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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法典宣传

时间:2022-11-24 23:44:08

学校民法典宣传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深入人心,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好地发挥民法典在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中的重大作用。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四)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

(五)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主要措施

民法典学习宣传是当前乃至“十四五”时期和“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为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热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于7、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一)抓“关键少数”带全局、促整体。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都要安排1次民法典集体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民法典的编纂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切实形成“头雁效应”。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学习教育。要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各个阶段。县教育局要发动全县各级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成年礼、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中要充分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并将民法典宣传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

(四)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各部门(单位)要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宣传条幅、电子屏、宣传橱窗、建筑围挡、公交车体等宣传载体,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的送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活动。各街道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专题讲座,使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确保活动范围全覆盖、居民广泛参与,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

(五)加强宣传报道。县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部门要在做好中央、省、市媒体民法典相关宣传作品转载转发的基础上,对我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的网络传播。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2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宣传2015年县委、县政府实施两项教育民生工程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教育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0月为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月,其他时间进行常态化宣传。

三、宣传内容和重点

教育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内容、范围标准、程序、适合群体及实施意义;教育民生工程创新做法、实施进展、实施目标、实施效果、典型经验及事例;教育民生工程监督方式及程序。重点包括:

(一)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重点宣传教育民生工程的有关政策,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政策内容、资金筹集和使用、工作目标、实施意义等。

(二)宣传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重点宣传报道教育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创新做法、实施成效及典型经验。

(三)报道社会反响。宣传实施教育民生工程以来给群众带来实惠的典型事例;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民生工程实施的先进典型宣传。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部门、各学校在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吸收创新,推动全县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水平提高。要深入挖掘在全县民生工程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程类民生工程后期管理养护经验宣传。认真归纳总结“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程”等工程类项目建后管养情况,及时梳理我局在工程类项目后续管养机制建立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实效,通过召开现场会、信息报送、简报刊发、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交流,促进各校吸收借鉴。

四、宣传范围及方式

通过电视、报纸、横幅标语、宣传栏(版)、宣传册(单)、文艺演出、电话宣传(不少于受益对象的30%)、发放印有教育民生工程政策解读的学生作业簿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教育民生工程宣传进村(社区)入户、家喻户晓。

五、活动安排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动员会、专题会,确定工作组,制定宣传方案。

(二)积极推广应用民生工程形象标识。要广泛运用“XX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在全县各类新建民生工程项目上设置标牌,载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按照“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做好已建成工程类项目“XX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应用,扩大民生工程品牌效应,建立健全标识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惠民功效。

(三)各校要组织教师、学生,利用晨会、班会集中学习两项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开展教育民生工程一堂课;召开家长会,宣传教育民生政策。

(四)各校要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教师上门家访,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解读民生政策;开展以民生为专题的板报、校刊、作文评比,引导学生开展“享受政策、感恩社会”主题活动;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校园宣传氛围。

(五)各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创新形式,力求实效。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3

关键词:典型引路;高校;工会;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2-0079-03

高校工会加强对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关乎高校教育的整体质量,还关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大业和中华民族振兴的希望。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高校教职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在发生变化,因此高校工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要主题鲜明、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又要依据青年教师的思想实际、坚持寓教于乐,特别应该充分发掘典型教育的传统优势,同时建立典型教育的长效机制,主动适应时代变化和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实现典型引路常态化,重塑榜样的思想引领地位,为“中国梦”的实现凝聚更多大学校园的青春正能量。

一、“典型引路”的内涵

在政治学中,“典型”总是与“榜样”和“模范”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词源学的角度,“典型”最早在希腊文中是“铸造用的模子”意思。在中文里,“典型”的内涵可追溯到古籍《说文解字》:“典,五帝之书也;型,铸器之法也”。段玉裁注:“以木为之曰模,以竹曰范,以土曰型,引申之为典型。”可见,“典型”是一个由工艺学名词引申出的概念,原指模型与模范,中国古代谓之“典范”,“典”者即“典制”“经典”“常道”“准则”,典范又称示范、榜样、楷模和样子。在当今社会,“典型”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学含义,现指在同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或事物,包括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等。

中国社会自古至今都将“典型”的示范作用用于道德教育,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孔子曾主张“祖述尧舜,文武”,以古代帝王为典范来改造社会;孟子提出“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强调“君子”有责任和义务以自己的表率作用教化“下民”。时至近代,“树典型”也成为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传统和工作方法,优秀的典型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影响力,如同一面旗帜激励人们前进的方向。抗日战争时期的白求恩、张思德,解放战争时期的刘胡兰、,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王进喜、雷锋,改革开放后的张海迪、孔繁森、郭明义等,都成为党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精神航标”。但“典型引路”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树典型”,是对传统“树典型”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理论化,除了一般意义上介绍典型的先进事迹之外,更注重对典型精神的深度挖掘、对典型宣传的科学设计、对典型自身的连贯培养,特别是将“典型引路”上升到社会道德价值观理论建设的高度,究其内涵可从价值、理论和实践三个维度进行解读。

(一)价值维度:维护伦理道德在中国社会的核心地位

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国社会的“社群认同”和“伦理承认”趋于弱化[1],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滋长蔓延,正如马克思所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形成商品拜物教和等价交换原则,一旦进入社会生活领域,必然造成人类道德大滑坡,“使人与人之间除了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个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的价值。”[2]“典型引路”能够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社会伦理建设出现的认同危机,利于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进一步维系。纵观党的九十年发展历程,典型引路工作可以最早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这些“典型”的形象充分体现着主流文化的价值观,承载着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想和伦理选择。“典型引路”通过对选树典型的宣传、推广和表彰,使社会广大民众有了生活的榜样,同时在内心自觉形成伦理认同,能够引领伦理关系发展的主导趋势,同化或吸收日常生活道德话语的优秀成分,建立绝大多数民众认同共享的先进伦理关系体系和道德话语系统,以克服社会道德的混乱和社会伦理秩序的失范,有力地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理论维度: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长期的革命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已经验证,中国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当代西方思潮不断冲刷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甚至直接冲击、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党和国家通过“典型引路”的示范引导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设、改革积极性,为社会思潮和精神风尚引领了方向和目标,让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在精神上不彷徨、不迷路、不糊涂。每个典型都是内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符号,“典型引路”就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营造出一种能提供政治认同及引导民众政治态度的符号模型”[3],将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具体化、形象化,把抽象的道德说教演变成形象的示范,把空泛的价值概念幻化成实在的样板,把形而上的精神感召变成形而下的具体行动,不断丰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和实践成果,有利于继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三)实践维度:探索社会管理和动员的长效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环境基础和价值观念发生变化,政治信仰迷茫、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等不良风气滋生,社会动员的方式逐步让位于科层化、规范化的方式,社会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加。“典型引路”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和社会整合的重要机制,是政治动员和社会动员的有效方式,通过“典型引路”方式在社会动员中利用象征符号资源,从而使社会动员的方式具体化、生动化,树立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模范人物,运用榜样的力量,发挥示范效应,潜移默化地培养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最大程度上优化了社会管理的效果。

二、高校工会开展“典型引路”工作的意义

高校肩负着为国家育人和科研的双重任务,也是各种思潮碰撞交锋的思想阵地,其稳定与否事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大局[4]。高校青年教师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其思想政治修养也直接决定了未来国家建设者的精神风貌,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5-6]。高校工会作为广大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在新形势下发挥自身优势,以“典型引路”工作为重要载体加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价值观教育,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促进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服务学校长远稳定与发展,推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一)现实需要: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党的十报告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对高校而言,落实以人为本就是实现全校师生特别是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要重视教师作为教学工作的主体地位和发展需要。由于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社会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加上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压力增大,极个别青年教师在政治信仰、思想道德、育人意识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模糊或错误认识,主要表现为“重个人轻集体”“重业务轻政治” “重科研轻教学”等。作为受过系统高等教育的高级知识分子,高校青年教师价值观和思想观念相对成型稳定,对他们而言,“言传”的影响远不及“身教”来得深刻,“典型引路”以其生动具体、贴近生活、易于接受的方式为青年教师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努力的方向,易于在青年教师群体中引起共鸣,易于形成以典型激发典型的链式反应,用先进事迹催生新的先进事迹,强化典型示范成效。

(二)内在需求:加强人文校园建设

校园文化是学校长期办学所形成的一种内在文化氛围,反映大家共同理想信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是学校的个性特征和精神灵魂。高校“典型引路”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们,身上往往鲜明体现着所在高校的大学精神与内涵,而大学精神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典型引路”工作通过凝练榜样人物的先进事迹,可以将学校典型固化成学校符号,锻造成校园文化的优秀因子,实现高校优秀办学传统更加具体、形象和生动。“典型引路”不仅仅为受教育者指明方向并提供精神食粮,对高校而言也是对自身大学精神的挖掘与重塑、凝练与传承。全校师生对先进典型的学习与借鉴,会逐步内化为师生附着于身的精神力量,并以其特有的导向、凝聚、激励、塑造等功能,在青年教师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师德师风的优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构建具有人文精神的校园文化,营造有利于师生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提高的育人环境。

(三)本质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特别是高校内,亟须加大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凝聚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典型引路”通过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学习、宣传及其精神的挖掘,能够有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催动高校内部上下齐心并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也将促进整个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形成整个社会坚强的精神堡垒,以抵御在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各种思潮涌入所造成的冲击。高校作为培养祖国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机构,应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借助“典型引路”思想平台将全校师生的理想信念凝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的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为构建和谐社会汇合所需要的强大民族凝聚力。

三、高校工会实现“典型引路”常态化的路径

高校工会开展“典型引路”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让典型教育切实有效发挥价值观教育功能,还需要充分探索“选树典型―精神挖掘―深度宣传―示范引领―典型连贯培养”的典型引路基本路径,并不断健全完善,形成典型引路常态机制。高校工会应充分结合学校日常教学、科研、德育工作实际,从典型树立、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教育等多维度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让“典型引路”的影响深入校园、走入人心、辐射社会,让典型引路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典型树立与普通认知相结合,增强教师对典型的角色认可

在先进典型的选树方面,要做到典型的真实性与群众性相结合,避免刻意追求典型的“高大全”形象而忽略其作为普通人的一面。高校青年教师对过于“神化”的榜样十分反感,不真实的典型也无法真正让他们信服。因此,高校工会选树典型时必须坚持以“普通人”的视角,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切实将校园里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的先进个人或事迹挖掘出来,按照“普通人”的方式去塑造和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典型,给受教育的教师更多的选择自由,受教育者基于个人判断去认识和感知典型的魅力。同时,要认识到青年教师对典型选择的多样性,不能试图用一种典型或一个优秀事迹达到启发所有受教育者的目的,因此在典型选树上要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和真实性,切实达到追求先进有标杆的效果。

(二)典型培养与严格要求相结合,扩大典型在校园的示范效应

在先进典型的培养方面,要做到“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不能因为是某方面的典型而把其刻意美化为十全十美。优秀典型的选树不容易,应客观看待先进典型的成长过程也是逐步趋于成熟,在加大宣传的同时不能忽略对优秀典型的严格要求和后续跟踪培养,要及时帮助典型克服存在的困难、遇到的问题,出于“以人为本,对人负责”的原则促进典型进一步完善、提高和成长。特别是在高校内,许多优秀的典型本来就是青年学生或者青年教师,人生观和价值观尚不成熟,要积极引导青年典型正确看待荣誉和得失,同时也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嫉妒、贬低、打击先进典型的不良倾向。与此同时,高校工会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放大典型在校园的示范效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积极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典型宣传与主客体互动相结合,强化教师对事迹的情感体验

在先进典型的宣传方面,要做到“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传统典型说教的方式已不适合当前的教育形势,典型宣传工作须适应时展而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在典型事迹宣传过程中,要尊重教师受众的主体性,转变典型宣传教育臆测性、单向性、强制性为互动性、合作性、适应性,切实将典型事迹与教师受众的主观感受,找到二者的共鸣点和契合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为指导,以提高教师生活质量、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为目标,注重教师的生活实践和情感体验,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富含教育价值的生活资源,使教师在生活体验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不断增强典型宣传教育的可接受性。同时,要注重典型宣传教育与受教育者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相结合,显性教育方式与隐性教育方式相结合,集中教育、课堂探讨与分散教育、校园活动和实践活动相结合,借助博客、微博、微信、人人网等网络媒体增进典型与受众的互动交流,引导高校教师对典型事迹进行讨论,促进典型宣传教育向多维度发展。

参考文献:

[1]田海平.全球化、高技术、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国和谐伦理关系的调查研究[J].江海学刊,2010,(3).

[2]李衍柱.马克思主义典型学说概述[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4.

[3][英]米勒・波格丹诺;邓正来主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4]任俊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相结合的研究[D].太原:中北大学,2011.

[5]李文君.《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解读[J].教育与职业,2014,(1).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4

一、2020年以来思政工作成效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全市思想政治工作。

(一)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思想政治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积极组织全市文艺工作者创作文艺作品,深入挖掘抗击疫情一线的感人事迹,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以典型宣传教育人、感染人。一是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制作了《正确处理使用过的口罩》《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教你如何正确洗手》《消毒液别乱用》等一系列科普视频,通过大力宣传抗击疫情、防治疾病的医学知识和科学常识,引导市民群众“科学应对、理性面对”疫情。二是组织文艺作品创作。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了诗歌、歌曲、快板书等文艺作品,其中由中共我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建斌创作的歌曲《断发出征》、红领巾宣传员创作的快板书《疫情防控说几点》以及黄梅歌《我要歌唱》等作品还被“学习强国”安徽学习平台采用。我市书法家协会开展了“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主题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各区县文联也积极组织创作绘画、书法、剪纸、戏曲等形式的文艺作品,以各种形式的艺术作品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三是深入挖掘一线典型。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以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警察、基层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立足点,加大正面典型宣传,深入挖掘他们的鲜活故事,采写了《王景峰:我不是英雄 就是个医生》《爸别担心,我们支持您去救人》《村干部成了孤岛村民代购员》《战“疫情”,我们爷俩一起上!》等一系列生动的人物报道,同时以连线的方式对我市驰援武汉的医务工作者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多渠道展现了我市疫情前线的工作。

(二)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

我市始终将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政工作重要环节,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一是结合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会,邀请卫健专家现场讲解防控知识,订阅《新冠肺炎防控漫画》,向各校发放新冠肺炎健康科普小读本200余份和宣教海报70余份,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印发《致全市高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高三学生的一封信》,利用各地各校安全教育平台、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知识,积极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同时加强对疫情防控成就、突出典型事迹的宣传,力求“把灾难变成教材”,培养未成年人爱国爱党,敢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二是进一步夯实德育基础促进健康发展。落实《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新课程标准,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将传统美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与徽州历史文化相结合进行德育校本课程建设。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走进道德讲堂,在校园醒目位置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开展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诵读活动等,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三是开展特色活动提升文明素养。连续6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传承经典、书香润德”活动,会同市委宣传部举办“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连续12年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暑期读一本好书”活动,组织“书香徽州子弟”“读书小明星”等阅读评比,学生参与度达80%以上;将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组织“墨香书法展示”,感受书法魅力,增强文化自信;加强对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培训,在实现中心城区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基础上,加强专兼职教师和专业设施配备,成立名师工作室,设立“阳光信箱”“心理信箱”,开通网上在线咨询,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团体辅导等。

(三)扎实推进面向社会各界的思想政治工作

我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扎实推进面向社会各阶层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激发爱国热情。2020年以来,共排查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38处,列举问题清单,建立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通过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一重要抓手,不断推进理想信念教育。二是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激发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建立典型每月上报推荐制度,全市推荐先进典型58个。经省委宣传部审批确定,我区退役军人方继凡,金玉琴,吴响亮被确定全省重大先进典型;金玉琴当选全国最美奋斗者;省委宣传部组织省直和中央驻皖12家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方继凡同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宣传传播力度,以榜样带动身边人。三是开展多样的文艺活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快闪活动、礼赞共和国70周年70张《笑脸》照片征集、主题性书画展、专题文艺演出、广场舞展演比赛等文艺活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戏曲进校园。采取政府采购、群众点单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目前演出剧种有黄梅戏、京剧、徽剧、越剧等,还安排有互动教学环节,极大地丰富了未成年人的校园生活。四是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工作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相结合,通过环境整治,努力营造整洁卫生、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我市思想政治工作将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核心主题,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上好一堂主体课程。各中小学校及高校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结合思政课要求,向师生教授一堂党史课。

办好一次红色歌曲大合唱。组织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大合唱的形式,唱响红色歌曲,展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体现全市人民的精神面貌。

开展一次纪念活动。结合清明传统节日,开展一次“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5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红色经典诵读分享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诵读活动,着力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意义,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决定因素,激发广大青年师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的强烈愿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全校青年教师(包括附属医院)、全体在校生

本次活动分为报名选拔和分享会两个阶段。采用学院推荐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各学院前期可对报名选手进行评审,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分享会。

本次活动的诵读作品要体现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内容,形式主要包含诗词、诗歌、散文、红色经典作品等等,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历史意义,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中国付出的巨大民族牺牲。二是着力宣传在中国共产党主张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全民族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功绩,宣传中国共产党在全民族团结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三是真实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日本侵华战争给各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揭露侵略者的战争罪行和残暴行径,有力批驳各种否认和歪曲侵略历史的错误言行。四是广泛介绍中华儿女和国际友人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英勇行为和正义言论,缅怀先烈和民族英雄。五是着力宣传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诵读作品可以是中外名篇名作或自创作品,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特色鲜明为佳。

1、为便于选拔,每名选手或每个组合诵读的视频资料(WMV、AVI或MP4格式,不需要自我介绍)时长不超过2分钟。选手本人(或组合)形象必须出现在视频主画面中,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各位选手在报送视频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视频资料符合要求、画面稳定、声音清晰。

2、各学院请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诵读作品的视频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校团委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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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选手选送的视频资料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于9月2日参加华北理工大学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红色经典诵读分享会。

2、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将此项诵读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面。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师生诵读经典诗文,加深对中华优秀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爱,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6

9月13日-9月19日是第十二届全国推普周,为搞好这每年一次的大型推普周宣传活动,江油市政府和市教体局、市语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市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安排得当

按照本届推普周的指导思想和宣传主题:“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市政府、市教体局、市语委领导高度重视推普活动,把语言文字工作的两大主题“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紧密地结合起来。我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一个目标、两条腿走路、三个结合、四项任务”的语言文字工作思路,全面深入的宣传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构建与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以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我市语委分别在江油政务网、江油教育信息网、市进修校等网站挂出了《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知》对全市各行业、各中小学的宣传工作也做了详细具体的安排。

二、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在活动期间,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方针政策,畅谈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通话知识,进一步加快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一法一规”,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利用广播、板报、橱窗专栏宣传相关知识,畅谈语言文字成绩,宣传媒体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大张旗鼓的宣传语言文字法。市广电中心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每天向全区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向全市人民进行语言文字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

3. 市语委办倡导全体市民参与宣传推广普通话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散发推普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到公民手中,号召全体市民从自我做起。采用宣传车在中坝城区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法规、政策,对城区用语、用字进行检查,指导整改。对已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进行指导、检查。

4.市语委、市教体局、市文明办于2010年9月11日在诗城小学成功举办了“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江油市选拔赛。共有47名选手参赛,他们分别来自于市检察院、国税局、司法局等10个市级单位和太白中学、诗城小学等20所学校。并将获一、二等奖的优秀选手视频推荐参加“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绵阳市选拔赛。

三、学校活动、扎实有效

我市一直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年终检查内容,得到了各学校的高度重视。各学校都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负责抓推普工作。充分利用校会、班会、校园广播站、橱窗专栏、校、班板报、活动以普通话为宣传载体,采取诗歌朗诵、散文、故事,演讲、小品、快板、相声等语言类节目表演形式大力宣传“一法一规”及相关知识。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10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进行推普宣传。向群众宣传推普意义并为学校附近的社区居委会派发宣传单,给他们宣讲普通话的重要性。学生利用回家时间走上社区、街道、商店寻找错字、别字,并告知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的商店招牌、商品标牌等不规范用字进行了检查纠正,督促及时修正。

总之,在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中,我市各界干部、群众积极踊跃的参与推普宣传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市民的语言文字水平有所提高。为构建与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语言环境,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7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促进国家文化的繁荣发展、保障社会语言文字的和谐健康,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宣传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主要活动

1.认真组织市第15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围绕弘扬传统文化、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加强领导,精心准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照《市迎接部级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迎评第三、四阶段的工作,并以迎评为契机,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3.继续做好部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汉字书写特色校的创建工作。关注农村中小学推普工作,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进一步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和辐射作用。

4.结合各项创建活动,市语委办表彰一批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会同有关部门上街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品,在交通要道和繁华地带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标语牌。

6.积极做好向农村小学家庭生活困难学生赠送《小学生规范字典》活动。

7.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诵经典爱中华”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语委办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做出贡献。

四、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我市将创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二类城市,区、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各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认真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创意新颖的推普活动,努力使本届推普周活动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2.突出主题,搞好活动。本届推普周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围绕弘扬传统文化、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深入开展;配合推普周活动,继续加强各县市区、特别是农村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举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语文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开展向农村小学家庭生活困难学生赠送《小学生规范字典》活动。

3.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要继续依托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各行各业结合行业的特点和实际,结合提升队伍素质、服务水平和行业、企业文化建设,自主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4.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开展针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广播电视台要及时报道推普周宣传活动并制作播出推普口号、推普公益广告和推普周专题节目。各类报刊要登载推普宣传活动信息和文章。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学校开展“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新生入学、开学典礼、教师节、主题班会等进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军分区要在官兵中组织好推普周的各项宣传活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8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治心理讲座惠民生

——权益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按照创文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青少年顺利度过青春期,**携手启航教育、敬东律师事务所和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系列法治心理讲座,惠及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

举办“青春期课堂”系列讲座。一是与区人民检察院合作走进塘沽第一职业中专,举办“青春期女生课堂”,特邀专业心理咨询师王志刚老师,以《如何面对异性朋友》为主题,引导青春期女孩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交友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更加自信地与异性朋友相处,度过最美花季。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课了解了如何与异性相处,如何对待“喜欢”和“被喜欢”,如何保护自己,收获很多。二是走进塘沽六中录播室,邀请NLP幸福心理学导师侯大鹍老师,送上“家长课堂”,围绕《如何面对孩子的青春期》,通过互动讨论,与家长分享与青春期孩子相处的沟通方式和技巧,引导大家轻松做父母、智慧当家长。全校39个班、1600余名家长同步听讲,收效良好。

**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融合,共建妇女儿童权益协同保障机制。“法治心理讲座进校园”是与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后,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实落地的又一举措。

举办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一是区妇联以“八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持续推进与妇女及未成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探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依托妇联品牌活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优势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等形式,打造覆盖广、立体化的普法模式。开展“巾帼心向党·典亮津万家”民法典系列讲座以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真正让民法典走到妇女群众身边,走进未成年人心里。发动基层妇联组织先后开展第26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春节期间禁毒宣传、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的普法宣传。

二是从基层精心筛选法治文艺节目——评剧《法治滨城开新篇》,参加2021年第五届京津冀妇联法治文艺汇演,作为压轴节目在七一期间播出,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也是得到了市妇联的肯定和表扬。三是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滨海新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举办第四届“敬东杯”滨海新区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小学生们积极准备、认真答题,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收获了一段有意义的法律时光,并提高了法律意识,在学生中掀起一个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新高潮。法律知识竞赛的开展,增强了学生们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建设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辖区女性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2021年截至目前,区妇联开展线上巾帼法治讲堂6场,以荔枝微课的形式,邀请专业律师、反诈骗专家先后开展民法典婚姻编亮点、热点解读,离婚房产分割,财产分割之债权债务分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法治讲座,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未成年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举办“暖心课堂暨心理健康大讲堂”系列活动。一是区妇联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各开发区、街镇、村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举办“暖心课堂暨心理健康大讲堂”。春节期间,举办“稳岗留工暖心”线上心理讲座,为辖区广大女性及就地过年的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提供心理服务,910余人进入直播间参与活动。二是3月以来,深入经开区、保税区、生态城、塘汉大各片区、滨海新区图书馆、区信访办、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委党校、区委办等开展心理讲座及团辅36场,为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女性朋友和广大未成年人送上“心灵瑜伽”,帮助他们处理好亲子关系、家庭关系、职场关系,化解不良情绪,提升自信和生活幸福指数,创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及社会氛围,被“津滨海”多次宣传报道。

三是今年以来,**发挥职能作用,整合优质资源,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方面的需求,由区人民检察院下《委托函》,区妇联指派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做心理测评、疏导,建立专门台账,形成工作案卷,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全面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9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将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切实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

2.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军营、进网络,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贴近群众,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媒体报道、评议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3.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讲解读。组织开展“公益普法月月行”活动,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各普法讲师团、各类辅导团作用,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校园、企业、农村、社区等广泛宣讲解读,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动把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实现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5.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及“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八五”普法工作打算等情况的报告》意见的通知要求(徽人常〔2021〕7号),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做好“七五”普法全国、全省、全市先进推荐报送和区级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徽人常〔2021〕4号),科学编制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八五”普法规划。

7.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新举措,为推进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

8.根据市司法局、市法宣办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普法活动。

9.根据市司法局、市法宣办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落实《全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推进民法典集中式、全媒体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赛、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0.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主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活动和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崇、模范执行、坚定捍卫党规党纪。

11.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广泛深入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配合扫黑除恶、病毒疫情防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抓住“4·15”“4·26”“5·12”“6·5”“6·26”“11·9”“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普法文章,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疫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四、提升法治素养,不断加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12.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任前考法、述职述法、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13.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推动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运用好校园这个主渠道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14.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能力。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所属企业学法用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落实报备制度。探索实施企业主管部门学法用法报备制度。

15.部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根据市司法局、市法宣办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五、彰显地域特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6.积极推动全国、省、市、县(市、区)、乡(镇)五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市级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加强基地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17.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法润江淮共筑美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在全区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举办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展播暨分享活动。积极参加2021年度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18.推动法治文化产品供给侧改革,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作品创作、传播推广,深入挖掘地域诚信、契约法治文化资源,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筹备建设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库。

六、抓好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全区法治乡村建设

19.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健全遴选考核机制,推动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20.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荐申报全市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配合做好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迎检工作,加强已命名全国、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21.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公园、长廊、庭院、农家书屋(法治阅读空间)、农民法治讲堂等各类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

七、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22.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评估评议,推动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以案释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新格局。

23.加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举办“八五”普法业务培训班。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建设,成立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全面落实点讲、串讲、巡讲制度。加强普法志愿者工作,开展普法志愿者“七进”活动。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10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突出党的法治理论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政治文明、依法执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人权”和“物权”保护等新思想、新理论,把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

2、突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广泛宣传加强宏观调控、重点项目建设、资源环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维护稳定、平安建设、诚信建设、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积极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学校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学区普法工作。

1、抓好《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利沟小学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利沟小学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学教师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在学区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律五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载体作用,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宣传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维护法律权威。我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总结,不断把学校“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教师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学校教师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在教师和学生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交通安全法》等五部法律法规。每周例会教师还要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学区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利沟小学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学校教师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做好利沟小学普法工作。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11

宣传思想工作是我们党的工作的生命线,是解决人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问题,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最有力武器,也是搞好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有力保证。为此,深入研究和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优势,对落实执政为民,引领时代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创新理论学习,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执政为民意识的提高,离不开先进的理论做指导,要在学习中不断增强执政意识。一是明确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好十七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省、市、县委的实施意见,学习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同志在中央党校2009年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学习吉炳轩同志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市县领导的讲话精神,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点,力争学有所获。二是完善学习方式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学习方法,充分发挥县委中心组在全县理论学习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采取送理论下基层、书记讲党课、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要落实并完善理论学习“三项制度”。即:学前调研制度就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系点、企业和项目建设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学以致用;自学制度就是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制定自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篇目,养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习惯;撰写论文制度就是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对工作进行理性思考,用以指导实践,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第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执政为民氛围。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活动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因此,离不开强有力的舆论宣传。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将“执政为民”活动的目标、意义、方法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宣传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总结宣传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在电台、电视台和县政府网站开设“执政为民教育年”活动专题专栏和专题网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搞好社会宣传。通过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形式,推出一批喊得响、记得住的执政为民宣传口号,进一步传播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三,搞好文明创建,优化执政为民环境。要以“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为宗旨搞好文明创建工作,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人文环境和生活环境。一是加大整环境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整治力度,开展交通秩序、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农村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彻底转变“脏、乱、差”局面,美化城乡环境。二是提高创建成果。加强文明乡镇、文明社区、等文明单位的管理力度,深化基础创建,不断提高整体创建水平。三是开展志愿服务。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向城乡发展、社区建设、环境整治、帮老助残等各项社会事业延伸,深入开展“爱心暖泉乡”、“擦亮城市脸”和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关爱行动,不断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引导青少年把积极的人生追求、高尚的情感境界、健康的生活情趣作为人生目标,组织开展“十佳少年”评选活动,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努力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四,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树立执政为民榜样。要在执政为民学习教育活动中始终把握典型宣传这个重点,通过典型的宣传,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学习的榜样。一是及时发现典型。要结合开展“感动林甸”、“学习型党组织”等系列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要求和引导全县各个行业、部门都要注意发现和抓取自己的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并及时逐级上报,做到典型既有数量又有质量。二是充分宣传典型。既注重发挥县属新闻媒体的作用又借助县外媒体的力量,既注重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又借助网络新兴媒体的力量,多层次、立体式、高密度进行宣传,形成典型宣传的强势。三是突出实践效果。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表彰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先进典型的时代意义和深刻内涵,使社会各界增强学习运用先进典型指导工作的自觉性。

学校民法典宣传范文12

 

为做好我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在全省(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奋力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江,为“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为巩固梅州为全省最安全的地区之一而贡献梅江努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要推动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履行全民普法职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理解把握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规范我区公民宪法宣誓仪式和平台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在全区中小学继续组织实施“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推动宪法宣传进宾馆、进酒店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发挥好国家机关在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优质产品。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故事会”进校园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和“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庭审案件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制定我区关于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评估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开展分众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组织社会第三方开展“全民法律素质测评”。

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行为。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机制,加大媒体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公民旁听司法审判、观摩行政执法活动。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实施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推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各镇(街)地标性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办案程序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提升社会效果。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激励嘉许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普法志愿者动态管理平台。加强全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登记管理和星级评定工作机制,采取订单式普法,组织开展“全区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行”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服务与社会服务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服务体系建设。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对接全国、省市普法“中央厨房”和普法优质资源库。建设 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形成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着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社会评选“诚信守法”和“失信背约”活动,通过引发社会讨论,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利必有救济”“有权力必有监督”等意识,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模范守法家庭评选活动。

(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广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实际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串珠成链,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路线。到2022 年,以镇(街道)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为载体,实现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打造一批具有客家特色、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对具特色的法治宣传品及组织和个人积极向省市普法办推荐。

(五)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制定我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文化产业统筹发展,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建立政府购买法治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法治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在全区扶持培育一批有知名度、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创作队伍,在区法学会成立法治文化研究会。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

(一)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深化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制定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提升创建活动质量。支持镇(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镇(街)。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 1 天(累计 8 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 1 次法治讲座。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托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省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我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1次以上的法治教育。继续开展全区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深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 进一步推动企业依法治理,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提升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开展社会应急状态下的普法专项行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单位要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梅江建设、平安梅江建设、 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组织推动、检查指导、督促督导职能作用。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各镇(街)各部门普法工作实施情况年度性、阶段性和专题性检查、视察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建立完善对各镇(街)各单位的工作评估、情况通报和重点约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