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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转移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精神,我们可以简要分析一下中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1995年财政部颁发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问题。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办法”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其自身的地位和职能所享有的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财权是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力。目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很多事项也是难以区分清楚,许多本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支出,却由中央政府承担,而许多本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却推给地方财政。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范围的划分随意性很大,同样的事项,在一处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处则由下级政府承担,在一时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时则下放地方政府承担,它们之间区分的标准很模糊,或者根本没有标准可循。这种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由此导致了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中国现行的分税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但对事权界定不够明晰,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同时,对省、市、县分别有哪些财权,应对哪些事情负责,还规定不够明确,各级之间扯皮很多。
2.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缺乏合理的标准。中国地区间财政资金的横向转移是通过中央政府集中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实现的。但是,由于这种横向转移的过程是与中央政府直接增加可用财力相向而行的,因而对中央增加的财力是用于中央本身开支,还是用于补助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在认识上难免不一致。另外,在财力转移上,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要么根据基数法,要么就是根据主观判断,而不是依法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
3.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各地不平衡状况难以有效解决。中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留了原有体制资金双向转移模式,即仍然存在资金由下级财政向上级流动现象,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大财政部门的工作量,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它将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使得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基本未能解决,不能充分体现财政均衡的原则。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还缺乏比较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此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虽然政府支出中属于补质的转移支付种类很多,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但各项财政补助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
4.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最大的共性就是制定具有较高层次效力的法律。而中国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办法》,该办法属于行政规章的层次,立法层次显然太低。立法层次太低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法律规定缺乏权威性、制度的稳定性较差、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难以保证等,这些不良后果已经严重制约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由此可见,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仅形式上的财政转移支付必须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如财政权力法定、财政义务法定、财政程序法定、财政责任法定)的要求难以满足,财政转移支付法治实体价值,如正义、公正、民主、自由,也由于中国目前民主和建设的滞后同样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政府公共资金支付管理,以抑制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平衡地区财政收支差异,实现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很有必要加强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针对中国目前的实现情况,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要求,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条例》,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实践,总结经验,再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我们认为:在立法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既定目标,转变立法观念,正确解决立法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做到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服务于财政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把财政改革成果,保障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引导财政改革的深入作为中心任务。在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时,要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国家利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避免不适当地强调局部利益。
2.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现实可行性与适度超前性相兼顾,并提高立法质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又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法律规定既要符合客观实际,又要有适度的超前性。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和财政的运行规律及其发展趋势,避免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在制定颁布后很快就落后于形势发展的不良现象。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质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内容,二是立法技术,三是立法程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技术包括结构技术、语言技术和延续技术等方面,立法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立法的质量。结构技术,就是运用科学方法,使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结构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立法的内容;语言技术,就是法律中的每个概念、每个条文都必须法律化,使之能正确表达立法者的愿意,较好地体现准确、简洁、易懂等特点;延续技术,就是充分把握法律条件的变化规律,为立法的修订、解释做准备。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提高支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避免不按立法程序的突击立法或应急立法。
3.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立足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一定要立足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国际发展的趋势,而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普遍作法和基本准则,在国外
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凡是国外立法中实践证明比较好且适合中国现实情况的,都应当大胆吸收。有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条文,可以直接移植,并在实践中充实、完善。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我们应当避免,他们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断修改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4.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依法设置专门性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机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实施就是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问题,确保中央有能力实现其宏观调控目的。一般来讲,效率问题多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而公平问题则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来承担。当效率与公平相冲突时,要全面权衡二者之间的利弊关系,在需要效率优先时,公平就让道,在需要公平优先时,效率就让道。具体而言,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应包括:(1)弥补财政缺口,解决各级政府间财政的纵向不平衡;(2)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标准,解决地方政府间的横向不均衡;(3)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解决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外溢性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保证地区间经济差距的缩小;(4)实施中央政府稳定经济的政策,通过对经济的反周期补助,刺激需求,扩大就业,吸引地方财力建设符合全国利益的项目。
各国经验告诉我们,执行各级政府间复杂的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特别是确定和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方案,组织保证是必不可分的,故需要依法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具体负责,并以立法形式规定该机构任务、职权和职责。这一机构设置,国外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由财政部兼管其职能;二是由中央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行使其职能。为了使这一机构在中国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二种做法。
5.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定形式,在财政转移支付额度上依法选择“因素法”。中国分税制的税收返还制度,实行中央对地方划的税收按基期如数返还,并逐年递增。这种做法不但起不到合理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作用,而且还会进一步拉大地区差距。此外,在财力转移上,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
关键词:财力;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一、引言
财政转移支付横向均等化,主要指中央政府通过进行财政倾斜性的补贴,加强落后地区政府的财政能力,从而推动落后地区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逐渐均等和趋同。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我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存在着较大差距。经过二十余年来的探索,我国基本形成了税收返还、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落后地区的财政困难。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现在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不规范地方仍较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未能取得满意效果。
二、对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横向均等化效应现状的分析
2.1我国财政支付的巨大效果
自1994年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占各省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不断增强。财政转移支付的总体金额不断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占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不断提高,对缩小地区财力差距发挥了重要作用。[1]转移支付得到了结构的一定幅度的优化,不具有均等化效应的税收返还的比重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均等化效应明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总体来看,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增强。区域财力失衡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2]
2.2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不足
但总体来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能力仍显不足。一是不具有均等化效能的税收返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例仍然较大。税收返还的基础是来自各地对中央上交税额的多少。由于中央对于各地的税收返还采取同一比例,这就意味着上交税收越多,得到的返还也就越多,与调节地区差异毫无相关。而税收返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例虽降幅显著,但所占份额依然明显。
二是与调节地区财政差异关系较小的专项支付比例过大。如南水北调工程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很大,在对河南、河北、安徽等省份的财政转移支付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是这部分资金基本上都用于保障沿线供水线路及移民安置,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
事实上,由于财政收入不足,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偏少,我国中西部许多地区难以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基础民生项目提供足够的财政资金保障。因此从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保障而言,我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仍显较大不足。
三、结论与建议
近年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不断增强,对于缓解区域财政收入差异起到了重要作用,财政转移支付也早已成为国家调节地区间财政收入乃至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财政转移支付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的力度仍要加大。(一)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在于缩小各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差距,因此财政转移资金应当集中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3]而现在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具有一定的的随意性,资金分配缺乏依据、程序执行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够透明。(二)降低税收返还比例、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减少专项支付的随意化。税收返不但不能起到调节地区财力差异的作用,还会进一步扩大地区间财政差距,因此应当适当减少税收返。与此同时,要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争取将税收返还部分减少的部分投入到这个方面。[4]此外,还应当减少专项支付的随意化,尽量做到项目科学化、程序规范透明化、资金科学化,加强专项资金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对中部省份的倾斜力度,当前财政转移支付的大多投向西部,财政转移支付的扶持效果十分显著,但与此同时,却出现了“中部塌陷”的情况,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偏小,中部多数省份的人均财力不但不如东部地区,甚至赶不上西部许多地区。[5]建议中央财政今后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大中部地区的财政转移规模和比例。(四)建立专业的财政转移支付财政均等化效应评估系统。
由于转移性支出使用具体情况不明确等缘故,当前难以对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作出具体的的评估,这就造成了转移支付资金在不同地区出现紧缺、富余甚至浪费的状况。[6]针对这一情况,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应当设计提出科学有效的财政均等化效应评估系统,通过对转移性支付资金的具体流向的分析,量化均等化效应的具体程度,从而为转移支付具体数目的确定提供决策依据。(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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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欠发达地区的效果研究.南京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0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有了长足的发展,在研究生培养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部门所面临的共同任务。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的体现,是衡量其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其质量是衡量一所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律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毕业论文的写作,最重要的是选题。论文选题就是文章将要阐述的主题,是经过挑选确定的研究方向、方法、内容和途径。要做好论文,提高论文质量,首先要有好的选题。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往往是学生学术生涯的起点。因此,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学生的论文选题给予适当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一、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特征
1.学术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及时反映,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普遍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但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学术性、先进性、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点,学术性是其根本和生命力所在。因此,要注意保证毕业论文中学术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既可以是直接对一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学理探讨,也可以是在宏观的现实背景下对一些纯学术问题的新发现、新探讨和新拓展。考虑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与学科专业论文的区别,其对现实的关注和联系并不是直接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具体答案,而是通过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探讨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或是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从学理上探寻对策和给出一个较为理性的思路。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在选择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时,一方面要敏感认知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论文的理论水平高度。
2.专业基础与法学前沿问题相结合
作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相较本科生论文而言,对论文的学术性要求更高。硕士毕业论文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检测,但不是对所学知识的简单总结和复述,是以所学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研究并且探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问题,或是为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一句话,作为学术论文,它旨在考查学生初步的学术研究能力。毕业论文实质上是学位论文,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与学生所学专业和所要申请的学位挂钩,要在本专业领域内选择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论题。因此,经济法硕士毕业论文选题不仅要立足于专业基础这一根本,而且要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研究动态来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把对法学前沿问题的把握与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相结合。
二、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中的主要困惑
毕业论文的选题过程是一个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一定意义上,发现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困难得多。论文选题并不是凭一时的兴趣、凑热闹、赶时髦就能做好的,而是需要认真地思考和论证,以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有无能力、基础如何。
1.不能正确理解创新标准
有些硕士研究生考虑到写作时间有限和自身的理论基础,在短时期内往往很难形成新的理论,为符合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于是在选题是一味求创新,选择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结果在实际写作中无法把握选题,也很难找到相关资料作为帮助,最后只能放弃选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对论文创新标准的理解不准确。其实,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能有所拓展、深化,其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只有推翻现有学说,另创一个新的学说或体系才算新,也不一定非得成一家之言。只要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有推动、有帮助,对人们的认识有启发、有拓展,能对学科发展增添“一砖一瓦”,都称得上创新。因此,创新不仅是推陈出新,提出新学说、新观点,也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发现和补充新材料,开启新视角,做出新论证,引进新方法和新手段,以及做出新概括和新的语言表述。即使能较为系统地提出和阐述一个未被注意的新问题,一时又未能解决,也算是有新意。
2.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在当前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经济关系纷繁复杂,经济法所涉内容也十分广泛。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选择论文选题时,有时很难判断所涉问题的重要性。例如:有学生因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写“企业工商登记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选题表明上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是个可行的选题。但仔细推敲,在这个制度中如果是探讨工商登记的内容,则成为具体的经济技术规范的推敲,容易写成工作报告:如果从工商登记的程序探讨,则偏向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法研究内容有所偏离:如果从企业行为角度分析,则偏向于律师实务研究。很难从理论高度进行发挥,提出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只有从企业的市场准入一般规则角度探讨企业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才是比较好的选题。但这样的话,论文选题变成了“市场准入一般规则研究”。因此,经济法研究生在做毕业论文选题时,首先应该注意考虑选题的理论基础,能否有适当的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该问题;其次再考虑选题的现实意义,是否值得花时间去深入研究来满足现实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三、对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几点建议
1.选定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作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经济法所涉内容比较繁杂,学科之间差异性也较大。例如:市场管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的重点和基本思路就有很大差异,而每个人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精通一切。因此,要确定自己的选题,首先要对几年学习所积累的知识作简要的整理,总结一下自己究竟在哪些方面有所得、有所思、有所长,对哪些只是一般了解,从而将注意力凝聚到最能体现和发挥自己知识特长的某一点上,以此为基点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动态,找到合适的研究课题。
2.结合学界研究主流方向来判断选题
不同时期学术研究的注意力、侧重点等总会不同,相应地在法律研究过程中会有一些相对研究集中的热点问题。毕业论文要合理选题,应尽可能全面了解和把 握学术动态,对经济法领域所讨论的各种问题及其代表性观点、学说均应有基本了解,同时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兴趣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的论文有足够的资料来分析论证。经济法学术研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存同求异”的过程:“存同”,才能建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统一平台。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来说,先准确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说,才有可能正确运用理论解释现实经济问题;而“求异”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能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论文研究的价值,才能推动学术发展。特别是对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不必要一味跟风作为选题,因为如果是热点问题,许多学者都从多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探讨,对硕士研究生而言,选择这样的题目风险比较大,很难发现新的思考角度或者形成新的观点,容易造成最后写作的困难。
3.选择合适的角度建立选题
论文选题是对平时所学知识的一个梳理过程,也是对平时所思考的问题的梳理和总结过程以及二者的综合过程。经济法研究领域中许多问题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在对所学课程有了基本了解和兴趣的基础上,从自身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法来进行选题。例如:在财政制度领域,长于理论抽象思维的学生可以考虑研究财政法的本质、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法律制度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偏爱实证研究的学生可以分析具体财政制度,如转移支付制度的分析、预算法的完善、财政体制的改革等等问题:擅长比较研究的学生可以通过历史分析中国财政法律制度变迁、结合其他国家财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在经济法的哪个领域选题,都存在一个怎么思考和总结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同向思维和逆向思维、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式思维和辩证思维等各种方法,以明确自己的知识储备与能力、兴趣与所长,以及当前学术动态中的定论、争论、未论所在,并从中找到需要研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查阅大量文献,提炼选题,形成自己的见解,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训练和基本功的培养。
4.查阅相关文献来辅助选题
选题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大量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确定研究方案时,需要考虑论题是不是有相关资料来加以铺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参考很难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在经济法研究中确实有一些领域研究学者很少,这样导致相关的文献资料也很少。例如:对我国特殊形态的一些企业的现状以及法律调整,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兵团等方面研究资料就非常少。由于毕业设计环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在毕业前夕,很多同学将绝大部分时间放在找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原始资料现场调查和研究,只能进行二手文献的查阅。因此,在选题时应该考虑现有文献的基础,对文献进行初步的查阅,这样可避免最后写作过程中因资料来源的单一而削弱了毕业论文的说服力。
总之,论题选得好,可以使毕业论文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论题选得不好,不仅会为收集整理资料、提炼论点、安排文章的结构和动笔写作带来一系列的困难,而且有可能造成论文写作半途而废,即使勉强完成写作,论文质量也堪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选题时要广泛阅读相关经济法学文献,及时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沟通,通盘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思维习惯、时间精力等因素,适当选择毕业论文的选题。
[关键词] 乡镇 畜牧兽医 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 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6-0174-0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组成中占有十分基础性的地位,但是,畜牧业在我国农业产值领域中的比重大小已经成为了直接衡量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程度十分重要的标志,当前形势下以及今后的时期中,加强我国农业综合能力建设已经成为了乡镇经济工作中以及农业经济工作中十分重要并且紧迫的战略任务。现代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已经成为了增强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加强畜牧业自身发展,对于促进我国乡镇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经济发展,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一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做好我国动物防疫工作已经成为了保证我国农业稳定发展最为根本的保障,动物防疫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了我国畜牧业生产以及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更加关系到了人们身体健康,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的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浅析。
一、建立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各个地区的畜牧兽医机构都实施了改革工作,改革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原来畜牧兽医的站点不改变,在畜牧兽医机构改革过程中保持着我国乡镇畜牧兽医站基本不变,不管是在资产所有权方面还是在经费供给渠道方面,甚至是隶属关系方面都不变,重点将其放在运行机制方面来实施改革,在增强我国乡镇畜牧兽医内部活动方面做文章,将工作重点放在增加服务功能方面。建立起乡镇畜牧兽医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把乡镇里面所有畜牧兽医机构都合并成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实施统一调配,资产要实施统一管理,工作也要实施统一安排。还要做到职能分离,实行一个区域站管理以及中心站管理,我国乡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以及部分公益性仅仅由县级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来进行负责,饲料销售以及药品销售等等经营性活动都要实行社会化的管理,过去原有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都要进入到中心站中,受委托来实施品种改良工作以及产地检疫工作,并且从事一个具有经营性的活动。
二、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的公共服务体系措施
1.建立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筹资机制
长久以来,我国的城市以及我国乡镇公共服务筹资的过程恰恰相反,我国城市畜牧兽医公共服务自上而下进行设置,我国乡镇公共服务自下而上来实施设置,这一种战略存在的弊端就在于1978年至今所实施的改革政策得到了不断放大,进而导致了我国乡镇社会政府转变自身职能,与此同时,不仅仅没有对资金的来源进行解决,反而加重了资金的匮乏。特别是在1994年所实施分税制度以及2000年度所实施的将一改革、两调整以及三取消作为主题的我国乡镇税费改革,进而使得我国乡镇公共服务供给产生了严重的变化。我国基层政府自身的税源得到了萎缩,与此同时,我国中央财政以及我国地方财政上级财政对于我国基层财政转移的支付规模比较小,不能够实施透明管理,缺少规范,很难对乡镇财政进行弥补。所以,要求我国中央政府财政资金必须要实施战略性的调整工作,使得财政资金向我国乡镇地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进行倾斜,这样也就从本质上使我国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具有国家层面制度的保障以及国家层面财政的资金保证,从本质上有利于对制度障碍进行克服。
2.建立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管理机制
想要建立管理机制必须要实施公开招聘,定岗定责,以钱养事以及动态管理的措施,把我国过去传统乡镇畜牧兽医站所实施的整体改制,进而实现兽医站人员的身份置换,所谓的身份置换就是指从单位人转变成为企业人,在实施改制以后,乡镇服务中心要实施竞争机制,进而将人员分化进行落实,使一部分人员成为乡镇畜牧兽医公益主体,进而获得政府财政,使其能够用在畜牧兽医服务部分实施支付资金的转移,另一部分的人员还要实施相对来说比较个人化的经营,乡镇畜牧兽医机构除了每一年将费用上缴中心之外,其余所获得的收益都要归个人。
三、结语
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建立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了阐述,接着又从建立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筹资机制以及建立乡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管理机制这两个方面对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的公共服务体系措施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 魏生明.石文辉化隆县乡镇畜牧兽医科技服务体系状况的调查与思考[期刊论文]-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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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
科学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能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目前,我国的科技评价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重论文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工作考核、职称评定、上岗竞聘等各种评价指标都与论文、专著及奖励等挂钩。使得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论文和奖项上,一味地追求成果数量,而忽视了更具实用价值的应用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和推广。同时,由于高校各种检查评比项目繁多,常常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应对各种评审、汇报、总结等,也会严重影响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的进行。
1.2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是作为政府投入形成的无形资产管理,尚未在政府层面建立健全一套推动和激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高校和科研人员无权自主进行处置和分配科研成果,转化要经过一系列审批和备案,教师和科研人员难以从成果转化中获益,严重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这就在政策制度上造成了高校科研成果难以转化的问题。受不合理科技评价体系的导向,高校更加重视对论文、奖励及科研立项的投入和推动,而对更具现实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不够重视,没有在学校层面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同时由于学校也未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列入到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和职称晋级等个人评定中,因此高校教师对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也缺少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投入高、风险大的工程,只靠高校单方面的经费投入难以支撑,需要政府、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共同投入。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资本融资机制,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2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
2.1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体系科技评价
要有利于鼓励原始创新,以是否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否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是否有重大科学发现,以及是否在相应领域、学科内产生重大影响等实质性的价值标准作为重要指标,引导和激励各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重点突破带动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合理化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突出科研质量和对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科技部门应与财政、人事等部门加强协调,消减论文、奖励、鉴定等在高校科研人员的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作用,引入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评价指标,加大对经济社会更具实际作用的成果在高校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营造健康、活力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环境。
2.2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
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方式,赋予高校或科研团队对其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对高校科研活动所获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单位可自主决定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对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减少或取消审批。对科研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拥有尽可能高比例的收益,并可将收益中的个人部分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者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的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对前期基础好,有市场前景的可产业化项目成果,科研人员可以选择离岗创办企业以实施转化。高校对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应在身份编制、人事关系、职称评定及工资晋升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使其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2.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论文关键词:从价税,CPI,通货膨胀
一、引言
通货膨胀的影响因素研究一直是宏观经济理论的重要研究方向,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通货膨胀影响因素的文献大都集中在货币供给、投资、CPI及PPI等因素,但对于更为本质的财政税收增加、特别是对间接税转嫁因素的研究却鲜有涉及,这使得通货膨胀传导机制的研究一直不够深入。事实上,过于偏重货币理论的分析,容易忽视财政政策中税收和政府支出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并且关于财政政策对通货膨胀的影响还集中在财政赤字和货币供给量关系的方面。Barro (1976)提出,如果债券存量增长率超过产出增长率,持续赤字就会导致通货膨胀[1]。Sarg-ent,Wallace(1981)也认为持续的债券融资赤字将最终被货币化[2]。中国的学者对此也进行了相关研究,许雄奇、张宗益(2004)采用中国1978—2002年的数据对财政赤字、货币政策与通货膨胀进行了实证检验,认为中国的通货膨胀不仅是一个货币现象,也是一个财政现象,在我国可以通过财政政策来影响通货膨胀水平[3]。
新疆试行资源税从价征收是政府支持区域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资源税属于间接税,是可以转嫁的税种,实际上由卖方和买方共同负担税收,而负担税收的多少取决于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需求弹性越大CPI,供给弹性越小,税负越倾向于由供给方负担;需求弹性越小,供给弹性越大,税负越倾向于由需求方负担。因此石油、天然气类的资源型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和供给弹性是我们要讨论的一个重点。
二、新疆财政收入通货膨胀效应的经验分析
我们以1978—2009年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因变量(1978年为100),以财政收入的规模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此外,投资率、对外开放性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也都是影响通货膨胀的因素,可以作为截距项论文提纲怎么写。数据主要是根据相应历年新疆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计算而得。用SPSS17.0进行曲线估计,三次方程的拟合效果最好。
图:新疆财政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三次曲线拟合
我们构建时间序列模型:yi =β1 x +β2 x2 +β3 x3 +εi
式中yi为第i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X表示财政收入(亿元);ε为截距项。具体来讲,当β3 ≠0 时, 模型刻画了财政收入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之间呈现N 型或倒N 型曲线关系;当β2 ≠0 且β3 = 0 时, 财政收入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之间呈现U 型或倒U型曲线关系;而当β1 ≠0、β2 = 0 且β3 = 0 时,模型反映出财政收入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单调变化特征。我们用SPSS17.0进行回归分析,得到方程:
y=7.182x -0.037 x2 +5.719*10-5x3 +78.549
(R2=0.939,F=143.365,sig=0.000)
模型中系数都异于零,且拟合程度很高呈现比较明显的N型趋势,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先是迅速上升,然后保持一定的水平或略微下降,而后又快速上升,表明在不同时期,财政收入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影响程度不同。从曲线特征上来看,自1978年至1997年,曲线迅速上升;1998年至2003年,曲线比较平缓;2004年后曲线又有快速上升的势头。经验表明,财政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存在比较明显的N 型曲线关系,改革开放后的20年,CPI随着财政收入的上升而快速上涨,曲线较为陡峭,斜率较大,本文认为这和市场经济下价格机制发挥正常作用CPI,价格扭曲现象得到纠正有一定的关系,不排除期间出现通货膨胀。1998年以来,中国内需不足特别是消费不足问题凸显出来,尽管财政收入保持一定的增收速度,但是 CPI上升平缓甚至略有下降。2004年后经济走向过热发展的阶段,CPI指数有快速上升的趋势。
三、从价税对财政收入增长影响及CPI预测
对资源税进行从价征收会带来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但是税负可能由此转移到下游部门最终由消费者承受,引发CPI指数上升。资源类产品特别是不可再生的上游类产品,是属于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的商品。因此,对石油、天然气、煤炭计征的大部分资源税都会转移到下游产业中并最终由消费者负担,通过PPI影响到CPI,最终引发通货膨胀。这是因为商品需求弹性表示需求量对价格的变动的敏感程度,需求弹性低的产品,价格的变动对需求量变动的影响小,税负更容易转嫁。同时,作为工业上游产品,石油、天然气的供给弹性较大,生产商是垄断供给,为保证超额利润,税负可以转嫁到下游产业。因此资源税从价征收的结果是下游产品的大幅涨价、消费者剩余减少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并且,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必然带来财政支出的扩张,进一步会推动物价上涨。而据现行资源税率,新疆地区从量计征的原油资源税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额为每千立方米9元。若国内原油价格以每吨4000元计算,按5%的税率征收,原油资源税每吨税额将达200元。目前CPI,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已提高,新疆各油田所产天然气供应工业用燃气的基准价为每千立方米1200元左右,供应化肥生产和非工业城市燃气基准价为每千立方米790元。改革后,新疆天然气资源税相应税额将提高至每千立方米60元、39.5元。新疆有克拉玛依、塔里木、吐哈三大油田,以2009年生产原油2518万吨计算,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仅石油每年可为当地政府增收42.8亿元。由于天然气计价因购买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暂不做深入研究论文提纲怎么写。在这里仅仅分析42.8亿的财政增收对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按上述三次方程来预测,假设原油生产量维持2009年水平,自实行从价税的今后一年里(自2010年6月1日开始实行),年财政收入增加x=42.8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y=304.5,CPI指数环比上升50%,2009年为579.3,2011年将达到883.8,涨幅十分巨大,通货膨胀预期十分强烈,这只是计算了对石油征收从价税引发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如果考虑天然气对财政增收的影响,按照模型估算的CPI指数还将大幅增加。由于新疆生产的石油和天然气价格上涨,不排除生产商减少新疆当地生产量而加大新疆以外地区的产量,通胀预期减弱的同时容易引发失业问题。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综上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新疆地方财政收入和CPI指数之间符合三次函数的特征。目前,伴随着财政收入的上涨,CPI指数有加速上行的趋势。
二是资源税从价征收会加大地方财政收入,即政府的经济租增加CPI,但同时会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大幅上升,通胀预期更加浓烈。
由于石油、天然气的垄断供给,属需求缺乏弹性,供给富有弹性产品。生产厂商掌握着定价权。在节约资源利用的同时推高价格在所难免,改变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是缓解通胀的途径之一。改变需求弹性可以从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出发,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性,使用替代产品,发展新能源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从这个角度上分析,战略性新型产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对传统能源起到一定的替代作用,改变供给弹性可以从破除垄断生产的角度出发,长期以来石油、天然气的开发、炼制和批发销售环节以法定的专营权形式固定下来。寡头垄断经营下油气产业缺乏竞争机制,必须打破垄断机制,放开准入领域并放宽准入条件才能使产品供给弹性下降,价格转入市场定价模式。
The AdvaloremDuty, the Financial Revenue and Xinjiang Inflation Anticipated Analyze
FuMing
(Xinjiang University ofFinance & Economics 830012)
Abstract: The advalorem duty hasimplemented in Xinjiang.This reform measure may increase the local financeincome largely, which is advantageous in enlarging the expenditure, promotes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But we must be vigilant the influence of advaloremduty that may pass the tax burden to the downstream industry and the residentconsumable price. This article began from the angle of relations between financialrevenue's increase and the CPI, analyzing the conduction mechanism for advaloremduty to PPI and the CPI,with the empirical analysis for relations between the advaloremduty and CPI.The article has proven under the present system, theimplementation of advalorem duty will promote the Xinjiang price leveluniversal which exist strong inflation expectations.
Keywords: Advalorem duty,The CPI,Inflation
现在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任教 主要研究领域: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写组成员
[1] Barro, R·J·Reply to Feldstein and Buchanan [J]·Journal of PoliticalEconomy, 1976, (82 ): 1095 -1117·
[2] Sargent, T·J·and N·Wallace·Some Unpleasant Monetarist Arithmetic[J]·FederalReserve Bank of Minneapolis Quarterly Review, 1981, (5): 1-17·
[3] 许雄奇,张宗益.财政赤字、金融深化与通货膨胀———理论分析和中国经验的实证检验(1978-2002)[J].管理世界, 2004, (9)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国别风险危机对策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①]国别风险存在于授信、国际资本市场业务、设立境外机构、行往来和由境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等经营活动。国别风险包括:主权风险,转移风险和一般国别风险。其中,转移风险是国别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主权风险主要发生在在银行向政府当局贷款或由政府担保的商业贷款之上,风险发生的原因通常是由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或政治世界的发生;一般国别风险主要是由于大幅度的货币贬值,对外国资产的没收或冻结,法律上的限制、强制性性的剥夺或者经济的严重不景气,以及国内政局的骚乱所引起。然而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别风险事件往往难以施加影响或控制,很容易发生国别风险危机,因此,加强国别风险危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发生国别风险危机的可能性银行危机[②]是指银行过度涉足(或贷款给企业)从事高风险行业(如房地产、股票)毕业论文格式,导致资产负债严重失衡,呆账负担过重而使资本运营呆滞而破产倒闭的危机。我国商业银行国别风险是由当是其他国家发生国家金融危机之类,从而引发我国商业银行也发生风险最终形成商业银行国别风险危机。
(一)国际上商业银行危机、金融危机越来越多
近十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许多国际上的商业银行危机事件也是越来越多,从上述三次国际金融危机我们可以找到一些不同点:危机影响的大小、持续时间长短、产生原因、表现特点、影响程度等都有所差异。当然也有一些相同之处,一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二是国际金融市场的内在不稳定性,三是流动性过剩且资本流动水平很高,具体比较可参见下表格:
三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比表(截止2010年10月)
区别项目
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
2009-2010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
影响范围
东南亚国家
全世界
全世界
基本特征
金融市场开放;金融自由化
金融产品创新紊乱;房地产次贷过度
经济复苏缓慢复杂;各种不确定风险正在扩大;国际货币体系动荡;贸易结构调整、流动性泛滥;政府信用受到质疑
主要诱发原因
金融自由化;现代货币信用机制不健全;国际炒家干扰;泰铢贬值
金融全球化;过度超前消费;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
希腊债务危机;欧元区财政货币政策二元性、欧盟内外部的结构性矛盾和各国经济失衡,国际投机炒
后果
经济倒退;生活水平下降;部门国家政府解体
经济倒退;部门企业倒闭;部分国家政府解体;
欧洲部分经济体财政支出扩大,税收减少,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全球股市、汇市、债市急大宗商品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给全球经济复苏蒙上阴影;部分国家破产
对我国的影响
影响不大
摘 要 本文从“省管县”财政体制定义和内涵出发,就我国当前“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改革面临的局限性主要包括利益问题、管理体制、监督问题以及适应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省管县”财政体制 分税制
一、“省管县”财政体制定义及内涵
作为分税制框架下的一种财政体制改革方向,“省管县”财政体制,是指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市级和县级财政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包括地方政府划分事权、财权等方面,以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补助、各项结算补助、预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均由省级财政直接对市级和县级财政进行管理。这种制度安排是在市、县级原有既得利益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权限下放给县,在财政关系上直接管县,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从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标准来看,分别包含了对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市级财政实力、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能力的评价标准。
首先,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即省级财政有一定的财力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或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否则,只是换汤不换药,而且将付出管理失效的成本。例如,在经济发达的江苏、辽宁、广东等省份可进行“省管县”体制的试点。而在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还应该采取“市管县”财政体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带动作用。
其次,市级财政实力强弱是判断“省管县”还是“市管县”的重要标准。如果市级财力较弱,县级财力较强,则应以省管县为宜;如果市级财力较强,有能力帮扶县级,则应以市管县为佳。
第三,以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为标准来看,“省管县”后,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被赋予了更大的发展自,但自并不代表发展能力。自的扩大也并不意味着发展能力增强。
二、“省管县”财政体制发展现状与问题
从当前全国范围的改革实践来看,目前以强县扩权为突破口的省管县体制改革还只是一种停留在局部的和表层的结构性改革,并没能促使我国政治行政体制环境和地方政府间的纵向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问题与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问题。“省管县”的改革是对旧体制下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尤其涉及到众多官员的切身利益,阻力之大不难想象。一些地级市为了保住既得利益不愿放弃权力,甚至出现市与扩权县争权的现象。扩权强县难关重重,下放的权力“虚”多“实”少。
2.与现行管理体制的冲突问题。根据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办法,财政资金、专款、项目、财政预算由省对县直达,而县级计划生育、财政收入的督察、报表汇总、结算等事项还是由市级负责,县级行政权、审批权、人事权和其他行政管理仍然由市级管理,市级行政还覆盖全市性事权,这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财政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问题。此外,还涉及政策的连续性问题,一些政策性财政支出配套资金在省管县前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管县后,市级财政不再负担。
3.监督管理问题。在政府职能不清、改革配套措施和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下,“省管县”改革容易出现新的“诸侯经济”和市场分割。改革后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得到扩大,政府定位模糊不清加上约束不力,极可能出现为追逐政绩而侵蚀市场机制,加剧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的情况。如何有效监督约束县级政府行为,防止出现投资冲动和重复建设,是要客观面对的问题。
4.适应问题。省管县改革中,县一级政府工作机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直接影响改革能否扎实有效地推进,“扩权强县”对县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权力掌控、政策把握等都提出新的考验,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或监督不力,极易产生政府的行为短期化或扭曲,存在“由放而乱”的可能性。
三、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对策建议
1.推行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和事权改革,理顺中央地方的关系。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尚不能立即做出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逐步弱化市级财政,实行市县脱钩,取消“市管县”财政体制,实行省级财政直管市、县财政,市级财政只管市区;虚化乡财政将乡镇财权上收到县级财政进行管理乡镇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承担一级政府的财政职能。
2.正确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首先,就省与下级政府事权的划分上而言,根据受益范围、公共产品的技术经济要求、公共产品行为的性质等原则,划分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将省以下地方财政的主要职能转移到保证地方政府区域性公共职能发挥、为辖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其次,在省与下级政府财权的划分上来看,按照财政分级、税种分设和收入分征的办法,根据政府职能分工的层次和收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确定各级财政的主体税种。
3.协调县市利益关系。“省管县”改革过程中要采取渐进的、较为低调的方式,要将改革重心放在发展县域经济、协调城乡关系上,要满足中心城市想获得发展的愿望,要考虑到地级市长远规划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地级市和各县的竞争与合作的互利关系。
4.健全法律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要通过修改政府组织法,规定三级政府构架,以法律形式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使得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科学推行。在三级政府的基础上,国家立法机构应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法》,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纳人法制轨道,使“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或消除。
参考文献:
[1]朱群英.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论文摘要 早在2002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就针对人民币汇率问题提出指责,他们认为人民币汇率被人为操纵而过分低估,从而使中国在对外出口贸易中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就此认定人民币汇率安排构成WTO法律框架内所禁止的补贴。针对西方国家提出的指责,本文结合WTO法律框架内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以下简称SCM协定),分析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合法性,并为西方国家针对人民币汇率补贴提出的指责和欲采取的措施做出应对建议。
论文关键词 汇率补贴 汇率操纵 反补贴
一、人民币汇率补贴问题概述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挥之不去且不断蔓延,这使得西方国家的经济萎靡不振。但中国经济却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在对外贸易中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为了扭转自身的颓势,转移本国民众对本国萧条经济的注意力,不断指责人民币汇率纵,对中国出口商提供补贴,从而获得贸易上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其中,美国试图通过国内和国际法律途径采取措施,认定人民币汇率安排构成其国内法和WTO法律框架内所禁止的补贴行为。由于中美都是WTO成员国,美国若通过其本国法认定人民币汇率构成补贴进而采取反补贴措施,就需要符合WTO法律框架内的SCM协定所认定的构成补贴的法律要件。因此,归根结底,认定WTO某一成员国的贸易措施是否构成补贴,需要在WTO法律框架内加以界定。
由于一国汇率政策的调整除涉及该国主权问题之外,还要受到该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约束。其中最主要的即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IMF协定)。西方国家需要证明中国的汇率政策违背了IMF协定下的相关义务来认定人民币汇率被人为操纵。而IMF协定对汇率操纵进行的明确的界定:汇率操纵是指IMF成员国实施了对汇率水平具有实际影响的政策从而造成汇率低估的严重偏差,以扩大净出口。西方国家指出人民币汇率纵的具体法律依据是IMF协定的第4条第1款第3项。该项指出,IMF成员国不得通过操纵汇率或本国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的调整,获得对其他成员国在贸易上的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汇率补贴分别涉及WTO与IMF这两大国际组织在此问题上各自的管辖权,这一问题既涉及贸易补贴又涉及汇率制度的安排,因此需要进一步协调二者在管辖权上的冲突。对此,WTO与IMF提出了在货币措施与贸易措施有交叉情况出现时二者的协调机制,这包括报告机制和磋商机制。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IMF自成立之初就采取尽量减少救济措施的政策,此外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要远比IMF强硬,这使得西方国家更偏向于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汇率补贴问题。
二、结合SCM协定分析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合法性
西方国家欲通过国际贸易法途径解决即WTO法律途径解决汇率补贴问题,就需分析人民币汇率安排是否符合WTO法律框架内SCM协定认定补贴需要满足的构成要件。SCM协定对补贴做出了定义,如果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或价格支持,并且因此授予了利益,则认定存在补贴。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构成一项补贴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2)授予了利益。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要件,才能认定补贴的成立。在满足补贴要件的同时,还需要证明补贴具有专项性,具有专项性的补贴行为才受到SCM协定的约束。那么,人民币汇率制度是否构成WTO所禁止的补贴,就需要结合SCM协定认定的补贴要件进行分析。
首先,人民币汇率安排并不符合SCM协定规定的政府财政资助。财政资助包括资金形势的资源转移,也包括实物或服务形式的资源转移等多种形式。美国指责人民币汇率构成财政补助,主要是认为人民币汇率构成了资金的直接转移。此外,美国认为中国的商业银行受中国人民银行指示开展汇兑业务,实际上是政府委托私营机构代为提供资金或服务。但SCM协定在列举财政支出的形式时并没有提到汇率低估,并且世界上并没有任何国家将汇率低估看作是公共费用的支出,可以认定中国的企业并没有以低于市场的价值获取资金或服务,因此就不存在美方所指责的人民币汇率构成政府提供的资金或服务的转移。另外,出口企业在商业银行开展汇兑业务均需要支付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也就无法认定出口企业间接获得了政府的财政补贴。
其次,人民币汇率安排并未授予企业利益。SCM协定对利益授予的认定以利益接受者在没有受到利益时的市场条件为准。若利益接受者在接受利益后获得了优于市场竞争的条件,则能够认定财政资助授予了利益。因此,美国若认定人民币汇率安排授予了企业利益就需要证明人民币汇率被低估,但目前国际上并不存在一套完整而且被普遍承认的货币汇率评估标准,现阶段中国也没有形成真正的人民币外汇市场,用一种主观推断出来的人民币汇率作为衡量中国是否对本国出口企业进行补贴的标准缺乏客观的判断基础,因此货币汇率是否低估难以认定。此外,由于认定授予利益需要以市场为参照标准,美国就根据SCM协定第14条的规定,即当一国政府对相关货物的价格进行行政干预或一国政府成为特定货物的主要或唯一提供者造成价格扭曲,则反补贴成员方可对价格干预或价格扭曲一方的产品展开反补贴调查,在反补贴调查中可以采用替代国的价格作为补贴的判断依据。而中美两国的市场具有很大差异,若将美国本土的商品代替中国商品进行比较,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经济环境论文范文一: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问题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经工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是暴露出来一些财经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的解决,就会减缓经济的增长速度,甚至丢失已经获得的经济成果。因此对经济环境中暴露出的财经问题进行研究,很有必要。
1我国财经环境现状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经工作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因而具有十分关键的战略地位。如果财经工作无法适应当下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会限制经济的发展。从宏观上来看,我国的经济环境需要财经工作的支撑。经济环境水平的提升需要经济管理理念的支持,只有借助良好的财经工作,才可以保障经济管理的顺利进行。企业管理也需要财经工作的约束,通过制度化的管理使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当下财经环境急需提升财经工作的水平,以保障经济环境的平稳运行。一方面,提升我国财经工作的水平,可以为经济政策的推行提供支持。财经工作的开展与经济政策相辅相成,借助国家经济政策的权威性可以有效地提升财经工作的执行力,而财经工作的推行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国家经济政策的实行。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体制的建立也需要财经工作的支持。只有处在健康的法制环境下,经济发展才能顺利进行,财经工作才能得以发展。
2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问题
2.1缺乏整体规划
当下我国经济环境比较复杂,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财经工作的发展提供机遇;另一方面,经济环境缺少整体性的规划,导致财经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挑战。财经工作的规划应当与实际的经济环境相适应,但是不同经济领域、层面的环境比较复杂,难以协调。而财经部门职责的发挥,也离不开财经整体规划。但是在制定财经规划的时候,往往不能真正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造成一些内容存在重复,难以起到真正的作用。
2.2存在制度漏洞
财经工作的进行离不开制度的约束,特别是有关财政转移的制度等,与当下财经工作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现有的财经制度不能与经济环境相适应。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侵占了大量的资金,却不会受到财经制度的约束,这一点对我国当下财经工作的发展尤为不利。
2.3忽略了公共服务
随着财经工作的不断发展,政府也逐渐加大了对财经工作的关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财经管理缺少有效的管理机制,也别是忽视了对公共事业的服务效果。对于一些公共建设、运转需要的资金,投入较少,到位效率较低,管理也十分薄弱,导致这部分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且严重制约了公共服务的发展。作为经历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财经工作应当关注公共服务管理机制,保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对资金的流动进行监管,以确保资金到位后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有效地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发挥财经工作在公共服务领域应有的作用。
2.4缺少区域互惠
财经工作的发展也会收到地域的影响,不同区域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过分关注本区域的经济环境与财经问题。但是经济的发展与财经工作的实施,不仅仅在区域内就能够实现,更重要的是需要将区域联合起来,实现互惠互利。只有摒弃了地方保护主义,重视联合与合作,保障双方或是多方的经济利益,才能将区域经济逐渐扩展,从而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但是当下的各个区域往往只关注本身的利益,在区域内部奉行地方保护主义,不能与其他区域之间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关系,导致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制约。
3应对财经问题的有效对策
3.1完善财经工作规划
只有保障财经工作的平稳进行,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因此,应当对当下经济发展现状与发展形势进行仔细地分析,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财经工作规划,并结合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其不断完善。同时,还需要保障财经工作规划的客观性与标准性,以确保与财经有关的各个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规划的指导完成工作。这样一来就有效地避免各个部门无法明确自身任务的问题,也有助于不同经济领域顺利完成财经工作。
3.2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
在财经领域内负责对效果进行调查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充分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形式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地区间财力、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更好地体现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性,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结构逐步调整到合适的比例;不断完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测算方法,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的公平性,建议集中力量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压缩和减少项目数量;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和服务观念,克服部门本位观念,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工作。逐渐提升对财政支付转移的关注,通过积极推行与财政支付转移有关的政策与条例,使支付转移速度得到有效地提升,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调节经济中的作用,促进经济朝着活跃的方向发展。另外,在对支付转移政策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各个部门应当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经济知识,确保财经工作的质量。此外,还应当重视法律法规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以法律的形式对财政支付转移进行硬性的要求,以提升其执行效率和力度,在减少冗余支付名目的同时,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从而有效地规范经济市场。
3.3保障均衡发展
财经工作水平的提升,会促进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会有所提升。而只有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获得了提升,才能反过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的良性发展,并不断完善以适应变化的经济形势。一方面应当加大对公共服务事业的投资,确保充足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应当重点抓资金到位的速度,确保专款专用,避免资金的滞留,使其尽快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的同时,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为经济环境提供更好的支持,因此在关注财经工作的同时,重视公共服务十分关键。
3.4推动经济区域互惠
针对一些地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违规进行的地方保护政策,严重阻碍的经济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地方保护主义似乎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区域性的合作从利用资源互补、人文差异互补、地理优势互补等合作共赢方面考虑,区域化合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人文方面的进步等远远超出本地区独立发展的所带来的增加值。因此,财经工作应当重视地方保护主义,在制定工作计划时有针对性提出一些对策,以避免地方保护注意区域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财经计划对地方经济发展进行指导,特别是在地方的营销观念、方式、模式等方面,要使区域认识到地方保护注意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同时积极推动区域经济互利互惠,在与其他区域合作的过程中,使经济更加活跃,为区域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
4结束语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市场也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如何应对这些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财经工作计划,指导经济平稳发展,成为了人们研究的关键。一方面我们应当明确财经工作的目标,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情况,对财经工作进行分析。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总结出现的财经问题,并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解决策略,通过不断健全财经工作计划,弥补财政转移支付的不足,同时保障公共服务的运行,减少地方推行保护主义,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经济环境论文范文二: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问题的解决对策
摘要:21世纪的今天是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在这个社会经济大背景下我国的市场经济迎来了诸多挑战,其中的财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市场经济坏境中的财经问题是把双刃剑,它直接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必须处理好财经问题,不断优化财经管理,使其可以拉动经济的增长并成为使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的助推器,进而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精神需求,由此我国应该加强对市场经济中财经问题的关注。本文就市场经济坏境中的财经工作重要性进行概述,并针对财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得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市场经济;财经问题;重要性;解决方案
1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财经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财经工作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财经工作渗透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没有财经管理工作的支撑,市场经济各个环节的管理水平将会下降,甚至会出现某种混乱局面,尤其是公共管理这一环节,公共管理是最需要企业各项物质技术等服务作为支持来实现与完成的,所以财经工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对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财经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2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财经工作规划存在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财经工作问题很多,其中在财经工作的规划方面存在不合理不够完善的情况,需要企业尽快修改、调整和完善财经工作规划中的不足之处,否则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传统的财经工作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各种不足之处,它在各个层面及领域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在实质与形式上已存在不和谐的现象,这会影响财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财政制度缺乏改善力度
财政制度是财经工作中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与财经工作的正常运行戚戚相关。财政制度应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之做出调整,但是却出现了调整力度不足的情况,尤其在财政支付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例如支付名目过多,财政部门的调查不彻底,由于数目过多财政部门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一一调查,再加上财政制度的不够健全,这就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创造了绝佳的机会在财政支付上下手私吞公共资金,这些监管不严的情况给财经工作的开展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所以必须加大对财政制度的改善力度。
(1)财经工作内部统筹失衡,不利于经济的整体发展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逐渐意识到财经工作的重要性,开始积极的改革整顿财经工作,但是却忽视了公共服务的效果,顾此失彼。企业对于公共服务的忽视态度直接阻碍了公共事业的建设与运营,甚至有些企业拒绝对于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这直接制约了公共事业的发展,最后将反作用于社会,最终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财经工作内部的不平衡会影响社会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需要引起企业的重视。
(2)地域保护现象严重
政府意识到财经工作的重要性,开始大力改善财经工作,而财经工作存在片面强调发展经济的情况。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方都有很严重的区域保护现象,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的。区域保护会使区域内部处于闭塞状态,阻碍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影响区域间的互惠互利,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
3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财经工作规划,这是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的基础
针对现阶段财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财经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财经工作的稳健正常运行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直接的影响,所以针对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式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财经工作计划,使市场经济朝着科学规划的方向良性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针对财经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使财经工作能够在科学管理的模式下去运行,整顿财经工作内部结构,使其内部混乱局面得到改善,并且对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内部职能更加合理化,这样方能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财经工作计划,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二)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
人才是社会得以发展的主体对象,做好财经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首先需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这是培养优秀财经管理人员的基础,企业应该在培训上增加投入,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接受信息化社会的专业技术,培养管理人员独立自主能力、创新能力,这是培养高素质的财经管理人员有效途径;其次是要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精神层面的素质培养,这样才能使财经管理人员在诱惑面前不至于妥协,另外不但要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还要使他们树立极强的财政风险意识,这是使财经工作走向正轨的必要条件之一,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是财经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
4结语
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特别重视起来,建立健全的财经管理机制,并且完善财经工作计划,使其朝着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资产证券化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虽然不能左右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发展,但对其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试就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到的有关会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思.瑞尼尔,论文在一次同《华尔街》杂志的记者讨论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时,首次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以后资产证券化就在金融界开始流行起来了。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是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问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使不流动资产能够得以流动,主要依赖于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破产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
1.资产组舍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是“对各种待资产化的资产(债权)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解和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资产证券化的这个功能首先是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实现的。对某项资产来说,其风险和收益往往难以把握,如提前偿付或到期不还。而对于一组资产,情况就不同了,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整个资产组合中的风险收益变化会里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通过整个组合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数做出可信的估计,可以有效地规避组合中资产的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等。
2.破产隔离机制
在构造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时,证券化结构应能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特设机构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硕士论文从而不会影响对资产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按时偿付,这就是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特设机构的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资产转移可以被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转移被认定为丰日保融资,则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偿付担保。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或清算时,已转让的资产就有遭受牵连的风险,影响本息的偿付,投资者的利益就受到了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但如果资产的转移被认定为“真实销售”,则发起人就能实现资产的表外处理。当发起人破产时,该资产不作为破产财产,从而使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利益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被限定在证券化的资产中,而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3,信用增级机制
信用增级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信用增级是用于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的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总称,信用增级就是使投资者不能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资产证券化有关会计要素定义
在进行会计确认之前必须保证某项经济事项符合相关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对象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举例说明:甲出售一组应收账款给SPV,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甲以这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签订担保合约,则甲在应收账款表外化的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上会出现一笔服务资产和按合约确定的担保负债,郎甲的资产负债表上产生了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SPV的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产生有担保合约确认的新金融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医学论文(4)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指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吲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随着金融创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荣,传统的资产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运用这一宽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问题
从会计要素的确认方面看:所谓确认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对证券化的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核心问题,即资产证券化是“真实销售”,还是有担保的融资。这决定了证券化的资产作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对发起人意义重大。
(一)“担保融资”和“销售”确认分别对会计报表带来的影响
如果该项资产证券化交易被确认为融资,发起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将证券化的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募集的资金确认为负债,其交易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该项交易被确认为销售,转让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得到的现金及其它与转让资产无关的资产作为销售收入,产生的新业务是销售收入的减项,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二)两种会计确认模式:风险与报酬法与金融合成法
1.传统的确认方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方法。根据该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组合所有的风险和收益,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损益;否则,如果发起人还保龆出售资产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则该资产不能做销售处理,而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将现金流入视为以此资产为担保的负债”。该方法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生初期交易较为简单时的会计处理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证券化交易过程曰益复杂。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具体表现在:
(1)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多项复杂的合约安排使得控制权与风险、收益相分离,并以各种相互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分散给各方。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下,职称论文交易就不能视为销售,发起人就达不到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2)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导致人们对具有相似的经济实质的财务活动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发起人与证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承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提供其面值10%的担保。由于担保合约的存在,使得发起人仍被认为保留有证券化资产的相当部分的风险与报酬,因而全部证券化资产仍继续被确认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相反,如果发起人转让全部证券化资产,而向某一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担保。则其确认证券化资产的出售业务,同时只需对面值的10%部分确认为担保负债。
2.会计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第125号准则:《金融汝产转让与服务以及债务解除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部分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确认。按照这种方法,金融资产转让过程中,应该将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资产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具体来说,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能否视作销售来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已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转让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可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加以确认,这样就能与移出资产的终止确认区分开来分别处理。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
新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终于形式原则。
3.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较
当交易的结果导致发起人的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时,两种方法的确认结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应收账款给SPV的例子,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承担了坏账损失的相应风险。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应终止确认这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合约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担保负债;另一方面,SPV由于获得了应收账款的控制权,直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笔资产,将甲提供的担保合约确认为一笔金融资产。但按照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继续确认这笔资产,而把得到的现金时作一笔担保负债。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证券化资产作表外处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由此可见,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实质,更能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是证券化会计处理的发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处理时,会计报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容易成为其操纵利润的工具。掩盖债务,虚增利润,这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持续的经营,且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从事表外融资,高估利润,低估负债,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已经填补了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国通过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设想,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形势已将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制定出来,将基本框架建立了起来。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一大进步,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当操作指南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将正式进入实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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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改善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仍旧为低水平供给。
一、主要表现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难点所在。这是因为,黑龙江省农村地区地理条件复杂,乡镇政府财政经济实力较弱,虽然近年来中央与省级政府加大了对黑龙江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是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仍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二)农村教育方面
黑龙江省大部分县(市)财政困难,上级增加的转移支付有的为增加和补发教师工资,有的贫困县甚至全年的财政收入尚不够为全县的教师开支用,而人员费逐年上升,公用费严重短缺。加之,农村义务教育“欠债太多”,各地区经济发展又极不平衡,很多县财政过于困难,所以“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无法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条件的真正改善。
(三)农村卫生事业方面
黑龙江省农村实施税费改革后,村级预防保健经费没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严重影响了村级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虽然每年全省安排2.4亿元,对12万农村五保户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按照“低标准起步、广覆盖铺开”的原则,全省实行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但目前乡镇卫生院的经营状况基本为好中差各占三分之一。虽然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全省,但黑龙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仍旧存在着投入卫生事业经费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投入的卫生事业经费不足,资金运作效益不高,农村医疗卫生资金投入严重短缺,难以保证广大农民的卫生服务需求
(四)农村社会保障方面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随着农村低保工作的展开和逐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显现出向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趋势。由于财力的限制,黑龙江省的许多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几乎没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重点放在城镇,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差距较大。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仍是低水平的保障,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小。
(五)农村公共文化品方面
目前,黑龙江省乡镇和村一级基本无图书馆也无购书经费,农民喜爱的电影由于投入不足,能够让农民享受的大片、新片、好片电影几乎为零,农民喜闻乐见的戏剧演出也几乎为零,同样由于投入不足,能给农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为数太少。农村文化经营场所设施简陋,消费水平不高,决定了农村文化市场重在扶持和引导。与庞大的农村文化市场需求相比,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员缺乏,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原来有一定的影响力、取得一定的艺术成果的老同志现在大部分已退下来,而新毕业的大学文艺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工作,农村文化建设后继乏人,严重制约农村公共供给。
二、主要现象
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在供给过程中仍旧存在着总体不足、供给不均衡等现象,而且一些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偏少,一些对农民益处不大的公共产品却供给过剩,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和地域条件差异的制约,公共产品的供给还存在着较大不公平性,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可忽视。
(一)总体供给不足
主要体现在财政用于农业的资金投入不足。虽然黑龙江省财政性支农支出的绝对量从2003年开始是逐年增加的,但2003年至2006年期间,财政支农支出占黑龙江省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呈现平稳趋势,基本稳定在3.4%左右,远远低于同期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从2007年开始,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支出统计口径有所变化,财政支农支出所列为农林水事务财政支出,所以与2006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7年至2009年期间,黑龙江省财政支农支出总量上有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农支出所占比例也稳步增长,可见政府加大了对农业投入,但与同期国家财政支农支出比例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结构失衡
现阶段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仅总量不足,而且由于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因此结构失衡,难以提供农民真正需要的农村公共产品。首先,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涉及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农村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对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这方面黑龙江省农村的目前状况显现出明显的不足。黑龙江省的农村医疗保障普遍缺乏,农民是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平常的小病,农民们还可以勉强应付,但假如得了大病,许多家庭都因无法承受高昂的医药费而选择放弃治疗或治疗到中途被迫中止。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三)供给的不公平性
在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和各地农村地理条件差异的制约,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着较大不公平性。
城乡公共产品的供给有失公平。在黑龙江省内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农村村民与城市居民享受着不同的待遇。一方面,城市居民享受着优越的市政设施条件,发达的交通、整洁的环境、低廉的基础教育、先进的医疗设施以及较健全的社会保障,而农村居民却与此无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供给均低于城市。另一方面,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条件远远低于城市的不平等状况下,农民为享用这些公共产品,除缴纳政府规定的使用费外,往往还需付出更多的代价,而城市居民则不需从税后收入中支付除使用费以外的更多的费用。
(四)供给效率低下
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要求是消费者的边际支付意愿之和等于生产单位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否则,即为公共产品过剩或不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预算的不完整性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等问题的困扰,对于农村公共资源的使用过程,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基层政府有一整套官僚机构来工作,一些部门片面强调部门工作的重要性,不切实际地要求各级政府层层对口设置机构,官僚机构也就越来越庞大,在县乡两级造成严重的机构重叠和人员超编,不仅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还必然出现人浮于事、互相推诿,办事效率低下。
(五)农村公共资源监督机制缺乏
首先,涉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部门多、资金投入分散。在生产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出于各自政绩和利益考虑,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中间环节较多,公共资金被层层“过滤”,公共产品被层层加价,往往导致农村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和增长无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增加了对农村公共资源的筹集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农民分摊公共产品成本的负担加重。其次,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自上而下提供,农民自身受文化知识以及公共资源信息缺乏等因素的限制,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难以参与民主监督,也缺乏民主监督的能力,这使农村公共需求与供给难以实现最佳耦合,在农村公共资源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上的监督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再次,乡、村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的非透明化使得一些管理人员有机可乘。假公济私,资金被滥用、挪用甚至贪污的现象比较普遍,暗箱操作突出等等,造成极大的浪费。
要改善黑龙江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除了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外,还需要建立适应社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统筹城乡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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