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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03 04:12:00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

 

一、《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在党的报告中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重大民生问题之首,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学前教育的系统谋划。2019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颁发。2018年8月28日,《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发。为贯彻实施以上文件精神,有效落实2021—202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需出台配套文件推进《实施意见》中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

一直以来,绍兴市委市政府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对广大学龄前儿童深切关爱,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狠抓责任落实,2011年起连续三轮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我市学前教育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学前教育工作多次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计幼儿园582所,其中公办377所,占比64.78%;在园儿童14260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96910人,占比达67.96%;全市省等级幼儿园占比100%。为巩固前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做强做优绍兴学前教育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需要继续实施第四轮(2021—2023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二、《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文件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上级文件是《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具体内容:

1.第九条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中“增加男性幼儿教师配置总数”。依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幼儿园男性教师的数量。”

2.第九条中“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中“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公办幼儿园中保洁员、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四大点第十二条“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3.第十条“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中“强化安全监管,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克扣伙食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追究责任。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六)大点第18条“加强全过程监管”中“强化安全监管,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克扣伙食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追究责任”。“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

4.第十条“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中“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营利性幼儿园实施加盟、连锁等办学模式的资质审核,原则上省二级及以下幼儿园不得开展以上办园模式。”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六大点第20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当取得省一级园资质。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

三、《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全文确定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行动措施和工作要求四部分,重点突出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行动、经费持续投入保障行动、保教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和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举措共15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对2023年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优资源、优结构与优内涵。

第三部分是行动措施。一是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包括公办园增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两方面工作; 二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行动。包括持续完善布局规划、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集团化办学及不断推进等级园创建等四方面工作;三是经费持续投入保障行动。包括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经费标准、完善困难儿童资助制度三方面工作;四是保教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包括配足配好幼儿园保教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水平等四方面工作;五是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包括强化全程监管、全面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遏制过度逐利行为等四方面工作;六是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包括深入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机制、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等五方面工作。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合作、健全督导考核及加强宣传推广等四方面要求。

四、《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哪些绍兴特色的内容?

本行动计划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绍兴学前教育发展实际进行制定,其中体现绍兴特色的内容主要有:

1.鼓励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资源。积极鼓励省一级幼儿园通过“名园+新园”、“名园+普通园”等办园形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2021—2023年,全市计划新增省一级幼儿园分园26所。

2.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机制。各区、县(市)要加强幼儿园办园规范的督导检查,结合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持续性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治理行动。

3.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各地于2021年8月前完成《2021—2023年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起,将定期开展《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

4.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实施学前教育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计划,鼓励幼儿园依托网络支撑平台,开展“互联网+教研”、“互联网+家园合作”等实践探索,培育多个教育与信息化融合的优秀典型案例。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教育局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以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融资运营、保本微利运行、群众减支受益”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幼儿教育的办学规模,努力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基本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满足广大群众对高质量幼儿教育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 - 年)行动计划”,合理布局辖区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各类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保教质量,逐步形成以区、乡镇(街道)中心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相互协调,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市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开展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

(二)具体目标

1、幼儿入园率。到 年,辖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力争达 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

2、园所建设。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城市市区每 - 万人口建有 所幼儿园,到 年,通过新建和改建,将有 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成,辖区所有乡镇至少建有 所标准化公立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幼儿园。

3、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以上专任教师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其中 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按自治区相关规定配置,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证,具备学前教育的正确理念和专业素养,基本满足城乡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

4、办园质量。到 年自治区级示范公办园达到1所,乡镇中心示范园达到 所,民办示范园 所。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以自治区级示范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研究。城乡幼儿园保教质量差距缩小,农村幼儿园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

5、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在城市居民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时,统筹考虑幼儿园建设。在城市(城镇)新建小区建设中,按照住宅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在规划中落实好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采取由公民个人举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一所发挥效益一所。调整、盘活区域内的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校舍置换、优化组合等方式,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基本符合自治区相关标准。

(二)优化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1、管理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要严把教师资格关,各幼儿园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对新聘任幼儿教师开展岗前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幼儿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实行公派师资与幼儿园自聘师资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园长竞争上岗、教师聘任制,努力打造一支热爱学前教育、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2、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积极构建 区级培训基地、城乡联合片区培训和幼儿园自培基地的三级培训网络,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教学的能力。加强全员培训和园本培训,制定学前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结合二期课改,推进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创新,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与卫生部门联手,加大对保育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保育人员的业务能力。

3、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继续开展各类评优、“名师、名校长工程”等活动,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舞台。在幼儿教师中间通过评选“名师”(15名)、骨干教师( 名)等活动,激励教师自主发展,形成一批优秀骨干教师群体。借助自治区、 市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口交流,有重点培养品牌园长和品牌教师。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三)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努力促进本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示范园建设,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示范园、一级园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城乡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通过实施对口交流、城乡带教、骨干支教、联片教研等措施,推进本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均衡发展。

努力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与各项活动中,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探索适合儿童的教育,开展各种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儿童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良好基本素质。幼儿园禁止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

2、进一步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按照《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以及审批、登记、年检,做到责权统一,加大对无证办园整治力度,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实验设备、饮食卫生、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民办园分类评定,创建一批优质民办园,对被评为 区示范园的民办园进行奖励。

3、树立“科研兴教”的理念,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充分发挥教研室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功能,做好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指导和推广工作。各幼儿园要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从园情出发,积极开展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的各项课题研究,并建立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参与的管理机制。加强教研组建设,不断创新教研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使教研组真正成为教师学习研讨、互动交流、合作分享、共同成长的主阵地。

(四)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等资源,优先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形成覆盖乡镇、村的学前教育网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条件的独立设幼儿园(学前班),或村与村联办幼儿园(学前班),或在本村举办幼教点等,使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村级幼儿园(学前班)要达到“五有一无”要求,即有合格的教师、有基本够用的园舍、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必要的玩教具和室外体育设施,有清洁的饮用水和安全、卫生的厕所,无危房。

2、坚持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在大力发展城市学前教育的同时,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加快发展。乡镇政府要统筹本乡镇学前教育发展,加强管理,指导办好村级幼儿园(学前班);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逐步推进农村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五)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1、强化政府行为,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同步增长。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幼儿园运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共担原则,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自治区按 元的标准核拨,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办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逐年增加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 - 岁婴幼儿家长指导、培训专项经费,从 年起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对优质民办园进行奖励。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不得以办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为名另立收费项目,并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保教费。

2、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和《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切实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加大对学前教育信息技术设施的投入,实施“园园通工程”,努力实现幼儿园网络化管理,提高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效益。

(六)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模式

1、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努力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园机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举办幼儿园。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理念的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层次。

2、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使幼儿园内部管理逐步实现最优化。优化教育行政管理和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有利于幼儿园发展和园长自身发展的园长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述职评议制度,推进园长职级制。进一步扩大幼儿园办园自主权,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为形成办学特色拓展空间。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紧紧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促进办园水平上新台阶。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开展亲子班等 - 岁幼儿早期教育实验。

3、重视学前特教工作。依托建成后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建成 区学前特教中心,加强对辖区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诊断和补偿教育,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聋儿语训等工作,努力实现各类残障儿童的“按需供教”。

(七)强化领导,保障学前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1、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 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区、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各乡镇、办事处要把本计划的目标纳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整体推进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局:负责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编办: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经发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

财政局:负责资金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确保学前教育经费的预算、划拨和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局、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用地等事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的落实。

综治、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局、工商分局、质检分局、安监局:负责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妇联、残联:负责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共同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发挥相关作用。

2、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3

一、公办园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办园是政府财政支持的主要对象,但是多年重教研轻管理的观念,导致财务管理政策制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公办园在岗位设置上并不能完全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由于体制改革编制紧缺,缩减人员经费形成的一人多岗和聘用人员专业素质不够,导致岗位不能相互制约和监督。有的公办园会计账务处理粗放,票据不规范,会计制度没有统一标准,按企业和事业单位相结合,甚至有大型设备和教具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制作卡片和折旧的情况。

2.财务管理粗放。

很多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办园预算按总额控制,很多公办园编制预算时没有分收支分项目分科目,编制过程不细致,有的没有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充分的下年度计划安排,并根据安排提供详尽的计算过程和预算说明。

筹资基本靠向依附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有的依附主体存在截留挪用幼儿园经费的现象。另外,往往在经过层层审批后,需要开展的事项已经过了时机。

在资产管理方面,除了政府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需要批量采购的如服装、被子、玩具等,没有正规的招标程序,甚至没有比较分析报告。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处置等,很多公办园缺少管理细则,对于使用频率低、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没有实现资产在其他幼儿园的流动,造成资产的闲置和教育资源的浪费。

在日常支出上存在食品库存管理不科学、成本核算不准确等导致资源资金浪费和失衡的情况。

3.缺少财务分析和内控监督。

大部分公办园都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岗,会计出纳往往还是兼任,由于工作繁忙和交杂并不能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更重要的是很多园长没有足够重视财务分析,财务风险观念淡薄,没有要求财务部门根据园区发展做定期的财务分析报告,导致对影响收入的内外因素不了解、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配置不科学。

由于对财务分析的不重视,财务内控制度的不细化,无法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往往在事情结束后再分析总结,使得财务管理发挥不了“指南针”的作用,造成了很多决策和计划的失败。

二、民办园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民办园由于类型多样,办园模式各异,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基本呈现两端化。部分高端园,采用连锁经营、集团管理等企业型办园模式财务管理方面相对要规范一些。另外,部分民办园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比于公办园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1.会计核算不准确,成本费用不匹配。

部分民办园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没有会计从业证,会计账目混乱、收据入账、白条抵库都存在,同时存在长期待摊、固定资产等不分摊折旧的问题,费用报销制度不够细化、经费开支随意性大。

2.经营过程资金缺乏管理。

民办园由于政府财政补助力度小,范围窄,举办者投资有限,筹资成为其生存发展最大的困难。“以生养园”是民办园的生存根本,学杂费成为民办园的主要收入,一旦生源得不到保障,其办学质量必定下降,从而进入恶性循环。提高收费标准,虽提高了资金量,但是与政府推广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相违背,因此稳定生源、合理收费是民办园普遍需要解决的问题。

银行贷款也是筹资的重要渠道,由于很多民办园未合理核算成本费用,未能合理估算出最低还款额而超出支付能力范围大量贷款,带来财务风险。

部分民办园由于规模较小,管理粗放,基本没有实现全面预算管理,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发展缺少长远性。同时,由于管理者关系较为复杂,日常经营支出随意性较大,还有将学杂费用于购置不动产,甚至直接装进举办者的口袋的情况,这都容易使幼儿园面临资金失控风险。

三、如何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政策和相关制度。

近期天长市依据《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结合全市民办幼儿园实际,出台了《天长市民办幼儿园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办法分总则、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部分,对幼儿园经费管理和建账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规范要求,同时规定各园要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这说明政府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渐重视,并正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规范幼儿园的管理。

另外,除了利用制度规范外,还应该营造有利于幼儿园发展的环境。要使得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待遇提高,就要加大幼儿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幼教者的社会地位,吸收更多的人才。此外,政府在学前教育的投入应该加大,重点应该倾向于有发展特色的民办园,增加中档民办园数量,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公办园管理模式管理,取缔办学条件差、场地小、管理混乱的低档家托,并对困难家庭给予学杂费补贴和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合的幼儿教育财政和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财政投入发挥效益并兼顾公平,使得幼儿园筹资更加方便和便捷,发挥其普惠性的特质。

2.社会资本和社会监督要发挥作用

应该多鼓励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企业投资入股幼儿园,引进企业化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会计岗位设置、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更加规范。虽然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势必与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的改革目标相违背,但是政府可以规定收费标准,限定利润率,并不定期检查和年审,保证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可以在税收、土地资源等方面对投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

幼儿园除了要靠投资企业、教育部门等的监管外,还应该长期公示幼儿园收费情况、师资情况和数量、入园幼儿数量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信息化管理也应该尽快全面建立,可以规范管理,方便财务公开和社会监督。

3.幼儿园自身要加强财务分析和内控制度建设

无论公办园还是民办园,都需要有适应改革发展的组织架构,公办园一般是园长负责制,民办园要建立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同时应该建立园务委员会或经费管理委员会,发挥群策群力,在全面预算管理、重大项目招投标、支出细则制定等事项上体现全面性和民主性。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4

为充分发挥督学在督导学校中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潘集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督导室下达的教育督导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 提升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使自身督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推进依法督导、依法治教,为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

       1、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规范督导程序。

      2、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督学外出学习和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研修培训,转化运用学习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强检查考核。根据“一月一主题”强化履职意识,确保工作实效。

      4、总结提炼创新。积极撰写督导报告和创新案例,参加上级征集的评比活动,推介挂牌督导工作创新,交流总结经验。

      三、服从领导 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1、认真完成教育督导室和第二责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完善督导信息平台建设,熟悉平台应用,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3、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把疫情防控做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4、积极完善提升。规范督导、健全资料、工作创新、及时整改。

  5、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为规范办学尽自己一份力。     

2021年1月5日

 

2021年个人督导工作行事历

 

 

 

一月

1、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做好责任区2020年督导工作总结谋划2021年督导工作计划。

3、开展挂牌学校“2020-2021学年度寒假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常规性督导及第一轮“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中未评估幼儿园及已评估园的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及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安全卫生管理” 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常规督导。

4、开展责任区学校“功能室使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和“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4、做好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暑假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情况”的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课程开设、课堂教育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做好责任区2021年度督导工作总结,拟定2022年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常规督导。

5、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情况专项督导。 

6、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7、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5

一、抓项目,实施学校布局优化工程

1.编制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根据各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镇建设规划,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整合教育资源,适度提高办学集中度。

2.抓好教育项目争取工作。把握教育项目的政策取向,增强教育项目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充分做好项目可研、建设用地、校园总体规划、建筑设计等前期准备。重点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农村学前教育工程、职教基础能力建设等教育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

3.抓好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对长期保留的学校,按照规划的规模,坚持“够用、实用、安全”原则,配套建设,完善功能。项目建设相对集中投放,努力做到建一所成一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强化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质量等重点环节监管,确保教育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益。

二、抓培训,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4.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创先争优对党员“五带五争”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试点。评选师德标兵,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

5.做好两支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学前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提高幼教师资素质。抓好职教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继续开展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做好高中课改教师第二轮岗前培训和后续培训,全面完成年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国培、省培”任务。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教师讲师团讲学活动,完成6000-7000名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任务。

6.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相关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做好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相关工作,确保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三、抓供给,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7.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摸清学前教育家底,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多渠道筹资新建一批城镇幼儿园,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

8.强化管理,规范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推进幼教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落实学前教育人员配备标准,充实幼教师资队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纠正“小学化”倾向,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落实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和年检公告制度。

四、抓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工程

9.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关注弱势群体就学,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10.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坚持城乡一体,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兼顾安排教育项目,大力推进生源拥挤学校及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水平。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教育现代化。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图书装备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音体美等器材配置水平。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交流。加大城乡教师交流的力度。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办学共同体。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继续实施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比例定向切块分配到农村初中的做法,进一步解决择校问题和大班额问题。积极开展义务教育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五、抓内涵,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

11.全力做好职教招生工作。继续开展招生督查和招生情况通报,严查违规招生。完成中职招生22500人。

12.狠抓基础能力建设。职教新增投入8000万元。创建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1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各1个。指导华达、县竹编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指导县实施“省新型农民培养”项目。完成职教中心一期、县竹编艺术学校一期和县职教中心、华达改扩建工程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专业建设,创建一批重点专业。

13.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推广校企一体化建设经验,支持、指导区域性职教集团、科学技术学校和新科中职校、电子职业学校跨区域连锁办学职教集团建设工作。

14.强化技能本位,提高育人质量。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扎实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能力。举办“市第三届‘文轩杯’中职生综合素质表演赛”。积极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岗前岗后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各类非学历培训6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次。抓好集团人力资源招募工作。加强藏区“9+3”学生管理,确保“9+3”免费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推进。

六、抓投入,实施教育技术装备工程

15.实施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在推进校舍建设的同时,把包括信息化建设在内的教育技术装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教育规划纲要》编制,落实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投入办法,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实施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总体规划、分期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目标。

16.建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市教育网、学籍信息化管理和教学资源库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教室建设,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建设数字图书馆和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数字化探究性实验室,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七、深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17.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以建党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等宣传教育。强化国防教育。以抓校风建设为突破口,强化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18.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进一步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工作。积极适应课改新要求,优化教材选用和课程设置,构建课改专业指导队伍。加强教学质量监测的研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综合评估机制,认真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完善中考实施方案和学科考试办法。深化考试(评价)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中考命题、阅卷、分析、评价、总结等相关工作。

19.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相关规定。抓好课程计划落实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认真执行每天锻炼1小时的规定。组织开展好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省第七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等活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和上报工作。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坚持依法治教,提升管理水平

20.抓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实施《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着力做好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化解纠纷等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0所。建立完善中小学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办法》,推进全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城市”创建活动。

21.依法健康发展民办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依法健康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根据教育需求独资兴办民办教育,或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创新学校办学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办学校监管机制,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推行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公告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制度,提高民办学校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的监管,制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以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为重要途径,整合优化全县行政、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推行节能减排,鼓励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大园区建设步伐,加速实现新型工业化,为建立部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打造鲁西南经济强县、奋力冲刺全市发展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构架

围绕建设部级千亿工业园区,进一步整合几大工业板块及相关职能部门力量,提升完善大工业管理体制。总体构架是:“工业项目会战和经济运行指挥部”更名为“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统筹、规划、协调、督导。将县经济开发区、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食品工业园区、县商贸物流区、羊山古镇国际军事旅游度假区、乡镇(街道)专业园区、创业示范基地纳入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范畴,在指挥部统一指导下开展各自工作,聚集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全县上下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整体格局。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的职能,设立县经信局大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对工业经济的统领作用和各相关成员单位的管理、服务职能。

三、运行机制

根据具体工作职能,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项目推进部、企业发展部、创新及融资部、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四部两室”,从全县范围内抽调工作人员,尤其是与工业经济有关的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调整充实到大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各部室。所有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带组织关系到指挥部工作。各部室常驻人员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调度和督导,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原县属企业改制指挥部所有职能纳入企业发展部)

(一)各部室分工:

1、办公室:(1)对全县工业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督导、督查;(2)组织实施为企业排忧解难活动;(3)负责指挥部会议、现场办公、专题调研活动的筹备;(4)负责指挥部文书起草、信息编发、督办单下达、档案管理等;(5)完成县委县政府、指挥部领导交办的事项。

(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具体工作督查及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

2、规划建设部:(1)负责“部级千亿工业园区”规划的制定、申报和创建;(2)负责专业园区规划的修订和完善;(3)督导推进园区道路、电网、供水、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服务中心、社区、污水处理厂等公益配套设施建设;(4)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规划局、各园区;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等部门)

3、项目推进部:(1)开展招商项目对接洽谈;(2)组织项目预、评审;(3)对各园区提供的项目合同进行审查把关;(4)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推进及调度;(5)项目手续办理;(6)协调项目落地建设中的有关事宜;(7)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招商局、各园区;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

4、企业发展部:(1)负责产业发展计划、政策的研究制定;(2)协调工业发展要素配置;(3)对现有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并有针对性进行扶持壮大;(4)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的调研、调度、分析;(5)实施优势产业的聚集整合;(6)推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7)对符合清退条件的项目(企业)实施退出机制;(8)全面落实并实施节能减排工作;(9)组织企业家协会开展工作;(10)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工商局、县统计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

5、创新及融资部:(1)研究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规划;(2)指导企业创建名牌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3)搞好科技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等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4)推动企业加强企业管理;(5)对工业类向上争取及申报工作进行把关、审定;(6)培育企业上市;(7)组织银企对接,创新融资产品,指导园区融资平台开展工作;(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中小企业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人行及各金融机构等部门)

6、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全县全民创业及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制定;(2)督导、调度全县全民创业推进工作及目标责任落实情况;(3)优化创业发展环境,落实优惠扶持机制;(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各部室职责定位:

指挥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由县级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并签订责任书。同时,明确部室其他负责人、成员及常驻人员。各部室常驻人员每日靠驻指挥部,负责本部室日常事务及各项工作的统筹调度、上传下达。各部室牵头单位负责本部室各项工作的落实,相关业务工作由各配合职能单位负责落实。

(三)指挥部内部管理:

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和内部考核办法,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办公室负责每日出勤考核、各部室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内部通报、奖惩落实等,确保指挥部高效运行,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导调度的强势推进作用。

四、工作职能

(一)统筹、规划、协调、督导,确保大工业管理体制落到实处

1、统一指挥调度,落实督办、问责制。全面梳理具体项目,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部门及专人包保。通过例会、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园区、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启动督办制、限时办结制、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或明显被动的,予以问责。

2、严格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一是监督、检查项目推进中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监督、检查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投资强度、财政贡献等指标落实情况;三是监督、检查项目争取及政策扶持工作落实情况;四是监督、检查项目投资质量和效益,对所有拟入园项目进行评审把关;五是监督、检查企业改制情况,对改制方案及操作过程进行严格把关。

3、加大考核力度,兑现奖惩。对纳入扶持范围的三类企业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并落实优惠政策及调整机制(纳入、退出);对项目包保单位及个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协同县考核办对各园区、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的考核。

(二)科学规划,优化布局,推进产业和资源整合

1、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工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政策,研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企业改革、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等问题,统筹安排发展工业经济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审核各园区发展规划及重点产业的调整振兴规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2、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产城一体、县域园区”的总体构想,坚持走园区建设与城市化互动、综合性与专业化互补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在县域大空间格局上,通过设施贯通对接,板块协调连串,资源整合集聚,产业配套布局,建立以“一个高端化工、五个区域性专业产销基地”为骨干框架的园区,加速推进园区产业的提档、升级、转型和融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经济,建设现代化生态型园区。

3、推进优势产业和资源整合。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机电、大蒜等产业的整合,加快现有企业改制步伐,促使工业企业规模快速膨胀,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力争“十二五”期间形成一批产业优势明显、结构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集群。

(三)着眼提升,推进创新,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

1、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的原则,严格落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排查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落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领导包保、现场办公、限时办结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品牌创建、市场拓展以及人力资源、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2、推进企业创新和管理提升。研究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规划,协助企业创建科技研发和新产品开发服务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导企业创建品牌,抓好企业上市培育。

3、帮助企业打通融资瓶颈。发挥好县内各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经常性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吸引境外金融单位开展信贷业务,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引导企业完善融资担保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控股担保公司的作用。

4、保证项目建设用地。认真研究土地政策,重点在争取土地单独选址、土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已批未用土地指标挖潜上下功夫,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业经济质量和水平

按照合同项目抓落地、开工项目抓建设、建设项目促投产的要求,严格落实促进工业发展“四项机制”,强化对包保部门、责任人的督导,组织相关部门、园区搞好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进度。一是对已经签订合同或基本成熟的项目,搞好与招商引资指挥部衔接,积极做好项目预审和开工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建设;二是对重点在建项目,细化、量化推进任务,实行挂牌督导,并加大服务协调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早投产早见效;三是对长时间圈而不建、擅自转让、迟迟不能投产的项目,查明原因,严格按照项目退出机制,履行项目退出程序。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7

一年来,按照年初的工作思路,在省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围绕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服务教育大局,坚持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按照督政与督学并重的原则,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以强化县区政府教育职责、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等方面为重点开展工作,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立足迎检,提高督导服务水平。为了督促指导渝水区教育工作做好迎接第二轮省政府督导评估,促进县级政府落实教育管理职责,完善义务教育体制,加快县域内各类教育的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组织市督学多次深入渝水区开展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要求渝水区按《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落实到位,认真做好迎接2011年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其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到位。渝水区教育工作获得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第二名。

二、着眼长远,推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组织二个专家组对县(区)筛选的县级素质教育示范校进行市级第三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申报和评估工作,对遴选出的渝水一小参加省级评估的程序、材料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查,顺利完成了省级督导评估,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为标杆,以创建示范学校、合格学校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促进学校发展上水平、上档次。分宜一小、市长青小学被省教育厅授予第二批“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称号;市九中等十六所学校被授予第二批“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通报表彰了三十一名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个人。

三、措施得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始终坚持春秋两季开学,及时组织检查小组,以明查暗访相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市直学校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县(区)学校进行了抽查,一是对学校的收费、招生、开学准备、等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各种不良违规补课、收费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规范了学校收费、招生行为。社会反映很好。二是对校内的日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体育器械、校舍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国家保密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容校貌进行了全方位的督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增强了学校的安全防患意识,强化了安全措施,保证了师生的人身安全。三是对落实享受优惠政策的低保户与特困户子女减免、补助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善于学习,提高督导研究能力。为保证教育督导工作卓有成效,为领导决策参考提供有力依据,当好参谋和助手,加强督学队伍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培训和学习。一是组织督学日常业务学习,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浙江考察学前教育的政府职责,了解浙江强化政府管理,对农村学前教育目标规划、分管职责、办园体制、建设标准、投入机制、编制保证、师资待遇、考核办法;分级举办,分级管理,农村中心幼儿园由乡镇政府举办,村教学点由村集体办,把政府保障的责任覆盖到学前教育,确保学前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落实国家住建委《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版)》,配套规划建设托幼所;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公办教师编制比例,农村在编幼儿教师与义务教育段教师同待遇。三是在做好督导工作的同时,注重教育督导改革创新和督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努力使自己由经验型督学转为科研型督学。《分宜县“初中进城”助推教育公平》刊登在《教育督导》2011年第一期上。

五、专项督导,有力推进教育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对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就《市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贯彻落实情况、闲置校园校舍举办学前教育的落实情况、当前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对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草拟的《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由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下发,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组织开展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专项督导。与市电教馆对全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进行了一次普查,加强了中小学对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在机构落实,经费投入,优化现代教育技术环境,课题研究,队伍培训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方面得到了强化。三是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理顺了教师队伍的管理权限,督促政府部门履行教师队伍管理的职责。

六、改进作风,提升教育发展服务水平。为巩固2010年开展的“提升质量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创优教育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室作为发展提升年内设机构,根据市教育局余教字[2011]7号文件《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把常规工作贯穿在发展提升年活动中,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服务教育中心工作。

七、大力宣传,提高教育督导知名度。一是完善《教育督导网》,《教育督导网》是全市教育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素质教育交流经验、下载评估细则及标准等有关资料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有效提升教育督导的知名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评估资料,方便教育督导的有利开展。二是大力宣传全市教育成果,针对全市学校基本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现状,就如何实现教育和谐,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别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加以分析和判断,形成调研文章。

回顾全年的工作,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受经费、车辆等条件的限制,教育督导的基础性工作薄弱,监督、指导与评估的职责未能得到较好的发挥,与新时期教育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开展学校教育督导评估,目前一方面涉及对象与范围较窄,职业教育没有完全纳入评估范围;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业务部门与督导部门的关系,组织协调、评估认定的主体需要进一步明确;督导的力度还不够,深入学校了解情况和指导学校工作还不够等。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观念,不断探索,勤奋工作,推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发展。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8

今天,市政协调研组一行来我区专题调研学前教育工作,这充分显示了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各位领导和委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近年来,***区学前教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有效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基础地位和公益性质,全面推动民生改善,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下面,我就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使学前教育得到了一定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5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52所,在园幼儿6936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4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9%。全区学前教育教师575人,教师学历合格率62%。其中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215人,占学前教师人数的37%。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最薄弱的环节。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前教育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实践“三个代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加快我区民生工程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公安、卫生、安监、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的学前教育工作,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009年,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教育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安全管理责任。2011年3月15日,教育、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及接送幼儿工作细则>的通知》(天秦教字〔2011〕46号文件),文件对校车标识、驾驶员资质、车况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今年3月,我区又制定出台了《***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目标、发展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成为引领我区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加强学前教育宣传,营造重视学前教育的氛围。为吸引幼儿入园,提高入园率和保教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对学前教育工作者加强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他们依法治教、依法办园的意识,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倡导幼儿园对家长承诺,让社会了解学前教育的重要作用,吸引适龄幼儿入园。加强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幼儿园的政策宣传,吸引企业家把目光转移到举办幼儿园上来,鼓励企业家投资建园,营造了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培养典型,促进各类幼儿园全面发展。为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我区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典型带动工作的发展。目前,全区共有省级一类幼儿园2所,区级示范幼儿园6所。近年来,我区组织了多次学前教育现场参观观摩活动,组织全区幼儿园负责人到市一幼、市二幼、解放路幼儿园、聪聪星幼儿园、贝贝乐园幼儿园等园所参观学习,为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多年的努力,全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大幅度增加,办学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有了显著提升。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社会力量办园已达52所,其中达到颁证条件幼儿园26所。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等方面同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同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地发展。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水平是保教质量的关键,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对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培养。我区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制定了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对所有从事幼教工作的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使全区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和教学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在加强各类培训的同时,多次组织幼儿园管理者参加安全、保教、后勤管理等方面的研讨班和培训班。积极开展教学能手、优质课评选活动,调动了教师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教师的综合素质。三年来,共培训学前教育工作者306人。2010年11月,对34名获得幼儿优质课的教师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按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育与教学计划,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做到了教育与教学相结合,教学与教研相结合,指导教师更新观念,加强理论学习,从而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及教育教研水平。   

(六)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我区指导各类幼儿园坚持按照“幼儿教育活动化、幼儿活动游戏化”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注重开发智力,培养幼儿的求知欲和实践能力,确保幼儿园教学活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禁幼儿园使用小学教材,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通过开展教研活动、教学评估,规范教学活动内容,学前教育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幼儿人身安全。多年来,我区各有关部门一直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多次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幼儿教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不断加强对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各类幼儿园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常规管理。教育部门检查工作,安全是必查内容,并经常组织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类幼儿园周边环境、校舍房屋、接送车辆、活动场所、教具玩具、食品卫生、消防设施等各方面进行专项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任何事故。三年来,共开展安全专项检查12次,出动人员90多人次,有效保障了幼儿人身安全。

    (八)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结合学前教育实际,我区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制定了督导评估标准,把幼儿园建设、保教质量、经费筹措、规范办园行为等列入教育督导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对学前教育评估时,把幼儿园建设、安全工作作为必查内容,对符合办园条件和发展规划的,进行登记注册,颁发办园许可证。对符合规划,条件不达标办园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擅自办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取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幼儿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的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入少、规模小、布局差、管理弱、师资缺、质量低,且办园行为普遍存在经营性为主公益性不足,市场化为主公共服务不足,托管性为主教育性不足的问题,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是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一)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园所之间办园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区省级一类幼儿园共有2所,全部在城区。农村颁证许可的幼儿园仅有1所,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发展滞后,缺乏规模大、档次高的优质幼儿园,城乡园所之间办园水平差异大。

    (二)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办园经费保障机制不全。近年来,全区公共教育财政支出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与基础教育其他阶段相比较,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的0.1%。我区学前教育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人员工资及基本建设,从而导致办园经费保障机制不全。

    (三)幼儿园保教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全区360名教师中,其中60%以上为相近专业或职后培训人员,专业起点低,专业素质差。保育员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未受过专业培训。同时,由于幼儿教师普遍存在收入低、保障差等问题,导致教师流动比例高,专业化进程缓慢。教师过于频繁的流动,给幼儿园正常秩序和保教造成干扰,他们往往忙于维持,无法顾及保教质量。

(四)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入园难问题凸显。我区规模小、档次低的幼儿园还大量存在,65%的幼儿园由普通民房、厂房、住宅用房改建而成,幼儿园设施简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全区一类以上幼儿园仅占3.7%,还有50%的幼儿园达不到颁证条件。优质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少,导致儿童入园难,入好园更难日益成为一个新的民生问题。

    (五)办园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区属公办幼儿园仅有2所,且园舍陈旧、场地偏小、入园幼儿超负荷问题严重。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也存在设施差、设备缺等情况。因而占大多数的民办幼儿园成了全区学前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我区的学前教育基本处于“民办提供公平,公办提供选择”的状态。部分民办幼儿园为了吸引生源,他们采用车辆接送的方式来增加生源数量。目前,这些接送车辆多为10座以下面包车,车体轻、安全性能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基础,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的终生发展。我区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支持,把发展学前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随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充实完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安排充实专人负责学前教育工作。

     (二)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后三年,我区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际,按照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坚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办园条件、保证教育质量、提高规模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城区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在农村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重点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我区计划在城区新建、改建幼儿园9所,在农村***镇、藉口镇、***镇、中梁乡、华歧乡、大门乡、秦岭乡以及原铁炉和苏城等乡镇建设9所幼儿园。

(三)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坚持“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化投资体制。区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增加政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保证公办园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采取各种措施,促使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积极筹措办园经费,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四)不断深化办园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办好公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真正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保障政府办园为骨干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办园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或捐资助园,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发展学前教育的格局。推广民建公助的建园模式,试行股份制幼儿园,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建设高标准幼儿园。通过联办、承办、国有民办、民建公租、股份制等办园体制改革,扩大幼儿园规模,提高办园效益。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坚持安排学前教育教师有计划的进行轮训,使全区幼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启动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的整体素质。2013年前对所有学前教育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所有教职工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民办园教师享有公办园教师同等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评优选先权利。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9

一、发展现状

市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实施以来,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办园条件显著改善,管理明显加强,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彰显了普惠性特色,取得可喜成就。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5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5所,比2011年增加6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全市在园幼儿926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6%。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事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部分幼儿园“大班额”现象亟待改善;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相对滞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总体数量和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保教质量和办园行为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到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二)具体目标。

1、扩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17年,新建公办幼儿园8所,基本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9%、91%和92%以上。

2、调结构。着力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率。到2017年,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基本享受普惠。

3、建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园教师编制核定与补充制度,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到2017年秋季开学时,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业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乡镇以下公办幼儿园该比例不低于20%。

4、提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教育为主、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和“小学化”现象。提高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创新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加强保教研究与指导。全市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业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率。

1、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确定点幼儿园,确定办园规模。乡镇以下有小学的地方,或者常住居民有3000人以上的较大集镇都应布点建设幼儿园。将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2、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学前教育扶持基金,有计划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到2017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较多、地域较大的集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实行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确保乡镇内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3、补足配齐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研究出台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住宅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将承建单位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向社会公示。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建立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土地使用权、安排贴息贷款、减免租金、补贴运行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

5、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推广实施“五统一”(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目标标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保教规范)等有效工作机制,以加快薄弱园的提档升级。新建公办幼儿园要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派驻公办园长和适量公办教师,实行集团化管理,并逐年增加公办教师比重。

(二)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以县(市)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结合实际测算核定本地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普惠性民办园奖补办法和家庭经济贫困幼儿资助标准等,完善家庭经济贫困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社会、家长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3、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对各地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确保学前教育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对中央和省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等。对利用各级财政资金修建的幼儿园,应确保其公办性质,确保提供普惠。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三)加强科学保教指导,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幼儿玩教具及教师指导用书的配备与指导,2017年秋季开学前,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玩教具配备达到省定标准。严格控制幼儿入园年龄,不招收3岁以下幼儿。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招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类考试。严禁给幼儿统一配备人手一册的教材(资源包)。

2、加快提档升级。依据国家、省有关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制定本地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办园水平评估工作,实行办园水平动态认定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等晋级步伐,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7年,全市省级、市级示范园比例要达到15%。

3、推进“家园共建”。大力推进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严格执行“家长代表入园制度”,形成“家园共建、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4、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专兼职专家团队,为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1、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管人员和安保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市级备案制度,凡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

2、完善幼儿教师补充机制。按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有计划招录公办幼儿园教师,不断提高公办园教师在编比例,同时配齐配足保健人员等各类教职工。

3、加强业务管理,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建立学前教育师资库,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统筹考试,不断加大本市一级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支持幼儿教师在职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加强园本培训,推动园改教研、园本研修深入开展,全面提升队伍理论素养和岗位工作能力;建立技能考核制度,激发保教人员积极性。

4、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按要求落实公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以薪养岗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在编职工和非在编教师待遇问题,实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园教师按有关规定在工资待遇上予以倾斜,积极开展公办园教师县管园用工作。引导和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法与其所聘教职工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落实其社保、住房公积金、工资等待遇;在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审、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等方面,保障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五)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保证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办园体制、投入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对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纠正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幼儿园准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举办幼儿园必须按规定办理设立审批及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办园许可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对于无证办园行为,由镇(街道)政府组织教育、综治、公安、住建、卫计、食药监、物价等部门联合整治和依法取缔。

3、加强幼儿园年检。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幼儿园年检和结果公示制度,督促幼儿园进行问题整改。要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上定期公布各类幼儿园资质、办园条件、师资状况、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组建由政府督导部门牵头,由政府职能部门、家长委员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幼儿园评估小组,对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定期进行监控评估,评估结果对社会公布,作为幼儿园年检、评级的重要依据。

4、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市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报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其他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0

督导室上半年工作总结一、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中的9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督导室工作已完成9项(第6项,学期末综合督导检查待中考结束后进行)。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临汾教育督导工作指南》

2. 2019年元月份,2018年年终综合督导检查,对全县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其结果运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综合评估,奖优罚劣,达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提高的目的。

3. 2019年元月到3月,完成了509名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工作。此项工作历时三个月,程序繁杂,牵动部门多,核查过程困难重重,督导室人员经过艰苦细致地调查、甄别、分类、归档,我县509名疑似失学儿童的信息核查圆满结束,督导室向市局上报了工作报告。

4. 2019年3月份,春季开学及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报告,上报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保证了春季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加强了督导责任区建设工作,将六个督导责任区调整为五个,建立了督导责任区工作制度,上报了《乡宁县责任督学工作经验总结》。

6.2019年5月份,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按照《晋政教督办函〔2017〕4号》文件要求,目前已经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评(第二批40所幼儿园)任务。为40所幼儿园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向上级督导部门上报了工作报告。

7.2019年6月份学期末综合督导检查。

8.完成了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9. 配合相关股室做平安校园、教育装备的管理和使用、特色学校创建、党组织建设及“三考”等其它要求配合或牵头的工作。

二、工作亮点

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我县由督导室牵头并下乡落实的40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启动早、核查细、信息准、整改意见书下达迅速,督导报告上传及时,在全市位居前列。

2.对全县学校综合督导工作。督导方案科学实用、便于操作,督导内容与时俱进,督导程序规范,问题反馈迅速,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督导室下半年工作一、常规工作

2019年7月对全县三分之一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了县级督评。

2019年9月在赵主任带领下一起深入管头镇中小学,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圆满完成了开学初督导工作。

2019年9月与普教股同志对全县10个乡镇的疑似失学儿童进行了入户核实,为控辍保学工作摸清了数据。

2019年9月 迎接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对我县三分之一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2017年9月对全县中小学的开学督查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

二、服务大局

2019年8月我县9位督学赴北京师范大学接受市局组织的培训。

2019年8月参加我局组织的赴山东潍坊市办学模式考察工作。

2019年10月参加师训股的普通话验收工作。

2019年10月王德旺赴山西大同参加高中阶段和幼儿阶段的资助培训会议。

2019年10月完成了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工作。

2019年10月完成“智慧乡宁”信息采集工作。

2019完成了对全县中小学开学初和学期末四次综合督导。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1

为了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开发区建设,规范各项工程建设行为,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区容区貌,提升对外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现就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主要内容范围

(一)规划管理主要内容范围

1、开发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必须服从*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园区建设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开发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的要求,实行扎口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严禁多头审批、违规审批和越权审批。

3、开发区内的二、三产项目必须服从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布局,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实施规划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4、开发区内的村民建房必须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实施,严禁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外新建民房。

5、开发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规定的设计指标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6、进区企业在开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所批准的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改动,所有构建筑物出地面(±0.00)时,必须报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验线,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程序施工。

7、进区企业如需翻建、改建、扩建(包括围墙大门),业主应主动提出申请并附具体设计图纸,经区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建设管理主要内容范围

1、开发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环评、土地审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消防以及防雷等审批手续。

2、进区项目建设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主动到开发区备案登记,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定期组织对建筑质量及安全进行巡回检查。

3、公共建筑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必须委托监理公司对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园区公共绿化建设管理主要内容范围

1、园区公共绿化项目原则上在电力、给排水、通信、路灯等公共设施地下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方可实施。

2、加强园区公共绿化管护,及时除杂、整枝、浇水、防病治虫等,确保绿化管护有形有色,生长旺盛,整齐美观。

3、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化带慢车道的,须报管委会负责同志审批,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要求补植恢复,并缴纳一定的施工押金。

(四)园区公共路灯建设管理主要内容范围

1、园区公共路灯遵循有路有灯的原则,实施配套建设,保证车辆行人交通安全。

2、加强路灯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路灯正常运行。

(五)区容环境管理主要内容范围

1、严禁占道经营,未经批准占道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经批准临时占道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的,要按指定要求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并设立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设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到期要及时清除所堆放的物料和搭建物。

2、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沿路泼洒渣土、建筑材料。

3、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4、按照规定,做好户外广告管理。

5、及时做好公共道路卫生保洁工作和园区内水环境保洁工作督查、指导。

6、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及时收集处理生活垃圾。

二、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一)园区管理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招商签订的项目协议及时出具项目所需用地的红线以及规划设计要点,交投资者进行规划设计。

2、负责对项目总体规划及单体建筑图纸设计的审查批准工作。

3、负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4、负责牵头对用地红线及±0.00验收工作。

5、组织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并签署意见,交村建所办理房产证。

6、加强对监理、造价、招标、材料检测等相关中介单位在开发区内活动的监管,督促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7、负责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道路、下水道、桥梁等)的正常维护工作。

8、负责对园区建设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9、负责对开发区投资的公共项目的造价实施有效控制,严格签证手续及隐蔽工程验收,对报送的造价进行初审,资料整理齐全后报审计部门审计。

(二)国土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土地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

2、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工作。

3、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地籍管理和村民宅基地管理、居民建房翻(扩)用地及土地用途变更等管理工作。

4、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变更登记中的土地权属调查和权属初审工作,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粘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6、负责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年租金的收取,承办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对进区项目的建设、利用、闲置、改变用途进行跟踪管理。

8、参与项目用地红线放样,全权负责项目围墙红线验线工作。

(三)村建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进区项目“一书两证”的办理及园区企业改、扩建设手续的办理。

2、参与项目用地红线放样,全权负责企业±0.00验线工作。

3、负责办理村民建房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4、参加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房产证。

5、负责在建工程建设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6、负责违章建筑的查处。

7、负责督促在建企业的手续齐全及跟踪服务和巡查工作。

(四)区容管理监察队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2、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发现违章建筑及时通报、制止、配合拆除。

3、负责通讯、燃气、有线电视、供热、供水、供电等相关配套协作单位在园区的建设活动管理,保证按所批准的方案实施。

4、负责对临时设施、占道堆放、运输车辆、户外广告等区容环境的管理。

(五)绿化公司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园区公共绿化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标和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园区公共绿化管护工作。

3、负责施工项目后绿化的恢复及管理工作。

(六)环卫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环卫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2、负责园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环卫设施管理工作。

4、督促园区各村、各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各类垃圾。

4、督促园区各村做好各自范围内的河道环境管理工作。

5、负责环卫费的收取工作。

(七)路灯公司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园区亮化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标和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园区路灯日常维护工作。

3、对突发的各种故障,在规定的工作时段内恢复,坚持巡查值班制度,确保路灯正常运行。

三、各类建设审批流程

(一)村民建房

1、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村建站、国土所。

2、村建站、国土所在接到申请七日内派员实地查勘,具体了解新、扩、改、翻建情况,初审符合条件后在本村公示用地情况和规划建设情况,并附照片。

3、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办好相关上报材料,由区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市职能部门批准。

(1)64平方公里之内的村民建房报市规划局批准,建房户需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由村建站负责报送。

(2)64平方公里之外的村民建房报市建设局批准,相关材料由村建站负责报送。

(3)村民建房用地手续办理报市国土局批准。

4、市职能部门批准后,村建站、国土所分工责任人在三日内到村会同村委会分管负责人现场放样,房屋建成后报村建站、国土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村建站方可办理房产证。

5、如村民擅自建房,由村建站、国土所依法查处,坚决拆除。如村干部知情不报者,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二)新项目建设

1、招商局与客商签订投资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复印件、用地示意图转至项目推进组。

2、项目推进组负责办理立项批文,并将立项批文报送市国土局办理土地预征,土地摘牌后凭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企业提供用地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有规划资质的单位设计),转规划建设组会审。

3、规划建设组依据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地查勘初审,初审在三日内办结,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具用地红线,办理相关手续。由规划建设组在当天内转至项目推进组完善相关材料。

4、相关的规划用地等手续批准后,项目推进组、规划建设组要明确专人配合市职能部门人员现场放样,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所批准的图纸施工。

5、工程竣工后,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规划建设组、项目推进组进行综合验收,在接到申请7日内办理验收工作,规划建设组负责办理房产证。

(三)园区企业改、扩建

1、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改、扩建平面规划布置图(有规划资质的单位设计),报规划建设组审核,或由项目推进组、企业服务组将申请、图纸转交规划建设组。

2、规划建设组在接到申请图纸三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勘,依据总体规划,并结合已建情况初审后,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3、项目推进组、规划建设组要明确专人配合市职能部门人员现场放样、跟踪管理,做到按图建设不走样。

4、改、扩建工程竣工后,由企业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项目推进组、规划建设组在接到申请七日内办理验收工作,规划建设组负责办理房产证。

5、如企业擅自改、扩建,区分管负责人将组织职能部门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并追究辖区内职能部门分工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套设施建设

1、公共设施施工单位在区内实施配套建设,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施工图纸报分管负责人审核,规划建设组在接到申请、图纸七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初审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2、经批准后,施工单位与管委会签订施工协议,施工单位向村建站、城管队报送施工图纸,协议复印件进行备案。

3、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凭相关的施工批准手续到城管队缴纳1000元/宗区容管理费,500元/宗工程质量监理费,并预缴一定的施工押金,押金数额根据开发区已建成的配套设施所受影响的程度测算而定。

4、规划建设组相关责任人、村建站、城管队管理人员凭缴费单,依据规划图纸现场放样。

5、施工单位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押金。如施工中破坏开发区已建相关配套工程,将按实扣除押金;如破坏程度严重,押金已全部扣除仍有损失,将继续追究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

四、加强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建立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研究部署全区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不得推诿扯皮。各村、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划建设和区容环境管理工作,对违章违法建设行为和损坏区容区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2

一、工作思路

2020年,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坚持“抓规范、补短板、提内涵、办特色”的工作思路,在全面落实“补短板、提内涵”的基础上,实施“薄弱园保规范、普通园提质量、优质园创特色”的分类管理模式,提高整体办园层次,全面提升保教水平。

二、目标任务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条件,丰富幼儿游戏活动空间及材料;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核定幼儿园办园成本,提高幼儿园运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用工管理,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深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乡镇中心园保教质量,规范村园办园行为,引导优质园初步形成特色教育框架;进一步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园务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加强常规监督检查。依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幼儿园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坚持落实随机抽查、常规检查和年度检查制度,加大“小学化”现象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促进常规工作规范有序。加强县直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督,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

2.加强学校附属园管理。规范学校附属园办园属性,强化学校对附属园安全、卫生、保教常规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职责,实现学校与附属园一体化管理,规范附属园办园行为。开展学校附属园办园行为达标评估检查活动,完成4所附属园验收。

3.进一步规范保教常规。实行“四表”上报制,“四表”包括:幼儿园一日活动作息表(分季节)、户外活动安排表(含特殊天气)、功能室安排表、班级周计划表(含特殊天气),加大课程设置与实施监管力度,规范保教常规。

4.更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全县入园率、出生人口、教师队伍、幼儿学籍等数据统计工作。

四、加强质量提升建设,提高保教质量

1.推进薄弱项目整改活动。继续加强“户外活动”和“区域活动”业务指导,组织全县幼儿园室内外体育活动推进会、各级示范园区域活动设计评选活动,健全户外和室内体育活动框架,补齐保教短板。

2.搭建业务交流平台。组织全县幼儿园保教工作交流研讨会,围绕保育工作、幼儿习惯和能力培养、园本教研和园本培训、家园共育等专题,交流幼儿园亮点做法,寻求常规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促进保教质量有新提升。

3.注重幼儿习惯和能力培养。坚持养成、启智、健心的幼儿素质教育三大着力点,引导幼儿园健全幼儿习惯培养长效机制,丰富培养途径和方法,使之内化为自觉行为。指导幼儿园打造活动文化,利用主题日、节庆日、园内竞赛等多彩活动,为幼儿搭建锻炼展示的平台,提高幼儿综合素质。推进幼儿阅读,丰富阅读主题,提高阅读区域利用率,打造阅读系列活动,培养幼儿阅读习惯。组织全县第三届大班幼儿讲故事比赛。

4.建立常态化的家长工作机制。引领幼儿园拓宽家园共育途径,定期开展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主题宣传月、家长学校、家长助教等活动,争取家长意见,加强家园沟通,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教育合力。坚持开展新生入园招生、入户宣传和家长培训等,做好家幼衔接,提高9月份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

五、注重内涵建设,扩大优质资源

1.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深入开展“片区联动”教研,发挥优质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作用,结合现场教研和线上教研,形成办园理念、教育资源、教科研成果等共享共建机制,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片区教研安排及主题活动方案上报制度、活动展示制度,监督指导片区活动,提高教研效率。指导幼儿园创新园本教研方式,发挥教研共同体的作用,形成常态化、主题化的教研机制。

2、加强农村(民办)幼儿园建设。制定新一轮结对帮扶方案,采取年度帮扶目标责任制捆绑制考核,实现精准帮扶,使薄弱园办园行为达到合格水平。开展乡镇中心园和民办园间互派交流、互检互学活动,搭建园所间横向交流平台,提高农村园和民办园管理水平。

3.推进优质园特色教育创建工作。引导幼儿园以科研课题为引领,打造特色鲜明的教育环境,加强教师相关理论和技能培训,探索实施特色教育课程,促进优质园向特色办园发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1.规范幼儿园用工管理。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外聘教师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外聘教师资格准入,落实幼师持证上岗制度,监督幼儿园用工行为,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