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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论文

时间:2022-06-17 19:27: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信贷业务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信贷业务论文

第1篇

本文作者:吴艳王林萍工作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目前,虽然农村信用社覆盖了全国的农村,但由于受制于商业银行的制度性约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前提下,一般采用了对农户进行选择性的贷款。这也直接导致贷款对象选择上有严重的倾向性,一些急需信贷金融支持的低收入者因缺乏担保而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保障。在我国贷款地域限制越来越松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开始逐步向城市回流,“非农化”倾向与最初的农村金融机构合作管理相互背离,导致金融机构支农效应较弱。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偿还贷款的能力偏弱,加之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村金融机构不多,促使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不断增高,农村金融风险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远远高于商业银行金融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成为制约农村金融机构良性发展的主要因素。

加强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管理首先,建立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提高员工责任意识。农户小额信贷是建立在农户讲信用的基础上发放的贷款,为防范和化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提倡建立一套科学、合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如确定相应的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实行超指标比例赔偿、低于指标比例适当奖励的办法,调动信贷员管好贷款的积极性。其次,创新小额信贷模式,提高乡村的信用意识。通过由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组织与信用社签订“农户诚信协议”,以加强农村农民的诚信意识。同时强化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优化内部管理环境,从而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再次,创新信用社合作模式,明晰产权关系并大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对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彻底合作制改造,变虚置合作为以利益联结合作,将分散的小额贷款客户组织起来,逐步形成互相监督约束、互为激励促进的多个信用合作小组,信贷管理人员直接与合作小组开展信贷业务,有效地解除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障碍,降低监管成本,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强化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和村镇银行的管理首先,要强化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提高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农村、农业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需要和担保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有效融合,以提高制度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而在风险控制前提下,不断进行信贷产品的创新。如山西平遥日升隆开展了小额信贷的金融创新活动,把小信贷“示范村”的试点与村委会合作来控制风险,并尝试推出“龙头企业+担保公司+贷款公司+农户”四位一体的贷款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2]。

其次,小额信贷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在制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提高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信用数据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共享,从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再次,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将小额贷款公司从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过渡,小额贷款公司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改造为村镇银行,进而全面纳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这不但可以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而且金融机构的规范运行体系的引入,可以极大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合规性经营。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目前除了国际组织和个人的捐助,国家财政资金仅限于人民银行的支农贷款。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的不断放宽,我国允许部分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利率,以提高信贷的灵活性,弥补小额贷款的风险成本。目前,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具有明显的福利性特征,小额信贷机构多具有政府背景,以公益性为目的,盈利动机不强。因此,在目前状况下对吸引商业资本需要进行进一步商榷。虽然,这些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但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引下,可能会通过盈利来进一步夯实发展的基础,从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目前农村资源比较匮乏的状态下,低利率水平才能使小额贷款机构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有可能使更多农民获得贷款,从而通过市场力量来促使农村小额信贷资金自发形成供求平衡的运作机制。完善小额信贷市场信用体系当前我国正在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全国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经实现国内所有中资银行联网,农村信用社也逐步开始纳入全国的个人征信系统。

目前,由于基础条件差、农村金融机构分散等原因,还很难建立起统一的农村信用社征信系统,这样就不得不面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风险较高的现状。因此,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联合,对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诫机制,进而为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提供风险防范的政策支持。同时还需要尽快考虑将村镇银行的开户、结算等金融业务全面纳入银行开户、结算体系,以依托健全的商业银行金融体系来防范其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从而方便小额信贷机构能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建立与完善农户信用贷款档案管理。为重点支持当地的产业,可以在业务量大的乡镇采用现代银行管理的客户经理制模式,及时提供资金、信息、技术、市场分析、风险防范于一体的“金融套餐”服务,不断更新和提高服务质量[3]。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组织机构的相关监管法规我国政府进行小额信贷项目开展以来,成功案例不多,主要是对小额信贷不够重视。政府建设项目存在一定的扭曲效应,特别是在小额信贷运行过程中,法律不健全,导致小额信贷业务运行监督缺位问题严重。因此,当前需要规范对小额信贷组织机构的立法,给予一定的法律主体地位,将其从政策边缘转变为合法经营,以保障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权利,促使其建立有序发展的规则与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率,使广大农户了解最基本的金融知识,防止农户在与金融机构打交道过程中,因为缺乏金融知识而无法获得有效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农户对市场、新技术的了解及运用贷款的能力。

第2篇

1.未能认真落实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产生的操作风险。为吸引贷款客户,抢占市场份额,部分银行信贷从业人员未能履行授信管理制度以及信贷业务流程要求,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一是贷前尽职调查不到位。贷款调查未全面掌握和核实借款人的资信状况、项目潜在风险和担保物价值,出现为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申报授信、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个别项目甚至出现授信申报材料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二是贷中审查不到位。部分贷款条件未能有效落实便发放贷款,部分项目在贷款发放后未跟踪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导致贷款被挪用。三是贷后检查不到位。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对信贷客户的经营状况变化缺乏及时监测关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客户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不及时。四是固定资产贷款未严格按国家对项目资本金的要求执行。

2.企业提供虚假资料骗贷产生骗贷风险。受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融资,个别不法企业通过虚构交易合同,伪造真实贸易背景,骗取银行贷款。目前,比较突出的是采取先开票后退货等方式,恶意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利用承兑汇票套现、套利。部分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未严格审核合同发票、合同等交易资料,甚至出现信贷人员内外勾结情况。

3.部分准信贷创新产品存在管理风险。由于信贷结构调整,部分行业在银行贷款额度受限,当前出现了部分金融机构利用产品创新,避开信贷规模限制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信托理财产品风险,主要表现在某些短期信托理财产品到期必须要用信贷资金置换,可能置换时受信贷规模控制,导致到期无法置换的风险。如果出现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违约情况,投资者本金将面临损失。此外一些地方或企业为绕过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障碍,以信托的渠道通过银行筹集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也使杠杆率接近或达到100%,增加信贷资金风险。

4.某些重点领域信贷存在潜在信用风险。近年急剧增长的政府融资平台类贷款支持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贷款资金管理监督难度大,担保措施不足。许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出让收益做资本金或者担保手段、部分甚至是纯信用贷款。一旦财政收入下降,土地收益不能实现预定的目标,将引发风险。部分企业高负债经营导致信用风险。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所导致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金较少,开发资金来源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发贷款门槛提高以及升息周期的到来,企业资金链条日趋紧张,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就会导致贷款不良。

5.当前市场风险加剧造成的信贷资金风险。一是受国外金融危机冲击,部分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区域出现大量企业出口受阻、倒闭现象,已经造成部分银行不良贷款。二是房地产跌价引发市场风险。近年来部分地区房地产销售价格上涨较快,容易导致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一旦金融危机加剧或经济增长趋势变坏引起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抵押物价格将大幅缩水,导致贷款抵押不足。三是当前个别地方“假按揭”问题有增多的趋势。部分城市某些房地产企业由于近期房地产交易低迷,资金紧张,甚至出现了以“假按揭”的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

二、当前经济形势下金融机构应对信贷风险的宜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当前风险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1.坚持合规经营、规范操作。要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不踩政策红线。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申报流程进行授信业务的申报审批,确保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工作质量;加强贷后管理队伍建设,配置富有信贷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当贷后管理岗位,要确保做到先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再发放贷款,项目贷款资本金合法合规,抵押担保足额有效,信贷资金使用有跟踪监测。

2.加强信贷人员操作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对重点产品的操作规范。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要加强票据真实性和票据贸易背景的审查,严格增值税发票、合同等内容的审核,加强对票据的查询查复和鉴别。

3.对于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贷款的审批和发放,要采取审慎原则,信托贷款对象主要针对优质公司客户或者优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信托贷款审批标准、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政策;进行尽职调查,严格落实贷款担保,密切监控贷款及投资情况。

4.将信贷资源集中配置到符合银行信贷政策导向、管理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好的行业和客户。提高房地产开发商准入门槛,对开发商资质、诚信度、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进行严格审查,实行项目有效抵押和资金的监管。对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设立合法有效的抵押和质押担保,将完成行政审批和落实资本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加强资金核算与资金支付管理,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5.高度关注当前经济形势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关注作为银行抵押品的房价和土地价格的走向,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针对面临的各类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贷款化解风险。

第3篇

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与现状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是指苏浙沪三省市近期出现的跨行政区划进行的经济协作、合作和互动关系。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之强强联合使长三角经济圈迅速崛起,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程度最高,吸引外资最多,对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力最强的地区。2002年,长三角地区以占全国1%的土地和6%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8.7%的GDP、21.4%的财政收入和28.5%的外贸出口份额,引来了38.6%的国外直接投资。以上海为龙头,苏、浙为两翼的长三角地区工业化程度高,综合性制造业力量雄厚,经济增速快,竞争力强,全国50%以上的百强县诞生在这里,中心城市集中度也高,可排名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

随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长三角三省市之间各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方面,形成了一些制度性合作和协调的形式:一是苏浙沪省(市)长座谈会自2001年起,每两年召开一次;二是由长三角16市的常务副市长参加的经济协调会,也是每两年召开一次;三是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存在的协作办主任会议,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前两个会议形成的决策和方针。金融业方面,长江三角洲金融圈建设正紧锣密鼓地展开,目的是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促进金融联动。交通体系方面,江苏将在2010年建设10座跨江通道,浙江正在建立跨海大桥。江浙两省都对交通提出具体要求,提出打造“2小时经济圈”、“4小时经济圈”等具体目标。信息化建设方面,出台三省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和信用体系资源的共享方案,制订三省市电子地图的建设方案,统一协调海底光缆的维护工作。区域旅游合作方面,三省市合力推进中心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发展汽车租赁业务,整合旅游资源,共同编制环太湖旅游规划和三省市旅游手册,并加快旅游网站联网。

今年以来,苏浙沪三省市间你来我往,空前繁忙,“接轨上海投资环境推介会”、“融入上海发展论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专题讲座”等此起彼伏。尤其是三地高层领导的频繁互访,把以接轨和互动为中心内容的一体化推向。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作为当前我国经济最活跃地区的区域联合,必将对全国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经济一体化给农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经济与金融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的,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给区域内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在银行信贷业务方面,经济的联合意味着更大的市场、更多的客户资源和更丰富全面的信息。同时,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也是银行信贷业务加快发展的有力支柱。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作为处于长三角经济区中心位置的一家大型金融机构,能否抓住这次机遇,实现经营业绩的飞跃,直接关系到银行今后的长期发展。

然而,重大的机遇也意味着激烈的竞争与挑战。对于信贷这一银行主营业务,沪上各大银行都已经纷纷开始行动,以求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占得先机。纵观目前的市场发展形势,我行信贷业务所面临的竞争形势是严峻的。另一方面,由于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农行合作仍不紧密,在拓展信贷业务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造成了很多市场机会的流失和资源的重复投入与浪费。具体而言,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中我行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长三角各城市间信贷资源尤其是担保资源难以共享。比如长三角某一城市企业为一上海市企业提供保证担保,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保证人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这样的担保是可以起到控制风险的目的的。但在目前情况下,对这样的异地担保我行在贷款业务操作中基本是不予接受的。又比如贷款申请人为一跨区域经营的企业,以其在另一城市中的足值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这样的情况我行目前也无法受理。例如2003年初上海美顿贸易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抵押物为一国外银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和其在另一城市的一套厂房。经过初步审查,该公司的其他条件均符合我行贷款要求,但由于我行难以接受异地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这笔贷款业务最终没有达成。担保资源难以共享这一问题已经造成我行在贷款业务拓展中的困难和大量潜在客户的流失,成为影响我行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使得我行能够受理以往无法受理的贷款业务,将大量潜在客户转化为现实客户,从而拥有更大的信贷市场和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2、异地票据业务难以开展。随着票据作为一种结算手段被越来越多地使用和票据市场的不断发展,异地票据流通进一步加剧。尤其是随着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合作的不断紧密,市场交易更为频繁,区域内各城市间的票据流通已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异地票据贴现的市场需求随之增大,已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市场。针对这一情况,工行已在上海设立了全国性的票据中心,受理全国各地区开立的商业票据,至今已产生很好的效益。我行在这一方面起步较晚,目前基本局限于从事关系人均在上海的票据贴现,大大限制了票据业务的发展,在整个上海市票据市场中所占比重甚至低于某些中小银行,票据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也远远无法跟工行等银行相比。

3、各城市分行的信贷信息无法共享。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信贷业务中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已经很难完全局限于本地企业。例如上海一贷款客户为某一外地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对其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时,就必须涉及其外地母公司基本情况和运营情况信息的收集。由于目前农业银行各城市分行之间的信贷信息仍是各自孤立的,即使该母公司是当地农行的客户,在当地农行已有完整详细的贷前贷后资料,上海农行也无法共享这些信息,只能重复对其进行调查,并且要付出较高的调查成本,这无疑是对我行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随着长三角区域内经济交流合作的进一步频繁和信贷业务中涉及的异地信息的不断增多,这一资源浪费的问题也愈加突出,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必将引起我行信贷运行成本的大幅上升。

三、相关对策建议

面对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行必须果断采取对策,尽快妥善解决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使我行的业务经营管理进一步适应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方能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经受住考验,并获得更大的收益。在此,我们提出信贷区域一体化的概念。所谓信贷区域一体化,就是指通过大力加强各城市分行之间的合作,相互提供业务运作上的便利,让各个城市分行都可利用其他城市分行的网络、人员、信

息等资源完成自身信贷业务中某些涉及异地操作的环节,从而大幅提高单个分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使得涉及异地因素的信贷业务办理在长三角区域内能像办理同城业务一样的便捷有效,真正实现对跨城市市场资源的充分整合和利用。具体而言:

1、贷款业务方面

贷款业务是国内各大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其经营情况的优劣在整个银行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长三角区域内担保资源难以共享的关键原因,在于仅靠某一城市贷款行的能力,难以实现对异地保证人、抵押物的实时有效监管。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当然不是唯一的,比如可以请专业监管公司代为监管,或者在业务需求较为集中的城市设派出机构进行监管,但成本最低、最为有效的办法还是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各城市分行之间的合作,互为监管对方贷款项下位于本地的保证人、抵押物。以上海分行为例,若上海分行有一笔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为贷款人位于杭州的一套厂房,为此,上海分行可以要求杭州分行提供协助,代为对该抵押物进行日常的监管。同时,上海分行也为杭州分行提供代为监管其位于上海市内的保证人或抵押物的协助,从而实现不同城市农行系统内部资源的整合,并以此带动各城市间外部信贷资源的共享,最终达到全区域贷款业务的一体化。

2、信贷信息资源共享

信息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从上一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得出,在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信贷信息的无法共享将导致我行大量内部资源的重复投入和信贷运行成本的大幅上升。所以,实现长三角各城市分行间的信贷信息共享是我行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形势下必须完成的一项基础性建设。为此,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信贷信息共享的顺利、规范进行。其次,在信贷信息共享的具体实现形式上,短期内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的方式,但从长远来看,采用电子化网络传输的方式是势在必行的。因此有必要设计一套覆盖整个长三角区域的信贷信息查询系统,或将目前已在推广应用的CMS系统的查询功能进一步强化,使得长三角区域内任一城市分行均可查询到整个区域内所有信贷客户的资料,从而在技术上保证信贷信息共享的快捷性与方便性。

3、票据业务方面

票据业务是最近几年兴起的新兴业务,由于其风险较低、业务量大、利润相对稳定的特点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是我行加快票据业务发展、取得应有市场份额的绝好契机,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契机加强票据业务革新,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票据业务的真正联合。就具体措施而言,第一,要对现有票据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一定的创新和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办理异地票据业务的合规性,并对具体的操作手续进行相应的规范。第二,要在长三角各城市分行之间建立一套快捷通畅的票据查询机制,从而使得贴现行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关于票据的真实性、承兑行的确认情况、付款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数据,规避票据风险的发生。第三,各城市分行之间要加强信任与合作,相互协助对方对其在本地的票据业务关系人进行必要的监督,一旦发现关系人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及时通知对方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4篇

(一)消费信贷的概念与内涵

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金融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零售商向消费者发放的用于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的贷款,是消费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贷款来购买消费用品的特殊消费方式。它主要面向个人开展业务,用于购买供个人使用的消费品。并不是向企业发放用于生产和销售的贷款。

(二)消费信贷的发展历史

早在18世纪末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出现了以契约为主要方式的消费信贷形式,主要用于购买住宅,进而发展为贷款银行,按照人们居住地不同来发放住房贷款。这种早期形式很快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流传开来,在20世纪初期建成了初步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体系。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经济危机过后,消费信贷的作用愈发的重要,品种不断增加,在20世纪下半叶逐渐占据了西方消费的主流,消费信贷空前增长。

二、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一)国内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状况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国内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增长速度很快。截至到2012年底,消费信贷余额已从2004年的1.98万亿元增长到10.27万亿元,8年间增长了5倍,消费信贷在信贷资产的比重中由原来的11.25%增长到了16.42%,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而在高速发展的状态下,风险控制不足的弊端也日渐凸显出来。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风险有以下几个特征:

1.消费信贷业务不良率不断攀升

近年来,消费信贷不良率有上升趋势。据统计,2012年,消费信贷不良率已达到9.35%,有的品种不良率甚至达到约17%,有的银行因为不良率过高为规避风险拒绝再进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2.国内消费信贷风险业务制度僵化

国内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管理模式没有真正实现独立化和专业化,多是银行业务主管把持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服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难以保持风险管理平衡,易形成风险。

3.银行业调控力度不大

面对如此高的消费信贷风险预期,中国银行业动作不大,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措施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发展,这导致了中国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部分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很少有金融机构敢于面对如此大的消费信贷风险来发放贷款,中国消费信贷市场并不活跃,竞争力不足。

(二)国内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消费信贷发展迅速,但繁荣的背后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即风险控制力不足的问题。而风险控制力度不足是风险管理不当导致的,我国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日渐凸显出来。而导致我国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导致风险

消费信贷的对象是个人,而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认为负债是一种不好的事情,居民多数没有负债的意识。而且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信用评审没有形成体系,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风险度的提升。

2.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消费信贷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业务,但是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项业务进行约束,这给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带来了很多不便,当遇到纠纷时银行就会面临难题:为解决纠纷必定会损失部分利益。这也给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3.信用评估系统不够完善

银行在发放贷款前的信用评估主要来自于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能完全确保真实性,银行若没有真实资料,将不能正确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如果出现了还款风险,后果是很严重的。

4.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制度中,对于消费信贷风险的管理不够严格,没有形成专门的机构对消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即便是设立了机构也没有太多的实际权力,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多落在权力机构,无法对风险实行实时监控、实施防范,导致风险控制力不强,效果不佳。总的来看,我国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众多,若不及早根除将危害到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的未来发展前景。

三、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在国外的应用经验

在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这个课题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可谓是开山鼻祖,作为后来者的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多借鉴西方的管理和改革经验,加以改进,转化成为我们自己的制度,来管理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

(一)西方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面对消费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21世纪初,美国银行业提出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案。这个方案从多个方面说明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可用手段,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树立了标杆。

1.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消费信贷业务中,为了保护客户和银行双方的利益,解决双方的纠纷,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十分重要。美国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对消费信贷进行了约束,使得消费信贷业务体系更加完备高效,解决纠纷更加快速彻底。

2.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

银行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对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并派出专门人员对风险进行宏观管理。同时在消费信贷业务的每个部门派出风险控制小组进行全面管理。这样就保证了风险调控能够独立高效地进行,防患于未然。

3.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

美国银行业普遍认为,风险控制部门和各业务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控制信贷风险,业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是最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4.严谨的调查机制

风险来自于客户的信用危机,更加严谨的客户信用调查有利于减少风险。美国银行业因此重新编制了客户信用调查方案来检测客户信用的高低,以此减少较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5.坏账核销机制消费信贷的风险来自于不良贷款,美国银行业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坏账核销办法,对不良贷款进行及时的核销,把握风险,尽可能的减少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

(二)国外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仍然处在消费信贷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外的经验对我们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1.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从美国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中不难看出,政府的扶持、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消费者超前的消费观念等都是美国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速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正是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进程中缺失的部分,它制约着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2.加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美国的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管理极为重视,将风险管理分工细致,很强调事前的准备工作,将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在事前降到最低。但在现阶段我国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也缺少风险宏观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机制灵活度不高,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3.制定严谨的业务机制

在美国商业银行中,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是极为严谨的,尤其是在事前的信用调查和事后的坏账核销这两项业务中能体现出来。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学习这种高效严谨的银行业务机制,将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基本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对待,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将会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提出的建议

对比西方的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发展经验,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水平还十分有限,弊端有很多已经显现出来。为了应对这些弊端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应该有一些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在西方的消费信贷改革中,政府作为宏观掌控者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支持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业务的开展,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我国也应当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来管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这种业务,来确保消费信贷在我国的进一步开展。

1.相关法律的出台有利于风险管理

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及央行有一定的带头作用,面对风险,需要在政府的支持下,由商业银行自己进行管理。这使得政府需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对消费信贷业务进行约束,对风险进行宏观掌控,这样就会把风险的影响降到低点。

2.相关法律的出台有利于解决纠纷

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不可避免的要产生纠纷,而面对纠纷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就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进而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对于纠纷就有了完整的解决办法,这样就改善了商业银行在解决纠纷时的不利状况,降低了风险。

(二)完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体系

商业银行内部应该意识到消费信贷业务在所有业务中的重要性,加强对客户信用的调查与审核,完善消费信贷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的支持实现业务的系统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还要建立完善的坏账核销机制,有效地减少因风险带来的损失。

1.加强客户信用评审

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中,因客户信用评估失误而造成的风险的实例不胜枚举,因此加强客户信用评审的力度,就是规避风险的一个很好的方式。要加强客户信用评审制度,首先就要加强贷款前的客户信用调查,确保贷款放出后客户有还款能力偿还贷款;其次就是加强还款过程中的信用监督,当还款人出现意外事件时有相应的对策,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还有就是对客户提供的信息仔细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减少客户贷款欺诈的可能性。这些作为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信用管理的办法能有效地提高消费信贷客户的信用质量,大大降低风险。

2.完善消费信贷业务流程

在消费信贷业务所出现的风险中,有很大的部分是因为消费信贷业务办理人员的失误而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完善消费信贷业务机制,规范消费信贷业务流程,来减少消费信贷业务中出现的因操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在西方的消费信贷改革中,侧重于对消费信贷业务机制的改革,这是商业银行对自己的一个约束,减少工作人员的失误就会降低风险出现的几率。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管理,在业务机制完整的条件下调控风险,这样就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减少银行的损失。

3.建立完善的坏账核销机制

在西方的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改革中,对坏账核销机制的完善也是一个侧重点,他们认为不良贷款是允许存在的,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理就能看出一个银行是否对自己负责、对客户负责。商业银行在处理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时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坏账核销机制,确保不良贷款的妥善处理,以此减少由于不良贷款而带来的风险。

(三)完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在西方的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改革经验中,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是改革的重要环节,这个机构的职能就是调控风险。在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改革中也应该设立这样的一个机构,对风险进行宏观调控,设置专门的人员管理风险机构,并在银行消费信贷部门设置风险调控组,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控、实时监控,真正做到有效地控制风险,保障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的发展。

五、结语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信用制度

消费信贷,又称信用消费,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主要用来购买劳务、房屋和各种耐用消费品的信贷。消费者能够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预支远期的消费能力,提升即期消费水平。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了深圳市首笔同时也是全国首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之后十余年间发展一直缓慢,且业务品种只停留在单纯的住房消费信贷上。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才开始蓬勃发展。同时,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由之前的单一品种发展到如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多种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才能分享这些数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目前仍无法参与数据库的共享,亦没有财力和权力建立与之相应的大型中央数据库。

个人信用内容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目前征信系统中只涉及到极少数的信用内容,大多为银行资信记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使得数据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加之数据更新比较缓慢,银行在授信时无法完全信任这些数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无论是对于征信机构的准入机制或是规范,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个人违约的惩戒,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滞后于现实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识不强、个人资信评估技术不高、征信机构发展缓慢等,均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城乡差距大

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时设置的门槛偏高,且倾向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客户群,而忽视了欠发达地区消费潜力的开发以及消费对于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更为缓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少,使得农民借贷极为不便;第二,由于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大多数银行都把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资金上,对于农民的消费需求则不甚重视,消费信贷产品非常有限;第三,农民的消费信贷观念薄弱。总之,消费信贷在激活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银行受损时的损失程度,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拍卖市场、房地产等二级市场尚不完善,抵押品变现费用很高,银行虽有最终处置权,却很难将其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此外,我国担保机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担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贷款的担保行为,应用于消费信贷业务则操作性不强。

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商业银行往往很难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现无力还贷的情况且未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机制,那么所有的风险都要由银行自身承担,这对于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十分不利。

(四)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相似的产品,拥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研发与推广时不重视市场营销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场定位,从而不能为最有价值的客户提供其最需要、性价比最高的服务,并且导致商业银行在研发消费信贷产品时缺乏创新力。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以目前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系统,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同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联合各相关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信息互通,充实系统内信用内容记录,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估技术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例如可以参考国外常使用的5C评估指标,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ofbusiness)。

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的准入与操作,保护征信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合理地解决征信过程中的各种争端,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消费信贷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快速地发展,应该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联合信用贷款。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真正为农民所需的消费信贷产品。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贷门槛,以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民敢于贷款。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内部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商业银行的利益与职员个人的利益捆绑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首先,完善《担保法》,应在《担保法》中增加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条款。其次,加快培育规范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法规,降低交易费用,使商业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消费贷款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抵押物。再次,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性质的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对配合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但在制定险种费率时要注意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因为费率过高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

首先,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应该重视合理的市场细分与目标定位,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与目标定位推出各种特色化产品,实行差别服务战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信誉优良的消费贷款品牌,必要时可以尝试异业结合与品牌联合,选择合适的行销渠道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正确地运用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战略,能够有力地推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此外,银行应加速产品创新,实施业务扩张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影响,二是受消费观念的影响。要消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医疗、失业、教育及养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时,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合理消费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的适度增长,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要鼓励人们适度消费,把消费与劳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真正成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谭燕芝,李兰.论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基于借鉴美国消费信贷的视角.消费经济,2008(6)

第6篇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与此同时,其风险也成为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经营空间、拓展市场份额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本文意在通过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因素分析,进而寻找有效的防范措施,推动其更好地发展。

[论文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因素分析;策略

1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信用风险

传统的信用风险被理解为违约风险,即借款人因为外在或自身的种种原因无力履约的风险。现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更多地指借款人失信,承约信用丧失而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借款人对借款行为不负责任,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责任心,或者是有意隐瞒真实目的、骗取贷款的欺诈行为。据统计,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因客户的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千亿元。

1.2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股市风险、汇率风险等,或者采取不当的经营策略而引发的可能威胁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等,都可以归并为经营风险。相对于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具有明显的系统风险的特征,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较多。

1.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统滞后,加之相关的管理人员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经验不足,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的能力,无视信贷资产风险,违规操作,盲目发放贷款,由此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风险。

1.4政策与法律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的金融政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出台,引起市场波动,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而法律风险通常指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中违反了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或者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依托和保障所引发的风险。

2产生风险的因素分析

2.1信用风险的因素分析

2.1.1社会的信用观念淡薄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上的高速发展并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社会诚信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保障,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在经济活动中诚信守则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和奖励,而违约失信的行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和损失。社会失信现象的泛滥直接导致人们的信用观念淡薄,从根本上缺乏按时履约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责任感。这种社会意识和现象自然波及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领域。

2.1.2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当前,我国尚未启动一套完善有效的个人征信系统。虽然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是还处于运行初期,征信渠道过窄,征信内容不全面,只有贷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单一,征信资料收集速度缓慢等,以至于商业银行难以对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贷款的额度、还款的能力以及以往还款的情况做出比较正确、动态的把握和判断,造成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体现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还款能力,在还款受阻的情况下易导致道德风险问题,增大蓄意逃避还款的风险因素。

2.2经营风险的因素分析

2.2.1市场风险的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的商业活动都处于市场的调控之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也不例外,其资金随着市场价值规律的波动而波动。如遇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时,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其消费的需要,自然也会造成还款压力的增大;再者,通货膨胀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会加重借款人的还款负担。

2.2.2借款人风险状况的显著差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借款人比较分散,并且数量大、周期长、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原则上,针对不同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选择不同的经营策略以实现贷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商业银行还无法通过灵活的、有针对性的贷款利率来满足不同风险状况借款人的需求,实现差异化的个,因而无形当中增加了银行对高风险客户的贷款风险。

2.3管理风险的因素分析

2.3.1管理上划一现象严重虽然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比较多,但是深入到行业内部,则不难发现其实银行真正开办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外乎主要集中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等几个品种上,并且对各种个人贷款业务的采信、发放以及贷后回收的整个管理程序都是比较单一和程序化的过程,缺乏贷款管理上的针对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商业银行整个的贷款体系比较制度化,在思想上、作风上还依然受传统对公贷款的影响,没有形成完善的个性化的管理制度。2.3.2激效制度不科学许多商业银行盲目根据上级行下分的贷款指标分派贷款任务,一方面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要求个人消费信贷管理人员加大发放贷款的额度,另一方面没有摆正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三者的关系,强调片面化的风险控制目标,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以制约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造成信贷人员惜贷,办理贷款瞻前顾后,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员工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政策与法律风险的因素分析

2.4.1没有健全的相关法律保障我国目前有《担保法》、《票据法》和《贷款通则》等涉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法律,但主要是针对企业贷款而制定的,还没有针对个人消费信贷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在个人贷款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有效落实,一旦遇到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回收过程中发生抵押物的处理、质押物的变现等法律纠纷时,缺乏实质性的法律保障,银行往往会处于事实上的尴尬境地,没有统一的强制性标准来对违约现象进行处罚。

2.4.2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事实证明,如何从借款人手中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权、抵押物变现前如何管理、价格如何规定等,单纯依靠银行来实施这项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这方面还需要许多相关政府部门的介入,更需要出台一些制度来强制部门之间的合作。

3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有效策略

3.1健全法律法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保障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开拓,原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订与完善,要出台针对个人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的运作,既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目前《消费信贷法》已在酝酿之中,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建设正在积极的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如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做了法律上的规定,为金融机构维护合法债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全社会也要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大力推广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各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也要大力向社会宣传银行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以及违约现象对个人和家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强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社会信用意识。

3.2完善个人资信评估机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根本

针对我国个人资信系统尚未完善,个人信用资料采集、调查的薄弱,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可以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进一步完善个人收入、信用、贷款、消费等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与信用评估机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商业银行提供消费者一手的资信情况。此外,各商业银行在协助人民银行加大客户资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联系,建立网络管理体制,互通有无,分享资源,既能避免对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复调查,又能防止同一借款人超越偿还能力进行多头借款,做到采集与事实相统一、历史与现状相贯穿,使收集的资信及时而准确,评估科学而严谨,从源头上做好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控制。

第7篇

【论文摘要】文章主要谈了几条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的管理对策,主要谈了建立统一的理念、建立组织架构以及强化风险监控等对策。

一、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一般都采取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架构,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各分行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也比较多、差别也较大,各分行的具体组织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条块交错的情况。不同的条块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就会形成不同的标准,在对标准的把握上也会出现不同的松紧尺度。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都实行前后台分开的制度,如果前台业务部门和后台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没有一致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则部门之间的摩擦必然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和稳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不同条块之间、在信贷经营管理的前、后台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是一个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保证信贷制度、标准和程序得到严格遵守的关键。因此,所有商业银行的员工,都必须自觉自愿地接受本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文化和理念的约束。同时,按照贴近市场,便于为客户服务,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原则,赋予各分、支行应有的管理经营权限。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如果文化和理念不统一,或者说上下说不到一块,想不到一块,纪律不严格,不管有多么高明的机构设置,多么严密的规章制度,多么庞大的组织规模,都起不了多大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晓华:推行消费信贷出路何在[j].经济论坛,2004(4).

第8篇

摘要健康发展的消费信贷对于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健康快速发展消费信贷业务首先要实行积极的消费政策,培育现代消费时尚;其次商业银行要要从经营观念、经营体制、产品品种、营销方案等方面加快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最后全社会要建立起有效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消费需求消费信贷政府商业银行

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看,消费需求的增长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发达国家,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般都达到了7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来说还是属于投资拉动型增长(林晓南,2006)。从1993年至2004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45.8%,而消费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仅为45.5%。显然,我国投资贡献率过大,消费贡献率过小(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7)。可见提高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是改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环节。凯恩斯认为,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倾向改变是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笔者认为发展消费信贷是增加人们即期收入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的方法,对于促进消费需求的增长有着明显的效应。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消费信贷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缺乏购买力的消费者个体提供赊销服务和消费支出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基于美国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在美国消费信贷的增加与居民消费呈显著的正相关。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对居民消费能产生放大效应。具体地说,每增加1美元的消费信贷,能够带动1.12美元的居民消费(林晓南2006)。我国消费信贷的业务尚处于起步的阶段,如何才能促使这一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消费信贷对增加我国消费需求的作用,本文拟对此做些探索。

一、政府要努力培育现代消费时尚,实行积极的消费政策

首先,要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人们树立新的消费观念。要积极鼓励人们敢于消费,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在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提倡适度负债消费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舆论上要正面宣传,引导居民转变"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从无债消费转变为适度负债消费,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信用水平;并根据消费市场的特点,对消费信贷的政策导向、市场导向和基本操作知识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不断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使消费信贷的好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其次,要推广积极的消费和收入分配政策,适当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消费是收入的函数,要扩大消费需求,必须增加居民的收入,实行积极的消费和收入分配政策。目前,我国居民有10万多亿元储蓄存款,提高消费率是有潜力的,关键是要有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居民支出预期。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居民没有后顾之忧,是个人消费信贷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我国消费需求长期不足与人们的收入与支出预期不稳定有关。所以,建立商业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体系是解决为一问题的关键。

二、商业银行要加快发展消费信贷业务

首先,要转变经营思路,把发展消费信贷提高到调整信贷资产结构的战略高度。银行的决策者,应当深刻的认识到消费信贷作为新一轮银行业务竞争焦点和银行业务新的增长点,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在银行的整体业务中应当进行科学的定位并从战略高度加以发展。从整体思路上,既要有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又要确定近期的业务拓展重点;既要积极推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又要规范管理,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其次,要从体制上创造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宽松环境。商业银行要取得消费信贷的发展,必须调整经营管理体制,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为消费信贷业务的推广创造条件。一是要组建独立性、专业性的消费贷款经营机构,专门研究、推进消费贷款业务的营销工作,如建立金融超市、个人贷款事务中心、汽车按揭贷款中心等,为消费者提供贷款咨询、受理、审查、审批、发放的一站式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管理半径,建立起市场反应敏捷、运作高效快捷、前后台协调配合、上下级行高效联动的消费贷款运行体系。二是实行个人客户经理制。随时了解客户的现时需求,分析预测其未来需求,研究满足其各种需求的办法,以客户需求为开拓动力和工作规划的依据,并负责向客户宣传、推销本行的新产品。个人客户经理制应向单柜单人制服务方向发展,即客户只需面对一位客户经理,即可得到所有问题的答复和各种消费信贷服务的环节和时间,避免因贷款手续和效率问题把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拒在门外。三是完善个人信贷管理机制,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如从信贷授权上要明确并增加对消费信贷营销机构的授权额度,对超授权贷款实行审批人审批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的"绿色通道";在贷款规模上,对质量高、风险小的消费贷款可以考虑取消个贷中心规模限制,报告期末根据实际投放金额追加核定贷款规模。四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考核方面,要突出利润指标,让创利多的分支行投入更多的资源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实现良性发展;而不良资产清收工作应以处罚责任人为主要手段,不要作为全行性的考核指标。在分配机制上,必须建立稳定的分配制度,弱化人治因素,减少费用分配的随意性,使"做大蛋糕"者,能分得更多的"蛋糕",使各分支行更加重视通过拓展个人信贷业务提高经营效益,而从中受益的员工也会主动做好公关、配合。在激励机制方面,必须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拓展业绩与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员工的收入直接挂钩,建立一整套激励办法。五是完善培训教育机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与员工的业务素质息息相关,而业务素质的高低又与培训方式密切相关。对在一线经常与顾客直接打交道的员工,业务培训方式应该多样化、实战化,应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员工跟班学习,使每个员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处理流程有具体的了解,利于宣传促销。应建立制度化的调岗制度,让员工有机会接触更多的业务,既培养视野开阔的多面手人才,又可以从中发掘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方面有专长的员工,安排到适合的岗位。

第三,要制订有效的消费信贷业务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一是要切实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必须从了解、分析、研究客户开始,细分客户的不同群体,建立起按照具体分类客户提供特殊化专门服务的服务方式。消费贷款营销人员要提出不同贷款偿还期、利率、贷款方式的建议,并尝试与客户一起制定在考虑客户其他负债的情况下,能适合目前及目标家庭收入的偿付计划。二是对新业务品种的推出,应根据每种业务及目标市场的不同特点,从宣传规划、促销渠道、促销手段、效果考核等各方面制订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要重视利用新闻媒体、电脑网络信息等渠道,并充分发挥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在消费信贷业务营销中的应用,同时要注重通过贷款特约商户、经销商的销售网络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宣传。三是消费信贷应有重点、有策略地主动营销。营销体制成功的核心和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及时捕捉信息,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处理,牢牢抓住商机,不能留空档。要区分不同的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营销措施:对个人客户,因面广量大,应根据业务发展进行利益分配,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以调动各营业网点的积极性,对所辖区域个人客户进行主动拜访,宣传产品、了解需求、建立联系;对集团性、收入稳定的客户,如公务员、电信、新闻、大专院校等单位客户,应由个贷中心列出公关名单,负责重点联系,争取消费信贷业务的批量性营销和办理。四是营销过程中应重各业务品种相结合、各相关部门相配合,形成银行业务经营部门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应当就银行所有业务品种进行整体营销,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以促进各项业务的整体发展。

第四,要进行新产品创新与现有业务品种的整合并重,开发建立多层次消费信贷品种体系。应根据居民的不同贷款要求,以及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者阶层的特点,为不同客户群"量身定做"能满足其个性化、特殊化需求的个人信贷业务产品,建立多层次的消费信贷品种体系,拓宽消费信贷领域。一是加快新产品创新的频度和效率,除提供家用住房、汽车等高价值商品的消费信贷外,还应不断开发提供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教育、旅游、婚庆、医疗、高档家具、健身器材等消费品的消费信贷,使居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消费意愿有选择性地购买消费信贷。二是加强对现有业务品种的整合,包括尽快完善各有关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形成切实适应客户需求、高效便捷的贷款操作流程;推出组合性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如住房与住房装修组合、住房与耐用消费品组合等,通过组合消费信贷最大程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最后要努力探索多种形式的消费信贷的经营策略。针对目前消费信贷需求不旺的现实,为适应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应当努力探索行之有效消费信贷的经营策略及其创新。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消费信贷的业务特点,针对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在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向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

三、全社会要建立有效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第9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扩大。本文分析了消费信贷业务中提前还款风险的影响因素,介绍了提前还款行为的相关研究,并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管理进行了一些探讨。 

    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中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速。据统计,至2008年12月,中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达3.7万亿元,其中中长期消费信贷余额达3.3万亿元。消费信贷余额数量巨大,其面临的提前还款风险增加。当贷款人提前还款后,商业银行贷款总体期限结构将会改变,资金的匹配需要调整。因此,准确预计消费信贷提前还款概率,有效控制提前还款风险,是现代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管理的重点之一。 

    一、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介绍 

    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主要针对中长期消费贷款而言,以住房消费信贷为典型。所谓提前还款风险,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合约终止期限之前提前还清贷款,导致放款人提前收回资金,资金回报率降低。 

    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资产证券化的普及,住房消费信贷大多以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的形式打包发售,部分风险已从银行剥离。但对于mbs管理方,即所谓特殊目的公司(spv)而言,提前还款导致原先基于贷款利息的现金流消失,用于支付债券利息的基础资产减少,需要进行再投资,而再投资资产收益可能较之于贷款利息为低,从而带来债券的收益风险,对于以mbs为标的资产的其他衍生产品,其影响程度甚至可能更大。就此而言,提前还款的风险承担主体尽管由银行转移出去,但其影响范围反而扩大了。 

    另外,就商业银行而言,如未进行资产证券化以转移风险,消费信贷提前还款行为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贷款久期的变化。久期,指资产未来现金流的时间的加权平均,其权重为各期现金流值在资产现值中的比重,实际上反应了资产价值对于利率的敏感度。商业银行需要测算贷款的久期,以相应的负债匹配之,用来降低利率风险。提前还款实际改变了现金流分布,从而影响贷款久期,相应的负债结构也需要调整。如忽视提前还款风险,将造成资产负债不匹配,对商业银行经营带来风险。 

    二、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影响因素 

    考虑消费信贷提前还款的行为,需要考察系统性影响因素和非系统性影响因素两个方面。所谓系统性影响因素,指影响所有借款人的宏观经济变量,在对数量较大的贷款组合进行分析时,这些因素是主要需要考虑的因素。非系统因素针对于单笔贷款,只对特定借款人有影响。 

    系统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 

    1)市场长期借款利率,这也是影响借款人提前还款行为的主要因素。当市场长期借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时,借款人可以从市场借入资金提前还款,之后享受较低的长期借款利率,形成了提前还款的动机。因此,分析提前还款风险的重要环节即为估计未来长期借款利率的变动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为浮动利率,与西方的固定利率有区别,因此利率对于中国消费信贷提起还款行为的影响可能较小。 

    2)季节因素,即由季节影响导致提前还款比率变化,如夏季为学生毕业的时期、天气和税收原因(征税时期)。 

    3)时间因素,即在贷款发放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出现提前还款高峰,之后提前还款比率会下降。原因可能是具有提前还款意向的借款人需要一定时间来筹措资金以归还贷款。 

    4)衰减效应。当市场长期借款利率首次下降时,会出现提前还款高峰,但当市场长期利率回升后又再次下降时,提前还款比率较前一次为低,此后不断减少。相应的一种解释是每次提前还款高峰都会将对利率变化敏感的借款人剔除出贷款组合(通过其提前还款的方式),剩下的借款人对利率变化相对不敏感。 

    非系统性影响因素较多。包括婚姻状况、教育水平、退休状况、性别、工龄等、收入状况等。需要注意的是,西方国家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使用,消费信贷的风险承担者通过证券化不断的扩大并分散,影响单个个体的非系统性因素的效果将会减弱,主要影响因素为系统性影响因素。因此,西方学者相关研究重点关注系统性因素对于消费信贷提前还款的影响。而中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目前缺少证券化工具,商业银行为风险的唯一承担者,非系统性因素对于提前还款仍然重要。基于此,蔡明超和费一文(2007)在考察中国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时,将非系统性因素引入模型,回归结果表明,收人、婚姻、工龄等因素将影响提前还款,并发现利率对于中国消费信贷提前还款的影响并不明显。 

    三、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相关研究 

    有关提前还款风险的研究众多。其原因在于资产证券化发展迅速,相应发展出的一系列金融产品受众广泛,提前还款行为影响了基础资产——贷款池的收益,进而影响相关所有资产的收益。相关利益方的需求导致了相应研究的发展。有关提前还款的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构造相应的提前还款比率函数,进而作为资产定价模型的基础部分之一帮助定价。 

    glub和pohlman(1994)构造了一个基于公开数据的提前还款函数模型,其因变量为四个:季节因素、再融资利率、时间因素、衰减因素。数据来源为gnma、fnma和fhlmc三大住房抵押贷款机构的近3000万个样本。结果显示此模型基本上与商业用模型区别不大,展现出较好的适用性,因而作者声称其为那些无力开发模型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机会。 

    最近的研究有tsai、liao和chiang(2009)的一个模型,其考虑了借款人的财务和非财务提前还款行为对于贷款资产的到期收益率、久期和凸度的影响。同时,他们分析了提前还款罚息和部分提前还款对于到期收益率、久期和凸度的影响,这一情况与传统的完全提前还款相比更为复杂,结果也更不确定。 

    当确定提前还款比率模型后,就可以依据其计算出相应资产组合的收益率和久期,进而对资产进行定价,还可以根据其计算出相应的保险费率,作为其衍生产品的定价基础,可以说,提前还款比率模型是一系列相关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之一。 

    四、中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控制方法探讨 

    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对于提前还款行为主要采取罚息的手段,但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的规定不同。同时,部分银行还有一些硬性规定,如一年内不得提前还款等。上文中提到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采用浮动利率,提前还款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利率损失并不明显,而罚息这一工具实质为弥补利息损失,因此中国商业银行采用罚息进行提前还款风险管理并不合适。 

    商业银行控制提前还款风险,较为合适的方法还是建立提前还款比率模型,估计出提前还款比率随时间的分布,进而调整相应的资产负债结构。注意到,中国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提前还款风险的唯一承担者,提前还款比率的影响因素较多,既包括季节、时间等系统性因素,还包括众多非系统性因素,相应的模型也会更加复杂。建立模型,大量的数据积累是必需的,随着中国个人信用记录系统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应的贷款数据也会不断增加,这将有利于提前还款模型的建立和发展。 

    参考文献: 

    [1]bennett w. golub, lawrence pohlman. mortgage prepayments and an analysis of the wharton prepayment model[j]. interfaces, 1994, 24(3):80-90. 

第10篇

【关键词】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性贷款;风险管理

2004年以来,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迅速增长,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逐步上升。但是,由于受长期开展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影响,商业性贷款业务的拓展仍存在一系列制约。因此,如何更好地拓展商业性贷款业务,促进农发行政策性贷款业务和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协调发展是当前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从分析农发行商业性贷款的特点、现状及问题入手,研究总结了发达国家农业政策性银行转型经验,针对我国农发行功能定位,提出拓展农发行商业性贷款的对策思路,旨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策性金融理论,增强农村金融支农职能,促进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

农发行的商业性贷款业务是指在国务院和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发放的贷款。目前农发行共开办粮油商业性贷款业务7种,开办棉花商业性贷款业务4种,以及其他5类商业性贷款业务(图1)。

1.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的特点。作为我国三大政策性金融机构之一,农发行的主要职责就是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粮食调控政策和农业产业政策,通过信贷杠杆履行支农职能。这就决定了农发行开展的商业性贷款业务是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根本不同的,其业务范围仍在国家赋予政策性银行的业务之内,是其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必要延伸,主要是为了弥补商业银行难以满足的项目或领域的资金需求,最终目的仍是服务于国家的农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区别于商业银行贷款的突出特点就是不以盈利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其贷款对象和贷款投向都有严格的限定,贷款的品种也比较单一。

2.农发行拓展商业性贷款的必要性。从自身发展角度来讲,农业发展银行单纯依靠政府的优惠待遇和特殊政策支持,难以实现自身的盈利,而扩展业务种类和数量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平均业务运行成本。从金融支农的角度来看,由于农业企业的低效率和弱质性,难以获得以追求高利润率为目标的商业银行的支持。因此,作为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不仅要对粮棉油的流通环节提供信贷支持,更要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金融的深层次需求。农发行就需要不断拓展其服务对象和范围,通过开办商业性贷款业务,增加对农业的有效投入,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供金融支持。从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看,农发行的商业性贷款通过信贷杠杆作用来对农产品市场上的市场主体进行优胜劣汰的筛选,以达到“扶优限劣”的目的。重点是加大对经营规模较大、竞争能力较强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促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的良性发育。同时,按商业性操作和管理贷款,注重对市场价格风险的控制,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更加尊重与关注市场,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作用。

二、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发展现状与问题

1.发展现状。近年来农发行商业性业务规模不断发展,业务范围逐渐扩大,不仅改善了单一的业务结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农发行自成立以来,其资金来源渠道一直比较单一,中央银行提供的再贷款一直占据较大的比重,其次就是发行的金融债券,由央行指令性派购给商业金融机构定向购买。近年来通过自身发展,农发行的资金自筹率不断提高,至2011年,达到85.62%。从中央银行借款的比例由2004年的83.56%下降至2011年的14.38%;年末贷款余额从2004年的6894.7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8755.5亿元(图2)。

2.存在问题。(1)营销观念守旧。长期以来,由于农发行的贷款对象是由政策严格界定,通常都是企业客户主动上门来找贷款,因此,大部分的职工已经习惯了等客户上门,缺乏客户营销和主动服务的理念。再加上长期责任不清、利益不均缺乏激励等,使得营销人员抱有“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思想,缺乏做业务的积极性。(2)人员数量和素质不适应业务发展要求。部分基层农发行员工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老员工原有的知识结构已不适应新业务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现代银行知识较为匮乏。尽管随着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发展,农发行对商业性信贷营销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因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基层农发行无法吸引其他金融机构中的专业人才加盟,兼具金融、企业管理、投资及保险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更是匮乏。(3)商业性信贷管理体制落后。由于缺乏先进的管理体制,为了控制风险,农发行建立了贷款层层审批制度,所有的商业性贷款均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制度,每级审批行都需要开展贷前调查,这一方面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审批环节过多,反倒使责任更加分散,给各级贷款营销人员留下了推脱责任的空间,容易形成个别信贷人员贷前审查不严格。(4)风险管理薄弱。首先是风险管理意识欠缺,部分员工对商业性信贷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在项目审批和贷款发放上放宽政策,忽视了对贷款客户潜在风险的控制。其次,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科学的量化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再次,信贷决策过度依赖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信息,且农发行的贷款客户、项目信息搜集工作一般由个别信贷人员负责,缺乏系统完善的信息资讯。最后,贷后管理手段不到位,基层行客户经理通常身兼两职,既是调查评估人员,又是贷后管理人员,难以有效兼顾。

三、发达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经验借鉴

1.资金筹集渠道广泛。发达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实践表明,政府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支持规模和本国的经济发达程度成反比。相对而言,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多地依赖政府资金投入。发达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借入政府资金,发行债券,借入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吸收存款和国外借款等。例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资金来源主要靠吸收存款,政府只是在政策倾斜的领域给予财政补贴;法国农业信贷联盟是上市公司,其资金来源于股市融资;日本的邮政储蓄是其政策性金融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此外还有低红利率股票、永久性下属贷款和定期下属贷款等融资方式。

2.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贯彻国家农业政策,为农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的特殊金融机构,其运行与管理模式注定与一般商业性金融机构有所差别,也不同于政府机关的运行管理。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寻找合适的经营方式上也经历了长期的探索。当前,采用公司制,进行企业化运作已经成为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最主要形式。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设有董事会、管理层、执行者、监督者,还有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

3.经营体制灵活自主。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干预较少,除了给予一定的业务指导、政策引导或规范监督外,并不干预其具体业务经营活动,使其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因此,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能够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及时在资金的投量、结构上做出调整,其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也随着需求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四、对策建议

1.加强商业性贷款业务的人才开发与管理。新形势下,农发行要推进商业信贷业务的拓展,必须坚持人才开发为第一要义,建立一支适应市场竞争考验的信贷营销管理队伍。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使信贷人员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掌握现代企业的营销知识和营销手段,以适应现代银行业管理要求。同时,将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拓展与员工利益挂钩,建立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针对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贷款业务,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以此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发行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2.拓展商业信贷业务结构。农发行商业信贷业务应突破支持粮棉购销为主的单一业务结构,由单一向客户发放贷款向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转变,将信贷支持领域由单纯的农产品流通扩展到生产、深加工、进出口贸易等更多领域;争取国家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权限,积极扶持优质成长型中小客户,开展农业政策性国际金融业务等。

3.创新商业信贷产品和模式。紧盯我国“三农”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需求,创新农发行商业信贷产品和模式,拓展业务范围,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例如可推出微型企业简式贷款、农业中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改进农户生产经营小额贷款的种类和担保方式,根据不同类别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需求和风险程度,实行差异化的贷款利率,开展农家助学贷款等。

4.强化商业性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要充分认识商业性贷款业务中风险管理面临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其次,要实施全程风险管理。对所有的客户都要进行贷前辅导和考察,及时监测并管理风险。最后,贷款发放后,应并采取相应风险缓释技术和分担机制实行信贷风险动态管理。

参 考 文 献

[1]栗惠民.海南省农发行拓展新业务的回顾与思考[J].海南金融.2008(4)

[2]孙旭.对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拓展的几点思考[J].新疆金融.2007(3)

[3]晏岚.农业政策性银行发展商业性金融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信用风险;信贷评估;信贷资金

【论文摘要】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消费信贷风险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它导致了银行业经营风险增大,影响了中国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发展。笔者探讨了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1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

1.1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方法,加上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和个人收入的不透明,所以银行无法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等状况做出的正确判断,经常发生各种恶意欺诈行为,信用风险因此造成。

1.2流动性风险

消费信贷大多数属于中期或长期贷款,金额较大,但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却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进而形成了“短存长贷”的局面,这使得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1.3抵押物风险

消费贷款大多数采用财产抵押的方式,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只能按照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品以抵偿贷款本息。但是可能会因各种自然的、人为的灾害或者周围环境的变化造成抵押物价格下降或价值灭失。并且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很多原因将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

2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原因分析

2.1银行自身管理薄弱

2.1.1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的管理机制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比较重视信贷风险控制,银行的信贷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大部分银行机构还不能够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往往不能够同时抓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例如,有些银行片面追求风险控制,没有做好业务发展,以使信贷业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居低不上。也有银行为了完成眼前的存款和利润指标,只顾业务发展,而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地发放贷款,从而导致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

2.1.2缺乏有效的信贷评估和检测机制

有效的信贷评估和检测机制是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进行有效的贷款决策及贷后检测以防范信贷风险是很重要的一种途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有效的监督机制还没有的建立起来。

2.1.3缺乏完善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

长期以来,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非常缺乏,银行忽略对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不完善的管理机制、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与不对称的信息资源,使得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与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

2.1.4信贷队伍不稳定

随着国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不断发展,非常多的优秀信贷工作人员为了追求高薪和较好的职位纷纷跳槽,造成了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大量流失,从而无法保证客户信息连续性和完整性,增加了维护客户关系的成本。而信贷岗位新员工的增多,因为缺乏对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对所在银行信贷政策的了解,从而导致各种贷款风险。

2.1.5盲目营销,无规划地发放消费信贷

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抢占市场份额,鼓励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求扩大盈利水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的现象。如:有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贷款任务,这些基层行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每个员工下达一定额度的消费信贷任务;有些商业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这些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阻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2.2借款人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或者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而没有对这些证明的属实进行调查。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不稳定或者暂时失业等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导致银行贷款难以按时收回的现象经常发生。

2.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法律。现行的法律条款基本上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性个人贷款的条款,对于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数量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从而导致信贷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3管理措施分析

3.1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贷经营管理体系

按照商业银行自身的运行规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银行应建立健全一整套完整科学的规章制度,实行风险监控和审慎经营,使消费信贷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的程度。严格贷款操作流程,规范贷款手续,使每笔贷款业务都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各商业银行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建立、完善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系统,二是建立、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化解系统,三是加强贷款管理,把贷款的“三查”工作落到实处[4]。

3.2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研究

各商业银行要做到及时了解、准确解读国家经济金融调整政策,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加强行业及其信贷投放的跟踪研究,强化行业信贷授信的总量控制。要将“压力测试”引入风险管理,尤其要将政策环境变化纳入测试范围,制定应对危机的策略。要高度重视对产能过剩行业已授信客户的授后管理,及时跟踪了解政策、市场和企业经营的变化,有效识别和衡量信用风险,研究制定积极的防范化解方案。

3.3信贷资金市场化

为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和效益,银行贷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坚决杜绝人情贷欲,遵免风险贷款,应以“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原则,走市场化道路,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把握行业生命周期。银行要把信贷资金投向确保能够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和项目,尤其要增加对科技含高、信誉优良、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经营规范、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信贷投人。

3.4大力提高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个极为紧迫的问题。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需要信贷人员具备多方面的品质,如:较强的工作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好的思想品质、较高的宏观政策水平和较精的微观分析能力。因此,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来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创造以人为本、积极上进的企业文化,激发信贷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

参考文献:

[1]常新萍,张国花.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J].商业研究,2008(06).

[2]吴明飞.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与管理措施分析[J].黑龙江金融,2008(10).

[3]王磊.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金融论苑,2007(12).

第12篇

【摘要】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席卷全球,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信贷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在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强化信贷风险管理,保证信贷资产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并提出在金融危机下治理信贷风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金融危机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是指银行贷放出去的款项,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而形成逾期、呆滞或呆账,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管理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防化信贷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的授权操作与内控自律制度建设的严重不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控制理念和行为偏差,以致信贷资产不良率还处于高位运行。在金融不断对外开放的今天,如何加强信贷风险的管理便成了银行能否提高竞争力的关键。

作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从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着手,提出了治理信贷风险的相关措施。

1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面临的主要风险现况

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加强信贷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其中内部风险起主导作用,并决定外部风险。

1.1内部风险

1.1.1素质风险。是指因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原因导致的信贷风险,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品德素质两个方面。业务素质偏低的信贷员一般很难对一笔贷款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贷款的风险增大;品德素质较差的信贷人员则容易导致、以贷谋私的道德风险。

1.1.2程序风险。信贷审批程序复杂往往使得贷款风险变得不易控制,有时甚至加大风险。

1.1.3管理风险。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能否落实到位是贷款能否正常收回的关键。从现行管理机制看,贷后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或不到位的现象,给贷款的安全回收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1.1.4政策风险。每一种信贷业务的开办和发展都以相应的信贷政策作为前提,但在现实中,信贷业务有时很难与信贷政策变化相适应。

1.2外部风险

1.2.1经营风险。对于借款人来说,一旦银行贷款到手,主动权就转移到借款人这边,贷款使用和归还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贷款银行既不能参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更不能干预其经营决策。借款人经营上的风险将直接影响银行贷款的安全,从而导致银行贷款的风险。

1.2.2中介风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当收益,会为借款人出具不真实的报告,隐瞒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问题。这种做法使贷款银行在不真实资料的误导之下错误地发放贷款,造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1.2.3行政风险。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在人事、行政、业务上不受当地政府管理,但并不等于不受当地政府影响,有时受影响的程度还比较大。

1.2.4诚信风险。借款人还贷意愿与其法定代表的个人品德有关,还贷能力强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强;还贷能力弱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差。

2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2.1银行自身原因

2.1.1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而言,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主要凭借个人主观意愿,无论是贷前调查还是贷时审查,都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以及完善的贷后检查工作。贷款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企业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企业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问”的做法必然导致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的增多。另外,信贷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不挂钩,缺乏明确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2.1.2信贷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企业信用分析时,采用定性方法者较多,缺乏系统科学的定量分析。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如缺乏对企业违约风险分析模型、企业破产失败预警模型等科学定量模型的开发和使用。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也主要是由各个银行自己进行,评级的主观性强。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起步较晚,很多银行缺乏关于企业完整信息的数据库。

2.1.3缺乏高素质人才。当前,信贷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对于高素质人才的要求是:既懂银行业务,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既有深厚、渊博的经济、金融、法律知识,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既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又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2外部环境因素——金融环境影响

2.2.1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的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2.2.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信贷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由于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的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2.2.3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

2.2.4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3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3.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努力实现从粗放管理向规范集约管理转变,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平衡,风险与资本相匹配的理念。全面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层和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逐级签订风险责任书,从内部构筑有效的“信贷风险防火墙”。

3.2健全我国的信用体系

对于商业银行,假如借贷者的信用意识增强,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就会减小,可以降低借款者违约的概率,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从根本上提高了商业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能力。

3.3规范信贷操作流程

规范的信贷业务操作制度一般包括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三个部分。将信贷业务“三查”制度细化升级,以客户现金流量分析和客户还贷能力的判断、预测为信用风险度量尺度。保证信贷业务高速度、高效益、高质量发展。

3.4建立科学快速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机制

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有助于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加强信贷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提高信贷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

3.5开展科学的贷款组合管理

投资多样化和分散化可以减少各种贷款的相关性,使风险贷款组合的总风险最小。最常用的方式是放款数量分散化和授信对象多样化,即银行应尽量避免大额贷款,增加小额贷款,从而把贷款给更多的人。依据概率分析的结果,分散贷款的平均值越接均值,风险的可能性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