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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时间:2022-11-13 21:45:11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1

监狱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工作总结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整改阶段以来,省**监狱将其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点睛之笔,将整改方案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明确了整改内容、时间、责任人,把整改阶段各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四对照四查找”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监狱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内外监狱系统先进单位的经验,认真查找我狱在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对照监狱工作实际,认真查找监狱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等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认真查找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做好“四查四对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分析。

做到“四明确一承诺”

明确整改项目。针对前一阶段查找的问题,真正抓住制约和影响本监狱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群众最急、最盼、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抓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际国内监管形势,保持监狱工作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措施,列出整改项目,扎扎实实抓好整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既有解决突出问题的近期目标,又有促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中长期安排。对于群众期待、条件具备,在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列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对于需要较长时间、经过各方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对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每一个存在问题都有具体的整改方法和保障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整改方案切实可行,每一个问题都有一项或几项解决措施。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结合领导班子的分工,把整改任务立项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单位领导负责、有相关科室承担、有具体人员落实。设立规范的整改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公布整改方案并作出公开承诺。在广泛吸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使整改方案充分体现民情民意。在监狱办公区公式栏内将整改事项进行公示,并作出公开承诺,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推动“五个创新一个为民”

推动服务创新,在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管理创新,在监狱管理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推动思路创新,在罪犯教育方式方法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理念创新,在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学术创新,在提高监狱管理理论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思想政治、领导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执法为民的素质和能力。

明确“六个抓落实” 推动监狱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抓落实,必须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抓落实,必须坚定信心,振奋精神; 抓落实,必须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抓落实,必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抓落实,必须转变作风,形成合力; 抓落实,必须提高能力,建好队伍。该狱始终把眼睛盯在实践上、盯在实效上,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用实际行动推进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2

【关键词】党建促队建;监狱改革;动力源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7-0054-02

引言

监狱警察中党员比例较大,加强监狱警察的党组织建设,能够进一步推进监狱警察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工作确保监狱工作绝对服从党组织领导的地位,保证党提出的各项方针与政策能够在监狱管理中真正得到落实。因此在监狱改革过程中,要始终明确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党建来带动队建、队建带动业务,从而为监狱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源。

一、监狱改革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而监狱工作又是“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体现。在当前的监狱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与社会发展以及法律条文内容不相符的工作条例,甚至存在法律空白的情况[1]。为了保证“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要求不断进行监狱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需求

监狱是我国刑事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承担着发挥公平与正义、教育改造罪犯以及减少社会不合法行为的重要职责。但是在监狱的实际管理中,受种种历史原因影响,使得监狱管理过程中,常常存在重经济利益忽略公平、轻教育改造的现象,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利,使不法分子猖獗。为了保证和谐社会的有效构建,就必须不断研究监狱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以便根本上转变监狱管理不公平的情况,充分发挥监狱的惩治效应,凸显公平与正义。

(三)实现监狱“三化”的内在需求

监狱“三化”是监狱发展的目标,提示不仅仅要不断改进监狱的硬件设施,还应该不断提升管理理念以及管理制度。[2]虽说我国的监狱管理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凸显各种弊端,使得监狱制度难以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因此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我国监狱制度体系改革的紧迫性

(一)从国家刑事法律政策的调整上来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民主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国的刑事政策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刑事政策的方向始终朝着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情况以及和谐社会构建需求出发。具体体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减刑假释相关司法解释等的制定或者内容修改上,这使得刑罚的结构以及执行发生了非常大的调整,进一步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使各种非法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3]。而刑事政策的调整,对监狱工作也产生巨大影响,具体表现为:第一,监狱押犯的人数不断上升。新的刑事政策实施后,各种短刑犯的数量上升,此外判刑两次以上的罪犯、老病残犯、公共冲突监押人员的数量急剧上升,这加大了鉴于管理风险及教育管理难度。第二,减刑假释以及监外执行等刑法制度,使得刑法执行的法定条件以及程序更加规范,但是减刑假释却可能出现司法腐败的情况,对公正司法的形成不利。

对于监狱而言,在新的刑事政策下,应该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针对不同情况及不同类型的罪犯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关押以及教育改造,这需要监狱对现行的监狱制度体系进行改革与完善。

(二)从监狱自身工作来看

在几十年的监狱发展中,监狱工作在不断进行改革与完善[4]。因此现行的监狱制度体系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具体而言,首先是近几年来监狱体制在不断改革与建设布局,多地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制度管理经验以及改革成果,在刑事法律政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需要巩固与完善《监狱法》。其次是监狱发展需要改革提供动力,当前的监狱所履行的法定智能基础保障及现实条件均具备,因此需要建立新型的监狱体制,以使监狱的监管环境及执法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促进监狱信息化的建设,同时通过体制改革使监狱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化、精化,使监狱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履行好监狱法定职责。最后是监狱制度改革是解决监狱各项工作难题的需要,当前的监狱管理中,由于制度体系的老化以及法律空缺,使得监狱工作的顺利开展受限,如监狱管理中常常存在重病罪犯监后执行难的问题,虽然在2012年修改了《监狱法》,然而其中所实行的“无门槛”政策却也增加了监押重病罪犯的管理风险。再比如罪犯分管比较困难,长期以来监狱按照性别、年龄以及刑期进行基本的分类,但是在该分类上,还存在不同危险、不同恶劣程度的罪犯类型,如果配备统一的警力,会对改造质量产生巨大的影响,容易造成刑罚资源的浪费。

三、抓党建促队建推动监狱改革发展的措施

(一)完善监狱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3

关键词:教育实践活动 管理水平提升 监狱警察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对监狱管理工作而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作风建设、提升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水平提供了重大契机,作为监狱普通党员警察如何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党性,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教育改造犯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干职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

一、在学习中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

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路线就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的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是基础、是前提,只有通过学习才能知道总要求和方法步伐,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高认识、找准方向,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更好地增强党性和工作能力。在学习中要认真解决好为什么学、怎样学、学什么、学到什么程度这四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学习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高昂的政治热情、奋发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举措,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二、作为监狱普通党员警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真正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认清“我是谁”,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只有弄清“我是谁”,才能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更好地提升自己。不知我是谁,身份定位必然错置,必然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只有认清我是谁,才能找准自身定位,才能强化责任、转变作风,才能提高工作落实的效果和质量。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是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忠诚祖国和法律、模范遵守监狱人民警察的各项规定,敬业爱岗。

为了谁是一个政治立场问题,只有明确为了谁,才能找准目标方向,才能服务群众办实事,才能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难题。不知为了谁,工作目的必然迷失,必然与群众形成利益和感情对立。作为党员必须为党的事业而奋斗,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一切为了群众”是党的群众观点的核心内容,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脉相承,也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作为监狱普通党员警察,就要为改造好犯人而努力,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为监狱管理工作创造价值,要多办实事好事,密切联系广大干职,情系广大干职,为广大干职谋福利。

只有知道依靠谁,才能找准力量源泉,才能依靠广大干职共同搞好监狱管理工作,不知依靠谁,就集中不了广大干职的智慧和力量、就不能及时准确地领会组织的要求,就不理解为什么要转变作风?转变哪些作风?就不能高度重视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感情、群众意见、群众经验,就不能把群众观念作为核心价值理念、作为党性修养锻炼的核心内容,就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就不能切实提高自己为群众谋利益的能力。依靠谁是工作方法问题,作为监狱普通党员警察在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监狱党组织、必须紧紧依靠监狱各级领导、必须紧紧依靠监狱广大干职,坚持从干职中来、到干职中去的根本工作方法,做到问政于干职、问需于干职、问计于干职;把干职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作管理的主要依据,作为检验监狱管理工作效果的标准,真正做到服务干职、造福干职。

三、在找准存在的问题中整改到位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必须清醒地看到,每个人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岗位性质如何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只是多与少、轻与重、局部与整体、个别与普遍的区别。作为监狱普通党员警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找准问题必须对照好标准:一是,对照《》和党内一系列法规及要求,看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敏感性、政治纪律、廉洁从政、党员先进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对照中央提出的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对照《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暂行办法》、《机关形象建设六条规定》等,看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四是,对照监狱人民警察岗位职责要求,看履职能力、履职水平、履职效果、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可持续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对照监狱党组织提出的各项要求,看执行力和执行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真正找准存在的问题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必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并结合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三化”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要敢找问题、能找问题、会找问题、找准问题、找全问题;要重点找问题与全面找问题相结合;要自己主动找问题、领导帮助找问题、同事帮助找问题、基层干职帮助找问题、监区帮助找问题有机统一;要在工作中找问题、在学习中找问题、在生活中找问题、在交往中找问题相一致。整改中要以为镜,聚好焦,经常照、全面照、准确照、及时照,既照思想,更照行动;在照镜子的基础上,要及时正衣冠,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的要求;要勤洗澡、洗好澡,及时去除身上的各类“污垢”以及污垢下面的“疾病”;对发现的“疾病”要及时进行治疗,既要自我恢复治疗,也要同志间互相帮助治疗,更要组织上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治疗,不仅要治好旧病且不能复发,更要能预防新病不再发生。做到思想真自觉、要求真严格、环节真到位、活动真有效。

作为监狱普通党员警察找准问题后关键是整改。一是整改认识要到位。只有思想认识上充分到位,才能实施有效的整改行动。二是整改措施要到位。包括学习方面的措施、工作方面的措施、生活方面的措施;既有经济措施和行政措施,也有党纪措施和法律措施等,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实施,使党员干部不想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不会犯错误。三是整改行动要到位。自己要真想改、真敢改、真会改、真能改。四是整改结果要看得见。自己看得见、广大干职看得见、领导看得见、上级组织看得见。整改结果要能定量、能计量、能测量。只有这样才能有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4

近日来,全狱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这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依法制国、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监狱防腐工作提出严格要求。这就我们2009年的执法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年的执法监察工作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全***工作会的安排部署,在抓工作的巩固、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推动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经常性的警务督察。督察全监民警是否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民警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学习氛围浓不浓、工作作风实不实、工作纪律严不严、执法执纪严不严、廉洁自律要求高不高等问题。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以及贯彻司法部“六条禁令”、司法厅“八条禁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以及执法随意的现象。

二、加强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化管理情况督察。监管改造环境是指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的监管警戒设施、罪犯生活区、生产区和学习场所。严格按照《监管改造环境规范》的要求进行督察,要将各种监管改造环境的工作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对于各种不合格、不达要求的情况,都予以严重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加强劳动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情况督察。之前劳动生产现场存在现场管理质量不高,生产劳动的效率低等问题。生产安全隐患掌握和排除不及时,容易造成现场管理失控,安全隐患十分突出。这些问题也要求我们加强督察检查,要求警察值班必须在生产劳动现场来回巡查,实行走动式直接管理,彻底实现生产劳动值班“三个转变”:一是由室内封闭式值守向生产劳动现场开放式巡查转变,增加了警察有效监视面;二是由被动接受报告向主动深入各个生产劳动点了解动态、发现情况、解决问题转变,争取工作主动;三是生产资料登记桌椅由随意设置向政治处、狱政科、劳改科三部门统一规范设置转变,实现生产劳动值班设施的规范管理,确保警察现场直接管理到位。生产劳动现场值班室取消后,监狱就现场走动式直接管理的工作标准、职责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对现场值班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控不得力造成罪犯生产违规纪、生产任务不完成、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了安全效益、改造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四、加强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对于重点工作就要重点对待、重点完成。要彻底杜绝对工作不重视、不上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督察将对重点工作要时时跟进,了解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从而保证全监民警都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对狱情分析,安全形势存在问题整治的督察。相应全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通报监狱一季度狱犯情以及一季度监管改造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的工作开展的措施和要求进行督察。要求全狱实现“四无”,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工作目标。发现并解决存在着的漏洞和隐患,不得有任何麻痹、松懈、侥幸心理,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六、加强对监狱改扩建的督察。对于2009年将要进行扩建的设施进行督察。保证各项设施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无安全隐患。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督察,防止贪污受贿导致各项设施质量不过关,产生重大安全隐患。

七、加强对监狱“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察。根据省、市、县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局关于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的意见精神,全监民警应集中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为开展好“三大主题”活动,要保证学习教育不放松。狠抓学习与教育,通过这次活动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人都应该为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而努力,确保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罪犯监管改造质量。

2009年的执法督察工作,对于我们全监狱民警公正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能力的提升、执法形象的改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政法工作深入推进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监狱工作取得新突破,维护社会稳定获得新进展,平安建设跨上新台阶。希望全监民警积极配合,并对执法督察工作多提意见、说想法。为监狱职能的顺利执行以及创造一个和谐的监狱环境而努力,在新的一年里为监狱工作掀开新的篇章。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5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设一支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这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依法制国、促进主义、政治、文化协调的必然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监狱防腐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其职能是惩罚改造罪犯,为国家长治久安保驾护航。确保司法公正,提高行刑效率,这是监狱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与客观需要。而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及透明度,推进阳光工程,惩治司法腐败,是保障公平与正义的强有力措施。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保证执法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第二部分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构和社会团体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第四部分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务求执法监督工作做出实效。

关键词:文明执法

社会监督

三个结合

两个转变

监督机制

近年来,执法监督工作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如建立层层分解的目标考核机制、设立监狱长接待日和监狱长信箱、人民检察院驻狱检查室举报箱、聘请执法监督员、开设狱务公开专栏等,广开监督渠道,使执法工作透明度越来越高,保证执法机制越来越健全,同时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监狱少数干警在执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来看,仍反映出引导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等较突出的问题。少数监狱存在着干警执法不严、失职渎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他们玷污了国家的尊严,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人民群众对法制的崇高敬仰。所以,监狱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一、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保证执法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责,监狱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社会化,客观上要求执法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而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又是确保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如果重点不明,责任不清,措施不力,监督不严,就容易使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甚至于导致腐败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目前,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是:

(一)减刑、假释工作。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是监狱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罪犯最关注、最敏感的问题,更是执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监狱安全稳定。对在办理减刑、假释工作中是否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对罪犯减刑、假释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记录和专卷是否完整,对重要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无期徒刑不满12年、有期徒刑不足原判刑期三分之二得罪犯假释是否按规定报省局审核,对减刑、假释研究结果公示后罪犯反映的问题是否调查处理等,应进行重点监督。

(二)保外就医活动。重点是监督是否真正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研究过程中是否有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病情鉴定不准等。

(三)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无打骂、体罚、虐待罪犯行为。

(四)有无对罪犯乱罚款、乱收费问题。

(五)有无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物品、保存现金、财物,或者私自向罪犯提供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的。

二、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关和社会团体的重要作用

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国家赋予的权力真正为国家谋利益。我省监狱系统为了确保执法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普遍采用"三监督"制度。并通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职能部门、群众监督的整体合力。坚持探索执法监督的内容、方式和渠道,确保监狱执法行为始终处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快速提升监狱整体执法水平。

一是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查机关的一切执法活动都是按照宪法与法律的规定来实施和开展的,目的是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对监狱执法工作的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监狱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监狱执法工作趋向法制化和正规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在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的职权中,对于监狱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一项重要职权。监所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等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并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二是接受纪检部门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的内部监督。

1.加强教育,提高干警素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如市监狱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手册》,监狱新任中层领导与家属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宣誓,所有执法干警都认真签署《河南省濮阳市监狱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承诺责任书》此项举措,有效的约束了干警的执法行为。此措施实施后,监狱干警的执法自觉性提高了,违规违纪的人减少了,干事创业的氛围更浓了。

2.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监狱纪检部门可在狱内外明显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举办监狱长接待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严格保密纪律,建立举报登记记录及相关的档案资料,保证监督渠道畅通无阻。

3.对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实行跟踪谈话制度。监狱纪检、刑法执行部门要紧密配合,提前一个月对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指定专人逐个对其进行出监教育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干警的执法情况,征求罪犯对监狱狱务公开的合理化建议。罪犯在谈话记录上以书面的形式,对监狱执法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实施这一举措,可有效的遏制罪犯出狱后的不规行为,树立监狱良好的执法形象。

4.实行"阳光工程",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再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把现有条件下能公开的内容完全公开,这其中包括罪犯的日常考核、奖惩、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临时离监等执法活动的所有依据、程序、环节、标准等。对狱务公开的内容,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报纸、自动查询系统、闭路电视、刊物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尽可能使每名罪犯和犯属都能知晓。通过狱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有利于增强干警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执法工作局面涣然一新。

三是接受社会有关部门和罪犯家属等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

1.设立监狱长信箱,实行监狱长接待日制度。监狱长接待日和监狱长信箱是监狱领导掌握罪犯改造的第一手资料,解决罪犯及其家属实际问题的有效渠道,是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稳定狱内改造秩序的有效手段,也是监狱领导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掌握干警执行刑罚是否公正的重要途径。监狱领导与罪犯、犯属直接接触沟通,使监狱执法工作更容易赢得罪犯及其亲属的理解和配合,也更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

2.聘请社会知名人士,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自我加压,监狱可在各级政府、人大、司法、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和监狱机关离退休人员中聘请精通法律、德高望重的人士作为监狱执法监督员。通过向他们汇报监狱执法情况,听取他们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执法监督。主动接受犯属的执法监督在罪犯亲属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对监狱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

3. 监狱与传媒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动关系。监狱事业的发展,需要传媒的沟通交流及宣传鼓动,同时更需要群众的监督制约。而传媒对监狱的宣传监督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在工作运行中也需要监狱的配合支持。传媒作为舆论媒介,在社会与监狱之间构筑了沟通的桥梁;传媒作为舆论监督,在社会与监狱之间形成了制约机制。

4.完善硬件设施,在会见室安装狱务公开查询系统。为了方便罪犯家属对罪犯基本情况及改造表现的掌握,一些监狱在会见室安装了狱务公开电脑查询系统,犯属很容易查到狱内罪犯的情况和狱务公开的情况,增强了罪犯亲属与监狱及罪犯的沟通,对罪犯的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对监狱的执法工作也能做到有效监督。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确保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为此,近年来,省监狱管理局、省属各监狱根据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出台措施,建立了严密的执法监督防范体系。我省监狱系统依据《监狱法》、《刑事诉讼法》等法规,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减刑假释工作实施办法》、《刑罚执行工作考核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向做出改造罪犯工作的十项承诺,在省监狱管理局下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监狱、少管所检察室执法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省第三监狱出台了《关于对狱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源头治腐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的出台,目的是督导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要靠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工作和各个环节,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要执法环节上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

在建章立制的同时,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通过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整改存在的,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依法规范罪犯收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申诉、释放、奖惩等执法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聘请执法监督员,定期对执法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受到社会好评,促进了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机制,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机制,进快制定《执法监督条例》等,切实解决监督工作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同时要从深层次问题着眼,对现行的法规制度进行清理、规范、配套和完善,在重视实体性法规的同时,加强程序法规的制定。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务求执法监督工作做出实效

执法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才能真正确保执法监督的效果。

(一)确保领导到位。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涉及面较宽,没有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是难以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的,加强领导要体现在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体现在当源头工作涉及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的矛盾时,要以整体利益为重,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源头治理工作需要对利益关系做出新的调整时,要自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当监督工作遇到梗阻和困难时,各单位领导要及时予以疏通协调解决。

(二)优化执法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不断的过程中,监狱的执法环境日趋复杂,改造对象维权意识明显加强,这对监狱执法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只有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首位意识,进一步强化监狱各项职能,才能使广大干警在新形势下坚持不懈的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严格、公正执法。执法环境优化了,那麽就更有利于执法监督,执法监督工作才能更到位,更有效。

(三)强化打击力度。要切实做到"两手抓"。一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对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必须从严惩处。要坚持"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员干警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纪违法者都不能逍遥法外。同时要抓好权责追究制,把用权和责任结合起来,谁滥用权力,就追究谁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做到"三个结合"。执法监督工作即要重拳出击,保持强劲的力度,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之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符合现实的要求,体现的特征。这就需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监狱党委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要紧紧围绕监狱党委的中心工作,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保发展,立足从查找现行体制、机制和制度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入手,制定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是要与本单位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要主动发现和抓住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督查和整改。三是要重视同干警、服刑人员关注的"热点"、"难点"相结合。对"热点"、"难点"问题要理清思路,认真对待,这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拥护和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正确与否的标准,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广泛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脚踏实地、真心诚意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正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五)重视整体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与廉洁自律、查办案件、法制等工作都需要结合起来抓,使之相互促进、互相补充,形成整体效应。我们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要求,整体推进此项工作。今后要进一步规范职权,强化权力制约,依法管好权力。我们要从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和强化监督制约入手,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不断拓展执法监督工作领域和范围,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把监狱执法工作水平提升到新的台阶。

(六)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实现由过去单纯的职能部门的监督,转变为包括执法监督机关、社会各界、服刑人员及家属在内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全面监督,二是变事后的监督为事前、事中的监督,以便把握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杜绝干警执法中办人情案、关系案。

(七)坚持常抓不懈。执法监督工作不是权益之计,而是一项常期的艰巨性任务。由于形势的日新月异,新的执法问题还会不断出现,我们一定要把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一项常期而艰巨的工作长抓不懈。同时还要看到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尤其涉及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问题,需要作出长期艰苦的努力。执法监督工作要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达到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目的。

(八)完善监督机制。少数监狱干警队伍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反映出缺乏有效监督的实质性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监督的形式主义和制度棚架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解决好严格监督问题。只有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保守监狱秘密的前提下,将一切能公开的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公开透明的办理,才能防微杜渐,治标治本。

执法工作作为监狱各项工作的主线,执法监督工作将任重而道远。监狱执法队伍既要保持一如既往的热情,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时俱进的思路,更要不断完善自我,更新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不断的完善执法监督的机制和措施,探索执法监督的手段和,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确保监狱公正公平执法,进一步树立监狱机关整体的良好形象。 :

1 李明初:《监狱监所化规范化管理实务全书》 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 2004年

2 席治国:《监狱监所常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集》 远方出版社

2004年

3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监狱改革与发展探索》

工商出版社

2003年

4 张晶 《监狱与实践》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2004年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6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监狱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性

高度重视我国国家安全问题,他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同志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新概括新论断新思想,顺应了时展潮流,回应了人民重大关切,对于应对我国国内外安全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监狱是国家政治机关,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战线,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做好监狱工作,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提高政治站位来认识,牢记监狱工作的职责使命,坚守安全底线,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监狱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强调,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警察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要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与时俱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由此可见,监狱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既是进一步端正监狱工作指导思想和提高政治站位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

(二)监狱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必然选择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承载国家意志、彰显刑罚威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公平正义的多重使命。监狱工作不是大局,但会影响大局,监狱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社会大局稳定。监狱民警要充分认识到监狱安全是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发生安全事故,就会给社会大局带来影响,日常工作中,要切实把监狱安全放在整个社会稳定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自觉树立大局意识,以监狱安全稳定服务大局、支持大局。由此可见,监狱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它既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

(三)监狱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适应新时代监狱工作的现实需要。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监狱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安全稳定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发展变化新形势对监狱安全稳定提出的新要求、对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以及监管改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正确把握形势任务,锻造符合监狱工作安全标准的高素质警察队伍,建立符合国家安全形势的监狱秩序,健全狱内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消除监狱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强化有效举措保安全,确保监狱秩序持续安全稳定,以适应新时代监狱工作需要。

二、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当前监狱安全稳定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监狱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和部署,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加强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防罪犯脱逃、重大狱内案件、重大疫情、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连年创历史最好水平,监狱总体持续稳定,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增多,以军事、政治、外交等冲突为代表的传统安全威胁依然严峻,诸如金融、能源、信息、食品、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也日益突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在面对传统安全威胁同时,又面临着非传统安全因素的挑战,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刑事案高位徘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监狱安全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一是目标要求更高。监狱安全工作目标已从维护监狱自身安全向维护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拓展,安全工作内容已从监管安全向生产安全、队伍安全、执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社会面安全等整体安全延伸;监狱安全稳定成效已从追求“五无”的表面安全转向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让罪犯“不想跑”、“不愿跑”的本质安全。

二是安全意识不强。少数监狱警察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居安思危意识松懈。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大环境的好转,部分民警便放松了安全制度的落实,对一些小的安全隐患习以为常、熟视无睹,职能科室及监区的督导检查也以批判教育代替了考核问责。对于罪犯的反常表现甚至违规行为习以为常,在落实监管安全制度上存在侥幸心理,规章制度如同虚设。

三是罪犯结构复杂。国家刑事政策总体呈现从严从紧趋势,导致监狱押犯数量增加,限制减刑、死缓、无期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等重刑犯比例攀升,老病残犯日益增加,“三类罪犯”及涉财型罪犯思想波动较大,发生暴狱、袭警、脱逃、行凶、劫持人质等暴力案件的危险性明显加大。不少监狱押犯结构劣化,劳动技能弱、改造状态差的“后进分子”所占比重越来越高。除了传统的构成成分外,还有外省籍犯、外国籍犯、邪教犯、艾滋病犯、涉黑涉恶涉毒犯、涉暴涉恐犯。监狱外部的社会,监狱内部的犯情,均对监狱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相关案件频发。近两年,全国全省相继发生罪犯脱逃、自杀事件,全省监狱系统中连续发生的案件通报,这些事件警示我们,监狱随时随地存在着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件的可能,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如何从中吸取教训,未雨绸谬,防微杜渐,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成为当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五是西方思想渗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打着人权旗号,无端指责和攻击我国的人权特别是我国监狱罪犯的人权,致使罪犯的维权维利意识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淡化,就目前监狱罪犯而言,部分罪犯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私欲膨胀,冲突性、纠合性、反改造性突出,认错的多,认罪的少,急功近利的多,踏实改造的少,给监狱带来负面影响,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难度加大。

六是狱政设施陈旧。安全设施不适应,监管难度大,部分安全设施陈旧,多年未进行更新换代,装备水平低。信息化达不到标准,相关设备比较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

三、结合实际,认真思考,全面夯实新时代监狱安全稳定的奠基石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面对一系列影响监狱安全的新问题、新挑战,我们要端正思想认识,顺应时展,自觉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监狱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安全。要坚决做到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要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角度,把监狱安全工作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把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始终把牢安全重心,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监狱安全稳定作为最大的政治工程、底线工程、红线工程来抓,切实把监狱安全谋实、想细、做具体,坚守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监狱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保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从历史兴替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深刻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发展形势总的是好的,但前进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是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是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监狱发展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有外部风险,也有内部风险,有一般风险,也有重大风险。作为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我们必须切实增强维护监狱安全的风险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狱安全这个“头等大事”抓好抓实。要始终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隐蔽斗争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的认识,要坚持底线思维,绷紧安全这根弦,常观大势,常思大局,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知危图安的忧患,凡事多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增强维护监狱安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

三是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保安全。强调:“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要坚持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狱安全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监狱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维护监狱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统筹推进监狱安全工作,增强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正确把握监狱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关系,科学解决好发展和安全问题,塑造更高层次、更具前瞻性的维护监狱安全新格局。要完善监狱安全工作落实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狱安全工作网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态势,推动形成维护监狱安全的强大合力。

四是要切实抓好教育培训保安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增强全员国家安全意识和监狱信息保密意识,共同筑牢维护监狱安全的钢铁防线。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监狱安全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今年监狱工作的主题主线,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立足监狱工作实际,教育和引导全体民警职工,深入贯彻《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坚持“监狱安全是头等大事”的理念,深刻认识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突出做好防脱逃、防劫持、防暴恐、防渗透、防泄密工作,不断加大安全保密教育、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完善安全保密措施,全力确保监狱长治久安。

五是要切实践行改造宗旨保安全。“五大改造”新格局旗帜鲜明,充分体现了监狱工作的政治高度,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是监狱机关强化“四个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政治责任,是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体现。要深刻认识“五大改造”新格局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五大改造”新格局的辩证关系:坚守安全底线是践行改造宗旨的基础和前提,践行改造宗旨就是安全底线的保障。要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充分发挥政治改造的统领性作用、监管改造的基础性作用、教育改造的治本性作用、文化改造的教化性作用、劳动改造的功能性作用,切实以监狱安全促国家整体安全。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7

民警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根据局党委要求,在本次局机关组织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本人认真学习和践行此次专项动。我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学习了有关作风建设的文章和领导讲话。通过学习,我认为,当前各级纪检机关要把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解决好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工作。纪检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立足新的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适应党的任务、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改变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观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使党的监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要把继承与创新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坚持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和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同时注意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新的理论概括,使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工作对策和工作方法,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要在实际工作中针对突出问题,做到早下手、早预防,真正将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我将首先从端正学习态度入手,避免出现耳听一阵风、事后脑中空。要做好学习笔记,比对照自身找问题及改正。为今后的工作留下一面镜子,使自己能常对照,常警醒,防止一学一扔局面的出现。要本着政治建警,思想先行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首先要抓好思想工作,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学习党中央的有关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学习,加深理解,提高认识,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促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通行。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建警方针,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教育全体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宗旨。要提高自身的观察力,洞察力,及时发现问题,要经常与其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其思想隐患。我觉得此次活动开展的很及时、很有针对性。我要以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 实增强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身体力行履行职责。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是找准存在的隐患。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八小时以外生活情况,任何时候都要摆正心态,时刻都要做到自警、自醒。以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这次活动中,真正做到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执法上有提高。

我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脚踏实地,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勤勤恳恳、争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民警。

民警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通过近阶段的集中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学习,自己在工作中如何做到清廉从警,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确实有许多启发。加强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也是公安队伍道德建设,保护民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大问题。我们的每一个民警都要引以为鉴,务必引进高度重视,时刻敲响廉政警钟!

我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如何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我们手中权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下面,谈谈自己三个方面的体会和感想。

一是提高认识。

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很有必要,尤其重要。首先,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们应当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大开发大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其次,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提高公安机关行政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随着公安机关职能向社会服务型转变的加快和深入,只有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才能形成好的政风,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公安机关始终成为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满意的机关;第三,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完成新时期新阶段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才能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顺利完成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奋斗目标。

二是管好自己。

首先必须时时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两个条例,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具体来讲,一是要“慎欲”。一个想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的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情趣,学会克制,摒弃一切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私心杂念。二是要“慎独”。不但在公众场合要作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做到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要这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当遇到利益诱惑时,要想想自己的身份,考虑自己的形象,注意在群众中的影响。三是要“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错误道路的过程,就是这样。有的人在一段时期内可能为党和人民做过不少有益的事情,但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自觉不自觉地放纵了自己,把过去的成绩当成贪图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时刻要以此自警。四是要“慎友”。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要这个那个工程,要这些那些方便,要这点那点好处。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

三是接受监督。

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分析我们身边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实际上,监督对我们公安民警能够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有人在旁边经常提醒,有相应的制度对我们有所约束,就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自己更加健康地成长。

总之,通过近阶段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对平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识别力与执政能力的决心;强化了维护党纪国法与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民警察。

民警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我监狱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中,党委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严密,措施有力,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监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具体是:XXX负责一监区;XXX负责二监区;XXX负责三监区。党委班子成员除以上联系点外,还将分工负责的科室作为了联系点。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监紧密结合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强化监狱管理工作、规范监狱机关的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为主要内容,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个杜绝”,加强监管,推进狱务公开,有效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活动期间,我监分六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再动员;第二步组织学习;第三步梳理问题;第四步制定整改措;第五步认真整改;第六步总结提高。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我深入监区对开展活动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调研,现对X监区开展活动的情况概括总结如下:

一、认真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X月X日,我监召开了监狱人民警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按照监狱下发的《第X监狱关于监狱人民警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会议结束后,X监区及时召开了全体民警会议,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监狱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于开展活动的认识,通过学习、讨论,全体民警对于开展活动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明确了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当前我监狱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见,把整改活动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监区领导表示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大家份份表示在开展活动期间,监狱各项工作比较繁忙,我们一定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全员参加,不留死角、死面,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X月X日开始,监区组织全体民警工人认真学习监狱局要求在活动期间所学的相关内容和篇目,监区和全体民警都认真做好了学习记录,在学习的基础上,写出了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二、开展自查,认真梳理问题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活动提出的各项要求,X监区党支部组织所属的五分监区、六分监区全体民警集中学习、讨论,在统一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认真对照“X个方面”XX个问题进行自查自检,形成了个人自查材料,并召开自查执法环节上存在问题的专题公布会议,进行自我查找和公布,同志们进行帮助和领导进行点评,梳理出X监区在执法环节上存在的以下几个问题,具体有:

1、在罪犯管理方面,存在个别民警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蛮横、有时出现急躁、训人或不文明言行的现象;

2、个别民警在对罪犯的日常百分考核工作中、在扣分问题上,有时把握不准,没有严格按照扣分标准执行,存在打人情分或弄虚作假现象;

3、在罪犯会见过程中存在不严格按照规定,有其他人接见和延长会见时间的现象;在对罪犯的通信检查中存在疏忽大意检查不力现象;在调动、劳动岗位安排等环节上存在照顾个别罪犯的问题;

4、在对经常违规违纪罪犯进行处理过程中存在有以管代教、以关代教、以罚代教的思想;

5、对罪犯直接管理工作虽然得到了加强,但工作不够细,有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如在对罪犯食宿、就寝等管理上还疏于管理;

6、在生产任务紧迫及外协加工任务急迫的情况下,存在超时劳动的问题;

7、存在狱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时间不及时的问题;

8、个别民警执法意识不强,在管理罪犯过程中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

9、个别民警在对罪犯减刑、假释、请假等执法工作中,对法定程序认识模糊,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10、职能部门在严格监督、履行职责、落实制度方面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三、对照整改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在第一阶段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照专项整改的重点,X监区深入查找了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大家经过认真的讨论,并结合监区工作实际,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具体是:

1、规范执法行为。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减刑、保外就医、离监探亲以及禁闭、戒具使用等执法环节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照顾关系、走后门、讲人情的不正之风,使民警的执法意识有明显的提高;

2、在对罪犯日常百分考核、立功、安排会见、通信、调动、工种安排等管理环节上杜绝打人情分,照顾关系的现象。

3、在落实“三个坚决杜绝”环节上,规范执法行为,采取一是经常进行教育,启发自觉;二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曝光反省,犯错误的同志在不同会议上做检查等做法,坚决杜绝打骂、体罚、污辱、虐待罪犯的现象,杜绝罪犯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在压缩劳动时间、提高单位劳动效率上下功夫,一般不允许加班,必需加班的要逐级报告,严格审批;坚决杜绝监狱乱收费现象,切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的现象;

4、加强直接管理工作。加强民警在警戒、带工等工作岗位和罪犯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的管理工作,纠正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工作脱岗等问题;严格落实对罪犯的日常管理,落实直接管理制度,多检查、多讲评、奖勤罚劣;

5、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划分,对分监区民警进行严格的日考核、月评比,及时通报、督促检查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继续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制度,将罪犯的权利、义务和监狱的有关执法活动向罪犯及其家属公开。使监狱的执法行为置于执法监督机关、上级机关,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增进执法的透明度,使监狱的执法活动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7、将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使党的建设永葆青春和活力。做到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端正执法行为;

8、加强民警的教育和培训,推进监狱机关良好执法形象的进一步树立。大力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强化民警责任意识,教育民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来对待每一项执法工作,努力在创建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上下功夫,在提升执法素质、能力和水平上练内功,树立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执法形象。

9、加强对民警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管理和监督,教育民警谨慎交友,增强身份意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必将对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有一个严格的规范,也必将进一步提高民警的公正执法意识。根据“哪些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那些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那个环节,哪项制度不全就重点完善那项制度”的要求,我们深深的体会到,专项整改就是要有几个方面的重点岗位和环节:一是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如罪犯加减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请假、罪犯工伤、死亡处理等环节,以及从事罪犯医药、生活用品采购和管理岗位的民警;二是容易发生执法不文明和、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如:职能科室、监区、分监区领导等拥有执法权和直接从事罪犯管理工作岗位的民警;三是容易发生违法干预执法的人员和岗位,如各级领导和管理、教育、生活卫生、法制等与执行监狱法律法规有密切关系的部门。这些应该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作为监狱来说,要着力构建“三套”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构建层级监督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层层抓落实,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监狱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制止不良苗头防止事态扩大;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8

近年来,罪犯的医疗费全系统平均每人每月在9元左右,有些地区还不到3元。2007年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合下文,调整了经费标准,但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低标准的罪犯医疗费保障水平造成大多省、市、自治区罪犯医疗费严重超标。有24个省(区、市)监狱统计,近3年医疗经费实际支出4.5亿元(不含罪犯本人及家属承担的自费购药、自费就医的支出),超支1.37亿元,超支部分占经费标准43%。就四川监狱而言,从2004年到2007年,罪犯医疗费一直维持在96元/犯的年标准。在病犯比例不断增大、医疗费用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罪犯医疗费用缺口仍然较大,监狱只得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中去赚取效益而忽视了对罪犯的改造。

二、制约因素分析

1、罪犯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罪犯入监前大多生活方式不健康,生活无规律,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甚至吸毒,身体素质不佳。同时,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政法[2005]11号)和司法部《关于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司发通[2005]38号)要求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外,一律收监执行。暂且不论上述两通知与《监狱法》第十七条是否相左,其客观上也确实造成了监狱中病犯的增加,如四川某大型监狱2005年后老病残犯数量急剧增加,2008年底统计老病残犯占罪犯总数的1/6,情况不容乐观。

另外,由于监狱处于高墙电网之中,罪犯在警察看守下生活本身就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近年来大量罪犯由室外劳动转入室内劳动,长时间在一种单一、固定的封闭环境下进行重复、单调的劳动,不仅出现心理问题的罪犯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也使那些长期处于心理抑郁、仇恨心态的罪犯没有一个稳定乐观的情绪,从而防病抗病能力下降。另一方面,监狱空间有限,人员相对集中,各类传染疾病易感率也较高。

2、监狱医疗条件有限

从硬件上看,监狱医疗设施落后。监区卫生室设施简陋,药品及急救器械不全的情况比较普遍。监狱医院一般为一级甲等医院,部分监狱医院还达不到这个级别。从软件上看,由于监狱医务人员具备监狱人民警察身份,因此与其他公务员一样,逢进必考,而由于监狱福利待遇偏低,对社会上的相关技术人员基本上没有多大吸引力。同时,近年来监狱系统医务人员流失现象普遍;在职人员中,知识老化、技术水平偏低、卫生人员的职称待遇问题没解决,工作积极性不高;医务人员在监狱的分布也很不合理。以湖北省沙洋监狱为例,医务人员配备相对充足的局总医院不直接对监狱罪犯看病,依托局总医院设立的病犯监区又只有50张床位,发挥作用有限。

3、财政拨款严重不足

以湖北省某重刑犯工业监狱为例,从2000年起,省监狱局规定每名罪犯每年的医药费为84元,省局每年拨款6.5万元,从2002年到2008年,该狱每年实际支出均在12万元以上,每名罪犯开支平均在120元以上,医疗费用严重入不敷出。此外,财政拨款不足也限制了监狱医院的发展。尽管每个监狱都设有医院,监区也有一定的卫生人员,然而总体上看,监狱医院工作人员相当一部分都是中专或大专毕业,有限的财政拨款使得这些医务人员平时进修的机会较少,临床经验相对欠缺。同时,监狱医院的设备更新滞后,稍有大病疑难病症,监狱医院都无法解决,只能将罪犯推向地方医院。而地方医院看病费用高昂,这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的大大超支。如在保外就医鉴定的过程中,四川省某监狱医院仅能做X线、B超、心电图检查,CT、彩超等均需要到地方医院,直接导致了费用的大幅攀升。

4、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缺乏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对于罪犯的医疗保障应当保障到何种程度监狱没有相应的底线规定,而这给监狱人民警察带来了执法上的风险。一些监狱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医疗纠纷,只要诊断和治疗需要,即便是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的检查治疗项目,监狱也不得不无限制地免费提供给罪犯,以致出现有限的医疗经费财政保障承担着无限的罪犯医疗保障需求,医疗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监狱为了全狱医疗经费不致超支太多,实践中也出现了对罪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罪犯人身权利的保护。同时,由于现行的保外就医门槛过高,罪犯常常是拖到病重甚至病危时才得以保外就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容易引发矛盾,产生不良影响,也增加了监狱的医疗费开支。

三、建立罪犯医疗保障机制的途径

1、加强经费保障

前已述及,财政拨款不足是医疗经费保障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适应监狱体制改革的需要,监狱应建立起罪犯医疗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不仅要保证目前低标准的经费保障,而且要使得财政拨款基本上能够满足罪犯的实际医疗需要。当然,财政保障到何种程度需要作进一步探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罪犯的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罪犯的医疗也得到进一步保障。但是,罪犯不能因犯了罪反而生活的更好,反而得到更多的保障。目前我国还有几千万生活在温饱水平以下的贫困人口,对罪犯医疗的过度保障不仅会加重财政的负担,还会使罪犯亲属迟迟不担保罪犯的保外就医,更会成为少数人“多进宫”的理由,不利于犯罪的预防。

2、改革现有制度

(1)制定罪犯医疗保障的规章制度。针对目前缺乏统一的罪犯医疗保障标准的实际情况,应由各省市监狱局制定专门的制度,以确定罪犯医疗的保障程度。具体而言,国家只能保障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以及多种慢性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管理;及时对危急重病人开展抢救;开展狱内疾病的预防和监测;建立医疗应急预案措施;防治医疗突发事件。对于一些严重疾病或不可能彻底治愈的疾病,国家只能提供一个合理的费用,而不提供保健性的医疗服务。这样,可以有限避免医疗经费运用在治疗一些目前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的病症上。

此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要有例外的规定。由于目前保外就医的标准过高,一些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病犯有治疗目前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的病症的要求,且家属愿意提供费用的,实践中由于无任何法律依据接受病犯家属提供的费用而一律禁止,这并不利对罪犯权利的保护。因此,可以设定特别条款对这种情况予以肯定。

(2)进行监狱内部医疗体制改革。考虑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拨款不足的情况肯定仍会长期存在,因此监狱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才是解决目前罪犯医疗保障不力的最有效措施。浙江省长湖监狱已经作出了这样的尝试。该狱借鉴了社会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做法,建立了罪犯医疗费由监狱统筹和监区包干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辅助措施。其为监狱医疗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方向。

目前很多监狱都开始向罪犯发放劳动报酬,完全可以把罪犯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纳入医疗费用。所以,模拟社会医改的做法。监狱内部可以设立监狱统筹基金和罪犯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监狱统筹基金和罪犯个人账户制,由监狱医院具体负责罪犯医疗保险事项,为每名罪犯建立个人医疗账户。考虑到罪犯劳动报酬还比较少(如四川省雷马屏监狱的罪犯人均报酬为每月30元),可以把国家财政拨款的医疗费作为监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监狱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如把国家财政拨款的医疗费的70%用于建立监狱统筹基金,30%划入个人账户,罪犯个人月劳动报酬的20%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这样罪犯个人账户的金额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额=国家拨款额×30%+个人月报酬额×20%。当然,比例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斟酌,不同省份可以根据财政拨款和罪犯报酬的具体数额进行调整。

(3)摸索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融通机制。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改造罪犯是监狱的重要任务。“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它反映了我国监狱的根本性质和任务。对大多数罪犯而言,其迟早要离开监狱走向社会,那么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其实都是用于同一个人的医疗手段,绝对不可把二者割裂开来。因此,尽管由于社会现实的限制,目前二者还不能有效地沟通起来,但不能把罪犯医疗仅仅看作是监狱内部的事情,要逐步摸索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融通机制。因此,考虑在将来可以实现二者的融通,罪犯入狱后其社会医疗的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其狱内的医疗费用,出狱后个人账户又转为社会医疗使用。

3、加强罪犯卫生工作

在财政拨款有限的现状下,做好罪犯卫生工作是罪犯医疗费用保障的重要举措。应在监狱中加强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罪犯的身体素质,同时加强监狱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另外,努力尝试罪犯医疗保障的社会化也是做好罪犯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随着监狱的重新布局,很多监狱都由偏远山区向城市郊区转移,这就罪犯医疗保障社会化提供了可能。监狱可以采取与地方医院合作的方式,引进地方医疗资源,弥补自身医疗条件的不足。

4、加强罪犯的思想工作

尽管绝大多数罪犯确实是有病才治疗,但不可否认,确实有些罪犯明明没病却天天要求看病,还要求作全面的仪器检查。如果劳动,就说这里痛、那里痛,消极抗改,监狱民警压力非常大,监狱的医疗经费也无谓消耗。以四川某监狱为例,该狱曾经有5位公认的精神病犯,但经医疗鉴定仅1名为真正的精神病犯,其余4人一直伪装精神病以逃避劳动改造。四川仅华西医院有精神病的鉴定资格,且精神病鉴定花费就财政对每个罪犯的拨款而言价值不蜚,这4个伪装的精神病人白白地耗费监狱有限的医疗经费。因此,平时要加强教育改造的力度,且在罪犯中引入劳动报酬制,以确保监狱改造秩序的稳定。

摘要:罪犯医疗费用难以充分保障是目前几乎每个监狱都面临的问题。本文剖析了这种现象的成因,指出只有通过尽快开始监狱内部医疗改革,建立专项经费、完善监狱医疗条件并最终实现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接轨,才能最终解决罪犯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关键词:罪犯医疗费用保障

罪犯是受刑罚惩罚的特殊公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监狱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然而,我国目前罪犯医疗费用的保障并不乐观,方方面面的因素制约了罪犯医疗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孙维法:对罪犯医疗卫生保障相关问题的思考[EB/OL].:82/Content.asp?ID=668&Class_ID=5.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9

【关键词】罪犯 医疗 费用 保障

罪犯是受刑罚惩罚的特殊公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监狱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然而,我国目前罪犯医疗费用的保障并不乐观,方方面面的因素制约了罪犯医疗的保障。

一、罪犯医疗费用的现状

近年来,罪犯的医疗费全系统平均每人每月在9元左右,有些地区还不到3元。2007年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合下文,调整了经费标准,但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低标准的罪犯医疗费保障水平造成大多省、市、自治区罪犯医疗费严重超标。有24个省(区、市)监狱统计,近3年医疗经费实际支出4.5亿元(不含罪犯本人及家属承担的自费购药、自费就医的支出),超支1.37亿元,超支部分占经费标准43%。就四川监狱而言,从2004年到2007年,罪犯医疗费一直维持在96元/犯的年标准。在病犯比例不断增大、医疗费用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罪犯医疗费用缺口仍然较大,监狱只得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中去赚取效益而忽视了对罪犯的改造。

二、制约因素分析

1、罪犯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罪犯入监前大多生活方式不健康,生活无规律,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甚至嫖娼吸毒,身体素质不佳。同时,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政法[2005]11号)和司法部《关于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司发通[2005]38号) 要求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外,一律收监执行。暂且不论上述两通知与《监狱法》第十七条是否相左,其客观上也确实造成了监狱中病犯的增加,如四川某大型监狱2005年后老病残犯数量急剧增加,2008年底统计老病残犯占罪犯总数的1/6,情况不容乐观。

另外,由于监狱处于高墙电网之中,罪犯在警察看守下生活本身就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近年来大量罪犯由室外劳动转入室内劳动,长时间在一种单一、固定的封闭环境下进行重复、单调的劳动,不仅出现心理问题的罪犯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也使那些长期处于心理抑郁、仇恨心态的罪犯没有一个稳定乐观的情绪,从而防病抗病能力下降。另一方面,监狱空间有限,人员相对集中,各类传染疾病易感率也较高。

2、监狱医疗条件有限

从硬件上看,监狱医疗设施落后。监区卫生室设施简陋,药品及急救器械不全的情况比较普遍。监狱医院一般为一级甲等医院,部分监狱医院还达不到这个级别。从软件上看,由于监狱医务人员具备监狱人民警察身份,因此与其他公务员一样,逢进必考,而由于监狱福利待遇偏低,对社会上的相关技术人员基本上没有多大吸引力。同时,近年来监狱系统医务人员流失现象普遍;在职人员中,知识老化、技术水平偏低、卫生人员的职称待遇问题没解决,工作积极性不高;医务人员在监狱的分布也很不合理。以湖北省沙洋监狱为例,医务人员配备相对充足的局总医院不直接对监狱罪犯看病,依托局总医院设立的病犯监区又只有50张床位,发挥作用有限。

3、财政拨款严重不足

以湖北省某重刑犯工业监狱为例,从2000年起,省监狱局规定每名罪犯每年的医药费为84元,省局每年拨款6.5万元,从2002年到2008年,该狱每年实际支出均在12万元以上,每名罪犯开支平均在120元以上,医疗费用严重入不敷出。此外,财政拨款不足也限制了监狱医院的发展。尽管每个监狱都设有医院,监区也有一定的卫生人员,然而总体上看,监狱医院工作人员相当一部分都是中专或大专毕业,有限的财政拨款使得这些医务人员平时进修的机会较少,临床经验相对欠缺。同时,监狱医院的设备更新滞后,稍有大病疑难病症,监狱医院都无法解决,只能将罪犯推向地方医院。而地方医院看病费用高昂,这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的大大超支。如在保外就医鉴定的过程中,四川省某监狱医院仅能做X线、B超、心电图检查,CT、彩超等均需要到地方医院,直接导致了费用的大幅攀升。

4、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缺乏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对于罪犯的医疗保障应当保障到何种程度监狱没有相应的底线规定,而这给监狱人民警察带来了执法上的风险。一些监狱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医疗纠纷,只要诊断和治疗需要,即便是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的检查治疗项目,监狱也不得不无限制地免费提供给罪犯,以致出现有限的医疗经费财政保障承担着无限的罪犯医疗保障需求,医疗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监狱为了全狱医疗经费不致超支太多,实践中也出现了对罪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罪犯人身权利的保护。同时,由于现行的保外就医门槛过高,罪犯常常是拖到病重甚至病危时才得以保外就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容易引发矛盾,产生不良影响,也增加了监狱的医疗费开支。

三、建立罪犯医疗保障机制的途径

1、加强经费保障

前已述及,财政拨款不足是医疗经费保障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适应监狱体制改革的需要,监狱应建立起罪犯医疗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不仅要保证目前低标准的经费保障,而且要使得财政拨款基本上能够满足罪犯的实际医疗需要。当然,财政保障到何种程度需要作进一步探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罪犯的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罪犯的医疗也得到进一步保障。但是,罪犯不能因犯了罪反而生活的更好,反而得到更多的保障。目前我国还有几千万生活在温饱水平以下的贫困人口,对罪犯医疗的过度保障不仅会加重财政的负担,还会使罪犯亲属迟迟不担保罪犯的保外就医,更会成为少数人“多进宫”的理由,不利于犯罪的预防。

2、改革现有制度

(1)制定罪犯医疗保障的规章制度。针对目前缺乏统一的罪犯医疗保障标准的实际情况,应由各省市监狱局制定专门的制度,以确定罪犯医疗的保障程度。具体而言,国家只能保障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以及多种慢性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管理;及时对危急重病人开展抢救;开展狱内疾病的预防和监测;建立医疗应急预案措施;防治医疗突发事件。对于一些严重疾病或不可能彻底治愈的疾病,国家只能提供一个合理的费用,而不提供保健性的医疗服务。这样,可以有限避免医疗经费运用在治疗一些目前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的病症上。

此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要有例外的规定。由于目前保外就医的标准过高,一些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病犯有治疗目前根本无法彻底治愈的病症的要求,且家属愿意提供费用的,实践中由于无任何法律依据接受病犯家属提供的费用而一律禁止,这并不利对罪犯权利的保护。因此,可以设定特别条款对这种情况予以肯定。

(2)进行监狱内部医疗体制改革。考虑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拨款不足的情况肯定仍会长期存在,因此监狱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才是解决目前罪犯医疗保障不力的最有效措施。浙江省长湖监狱已经作出了这样的尝试。该狱借鉴了社会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做法,建立了罪犯医疗费由监狱统筹和监区包干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辅助措施。其为监狱医疗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方向。 转贴于

目前很多监狱都开始向罪犯发放劳动报酬,完全可以把罪犯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纳入医疗费用。所以,模拟社会医改的做法。监狱内部可以设立监狱统筹基金和罪犯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监狱统筹基金和罪犯个人账户制,由监狱医院具体负责罪犯医疗保险事项,为每名罪犯建立个人医疗账户。考虑到罪犯劳动报酬还比较少(如四川省雷马屏监狱的罪犯人均报酬为每月30元),可以把国家财政拨款的医疗费作为监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监狱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如把国家财政拨款的医疗费的70%用于建立监狱统筹基金,30%划入个人账户,罪犯个人月劳动报酬的20%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这样罪犯个人账户的金额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额=国家拨款额×30%+个人月报酬额×20%。当然,比例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斟酌,不同省份可以根据财政拨款和罪犯报酬的具体数额进行调整。

(3)摸索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融通机制。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改造罪犯是监狱的重要任务。“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它反映了我国监狱的根本性质和任务。对大多数罪犯而言,其迟早要离开监狱走向社会,那么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其实都是用于同一个人的医疗手段,绝对不可把二者割裂开来。因此,尽管由于社会现实的限制,目前二者还不能有效地沟通起来,但不能把罪犯医疗仅仅看作是监狱内部的事情,要逐步摸索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融通机制。因此,考虑在将来可以实现二者的融通,罪犯入狱后其社会医疗的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其狱内的医疗费用,出狱后个人账户又转为社会医疗使用。

3、加强罪犯卫生工作

在财政拨款有限的现状下,做好罪犯卫生工作是罪犯医疗费用保障的重要举措。应在监狱中加强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罪犯的身体素质,同时加强监狱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另外,努力尝试罪犯医疗保障的社会化也是做好罪犯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随着监狱的重新布局,很多监狱都由偏远山区向城市郊区转移,这就罪犯医疗保障社会化提供了可能。监狱可以采取与地方医院合作的方式,引进地方医疗资源,弥补自身医疗条件的不足。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10

关键词:监狱二级管理 警长 职能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监狱押犯构成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暴力型罪犯、高智商罪犯和“三涉”犯的增加,使监内狱情愈加复杂。监狱原管理层级组织结构明显已无法高效运转,效能的低下,将有可能造成监狱工作局部和全面的被动。因此,监狱实行二级管理,增设警长一职,对于构建一个加快决策速度、实施快速反应的新的管理机构成为必需。但监狱工作实施扁平化二级管理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作为新生事物,二级管理在运行中,特别是运行初期,必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设置警长职位的初衷是否能够得到实现,其职能作用发挥得怎样,又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突破

一、警长工作的现状

(一)“问题终结者”现象

这种现象大多存在于刚调整后的监区。所谓“问题终结者”现象就是指监区领导比较热心队伍建设、民警管理和监区事务的宏观管理、决策,把监区内有关罪犯的问题,特别是一些 “疑难杂症”交给警长处理,警长冲锋在监区工作一线攻坚克难。二级管理后,个别监区领导十分欣赏警长解决问题的能力,给予警长足够的信任。监区发生的罪犯问题特别是重大的改造问题、生产问题,如对有自杀、暴力危险的罪犯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屡犯监规类罪犯的管控,如何解决罪犯中一些群发性问题,如何调动罪犯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等问题直接交给警长处理,而警长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也往往是药到病除,但警长的工作负荷增大了,久而久之,解决问题的积极性逐渐降低。“问题终结者”现象其实质是过分夸大了警长的职能,削弱了监区领导的职能。

(二)“鸡肋”现象

二级管理中,监区领导取代了三级管理中分监区长的角色,警长不再是一个独立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对监区民警也不再如分监区长管理分监区民警那样有考核处罚权,监区民警直接听命于监区领导,对警长的敬畏度降低。警长虽有“协助”之职,但实际工作中有职无权、有心无力,无处发挥,有时顶替普通民警的岗位做些带值班事务,有时又安排在监区领导的位置,发号施令、进行决策,充当“赶场人”的角色。警长角色

(三)“万金油”现象

有些监区虽然实行了二级管理,但由于“惯性”使然,监区民警和罪犯依然把警长看成以前的分监区长,大大小小的事务乐于向警长汇报,期待警长的解决。监区领导专注于一些重大问题上面,对日常事务事前拍板、事后审核,至于过程和细节则放心交给警长去办。监区哪里有事情,哪里就出现警长的身影,改造方面、生产方面、日常生活方面……“有问题找警长”成了监区里的一道独特风景。普通民警则习惯于按指令行事,不愿意参与管理。这种现象实际上是把警长当作监区的“管家”或“保姆”。

二、原因分析

(一)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引起起认识上的偏差

不可否认,监狱三级管理体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曾取得了巨大的改造成绩,推动了监狱整体工作的开展。但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生产力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使二级管理体制成为必然。改革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机构的减少,更重要的是要消除三级管理体制下机构庸肿、人浮于事、权责不明、作风拖沓、行政管理成本大、工作效率低下的弊病,实现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权责清晰、管理高效的追求,警长的设立亦是同理。改革是必然的,但又是全新的,没有现成经验可循,要“摸着石头过河”,应允许改革做实验、犯错误,允许它有一个循环往复再提高的过程,二级管理如此,警长管理模式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习惯于用以前的经验、心得指导自己的工作,用以前的管理模式管理当前的事务,这必然使警长工作走上歧路。

(二)对警长角色定位不准

纵观各个监狱设置警长,其本意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培养监狱后备人才的需要。二是作为实施二级管理后安置监狱中下层领导干部的渠道。三是政治上体现从优待警,组织上缓解基层警力紧张的考量。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各个监狱对警长的定性上无一例外为:既不是监区领导,又不同于普通民警,低于“官”高于“民”,处于两者的中间状态。这种定性可以用清晰的文字来描叙,但却不具有实践操作性。监区实际工作中,警长的使用上往往是左右摇摆,警长向“官”上发展,即警长监区领导化,亦即警长职能的强化;向“民”上靠拢,即警长普通民警化,亦即警长职能的弱化。警长职能的强者、实干者的身份出现在监区,然无论怎样,都与监狱设立警长的本意相悖,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警长一人扮演多种角色,当然进退失据,事倍功半。

(三)权力分配体系不科学

责、权、利相结合,是行政运行的基础,也是考核一个单位、领导工作优劣的标尺。相对于三级管理中的分监区长,警长不再是一级独立单位的负责人,当然也失去了决策、指挥、考核等领导职能。随着领导权力的失去,其责任和利益也必然要求削减,但实践是利益调整了,责任却还在。从目前各个监狱对警长的设置上看,都是定义为“协助”监区领导抓好监区各项工作。但协助标准太过宽泛,就像一个大麻袋,林林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可以预见的是警长做每一件事情,都蕴含着风险,改造工作无小事,“谁主管谁负责”、“首问制”的责任问责机制都是悬在警长头上的一把利剑,万一出了事,轻则通报、经济处罚,重则丢饭碗。有职无权,责任重大,成为制约当前警长工作良性发展一道难过的坎。

三、对策和思考

(一)深化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和培训

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心须以改革解

决之。要不断推进监狱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二级管理体制的用人体系、权责体系、考核体系,加快磨合二级管理体制下的岗位分工、权力分工,以早日凸显新管理体制下警长工作的推动性;要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深入到基层一线,观察基层工作运行规律,分析警长工作出现瓶颈到底是结构上、观念上的原因,还是操作上的原因,倾听监区不同层面的民警对警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警长工作良性发展提供实践上的依据;要适时采取纠编与矫正措施。用对立统一的矛盾论来看待监狱的体制改革和警长工作现状,动态理性地看待警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适时出台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框定警长职务的内涵和外延、理顺警长与监区领导、基层民警间的分工与协作;要完善考核机制,遵循“责、权、利”相一致的考核理念,加强结果考核,突出过程考核,确保各司其职、人尽其才。

另外,还要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不仅是普通民警,还包括监区领心态和角色,该放权的要放权,该“沉”下去的要“沉”下去,让他们认识到警长的设置是监狱工作大局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认识到警长一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支持、辅助警长的工作,减少工作中的碰撞;对普通民警,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增强独立工作能力,使监狱工作效率在“团队环境”中提高。

(二)塑造清晰准确的警长角色定位

警长工作要想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必须给自身一个十分清晰的定位。结合各个监狱的实践看,警长总是处于“协助者”的角色,然而也正是“协助者”其内涵和外延太过宽泛才导致警长工作无法实现质的飞跃,窃以为应该对此如下理解:

1、警长是监区必要的协调者

一则广告说得好:再好的戏,没有声音也出不来。二级管理下的监区,罪犯大都在200人左右,监区民警数十人不等,监区事务纷坛复杂,互相干扰,监区领导不可能事必躬亲,针对每个人每件事都发出指示,即便发出指示,说不定也会产生曲解,这就凸显出协调的重要。作为警长,其首要工作就是协调,让决策者的声音响彻监区的每一个角落。

(1)搞好上行协调。及时向监区主分管领导汇报当日或近期的工作事项性质及进展程度,分析各项事务的轻重缓急,建议领导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请示下一阶段的任务,坚决落实领导的指示。

(2)搞好下行协调。主动向监区民警传达监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发挥自己的亲和力、沟通力,凝聚所有的积极力量,开拓创新,推动监区工作上台阶。针对民警的疑问与思想问题进行“一对一”沟通,将民警的的整合效果。

2、警长要扮演好“守夜人”角色

英国古典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提出了“守夜人” 一专有名词监区层面被取消,监区领导要直面监区事务最底层,实际上顶替起了三级管理中分监区长的角色。随着角色的转换,监区领导也将从重视宏观调控向重视微观管理转变。决策、管理、指挥、控制、考核权达到了合谐的统一。普通民警也只是面临罪犯的增多和业务分工的不同。其中受到冲击最大的则是警长,环境的变化使得警长剥离其它职能,凸显出服务职能。它主要体现在管理层次上警长必须脱离带有考核权的“硬管理”,执行监狱制度和监区领导的指示,坚守监区领导的方向,秉承监区领导的意图,以人格魅力、领导权威及灵活的协调沟通能力来管理监区,以此达到“硬管理”的效果。其次,警长还必须在监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尽量弥补监区领导实施““硬管理”中造成的人际裂痕,实现监区机器运转通畅,这是警长开展工作必备的要求。再次,还体现在警长要有出色的信息整合能力,能从每天大量的监管改造信息、生产信息、安全信息等信息中分得出轻重缓急,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进行优化整合,帮助监区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计划,使其免受错误信息、无用信息的困扰。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11

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监管设施和健全的狱政监管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狱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础是监区,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好坏直接影响监狱创建工作。监区是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具体实施者,也是创建现代文明监狱的先行者。监区是处于改造罪犯工作的第一线,直接而又具体地担负着执行刑罚、监管改造罪犯和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艰巨任务。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计划要靠监区去贯彻落实。司法部提出的创建现代文明化监狱的战略目标,作为监狱具体操作部分的基层组织的监区,也必然要先行一步。而要真正实现“治队法制化、监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待遇分级化、施教分类化、环境整洁化、生产现代化、经济效益化”的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要求,监区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来发现和解决监区建设的现实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思考问题、筹划工作、指导实践,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现代化文明监区建设的正确思路,使科学发展观真正进入谋划、统筹和指导监区建设的全过程。

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就必须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规范、有利于监狱工作发展的监区工作机制,推动监狱工作全面快速发展。然而,我们应清醒看到,监区警察工作还有很多不适应。一是警察的安全防范能力与现阶段复杂监管形势不相适应;二是警察的管理教育能力与押犯结构不相适应;三是警察的执法理念与监狱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警察的工作作风与目前监狱状况不相适应;五是监区劳务加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目前有个别监区领导,统筹全局的能力还不够强,科学谋划的素质还不够高,使监区始终缺乏活力和长远发展规划。这里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观念滞后于监狱形势的发展,没有真正从旧的思维定势中摆脱出来,习惯于依赖老观念的“捷径”办事。长此以往,不仅损害了监区干警的积极性,而且制约了监区的科学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大家知道,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的统筹兼顾。监区落实科学发现观,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通过自身不断努力推进现代文明监区建设。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具体落实到监区工作上,就是以监区警察为本。在工作中必须用好监区现有人才,并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警察队伍是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有力保证。监区要千方百计提高警察的自我发展意识、爱岗敬业意识,加强对警察的管理教育,深入开展抓公正文明执法,促监狱安全稳定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监区警察推进现代化文明监区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必须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良好的作风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条件。作为监区警察应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监区各项工作,踏踏实实地搞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时,监区领导必须努力提高监区干警的工作执行力,要认真分析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用科学而又符合实际的办法解决监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必须创新思维方式。监区工作具体而繁杂,需要很强的务实精神,但仅有务实的工作作风是不够的,还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也是促进监区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还必须树立依法治监理念,始终牢记党的监狱宗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建”活动,深化认识,把解决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作为破解监区管理难题的利器,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创监区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必须依法科学管理罪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监狱工作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打造平安监狱,服务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坚持对罪犯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抓好规范化管理,把防逃、防重大恶性案件、防非正常死亡的各项安全防逃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教育改造工作方面,要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使罪犯释放后不在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并能成为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有用之才 。

五、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必须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建设。对监区来讲,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进行“创建”工作的基本途径。监区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不能畏难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鹜远,要根据监区的具体情况,按照监狱的规划要求进行科学安排,有步骤地办成几件实事,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在具体实施上,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分清轻重缓急,逐项分步进行。争取创建工作一次建成达标,避免时过不久又得更新改造,造成二次投资或浪费。

监狱建设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工作更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在当前监狱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创建现代文明监狱工作中,二者融合,互相促进,更有助于推进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步伐。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12

论文关键词 监狱警察 职业风险 监狱工作

法治是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博弈选择,从现有的监狱工作要求来看,监狱执法水平与社会效益被置于反映着社会法治质量的平台之上,监狱警察作为一种职业,其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在社会期望中被放大,监狱警察的职业要求愈来愈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新卖点,因而,职业的风险困扰着监狱警察,建立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防范体系刻不容缓。

一、当前监狱警察面临的主要职业风险

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不断攀升,押犯结构不断恶化,狱情形势日益严峻,警察警戒看押的压力与日俱增,即要开展斗智斗勇的罪犯改造工作,又要时刻防范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暴力袭警等违法违纪、甚至重新犯罪行为;社会形势与国家治理任务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无论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工作标准之高前所未有;而监狱警察队伍的发展却并未与这种形势任务相适应。大量非专业警察的涌入,培训量不足,队伍凸显出专业技能不足、业务水平不济的现象,监管与改造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三种局面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职业风险。从当前的局势来看,警察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法治安全风险、人身安全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四大类。

(一)法治安全风险

监狱执法依据严重不足是监狱警察职业安全最大的危险因素。除了因势因时而作的监狱法几款简陋的条文以外,在实体法上,监狱警察几乎无法可依;在程序上,我国还没有以国家法的形式出台监狱执法具体的规范性条文,仅有的司法部长令或者司法部文件大多是粗犷原则性的,只能依据各省、各监狱单位自行制定没有普遍约束力的内部文件,监狱警察执法仿佛是在“走钢丝”。没有详尽的法规,又在强势的社会舆论高压下失去“公平、公正”的监督,监狱警察的执法风险犹如狂风中的枯叶。

(二)人身安全风险

是指监狱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引发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状态的风险。当前罪犯的构成日趋复杂,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涉黑涉毒犯罪日益增多,罪犯一般刑期较长,又不适用假释,其本身的凶残性、盲动性决定了他们为逃避法律的制裁,有时会不惜铤而走险,把监狱警察作为攻击目标,暴力袭警甚至杀害监狱警察以达到脱逃的目的,给监狱警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执法风险

是指监狱警察履职过程不当而引发的职业风险,主要是失职、渎职行为及其他因未严格落实制度而引起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对社会普通人来讲,一次失误可能是几句领导的批评,而对监狱警察来讲,一次失误可能意味着监管安全事故,意味着严厉的纪律处分,甚至意味着个人职业生涯的结束乃至严重的刑事责任。

(四)廉政风险

是指监狱警察因经受不住各种诱惑而引发的行为失范、贪污受贿等职业风险。监狱警察因职业特性,长期处于直面罪犯的第一线,接触社会阴暗面多,受诱惑的机会自然就多,自身难免会受到一些负面影响。在监狱有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监狱警察面临各种诱惑的考验。

二、监狱警察职业风险产生的原因

监狱警察职业风险产生的诱因很多,但究其本源,除了立法的原因之外在于其本身的特定属性、社会形势需要,以及警察自身的缺陷。

(一)监狱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职业风险的特定性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警察是国家刑罚的具体执行者,担负着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任务。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同时与罪犯间因法律身份的设定而自然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执行者与被执行者的角色。这两种角色因刑罚的强制执行性和惩罚性而必然在一定层面上存在着尖锐的对立:渴望自由的天然冲动与限制自由的法律要求之间的对立;恶习本性难改的人之自然惯性与国家监狱工作以改造人为宗旨的价值追求的对立等,都决定了监狱警察与罪犯间改造与反改造的对立必然在一定层面上长期存在。这一对立也决定了监狱警察的职业风险与生俱来,具有特定性。

(二)国家社会对监狱工作更高的要求与法制不健全的交互作用使得监狱警察职业风险进一步凸显

客观上,法制的不健全,使得监狱警察在实施执法与管理行为时就出在风险当中。法制超越人治是历史的进步,依法行刑与管理是监狱文明的体现。但法制的缺失给监狱警察带来极度的困惑与无奈。罪犯过度维权、无理维权、打着“维权”的幌子对警察的日常管理进行对抗等问题不断出现,加上一些不客观公正的媒介传播,给警察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三)少数监狱警察执法能力之不足造成了监狱警察执法风险的频现

面对监狱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要求,监狱系统强化了警察的素质教育,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差距依然存在。主要是警察的后续教育与执法能力培养脱节;基层警力配备仍明显不足,监狱警察工作负荷仍较重,“职业倦怠”问题突出,易导致警察履职中存在精力不集中的情况,面对突发时间没有很好的体质去应对,受伤牺牲、失职渎职的可能性增大。

三、有效化解监狱警察职业风险的对策措施

化解警察职业风险的根本出路在于立法、执法与保障上,具体可以分为五类:

(一)强化警察职业风险意识教育,构建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预警机制

教育警察既要清醒地看到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更要坚信执法风险的可控性。通过组织警察学习狱内案件和狱情通报,使其准确把握当前狱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从而自觉深入了解罪犯思想动态,积极有效加以应对。同时,立足于“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要探索建立监狱警察职业风险预警机制,最大限度的将风险减少到最低。具体做法是:全面疏理监狱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风险,根据监狱警察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职责,分类评估其职业风险程度,划分好带有共性问题和具有个性色彩的职业风险类别,根据不同的类别和不同的对象,进行科学评估,有的放矢,并建立防范和处置于一体的职业风险排查、控制、预警、化解、责任追究等机制,努力是监狱警察的职业风险可控、在控。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执法保障

规范监狱管理,切实加强执法管理标准化工作,对警察日常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条件和程序,做到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并且突出可操作性,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争取认同与扩大共识。建立执法保障体系,尽快制定对违纪罪犯切实可行、能真正起到震慑效应的约束手段,惩戒、处罚措施。对于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打架斗殴、暴力袭警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急需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让警察明确职责,区分权责。

(三)增强警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不断提高警察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警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严格依法办事,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执法过程始终。加强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对警察日常执法规范用语进行统一固定,避免罪犯钻警察执法用语不文明规范的空子。积极为警察自我学习创造条件,鼓励警察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积累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己运用新知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警察树立终身学习的新理念,每年让警察制定一份学习计划,监狱积极联系有关机构,为警察学习创造条件,引导警察将有限精力尽可能地用到提高素质能力的学习中去。推进分层分类分岗位大练兵活动,将实际工作中需要的能力作为练兵重点,以工作实践检验练兵成效,不搞运动战,以实绩促实效。同时,围绕业务要求,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降低执法风险。

(四)坚持从优待警,加强对警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警察的心理调适能力

通过积极争取警察编制、科学配置现有警力、依靠科技进步解放警力等方式提高警力使用效能,缓解警力紧张的状况,尽量消除超负荷工作的状况;定期对全体警察进行体检,落实年休假制度,适时安排休整,缓解警察的心理紧张状态,确保警察的身体健康。积极推动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联系,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并为警察参加健康的社会交往创造条件,不断提高警察的职业认同感。为每一名警察建立心理档案,准确把握其心理素质和人格基础,进行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素质训练,通过合理认知教育、心理调试教育、应激训练、放松训练等,帮助警察掌握心理学的各种调适方法,增强其内在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免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