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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2-02-25 18:05:43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 TE6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在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参加了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和炼化工程部共同举办的炼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标准培训班。此次培训工作体现了集团公司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竣工验收工作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对提高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我不仅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竣工验收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文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2.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建成,能否合法、正常生产;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竣工验收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竣工验收所形成的项目文件将成为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和基础;竣工验收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组织,有效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1竣工验收的组织

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应具备的两项条件,一是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生产考核已完成;二是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采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次会议的形式组织,其余项目的竣工验收采取竣工验收一次会议的形式。

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初步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工程、设计、采购、计划、安全环保、财务、造价、机动、生产、档案、审计等管理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初步验收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成员若干人。初步验收组确定初步验收会议议程,初步验收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初步验收会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初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会同上级有关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2.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开工前组织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项目文件一般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部分,其中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又包括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检查指导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文件等文件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2.3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3.1项目建设各阶段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结束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采购、外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生产等单位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在前期阶段,建设单位收集项目前期文件,明确项目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竣工文件的积累,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在投产后,相关单位整理汇编项目文件,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文件的归档工作;组织并完成生产考核;办理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编制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根据项目性质组织初步验收、竣工验收。

2.3.2初步验收程序

初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7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竣工验收报告;二是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三是对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和竣工决算审计等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审查;四是审阅单项总结及竣工验收报告;五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六是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七是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由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初步验收意见。

2.3.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8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二是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三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四是审议竣工验收报告;五是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六是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七是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八是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3存在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

3.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注重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文件管理工作不规范;二是,竣工验收工作缺乏统一组织和领导,计划性差,竣工验收不及时;三是,项目投产后不能及时组织不少于72小时的生产考核,且对生产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和处理;四是,专项验收组织不及时、不规范;五是,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不规范、审查不认真;六是,竣工验收组织不认真、不规范,工作流于形式。

3.2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必须牢固树立2种观念

3.2.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项目总体部署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生产准备等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统筹指导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工作。竣工验收涉及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如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总体部署实行定义阶段和执行阶段两段部署,定义阶段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至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执行阶段是指初步设计审查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在定义阶段就应在工程承包和监理合同中对项目文件的编制、收集和整理,以及提交时间、内容、格式、分数均要有明确的约定和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和各承建单位要积极做好竣工验收有关的各项工作才能保证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概念是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重点。

3.2.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 5个方面: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他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预验收和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4结语

工程竣工验收这个“阶段性”工作,需要工程建设的“过程”工作来保证,所以过程工作的质量就尤为关键。工程交接后,及时归档资料,及时竣工决算,及时组织专项工程验收,就能为竣工验收创造良好条件。领导重视,组织强有力的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全面统筹协调,排定详细的计划,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竣工验收工作就能较好的完成。以上是我个人学习竣工验收规范标准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对的地方请领导批评指正,最后非常感谢领导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新的竣工验收规范和要求,为在以后的竣工验收工作中应用这两项标准打下夯实的基础,并且我会及时的向相关单位从事竣工验收的人员进行宣贯和讲解,相关的政策和要求,为我公司提高竣工验收管理水平和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进度,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赵泽军,李开文.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手册.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2008.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3

省政府原则同意省建委关于《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检验建设工程全过程及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必经程序,对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都有重要作用。为配合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搞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61105号印发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计建设「1996673号印发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竣工验收范围。使用各种资金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地方建设项目(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必须及时申报和组织验收。

国家和地方合资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国务院有关部门无规定的按本暂行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依据。以有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有权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有关文件等资料为依据进行验收。

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或成套设备项目、中外合资合作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设项目(工程)巳报设计规定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要求。

(二)生产性项目(工程)的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形成生产能力;必要的生活设施巳按设计要求建成;生产准备工作能满足正式生产的需要。

(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已经质监单位鉴定合格。

(四)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巳按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和设计要求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并经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和有权机关专项验收或签证。

(五)消防设施巳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专项验收或签证。

(六)重要涉外建设项目已经涉外建审办专项验收,建设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复核验收合格。

(七)巳编制好竣工工程决算。

(八)已经工程竣工审地。

(九)工程档案巳通过档案部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还应通过城建档案部门,下同)专项验收或签证。

建设项目具备单独投产条件的单项工程(试生产车间)可先组织竣工验收,办理部门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投入生产,发挥效益。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但不影响正常生产或使用,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尾工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四、竣工验收准备。

(一)当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建设项目法人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要订出计划,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二)为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完整、准确、规范、安全和有效利用,所有建设项目法人都要将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要求列入各工程合同或协议,保证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及有关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工程合同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向建设项目法人提交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三)建设项目的每一项单项工程竣工,建设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办好工程结算。

(四)建设项目法人对未完工程或因设计考虑不周,需要填平补齐的工程,应提出工程项目内容、数量、投资额、负责单位和完成期限,附“遗留问题与处理意见表”,提请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

(五)建设项目法人要认真及时地做好各项帐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办好竣工工程决算。

(六)编制主要建设项目(工程)情况汇总表、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主要建筑工程项目一览表、主要设备一览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和汇总表。

(七)编写或请有关单位编写提交验收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总结报告。

五、竣工验收组织。

(一)地方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由省建委或由省建委报请国家计委或省政府组织验收;小型项目按项目的审批权限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组织验收。

(二)竣工验收要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组成单位由负责组织验收的部门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方生产性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委员会一般由省建委、计委、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银行、规划、土地、统计、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会、档案、建设项目行业主管等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以及建设、接管、质监和主要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单位组成。涉外建设项目涉外建审办应参加验收。

(三)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主要职责:

1、审议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试生产报告、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初验情况报告、土地使用情况报告和设计、施工、监理总结等文件;

2、对工程设计、设备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及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方面作出评价;

3、审定未完工程的项目、内容、数量、投资、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

4、对遗留问题和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5、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验收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六、竣工验收程序。

(一)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原则上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较为简单的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可组织一次性验收。

(二)分两阶段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在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巳按《公司法》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和省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侍、审计、档案部门进行初步验收,省主管部门和地(市)建委参加;尚未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项目,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由组织初步验收的单位印发初步验收会议纪要,抄报省建委。

(三)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由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报请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转报省建委,或由省建委转报国家计委或省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其他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项目法人直接报请省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组织。

七、竣工验收期限。

(一)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投入试营运的工业项目,在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非工业项目在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在此期限内办理竣工验收确实有困难的,可报请组织验收机关批准,适当延长期限,行业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项目法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后三至六个月内办理完竣工财务决算;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一至三个月内办理完竣工财务决算。

(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项目法人应将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报送档案部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还应报送城建档案部门。

八、外商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档案、土地使用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个体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参照外商投资项目(工程)办理竣工验收。

九、竣工验收责任。

逾期不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不得移交固定资产,工程建设的工作班子不得撤销,有关部门不予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环保、劳动、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可分别依据现行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并追究建设项目法人的责任。

十、省直各部门、各地(市)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建委备案。

十一、本暂行规定由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二、本暂行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项目工程名称)竣工验收证书(格式)

2、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资料

竣工验收证书

一、工程概况:(也可按专业部颁的格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依据:

4、建设规模:

5、征(拨)用土地面积:

6、拆迁面积:

7、建筑面积:

8、设备总重量:

9、建设单位:

10、主要设计单位:

11、主要施工单位:

12、主要监理单位:

13、质监单位:

14、建设进度:

15、工程质量:

16、耗用“三材”

17、工程概算:

18、投资构成:

19、竣工财务决算:(草案)

20、省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审计结论:

二、验收委员会鉴定意见:

三、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应提交给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资料(各项目视具体情况定)

1、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设主单位的设计总结报告;

3、主要施工单位的施工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

5、调试单位的调试报告;

6、质量监督部门的监量鉴定报告;

7、建设单位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8、生产单位的试生产情况报告;

9、初步验收报告或纪要;

10、环保、消防、劳动、工业、卫生、档案专项验收报告或纪要;

11、遗留问题(包括未完工程和质量缺陷)处理意见;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竣工决算;造价管理

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是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的重要环节,不能认为一个建设项目竣工了,就意味着各项工作已经结束,要从竣工决算中认真总结,从一个标段、一个分项工程、一个建设项目人手,客观真实地认真对待。在当前公路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渐加大的情况下,更应精打细算、认真设计、精心施工,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使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发挥更加完善的职能作用。

1 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决算资料是编制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它是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收集形成的,必须为原始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竣工图、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图纸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各种验收资料、停工报告、会议纪要、工程所执行的定额文件、国家及地方调整文件等。在此,笔者仅对竣工图、签证单的编制提出几点看法。

1.1竣工图

竣工图是反映工程的实景。它包含所完成工程的地理位置、工程量以及竣工后工程达到的质量指标。绘制竣工图前,应先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实测实量工作的时间跨度是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凡是能够反映到竣工图上的,应如实地反映到竣工图上,不方便反映到竣工图上的,例如土方,可由签证单反映,并将所有的签证单的编号注明在竣工图上相应的部位(一目了然,避免重复计算)。竣工图必须按比例出图(在审计过程中,对于未注明尺寸的地方,可用比例尺量取计算)。竣工图上的文字、数据、线型应按规范标注,不要过小或过大(不清楚的竣工图将影响工程量的计算)。绘制完后的竣工图底稿,首先应由绘图人员进行检查,其次应由施工负责人检查,然后交监理工程师、业主或相关部门审核。进一步作好查漏补缺的工作(若在审计过程中才发现有遗漏的,审计部门将不予以认可)。

1.2签证单

编制签证单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所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均为据实结算,必须全部签证。②费率招标的工程,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开工前,以设计图纸为依据,业主对施工单位所编制的预算进行了审核的,只需对预算外增减工程量进行签证;第二,没有进行预算审核,估价签定合同的,所有完成工程量均要签证。签证单的内容应包括时间、施工部位、发生原因、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算式、图示。签证单的文字说明应简洁完整,反映重点。编制签证单应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作进行编制,完成后应及时交付施工负责人审查,是否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增减工程量,再交监理工程师确认。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返回时,应对监理工程师所签内容进行核查,是否满足业主及现行,规定要求(业主一般要求监理工程师核实工作内容、工程量,不能简单的签“情况属实”),对监理工程师所签的不合理地方应如实提出,以免在审计过程中被指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交由业主审核签字确认。

2 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有两种:①投标是根据施工图计量报价的,以预算造价或合同价款为基础,对变更、签证资料的计算,在原造价基础上作出调整;②投标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或费率报价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基础,对所完成的工程量全部进行计算。

在选定用哪种方法进行结算编制后,就要熟悉结算资料,进行分类、分项编号汇总,计算工程量,分析合同内所包含的内容。根据签证单的编号,按照施工顺序,查看定额、套项。每个签证单做一个分项,以便于审查。在套定额前,应知道套项有关计算规则及说明(定额每个章节前有注明)。例如:钢板桩支护工程,钢板桩应计算使用费(租凭费)=钢板桩使用量(t)×使用天数×钢板桩使用费(元/t·天),使用费标准为8元,/t·天;钢板桩分疏打和密打两种,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套“打工具桩”这一项时,按相应人工乘以系数1.05等等。

笔者总结了工程结算3点体会:①作为施工方,虽然希望结算能高一点,但是自己报出去的结算要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审减(增)额在10%以内。需要熟悉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下发的有关文件,并将这些文件收集汇总。以便随时可查。②定额套项,根据施工内容套相应、相近的子项,不可重复套项,也不可漏项。当定额中所含的人工、材料、机械与所施工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又无法找到更相近的子项,需对所套的定额子项进行调整、换算,或另行根据实际情况做补充定额。例如:施工中一般采用反铲挖淤泥,定额中无反铲挖淤泥,只有抓铲挖淤泥。因此套项时一般可套抓铲挖淤泥,也可按含水量≥25%的土质计算,将人工和机械系数乘1.18;安装塑料管(橡胶圈接口),定额中管径最大的为Ф500,实际施工中存在>Ф500的塑料管,因此在套相应定额后,还需要对人材机作相应调整。③了解材料信息价格是做好结算的关键。例如:“318国道综合整治工程”中花岗岩石97元/m3,弧形花岗岩站石另增加30元/m的加工费,花岗岩立式单蓖雨水口蓖子350元/个,中央花坛贴面砖97/mm2等等,这些材料均由业主指定供货商及单价,因此单价必须有投资方或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说明,否则审计人员将会对公司提供的材料价持怀疑态度。对于其他自己购买的材料,也应了解市场价格以及本方的购买价格,在结算以及投标报价中对工程总价都能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3 审计工作

竣工结算一般先由业主审核,再由业主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也有直接进行审计的情况。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字:高校 基建工程 竣工计算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5 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一般管理办法概述

高校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的质量关系到高校基建项目规范管理、建设成本控制和资金投资效益等关键问题,对高校日后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加强高校基建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工作,需要结合高校办学和财务基本方法,对竣工的基建项目进行严格的结算工作。高校的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应由高校指派专门的审计人员及时、准确地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要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机构积极配合高校审计人员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原则上高校基建项目需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相关的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在进行高效基建项目竣工结算过程中,要坚持对基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地点、施工方式、实际建筑面积和投资情况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说明并提出改进建议。在项目竣工结算中要坚持“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保证高校基建项目质量,并实现项目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管理目标。

二、高校基建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常见问题

(一)基建工程盲目上马,未能对项目中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

随着高校基础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基建项目的增多,高校基建部T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对基建管理基础工作的忽视。在项目立项时,由于缺乏有力的论证、研究和资料依据,项目立项过程中多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基建负责部门所出具的立项报告中也存在着顾此失彼、数据失实、资料不全等问题。尤其是在工程设计上,由于立项过于草率,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常常难以达到标准,由于设计单位的能力不能满足高校基建项目的需求,致使设计方出具的设计图纸内容不准确、不完善,这不但使得高校基建项目前期费用投入增加,同时也给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高校对投资、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有效地控制带来了困难。

(二)项目目招标管理不规范,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埋下隐患

在高校基建项目招标过程中,由于基建负责部门缺乏必要的招标管理意识,项目工程盲目上马后存在着“干着看,完工算”的想法,导致高校基建项目虽然进行了公开招标工作。但是由于对基建设计理解不够深入,在中标单位的选择上还是依凭着项目管理者一些主观意见,对承包商的承建资质审核不严,使得承包商在混淆项目设计与施工方案上提供可乘之机。例如,承包商通过标书中的缺项或漏项等手段,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提高工程项目报价,从而从中赚取差价。由于基建项目工期长、资金大、项目多的特点,在竣工结算工作中,承包商的这种做法很难被及时发现,极大地损害了高校的经济利益和建设项目的效益,同时也在高校和建设承包商之间埋下了各种纠纷隐患。

(三)竣工结算程序不符合相关标准

目前,高校基建项目竣工程序结算过程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对于已经竣工的高校基建工程,难以做到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开展竣工结算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高校的基建项目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相关的竣工结算工作,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竣工后,在项目验收手续办理之前,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维修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包含在基建投资的列项中。因此,部分高校基建管理部门通过延长办理竣工项目验收手续,人为性地拖长项目施工期限。同时在项目结算过程中,决算部门不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的财会制度算账,结算工作脱离项目实际,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等现象频发,使得高校在基建工程上的投资同其固定资产收益比例下降,项目经济效益受到了巨大影响。

(四)承包商私自修改设计方案或夸大项目工程量

在高校基建项目承建过程中,承包商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在竣工结算相关材料的提供过程中,违反了诚信原则,出现了人为加大工程量、高报材料损费比例等问题。有些承包商甚至利用高效基建项目在设计和管理上的漏洞,故意不按照原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肆意更改项目设计方案、改换建筑材料,以达到增加工程造价的目的。例如某高效建设承包商在承建高校图书馆工程中,私自更换馆内墙面涂料,单项增加项目投资达到百万元以上。另外,有的基建承包商为了赚取差价,私自将高校基建工程中的火灾控制工程、闭路电视监控工程、通风工程等外包给其他建筑企业,费用上报高校基建部门承担,却在工程款项中依旧包含了此部分内容,对单一项目进行了多次收费,致使高校基建项目成本增加。

(五)工程监理机构管理失当

工程监理机构是高校基建项目质量的保障和项目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目前高校基建部门在对建立机构资质评估和审核上缺少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人员队伍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导致了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评判过程中难以站在认真负责的角度,而是随意签发承包商提交的文件和证件。由于缺乏有效的工程监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但延缓了项目竣工阶段的结算工作,也给一些承包商施工单位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增加了高校的基建项目投资风险。

三、加强高校基建工程竣工结算的改进方法

(一)依法规范高校基建工程招标制度

为了保障高校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顺利进行与结算质量,在高校基建项目招标阶段就要严格把控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项目勘察、项目设计、项目施工、建筑材料采购和承包商资质审计等问题。通过加强基建部门岗位控制和牵制作用,加强对高校内部基建部门的管理,防止出现由于内部个人利益导致的高校基建项目招标中出现营私舞弊的状况。同时应坚持对项目设计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各项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与评估工作,指派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出具高校基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及批复文件等,在施工前期就为项目竣工决算奠定基础。

(二)规范竣工结算程序,落实竣工结算管理

在高校基建项目竣工结算过程中,高校应按照建设项目计划书、建筑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和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等文件内容,通过成立专门的竣工结算评定小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鉴定和考核工作,对新建工程的质量和使用能力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并对新建、扩建项目进行验收,保证在三个月内出具相应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对未竣工工程、长期拖延工期的工程和停建建的工程要督促承包方尽快做好工程收尾和验收工作。对竣工结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交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解决。同时,为了彻底搞好竣工结算工作,结算过程应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渗透。在事前及时掌握工程立项、招标、设计、施工方案和承包单位资质和信誉情况;事中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确认采购项目、材料定价、变更签订等内容;事后要对项目及时验收、结算。总之要通过对工程全程的跟踪分析,提高高校基建项目竣工后结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竣工阶结算阶段的审核工作

为了提高高校竣工结算过程中审核工作的质量,应着重从以下三个环节入手。

1、提前做好审核准备工作

确保基建工程项目资料齐全、完整和真实是开展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关键。因此,在基建项目立项开始后,审核工作就应投入到前期准备的结算并收集和整理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其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投标预算书、以及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单、现场经济签证单、材料价格签证单等相关文件。通过对此类资料的认真整理、分析为后期的审核工作夯实基础。

2、准确核算工程量

高校基建项目工程造价的主体就是工程量费用。同样,高校工程量费用具有加大的弹性和隐蔽性。一般情况下,工程量的计算是通过高校施工设计图纸及内附说明、预算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等项目进行逐项计算。为了避免施工单位在预结算过程中私自上调工程量,虚报、多报工程项目,审核工作一定要做到深入施工过程与现场,准确核实工程进行项目及变更项目,及时发现工程量计算中的重复计算、多加少减的内容,防止承包施工方高报和虚报工程量,获取更多的利润。

3、对审核承包商施工企业的结算书进行严格审核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施工企业结算书的审计效率,高校基建项目结算审计部门应编制一套完整的结算文件,比照并核实施工企业提出的结算书内容,对项目工程中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对比其中发现的多算、漏算和重算的项目,应及时同施工企业做好沟通工作,并上报管理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和裁定。同时,要对工程项目材料计价、结算取费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审计,将其中不合理、高套、换算不正确的项目记录并上报管理部门,并根据最终结果出具审核造价汇总表,务必保证竣工计算审核工作的真实、准确和合理。

(四)完善工程监理机制

为了保证高校基建项目顺利进行,高校应逐步完善自身的工程监理机制。一方面通过事前资料的收集和比对,对建立单位的资质和能力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在充分了解备选监理机构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选定后,应通过合同的方式,明确监理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将工程竣工结算结果同监理单位的实际经济利益紧密结合,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的监察,总之,要严抓高校的投资建设工程在资金、进度、质量和安全四个方面,从而保障高校基建工程竣工结算过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加强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环评制度始于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至2003年9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标志着我国环评制度法制化地位正式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实行时间较早,相应技术导则规范较齐全,评价内容较翔实,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也比较重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验收监测或调查是贯彻落实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的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从理论上预测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并提出防治对策。而验收监测或调查是实地监测试生产期间的排污状况,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验证和延续。近年来,环境影响评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作为“三同时”制度技术主体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上重环评而轻验收的现象较为普遍,突出表现在批准企业试生产时把关不严,许多企业只顾生产不顾环保,不到万不得已不申请验收,甚至部分项目以试生产为名长期生产,不主动委托开展验收监测。目前环评单位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得到环保部门批复后,工作就基本完成,对施工期监理、竣工验收很少参与。建设项目单位也未主动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相当一部分建设项目环评中对施工期提出的环保要求基本上未得到落实。

相比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起步晚20年,相应技术规范还有待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都是环保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者应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二、目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环评措施与实际脱节, 有的环评阶段提出的措施不切实际因而无法完全落实。项目建成后与环评阶段相比普遍存在变更,究其原因,既有在设计变更造成的正常调整,也有些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针对性,从而延长了验收监测工作的周期。

2、总量指标理想化,浓度达标,总量达不到,影响验收进展。在“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中,由于总量超标影响最终验收的项目越来越多,这一方面验证了总量控制严于浓度控制的事实,但另一方面是由于环评批复总量不合理导致。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是一个理论性的数值,在当前节能减排的大形势下,环评单位为获取总量指标,使项目顺利通过,往往在工程分析产污量时取下限指标,而在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则取上限指标,从而导致预测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实际总量数值偏小。这就导致了建设单位建设了符合环评要求的环保设施,污染物浓度做到达标排放,但却出现总量超标,影响了项目竣工验收的进展。

3、施工期环境监理还没有完全实施。对于交通、铁路、水利等生态型建设项目,施工面大,施工期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始于勘探、选线阶段,重点发生于施工建设期,等到工程竣工验收时,许多生态破坏早已发生,尤其是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自然景观的环境破坏已不可逆转。开工前有环评审批,建成后有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而建设过程中却没有监管。由于国家层面法规尚未出台,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尚未建立,导致有些污染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不规范,比如垃圾填埋场防渗层、防渗膜是否符合要求,环保验收时难于核实。

由于缺乏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在环保验收中发现的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在新开展的项目环评中依然重复着,所以尽快建立环评与环保验收互动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三、对于如何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此提出几个建议:

1、营造更有利的政策法律环境,建议制定适应形势发展、可操作性强的新验收监测规范并配套实施细则,同时制定验收监测结果的评定标准,使验收监测程序化、规范化和易操作。比如水电类项目环评时极其重视的水文情势、水温变化,实际在竣工验收中往往不能够体现,这就需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验收规范,重视蓄水阶段验收的重要性,生态流量的下放,规定要靠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监控落实。

2、对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要实事求是的落实。对环评及批复肯定要严格落实,这是无疑的,但对于提出的具体环保措施就要在发展中落实,要创新地落实,要随机应变!对于不切实际的要求在变通中落实。比如煤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储煤场是露天设计;煤矸石全部综合利用,不设煤矸石尾矿库;矿井水完全综合利用,但在竣工验收过程发现,为减少粉尘污染,原设计的露天储煤场改为了封闭的储煤仓,这是对环境有利的,可行;项目建设有煤矸石尾矿库,因为煤矸石的产生、排放和利用之间存在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利用煤矸石进行工业化生产有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而中、小型煤矿一般不具备建设的条件,所以项目业主只有先建设煤矸石尾矿库,而环评对此没有描述,验收过程就需要重点关注尾矿库是否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很多矿区矿井水涌水量很大,而回用途径不多,完全综合利用也不切实际,多余的矿井水净化后排到自然界,可以重新参与水的循环,对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恢复作用。

3、利用多种渠道搭建互动桥梁

加强公众参与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或企业公示、网络平台等形式征求意见,并把意见写入监测或调查报告中,反馈给项目单位和负责验收的环保部门。竣工验收监测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不仅可以使各项环保检查情况更为准确,也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环评单位也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不断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环评措施,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从验收结果与环评预测结果的偏差等方面,对环评单位进行考核,促进环评单位从立足实际的角度开展工作,同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批复意见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批复意见。

4、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监理体系

党的十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施工期环期环境监理是一种先进的环境管理模式,它能和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使环境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施工期,使被动的环境管理变为主动的环境管理,变以往环保工作的末端控制为过程控制,大大缩短了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的时间周期,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开展施工期监理应重点关注:施工期间防尘、防噪声等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和相应采取防护措施;弃渣场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工程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情况;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设情况;隐蔽工程现场情况记录等。

5、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将后评价成果不断反馈环评与验收,达到持续改进。项目后评价工作不仅对于指导新项目立项、调整在建项目计划、完善已建项目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项目决策、政策制定、机构改革等高层次管理的改进和提高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在项目建设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的决策阶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作出是否可行决策都是基于历史、现状的实际和未来的预测。在未来的事物未发生时也就是项目建设和营运之前,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分析,运用合适的预测方法进行一定程度的推断。但是总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未在预测分析的系统之内,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对预测结论的影响可能是多种多样的。环境后评价在项目的末端、在新的起点上对公路营运期未来的环境影响(例如交通噪声)进行预测,减少了不确定因素,可以纠正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模式和方法中参数取值(例如交通量、车型比、敏感建筑与公路的距离及高差等)的不准确性,预测结果更加可靠和符合实际。这正是环境后评价较之于环境影响评价所具有的优势之处。

6、采用先进技术配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对于大型生态类如公路、水电类项目,可以通过采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控飞机等辅助技术手段,使项目竣工验收更加科学、合理,更能客观反映建设项目环保情况。

四、结束语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的重要关卡,在验收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的变更,对变更的分析是验收的技术难点和重点!对变更的妥善处理是环保验收的技术含量所在!

参考文献:

[1]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文摘.2008.01.20.

[2]韩雄,郑智强,张镜剑,李国庆,郝斌大型水利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实践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04年3月第25卷第1期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7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竣工环保验收)专项清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查处一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的违法建设项目,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率,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总体目标:

(一)到年8月底前,现有电镀、造纸、印染、皮革、重金属、食品、涉铅、制药、化工、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等10个省重点整治行业,全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到年底前,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场(500头以上猪、3万羽以上鸡鸭、100头以上牛)、6个以上基准灶头的餐饮业和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娱乐业项目,全部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60%现有工业企业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到年6月底,现有工业企业全部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年12月底,全部项目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到年底,现有工业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全部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提出申请,制定计划(年月日~年月31日)

1、区环保局要成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调查摸底,对本辖区历年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督促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申请表(见附表1),区环保局要及时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

2、区环保局要制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计划,明确各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时限要求等。竣工验收计划和附表1、2于年月日前上报市环保局监督科。

(二)组织验收与处理阶段(年月日~年12月10日)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指导业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高度重视,严格验收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竣工环保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我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水平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认真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程序严格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保验收,严禁为提高验收率而随意降低标准。

3、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竣工环保验收小组应组织现场检查,全面掌握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

(1)对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具备验收条件的,按照审批权限,由区验收小组及时进行验收。

(2)对建设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即年3月31日)又不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申请表(即附表1)的,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3)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或因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而未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以及环评批准日超过三年方开工建设而环评未重新审核的项目,有存在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但仍擅自开工建设、投入试生产或生产的,要责令停止建设、试生产或生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能补办环评的项目业主要在环保部门批准的时限内补办并严格执行环评及批复要求,及时补建相应的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对不能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环保局提请区政府给予关闭,停止供电。

(4)对已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对在建项目,要检查环保设施建设和生态措施恢复情况,以及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在试生产之前,要书面向审批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报告,经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一年)要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第二,对已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要提出验收申请,环保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第三,对试生产超过3个月且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出验收延期申请,经审批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电镀、造纸、印染、皮革、重金属、食品、涉铅、制药、化工、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等10个省定重点整治行业的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8月31日,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业、餐饮娱乐业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12月31日,工业企业(除以上10个重点整治行业外)的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6月30日,其他的建设项目延期截止日不能超过年12月10日;第四,对在年3月31日前没有提出申请延期(即没有填报附表1)、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

(5)对环评审批后因外界环境发生变化等导致无法办理验收审批手续的,要先开展验收监测和调查工作,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原环评审批单位要提出后续整改要求。

(6)对虽然已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延期验收(即填报附表1),但不采取措施整改,逾期又不能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同时把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1)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未办理环评或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并填报附表1;经汇总后,于年月20日前把附表1和附表3送区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区环保局督促未办理环评或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办理相应环保手续。

(2)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加强对竣工环保验收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3)发改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项目要及时予以淘汰,对新建项目未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的、现有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而要进行项目扩建的不予办理审批或核准。

(4)经贸部门: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技改扩建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指导和督促检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防治工业污染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协助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5)环保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组织、日常督查和执法,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相关报表,制定竣工环保验收计划。对逾期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要根据违法情况,责令限期补办、限期验收、停止建设或生产(使用)、并处以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同时要把处理情况通报区政府、经济主管、银行监督、电力监督等部门,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表和企业竣工环保验收信息表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后报省环保厅和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对已经补办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改信息应及时更新,在信息变化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报送更改信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和长期以试生产为名拒不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以及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关闭。

(6)建设部门:协助把好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关。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7)国土部门:对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矿山开采许可证;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监督落实无证开采矿山的关闭取缔。

(8)交通部门: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交通项目,不予通过工可批复,督促和检查交通项目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交通项目,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9)工商部门: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设立和变更登记前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必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上述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验照时应同时提交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工商部门在接到环保部门作出的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通知后,依法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10)农业部门:负责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协助区政府,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禁建区、可养区;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整治,协助环保部门督促养殖场主办理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否则不予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1)水利部门: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环评审批的水利项目,不予通过行业审查,协助环保部门督促和检查水利项目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水利项目,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12)文化部门: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不符合设定娱乐场所的地点和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不予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已经颁发的,要予以撤销;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要与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监督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对超时营业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3)卫生部门: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包括核与辐射的环保验收。

(14)电力部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差别电价政策;对环境违法单位被处以限期整改或限产限排的应采取限电措施,被处以停产的,应采取停电措施,被处以关闭的应采取断电措施。

(15)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将企业环境信息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必备条件,向企业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查询企业的环保守法情况,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新增授信支持,并把相关情况抄送当地环保部门。在日常信贷工作中应加强绿色信贷政策、防范信贷风险相关案例等资料的收集工作,于每半年后15个工作日前将《银行业机构使用环保信息情况反馈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汇总报送人民银行(同时提供电子版)。对已经补办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金融机构应根据环保部门报送的信息情况进行信贷限制解除。

(16)人民法院:对环境违法单位不履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或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法院部门要依法受理,强制环境违法单位履行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8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是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建设与运行状况以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重要步骤,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卡。按照工作流程,依次为试生产核准、验收监测、项目验收等3个环节[1]。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也需要重新认识。近来来,全国各地也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地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环保验收工作的推进,提高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的效率,对项目验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原有的实施细则已不能适应管理的要求,理顺验收工作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对于推进建设项目进程,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2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状

为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效率,各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强化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环保验收工作的推进,提升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而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细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也逐步扩大到环评、监察、总量、监测等多个部门。在职责分工上,环评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监察部门承担试生产核准前现场监察及验收前现场核查,并会同环评部门、总量部门和监测部门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而监测部门也从仅负责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及排放情况现场监测,发展到为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管理检查等诸多工作,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也从单纯的监测结果与评价发展为现在的监测、检查和管理等面面俱到[2]。

3存在的问题

3.1技术与管理交织,职责不清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分技术与管理两个方面,技术层面上的“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及排放情况现场监测”由监测部门承担,并出具监测报告,相对比较单一。管理层面的内容,包括从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环保制度的执行到环评批复的落实等,而且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强化,管理内容也不断增加,如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监理)、清洁生产审核、危废处理处置、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公众意见调查等大量环境管理内容,也纳入到验收工作当中。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技术层面的验收监测报告不仅有验收监测的情况,还包括了所有环境管理的要求,原先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及达标排放监测与评价却有所弱化。技术报告中涵盖管理要求,也不能完全发挥管理作用,使管理水平大打折扣,影响到环境管理的进一步深化。

3.2反复核查,影响验收进程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经过试生产核准前现场监察、核准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该具备验收监测条件。但往往监测部门接受企业委托进行现场踏勘时,会发现一定数量的项目与环评批复有重大变更,如环保设施未建成或未运行、居民拆迁未到位等批建不符[3]。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约有60%建设项目,因批建不符、工况不满足等不能正常推进。在整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全过程中进行了3次环境管理检查,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上的极大浪费,也存在着重复核查、反复核查的现象,影响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进程。

4改革建议

4.1修订管理规定,明确权责主体

明确环境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的权责,转变目前监测部门扮演行政和技术双重角色的局面,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修订《建设项目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规程,确定环境管理检查、监督、监测和验收的责任主体及分工。并推进企业自行开展清洁生产、风险评估、公众意见调查和环境监理等工作,防范突发事故。

4.2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

注重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扩大环境监理试点范围,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哑铃型”为“圆柱形”重要举措。环境监察部门强化试生产核准,加强试生产核准时现场监察工作,替代后续验收监测、项目验收现场检查的重核工作,对批建不符和故意拖延不申请验收的项目加大督察力度。

4.3加强部门衔接,强化沟通机制

构建管理部门、技术部门沟通机制,环评、监察、总量、监测建立责任联动制、业务流转单制,强化联系人制度、问题项目沟通协调会制度,实现建设项目问题闭环反馈,加快问题项目的推进速度。

4.4信息公开,推进统一管理

建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平台,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全过程,统一公开建设项目试生产、监测、验收信息。监察部门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一体化管理,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批复。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R].北京:国家环保总局,2001.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9

【关键词】管道建设;监理;竣工资料

1、管道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的重要性

管道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是对施工情况的记录,真实反映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反映了工程的内在质量,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项目更具有唯一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资料的收集、筛选、分类及整理是一项烦琐又需要有耐心的工作,往往得不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在项目实施的前期更容易被忽视。管道工程建成后交运行单位管理和使用。所以竣工资料是项目建成后进行生产、维修、改造扩建、事故处理和拆除的必查文件资料,也是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因此,完整准确地整理好竣工资料,意义重大。

2、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监理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经项目(分)部、工程管理处审核、检查、验收,完成归档工作。

(2)负责EPC/PC单位竣工资料编制的督促、检查;负责审核、签署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情况,并向项目经理部提交专项监理报告、验证材料。

3、管道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建设同步。

(2)项目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10mm×297mm),使用70g/m2以上纸张,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项目文件的编制和书写材料必须宜于长期保存。

4、施工监理文件组卷方案

按照企业资质、管理类文件,质量管理记录类文件,工程进度管理类文件,工程造价、索赔管理文件,HSE文件,监理工作总结,每一类别文件可组若干卷。

(1)第一类:企业资质、管理类文件。包括:编制说明、合同(协议)、企业资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批复,管理措施(办法),程序文件,质量管理手册,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建设单位管理文件一览表、监理单位管理文件、指令及回执一览表,来往函件等。

(2)第二类:质量管理记录类文件。包括:分包单位资格审批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报审表,原材料检验复验实验室等其他资质审核资料。

(3)第三类:工程进度管理类文件。包括:工程暂停令、月施工计划,月施工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会议纪要等,可按单位工程组成若干卷。

(4)第四类:工程造价、索赔管理文件。包括:费用索赔审批表及索赔报告,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可按单位工程组成若干卷。

(5)第五类:HSE文件。包括HSE合同、HSE两书一表、安全总监授权书、HSE管理人员一览表及资质证书、事故调查材料、HSE管理工作总结等。

(6)第六类:监理工作总结。

(7)第七类:电子文件。归档项目文件时必须要归档对应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名称、版本与纸制文件应完全一致,盖章的文件应扫描成电子文件。

(8)第八类:声像文件。声像档案包括刻录有数码照片和视频文件的光盘。

5、目前竣工资料整理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不够,强调抓工程建设而忽视资料整编工作。工程建设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是一个“硬件”,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到那里,不仅工程参建各方一致努力,而且领导也在关心,社会各界也在关注;而工程资料只是一个“软件”,往往容易被忽视。

(2)平常的资料管理不规范。很多资料由于保存不当,或是管理人员变动,在竣工资料归档时,发现资料不全、遗失。

(3)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建立了一些资料管理方面的制度,但一般都不够健全,难以保证资料整编工作的有效开展。

(4)施工原始验收签证资料填写不规范。

6、竣工资料整理与归档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在工程建设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从工程施工开始,就应设专人负责施工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编、移交。

(2)强化日常资料管理工作日常的资料管理工作好坏,对资料的最后整编和归档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做好平时的工作,保证基础资料规范、系统、完整,整编时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日常资料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很多,如记录按要求填写,文件规格统一、分类存放,施工原始资料及时收集、专人保管、做好登记。

(3)分阶段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注意施工准备阶段的资料整理。①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②审核、收集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审核施工方报验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报验资料等,编制准备监理规划、细则等。③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EPC、检测、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0

会议地点、时间珠江东路项目部会议室20__.3.19.

会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见签到簿

会议内容及决议事项:

今日上午10点,监理单位、王士义,建设单位卢工、李工、谢工,区质量监督站曹工以及设计单位共同珠江东路延伸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

参会各单位首先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随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本工程作出了工作汇报。与会专家、领导对工程质量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基本按设计要求实施完成,工程质量较好,综合竣工验收原则予以通过,同意该项目交付使用。会议纪要如下:

施工单位:

本工程在甲方、监理和各个职权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我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施工,今天顺利完成了珠江东路延伸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并作总结汇报,自我验收检查,自评合格。

监理单位:

我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对珠江东路延伸工程物资材质、施工质量、进度等方面严格控制把

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紧密配合,施工资料与进度同步,我单位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评估,从工程整体质量、外观等均良好。同意验收。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外观都做得不错,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绿化带未整平;2、路肩

侧石平直度较差;3、道路压纹不均匀。以上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上报监理部门验收。珠江东路延伸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同意验收。

区质量监督站曹工:

从道路外观来看做得不错,保证资料齐全,施工资料基本与进度同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抓紧将汇总好的竣工档案资料送区档案局审查,综合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送区档案馆存档。项目交付使用后,建设、施工等单位要做好沉降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市质监站和设计单位作出处理。总体来说,珠江东路延伸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通过以上几个单位的检查综合评价及平时跟踪检查,珠江东路延伸工程整体外观来看较

好,沉降观测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我方同意进行道路竣工验收,在我方的观察、监督下道路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1

1.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图纸会审前项目部需要勘察现场,将图纸工程量全部复核一遍,及时发现与投标工程量不一致地方,图纸会审中将图纸表述不明确的、与现场不符的、材料以大代小等问题提出,请设计、业主明确,以免施工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随时随地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沟通,清楚了解项目编制流程与工程变更结算,准确把握施工的关键点,以免出现突发状况。当然,对于不同的业主但闻,其企业管理模式也有差别,编制流程也很难完全一样,因此,在工程施工以前及时沟通监理与业主单位,明确资料编制方法,可以很好地加强施工工作效率,最终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3.明确结算方式、变更项目计价办法。在投标报价时,投标部门往往由于时间紧、现场勘察不细,且部分投标的人没有实践经验,所以他们计算的工程量未必准确,报价难免有偏差。除个别小项目外通常不采用总价包干合同,结算方式有两种,一是合同内总价包干,二是包综合单价量据实结算。在实际施工时,项目部必须做至小臼中有数,并提出对利于自己的结算方式。如果以合同内总价包干,那就将合同价累加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量就行了;如果按综合单价据实结算,那竣工图就要更加严谨,所有的数据都要在图纸上体现,所有变更及签证都能找到依据。总之,明确结算方式十分必要。

严把施工质量关,教育、监督施工人员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思想,各道工序均按规范操作,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不发生因材料供应质量、施工工艺质量等问题造成返工而引起投资增加现象。项目经理、施工员、资料员要有较强的专业素质,熟悉施工流程,掌握一定的施工、预结算知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准确地记录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与投资有关的资料,以便为竣工结算提供依据。所述的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进行改变和修改;现场签证工作除了包括合同、施工图以及概预算等工作外,还包括了施工阶段由工程需要而调整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其它工程费用,这些工程量通常都很难在竣工图中准确表达,而是通过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记录,再由现场监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签证,以此作为编制竣工结算,计算工程费的依据;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现场变更和签证,多思路地解决现场问题,控制投资的增加。

二、项目完工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同时整理竣工资料

1.及时确认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是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是设计图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集合,是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后,要认真编制审核竣工资料,确保竣工图、安装记录等现场资料全面、准确,无漏项、无错误,保证所有资料的一致性及符合性,并及时经监理、业主签证、盖章确认。

2.及时进行竣工验收也是结算的关键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完成的标志。一般合同中都有关于工期的要求,且均注明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才算竣工时间,且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一个项目完工后未能及时进行竣工验收,一会按拖延工期进行处罚,二会增加看场成本,三会使整个工程无法进行结算,因此,应及时进行验收申请,以尽快通过业主验收。

三、做好施工过程投资控制

做好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方案,通过控制材料二次倒运费的增加、控制为赶工期而盲目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控制消耗性材料的有效使用等手段,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不发生因人员、机械调配不当造成窝工或临时增加人员、机械而引起投资增加现象。

四、做好其他与结算息息相关的资料保管工作

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2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率

据统计,近年来广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执行率总体不高。从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来看,目前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竣工环保验收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也制约了生产企业自身的发展。为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监管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于2006年、2010年、2013年3次对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梳理,督促建设单位尽快依法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

依据“三定”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环境影响评价处负责,环境监察总队参与验收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报批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公示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建设单位出具同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开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公示本)的书面意见。以上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光盘)一式两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编制监测(调查)报告(表)单位的公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受理后,30日内组织现场检查验收(所需时间不计入到承诺办结时限),最终依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做出是否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队伍

随着广西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验收管理和验收技术队伍已逐步建立。需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环境监测站编制。需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大多数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环境监测站或环科院(所)编制。此外,自治区环保部门审批的矿山采选项目也可由市环境监测站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市(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少部分建设项目由社会化监测机构承担,如柳州市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市场已有4家社会化监测机构从事验收监测工作。

2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建设项目自身不足,达不到验收条件

部分建设项目由于环保设施未按照环评及设计要求建设,或建成后无专人管理;排污口未进行标准化整治;排水管网流量计量装置、污水排口标志、监测设施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等诸多问题,只能边生产边整改[2]。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的搬迁,属地政府承诺项目投入生产前,完成搬迁工作。项目建设后由于属地政府承诺不兑现,项目因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工作长期不到位而无法进行环保验收[3]。据不完全统计,约有40%建设项目因批建不符、工况不满足等原因不能正常推进。

2.2环保执法处罚力度不强,违法成本低

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后缺乏跟踪监督,建设中监察力度不够。企业的一些项目未经同意擅自投入生产或者试生产;一些项目久拖不验,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多次督促下,才提出申请验收,造成违法生产的局面出现。

2.3验收技术队伍少,监侧(调查)能力弱

广西环保部门参与验收监测和调查的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较弱,特别是市(县)监测站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足,监测项目不全,针对性较差,一些项目难以开展。市(县)监测站的常规监测任务较重,难有精力腾出时间完成更多的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3国内部分省市的验收管理经验

3.1创新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体制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早在2007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即已创造性地将“环境保护设施备案”和“试运行”两个环节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行政许可范围,弥补了国家层面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制度中仅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一头一尾两个审批环节、项目审批后直至试运行期间没有法定监管手段的缺陷,并据此成立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即对应环境保护部验收处),完善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体系、丰富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手段,取得良好效果。

3.2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能力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县环境保护局对省级审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监管的责任,并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辖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挂钩,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存在久拖不验等情形的市县,实行从严审批环评文件,充分调动了市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积极性。在重庆市委、市政府2004年制订《重庆市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办法》时,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就提出建议: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综合考评内容并获采纳,与此同时,建立建设项目环保监管信息调度制度,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部门牵头制定监管信息调度表,按月定期向各区县环保局通报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情况,有力地推动了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工作。正是采取了如此有力的措施,近年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年验收项目数已高于审批项目数量达10%左右,“应验未验”项目已基本消灭。

3.3培育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或调查力量

据统计,重庆、陕西、山东三省(市)环评机构数量分别达到39家、33家和78家,环评工程师数量分别达到307人、331人和730人,而广西仅有环评机构24家、环评工程师204人,即使是GDP比广西还少的陕西省,其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数量也达到广西的150%左右,尤其是山东省,其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环评工程师就达到50人。正是由于环评机构实力强大、敢于竞争,逐渐成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主力军,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广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发展对策建议

4.1集中力量,清理历年积压的“应验未验”项目

以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加快清理历年积压的“应验未验”项目,妥善化解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法律责任:1)对不同情形的建设项目针对性采取措施,分类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加快完成环境保护验收手续;2)充分调动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管力量,适当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权限。

4.2勇于创新,扩宽监管手段和方法

根据广西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手段和工作方法:1)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在前期项目建设情况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网络“广西环境监管与应急信息系统”,整合项目审批、试运行、环境监理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环境监管信息,为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后监管打下坚实基础;2)研究建立放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市场的配套监管制度,逐步有序放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市场;3)加快启动环境监理试点工作,近期以环保部审批项目为主先行设立若干示范项目,同时配合重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4)适当简化部分类别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内容。对环境影响总体不大的项目,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出台相关规定,简化其竣工验收文件编制内容。

4.3强化监管,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以“过程监管”促“竣工验收”,逐步形成加快竣工验收的长效机制:1)研究出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规范;2)通过严格环境保护执法推进竣工验收,责令限期验收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坚决予以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竣工验收工作滞后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实行集团限批、限期完成竣工验收工作;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共同推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机制,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信息及时通报给银监会,充分利用“绿色信贷”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对竣工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4)加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力度,在环保部门的门户网站设立竣工验收工作专栏,及时公开曝光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设置防护距离”等属地政府承诺事项未按时兑现到位定期予以公开通报。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