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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02 06:11: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关键词】 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理性思考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1192-01

我国的社会公共卫生机制是在改革开放后而逐渐形成,在此期间,我国针对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构建了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卫生机构、卫生管理专业人员等,形成了一套与公共卫生相联系的法律体系。在各个地区也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这些卫生机构承担着大量的卫生监督工作,为保障人民健康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共卫生监督机构也在逐渐的完善,其职能也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而不断完善。因此,随着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首先要明确职责,协调管理职责,确保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有财政作为保障;其次就是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制化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最后就是要确保长效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1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概念

长效机制就是要通过建立一种机制来发挥其长期效用,机制就是机构和制度,机制构建的目的是要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从而提升监管的效率。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是通过建立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机构中的职责部门,划分机构的权限和隶属关系,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卫生监督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在较早的时期内就已经实施,卫生监督制度是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卫生监督制度对于改善我国的卫生状况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流行性传染病的控制,其行使的一切权利都是要依据法律为保障。公共卫生管理是国家管理的范畴,其宗旨是服务于全体国民,坚持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以合法的行政管理方式为手段,发挥其行政权利。公共卫生管理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行政理念,其为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 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一是构建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为了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维护我国政治与经济稳定的前提,我国在经历了一场SARS战役中,对公共卫生管理事业更加的重视。可见,公共卫生与国民健康有着很大的联系,而且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要与国民经济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随着我国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种公共卫生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我国的打工潮的新起以及旅游事业的国际化,其带来了各地人口的大流动,一些流行性传染病,诸如性病、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等,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面向全社会,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二是构建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是为了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公共卫生与人们的生命安全有着直接的联系。公共卫生属于国家安全的部分,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甚至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兴衰。可以说,公共卫生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共卫生的作用是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主要是疾病爆发流行和突发性事件。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就要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要履行其职能,必须要依靠法律。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的建立要依法履行其职能。公共卫生管理依靠法律来协调各种活动,管理的目的是服务于公民利益,保证工作开展具有权威性。建设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3 公共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卫生管理在危机管理机制方面较为缺乏。危机管理的范围主要是预测可能发生的危机,针对自身和外部的环境,危机管理将预测出来危机,制定解决的措施,能够保证管理工作顺利实行。但我国的卫生管理体制比较落后,管理职能不够清晰,加之政府的投入不足,导致资金分配不够合理,趋向于功利性。

二是公共卫生管理未建立应急和预警系统。公共卫生管理属于公共事业,必须要建立常规的预警系统。但公共卫生管理却没有建立这种预警系统,一些部门缺乏危机意识,没有与民众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以致一旦发生危机,各种支援准备力量就会处于缺乏状态。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缺乏危机公关措施。危机公关是为了安抚民众,依据一定的指导原则,运用公关的措施将危机发生的机率降至最低。但这种危机公关措施仍是缺乏,危机事件处理效果不佳。

4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

一是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保证管理工作相互协调。由于公共卫生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包括卫生、财政、医疗、环保、治安等,如果只依靠卫生行政部门的力量来进行管理,其管理力量还是很单薄。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有统一的领导,成立各级公共卫生领导、协调委员会。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责,逐步形成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

二是公共卫生管理要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应急制度。公共卫生管理要将疾病预防制度落实,预防制度的建立要依据法律,各项制度要依法落实,同时要建立应急处理制度,有效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的建立要先落实指挥体系,其次是应急预案,之后是应急防护措施,加上备齐、应急物资储备,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

三是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确立法制化的机制。

公共卫生的法治机制要先立足于法律。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部分卫生管理人员对法律知识认识的不够深刻,没有认识到卫生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公共卫生管理必须要依据法制化,提升社会卫生法律意识,加强卫生法的宣传教育。

参考文献

[1] 张宝瑞.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J].河北医药,2003,5(25)5:323.

[2] 石玉萍,等.长效管理机制在提高公共卫生质量工作中的应用[J].预防医学文献信,2002,11(8)12:724.

第2篇

【中图分类号】R18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8714(2020)10-0009-01

引言:

落实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控标准,显著控制大规模传染病的传播与感染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职责,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在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病毒的蔓延逐渐暴露出许多地区在传染病预防工作中的不足问题,极大地影响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研究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在传染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对控制传染病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资料与方法

1.1常规资料

借助《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9修订版)》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作为本次研究的文件资料支持,便于分析在现如今应用于传染病预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研究方法

在研究团队的帮助下笔者与他们一并针对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在传染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具体问题如下所示:

(1)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力度普遍不高

尽管我市政府部门对疾控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十分重视,一系列制度文件以及规章内容也很快在站内得到传播。但由于传染病预防管理的制度规定在实际操作上存在普适性问题,管理层无法充分调动站内各级部门,相关条例更是形同虚设,无法体现出铁律一般的执行力度,导致无法发挥应有的制度作用。

(2)部门存在较多责权不明现象问题

在站内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中我们发现很多管理人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质量明显较低,导致部分人员出现责权不明的现象,甚至在分工上存在较大的歧义与差距。在部分地区的实际防控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或者传染病防控质量不佳的状况下,负责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始出现推卸责任的现象,导致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充分落实与有效接地存在较大的负面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传染病预防水平不足

我们在研究分析中发现部门中许多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预防水平明显不足,对传染病的预防知识了解程度甚少,相关急救药物的药理作用都说不明白。更有甚者在实际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盲目指挥的现象,导致疫情防控工作适得其反。

2结果

具体对策内容如下所示:

2.1促进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制度的完善

应尽快联合政府部门加强对站内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现行的相关防控制度的调整工作,确保制度适合实际工作需求。同时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存在的问题,针对传染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充分促进每位工作人员提高执行力度。

2.2构建系统性的传染病防控体系

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必须尽快构建系统性的传染病防控体系,一旦疫情爆发,站内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启动预警方案,规范化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还要构建疫情信息反馈系统,使每位工作人员及时反馈工作内容,保证反馈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效性。2.3促进部门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控素质提升

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的团队素质及防控水平对整个传染病防控工作质量起到決定性的作用。第一步要先强化部门管理,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定期参与疫情知识培训学习,在系统化培训中掌握疫情防控要求,与此同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传染病防控意识与思想动态。公共卫生管理部门需联合政府部门针对领导班子与管理层进行重点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控素质;第二步就是要在其中构建监督激励机制,正所谓激励使人成长。在激励机制的引导下不断突破自己、提升自己,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每步路。

2.4合理引导民众,加强传染病防控意识

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民众的防控意识同样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应合理引导民众提高对传染病的认识与学习,了解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以及相关禁忌等,加强每位民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另外还要结合信息技术做好舆论导向,每次疫情都不可避免出现大量的谣传以及不良信息。部门需要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引导当地民众,并每日推送疫情防控知识以及各类谣传信息的纠正内容,合理促进每位民众正确对待疫情、科学抗疫。

第3篇

【关键词】卫生管理 管理制度

校园常规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优良、环境洁美、风气纯正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的工作,也是学校工作中最经常、最大量、最琐碎的工作。其中创建整洁优美的校园卫生环境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有益于师生的身心健康,有益于师生的工作和学习。学校领导以环境卫生习惯为阵地, 教育和规范学生的卫生行为习惯,对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在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管理中的老大难题,校内外学生零食随吃随丢,枯草落叶无时不有,五颜六色的垃圾,随风飘舞,怪味熏天,给学校环境卫生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主要是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不够到位,管理制度不够深入,出于形式,无针对性,宏观性太强,可行性不强,导致实效性差的缘故。所以,本人凭借多年积累的一些经验,结合目前学校公共场所在卫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加大了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改革力度,使学校环境卫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以人为本,制度管人,制定行之有效的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1.1 学校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卫生常规管理工作制度。要以良好的常规去促进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就要克服日常工作中的随意性,杜绝偶尔产生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就要遵循日常管理的程式性和规范性,增强日常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使常规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学校要根据具体环境和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备的卫生常规管理制度,组建一个积极贯彻并执行这些制度的管理网络。

1.2 在一日卫生常规的过程管理中,要落实“指令―执行―反馈―总评”这一管理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公正系统的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持基层工作者的热情和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减少懈怠和松劲思想,保证管理水平的不折不扣、精益求精。

1.3 卫生管理要细化,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到班到人,实行行政值周领导督查、值日教师检查、班级自查的管理体系。学校一日卫生常规程序要清楚,落实要到位。公共场所分块要具体,制定出各个卫生场所的打扫标准和要求。

1.4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做到布局有科学性,布置有教育性,整体有陶冶性。使整个教室显得整洁、清新、优美,每个角落都在说话。

1.5 实行卫生管理量化评分。比如印发《学校卫生管理量化评分细则》和《卫生管理优胜班级流动红旗实施方案》,对获胜班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表现不好的给予批评警告。只有这样才有效地遏制了乱扔乱丢的现象,有力地带动了同学们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大大的调动了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和学生之间的竞争意识,从而也为卫生常规管理工作开辟了新的领域,创立了新的管理特色。

2.强化共同意识,培养出一批校园卫生管理的热心人

多年以来,我一直十分重视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现在,我更是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了事关学校外在形象、养成学生内在素质、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学校德智美体劳五育并举的战略高度。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传承,重视卫生管理的思想在我校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校园文化,内化为绝大多数师生的共识。

“态度决定一切”,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就会伴随有什么样的行为状态,从而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工作局面。因此,培养一大批具有重视常规管理工作态度的人是抓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我们通过完善制度和多种渠道分层分级地反复宣传、强化教育,就基本统一了上下重视常规的思想,落实了多管齐下狠抓卫生常规的行动。大家没有满足于以往的成就和已取得的成绩,而是本着“迈步从头越”的谦虚的积极的态度,认真地热心地从事着这项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工作。

目前,在常态下,几乎是每一天,从校长到老师,从班主任到学生,所有的都自觉地习以为常地带着常规管理的视眼,活动在自己所负责的管理区域,形成了一道人人重视常规、参与管理的流动风景;织成了一个步调一致、齐抓共管、严密细致的卫生常规管理网络,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校园卫生常规的较高水准。

3.强化监督检查,用卫生值周的方式维护校园卫生

3.1 切实抓好校园公共卫生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使得校园环境处处干净整洁、雅静怡人。学校要实行“早晚两大扫,中午一小扫,节假日都大扫”的卫生工作制度。各班级要在楼口,小卖部,食堂,楼道,责任区等都安排卫生维持文明监督岗,发现有违纪的学生不但要求收集垃圾而且把名字予以登记,对违纪学生班级给予当天卫生扣分,同时在班会课或晨会上通报批评。平时课间校值日、值周人员给予监督管理。

3.2 加强班主任出勤管理,体现实效。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是学校领导实施教学及各种教育活动的得力助手,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班主任在规定的时间里要参与学生大扫除,并现场予以指导,对班主任的出勤每天有校值周人员予以登记。

3.3 重视校园卫生文化建设,做到布局有科学性,布置有教育性,整体有陶冶性。

3.4 加大对垃圾源的监督管理。学校最大的垃圾源莫过于学校内的小卖部、食堂、校外带进的零食。学校要对垃圾源管理作明确规定:在哪买就在那吃,吃后把垃圾丢进附近的垃圾箱里,绝对不能随身带走,更不能随走随吃随丢,不能带入教室。

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二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 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 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为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

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逾越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重点开展对作为学生饮用水源的二次供水、学生直接饮用的各类饮水和各类饮水设施设备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和落实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防范介水传染病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结合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发病季节特点,科学有效地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报告、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等各项防治措施,预防校园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对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建筑、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宿舍、厕所等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状况开展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四)对学校医务室的监督检查。

校医室的设置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校医室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处置记录。

(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预案、制度的建立和事件报告人员的配备以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工作,督促学校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年1月1日-3月1日)。

制定20**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并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1日-7月31日)。

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予以纠正,对学校进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第6篇

各市、县、区卫生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卫生安全责任重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把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校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自文到之日起,对学校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纠正,整改到位,消除卫生安全隐患。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机关。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学校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卫生措施,严防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卫生安全。对未开展自查或自纠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级卫生行政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辖区内学校的50%。对农村地区学校及20*年、20*年发生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卫生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交流专项检查信息。要建立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讨论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报、广播、宣传橱窗和校园网等,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所属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学校自律。卫生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学校卫生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任人,坚决严肃追究其有关责任。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地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抽查。

请各市卫生局、教育局在11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1-6)分别上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第7篇

【关键词】 生活变动事件;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12-1104-02

Hidden Dangers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in Countryside Schools in Guangxi Province/LI Chun-ling*,ZHANG Wei-ping,HUANG Zhi-bi,et al. * School of Public Health,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Nannning(530021),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hidden dangers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in countryside schools in Guangxi,and to discuss its improvement strategy. Methods Twenty countryside elementary and middle schools in 5 counties/cities were surveyed. Data was collected by questionnaires,in-depth interviews and observation. Results Most of the school leaders took serious consideration of school hygienic conditions and made health management regulation in practice. Many problems were found such as scarce health resource,poor cafeterias hygiene and insufficient drinking water supply. In addition,school leaders and students were poor in correct knowledge,attitudes and practice in case of facing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Conclusion Countryside schools are weak in coping with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There are severe hidden dangers in both software and hardware condition.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countryside school health work in guidance,supervision,supplying with more health resources and health education among teachers and students.

【Key words】 Life change events;Health promotion;Health education;Public health adminstration

学校是集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多发场所,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农村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更高[1-2]。为了解广西农村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情况,笔者于2005-2006年进行了专项抽样调查,以发现存在问题,探索整改对策,为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在广西的东、西、南、北、中地区分别选择经济发展水平居中的县/市1个,每县/市选择中等规模的县城和乡镇中、小学各1所,以20所学校为调查点校。各中学寄宿生为500~2 000人,每所小学学生为300~3 000人,其中2所小学各有70人和1 000人中午留宿。学校领导问卷调查对象为各点校的正副校长、书记和教导主任,每校3~4人,共78人。另有某市2005年度中小学校领导培训班学员101人,共179人,收回有效问卷175份,有效率为97.77%。学生问卷调查以各点校在小学四年级以上和初二、高二年级随机抽取1~2个班的学生为调查对象,参加调查的学生共1 538人,收回有效问卷1 535份,有效率为99.80%。

1.2 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定量调查即校领导和学生的KAP问卷调查,根据研究目的自行设计分别用于校领导和学生的自填式调查问卷。定性调查为对学校领导的个人深入访谈和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学校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学校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学校生活饮用水供应情况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状况。

1.3 统计方法 定量调查资料用Microsoft Excel建立数据库,以逻辑检查法检测录入数据的质量,用SPSS 13.0软件包进行描述性统计。定性调查资料直接整理归纳。

2 结果

2.1 学校领导的卫生防疫意识和态度 参加问卷调查的学校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态度,卫生防疫意识较强,但对具体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尚有不足(表1)。实地考察和个人深入访谈发现,尽管所有被调查学校皆建立了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且均由校领导直接负责,但一些校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认识肤浅,将其等同于清洁卫生工作,卫生防疫工作对外界的依赖较大。

2.2 学校卫生资源状况 如表2所示,所调查的学校中,12所学校设有医务室,县城的中、小学皆配备有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2所乡镇中学和2所乡镇小学无校医或保健教师。

2.3 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 被调查的20所学校中,17所使用自来水,其中5所同时拥有自备水源向学生提供生活用水,3所小学完全使用自备水源。有7所中学和4所小学为学生提供开水,9所学校不提供开水,但其中5所由班级集资购买饮用水,4所由学生自带开水、饮料。

2.4 学校食堂卫生状况 除2所小学外,18所中小学均设有食堂,17所有卫生许可证。虽然所有食堂均遵守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但只有10所实行食品留样制度,食堂总体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较普遍的、突出的问题是食堂建筑面积不够、布局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不良、工作人员没有着装上岗、仓库里有非食品货物共同存放、没有预防投毒措施等。

2.5 学生的防疫相关知识、信念和行为 学生具有较正确的卫生观念,但其他健康知识较欠缺,卫生习惯较差,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失当。见表3。

3 讨论

调查发现,广西部分农村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主要体现为:(1)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中小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制度专人负责,但因受专业背景限制,校领导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认识较肤浅,缺乏卫生防疫知识,行动与制度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这也是我国学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2)学校卫生资源配备不足制约了学校防疫能力。学校卫生资源配置状况直接决定了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一些学校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就是因为免疫空白和疫情报告迟缓从而导致了严重后果[2-3]。在本次调查中,有2所乡镇中学和3所学生超过1 000人的小学未配备专职校医,配备了专职校医的学校也存在校医学历偏低、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时期学校卫生防疫形势需要现象的缺陷。(3)学校食堂和饮用水卫生隐患较大。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是减少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重要环节。20所点校中,除2所小学外,均设食堂向学生提供早餐(小学)或一日三餐(中学)。但除少数学校外,大部分学校食堂的管理不到位,卫生问题较多,与有关调查结果[4-5]一致。水是肠道传染病的主要传播媒介,饮水安全能够有效防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调查发现,部分学校使用自备水源,其中1所学校的取水井位于校园主要活动区内,井台只有数厘米高,留作投放消毒剂的井盖小孔未加罩加锁。由于取消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杂费,9所学校无力向学生提供开水,其中4所学校由学生自带饮水,10.8%的被调查学生有喝生水的习惯。如果不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很容易直接饮用不洁净水,从而引发肠道传染病发生。(4)学生的健康知识薄弱。学生的健康相关知识、信念、态度和行为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有重要的影响。调查发现,学生的疾病相关知识较少,防疫意识较差,卫生习惯不良,对突发卫生事件缺乏正确决策能力。这些情况一方面增加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风险,另一方面也阻碍了疫情的及时发现与控制。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学校面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较高风险。为了使农村学校减少卫生隐患,提高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出整改建议如下:(1)加强领导的责任意识。对校领导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他们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认识水平,转变观念态度,使他们能够真正将学校卫生视为学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加大学校医疗卫生资源投入。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配备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为校医和保健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促进他们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认真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经费投入和监督管理力度。改善食堂生产环境,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学校要认真履行对食堂的监管责任,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监督,确保学生膳食安全。(4)加强健康教育。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校园安全、学生健康筑就一张坚实的保护网。

(致谢:本调查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委体卫艺处、5县市教育局及各相关学校的大力支持,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谭琳琳等6名2000级和2001级学生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特此致谢!)

4 参考文献

[1] 黄兆勇,唐振柱,黄林,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2003年学校食物中毒情况.中国学校卫生,2005,26(9):762-763.

[2] 李麟琳,吴登科,莫英瑛.湘西自治州中小学传染病暴发疫情分析与对策.实用预防医学,2005,12(6):1 361-1 362.

[3] 林耀琪,黄昱,罗小华.广州市黄埔区一起水痘暴发流行的调查分析.华南预防医学,2002,28(4):35-36.

[4] 赵丽娜,沈爱军,江玉梅,等.南宁市中小学校食堂卫生状况调查.中国校医,2005,19(4):394-395.

[5] 丁秀娣,于清,李明华,等.南京市学校食堂卫生现状与对策.中国学校卫生,2004,25(2):219-220.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卫生学校”“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改善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完善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治理校园“脏乱差”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与环境卫生意识,建设安全、文明、卫生、和谐新校园,为推动我校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校园环境美,育人环境优,人际关系和谐”是我们的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年上半年消灭“脏乱差”现象,达到“卫生合格学校”标准;**年底要达到“卫生良好学校”。在此基础上,争创县级“卫生优秀学校”和“绿色学校”。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校园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学校传染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和卫生素质明显提高。

三、具体措施

(一)突出重点,切实搞好校园清洁卫生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卫生制度、保洁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厕所卫生制度、预防传染病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健全,所有制度上墙并得到贯彻落实。

2、保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⑴校园清洁。校内道路保持平整、硬化;校内道路、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等)保持整洁,无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无乱倒垃圾、污水、污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楼道、楼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无积灰;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校园道路旁和公共场所设有规范的垃圾筒,垃圾池周边2~3米内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

⑵设施规范。学校围墙完整,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标牌要放在校园内显目位置;国旗杆、旗坛、板报、橱窗规范;世界地图及中国地图、教育方针、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等的摆设位置恰当。

⑶室内整洁。教学办公用房保持整洁干净,采光通风良好;教室内布置规范,课桌椅摆放整齐;办公室摆设整齐清洁;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内务清洁,门窗完整,牢固、安全,物品摆放整齐。

⑷厕所卫生。厕所内无明显污垢、异味;厕所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学生养成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

⑸秩序良好。建立有门卫值班制度、校内及周边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制度,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校内及校门口无乱摆乱卖现象;校园内严禁放养家禽和家畜。

3、保持食堂食品卫生清洁

⑴学校食堂、出售食品小卖部及饮食摊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两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⑵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应包括采购索证、库房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生产环节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清洗保洁、食品留样制度等。

⑶学校食堂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次供餐后及时进行清扫;保持空气清新,地面、桌椅清洁卫生。

4、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自备水源周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蓄水设施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按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监督监测;建立有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有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每学期检测水质2次,并保存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学校应加强开水供应卫生安全管理。学生使用的开水桶应加盖上锁,龙头设备完好无损,并有定期清洗消毒开水桶的制度。

5、健康教育长抓不懈。

⑴学校建立有健康教育制度,按规定开设有健康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学计划、有教师、有教案,课时保证。

⑵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有固定的宣传教育设施,并定期更换内容;黑板报和宣传栏宣传每学期不少于3次。

⑶学校师生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学生普遍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无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喝生水等不良习惯。

(二)加强教育,全面增强清洁卫生意识

各班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卫生环保教育,做到有教案、课时保证,并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黑板报、演讲比赛等活动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完善清洁责任区制度,建立红领巾和志愿者监督岗,从而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的良好风气,并在每学期评比表彰一批为校园清洁工程作出贡献的教师和同学,开展校园十大“文明卫生班级(小队)”评选、校园“文明卫生标兵”、“文明卫生监督员”评选活动。

(三)综合治理,强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在“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中,在做好校(园)内清洁卫生的同时,还要搞好校园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不随意乱倒垃圾,不向公共地方排放生活污水,保证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四)务实创新,建立健全校园“清洁工程”长效机制

1、师生卫生习惯养成教育与管理。

(1)继续完善校园安全卫生监督员轮值制度,组织队干轮值,利用课间时间参与监督、指导纠正学生乱扔垃圾纸屑的坏行为。结合建立“不良行为曝光台”,将每天检查到影响较坏的现象(行为)公开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限期整改。从他律到自律逐步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监督队干轮值和曝光榜由辅导员负责。)

(2)加强校门管理,杜绝学生带零食进校园。加强对校门礼仪岗轮值队干的指导,校警、值日领导老师积极配合,做好学生通过校门带零食进校园的检查监督。(由苏家权负责)

2、建立卫生责任区承包制度。

(1)责任区保洁区划分:

学前幼儿园、四1班:联系人王小芳

一二三年级:联系人张永富

四2班、五年级、六年级:联系人秦起惠

厕所、小卖部、食堂:联系人苏家权

办公室、功能室:联系人陈芳

(2)责任人职责:督促本年级师生搞好责任区保洁区和办公室门窗及摆设、教室(含门窗)、走廊、楼梯的清洁保洁。

3、清洁、保洁制度。

(1)定期清洁:每天早上一次保洁区清洁、放晚学后一次教室(含走廊楼梯)清洁(另有安排除外)。

第9篇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5 R 123.5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08-0763-01

【关键词】 饮水;卫生服务;安全;学生保健服务

为加强农村学校自备水卫生安全管理,预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金华市卫生监督 所于2006年9月对全市农村学校自备水卫生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共检查农村学校220所,其中中学90所,小学98所,幼儿园32所。检查内容为学校贯 彻《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情况,包括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 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及水质监测等。共抽检学校自备水 管网末梢水样220份,其中中小学188份,幼儿园32份。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 规范》(2001)选择其中18个常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即混浊度、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色度、臭和味、pH值、总硬度、铁、锰、硫酸盐、 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氨氮、亚硝酸盐氮。

2 结果与分析

2.1 基本卫生要求执行情况 220所农村学校中,未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 度的72所(32.7%),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125所(56.8%),水源选择不 合适的27所(12.3%),水源防护不符合要求的132所(60.0%),自备水不消毒或未能做 到定期消毒的86所(39.1%)。大部分学校管理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对水污 染引 发水源性疾病爆发与流行的危险度缺乏足够的重视;自备水供水设施简陋,制水工艺简单, 供水方式基本上是将井水抽到水塔(蓄水池)后,直接供应用户,无任何净化消毒设施,日 常水质监测工作未落实。

2.2 水质检测结果 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有47份,合格率仅为21.4%。 表1可见,浑浊度合格率为75.0%,说明水净化过滤设施设备不全或使用不规范,部 分 学校甚至未经水净化处理直接供应自备水。水塔(蓄水池)长期不清洗、消毒,积有较多泥 沙、有机物及微生物。细菌总数合格率为54.1%,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45.9%,粪大肠菌群 合格率为84.5%,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21.4%;微生物指标普遍超标,水质污染严重。究 其 原因,主要是水源影响半径内存在厕所、垃圾等污染源,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未对水质 进行加氯消毒或消毒不规范。多数学校对自备水未能坚持日常加氯消毒。部分学校水源中重 金属铁与锰、氟等含量偏高,可能与地下水矿物质含量和工业“三废”污染影响有关。

3 建议

3.1 政府重视,加大农村学校改造力度 近年来,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已 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出台了多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农村学校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存 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各级政府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重视农村学 校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将食品、饮用水安全列入政府各部门的考核内容, 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积极改造学校食堂与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充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 康。

3.2 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用水安全 学校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 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根据日常监测结果,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加强水源卫生与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污染源。对部分化学和毒理学指标 长期超标又无法人工去除的,应考虑停止饮用另找水源。定期开展水源与蓄水池的清洁与消 毒安装水净化过滤装置,做好自备水日常供水加氯消毒工作,配备余氯测定仪 开展游离性余氯项目自测,并建立检测结果档案,确保广大师生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3.3 加大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学校生活饮 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与频度,建 立水质检测资料及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加强生活饮用水应急机制建设,将生活饮用水卫生 安全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水质检测结果, 督促学校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 范》要求。

第10篇

一、整治目的和范围

1、整治目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秩序,按照“突出重点、明确主题、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公示,群众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我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旅馆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各类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通过建立规范的卫生档案,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做到“四个统一”(即卫生监督台统一、卫生管理组织统一、卫生管理制度统一、卫生档案统一)和“六个公示”(即卫生许可证公式、人员健康查体证明公示、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卫生质量检测情况公示、场所卫生要求公示、卫生监督电话公示),使公共场所无证违法经营查处率达到10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率达100%;卫生档案建档率达100%;对公共用品、用具、室内微小气候抽检率达100%。

三、整治内容

1、公共场所各经营单位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

2、是否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3、要设立消毒、保洁专间,做到专间专用;消毒设施是否完善并正常运转。

4、经营场所各工作区域是否分开并有明显标示。

5、顾客用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索证索票齐全,台帐记录完整。

6、顾客用品、床上用品、洗、染、烫用毛巾是否按比例配制。

7、经营场所内通风、换气设施是否健全。

8、使用工具、床单、被套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工作人员是否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为顾客服务。

10、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区域划分和职责分工

市卫生监督所按照标准和要求,牵头整治“三小”行业公共场所,落实“三小”行业公共场所的整治和相关协调、督查、上报工作,组织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1、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成立两个监督执法小组,负责全市城区“主干道”两侧的“三小”行业。

2、各镇(处)卫生院、防保所:按照属地化管理,各镇(处)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管,各卫生防保所负责辖区内除“主干道”以外的所有村庄、小区、居委会街、巷“三小”行业公共场所的监管;各单位要派出精干力量按时参加卫生执法培训,做好有关上报信息工作。

五、保障措施

1、人员:从镇(处)卫生院抽调有执法证件的卫生监督人员4名,到卫生监督所挂职锻炼,组成两个监督执法小组。

2、车辆:安排执法车2辆。由卫生监督所安排1辆,市卫生局调配1辆。

3、就餐:从镇抽调人员由卫生局统一安排午餐。

六、工作步骤

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和验收上报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年4月1日-年6月1日。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3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工作实效,各镇(处)卫生院、防保所和卫生监督所首先做好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各经营业户从根本上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4日-5月20日)

各镇(处)卫生院、防保所以及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区域划分,做好辖区内“三小”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经营单位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公共用具消毒扎实有效、硬件设施齐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验收上报阶段(5月21日-6月1日)

各镇(处)卫生院、防保所及卫生监督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上报工作情况。(将“三小”行业单位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到卫生监督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明确职责

公共场所“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难度大,同时牵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能否顺利通过验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万无一失。市卫生局成立以市纪委第三纪工委委员、市卫生局党委委员贾维放同志为组长,市监督所所长陈永奎为副组长、各镇(处)卫生院院长、防保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卫生监督所宋志磊副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三小行业”整治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各镇(处)卫生院、防保所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集中处罚一批违法场所,集中力量开展对公共场所“三小”行业的清理整顿。

(二)严格要求,公正执法

建立问责制,严格追究整治效果不好、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采取树典型,先易后难的方法,依法规范公共场所"三小"行业,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要依法取缔。

第11篇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5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03-0283-01

【关键词】 食品处理和加工;公共卫生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为了解淮安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状况,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用餐卫生安全,并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监管提供依据,笔者于2007年6月对淮安市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选取淮安市8个县(区)有食堂(主要用于学生就餐)的学校(含幼儿园)381个,其中城区学校食堂120个,乡镇(含农村)学校食堂261个;共有食品从业人员3 486名。采用统一的调查表,由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调查填写,内容包括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简称“三证”)持有情况,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卫生管理、建筑与布局、食品采购及储存、卫生设施、从业人员状况等。

2 结果

2.1 “三证”持有情况 在所有学校食堂中,7.61%无卫生许可证(29/381),1.69%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59/3 486)。

2.2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及经营方式情况 在381个学校食堂中,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的322个,占84.51%,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95.0%(114/120),乡镇学校食堂达79.69%(208/261);已明确专/兼职卫生管理员的350个,占91.86%,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99.17%(119/120),乡镇学校食堂达88.51%(231/261);食品采购能坚持索证的277个,占72.70%,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90.83%(109/120),乡镇学校食堂达64.37%(168/261);220个学校食堂由学校自身管理经营,占57.74%,161个食堂由私人承包经营,占42.26%。

2.3 学校食堂基本卫生设施情况 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齐全的284个,占74.54 %,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94.17%(113/120),乡镇学校食堂达65.52%(171/261);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规范的233个,占61.55 %,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85%(102/120),乡镇学校食堂达50.19%(131/261);有充足有效的冷藏设施的310个,占81.36%,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98.33%(118/120),乡镇学校食堂达73.56%(192/261);食堂流程布局合理的256个,占67.19 %,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75.00%(90/120),乡镇学校食堂达63.60%(166/261);食堂餐橱比≥1∶2的231个,占60.63 %,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77.50%(93/120),乡镇学校食堂达52.87%(138/261);设有专用食品原料库的303个,占79.53%,其中城区学校食堂达89.17%(107/120),乡镇学校食堂达75.10%(196/261)。

3 讨论

调查显示,淮安市部分学校食堂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的学校大多缺乏基本卫生设施,与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差距较大,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其中少数学校食堂虽已具备基本卫生设施,稍加投入即可取得卫生许可证,但大多由私人承包经营,不愿投入,迟迟不能领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占84.51%,能够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制度的占72.70%,说明有的学校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能落实到位,大多采取一包了之的方式,对卫生监督置之不理。由于承包人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采购食品原料只考虑价格,不顾及食品卫生质量,对食堂的硬件卫生设施更是很少投入,即使有卫生管理制度,也是形同虚设,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调查显示,城区学校食堂无论卫生硬件设施,还是软件管理等方面明显好于乡镇学校食堂。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对乡镇学校的投入不足,学校食堂没有经过预防性审查,布局工艺流程不合理,无功能分区,存在先天不足,又无力对食堂进行改造;二是学校健康教育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不够深入,在农村学校表现更为突出,从校长到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卫生知识缺乏,“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三是乡镇学校分布的地域较广泛,卫生监督力量难以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指导。

第12篇

一、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主要对各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教学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落实饮用水要求情况、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齐全。

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情况:各学校教室内均配备了俩种高度以上的课桌椅,教室采光和照明均符合要求,有俩所学校人均占地面积达不到标准,对此我们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教室和宿舍通风良好,宿舍每人一床。

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各学校均取得本年度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水源防护符合标准,供管水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生活饮用水情况:我县有一家水厂,经检查水厂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水源防护符合标准,供管水人员均取得本年度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涉水产品均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正常,水厂设有检验室,每月对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进行检测,也取得本年度由疾控中心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三)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施。生产用水,使用洗消剂,消毒剂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情况。同时进行了抽检,抽检2个批次,每批次采样10样品,共计20个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洗消剂,消毒剂建立索证,所使用的消毒产品都有企业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单,企业配备检验人员,按批次进行检验,生产用水经检测合格,生产场所卫生符合要求,所有操作人员都取得了当年健康合格证明。每天生产4600套,供480家餐饮单位使用。

(四)公共场所

住宿场所、美发场所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卫生管理制度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公示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等级以及对室内空气、床上卧具、毛巾、茶具、剪刀、梳子等顾客用品进行卫生检测。经检查,公共场所单位均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在醒目位置设置了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识.

二、“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累计抽取49家。抽查完成情况:公共场所抽检9家,完成7家,关闭2家,完结率100%;生活饮用水抽检1家,完成1家,完成率100%;放射卫生抽检1家,关闭1家,完结率100%;学校卫生抽检7家,完成7家,完成率100%;医疗卫生抽检16家,完成16家,完成率100%;传染病防治抽检14家,完成14家,完成率100%;餐具消毒1家,完成1家,完成率100%;医疗卫生和和传染病防治建库率100%。培训平台:监督员线上培训全员在7月初全部完成。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情况

年初做了工作计划,“部门内双随机”共计8个专业,其中医疗机构抽取检查对象数量29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完成29家;传染病防治抽取检查对象数量29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完成29家;学校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37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37家;公共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39家,占监管对象总数30%,完成39家;放射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3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3家;水质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1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1家;计划生育抽取检查对象数量4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4家;餐具消毒抽取检查对象数量1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1家;“跨部门双随机”共计1个专业,卫生健康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抽取住宿业2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完成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