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信贷制度论文

信贷制度论文

时间:2023-03-24 15:02:30

信贷制度论文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金融抑制的根本还在于制度创新。本文结合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理论,在对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农业信贷制度对化解农村金融抑制的效用,最后提出了构建我国农业信贷制度的基本框架。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但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陷入了“低生产率一低收入一低储蓄、低资本积累一低生产率”的恶性循环。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增加资本积累是从“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的一条重要出路,通过对农业的投人进而增加资本积累对于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农业信贷资金已经成了农业投入的主要资金来源,然而,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导致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不高,对农业投入严重不足。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破解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信贷制度。因此,构建因国情制宜的农业信贷制度,破解农村金融抑制难题,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金融抑制殛其症结

(一)农业获得贷款的支持低,农民贷款困难重重

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了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农业信贷投入总量有了大幅增加,但投入不足问题依然严重。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GDP为209407亿元,金融机构贷款总量与GDP之比1.07:1。而第一产业GDP为24700亿元,金融机构贷款总量与GDP之比为0.49:1,即仅为全国每1元CDP获得贷款水平的46%。虽然农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单位GDP所需贷款可能比二、三产业要低一些,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单位农业GDP获得贷款支持明显偏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对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962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63%的农户有借款需求,实际发生过借款行为的农户占样本的51%。在有过借款的农户中,从亲戚朋友中借款的占58%,从农村信用社借款的占37%。根据调查推算,目前大约只有四分之一的农户能够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

(二)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供给不足

尽管我国农村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性金融机构越来越注重效益,而由于农业经济发展滞后,支持农村经济无利可图,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因此,机构网点大量从县域农村撤出,上收贷款权限,导致农业信贷资金日益萎缩;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只承担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业务,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任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地建设、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信贷等业务并没有开展起来,其支持农业发展名不副实;农村信用社发挥着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但农信社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愈加严重的商业化倾向,影响了其支农的积极性,支农后劲不足。总体来看,金融业支农供给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阻碍“三农”问题解决的重要因素。

(三)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资金供求矛盾尖锐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也是农村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农村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撤并和职能调整后,所剩无几的机构和网点几乎成了单纯吸收存款的机构,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每年在农村吸储余额为2000亿元至3000亿元,很大部分通过上存净流出农村;定位“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的邮政储蓄,将吸收的资金统统上划到地市级以上机构,然后转存人民银行获得利息收入。资料表明,截至2006年12月末,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其中各乡镇及所辖农村占50%以上,成了加剧农村资金外流的“罪魁祸首”之一;农村信用社在强调资金的集中使用,将吸收的农村资金上存到县级以上机构的同时,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在信贷投放上也逐渐偏离农村经济。目前,农信社每年投入农村的资金仅占其吸收存款总额的70%左右,而且这一比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农村社会资金流失使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资金“反哺”的支持。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必然会加剧资金供求的矛盾:一方面,农业信贷资金需求旺盛,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的态势;另一方面,资金外流严重,信贷资金流向、流量发生了新的变化。

(四)农村信用社垄断农业信贷市场,市场调配信贷资源的作用很难发挥

农业信贷市场是促进农业信贷资源配置优化,增加农业信贷资源总量供给的重要途径。然而,随着商业性金融机构撤离农村,农村信用社逐渐确立了在农业信贷市场上的垄断地位。面对近乎垄断的农业信贷市场,农信社缺乏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的动力,支农积极性减弱,业务“非农化”倾向明显,使得资金向收益相对较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真正需要资金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难以得到贷款的支持,严重影响了市场对信贷资源的配置作用。

(五)农业信贷管理机制不畅,信贷业务滞后

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周期性”等特点,要求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应该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的信贷管理机制存在很多问题,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一是严格的信贷管理体制和贷款责任追究制,影响对农业信贷的投入。一方面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对资金实行集约化管理,上收贷款权限,基层行授信权限受到严重限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贷款发放普遍实行第一责任制风险管理和贷款终身追究制,在目前信贷激励与风险约束不对等的情况下,导致信贷员“慎贷”、“惜贷”、“怕贷”思想严重,限制了农业信贷的有效投入。二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偏小。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的发展,5千到1万元的小额农贷授信额度远远不够,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贷款利率偏高。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100%不等,有的还“一浮到顶”,与农业生产收益率较低的现实相比,农民难以承受,也与国家的惠农政策相悖。四是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由于现代农业已打破传统农业的春种秋收模式,向反季节、长周期发展,一些特色农业的生产周期延长,而目前农金部门仍采取传统的农业贷款发放办法,无论贷款种类、用途均实行1年内的贷款期限,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规律。五是农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目前县级担保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部分县市甚至还没有一家担保公司,且涉农业务稀缺,大部分农村中小民营企业和种养业农民因缺少担保而被拒之于贷款门槛以外,担保抵押物缺失已经成为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

二、农业信贷制度效用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种生产力,有效的制度安排会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制度一般具有提供激励机制、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为经济提供服务、抑制人的机会主义等功能,其中激励和约束是制度的核心功能。化解农村金融抑制,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制度创新。农业信贷制度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信贷资金投入提供了制度保障,其具体效用有以下几点。

(一)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投入

农业信贷制度一方面硬化了农业投入约束机制,使得农业信贷资金投入不受时间和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能够得到稳定和持续的供给;另一方面,利率控制、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作为农业信贷制度的重要措施将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增加对现代农业的投入。

(二)打破垄断,有效发挥农业信贷市场的作用

农业信贷市场的发展和完善需要制度建设。农业信贷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发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激励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金融组织进入农业信贷市场,从而打破目前农村信用社垄断农业信贷市场的局面,引导农业信贷市场竞争有序的发展。

(三)增强风险管理,防范农业信贷风险

农业信贷高风险的特性,不但抑制了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信贷作用的发挥。农业信贷制度的建立,将增强农业信贷风险管理的可控性,有效地防范农业信贷风险。

(四)改善农业信贷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

有效的农业信贷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应当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农业信贷制度针对农业信贷业务中存在的信贷结构不合理、信贷额度偏低、信贷期限不符合农业生产周期、信贷抵押担保难等问题,通过改进信贷方式、创新信贷品种、下放贷款权限、降低贷款门槛等措施,为完善农业信贷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五)强化、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农业信贷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设在农村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放当地,同时通过利率控制、税收优惠等条件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租金,从而引导更多的资金回流农村,投向农村经济三、我国农业信贷制度构建的基本框架

农业信贷制度是对金融机构的农业和农村信贷行为的制度安排或制度规定,其目的就是在该制度下,农村金融机构能有效地配置信贷资金,满足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农业信贷制度主要由农业信贷组织制度、农业信贷业务制度、农业信贷管理制度和农业信贷风险控制制度等四部分构成。构建我国的农业信贷制度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农业信贷组织制度

农业信贷组织是构成农业信贷市场的基本单位,主要包括各种农业信贷机构、农业信贷服务组织、农业信贷管理机构等。农业信贷组织制度是规定农业信贷组织设立、运行、关闭等规则的制度体系。一个有效的农业信贷组织制度体系应当能够使组织制度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农业信贷组织激励与约束相容,相互竞争并充满活力,使得农业信贷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目前我国提供农业信贷资金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今后将增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探索适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等金融机构将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共同发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

(二)农业信贷业务制度

农业信贷业务制度是对农业信贷机构信贷业务的设计与规范,主要包括农业信贷机构设计制度、农业信贷授信条件制度、农业信贷授信权限制度、农业信贷利率制度和农业信贷担保制度。

1农业信贷结构设计制度。依据实际信贷需求的不同导向,金融机构对信贷类型、种类、期限、额度等设计不同的结构组合。一般来说,我国面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结构设计,主要包括:合作金融主要提供流动性、短期、小额、信用性贷款;政策性金融主要提供流通领域的短期、专项性贷款;商业性金融主要提供中长期、固定、大额、担保、抵押、质押性贷款。

2农业信贷授信条件制度。我国对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放信贷,都规定了严格的、详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借款用途、还贷能力、还贷计划与方式、借款人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率等。规定授信条件是为了保证信贷安全,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授信条件实施信贷投放。

3农业信贷授信权限制度。授信权限即对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权力限制,包括对授信类型、授信对象、授信项目、授信额度等自主选择权与决定权的限制。授信权限规定了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和信贷关系的范围边界。我国农业信贷授信权限仍相对有限,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中,将形成对农村金融需求满足一定程度的抑制。

4农业信贷利率制度。我国农业信贷利率制度设计,具体包括:商业性金融提供农业信贷利率参照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作为执行标准,依据信贷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实际利率水平,特别贷款项目可以享受优惠利率;政策性金融中的非政策性信贷利率参照商业性金融信贷利率标准执行,其中的政策性信贷利率则由国务院或中央银行指定利率。政策性信贷的实际利率通常小于商业性信贷实际利率水平,形成的利差由中央银行或国家财政给予补救;农村合作金融提供的支农信贷利率在参照商业性金融信贷利率的基础上,其实际执行利率可上浮50%。

5农业信贷担保制度。对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制定、信贷担保制度,是为了促进并维护金融机构资金融通安全与效率,保障金融机构金融债权的实现,从而实现对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有效保护。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于面向“三农”的信贷,一般情况下要求提供担保,但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农户小额信贷则属于无担保信用贷款。

(三)农业信贷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国务院、中央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银行行业法规法令,为了保障信贷资金的顺畅流动及其收益安全,我国商业性金融的信贷资金运行与管理,主要实行:借款人申请制度、贷款行长负责制、审贷分离制、分级审批制、特派参与监督制、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制度、信贷绩效评估制。农村合作金融的信贷资金、政策性金融中的非政策性信贷资金的管理参照商业性金融的信贷管理制度执行;政策性金融中的政策性信贷(如粮油棉收购专项信贷资金、扶贫贷款、康复扶贫贷款、边境贫困国有农牧场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林业贷款、治沙贷款、专项基本建设贷款、专项技术改造贷款)等实行封闭运行与封闭管理制度。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2

贷款难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因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据银监会在福建的调查,仅在福清,据不完全统计,民间借贷金额就在170亿元以上,通过民间融资满足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占该市中小企业数量的72%.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制度成因

作为各国共同难题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般认为其成因主要在于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防范风险,银行对中小企业单位贷款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通常比对大企业的要高,由于规模不经济,银行天然地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贷款意愿不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本身所无法克服的缺陷,即“市场失灵”。然而在我国,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制度,即“制度失灵”。

(一)以国有经济和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银行融资制度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和融资制度下,国有产权的国有属性“弱化”了国企融资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而非国有产权却加剧了非国有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使得国企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信用可得性普遍较高,而以非国有经济成分为主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则信用可得性十分低下。

一方面,我国现行的银行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的信息不对称及规模不经济问题。现有的四大国有银行、十数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是“政府所有”就是具有“政府控制”性质,在把贷款提供给国有企业时,无须考虑国有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最终会由终极产权所有者亦即政府(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来化解。而在贷款给非国有的中小企业时,由于产权归属的不同,银行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如中国现行法规规定,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呆坏账不能核销),因此贷款的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就增加,同时也意味着更高的交易成本,导致银行在贷款给非国企时持一种过分谨慎的态度。

另一方面,我国现行信贷管理体制的某些做法,则进一步弱化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意愿。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银行在开始重视风险与收益管理的同时,其信贷管理体制的某些规定却相对滞后,表现在:一是对贷款责任人的追究很重而激励不足,在实施“信贷终身责任制”的约束机制的同时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得国有商行的信贷员产生“恐贷”心理,几乎丧失开展贷款业务的动力;二是对利率的限制以及对交易费用、监督费用的限制,意味着利率的非市场化,现行的利率浮动范围并不足以为贷款的风险提供足够的补偿,贷款预期收益低,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

(二)以国有大银行为主、地区商业银行为辅的高度集中的外生性金融体系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立了规模上以大中型企业为轴心、所有制上以国有企业为轴心的双轴心国有大银行金融垄断的金融体制。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天生就不适合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尽管经济格局现已发生巨变,国有经济仅占三分之一,但金融结构却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的演进,国有经济仍然占用了70%的信贷资产(从存量而非增量看)。

1994年开始,我国又建立了若干以地方政府出资为主、地方政府主导型的地区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地区性股份制银行大多是依托某种政府部门的背景自上而下组建起来的,其支配的资金自然也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政府所偏好的企业与项目。

总的说来,我国始于1978年底的渐进式改革道路,意味着我国非自然演进市场制度的制度环境的缺失(如信用环境、法制环境),以及新产生的市场经济与公有制(而非私有制)的结合问题等,导致了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而导致了转轨过程中的诸多制度缺陷,这便是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金融支持体系明显不足的根本原因。

二、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制度选择

既然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症结在于制度,则中小企业贷款支持体系的构建在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模式:诱致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是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现的。近年我国政府和民间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体系,然而迄今为止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体系仍然存在着不少明显缺陷,具体为:

(一)诱致性制度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严格的金融管制对诱致性的制度变迁产生了一定的阻力,诱致性制度供给明显不足。例如,对有可能主要面向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民营中小银行的市场准入的限制至今未能放开,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银行体系;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这些本身应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却偏离了其宗旨,仍以国有、较大型企业为主要信贷对象。这种中小金融制度变迁与经济制度变革路径相悖的直接结果是:一方面各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由于政府的强制性政策而受到抑制,另一方面又导致内生于非国有经济内部的非正式金融制度安排如民间借贷的盛行,但是由于制度供给的明显滞后并缺乏有效的监管,使得这些灰色金融处于不规范、交易成本过高、风险过大甚至可能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状态,无法满足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强制性制度供给效果不理想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效果取决于一致性同意原则,当强制性制度与一些人(或部门)的利益不一致时,这些人(或部门)就可能不按这些制度去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类制度就很难有效率。

近年央行和银监会不断出台的放松利率浮动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等政策之所以见效甚微,就是因为这些官方文件不能完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身利益相吻合。

上述所采取的解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各种金融支持措施之所以在实践中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在于这些措施多是建立在原有的外生性制度安排(中央设计型或命令控制型)之上。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为主)融资约束问题的唯一的途径就是在逐渐淡化“政府经济”色彩、尊重市场作用的条件下,营造内生性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成长的环境,即主要通过民营或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流动与组合、激励与约束的矛盾运动,自发地去寻找解决其资金供求矛盾的方法和途径。具体是建立一种高效率的内生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制度,并以此作为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支持的核心原则,结合各地区的实情,全方位着手,从根本上解除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而内生性民营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形成作为一种制度变迁,必须突破原有的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强调主要以诱致性制度变迁来推进我国内生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制的构建。超级秘书网

三、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制度创新

内生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在于政府作用的系统发挥: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创建自由、宽松、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鼓励个人或团体不断创新、不断对新的制度安排“试错”,推进诱致性制度变迁;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提供制度构成中关于制度环境、制度实施机制的制度供给。

(一)应放松市场准入,推进诱致性制度变迁

金融行政的职能是严格金融监管、严格市场清除,而金融市场本身的建设与发展则要求放松金融准入、放松资本管制。放松金融准入,是为了解决因政府长期垄断金融而导致的缺少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的基层金融服务(包括机构和市场)的“老大难”问题。

(二)创新信贷机构,容许并促进社区性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健全

一是合理定位,使城市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将基层信用合作社真正办成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二是应放开市场准入,适时发展各种由民营经济组织、集体或个人经营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租赁公司),培育良性互动的资金供求机制。

(三)创新融资机制,完善内部控制

中小企业的贷款如果要按照对公贷款的程序来操作,一般很难被审批通过,因为目前各银行对对公贷款项目控制比较严格。应如何创新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呢?不少银行已做出了很多新的尝试,例如,针对民营企业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应向民营企业主个人而不是企业发放贷款;针对中小企业产品销售的现金流可能比较稳定这一特点,重点发展与其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融资业务,如保理业务及各类票据融资业务等等。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3

关键词:认知;恶性增资;不良贷款;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047-03

评级机构标准普尔3月13日表示,内地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现金流被削弱,将导致2012年银行业不良贷款逐步上升,全年提高2~3个百分点,银行业整体最高可达5%。事实上,即使前几年不良贷款持续下降时,中国商业银行也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这些风险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不良贷款的恶性增资现象。所谓恶性增资通常是指当向一个项目投入大量资源(如资金和时间)后发现完成该项目取得收益的可能性很小,在有明确而客观的信息表明应放弃该项目的情况下,管理者仍然继续投入额外资源的现象(Staw,1976)。银行不良贷款的恶性增资浪费了资金,严重影响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导致金融抑制现象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生活的现实之中。因此,银行不良贷款的恶性增资研究,既有理论探讨价值,又有实际现实意义。

一、恶性增资相关理论回顾

在国内,对恶性增资问题的研究还几乎是一个空白。境内公开出版物中,提到恶性增资概念的很少,据笔者所知,梁能(1999)在论述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经理层管理能力方面的问题时,提到了恶性增资现象和有关文献。陈寒玉、陈冬华在翻译Chow等人的文章《中国企业中“恶性增资”现象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及对策探讨》(2000)时,首次提出“恶性增资”这一中文术语,并对西方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杨瑞龙(2001)在分析国有企业投资扩张与企业财务困境时,用到恶性增资概念。刘兵军、欧阳令南(2002)给出了恶性增资现象的中文概念。刘志远、刘超(2004)通过实证研究比较了自辨理论和前景理论在解释恶性增资现象上的效力。但国内专门研究银行不良贷款恶性增资的学术文献,笔者目前还未见到。

自从Staw在1976年提出“恶性增资”概念以来,国外学者对恶性增资行为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提出恶性增资的理论解释,分析恶性增资的影响因素和研究如何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等方面。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恶性增资现象提出了许多种理论解释,如经济学角度、心理学角度、行为学角度等(Brockner,1992),比较重要的理论有:自辨理论、前景理论和理论等。

1.自辨理论。自辨理论认为,在出现负面信息的时候,对投资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比不负责的个人更容易追加投资。所以,当一个人参与了初始的项目投资并且有负面信息出现时,恶性增资就更容易发生。自辨理论的观点是“个人会千方百计地使他们以前的行为合理化,而不承认在感觉上已意识到的错误”(Staw & Fox,1977)。在自辨理论中,恶性增资行为被认为是由回溯理性引起的,而当决策者并不对初始投资的失败负责或初始投资是成功的时,决策者没有选择恶性增资的显著倾向。

2.前景理论。前景理论认为,决策者在心理损失区域偏好风险,而在利得区域厌恶风险。Whyte解释到,前期投资产生的沉没成本对其决策者来说是确定的损失,如果承认项目失败而放弃增加投资,决策者就要承受这个损失;相反,增加额外投资虽然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但也存在盈利的可能,即使这种可能性很小,在两个损失之间,决策者宁可冒险选择增加投资也不愿意接受确定的失败,因此决策者在巨大的沉没成本面前会表现出恶性增资倾向。

3.理论。理论认为当委托人的目标与受托人的目标出现不一致,且委托人监督受托人行为的成本很高或根本无法实现时,问题产生。关于项目将来的运作和发展,如果受托人有私有信息,委托人就不能完全地监督受托人的行为,这时,双方信息是不对称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目标冲突将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会促使受托人采取恶性增资的行为,这样,受托人希望实现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牺牲了委托人的利益。

以上我们简单回顾了恶性增资相关的理论,其实从本质上看,绝大部分的理论主要是从认知和责任角度来探析不良贷款恶性增资形成的原因,下面结合中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从这两个角度详细探讨。

二、认知与责任对银行不良贷款恶性增资的影响

随着银行风险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电子系统的不断完善,加上有较为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还有近年来对信贷人员的培训更为重视,银行对导致不良贷款恶性增资的项目因素、结构因素、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都有一定的防范和预警能力。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业目前竞争压力的加大,信贷人员面临扩展客户市场的压力和刺激,而且一旦信贷项目开始走流程,信贷人员容易产生将项目继续下去的情感和欲望,在分责制下就容易引起恶性增资。当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信贷员总是必须从是否增加给它的贷款中作出决策。信贷人员必须慎重考虑他们的贷款决策:是避免恶性增资风险从而面临失去客户风险还是维持客户关系并且承担恶性增资风险。事实上,信贷人员的工作通常有两个任务:业务增长和风险管理。当一家投资不足的企业为其项目申请贷款时,信贷人员必须考虑:该项目经济上是否可行;客户特性;信誉状况;管理能力;抵押品的价值;偿还条款。一般情况下,经过信贷评估,信贷人员将对新项目提出建议。

在这一过程中,信贷人员可能会对贷款项目产生情感。在Lewicki(1980)做的一系列访谈中,信贷业务员和信贷管理者将情感因素作为增资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旦一笔贷款申请被立项,信贷人员就自觉有将该笔贷款落实的个人责任。如果企业持续陷入财务困境,总在寻求额外的信贷支持,信贷人员就必须冷静考虑一下,在对该项目产生的感情、企业是否可渡过目前困境、因发展了劣质客户且恶性增资可能须承担责任间进行权衡(见图1)。

研究Staw & Ross的信贷环境模型可以发现,恶性增资的概率取决于贷款关系的个人认知和恶性增资责任哪个更为显著。如果一名信贷人员营销了一笔贷款业务,他对于该企业的信贷关系就有很强烈的认知,因而在后续决策中更倾向于追加贷款。而信贷员个人负责制由于增加了信贷人员责任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恶性增资概率。

曾经有些研究认为个人负责制会增加银行不良贷款恶性增资的概率(如Fox & Staw,1979),他们认为个人负责制使信贷员竭力避免承担过去决策失误的责任,信贷决策者通过对形成不良贷款或有此迹象的企业增加贷款寄希望于企业能扭转困境从而消除不良避免承担责任。这一观点在过去可能是成立的,但随着各银行信息系统和信贷管理的不断完善,银行内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大有改观,信贷人员个人很难隐瞒企业的真实状况,贷后检查也可以防范类似情况。不过,由于个人负责制,信贷人员人人自危,容易导致“惜贷”现象,从而使得信贷增长与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不能协调。因此2000年后,各银行纷纷实行审贷会制,集体负责。在这种制度下,贷款恶化就可以很轻易地被归因为不可预见因素而不是初始决策时决策者没有充分估计可能的风险,因为一般来说,各行审贷委员会的委员组成是相对稳定的,一般由行长(或分管信贷的副行长)、信贷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稽核部门等的经理组成,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是相对固定的。审贷会制的原意是集体决策可比个人决策更准确估计风险,但实践中,集体决策也暴露了很多弊端,如集体负责意味着无人负责。

从中国近几年集体负责制的实施中我们发现,集体负责制减轻了信贷决策者恶性增资的责任,在审贷会决策下的恶性增资,信贷决策者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个人负责制下的决策者。信贷决策者虽然也可能被批评,但他可将(下转66页)(上接48页)恶性增资归结为维持银企良好客户关系的无私心的行为。初始决策认知与决策责任间的关系,我们发现,只有当决策者有理由恶性增资时增加决策责任才能降低恶性增资的可能,否则没有特别的理由,决策者不会进行增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信贷员在贷款业务中产生的个人认知越高,越容易做出增资决策;而一旦其所需承担的决策责任低时,恶性增资发生的概率就提高。其实,不仅是信贷员的认知和责任会影响到恶性增资的发生概率,信贷员的级别也会对此产生影响。一般认为,高层信贷决策者,比如行长、副行长或信贷经理容易认为自己享有信贷免责,一定情况下容易造成恶性增资。

三、策略建议

随着中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法制等宏观环境的不断好转,为降低不良资产占比、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银行需要做的是不断省视自己,多从自身找原因,然后对症下药。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恶性增资的成因很大部分在于银行体制、责任制度、信息系统以及信贷人员素质不够完善,这就需要首先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和信息环境;提高信贷人员的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并加强监管和审计。

参考文献:

[1] Chow,C.W.,Vidya A.N.,and Fleenor,C.P.中国企业中“恶性增资”现象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及对策探讨[J].陈寒玉,陈冬华,译.

中国财务与会计评论,2002,(1).

[2] 刘青,刘志远,张健.银行高层更替与不良贷款恶性增资――基于不良贷款拨备与剥离视角的分析[J].金融论坛,2007,(2).

[3] 刘青,刘志远.集体决策能抑制恶性增资吗――一个基于前景理论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7,(4).

[4] 刘青.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续扩动因与控制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2008:5.

[5] 刘志远,刘超.基于实验研究的恶性增资行为解释:自辨理论还是前景理论?[J].中国会计评论,2004,(2).Linda V.Ruchala,John W.

Hill & Dan Dalton.Escalation and the 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A Commercial Lending Experiment,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J].

1996,(37):15-26.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贷配给;融资

一、前言

2002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周期,信贷也开始扩张,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开始过热,信贷增长过快,国内出现了流动性过剩。虽然研究表明我国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原因是在实施出口导向政策和采取“事实”上钉住美元汇率制度的前提下,在积累外汇储备的同时发放了大量的基础货币,但是流动性过剩的直接表现是经济体中货币投放量过多,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因此国家出台“从紧货币政策”以疏导流动性过剩的压力(唐双宁,2007)。而“从紧货币政策”的核心在于“紧信贷”,加大信贷的窗口指导,控制信贷增长,这样外部失衡导致的流动性过剩问题通过压缩国内货币创造加以缓解。然而,我国信贷迅速扩张的同时,也出现了明显的信贷集中现象,大量中小企业仍然融资难,农村地区依然缺乏信贷投入,某些产业(如农业)仍需要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信贷约束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这种以“紧信贷”为核心的“从紧货币政策”无疑会加剧中小企业的信贷约束,缺乏信贷资金投入的地区和产业将更加萧条或萎缩,特定群体的借款入会受到更加严重的信贷约束。一方面流动性过剩,另一方面却仍然有大量中小企业受到信贷约束,这种近乎矛盾的现象需要实证检验中小企业信贷配给是否存在来深化认识。

二、信贷配给理论及其存在性的争论

(一)信贷配给理论发展脉络

信贷配给得到了大量理论分析的关注,一个原因是信贷配给对于信贷资源配置、货币政策传导和企业投资决策都异常的重要。信贷配给是指在信贷市场上利率不能出清市场,存在超额信贷需求的状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信贷配给的定义为:“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的一种状况,其中,按照所报的契约条件,贷方提供的资金少于借方的需求。”信贷配给(Credit 1 Kafioning)最早于1776年由亚当・斯密提出,凯恩斯在《货币论》中也对信贷配给有过描述,提到“未被满足的借方资金需求”是影响投资数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很早就提出了信贷配给现象,但长久以来只限于现象的描述和简单的解释,未能上升到理论高度。直到二战后,信贷配给作为“可贷资金学说”(Availability Doctrine)的一部分开始流行,该学说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把信贷配给看作是由特定的制度约束引起的一种持久的非均衡现象,如利率上限等。然而,许多国家金融自由化后信贷配给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更为严重,因此大量研究开始批评该学说缺乏微观基础。至此,对信贷配给微观基础研究便引起重视。20世纪60年代,一些学者从银行风险控制出发对信贷配给进行了研究,其中Hodgman(1960)以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基础,构建了信贷配给模型,提出了向后弯曲的信贷供给曲线,以后的研究多半基于这种思想。虽然霍奇曼等的信贷配给理论具有了比较令人信服的微观基础,但只能解释银行为何对单个借款人进行借款数量控制,无法解释“随机选择型信贷配给”。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量学者开始把不完全信息理论(ImperfectInformation)应用于信贷配给的研究,基于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监督审查成本(CosdvMonitoring)解释信贷配给均衡的形成(Stiglitz and Weiss,1981)。至此信贷配给理论建立了比较坚实的微观基础,特别是近来现代合约理论的大量理论思想、模型和分析方法被用于信贷配给问题的研究。

(二)信贷配给存在性的巨大争论

尽管信贷配给的理论分析取得了大量成果,但是就信贷配给是否是一个显著的现象在理论界还存在激烈的争论。一些理论家认为信贷市场存在信贷配给且显著,而另外一些理论家则表达了不同的观点,称即使存在不对称信息,一些其他的方式而不是信贷配给可以被用来解决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例如借贷双方间的内生信贷合约,代表著作是Gale and Hellwig(1984),表明最优债务合约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借贷双方之间的激励问题,这种情况下信贷配给不一定存在。Riley(1987)认为S-W模型所分析的信贷配给局限于不同风险群体的边际类型群体,因此信贷配给不显著,Stiglitz and Weiss(1987)则认为tKiley的结论具有模型的特殊性,所以缺乏普遍性。同时另外一些观点认为合约机制可以被用来消除信贷配给,这些机制包括抵押担保、声誉机制和长期信贷合约等。抵押担保具有甄别功能,能够解决信贷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还具有激励功能,能够缓解信贷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因此有效运用抵押担保可以消除信贷配给(Bester,1985;Chan and Kanatas.1985;Boot and Thakor,1994)。然而Stiglitz andWeiss(1986)指出抵押担保本身也会形成逆向选择,所以银行不一定提高抵押担保要求来出清市场,另外抵押担保是有成本的,阻碍了抵押担保在信贷合约中的运用,因此信贷配给还是可能存在。同样一些学者认为长期信贷合约类似于抵押担保,可作为甄别搜寻机制克服逆向选择,可作为激励机制克服道德风险,从而信贷配给不会存在(Webb,1991)。但是如今普遍的观点是认为这些合约机制虽然能够部分克服信贷配给,但难以完全消除信贷配给。由此,就有必要对信贷配给存在性进行实证分析。

三、信贷配给实证检验的途径

然而信贷配给存在性以及配给程度的实证检验仍然是个难题,Kiyiotaki andMoore(1997)认为信贷配给的检验可以区分为两种途径:一是利用总量数据去分别估计信贷的需求和供给曲线;二是利用企业数据去观察一些金融变量,如现金流和净现值等,考察是否能解释企业的投资决策而每种途径下又存在不同的方法。当然,随后许多新尝试被做出,但是信贷配给实证检验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基于信贷配给定义

实证检验信贷配给存在性的第一种途径是基于信贷配给的定义。Freixas andRochet(1997)认为“即使借款入愿意支付信贷合约的所有价格和非价格要求,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仍被拒绝,这时可以说存在

信贷配给”,信贷配给存在性的直接证据是存在过剩的信贷需求。这种方法的主要困难是难以直接度量信贷配给(Iaffee,1971),为了直接确定信贷配给存在性以及配给程度,必须了解在各个利率下信贷需求和信贷供给的大小,信贷配给的程度可以用当前利率下被配给借款人信贷需求和信贷供给的差来度量。但是借款^实际的信贷需求与贷款人的意愿信贷供给是无法直接可知的。在缺乏信贷需求与供给的直接信息的情况下,一些间接的方法被采用,如调查法或采用变量。Harris(1974)利用美联储“银行借贷条款变化的季度调查”检验信贷配给的存在性,结论支持存在信贷配给oJaffee(197I)则运用变量法通过结构性信贷市场模型对信贷配给进行了详细的实证检验。变量法的最大问题是变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信贷配给,因此不论是调查还是变量都难以准确反映信贷配给。然而,由于近来非均衡市场建模和估计技术的发展,非均衡结构模型可以直接估计,有助于实证检验信贷配给的存在性和度量配给程度(Laffont and Garcia,1977;sealey,1979)。

(二)基于信贷配给的影响

实证检验信贷配给存在性的第二种途径是基于信贷配给的影响。信贷配给的一个后果是商业信贷利率是粘性的,无法对公开市场利率做出完全的反应,那么就可以通过检验信贷利率对市场利率的调整速度来确定是否存在信贷配给。Goldfeld(1966)发现信贷利率对公开市场利率的调整相当缓慢,然而Slovin andSushka(1983)发现信贷利率的调整并不像Goldfeld的结论,不支持存在信贷配给,而King(1986)则得出了“混合结论”。信贷配给存在时,另一个后果是企业投资决策将不得不依赖内部收入,Kyotaki andMoore(1997)认为利用企业数据去观察一些金融变量是否能解释企业的投资决策就可以证实是否存在信贷配给,如现金流和净现值。还有一个检验信贷配给的方式是考察担保化的信贷所占的比例,如果信贷配给广泛存在,当信贷紧缩时,这个比例会上升,因为未担保化的信贷将受到配给,而退出信贷市场。基于信贷配给影响而发展起来的检验方法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缺乏信贷合约的微观数据,目前利用微观信贷合约数据对信贷配给进行检验的文献很少,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Berger and Udell(1992)采用美联储对银行贷款条件进行调查时所获的季度数据对信贷配给进行了检验。数据由大约一百万笔微观信贷合约组成,包括将近340家银行在每个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一周的一天或几天内,对于国内的工商业、建筑和土地开发信贷的详细条件。

四、我国信贷配给实证研究状况和方法的选择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5

关键词:微型金融;偿还机制;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0-0059-06

微型金融是在小额信贷的基础上的延伸。普遍的观点认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一些向贫困妇女提供小额贷款的试验项目,是现代小额信贷产生的标志。因此,小额信贷也被认为是信贷机构向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主要是低收入客户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是扶贫的重要手段。由于小额信贷具有与普通金融机构不同的特征,如贷款额度小、服务贫困人口、无抵押、具有社会属性等。而作为一种金融活动,又明显地不同于一般政府或慈善机构长期补贴的发展项目和传统扶贫项目,小额信贷需要追求自身财务独立和持续生存能力。因此,需要独立的小额信贷机构从事小额信贷业务就是发展的必然。

2005年联合国推出小额信贷年,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其后出版《服务于所有的人――建设普惠性金融体系》一书,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建立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FinanciM System),“每个发展中国家应该通过政策、立法和规章制度支持,建立一个持续的、可以为人们提供合适产品和服务的金融体系”。目前,传统的微型金融与更广泛意义上的金融体系之间的边界开始模糊起来,在一些国家,银行和一些商业机构也正在进行小额信贷的经营,人们越来越强调应建立起为穷人服务的完整的或普惠性的金融体系,很多国家、银行和其他商业组织已经进入微型金融行业,开始建立完全面向贫困人口的金融体系。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与国际规范接轨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小额信贷引入了中国,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并在河北省易县、河南省虞城县、南召县以及陕西省丹凤县建立了以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为贷款模式的小额信贷扶贫社。1995年开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中国17个省的48县市推行以扶贫等为目标的小额信贷项目。开发计划署后来在天津和河南的部分城市开展了针对下岗职工的城市小额信贷项目。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微型金融的发展号快速普及,不仅为发展中国家农村和城市的贫困人群脱贫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微型金融的制度、持续性生存、信贷的偿还机制也引起了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而理论上的总结与提炼又为实践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性。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的研究

1 小额信贷偿还机制问题研究

这是微型金融研究中最受理论文献关注的内容。由于比较贫穷的客户无法满足一般商业银行对抵押担保的要求,针对这个特点,在小额信贷风险控制方面,微型金融服务中的小额贷款技术主要包括小组贷款、动态激励、分期还款计划以及担保替代。这些技术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小组贷款技术是孟加拉“格莱明”银行最为核心的贷款技术。在该种贷款中,贷款小组由村民自发组成,成员之间负有连带担保责任,以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Ghatak较早地在委托框架下,给出了小组贷款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解释,其基本逻辑为:基于效用最大化的考虑,借款人倾向于选择安全型借款人作为小组成员,相应的,安全型借款人不会愿意选择风险型借款人作为自己的搭档,这样选择的结果是同一类型的借款人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实现同质化。Tassel通过一个理论模型,分析了贷款市场中面临的逆向选择问题。在他的博弈模型中,贷款人在借款人信息不足时,如何利用小组贷款技术,拟定具有甄别机制的最优贷款合同。虽然小组贷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是如果共谋,将会出现逆向配对。Guttman在将小组贷款拓展到多期,引入动态激励的情况下,发现如果考虑多期效用,风险型借款人将安全型借款人作为搭档的期望效用,将大于安全型借款人将风险型借款人作为自己搭档的期望损失。这样,就可能存在风险型借款人通过私下贿赂的形式,与安全型借款人实现共谋,出现逆向分类效应,贷款小组异质化。

动态激励在小额贷款领域被广泛地应用,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简单的重复博弈,如果借款人在借款之后的还款中表现良好,就可以反复得到相同的信贷服务;相反的,他再次获得贷款的可能性随之降低,甚至永远得不到贷款。第二类是贷款额度累进制度,在第一类的基础上,表现良好的借款人可以在以后的贷款中得到更高额度的贷款。在理论研究上,Chowdhury提出,在特定参数条件下,包含次序融资的小组贷款项目,才会变得相对可行。并且在使用次序融资的情况下,会产生正向的配对,银行因此可以相对容易地识别小组类型,从而排除差的借款人。Aniket扩展了团体贷款的动态激励研究,在他的模型中,两名借款人对彼此结果负连带责任,在道德风险环境中,借款人可以通过监督来影响小组成员的努力。在Besley和Coate的研究中,银行的制裁、借款人的横向监督以及社会制裁都会影响到违约的成本,降低策略性违约的发生。Tedeschi认为,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再贷款的形式,向个人提供动态激励,内生化了违约惩罚,有效降低了借款人项目收益实现后的策略性违约。

分期还款和担保替代也是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常见的规避信贷风险技术,它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或投资后不久,就开始定期进行一次还款,有助于贷款机构的现金流管理,实现“早期预警”;同时可以培养贫困借款人的理财能力和信用意识。Jain和Mansuri的研究发现,分期还款制度有助于非正规部门出面,约束借款人的策略。因为贷款发放之后,偿还也就开始了,所以借款人必须筹措资金还款,如果这些资金通过非正规部门获得,那么非正规部门贷款人有激励进行监管,以阻止借款人的道德风险行为。

虽然小额信贷不需要显形的抵押和担保,但是现实中却广泛存在着担保替代。担保替代也是在借贷者缺乏足够的担保和抵押品前提下一种有效的制度设计,通过内嵌于当地社区的社会资本等制度设计较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等。Devereux研究表明,个人贷款和团体贷款风险控制不同,在个人贷款中,只有高风险借款人需要担保,而团体贷款

中,高风险与低风险个人都需要担保。Wydick通过对横向监督、小组间信贷保险的安全网的分析,认为团体贷款可以克服个人贷款情况下的风险投资行为,从而小组基金的担保作用是有效和不可或缺的。

2 微型金融的可持续性及其福利效应

80年代起,向商业化方向演进并引进私人投资者,追求可持续性成为微型金融机构发展的一个突破。但是私人资本的逐利本性是否会导致微型金融机构在商业化进程中脱离社会扶贫的初衷?福利主义以社会扶贫为首要目标,坚持成本补偿和取消补贴只会迫使微型金融机构抛弃低收入者。Johnson和Rogaly认为,较高的商业化信贷利率增加了穷人负债的脆弱性,因此追求商业化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不利于实现微型金融扶贫功能的。部分非政府组织也认为,以标准的商业性金融理论指导微型金融将会使其发生目标偏移。有实证研究也支持了他们的观点:为了自身的商业上的持续性,很多微型金融机构明显出现了服务的使命漂移现象,仅为农村高收入阶层服务,而将贫困人群排除在外。Montgomery和Weiss的研究指出,即使制定标准将微型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定位于贫困人口,也很难劝阻富裕人群不去挤占穷人的金融资源。Coleman对泰国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微型金融真正受益者是那些最富有成员以及富裕的农民,普通人群因为缺少投资机会而很少获得金融服务。

制度主义首要关注微型金融商业上可持续性。Christen和Rhyne较早地提出,是服务的规模,而不只是关注贫穷人口,决定着微型金融为穷人服务的边界是否发生了显著性的扩展。如果没有持续发展的能力,仅仅依靠外部资金的注入,那么高昂的固定成本阻碍微型金融的持续发展,从而影响扶贫的实现。因此,微型金融的商业化融资来源有助于扩大其规模,从而可更好地发挥“社会扶贫”功能。他们认为微型金融的多重目标是共存和相容的,扩大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就是增加了所服务的穷人的数目。实践研究也证明,作为一种普惠性金融体系,微型金融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穷人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福利。Morduch分析认为,与政府补贴和接受捐赠的微型金融机构相比,商业化的微型金融机构可以摆脱因政府干预引起的效率低下,并且政府干预下的补贴贷款事实上也不能真正渗透到穷人的手中。Khandker的研究显示,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扶贫计划使参与者的收入增加了60%往上,同时参加计划的村庄总体产量也增加了一倍左右。Cheston和Kuhn认为,微型金融组织的贷款计划提高了妇女的决策权、资产所有权以及政治和法律意识。

3 微型金融发展中的政府功能

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业融资理论是农村金融理论的主流观点。理论建立的基础是道义小农理论。Polanyin认为,用经济学的工具刻画小农经济中的农户行为是不恰当的,不能将“功利的理性主义”世界化和普遍化。因为小农的行为不同于资产的拥有者,他不雇佣劳动,难以计算成本和收益,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消费,而不是追求利润。考虑到小农经济的特点,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利润追求的目标明显不一致,因此它不可能成为以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因此,从资金的供给角度看,缓解农村的贫困,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有必要从农村外部注入资金。而舒尔茨认为农户相当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企业单位,农民比起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传统农业经济缺乏效率的原因不在于生产要素的配置缺乏效率,也不在于农民劳动效率的低下,根本问题在于没有新的生产要素的引入,因此引入新的生产要素是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建立适合改造传统农业的制度等,从而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在于激励农民为追求利润的创新行为。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表明,市场机制是有缺陷的,政府干预等非市场要素对于稳定市场来说仍然是必要的。为了让市场更有效的运作,需要一些社会性的非市场的要素去支持。Stiglitz为代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尤其是贷款一方(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充分掌握,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为了补救市场的失效部分,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Aran强调了合适的管理框架的重要性,以支持多样化的微型金融服务,诸如储蓄与保险的可持续发放。他讨论了小额信贷部门管制的原因,并对主要的管制方法及对小额信贷部门的影响进行了评述。他强调,有必要在管理方法中融合国家特色,以适应宏观经济环境与发展的不同阶段。

(二)国内的研究

1 微型金融制度问题研究

这方面主要集中在微型金融如何在制度、政策等方面有效改善农村金融的供给,以及如何从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以使微型金融更好地实现为农村发展服务。何广文认为农户小额信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机构与农村居民贷款博弈中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小额信贷较高固定成本问题,使得农村居民借款难和金融机构贷款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同时这种模式的动态激励机制还有利于农村居民建立主动还款意识,实现了小额贷款较高的回收率,因此其制度绩效很明显。孙若梅在对扶贫社小额信贷项目的农户抽样调查数据基础之上,认为小额信贷所在地农户的又一种制度性信贷供给,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有替代和补充作用。杜晓山解释了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关于微型金融的一些基本观点,以及目前国际最新流行的普惠性金融体系的基本概念、特点,讨论了是否应该以普惠性金融体系的视角来看待小额信贷,认为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应该包含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内容和基本要求。任常青的研究认为商业化、私人资本或股份制方式运作或许是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运作的最好方式。周振海基于垄断和价格管制条件下,以垄断厂商理论为基础,从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角度出发,讨论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存在价值损失和信贷配给现象,提出建立富有效率的农村信贷市场需要进一步推行农村金融组织和活动的多元化,政府的主要作用应限于制定市场规则,而不是去强制推动信贷机构的设立。赵岩青和何广文认为小额信贷之所以在不需要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也能为借款者放款,除了贷款者所实施的信贷规范起到了降低风险的作用以外,建立在“声誉效应”基础上的信任机制作用的发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刘锡良和洪正从我国目前存在的三类不同小额信贷机构由于机构性质和经营目标不同出发,讨论如何通过提供一组贷款合同对借款人类型进行甄别,可以实现不同借款人的分离均衡和帕累托效率改进,以实现市场分离均衡的效率,同时需要各个机构的目标客户定位和利率政策方面做出调整。

2 微型金融组织可持续发展中的问题

微型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进行案例研究和经验总结;二是对商业化的利率水平进行探讨。杜晓山描述了中国小额信贷所经历的实践历程,分析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三个阶段的发展、三大组织类型及其形式,在此基础上,概括出对中国小额信贷的经验教训,并就项目机构的合法性、利率、模式的多样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思考。王卓实证分析农村小额信贷的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之间的差异和形成机制,认为农村小额信贷的实际利率与还款模式相关,小额信贷项目或机构能否实现实际利率取决于其经营管理和资金流动效率,但借款人实际支付的贷款成本没有变化,这是农村小额信贷外部性的表现。曹子娟通过对中国159个地区的小额信贷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揭示了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吴国宝认为在贷款利率既定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机构的运行效率是降低小额贷款机构成本从而实现机构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降低单位贷款的成本和提高贷款资产的回报率是两种可供选择的提高机构运行效率的主要途径。李辉从市场经济机制尚不完善、小额贷款利率较低、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仍然不明确、后续资金来源不足、政府比较强势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障碍。谢云山比较了国际小额信贷发展的经验,以山西湍水头镇为案例,分析了小额信贷的生存逻辑及其在中国的经济学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建议。姚遂等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通过对茅于轼扶贫案例的研究,认为“龙水头”基金的成功的可持续发展既有个性特征,又有共性特征,因此小额贷款在中国的持续发展仍然需要在自身的制度构架方面加强建设,同时如何取得一个合法的地位使其发展有更合理的制度环境的支撑,也是其发展中所需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微型金融发展研究的政策含义

(一)微型金融的制度创新

微型金融发展中制度的支持很重要,事实上,微型金融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成果。但是中国的转型体制决定了包括农村改革的渐进性,对于农村微型金融同样如此。理论研究讨论了微型金融如何在制度、政策等方面有效改善农村金融的供给,以及如何从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以使微型金融更好地实现为农村发展服务。而中国的微型金融发展历程也说明,微型金融要更好地发展,必须在制度、政策上进行更多的创新。杜晓山将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并将这四个阶段的明显特征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可以看出,这个过程基本上就是制度的创新过程。但是,创新过程的明显不足表现在,政府起主导作用,而来自微观个体的自发变迁与制度创新不足,这也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即政府今后应该努力创造合适制度环境,以鼓励微观个体参与创新。

(二)微型金融的偿还机制与风险控制

国际上对于微型金融的研究,有很大的一部分集中在小额信贷的风险与偿还机制方面。将国际著名的微型金融组织的风险控制与偿还机制的实践创新进行理论的升华并反过来指导实践。但是中国的小额信贷风险控制问题中,对于信息不对称的处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经理人员多为银行系统中层管理者出身,他们已习惯于银行体系的贷款发放模式,很多小额信贷公司的放贷模式和风险控制仍然以抵押为主。而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和银行机构的放贷无论在金额、期限、利率水平,还是最终用途等方面都有比较大的区别。这就造成了微型金融的经营者们对于小额信贷要么风险控制不够,要么在贷款中放弃贫困人群。另外,无法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支持也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不对称。内部治理的不完善使得微型金融在风险内控方面也面临很多问题,如金融业优秀人才不足,在业务流程、操作控制等方面缺乏竞争力,科学的定价能力不足,这些都加大了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而“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和微型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不匹配、不完善也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

(三)微型金融的福利效应

早期微型金融组织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金两部分,并将“社会扶贫”作为自己的目标,但受资金规模的限制,多数的微型金融组织并没能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引进私人资本、向商业化方向发展,以实现微型金融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新趋势。中国目前的广泛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私人资本和商业化为方向,应该说符合微型金融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但是私人资本与商业化的逐种性是否会导致微型金融组织在商业化进程中脱离其社会扶贫的初衷?比如福利主义者就认为,微型金融组织在商业化演进中坚持成本补偿和取消补贴会使其逐步抛弃贫困人群,因此最终偏离其成立的初衷。笔者对江苏境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调研中发现,作为一个商业化的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无论在贷款对象还是贷款技术方面都比较类似银行,以农村的富裕农户作为优先考虑的客户,而贫困人口获得贷款比较困难。这就形成了以下矛盾:第一,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定位于“三农”与扶贫功能,如何处理目前的“嫌贫爱富”问题;第二,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商业化可持续的贷款定位,如何坚持“小额、分散”的指导原则。微型金融组织在同时追求持续性和扶贫两个目标时感到缺乏应对的策略。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6

关键词:家族企业;制度环境;标准无保留意见;银行贷款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1)07-0016-07

一、问题的提出

已有研究表明,民营企业(包括家族企业)受到较强的银行贷款融资约束。Fan,Wong and Zhang研究发现,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民营家族企业是不公正的,中国的金融部门不愿意向民营家族企业提供贷款[1]。江伟研究发现,国有银行对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和没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存在着差别贷款行为,民营家族上市公司相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更短[2]。本文收集的数据显示: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平均数不足20%,远低于国有上市公司的该财务指标值,表明民营家族企业银行贷款难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Stiglize and Weiss的经典论文为民营家族企业贷款难现象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解释[3]。他们认为,在贷款市场上,商业银行的期望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和借款人的还款概率,商业银行不仅关心利率水平,而且关心贷款的风险。如果贷款风险独立于利率水平,在资金需求大于供给时,通过提高利率,商业银行可以增加自身收益。但是,如果商业银行不能观察借款人的投资风险,提高贷款利率将导致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产生逆向选择问题,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产生道德风险问题。结果是,贷款利率的提高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为此,商业银行宁愿选择在相对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拒绝一部分贷款需求,也不愿意选择在高利率水平上满足所有借款人的申请,信贷配给就出现了。信贷配给是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的,如果从借款企业的角度看,就是银行贷款难问题。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家族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使得民营家族企业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配给的主要对象,从而出现民营家族企业贷款难问题。

沿着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思路,在会计研究领域,有较多学者研究会计信息披露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孙铮、李增泉、王景斌研究发现,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会计信息都对公司贷款行为具有显著影响[4]。饶艳超、胡奕明研究发现,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会计信息非常重视,银行债务契约中许多限制性条款是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5]。这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多,本文不赘述。

审计意见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它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也受到学者的关注。Estes and Reimer向200多位贷款主管寄发调查问卷,要求贷款主管根据附有无保留意见和违背GAAP保留意见的会计报表做出“最高贷款额”的决策,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对贷款主管的“最高贷款额”的决策并无显著的影响[6]。Firth同样采用实验研究法,发现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贷款有显著影响。具体研究结论是:(1)无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2)违背GAAP保留意见相对于持续经营和资产计价两种保留意见,也可以提高公司的“最高贷款额”[7]。国内杨臻黛、李若山用实验研究的方法检验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实验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较之于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更低[8]。王少飞、孙挣、张旭采用现金――现金流量敏感性为融资约束的变量,对审计融资契约有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相对于国有企业,审计意见对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更为显著[9]。

不难看出,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不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经验研究上,均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这里存在着信号传递理论与披露制约理论之间的论争。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信号显示效应,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能够作为一种可信的承诺,向商业银行传递信号,增强其财务报表的可信性,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但是,披露制约理论认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披露制约效应,被审企业为了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可能披露对企业不利的信息,这样反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笔者认为,要研究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应该结合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来考察,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为此,本文以2005―2009年我国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研究了制度环境、审计意见以及这二者的交乘项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发现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在法制环境较好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它又具有信号显示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发展

(一)法制环境、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从法制执行层面上讲,中国各地区的法制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区,法制得到了比较好的尊重和比较严格的执行;但是,有的地区,人们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所说的“软政权”现象。在“软政权”中,法律、制度都是一种软约束,都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有好处时可以执行、没有好处时可以不执行,有“关系”时可以执行、没有“关系”时可以不执行[10]。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的研究表明,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法制环境较好,对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程度比较高[11]。

在投资者产权保护比较好的法制环境下,企业产权得到尊重与保护,而产权是信誉的基础,这样企业就会比较重视企业信誉,对高质量的审计有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清洁审计意见),可以向商业银行传递一个正面信号,即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是高质量的,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统称非清洁审计意见),亦可向商业银行传递一个信号,只不过这是一个负面信号,对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将产生不利影响。

在投资者产权保护比较差的法制环境下,企业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企业只有种草的积极性,没有种树的积极性”,不会重视企业信誉,自然也不会有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减弱,披露制约效应起主导作用。相对于清洁审计意见,非清洁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更少披露负面信息,披露制约效应相对减弱,反而有利于企业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1。

为此,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在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二)金融市场化水平、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本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总称,是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银行借贷资金市场为主要构成部分的一个系统。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各地区金融改革程度不同,导致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不同。在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比较激烈、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就比较高。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的研究结论是,中国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

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比较深入,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地考虑盈利目的而非政治目的。Diamond指出,在金融发达地区,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获得和传递借款企业的相关信息,能够有效地评价企业投资项目的质量,从而提高银行信贷资金利用效率[12]。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企业在相对较低程度上依赖“关系”以获得金融资源,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起主导作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向商业银行传递了正面信号,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向商业银行传递了负面信号,不利于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

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各商业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态势。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地考虑政治目的而非盈利目的,而政治贷款主要依靠“关系”才能获得。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减弱,披露制约效应起主导作用。相对于清洁审计意见,非清洁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更少披露负面信息,反而有利于企业维护“关系”,从而有利于获得银行贷款。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2。

为此,本文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三)政府干预程度、审计意见与银行贷款

在制度环境的几个因素中,政府干预这个因素最为复杂,因为政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团体,很难用一种理论去解释它。“无为之手”理论认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自由竞争的市场可以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应该是一只无为的手,除了提供国防、治安、法律、制度规范这些公共物品外,不应该过多地干预经济生活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帮助之手”理论认为,政府是善意的,政府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其目标是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干预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手段。“掠夺之手”(grabbing hand)理论认为,政府是由政府官员构成的一个组织,政府官员不会真正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相反,他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权力越大,政府干预强度越大,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越严重。

诺斯悖论也指出,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工具,因为它具有规模效益,国家的出现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正是为了满足保护个人权利和节约交易费用之需要;但是,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伴随着侵蚀个人权利来进行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是无能为力的。诺斯悖论其实就是对政府的“帮助之手”与“掠夺之手”的一种权衡。

不论政府是“帮助之手”与“掠夺之手”,只要政府强力介入经济生活,审计意见的信号显示效应就无足轻重,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意见的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能促使企业披露更多的对企业不利的信息,唤起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而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意味着被审企业可以较少披露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反而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缓解贷款融资约束。政府干预程度与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交互影响见表3。

为此,本文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在政府干预程度比较强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较强的披露制约效应,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反之,在政府干预程度比较弱的地区,上市家族企业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积极的信号显示效应,一定程度上抵减了披露制约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 因变量。因变量为银行贷款比例(Leverage),银行贷款比例=(年初全部银行借款+年末全部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

2. 解释变量。(1)市场环境(Environment),分别由以下三个变量构成,法制制度环境指数Lawindex。其数值来源于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2010)中的“市场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标数值①;金融市场化水平指数Financeindex,数值同样来源于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标数值②;政府干预指数Govindex,其数值同样来源于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指标数值③。(2)审计意见(Audit),本变量为二分变量,当上市家族企业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Audit取值为1,反之,当上市家族企业获得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统称为非清洁审计意见)时,Audit取值为0。(3)市场环境与审计意见交乘项(Denvironment* Audit),用来检验不同市场环境下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

3. 控制变量。(1)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用来控制行业因素对银行贷款比例的影响。已有研究表明,公司所处行业不同,其银行贷款比例会存在差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除去金融行业后,行业为21类,以农业类上市公司为参照系,设置20个行业控制变量。(2)年份虚拟变量(Year),用来控制宏观经济对银行贷款比例的可能影响。在经济比较景气的年份,上市公司受到的银行贷款约束往往较低;反之,在经济不景气的年份,上市公司受到的银行贷款约束往往较强。本文选取样本的时间是2005―2009年共5个年度,以2005年为参照系,因此有4个年度虚拟变量,各变量定义见表4。

(二)研究模型

为了验证以上三个研究假设,本文构造如下回归方程:

上述模型的设计原理是:市场环境较差(法制环境较差、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政府干预较强)条件下,审计意见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由系数“α2”来捕捉;而市场环境较好条件下,审计意见对银行贷款的影响由系数“α2+α3”来衡量。

四、实证研究过程与结果

(一)样本选取

以2005―2009年所有民营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全部样本取自国泰安《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2010)》。根据研究目标,对初选样本执行了如下筛选程序:

第一步,根据“实际控制人类型”字段,保留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或家族”的样本,剔除实际控制人是“国家控制”、“员工持股或工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公众持股”、“其他”的样本。在此基础上,剔除自然人之间非血亲或姻亲的样本。个别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公司,自然人人数较多,相互之间没有血亲或姻亲关系,不符合家族企业的涵义,故剔除掉,这样就可以将上市家族企业与一般的民营企业区分开来。

第二步,根据“上市日期”字段,剔除2000年及以前上市的民营企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旧的《证券法》不允许自然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0.5%,这项制度安排使得2000年及以前上市的家族企业被迫采取非家族企业的形式。

第三步,根据“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字段,剔除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足10%的样本。控制权又称表决权,该数据控制权的计算采用La Porta,Lopez-de-Salinas,Shleifer[13]和Claessens,Djankov and Lang[14]的计算方法,即为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链或若干股权关系链中最弱的一层或最弱的一层的总和。

第四步,剔除ST、S*ST样本、金融行业的样本以及相关数据缺失的样本。本文还采用Winsorize方法,将1%以下和99%以上的数值分别替代为1%和99%的取值,以剔除极端值对计量分析的影响。这种处理方法与谭劲松、陈艳艳、谭燕等文献的处理方法一致[15]。最后得到731个样本,其中:2005年70个,2006年92个,2007年149个,2008年174个,2009年246个。

(二)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5是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从中可以看出,银行贷款比例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0.19、0.18,审计意见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0.96、1,三个计量市场环境指标的均值与中位数分别是9.37、9.07,9.67、9.97,9.42、10.02,这些变量的均值与中位数比较接近,表明变量的数值分布基本上呈正态分布。

(三)回归结果分析

1. 就法制环境、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法制环境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法制环境越好,上市家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少。一般而言,从理论上讲,法制环境越好,对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程度就越高,可以刺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显然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家族企业是一个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体[16],在家族企业中既有正式的契约治理,又有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法制环境改善,有利于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只要法制环境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法制环境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法制环境提升的好处就没有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法制环境越好,家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难这一现象。(2)审计意见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不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3)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正相关,表明在较好的法制环境下,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其披露制约效应,研究假设一得到验证。

2. 就金融市场化水平、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金融市场化在1%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上市家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少。从理论上讲,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越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是,实证检验结果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金融市场化水平提升,有利于家族企业的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其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只要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金融市场化水平提升的好处就无法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家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难。(2)审计意见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不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3)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在5%显著性水平上与银行贷款正相关,表明在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减其披露制约效应,研究假设二得到验证。

3. 就政府干预、审计意见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影响而言:(1)政府干预与家族企业银行贷款在统计意义上没有显著关系,政府表现为一只“无为之手”。(2)审计意见以及政府干预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对家族企业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表明在政府干预下,审计意见无足轻重,研究假设三没有得到验证。

(四)进一步分析

为了检验本文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对家族企业的银行贷款进行了重新定义,分别定义为短期银行贷款比例与长期银行贷款比例。短期银行贷款(Sbank)=(年初短期银行借款+年末短期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可以看出,当因变量为短期银行借款时,尽管相关变量的系数值有所改变,但没有改变正负号,相应的t值有所改变,显著性水平保持不变或提升④,因此,研究结论不变。

长期银行贷款(Lbank)=(年初长期银行借款+年末长期银行借款)/(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当因变量为长期银行借款时,市场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审计意见以及二者的交乘项对长期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表明本文研究结论不适用于长期银行贷款。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中国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结合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政府干预程度),研究了制度环境、审计意见以及二者的交乘项对企业银行贷款的影响。研究发现:

1. 法制环境、金融市场化水平与企业银行贷款显著负相关,表明上市家族企业所在地区法制环境越好,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家族企业的银行贷款反而越低。一般认为,法制环境越好,意味着投资者产权保护程度越高,金融市场化水平越高,商业银行与借款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这些都应该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实证研究与理论悖论的原因是:家族企业是一个正式契约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体,在家族企业中既有正式的契约治理又有非正式的关系治理,法制环境改善或金融市场化水平提高,有利于正式契约治理,但不利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只要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正式契约治理给家族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没有超过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作用于非正式契约的关系治理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提升的好处就没有从总体上显现出来,从而表现出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银行贷款悖论。研究发现,政府干预对上市家族企业银行贷款没有显著影响,在这方面政府表现为“无为之手”。

2.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法制环境与金融市场化水平较低,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积极信号显示效应处于附属地位,披露制约效应处于主导地位,即无保留审计意见促使企业披露更多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从而不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3. 法制环境较好的地区,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积极信号显示效应,部分抵减了其披露制约效应。

进一步研究发现,审计意见主要对企业短期银行贷款产生影响,对长期贷款不构成影响,即商业银行在长期贷款授信时不关注借款企业的审计意见类型。

本文研究结论的政策含义是:法制环境的改善或金融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对家族企业的积极影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审计意见只有在较好的法制环境或金融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环境下,才有一定的信号显示效应。这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上市家族企业会计信息监管法规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家族企业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注释:

①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对生产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四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则表明该地区法制水平较高。

②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金融业的竞争”、“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两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表明该公司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

③他们利用多元统计主成分分析法将“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减轻农民的税收负担”、“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缩小政府规模”五个指标综合而成,数值越大,则表明该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经济干预较低。

④法制环境以及法制环境与审计意见交乘项由原来的5%水平上显著变为现在的1%水平上显著,金融市场化水平与审计意见的交乘项由原来的5%水平上显著变为现在的1%水平上显著。

参考文献:

[1]Fan, Wong and Zhang.The Emergence of Corporate Pyramids in China[D]. SSRN Working paper, 2007.

[2]江伟,李斌.制度环境、国有产权与银行差别贷款[J].金融研究,2006,(11):116-125.

[3]Stiglizeand 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1,(71): 393-410.

[4]孙铮,李增泉,王景斌.所有权性质、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 [J].管理世界,2006,(10):100-107.

[5]饶艳超,胡奕明.银行信贷中会计信息的使用情况调查与分析[J].会计研究,2005,(4):36-41.

[6]Estes, R. and M.Reimer.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the differential effect of standard and qualified auditors'opinions on investors' price decision[J].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Spring, 1977.

[7]Firth. Qualified dudit reports their impact on investment decision[J].The Accounting Review, 1978,(7): 28-35.

[8]杨臻黛,李若山.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来自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官的实验证据[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12):72-76.

[9]王少飞,孙挣,张旭.审计意见、制度环境与融资约束[J].审计研究,2009,(2):63-72.

[10]卢现祥.中国的家庭产权安排、家族式管理与资本积累[J].世界经济,2003,(1):67-69.

[11]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进程2009年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12]Diamond D W.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nd Delegated monitoring[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84,(51): 393-414.

[13]La Porta, Lopezde Salinas, Shleifer and Vishny. 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J]. Journal of Finance, 1999, (43): 471-520.

[14]Claessens. S.,Djankov. S and Lang. L.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in East Asian corpora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0, (58): 81-112.

[15]谭劲松,陈艳艳,谭燕.地方上市公司数量、经济影响力与企业长期借款――来自我国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2010,(3):31-52.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7

关键词:制造业 信贷融资 信息不对称

一、引言

根据Myers的融资优序理论,企业融资应当首选内源融资,然后外源融资,即以“内源融资优先,债务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融资次序。现阶段,我国制造业企业内源融资并不能完全满足企业资金的需求,还需借助外源融资才能做大做强和实现企业转型。我国的金融体制属于银行主导型,银行信贷融资形式在我国融资活动中比较成熟,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信贷融资具有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较低,还款期限可协商,融资风险较低等优点,因此银行信贷融资在我国企业融资中占有显著地位,成为缓解制造业融资困境的良好渠道。本文在回溯有关信贷融资文献基础上,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和定量实证研究。根据实证结果,分析不同影响因素与企业融资能力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缓解融资困境的相关建议与方法,为企业自身增强信贷融资能力和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提供方向。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企业做为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组织单元,其各方面活动都受到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影响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因素同样包含外在因素也涵盖内在因素,其涉及宏观社会经济因素,银行与企业关系因素,企业自身因素等方面,其相互共同作用影响着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银行信贷资金发放时较多考虑企业自身因素,首先是盈利能力。盈利能力的高低成为企业能否获取效益的衡量标准。盈利能力也是企业偿还信贷资金和维持信用的保障,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偿还债务资金能力就越强,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越小。盈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还可抵御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给企业信贷融资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假设:

假设1:企业盈利能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为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以及弥补风险损失或增加信贷融资效益,在对企业受信时可能会采取提高利率或提高抵押品价值手段。基于此银行在设定信贷条件时会考虑企业规模,一方面企业规模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获得信贷资金,另一方面企业规模的大小关系到获得信贷融资额度的大小。一般而言,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规模越大,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度越高,受信风险越小,企业则可获得较好的信贷融资条件和资金。因此假设:

假设2:企业规模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预期收益,银行授信前既要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考虑企业资产结构的布局。企业良好的财务条件是信贷谈判中一个重要筹码。资产结构可较好的可反映企业的资产的流动性和资产风险等财务状况。如企业拥有可供抵押的资产份额和质量对博得银行信任度能起到一定作用。衡量企业资产结构的指标一般有资产负债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等。如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说明负债总额较低,资产总额较大,表明企业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有着较强的偿债能力,短期之内不会面临破产清算的危机,这也就间接促使企业履行偿还信贷资金的责任和反映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度。合理的资产结构有助于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甚至可以享受较低的信贷利率优惠。因此假设:

假设3:企业偿债能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发展是企业实现盈利和获取预期效益的根本途径。银行可通过企业的发展潜力分析企业的成长性和粗略估计信贷资金回笼与取得预期收益的保障程度。企业未来发展潜力越好,受市场接纳度越高,则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就越大,银行的信贷资金也就越安全,从而企业从信贷机构获取信贷融资的能力也就越强。因此假设:

假设4:企业的发展潜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程度,经济周期和社会文化等都会对信贷融资成本和信贷融资契约的履行产生影响。市场化程度越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金融发展程度越成熟,社会诚信制度越健全,各经济主体之间信任关系越稳定,则信贷资金来源显得越充足,信贷资金市场运行更健康,公平和安全,企业信贷融资环境就越良好,其对增强企业信贷融资能力间接产生正面影响。因此假设:

假设5:市场化程度指数与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制造业上市公司2006年至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研究样本。在样本的选取过程中剔除了如下公司: (1)剔除被归为ST、*ST、S*ST、SST、PT类的上市公司; (2)剔除财务数据异常或者财务数据不完整的公司。经过上述筛选,最终获得631家上市公司共3155个样本观测值。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市场化进程指数来源于樊纲《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本文采用E-views统计数据软件和EXCEL表格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本文选取变量如表(1)所示。选取贷款比率作为反映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指标,以此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盈利能力反映企业资本增值能力,涉及偿还信贷资金的保证度,净资产收益率是反应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则采用其作为反映企业盈利能力指标。一般而言,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的可能性越强,根据学术界采取的方法,选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作为企业规模指标。从上述理论分析中,资产结构可反映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情况。信贷机构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回笼,在对信贷资金发放资格审查时会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产生偏好,因此选用资产负债率作为反映企业资产结构对信贷融资能力影响的指标。企业发展潜力越强,信贷机构的信贷资金越有保证收回和获取预期的信贷收益,因此选用净利润增长率反映企业综合发展潜力。市场化进程指数是对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本文选取的市场化进程指数来源于樊纲《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其中2010年数据根据二次平滑指数法得到。根据以上理论分析和变量的确定,本文建立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Loan=α+β1Roe+β2Size

+β3Dar+β4Growth+β5 Market +ε

注:Loan为被解释变量,α为常数项,β1―β5为回归系数,ε为随机干扰项。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根据表(2)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看出,企业获得的信贷资金比率较低,均值维持在19%左右,制造业企业的融资环境并不理想。

(二)回归分析 依据前文建立的回归模型,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详见表(3)。可以发现,各解释变量在1%或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通过了检验,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也在1%的水平下得到检验。但模型的拟合优度只有36.37%,拟合度欠缺优良性。从每一项影响因素来看,除了与前文提及假设H6相违背之外,其余假设均得到了验证。(1)制造业企业盈利能力同其取得信贷资金成正相关。线性回归结果中,金资产收益率t=2.445,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检验,回归系数为0.063,假设H1得到验证。制造业企业盈利能力为企业偿还信贷资金奠定了保障,其盈利能力是对拥有较好的市场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反应。企业盈利能力同信贷融资的关系表明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盈利能力越强,企业将在很大程度上获取信贷资金的发放。(2)从线性回归结果表中可知,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规模t值在5%的水平下通过验证,且回归系数为0.008,因此验证了前文提出的假设H2:企业规模同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的能力就越强。虽然企业规模同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但对信贷比率的解释贡献度并不突出,这可从其回归系数0.008中看出。因此本文认为在同其他影响因素相比较而言,企业规模是重要因素,但其重要程度不如其他因素。(3)企业偿债能力的强弱决定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从上述线性回归结果中可看出,企业的偿债能力t=17.690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检验,回归系数为0.312.这就验证了前文提出的假设H3:企业偿债能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任何一家企业举债筹资就等于承担了一项契约性的责任,契约性责任是财务风险的实质,企业偿债能力的高低事关这项契约的履行结果。企业偿债能力越强表明企业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企业归还信贷资金的能力越强,银行发放的信贷资金也就越安全。因此企业获取信贷资金能力就越强,甚至还能享受额外的信贷优惠。(4)企业发展潜力是未来收益的现实表现,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发展潜力判断企业拥有的实力和判断未来资金的回收程度,从而做出正确决策。对于企业自身而言,良好的发展潜力能对企业发展壮大和创造收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就直接向外界传递了企业的借贷资金的安全性。从上述线性回归中,可以看出企业发展潜力t=0.806,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检验,回归系数为0.023,表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同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因此前文提及的假设H4:企业的发展潜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得到验证。(5)从上述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中可知,市场化进程指数t=-3.029在5%的水平下通过检验,但是其回归系数为-0.004,这表明市场化进程指数同企业信贷融资能力成负相关,或者是市场化进程指数对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解释度太低。上述结果同前文提及的假设H5:市场化程度指数与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相违背。市场化进程指数是对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法律,金融发展水平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等因素都是衡量市场化进程的指标。市场化进程指数较高的地区,金融发展程度较为良好,信贷资金源头丰富和充足,且受到的政治干预较小,信贷资金将会流向收益良好,风险较小的企业。上述实证结果同前文提及的假设相违背,原因在于选取的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中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而我国中小企业在信贷资金的获取上受到较多的限制,信贷机构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和排斥。较高市场化进程指数地区会压缩对其的信贷融资。我国市场化进程指数总体而言并不高且各地区的差异很大,金融法律制度不健全,存在非正规化的融资现象,这就给信贷市场的有效化带来了阻碍,给制造业企业的融资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选取631家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2006年至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研究样本,选取影响制造业上市公司信贷融资能力的主要因素,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制造业上市公司信贷融资能力受到企业自身和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双重影响。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企业规模、发展潜力与企业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现阶段制造业正面临着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应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选取和找准较好的发展方向,以市场为导向,抓住消费者偏好,加快企业转型增强其发展潜力。从宏观层面上而言,国家应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包括完善信贷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有效的信贷融资担保体系等方面。由于本文获取相关数据和资料的途径有限,仅此从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企业规模、发展潜力和市场化进程指数开展对企业信贷融资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而并未考虑诸如企业信用,企业家的异质,货币政策,贷款利率,企业盈余质量等方面对信贷融资能力带来的影响,因此前文所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建议 缓解制造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1)强化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制造业企业自身所具备的信贷融资条件是信贷机构审批和发放信贷资金时考虑的首要方面。优质的信贷融资条件包括公允适当的财务信息,企业自身融资能力的软实力和硬实力。首先,依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完善和健全企业自身财务制度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给企业信贷融资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企业财物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清晰性,合理完善制造业企业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信息(如明晰企业可供抵押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同关联方之间的往来交易,盈余质量管理,为社会福利作出的贡献,以及企业控制风险的制度措施等方面),可向信贷机构传递企业营运状况,收益成果以及企业外界影响力信息,降低银行因考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惜贷效果。其次,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增强企业自身信贷融资能力的软实力。其包括发掘和招募优秀的人力资源,打造企业自身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向外界传递正面的企业风貌。企业在经营,筹资和投资活动中,应与同行业,跨行业之间扩大合作局面,打开交流渠道,为企业建立稳固的融资担保体系奠定基础。最后,增强企业自身信贷融资能力的硬实力。一方面,以市场和消费者偏好为导向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拓展企业的主营业务,采用经济适用手段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的营业收入,从而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优化自身资产结构,控制好企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以及可供抵押资产的数量与质量。(2)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目前国内的金融体制中,商业银行的金融垄断地位仍然占据主流,制造业企业同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势必会对制造业企业获取信贷资金能力产生影响。一般而言,良好的银企关系不仅对企业获取信贷资金起到间接正相关作用,而且可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增进社会福利。加强制造业企业同银行之间的交流,减少信息不对称,发展银行与制造业企业之间长期合作关系,同银行共同开发新式信贷产品对企业增强信贷融资能力能够起到积极作用。商业银行应在一定程度响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对制造业企业转型和发展提供服务,增强自身对社会和国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3)改善信贷融资宏观环境。依据前文建立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可知,市场化进程指数同企业信贷融资能力成负相关,我们目前的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存在较大差异,政府对信贷资金存在干预和控制,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这些负面的外部环境给企业信贷融资能力以及给银行推进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产生不良影响。首先,国家应加快推进金融市场的法制化,建立信贷融资法律体系,维持信贷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制造业是实习经济的核心部分,对维持经济发展和平衡经济波动起到良好作用,而目前制造业企业正面临融资困境,因此国家应在融资方面对其给予优惠,如税收,信贷利率,补贴,咨询服务等,同时合理引导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其次,外部融资担保是解决信贷融资困境的良好方法。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的制造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一方面对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法律上的肯定和认可,为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提供保障和支持;另一方面引入信用评级机制,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进行全方位评价,降低由于担保不足带来的风险,同时,对被担保企业实行财务,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审计和监督,掌握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等级等方面情况。通过建立融资担保体系,为借贷双方以及担保者之间搭建平台,以此交流公允、恰当的信贷信息和维护信贷市场有效性。

参考文献:

[1]万良勇:《银行道德风险、利益侵占与信贷资金配置效率》,《金融研究》2010年第4期。

[2]汪文昕:《内部治理结构、会计信息质量与信贷融资可获性――来自我国深市中小板的经验证据》,《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3]成果、黄远里:《现金持有行为对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影响》,《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4]郑兴东:《银行竞争,区域信贷差异与企业信贷融资行为》,《安徽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5]徐立森:《盈利能力,信用等级与信贷融资利率》,《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8

(一)模型设定我国的消费信贷

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个人旅游贷款、助学贷款等。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消费信贷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其贷款风险多样,主要包括系统风险、经营风险、制度风险和信用风险。本文中定义当这些因素使得总的消费信贷风险超过一定经济条件下的承受能力时,就认为消费信贷是不安全的。本文在综合考虑消费信贷风险来源的基础上,从宏观上考虑消费信贷安全问题。由于经营风险和制度风险的防范主要依靠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和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制度以及贷款审查制度,难以定量研究。因此,本文中在对消费信贷安全进行量化时主要考虑由于社会动荡、出现金融危机等因素引起的系统风险,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贷人无法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所产生的信用风险。现有研究中专门针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定量研究较少,从宏观角度研究总体的消费信贷风险的就更少。本文以商业银行信贷理论、风险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以及预期收入理论的基础上,借鉴R.GastonGelos,RatnaSahay[13]对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的度量方法,构建了一个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CDS)作为衡量消费信贷风险大小的指标。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CDS是指用不良贷款率(LGD)、房产价格指数(REPI)以及股价指数(SPI)的加权平均计算出来的指数。与现有研究相比,CDS综合反映了与消费信贷相关的系统风险和信用风险,即股票价格和住房价格会出现大幅下跌所带来的系统风险,以及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带来的违约风险。为了度量消费信贷规模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以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为被解释变量来进行回归分析,选择消费信贷规模(CD)作为解释变量,利率也是影响消费信贷安全的一个重要影响影响,选择利率(IR)作为另一解释变量。Williams,Beranek和Kenkel[1]的研究表明失业率是导致贷款违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但由于失业率的季度数据无法获得故未包含在模型中。从消费信贷期限上来分,我国的消费又可分为短期消费信贷和中长期消费信贷。1999年后,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个人消费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2005年为11.27%,2012年为9.85%。在各项消费贷款中,以住房贷款为代表的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绝大部分。2012年二季度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例达到83.59%。实证中,为了具体分析不同期限的消费贷款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本文分别采用总的消费贷款、短期消费贷款和中长期消费贷款数据构造不同的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

(二)数据说明我们选取的数据

是2007年第一季度至2012年第二季度的季度数据。分别以CD、LCD、SCD表示季度末总的消费性贷款增量、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量和短期消费性贷款增量。其中CD由LCD和SCD加总计算得到,股价指数(SPI)采用的是上证综合指数,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量(LCD)、短期消费性贷款增量(SCD)、利率(IR)、消费信贷不良贷款率(LGD)、房产价格指数(REPI)以及上证综指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金融和经济研究数据库。为了防止伪回归的出现,我们首先使用ADF方法对上述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在显著性水平为5%时,则消费信贷安全指数(CDS)是一阶单整(I1),在显著性水平为1%时,短期消费贷款增量(SCD)、长期消费贷款增量(LCD)、股价指数(SPI)、利率(IR)、房产价格指数(REPI)和不良贷款率(LGD)都是一阶单整(I1)。实证检验结果还表明,消费信贷安全指数的一阶差分(ΔCDS)是近似为标准正态分布的平稳变量,根据前面对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的定义,可知当ΔCDS小于某个临界值时,即ΔCDS<CDS=μΔCDS-1.645σΔCDS时,就认为消费信贷是不安全的。宏观经济基本面引发的系统风险加大,消费信贷违约率上升时,消费信贷安全指数增量ΔCDS越小,引发危机的可能性也越大。对各变量进行差分处理,检验结果表明其一阶差分序列ΔIR、ΔREPI、ΔLGD、ΔSCD、ΔLCD、ΔCD及ΔSPI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若模型中变量之间具有协整性,则可在长期关系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模型(ECM)来考察消费信贷安全与信贷规模、利率之间的短期关系。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利用Eviews6.0软件对模型采用OLS方法进行估计

本文首先对长期关系模型的设定是否合理进长期关系模型的估计结果行单位根检验,以保证为平稳序列。从实证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

1.模型中总的消费信贷增量变量(CD)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模型中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显著,表明相比于短期消费信贷的波动,中长期消费信贷的波动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更为显著。事实上,我国目前消费信贷80%以上都是中长期贷款,虽然近年来我国以汽车贷款、旅游贷款等为代表的短期消费信贷增长迅速,但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仍然很大,且自2007年以来以平均增长率13.26%的增长率在增加。

2.消费信贷规模与消费信贷安全之间存在正向的协整关系

信贷规模越高消费信贷越安全,这表明我国的消费信贷目前正处于规模经济阶段。通过扩大消费信贷规模,一方面消费信贷种类结构、贷款人结构、贷款期限结构等获得改善,特别是消费信贷带来的消费习惯的改变使潜在的优质贷款人被不断的培养出来,从而在利润增加的同时风险被分散和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增加银行从事消费信贷的专业人员和采用控制风险的专业手段等提高管理效能,能不断降低由管理问题产生的经营风险。这些规模经济的获得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度,当规模很大时,优质的贷款人资源挖掘殆尽,消费信贷的风险可能就会制约进一步的规模扩张,但在本文模型的实证中,我们发现把“规模的二次方”作为变量引入模型后,这个变量不显著,说明目前我国的消费信贷并没有达到规模扩张的上限。

3.模型中利率变量

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利率对消费信贷安全有显著影响。长期内,消费信贷安全与利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利率提高消费信贷就越安全,这是因为模型中的利率采用的是央行的基准利率,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期,央行往往通过调高基准利率进行调控,防止经济过热,而经济处于繁荣期时,居民收入上涨,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会降低。当然,经济如果真的过热,就会存在经济下行甚至是大的金融风险爆发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很难进行预测和度量,故本文构建的综合指数只能反映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因此利率与消费信贷是正向的关系。然后,对上述模型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期考察长期关系模型的残差序列的平稳性。由上述协整检验结果可知,以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和利率(IR)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含有单位根,为平稳变量;同时包含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和利率(IR)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含有单位根,为平稳变量,但此模型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不显著;而以总的消费信贷增量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即使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含有单位根,表明其也是平稳变量。因此,消费信贷安全(CDS)与总得到消费信贷增量(CD)、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利率(IR)之间都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关系,消费信贷安全度会随着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速和利率的增加(降低)而增加(降低)。根据协整理论,如果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一定存在一个与之等价的误差修正模型,它能够将变量的短期关系和长期关系囊括在同一方程内。误差修正模型是用来对存在协整关系的变量起调节作用的模型,它的调节作用防止长期关系的偏离在规模或数量上的扩大。任何一组相互协整的时间序列都存在误差修正机制,反映短期调节行为。由于在模型中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不显著,故在模型和模型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方程。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9

1.1研究背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又是金融的核心。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信贷风险,即贷款的信用风险。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不仅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且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打乱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动荡。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作为受信主体的银行借款客户对硕士论文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更了解,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作为授信主体的贷款方银行则对客户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了解不够,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受信主体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而银行的信贷征信恰恰是解决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好方法。通过银行信贷征信,能够增加借贷双方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建立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本文正是基于解决银行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期望通过硕士论文对国内外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比较,得出对于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启示。

1.2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比较我国和征信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结合本国银行业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以便能够对解决我国银行信贷风险问题和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能力有所借鉴。

中文摘要

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不仅影响着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且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打乱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动荡。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信贷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引发硕士论文受信主体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而银行的信贷征信恰恰是解决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好方法。本文正是基于解决银行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期望通过对国内外的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比较,得出对于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启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信贷征信体系;国内外比较;信用评级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10

根据Myers的融资优序理论,企业融资应当首选内源融资,然后外源融资,即以“内源融资优先,债务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融资次序。现阶段,我国制造业企业内源融资并不能完全满足企业资金的需求,还需借助外源融资才能做大做强和实现企业转型。我国的金融体制属于银行主导型,银行信贷融资形式在我国融资活动中比较成熟,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信贷融资具有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较低,还款期限可协商,融资风险较低等优点,因此银行信贷融资在我国企业融资中占有显著地位,成为缓解制造业融资困境的良好渠道。本文在回溯有关信贷融资文献基础上,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和定量实证研究。根据实证结果,分析不同影响因素与企业融资能力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缓解融资困境的相关建议与方法,为企业自身增强信贷融资能力和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提供方向。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企业做为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组织单元,其各方面活动都受到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影响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因素同样包含外在因素也涵盖内在因素,其涉及宏观社会经济因素,银行与企业关系因素,企业自身因素等方面,其相互共同作用影响着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银行信贷资金发放时较多考虑企业自身因素,首先是盈利能力。盈利能力的高低成为企业能否获取效益的衡量标准。盈利能力也是企业偿还信贷资金和维持信用的保障,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偿还债务资金能力就越强,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越小。盈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还可抵御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给企业信贷融资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假设:

假设1:企业盈利能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为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以及弥补风险损失或增加信贷融资效益,在对企业受信时可能会采取提高利率或提高抵押品价值手段。基于此银行在设定信贷条件时会考虑企业规模,一方面企业规模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获得信贷资金,另一方面企业规模的大小关系到获得信贷融资额度的大小。一般而言,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规模越大,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度越高,受信风险越小,企业则可获得较好的信贷融资条件和资金。因此假设:

假设2:企业规模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预期收益,银行授信前既要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考虑企业资产结构的布局。企业良好的财务条件是信贷谈判中一个重要筹码。资产结构可较好的可反映企业的资产的流动性和资产风险等财务状况。如企业拥有可供抵押的资产份额和质量对博得银行信任度能起到一定作用。衡量企业资产结构的指标一般有资产负债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等。如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说明负债总额较低,资产总额较大,表明企业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有着较强的偿债能力,短期之内不会面临破产清算的危机,这也就间接促使企业履行偿还信贷资金的责任和反映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度。合理的资产结构有助于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甚至可以享受较低的信贷利率优惠。因此假设:

假设3:企业偿债能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发展是企业实现盈利和获取预期效益的根本途径。银行可通过企业的发展潜力分析企业的成长性和粗略估计信贷资金回笼与取得预期收益的保障程度。企业未来发展潜力越好,受市场接纳度越高,则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就越大,银行的信贷资金也就越安全,从而企业从信贷机构获取信贷融资的能力也就越强。因此假设:

假设4:企业的发展潜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程度,经济周期和社会文化等都会对信贷融资成本和信贷融资契约的履行产生影响。市场化程度越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金融发展程度越成熟,社会诚信制度越健全,各经济主体之间信任关系越稳定,则信贷资金来源显得越充足,信贷资金市场运行更健康,公平和安全,企业信贷融资环境就越良好,其对增强企业信贷融资能力间接产生正面影响。因此假设:

假设5:市场化程度指数与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制造业上市公司2006年至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研究样本。在样本的选取过程中剔除了如下公司: (1)剔除被归为ST、*ST、S*ST、SST、PT类的上市公司; (2)剔除财务数据异常或者财务数据不完整的公司。经过上述筛选,最终获得631家上市公司共3155个样本观测值。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市场化进程指数来源于樊纲《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本文采用E-views统计数据软件和EXCEL表格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本文选取变量如表(1)所示。选取贷款比率作为反映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指标,以此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盈利能力反映企业资本增值能力,涉及偿还信贷资金的保证度,净资产收益率是反应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则采用其作为反映企业盈利能力指标。一般而言,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的可能性越强,根据学术界采取的方法,选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作为企业规模指标。从上述理论分析中,资产结构可反映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情况。信贷机构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回笼,在对信贷资金发放资格审查时会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产生偏好,因此选用资产负债率作为反映企业资产结构对信贷融资能力影响的指标。企业发展潜力越强,信贷机构的信贷资金越有保证收回和获取预期的信贷收益,因此选用净利润增长率反映企业综合发展潜力。市场化进程指数是对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本文选取的市场化进程指数来源于樊纲《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其中2010年数据根据二次平滑指数法得到。根据以上理论分析和变量的确定,本文建立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Loan=α+β1Roe+β2Size

+β3Dar+β4Growth+β5 Market +ε

注:Loan为被解释变量,α为常数项,β1―β5为回归系数,ε为随机干扰项。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根据表(2)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看出,企业获得的信贷资金比率较低,均值维持在19%左右,制造业企业的融资环境并不理想。

(二)回归分析 依据前文建立的回归模型,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详见表(3)。可以发现,各解释变量在1%或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通过了检验,模型的显著性检验也在1%的水平下得到检验。但模型的拟合优度只有36.37%,拟合度欠缺优良性。从每一项影响因素来看,除了与前文提及假设H6相违背之外,其余假设均得到了验证。(1)制造业企业盈利能力同其取得信贷资金成正相关。线性回归结果中,金资产收益率t=2.445,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检验,回归系数为0.063,假设H1得到验证。制造业企业盈利能力为企业偿还信贷资金奠定了保障,其盈利能力是对拥有较好的市场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反应。企业盈利能力同信贷融资的关系表明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盈利能力越强,企业将在很大程度上获取信贷资金的发放。(2)从线性回归结果表中可知,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规模t值在5%的水平下通过验证,且回归系数为0.008,因此验证了前文提出的假设H2:企业规模同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获取信贷资金的能力就越强。虽然企业规模同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但对信贷比率的解释贡献度并不突出,这可从其回归系数0.008中看出。因此本文认为在同其他影响因素相比较而言,企业规模是重要因素,但其重要程度不如其他因素。(3)企业偿债能力的强弱决定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从上述线性回归结果中可看出,企业的偿债能力t=17.690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检验,回归系数为0.312.这就验证了前文提出的假设H3:企业偿债能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正相关。任何一家企业举债筹资就等于承担了一项契约性的责任,契约性责任是财务风险的实质,企业偿债能力的高低事关这项契约的履行结果。企业偿债能力越强表明企业财务风险相对较小,企业归还信贷资金的能力越强,银行发放的信贷资金也就越安全。因此企业获取信贷资金能力就越强,甚至还能享受额外的信贷优惠。(4)企业发展潜力是未来收益的现实表现,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发展潜力判断企业拥有的实力和判断未来资金的回收程度,从而做出正确决策。对于企业自身而言,良好的发展潜力能对企业发展壮大和创造收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就直接向外界传递了企业的借贷资金的安全性。从上述线性回归中,可以看出企业发展潜力t=0.806,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检验,回归系数为0.023,表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同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因此前文提及的假设H4:企业的发展潜力同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得到验证。(5)从上述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中可知,市场化进程指数t=-3.029在5%的水平下通过检验,但是其回归系数为-0.004,这表明市场化进程指数同企业信贷融资能力成负相关,或者是市场化进程指数对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解释度太低。上述结果同前文提及的假设H5:市场化程度指数与信贷融资能力成正相关相违背。市场化进程指数是对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法律,金融发展水平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等因素都是衡量市场化进程的指标。市场化进程指数较高的地区,金融发展程度较为良好,信贷资金源头丰富和充足,且受到的政治干预较小,信贷资金将会流向收益良好,风险较小的企业。上述实证结果同前文提及的假设相违背,原因在于选取的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中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而我国中小企业在信贷资金的获取上受到较多的限制,信贷机构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和排斥。较高市场化进程指数地区会压缩对其的信贷融资。我国市场化进程指数总体而言并不高且各地区的差异很大,金融法律制度不健全,存在非正规化的融资现象,这就给信贷市场的有效化带来了阻碍,给制造业企业的融资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11

关键词:担保公司;盈利能力;业务拓展;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1008007

2008年10月至2011年6月,笔者先后走访了京津、江浙、安徽、福建和新疆等地,调研了20家信贷担保公司、6家商会和30家民营中小企业。在调研中,笔者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即一方面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对资金有着旺盛的需求,另一方面却是不仅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发放信贷,而且担保公司也不愿意为他们提供担保。显然,就信贷担保而言,这是一个与常识相悖的现象,因为按照常理,在信贷担保市场上,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旺盛,则信贷供给和担保供给会相应地增加,直至均衡利率和保费率的形成。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信贷担保市场的利率的确很高,而银行始终不愿意给中小企业发放信贷,除非信贷担保公司愿意为贷款提供担保;然而,由于政府的干预和调控,在信贷担保市场上保费率一直很低,一般在1%左右,不超过2%。这就造成了担保公司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享受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优惠政策,但却一直在高风险水平上运行,稍有不慎就会陷入收不抵支的窘境[1]。各地的信贷担保公司几乎都是一方面采取嫌贫爱富的策略,在积极主动地为国有大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同时,故意抬高申请信贷担保的门槛,将众多的其他中小企业拒之门外,或者让它们知难而退;另一方面,它们又在积极谋划经营转型和拓展业务内容,另谋生路,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变相地从事拆借、搭桥贷款、信贷中介、资产管理投资公司和投资银行等非担保业务。有些地方的信贷担保公司甚至铤而走险,妄越非法集资和非法吸存业务的雷池。如此一来,信贷担保公司就可以打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旗帜,既享受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又可以暗渡陈仓,实现公司经营的利润最大化。

根据调研资料,信贷担保公司不务正业和积极拓展业务是信贷担保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情况和新动向,这已为各地有政府背景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公司的董事长们所坦承。所以对这个现象

很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为此,笔者拟根据实地调研的资料,探讨担保公司业务拓展的形成机理及其制度变迁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在信息不对称的理论框架中探讨了信贷担保在信贷市场上所发挥的作用,既有否定性结论,也有肯定性结论。与此同时,还有一些文献对信贷担保对担保公司的收益影响作了面板数据分析,这是一大特色,是目前国内研究因为数据短缺而无法实现的。

首先,David Besanko和Anjan V. Thakor的模型分析表明,最优信贷政策的显著特征是每类借款人的担保为零。其中的原因是,如果银行从完全信息解出发,同时对高风险借款人提高担保额和降低利率,那么,低风险的借款人就可能更有动机签订高风险的而非低风险的合约。低风险借款人的确可能偏好低利率,对高担保额不在乎,因为他们失败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担保额并不是一个有效的分类装置,最好将其设定为零[2]。这是对信贷担保作用的明确否定。但是,持类似观点的文献较为少见,绝大多数学者还是认为信贷担保有利于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而且在实践中信贷担保所扮演的角色一直都不容忽视。

其次,相对于David Besanko和Anjan V. Thakor的否定性结论,肯定信贷担保的观点在规范分析和实证检验方面都居于支配性地位。Robert J. Barro指出,因为存在与担保所有权转移相联系的违约可能性和交易成本,借款人的预期利率、外部的贷款利率和贷款人的预期利率存在很大差异。在贷款人的预期利率被锁定在完全竞争水平上的情形下,可以证明,对于借款人来说,外部的贷款利率和预期利息成本都会随着贷款-价值比率、完全竞争的利息和与违约相关的交易成本的增长而增长[3]。Hildegard C. Wette拓展了Stiglitz-Weiss的模型,发现即使当借款人是风险中性的,贷款人也可能会不愿意使用信贷要求作为信贷配给的工具,因为担保额的增加会导致逆向选择的产生,这会降低贷款人的预期收益[4]。Kazuhiro Igawa和George Kanatas发现,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上,信贷担保不仅能够识别信贷申请者,而且还可能导致包含贷款人使用抵押资产的道德风险。因此,对于高质量的企业来说,最优最安全的信贷合约表现为过度担保[5]。

Chan和George Kanatas的分析表明,当贷款人和借款人拥有不同信息时,担保可以提高贷款人的预期收益。因为借款人所选择的担保向贷款人传递了一个关于借款人的信号,而且在理性预期的均衡状态下这个信号是完全可以被揭示的;与此同时,提供担保的交易成本迫使借款人必须如实公布其信息,这会给那些拥有高质量项目的借款人带来更多的担保[6]。Aloisio Araujo、Mário Rui Páscoa和Juan Pablo Torres-Martínez的模型分析表明,如果存在一个在违约情形下保护经济主体的担保结构,那么,在债务约束或横截性条件下,为了在不完全市场上避免蓬奇决策,没有必要施加外生条件[7]。Linda Allen、Stavros Peristiani和Anthony Saunders的实证研究表明,信贷是进入某些货币市场的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8]。Chan和Anjan V. Thakor发现,在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信贷市场上,会出现两个令人惊奇的结论:一是虽然银行拥有大量富余的资金,但是,不提供担保的高质量的借款人却可能因为贷款利率过高而退避三舍;二是高质量的借款人可能会提供更多的担保[9]。Michael Manove、A. Jorge Padilla和Marco Pagano的懒惰银行模型分析表明,银行具有发放信贷和筛选项目两项功能。但是,由于银行业的市场不完全,过于强势的债权人保护可能会导致一个相对于项目筛选来说廉价信贷被过分强调的市场均衡。对担保需求的限制和银行破产时对债权人的保护,可能会矫正这种不平衡和提高信贷市场的效率[10]。Kose John、Anthony W. Lynch和Manju Puri研究了信贷等级的收益净值怎么样和为什么随担保和信贷特征而变化,这在担保文献中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他们的模型推断和截面数据检验表明,就那些低信用等级和非抵押资产而言,在控制信贷等级之后,担保债务与非担保债务之间的收益差异很大[11]。总之,无论是实证研究,还是规范分析,都不一例外地表明信贷担保的介入有利于克服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银行识别借款人特征和信贷发放的交易成本,减少市场不完全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从而在长时期内控制信贷风险,并提高信贷担保市场的运行效率。

国内学者们首先对信贷担保的模式创新问题比较感兴趣,纷纷聚焦于模式创新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系。巴劲松[12]推出了信贷担保的浙江模式;李虹[13]推出了“李庄模式”;高连和[14]、孔莉和冯景雯[15]提出了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观点;张善杰[16]推出在工商联和人民银行协会指导下的“俱乐部”信贷担保模式;张卓琳[17]创新性地提出应该纠正担保体系的结构偏差,鼓励建立更多的互担保机构,并以之作为目前中国担保体系的基层主体,构建以互担保机构为主体、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一主两辅”模式构架体系;张翔从国际经验比较的角度出发,建议应该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建立适合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18]。这些信贷担保虽然在局部地区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然而,它们都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政府在信贷担保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此,付俊文和赵红[19]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应用数理模型探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条件,得出结论:只有中小企业提供了足额的担保品以后,信用担保机构的存在才有现实意义。事实上,很多中小企业无力提供足额的担保品,所以政府的适度介入就势在必行。郝蕾和郭曦[20]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中发现,第三方担保可以帮助禀赋不足的企业融资,而由于不同担保机构对企业信息了解程度不同,所以在对会内企业担保时,互助担保比政府担保具有优势,互助担保不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李学春、于贻胜与王志福[21]发现,山东省寿光市为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专门成立以财政兜底为背景的信用担保公司,建立了“政银企”融资新模式,使原来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边信贷契约转换成政府、企业、 银行和担保公司间交互作用的多边信贷契约,政府的强力担保和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交易障碍,提高了信贷交易效率。赵瑾璐、张葛仡男和梁怡[22]发现,在建立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过程中,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这为财政与金融的联动支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显然,如果仔细考察中国的信贷担保市场,可以发现,政府干预是一只无处不在的手,不论是国有的信贷担保公司,还是民营的信贷担保公司,都直接或间接地得到政府财政的支持,或者享受着各种政策优惠,从而导致中国的信贷担保具有显著的双重信贷担保特征,即政府总是在暗示它是各种重大信贷担保项目的最后担保人,愿意为最终的不良后果兜底。这是信贷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强烈的正外部性所决定的。

在国内信贷担保市场上不仅存在中小企业申请担保难的问题,而且还存在信贷担保公司生存困难的问题,它们不但无法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且还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无法单凭信贷担保业务获取足够的盈利来支撑发展,它们总是暗渡陈仓,以开展担保业务为旗帜,充分享受政府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各项政策优惠,却在暗地里从事非担保业务。李晶晶的研究发现,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担保公司的内部优势不显著;内部劣势乃是先天痼疾;外部机遇充满了风险,很难把握;外部威胁无从规避。如此一来,虽然有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担保公司的发展前景仍旧并不乐观。为了生存和发展,担保公司必须在既有的担保业务基础之上,开发新的业务品种,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否则,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使之日趋凋零,并最终走向消亡[23]。对此,国内学术界尚未予以充分关注,因为实践操作层面上的具体问题都处于地下状态,较少为外界所窥知。

基于对国内外研究成果的掌握与理解,笔者拟从考察国内信贷担保业务开展的制度背景入手,在一个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中,结合笔者所掌握的调研资料,对信贷担保公司业务拓展现象予以经济分析。

二、信贷担保公司业务拓展:基于调研发现的现象描述

笔者的调研结果表明,在信贷担保市场上,不仅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且还存在担保公司的担保难。事实上,担保难与融资难相伴而生,即信贷担保公司的日子并不比中小企业好过。因此,信贷担保公司实施业务拓展战略,是其作为经济人的理性抉择。

首先,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融资需求群体具有先天弱质特征,资金实力有限和运行风险高,这不但导致其自身的融资难,也会在客观上造成信贷担保公司的担保难。在现实中,因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处于成长期,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状况堪忧,财务管理不健全,信用等级较低,还款能力差,资信较低,所以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弱。然而,银行的首要目标是要盈利,要保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所以对中小企业存在着明显的惜贷倾向。因为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非常高,一旦银行为其发放贷款,就会承担一个比给大中型企业发放贷款的更高的额外风险,而且,比之大中型企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也高。针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银行要么拒绝其申请,要么故意刁难,要求提供超出其承受能力的资产抵押或担保。不幸的是,中小企业本来就缺少资产,再加上银行对抵押物品和抵押资产有着严格的限制,而且对抵押资产的要求条件也极为苛刻,虽然企业拥有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个人住宅、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存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都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可是中国现行贷款的抵押物除了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外,银行很少接受其他种类的抵押物。如此一来,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缺乏资产,加之银行对抵押资产要求苛刻,它们要想获得银行贷款就只能向担保公司求助。面对中小企业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特征,担保公司也是畏如蛇蝎猛兽,不敢轻易为之提供担保。比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就明确要求,担保申请者必须提供反担保,否则就不予受理,而能够提供反担保的中小企业几乎凤毛麟角。这势必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长期存在,整个信贷担保市场长期处于非出清状态,一边是中小企业有着旺盛的资金需求,另一边是银行手握大把资金无处发放。与此同时,担保公司的巨额资金也无处投放,资源闲置非常严重。笔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团145团

调研发现,为了招商引资,145团不仅为外来企业提供土地、基础设施和廉价的劳动力,而且它的投资经营公司(实质上是信贷担保公司)还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来企业的违约风险,团场要求它们以自己的机器和厂房等固定资产作为履约的抵押品。与此同时,当地却有大量的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难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外来投资者能够提供反担保,而当地的中小企业却无此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就应运而生了,通常给予财政补贴,或者直接成立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来经营信贷担保业务,从而直接催生了双重信贷担保[24]。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金融市场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特征,双重信贷担保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但是,它却无法最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1]。因为双重信贷担保会迫使政府增加财政支出,这不但会加大政府的财政赤字压力和引起纳税人的不满,而且由于政府在提供财政支持时通常会限制保费率,致使信贷担保市场的价格长期停留在较低水平上,这自然会导致信贷担保市场的利润空间非常狭小,即使有政府的扶植和帮助,信贷担保公司也很难在盈亏平衡点上正常运营,所以它们必须暗渡陈仓,拓展业务内容。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各地的信贷担保公司除了挂着信贷担保的幌子零星地开展信贷担保业务之外,主要从事拆借、搭桥贷款、资信评级、信贷中介和开展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并适度进行风险投资。除此之外,担保公司可以作为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提供金融服务,间接从事风险投资业务,即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帮助风险投资家进行风险基金的融资,协助和参与中小企业和风险投资家进行交易的设计和谈判,并从中获得手续费和劳务费等收入。此外,在超额利润的诱惑下,有些信贷担保公司还铤而走险,涉足地下金融市场的非法吸存和非法融资等业务,这在江浙一带尤为猖獗。

综上所述,信贷担保公司不务正业,自觉或不自觉地拓展其业务内容,乃是由当前的金融制度安排所决定的。一方面,信贷担保市场的竞争不完全致使信贷担保公司无力推卸行政干预的压力,不能以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和进行自主决策,丧失了对其产品进行合理定价的权力,从而致使其无法获得足够高的利润来维持公司运营,尤其是在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另一方面,双重信贷担保的制度设计在给予信贷担保公司各种政策优惠的同时,也给信贷担保公司进行业务拓展创造了条件,即不仅为此供给了资本,而且使很多信贷担保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政府支持的身份背景或官商合一的双重身份,这些足以使之在市场交易中左右逢源,见机逐利,或明或暗地进行业务拓展。

三、基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显然,信贷担保公司业务内容的悄然拓展有其深层次的制度成因,所以兹就制度变迁的动因及其变迁趋势逐一结合调研情况进行系统分析。

(一)动因分析

现行制度出现不均衡,是因为市场上出现了潜在收益。就信贷担保公司不务正业、拓展业务内容而言,可以理解为信贷担保公司开始自觉地追逐潜在收益。当潜在收益超过重新安排制度的成本之际,就会导致制度变迁[25]。就信贷担保市场的情形而言,这些潜在收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克服规模经济效应不足

信贷担保公司暗地里拓展业务是克服其自身缺乏规模经济效应的理想选择。中国各地的信贷担保公司犹如恒河沙数,但都是小萝卜头,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才二三百万。如在2010年底清理信贷担保市场之前,天津市大约65%的信贷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足300万元,而且很多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空壳。信贷担保公司在总体上缺乏规模经济效应。如果信贷担保公司老老实实地专注于担保公司业务,那么,将会有一大批公司转瞬间破产倒闭。中国信贷担保市场存在过度竞争,很多担保公司不能做大做强,它们只有把求生存放在第一位,在通过多种途径攫取各级政府发展和繁荣信贷担保市场的财政资金的同时,选择业务拓展的发展道路,以信贷担保为幌子,兼营拆借、搭桥贷款、信用评级、信贷中介业务、投资银行和投资公司等业务。

2.克服对风险的厌恶

市场调研一再表明,由于政府干预和法规不健全,信贷担保是一个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所以担保公司无法仅靠担保业务生存,必须拓展业务,一是规避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高风险,二是用新业务板块的新增收益来抵消信贷担保业务的巨大风险,让担保公司得以在一个较低的风险水平上运行。

中小企业素质差,信贷担保公司迫于盈利压力和风险压力,不敢贸然为中小企业提高担保。由于中小企业存在经营状况欠佳、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违约风险大等因素,中小企业难以得到信贷担保公司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除了企业贷款过程中道德风险严重外,中小企业自身盈利水平以及自身素质也增加了获得担保的难度。中小企业自身的许多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缺少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等,也制约了其取得信贷担保和银行贷款。一旦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无疑会惹火烧身,把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所以,担保公司为了规避风险、获得收益,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便在情理之中。

相当多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一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另外,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不稳定,部分企业还缺乏足够的、经过审计部门认证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赢利的业绩,信贷担保公司对这些企业的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难以把握,无疑增加了担保公司的审查、监管难度,于是担保公司便采取提高其担保费用的对策。基于经营风险、信贷风险和盈利能力三方面的考虑,信贷担保公司自然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3.应对市场失败和不完全市场的发展

中小企业与信贷担保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贷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将面临很高的交易成本[26]。

在担保机构的参与下,中小企业不但要承担银行利率负担,而且还要承担保费负担,所以信贷担保实际上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企业的融资成本越高,其投资收益率就越低。因此,某些成功概率较高、风险较低的良好投资项目就会逐步退出信贷担保市场,而滞留在市场上的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就会大幅降低,平均风险水平也会大幅提高。这就是 “劣币驱逐良币”,即坏项目驱逐了好项目,担保市场上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增大[9]。这样,对于申请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不存在任何资产抵押,担保机构又无法对其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它的最优博弈策略必然是选择成功概率低、风险大、收益高的投资项目。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由于担保机构的介入,一旦贷款失败,担保机构将承担全部责任,其收益高于非担保情形[11],所以它也不愿承担大量的信息和监管成本去监控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市场经营状况。而担保机构为了控制担保贷款项目的风险,将展开针对申请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息搜集和调查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信息费用最终必然会全部转嫁给申请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这势必成为中小企业在承担贷款利息、保费之外的另一附加成本,从而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显然,这可能在更深层次上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向上拉升信贷风险,从而陷信贷担保公司于不利境地。

如此一来,信贷担保公司就会谨慎对待中小企业的担保请求,利用信息筛选机制,只给低风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担保[6],或者故意提高担保请求的门槛,拒绝与高风险的中小企业打交道,转而利用担保基金从事其他收益率更高的业务。

(二)制度变迁过程分析:担保公司的转型趋势

根据戴维斯和诺斯的观点,一个完整的制度变迁过程将由这样几个环节组成:形成制度变迁的初级行动团体;提出有关制度安排的方案;各个层次根据制度变迁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次级行动团体;两个团体共同努力实现制度变迁,安排选择集,从中加以比较并挑出最佳安排的时间;制度变迁的启动时间,潜在利润愈大愈确定,则启动时间愈短[27]。

据此可以认为,信贷担保公司的业务转型才刚刚处于制度变迁的起步阶段。如今,推动信贷担保公司业务拓展和转型的初级行动团体已经形成,但是,具体的、清晰的制度安排方案却没有提出,这些初级行动团体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说,其制度变迁才刚刚露出一点苗头,信贷担保公司的业务拓展方向和未来的发展重心,还很难妄下断论。但是,仍可据此作出一些预测。

首先,信贷担保公司的制度创新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有利于促进整个信贷担保市场的繁荣发展。当前,信贷市场一片凋零,处于严重的非出清状态,长此以往,信贷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都会面临非常艰难的生存困境。如果信贷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拓展业务范围,开辟增收创收的渠道,那么不但信贷担保公司的收入能够有效增加,而且信贷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也将会因此而大幅降低。如此一来,各家信贷担保公司的生存压力将会减小,并可以借助其他业务的资金收益来支持担保业务的开展,保持信贷担保市场的持续繁荣。

其次,信贷担保公司必然走向多元化经营。单一的信贷担保业务收益低、风险高,无法支持担保公司的发展,所以信贷担保公司如不退出信贷担保市场,就必须采取多元化策略,兼营资产管理、信贷中介、投资和信用评级等业务,广开财源,增收节支。

最后,制度变迁是一个漫长的、边际调整的过程,很难急于求成。信贷担保公司要真正成为一个从事多元化经营的群体,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在这个过程中,信贷担保公司不但要面临法律和政策的制约,而且还要面临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公司和各种金融中介公司的抵制和竞争。这个过程充满了风险,政府不适宜干预,而信贷担保公司自身实力有限,只能由信贷担保公司在业务拓展中摸索前进,逐步提出信贷担保公司业务转型的行动方案和催生次级行动团体。只有这样,信贷担保公司才能迎来光明的前途。

此外,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业正在不断地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在这个大背景下,信贷担保业的业务拓展是大势所趋。信贷担保公司很可能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体制内坚守传统的信贷担保阵地,而在不与现行金融体制彻底决裂的前提下积极涉足信贷、证券、期货和信用评级等市场板块,逐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不失时机地以多元化的战略融入混业经营的滚滚洪流。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第一,本文的分析结果显示,基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偿债风险大、盈利水平低等因素,信贷担保公司作为理性经济人,不会轻易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这在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也减少了信贷担保公司的业务量,削弱了它们的创收能力,所以这是一柄双刃剑,为其业务拓展埋下了伏笔。

第二,由于中小企业客户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信贷担保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敢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这样就缩小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其盈利水平和利润下降,生存空间变狭小,甚至有退出市场的危险。因此,信贷担保公司在生存压力的逼迫下,不得不另辟蹊径,开发新的业务,谋求生存。这就导致信贷担保公司在坚守信贷担保这块阵地的同时,还得兼顾拆借、搭桥贷款、信用评级、信贷中介、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和实业投资等业务,以图做大蛋糕。

第三,虽然信贷担保公司已经开始悄然转型,诸多迹象表明,这种制度变迁才刚刚处于萌芽状态,转型的具体方向和效果尚难预料。但是,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信贷担保公司走向混业经营乃大势所趋。

虽然上面指出了信贷担保公司拓展业务的方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正确引导信贷担保市场和信贷担保公司的发展,否则,信贷担保公司就会从一个危机陷入另一个危机。具体说来,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各信贷担保公司要注重长远发展,搞好市场调研,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公司的战略定位,找准突破口,占据属于自己的业务板块,在多元化经营中既不能丢弃信贷担保业务,又要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政府在信贷担保公司的业务拓展中既要发挥外部监管作用,又要加强策略性引导。在新业务的开拓方面,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制定详细的市场准入标准,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担保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降低担保公司多元化经营的风险。与此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应该鼓励和引导信贷担保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在分散和控制担保公司经营风险的同时,加大其他市场板块的竞争水平,起到活跃金融市场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最后,信贷担保公司会同政府和银行,积极探索金融创新途径,分散信贷担保风险,如建立信贷担保联盟,组织联合担保,提升担保的信用等级;将信贷担保项目投保,把信贷担保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市场;编制信贷担保风险指数,以此作期货期权交易,让资本市场来分担信贷担保风险。参考文献:

[1]秦海林.双重信贷担保无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11(1):79-88.

[2]BESANKO D,THAKOR A V.Collateral and rationing: Sorting equilibria in monopolistic and competitive credit markets[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1987,28(3):671-689.

[3]BARRO R J.The loan market, collateral, and rates of interest[J].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1976,8(4): 439-456.

[4]WETTE H C.Collateral in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 Note[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3,73(3):442-445.

[5]IGAWA K, KANATAS E.Asymmetric information, collateral, and moral hazard[J].The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1990,25(4):469-490.

[6]CHAN YS , KANATAS E.Asymmetric valuations and the role of collateral in loan agreements[J].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1985,17(1):84-95.

[7]ARAUJO A,PSCOA M R,TORRES MARTNEZ J P.Collateral avoids ponzi schemes in incomplete markets[J].Econometrica,2002,70(4): 1613-1638.

[8]ALLEN L,PERISTIANI S,SAUNDERS A.Bank size, collateral, and net purchase behavior in the federal funds market: Empirical Evidence[J].The Journal of Business,1989,62(4):501-515 .

[9]CHAN YS, THAKOR V.Collateral and competitive equilibria with moral hazard and private information[J].The Journal of Finance,1987,42(2):345-363.

[10]MANOVE M,PADILLA A J,PAGANO M.Collateral versus project screening: A model of lazy banks[J].The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2001,32(4): 726-744.

[11]KOSE J, LYNCH A W,PURI M.Credit ratings, collateral, and loan characteristics: Implications for yield[J].The Journal of Business,2003,76(3):371-409.

[12]巴劲松.从“浙江模式”的经验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的建立[J].上海金融,2007(8):75-78.

[13]李虹.激励、合作范围与担保制度创新:李庄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06(3):174-181.

[14]高连和.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创新、融资边界与竞争优势[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3):92-97.

[15]孔莉,冯景雯.集群融资与云南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创新[J].思想战线,2009(1):92-97.

[16]张善杰.俱乐部机制与制度耦合:枣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商会效应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8(11):46-48.

[17]张卓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运行模式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5.

[18]张翔.从国际经验比较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路径选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9):111-115.

[19]付俊文,赵红.信息不对称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数理分析[J].财经研究,2004(7):105-112.

[20]郝蕾,郭曦.卖方垄断市场中不同担保模式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基于信息经济学的模型分析[J].经济研究,2005(9):58-65.

[21]李学春,于贻胜,王志福.政府担保与多边信贷契约:寿光“银政企”融资模式剖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9(5):34-37.

[22]赵瑾璐,张葛仡男,梁怡.论财政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支持[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7):109-114.

[23]李晶晶.信贷担保公司的盈利模式创新与业务拓展及转型[J].探求,2011(2):74-80.

[24]秦海林.双重信贷担保的路径依赖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4):100-105.

[25]戴维斯,诺斯.制度创新的理论:概念与原因[M]//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66-294.

信贷制度论文范文12

[关键词]信贷衍生交易理论 发展述评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10)02-0097-05

一、金融中介的存在与功能:信贷衍生交易研究的理论渊源

对信贷市场衍生交易行为研究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斯密(Adam Smith)和他的《国富论》(1776)。斯密提出,在完全市场条件下分工与交易能够达致资源配置效率的改进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的思想,并由此发展出绝对成本假说。此后,李嘉图(1817)、Hcckseher&Ohlin(1933)以及Dixit&Stiglitz(1977)等人又不断对其丰富完善,发展出相对成本假说、资源禀赋优势、规模经济优势等重要理论,使得基于外生成本和禀赋差异基础之上的市场交易理论在局部均衡的分析框架内极近完美。事实上,这种差异也广泛存在于金融市场当中,只是其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多样。如nSher(1930)发现丫金融市场中货币不足与闲置现象并存,而个人具有一个跨时的消费效用函数(张杰,2001)。根据经典市场交易理论,如果交易在货币持有者与货币短缺者之间进行,则两者的效用都会得到改善。Modigliant&Miller(1958)将阿罗一德布鲁(Arrow-DebrCu)模型应用到金融市场的一般均衡分析,并提出了著名的无关性定理(irrelevance prin-ciple),可以看作是完全市场条件下通过金融市场交易达致资源有效配置的特殊表述。尽管如此,成本和禀赋差异仅仅解释了金融市场交易的原因和结果,完全市场条件的假设使得交易的实现过程和形式被高度简化,正像在瓦尔拉斯均衡的世界里,市场交易可以通过拍卖来瞬间实现,资源配置被看作一蹴而就,货币也就成为纯粹的价格符号,也正因如此,以致于金融成为实体经济的“面纱”,银行也是“多余”的(Modigiani&Miller,1958)。既然通过市场拍卖能够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在古典经济学的金融市场中,银行和信贷市场自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更不必说信贷二级市场交易。

对于今天银行和信贷市场的微观研究起着决定性意义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以及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在信贷市场微观研究当中的广泛应用 (Freixas,1997)。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完全市场条件仅仅是一个抽象的理想假设(Williamson,1975)。由于市场分割和有限理性,市场在配置资源时是有成本的(科斯,1937、1984)。这自然也包括了金融市场。Rajan&Stein(2002)通过运输成本来解释存款人为何总是倾向于到最近的银行办理业务,以此说明交易成本的存在以及对金融行为的影响。Benston&Smith(1976)、Fama (1980)、Grurley&Shaw(1962)、Campbell&Kra,caw(\9gO)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分析了金融市场中的各种交易成本。但Bhattacharya&了hakor(1993)则指出,非对称信息仍是金融市场中最根本的交易成本。所谓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张维迎,1996)。而在信贷市场当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广泛存在的。Stiglitz(1994)分析认为,在信贷市场中,潜在投资者为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通常需要付出很高的调查费用。因此,由于交易成本特别是非对称信息的存在,自发的市场交易往往难以达致帕雷托均衡状态,需要引入一个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媒介,这就解释了信贷市场以及金融中介为何存在。

在传统金融中介理论当中,银行通常被理解为一种能够节约信贷市场交易成本的媒介,而且银行在解决借款人非对称信息问题上较之于个人投资者更具优势,进一步来说,传统金融中介理论认为银行是通过与借款人签订标准债务合同的方式从而导致对借款人的激励与约束。于ownsend(1979)分析了在一个非对称信息的信贷市场中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合同特征。当银行向借款人承诺一笔贷款时,双方通常要签订一个合同。从理想化的角度看。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在未来每一种可能情况下的全部责任也许是有用的。由于这种囊括各种可能情况的完全合同会受到高成本的制约,冈此银行是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环境,让借款人选择最佳行动。但Townsend也注意到,借款人现金流通常无法观察,因此银行要证实借款人的最终选择是有成本的。随后Gale&Hellwig(1985)将Townsend的思想发展出有成本的状态检验(CSV)模型,并提出最优标准债务合同观点。最优标准债务合同实际上表达这样一种状态,即在非对称信息下的标准债务合同形式,由于受到监督成本的约束,银行对借款人的事后监督是有条件的监督。因此,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最优贷款合同实际上是一个标准的债务合同,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如果银行不证实产量,那么债务偿还独立于产量,即债务的偿还并不重视产量的状态而定;二是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规定的债务,那么就破产,这时借款人的所有资源归银行。这两个特征是借款人激励相容约束和银行监督成本最小化的结果。

二、基础信贷市场的低效率问题:信贷衍生交易制度的理论起点

但最优标准债务合同(或者有效的激励相容合同)的观点也受到众多质疑。Freixas(1997)指出,最优标准债务合同实际上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前提,即信贷市场是封闭的且只有一个银行存在,银行是信贷市场的价格制定者,这个假设与真实的信贷市场情况相去甚远。因此,最优标准债务合同仅仅反映了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博弈均衡,并不意味着信贷市场实现完全出清,信贷市场存在着低效率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一是非对称信息下持久性的信贷配给现象。Freixas(1997)指出,当存在多个银行时,信贷市场价格由所有的银行和借款人共同决定,对于每一个银行而言都仅仅是价格的接受者而非制定者,同时,又由于信贷的不可分性,因此当出现借款人更愿意就某给定利率借更多钱而未被满足的情况时,银行就有可能通过非价格的手段进行信贷配绐(credit ra―tioning)。信贷配给是大量相关文献的主题,按照Baltensperger(1978)的观点,将均衡信贷配给定义为即使当某些借款人愿意支付合同中的所有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时,其贷款需求还是得不到满足的情形。价格因素是指银行要求的,且 不受政府约束的贷款利率水平。显然如果存在利率上限,肯定会出现配给现象。在信J配给理论的发展过程中,Stielitz&Weiss(1981)的贡献无疑是独一无二的,他们分别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两个角度证明了信贷配给是金融市场上的持久现象,并因此奠定了制度因素在以后金融中介理论在解释与解决信贷市场信贷配给问题研究中的中心地位。

二是存在借款人的类型与声誉长期效应对信贷市场效率的影响。Diamond(1991)分析了在道德风险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借款人类型、银行监督和市场声誉这三者的关系,指出对于新进入的借款人能够通过接受银行监督逐步建立起市场声誉,高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凭借良好的市场声誉最终转向直接融资市场进行融资,这部分的借款人能够获得长期的,J/i(益,因此即使缺少监督也不会选择违约,银行的监督并不重要,这种类型客户不是银行长期的目标客户;而低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建立良好市场声誉的成本太高,因此违约风险最高,对这种类型借款人的监督并不能降低违约风险,因此他们不是银行的目标客户。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类型借款人,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将选择违约而放弃市场声誉,在接受监督的情况下,将选择市场声誉而放弃违约,这部分的客户是银行的长期性客户。因此,能够体现银行在监督、筛选上的信息优势只是在信贷市场上的部分借款人。

三是在竞争性的信贷市场中银行本身的机会主义行为。按照Bhattaeharya&7hakor(1984)较早的观点,尽管外部市场无法观察金融中介内部各个人的努力程度,但一个规模无限大的金融机构仍然能够达到最优均衡,但随后Thakor(1985)也承认,这种建立在金融中介内部各个人之间能够进行无成本的相互监管的假设过于严格。并不符合实际。由于在金融中介内部也存在激励不足和搭便车的问题,因此他建立了一个基于中介内部人交叉监督的模型,并指出通过金融中介只能降低但不能完全克服信贷市场上的所有交易成本问题;同时随着金融中介规模的增加,内部交易成本也将随之增加,以此证明金融中介存在一个最佳规模(optimail size)。这解释了为什么在现实的信贷市场巾同时存在如此众多的金融中介。Monti-Klein模型从一个纯粹的行业竞争的角度分析了存在多个银行的信贷市场中的垄断竞争关系(Freixas,1997),帮助我们看到在多个金融中介共存的信贷市场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行为模式的复杂性。很多经典文献分析了在一个存在竞争的市场上,出现低效率的信贷行为。R~jan (1992)和Shape(1990)等人指出,在信贷市场中,银行通过借款人以前的信用记录来获得有关借款人的私人信息,并以此对借款人进行敲竹杠(bold up)。借款人当然也会预见到这种情况,因此会降低努力程度,从而抵消合同激励的效果。也就是说银行通过控制借款人从而分割借款人的剩余利润会导致扭曲借款人的激励(Padilla&Pagano,1996);而Bizer&DeMarzo(1992)也发现,由于担心出现敲竹杠的情况。借款人即使是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仍存在向其他银行申请追加贷款的激励,即使追加贷款需要支付更高的利率。而随着借款人贷款的增加,项目失败的风险也增加。换言之,在前述的竞争性的金融市场中,借贷行为的均衡会偏离金融中介唯一的有效激励相容合同的效率区间,使信贷市场出现低效率。

三、信贷市场的制度改进:对信贷衍生交易制度的思考与探索

信贷市场低效率的问题说明仍然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的空间。对此,传统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改善单个银行非对称信息状况的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如Stizl&&Weiss(1981)提出,银行可以通过要求借款人提供更高比例的借款担保来克服后者机会主义的风险。但Manove、Padilla&Pagano(2001)、Reid(1991)以及Cooper、Woo&Dunkelberg (1998)等人则指出,虽然从单个银行的角度来看,抵押品与甄别是一种替代关系,增加抵押品担保能够改善银行对借款人的激励,但同时也可能导致银行变得“懒惰”,造成银行对贷款项目的甄别不充分,所以从整个信贷市场来看并不见得能够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反而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金俐,2006)。相比之下,Padilla&Pagano(1996)的观点则是着眼于通过共享信息以解决信贷市场非对称信息所引发的低效率问题。他们提出金融中介通过共享私人信息能够克服借款人的机会主义,从而提高信贷市场的信息对称状况。但Padilla&Pagano也同时意识到,金融中介间进行共享信息往往难以实现,原因是从长期来看,这将导致信息溢出以及加剧中介之间的竞争,从而降低提供信息者未来的利率和利润水平。而这反过来又会导致金融中介的新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加,如出现故意扭曲好客户信息,以保持其信息租金。如果没有建立“惩罚性”机制的话,金融中介不可能实现合作。因此,他们进一步建议必须引入一个凌驾于所有金融机构之上的超级监管者。但Brot&Thakor(1993)则指出,在任何情况下,对银行业监管都是昂贵的,而且寄托于超级监管者实际上也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永远无法得到最终解决,如存在由谁来监管超级监管者的问题(Freixes,1997)。

尽管如此,Padilla&Pagano(1996)的建议实质上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信贷市场的信息分布特征,也就是说在一个不完全的信贷市场中,每一个金融中介所掌握的私人信息也是不完全的,而且存在着信息差异性,这与金融中介的专业分工有关。而按照经典的比较优势理论,即使在不考虑共享信息的情况下,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仍然能够通过信贷资产的交易来获得比较优势上的效率改进。实际上,这个问题涉及到传统金融中介理论对信贷资产是否具有交易性和流动性的争议。持否定观点的是Boyd&Prescott(1986)、Campbell&Kracaw (1980)和Diamond (1984)等早期金融中介理论的主流观点,他们认为信贷资产出售就会出现柠檬市场(1emons’market)问题。与之相反,Pennacchi(1988)、Jamcs(1988) 以及Flannery(1989)等则认为信贷资产具有可交易性和流动性,Pennacchi(1988)指出,信贷资产出售能够为银行在竞争激励的存款市场中提供较低成本的融资渠道,通过出售资产进行融资,银行将节约与存款准备金以及资本金有关的成本;James(1988)则指出,资产出售能够降低传统银行信贷模式当中的“低水平投资”问题;Flannery(1989)强调,银行的审查流程为银行提供激励,即银行仅保留特定类别的信贷资产而出售剩余部分以获取差价;Boyd&Smith(1989)等认为,银行之间存在着专业分丁和比较优势,通过资产出售能够改善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Gorton&Pennac―chi,1990)。

对此,Raian(1998)的观点更为折中。他指出,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于能够取得存款与贷款的“协同效应”。不过 Rajah也注意到,正是由于过去30年金融机构出售存款合同的条件(间接融资)发生了改变,导致贷款合同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直接融资(信贷资产出售)成为银行的必然选择。Greenbaum&丁hakor(1987)研究了在不同信息状态下外部政策变化对银行选择融资方式的影响,指出在对称信息条件下,当不存在政府干预(governmentalintervention)时,银行在不同融资方式选择上无差异;而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当存在政府干预时,银行将倾向于出售资产以获得融资。Greenbaum&/hakor在此所提到的政府干预是指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存款保险费、所得税以及存款准备金等方式增加银行间接融资成本的政策。很多研究都指出,正是最近以来,政府对银行采取的监管迫使银行放弃传统的融资方式。Flan,nery(1989)则指出,资本约束(capital constraints)通过改变银行在存款融资方式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影响银行对信贷资产组合策略选择。银行选择保留风险较高的资产,而将低风险资产进行出售。

四、非对称信息的地位之争:对信贷衍生交易制度的发展与反思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很多人认为银行对于客户的信息优势已经不再明显,因此,一方面非对称信息因素在信贷衍生交易研究中的重要性开始降低,而与此同时对银行在减低与分摊金融市场参与成本(participationCOS,S)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如DuffCc&Zhou(1999)认为,银行的信息优势并非在贷款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都保持一成不变,而是常常在某个阶段比较明显,在其他阶段不明显。Duffee&Zhou的观点虽然只是对银行信息优势假设得更为真实细致的补充,但实际也暗示银行作为信息垄断者的地位已不再突出:另一方面,一些研究则是着眼于信息技术对信贷市场的作用而展开,如Chiesa(1995)和Yosha(1995)较早注意到信贷市场的信息溢出效应的影响。Petersen&Rajah(2000)证明了信贷市场确实存在技术进步。Padilla&Pagano(1996)研究了信息分享和信息溢出效应。Marquez&Hauswald(2003)分析了信息技术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影响。具体来说,信息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改善和促进了金融机构信息的生产和获得,因此也改变了金融业务这一信息敏感行业的竞争特点(nature)。

既然非对称信息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加以克服,那么银行作为解决非对称信息交易成本问题的作用就显得不再重要,进一步说,信贷市场及其二级市场交易制度自然就成了一个纯粹风险收益与参与成本分摊的制度问题。D Lawrence&Scott(2005)以及Martino&Duca(2007)分析了在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信贷衍生品市场所使用的各种复杂的风险收益分担技术;而Franck&Pascal(2005)更加指出,银团市场甚至具有信息揭示功能。Armstrong(2003)则发现,当代信贷市场的特征具有相互影响和相互增强的特点,一个具有较强流动性的二级市场能够给银行提供更为精密的资产组合管理工具。换句话说,二级市场的行情能够帮助市场参与者对其资产组合进行市场化的定价(mark-to-market)。这实际上是建立在完全的风险计价的基础上,将潜在的风险因素完全价格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在实践层而,包括风险计量模型、风险隔离设计、信用风险打分法等各种复杂的中介技术被应用到甚至是不具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信贷市场,并将信贷资产通过证券化技术包装最终向市场投资者出售,造就了21世纪前几年的信贷衍生市场的短暂神话。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对于信贷市场非对称信息的忽视和制度的缺失后果是严重的。

2007年起的次贷危机并引发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可能成为信贷衍生交易理论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是理论与实务界重新回归非对称信息范式轨道的新起点。Gorton(2008)从制度角度分析了次贷危机的形成机制,指出在一些机制设计上的不当是造成信息被掩盖的重要原因。他进一步强调,市场主体太多而且缺乏主导性的市场主体。造成各行其是及信息缺位。Demyanyk&Hemert(2007)对过去美国房地产价格的研究为Gorton的观点提供了实证支持,De-myanyk&Hemert发现,到2001年后美国房地产市场实际上已经进入衰退,但遗憾的是由于信贷市场信息披露得不充分延误了市场的自我纠正。相比之下,更为激烈的批评则是来自包括巴塞尔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Su,pervlslon)等经济组织的学者们,他们认为次贷危机正是由于银行在发行一分销模式下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人责任,从而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所造成。虽然Gorton(2008)对此有所保留,但他也提醒类似次贷危机的灾难在复杂金融创新过程中并非孤立事件,试图通过金融创新技术替代对人的信息激励并不明智。

五、简要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