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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

时间:2022-06-24 20:12:18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1

“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题教育活动部署,严格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为了使我们律师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的执业打下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认真传达上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1、利用《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分所公众号》、《策略微信群》和传达市司法局部署精神。全市律师行业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我们当将会议主要精神在《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分所公众号》、《微信群》里,方便大家学习。4月2日,学习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讲的《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开启法制中国建设新征程》,我所律师在律所集体学习人数高达22人,还有个别律师通过手机学习,并把学习情况发送到微信群,4月6日,辅助课程-最美奋斗者**。

2、成立组织,拟定方案

根据市司法局部署成立了三个领导组:(1)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组,党支部书记第四联合党支部乌尼热;(2)律师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组,律所***律师;(3)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组,”律所***律师。辅助人员由律所行政部**担任。还及时拟定了《律所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学习计划安排》。

二、重抓学习,提高觉悟

1、明确学习内容:主要是市里下达的《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资料》第一阶段:开展法治思想。

2、讲究学习方法:坚持自学为主,按规定组织集体学习。自学做好笔记;集体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加强学习辅导。同时抓好“四个结合”,一与营造氛围结合(利用微信群、公众号进行宣传);二与知识测试结合(党史及相关知识测试两次);三与树立典型结合(重点开展“学习陈贤,做优秀律师”活动);四与问题导向结合(一是教育律师在完善手续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要加强监督司法机关退休人员依法依规执业)。

三、开展活动,促进工作

1、加强律所党建,提高政治觉悟(努力做到“四多四不”:多讲自觉学习,不做政治业务学习的懒汉;多讲遵守法纪,不做损害律师形象的事情;多讲维护团结,不做损害律所团队的事情;多讲社会责任,不得对公益活动漠不关心。)

2、改进服务态度,加强律所业务。要真正对求助者负责,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2

220位研究对象均为女性,年龄21~54岁,平均(29.96±7.83)岁;工龄0.5~35年,平均(7.49±8.83)年;护士长16人(7.3%),临床护士204人(92.7%);文化程度:硕士及以上1人(0.5%)、本科94人(42.7%)、大专/高职118人(53.6%)、中专7人(3.2%);114人(64.1%)参与新护士或见习、实习学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2测验总分及各子项得分的基本情况

测验总分(25.20±8.74)分;各子项得分:政策与总则分(6.00±2.45)分,权利和义务分(6.17±2.59)分,法律责任分(5.89±1.94)分,其他条例分(7.14±2.80)分。2.3影响测验总分及各子项得分的因素分析:分别以测验总分、政策与总则分、权利和义务分、法律责任分、其他条例分为因变量,以年龄、工龄、职务、文化程度、是否带教、培训次数为自变量,进行测验总分及各项得分影响因素的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进一步对因变量中文化程度、培训次数做相关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程度与培训次数两因素之间呈负相关(r=-0.43,P<0.05),提示文化程度程度越高,参加培训的次数越少。这与医院近年来逐渐引入本科、硕士研究生护理人才的实际相符合:高文化程度护士入院时间晚,则参加培训的次数越少。2.3研究对象参加培训次数及培训次数不同时的测验得分情况:根据培训次数的不同,分别计算测验总分及各子项得分,结果见表2。

3讨论

3.1增加培训次数有利于提高护士对专业法律知识的掌握

重复学习能够不断提高对学习项目的记忆,使学习项目变得更加明确、清晰,降低错误率,而对大脑中的知识的重复提取,对学习和长时记忆的保持有强大的促进作用[1~2]。本组测验总分及各项得分影响因素的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也显示:培训次数是护士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程度的主要影响因素。

3.2承担临床带教任务促进护士对专业法律责任知识的掌握

承担临床带教任务的护士,在带教过程中遇到涉及专业法律相关(尤其是法律责任)问题时,需要对带教的学生进行详细的说明或阐释,促使带教教师对法律知识不断地学习、扎实掌握,同时又需要不断对大脑中存储的知识进行重复提取和应用,从而促进了其对知识的准确掌握和长时记忆。研究结果也表明是否带教是法律责任部分高低的主要影响因素。

3.2入职年限不同影响护士对专业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3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亲爱的读者,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总结,请笑纳!

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总结1在实习当中,我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上,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a href='//xuexila.com/fanwen/shiji/' target='_blank'>事迹龊冒妇淼淖岸┕榈倒ぷ鳌?/p>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

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我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总结2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人: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

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

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

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们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们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次实习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们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们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们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 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们还结交了许多律师,他们对于我们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们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这一个月,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们感谢在这里我们所接触到的每一位律师!多谢他们不倦的提携与教诲,多谢他们言传身教的表率,多谢他们亦师亦友的长者风范,才使我们有了如此匪浅的受益。我们珍惜在这里所得的每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这将是我们一生的宝贵财富。

以下仅仅是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也许卑之无甚高论,但总归是一点点经验与真知: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虽然实习的时间已经结束,但我们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在理论和实践中把我们的知识运用到了最佳。但是,我们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们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们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们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总结3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被统一安排至北京市__区人民法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__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一个月。

__区人民法院坐落于____街地段,从外观上看,大楼的建筑风格宏伟气派、朴实严肃,顿时令人敬畏。走进里间,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高,卫生打扫得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的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当事人通道,后面则是审判庭和法官的办公室,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同时也为法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而暗自佩服。

带着一种敬畏感,我们进入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们的是民二庭的庭长和她的书记员。我们先被带到一个会议室,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说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随后我们就被各自分配到带我们的法官那里了。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需要我做的工作不多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件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几次训练之后我很快便能熟练地独立完成一件卷宗的整理装订。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便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多次在法官的带领下参与旁听。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庭审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民二庭主要是处理一些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所以只需要在小法庭中即可,虽然简单但量大,因为这是日常生活中发生得最多的案件。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压倒对方,这使得严肃的法庭往往成为原被告双方吵架的地方,审判也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映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虽然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由于被告拒不到庭,法庭就不能进行缺席判决,因为这涉及到人身关系,后来法官几经周折才拨通了被告的电话,在电话中询问了被告的意见之后才最终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呢?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往往碰到一个案子的具体问题就得去翻阅法条,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__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实习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总结4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市某律师编着的一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实习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

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总结5我是____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实习参加工作之际在学校和____法院共同安排下进行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是本次实习鉴定: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____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____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____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____市公安局____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____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____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____市公安局____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__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4

〔关键词〕法学教育;专业实习;实践教育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这一点业已成为国内外法学教育界的共识。但如何在法学教育中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年来众多国内外法学教育家都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在我国,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已被广泛运用于法学专业教学中,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当前,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司法改革等种种制度变迁带来的挑战,各法学院校系都提出了各自的应对方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学专业实习已出现了形式化和走过场的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本文通过国际经验的比较,①分析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结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法学专业实习的改革经验,提出解决法学专业实习当前面临的问题的一些思路,以期引发对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问题的更深入的思考。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

我国高等法学院校(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曾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专业实习,并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并基本形成了以集中实习(即由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在正常的学时中集中安排实习时间)为主的实习方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学专业实习的持续推行却遇到了困难。

首先,随着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过渡,各法学院校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仅以我院为例,法学本科招生规模已由1995年的32人增长到2000年的250人。各法学院系的共建实习基地的容纳能力已远远跟不上法学院系学生数量的增长速度,继续由法学院系负责联系安排专业实习已不现实。同时,与急速扩张的学生规模相比,实习经费更加捉襟见肘,更增加了共建实习基地的困难。

其次,为克服上述问题,目前大多数院校(系)在法学专业实习中以学生自行联系取代了由学校同有关单位(如实习基地)联系的组织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实习形式化趋势严重。我院自允许学生自行联系以来,自行联系实习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99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49%,这一比例较1998年增加了24%.而2000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则进一步提高到69%.以学生联系为主的实习模式,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都会为毕业实习流于形式提供制度的温床。

第三,严峻的就业形式和“学历高消费”的热潮对法学专业实习形成极大的冲击。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而较优的时间安排是第6学期结束后,通常安排在第7学期。但这一时间安排正好同毕业生就业、考研时间冲突。在实践中,学生倾向于在有未来工作择业意向的地方实习,同时也倾向于自主、优先地选择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而更多采取自行联系的方式。由于当前存在片面追求高学历和盲目人才高消费观念,再加之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所激发的“考研热”,使自行联系实习的方式往往成为考研同学的“安全港”。

第四,终身教育思想和全面素质教育思想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冲击。终身教育(educationforalloutlife)思想的教育观念,改变了原来的“一次教育,终身受益”的传统教育思想,从而在继续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的协调配合下,大大减轻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压力。从而促使法学教育者反思: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培养出怎样的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律人才?专业实习是否不可替代?另外,在全面素质教育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在学生的总学时数受到严格的限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关系?如何科学安排专业实习时间,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专业课程学习时间?

二、影响法学专业实习重要程度的因素

法学专业实习在推行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在法学教育界引发了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基本问题——即法学专业实习必要性的质疑。北大已在本科教学计划中取消了法学专业实习的学时安排,只保留了该门课程的名称。而更多的院校则对实习持一种弱化管理、听之任之的态度。当然,也有少数院校坚持改革以克服法学实习的形式化倾向。

进一步地,通过对国内外法学院校有关法学专业实习安排的考察,我们发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教育的层次、法学职业教育体制等因素对法学专业实习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20世纪30年代,东吴大学法学院孙晓楼教授在其所著的《法学教育》一书中指出,“法律教育之宗旨及计划是:要以严格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创造精神及善于适应时代需要之法律人才。”几十年后,在人类即将从工业经济时代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转型期,上述要求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具体而言,法学教育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一是要改革现行法学教育体系不甚合理的地方,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需要的法学教育体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为立法、司法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和从事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法律职业类人才,如法律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还要为各行各业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和经济部门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学本科教育应当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在我国,我们的社会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法学大师。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大师不靠教育创制,而是凭天赋自我造就。培养应用型、能力强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应当成为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而达成这一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核心工作就是着重对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专业实习正是促进本科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采取的有效措施。

2.法学本科教育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层次对法学本科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自1904年清政府建立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以来。已近百年。〔1〕回顾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之路,虽历经坎坷,却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形成由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构成的既有学历教育、又有非学历教育的从中专、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层次结构。〔2〕但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不成熟和不科学的地方性的缺陷也日益凸现。

随着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增强,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法学教育的起点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层次结构的重心将向上移。高等法学教育要坚持本科为基础,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研究生教育,形成本科、硕士、博土教育之间合理的层次结构。

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的双重目标。要在尚以“应试教育”为主的高中教育基础上完成的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实践教学仍是重要的教学培养模式。能充分体现学生自主性、社会性、专业性的法学专业实习也必将在现在及将来一段时期存续。另一方面,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理论研究必须以对社会的充分认知为基础。正如世界教育联盟总裁、日本著名学者奥田真丈在“日本大学改革的现状与课题”的演讲中所言,“广阔的视野及社会分析综合能力”是大学生首先须培养的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使法学理论研究具有实践意义,才能培养有价值的学术型人才。因此,无论是培养哪一种人才,都要以人为本,按照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强调包括专业实习在内的专业实践的重要性。

3.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是否具备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学专业实习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性。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法律职业一般分为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第二类是从事法律教学、科研的教师、专家。第三类是法律辅助人员。与此相适应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一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二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研究发现,法学教育成功的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相配套,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分离。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要培养出能直接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一般至少需6年~7年,其中包括注重素质教育的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和职业前培训阶段。因此,法学专业实习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必须的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以高中毕业为基础的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学专业实习常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教学方法融入法学本科教育中。

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律职业教育长期作为一种上岗后补充学历培训而存在,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任务。尽管我们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法学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应当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根据法律职业对从业者的特殊要求,按法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建立起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相互衔接、一体化的教育培训制度。但在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学职业教育体系前,在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法学本科教育仍将担负重要的法律职业教育功能,以在法律机构实践为主的法学专业实习仍将是未来法律人才职业生涯的重要阶段。

三、法学专业实习的实践探索

如前所述,法学专业实习在很长一个时期仍将是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遭遇的困境并非是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我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积极研究相关的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只有在制度上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克服当前法学专业实习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尽管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国外法学专业实习在实习的必要性、内容、目标以及实现方式等方面都和我国有着明显的差异,但国外法学院在法学专业实习的制度设计上仍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可资借鉴。在设计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时,学校的特点(如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学校资源的优势、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地区的特点(如法学专业人才需求的地区偏好、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等)都是影响制度安排的重要的因素。

1.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教学计划的安排则应更为灵活

比较发现,在是否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以及是否将其定为必修课的问题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在美国,由于其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以及其法学初级学位立足于本科教育基础之上的特点,使美国的多数法学院并不强调学分管理或其必修课属性。耶鲁大学法学院在其J.D教学计划中将实习计划(ClinicProgram)列为选修课;纽约大学法学院则不将实习计划作为独立课程,而只视其为一种教学模式。而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尽管存在法律职业准备阶段的实习,但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仍然强调法学专业实习的重要性,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实习被列为必修课纳入管理。

我们认为由于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是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环节,是完成从认识——实践——认识的第二次飞跃的关键,因此,不能搞成形式化。在实践中,迫于升学、就业的压力,专业实习形式化的“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我院长期坚持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从而强化学生对实习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

在时间的安排上,除了根据专业理论课开设的情况安排法学专业实习在四年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合理时间外,是否将其纳入正常的教学周期更是有待思考的问题。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实习被分成两个阶段,即入门实习(EinfUhrungs)以及深入实习(Vertiefungspraktikum),由学生在假期里完成,分别为期4周和9周。我院的实践表明,第6学期结束时,主要的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均已学习完毕,是安排法学专业实习的较佳时期。同时,为更充分地利用假期社会实践和在校课程学习时间,我们将专业实习时间调整到第6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到第7学期的第5教学周止(通常为7~9月)。

2.学生自主选择与院系在法学专业实习环节扮演的角色转换

与对部分国外法学院的初步调研结果显示,国外各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习采取的是一种学生自主选择的模式。专业实习环节不同于理论教学环节,同理论教学环节相比,学生的自主性显得更为重要。首先,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可以克服强行安排的弊端。我院的专业实习经验显示,在院系组织的情形,由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学生的主观意向的差异,会挫伤学生主动投入实践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妨碍了学生个体优势的发挥。其次,招生规模的扩张速度远远超出了实习基地容纳能力的扩张速度,采取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的实习模式也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

在法学专业实习中,学校更多扮演的是机会提供者的角色。例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就设有了eromeN.FrankLegalServicesOrganization(LSO)和Yal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linic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我国国内的著名法学院如北大、清华、人大、武大等法学院也都有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实习基地以规范化的管理、指导老师丰富的经验等优势仍成为学生的首要选择。此外,由于各地区开放程度的差异也使得实习基地可以为机会不多的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实习机会。

3.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法学院系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监管不力是引起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形式化的根本动因。国外法学院对学生实习通过加强学生的实习申请和实习效果评定进行。在对学生申请的审核方面,着重于实习单位的选择和实习计划安排。例如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明确要求实习单位须与专业紧密结合,同时要求学生提出计划详尽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而大多数美国大学法学院则鼓励跨学科的(interdisciplinary)实习计划,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半年强化实习(intensivesemesterexperiences),可以跨学院进行,学院着重考察实习计划,对实习单位并没有特别规定。

在实习成绩的考核方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采用的是将实习学分区分为不分等级的学分(ungradedcredit)和等级学分(gradedcredit)两部分以及实习导师和院内教授共同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而在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麦卡瑟分校,对实践技术教学中的实践部分的评测则采用与理论部分相同的分等级计分法(即从不及格到优秀)〔3〕。

我院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各国经验,在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通过加强实习的动态管理实现对专业实习的有效监管。在多年的毕业实习实践中,已初步形成实习前申请审核、实习期间监督以及实习结束考评的动态管理模式。所谓实习申请审核,是指由参加专业实习的同学在开始实习前须拟订详尽的实习计划,并向实习指导小组提出书面的正式申请,在实习指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鉴于我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对实习单位的选择只是提倡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单位,例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工商企业等也并不属禁止的范围。实习申请是否可获同意主要在于实习计划的详尽与否以及是否可以实现专业实习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以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模式大大提高了院系监督的成本,且不能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因此,实习期间的监督和科学的考评方法是确保实习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院采取了强化实习课老师和实习地指导老师的合作的方式,对专业实习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考核的评测方法。实习地指导老师的意见在对学生在实习地的表现的评价上将是主要的参考依据。实习成绩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实习论文的成绩评定。考虑到专业实习与校内课程学习在性质、评定老师在学生实习表现的信息不完全、实习单位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我们计划改革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改百分制为等级制,以提高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我们相信,认真反思我国法学教育界近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的法学专业实习理论和实践,为法学实践教育寻求新的实现途径,对开创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会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A〕。贺卫方主编。中国法学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5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

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

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

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

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

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

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

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

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

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尝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

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

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

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

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

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

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

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

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

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

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

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

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

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案,合同规定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

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2】

范xx同志自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 获,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

工作上,该同志自 20xx年工作以来,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 争当行家里手。

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已熟练掌握民事、刑事、行 政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成为律师业务的行家里手。

为了尽快掌握律师业 务,该同志每天都提前一个多小时到岗努力学习业务,虽然住处离工作单位 要坐车 1 个多小时,但每天都风雨无阻,特别是冬天,冰天雪地,怕挤不上车,常常要提前两、三个小时上班,就是那时起养成了早到单位的习惯,现 在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所里,先打扫卫生,再看看业务书或准备准备一天的工 作,也是这个习惯,给了充足的时间学习到更多的业务知识,为几年来工作 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同志工作过的岗位大在前台,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当事人,针对不同需 求的当事人,均给予不同的帮助和服务,记得有一位第一次到我所当事人,要 求了解到要贷款买二手房时,由于不知该怎么办,只是有个想法,该同志便详细地向他介绍了个贷的所有手续。

来源于:除了在服务客户上我尽心尽力,在所里组织的 各项活动中也积极响应,经常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展示自我,并取得了 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单位的嘉奖。

学习上,自从参加工作以来,该从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由于毕业于普通高中,刚工作就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专科,并于 20xx年毕业,但没有满足于现状,又于年自修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由于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中受到老师充分肯定,目前已完成论文答辩,并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

不但掌握和提高了法律知识,也有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完全达到了本科生所具有的水准。

学习理论,更加钻研业务,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融会到工作中去,使业务平不断提高,并于 20xx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顺利通过并被所里聘为专职律师。

最后,想说的是,上面只是我所对该同志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和工作表现,这与该同志的努力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我所经研究,该同志德、能、勤、绩方面合格,符合职业律师的各项条件,同意该同志为本所专职律师。

实习律师自我鉴定【3】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

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

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

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

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

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

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

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

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

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

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

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

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

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

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

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

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

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

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

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

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

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

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

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

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6

本次实习是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经历过刑事诉讼实习之后对实习课程有了一些了解,本次实习不仅是加深我们对专业课程的熟知与掌握,也是对我们实践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虽然实习时间只有短短的两周时间,但是我一直用心投入本职工作之中,细心积累经验,潜心向律师学习,也得到了不小的收获。因为我相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无论你做什么,都要勇于实践,从最初做起,脚踏实地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与收获。

我和周玉峰来到了云台山律师事务所,这也是我们上次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的地方,之所以会选择同一个地方是因为上次简单的实习只让我学到了有限的知识与实践经验,我觉得在同一地方深入学习才能真正做到量的积累,以促成质的飞跃。虽然许多同学都认为只有在法院才能真正学到东西,但本人的目标就是做一位优秀的律师,为民伸张正义,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并没有选择法院,而是继续跟随在朱晓冬律师身边认真潜心向他学习,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一位出色律师具备的各种优秀品质,我很幸运自己能有机会再次来到这位的律师身边学习,所以我的热情一直保持在十二分。

下面我对本次实习的过程和心得做一次简单的汇报:

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深入到实践总才发现原来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始终是有限的,只有步入实践,接触到真实的事件之中,知识才会得到全面的提高。第一天来到之后得到了朱律师的热情欢迎,因为比较熟悉了,所以去之后朱律师直接交给我们一个新的案件进行讨论,等到我们对案件有了初步了解后,我就被派去新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负责立案工作,上次是有过立案的经历,但是是跟随这朱律师一起的,这次一个人去心里始终还有点担心会不会做错事情。朱律师只是把流程该怎么做给我交代了一遍,我认真听了之后觉得其实很简单,关键是这个流程的学习过程很重要,因为是每个案件都必须经历的过程。到了之后在立案大厅等待了许久,然后去开了票据,之后去银行交了钱,返回之后把开得发票交予立案大厅工作人员,拿了一张收据给当事人,本次工作也就基本上告已完成。这是一件关于遗产分割与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当事人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从她的身上深感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不断的提高,许多人都已经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身体力行,从点滴做起。

每天都不断往来于学校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尽管天气很冷,可是热情很高,每天几乎都会有新的事情等待我们去做去学习。朱律师的客户很多,案件也很多,因为对我们也比较负责所以也就直接分派很多工作给我们去做,我们都十分细心的去完成,尽管许多事情很繁杂,很琐碎,但是我们抱着十二分的耐心去做,从来没有任何情绪,因为我们都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大家都相信只有从点滴做起才能真正学到东西。有些时候我们也会帮朱律师打扫下办公室,他本人的事情的却很多,我们觉得这个或许能帮他减轻点工作之余的负担,最后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朱律师说其实我们在这里帮了他很多忙,很感谢我们。我们都很开心能得到朱律师的认可,虽然只是一句简单的感谢,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是莫大的开心。

三,细心分析,理清思路。

法律工作者在处理一个案件的时候,要处理许多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更要在这之间理清各种复杂的关系,首先是理清自身的思路。朱律师经常给我们一些卷宗,让我们分析之间的诉讼主体关系,,一开始我们思路总有些乱套,总是搞不清楚,但是朱律师却很耐心给我们讲解,并帮助我们理清各种思路,我们在他的指导下也慢慢明白了许多,思路也清晰了许多。之间我们学会了如何认识在处理诉讼主体中合理以及合法性的一系列问题。之后交给我们的案件我们都可以分清整个案件过程中所设计的人物对象以及各个主体在案件中所处的身份,弄明白要谁,和之间的理由以及要求是什么。看来只有将课堂与实践结合起来才会真正掌握好法律实践中的细节问题,也是这次实践更让我觉得我们的专业知识的欠缺还很多,我们需要更多的地方要多多学习。

四.参与法庭,了解审判程序。

上次实习中也参与了几次法庭审判,但都是去旁听,。这次有了机会作为辩护人的身份参加,更加深入的对审判有了进一步了解。在法院实习的同学是没有机会作为诉讼人参与法庭审判的。这之间朱律师带我们开了四次庭,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更是让我们钦佩不已。但是民事诉讼并不像刑事诉讼那样气氛凝重,也没有那么严肃,大家彼此就像拉家常一样,气氛很随和,这对于我们是绝对好的条件,我们不用那么紧张的面对整个诉讼过程,也就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想象我们在学校也举行过多次的模拟法庭,但是我们往往都欠缺一种认真的态度,在这里是不会不认真的,决定以后在学校的时候要更认真的面对每次模拟法庭。

五.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一个律师事务所并非只是为能带来业务的客户提供法律援助,其中也有很多义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我在实习期间就遇到过一些到永信所里来寻求帮助的人,他们也并非就是要委托律师,而是询问一下他想知道的一些法律问题。我们所里的律师们每次也都是热情的接待了这样的客人,并认真的倾听着他们的事情,最后也会提出一些法律帮助和意见,以便他们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这些事情中使我体会到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所学习的专业知识也并非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是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以后如果从事了律师这样的法律人,我想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更应该把自己学习的知识服务于大众,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这样还可以为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7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这一年来在指导律师李清安的培养、指导下,其他执业律师的帮助下,我在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就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及网络培训

2019年9月,我参加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期间认真听取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同时也认真记录了各位老师所讲的内容,体会和收获颇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1 、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习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一方面,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另一方面,专业素养方面,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习,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习。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习,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

2 、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和纪律:律师职业有自己行业的特殊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律师行业有自己行业所特有的道德规范和纪律。这应该是每个律师时刻铭记在心的。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而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这个角色最大的使命是根椐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是指导每个律师执业的一个基本准则。律师在执业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理性对待案件。对在案件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商业机密以及国家机密等都应该做到严格保密。在执业中要和法官保持一定距离和适当的关系。总之律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自己行业的执业准则,这样不仅使自己正当合法的执业有利于保护自己和提升自己,也有利于树立在公众心目中良好的律师形象。因为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会影响到每个律师在社会的地位和执业。而现在社会上存在很多对律师的误解与偏见往往就是由于一小部分律师在执业中没有很好的遵守职业规范,这就需要我们每个律师人反思和认真对待。

这就是参加申请律师实习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所给我带来的体会和收获。

二、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咨询和起草法律文书。一年来,我多次参与咨询活动,帮助当事人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我认识到,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往往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多时候是错综复杂的,这就需要我们具有较强的分析法律关系的能力,更需要我们具备扎实法律功底。因此,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看法条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知识进一步扎实和丰富。

起草法律文书是律师的基本功。我在律所最初学习的技能就是起草法律文书,当时起草的法律文书漏洞百出,指导律师也会耐心地帮我修改。通过指导律师的指点,我意识到了法律文书出错的严重后果,也认识到作为一名律师,最重要的品格就是细心严谨。经过一年不断的学习,我的写作法律文书的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现在我也时常帮助当事人法律文书或者在准备案件时书写作有关的法律文书。但我也知道学无止境的道理,今后也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完善自己才能满足今后执业的需要。

(二)庭审外的准备和后续工作。一年实习期间,我跟随指导律师准备了十余起民事、刑事案件。我最大的体会是:律师在庭审时洋洋洒洒地发言,据理力争,离不开庭前的充分准备。

准备一个案件实际是一件辛苦而繁琐的事情,律师需要十分认真地审核己方和对方的每一份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前准备好质证意见,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重要的是就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提前起草一份词,起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庭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任何情况。这样才能有备无患。在庭审后要及时将庭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整理到词中去并及时提交法官。

(三)随指导律师出庭。在一年的实习期间,我随指导律师出庭十余次,自身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出庭活动,我了解了民事、刑事案件的具体审判流程,也见证了双方律师就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博弈和辩论。体会最深的是,庭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出现,这需要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应变能力,才能化险为夷。庭后,我会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实习期间的这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

(四)其他法律工作及内勤工作。实习期间,我多次跟随指导律师到工商局等单位调取、查阅资料,由于案件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此外,我还作了很多内勤工作,如整理案卷和归档、律所各项证件的年检、纳税等工作。

总结过去,确实存在很多的差距和不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若没有指导律师及律所其他律师等各位长辈的指点,下一步该怎么办自己确实没有底,因为自己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分析讨论案件时,不能抓住案件的核心关键,并围绕核心提出较为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思路。除此之外还存在办事不够认真,容易忽略和遗忘一些细节,犯一些自以为是的错误,有时还会操之过急,存在急切心理。今后我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戒骄戒燥,稳扎稳打,夯实执业基础,一步一个脚印向前发展。

三、对律师执业的展望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与落实,培养适合中国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法学人才成为各所法学院、系创建的目标。在总结现有法学院校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基础之上,依据当前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上海海关学院的办学特色,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提出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办学特色、学生发展需要的法学(海关法方向)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十五年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作为仍然在校就读的法学专业学生,他们对于法学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有着怎么的态度是我们十分希望了解的问题,为此我们发放了《法学(海关法方向)特色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调查问卷(在校生)》。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了解法学专业学生对我院法学教育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态度,并从学生的角度探讨这种模式的优劣,以求进一步完善当前的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调查内容

围绕本次问卷调查的目的,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之上,结合23位师生的前期访谈建议,我们将问卷调查内容分为4大部分。调查对象基本情况部分(1,2,3);法学特色专业基本情况部分(4,5,6,7,9);法学专业课程情况部分(10,11,12);法学专业教学情况部分(13,14,15,20);学生毕业期望值部分(8,16,17,18,19)。问卷是在文献检索的基础之上经过初测之后最终形成包括19项选择题和一项开放式问题在内的20项题目,其中包括有法学特色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内容,问题排序基本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三)研究过程

2011年1月至3月文献资料收集阶段;4至5月问卷设计及初测阶段;6至7月问卷发放及收集阶段;8至10月问卷分析及论文撰写阶段。针对在读学生的实际人数(180人),我们共随机发放问卷110份,收回104份,其中有效问卷91份,回收率达到82.7%。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学生基本情况

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可以看出,一年级学生占了调查总数的27.5%,二年级学生占调查总数的33%,三年级学生占调查总数的39.5%;从学生的性别来看,男女所占比例相当,男生略高为50.5%,女生略低为49.5%;从学生分布的城镇范围来看,城镇学生占了大多数(82.4%),农村学生占17.6%。问卷调查所反映的学生基本情况与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相符,其中女生所占调查比例高于实际比例,这与一年级调查对象中女生占多数有多。

(二)对法学特色专业基本情况认识

1.学生为什么就读我院法学专业与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认识密切相关。当被问及“您选择我院法学专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36.3%的学生回答是因为“父母、亲朋的意见”,31.9%的学生回答是“服从调剂”,真正因为“专业特色鲜明”而就读的学生只有13.2%。“2009年刘坤轮通过对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的调查显示,对于学习法律原因,最初原因:个人兴趣53%,父母要求占16%,亲戚推荐5%,他人推荐4%,其他原因22%;最终原因:个人爱好31%,可从事法律公职26%,外人压力2%,为人解决问题10%,可伸张正义14%,其他17%。”通过两组数据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海关学院法律系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受到得外界干涉较大,大部分学生并非是以自身的兴趣、爱好来选择专业;另一方面上海海关学院法学虽然有自身的特色,但专业特色的宣传力度或吸引力还是不够,以至于只有一部分学生是因为“专业特色鲜明”而就读。

2.当学生被更直接的问及“您对所学专业的态度”时,有将近一半即46.4%的学生表示“对所学专业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为了毕业和就业坚持学习”,只有37.3%的学生是真正因为喜欢本专业而参与到专业课的学习之中,另有5.4%的学生对法学专业课的学习持“厌烦,基本放弃学习”的态度,这一点需要引起师生的关注。还有10.9%的选择“其它”,其中原因包括:有一定兴趣等。从本题的结论和上一题的结论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选择专业时,受家人和朋友的影响较大,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来选择专业的学生只占小部分,由此也导致了就读过程中大部分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学习态度并不积极。

3.虽然只有37.3%的学生是因为喜欢而选择就读法学专业,但是总体而言仍有超过80%的就读学生愿意学习法学专业。正因如此有58.2%的学生在大学阶段愿意把时间花在“法学专业学习”上,其次有20.9%的学生愿意把时间花在“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之上,还有14.3%的学生把时间花在“学习培养其他方面的能力,如社会工作、人际交往等”,极少部分学生选择了“基础课学习”、“娱乐和享受”。

4.有超过半数的学生愿意在大学阶段把时间花在“法学专业学习”之上,那么对于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生了解程度又怎么样?80%的学生选择“了解”或是“比较了解”,选择“不了解”或“很不了解”的学生只有20%;当被问及“您认为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什么”时,68.1%的学生认为应该是“综合素质高、创新型海关法律人才”,18.7%的学生认为应该是“应用型专门人才”,8.7%的学生认为应该是“复合型人才”,4.5%的学生认为应该是“通才”。“2009年高振勍、白间托亚在《当前形势下财经类大学生就业意向与就业心理调查研究》一文中曾得出34.5%的毕业生不知道自己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今后就业的方向。”相对而言,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得到了绝大多数学生的认可。其实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自1996年学院创建法学专业以来,一直结合社会需求、行业特色,探索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律实践有效结合的途径,始终强调将“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应用型海关法律人才”(海关职业法律人才)作为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一目标不仅符合社会需求、行业需求、学院特色,也符合学生发展需要,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

(三)对法学专业课程情况认识

1.为培养符合海关需要的职业法律人才,我们在突出公共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将16门法学核心课程贯穿于法学专业教学中,同时以海关法课程为核心,打造鲜明的海关法专业课程,即海关法、海关国际法、海关缉私和比较海关法,同时结合行业以及学科发展,开发了比较海关法、海关国际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行政处罚等十几门课程。对此有超过67%的学生认为法学整体上课程设置“合理”或“基本合理”,认为“不合理”和“非常不合理”的比例占到了33%。当问及学生对于海关法学课程的设置认识时,有超过75%的学生认为“合理”或“基本合理”,其中“合理”的比例占到8%,认为“不合理”和“非常不合理”的比例为25%。通过访谈,学生们认为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选修课偏少,选择面过窄,这往往限制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主性。例如有学生在开放性题目中就直接提出“多设置选修课,将选择面加大。”从这两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于当前的法学课程(海关法课程)设置,学生基本上是认同的,特别是在海关法学课程的设置上,学生们的认同程度要高于对法学整体课程的认识。#p#分页标题#e#

2.虽然学生基本认同了法学课程的设置,但是目前与法学直接相关的海关专业必修课共有11门,哪些课程是学生们认为最重要的课程、需要老师作为重中之重给予讲解的,学生有自身的观点。在11门核心课程当中,同学们认为最重要的四门核心课程分别是:海关法、海关缉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行政处罚,认可程度分别占到了20.6%、15.4%,14.3%和12.1%。这说明法律系教师结合专业特色与行业实际所开设的新课程切合学生实际需求、得到学生高度认可,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法学(海关法方向)要突出特色必须要不断完善自身的课程体系,丰富专业核心课程,以课程为基础将培养目标落到实处。

(四)对法学专业教学情况认识1.在前期与学生的交谈中,学生共总结出我院教学中存在的十大潜在问题。通过调查,法学专业的学生认为教学中存在的四大问题是学生“实践机会不够(15.1%)”,其次是“师生交流偏少(13%)”,再次是“师资质量不高(12.4%)”,最后是“因材施教不够(12.1%)”。学生所指出的这四大问题,在学生对第20题的回答中表现比较明显,有学生指出教学过程中“教师素质、授课能力有待提高,大学不在大楼而在大师。”“教师与学生沟通交流少。”还有学生给出了自己解决教学问题的建议,即“用优厚待遇吸引外校受欢迎、能让学生有收获的教学人才,是快速提高我系、我院水平的方法。”“因材施教,实践性再强一些。”就当前法律系师资来说,现有专任教师17人,其中教授5位,副教授8位,讲师4位,具有博士学位5位,师资力量不差,基本能够满足法学专业教学要求。只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很可能是师生交流偏少,教师没有能够在有效时间里通过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学生活动等途径与学生进行交流和沟通,以致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提出更高要求。2.虽然学生指出了教学过程中的四大问题,但是当请学生从13项最重要的增长知识和培养能力的途径和方式中选择5项时,学生仍然认为“课堂学习与讨论(15.2%)”是增长知识和培养能力最重要的途径;排列第二位是“校内实训或实验室或工作室教学(如模拟法庭、缉私实训)(14.1%)”;第三是“课外阅读和自习(13.4%)”;第四是“参与工作岗位实习(11.9%)”;第五是“志愿者活动等校外社会实践(8.1%)”。从学生对此题的回答可以看出,学生把校内学习看作是自身增长知识、培养能力的首先途径,这也就使得学生对教学的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强调“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多提供社会实践机会”。3.当谈及对海关法学特色专业课程考核方式的合理程度认识是,75%的同学认为“合理”和“基本合理”,认为“不合理”和“非常不合理”需要改善的比例共占了25%。

(五)学生对毕业期望值认识

1.对于自身未来的职业发展,认为“很清楚自身未来发展”的占19.8%,有近一半的学生(47.2%)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有33%的学习还没有确定自身的职业发展,从这一题可以看出,法学专业的所有学生从入学开始就在不同程度上考虑了自身的未来职业的发展。当结合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问及他们对海关法律人才就业形势的看法,超过54%的学生对自身的就业“充满信心”或是认识“还可以”,有34.1%的学生表示“有些迷茫”,另有11%的学生表示“十分担忧”。“相对于2009年华东地区法学本科生中7%的学生没有考虑未来职业、58%的学生经常考虑但无具体目标的数字相比,”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对自身的职业规划要提早了很多,这也就使得大部分学生对自身未来的就业形势持比较乐观的看法。

2.当我们将学生对“自身未来的职业发展”具体到毕业后的打算时,有近71%的学生选择了明确表示会考公务员,另有15%的同学选择考研,选择“在专业对口企事业单位就业”和“无所谓专业对口,只要工作合适”等选项的学生只到14%左右。在毕业后的具体打算上,一年级学生中选择考研的人数多于二年级和三年级,一年级有48%的学生打算毕业后考研;二年级则没有学生打算毕业后考研,除83%的学生准备考公务员以外,还有一部打算毕业后自主创业或是到企事业单位就业;三年级学生中打算毕业后考研的比例也只占到5.5%,绝大部分学生将考公务员作为毕业后的打算。在校生对于毕业后的去向期望基本与我院已毕业本科生的实际就业去向相符,在校生的就业期望去向、已毕业学生的实际就业去向也基本与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的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其中一年级学生和二、三年级学生在毕业后的打算上存在显著差距,这与学院的院系调整以及学生对自身就业前景的认识上密切相关。

3.在当前就读的学生中,虽然有近70%的学生打算毕业后参加公务员考试,但是总体上大家对自身的薪酬期望并不太高。51.5%的学生期望值在3000至5000元之间,另有38.5%的同学期望自己的薪酬能够达到5000元以上,选择2000至3000元的同学只占调查比例的10%左右。从这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学生的薪酬期望值符合上海实际状况,因为“2009年12月统计数据显示上海本科生平均薪酬为3283元,”这一数据基本上达到了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对薪酬的期望。

4.当被问到“您觉得有可能阻碍自己顺利找到工作的最关键因素是什么”时,大家认为最大的阻碍因素是“社会对本专业的需求不足”和“个人素质不高”,所选择比例占到了34.1%和31.9%;认为“家庭缺乏社会关系”和“其它”的学生为22%和12%。

三、调查总结与思考

首先,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得到认可,但专业鲜明特色解释不够。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虽然有超过60%的学生不是因为喜欢法学而就读法学专业,但是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依据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办学特色、行业资源优势所提出将“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应用型海关法律人才”(海关职业法律人才)作为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基本得到学生认同,有超过80%的学生了解并认同此培养目标。面对13.2%的学生是真正因为“专业特色鲜明”而就读的数字,我们深感到专业特色解释的不够,实质上我们所强调的培养目标它是依托了海关行业优势,注重将法律职业人才要求与海关相关的职业人才要求相结合,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海关职业法律人才,这一目标的提出、解释与落实在国内少有高校能做到。#p#分页标题#e#

其次,法学课程设置基本合理,但纵横向拓展程度不足。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有超过75%的学生认为海关法课程设置“合理”或“基本合理”,其中“合理”的比例占到8%,但学生对整体课程的设置、专业课程的讲解存在看法。第一选修课的内容少,有学生直接要求“多设置选修课,将选择面加大;多进行实践,将海关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增设课程选修,注重培养学生兴趣;提供更多实践机会。”第二,专业课课时安排不够,一部分学生认为“学校对专业课程的课时不够,希望能开足课时;(同时)对于课后需要更加重视。”更有学生写到“课程分配不平衡,有些核心课程课时太短(民刑、海关法);法律的本科教学本身就是一个入门,入门就要培养更多兴趣,案例、实践应该是尽可能多一,把行政事务减一减吧。教师都很博学,应该把课程和海关工作结合起来,也作为一个教学重点,现在每学期只有几个课时会讲海关司法实务,有的法律课程根本也不会讲。”海关学院法学类课程确实显示出自身的特色,这一点学生基本认可,但是如何在十六门法学核心课程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大学生学习的选择面、深化专业知识讲解深度,可能是法学类课程下一步研究的重点。我们建议可适当在法学教育体系中融入了其他学科知识的内容,在法学专业课程讲解中主要融入海关专业知识,并以十六门法学核心课程基础,重点对海关法、海关缉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深度讲解。同时鼓励教师强化实践教学内容,挖掘自身的行业资源优势,使专业课程向精、深化方向发展,走自己的教学特色之路。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9

 时间荏苒,转眼间实习期即将结束。感觉时光匆匆,我还有很多东西没来得及学习,回顾这一年,自己究竟学习到了多少,却一时语塞回答不上来。静下心来想想,这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以前对律师这行的茫然与懵懂到如今已能渐渐适应这个行业,从以前的不知所措到如今的安然处之。最想感谢的是我的指导老师邱斌律师,感谢他平时的指导与帮助,让我尽快地适应了实习律师这份工作,使我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另外,我也非常感谢我所在的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让我能够很好的开始我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在这一年的实习期里,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和追求。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就要从一名合格的实习律师开始做起,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同时,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除了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时刻谨记着律师的职业道德与纪律。要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现对自己这一年的学习总结如下:

   1、撰写法律文书能力有所提高。说实话,刚开始实习的我连法律文书最基本的格式都不会,更别说写法律文书了。后在邱律师的指导下,以及多次翻阅所里已案结的卷宗,我逐渐熟悉了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而随着法律文书写作的增多,现在我也熟知大部分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

2、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有所提高。案情分析是对案情的把握,找出其中的有利情节和不利情节,并选定正确的思路。作为原告的人,要对案情有全盘的把握,总结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证据和事实,然后准备诉讼材料,并设想对方会从哪些方面进行答辩从而诉前准备好反驳意见。作为被告人,要把诉状以及对方提供的证据反复斟酌,看对自己有利的地方在哪里,从中找出突破点进行抗辩。另外,对于原被告双方的人,都只能以事实为依据,这个事实是我们从证据材料所看到的事实而不是仅凭当事人的陈述,要有自己独立判断的能力。发表质证意见时不仅要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还要注重证明目的。

3、解答法律咨询能力有所提高。自进所以来,也解答了不少咨询。下面总结一下我接待法律咨询的收获:(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问清。(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要积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4)、最重要的是要不断增加和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10

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教学改革;合作探究式教学

一、我国法学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呈快速发展期。按照有关统计,2008年底,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634所,我国的法学教育在校人数从1970年代末期的700多人发展到现今的40万人。然而,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却没有能够形成良性的衔接。大多数高校的法学教育还停留在传统的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上,这种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人才需求衔接不够。当前中国需要大量的职业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改变原先比较重视学术型法律人才的状况。在法学教研职业化的背景下,由于一般法学院的条件限制以及与司法机构之间进行教学沟通的现实困难,在校内进行实践教学就成为法学院日常教学中的一个必要选择。但是,在我国的法学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又存在着不少障碍。

二、我国法学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困境

法律教育方法的选择和采用与法典有着密切联系,在以成文法典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法律的教育方法一般选择演绎法,课堂教学的具体方法就是由教师系统地讲授法律知识。在以不成文法典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一般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法学教学中采用实践教学还存在许多条件的制约。比如,我国的法学教学中有14门核心课程,这些课程由于其重要地位,其教材的选用有一定的限制,各个院校在进行这些课程的教学中也较为谨慎。这14门课程中有些与实践有着很大的联系,但教材的体例却与实践相去甚远。这些教材的套路都是(某一制度或者类似规范的)概念、特征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或者原则、理论争议等,依照这样的教材进行授课,很难与实践真正结合起来。虽然近年来很多教材也进行了改革,注重既阐述原理又插入一些案例进行分析,但是这种原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度还不深,很多陈述都非常牵强,原理与案例彼此分离,无法对接。其他因素,如教师的考核标准以及对学生的考核指标,法学教学规模与培养能力的脱节等问题,都制约着我国大部分法学院难以真正开展实践教学。

三、我们在国际法类课程中开展实践教学的尝试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都属于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俗称为“三国法”。围绕这些课程及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课程,我们根据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设置了国际法务课程体系,旨在培养既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又具备外经贸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当前浙江企业对外出口和投资的需要。从目前设立该方向的一些法学院系的课程设置来看,我们在坚持传统法学本科专业基本课程外,增加了有关外经贸知识的基本理论、应用性内容及相关岗位实践能力的教学环节,开设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特色课程。

1.在理论教学中,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理论教学是我国法学教学的一大传统,在一定阶段内将延续存在。因此,我们在理论教学中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按规定开展集体备课、示范讲课、教学讲评外,还组织参加学校的比赛。在教学中倡导和使用“讨论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我校法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我们以合作探究式教学改革为指导思想,修订并完善了教学大纲,在大纲中进一步明确了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的学时分配,制订了合作探究式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们对《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主干课程教学总体分为两个部分:理论讲授部分和课堂研讨部分。其中“理论讲授部分”的学时安排占总学时的50%,要求学生在自学阅读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籍的基础上,听取教师对理论内容难点和要点的讲解,形成对课程内容的基本认识和理解。“课堂研讨部分”占总学时的50%,分成小班授课。课堂研讨部分分别采用不同的研讨方式进行,总体上要求教学研讨过程中能够实现学生从传统教学方法向自主式、合作式学习方法的转变,提高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并通过理论教学的深入研究、发言、讨论、问答、辩论、写作等多种方式对所学基础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和深化。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在研讨课中,我们对学生的研讨有以下要求:①知识准备。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按照教师提供的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和总结,对所讨论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学生对相关研讨主题必须进行充分的知识准备,自行检索和搜集所研讨问题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专著,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和相应的专业知识资料。要求学生针对所研讨的问题将检索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辑,对相关问题的论点、论据进行总结。②逻辑思维。在研讨过程中,学生应当始终把握所讨论问题在逻辑上的推理性和严密性,应当杜绝缺乏逻辑层次关系和说理性的文档材料与讨论发言。③团队合作。在研讨学习过程中,各小组成员之间应当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对于参与小组研讨消极、缺乏贡献的成员,小组成员应当以一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其进行纠正。小组合作中不应当出现部分成员缺乏参与的状况,也不允许小组之间出现恶意竞争现象。④文档记录。研讨学习的全程都应当进行适当的记录,以方便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改进与考核。按照研讨要求需要制作的记录必须规范、完整、准确。⑤纪律要求。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研讨课程,课程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学生应当及时完成小组分配的任务和研讨课程的各项要求,不得在研讨过程中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裁定,不得提出异议。

2.积极进行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我们在长期实践教学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实验课教学、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研活动、假期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体系和实习。其中我们所进行的《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课程是我们着重打造的一个实践教学项目。①课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课程是法学专业实验训练模块课程之一,该课程是法学专业实验训练模块课程之一,是在学生修过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等主要课程之后,在最后走向社会实践之前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工作技能之前的一个模拟训练。本课程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国际贸易法律规则,更应该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实务和流程有一些掌握与了解。本课程既要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基本知识,有能够参与具体对外贸易实务的复合人才。在我们已经完成的《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大纲》、《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指导手册》等物化材料中,我们都强调了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和法律实务的结合。②课程训练方式和考核标准。课程采取实务模拟训练的方式进行,并对学生训练过程中所形成的文档加以评定和考核。课程要求学生在教师安排实务训练之后,在课堂以及课后时间结成学习小组共同完成训练任务,并要求学生自行对训练过程进行记录,最终需要提交训练底稿和训练所要求的成果文档,并进行发言的讨论。训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训练介绍阶段。由教师向学生介绍对外贸易法律实务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工作方法。说明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及训练要求,组织学生分配训练小组。第二阶段,训练操作阶段。根据训练的具体内容,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收集相关资料、组织讨论、完成具体训练任务所要求的各类法律文本,并写出训练报告。第三阶段,训练发言和讨论。每个小组应当对训练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总结,并就这些问题与同学和老师进行讨论。最后由老师点评。课程的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如下:采用百分制考核,每个学生的训练评分中有20%为学生个人表现,分为考勤和其小组对个人的评定,各占10%,剩下80%为小组成绩。对于小组的评分,有指导教师根据小组所提交的文档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合理性三个标准进行评定。

3.《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的特色。①在国际法务课程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并不是我们国际法务课程体系建设的主干理论课程,也不是针对某一门课程进行训练,而是一个综合性的实务训练课程。在整个国际法务课程体系的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补充与辅助作用。在这个实务训练当中,需要综合运用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有关理论知识,并与具体的对外贸易实务相结合。②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是一个跨学科的实务训练。如上所述,在该训练的教学内容中,不仅有法律实务的训练,更重要的是结合国际贸易实务的相关知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训练。这不仅对学生的要求较高,也是对教师教学技能和知识范围的高要求。这门课要求教师首先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有关知识和实务经验,然后才能给学生进行有效的训练和讲解。因此,讲授这门训练课的老师一般应均有实务部门的工作经验,或者从事过实际的涉外律师业务,对国际贸易环节比较熟悉。③《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所针对的职业范围较为广泛,并符合浙江本地特色。由于浙江是中国的外贸大省,又拥有中国第二大港口,因此对外贸易非常发达。根据我们对浙江大学生就业形势的调查和研究,浙江大部分的行业都与对外贸易有关。这种训练对他们在从事涉外贸易的公司和生产性企业工作提供了前期的准备和训练。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11

不知不觉来律所实习已满一年,这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真是不知从何落笔,也觉得自己虽有感触,但无法言深。不过,无论如何,也确实应该有所总结,有所反思。

首先要感谢律所给我提供的这样一个工作环境,以及律师事务所各位师兄师姐、各位老师给予我的关照。在这一年里,冯律师作为我的指导老师,毫无保留倾囊相授,同时放开手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与所里的其他律师学习,慢慢熟悉律师的各项业务,使我真正的了解、熟悉律师行业。在这一年的实习工作中,我获益颇丰,自身也有很大的提高。不过,今天的总结,我不过多的表达自己的感谢,今天我要好好的总结我这一年实习生活的学习与收获,同时对一年来的不足进行一个反思,当然与此同时,我也想谈谈在这一年的实习生涯找那个,我所找到的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安排足够的读书时间。工作以后,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和精力明显少了许多,虽然明知自己需更努力才能弥补早已遗忘的那些基本法律知识,好几次也在工作日记中提醒自己要多花时间学习,但最后都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其他律师对学习的热忱与坚持无疑是我学习的榜样,无论如何,以后千万要自控,临时抱佛脚产出的成果总是有所欠缺的。

   (二)思维是制约自己的最重要瓶颈之一。学生时代那种所谓的“经院派”思考问题的模式严重影响了我看问题的视角,同时,早两年的工作经验也使我在某些问题上显得太跳脱,也因此会闹出一些非常低级的笑话。当自己遇到不确定的问题时会表现得尤为突出,自以为理论上的思辨可以解决好实践中的难题,有时又以为社会上的手段可以代替法律。殊不知脱离实际而天马行空式的臆想其结果只会让自己与司法实践更加的格格不入。

   (三)对自己不够自信。自信的源泉应该就是踏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素养。每每想到其他律师的风格,就兀自愧疚。他们举手投足间体现的专业与素养,确实很吸引我们这些新人。学生时代的知识积累远未达到理想的状态,这也让我在执业过程中变得非常不自信。这让我时常会有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之感。

   (四)薄弱的语言驾驭能力和表演能力也是困惑自己的重要原因。我很羡慕那些“博而专”的同行,他们的秉赋甚至会让我有些嫉妒。过去的一年,我自认也接待了不少当事人,但是因为年轻,同时也因为有时候找不到一些话题去拓展当事人与我之间的交集,使得两个人的交情仅仅停留在案件上。或许我确实有热情、有态度,但是别人却仅仅体会到你的认真,体会不到你传达的想要保持合作或者说长久提供服务的意愿。

   (五)不善于沟通。有时候确实对那些表面工程嗤之以鼻,对客套话不感冒,但工作迫使我不得不做一些自己很不擅长的事。作为一个律师,必须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不但是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为了更高效的为客户争取利益,同时节省自己的时间,虽然能力锻炼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应该慢慢的去适应、去学习。

    二、展望未来

    自己走上律师这一条路,应该有些必然因素,都说法学专业的人都有一个律师梦,同时自己的跳脱与随性,促使我选择了律师职业,从我选择这个行业开始,我就坚定自己走下去的信念。既然,要一直走下去,对于自己律师职业的规划,我也做了思考:

   (一)专业定位

前期,作为一个律师小白,所有诉讼类、非诉类业务都要有所涉及,了解刑事、民事、行政各类诉讼的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目前宁波的形势仍然是单打独斗,所以必须什么都会做。

但是,大趋势又要求律师必须专业化,就自己的工作经验以及一年的思考,我给自己制定的专业化范围是劳动法领域、公司法领域、合同法领域以及金融领域,其实说白了,我是希望自己以后的客户可以由个人慢慢过滤到以公司为主。

另外,我想把非诉业务作为另一发展方向,在适当的时候组建自己的团队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当然,这只是自己目前的定位,或许日后会有所变动,不过我对今后自己的发展方向确实是这样设定的。我也相信,在盈科的平台上只要能克服前面提到的那些问题,我认为理想状态中的律师职业对我而言并不会太遥远。

(二)突破方法

    首先,通过扎实的知识积累,培养自己在处理法律问题上的自信。具体而言,一方面,平时多看、多做、多思考,尽早地夯实法律知识。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有不断的收集一些公众号和网站,特别是《法学中国》、《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等,平时也认真研读最高院的公报及其他案例分析。以后的日子里,我更要强化法律思维方面的训练,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裁判文书进行细致分析,学会揣摩法官的裁判思路与法律价值取向,把握相关立法趋向及政策指引等。

    其次,储备应有的法律理论知识,对法律前沿问题多做研究。在已确定的专业领域里精读经典专著,并对前沿法律问题多做研究,通过对理论知识的不断学习来提高法律理论素养。并借此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法律思维。我一直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并不是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问题是有太多的律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善于通过透彻的说理将自己正确的法律判断展示和表述出来。通过在事务所一年的工作使我更深刻意识到:最痛苦的并不是不知道问题的解决途径,而是明知道解决路径却不能恰到好处的表达出来。应承认,庭审中通透的说理和翔实的论证对表达法律问题和说服法官和当事人更重要,也是最难做到的。

    第三,积极参与具体项目,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若有机会应尽量参与一些重大诉讼、非诉讼案件。苦于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原始积累并未完成,在日常工作外我都迫不及待地希望将时间花在原始积累上,即便这样,我还是觉得学习时间不够用。在这种情形下,我会下意识的将案件学习无期限地延后,正是在这样的拖延中,我至今也还没有完整地完成一个重大案件的分析和研究。也许这种心态是因为自己缺少责任心的表现,也缺少“主人翁”式的热忱和激情。或许若参与到具体案件中,对改变自己的惰性或非主人翁式的心态会有所帮助。

    第四,看人长处、积极沟通、互相促进。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多与同事讨论并分享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的心得,通过博采众长、共同进步,以实现良性互动与共同成长。在盈科,我深刻感受到了同事之间的友善与积极进取心。他们每个人都是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通过他们能让我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以及与他们之间的差距,所有同事都是我的榜样。虽然在这样一个事务所工作和学习压力会很大,但每一天的收获与满足足以消解我一天的疲惫和激发下一个工作日的热情。

法律专业实习自我总结范文12

1.1卫生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是教育思想的核心。当今世界法律文化十分发达的西方国家,无不针对法学学生确立了明确的定位和培养目标。美国的法学教育定位非常明确,即职业化教育,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根据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教育体系,他们将法学学生定位在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一体,但偏重职业教育。欧洲大陆国家则采取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并重的定位。根据我国的教育传统,我们不能单一地将卫生法学教育定位为通识教育,或者定位为职业教育,而应当将两种教育融为一体,培养卫生法学领域的应用型人才。总的来说,卫生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医学基础知识,兼有医学、法学复合型知识结构的应用型人才。按照法学本科培养规格培养,相比较于普通法学院校,医学教育是特色。因此,在明确总体培养目标的前提下,需要细化培养目标。卫生法学专业在本质上是医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融合,所培养的是医学和法学知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主要是根据社会和学科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发展,考虑学校现有条件和能力逐步地进行。所以各高校应结合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和学校现有的条件和能力,细化专业培养目标,凸显学校自身的特色教育。

1.2卫生法学专业的职业选择根据社会对医药卫生领域高层次、专门法律人才的需求,卫生法学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拥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是专门服务于卫生系统的。通过对我校实际情况以及兄弟医学院校进行调研,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选择,主要是分布于以下几个方向:

(1)继续深造。随着就业压力的逐年增大,继续深造提升自身竞争力已成为越来越多学生的选择。尤其是卫生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本科学习是在有限时间内学习2个专业的复合知识,很多学生认为自己的基础知识掌握尚不足,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有必要进一步学习深造。

(2)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近年来,医疗纠纷已经是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该领域亟需专业人士去有效化解冲突和矛盾。但是法院法官缺乏医学知识,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只能依赖鉴定结果,无形中增加了案件解决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医方在和患者协商沟通时,也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难以有效解决纠纷;现有律师队伍中仅有极少由医疗行业转行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其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所以说,当前高素质的专业卫生法律人才是极其缺乏的。(3)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如卫生行政管理、卫生执法监督、医疗保险或医院管理等。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中,其工作人员是否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和必要的法学知识,会关系到行政执法及管理效率。譬如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由于其主要是从事卫生行政执法,除少数岗位需要具备较强的医疗专业知识外,更多的是需要其对相关法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4)从事与医无关的一般性法律工作,或从事与法无直接关系的其他工作。卫生法学专业的部分学生在通过司法考试后,会从事与医学无关的相关法律工作;另有部分学生可能会从事如医药行业的营销、策划等与法律无直接关系的工作,等等。

2卫生法学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能力与素质

根据社会需求以及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选择方向,卫生法学人才应该是既懂医、又懂法的复合型人才。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知识的学习和综合素质的开发所获得的能力,应该能满足社会需要,能在社会生活中实现其自身价值,能够体现职业特性、个体综合素质和社会用人取向的有机统一。具体说来,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能力与素质。

2.1专业能力与素质专业培养中应注重对学生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强化,要突出“厚基础”的特点,使学生的基础知识扎实;而且注重知识能力的“复合性”,精心设计特色课程体系。现有卫生法学专业多是四年制或五年制的本科教学,与普通法学专业学制大致相同,但所培养出的学生却要拥有复合知识背景,所以,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中应考虑到如何在有限时间内使学生掌握相应的复合基础知识,足以去应对社会对此类型人才的需求。

2.2人格素质人格素质是多方面的,大学生尚未进入社会,其人格素质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卫生法学专业学生除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之外,还应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就要求高校在专业培养的同时,还要注重塑造学生的人格素质,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人文教育,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等,努力使得所培养的学生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3实务能力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是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医药卫生知识,针对医疗活动规范管理、医疗案件事实,进行法律分析,使用法律条文,提出司法建议或参与法律诉讼的能力。其范围主要包括逻辑思维能力、交流能力、谈判能力、诉讼能力、调研能力、写作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出要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链接。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卫生法学横跨法学和医学领域,以解决卫生法律实务为主要任务,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之下,卫生法学专业培养更应让学生充分接触和认识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医药卫生法制建设的现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医学等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真正成长为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医药卫生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士。

3卫生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卫生法学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能力素质应该是综合的,其中人格素质培养和其他专业是和而不同的,总体相同的同时又具有自身的专业特色;专业能力和其他专业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其知识的复合性。在我国法学教育逐渐趋向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大背景之下,卫生法学作为法学的分支学科,所要培养的是以解决卫生法律实务为任务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故卫生法学专业现阶段亟需明确——如何完善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以与社会需求、学生职业选择相契合。

3.1课程设置方面专业知识与能力是密切相关的,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课程是学生获得相关专业知识及能力的基本途径,因此,合理的、与时俱进的课程体系对于学生知识结构的形成以及基于知识的能力提升,不仅必要且意义重大。在卫生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医学和法学成为卫生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两大类主干课程。关于医学类课程的设计,各医学院校有自己不同的做法;而法学类课程的开设,则要必须首先涵盖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所要求的16门核心课程;同时,开设专业方向课程,如卫生法学、卫生法律实务,等等。在医学类课程开设方面,北京中医药大学在2003年开办卫生法学专业之初,就为全校包括卫生法学专业在内的非医类专业搭建了有别于医学专业的医学类课程,包括现代医学基础概论、中医学基础概论、临床医学概论3门专业主干课程,以及若干门选修课程,以期服务于卫生法学等非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当然,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就非医学类专业而言,其对医学类知识的需求也是存在显著差异的,因此,如何结合卫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个性化需求,合理开设医学类课程,而不是医学专业医学类课程的“简版”,是当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卫生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及人才质量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法学类及专业方向类课程开设方面,我校在原有卫生法学、卫生法律实务等课程基础上,从2009级卫生法学专业学生起,新增加了医事法学(专业主干课)、医疗纠纷非诉律师实务(选修课)、医学新技术与法律(选修课)等专业方向课程;增加了旨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民商法案例解析(选修课)等课程;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卫生法律实务4门课程中分别增加了4个学时,专门用于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3.2课堂教学方面传统法学教育模式重理论而轻实践,在课堂教学中注重教师讲授,偏重于法学知识的系统性、理论性和逻辑性,甚至形成一种“填鸭式”教育模式,比较而言,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卫生法学专业教育的课堂教学应该在开展理论教学的同时,发展实践教学,以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吸收,培养学生学习兴趣。譬如可开展案例教学、开展讨论式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可以为学生提供模拟医学法律环境,教学过程变得更加生动、直观。在这些活动过程中,学生也能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并不是僵硬的法律规则或静态的生化知识,从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其对现实问题的探索精神,以更进一步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此外,这些活动也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等专业综合能力。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要求决定了在课堂教学中应尽量多的邀请实务部门专家的参与。但如果希望在进行专题讲座的基础上,较为固定地聘请实务部门专家进入课堂讲授相关课程,则仍需要我们进一步在教学管理体制上进行创新,并要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

3.3实践教学方面实践教学的目的是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沟通,巩固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尤其是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步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培养出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一代卫生法律人才。医学与法学的实践性均很强,且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选择方向多是从事卫生法律实务,因此加强对该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至关重要。实践教学的形式主要有暑期实习、毕业实习,临床见习以及第二课堂等。例如: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暑期实习和毕业实习,根据专业特点以及学生可能的职业选择,主要安排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行政机关、医院等地方进行实习。其中,一般法律实务的实践,是将学生所学法学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契合点;医药卫生法律实务的实践,更是综合地将学生所学到的复合知识和实践紧密结合。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会切身参与到具体的实务工作当中,不仅是其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同时也为其今后参加社会工作实践打下了基础,是从学校走到社会的一个过渡适应期。卫生法学专业学生的临床见习,除加深医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外,同时对医院管理规程应有一定程度的接触了解,从而为学生今后从事医院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医药卫生相关法律事务奠定了医学方面的基础。从2009级起,我们在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新的改革尝试,主要包括:①增加了6周阶段性专业实习,组织学生到公检法机关进行实习。为尽可能保证实习效果,我们把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避开学生司法考试和考研复习准备的时间段,以使学生专心进行专业实习;②调整了学生临床见习的时间安排,即从原来的第七学期提前到第六学期末,同样避开学生司法考试和考研复习准备的时间段,以使学生专心进行临床实习。实践证明,学生能够比较安心地进行实习和见习,收获较大。但是,相比较而言,临床见习的效果不如阶段性专业实习的效果。主要问题是,我们的学生毕竟不是医学生,到临床科室感觉“无从下手”;带教老师习惯于带医学生的实习,认为法学专业学生以后也不做医生没有必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实习。因此,如何细化临床见习、有效实施该教学计划,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