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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工作汇报

时间:2022-07-02 22:24:27

执行难工作汇报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1

(一)银行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报告信息质量不高

1、没有正确处理追求效益与执行制度的关系。部分商业银行片面奉行“客户至上,效益第一”的指导思想,不能正确处理追求效益与执行报告制度的关系。部分银行几乎未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无原则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忽视款项来源及用途合法性。

2、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不足,报送交易信息质量不高。一是错报情况仍有发生。目前我省部分银行在填报中身份证号码录人错误、识别编码错误、数据项填报不规范依然存在。二是甄别和分析能力不强,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大额交易信息报告多、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少,非现场分析多、现场核查少,对交易帐务记录核查多、对客户背景深入了解少。“办法”中包括了31种的可疑外汇交易类型,但由于”办法”执行时间不长,深度培训远远不够,导致银行机构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除较易判断的少数交易有所反映外,绝大部分交易类型都未进行有效监测。迄今未报送一笔企业单位的可疑外汇交易信息,也无一家主报告行报送“金融机构甄别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表”。

3、科技手段支撑不足,影响“办法”的实施效果。目前,山西省只有少数银行采用直接从业务系统中提取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数据(据了解,目前绝大部分银行正在开发相应的系统),大部分银行尚处于手工采集、逐级汇总数据的方式。由于手工统计环节多,核对机制薄弱,数据错漏时有发生。

(二)外汇管理部门监管力度有限,监测手段不完善

1、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尚未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未严格履行报告义务的金融机构,外管局按“办法”有权进行处罚。但此项工作面广量大,机构设置、人员定编、经费保障都有待时日,加之尚未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督处罚机制,导致部分银行报告的主动性不强,制度落实不力。同时,山西省外管系统相关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所辖中心支局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筛选、甄别、核查等工作尚未真正全面展开,全辖的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2、囿于监测手段及核查权限所限,难以进行深人甄别及核查。一是鉴于目前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以个人为主,其交易主体多、交易分散、信息不完全,加之校验程序的筛选、甄别和分析功能不强,以外汇管理部门现有的人力、设备、技术难以进行连续的跟踪分析和全面深入的核查,核查工作往往浅尝辄止。二是核查权限有限,使核查工作难以深人目前外汇部门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当被调查对象不配合调查时,常常束手无策。而公安部门又不能仅以其银行交易记录作为立案证据,立案证据不足导致其不能依法展开侦察,导致部分可疑对象多次出现在“黑名单”上,有关部门却无能为力。

(三)部门间的协作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有效地发挥各自优势并形成工作合力尚在探索之中

1、报告主体的覆盖范围不广。从山西省目前实施的情况看,报告主体还仅限于外汇指定银行,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邮政国际汇兑等机构未纳入报告主体范围,部分银行、邮政的美国西联汇款公司的相应国际汇兑业务也未进行专题报告。从报告实施看,银行的西联汇款按“办法”进行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而邮政国际汇兑及其西联汇款业务则未纳入“办法”的报告范围,使外管部门监控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存在遗漏。按“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交易、清算无关的外汇资金、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境外投保人发生赔付和退保行为,报告主体均是银行机构,外管部门无法了解交易双方在证券或保险公司外汇资金交易中的明细情况。

从已经实施反洗钱法律的国家经验表明,如报告制度仅适用于金融机构,洗钱活动还会从受法规约束的金融行业转移到不受该法规约束的其他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公司以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联动协作机制还不健全,尤其一些非金融行业的相关工作亟待加强。洗钱犯罪要从“防”到“反”,不仅在于银行机构,还在于诸多执法、司法部门的密切合作,而现在我国尚未在海关、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有效反洗钱合作机制,涉及多部门的信息收集、情报交流等方面的

综合信息交流体系尚未形成。就当前重庆外汇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初步协作而言,由于在如何认定涉嫌非法外汇买卖证据等有不同的理解,两部门实施联手行动存在诸多障碍。由于目前非法外汇交易双方一般不当场进行现金交割,而通过银行以单单、单卡、单折等进行交易,外汇局较难获得法定的证据,而公安机关对没有法定证据的非法外汇买卖交易不予立案侦察,导致查处工作大打折扣。

(四)反洗钱法规体系不健全,“办法”等部门规章独木难支

1、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的权威法规。目前,有关反洗钱的规定分散在《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部门规章中,缺乏专门的权威法规,不利于统一和协调。而反洗钱不仅涉及金融行业,还涉及诸多执法、司法等部门,需要多部门加强联动协作,这些都不是单靠人行的部门规章所能约束。

2、对洗钱的上游犯罪范围规定过于狭窄。我国《刑法》只将、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四类犯罪界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实际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贪污受贿、偷税漏税等犯罪对国家造成的损失比这四类罪更甚,数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收益每天都在通过洗钱转移境外或合法化,因此应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大到所有重大犯罪。

3、反洗钱配套法规中存在很多盲区。现有反洗钱法规中,对证券、保险等机构的报告义务规定不详,对房地产行业、法律服务行业、会计行业也没作规定,加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络洗钱已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而我国有关网络洗钱的法规尚是空白,缺乏对这些洗钱“重灾区”的法律监控,会直接削弱我国的整体反洗钱能力。同时,对洗钱行为的管辖也不明确,按《刑法》规定洗钱罪属公安经侦部门管辖,但具体到上游犯罪的管辖权,又涉及公安刑侦、缉毒部门、海关缉私局等,这种管辖交叉导致的管辖不明和用上游吸收下游犯罪的行为不利于打击洗钱犯罪。加之我国尚未成立专门的反洗钱组织机构,虽然人行设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但只是一个内设机构,权限和职责非常有限。

二、工作对策

(一)提升法律层次,尽快完善法规体系

1、尽快出台《反洗钱法》,完善相关法规。当前,许多国家在反洗钱方面已建立包含不同层次、不同法律部门的法规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反洗钱法来协调各种义务和关系。据悉反洗钱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反洗钱立法经验,加快《反洗钱法》立法进程,统一调整与反洗钱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为控制洗钱的各个环节,要逐步修订《保险法》、《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消除配套法规存在的盲区。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尽快将“办法”上升到国务院行政规章,才利于外汇管理部门对不履行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责任等行为加大监管与行政处罚力度。

2、建立执行报告制度的保密免责制度。《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客户有保密义务,“办法”规定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必须报告,因前者的法律效力高于后者,使金融机构处于“两难”境地。银行既需履行反洗钱报告职责,又有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但往往难以兼顾。因此,建议建立反洗钱免责制度,明确报告机构因履行报告义务而与有关保密规定发生冲突时,无须承担责任。

3、完善客户尽职调查的制度。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要求是:“在建立业务关系时,或进行下列特殊交易(金额超过限额,没有完整提供汇款者资料的电汇的可疑资金划转)时,或对有洗钱嫌疑的交易,或对现有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和充分性发生质疑时均应进行深入的客户尽职调查。”目前,部分银行只停留在对机构了解其基本情况、对个人只是核对身份证号码的简单层面上。因此需要通过完善立法,详细规定报告主体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责任,明确其了解客户的身份、业务状况、资金运行状况、交易性质等内容,以督促报告主体及时识别和判断可疑交易。

4、逐步扩大报告主体范围。首先尽快将报告主体从外汇指定银行扩大到保险、证券、邮政汇兑、西联汇款、速汇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汇款公司以及整个金融行业。其次通过完善立法将报告主体尽可能扩大至现金交易较密集的高风险行业,如房地产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二)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银行报告主渠道的地位与作用

1、督促银行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强化银行机构反洗钱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工作能力。银行要正确处理报告职责与追求利益的关系,由被动反映型转向主动核查型,增强主动核查能力,推动反洗钱深入开展。

2、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健全有效的报告工作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类型。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明知是非法交易的存取业务仍充当“验钞机”或“交割台”的,或涉嫌协助洗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实现外汇部门与金融机构的联网,使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能实时传送,提高报送效率与质量。督促银行提高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其既有的业务核算系统,尽快实现从银行原始会计数据库中采集反洗钱数据的方式,并使之能通过可疑交易监测识别系统对特定客户或账户进行全面、连续、实时监测及综合评价,增强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2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执法检查的着眼点;坚持把贯彻实施法律规定作为执法检查的切入点;坚持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着力点;执法检查中,我们坚持把学习宣传贯穿始终,紧紧围绕《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后,我省高度重视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我们专题召开了省辖市局长会和全省中小企业协会会议、采取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法工作汇报和省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情况汇报、突出抓好执法主体建设,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及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以及包括企业投诉在内的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下面按照会议要求,我把我省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执法检查的着眼点

《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后,我省高度重视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制定质量,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年初,我局组织七个调研组,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广泛调研。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积极履行对中小企业进行知道和服务的法律职责,着力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了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的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

二,坚持把贯彻实施法律规定作为执法检查的切入点

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我们专题召开了省辖市局长会和全省中小企业协会会议,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座谈,还在“中国中小企业**网”上开辟了执法检查专栏,开展了网上问卷调查,公开征集对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对照规定检查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过程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制定的主要政策及措施。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设立发展基因、安排贷款贴息、建立信用担保,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方面的工作情况。三是在加大创业扶持,鼓励合资合作,支持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四是建设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情况。五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我们的意见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中小企业普遍反映这次执法检点突出,针对性强,检查内容都是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三,坚持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着力点

采取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法工作汇报和省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情况汇报,召开企业界座谈会,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到有关职能部门查阅资料和网上征集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召开了8次由各方面参加的座谈会,深入12个县(市、区)的近30个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实地检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四,执法检查中,我们坚持把学习宣传贯穿始终,紧紧围绕《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贯彻落实

突出抓好执法主体建设,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及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以及包括企业投诉在内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意识。二是各级政府依法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进一步明确了中小企业执法主体,形成了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一领导。三,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年一年,省政府出台了三个政策性文件,这三个文件对进一步配套完善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体系,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以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年全省新设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32家,新增注册资金9.8亿元,是我省历史上担保机构发展最快、注册资金新增最多的一年。另外一点是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进展,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扶持范围,促进了服务体系建设新进展。目前,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培训、信息网络、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和法律政策服务体系建设正在按方案加速推进,以政府公共服务、非盈利性机构公益和中介机构商业化服务为一体的满足中小企业基本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正逐步建立。

我省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对于深入推进法律的贯彻落实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执法检查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我们将借此会议的东风,吸收各个专家的建议,把我们的中小企业做好,谢谢大家!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3

大家上午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并报经镇党委研究通过,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人大代表对我镇双管部门2005年度工作述职评议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评议活动,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监督职权,提高各位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督促各双管部门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来自)改进执法作风和水平,切实提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本领和效率,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希望各被评单位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虚心纳谏。各位代表也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推动的思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增强评议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确保此次评议工作圆满完成。

今天参加会议的有:12名被评双管单位的负责人,部分,群众威信强、理论水平高的市、镇人大代表及不是人大代表的办事处书记。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由被评双管部门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二是由人大代表和办事处书记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双管部门测评打分。

下面大会进行第一项:由被评双管部门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请派出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国税分局做准备;

请国税分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地税分局做准备;

请地税分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供电所做准备;

请供电所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信用社做准备;

请信用社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卫生院做准备。

请卫生院作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由于时间原因,双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到此结束,其他双管部门总结汇报作大会书面交流。

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由人大代表和办事处书记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双管部门测评打分并提出合理中肯的意见或建议[测评表在档案袋内]。

(代表们测评打分)

请将测评表翻扣于桌面上由大会工作人员收齐。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各项评议议程已经基本完成,会议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会上,各双管部门认真总结了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工作成绩,又认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代表们对双管部门本年度工作的评议打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肯定了成绩,也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体现了依法评议的要求,对被评部门依法、文明、高效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会后,镇人大办公室将把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反馈给双管部门,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下面,就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做好评议整改工作。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各双管部门务必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代表的意见和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即使意见与事实有出入,我们也要从大局、从积极方面去理解和把握。要做到思想统一,认识一致,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改工作要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做到依法整改、认真整改。务求通过整改,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改进和提高。

(二)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认识本部门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在坚持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办事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条件的要立即整改,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需要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决定的事项,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总之,对评议意见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务必使本部门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4

执法检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和途径,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执法检查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人大执法检查能力跟理论上存在巨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分侧重于执法检查形式

地方人大每年进行的执法检查,过早地将执法检查的通知下发到各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早已习惯了一贯的检查模式,有一套应付检查的经验,有的甚至于检查汇报材料每年也是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重新包装,工作重点侧重于标语,布置现场,安排检查吃、住、行、礼上,一些执法检查往往是坐在室内听,隔着玻璃看,车水马龙轰轰烈烈,实际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

二、执法检查主体、客体不明确

(一)执法检查主体应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在实际操作中,执法检查往往是两三个部门联合检查,有人大同政府联合组织检查,也有人大同政协联合检查,还有人大同执法部门联合进行检查,这种联合检查混淆了人大法律监督主体地位,使执法部门即被检查对象在一定程序上成为实际的检查主体,人大执法检查变成了执法部门系统内部对下级的检查,降低了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执法检查客体缺失,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负责实施的主管部门,如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分别由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组织实施,而这些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也不接受人大监督,由于没有明确的执法机关,涉及这些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就难以开展,这些法律贯彻实施效果佳。

三、执法检点不突出,汇报材料不健全

一是反复检查,同一部法律本级人大要组织检查,上级人大也要组织检查,由于没有时间上的统一布置,一部法律往往要重复检查几次。二是检查法律数量多,没有侧重点,既有县级人大的自查,也有上级人大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一年之中要检查和配合检查的数量很多。三是被检查单位的汇报材料过分强调取得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今后的改进措施更是一笔带过,有的单位则把执法检查汇报当做工作总结,报喜不报忧,所以紧紧从汇报中很难发现问题,一些执法检查在检查前没有开展调研,或者调研的力度不够,不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实施的情况,以致执法检查总结检查情况时,只是把被检查单位的汇报材料再加工然后反馈给执法部门。

五、执法检查整改意见没有落实到实处

执法检查后,虽然强调了对执法部门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但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碍于情面,没有将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尖锐的问题全部反馈给执法部门,只是泛泛而谈,针对问题所提的改进工作建议,一般性、原则性、客套话语比较多,刚性、可操作性的整改具体措施要求比较少,再就是对整改建议提出后,没有一抓到底,对整改情况跟踪督促不够。

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过程,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人大的形象和权威,笔者认为,要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要从以下几个环节上下功夫。

一、突出执法检点。在我国代表是兼职的,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无论从人力、能力和时间上都不允许。因此,人大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检查应有所侧重,一是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与当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执行情况。三是人们普遍关心而实际比较薄弱的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四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规范执法检查形式。一是执法检查尽可能地上下联动进行,上级人大常委会每年执法检查内容应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确定,并尽早通知下级人大,以便他们确定检查的内容,与上级人大步调一致,有利于解决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代表直接参与,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方面使执法检查能够比较充分地反映代表的意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基础,另一方面,有助于各级人大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二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多提倡实事求是,轻车简从,一竿子插到底的方法,综合运用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尽可能掌握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同时检查组的人员不宜过多,应本着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的方针。

三、突出跟踪检查,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执法检查的目的在于督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的过程一般只是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的要求,而问题是不是解决了,执法状况是不是改进了才是执法检查的关键所在,所以,执法检查必须落实到整改上,整改是执法检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最重要的部分。整改的落实情况要限期向常委作出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组织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常委会可以依法提出质询或组或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拒不整改的领导者,常委会可以依法撤销或罢免其职务。

四、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制度

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的内容、性质、范围及纠正违法问题的程序、效力、方式、被检查单位的职责、义务及不接受检查的处罚原则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执法检查活动制度化、法律化。二是完善执法检查的制度,在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执法责任制,在司法机关实施错案追究制度,各执法单位年初制定执法责任制制度。与政府签订责任状,把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为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把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监督力度,还要督促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建立与完善相关的制度,把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情况与他们的升迁奖惩挂起钩来,做到奖惩分明,以调动执法、司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积极性,通过执法检查,也可以发现法律法规本自不完善的地方,有利于法律的修改完善和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备。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5

【关键词】外汇 国际收支 统计 银行

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尤其跨境人民币结算漏报隐患较大且核查难度较高

近年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与之相关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增加。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依托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但由于该系统没有提供有效的跨境资金筛选、识别功能,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系统)接口程序无法直接在其系统中抓取相关信息,只能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事后手工录入报送。另外国际收支申报信息系统相对独立,数据来源较为单一,无法与大小额支付系统中跨境人民币数据实现交换,这就造成了三个系统各自独立的局面,使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错报漏报风险增大。加之大小额支付系统基本不支持形成独立的跨境人民币会计科目明细或相关报表,使外汇局现场核查难度也大大增加。

(二)申报主体申报意识不强,申报内容准确性不高

申报意识包括主动申报意识、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申报意识不仅仅是要求申报主体对申报事宜知晓,更要求申报主体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申报。电子单据和网上申报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意识要求更高、更重要。特别是直接申报的数据质量,更加依赖于申报主体的申报意识,而在实际申报中,有的申报主体为了通过系统效验,或事后能通过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业务监测,往往简化数据报送,并不关心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从而影响到数据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三)基层银行外汇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轮岗频繁影响统计数据申报质量

据了解,大部分银行其上级行很少举办外汇业务专业培训,银行办理业务主要靠外汇局培训指导和自己摸索,由于各银行外汇业务系统不尽相同,仅靠外汇局培训是不能满足银行的业务需要,而靠银行外汇业务人员自学更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另外受内控制度的制约及商业银行自身性质的影响,银行对外汇业务岗位人员的轮换相对频繁,有的刚刚熟悉业务就被调换到其它岗位,有的经草草培训即可上岗。因此导致统计数据的申报质量大大降低。

(四)基层外汇局主体核查人员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增强

目前,基层外汇局的主体核查工作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缺乏实际核查经验,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核查工作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统计原理及信息化技术。另外随着视频培训的推广和新系统的不断开发,不同省、市、地区检查人员现场交流的机会减少,部分地区外汇业务量及种类也有限,对新系统的实际操作及灵活运用掌握不全面,因此新开发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系统”功能虽强大但对核查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而不能充分利用。以上因素影响了国际收支核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相关措施

(一)推进国际收支统计法制化,完善RCPMIS系统并加强各个系统数据之间的交叉比对

一方面推进国际收支统计法制建设,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上升到法律高度,明确划分金融机构和申报主体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义务,避免相互推卸责任,严格禁止银行代申报,从源头上解决存在的申报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数据的采集方式,尽量避免人工采集,建议参照国际收支申报信息系统从后台直接抓取的方式。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建立三大系统定期核对制度,增强各个系统数据的比对功能,进一步丰富非现场核查手段,提升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减少错报、漏报现象。

(二)加大宣传、创新思路,提高申报主体的申报意识

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包括电台、电视台、报纸、书刊)和电子载体(如多媒体、网络),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多渠道的宣传,加强国际收支申报的诚信建设,使申报主体知悉如实申报是其法定义务,提高申报主体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同时创新思路,通过探索对申报行为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申报主体的申报意识。对于申报主体,探索将申报行为的诚信记录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建立黑名单加以披露;金融机构方面,探索进一步完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制度,在差错笔数的基础上引入差错金额和差错率等要素,加大考核结果对银行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加强外汇执法力度,督促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履行统计义务,提高数据申报质量

随着国际收支交易业务范围的扩大以及资本账户开放步伐的推进,银行在统计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各行对外汇业务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业务人员经常轮岗,长期固定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较少,差错风险较大。为切实减少数据差错,应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对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即“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从源头上提升数据的内在真实性与准确性,保证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

(四)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相关配套制度并进一步开发非现场核查软件

建议尽快出台配套的业务指南、操作手册等,更新相关工具书和案例汇编,更好地指导基层外汇局开展具体工作,也有利于申报主体进行准确申报以减少差错。另外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提升数据质量,最大限度地减轻外汇局和银行统计人员的工作量,开发银行版和外汇局版核查软件是当前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软件设计与运用上,注重优化软件的核查功能,不断丰富核查内容,完善设置规则,能够有效甄别、筛查出错误信息,提高软件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

参考文献

[1]陈文鹏.国际收支申报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 《吉林金融研究》2011年12期.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6

文章标题:交通稽征分局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汇报

根据**分局《关于印发**交通稽征分局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所从8月初至9月底,扎实开展了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了稽征所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我所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我所组织全所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厅、省局和分局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作风整顿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着力解决基层所站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基层所站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平安交通,促进交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明确了作风整顿的主要内容、重点与目标: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四是规范收费行为;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六是严肃追究和处理暴露出来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七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内部行政事务、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二、成立组织、制订方案

我所的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在所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所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有等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所财务室,联系员:。联系电话:,举报电话:

根据上级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订了吉州交通稽查征费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具体指导本所作风整顿工作的开展。

三、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所通过采取内部自查与发放征求意见表向汽车运输企业、车主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党支部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通过广泛的征求意见与自身的深入查找,我所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1)党支部建设方面。党支部在抓职工教育方面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学习教育现象,需要加强教育力度,增加学习时间,从而进一步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个人素养。(2)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方面。虽然不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在个别人、个别事上不同程度的存在,个别同志没有真正树立起“车主至上”的服务理念,偶尔存在对车主的服务不够热心的现象。(3)内部管理方面。近几年,我所在建立、健立规章制度工作中,有了长足的进步,按照拟草、讨论、修改、通过、颁发等程序制定了《吉州所规章制度汇编》,但在落实方面,存在部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有个别人工作作风散漫,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还有些不善于调配好工作时间,耽误邮车主办理业务的时间。以上是我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所班子成员严于律已,模范带头;生活作风方面,干部职工注重学习,不存在现象;文明执法方面,执法人员上班上户执法文明规范;财务管理方面,不存在私设“小金库”与挥霍公款、吃请玩送问题。近几年,全所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法问题。

我所党支部和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针对自查自纠查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在工作中树立稽征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形象,树立公仆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稽征新风尚,从严要求从点滴做起,为有困难的车主排忧解难,所业务窗口进一步坚持完善一条龙服务制度,做到车主咨询业务疑难问题,稽征人员不厌其、百问不厌。内勤开票人员加班加点,月底双休日照常上班开票,使“服务为车主、满意在稽征”体现在我所收费窗口。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8

关键词:并网小电厂;用户侧管理;安全;稳定运行;问题

中图分类号:TP71 文献标识码:A

我所工作的单位成都电业局温江供电局,其管辖范围内共有八座小水电厂并网,总装机容量11000KW。最大的水电厂装机容量3750KW,最小的水电厂装机容量只有50KW。用户侧大型企业、房地产商大都自备有数百千瓦发电机。

根据多年变电、调度及现工作岗位经历,发现并网小水电厂和用户侧在电网运行、检修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并网线路检修工作的安全构成了现实和潜在的威胁。因此,提出应加强对小水电厂和用户侧的管理、指导沟通,消除对电网和人身的威胁。

1并网小水电厂和用户侧在电网内运行、检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并网调度协议和供电调度协议执行难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现已基本实现了网、厂分离的管理机制。按国家电网公司的规定,不管是集团化、公司化运作的特大型、大型电厂还是装机容量只有几十千瓦的小水电厂都与相对应的电网管理单位(公司)签定了并网调度协议。国家电网公司下发了标准的"并网调度协议"范本。该范本对集团化、公司化运作的特大型、大型电厂,具有完全的可操作性。协议内的各条款理当严格执行,也容易执行。但对于小水电厂就产生了执行难。如按时点向调度报水位、流量、发电负荷对一个装机容量只有几十、几百千瓦的小水电厂是否有必要?有的小水电厂法人代表连规范调度协议内容都看不懂,如何完全执行协议?因此有的小水电厂将并网调度协议束之高阁,而产生的严重后果是个别小水电厂对调度操作指令不能完全正确的执行。从而产生了并网调度协议执行难。与大型企业和专线用户签定的供电调度协议同样产生执行难,常发生用户侧值班员不能正确执行调度指令的情况。

1.2并网小水电厂和用户侧普遍存在值班员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不能正确理解、执行调度指令的问题

我局所管辖的小水电厂基本上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建造的。有的是乡镇企业,有的已改制为私有化股份制电厂。小电厂和用户侧值班人员有的受文化、技术水平的局限性不能正确理解调度指令,当然就谈不上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了。一次,我对一个电厂值班负责人下令将该厂并网某线路XXX断路器由运行转冷备用,但受令人操作后汇报“已拉开了”。我问他拉开了什么?受令人回答“你喊拉的断路器”。我再问他断路器负荷侧、母线侧的隔离开关是否已拉开?受令人回答“拉隔离开关干嘛?……”(该厂并网线路有检修工作)。值班员不知道电气设备“运行”、“检修”、“热备用”、“冷备用”四种状态的内容是什么。又有一次,一个电厂并网线路发生故障,两侧断路器保护动作已跳闸。我当即令该厂值班负责人通知厂领导派人事故巡线,并提出不得登杆,发现故障点即时汇报,等待处理。但两小时后电厂值班负责人汇报“并网线路X号杆因树子倒在线路上打断了瓷棒,我们已把树子砍了,更换了瓷棒,请送电。”当时我感到很吃惊,线路两侧只是断路器断开,他们竟进行了工作。我给电厂值班员讲道理时,他还很“有理”的说,线路已没有电了,怎么不能工作?……。再有一次,经一小水电厂10KW母线送出的我局管辖线路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对电厂值班员说“我的工作完了,你与调度联系送电。”(当时,检修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工作终结后,调度多次拨打该电厂电话始终占线)。一段时间后,电厂值班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已合上XX线路,XX断路器。”怎么得了!没有调度指令,电厂值班负责人竟将检修的线路送电了。如果该线路有多班组、多点检修作业,将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电厂值班负责人不知道只有当值调度才能与电网有关的正常操作指令。现在,常有值班调度员反映,工作负责人联系许可工作时汇报需要转检修的用户侧断路器仍在热备用状态(未按调度命令转检修),并且自备发电机正在发电,这也是很危险的。

1.3并网小水电厂和用户侧常发生通讯中断的问题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小水电厂值班室没有电话,而电话大多安装在传达室或厂领导办公室。调度指令下达费时费事。夜间基本上无法下达调度指令。近年,强化管理后,电厂值班室基本上都安装了电话,但仍常发生电话打不通的情况,占线多为个别值班员泡电话;电话打不通,多发生在夜间,原因较复杂。有的值班员怕夜间电话干扰拔出话筒连线;有的是线路,话机故障等等。电话打不通,调度无法操作指令,特别是对事故处理极为不利。若并网线路发生断线接地故障,即使拉开了电网(变电站)侧断路器,但发电厂侧断路器未拉开,断线接地导线仍带电,对行人安全构成威胁。用户侧设备需要配合操作时也发生通讯联系不畅的情况,多表现为值班室无人接电话和更换停送电联系人后不报告调度部门。

1.4部分并网水电厂设备老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不能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9

关键词:非税收入 汇缴体制 改革 思考

目前浙江省除地税及少量的非税收入直接缴库外,其余均采取财政汇缴结算的模式收缴。根据近期对全省财政部门、商业银行非税收缴运行模式的调查,着重剖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进一步完善非税收缴管理体制提出一些思考及建议供参考。

一、浙江省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基本情况

(一)直接缴库模式(含地税)

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与营业税或改征增值税密切相关的税种;部分罚没款、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等。收缴流程:一般指定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代收,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指定银行经“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收纳或上划。

(二)专户汇缴模式

通过财政部门、执收机关和银行联网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财政在行开设的结算分户和结算户两个专户(结算分户由财政局开设,按征收机关设立子账户,用于存放已收妥但尚未结报、清算的非税收入。结算户用于存放已收缴但尚未清分缴库的非税收入,最初由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转变而来),并由财政部门根据开户行提供的“代收非税收入报表”,对存放在结算户的税款进行清分,应缴入国库的定期开出缴款书,由行上门取单办理缴库,其他性质的税款根据财政指令上划或下拨。

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体制存在的合理性

(一)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的需要

非税收入与税收不同,存在着执收单位多、与非税支出联系密切的特点,对其管理不仅要准确核算预算收入功能科目,更需反映各执收单位的执收及分成情况。而现有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只能查询和编制分科目的非税收入情况,暂无法满足分执收单位的执收管理的要求,因此,在国库单一账户外设立汇缴结算体制便于全面有效地管理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

(二)非税收入分成管理的需要

与税收一样,多数非税收入也有上下分成制度,但分成主体不同,它按照执收单位而不是财政收入方式分成,只需要将分成后属于本级财政的收入缴入同级国库。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如果直接缴库后分成结算,而且可能虚增执收单位本级财政收入;二是非税收入分成体制比较复杂,不仅同一执收单位的不同功能科目有不同的分成比例,甚至同一功能科目有不同的执收项目,如工商部门执收的企业注册收费只有一个功能科目,但由于内资与外资、开业登记与变更登记在中央、省、市有不同的分成比例,需要设置4个不同的执收码,当前国库报解、结算难以满足这种需求。

(三)其他结算管理的需要

除满足执收管理和分成管理的需要外,设立财政汇缴账户还可用于特殊财政资金的结算,弥补国库单一账户不能涉及的领域。如学费、往来款、代收款、经营性收入等,虽不缴入国库,但仍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又如非税收入预缴款、保证金,既可能成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也可能退给原缴款人,这些资金若直接缴入国库,可能带来结算上的麻烦,需要单独设置账户核算。

三、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财政汇缴账户资金不能及时清算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票款不同步。二是部分银行业务集中处理,除主办银行外其他网点只负责资金收缴,不负责非税信息确认或录入,各网点收缴资金后,须将缴款书汇总交由主办行信息补录才能完成收缴,若网点间隔较远容易导致清算不及时。三是部分非税收入由上级财政集中汇缴后分成返还,资金到账后,同样也按照“银行收妥资金―通知财政或执收机关开票―银行补录”的方式 ,这中间过程也存在时间差。如市区某银行代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公益金等由浙江省财政厅汇缴,资金到账后,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不可能立即完成清算。

(二)财政结算账户缴库不及时

目前,非税收入由财政结算账户划解国库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经调查,一般为1个月1次,对于明确缴库期限要求的非税收入划解2-3次。由于划缴不及时,财政结算账户余额较大。如浙江省绍兴市2012年9家银行财政结算账户1-5月平均余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多数银行平均在5000万元以上,一些业务量大的银行平均余额超过1亿元,主要存在如下原因:

一是操作环节较多影响了入库速度。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结算账户后,由财政部门负责结算,并开立纸质缴款书和加盖预留印鉴,再到银行办理,操作流程或环节过多导致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和财政资金滞留,尤其是部分非税收入还需分成结算,需按照执收单位申请和财政审核后分成和上划,延缓了非税收入结算缴库进度。二是某些非税收入项目不能及时确认而导致延误入库。如预缴款和保证金,虽然以非税收入的方式上缴,但因不同的执收码,必须待执收机关确认为非税收入方能缴库,而对一些周期较长的工程建设类政府性基金,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项甚至需要6-7年才能确认结算。三是非税收入入库调节因素。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比重上升,非税收入有序入库是调节预算收入缴库进度的重要手段,而且一些执收单位也根据收缴需要,未在规定时限结算缴库,直接影响缴库速度。四是历史遗留因素影响入库进度。部分资金直接缴入了财政结算账户,但因执收单位和收缴信息不明确增加了结算难度,再如部分市县取消预算外财政账户,非税收入结算账户既承担结算用途,又承担着预算外收支核算的功能。

(三)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不完善

一是系统联网不全面。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只实现财政、银行和执收单位联网,没有与国库联网,导致非税收入收缴清算、缴库依赖纸质缴款书,降低了缴库效率。二是财政与银行联网功能不强。与电子扣税系统不同,当前非税收入系统只缴不扣,大量的非税收入票据增加了银行柜面收缴压力,当处理一些季节性较强的学费、考试费等非税收入收缴时,收缴业务处理不及时更为突出,还隐含着被占压、被挪用的风险。三是系统参数设置问题。非税收入收缴按照执收码管理,但缴库却按照功能科目登记,执收码和功能科目对应关系决定了非税收入缴库管理的正确性。如绍兴市本级执收单位180家,共有305个执收项目,但实际缴库的非税收入科目不足50个。同一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可能列入行政事业性,也可能纳入其他政府性基金管理,容易出现串科目问题。

(四)非税收入退库业务制度不明确

一是退库方式不明确。目前没有明文规定非税收入退库究竟是从国库账户退库还是从银行结算账户退库,加之汇缴结算期限不确定,财政部门要查证原款项是否已缴入国库,确实不易。二是退库资金来源不明确。对于分成执收的非税收入需退库时,需要从上级执收单位结算分户倒扣资金,既无政策依据,又难以操作。三是退库收款单位不明确。《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中明确“预算收入的退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但退库申请主体究竟是由原缴款人还是执收单位尚不明确,而且执收单位不能开设过渡账户,甚至没有基本账户,如要退给执收单位过渡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

一是收缴结算缴库时间不一致的矛盾,难以确保监督到位。浙江省财政厅制订的《浙江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字〔2003〕80号)明确了财政结算分户按旬和财政结算账户按月汇划的制度,而财政部制订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库〔2002〕37号)将财政汇缴账户按零余额账户管理要求当日清算,而财政结算账户则规定10日内缴库,制度间矛盾给监管带来了困难。二是对非税收入延迟缴库现象难以进行有效监督。由于体制、执收单位、财政部门多方因素交织,非税收入滞留财政结算账户问题依然突出,而财政资金的运行实际由财政部门自行控制。三是对非税收入分成难以形成有效监督。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均公布了非税收入执收项目,但对省以下执收项目如何分成没有明确规定,同时,由于上下级财政信息不对称,又实行资金和票据的分级管理,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的执收收入和票据使用情况掌握不全,无法及时判断分成项目是否准确真实、结算是否正确,分成收入上划是否及时等信息,分成机制的不明确已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

四、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体系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逐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制度

一是及时出台非税收入管理具体制度。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制度框架下,以《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基础,省级财政和人行等部门及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结算、退库和清算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是明确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时限,尽量缩短结算时限,尤其对以预缴款、保证金、代管等形式执收的非税收入,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应明确结算和清算的时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三是加快推进非税征管系统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及时开发非税收入收缴网银支付系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和清算的电子化、无纸化,加速入库进程。四是授权商业银行代开非税收入缴款书。对于能明确执收单位和执收项目的业务,由执收单位授权商业银行开票,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及时清算到财政结算账户。五是进一步完善银行汇缴结算账户。对非税收入资金信息不明确或票款不同步的业务,应将资金放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核算,确保财政汇缴账户余额日终为零。

(二)积极推广商业银行清算模式

从现有条件来看,大量收缴数据集中在银行,其提供的非税收入收缴报表既能分级次,又能分功能科目。因此,就清算流程设置提出如下建议:商业银行非税收入日终结报后,根据资金性质分别处理,将属于本级的非税收入汇划至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核算,其余资金与财政结算账户清算,次日,商业银行根据分成情况将本级非税收入全部解缴国库,并将收缴信息和缴库信息反馈给财政部门。

(三)建立上下联动、以稽查为重点的汇缴结算监督机制

一是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加大对银行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督促银行及时收缴清算非税收入。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中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实施与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均可向人大、审计等部门报告。三是参照税收稽查的办法,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监督、稽查的工作制度,将分成结算列入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重点,加大对非税收入分成结算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10

近一年来,在各级组织和常委会领导的关心以及机关各位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严格按照法工委负责人的岗位职责,认真做好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坚持不懈学习

一年来,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基本理论以及法律实务知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相关知识。虚心向领导、同事和联系部门工作同志们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理清了法工委工作流程及框架,为履行好岗位职责奠定基矗

二、勤勉尽责履职

一年来,始终把精细、高效、踏实、创新作为本工委及个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到细心谋划,精心组织,出精品,高效率。

(一)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有序推进本工委主导的有关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制定好本工委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全市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代表议案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深入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制定好本工委工作计划,增强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和专项工作汇报做好相关工作。一年来,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打黑除恶、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以及市法院关于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运行情况、市检察院关于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禁毒法》实施情况及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提前深入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认真听取,详细询问,积极发言,提高审议质量。

三是为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做好相关工作。一年来,组织部分代表对《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政法专业代表小组视察了基层法庭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公安局打击和预防诈骗犯罪的情况汇报。视察、检查及调研前深入相关部门,与其一道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有序组织推进,着力提高视察、检查和调研的质量。

四是做好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会同常委会有关委室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主持修订、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推进了我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11

2017年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一】

敬爱的党组织:

信仰是心中永远的绿洲,毫无信仰的人内心是荒芜荒凉的。xxx组工干部的信仰具体体现在我们的党性修养上,体现在对党的一贯忠诚上。

坚定的党性最基本的是来源于对历史的认知,xxx组工干部要学会多读书,多思考,从历史的角度认真审视中国共产党的功绩和伟业,深刻认识党在经历艰难曲折后仍能不断自我改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强大自觉,坚信跟着这样一个政党,总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奋进前行。

坚定的党性来源于对内心的雕琢,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琢不成才,心不琢不专著,组工干部要以党性要求为标准,经常进行自我解剖,拷问自已是否有一颗执着之心,在重大事件面前是否与党保持了一致,是否熟知党的政策和前进方向,对新的政策是否做到了先学一步、先会一层,是否坚定执行了党的纪律,是否具备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等,知不足而后改进,不断自我完善的提高,做党的坚定的阵地守卫者、政策执行者、形象维护者、荣誉创造者。 坚定的党性来源于对现实的思考,当前,我们国家正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着一场史无前例的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有着重大突破,每一位国民也都从中分享到了社会进步带来的实惠和愉悦。但伴随改革的必然有痛楚,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人们往往把这种矛盾引发的不良结果归咎于执政党,也容易攻击的矛头指向执政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人们一面享受着党的政策带来的实惠,一面指责甚至抨击党和政府,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它表明了党领导下的政治环境变得更趋于宽松、趋于民主了,给了人们幸福,也给了民众言论的自由。但作为党员,作为组工干部,决不能随波逐流附和这些言行,更应该以一种前瞻的眼光对待当前的问题和不足,更应该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引导身边的人理解党、相信党,坚信她能够给广大人民一个更加光明和幸福的未来。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xx年x月x日

2017年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二】

尊敬的党组织:

当前,中央领导深入基层,率先垂范,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出榜样。各地领导干部也正在对照自身不足照镜子、正衣冠、查整摆。然而,就在当前反对深入人心之际,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依然存在,走群众路线变成了耍花枪。

下基层,并不难,走走转转又一天。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目的是密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联系,为百姓多干一些利民的实事、好事,转变政府部门的作风和形象。但是,走基层在一些党员干部眼中却变了味、走了样。有的干部开着公车、打好招呼,威威风风下基层,变成了吓基层有的干部带着本子、捎着秘书,大声嚷着下基层,到人群当中应付应付有的干部到群众当中,问困难、问问题,最后答复只是研究研究。真如这样下基层,怎能听来真话、实话,谁能真办实事、好事?如果是这样,基层不下也罢。 门难进、脸难看,变着方法来刁难。群众路线不是指刻意走到基层中接触群众,而是要时时刻刻心中装着群众,事事处处想着群众。北漂小伙儿六次出入公安部门办护照,怀孕四个月孕妇跑20趟办准生证,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办证难的苦处恐怕只有当事群众自己心里清楚。他们被接待的方式就是冷颜相对、三言两语、云里雾里,今天这不合格,明天那不合格,群众能做的就是跑断腿,不怪群众说官员是在刁难、折腾老百姓。如果行政机构、窗口部门有礼貌、热情的态度,有细心、耐心的行动,那么百姓心中装着的绝不是这样的政府形象。

上级查、下级躲,百姓苦楚无处说。随着十之后纪检监察力度的加大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下大力气整改政府作风。但不管是哪一级巡查或巡视,当地部门必定是下更大的力气想尽一切办法来遮丑。有的部门层层设警防止上访,有的部门在举报箱前装满摄像头,有的部门则提前做工作,老百姓有苦不敢说,有苦无处说,这些花样无疑让风平浪静的背后暗潮涌动,让百姓和领导干部的距离越来越远。

花枪可耍一时,总不及真抓实干;百姓虽然淳朴,但最终慧眼识珠。群众路线的践行靠的是胸中有百姓,以民为本,权、情、利皆为民;靠的是行动为百姓,为民服务,所想、所为皆利民;靠的是成果归百姓,掷地有声,让群众共享利益和成果。只有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无花架子,没官架子,群众路线才能走的更真、更实。

此致

敬礼!

执行难工作汇报范文12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整改力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一系列从严从紧管理土地政策精神,按照市局《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区土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土地管理法》和中央一系列从严从紧管理土地政策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系统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20*年5月以来全区违法占用地耕地项目的清理排查和整改复耕,大幅度降低违法用地占用耕地的总量和比例,实现全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的目标,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为我区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之年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和用地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1、20*年5月至20*年12月期间新发生的违法填占以及开工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

2、虽在20*年5月前发生或开工,但在上述期间继续违法填占以及建设或竣工的占用耕地项目一并列入整治范围。

(二)整治内容

1、分类清理。按照重点工程项目、基础公益设施(不含重点项目)、其它项目三类分别进行清理排查,全面查明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2、落实整改工作。在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对符合补办条件的重点工程以及基础公益设施项目,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抓紧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对其他违法占用耕地的项目,按照综合防控要求先行移交当地政府实施拆除复耕。

三、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

(一)工作方式和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边查边纠与督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国土所、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清查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分局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时间划分和具体步骤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前)。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订计划、成立组织、明确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2、清理排查阶段(3月8日前)。会同乡镇(街道)政府,对整治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登记造册。3月8日前,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清查情况,并附《违法占用耕地清查情况明细表》、《违法占用耕地清查情况汇总表》。

3、整改查处阶段(4月8日前)。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主动协调各类重点工程以及基础公益设施项目的用地手续补办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抓紧拆除复耕,确保整改复耕到位。

4、抽查总结阶段(4月28日前完成)。4月13日前,各国土所将汇总清理排查和整改查处情况上报分局,并由分局向区政府和市局上报专项整改行动总结,并附《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情况明细表》、《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情况汇总表》。4月23日,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市局对分局专行整改行动的核查和抽查。

(二)有关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从严监管土地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遏制违法用地的客观需要。必须清醒认识新年度我区土地执法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超前谋划、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分局成立由徐波局长为组长(对此项工作负总责),韩强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抓好具体落实),执法监察科(大队)、土地规划利用科、地籍科、征地事务所、国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韩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要求高。各科室(所)要根据分局的分工再细化和按照各自职责的要求,落实每项工作的责任人,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国土所要会同乡镇(街道)政府,根据20*年5月至20*年12月的《主城区集体土地新增个人(法人)“两违”情况调查明细表》,凡举报或巡查发现的违法填占以及开工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经现场勘察对没有停工并恢复土地原状的应登记造册,同时对市发改委拟定的市十大工程项目[(1)实施项目(2)预备项目(3)含探讨性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现象(按重点工程、基础公益设施、其他用地分类),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并于3月7日前上报分局执法监察科(大队)。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做好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工作,同时会同国土所清查20*年5月至20*年12月期间被查处的违法占用土地案件,对其中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登记造册。土地规划利用科负责做好*市20*年—20*年农转用报部批次项目的梳理排查工作,同时做好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重点工程以及基础公益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审查工作。地籍科负责做好地类认定工作。3月8日前,各国土所汇总情况,填写《违法占用耕地清查情况明细表》、《违法占用耕地清查情况汇总表》。分局于3月10前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清查情况,并附《违法占用耕地清查情况明细表》、《违法占用耕地清查情况汇总表》。分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积极,责任不明确,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清查结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出现漏报、瞒报、错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