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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28 20:24:00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

一、综合情况:

为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及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主管领导的按排,从7月9日--13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利用五天时间,对全市24个试点村(含省级、吉林市级)镇及主要公路沿线60个村126个屯的村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综合检查。通过检查看,工作进展好的乡镇是夹皮沟镇、二道甸子镇、红石砬子镇、金沙乡、常山镇。较好的乡镇是八道河子镇、桦树乡、苏密沟乡。进展慢的乡镇是公吉乡、桦郊乡、横道河子乡、永吉街道。

1、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试点村计划建设项目11项。计划投入4000.3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142.8万元,市投入477万元,乡镇投入1412.97万元,村投入121万元,农民自筹846.6万元。计划修水泥路130.45公里,建设围墙19600延长米,建设沼气池693个,建设村办公室12个,建设文化室9个,建设文化广场8个,建设桥涵19个,安装路灯181盏,建设清黄贮窖11个,新通有线电视1060户,新通电话1157户。

截止7月13日,24个试点共投入资金857.5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93万元,市投入160万元,乡镇投入455.37万元,村投入72.2万元,农民自筹77万元。已完成建设围墙1630延长米,修水泥路7.6公里,沼气池41个,桥涵14个,村部建设4个,文化广场建设1个,文化室4个,新通有线电视513户,新通电话545户,建设青黄贮窖2个。

2、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主要以彻底整治村屯环境卫生“脏、乱、差”为主要内容,重点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和改水、改厕、改灶、改路的“四清四改”为整治内容。各乡镇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了规模较大的整治活动,共投入资金39.7元。出人工9072个,出各种机动车2262台次,清垃圾9609立方米,清污泥7085立方米,清路障14277延长米,清柴垛1110处,屯绿化20200株,村绿化15300株,道路绿化71520株,完成改水1378户,改厕70户,改灶216个,改路1010延长米。

3、规划编制情况:任务是12个乡镇50个村。到目前,全市12个乡镇街道分别委托桦甸市规划设计处、蛟河市规划设计处、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石油工程设计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已完成20个村新农村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及建设实施方案,75个屯完成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图、地形图测绘。

4、合村并屯情况:根据我市农村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今年任务是合并12个村屯。有12个乡镇制定了方案,永吉街道编制了合村并屯规划,其它乡镇合村并屯规划正在编制中。现已合并了8个村12个屯,夹皮沟镇东兴村和金沟村、横道河子乡平和村和横道村、桦树乡牡丹村和桦树村,八道河子镇红旗合并到蜂蜜顶子。二道甸子镇将永庆村上永庆和下永庆三个屯合并为永庆屯;永吉街道将莲花村三个屯合并为一个马家屯,八道河子镇兴隆村门头砬子屯、双阳树村青沟屯合并双阳树屯,其它乡镇合村并屯工作正在进行中。

5、优势产业情况:截止目前,24个试点村镇分别在甜粘玉米、林蛙、优质稻、辣椒、中药材、食用瓜等六大优势产业上完成16个,其中:甜粘玉米种植185公顷、林蛙1.2万公顷、优质稻560公顷、辣椒200公顷、中药材323公顷、食用瓜74公顷。带动农户3924户。

二、各试点村镇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

1、夹皮沟镇:

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老金厂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540万元。其中:国家投入90万元、市投入10万元、镇财政投入390万元、村投入10万元、农民自筹40万元。截止7月13日,已完成投资121万元。其中:镇投入111万元,村投入2万元,农民自筹8万元。基础建设已投入资金116万元,村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投资5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1、计划修水泥路4.75公里,已修1.6公里;2、计划修建围墙2840延长米,已建660延长米;3、计划建桥涵1个,已完成1个;4、计划建设村办公室1个,已完成1个。5、计划建设沼气池50个;6、计划建设文化广场1处;7、计划建设文化室一个;8、计划建设清黄贮窖1个,;9、计划安装路灯32盏,以上建设项目没有施工。

(2)优势产业情况:本市试点苇沙河村,2007年发展食用瓜14公顷,预计年产值23万元,带动农户41户;灰苏子种植44公顷,预计年产值50万元,带动农户249户。省级试点老金厂村发展中药材35公顷,带动农户115户,发展蔬菜6公顷,带动农户170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目前正在测绘编制中,8月末完成。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5万元,投入人工406个,出各种机动车124台次,清垃圾352立方米。清污泥560立方米,清路障57延长米,清柴垛63处。屯绿化1000株,村绿化4400株,道路绿化500株。计划改水320户,已完成50户;计划改路900延长米,已完成700延长米。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合村并屯方案,计划合1个村,已完成东兴村、金沟村的合村工作,组建了新金沟村。并屯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将苇沙河村梨树沟屯并入本村向阳屯。

2、二道甸子镇:

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二道甸子新风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360万元。其中:市投入10万元、镇财政投入220万元、村投入30万元、农民自筹100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150万元,其中:市投入40万元,镇投入50万元,村投入20万元,农民自筹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47.2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2.8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1、计划修建围墙3000延长米,已建围墙370延长米。2、计划建桥涵2个,现已完成桥墩基础。3、计划建设村办公室1个,现已完成1个。4、计划安装有线电视50户,已完成50户。5、计划新通电话40户,已完成40户。6、计划安装路灯32盏;7、计划修水泥路54公里,;8、计划建设文化广场1处,9、计划建设沼气池50个,以上项目没有建设。

试点荒沟庙村计划建设沼气池20个;计划新通电话110户;计划安装路灯20盏,以上项目没有建设。

(2)优势产业情况:试点村荒沟庙村发展山参培植250000平方米,投资180万元,带动农户17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目前已完成清水村规划编制,荒沟庙村规划编制没有进行。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2.8万元,投入人工1129个,出各种机动车51台次,清垃圾5500立方米。清污泥5050立方米,清路障5900米,清柴垛283处。屯绿化8000株。计划改水1200户,已完成800户;计划改厕1750户,已完成40户;计划改灶1300户,已完成166户;计划改路31000延长米,已完成3140延长米。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合村并屯方案、规划在编制中,计划合并三个屯。即:地窨子村前地窨子、后地窨子、梨树沟屯。

3、红石砬子镇:

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红石砬子镇,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1103万元。其中,国家投入210万元、镇财政投入740万元、村投入3万元、农民自筹150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291.5万元。其中:镇投入281.5万元,农民自筹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83万元,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投入8.5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1、计划修连村水泥路21公里,已完成6公里水泥路基础。2、计划建设沼气池42个,已完成2个。3、计划建桥涵9个,已完成6个。4、计划建设村办公室6个,已完成村4个。5、计划建设文化广场1处,完成1个。6、计划建设文化室6个,完成4个。7、计划建设清黄贮窖5个,已完成2个。8、计划安装路灯36盏,现没有动工。

试点色洛河村、鸡冠砬子村没有建设项目

(2)优势产业情况:发展甜玉米100公顷,带动农户200户,预计产值200万元,发展食用瓜200公顷,预计年产值420万元,带动农户4450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试点镇规划正在编制中。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8.5万元,投入人工1200个,出各种机动车262台次,清垃圾420立方米。清污泥150立方米,清路障2200延长米,清柴垛56处。屯绿化1200株,村绿化600株,道路绿化5000株。计划改水450户,已完成210户;计划改厕130户,完成30户。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合村并屯工作方案,规划正在编制中。计划鸡冠砬子村合并到高兴村。

4、金沙乡:

吉林市新农村建设试点金沙乡密胜村、本市试点全民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488万元。其中:国家投入212万元、农民自筹276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9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90万元,农民自筹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90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5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密胜村:1、计划建设自来水114户,已完成深水井1处,入户管道正在施工中。2、计划建设桥涵4个,已完成4个。3、计划建设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垃圾场;4、计划修水泥边沟2700延长米;5、计划修水泥路8公里;6、计划修建围墙380延长米;7、计划修巷路470延长米,以上建设项目没有施工。

全民村:计划修水泥路8公里,没有施工。

(2)优势产业情况:密胜村产业项目付家鹿厂,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已投资180万元,带动农户4户。优势产业优质稻300公顷。带动农户650户。

全民村优势产业是甜玉米,现已种植60公顷,带动农户140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已完成密胜村和全民村试点村规划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5万元,投入人工1500人,出各种机动车500台次,清垃圾90立方米。清污泥95立方米,清路障1200米,清柴垛95处。道路绿化5万株。计划改水114户,已完成114户。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方案,规划正在编制中。计划合并一个村,福兴村合并到金星村。计划合并8个屯,即东风屯合并到东山屯,果园屯合并到半拉林子屯,南家荒屯合并到胜利屯,民隆三社合并到民隆二社。目前合村并屯工作在进行中。

5、常山镇:

吉林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常山镇清水村、本市试点同兴村,今年新农村建设计投入资金205万元。其中:市级投入183万元,镇财政投入10万元,村投入2万元,农民自筹10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131万元。其中:市投入115万元。镇投入10万元,农民自筹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5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入6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同兴村:1、计划修水泥路2公里;2、计划修建围墙2600延长米;3、计划建设沼气池60个;4、计划建桥涵2个,已完成桥涵1座,其它项目没有建设。

清水村没有建设项目。

(2)优势产业情况:试点清水村,建设育肥牛基地,占地面积5170平方米,现已投资38万元,带动农户23户。

试点村同兴村产业项目建设梅花鹿基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已投资180万元,带动农户14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已完成2个屯的规划编制工作。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6万元,投入人工990个,出各种机动车240台次,清垃圾395立方米。清污泥50立方米,清路障51米,清柴垛34处。屯绿化500株,村绿化500株,道路绿化300株。计划改水380户,已完成150户;计划改灶136个,已完成50个。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合村并屯方案、规划正在编制中。计划合并6个村,现已完成1个村,即:镇直属村合并到清水村。

6、八道河子镇:

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八道河子镇李家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29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27万元、市投入37万元、村投入6万元、农民自筹127万元。截止7月13日,投入0.9万元,其中:农民自筹0.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0.9万元。

(1)基础设施完成建设情况:李家村:计划修水泥路4.1公里;目前没有动工。

试点新开河村:1、计划修水泥路3.2公里;2、计划建沼气池30个;3、计划新通有线电视40户;4、计划新通电话37户,以上项目均没有开工建设。

(2)优势产业情况:试点李家村村,发展苗木60公顷,预计年产值480万元,带动农户410户。试点新开河村发展人参、五味子150公顷,预计年产值300万元,带动农户15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李家村已完成规划编制,试点新开河村规划编制没有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0.9万元,投入人工107个,出各种机动车39台次,清垃圾352立方米。清污泥560立方米,清路障57米,请柴垛63处。村绿化13000株。

(5)合村并屯情况

有方案,没有规划。合并村一个,即红旗村与蜜蜂顶子村合并。合并屯三个,兴隆村合并兴隆村门头砬子屯,双阳树村青沟屯合并双阳树一社,复兴村双山屯合并复兴村复兴屯。

7、桦树乡:

新农村建设试点平和村、太平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投资63万元。其中:市投入58万元、农民自筹5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8万元。其中:市投入5万元,农民自筹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入3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平和村:1、计划建设深水井一个,已完成1个,投资5万元;2、计划修水泥路2公里,没有施工。

太平村:1、计划修建围墙1280延长米;2、计划建设沼气池37个;3、计划建桥涵1个;4、计划安装路灯11盏,上述建设项目均没有施工。

(2)优势产业情况:平和村、太平村共发展辣椒面积200公顷,带动农户200户,预计年实现产值480万元。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已完成平和村规划编制,太平村规划编制尚未完成。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3万元,投入人工1500个,出各种机动车210台次,清垃圾600立方米。清污泥150立方米,清路障120米,请柴垛24处。屯绿化2000株,村绿化1500株,道路绿化2000株。计划改水460户,已完成54户。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合村并屯方案,没有规划。合并牡丹村和桦树村,

8、苏密沟乡:

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先锋村、晓光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50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7万元、市投入16万元、乡财政投入2万元、农民自筹15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3万元,乡投入1万元,农民自筹1万元。沼气池建设投入3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入2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晓光村:计划建设沼气池60个,已完成10个。计划修水泥路0.2公里,计划村办公室1个、计划文化广场1处、文化室1个,没有施工。

先锋村计划修水泥路9公里、目前建设项目均没有开工建设。

(2)优势产业情况:先锋村优势产业是林蛙养殖,现已发展4000公顷,带动农户79户,预计年产值180万元。晓光村发展优质稻110公顷,带动农户180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两个试点村规划没有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2万元,投入人工1000个,出各种机动车50台次,清垃圾500立方米。清污泥150立方米,清路障500米。屯绿化3000株,村绿化2000株。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工作方案,计划合并关门砬子和兴林村。。

9、公吉乡:

新农村建设试点永胜村、联合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122万元。其中:市投入83万元、农民自筹39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1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投入1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永胜村:1、计划建设围墙2000延长米;2、计划建设沼气池50个;3、计划建设村办公室1个;4、计划通有线电视530户;5、计划通电话530户;6、计划修水泥路4公里,没有施工;7、计划建清黄贮窖4个,没有施工。

联合村:1计划建围墙2000延长米;2、计划建设村办公室1个;3、计划通有线电视440户;4、计划通电话440户;5、计划建清黄贮窖5个、没有施工;6、计划建设沼气池100个,没有施工。

(2)优势产业情况:永胜村优势产业优质稻150公顷,带动农户120户,预计年产值30万元。

联合村发展食用瓜50公顷,带动农户75户,预计实现产值200万元。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永胜村已完成规划编制,联合村没有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1万元,投入人工500个,出各种机动车150台次,清垃圾500立方米。清污泥240立方米,清路障12延长米。屯绿化3000株,村绿化2000株。

(5)合村并屯情况

有方案,没有编制规划。计划合并屯34个,目前已合并22个,尚差12个屯待合并。

10、桦郊乡:

新农村建设试点柳树村、太平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334.6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80万元、市投入80万元、乡财政投入50万元、村投入20万元、农民自筹4.6万元。截止7月13日,投入2万元。其中:农民自筹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投入2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太平村:1、计划修水泥路2公里,没有施工;2、计划建围墙2300延长米,没有施工;3、计划安装路灯30盏,没有安装;4、计划建设文化室1个,没有施工。

柳树村:计划建设沼气池70个,没有施工。

(2)优势产业情况:柳树村:发展食用菌45万袋,带动农户28户,预计产值45万元。

太平村发展食用瓜11公顷,带动农户204户。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两个试点村规划没有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2万元,投入人工260个,出各种机动车380台次,清垃圾400立方米。清污泥300立方米,清路障3120米。清柴垛412处,屯绿化1200株,村绿化2300株,道路绿化1520株。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方案。三合村合并到平安村。。

11、横道河子乡:

新农村建设试点文华村、荒山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80万元。农民自筹80万元。截止7月13日,投入1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1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荒山村:1、计划修水泥路2公里,没有施工。2、计划建围墙3200延长米,没有施工。3、计划建设沼气池50个,没有施工。4、计划建设文化室1个,没有施工。5、计划安装路灯20盏,没有安装。

文华村没有建设项目。

(2)优势产业情况:荒山村优势产业是山葡萄,现已发展5公顷,带动农户5户,预计年产值10万元。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两个试点村规划没有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1万元,投入人工300个,出各种机动车150台次,清垃圾200立方米,清路障500米,清柴垛48处。屯绿化300株,村绿化2000株。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方案。计划合并村横道河子村和和平村,合并后为横道河子村。

12、永吉街道:

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永吉街道集厂子村、莲花村,今年新农村建设预计总投资357.7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306.8万元、街道财政投入0.97万元、村投入50万元。截止7月13日,已投入资金51.17万元,其中:街道投入0.97万元,村投入50.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9.17万元,环境综合整治投入2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莲花村完成电路改造。计划修水泥路6.2公里,没有施工。

集厂子没有建设项目。

(2)优势产业情况:集厂子村优势产业蔬菜,现已发展43公顷,带动农户400户,预计年产值645万元。

莲花村蔬菜发展32.5公顷,带动农户280户,预计实现产值487.5万元。

(3)"三个规划、一个方案"编制制定情况:已完成两个试点村规划编制。

(4)村容镇貌综合整治情况

试点村及沿线村屯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共投入资金2万元,投入人工180个,出各种机动车106台次,清垃圾300立方米,清路障560米,清柴垛32处。道路绿化12200株。

(5)合村并屯情况

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规划。莲花移民新村,计划130户村民迁入。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建议: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2

一、现状分析

我县辖23个乡镇,其中19个乡镇设有文化站,但除归阳镇文化站有一幢所有权归镇政府,使用权归文化站的文化中心外,其它18个乡镇都蜗居于乡镇政府办公楼的一两间房里办公,有的甚至连一间工作房都没有,基本处于四无状态,即无图书室,无影剧院,无娱乐场所,无办公场所,文化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无法适应形势的需要。

二、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工程”建设目标:

1、建设目标。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全县各个乡镇均有一处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文化设施,基本上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2、主要任务。“工程”任务主要是18个独立设置的乡镇文化站,共规划建设5400平方米,其中文化站办公室360平方米,图书室720平方米,阅览室720平方米,小型影剧院1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800平方米。“工程”建设总投入432万元。

3、进度安排。“工程”建设分四年进行安排,20*年完成一个项目,计划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5.5%;2008年完成5个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7.7%;2009年完成5个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7.7%;2010年完成7个项目,计划投资168万元,占总投资的39.1%,每年安排的项目力争做到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工程进度,尽快发挥资金投入使用效益。

三、项目规划制定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总数和密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订建设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

2、直辖市发展,推进均衡,在规划中做到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选址科学,便于参与。

四、建设规模

按有关要求,每个乡镇文化站的建设用地均应在300平方米以上,建设内容严格限定为公益文化站办公室、图书室、阅览室、小型影剧院等房舍建设。

资金安排

“工程”建设资金为每个乡镇中央专项资金16万元,自筹资金8万元。

(1)中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2010年,国家发改委计划安排我县中央专项资金共298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文化站主体建筑的土建,原则上每个项目文化站中央专项投资16万元。

(2)自筹资金用于其它配套设备,投资应不低于8万元。

(3)项目文化站资金安排情况(见附件)

五、工程建设预期效益

进一步改善农村薄弱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预计到2010年,全县乡镇均有一处文化活动中心。

六、工程实施的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与领导。成立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文化副主任、文化局长、发改局长、文化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由文化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工程”资金管理措施。“工程”资金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用于限定内容的土建工程,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或已有设备的欠帐,项目文化站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度,申请拨付资金,经县文化、发改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上级要求付工程进度款,但不得将工程直接下拨到乡镇或文化站。建立文化站建设工程专项金拨付时限制度和使用效益考评制度,对资金拨付超过规定时限,影响工程实施进度或管理不严造成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3、“工程”土建管理措施。由文化站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项目设计、招投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议标等方式,确定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担单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筑设计和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的原则,能够基本满足本乡镇文化生活的需求。新建文化站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3

《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和集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和集镇(以下简称村镇)规划,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本条例。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城市规划区内村镇的规划和实施,国家《城市规划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本条例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由乡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 村镇规划建设,应当以现有村镇为基础,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鼓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支持在村镇建设中推广先进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 村镇建设必须编制村镇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镇规划的编制;组织各村民委员会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第七条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和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村镇规划的技术标准。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建设的规模、速度、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地处洪涝、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村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第八条 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村镇总体规划即乡(镇)域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规划期限为十五至二十年。其内容主要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镇布点,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九条 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应当在村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其规划期限,近期为三至五年,远期为十五至二十年。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集镇需要迁建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村庄的迁建,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村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必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村镇规划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村镇规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村镇规划的实施应当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大多数村(居)民的意愿,量力而行,逐步实施。提倡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十三条 在村镇进行的各项建设必须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规划布局和用地的调整,不得阻挠规划的实施。

因实施规划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给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 宅基地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当地人口和土地情况所确定的用地标准审批。

村民建住宅,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对符合用地条件,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经村民委员会征求村民意见并讨论同意后,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审查批准。乡级人民政府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需要使用耕地的,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村民翻建住宅,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经村民委员会同意。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镇范围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先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回原籍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镇范围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村镇新建、扩建各类企业,建设单位或个人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经审查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第十六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必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第十七条 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村镇建设工程选址的,按照审批权限,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四章 设计、施工管理

第十八条 兴建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房住宅等建筑工程,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建设单位或个人要求使用标准设计、通用设计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提供通用设计和标准设计图纸。

第十九条 承担村镇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施工任务。异地施工的,须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从事村镇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必须到乡级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登记,方可承担建筑施工任务。

严禁无证或超越规定范围承担建筑设计、施工任务。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应当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施工,禁止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应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第二十一条 在村镇从事建筑构件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严禁出售不合格的建筑构件。

第二十二条 村镇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开工建设手续:

(一)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和相应的建筑设计图,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建筑许可证,并经验线后方可开工。

(二)住宅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证件向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核发批准证件;对边远村庄和村民居住分散的村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办理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批手续。住宅建设,经村民委员会验线后方可开工。

对符合开工建设条件的,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机关应自接到建设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证件,并及时验线。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审定的建设位置、用地面积、建筑设计图和环境设计要求等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自领取建筑许可证件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建筑许可证件自行失效。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村镇的房屋产权、产籍实行统一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力,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重点村镇公共设施建设。集镇规划确定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当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从集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用于集镇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镇饮用水源,加强供水管理,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集中供水。

第二十七条 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本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止污染村镇环境。

第二十八条 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镇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维护村镇的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或者损毁村镇的道路、桥梁、供排水、防洪、灌溉、水文、供电和绿化等设施。

第三十条乡 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环境卫生治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禁止在村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学校、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粪便。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镇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军事设施和防汛设施、测量标志,以及铁路、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设施,不得损坏。

第三十二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镇规划建设档案,对规划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淮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所取得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回;属于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对违法审批土地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未按村镇规划实施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属于村(居)民建住宅的,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罚:

(一)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生产或出售,限期改正,可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资质证书或未按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和生产建筑构件的;

(二)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损坏村镇房屋和村镇公共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赔偿损失,可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公共场所乱堆粪便、垃圾、柴草和建筑材料,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清除治理;

(三)擅自在村镇街道、广场、市场、公共绿地和车站等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损毁村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测量标志,以及铁路、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设施的;造成村镇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阻碍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阻挠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未设镇建制的国有农场、林场等场部及其基层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本条例执行。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依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4

完成单位:

研究人员:

获奖情况:

前言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绩效管理是以实现政府对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为目标的全新的管理模式。

本课题的目标是根据现代公共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借鉴国内外政府绩效管理创新的实践成果,立足北京市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实情况以及乡镇工作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目标,构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评价应用系统。

一、构建乡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

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和实施农村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构建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于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乡镇领导班子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从管治行政模式逐步转变为服务行政模式。

二、现行乡镇绩效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通过调查研究,项目组对现行乡镇绩效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的问题

1、以GDP为核心的经济绩效考核指标导向问题。

2、现行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笼统、粗放,针对性较差。

3、乡镇的绩效考核指标庞杂,重点不够突出。

4、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与职位职责关联性不强,对于不同职位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实绩的考核缺位。

(二)乡镇绩效考核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的达成缺乏科学合理的沟通过程和责任承诺机制。

2、乡镇绩效考核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内部封闭的运作模式。

3、考核人员个人素质直接影响考核结果的准确、客观、公正。

4、开展绩效考核的基础性工作薄弱。

三、乡镇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的理论依据

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是一个复杂的课题,需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在实践中要不断进行检验并加以完善。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二)坚持现代公共管理组织发展的目标导向

(三)遵循绩效管理的基本理念

1、明确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关系

绩效管理是围绕提高组织绩效的目的,根据组织目标,确定绩效目标,监测和反馈组织绩效状况,并对实现结果进行系统评估的过程。一般而言,绩效管理的程序包括拟定绩效协议、制定绩效计划、持续性的绩效追踪、改进绩效的阶段性评估。显然,绩效考核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功能效用不仅取决于方式方法的合理性,而且,取决于整个绩效管理系统的整体功能,取决于一个经由充分的绩效沟通,达成绩效目标的共识,建立责任承诺机制的过程。

2、明确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关系

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估反映其工作人员整体的绩效水平,个人被评估的绩效包含于组织整体的绩效目标当中,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具有内在的、必然的关联性。个人绩效与职位职责相关联,其对组织的影响随职位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会直接或间接地在公共组织整体绩效中反映出来,因此,对组织绩效的评估是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的前提和依据。

3、明确绩效考核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关系

由于公共组织的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变动性的特点,因此,公共组织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在区域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根据其职能定位及其阶段性的任务目标,进行战略规划,分类研究,系统设计,突出重点,建立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与考核评价的开放、动态的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

4、明确绩效考核主体

评估主体的多元化结构是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全面性、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实践上,关键在于把知情度、责任度、关联度和可行性进行整体统一考虑。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估主体结构一般来说包括:综合评价小组、直接主管领导、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评估机构等。

四、乡镇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通过调查研究,项目组认为,建立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通用性指标与差异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2、责权统

一、分类考核的原则。一是考虑乡镇职能、功能定位和乡镇之间的区域差异及不同特点。二是充分考虑干部职位属性和所负责任的差异,区别对待、分类考核。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在党管干部前提下,强调信息公开,让广大群众更多地参与乡镇的考核工作,进行多视角、多维度的综合评价。

4、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原则。在乡镇绩效考核目标、考核指标与标准的确定,考核工作的实施、绩效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等各个环节上要体现系统性、规范性、可靠性,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地便于操作,简单易行。

五、乡镇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思路

经过研究论证,项目组认为,就现实性而言,构建乡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关键点,在于探索理论依据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在不断推进乡镇体制改革,职能转变的进程中,改进乡镇绩效考核的内容以及方式方法,并逐步加以完善。

(一)乡镇绩效考核的对象

乡镇绩效考核的对象包括:

(1)乡镇领导班子整体;

(2)乡镇领导干部个人,包括: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乡镇副职和班子成员。

(二)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的设计

1、构建《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分类库》

根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通过调查研究,项目组将乡镇绩效考核的一级指标确定为: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建设与保护、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六个主要方面。这六个方面具有内在的联系,即发展是硬道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方向,组织建设和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基石,环境建设与保护关乎未来。

乡镇领导班子任务目标和职能定位鱼骨分析图

结合北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导向,参考《北京京郊经济发展概况》、《北京市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怀柔区、昌平区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办法等分解出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经过与部分区县有关职能部门的讨论研究,提炼出三级考核指标。(详见《乡镇绩效考核指标分类库》见附件一)。

2、建立《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库》的作用

(1)构建区县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共同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计划的沟通平台,通过交流达成绩效考核目标的共识,强化绩效考核的责任承诺机制。

(2)充分体现乡镇之间客观上存在地理、环境、资源和发展基础以及功能定位的差异性,在确定一定数量的通用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的乡镇选择不同的考核指标,进行分类考核。

(3)在乡镇工作的实践过程中,便于对于绩效考核指标及时地加以修订、改进和完善。

3、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分值、指标权数和得分

⑴考核分值:乡镇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由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环境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等六个一级考核指标的权数总和构成;

⑵建议参考指标权数:(见下表);

一级指标

经济发展

公共服务

公共管理

组织建设

环境建设与保护

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权数

25

15

15

20

10

15

指标权数的设定,是领导决策行为,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其中乡镇区域功能定位、乡镇分类、乡镇发展的实际状况是确定指标权数的关键权衡要素。上述参考指标权数,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京郊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通盘考虑北京市乡镇总体情况提出的。根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参考指标权数设置的主要指导思想是:①解决农村经济基础薄弱问题依然是当前北京市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②乡镇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是当前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着力点;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是实现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和有效途径;④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是北京市总体建设规划中,区县功能定位的重要导向。

各类乡镇指标权数的设置应当经由区县委、区县政府领导与各乡镇主要领导在充分沟通交流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乡镇绩效考核应用系统加以确定。

⑶指标得分:乡镇完成计划指标标准可得到该指标分值的80%(即指标得分=权数×80%)。优于计划标准的,根据其超出部分,将其他乡镇的完成情况作为参数,通过数学模型,确定其在该指标上的最后得分。

(三)乡镇领导干部绩效指标的设计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根据《北京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按照职位属性和分工,对不同职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分类考核。

1、乡镇领导干部职责绩效考核指标(见附件二)

根据《北京市乡镇领导岗位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职责,按照主管或分管工作以及当前的工作实际情况,乡镇领导干部的绩效由班子绩效、职责绩效和民主评议三个部分构成。乡镇正职的一级考核指标确定为领导、决策和统筹,副职的一级考核指标确定为配合、指导、协调,成员的一级考核指标为策划与实施。

2、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分值、权数和得分

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总分为100分,由班子绩效、职责绩效和民主评议三个部分权数总和构成。

根据乡镇实际调研结果,确定目前乡镇领导干部的分类考核权数设置的主要依据为:一是根据职位说明书中不同职位干部的职位职责、分工和责任程度的相关规定;二是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的价值评估;三是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量与工作负荷。项目组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乡镇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权数和得分的参考建议为:

(1)乡镇正职:

乡(镇)党委书记绩效得分

=班子绩效分值×70%+职责绩效分值×20%+民主评议分值×10%

乡(镇)长、人大主席绩效得分

=班子绩效分值×60%+职责绩效分值×20%+民主评议分值×20%

(2)乡镇副职:

乡镇副职的绩效得分

=班子绩效分值×50%+职责绩效分值×30%+民主评议分值×20%

(3)乡镇班子成员:

班子成员绩效得分

=班子绩效分值×40%+职责绩效分值×40%+民主评议分值×20%

(四)乡镇绩效考核的评价主体

1、在乡镇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工作中,确定上级和服务对象两个维度的评价主体和绩效信息收集渠道。一是上级的考核采取综合考核组和主管业务部门结合的形式,在各职能部门日常调研、检查和督促的基础上,汇总绩效信息。二是服务对象的评价,包括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的满意度评议,可采取社会中介机构调查的方式,以保证考核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2、在乡镇领导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工作中,确定主管业务部门的职责绩效评价和民主评议两个维度。职责绩效的评价是根据乡镇领导干部职责,就主管或分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出评价。民主评议由上级主管领导、同级之间和单位内部其他同志构成多维度的评价主体,主要针对干部的品德、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评议。

(五)乡镇绩效考核的实施

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法是进行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绩效管理流程,形成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绩效信息采集的系统平台,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有步骤地进行。

1、乡镇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1)成立区县乡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建议包括:

区县主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

区县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区长

区县人大副主席

区县政协副主席

区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具体职责:研究和决定全区县绩效考核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绩效协议书》和《绩效计划书》的制定以及考核工作的领导。

(2)成立乡镇绩效考核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乡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和协调;

----针对考核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绩效考核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绩效考核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

2、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计划

每年初,乡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区县人大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乡镇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在《乡镇绩效考核指标库》中选取各类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形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协议书》,在区县委年度工作会议上,通过与乡镇主要领导的充分讨论和交流沟通,在对考核指标和标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每个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计划书》,并在政府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建立责任承诺制度。

3、绩效管理与绩效信息采集

区县委、政府领导以及各主管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考核指标的分类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年底,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搜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数据和信息,并进行认真核实,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进行统计评定。绩效信息统计内容包括:

----各项量化指标完成实际结果

----主管领导评价结果

----业务主管部门评价结果

----民意调查结果

----各乡镇民主评议结果

4、绩效考核等级评定和绩效分析评价

(1)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考核指标完成的实际结果,进行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绩效等级评定。建议按乡镇功能定位确定的乡镇类别,依据各类乡镇考核结果分别进行排序,各类别中排名前两位的作为绩效考核优秀乡镇。

(2)绩效分析评价

为实现推进乡镇不断改进绩效水平目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实际结果,通过“乡镇绩效考核评价系统”,形成各个乡镇《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各乡镇计划完成图表;

----乡镇考核总分排序表;

----通用指标完成情况图表;

----同类乡镇同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比照图表;

----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完成图表;

----乡镇领导干部同类职位得分排序表。

5、乡镇绩效考核的工作流程

六、乡镇绩效考核的改进与完善

当前,乡镇绩效考核作为区县委、区县政府推进乡镇领导班子转变职能,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有赖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需要不断探索,逐步完善。

(一)明确乡镇的职能定位、责任与权限

明确乡镇的使命、战略目标、职能定位,清晰界定乡镇的职责与权限是科学确定乡镇绩效考核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的前提。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是,在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进程中,用法定的形式,明确乡镇的职能定位、责任、权限和资源的分配制度。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乡镇绩效管理机制

绩效考核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应当在区县委、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镇主要领导参与研究,相互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绩效考核计划。另一方面,在日常的业务指导工作中,区县主管业务部门对乡镇工作的督促检查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形成规律,统一标准,努力做到求真务实。

(三)加强乡镇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

乡镇绩效管理所需要的信息量大,涉及的部门多,信息来源渠道广泛,逐步建立完备的评估资料和数据信息,是开展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不断改进和完善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途径。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把区县各项工作的实施结果、实施过程的监测数据、开展评估工作的资料、有关各区县的统计指标和数据等,汇集形成乡镇的绩效管理数据库,实现评估信息系统的网络化。

七、乡镇绩效考核应用系统设计

在乡镇绩效考核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项目组与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共同开发了《北京市乡镇绩效考核评价应用系统》。

(一)系统功能

乡镇绩效考核需要的信息量大,涉及的部门多,信息来源渠道广泛,耗费时间和人力。为使乡镇绩效考核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有新的突破,真正实现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建立乡镇绩效考核评价应用系统,其实现的功能包括:

1、乡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库管理功能;

2、乡镇绩效结果信息数据统计功能;

3、标准化的绩效信息分析与评价功能;

4、乡镇绩效信息档案管理功能。

乡镇绩效考核应用系统不仅提供工具的功能,还建立了区县对乡镇绩效管理的平台和绩效沟通的平台,为不断改进乡镇绩效考核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二)系统模块设计

应用系统根据乡镇绩效考核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在主界面中按照乡镇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流程,相应地设计了六大模块:

1、“拟订考核计划”模块

在该模块中实现的功能是:选择考核对象(包括按类选择和按各个乡镇选择),选择考核指标,赋予考核指标权数和标准,将拟订好的考核计划打印,作为区县领导与乡镇进行沟通的参考资料。

2、“制定考核计划”模块

在该模块中实现的功能是:对已拟订好的考核计划根据区县与乡镇政府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后的结果进行调整,从而形成该年度的考核计划,并可将修订后的考核计划打印。

3、“计划完成情况”模块

在该模块中实现的功能是:对应年初选定的考核指标,将乡镇年底完成指标的实际数据输入,计算出乡镇在该年度的考核得分,并可按照各乡镇的得分多少自动进行顺序排名。

4、“考核结果分析”模块

在该模块中实现的功能是:⑴将各乡镇在该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柱状图进行打印;⑵将全区县所有乡镇的年度考核总分排序柱状图进行打印;⑶将全区县所有乡镇均选取的指标的完成情况柱状图进行打印;⑷选取同类乡镇的某项指标,将该类所有乡镇完成此指标的情况柱状图进行打印。为区县委、政府领导和乡镇领导了解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提供依据。

5、“历史数据检索”模块

在该模块中实现的功能是:对年份和乡镇进行选取,检索其历史数据,为制定新的年度绩效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6、“指标库修订”模块

在该模块中实现的功能是:(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现对

一、

二、三级考核指标的

增加和指标名称的修改;(2)对乡镇进行调整和名称的修改;(3)对数据来源进行调整等。(界面示例见下图)

主要参考文献

1.《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卓越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战略与方法》刘旭涛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Core,GreatingaGovernment:WorkBetterandCostLess(U.S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94)

4.《公共部门管理》诺曼·弗林: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

5.《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戴维•奥斯本,彼得•普拉斯特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5

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会。按照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的要求,我部自今年起开展定时定点新闻工作,今天是第一次新闻会,以后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三上午都会举行新闻会,欢迎记者朋友参加,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我国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城镇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年底,我国城镇人口达到5.77亿人,城镇化水平43.9%,城镇人居环境条件不断改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

城乡规划是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调控各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对合理高效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镇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期城乡规划工作重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有效提高。二是有效节约资源、遏制生态环境污染,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三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四是促进历史文化资源和遗产的保护。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众参与,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二、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制建设工作。在总结《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城乡规划法》。目前,《城乡规划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我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共同起草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送审稿),并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今年一档立法计划。

(二)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全国城镇空间布局。加强对重要城镇密集地区的规划引导,与相关省市共同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城镇群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城镇体系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其中19个已经国务院同意批复实施。

(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改进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与审查工作程序。三是推动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

(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和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工作。我部和一些省政府共同建立了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派出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调查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政机关权限依法处理。此外,我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和管理工作。全国己有10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8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我们主要是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二是规范评选和管理工作,三是在城乡规划编制中注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四是加强了专家与公众参与,五是加强了对专项保护资金的管理,六是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做好保护工作,七是强化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行政监督。

(六)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快了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加强了村镇规划特别是小城镇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完善工作。注重了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召开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城市规划国际论坛。为了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妥善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保障城市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将于2007年6月,在*共同举办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城市规划国际论坛暨城市规划设计展览会。

会议的主题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文化转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创新文化培育”。参会的中外代表将围绕会议主题就“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名村保护的新思路”、“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建设中传统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保持、延续及可持续发展”、“城市文化发展的机遇、挑战与创新”、“文化遗产保护转型过程中的城市文化”、“城市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12个专题进行探讨,并举办相关成果展览。

参会人员包括,主办单位代表、国际组织代表、国内外知名人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城市规划、文化、文物、遗产地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代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负责人,有关科研院所、设计企业等代表。

(二)法制建设工作。我部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进《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出台。

(三)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深化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继续完成长三角、京津冀、北部湾、海峡西岸等重要地区城镇群规划编制。改进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积极推进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

(四)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成果审查工作。坚持从严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审查把关。

(五)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大规划案件查处力度,尤其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国家资源的人与事,破坏风景名胜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区以及侵占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案件。加强综合指导,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城乡规划长效机制的建立。

(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工作。规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审查工作,细化申报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历史文化名城动态管理的研究。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名镇(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6

一、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4·20”强烈地震灾后重建的部署和相关工作安排,我县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3年7月编制完成了《县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体系规划》(2013—2020)和《县城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3—2020),我县在体系规划和总规的科学指引下,确立了“一县两城、以城带乡、两化互动、产城一体”的发展格局,将镇、镇同时作为县城,新增城区面积3.39平方公里,就地吸纳转移农业人口数1.5万人;确定了317个灾后重建项目,现正按照科学的规划进行实施,确保2014年4月20日前全面开工,实现的跨越式发展。

我县坚持“产城一体、两化互动”,以中心城市为主导,加快中心城区现代化,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在统筹城乡、以城带乡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镇原有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和产业基础,构筑农民就近就业、自主创业、承接产业转移、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的载体。

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方面,确立了“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理念,提出了“三年跨越发展,五年实现小康”的重建目标,结合全县新村安置点的同步推进工作,有序并顺利的进行了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区域基础设施、城镇住房、产业集聚、城镇综合防灾体系、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区恢复重建等建设,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规划院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具体的实施措施一是合理利用新增的城镇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城乡居民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避难场所和产业用地;二是加强重点发展节点、聚居点的重建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定期评估和分析城镇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指标,健全重建规划效能监察机制。

二、工业园区规划管理情况

2012年1月,我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攀枝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确立了园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完善了园区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等内容。《县城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规划按照组团化、地域化、生态化的原则,将北部产居融合片区定义为我县的产业中心。工业园区由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重建委、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园区的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园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方案均需通过县规委会审查后方可实施,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企业厂房建设,从场平到竣工的各个环节都需接受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我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了市局关于行政权力下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未出现规划管理权违规下放的情况。

三、城乡规委会的设置和运作情况

我县至成立了城乡规划委员会以来,共召开了39次会议,2012年以来,我县完善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由于人事变动,相应的调整了县规委会的组成人员,并适当的增加了公众代表的人数。每次召开规委会,均邀请了公众代表参与县规委会讨论并无记名投票决定方案是否通过,其后向大众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后,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四、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

“5·12”后,我县3镇6乡均编制完成了镇(乡)总体规划,镇和镇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4·20”震前,我县委托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县域新村总体规划》;震后,我县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泸州宏吉设计院编制了各乡镇的新村安置点和聚居点,共计29个,目前,各点正同步进行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创新办法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把相关重建政策与受灾群众意愿有机结合,解决好“要我建”与“我要建”的思想转变。

五、镇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

2011年1月,我局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抓紧落实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及相关工作,并将各乡镇的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定期组织相关村镇管理人员学习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新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前,各乡镇的管理人员认真负责,全身心投入在新村聚居点等灾后重建工作中。

震后,泸州对口援建人员和我县特殊人才的引进,为各乡镇灾后重建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一)遇到的问题

执法办事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观念淡薄。个别乡镇在农房审批过程中,碍于情面,未会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审批,便擅自批建,导致个别夹道建设等低水平建设情况的出现。

地域性差异,导致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是虽已明文规定要求乡镇设置规划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个别乡镇缺乏规划管理人才,现有的人员也是兼职身份;二是个别乡镇对规划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配备的人员为村官等“三支一扶”人员,人员稳定性差,加之人才流失,新人接手后上手慢,导致管理无序。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7

 

一、乡镇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繁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会有l3项职权、乡镇政府有7项职权,但实际落实并非如此。一是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如同一个全能的政府。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经营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代表,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发展经济中职能越位,强制农民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有的代替农民决策去办企业、发展经济。二是乡镇机构设臵重叠。机构设臵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责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产生违法行政行为。三是由于权责不一致,弱化了乡镇应有的职能。

 

(二)工作体制不健全。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农民逐渐适应了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能够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来组织调节生产,在客观上要求乡镇行政管理与之相适应。但在实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考虑到农民奔小康共同致富和完成上级的计划目标,加上新旧体制的不协调,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比较严重,为农民服务,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思想较淡溥,各地在组织农业生产中尚不能完全脱离行政手段和政 府行为,必然会下达一定的生产计划,而计划一旦作为任务下达给乡镇,就必然 坚决完成,乡镇自然就处在这个矛盾的焦点上,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三)乡镇财政来源有限,乡镇财政举步维艰。一是由于山区乡镇区位劣势,工业经济基础薄弱,财政税收税源有限,且增长缓慢。二是分税制抽取了乡镇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税收的大部分,使乡镇本级财政来源和积累更为有限。三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足额到位,不能满足山区乡镇的正常运转需要。基于以上三点,大多数乡镇的财政都是入不敷出,根本不能算是一级独立财政,根本担负不起保运转促发展的重任,乡镇财政运行举步维艰,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公共服务根本无钱落实。

 

二、乡镇行政管理改进措施

 

(一)转变管理理念,理清政府职能。镇要从过去包揽一切的思维定式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发展的服务和引导上来,切实解决好政府的“缺位”问题。转变职能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一是由政府改革带动企业改革、教育改革、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二是防止把转变政府职能简单化,停留在提口号或做表面文章上,而要迈出实质性步伐。三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现代化建设,包括政府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政府治理架构现代化和政府治理方式的现代化。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要达到两个目标:第一,为乡镇经济发展创造种种便利条件,如信息技术支持、财政贴息等手段,通过提供经济性公共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引导好资源积聚和资金投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植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第二,通过提供社会性公共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性公共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与社会保障等,解决最基本的社会福利与社会公平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凡涉及农民利益的经济行为,应该从实际出发,按经济规律办事,切忌不顾实际,搞一刀切,一窝蜂,更不能 搞强迫命令,甚至以扣减乡镇包干经费来强调。乡镇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应从片面行政管理转到管理理服务并重上来。乡镇对农村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应干涉过多,应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农村社会化 服务体系上来,抓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抓服务体系建设,实实在在为农民生产 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服务。

 

(三)完善乡镇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引入公共财政模式,保障乡镇基层基本预算开支,将乡镇从追求经济利益的漩涡中解脱出来。在兼顾县乡利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及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围,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确定收支基数,保证乡镇政府行使基本职能的财力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按《预算法》的要求,逐步恢复乡镇级国库。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集中部分财力,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困难乡镇进行转移支付,确保困难乡镇政府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财力需要,解决乡镇政府无钱办事的难题。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8

一、规划编制工作(目标分15分,自评15分)

严格按照集镇建设要求,高标准制订科学规划。已经完成编制集镇总体规划和各新农村建设示范自然村规划,并在规划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开展各项工作,该项工作总分,15分,自评分,15分。

二、集镇整治(目标分35分,自评35分)

集镇建设整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在乡党委政府的强势推进下,整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该项工作目标分35分,自评分35分。

1、集镇街道路面硬化、亮化、绿化。集镇公路计划改造900米,其中集镇段600米已于8月14日全部竣工,目前正在修建向清塘村方向延伸的300米。该项目总投资55万元,预计全部工程将在于9月上旬完工。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2、乡政府院内及大楼整治。今年,总投资35万元,建设乡综合文化站;投资12万余元,完成乡综合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院内整洁,室内干净,车辆停放有序。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3、集镇主干道,街道整洁干净有序,无乱搭滥建,无乱张贴。目标分,4分,自评分4分。

4、广告牌规范设置,美观大方。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5、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6、房屋建筑手续齐全,无乱搭建棚房,无施工占道现象。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7、集镇农户门前整治,焦急市场管理、有公厕管理好,有垃圾桶,无暴露垃圾等。目标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分35分,自评分34分)

1、集镇建筑物和设施符合国家条例的集镇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2、集镇道路硬化率100%,自来水普及率100%,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150万元。目标分17分,自评分17分。

3、集镇内公共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3%,有乡群众文化站,有公共活动场所,目标分5分,自评分5分。

4、有简要农贸市场,管理良好。建设一个集镇垃圾处理场,下设有10垃圾箱,村镇建设合同齐全,结算材料完整。目标分10分,自评分9分。

四、集镇管理(目标分15分,自评14分)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9

第一条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条例所称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经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本条例所称村庄、集镇规划区,是指村庄、集镇建成区和因村庄、集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庄、集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倡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第二章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庄、集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十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县域规划,应当包括村庄、集镇建设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村庄、集镇规划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七条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章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兴建乡(镇)村企业,必须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二十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四章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建筑设计应当贯彻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的规定,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农村居民住宅设计应当符合紧凑、合理、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第二十六条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集镇建设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村庄、集镇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或者损毁村庄、集镇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绿化等设施。

第三十条从集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用于集镇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养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不得损坏。

第三十五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村庄、集镇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条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损坏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没管道等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0

某区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重点扶持创建一批示范乡镇,进一步提高xxx小城镇建设水平,助推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结合x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x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示范乡镇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规划先行、产业支撑、共建共享、示范带动、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xxx实际的新时代小城镇建设发展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

从xxx年起,xxx年为一批次压茬推进,用xxx年左右时间、分xxx个批次,到xxx年建成xxx个示范乡镇。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努力把示范乡镇打造成为特色产业兴旺、城镇功能完善、镇村治理有效、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

(一)规划编制

优先把示范乡镇列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乡镇,高质量编制完善示范乡镇各类规划。

1.修编或调整完善示范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制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计划。

2.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整合各部门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现“多规合一”和“一张图”管理。

3.加强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强化风貌特色研究。

4.加强规划实施监管,确保规划刚性执行。

(二)产业发展

将产业发展摆在首位,以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培育全产业链,实现“一镇一品”、“一乡一业”。示范乡镇特色产业实现产值明显提高,城镇化率增幅xxx以上。

1.培育特色产业。坚持宜工则工、益农则农、宜尚则商、宜游则游,每个示范乡镇培育发展1—2个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型乡镇立足蔬菜、油茶xxx等主导产业,至少做强一项品牌农业,打造成为县域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工带动型乡镇至少培植一家加工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现代企业,打造成为县域农产品的加工基地。工业发展型乡镇以工业集中区为平台,发展资源开采与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形成规模效应。乡村旅游型乡镇走多元化旅游发展路子,全域共建、全域共享,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开发型乡镇突出综合功能,大力发展工业、商业、金融、交通等产业。商贸物流型乡镇至少建成一家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商贸物流中心或专业交易市场。城郊服务型乡镇积极发展与城市产业配套衔接的辅助产业,培育发展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

2.发展集体经济。示范乡镇的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圩镇所在地村(社区)用好用活村集体预留地、土地增减挂钩收益等政策,发展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偏远村(组)可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方式,在圩镇置办商铺、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等物业,拓宽集体经济增长点。

3.带动群众就业。每个示范乡镇至少建成一家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产业经营主体。采取“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农户”、“村集体+农户”、“扶贫车间+农户”等多种方式带领群众抱团发展。

4.创优发展环境。加强对乡镇常住人员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城市(县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向示范乡镇转移,并给予土地、信贷、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完善示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利用xxx等交流平台,鼓励支持在外xxx商回归就业创业。

(三)乡镇建设

1.统筹乡镇全域基础设施建设。

(1)镇域交通设施。加强建设规划与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路网结构。

(2)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利用当地原生和多年生树种建设生态绿地系统。加强公共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沿河沿线等绿道网。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内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小于xxx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3)自然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切实保护文物古迹、老建筑、古街巷、特色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成镇区范围内树龄超过xxx年及以上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古树名木保护率达xxx。

(4)旅游服务设施:按照景区标准推进乡村旅游型乡镇全域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色民宿、旅游购物、旅游厕所、旅游停车等服务设施。

2.加快示范乡镇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交通设施。完善镇区道路网络,按照道路硬化平整、路灯照明达标、路面排水通畅、交通标识齐全的标准,对建成区内道路及背街小巷进行建设和改造,同步建设管网设施,配套完善路灯、消防、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按规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合理划定道路停车位。

(2)给排水设施。实行集中安全供水,加快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及技术改造。新建及改造道路必须建设地下排水管网。按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镇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倡导建设小规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镇区污水处理率达xxx以上。

(3)环卫设施。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建成xxx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推行垃圾分类,着力解决乡镇生活垃圾“围村堵河”问题。深化“厕所革命”,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改造镇区公共厕所,消灭旱厕。

(4)电力、通信设施。电力、通信等架空线路原则上下地敷设。架空线路必须规范整齐,无安全隐患。

(5)教育设施。建成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规模和标准须满足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

(6)医疗卫生设施。至少有一所,建设规模和标准需达标的公立乡镇医院(卫生院)。

(7)文化体育设施。至少有一处向公众开放的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物,有开放使用、面积不小于xxx平方米的市民活动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8)商贸物流设施:抓好普惠邮政、“快递下乡”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乡、村的农村物流网络。按需完善金融服务网点。

(9)村(社区)活动场所。优化升级示范乡镇政府所在地村组(社区)场所,保障村级组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建设规模和标准可高于一般村(社区)。

3.分类推进示范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xxx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户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在学校、村委会、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或改造乡村公厕。所有村组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xxx以上的村组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提档升级,至少建成xxx个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长效管理

1.创新管理模式。参照县城管理标准对镇区进行管理,推行镇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门前三包”、路长制等管理措施。按照“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标准”的要求,探索设立镇村建设管理监督机构。

2.镇容村貌治理。

(1)镇区市容卫生。开展“垃圾不落地,乡镇更美丽”活动,道路、广场、绿地无放养家畜现象;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乱泼乱贴、乱搭乱建现象;运输渣土、石料车辆无漏洒、无带泥上路现象;无污水直排现象。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场内设置水冲式公厕。

(2)镇区市政设施管护。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维修维护镇区道路、给排水等市政设施。

(3)镇区交通秩序。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志标线,合理设置人行道信号灯。强化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问题。

(4)乡镇风貌。推动“一乡镇一风貌”建设,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设计。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体量,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建房。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加强农村“空心房”、坑式厕所等拆后土地整理利用,持续美化村容村貌。

3.乡风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农村婚丧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以开展部级、省级园林镇、卫生镇、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为抓手,塑造现代文明小城镇新形象。全面解决“老人住危房”问题,“清洁家庭”覆盖率达xxx以上,“三沿六区”乱埋乱葬零增量并逐步实现无坟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批示范乡镇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xxx前)。

完成第一批示范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调整,按需编制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完成项目申报、项目选址、土地征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筹划落实建设资金。开工建设一批工作基础较好、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

(二)全面实施阶段(xxx年xxx月—xxx年xxx月)。

xxx底前开展中期评估工作,xxx底前制定各类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xxx底前)。

届时,按照制定的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考评验收方案,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并总结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

将示范乡镇建设作为“书记工程”,形成县乡书记一起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xxx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城建、农口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区领导挂点帮扶和区直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对口联系制度。区直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出台支持示范乡镇建设政策措施,并加强行业指导。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示范乡镇挂职锻炼。

(二)创新体制机制。

区结合扩权强镇,依法依规下放示范乡镇建设急需且能承接得住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事项由各地自行确定。合理确定示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xxx年至xxx年,第一批示范乡镇当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xxx以上予以返还,有条件的地方可全部返还。建立示范乡镇建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三)加大资金扶持。

区级财政将示范乡镇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两年内对每个示范乡镇投入不少于xxx万元。在示范乡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及城市维护建设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除政策规定外,区人民政府全部予以返还。发改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申报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管线迁移时,管线权属单位应积极配合支持并按规划要求无偿自行迁移。

(四)强化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对符合规划的示范乡镇项目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并对每个示范乡镇每年安排xxx亩商住用地公开出让。示范乡镇可对建成区内历史遗留的粮管所等国有土地及周边区域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盘活利用。积极支持开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试点。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1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

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原则: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3、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4、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镇职能定位

镇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镇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二)促进乡镇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三)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四)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三、规范镇党政机构设置

(一)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全镇机关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税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经济、安全生产、财税、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民政、交通管理、环保、农村劳动力转移、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4、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镇机关其他机构设置

1、镇不设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由镇明确一位领导兼管。

2、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3、镇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4、镇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干事或助理等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任其它工作。

(四)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不变。

2、领导职数。我镇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5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委书记和2名党员副镇长由党委委员担任,镇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不另设专职副主席。

四、规范镇事业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综合设置。我镇设置事业机构7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农机站、经管站等。

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林业开发与管理、水利建设与服务、农业机械化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统计、信息服务、畜牧水产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

3、财政所。

成员单位:财政所、镇会计核算中心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管理

4、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主要承担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劳动力规划、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5、民政所

主要承担民政和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

6、文化广播电视站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播电视站

主要承担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7、农村经济和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村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派驻乡镇事业机构(不含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国土分局,下同),原则下放给乡镇管理,逐步实现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乡镇事业机构自聘人员逐步予以消化。

(三)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镇事业机构编制数为准。

五、完善配套改革

(一)改革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

(三)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的,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四)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今后五年内,机关和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五)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齐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试点,逐步推进。

(七)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乡镇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干部队伍。建立交流轮岗机制,充分激发干部活力。

六、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1、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吃透精神,掌握要领。

2、结合实际,拟定横港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3、大力宣传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1、召开全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我镇机构改革工作。

2、做好“三定”工作,包括乡镇转变职能的界定、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

4、做好事业站所整合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机构个数、名称和工作职责,对站所进行合并,成立新的事业机构,并对新成立的事业机构重新核定编制。

5、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做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人员聘用和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剥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按照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报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迎接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是否明确,转变职能是否落到实处;二是交叉职能是否得到协调和解决;三是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用是否按方案进行;四是完善乡镇配套改革是否抓好落实;五是各项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七、组织领导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决定成立“横港镇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陈德春;常务副组长:刘堂泽;副组长:易呈禄、冯龙兴;成员:胡红花、聂鉴苏、柯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龙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涉及部门权力调整和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从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乡镇公共文化工作计划范文12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

1.组织编制《**市城市总体风貌规划》、《**市老城、河西、银河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太平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市白沙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庙沟河综合整治—河道景观设计》、《河西A-08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河西茶文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天马山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召开评审会,在政府门户网、公示栏等进行公告广泛征求意见,经规委会审议,市政府研究后已予以批复,正组织实施。

2.审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和河西祥龙苑(包括市工商局)、河西福龙苑(包括市国税局)的初设方案。

3.办理安置户建房手续89件,危房改建户手续32件。

(二)建设管理:

1.严格执行《建筑法》、《城乡建设规划法》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查、审批制度,认真履职尽责。上半年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33件、面积257157.49平方米、总投资约14388.33万元;办理私人建房许可10件,面积10222.25平方米;办理施工图备案17份,面积47190.49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7件、面积17771平方米;进行施工图评审19个、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今年共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1件,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监督竣工验收工程13个,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工程合格率100%;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3份,房屋质量和安全性鉴定74起,面积1.5万平方米;检测各种建筑材料2122组;项目工地实体测试648组。

3.继续加大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对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质量安全、安全防护、“五方责任主体”监管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现场处理,对施工企业无证施工、无证上岗和监理单位不履职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石窝学校教学用房和玉带政府综合楼使用不合格钢材”一事进行深入调查,现已立案处理完毕。

4.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研究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方案;二是严格执行“压证施工”制度,从源头上禁止非法转包;三是协调解决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问题。

5.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增加工程承包透明度。共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发包14个,总造价3428.62万元,面积182998.03平方米;其中:公开招标2个,中标价1164.68万元,面积6500平方米;邀请招标4个,中标价19100639.12万元,面积173244.91平方米;比选工程8个,造价353.88万元,面积3253.12平方米,实现了招投标备案率100%。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对全市所有的天然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经销户进行了岗位培训,全市共有113人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并颁发《达州市燃具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并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录制电视节目等形式加大对燃气、燃气器具安装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对全市所有充气站,换气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与每家都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2.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2010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统计。对**城区、白沙片区、旧院片区防洪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组建燃气安全抢险队伍。

3.认真实施城市“十大重点”建设项目。“中心广场二期”拆迁工作稳步推进,“富硒茶博园”、“庙沟河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已经完成,现规委会已审议,市政府已批复,正组织实施。

(四)村镇建设:

2010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村镇建设投资0.9亿元,新增公共建筑面积8953.8平方米,新增住宅建筑面积6.57万平方米,完成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00余万元。

1.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完成白沙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完成固军乡、白羊乡、鹰背乡、庙垭乡、秦河乡、大沙乡、赵塘乡、石人乡、丝罗乡、紫溪乡、康乐乡、皮窝乡、花楼乡、曾家乡、长石乡、虹桥乡等16个乡场镇建设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三是完成茶垭乡邱家坪村、白沙镇金鸡坪村、八台乡天池坝村、桅杆坪村、堰塘乡向家坝村、青花镇油房沟村、干溪沟村、旧院镇红岩村、窑坝子村、虹桥乡孙家沟村、永宁乡喻家坝村等11个村庄建设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2.强化村镇建设管理,加快村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训,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长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达州府办函〔2010〕25号)文件精神,3月至5月,共安排52个乡镇的乡(镇)长,分管村镇建设的副乡(镇)长,以及104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达州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业务培训;二是规范村镇建设工程报建程序。建制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乡场镇、村庄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房集中选址建设试点工作。三是加强村镇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对私人建房小规模工程,要求有资格的个体工匠施工,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对规模工程和单位的公共建筑工程,严格实行报建程序,要求有正规的设计图纸,有资质的队伍施工并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质量受监制度;对无建设手续,无设计,无施工单位的“三无”工程严禁施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进行巡查制度,排除不安全因素,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我市成功申报为国家2009年度和2010年度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试点市,改造危房总户数3060户,2009年216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现已基本结束,力争在6月底会同财政、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

(五)房产管理:

1.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办理房屋登记1492件,面积为20.763万㎡。其中:初始登记85件,登记面积1.05万平方米;转移登记912件,登记面积9.68万平方米,交易额达1700万元;变更登记93件,登记面积0.74万平方米;抵押(按揭)登记396件,登记面积9.23万平方米,抵押价值1156.6万元,更正登记6件,登记面积630平方米。

2.加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市所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备案登记,定期不定期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行业检查,上半年上报省建设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注册2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到期延续2起,查处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一起。

(六)民生工程:

1.2010年达州市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750套,建筑面积37500平方米。其中:2010年我市廉租住房选址在太平镇庙沟村一社,规划用地29亩,计划新建530套,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五一三租赁租房72套;政府安置房110套。目前,庙沟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已将用地指标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供地手续批复下来后即可实施。同时,对新建廉租住房进行了网上公开招标,机构由四川鼎欣公司担任,地勘和设计已招标完成。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下发通知到太平镇各个社区,现正在申报之中,计划截止到6月底申报结束。

2.2010年达州市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465套。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地块包括:中心广场、红旗水泥厂、锅罐厂、气象站下侧、铧头嘴三角地带等5地块。目前完成“红旗水泥厂”、“锅罐厂”、“中心广场”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其余地块已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示,待批复后可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化肥厂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桩基浇筑,该项目建筑面积12712平方米,住房116套。

(七)行政审批:

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按时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政务中心。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7件,面积172659.2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3件,面积406109.16平方米;《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67件,面积59985.06平方米;《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44件,面积86934.09平方米。

(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1.严格落实“门前五保”和“领导包段、部门包街”制度,对所在的办公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整治,保证不留卫生死角,每天派人进行检查。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包段、部门包街”的卫生区域进行彻底清扫、保洁。

2.美化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围墙,彻底整治工地乱象,要求各在建工程有施工围墙(卫生墙体)、施工大门、灯箱、冲洗平台以及六牌一图,施工围墙必须美化,施工场地无较大的噪声和尘土污染状况,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九)重点项目建设:

1.河西·龙腾锦程:该项目今年已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59219.67平方米,在建房屋面积约196000平方米,埋设各类管线、管网1000米,硬化道路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共计5000平方米,亮化面积5000平方米。完成投资约8000万元。

2.向前广场:该项目在建房屋面积41000平方米,完成投资450万元。

3.商业中心广场:目前正进行房屋拆迁工作。

4.吉昌丽都:该项目已基本完成,目前正进行房屋交接,完成投资300万元。

5.时代尊城:该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5464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现主体工程已全面结束,塑钢窗安装、内墙抹灰施工完成70%,完成投资800万元。

6.凯胜名都:该工程占地面积50350平方米,A栋基础工程已完工,B1、B2主体已完工,装饰、装修完成50%,完成投资500万元。另“世纪新城”总建筑面积64339平方米,现已完成土石方挖运32000立方米,基础施工完成50%,完成投资280余万元。

7.古马茗苑:完成混凝土浇筑2000立方米,填充墙砌筑2500立方米,完成投资600万元。

(十)其它工作:

1.制订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内部学习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制订“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学习型党组”创建实施方案。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学习,加大对全系统干部职工上、下班及工作状态的督查。

2.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和年初签订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尽职尽责,狠抓落实。上半年共完成件74件(其中:**市长信箱18件,市委书记信箱6件,达州市市长热线2件,达州市长信箱10件,省长信箱1件,**市长热线1件,其它件36件),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次,政府提案24件,督办通知8件,公开政务信息65条。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建设。一是制度健全。按照市纪委、市维稳办、市综治办要求详细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百日矛盾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方案》和《六项“百日行动”方案》;二是措施落实。主要采取:①加大宣传力度,共悬挂标语9幅、上报信息6期、办专栏3期、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配备电脑办公设备、投入专项经费1.2万余元。③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力、有序的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起。④建设大厦坚持24小时值班;三是效果明显。全系统安全、稳定、和谐,无打架斗殴、盗窃和黄、赌、毒等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4.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半年来,全系统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建设队伍。今年在落实2008—2012年预防腐败体系规划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一些列的廉政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进行述职述廉,并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和廉政专题演讲比赛。通过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在工作中讲政治、讲党性,原则性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商业中心广场后期拆迁工作难度大,富硒茶博园、庙沟河综合整治工程因建设资金短缺导致工作无法开展。

(二)城镇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经营城市的方法、举措不多,体制创新动力不足,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民居住环境差。

(三)村镇建设规划意识淡薄,城镇规划滞后于城镇发展,详细规划覆盖率偏低,导致建筑凌乱,布局不科学、不合理,建设整体水平较低,缺乏上档次、有风格的建筑。

(四)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严重缺编,公务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导致我局部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五)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继续工程设计和招投标、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逃避监管,地勘单位不到现场、地勘资料不真实,设计单位不到现场、设计故意漏项、擅自出具设计变更、加大工程量、导致建设成本增大,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违章建设、压证后的施工人员不到位、与监理单位相互串通作假,监理单位不到现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