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科技伦理论文

科技伦理论文

时间:2023-03-24 15:03:42

科技伦理论文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1

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控制自然和自身的能力,但是,科学技术在实际运用中所产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工业的发展带来的水体和空气污染问题,大规模开垦和过度放牧造成的森林与草原的生态破坏问题,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发展所引起的人类自身尊严、健康、遗传以及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伦理问题,等等,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同志指出:“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利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21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3]同志这一具有前瞻性的科学论断,深刻地阐明了科学技术工作的价值目标和善恶标准,是建构社会主义科技伦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1.科学技术要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于人类的进步事业

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最终目的是造福于人类。为全人类服务是科技伦理的核心内容。1946年,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宗旨规定,充分利用科学,促进和平和人类幸福,尤其要保证科学应用,要有利于解决当前的迫切问题。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通过的《科学家》中,对科学家的义务和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作为科学家的影响力,用最有益于人类的方法促进科学的发展,防止对科学的错误利用。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对它的运用则是必须做出价值评价。同志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采访时郑重地指出:“科学自由的原则一定要坚持,但科学的发展要为人类服务,不能危害人类自身。”他还指出:“我们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捍卫国家和安全,维护和平,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4]“科学技术门类众多,服务对象广泛,但是为经济建设服务,要摆在首要的地位。”[5]这就为科学技术的价值取向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维护人类的利益,为经济建设服务,施善于广大人民。在我国,科技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转变观念,改革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的作用,加强科技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联系,努力使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地为促进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服务。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科技工作只有把现代化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主战场,紧密结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为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服务,才能取得不竭的动力资源,也才能最终实现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

2.弘扬创新精神,勇攀科技高峰

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人民日报》,1995年6月5日)科学技术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智慧结晶,尤其需要发扬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的精神,正如同志所指出的,“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是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崇尚科学,弘扬科学精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创新也是时代的需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正在发生新的重大突破,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世界政治走向多极化、经济日趋全球化的条件下,我们要实现新世纪发展目标,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力追赶世界科技的先进潮流,努力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与时俱进,加紧推进科技的进步和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持。大胆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新时期科技工作者应具备的道德品格。

实现科技创新,必须从世界科技发展和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出发。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瞄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力争在有条件的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在基础科学上有所发现,在技术上有所发明,努力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6]他的关于我国科技发展前景的这一高瞻远瞩的论述鼓舞着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优良传统,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敢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勇攀科技高峰。

3.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

随着科技进步,人类不仅要运用科技手段从自然界中取得各种物质资料,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且还要有控制地利用自然,使自然界能够进行“再生产”,以维持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心大自然,就是关心人类的利益,呵护大自然,就是维护人类的生活权力。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也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今,人类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但资源、环境、人口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困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痼疾。因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1992年我国正式将环境保护确定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同年国务院批准制定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1994年,我国政府响应国际《21世纪议程》的号召,制定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纲领——《中国21世纪议程》,向世界表明了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和决策;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1996年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发展规划纲要,将可持续发展与科教兴国确定为基本发展战略。1995年9月28日,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他把建设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看做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他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进一步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这里,同志深刻揭示了可持续发展伦理意义,论述了以平等的原则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代际伦理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德观念。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机会、利益均等的发展,在处理人类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上人与人、国家与国家,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互相尊重,互不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平等的原则不仅包括代内平等原则,而且也包括代际间的平等原则。代际平等的道德原则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还要顾及子孙后代的需要。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现代的发展不能对后代的生存发展构成威胁。如果我们目光短浅,仅顾一时一世的利益,无所顾忌地暴殄天物,即便有幸逃脱大自然的惩罚,但最终只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孽债。因此,我们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既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内容。“和谐”是我国古代“仁”、“爱”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古代,孔子讲“仁”,讲“泛爱众”,墨子讲“兼爱”。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这一传统的伦理思想引申至人与自然的关系,十分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德原则。这一和谐发展的道德原则,在凸现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强调了道德主体对大自然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能动的和谐原则,要求我们在利用科技手段,对大自然进行开发的同时,也要通过发展科技对自然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在通过科学普及提高认识能力和开发能力的同时,增强人的自我控制和理性思考能力;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实践证明这是实现人—环境—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的思想道德保证。

4.发扬“四种精神”,加强科技职业道德建设

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核心是科学技术现代化,而科技工作者的道德水平是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保证。因此,努力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实现社会主义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同志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这四种精神,是我国数代科技工作者崇高品质的结晶,也是科技事业繁荣的重要保证”[7]。

爱国主义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是我国广大知识分子的光荣传统。同志称赞钱学森同志是一位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坚定不移地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战士。他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向钱学森同志学习,希望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自觉地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全部力量。

爱国主义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处理个人与国家、民族利益关系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衡量行为主体的政治尺度和道德尺度。爱国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今天,讲爱国就是要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个人的理想和事业融会于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这是因为我国人民从切身体验中深深懂得,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历史的经验一再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科技事业与这个国家的命运休戚相关,科学家的事业与自己祖国和民族的兴衰休戚与共。只有在实现国家独立、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科技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只有献身于祖国和人民的事业,科学家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价值。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施展才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促进科技工作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广大科技工作者只有自觉地把个人理想与祖国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志向与民族的振兴紧紧联系在一起,才能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求实是科学之本,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生命力所在。同志指出:“科学研究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求实的态度,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真理,开拓创新。”[8]科技工作者应率先垂范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克服急于事功的浮躁心态,反对一切虚假行为,努力成为先进文化的实践者。科技创新能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决定性因素。在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面前,我们只有坚持创新才能不断前进,只有不断前进才能始终掌握主动。同志指出:“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人民日报》,1995年6月5日)因此,我们在科技领域,必须做到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时展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殷切期望。

拼搏奉献是所有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品德。探索科学真理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劳动,只有不畏艰险、勇于在崎岖的小路上辛勤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二弹一星”的研制工作者们,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他们依靠科学,顽强拼搏,发愤图强,锐意创新,所表现出的惊人毅力和勇气,成为新中国科技战线的一面旗帜,展现出科技工作者的时代风貌。在社会主义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责任。研究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以推动社会进步,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具体体现。坚持为人民服务是科技道德建设的核心,广大科技工作者只有坚持为人类造福的宗旨,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身于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去,才能创造出更高的社会价值。

团结协作是现代化生产条件下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内在要求,也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具体体现。在科技工作中,既要倡导学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又要提倡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取长补短,发挥集体优势,协同攻关。社会主义社会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在科技工作中也要利用这种优势,集中集体智慧,去攻克科技难关,在一些重大科技项目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加强团结协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摒弃落后生产方式所形成的陈旧观念,扫除小生产者“平均主义”的思想残余。要树立全局意识,识大体,顾大局;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精诚团结;要谦逊礼让,尽心竭力,忠于职守;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博采众长。总之,在科技工作中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就是要既注意发挥个人专长,又善于集中集体智慧,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强大的合力,增强整体竞争实力。

5.社会科学家的道德责任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能没有创新的理论思维。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同志2001年8月7日在北戴河与部分国防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的座谈会上和今年4月27日视察中国人民大学时,对社会科学的地位、作用及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了精辟的论述。他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

同志深刻指出,社会科学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对于正确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高道德素养和精神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见《人民日报》,2001年8月8日)这些重要论断,科学地阐明了社会科学的功能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对实践又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列宁曾经指出:“先进的理论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为了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深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抓住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做出科学的理论的回答,以帮助人们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掌握和运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在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重要时期,所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社会科学工作者也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为发展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包括先进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为维护和发展我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发挥作用。同志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在实践理论上不懈进行探索,不断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创新的理论,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实践。”(《人民日报》,2002年7月17日)特别是当前,世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需要社会科学工作者对时代变化的特点和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进行深入的观察和研究,通过理论的创新,帮助人们提高认识能力,掌握应对各种变化的主动权。所有这些艰巨而光荣的重任已经历史地落在了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肩上,这也是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面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和庄严的道德责任,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同志结合社会科学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风和职业道德建设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要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社会科学工作者要甘于寂寞,淡泊名利,力戒浮躁,潜心钻研;要认真读书,多思慎思,关注现实世界,注重学术积累;要厚积薄发,出精品,出上品;要加强团结,和谐合作,在学术研究中相互切磋,共同进步。(见《人民日报》,2002年4月28日)2002年7月16日,他在考察中国社科院时再次强调指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建设,要坚持优良的学风。要坚持严谨而不保守,活跃而不轻浮,锐意创新而不哗众取宠,追求真理而不追逐名利。坚持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扎扎实实地做学问。(见《人民日报》,2002年7月17日)所有这些都为社会科学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是社会科学界思想道德建设重要的指导方针。同志特别强调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指出,“三个代表”是衡量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性质、方向和水平的根本尺度。(见《人民日报》,2002年4月28日)我国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应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己任,为繁荣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为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5页。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2

一、问题的提出 新科学、新技术的迅速进步正在引发社会伦理观念的巨大危机。尤其是二十世纪后半叶发展起来的生物技术、生命科学,计算机技术,天文科学、宇航科学等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最直接地冲击着社会诸多重要伦理规范。这些重要伦理规范主要包括:人与人之间诸如辈分、性关系等伦理关系,人与环境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与动物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与神之间的伦理关系。上述重要伦理规范都受到了新科学、新技术发展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重大挑战。 例如,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克隆(生物复制)技术是目前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由于克隆人直接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规范,直接影响人作为人的尊严,因此,尽管克隆人甚至克隆其他动物的技术还远谈不上成熟,但反对克隆人技术的呼声已经是甚嚣尘上。虽然目前从实定法角度来看,各国对于克隆人的行为还没有法律规定,但在美国、日本等国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了对人进行复制的行为。 那么,针对新技术和新科学的发展对人的伦理观念的冲击,作为调整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科技立法究竟应采取什么态度呢?是否应禁止伤害人的伦理情感或引起人的厌恶的科学实验呢?对于上述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行为所采取的立法态度必然直接影响科技发展的方向和脚步,同时也必然影响人们的态度的转化和演进,因此,这一问题十分值得思考。笔者以为,确定科技立法的立场,首先应该确定立法所追求的核心价值,而后,以从人类历史进程来认识科技发展、法律规制和伦理道德的关系为基础,在逻辑地分析法律在科技和社会发展中的客观地位的过程中得出结论。 二、 对科学技术与伦理关系的历史分析 从科技发展史和人类文明史的发展来看,科学和伦理之间的关系是(哲学意义上的)矛盾关系。 首先,科学研究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总是冲击人的伦理观念,并且引起伦理观念的改变。人类基本伦理价值之一——宗教伦理的发展历程表明,科技的发展促使宗教伦理发生了巨大变化。“宗教本身是一个广泛的现象,包含着许多的信仰和表现形式。”在古代,图腾崇拜和多神教是宗教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正是随着人类对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化,图腾崇拜和多神教演变成了现代一神教的。图腾崇拜的对象是某种动物、植物甚至是石头、山等无生命之物。而人对自己上述崇拜对象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的不断认识,这些崇拜对象逐步失去了作为人类心灵寄托的权威性。中世纪时期,作为一神教主要表现形式的基督教中的核心价值——上帝,在客观世界中也拥有自己的位置,也就是“天堂”。这一时期的天堂不仅是抽象的,不仅是人类心灵的归宿地,同时也是具体的,具有客观实在性。人类赋予了“天堂”以客观认识上的地理位置,事实上,人和上帝及“天堂”间是有可循的物理通道的。而随着天文学研究的进展,人对宇宙的认识逐步深化,使上帝和“天堂”失去了在天上的存身之处,逐步演化为纯抽象意义上的人类心灵的归宿地。按照基督教代言人自己的看法,这一过程就是:“正如这个世界承认教会是一个社会实体和历史的一个推动力量,教会也明白它自己从人类的历史和发展中得到益处。教会从以往世代的经验中,从科学的进步中,从隐藏在各种文化中的财富中得到益处,由此更强烈的光芒将照耀人性,通往真理的新的大道展现出来。” 从人类基本伦理之一的人人关系角度来考察,我们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传统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以生理关系为依据的,即父母之间的两性关系决定了父子、母子关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子女才是伦理道德所认可的,同时也是法律所接受的。而主要是在人 工授精技术发展起来以后,这一伦理规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采用人工授精技术后出生的子女与其母亲的丈夫如何确定关系?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养育父亲”与“遗传父亲”之间,“哪一个是对他具有道德上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以美国为例,“人工授精技术刚在美国开展时,该国法院对这类(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的出生裁定为非法。”而到了1967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法律则规定,凡由指定的开业医师进行的异源人工授精并且附有夫妻两人同意书的,子女出生即具有婚生子女身份,并且这一规定已被列入联邦法律。事实上,许多国家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仅仅具有生物学意义上关系的所谓“父亲”,不再与其所谓“子女”有任何关系和权利义务。 其次,历史也表明,人类伦理规范的有效性总是限制科学的发展。还以宗教伦理来考察,中世纪的西方有着著名的以宗教伦理的规范借助法律的力量制约科学研究的事例。欧洲被广泛接受的人神伦理的代表——罗马教皇及基督教会,为了维护上帝造人和人是上帝之子等基督教核心教义(也就是中世纪的核心宗教伦理)得以成立的“客观物质基础”,对于在认识领域提出进化论和日心说的科学家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对科学家们进行了臭名昭著的审判,企图利用法律的力量阻止科学的发展。 经验的历史表明,以伦理规范限制科学研究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可行性的,只有打破旧的伦理界限,科学研究才能发展,社会才能进步。事实上,尽管伦理规范在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扮演了卫道士的角色,但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发展最终会改变伦理规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伦理规范随着科技成果被接受的范围扩大而不断演变。应该看到,科学和伦理规范的矛盾只是暂时的、可变的,法律与伦理规范的一致性也必然是暂时的,而科学的发展是稳定的,具有恒常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在科学和伦理规范的矛盾关系中应扮演科学卫士的角色,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 三、 科学技术与伦理的概念和逻辑关系的分析。 学者认为,“人是那种必须有某种善的标准的生灵。人如果不以自己所处的这种境况为前提,即不首先断定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善“的,那么就不可能从这种境况中解脱出来。”伦理就是这样一种作为人的“善”的标准的社会规范。在“我们喜爱或选择一个东西——物质客体、行为方式、观念或理想、个人而不是选择另一个东西时,价值评价就出现了。”而“价值是既能令人满意又能使人完善的经验。”可以说,正是基于伦理的规范,人们得以对自己的行动作出预期,并在预期中获得安全感和情感上的满足感。 但是,伦理一旦成为既定的社会规范,它同时也必然是对人和社会发展的一种束缚和制约。理由是,人类既有的伦理的规范都是基于经验、习惯和惯例形成的,具有独特性、稳定性和渐进性。学者认为,“许多负责任的思想家都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主观主义的倾向。在他们看来,道德价值起源于人,其基础正是人的智慧和习惯。不存在可普遍使适用的道德标准。道德标准的效用依赖于历史的、文化的或其他条件。”从社会表现形式上讲,虽然人们参与伦理观念的创造,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讲,伦理价值只是其既定的生活环境,是其不得不接受的环境因素,其主动性往往只是选择,人们的伦理观念是选择的结果,被动接受的结果,而非理性思考的结果。诺兰等认为,“当我们研究历史的时候,我们惊骇地发现人民群众是多么容易接受堕落的宗教、残忍的政府、偏执的家族以及自称的道德代言人所宣扬的价值标准。”“许多人事实上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正 在受别人价值观的影响与左右。”事实上,在新的社会现象面前,“人们所习以为常的价值观,仍在受到不厌其烦的反复宣讲。”既定社会架构中的传统强势阶层往往通过制造推销自己的伦理观来保存自己的地位、抵抗社会革新的力量。 而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则是理性思考的结果。人们基于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对世界进行认识和改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是人解放自己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尽管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同样要继承前人的成果,但由于科学技术的规律是统一的,因此,前人的科学成果不具有稳定的权威性,科学技术真理才具有稳定的权威性,因此,一方面,科技进步具有相当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只有独立的理性思考才是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主要途径;同时,科技史表明,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具有加速发展的特征。科学研究的深入和技术进步是随着科技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加快前进的步伐的,尽管不是每个科技成果都是划时代的,但我们可以说,科技的发展具有革命性的特点,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相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另外,尽管人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和对方向的一定程度的把握,但由于世界规律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人的思维的复杂性和发散性,以复杂发散的人类思维来认识复杂繁复的世界规律,科学发现和技术进步往往就带有强烈的偶然性。在人类的未知世界面前,人的主观预测具有不稳定性,稳定的认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具有决定的意义。 分析表明,科学技术和伦理的关系是矛盾的。以稳定的、被动的、可预测的伦理为基础指导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是不符和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本身的客观规律的。从这个角度讲,如果法律以伦理为基础来确定立法的方向,其必然结果是制约科技发展。 四、科技和伦理的矛盾统一 如果我们把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伦理道德的关系放到人性角度去看,我们就会发现,事实上,二者矛盾的本质是人理智的一面和情感的一面的冲突造成的。作为心灵和智慧的统一体的人类,既有对未知世界无尽追求的渴望,又有无法把握命运时心灵寄托的需求。智慧的一面往往体现为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以及对哲学、历史以及社会现象的思考,体现为不懈的追求对自己命运的把握。而作为心灵的一面,人类又往往承认既定的现实,以求得把握自己的命运,在可预期的时间、空间,按照可预知的规范以可预知的方式活动,从而获得心灵的安慰和对自己命运的预测。从这一角度来看,科技发展和伦理变化是人自身两面性的重要表现之一。人类作为矛盾的统一体,他的心灵随着他的智慧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其归宿之地。对自然界一无所知的原始人类把动物、石头作为自己的来源和寄托,而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人又把自己的心灵寄托给了上帝、佛祖和真主,一旦上帝、佛祖和真主被科技发展赶出了天堂,人类又发现了现代的唯物主义,以自己为自己的上帝。这些都表明,科技的发展和伦理的发展是在人类心智的统一体中矛盾地存在着的。 如果我们从社会学角度看,二者矛盾的实质是社会革命力量和社会保守力量的冲突的体现。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技的发展必然带来新的生产方式。恩格斯认为:“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相对于伦理规范来讲,科技不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是活的生产力的表现,因此,科技发展不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相反,科技进步是被统治阶级的福音。科技进步能够改变生产方式,从而必然改变被统治者的地位。而伦理规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它必然主要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并往往以法律的形式成为被统治阶级的枷锁。事实上,我国古代的礼法制度对既有秩序的维护和对新科技的压迫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社会的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讲,“奇技淫巧”的伦理判断不知断送了多少次中华民族的腾飞机会! 而如果我们从哲学角 度看,科技发展和伦理发展二者的矛盾是量的积累和质的界限的冲突。如前所述,既然科技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表现,而伦理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那么,同样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上层建筑的变化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科技的发展必然最终会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也必然导致伦理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科技的变化是恒常的,是生产力发展的量的积累,而伦理的变化则是生产力发展引起上层建筑质的变化的表现。 简而言之,科技发展和伦理发展二者统一性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引起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引起上层建筑的改变,从而引起伦理的变革。在新的伦理基础上,科技和伦理二者会达到暂时的统一。因此,科学技术是人的社会伦理规范形成过程中的革命因素之一,也是社会伦理规范渐进过程中的变化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意义上说,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了社会伦理的螺旋式上升。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会在新的社会伦理规范中达到统一。 五、立法的价值取向、可行性和具体态度 法学家一般认为,法律同其他社会秩序一样,有自己追求的价值。这些价值一般包括自由、平等、社会福利等。尽管道德标准也是法律追求的目标之一,但是,作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法律规定的道德标准比道德标准要低得多。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分析基督教道德标准——“爱”与法律的关系时认为,“耶稣——表明,法律规定的道德标准,比起他(耶稣)所要求的低得多。”[11]由于科技发展本身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价值,因此,如果我们站在科技立法的角度来考虑法律追求的价值的话,作为立法者制定规范科技行为的法律,其主要的价值取向应是加速科技发展,从而增加社会福利。我们应该也只能把社会福利作为科技立法的核心价值。 以法律手段促进科技发展的可行性在于,与伦理相比,法律更具备理性思考结果的特点,因此,法律比伦理更具有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一面,从而立法采取和社会伦理不同的态度,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伦理的革新和社会的进步具有可行性和现实性。 基于前文对立法价值取向、可行性以及科技与伦理的矛盾统一关系的论 述,笔者以为,科技立法应采取辨证统一而又有所侧重的的立法态度。针对引发伦理观念危机的科学进步和技术开发行为,立法者首先应采取的立法态度是:法律应重点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不对科学研究进行干涉。当然,尽管法律和道德伦理不同,道德也不是法律追求的主要价值目标,但人性尽管复杂,道德伦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同时,不可否认的是,伦理情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尊重人的伦理情感的行为是不人道的。并且,由于伦理情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对社会行为和社会规范必然进行伦理价值判断,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如果“不合俗”,完全不顾及伦理道德,其有效性是有限的,也不利于法律的施行。因此,法律的制定也要体现对人的伦理情感的尊重。 那么,我们从上述两个大原则应该引申出什么样的具体原则呢? 笔者以为,具体来讲,要体现以下几个具体原则: 一:保障科学研究权利是科技立法的首要原则。我们应保障公民从事科研可技术改造的权利,但对于伤害人的伦理情感的科学研究不能用 政府资金予以支持。理由是:政府资金来自民间,是税收,人民群众不支持的科研当然不能用人民群众的钱来支付。同样基于这一理由,我们对民间资金只能采取采取不干涉主义。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可预测性),某一领域的科研尽管现时可能伤害人们的伦理情感,但最终也有可能成为科学新成果,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同 时,对一种科研成果往往会有不同看法,作为国家主权机构应采自由主义,而不是横加干涉。就拿克隆人来讲,尽管许多人反对,但也有人认为,克隆人可以解决夫妻双方不育或有遗传性疾病或不愿意自己的后代有别人基因的问题。[12] 二:信息对称原则。对于作为产品的科技成果来讲,笔者认为,应该采取必要的手段将产品的形成和形状在市场范围内公诸于众,从而真正形成公众的选择权,保护其情感。由于知识产权是消极权利,是将科研成果公布和开发者收回投资的最佳途径。而人们既然有基于伦理价值判断的权利,因此,应该把作为产品的科技成果通过知识产权渠道公之于众,让人们通过货币投票来进行自主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或淘汰伤及情感的产品或形成新的伦理规范。同时,对于投入市场的科研产品应进行明确的生产方法、形状、后果的标注,以利人们进行判断,进行自主选择。 三:限制范围、消除后果和恶意承担责任原则。所谓限制范围、消除后果 原则是指为了尊重人的伦理情感,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实验应该严格限制在实验室范围内进行,而且要对环境污染等后果承担消除责任。对于无法消除的影响应采取恶意承担责任的原则。 —— 「注释 新技术、新科学当然是相对于已有技术、已有科学知识而言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新技术、新科学是有特定内涵的。但同时,技术的进步是以不断的技术淘汰而实现的,科学的发展也是以不断的深化认识来实现的,从这个角度讲,新技术、新科学事实上就是“技术”和“科学”,二者的内涵是一致的。这里之所以强调“新”字,是从历史和人的心理角度而言的,因为所谓对于人观念的冲击事实上是有着上述内涵的“新事物对人演变相对滞后的既有的”旧“观念的冲击。 这里“科技”一词的内涵同注1. 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48页。 《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签署。转引自王晓朝《基督教与帝国文化》,288页,东方出版社,1997年9月版。 王志毅、姜展红,“人工授精技术的相关法律问题”。 爱德蒙德。拉。B.彻波尼亚,《冷酷的心》(纽约花园城:达布而迪,1955年),28页。转引自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3页。 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6页。 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14页。一般来讲,道德是伦理的同义词。 同上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505页。 [11] 《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5页,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12] 见“人体克隆与美国宪法中的合法程序”,《哈佛法学评论》1998年8期。韩建军译。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陈爱华教授的新作《法兰充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历史逻辑》,主要从科学伦理学的视角,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视阈中科学伦理观的思想来源、内涵、历史演进及其伦理价值作了系统的探索,具有史论结合、经典文本的深度解读和全新研究范式的建构相结合、学理研究与现实关怀相结合三大研究特色。该书不仅在学科建设上填补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研究的空白,而且在实践中对人们树立正确的科学伦理观、合理应对科技发展及其成果应用的复杂伦理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科学伦理;历史逻辑

法兰克福学派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中人数最多、影响最大、延续时问最长的一个学派”一,以其博大精深的思想谱系和敏锐甚至激进的批判基调呈现在世人面前,吸引和汇聚了一大批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坚持不懈的探索和解读,并由此形成了一道异彩纷呈、错落有致的理论景观。然而,就科学伦理学研究而言,从迄今可查的文献来看,以往关于马尔库塞、弗洛姆、哈贝马斯等主要代表人物的科学伦理思想的人头式总体评述居多,但专门从科学伦理学的学科视角出发,并且对整个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进行总体把握和深入挖掘的著作并不多见。而陈爱华教授历经八载、几易其稿而最终出炉的新作《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历史逻辑》(以下简称《历史逻辑》),正是对这一巨大学术空白的填补。

陈爱华教授长期致力于科学伦理学和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在此书之前已经陆续出版了《现代科学伦理精神的生长》和《科学与人文的契合——科学伦理精神历史生成》两部科学伦理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同时,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道德与文明》等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00多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有深厚的哲学功底和丰富的写作经验。与前两部专著相比,《历史逻辑》这部46万多字的专著.在秉承其“论从史出”一贯风格的基础上,立足于科学伦理学,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科学伦理观的思想来源、内涵、历史演进及其伦理价值作了有力的透视,提纲挈领、深入浅出地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清晰地剖析在读者面前,为我们透彻理解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中的三次批判的理论高峰、三次批判理论指向的转折和三大科学伦理理论的建构以及其理论特质、理论局限性和当代价值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历史向度。该书立意新颖,气势恢弘,观点鲜明,内涵丰富,层次清晰,论述翔实,整体来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史论结合。著者在阐述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并没有拘泥于一般学术史著作的历史叙述写作样式,而是在解读与此发展历程、思想来源相关的文本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以及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力求将史与论、微观与宏观、流派脉络与思想逻辑、思想家著述与时代状况等要素融会贯通起来,通过比较完整的史料梳理,阐释和分析该学派在批判理论视阈中从对理性的伦理批判,到科学社会功能的伦理批判,再到自然观的伦理批判的科学伦理思想层层演进的理论逻辑及其伦理价值,生动地刻画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生长流变的历史图像和内在逻辑。这一点在该书的第三篇《批判的理性伦理观》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该篇中,在论及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理性伦理观的生成之时,著者是在传统理性观和批判理性观的历史对比中,从揭示批判理性观的伦理问题式与历史上黑格尔的理性伦理观和辩证法、韦伯的理性观、卢卡奇的物化论和科学伦理观以及同时代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哲学家的思想如海德格尔在《世界图象的时代》、《科学与沉思》、《技术的追问》中具有科学伦理意蕴的问题和理论之间的多重渊源关系出发,来展开论述该学派是如何对工具理性进行批判和如何确立反实证主义伦理观的。在著者深厚的学术功底的支持下,史论结合的写作手法不仅使读者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与传统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源流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使批判的理性伦理观的论述同时拥有了历史的厚度和理论的高度两种难能可贵的品格,也为后面两篇《批判的科技——社会伦理观》和《批判的自然伦理观》的建构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应该说,正是这种以史立论、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使该书的历史和逻辑线索清晰可见且相得益彰,理论创新有根有据而不显突兀,从而有别于一般的流派史学论著。

第二,经典文本的深度解读和全新研究范式的建构相结合。在该书中,著者对马克思有关的经典著作如三部手稿《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科学伦理思想的研究和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然伦理观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资料性的简单评述和引用阶段,而是在深刻透视和洞悉这些作为解读构架而存在的哲学文化视域的前提下,以此构建的特定历史语境为历史支援性背景,再以驾驭型的哲学话语真正进入言说者语境,由此试图准确把握论说对象的深层“问题式”,将之融入到对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论述之中。这种西方马克思主义与科学伦理学的“对接”和嫁接工作,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该书“出入文本”的特色,毫不夸张地说,著者对经典文本的精耕细作本身就是一项十分具有原创意义的研究工作。此外,在“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主题下,著者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研读实际上表明该书中隐含着一条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与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的对比线索。事实上,著者在该书中不仅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对比和分析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视阈中的科学伦理思想与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的异质性,而且在总结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得失时,也是结合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进行的。如著者在论述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哲学倾向与理论局限时,指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伦理观的理论前提是基于一种批判理性与人文主义结合的伦理悬设,而不是马克思科学伦理观的依据客观历史的自身发展,结果导致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呈现出只注重伦理的批判或理性的批判的特质,没有充分意识到扬弃和消除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应用的负面效应的最终根据并不是在于是否确立了批判理性的权威,而是制约和决定这种现象的存在与发展的更高的历史规律,从而造成了他们批判的伦理观的不足之处和与马克思科学伦理观的相异之处。由此可见,著者将经典文本解读与自身体系建构相结合,在这两个重要的理论前提上搭建了一个进行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研究的基础性科学平台,将经典文本转换成理论创新的思想资源.不仅使该书对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的分析和论述超越了就史论史的做法。而且使文本研究的学术价值得到思想的拓展,富有科学性与创见性。

第三,学理研究与现实关怀相结合。对来自域外文化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哲学研究,只有能够出入其中而义能够超出其外,才能真正理解文化他者并与之展开积极的创造性对话;对于任何形式的哲学和伦理学研究而言,只有将理论和现实相结合,才不至于将自己的研究沦为“空中楼阁”式的砌筑。否则,研究者很容易沉迷于异域他乡的文化和自己“头脑中的制作”而无法自醒,成为异域文化和理论创作的精神。在该书的《批判的科技——一社会伦理观》和《批判的自然伦理观》这两篇里.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著者作为一名理论工作者一面进行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理论研究,一面急切地借此研究解构“科学中立说”和寻求消除科学技术对人、自然与社会等多方面的负面效应的有效途径的现实焦虑和历史使命感。正如著者在该书导言部分所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伦理问题日益凸显。尽管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是后工业社会的科学伦理问题,在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现代化过程中的科学伦理问题,但是环境的伦理问题、生态的伦理问题、科学技术成果的和平利用的伦理问题、生物医学的伦理问题、信息与网络的伦理问题等等,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科学伦理问题或研究的伦理热点问题。而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家是以发达工业社会(当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背景,从社会批判的理论视角对科学发展对社会的统治方式、人们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以及对自然的负效应进行了全方位的反思与批判,因而,对于我们重新认识和研究分析当代高新技术发展条件下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这就是探索批判理论科学伦理思想历史逻辑的当代价值。”另外,著者在结论部分指出,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对于协调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和反思科学与社会的伦理关系具有重大的伦理价值,但其沿袭卢卡奇注重价值判断的传统,将对科学技术的伦理批判代替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将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的事实及后果归咎于科学技术本身,无法引导出人们走出异化的怪圈,这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最大的失误。

可见.该书对以科学活动主体的科学伦理实践理性防范规避科学发展的伦理风险,使探索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理论对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科学技术发展有所裨益,且抱着始终如一的关切态度。总体而言,如果说该书前三篇具有浓郁的理论特色的话,那么,后两篇《批判的科技——社会伦理观》和《批判的自然伦理观》则由面向理论转为直面现实,不仅对于我们全面认识科学对社会的作用,正确处理科学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与经济、科学与人的关系,制定科学活动和科学成果合理应用的伦理规范都有深远的指导意义与理论价值而且在实践中对人们树立正确的科学伦理观、探索科学技术的合理应用和消除科技异化现象的途径与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上的启迪作用。

《历史逻辑》作为国家“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东南大学“科技伦理与艺术”项目、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出版基金重点资助项目、东南大学社科预研基金“9213000503”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理论创新性和学科引领性。是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与科学伦理学研究相结合的颇为有益的尝试。诚如张一兵先生所言:“这些理论探索,不仅对进一步深化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研究,乃至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都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们深化科学一社会一人一自然的伦理关系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启示。同时,对我们进一步深化马克思哲学及其科技伦理观的本质的理解,认识我国现代化进程科技发展及其成果应用的复杂的伦理效应与特征,也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该书是一部科学伦理学研究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力作。相信该书的出版,不仅能激发人们对法兰克福学派乃至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科学伦理思想的研究兴趣,而且将推动科学伦理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术界对科学伦理的深入研究。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4

关键词:和谐 科学伦理 生态伦理 网络伦理 生命伦理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脚步,没有科学技术的社会是滞后的,但是科学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如果对其运用不当,那么造成的后果将是我们无法预计的,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在一定的伦理约束下才能为人类生存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科学伦理掀起的历史进程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化学成果被用作战争、毒气弹等化学武器屠杀了无数的无辜人民。科学家们强烈反对科学成果被用于杀人,倡导“科学要为人道做贡献”,反对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50年代-80年代这一阶段,针对地球生态环境被破坏,人类面临危险的生存环境,引发了科学伦理问题以及科学家所面临的社会责任。到了90年代开始重点转向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的伦理问题;生物技术、基因技术、遗传工程等生命伦理问题。

如今,科学家和全体公民一道,为合理公正地解决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尽管每个重大问题都未能完善彻底地解决,但毕竟成绩斐然。人类在不断的追求中完善自我,人类的道德境界将更高远更开阔,和谐是人类追求的至上目标。

二、目前热议的科学伦理研究现状

科学伦理问题是从直观的、外显的逐渐演进为隐含的、内在的,伦理问题在更加复杂化和专门化的同时也变得更为意义深远。目前来讲,我国理论界涉略到科技伦理问题的研究已经涉及每一个重要领域,内容复杂不失热点。

(一)生态伦理问题。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伦理需要,进一步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倡导生态伦理、生态文明。但是这一共识的争论仍然持续不断,这种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第一,探讨生态伦理的理论前提。有人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层面上,主张以人的尺度为价值评价标准,强调人的生存权利与生存价值。第二,关于生态伦理的本质的探讨。从“生物中心主义”或“自然中心主义”的前提出发,生态伦理是人与自然之间所存在的伦理关系。但更多的学者则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价值关系,而不存在什么伦理关系。

(二)网络伦理问题。这是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延伸而引发的关于信息技术负面影响的伦理问题。譬如,有人从网络的运行和使用层面提出,网络技术的兴起引发了道德边缘化、人际疏远、隐私侵犯等问题。总体而言,人们主要是以现有的伦理观念去审视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各种道德问题。实际上网络伦理问题,追溯根本还是人的伦理问题,时代进步、科技发展,需要我们对人及人伦之道作出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确立与网络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伦理观念。

(三)生命伦理问题。这是随着近年来生命科学的迅猛发展,而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和激烈争论的问题。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伦理难题,无形之中就要求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跳出原有的框架,要从全新的角度去研究现代生命科学发展带来的伦理难题。科学技术的应用消融了人类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整体性;科学技术会导致人伦关系混乱、性别比例失调,以及个人和群体的歧视与侮辱、种族主义的沉渣泛起等问题。有学者指出,从技术的可能性上来看,通过基因工程使人类得以优化的方案在今天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实际上是一种低估了自然界的高度复杂性的盲目乐观。即使我们具有这种技术条件,我们也没有权利对未来人类的遗传特征进行人为的干预。可我们究竟该如何去理解人的生命与存在?新型的伦理规范到底应该是什么,生命科学的研究和应用从而消除其诸多的负面效应呢?目前尚未有明确而具体的回答。

三、把握时代脉搏,解决科学伦理争论问题的创新提议

近些年来科技不断发展,也在不断的进步,因此由此而来的就是关于科学伦理的争论问题。本文通过运用多元的调查研究方法对科学伦理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一下几点:

(一)要对实践和科研进行有效区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对科学的基础性研究都需要加强,而不应该被削弱。而且我们也越来越能感受到科学的基础性研究是极具重要性的。实际上,我们必须能够冷静的分析出一项研究成果对人类具有怎么样的影响,是有利还是有害?通过科学研究才能得到最真实的答案,而仅仅依靠先验的判断是不能达到这个目的的,而且通常也会出现大量的误差。因为人的知识本身是存在盲区的,而且也不能做到完全的理性。所以我们必须依靠实践来完成。

(二)对感性和理性性具有效的区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就以克隆技术为例,来进行分析。科学的不断发展,随之产生了克隆技术,但同时也对生命伦理提出了挑战。纵观历史,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发展都是在用理性对抗感性的情感。生命的形式就是不断发展,而人们对生命的认知也是在不断加深的。而科学研究就是让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的基本手段之一。在我国一些生态主义者认为不论是克隆动物,还是克隆植物,在他们的眼里都是不道德的行为,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对生命的亵渎。那么由此也可以看出,他们的观点在情感上顾虑并不能成为阻碍生命研究的理由,因为克隆技术并没有被彻底的终止。

(三)正视科学创新和科学伦理的关系。科学伦理并不是指代科学家的伦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因为一旦涉及到了科学家的伦理责任,那么就给科学研究划定了范围和,也意味着给科学研究和科学创新划定了范围、设置了障碍。在以前我们也犯过很多的错误,把很多科学发现当成了不好的东西,当做所谓的唯心主义而大肆批判。比如我们对控制论、对相对论、对共振论、以及对量子力学的批判,我们至今我们都会影响深刻,记忆犹新吧。我们并不能做到没有错误,只能尽力去减少犯错误的几率,总结经验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参考文献:

[1]杨通进:走向深层的环保[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

[2]许志伟:面对科技,生命何以自处[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科技;伦理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 现代 科技发展对伦理建设的理论、制度和主体这三个不同方面均提出了新要求。在理论建设方面,要求实现从近距离伦理向远距离伦理的延伸,从规范伦 理学 向应用伦理学研究的转向,并立足于多学科基础上的大交汇、大融合;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变革社会制度,加强科技立法,引进科技伦理的“软着陆”机制;在主体建设方面.要求明确科技主体的伦理责任,建设科技主体的伦理规范,开展多极主体的对话。

马克思指出: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课题,准确把握并解决这些课题,就会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今天,2o世纪已经揖别,摆在我国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要大力发展 科学 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就必须处理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学问题。正如所指出的那样:“在二十一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二十一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伦理学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忧虑甚至恐惧。正如英国著名 历史 学家汤因比所指出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进步不平衡,后者远远滞后,前者毫无约束地被加以发展和滥用,从而产生致命的危险。因此,探讨现代科技发展对伦理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我国大力发展生产力,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谓伦理建设就是建设制约人们行为的价值规范和准则。其目的是以像 法律 调节人们的行为而使人们有法可依一样,在以伦理调节人们的行为时也同样“有法可依”。伦理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说来,它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理论建设、制度建设和主体建设。

一、现代科技发展对理论建设的新要求

伦理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关于道德的 哲学 思考。但是最初的伦理学调节的只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只把人类看做是惟一值得道德尊重的物种,它以人类自身的利益作为惟一的尺度,去对待其他事物。即使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道德现象的反思日益加深,道德调节的范围始终囿于人伦之理。这里把这种只关怀人伦之理的伦理学称为传统伦理学。但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伦理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人类的道德关心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人与其他物种的关系。所以,我们把现代科技文明下,以保持地球和人类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由传统伦理学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扩展到调整人和人以及人与人以外的其他物种和 自然 界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的伦理学,称为现代伦理学。由传统伦理学走向现代伦理学,是科技发展和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现代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相比,有以下特点¨:

第一。从近距离伦理向远距离伦理的延伸在传统伦理学中,伦理规范体系主要涉及的大多是人与人之间的或人与社会之间的直接关系,我们称之为近距离伦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传统的主体司直接的近距离伦理关系随之在时间和空间两个向度上出现了延伸。在时间上,未来世代的权利和当代人的责任已经成为反思科技与未来的重大命题;在空间上,为了克服全球问题,一方面,人们正在寻求全球文化价值观念的整合,希图构建一种普遍性伦理,另一方面,人们日渐意识到,人不仅仅对人自身有义务,而且对生活于其中的生物圈和大自然也有保护的义务。-es]94如人类在2o世纪9o年代制定的《2l世纪议程》,提出了人类社会今后应该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了人权保护和人道主义思想;“国际和平年”、“生态年”等的提出,使人类能同时按照统一的道德规范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第二。从规范伦理学向应用伦理学研究的转向传统伦理学侧重于规范伦理学、理论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的研究。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使伦理学不能停留在哲学层面的“高山之巅”,而应该通过新的道德规范向应用层面发展,以解决各个领域的具体问题。伦理学向应用层次的拓展是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转向。于是,与科学技术紧密相关的应用伦理学方兴未艾,为人类的道德思考提出了许多新的宗旨和目标。如:生态伦理学提出了尊重生命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和要求;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反映了对新技术的使用进行社会控制的要求;核伦理学的发展体现了人类追求世界和平的强烈愿望; 计算 机伦理学要求人类重新思考计算机技术的本质和人类的价值观。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和21世纪新兴科技事业的发展,一些新的与高科技相关的应用伦理学还会不断产生。从规范伦理学向应用伦理学的研究的转向,既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着伦理学的前途和发展。

第三。现代伦理学的研究是立足于西方伦理学、东方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基础上的大交汇、大融合2o世纪是一个既对传统伦理观念进行全面的批判反省、又空前地呼唤价值重构和伦理现代化建设的世纪。2o世纪中西文化的交融、冲撞和科学技术向人类提出的许多使人目不暇接的道德问题,催生、孕育了众多异彩纷呈的伦理思潮。现代伦理学正是吸收了西方伦理思想、东方伦理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精华而发展起来的。

其中东方伦理特别是

第三。引进科技伦理的“软着陆”机制所谓“软着陆”机制就是 科学 技术与社会伦理的价值体系之间的缓冲机制。这个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决策者,尽可能客观、公正、负责任地向公众揭示科学技术的潜在风险,并且自觉地用伦理价值规范及其伦理精神制约其研究活动;其二,社会公众就科学技术所涉及的伦理价值问题展开深入、广泛、具体的讨论,使支持方、反对方和持审慎态度者的立场及其前提充分地展现在公众面前,然后,通过层层深入的讨论和磋商,对科学技术在伦理上可接受的条件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这样一种讨论一方面能够启导 政治 活动家们参照着技术上可能的和可行的情况,纠正他们对其利益所持的那种由传统决定的想当然的态度;另一方面,政治活动家们将能够根据讨论中所表达的和得到重新解释的需求的认识,实事求是地做出判断:将来,我们想在哪个方向上和在多大规模上 发展 技术知识。”在实际的科技活动中,科技的“软着陆”机制已得到较为普遍的运用。

三、 现代 科技发展对主体建设的新要求

人作为现实主体,在与科技的关系中始终居于能动的主导地位,因此,主体建设是科技发展中伦理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第一。明确科技主体的伦理责任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是因为他们具有专业科学知识,能比一般群众更全面、更长远、更准确地预见到科技发展和运用对人类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后果。他们有责任去预测和评估有关科研选题及其成果所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社会影响。当然,在这方面,科技主体所负的伦理责任的分量是不同的。

对于从事基本理论研究的科学家来说.他们很难预测自己所研究的基本理论的应用前景,虽然不能苛求他们对该基本理论应用的全部后果负伦理责任,但是他们毕竟为后来依据该理论没计研制作恶或有明显负作用的人工制品或工艺程序提供了基础概念,因而也多少负有一定的伦理责任;对于把基础理论应用于实际(例如 工业 和军事等)的工程师来说,他们的科技成果或科技活动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是明确的、清晰的、善恶分明的,虽然他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治家或经营者控制的,而不是完全由他们自己自由支配的,但是他们仍然必须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同时,科技主体之所以负有伦理责任,还因为他们经常参与政府或 企业 经济 活动的重大决策。一般说来,在现代社会中,科技主体不但要对科技活动的后果负有趋利避害的责任,还要对全人类的未来负责。

第二。建设科技主体的伦理规范近百年来、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反复的科技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一定的行为准则,这些行为准则经过一些思想家的提炼和概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科技伦理规范体系,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普遍遵循的评价和判断善恶的标准,调节着科学家或工程师之间、科学家或工程师与社会集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促进着人类科技事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在不同社会、不同 历史 时期,不同阶级的科学家或工程师有着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伦理规范。但是,由于科技活动毕竟具有超越阶级利益的共同性,科学家和工程师毕竟是一个职业共同体,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毕竟有着共同的要求和行为准则。因此,从全世界的高度看问题,科学家和工程师有着共同的伦理规范。这规范有:(1)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应用和后果并不引起严重的生态破坏;(2)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不会对我们这一代及我们的后代的安全带来更多的危险,因此,科学成就不应该应用于或有利于战争和暴力,应该保证所进行的科学研究的后果不应与国际协议提到的人类基本权利(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相冲突;(3)科学家应该认真地估计其研究将产牛的后果并将对其公开负有特殊的贵任;(4)当科学家断定他们正在进行或参加的研究与这一伦理规范相冲突时,应该中断所进行的研究,并公开声明做出这一判断的理由,做出判断时应考虑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7

[关键词]伦理研究;伦理;道德;东南大学。

我们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一方面,全球变暖、环境恶化、网络黑客以及克隆技术等等,使我们亟待把握自身所应遵循的伦理法则,以应付越来越不可预料的周边世界,寻求外界的有序和内心的祥和;另一方面,传统的伦理资源被解构,大量的恒定伦理准则被碎片化,与此同时,我们想获得的新的道德文化资源有待整合、有待获取普遍有效的价值认同。如何多维度地把握和重建我们的道德文化,展现伦理学应有之思和应承之责呢?樊浩、成中英两位教授主编的《伦理研究》(道德哲学卷·2006)无疑是彰显了“东大伦理”之问题意识与学术特质。

一、道德哲学:筚路蓝缕。阐幽发微

如果要重塑道德、再构伦理,道德哲学基本理论研究无疑是最为基础,同时也是最繁复的工作,因为一系列的伦理核心问题需要深入解决。而首先要面对的是道德哲学深层次的研究路向问题,以及道德哲学理论突破的研究对象问题。樊浩教授的《论“伦理世界观”》一文则对这些问题做出具有“东大标识”的解答。

他认为“伦理道德作为实践理性,当以‘意识一意志’的复合为研究对象”,接着他提出道德哲学的研究路向应是“现象学意义上的意识和法哲学意义上的意志,就是合理的伦理体系和伦理精神的两个理想要素,由此伦理学的研究必须实现现象学与法哲学的璧合”,整个问题的关键点就在这里被发掘出来,即“如何找到现象学与法哲学之间的概念中介”。为解决这个问题,樊浩教授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与《法哲学原理》中导出一个至关重要的中介概念“伦理世界观”,即意识与意志整合、现象学与法哲学璧合的概念。通过这个概念,把握住“伦理与自然、义务与现实在伦理精神中原初的对峙与对立,绝对义务意识对伦理与自然关系的抽象统一,伦理行为达致的伦理与自然的现实统一”,这都是“伦理世界观的辩证结构和其生长的具体一抽象~具体的辩证过程”;而这个概念的“根本价值追求和基本品质”即是“伦理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伦理世界观”从“伦理世界”的形成、“伦理实体”的造就、“伦理规律”的体现三方面申言其理论与现实意义,成为“民族伦理精神造就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樊浩教授行文中的“思之浪”翻腾而来,宏大且细密;其文间表露的思之深邃,灵动且厚实,让人在为其伦理之思的飞扬叹为观止的同时,也深感其筚路之繁累、深耕之艰辛。

高国希的《当代伦理学对道德基础的探索》立足于当代伦理学,试图重新找到道德的真谛;在《论社会事实与三种价值的内在关系》一文中,龚群论述了“价值包容于社会事实之中,并且不同的价值决定了社会事实的不同特性”;陈泽环以冯契、张世英为例,探寻面向未来的道德哲学;江畅探讨的人类生存的四种基本方式,等等论文,无不勾勒出伦理学人对道德哲学基础研究的深入而细致、精致而宏大。

二、传统资源:追本溯源,返本开新

道德哲学的研究离不开

三、科技哲学:砥立潮头,运思构哲

科技伦理是东南大学的传统学科,也是为了与道德哲学形成学科结构互补互动而展开的前沿科学。从上个世纪中叶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使人类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价值与规范课题,在科技赋予人类全新的可能性的同时,也将可能造成的种种威胁摆在人们面前,因而必须对这些最新技术予以伦理学的评判,以廓清前景。无疑,东大学人做了不少这方面的工作。

田海平的论文《环境伦理与21世纪人类文明》认为:“环境伦理作为一种目光长远的伦理,必须正视现代科学的本质并限定其控制自然的条件”;“环境伦理作为一种实际有效的伦理必然代表21世纪人的类型的转变、文明的演进和伦理发展的基本方向”。于是,他指出:“对于21世纪人类文明来说,环境问题要求我们重新反省和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地球生命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对生命本质的思考展开了‘与存在相与’而不是‘与存在相对’的难题。”所以,人类“环境伦理与文明发展方向”应该 是“走出‘控制自然’的迷误”。由于“环境伦理是与人类的原始存在经验相一致的一种世界经验或宇宙经验,而遵循生态伦理是对人的原生命体验的遵循”,因此“遵循环境伦理的问题,既是21世纪人类的必然抉择,又最终指向我们对生命真谛的领悟”。

人类已经跨入了信息时代,对于这全新时代的把握以及时代对伦理挑战的回答,亦是现时代学者的重点研究课题。陈楚佳的论文《论信息时代的结构性变革与伦理性变革》认为,信息化生产已经引发了社会结构性变革:包括世界和地球环境生态结构的变动、人类地缘关系结构上的某些变化、社会产业结构的改变、世界性投资结构的重新考量与大幅变动、各个行业全方位的产业结构的改造、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结构的变革、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社会教育结构的变化等等,最后使得国家管理结构的深刻变革。于是,产生了与社会结构性变革相适应的社会伦理性变革,此两者的二重变革具有全球性及世界性。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8

关键词:杜治政;医学伦理;美德;技术;利益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4-0083-02

大连医科大学杜治政教授是我国医学哲学领域的著名学者,他先后出版了《医学伦理学纲要》《医学伦理学探新》《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教程》《医学伦理学辞典》等专业著作,在国内外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00余篇。杜治政教授认为,医学哲学的灵魂是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建构又要围绕美德伦理、技术伦理、利益伦理三个基本维度。他的医学伦理观对于探讨我国当代医学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谋求其合理解决途径以及当前医学科学的研究和临床医学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示价值。

一、美德伦理:杜治政医学伦理观的核心

杜治政教授医学伦理观的基础性前提在于他对医学和医学伦理学基本关系的思考。他认为医学是“躯壳”,医学伦理学是躯壳之“魂”;医学伦理学与医学亦步亦趋,相伴而行。首先,“医学伦理学的起点是医学,终点也是医学。一个医生运用某种技术医治病人,救人性命,本身就是一种善行,就是一种伦理行为。”[1]其次,“医生的美德(德性)伦理和医疗技术伦理是医学伦理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二者不能互相取代,亦缺一不可。”[2]当代医学一方面使人类在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手段上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突现了许多医学伦理的新问题,譬如生与死的道德问题、卫生保健政策的制定在道德上的可允许性问题、生命质量与医学道德问题等诸多道德难题。杜治政认为,解决这些伦理难题的关键在于重塑美德伦理。基于此,他明确地提出了“美德”乃是“医学伦理原德”的医学伦理学核心命题。

美德伦理是基于我们“是什么”而断定我们要去“做什么”的一种伦理。美德伦理为塑造医生必须具备的职业伦理提供最基本的理论依据。杜治政提出的将病人利益置于首位的医患关系模式,对医生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美德要求。他指出:“医生的美德,是医学伦理学的起点,是医学伦理的原德。医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决定医生做什么样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德具有医学伦理学母德的性质。”[2]

杜治政认为,美德是医学伦理学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医学主体群的内在要求。美德可以调节社会人群的各种关系,可以有效地净化社会。在医学伦理学中,美德伦理首先应当是医生的美德伦理。医生的美德是有效处理医学中具体伦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医学科学的精神支柱。在医患冲突升级的当今社会,医生美德显得尤为重要。杜治政认为,一个医生对身患疾病的患者表示同情,深切地想为患者解除痛苦,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无关技术高低的仁爱之心构成了医生的美德;高尚的医德是提供最佳医疗服务的保证。首先,医生对自己职业生活的崇尚和向往是美德的内在表现,具体体现在对各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规则、法规、标准的坚决执行力上;其次,医生的美德不仅表现在其对患者生死抉择的关注和责任上,更表现在其对病患的人道理解和支持上。正是这种稳定的、持久的医生美德才构成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永恒的保护伞。

显然,在当今社会,单一的医生美德已很难适应医学科学的飞速进步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传统的美德伦理需有新的改造、补充和完善。对此,杜治政剖析了现代医学道德伦理的几个特点,其一,“医务人员的伦理道德观念由面向单个病人扩大到面向整个社会。”[3]即医生不仅要面对病人个体,而且需面对社会各种不同的群体。其二,医学道德主体与医学道德客体的扩大。即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亦成为重要的道德主体,道德客体也亦有亚健康和健康的加入。其三,医疗保健服务项目是传统的医学道德伦理的新进路。其四,现代医学道德伦理需补充公益论的原则。

美德伦理是医学道德评判的核心视角。杜治政认为,美德需内化为所有医学道德主体的思想理念,外化为实际的医学行为。医生的美德无疑是医学伦理学的归宿和目的,是当代医务人T道德修养的方向和目标,应成为医院和其他医疗建制决策的理论基础。

二、技术伦理:杜治政医学伦理观的基底

医学技术作为医学科学的工具化和实践化的延伸,是医学活动尤其是临床医疗活动的主体,是医学科学的现实存在形态。杜治政首先肯定了当代医学技术的重要性,指出医生如果没有医疗技术的支撑,其美德伦理就无法实现,就是空谈。在此基础上,他全方位地剖析了现代医学技术伦理的特征,尤其对于医学技术主体化问题、技术-资本结合等问题进行了反思,试图为现代医学技术伦理的实践应用提供新的参考模式。

杜治政认为,医学技术就是医生在医学实践中的工具,医学技术伦理就是决定医生在应用技术时“该如何做”的问题。这是医生在应用医学技术时的道德向导,美德伦理最后必须通过医生运用医疗技术这一工具性的方法来实现。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医生用于治疗疾病的技术工具和技术手段愈来愈多,这就引发了该如何应用这些现代化设备和方法的伦理决策问题。这是医学伦理从医生自身的美德伦理延伸到以器械、手术等为主的技术伦理的阶段。

当代医学技术已在医学实践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技术主体化已成为医学中的一种突出现象[4]。也就是说,当代医学的某些技术,已经开始脱离医学目的自身的需要,开始基于其自身的发展潜能去决定能够实现的目标。其结果是: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医疗活动目的不再是为了人类健康服务,而是为实现医学技术的自身价值。这一问题在实践中表现为医生大量依赖检查数据、过度使用高新设备,诊疗受制于医学技术的科学性,而忽略了医生自身的经验性和病人的特殊性。此外,技术主体化实质上体现了技术与资本结合所呈现的特征,造成了医学宗旨的异化,甚至有可能造成技术对美德乃至人性的奴役。

杜治政指出:首先,技术伦理具有群体性特征。医学技术的主体已不再是过去单一的医生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包括医疗保健服务的管理者、药商以及政府,使得技术伦理的责任分散化。其次,技术伦理具有多维性特征。医生的医疗行为内在于信念伦理,外在于制度伦理和责任伦理,其中以信念伦理作为一种道德的最高指示,也是医学技术伦理的最基本要求。再次,技术伦理具有过程性特征。从技术的创想到临床的实践应用,都应寓于一种必要的伦理学思考。最后,技术伦理具有或然性特征。也就是说,现代医学技术应用的不确定性,促使要对其有一种预测和防范的伦理警觉。

三、利益伦理:杜治政医学伦理观的边界

在现代经济社会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医学科学的诸多实践行为尤其是临床医疗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问题。利益伦理即医学活动中展现的利益差别、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和冲突是基于利益差别而产生变化的。”这使得利益问题日益成为医学界面临的新危机[5]。医学伦理要在医生、患者以及相关社会各方利益博弈以及调和中产生、存在和发展,不能离开利益的语境而孤立存在。

然而,利益伦理这一重要维度往往被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者所忽略。而这种忽略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医学伦理学的研究缺失了其时代性特征,也缺失了一个能够作为其新的研究框架和条件的重要边界性参数。为了矫正这种缺失,杜治政明确指出:当今应把利益纳入道德范畴一并考虑;利益伦理不仅是当代医学伦理学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也是美德伦理和技术伦理的必要补充。“医学伦理学……只要我们精心思考一下,揭开其外层的种种面纱,便不难发现这些关系的背后正是利益的纠葛;而伦理学所寻求的也正是利益的合理调节和配置。实际上,我们对当代许多医学伦理问题的争论和研究,都没有绕过利益这个门槛。”[6]这样,杜治政从我国当前医学伦理学若干纯粹思辨性的争论漩涡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利益伦理的重要性。

杜治政认为,当今的卫生保健争论、以药养医问题、医患关系其实质都是利益使然。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应当将病人利益放在医务人员个人利益和其他利益之前,在这个前提下处理医疗服务的一切问题。这是杜治政利益伦理观的核心议题。他指出: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经济利益成为一些医学主体从事医学活动的价值取向和内在驱动力,这不仅导致了美德伦理的丧失,也导致了技术伦理的迷失。为有效协调医学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杜治政教授强调,我们要设置利益的道德界限,也就是让道德成为利益的内在保证,恪守利益的边界原则。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使得从外部环境到医院集团以及医生患者都能够将各自的利益置于合理的道德限度内,从而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找到恰当的利益平衡点。在此过程中,当然也要支持并强调医务人员的合理利益。总之,只有我国的医学伦理学研究正视利益伦理的存在感,才能使利益伦理有效引导医学实践,规范医疗行为,也才能使美德伦理和技术伦理得以真正的实现。杜治政所主张的利益伦理本质上是一种人道功利主义。这是解决利益伦理问题的一种全新视角和向度。首先,人道功利主义强调利益的本质应当是人道的。也就是说,经济利益必须以整个社会人群的健康利益为出发点,人的价值和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人类最大的利益。其次,利益的博弈应具备合理的法制外部环境。最后,利益分配应当向社会弱势群体适当倾斜。这就是杜治政所提倡的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的人道功利主义的利益伦理观的内核。

四、结束语

杜治政教授对t学伦理学的三重基本维度进行了深入探讨,这极大地拓展了传统医学伦理学的视域和理论深度。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框架,他明确指出,支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道德前提有三点:一是医生应忠诚于病人;二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关爱;三是将病人利益放在首位。所有这些方面归结到一点就是,医学伦理学的最终旨归在于推动医学成为人道的医学、人文的医学、公平的医学,成为人人可及的医学。杜治政的医学伦理观是内容丰富、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内在于医学的医学伦理学,它不仅为我国医学伦理学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处理当前医学临床实践中面临的伦理难题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为我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借鉴。

参考文献:

[1]杜治政.医学伦理学魂归何处[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10):1-4.

[2]杜治政.美德:医学伦理学的重要基础[J].医学与哲学,2014,36(9):1-5.

[3]杜治政.医学伦理学探新[M].郑州:河南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10.

[4]杜治政.论医学技术的主体化[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21(1):1-4.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9

应用伦理学教学在研究生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完善研究生教育内容和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手段。在国外应用伦理学成为专业课程设置中的重要课程,教学的内容从理论到实践的环节比较完善,并受到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应用伦理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树立新型的教育理念,积极进行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与国际相接轨,对于培养文理兼通、能把握科技和社会前沿的创新型人才意义巨大。

一、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

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构建以科学的课程结构、现代的教学观念、先进的教学内容和丰富的教学方法为一体的应用伦理学课程体系。

传统教育主要立足于向学生传授多少知识,现代教育应立足于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积极开发学生个性、特长,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他们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实践、身心健康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因而在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应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理念,注重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力和主观能动性。

主体性,哲学上是指主体在对客体实现改造的对象性活动中展现出来的特性。在应用伦理学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是指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对应用伦理学教学能动地认识、掌握和实践的特性。突出学生的主体意识,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应用伦理学的教学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主体意识是学生主体性的发生机制,是自我意识的升华,是学生把自己作为主体,把应用伦理学作为客体,以及对自己在应用伦理学教学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学生只有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对学习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同时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才会成为具有主体意识的自觉主体,只有自觉主体才能充分发挥主体性。主体意识对主体性的发挥起着自我激励、自我调控、自我评价的作用。主体的理想、信念、成就感等等都能激发主体的内在潜力,鼓励主体认真的学习,刻苦的钻研,并通过正确的自我评价,有效地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主体能力的发挥是是学生学习、掌握、实践应用伦理学的基本要求,它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发挥着效应转换器的作用。一般说来,要搞好应用伦理学教学,应注意发挥学生以下几种能力:自学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查找、积累文献资料的能力等,自学能力是打开应用伦理学知识大门的钥匙,是学生由学习型向科研型转变的前提;分析能力,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会遇到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学生要进行思考、判断,然后得出结论,这就涉及到了分析能力,它是应用伦理学专业学生科研能力提高的重要环节;思维能力,是各种能力的核心,它是学生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手段,对各类伦理问题进行分析、比较、分类、抽象、概括、综合等活动的过程,是其他诸种能力的结合,思维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学生学习应用伦理学课程的效果。

主观能动性是学生主体性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使学生能够成为主体的根本特征。学生的能动性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学生在学习应用伦理学的过程中处于积极、主动、活跃的状态,它自觉地调动起潜藏在自身的生理、心理能量,并使之指向一定的学习目标,这表现为学习的激情、需要和动机的力量;二是学生的学习具有目的性、计划性。目的性是主体能动性的源泉,对于目的与达到目的的学习方法、措施的系统思考就形成了学生的学习计划。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加上明确合理的学习计划,就为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基础,为应用伦理学教学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深人进行。

二、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具体举措

按照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目标和基本理念,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利于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实效性。由于各高校情况不尽相同,我们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例进行研究。

1.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建设

(1) 把教学与科研结合起来,即把理论教育与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和焦点等前沿问题结合起来。北京理工大学应用伦理学的课程教学主要在多种教材中精选教学内容,一方面注重课程内容的基础性与完整性;另一方面也注意到课程的前沿性,把当前学术界讨论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介绍给学生,提高学生对学术前沿动态的洞察力及创新能力。

(2) 把教学与当前国际国内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传统伦理学只关注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而现代伦理学则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纳人伦理学的视野,这就需要人类对生态、资源、环境、人口、生产等关系问题负有一定的道德责任与道德义务。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伦理、生命伦理、科技伦理、制度伦理、经济伦理、法律伦理等应用伦理学飞速发展;北京理工大学的应用伦理学研究生教学主要根据学生的具体特点,重点选择环境伦理、战争伦理、生命伦理、科技伦理、经济伦理作为教学的部分内容,对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文化价值观、可持续发展观、网络行为自律、珍视生命等问题进行重点讲解与讨论,使学生对现代社会中出现的一些心灵困惑和行为失范问题有深刻的了解。

(3)把教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社会的种种诱惑,如何认识社会、把握自己的人生,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现实问题。在应用伦理学课程的讲授中,重点选择各领域的善恶价值、社会正义、个体良心等问题进行讲解与讨论,有利于解决同学们面临着的实际问题。使研究生的培养做到“德业双修”。

2.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

(1) 专题教学法。针对一些学术前沿问题,例如应用伦理学的发展和研究,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来让学生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深受学生欢迎。

(2) 比较教学法。针对伦理学理论流派繁多的特点,在教学中,将不同学派伦理学流派的观点进行比较,帮助学生了解伦理学发展的历史,更好的掌握应用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教学效果。

(3) 互动教学法。根据教学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辩论、讨论和个别交流等教学互动形式,通过提前布置讨论题目,要求学生在课下搜集资料,然后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对布置的问题进行辩论和讨论,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这种教学方法,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和教师有沟通,让教师了解学生运用应用伦理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带着问题在研究中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出有创造性的人才。

(4) 情境教学法。应用伦理学不是一门纯粹理论科学,它是一门同人们的道德生活实践密切相关的实践科学,是一门关于改造人类自身的科学,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力求克服从理论到理论的倾向,注重于从事实分析到基本理论再到生活实践的阐述,循序渐进,逐步深化,使有关伦理道德的理论与社会实际充分结合,将伦理学理论还原为具体的生活情境,引发学生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和对人生的切实思考,培养他们自觉运用伦理学理论去分析和应对现实道德问题的能力。

(5) 案例教学法。在授课过程中,注重案例分析与基本理论相结合,采取启发式教学。如安乐死的案例、网络黑客的案例、美军虐俘事件的案例等,配合生命伦理、网络伦理、战争伦理等方向授课的需要。主要采取了以下案例引用方式:

①开篇导人式。即在应用伦理学教学中,上课伊始就巧设案例,创设情景,提出问题,造成悬念,能使学生产生期待心理,迅速进人学习状态。然后从对案例的分析人手,一步步引导出所要学习的内容。这种引用方式,能有效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处于爱听乐听的最佳心理状态,起到致趣、动情、引思的作用。

②穿插例证式。即在应用伦理学理论知识的讲授过程中,穿插引用有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使枯燥的知识趣味化,抽象的理论具体化。

③练习巩固式。即根据教学重点、难点和学生存在的疑难问题,精心设计案例,进行训练,以巩固深化知识,提高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练习的过程中,注意尊重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由浅人深,由易到难,以提高综合分析和多向思维能力。

(6) 实践教学法。应用伦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学应与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根据应用伦理学学科的特点,组织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社会实践,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应用伦理学的实践性,从而更好地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鉴于应用伦理学学科的特点,不拘泥于某种方法,而是把这些教学方法灵活结合,进行多元化教学,注重发挥教师不同学科背景的优势和个人的特长,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的探索,在确保教学大纲的内容得到贯彻的前提下,保持教师各自的教学风格。确保教学风格的多样性和教学方法的灵活性,不仅激发了教师的积极性,也有效的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7) 网络化、多媒体化教学手段利用Powerpoint^和Authorware等软件制作电子教案,使教学内容生动形象;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使教学内容直观化、形象化,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利用网络论坛和邮件往来等形式,促进师生间的双向讨论交流,使课堂教学效果能够得到及时反馈,激发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拉近了教师与学生的距离,保证了课堂互动的效果。

三、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成果及发展趋势

应用伦理学属于新兴交叉性学科,适合理工科高校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特点。北京理工大学作为“以工为主,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点不应在传统的人文学科,而应以新兴、交叉型学科为主。应用伦理学这门新兴交叉型学科,易与学科前沿紧密联系,学科生长点多,学术潜力大,实用性也强。在应用伦理学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已凸显出北京理工大学应用伦理学专业特色和优势。主要表现为:将伦理学与高科技和现代生活带来的各种问题结合,进行综合性和交叉性研究;充分利用理工科学术资源优势,与相关理工科院系合作,如与理学院、科技哲学硕士点合作,研究科技伦理问题,与环境科学学院合作研究环境伦理问题,与生命科学学院合作研究生命伦理学问题,等。致力于文、理、工科的相互渗透,培养文理兼通的研究生;重点发展战争伦理;注重对应用伦理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与国际接轨。

目前,在研究生课程改革方面,建立了以“伦理学原理”课程为基础,以“中国伦理思想史及原着选读”和“西方伦理思想史及原着选读”为两翼,以“应用伦理学”研究为重心,以“伦理学方法论”、“新兴应用伦理学分支学科”及“伦理学学术前沿讲座”为补充的集开放性、创新性和研究性于一体的课程体系,并重点发展战争伦理,使之成为特色专业。创设了“德业双修、学贯中西、博通古今、服务现实”的教学改革模式,教学改革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和重研究为宗旨,与国际相接轨,为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奠定了基础。

在应用伦理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北京理工大学应用伦理学专业的教师针对教学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先后主持课题3项,参与多项课题研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多篇,并成功主办了“高科技时代的伦理困境与对策”国际学术研讨会,出版了《高科技时代的伦理困境与对策》一书。这些研究成果为今后的伦理学研究生系列教材的出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在应用伦理学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前沿接轨作了铺垫;为课堂讨论准备了高水准的学术问题,增强了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的能力和学习的主动性与探索精神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10

一、加强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1.重视工程伦理教育是当今世界各国工程教育的共同发展趋势

西方发达国家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许多负面效应以后,特别注重强调各类工程活动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整体影响,日益重视工程活动中的伦理道德,提出从业者必须受到相关的教育。20世纪80 年代,美国工程和技术鉴定委员会便明确要求:凡欲通过鉴定的工程教育计划,都必须包括伦理教育内容。20世纪90 年代,美国工程教育协会(ASEE)和国家研究委员会(NRC)分别发表了有关工程教育改革的重要报告,提出工程师的伦理道德问题,并呼吁采取相应的教育对策。从世界范围看,法国、德国、英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各种工程专业组织都有专门的伦理规范,这些规范一致认为,认同、接受、履行工程专业的伦理规范是成为专业工程师的必要条件。欧洲国家工程协会联合会(FEANI)提出了“欧洲工程师”(Eur-Eng)及其注册标准,对欧洲工程师的形成过程和质量要求作了规定,特别强调:务必理解工程专业,并理解作为注册工程师对其同行、雇主或顾客、社区和环境应负的责任。与此相呼应,各国工科院校都已开设工程伦理教育课程,积极推进工程伦理教育。可见,工程伦理教育是当今世界各国工程教育共同发展的趋势,开展工程伦理教育是与国际理工科研究生培养的先进方向和趋势接轨的需要。

2.加强工程伦理教育是现代工程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工程活动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明显,工程建设项目也越来越趋于大型化、复杂化和高科技化。同时,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各地的工程项目频频开工,许多建好的工程正发挥着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人类造福。但是,工程建设活动对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如工业领域中的环境污染,建筑行业中的“豆腐渣”工程,食品、药品制造加工业中的伪劣产品,煤矿生产、交通工程中的安全事故等,这些负面影响直接危害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直接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工程技术自身的复杂性及其与自然、社会的密切关系等因素,对传统的工程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给工程项目的实施提出了新的工程伦理问题,工程师作为工程活动的主体,必须认真应对并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工科大学生是未来的工程师,要适应现代工程技术的要求,他们在未来的工程建设实践中不仅需要精通技术,还要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科学的价值观、正确的利益观和强烈的伦理道德意识。因此,加强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是当今社会现实的需要。

3.开展工程伦理教育是现代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的必然要求

高等工程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为国家培养深谙工程技术并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高级人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科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急剧增加的需求,我国工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培养的人才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然而,工科大学生普遍只重视专业技术的学习,轻视人文社科知识的积累,轻视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训练。他们信奉凭技术立足的实用主义,认为工程师只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本领,有开发、设计和生产能力以及广泛的人脉就可以在社会上立足,至于工程活动对人类社会、公众生活的重大影响、对社会的副作用、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危害、对环境的破坏等伦理道德问题则不会主动去思考,更不会主动形成工程伦理道德意识,自然也不会自觉养成工程伦理道德行为。因此,工科大学生要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工程师,必须补上工程伦理这一课,工科高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加强工程伦理教育刻不容缓。

二、我国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现状分析

工程伦理教育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或课程,是从西方引进的。我国工科院校虽逐步认识到进行工程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和开设此课程的必要性,但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对工程伦理教育模式进行系统研究。

第一,在教育观念上对工程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在我国,社会对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评价和企业对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往往只集中在工程技能方面。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师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使大多数工科院校培养工程师的教育目标受到了影响,在工程教育中不够重视工程师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工程伦理精神的培养,这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下大量需要的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要求极不适应。

第二,工程伦理教育模式不够成熟和完善。首先,工程伦理教育内容有偏差。工程伦理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意识,使他们明确工程伦理规范及工程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而目前我国工科大学生接受的多是用职业道德教育或伦理教育代替工程伦理教育,这使得未来的工程技术人员只知道一般的职业道德和伦理原则,并不能帮助他们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工程伦理问题。其次,工程伦理教育的内容与实践需求仍有差距。由于工程伦理教育的欠缺,我国部分工科院校的工程教育中虽涉及一些工程伦理内容,但并没有注重把伦理问题有机地融入专业课程体系、毕业设计、生产实践等环节中,更缺乏在参与具体工程项目中对工程伦理应用的体验,这使得工程伦理教育的理论与实际脱节,学生没有亲身实践的体验,既提不起学习的兴趣,也不会对工程伦理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三,工程伦理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在工程伦理教育师资方面有的是由伦理学专业的教师授课,有的是由对工程伦理感兴趣、又具备理工学科知识背景、工程实践经验及软科学知识的教师转向工程伦理的研究与教学,有的是由工科专业和哲学专业的教师结合共同承担教学工 作。

三、加强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具体措施

1.在教育体制上,领导要重视,支持开设工程伦理课程

首先,应将工程伦理教育纳入工程教育目标及课程改革,安排专家建立教育大纲,组织人员编写工程伦理教材、参考书及案例分析教本,为工程伦理教学提供支撑条件。在条件成熟的工科院校,应把工程伦理课程作为必修课开设,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推广,起到示范作用;对工程伦理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学校,可先以讲座或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待条件成熟时再设为必修课。其次,应积极支持开展工程伦理教育的相关研究,加强对工程伦理问题及工程伦理课程体系内容、方法等问题的研究和探讨。

2.在教学环节中注重加强工程伦理教育

根据工科实践性强和应用性强的特点,在工程伦理教学中,一方面要大量引入真实案例或模拟案例,提出问题供师生共同探讨研究。案例教学法注重归纳推理,是发达国家进行工程伦理教学、培养优秀工程人才并已被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案例教学时,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对案件进行讨论,可以加深学生对具体伦理规范的理解,提高学生的道德伦理认识能力,获得处理专业活动中伦理问题的经验,加深学生对于未来所从事工程职业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学生的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中要强调工程伦理意识和规范原则,并以此作为评定学生毕业设计及论文的一个重要标准,以使他们增强工程伦理的意识,提高对复杂因素进行具体分析进而做出正确判断和选择的能力。

3.采用多种形式拓展工程伦理教育的空间

工程伦理作为现代工科大学生素质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一门学科、一个时段的教育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和长期的教育。

首先,将工程伦理教育与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融为一体,使学生能在遵守社会公德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作为现代工程师所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在工程教育中掌握“做人”与“做事”的学问,实现对工程活动的重新审视和对工程行为道德的反思。

其次,结合教学实习及毕业设计等环节,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走出校门,参加工程实践,让学生参与工程设计、管理、考核与评估等工作,引导他们观察、感知、思考工程伦理问题,领悟工程活动中蕴含的伦理价值,并将其内化为一种精神,使之形成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再次,鼓励工科大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指导学生通过举办学术沙龙等方式探讨学科前沿问题,通过参加知识讲座等途径了解工程伦理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奠定科研基石等。

3.有计划地培养教师,整合教师资源

工程伦理教育是一个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多学科知识相互交叉、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从事工程伦理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面向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要具备科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基础。这项工作对教师要求很高,因此,应重视这样一支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首先,要加强对工程伦理学教师的工程伦理知识培训。学校要有计划地对工程伦理学教师进行工程伦理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工程伦理教育意识,提高他们在工程伦理教育方面的知识水平和教育能力,从而把课堂教学作为工程伦理教育的主要途径。

其次,要加强工程伦理学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的交流与合作。由于工程伦理教育是一个人文教育和科技教育相互交叉、融合的学科,面对的问题往往来自不同的科技领域,所以,要使工程伦理学教学切实有效,该课程应该和专业课相结合,密切联系学生所关心的工程领域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寻找共同遵循的规范和原则。学校需要创造条件鼓励和促进这种合作与交流,形成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工程伦理学的研究和教学已越来越受重视,有许多经验和教训。我们应结合国情、结合学生的实际、结合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探索适合中国高校的工程伦理教育之路。

参考文献:

[1]董小燕.美国工程伦理教育兴起的背景及其发展现状[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6,(3).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11

1生命伦理学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

国外对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从学理层面和实践层面看,发展都较为迅速。

从学理层面上看,首先,从宗教的角度对高新生命科学技术进行伦理上的批判和评价。西方宗教信仰的角度出发对高新生命科学技术进行回应。

其次,偏重于理论思辨的哲学化解读。对于技术本质的探讨是当代哲学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汉斯约纳斯在《技术、医学与伦理学》一书中所表述的观点,即“哲学伦理学可以以自己的力量同新的技术力量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约纳斯提出责任伦理这—概念之后将视角转向了医疗技术领域,在此书中详细的讨论了克隆、优生、基因技术等现代医疗技术面临的伦理问题,并给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再次,偏重于学理讨论的案例研究模式。西方主流的生命伦理学研究模式是借助于案例讨论、并建立在原则论基础上的一套理论模式。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包括:比彻姆和查尔瑞斯的《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罗纳德蒙森的《干预与反思:医学伦理学基本问题》、格里高利彭斯的《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等。主要的研究机构包括肯尼迪伦理研究所、哈斯汀中心以及各高校的医学人文系科。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期刊包括:医学与哲学、理论医学与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基督教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等。

从实践层面上看,偏重于政策咨询层面的伦理与立法探索。这个维度是生命伦理学诞生之初的主要视角与关注点所在。生命伦理学诞生于20世纪后期的美国,该学科的产生与医疗技术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联。美国是世界上生命伦理学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设立了部级别的生命伦理委员会。自1974年成立第一个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以来,相继设立了6个性质相似的委员会,为生物医学技术发展所涉及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也为美国的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价值论争的场所。如小布什建立生命伦理学总统委员会(Presi¬dent7sCouncilonBioethics,PCB)的动因即是解决是否支持干细胞研究这一问题。部级的生命伦理学委员会为当代医疗技术产生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价值论证。同时,正如著名的贝尔蒙三原则是起源于听证制度一样,生命伦理学以及相应的司法判例都得益于生命伦理学委员会的建立。

总体而言,国外对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比较深入,并且是原发的、基于自身文化基础上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而该领域研究最新的趋势是结合自身宗教、文化、种族等差异性进行深入的探讨,并对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本质进行哲学化的追问与反思。

中国生命伦理学经历了一个生成、发展和深化的过程,纵观30年的发展过程,我国的生命伦理学自其从西方引入起就成为伦理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成果较为丰富和最为活跃的一个学科。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领域已经出现了理论研究、实践研究、政策参与、人才培养等全方位学术建设的高潮,在理论研究方面也基本出现了包括基础理论、具体问题和实践策略研究三位一体的大格局。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即便经历了多年的研究和探索,中国生命伦理学仍然没有进入到成熟的阶段。

1 中国生命伦理学面临的挑战

面对国外生命伦理学的迅猛发展势头,反思当下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发展现状,可以发现当下中国生命伦理学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1.1 学术理论层面的挑战

早在1979年,美国生命伦理学家恩格尔哈特(H.TristramEngelhardtJr.)首次访华时,曾敏锐的观察到,中国的医学伦理学缺乏对道德判断、观念和实践进行严格的概念上和分析性的哲学追究。在其旅行报告中,他写下了对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初步观感和直率批评。他认为:“在中国,有许多诚挚而专注研究着我们美国毫无疑问属于生命伦理学的各种问题。可是,这些问题在中国并没有激起同样的睿智探究。他们缺乏一种批评和辩论的讨论道德和社会政策的基础,缺乏一种健全的哲学传统质询种种基本的约定,也不对伦理学和科学中各色主张做出根基性证明。”在他看来,这种哲学反思精神素质的缺乏可能根源于:中国人和中国学者对多种不同道德系统的差异性缺乏广泛的体验;不习惯将确立某个单一道德体系的实际需要与通过比较发现不同价值观之间的智识长处区分开来;辩证唯物主义将道德和伦理的沉思从属于经济的力量。

在恩格尔哈特做出以上评论的时候,中国的生命伦理学还处在传统医学伦理学的阶段,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是新兴的学科,理论基础的缺乏是一种无奈的必然。时至今日,中国生命伦理学已有了重要发展,但仍然缺乏形而上的深刻探讨,其理论建构尚缺乏有力的哲学支撑。当然,这种挑战可以细化为以下几个。

首先,在中国,生命伦理学依然被广泛的视为应用伦理学。如果这一理解基于知识和学科分工的必要,强调生命伦理学不直接研究一般的伦理理论和命题,而主要关注医学实践中的道德困惑,则未尝不可。不幸的是,当人们强调生命伦理学是一门应用伦理学时,这每每成了忽视或逃避生命伦理学哲学反思功能和使命的一个遁词。当代的生命伦理学有着更广阔的内含:生命伦理学应当对人的生命状态进行道德追问;对生命的终极问题进行伦理研究;对生命科学技术进行伦理裁判与反省;对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命的本质、价值与意义的道德哲学解读。1然而,以为生命伦理学仅仅是一门应用伦理学,故无须对医疗卫生的道德根基进行批判性和建设性的探索,实际上等于取消了生命伦理学本身。忽视医学伦理学的哲学反思特质,便使之沦为一块没有灵魂的学科。

其次,研究队伍的理论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国业已形成了一股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热潮,但不少人或者缺乏哲学、伦理学的学习背景或者缺乏必要的医学领域知识的训练,于是在研究生命伦理问题的过程中,要么就事论事,触及不到问题的理论深处,要么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脱离实践,无法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与此相关的现象是:很多医学院校的《生命伦理学》或者《医学伦理学》教材相对陈旧,在深度与广度上都与生命伦理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相脱节。

第三,诸多学者热衷于研究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相关的热点伦理问题,忽视了对基本理论的探究。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必然引起了很多新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值得重视。但是在关注这些热点问题的同时,我们也不可以忽略对中国生命伦理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而后者的研究基础直接决定着前者的研究水平。徐宗良教授指出,对具体的问题进行伦理判断,在对有关的准则、规范展开争议之际,着重对生命伦理学的理论和功能本身做一番认真的哲学思考,以及对其建设寻求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是十分必要的。正如美国学者古尔德所言:确定‘‘应该是怎样”的前提条件必须依靠逻辑的连贯性,以及对前提条件存在的原因进行哲学的研究。这就意味着生命伦理学研究者应当对哲学包括生命哲学、道德哲学,甚至神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生命伦理学内在的逻辑关系。因此,对生命伦理学理论和原则进行哲学探索并随着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进行理论创新,是生命伦理学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对于中国而言,尤其需要挖掘中国本土传统哲学,如儒释道的生命伦理思想,这关系到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1.2 具体实践层面的挑战

中国生命伦理学面临的来自于实践的挑战,其成因大致在于对诸多重大生命伦理问题的研究似乎停滞在消化西方生命伦理学研究成果的讨论过程中,如卫生制度改革问题、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带来的相关问题,乃至当下的临床医患关系问题等等。那些引自西方社会的生命伦理学原则在实践应用的过程中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比彻姆的‘‘四原则”说。比彻姆等的《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对西方生命伦理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自从它的第一版问世以来,它已经占据了生命伦理学,成为生命伦理学的主导”。H比彻姆的‘‘四原则”在中国同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中国当下“四原则”已经成为一种伦理思维定势并占有话语权威,它的伦理分析框架被各种教科书、案例集所采纳,并成为临床医生行医的重要伦理指导规范,俨然成为生命伦理学的范本。

不可否认“四原则”的引入有力的促进了中国学术界对于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原则的思考,但是在中国本土语境下,来自西方的比彻姆“四原则”最多只能是一个相对的行动指南,在运用的时候也必须要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有些学者在运用生命伦理学原则解决实践问题的时候,理论和实际问题分析不紧密,或者只是简单的套用。

而纵观医学实践,僵化的原则主义显然不足以解决现实问题。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民的基本卫生医疗及医疗保险问题;人口的老龄化问题;艾滋病防治问题;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医疗公正问题等。然而,解决这些实践中的生命伦理难题,医疗制度改革是关键。但是中国的医疗制度能否像西方社会那样完全市场化,市场化后有什么样的伦理后果?这些同样是生命伦理学的议题。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高新生命科学技术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在讨论的过程中必然要结合中国的文化语境去分析。中国的脑死亡立法、安乐死合法化的困境在什么地方?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种形式(人工授精、体外授精、母亲、DNA复制等)在中国能否应用?应用的限度又是什么?在应用的过程中应当有什么样的伦理规约?中国的生命伦理学应该结合自身的国情,运用本土化的伦理资源积极地去回答这些问题。

2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趋势

挑战迫使中国生命伦理学界越来越注重于提出和思考生命领域中的伦理问题,而不再拘泥于建立某种普遍化的原则。对各个伦理问题的论证也不再只依赖于一个前提,而需考量更多综合因素。中国生命伦理学在发展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趋势。

2.1 本土化意识与全球化视野的互补

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发展既不可封锁自闭也不可以妄自菲薄,既不可无视全球化的文化浪潮而死守传统的德目,也不可照搬西方的价值系统,实施简单的拿来主义。

当下,中国生命伦理学体系建设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即两个层次共同发展:第一个层次,立足于本国具体国情,面向现实的生命伦理问题,构建符合本土道德共同体的普世伦理规范体系,如儒家生命伦理学、道家生活伦理学等,坚守自己的道德信仰,更需要坚守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核心原则,S按照自己的道德信仰去生活;第二个层次,面对全球化趋势,发展程序性的道德规范。以宽容的态度去对待道德异乡人的生活,用本土特色的语言可以表述为“他所不欲,勿施他人”。H西方学者也敏锐的发现“中国在生命伦理学方面坚持正义的道德任务,首先应该重新获得和吸收其自身的文化资源,从而可以通过自己的文化语言重新预设生命伦理学弘扬的意义。”7汉语化的生命伦理学的重新铸造,无疑将会对一些当下起着主导作用的重要道德观念,即那些经常是不加批判的各种欧美的生命伦理学进行批判性的反思。这些曾经从西方出口、进口到世界各地的生命伦理学需要重新评价,这种重新评价需要包括对所谓的生命伦理学原则的重新审视,也包括对晚期欧洲文化革命中人权和人的尊严的俗世概念的重新审视。

2.2 理论探索的多元化与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并存

后现代语境下的道德多元化是不争的事实。后现代主义作为西方后工业社会出现的一种含混而庞杂的社会思潮,除了反映出当代人在社会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上的巨大裂变之外,亦揭示了他们在认知视野和方法上的根本变化。就其社会形态而言,后现代主义反映了西方后工业社会即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所具有的一些全新特征;而从其精神状态来看,它则由新解释学、接受美学、解构哲学、法兰克福学派和女权主义的兴起而形成其文化氛围。与之相伴随的,乃是存在主义、结构主义、分析哲学和现象学影响的逐渐消退。K这种思潮从西方伊始,席卷全世界。多元化是后现代主义的标志性特征,因为后现代主义首先体现了思维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后现代多元化又直接导致人们在选择上的多样性。后现代主义反对文化上的“霸权”,倡导一种多元视角看问题的思维方式,这对于避免思维视角的单一和僵化是必需的。但是随着医学相关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新技术带给具体个人裨益的同时,继之而来的社会负面效应更不可低估。人工辅助生殖、基因研究、胚胎研究、克隆技术、安乐死等等,这些生命伦理命题引起多方面的争论,尽管世人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可以是多元的,但是在行为选择的多元性却要受到限制与规范,尽可能发挥高技术的正面效应同时减低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社会整体而言,道德体系的稳定性是必须去维护的,更何况如果没有伦理和法律对其做出规范,被滥用的可能就增大。因此,一方面,尊重个人和团体的自由和创造性的多元性,另一方面建构生命伦理学的原则规范,既要具有“准绝对性”,又具有巨大的包容性和理解力去尊重道德选择上的多样性。

2.3 实践中的工具理性与专业上的精神追求共融

后现代主义反对把科学认知方式当成哲学思维的样板,反对把丰富多彩的世界还原为一种基质,反对用一种僵硬的思维模式解决不同性质的问题,反对在宇宙和人类中预设中心,这些都是与哲学的使命及本性相合的,因为哲学思维的前提就是反思和批判,不承认一切先入之见,但同时面对当下人类生存与信仰的危机往往表现出对科学、自由理性之信心的减弱或者丧失。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均表达了对理性的蔑视。在生命伦理学的建构中,不能寄希望于建立一种单一的、抽象的、绝对的道德理念。我们应认识到,麦金泰尔所描述的现代启蒙工程的失败,并不是理性的终结,而是暴露出理性的限度,理性的限度并不代表理性的无能,对理性限度的反思正是理性本身的贡献。

科技伦理论文范文12

关键词:科技活动 社会伦理冲突

生活在当今社会,无论你过着怎样的物质生活,你都必须承认:现代人的生活已经史无前例地依赖于现代科技。科学技术就像一个全能的保姆,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类的衣食住行。人类文明的现代进程与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历程正是同一轨迹。而今,现代科技像一双梦幻的翅膀,把人类带入了一个数字化的时代。然而,尽管科技是我们崇尚的第一生产力,是我们越来越离不开的文明成果,可它也像人类信仰的其他美好事物一样,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麻烦,甚至是极大的挑战。关于这一点,最显著的问题之一就是科技的发展对社会伦理的冲击。

所谓社会伦理,就是人类社会的道德现象,既包括道德意识现象、道德活动现象,也包括道德规范现象。现代科技作为现代文明最直接的推力,对社会伦理的影响是深刻而全面的。科技的革命性进步,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伦理的变革,但对科技成果的滥用,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罪恶。所以,如何让伦理更好的引导科技的发展,并最终真正服务于全人类,是本文力图深入讨论的话题。

关于科技与伦理的关系的理论,古今中外,莫衷一是。有一种观点认为:科技与伦理等同。苏格拉底说“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普遍的善,属于知识的范畴,所以,知识就是道德,道德就是知识,科技进步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就是社会伦理的进步。知识使人摆脱愚昧,拓宽人的认知,提升人改造自然的能力,反之,愚昧和无知则是恶行的主要根源之一。另一种观点认为:科技与伦理相悖。老子有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知识改变命运,但也败坏人的淳朴天性。特别是在当今的中国,科技的进步和伦理的崩溃从未曾有如此的鸿沟,如此的撕裂。国人可以把一个女子送入太空,也可以强行堕掉另一个乡村女子七个月的胎儿。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科技与伦理无关。科技与伦理分属不同的范畴,各有其研究对象和社会功能,就像两条平行线,各行其道,是不会发生冲突的。康德曾指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重叠的。维根斯坦也说过,科技没有善恶之别,道德没有真伪之分。

科技与伦理到底是怎样的关系?笔者以为,科技与伦理不等同,非无关,亦非排斥的关系,而是既相区别却又紧密联系的。可以说,科技与伦理苦乐相随,善恶并进。诚然,人类从科技而受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是,对科技的滥用或不慎使用可能会带给人类无法弥补的灾难。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主要力量之一,道德作为人类活动的普遍规范和准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是保障正常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石。科技发展决定着社会伦理发展的趋势,并促成新的伦理规范的形成,进而影响甚至更新整个时代的伦理观念。因此,二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作用,只有在二者取得最佳合力的情况下,才是最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

当前,科技的发展面临的伦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技进步引发的伦理冲突直接涉及到每一个具体的人。科技的发展最直观的成果就是缩小了社会生活的空间距离,信息的数字化传播以及虚拟网络的盛行,将人类的传统生活方式大量颠覆。人们情感的表达载体在不断增加,但情感的交流程度却越来越疏浅。那种传统的面对面交流方式,逐渐成了一种落后的甚至是高成本的方式。因此,人类对科技的无限依赖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传统的生活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疏离。当MSN、QQ、FACEBOOK以及微博、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强势崛起的时候,多情又无情就不得不成为一种人人面临的真实状态了。

第二,科技进步引发的伦理冲突越发重大、广泛、深刻和尖锐。比如,生命科学的长足进步引发的对克隆人的争论;基因技术的应用引发的对转基因食品的恐慌;高科技应用和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坏境污染;核能以及核武的和平使用带来的安全威胁和伦理挑战等等问题,无一不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大难题。它们一旦成为现实的灾难,其涉及的就不只是社会伦理的问题,甚至会威胁到整个人类的生存。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解决科技发展面临的社会伦理问题,比如何更快的发展科技本身更为重要和紧迫。让伦理为科技领路,让科技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是人类当前的一种义务。

首先,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和约束科技的研究和应用。法律作为社会实践的最低行为准则和最高权威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对人类活动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科技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引导,尤其是在科技发展面临伦理冲突的时候,更应得到来自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具体而言,应从三个层面进行立法规范。一是对科研活动的规范。对于严重违背社会伦理、违背人类基本权益的科研活动应该明确禁止。二是对于科技工作者的职业行为的规范。根据具体的行为特征,制定相应的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并形成固定的行业机制,限制和预防从业者利用职务的便利滥用、泄露科研成果或科技知识 。三是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从法制的层面要求政府强化监管力度,减少并杜绝因科技研发、应用等而导致的社会伦理问题。

其次,强化职业伦理道德,减少科技发展的负面效应。遵守职业伦理道德是一个从业者应该肩负的基本责任。科技的研发多由国家、企业、民间组织或个人资助,其研发目的是比较明确的。因此,广义的科技从业者(包括科技研发者和科技产品生产者以及科研资助者)作为一种社会职业角色,不仅要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服务,更主要的是要为社会大众服务。一个健康的科研活动要以造福民众为前提。所以,科技从业者的职业行为既要服从于社会普遍的道德规范,又要担负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作为一个科技从业者,应该坦诚地估计一项新的科研成果的社会价值,对于科研活动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并竭力减小甚至避免负面影响。应该肯定的是,一个负责任的科技从业者,必然会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必然会把民众的福祉放在最高的位置。强化科技从业者的职业伦理,就是要把科技发展的积极成果最大程度的投入到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去,最大程度的减少科技发展存在的负面效应。

再次,树立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人文理念,为促进科技研发和应用提供有利条件。科技发展的本质是人类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科技活动作为人类追求真理的实践过程,本身是一桩极其伟大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科技活动却处于一种远离普通民众的境况。大多数人不知道也不关心大多数最新的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一定程度上,科技活动和民众生活处于割裂的状态。无论这样的局面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都无法改变这本身是一种极其狭隘的科技发展理念的事实。在现今的人类文明中,以人为本已经是一个普世的价值观,无论什么活动,如果背离这样的价值选择,无疑是极不明智的选择。科技活动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的主要生产力,必须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整个科技实践中去,让更多的人去关注科学,热爱科学,服务科学,科技的发展才会减少和社会伦理的冲突,才会更符合人类发展的需要。

总之,科技的进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福音,对科技发展的期待和规制必定不会以牺牲民众的福祉为条件。虽然,当前科技的发展和社会伦理之间的问题还很严峻,而且这种局面在短时间内未必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科技这把双刃剑的剑柄毕竟是握在人类手中的,就像罗尔斯曾说的那样,“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的只能是在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我相信,科技作为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若与正义同行,科技发展面临的社会伦理问题就会和人类在其他实践中曾遇到的问题一样,都是应该而且可以得到克服的。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