对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解决;其次,要求实行毕业论文指导的双师制度,即论文指导教师应当有两名,一位是作为实践中的带教老师,另一位则是学校中的专业教师,两位教师同时就毕业论文中的相关问题、理论的实质及解决方法进行系统的指导,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调研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育。积极在法律教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通过让学生分组进行模拟审判,并让每一名学生参加和担任具体的角色,使学生能详细了解整个司法事务的流程。在模拟法律的开设中,首先学校应鼓励教师大量开设模拟法庭教学,并将其作为实践教学测评的标准,还可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对于部分实践性强的课程(如刑诉、民诉、刑法等),还应当硬性规定必须开设;其次,学校还应当加强模拟法庭软硬件的建设,为开设模拟法庭提供必要的设施、人员、摄像等条件的配置,并制定好完善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
(4)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通过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能帮助学生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当事人,并处理真实案件。教师也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与运用法律知识。法律诊所应当向全体学生开放,使所有学生得到锻炼与培训,并且通过这种与现实案件零距离接触的方式,使学生深切体会到作为律师所背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并努力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真实案例当中。本文从中等职业法律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出发,并着重就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我们应当不断对原有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与优化,以真正引导学生建立起实用、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并切实强化学生的学科应用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从而使学生在毕业后也能迅速的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罗朝猛.中职教育中法律教学的优化与改革[J].中小学教学与研究,2014(4).
早在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已经出现了“保险”的课程设置。《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开设十一项课程门目:算学、博物、物理、外国文、舆地、史学、掌故、理财学、交涉学、法律学、政治学。其中,“理财学”相当于今天的“经济学”,其课程安排涉及三个学年:第一年开设理财学通论,每周4学时;第二年开设国税、公产、理财学史,每周4学时;第三年开设银行、保险、统计学,每周4学时。而且,对于“不习外国文者”,规定“于理财、交涉、法律、政治四门各加课一小时”,亦即有部分学生的“理财学”课程是每周5学时。这是北京大学史料中有关保险课程的最早记载。
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当时,大学堂设八个分科大学(注:“分科大学”相当于今天大学下设的“学院”):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在商科大学之下,设有银行及保险学门(注:“门”相当于今天大学学院下设的“系”)、贸易及贩运学门、关税学门。根据当时的课程安排,在银行及保险学门的主课中,有一门课程是“保险业要义”,它是所有课程中对学时要求最多的三门课程(注:这三门课程是外国语、银行业要义、保险业要义)之一:第一年每周3学时,第二年每周4学时,第三年每周2学时,三年共18学时。从学时要求看,“保险业要义”这一门课程相当于今天大学里六门课程的容量。
1909-1910年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筹办工作紧锣密鼓,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不过,鉴于师资和经费限制,《奏定大学堂章程》原定的八科46门的宏大计划被迫大幅缩减为七科13门,它们分别是:经科大学(毛诗学门、周礼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法政科大学(法律门、政治门)、文科大学(中国文学门、外国文学门)、格致科大学(化学门、地质学门)、农科大学(农学门)、工科大学(土木工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商科大学(银行保险学门)。商科大学原计划开设三门,大幅缩减之后,银行保险学门成为仅存的硕果。
关于这一筹办和开学过程,北京大学史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909年《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记载,“除医科,须俟监督屈永秋到堂,再行妥筹办理,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分门择要先设”。1909年《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记载,“商科原分三门,现拟先设银行保险学一门”。1910年《学部奏分科大学开学日期片》记载,“京师分科大学,迭经臣部商同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筹划开办事宜。…… 现在中外各科教员均已到堂,应行升学各生,业经详加考验,分别录取。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行开学礼”。经查,该“本月二十一日”为当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即公历1910年3月31日。
1912年,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据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记载,大学商科共设六门:银行学门、保险学门、外国贸易学门、领事学门、税关仓库学门、交通学门。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对此亦作同样规定。有学者认为,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保险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张亚光,2011:《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考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当时,保险学门的课程包括:经济原论、商业数学、商业地理、商业簿记学、商业各论、财政原论、商业史、商品学、商业通论、商业经济学、保险通论、生命保险、损害保险、决疑数学、应用统计学、商业政策、统计学、民法概论、商法、破产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会计学、英语、第二外国语、实地研究。其中,“保险通论”相当于今天大学课程里的“保险学原理”,“生命保险”相当于“人寿保险”,“损害保险”相当于“财产保险”。
不仅保险学门开设保险课程,经济学门也开设“保险学”课程。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和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均规定,大学法科之经济学门开设“保险学”课程。据《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记载,1919-1920年度,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课程设有一门“保险学”,主讲教师为教授(注:曾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1951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据1922年《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记载,经济系教授讲授银行论、货币论、保险学、国际金融论等课程。
除了保险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和政治学门也开设过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据《政治学系课程沿革说明书》记载,1917-1918年度,北京大学法科之政治学门开设“保险统计算学”课程。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记载,北京大学法科研究所法律门设有“保险法”这一研究科目,担任教员是左德敏教授。《法学院法律学系课程一览》和《法学院政治学系课程一览》记载,1935-1936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和政治学系均开设“保险法”课程,主讲教师均为戴修瓒教授。
在检索史料的过程中,我们还捕捉到一些零星的与保险有关的资料,也一并记录于此。在留存很少的大学堂毕业考试试题资料中,我们发现了有关保险的考题,如在“学部考试译学馆甲班学员毕业全题”中,商业经济学题为:“近来各国盛行保险事业,其种类如何?其效用如何?能详举否?”1917年,北京大学法科四年级学生王杰撰写题为《保险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周家彦教授。1929年,北京大学图书部新到中文书有徐兆荪翻译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人寿保险学》,原书作者为美国保险学科奠基人、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保险学系主任Huebner博士,该中译本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25年出版,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今仍有收藏。
【关键词】中国 美国 法律教育 异同 启示
【中图分类号】G5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9-0043-03
【Abstract】Legal education is the 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basic teaching content, is the realization of rule of law is important assure. After years of legal education reform, China’s legal education system is gradually perfect and is perfect, but still existed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from the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of the same and different aspects of our current legal education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China The United States Legal education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Enlightenment
中国的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法学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主要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广泛,主要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行政机关公务员、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人员、高校法学教师、法学研究者等职业,从社会需要来看大有发展前景。因此,法律职业教育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而美国作为西方法律职业教育的先进国家,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
一、中美法律教育的共同点
1.法律教育的承担者相同
目前,中美两国的法律教育的承担者主要是各大学的法学院。美国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先后于1800年和1817年设立法学院,自19世纪后期开始,法律教育主要任务由各大学法学院承担。中国的法律教育也是以大学教育为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综合大学中的法律院系,一类是单科性高等政法学校。自1979以来,中国法律教育发展迅速。另外中国还有大专、中专层次的各种法律职业学校,还有各种业余教育中的法律专业。但在各种法律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的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如师资力量不强、教学管理松弛、教学效果较差、毕业生质量不高,因此中国的法律教育主要以各大学法学院的普通教育和单科性高等政法学校为主。
2.法律教育与科研任务并重
中美两国高等法学院系除以教学任务为主外,还承担法学的科学研究任务。与欧洲大陆一些国家不同,中国的专门研究机构较少,因而法学研究方面的力量主要集中于高等学校的法学院系中,教师既是法学教育的承担者,也是法学研究的主力军,这与美国法学院承担的任务类似。
二、中美法律教育的不同点
当代中国法律教育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本国历史、文化传统方面,都不同于任何西方国家的法律教育。就法律教育的形式、技术方面而论,中国较接近民法法系国家法律教育。与普通法系国家相比,尤其是美国,有很大差别。近几十年来,两国间的法律教育方面的交流日益加强,美国的法律教育方法与模式被积极引进中国,有关美国的法律、法学及法律教育方面的知识,对中国的法律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入学资格不同
中国法学院的入学资格主要是高考毕业生,通过每年一度的高考选取法学专业,达到高考成绩的,批准入学。以高中学习成绩和高考成绩为基础。另外也有少数学生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学习法学,主要包括自学考试和成人函授考试等方式实现学习法律,入学资格也是高考毕业生,但可以招收往年毕业学生,因此成人法学教育的学生较普通大学的法学学生年龄偏大,社会经验较为丰富,但这种入学的学生数量少,教学质量问题较大,因此,中国法律教育招录的学生是以基本没有社会经验的高考毕业生为主体。这种入学资格和美国法学院的入学资格有较大不同。美国法律教育的一大特点是入学资格之一是已是大学本科毕业生,即已取得文科或理科学士学位(B.A.,B.S.)。要求申请入学者要参加全国性的“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以大学本科成绩和LSAT成绩为入学的基础,合格者被批准入学。因此,法学院的学生年龄要比一般大学生大,所具备的基本知识也较为扎实与广泛,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文理知识。
2.教学目标不同
中国各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目标旨在为学生提供较为广泛的法律理论和知识方面的基础,而不单纯是职业训练。中国法学教育的对象主要是高中毕业生,在法学院系学习四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被授予法学学位。在校四年学习期间,主要学习法学专业课程,但也要学习很多一般人文学科课程,如外语、哲学、政治、历史学。这种教学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是,毕业后不仅可以从事律师、法官等职业,还能从事公务员、一般工作人员等职业,律师在主要的职业取向中不占主导地位。中国的法学本科学位不同于美国法学院所授予的法学博士(J.D.)学位。美国这种教学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毕业后立即参加律师考试,能从事以开业律师为主的实际工作。这种方针的一个前提就是:法学院的学生在入学前已具备必要的人文学科知识。[1]据统计,目前全美共有200多所法学院,其中184所是经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简称ABA)认可的。所有被ABA认可的学校,每年大约招收3万6千多名的全时法律学生及接近七千名的选读法律学生,可以参加美国各州的律师考试。他们中80%以上的人都以律师为主要就业方向,约10%以上的毕业生则进入司法体系或担任其他公职。因此,在ABA这个“法律职场代表”的外部引导下,各法学院为美国每年造就数以万计的律师(美国律师人数比全球其他所有地区律师的总和还多,迄今已突破100万人),从而形成一条“产、供、销一条龙”的法律职业教育之路。因此,中国法学院的教学目标更侧重于知识性的训练,而美国法学院的教学目标更侧重于职业训练,以培养“未来的律师人才”为教育目标,这也可以从两国的教学课堂设置得出结论。
3.课堂设置不同
中国的法律教育,是统一由国家管理,其课程设置原则上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但各院系分别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教学计划。以北京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教学计划而论,首先,就本科生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来说:1979年,根据当时的需要在全国率先增设了国际法学专业,1980年又率先增设了经济法学专业,1993年再增设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这就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在发展专业体系的同时,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体系不断发展。经多次调整,从1993年开始,本科生进校后任选专业,学满两个专业学分的可取得双专业毕业文凭。与此同时,近年来再次修订教学计划,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精神,加强了基础课比重。全系所开本科生专业课程已逾70门。其中全系各专业必修课17门: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概论、合同法、刑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律师实务与律师道德;法律学专业必修课6门: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企业法/公司法、司法鉴定学、犯罪学、劳改法;经济法学专业必修课9门:经济法总论、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划法与投资法、财政法与税法、金融法/银行法、会计法与审计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法学专业必修课8门:中国外交史、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海洋法、航空航天法、国际司法判例、专业外语;国际经济法专业必修课8门: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专业外语;全系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23门:现代西方法律哲学、立法学、当代西方法律思潮、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法律文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外国宪法、公务员法、罗马法、外国民商法、实用刑法学、青少年法学、外国刑法、刑事侦察学、刑事技术概论、法医学、保险法、中国经济立法史、司法精神病学、外国婚姻法、票据法、国际税法、国际法与国际组织专题。除专业课程外,还有若干门全校性公共课程。[2]除学习课程外,还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有固定时间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单位实习;并要求在教员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
美国的法律教育较为注重职业训练,其课程设置明显地反映了职业教育的特色。各法学院课程设置有所区别,但基本上是相同的。以法律专业本科教育为例,其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合同、侵权、财产、、民事责任、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法律推理和司法文书、商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WTO等。客观地说,普通本科三年的法律课程之中第一年是最难的。上课时间往往不是很多(哥大法学院每周五天约上二十个小时),但每上一次课,学生必须花三四个小时甚至一整夜的时间做课前准备工作(包括阅读讲义、检索案例、寻找案例争点issue、尝试回答布置的问题等)。而临近期末考试时,那就更要加倍努力了。选修课程基本设置在第三年,开设课程五花八门,包括法律与社会科学、法经济学、法律与全球化、收购与兼并、谈判理论等。由于不同类别的学生选修课可以交叉,因此像哈佛等名校常年提供100多门课程供学生选择。鼓励学生自选的课程包括比较法、法制史、法律哲学、法律与经济等课程。[3]
4.教学模式不同
中国的教学模式较为传统,一般以教员系统讲授为主,一般课程也有专门课堂讨论。就国内各部门法课程而论,讲授内容主要围绕该部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论和实践。即通常的老师讲授知识,学生作笔记,间或有师生互动提问、释疑环节的授课方式。无论中外,它都是讲授基本理论课或学科基础课的唯一之选。但由于相对忽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有着被动接受的弊端,因此这种教学模式在中国通常也被称作“填鸭式”教学,成为学者批评和教学改革的对象。中国没有判例法制度,在讲授或讨论部门时,也研究少数有关判例,但这仅仅是为了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更好地理解有关法律规定,而不是像美国法学院所推行的“判例教学法”。目前中国的一些法学院已经注意到此类问题,不但加大了给各类学生安排法律实务类课程的数量,而且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组织模拟法庭和组建法律社团、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等方式不断加强学生们的实践能力。
美国教学力求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一种是讨论课的方式。在课堂上,教师与学生从施教者和受教者的模式中脱离出来,进而演变为合作者的关系。它强调学生主动性的最大发挥,每一个学生在课前预习(通篇阅读教师预留的参考文章以及选定案例)的基础上,在课堂上畅所欲言,发表个人见解。教师往往扮演一个引导者、提问者以及思路转换者的角色。更多时候,教师的身份被完全淡化而彻底融入到课堂讨论之中。这种教学方式中教师的主导性实际上增强了,因为他需要在课前针对本门课程,安排最能说明问题的案例和参考文章供大家阅读,并预先就每次将要讨论哪些题目、从哪几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等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大家提前准备。因此,教师组织讨论课的方式付出的精力反而比一般的“填鸭式”授课方式大的多。另一种是判例教学法,这种方式在中国法学教学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但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美国随着社会的需求,其Clinic(诊所式)教学模式逐渐成为美国各大法学院青睐的一种方式,此种模式在美国法学院推行已有30多年的历史。它是以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各种技巧为主要内容,把课堂假设为一个法律“诊所”,教师的任务就是要引导和训练学生对一个个法律疑难杂症做出“诊断”,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开出“处方”,从而锻炼出“医术高超”的法律实务人才。目前Clinic教学的主体内容是公益诉讼(Public Interest Law Initiative,简称PILI),其范围包括对穷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被侵权提供法律援助,以及环境问题诉讼、移民案件诉讼、公平住房诉讼等。具体做法就是对法学院一二年级的学生志愿者进行Clinic培训,有针对性地讲授各式各样的实践案例、可能遇到的情况、可用的法律对策等,最终以培养出一批能在某个地区开展短期或中期公益诉讼的法律工作者为目标。
三、启 示
1.重新确立法学教育目标,注重职业培养的教学模式。
法律人要走向实践,以经世致用为本。法学教育是面向市场经济和法律职业实务的主战场,应树立新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目标,为此要增加实践教学的方法,强化“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教学权重。目前课程改革已有成效(如“方法”课和“案例”课),但还需进一步改进。在老师配备上,应强调有适当比例的实务人士聘为客座或兼职教授;聘请法律实务中的资深律师定期来校开课(如专门的律师实务,或者特定法域的选修课);强化毕业前实习课程的教学和考评,开展相对固定的用人单位的学校招聘会。有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和调研地(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监狱等);加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社团以及自办刊物、网站的建设。强化“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在法学教育教学中的权重,鼓励教师结合法律实务进行教学。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对以上教学目标已有较好定位,以我国较小的法学院――江苏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为例,学院在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师师资的聘请、实践基础的建设及司法考试的重视上,都做到了以上的要求,教学效果显著,以司法考试过关率来说,近三年来,每年大三学生过关率在30%以上,这可以说明,我国法学教育教学目标的重新定位有着极大的希望。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大学法学院的职业教育定位还不够,法学毕业生的就业选择还不能准确定位,这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学毕业生整体就业质量。
2.建设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群,鼓励跨专业、跨院系选修课程的设置。
在法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每组的课程结构分为公共必修课、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含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三类。公共必修课应包括传统法学的基础课,如宪法学专题、法史学专题、法理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刑法学专题等;方向选修课应包括:司法法务方向,可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官学等;政务法务方向,可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立法学等;商事法务方向,可选公司法、金融法、担保法、劳动法等。另外,我国应面向未来,尽快开设国家和社会以后愈益重要的新专业科目和相关课程,如可以单独设置人权法、公益诉讼、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环境保护法律等课程。
同时为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鼓励跨专业、跨院系选修课程的设置,主要措施有:增加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和新型交叉学科选修课的设置;鼓励校内不同学院联合开设跨学科课程,如财税金融与财税金融法、法律和经济学、公司并购和公司法学等。
目前,中国各高校法学院基本都能根据自身情况,制订较为完善的课程,但关键问题是部分选修课实践性较差,课程的设置可有可无,再者学生对一些实践性较强的选修课的认识不足,造成实践性的选修课没有实践作用。这还有待我们在教学实践中逐渐积累教学经验。
3.切实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学生的科研水平是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提升的,法律教育虽然以职业性与实用性为主要教学目标,但缺少理论研究,法律教育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为此,我们要在注重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对学生科研水平的提升。为此我们可以注重以下途径:①常设教授沙龙、主题研讨会、学生社团学术研讨会、实现学生期刊的正规化。②加强对硕士、博士的日常管理。规定学生定期向指导教师做研究报告或案例调研报告,认真准备,提高学术水平,为此要做出常设性的硬性规定。③坚持在硕士、博士课程中开设各类“法学前沿课”,增强学生的理论和学术水平。
四、结 论
总的看来,美国法学教育特别强调职业性和实用性,很少进行单纯的书本教育,反对刻板教条、反对不结合实际案例空谈法律理论的教育思想。法学院就是职业教育学院,其法律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入学资格、教学模式、课程设计、考试方式以及毕业要求都紧紧围绕学生就业和法律实用的根本宗旨进行设计与运作。教师教育学生从案例中总结归纳法律原则,帮助学生阅读和了解具体问题的全部相关材料,分析和评判某项法案和司法裁决的优劣得失,教师的任务就是要引导和训练学生对一个个法律疑难杂症做出“诊断”,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锻炼出法律实务人才。这种教育定位与教学模式使美国的法学教育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始终居于强大地位和有力影响。这对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教育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 沈宗灵.比较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35
关键词:入学条件;学位设置;教育方式;就业指导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12―0132―03
笔者在国内一所普通高校的法政学院担任教师,有机会来到美国一所私立大学法学院作为访问学者进行学术交流,通过调查对比性地研究中美法学院教育的异同点,希望藉此与同行探讨研究。
一、法学院入学条件
美国的法学院都是研究生教育阶段,辨别申请者的能力一般看本科GPA(grade point average)成绩和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绩。由于本科GPA各国及各学校标准有所不同,LSAT作为一项统一考试成绩尤其重要,LSAT分数要求的基本底线是150分。目前美国对于进入LLM(法学硕士)项目学习不一定要求有LSAT成绩,我所在的法学院只要求攻读JD(Juris Doctor法律博士)的学生提供LSAT分数,在150分的基础上结合GPA择优录取。
中国的法学院招收本科学生时按照学生参加结束高中学习后的国家统一的大学招生考试标准分数录取,高中成绩如果非常优秀,则可以成为大学免试保送的主要条件。法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时,全国性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是主要标准,学生的本科成绩的GPA及其他的优异表现也会成为导师选择学生的重要条件。政治课与英语课的成绩在很多时候成为决定因素,未通过国家统一的政治课和英语课的单科分数线无法顺利进入法学院;若此两门课达到通过的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的总分数成为甄选的主要标准。
对外国的JD项目申请者而言,还需参加TOEFL(检定非英语为母语者的英语能力考试)考试,成绩至少600分以上。目前,IELTS(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考试因为其客观全面的考核学生的英语能力的特性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其效果,截至2010年7月,在美国共有超过3000所院校认可IELTS成绩,包括所有常青藤盟校和美国大学排行榜前130名的绝大多数学校。
二、法学院学费
美国的法学院能够提供的奖学金比较少,本地学生如果家庭不富裕的话,可以向政府申请学生贷款(student loan),或者外出打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但是由于法学院的学习强度大,学生并没有太多空余时间做兼职工作,所以我认识的当地美国学生大部分申请学生贷款支付所有花费。近年来,法学院为了吸引更多的国外留学生,开始给予他们更多的奖学金。笔者所在学校目前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费的一半作为奖学金,优惠额度较大。
国内大约90%的学生依靠家庭支付全部费用,学校一般会提供不同形式的助学金和贷款,但是数量较少;除了家境非常困难的学生外,靠自己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也很少。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也意识到选择贷款和做兼职工作是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可行方案。
三、法学院选择因素
有些人会按照法学院的知名度、特殊项目或者提供奖学金的数目选择就读的学校,根据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委员会(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学术水平和个人情况完成一个备选法学院的名单,然后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注重你未来同学的学术水平
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委员会建议学生选择一所自己与其他学生的水平差别不大的法学院,在今后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与有实力的同学进行良性竞争往往能激发自己的潜力,从而获得优异的表现。中国的大学在招生考试简章中除了介绍本校的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同时也会列出历年进入本校考生的最低和最高成绩给考生和家长以供参考。高中生在进入大学前主要关注的是学校的录取成绩,而报考研究生院的学生更注重学校专业的国内排名及导师的研究方向。
(二)教师的学术水平
从美国法学院联合会最新公布的“法学教师名录”,可以查到所圈定的法学院教师的学术背景,从而可以发现与你的研究兴趣领域相同的教师,法学教师名录在法学院的图书馆里都可以不费力地查找到。
200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一书中收录了207位在全国有相当高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的知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已经在1995、1999、2002、2004和2006年开展评选“青年法学家”的活动,有50名青年法学家入选。但是这些活动并非为帮助学生选择法学院特定举办,而且并未根据每年的变化而修订目录,所以与美国的“法学教师名录”有一定的差别,但仍然不失为学生选择未来就读法学院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三)图书馆设施
凡是由美国律师协会(AMERCIAN BAR ASSOCIATION)许可开设的法学院必须有一个能够保证提供法学研究重要研究资料的图书馆,包括原始的与引用的。我所访问的学校法学院规模不大,但是仍然设立独立的法学院图书馆,因为美国律师协会(ABA)要求法学院的图书馆必须独立设置。这样的规定反映出了法学院办学条件的高要求,也为法学院的学生度过极其辛苦的学习生涯提供良好的学习研究环境。同时学生可以向图书馆预定一个自用的学习房间,以免别人的打扰。国内法学院的图书馆并未单独设立,但是有些办学条件比较好的法学院会设立单独的资料室或者小型图书馆,为师生的研究提供便利。
四、学位设置
(一)法律博士(JD, Juris Doctor)
直到1971年美国耶鲁大学还授予学士学位外,美国是仅有的不再提供法学学士学位的普通法国家。之后美国所有的学校开始授予专业博士头衔――法律博士(Juris Doctor),该学位已经在绝大多数州成为参加州律师资格考试并开始执业前的必备标准学位。
JD学制为3年,已经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可以申请。美国的一些数学硕士、心理学博士也会报考JD的,可见这一学位的巨大诱惑力和良好的职业前景。
(二)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 (L.L.M) Programs
L.L.M是非常普遍的一种学位,通常针对个体兴趣而特别设置。有些学校提供某些特殊领域的法学硕士学位,比如税法硕士和比较法硕士,一般学生们在获得JD学位后可以申请L.L.M学位。这个学位主要是为那些已经在外国取得相当于JD学位后的学生提供的一种研究生学历教育水平的学位,通常赴美攻读硕士学位的中国学生都会选择这个项目,时间只有一年左右。该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有以下要求:1.申请者必须通过本科阶段的法律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申请者需证明自己具备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提交自己关于法学研究的主要出版物和学术作品;3.参加TOEFL考试并达到学校所要求的分数。
(三)法学博士S.J.D(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S.J.D是一种研究型的博士学位,它普遍地被接受为等同于更常见的研究型博士――PHD。 S.J.D 被印第安纳大学和哈佛法学院称为“法学的最终学位”;乔治华盛顿大学、纽约大学、斯坦福大学、杜兰大学称其为“最高级的法学学位”;堪萨斯大学法学院和佩斯大学设有S.J.D课程。美国国家法律职业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egal Professionals)这样表述S.J.D学位――继取得法学硕士和法律博士学位后的最高法学学位。
法学博士学位课程是为那些希望成为教师和法学学者的人而设置。这种高度选择性的课程只开放给那些在早前的法律学习中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和显示出拥有完成高质量要求的学术论文潜力的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持有法律博士学位或等同的外国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
五、教育方式――以课堂为例
(一)美国法学院
1.案例教学法为特色的教学方式
这种源于“苏格拉底教学法”的教学方式,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改进,现为美国大多数法学院所采用。这种方式为师生带来非常大的挑战:学生上课前需阅读老师布置的案例和补充材料,否则上课无法听懂,更谈不上回答问题。国内有些观点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对学生施加压力,老师可以偷懒。笔者认为这实在是误解,教师须对课堂讲授内容非常熟悉,才能够应对学生的提问,而且教学中不是老师一直占有主动地位,学生可随时打断老师的话,举手表达自己的疑问,说主动权更多地由学生掌握是不夸张的。
我曾听过一门课程《合同起草》,教授经常会提问,同学们都挺紧张。一个女同学比他更喜欢提问,而且还喜欢评论。有一次,她对老师评改小测验的方法不满意,说老师不能老是强调负面的错误,应该多肯定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很多同学包括教师都没有想到这点,直到老师说:“You hit my heart! ”大家都笑了,我却对提问的学生印象深刻。“教学相长”在这个方法中体现得很明显,平等的概念贯穿始终。
2.讲座式授课形式依然存在
我所在旁听的法学院课程一般人数多的班级达到50~60人,高年级的选修课最少不到10人。虽然案例教学法会不时使用,但是授课的主线还是以教师的讲课提纲为基础的。我粗略地做了项统计,案例教学法和讲座式方法交叉运用,比例几乎是一比一,有时某种比例略高,但是不存在绝对优势。有些教授偏爱这种方式,上课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一一陈述,讲到精彩之处也令人动容,有时连学生的举手提问都没有看到,非常有趣。
3.大量的专业讲座
我所在的法学院经常会安排法学专题讲座,但因时间限制,只能安排在中午12点到下午1点的午休时间。邀请的发言人包括州高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法官、检察机关的检察官、知名的律师,杰出校友和各地法学院的教授常常是座上宾。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有条不紊而且极富特色,考虑到学生无法在讲座时用午餐,几乎所有在这个时段举行的活动都提供免费午餐。虽然看着学生们一边吃汉堡炸鸡一边听讲座有些奇怪,但这样安排既节省时间又照顾到学生需求,有效率且富人性化。
(二)中国法学院
在国内,我要求学生们预习课本上的内容,如果有课堂练习或者讨论课,布置的预习内容较多,内容和强度都低于美国的法学院。美国学生课前须预习老师布置的作业,否则无法跟上授课的进度。我曾选修了一门课程,每次三个小时课程之前完成四个案例的研究,一次课程不亚于在国内的一门课程结业考试的强度。目前我也在课堂上逐渐借鉴美国法学院的预习模式和案例教学法模式,结合讲座的方法帮助学生更多地领会美国学生的学习模式和心理状态。
六、就业指导比较
我所在学习的学校有一个总的就业协助办公室,会安排各种见面会,与不同领域的职业律师会面搜集信息资源。就业服务专家会收集和提供各种重要的信息和资源,教授学生求职策略,比如有效的面试技巧和雇佣调查,及讨论学生的个人兴趣并展示自己。但因法学的高度专业性,实际上的就业协助工作是由法学院承担的。有时用人单位也会来学校面试,但在大多数学校,只有很少比例的学生会通过校园面试找到工作,因此发掘就业服务人员提供的额外帮助和法学院毕业学生找到工作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就业指导人员关注所有的学生,不是只为那些优等生服务。
中国目前大多数高校里都设有学生工作部门,里面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学生的就业工作,有的学校还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或者聘校内外专家举办讲座,给学生教授相关的面试技巧,比较普遍的是学校主办邀请一些用人单位直接入校举办毕业生应聘专场。我做毕业论文导师时,除了承担正常的论文指导工作,也按照院系的安排定时与所指导学生联系,督促他们积极参加面试及寻找各项工作机会,起到连接学生与学校的桥梁作用,客观上确实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但是也不失为一个实施就业指导计划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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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aw School Association [EB/OL]. http:///JD/Choose/evaluating-law-schools.asp,2012-09-02.
[3]Juris Doctor[DB/OL]. http:///wiki/Juris_Doctor#Creation_of_the_Juris_Doctor,2013-04-07.
张天一老家在湖南常德,妈妈是律师,之所以让儿子选择法学专业,是希望儿子毕业后到律师事务所或机关工作。而对张天一来说,从小到大,评判他个人价值的标准只有考试与得分,他思考的问题大多关注标准答案是什么,很少考虑上学为了什么。
即将进入社会,张天一发现自己的身份就要变了,过去事事有标准答案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如果留在北京,要通过奋斗买车买房,付出的机会成本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三线城市。张天一畏惧每天挤两三个小时上下班的律师生活,也畏惧循规蹈矩的公务员生活,可又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好。如果问妈妈,除了当律师、坐机关,恐怕只有出国这第三个选择了。
这一天,张天一到驾校学开车。仅小学毕业的教练笑呵呵地告诉张天一,工作很好找,他还觉得全国就业形势好着呢,到处都是工作机会。教练对张天一说,他原来是开出租车的,钱挣得多,可为了图舒服,就当了驾校教练。这次无意中的对话,像一阵清风打开了张天一的心窗。他突然间豁然开朗――“如果找工作的定位仅是谋生手段,那我的谋生手段比一万条还多,而绝不仅限于这么两三条。”
可到底做什么好呢?直到有一天,张天一看到一部日本纪录片,讲述的是“寿司之神”小野二郎的故事。小野二郎是全球最年长的三星大厨,89岁,研究如何做好寿司五十多年,他的寿司被誉为“值得花一辈子排队等待的美味”。张天一想,一份不起眼的寿司,甚至难登大雅之堂,充其量也只是为稻粱谋的小买卖,可是人家做了一辈子,在八十多岁时也没放弃,他因此才被称为神。张天一将这部纪录片反复看了多遍。小野二郎的成功,深深刺激了他。在他的职业选择框框里,这无疑是一个无比鲜活的样本。
给张天一触动更大的一件事,是他的导师吴志攀对他硕士毕业论文致谢词提出的批评。
张天一这样写道:“无论未来如何,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体验过程而非结果,生活着而不是生存着。纵使将来去扫大街,若能获心安,也自认了。”结果导师批评了他。吴志攀说:“环卫工人和其他职业一样,没有任何区别,都是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岗位无高低,只是分工有所不同。”
张天一恍然大悟,事情根本就没有“是大学生做的”和“不是大学生做的”的区别。任何一件事情,只要用心去做好,都能够对社会有所贡献。
张天一在电话里和妈妈讨论就业问题,以北京东三环国贸桥堵车为例:“国贸是个好地方,人人都想去,但是你看人人都想去的好地方,结果可能并不是大家都能到的地方,直接堵在路上了。我是急性子,堵车会让我着急,体现在我的人生选择上,我会选一些看上去不那么主流的路,可能别人会认为绕,但是我知道这条路不堵车。”
为了人生“不堵车”,张天一决定选择自主创业。 经营的是一种生活方式
从小到大,张天一都有些与众不同。高考那年,张天一未按常理出牌,写了篇文言文。可阅卷老师没时间细细研读,结果,作文得了零分,张天一的北大梦碎,只好就读北京外国语大学。后来,他曲线求学,考入北大法学院,成为一名硕士研究生。
大一暑假,张天一和妈妈要6000元钱“下江南”,遭到妈妈的拒绝。他发现,经济不独立,思想也无法独立。于是,大二那年,张天一辞掉学生会主席职务,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天一碗”饺子店,没想到生意红火,后来他一口气开了三家连锁店,捞金80万元,挣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除此外,张天一还在国家机关做法律顾问,推销保险,摆过地摊,甚至装过乞丐。他写的《我本科期间做过的十种职业》红遍网络,被许多年轻人顶礼膜拜。
2014年春节,张天一对妈妈说:“我要坚持自己的选择和生活方式。就像《寿司之神》里卖了一辈子寿司的小野二郎,因为尊重职业,所以获得他人的尊重。”。
张天一很快行动起来。2014年2月,他回到老家常德,带着表弟吃遍了常德市区所有米粉店。最终,他们敲定了一家口味最正宗的米粉店,软磨硬泡,拜师学艺。经过近两个月的学习,张天一学会了所有工艺,还买到了祖传配方。他向师傅承诺,绝不在常德本地开店。
张天一回到北京,成立了最初的“四人组合”:24岁的周全,早在深圳有稳定工作;25岁的柳啸,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硕士;25岁的宋硕,放弃了美国高校MBA全额奖学金。几个都有着“另类创业思维”的年轻人拿出15万元,作为第一笔启动资金。
4月4日,张天一的“伏牛堂”米粉店在北京东三环中路环球金融中心正式开业。
开业前,张天一的妈妈才接到邀请函。她冷静地问儿子:“为什么要选择餐饮?”张天一告诉妈妈,他想踏踏实实地做一件事。选择餐饮,是因为他有这方面的经验,社会再发达,也离不开餐饮。他还说,他考察了雕爷牛腩、黄太吉煎饼等,发觉用互联网思维做传统行业机会很多。既然儿子是经过思考后作出的决定,应该尊重他。
开业当日,张天一的妈妈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出乎她意料的是,儿子不仅做出了正宗的牛肉粉,还采取了特别的经营方式,由于店里没有服务员,顾客用完餐自己收碗,将垃圾分类放好,伏牛堂会回馈一份水果。妈妈乐了――这是法律里的利益均衡,互动的公平精神。妈妈感受到了儿子的严谨和踏实,欣慰地说:“妈妈服了。”
6月25日,距离张天一北大法学院毕业典礼还有三天的时候,北京朝外SOHO“伏牛堂”第二家连锁经营店开张。张天一在开业仪式上说,到年底前,仅朝外SOHO店,就要卖掉10万碗粉,用掉7头牛。
这个宣言雷倒了北大师生,也有网友觉得他在炒作,然而事实却是最好的证明。从开业起,伏牛堂米粉店的顾客是应接不暇。伏牛堂连厨房带收银台和餐位,总共才37平方米,却用84天的时间卖出了14362碗粉,有回头客,也有带着好奇心来的,口碑就这样树起来了。 总理为他点赞
然而,突如其来的盛名,让张天一和创业伙伴一下被置于放大镜下。有媒体解读张天一,说他是北大硕士生意才如此好。也有人质疑,张天一学习了6年法律,却从事和法律没有关系的工作,是不是资源浪费?
事实上,张天一的创业结合了经验、兴趣,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实施。张天一喜欢美食,北京的美食他尝了好多,对美食很了解,对常德津市米粉的历史渊源、文化渊源也很清楚,还写过美食文章。
张天一觉得法律学习带给他的,是帮他掌握一些法律、法学的思维与做事方式。“就像互联网思维,你去做互联网,也可以去做金融、房地产、餐饮。假设世界上有一种法律人思维,那我拿它来做餐饮,也可以。”
张天一也通过互联网吸引顾客。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建立了8个QQ群、3个微信群,他们的微博也有一万多的铁杆粉丝。张天一说:“互联网固然重要,但米粉好吃才是最关键的。”张天一说,他们没必要非得满足北京城数千万人的胃口,通过互联网,能精准地找到那三四十万在北京生活的湖南人,让顾客感受到浓浓的乡情就够了。
有一天,伏牛堂米粉店来了一位60多岁的老阿姨。她说:“我是常德人,定居北京16年了,听说你们米粉做得地道,想来尝一碗。”一碗汤面很快见底,喝完最后一口,老阿姨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有家乡的味道。”更让张天一感到意外的是,老阿姨说:“小伙子,如果你们不嫌弃,阿姨愿意在你们这里做义工。”
对张天一来说,开米粉店不仅是谋生创业的手段,更是一群年轻人对生活的热爱,对家乡的情感,对未来的梦想。张天一的“壮举”赢得了原北大校长周其凤的肯定。周其凤说:“北大学者从来都不是一个声音,北大也不同意只提倡一种文化、一种价值观,只有一朵花的世界是不美的,我们提倡百花齐放。”
2015年5月7日,在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会客厅里,张天一见到了国务院总理。握着这位“90后”的手,问道:“你衣服上的‘霸蛮’是什么意思?”张天一回答:“这是湖南方言,意思是拼命三郎。有一句俗语是‘吃得苦、耐得烦、霸得蛮’。作为伏牛堂的品牌口号,希望团队有这种精神。”听完,脸上浮现笑容,点点头说:“我为你们点赞,加油!”
2016年初,张天一带领团队进行多次头脑风暴,想把米粉店开到国外,比如伊拉克、老挝、朝鲜、日本。他们正研究这些国家的法律政策,争取早日实现梦想。张天一还说,希望有一天,社会不再以“北大学生卖猪肉”、“清华学生当保安”这样的新闻当炒作和噱头,而是尊重每一个岗位,尊重每一种生活方式。编辑/纤手暖
30-32半
娄乃鸣是“全国十佳”导演,曾连续12年担任央视“春晚”小品总导演,执导的《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闲人马大姐》等影视作品,堪称经典。丈夫孙文举是娄乃鸣的下属,比她小7岁,癌魔来袭,小丈夫不离不弃。在外人眼里,这对年龄、外表不般配的夫妻,却将婚姻演绎成一曲温馨和谐的双人舞……
周末临近,有单身同事在群里发起周末武汉看樱花自驾游,闲来无事,报了名。 启程时,意外看到橙。
没以为她会去,原因很简单,橙去年刚刚做了母亲,如今,女儿不过一岁,正是最依赖她的时候。而在我的概念中,所有年轻妈妈,这个时段几乎把工作之外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孩子,寸步不离。包括曾经的自己。
印象中,橙也是个典型的新妈妈,聊天时,话题总会不由自主转到女儿身上,说起女儿,万千柔情。所以,并未想到耗时两天的旅行,她将女儿留给家人,说走便走了。
暗忖,橙或许一时兴起,出来了,恐是不能安心吧。
却并不。三四个小时车程,橙并未如我所想,频频打电话询问女儿境况,亦无片刻心神不宁,一路上,悠然自在地听着音乐看途中风景。抵达目的地,橙更是欢呼雀跃地观赏繁盛花开,惊喜、拍照……专心致志独自安享这美好时光,不被任何事物打扰。
夜晚,几个人在繁华的街头夜市吃小吃、喝啤酒,兴之所至,同行的三个女子,都喝至微醺,包括橙。频繁地推杯换盏中,橙跟我们聊眼前美食,聊当日美景,并无只言片语絮叨家中小女,亦未拿出手机炫女儿照片,仿佛,此刻的她只是一个单身女子,安享一场出游的盛宴。而直到深夜,回到酒店房间,才听她在打电话询问了先生两句。
也就那么两句。橙挂了电话后,我同她开玩笑:“不想女儿啊?”
关键词:芬兰警察;职业教育;特色;启示
作者简介:栗长江(1970-),男,河北武邑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文社科部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警务。
课题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提高国际警务合作执法能力研究”(编号:2011SK52),主持人:栗长江。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3)06-0090-04
芬兰位于北欧,人口大约550万人,目前全国共有警力约10,500名,其中着装宣誓警察7,500名,文职人员3,000名。近几年,芬兰警察的组织结构正在发生变革:2010年,芬兰警察最高指挥机构由芬兰国家警察总局更名为芬兰国家警察委员会(National Police Board),并且取消了省级的警察指挥和管理机构。芬兰国家警察委员会隶属芬兰内政部,共包括五大国家警察部门(国家调查局、芬兰安全警察局、国家交通警察局、芬兰警察学院和警察技术中心)和24个地方警察局(还有奥兰德群岛警察局,但由于奥兰德群岛实行自治,警察局隶属地方行政部门领导)。芬兰国家警察委员会位于首都赫尔辛基,现任国家警察总监为裴德儒先生。芬兰国家警察委员会重点有四项职责:一、为全国的警务工作及警务保障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并且进行指挥监督;二、确保人民得到平等的优质的警务服务;三、协调警察机构之间的合作;四、负责全国警察的绩效管理和资源配置。
芬兰警察学院目前是芬兰唯一一所警察院校。2008年1月1日起,位于坦佩雷的芬兰国家警察学校与位于艾斯堡的芬兰警察学院合并,成立新的芬兰警察学院,主校区设在坦佩雷。芬兰警察学院承担以下几项基本任务:一、提高警务人员的警务技能和信息化基础;二、负责警察培训的招募、学生选择和各种培训班的课程设计和实施;三、进行警务领域的研发。芬兰警察学院的核心价值观为:公正公平;专业过硬;服务大众;身心健康。其远景目标为在2020年将芬兰警察学院建设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警察教育培训以及研发机构,促进国内外的安全合作。
一、芬兰警察职业教育的特色
芬兰的警察教育属于典型的职业教育,注重“学以致用”,其职业教育具有明显的特色。
(一)一体化的教育培训与职务晋升
在芬兰,芬兰警察学院是唯一一所负责警察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的警察高等院校,其对学生的选拔要经过能力评估、入学考试和体检等环节。申请者必须具备从事警务工作的职业素养和身体素质、高中以上教育程度,并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等。为了选拔优秀的学生,芬兰警察学院利用微博等社会媒体与申请者交流,再加上最近几年警院学生良好的就业前景,使报考警察学院的学员大幅提高。比如,警察学文凭课程班(专科班)2008年报考者为947人,录取218人;到了2009年报考者猛增到2014人,录取248人;2010年报考者达到2183人,录取365人。报考者的大幅增加使警察学院得以选拔最优秀的学员到警察学院学习。芬兰警察学院的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都能进入警察队伍,少数进入其他执法部门,不能就业的学生多是由于身体出现了某些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状况,但这样的情况微乎其微。
在芬兰,警院学生毕业入警后其晋升和受到的教育培训是直接挂钩的。警察学文凭课程班的学员进入警队可以直接做高级警员,但是如果维持现状,不继续接受教育培训,直到退休也只能是高级警员。但在职警察要接受进一步的教育培训也有严格的工作年限的限制。警察学文凭课程班毕业加入警察队伍后工作两年,经过能力评估和入学考试,可以继续芬兰警长考试课程班的学习。经过一年半的学习和实践,经过毕业考核,可以有资格升任警长,警探长和高级警探。芬兰警长考试课程班毕业后工作三年,或者警察学文凭课程班毕业后工作至少七年,经过能力评估和入学考试可以参加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的学习。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分为两个阶段。A阶段需在校连续学习一年半,学业完成后可以有资格升任督查,警探督查和总督察的岗位。处于管理岗位的学员还可以边工作边进修B阶段的课程,为时三年,考核和论文通过后可以获得警务指挥学士学位,有资格升任总督察、警探总督察、副局长以及其他高级领导岗位。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的毕业生还可以在芬兰警察学院继续学习警学高级课程,到与芬兰警察学院合作办学的地方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毕业后方可有资格升任局长。
(二)高效的学分化课程设置与模块化教学设计
目前,芬兰警察学院有四个级别的学历教育课程班,还有一些在职的专业培训班,均实行严格的学分制,且理论课和实践课均实行学分制。警察学文凭班共165学分,其中基础理论学习为95学分,工作实践和毕业论文占70学分。芬兰警长考试课程班共45学分,其中导向性研究2学分,指导下学习32学分,选修课最多3学分,实践任务4学分,实战训练4学分。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共180学分,A阶段126学分,B阶段54学分。警察学文凭班毕业后从事警务工作两年可以申请参加专业进修学习,学分为45学分。与严格的学分制想对应的是警察学院的模块化教学设计。比如,警察学文凭班的基础学习阶段被分成7大模块,每个模块持续六周:1.芬兰社会;2.警务基础;3.顾客服务和前台接待;4.勤务和紧急警务;5.刑事调查基础;6.侦查;7.监控。七大模块的课程学习完毕后立即在实战教官的指导性进行工作锻炼,在实践中深化对所学课程的认知。职业学习阶段包括三大模块:1.课堂学习模块;2.实习模块;3.自主学习模块。这些课程被分成模块,逐个突破,使得课程的连续性得到明显提高。这些模块重点包含以下三大领域的内容:1.勤务活动:警务基础、通讯系统、法律学习、心理学、武力使用;2.犯罪预防:侦查战术、犯罪现场调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3.交通:道路交通法和驾驶技术。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A部分包括六大模块:1.基础研究;2.勤务管理;3.刑事侦查管理、4.警察管理;5.研究方法和论文写作;6.见习。学分化课程设置与模块化教学设计有利于知识的连贯性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教学活动中,芬兰警察学院采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演练、小组实践、自学、基于问题的学习以及网络教学。其基本指导原则可以总结为“学中有练,练中有学,学练相长”。
(三)丰富的实践教学与实效的警务实践
芬兰警察学院特别注重学生的实战技能,因此,在教学过程别突出实践教学,并把学生的警务实践提到突出的位置。芬兰警察学院拥有先进的实战教学设施,充分保障学员得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模拟街区拥有32个不同的训练场景,而且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场景的重组。模拟街区还有完备的视频监控设施,即使不到训练现场,也可以通过探头和录音麦克清晰实时了解训练情况。芬兰警察学院还设有警务指挥中心,该指挥中心并非模拟,而是一个真正的指挥中心,坦佩雷市的街区、建筑、警车所在位置均在显示屏上清晰显示。指挥中心发现可疑车辆后可以实时调取该车是否为盗抢车辆以及车主信息等等,为警察学院的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教学途径。可以说,“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是芬兰警察学院办学的一大亮点。警察学文凭课程班中,学生在完成七大模块的基础学习阶段后必须到24个地方警察部门中在经验丰富的警察教官的指导下进行7个月的工作实践,让所学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夯实。然后再回到警察学院进行为期六周的课堂教学,之后再到国家警察部门,比如国家交通警察局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期间还要进行远程学习。之后,回到警察学院再次进行课堂学习和自学,最后完成学业论文。需要指出的是,芬兰的警察体系为芬兰警察学院的学生进行见习和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芬兰国家的警察部门属于典型的“条型”,全国警察实行垂直领导,最高指挥机构为芬兰警察委员会,因此,无论学生到地方警察部门进行见习,还是到国家警察部门进行实习,都能得到充分的组织和物质保障。芬兰警长考试课程是在职学习课程,要完成必修课(警察管理、勤务管理、刑事侦查管理)的学习,还要选修语言、指挥等课程。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的学员在完成五大模块的学习后也要到警务实战部门进行见习。“学中练、练中学”成为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纽带。
(四)给力的教学保障
芬兰警察学院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得益于给力的教学保障。芬兰警察学院现有员工213名,其中正式员工占百分之九十(约190名)。芬兰警察学院的教职人员分为实战教官和公共课教师。实战教官教授警察专业课程,具有警察身份,着警服,从实战部门选调;公共课教师不具警察身份,为文职雇员。芬兰警察学院的实战教官为91名,占全体员工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在芬兰警察学院,教官和教师占员工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二,教辅人员占百分之十一,科研人员占百分之十三,而行政人员只占百分之二十四。科研人员不仅从事科研,也进行教学活动,并且指导警务指挥学士学位课程班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这样看来,芬兰警察学院的教学和教辅人员占到了全体员工的百分之七十六左右,充分体现了“教学优先”的办学理念。特别是实战教官的数量占全体员工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之强,为芬兰警察学院开展实战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师资保障。
芬兰警察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实施。警务实战模拟街区功能完备,设施先进,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模拟场所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重组,使其功能发挥到了极致。与坦佩雷警察局实时连接的警务指挥系统也为学生进行实战教学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芬兰警察学院还有警犬训练中心,位于哈米琳娜,负责为芬兰警察购买、训练警犬以及警犬训练员。芬兰警察博物馆就位于坦佩雷的芬兰警察学院校园内,为芬兰警察学院和芬兰警察提供科研支撑和训练活动。
芬兰警察学院还有雄厚的资金支持。2010年,芬兰警察学院的运营资金达到2650万欧元。学生在芬兰警察学院学习期间的住宿、餐饮、警服以及警务装备全部免费供应,而且每月还可以有350欧元的零用钱。如果需要,还可以申请贷款。据折算,芬兰警察学院的学生一般每天花费警察学院160欧元左右,而警务指挥学士学位的学生每天的花费更是高达近260欧元。高素质的教学队伍,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充足的资金为芬兰警察学院进行教学、科研等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五)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警察教育培训的核心。新的警察学院组建四年多来,芬兰警察学院院方不断强化质量保证体系(Quality Assurance System)。芬兰警察学院的质量保证体系涉及组织结构、责任分配、办学方法、以及资源配置等警察教育培训及科学研究的各个环节。 具体而言,芬兰警察学院采取双轨制的教育评估机制:在内部,芬兰警察学院采用欧洲近十年来质量管理最为流行的共同评估框架模式(CAF,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 进行自评;在外部,由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内部自评首先基于反馈体系,学院把评估指标细化并且印发成册,供员工参照执行。芬兰警察学院通过向学生和员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学院教学、管理等诸多环节的问题。给学生的调查问卷重点针对教育质量和学习氛围,而给员工的问卷则主要针对工作氛围以及内部服务质量。除此之外,学院还对财务、人事管理以及岗位安全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2012年2月29日,芬兰警察学院成功通过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FINHEEC, The Finnish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Council )的评估,意味着芬兰警察学院质量保证体系的成功。该评估委员会对芬兰警察学院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估结果有效期为6年,6年之后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要针对给芬兰警察学院所提评估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再度评估。
二、芬兰警察职业教育对我国警察教育培训的启示
芬兰警察学院目前还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规模也不是很大,但是其办学特色有不少方面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中国的公安本科院校基本都是以学历教育为主,在职培训为辅。以公安大学为例。多年来,经过几代公大人的努力,公安大学形成了五大鲜明的办学特色,即:“高教与培训相结合”,“教书与育人相结合”,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战相结合”,“调研与智库相结合”。[1]这些特色中的有些特色还没有特别落实到位,可以借鉴芬兰警察学院的作法逐步夯实。
(一)优化师资配置,突出“教学”中心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承担着最为直接的任务,因此,科学的师资配置成为影响教学效果的直接因素。与芬兰警察学院相比,目前,公安大学的师资配置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教师与行政人员的比例不够合理,师资短缺的现象在不少系、部明显存在。这种情况并不是公安大学独有的弊端,而是普遍存在于我国的公安高等院校中。芬兰警察学院的教师和教官占到了全体员工的百分之五十二,教官更是占到了全体员工的百分之四十之强,而我国的公安高等院校行政人员在全体员工中所占的比例明显偏高。二是教师缺乏实战背景。我国公安高等院校的教师绝大多数都是来自高等院校,没有在警务实战一线工作过,因此,缺乏实战经验,不免造成教师本身理论和实践的脱节。这一点在我国唯有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形成了比较良性的师资配备。该校2007年8月申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中国警察职业教育改革的开路先锋。该校有专职教官121人、专任教师教员90人、另聘兼职教官196人[2]。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虽然早有呼声“我国警察学校应尽快完成由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变”[3],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并未形成主流。比如,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在停办了几年学历教育后,今年又继续开始了学历教育。因此,在学历教育模式下如何优化师资配置正是我们需要向芬兰警察学院借鉴的地方。芬兰警察学院的后勤和行政服务许多都通过外包的形式进行了社会化,因此,即保证了所有员工都以“教学”为其中心工作,又解决了行政人员的“臃肿”现象。我国公安高等院校在选调教师时,可以考虑从警务实战部门招聘,而不只是从高等院校招聘,吸收具有实战经验的在职干警加入公安大学的教师队伍。另一方面,积极完善教师下派锻炼的政策,加强与地方警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并且加强对教师实战锻炼效果的评估。
(二)优化实战教学,确保学、练结合
近年来,公安教育紧紧围绕学生毕业后“干什么”、“能干什么”,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突出公安特色,强化实践教学,逐步探索和建立了课堂教学与警务实践有机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公安大学为例:为了切实强化实践教学,公安大学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几十所实践教学基地,并于2011年6月,成立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实战训练部。警务实战训练部将紧密结公安工作发展形势和警务实战需求,着力抓好实训项目开发、教学资源建设、实训教学实施、警务实战训练研究、与公安实战部门合作等工作,积极推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这些努力无疑对公安大学实战教学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公安大学以及其他公安高等院校,我们的实战教学还有一些明显不足:一是实践教学和实战还有不少脱节现象。目前,公安大学在实战部门聘请了147名实战教官,但“聘而不用”的现象明显存在,削弱了实战教学的实战效果。公安大学建有警务战训大楼和警务战术模拟街区,为警务实战提供了良好的场所,但是与芬兰警察学院、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等国外训练部门的模拟训练场所相比,我们的设施功能比较单一,使用频率不高。芬兰警察学院的模拟街区被称作“训练区”(Practice Areas),许多训练场所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重新组合,而且街区的监控设配许多都配有麦克风,可以实时收集训练的视频和音频。而且,芬兰警察学院的训练街区向全芬兰警察机构免费开放。访问期间,芬兰国家交通警察正在模拟街区进行实战训练。二是学练结合还有待提高。在工作中学习是芬兰警察学院一个重要理念,在学生的学分中占有很大比例。芬兰警察学院学生的工作锻炼是循序进行的: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后首先到地方警察部门在实战教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锻炼,然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然后再次到国家警察部门进行实习,然后再回到课堂进行学习。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即使在见习和实习期间,学生依然要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切实做到了学练结合。相比之下,公安大学学生的社会见习缺乏指导和评估,效果不甚明显。而学生的毕业实习一般为一学期,实习完毕后面临着各种社会考试,没能再次根据实习效果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因而学练结合不够紧密。
参考文献:
[1]办学思路[EB/OL].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