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2 04:16: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纪检工作举措,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对于大中型的煤炭企业,虽然设立了纪检监察部门,但是,煤炭企业只安排少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够,导致难以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纪违规现象,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是专业的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煤炭企业纪检检查工作难以实施到位,而对于小型煤炭企业,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数都是由上级领导进行监督,由于上级领导工作繁忙,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难以发现,致使纪检监察工作不到位。
(二)煤炭企业法律法规建立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
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受到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工作受约于企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在执行任务时阻力增大,困难增多。不完善的体制机制,严重造成了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的现象时常发生,甚至员工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也不能遭受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导致煤炭企业普遍存在违规违纪的现象。
二、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煤炭企业存在违规违纪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煤炭企业缺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教育,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不够完善、执法监督不力等方面,尤其是煤炭企业缺乏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教育,其是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管理者,若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水平,由于煤炭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足,企业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给予足够重视,可想而知,基层的干部职工也不会对纪检监察工作引起足够重视。随着煤炭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的纪检监察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现代化的管理需求,这就要求煤炭企业需要建立现代化的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虽然煤炭企业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但是,现有的政策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不够完善,在制定的纪检监察制度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煤炭企业的经济变化,导致制定的相关制度不能满足企业的变化需求,尤其是违规违纪的处罚制度,违纪违规处罚制度未落实到位。另外,纪检监察部门也存在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的现象,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制度进行监督,受关系、人情的影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落实法律法规。煤炭企业也存在法制观念落后的现象,由于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违规违纪现象恶性循环。
三、科学发展观对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与核心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而科学发展观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由此可知,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具有重要作用。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第一,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煤炭企业的党风使命,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到位;第二,统筹兼顾,在执行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应坚持标本兼治、预防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树立“以服务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兼顾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和工作职责,只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执法信念提高了,才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加强企业的监督力度;第三,科学发展,煤炭企业应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大力开展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到位,对于企业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应坚持“反腐倡廉、纪律监察”的制度,严重处罚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科学发展视角下煤炭企业纪检监察的创新举措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为基础,围绕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中心,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仅要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也应围绕企业职工干部廉洁从业,从而实现纪检工作的创新机制,另外,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是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使纪检监察工作在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各级干部的思想教育的职业道德教育,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防腐倡廉教育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反腐倡廉教育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保证,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应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树立执法信念和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对于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对于制度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完善制度的建设,使形成的反腐倡廉体系具有一定的约束里和防范力;第二,超前运作,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反腐的预防措施,将预防腐败的措施融入到制度建设中,避免因出现腐败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实现创新举措,根据人力、财力、物力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第四,注重制度的执行力度,法律的执行力度关系着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若执行力度不到位,则难以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效力,因此,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大执行力度,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应加大处罚。
(二)纪检监察工作新机制的创新举措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围绕构建反腐倡廉规范体系上,权力约束机制上开展创新,针对在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上开展创新,第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决策、投资等管理制度,规范事权;第二,完善煤炭企业财政管理制度、财务内部监控制度,规范企业的财权;第三,建立内部管理控制制度,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第四,规范企业职工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尤其是上级领导,应做好榜样,起到带头作用,建立廉洁从业规范制度,将廉洁从业制度融入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基层员工的教育,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基层员工的岗位标准。针对围绕权力约束上开展创新,首先,应建立预防腐败措施,树立反腐理念,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嫌疑人员,应适当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提高纪检监察新机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新机制的执行力度;其次,加强企业的联合监督,坚持统一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实现信息共享的纪检监察管理系统,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和监察工作,企业领导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廉洁从业行为,加强企业的监督力度;最后,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流程,应加强监督和管理,采用效能监察的方式,重点监察制度中的薄弱环节,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煤炭企业可以开通网上举报信箱,企业各级干部及职工干部应广泛接受群众的意见,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三)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提高纪检人员的自身素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基础,使纪检检查工作人员树立科学发展观意识和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树立持续学习的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
1、纪检人员应树立持续学习的理念,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想提高自身的素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通过不断学习和领会,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纪检人员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纪检人员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改进纪检人员的工作作风,以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中的每一项工作,并且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案件。
3、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纪检干部应给予群众更多的关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并树立法制观念,使纪检监察部门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4、建设高质量的纪检监察队伍,其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才能落实到位,因此,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采用有效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知识技能的培训,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树立执法信念,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另外,企业应加大培养多层次的纪检监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懂法律和生产经营知识,也应会审计、会计技能,加强法律、会计等知识的培训,从而建设高质量的纪检监察队伍。
五、结束语
关键词:纪检监察;履职能力;服务企业能力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十的胜利召开,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任务愈来愈重,服务保障企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愈来愈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新任务面前更好地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公司发展稳定的责任意识、时代意识、和服务意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理论与实践不断提高的过程,只有进一步深入学习,努力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目前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现状分析
我们看到,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的要求确实存在较大的差距, 整体素质不高, 突出表现为以下五个缺乏:一是缺乏纪检监察工作应有的能力和素质。新形势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低, 专业知识贫乏, 调研能力薄弱, 懂法律, 懂业务, 能独立、规范、全面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骨干少, 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 知识结构更新跟不上时展的要求。二是缺乏做好监察工作的责任意识。监督检查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难干, 监督检查得罪人不好干, 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多摘花, 少挑刺, 当老好人的思想仍然存在, 纪检监察干部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缺乏敢于监督检查的胆识和勇气。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的监督软化问题, 监督检查中缺乏威信, 缺乏勇气和锐气。四是缺乏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意识。存有惰性, 缺乏创新动力, 不善于开拓创新, 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创新思路不多, 习惯于传统的思维, 墨守成规, 方法方式简单、呆板, 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难以达到良好的效果。五是缺乏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来考虑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运用的辨证观点来认识问题、处理问题和对敏感问题前瞻性分析的能力薄弱, 对复杂局面明辨是非的判断能力不强, 对形势发展、政策变化的适应能力差, 缺乏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几种能力
分析判断能力。纪检监察干部是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法规的监督者、维护者、推动者, 必须通过不断加强理论学习, 增强思想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 努力提高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具有较高的明辨是非、应付复杂局面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对一些大是大非问题, 能以敏锐的洞察力透过现象看本质, 抓住要害, 辨明是非, 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执法执纪能力。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维护党纪国法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神圣职责, 对内控制度、行政效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职能力、制度建设、执行制度等依法实施有效的监察和监督检查, 必须具有较高的执法执纪能力, 做到坚持原则, 严格执法, 秉公执纪, 真正树立纪检监察的权威。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 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执法执纪能力, 既要精通自己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还必须了解和掌握一些经济、金融、法律、财会、计算机等方面必要的相关知识, 这样才能在监督检查中不至于当外行, 才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的各项监督工作职能。
综合协调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大局意识, 驾驭全局的能力, 善于用战略眼光来认识纪检监察工作, 自觉地服从于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深入分析和研究在新的形势下国网公司各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 不断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 增强工作超前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具有综合分析和科学决策能力, 需要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功底。坚持原则, 把握分寸, 审时度势, 灵活机动地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就必须做到能够对事物发展规律和趋势做出准确及时地把握。把握既是一种品质的要求, 也是一种能力的要求。这种品质与能力是别人能够乐意接受的关键因素, 具备和达到这种品质能力, 才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真正担负起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
干事办事能力。能干事, 会办事, 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起码要求和应具备的能力。所谓能干事, 就是要有事业心, 有远大理想, 有干一番事业的精神, 能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 敢挑重担不畏难, 围绕服务于中心工作履行好职责, 有独立开展工作局面的能力。所谓会办事, 就是要有责任心,有敬业奉献的精神, 雷厉风行, 高效务实, 一丝不苟, 力求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每一项工作, 办好每一件事, 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开拓创新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是纪检监察部门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做好各项工作的灵魂和出发点。因此,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创新的品质, 创新的意识, 创新的思路, 积极探索, 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用新思维研究新情况, 用新观念剖析新矛盾, 用新举措解决新问题, 用新思路推动新发展。
三、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途径和措施
(一) 领导重视, 加强引导支持。纪检监察干部能否积极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领导要多加宣传和引导, 关心体察纪检监察工作, 营造利于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地位和威信的良好工作环境与氛围, 并加强与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沟通,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 使纪检监察干部感到有为有位, 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 完善机制, 增强工作活力。要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 注重发挥机制的作用, 结合实际, 注重实效, 探索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激励机制。在工作考核上, 细化责任, 加强考评, 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在物质分配上, 可以在同层次适当向上微调系数; 在精神鼓励上, 考虑特殊性, 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 在干部提拔任用上, 给予重点考虑和培养;在工作条件上,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保障; 在考察学习上, 适当给予安排等。以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 促使形成羡慕纪检监察工作和尊敬纪检监察干部的氛围, 改变不愿和不喜欢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和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安心的被动局面。通过激励机制的完善, 给纪检监察干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尽可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增强工作活力。
(三) 加强培训, 提高专业技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一, 加上纪检监察工作是涉及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工作难度加大。只有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才能使之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为此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培训措施。当前, 除了重点培训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如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执法监察等知识外, 还要注意加强财务会计、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提高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使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检监察方面的行家里手。培训方式方法上,建议上级部门多搞一些集中综合培训, 仅靠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自学或组织专项培训, 只能从感性上提高认识问题, 很难从理性上有更大的收获, 缺乏深度和系统性, 而上级部门有层次高、思路清、总揽全局的优势。因此, 建议上级部门每年选择适当时机, 组织基层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至二次的专业培训或系统培训, 也可分批进行; 另外也可采取抽派到上级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跟班学习的辅助培训方式, 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学习, 从而更有效地提高基层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线下线上学党史,强基固本提效能
运维检修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21年,运维检修部以纪念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在党员内部深入开展学习党史强党性,强基固本提效能专项行动。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素质、增内力,坚决夯实纪检工作基础。
“沉浸式”正气固元
“推动党员干部党史学习和廉政文化学习走深走实,必须探索教育方式的新路径,才能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感染力、渗透力,让清正之风真正入脑入心。”今年以来,运维检修部深入落实公司纪委“工作要求,着力为支部党员打造“沉浸式”体验,组织人员前往盘锦市第一个党支部,进行现场党史学习及廉政文化教育,全体参观人员于馆内分享参观心得,交流学悟践行体会。
“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律人。面对着形形的诱惑,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必须坚守自我、廉洁自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精神高地,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和模范。”参与此次活动的纪委委员表示。
“自助式”知识补给
运维检修部因时依势创新教育培训举措,利用微信群、云会议等平台打造“云端课堂”,每周定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基础知识和廉洁文化等相关的纪检小贴士,让党员随处看、随地学、随时记,确保疫情期间不停学,“补钙充电”不松懈。学以致用,方为学。支部纪委委员从纪律教育、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的具体实践中撷取素材,开展交流研讨,每周在微信群分享心得体会,切实补齐能力短板,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运维检修部党支部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同步提升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生产铁军,护航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企业行稳致远贡献力量,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关键词】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总体思路;具体部署
2013年在不同的场合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还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新形势下,国企加强纪律检查工作,是促进企业发展,加快企业改革,践行我党理念,贯彻我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轨道建设企业必须做好纪检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廉政保障。
一、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重要性
纪检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只有做好了企业纪检工作,企业内部才能形成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加强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从对内角度来看,加强纪检工作是促进企业内部运作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的必由之路。当今国内反腐形势严峻,一些人利用现有机制的漏洞,,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的重大的损失,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更是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廉政勤政意识,构筑思想防线,以纪检促规范、以纪检促法制,最终实现以纪检促效益。
第二,从对外来看,工程建设领域历来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轨道工程是重要的交通基础工程,公众关注度高。当前轨道建设规模大、涉及面广,廉政建设的任务和压力非常巨大。对建设企业从技术性、社会责任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监督和制衡的机制、措施,确保人的“安全”,将轨道建设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纪检工作尤其重要。
二、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总体思路
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应结合中央整体部署,贯彻落实我党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轨道建设的行业特点是企业运作复杂,特别是还会涉及某些专业领域,纪检工作面临着较高的要求。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总体思路应确立为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改变作风,深入现场。纪检工作人员应坚持围绕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原则,主动深入到现场管理第一线,从施工中、从管理中发现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纪检工作应改变传统的工作方法,不宜通过“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工作方法来开展纪检工作,要走出“闭门造车”的困境。纪检人员应做到,在参与中了解、在参与中熟悉、在参与中监督、在参与中完善,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积极建言献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去,与企业生产管理融为一体。“走向现场管理第一线”,应成为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方法的主体。
第二,开展调研,发现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发现企业运作中在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漏洞,轨道建设企业的纪检工作人员要向现场管理、现场施工第一线的员工了解情况,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轨道建设中,一些违规操作行为、腐败行为隐蔽程度比较深,违法违纪案件的类型、手段、方法不断出新,纪检工作人员只有深入基层调研,才有机会发现这些问题,否则只会遭受蒙蔽,导致问题不能解决,最终引发严重的后果,对企业的发展造成诸多不利。
深入现场、开展调研的两大思路是实现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创新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品质的必由之路,也与轨道建设的业务特点、市场特点相适应,应成为纪检工作人员的遵循守则。
三、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具体部署
在明确了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总体思路后,还需要进一步对轨道建设企业的纪检工作作出详细的具体部署。结合轨道建设企业的生产特点、管理特点,笔者认为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具体部署应包含如下三个方面,笔者将其归纳为“三个做好”:
第一,做好全程监督。纪检监督一般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传统的纪检工作往往只注重事后监督,而忽略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而事后监督则是被动式的。因此,轨道建设企业的纪检工作应结合本单位的业务流程,协同相关业务部门,针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安全质量、.变更设计、.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等工作的全程监督,认真查找各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要特别注重每个风险点的监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以实现有效的纪检监督。
第二,做好源头治理。当前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完善各项制度,防止某些人钻制度的空子。做好源头治理,就是要完善轨道建设企业内部运作的各项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把权利的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应建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安全质量、变更设计、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等管理办法。
第三,做好廉政教育。制度运作的关键最终归结为人的意识。有了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才能正确执行制度,制度才能发挥作用。轨道建设企业的纪检工作人员首先应加强自身的使命感、责任感、增强廉政风险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在企业中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打造一支执行力强大的队伍,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自觉抵制腐败。
总之,轨道建设企业纪检工作的开展与创新,既要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全体员工的监督作用,正确把握纪检工作的全局,促进轨道建设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珂,聂会敏.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J].企业管理,2010年第5期.
为了提高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业务素质,10月20日至23日局纪检组举办了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重点、规律、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从学习十七大报告、树立科学发展观、案件检查、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在这次培训中,自己能够安下心来,认真学习,完成了培训计划,达到了预期目的。有以下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学习班准备工作充分办的及时圆满。当前,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学习班的举办,为我局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提供了一个共同学习、交流和沟通的机会。特别是局纪检组门书记在开班典礼上的讲话,以及对十七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精辟论述,使我们学员更进一步领会了十七大报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白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提法,以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意义。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说明了党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门书记对十七大报告的学习辅导,使我们思想认识明确,思路清晰,对十七大报告有了新的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有了新的提高。本次培训班上,局纪检组领导及电教录像资料教授们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讲课,使我们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大家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对于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纪检监察的业务技能也得到了增强。由于时间紧,安排的课程不多,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如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们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为队伍经济工作服务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书记曾经指出:“不能潜下心来学习和钻研,就难以胜任工作,更难于担当大任。”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纪检干部,无论工作任务有多重,时间有多紧,都必须及时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率先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没有案件,也可能许多知识用不上,但是,我们必须积极地做好知识的储备和更新。“书到用时方恨少”,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陈武明教授讲了,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案件正处于高发阶段,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虽然这次的培训是短暂的,但是学无止境。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顺利推进我队纪检监察工作,这也是自己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最终目的。
四是敬业爱岗成为服务型责任型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纪检各项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中层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队伍改革发展、经济建设服务上,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参加学习的纪检干部,肩负着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不管是纪检书记还是监察室主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什么,自己的主业是什么,坚持“两手抓”,学会“弹钢琴”,在努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其他工作,不要因抓其他工作而忽视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种了别人的责任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
总之,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在这大半年的学习活动中,我作为一名普通的纪检工作者,亲身参与,亲身实践。在参与中学习理论,在实践中升华理论,收获颇丰,感触良多。我最大的切身体会便是——要想做好“五型干部”就必须从“学、心、思、行、身”五方面着手,努力做到“勤于学、潜于心、新于思、敏于行、廉于身”!
一、“勤于学”,勤于学习是我们党和政府永葆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勤于学”的理念,强调学习意识,丰富学习方法。在本次学习活动中,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使学习制度化。在社会发展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理论知识、提升干事创业能力。根据新区纪工委的要求,空港园纪工委坚持“星期六学习日”制度,每季度组织园区各机关、各村居、各社区纪检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组织开展了多次好书荐读、学习研讨、体会分享、业务培训、参观见学等活动,鼓励支持纪检干部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在职学习。通过各项制度和活动使大家学习常态化,使学习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我们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向群众学习,促群众学习。如我们以“7.1建党89周年”为契机,以通知书形式下发公告,组织园区全体党员干部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的电视剧《远山的红叶》,并要求各村居、各单位公开学习讨论,进行思想汇报。通过本次活动即让广大干部群众领略了一个纪检干部应有的品质品德,在精神获得了一次洗礼;又在后期的学习讨论中使群众对纪检工作的新要求、新看法有所体现反映。形式虽不算新颖,花费也很少,但却受众面广、影响大、意义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潜于心”,潜心服务是我们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潜于心”,让“为人民服务”这一我党根本宗旨深入每一个纪检干部心中,让“为人民服务”成为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表现。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潜心服务,让群众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来,保障发挥他们的监督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和纪检工作成败的关键。在本次“五型干部”学习中,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和事公”的服务理念,积极改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全面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园区(街道)纪工委特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能效建设和政府服务满意情况等问题开展了“走村进居”调研活动。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将工作重心不断下移、位置不断前倾,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卫生、涉农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根本权益。在日常服务基层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在反腐倡廉的本职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
三、“新与思”,进取创新是我们党和政府发展前进的内在动力。
进取创新是前进发展的硬道理。“进取型”干部要求我们要有新思路、新思想,不断创新举措,增强协调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各级党委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摆正位置、主动履职,更要学会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此我们园区不仅注重新的形式,通过网络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和评比活动,让各单位、各村居找差距,明不足,培养基层纪检工作者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更是将纪检监察工作同新区各项工作协调整合起来,在纪检体系中创先争优,掀起比学赶超热潮;在纪检日常工作中,加大反腐力度,提升园区居民“幸福感”。
四、“敏于行”,高效实干是我们党和政府造福于民的基本保证。
高效实干——“幸福社会”保障条件。长久以来,由于历史遗留和社会进步原因,“官本位”的体系长期存在于我们的社会。说大话,讲空话,工作拖沓,不办实事。不仅严重影响广大百姓的“幸福感”,更对我党和政府各项造福于民的工作产生干扰,使党和国家许多惠民利民政策没有落到实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作为一名“五型干部”必须坚持“敏于行”,强调工作实干,突出工作高效。因此园区纪工委一手强抓纪检工作体系建设,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健全纪检内控机制,进一步明确个人岗位责任和追溯机制,规范工作台账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能效;另一手狠抓重点突出问题,针对“走马塘”水利工程、节能减排、“幸福空港、和谐硕放”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开展执行力监督检查。在原有季度台账检查制度上,对百姓群众热点工程加大监督力度,按月监察。不断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政府能效。
五、“廉于身”,廉洁清正是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承诺。
一、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共有2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绝大多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反腐倡廉形势、职责要求及其承担任务相比,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影响了驻在部门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有效深入开展。
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就上级纪委部置什么就做什么工作,按部就班,被动应付,甚至有的不同程度存在着听任驻在部门的指挥、应付上级纪委工作的问题;有的与上级纪委沟通联系不够,极少数甚至全年都不与上级纪委主动联系沟通,汇报工作;有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不能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不明显,平淡无特色,与上级纪委的期望和要求差距比较大。
二是本职工作不突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不务正业”的问题,有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或纯粹担当驻在部门行政副职角色;有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兼职部门多项工作,疲于应付驻在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成了驻在部门的“替补队”、“救火队”,有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身兼多职,从事驻在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投放本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证,“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的现象在派驻机构中还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
三是履行职责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许多派驻机构只重视教育,而忽视监督和惩处,甚至干脆放弃了监督和惩处的职责,对驻在部门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生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多年没有办过一起案件,很多市直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很大一部分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处理,个别甚至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致使驻在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出现纪检监察工作的“空档”和“死角”。
四是管理考核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双重领导体制。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还比较弱化,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实施有效的考核,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成因
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中出现上述问题和不足的成因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综合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认为驻在部门仅是一个部门而已,干好干坏对全市反腐倡廉大局没有什么大的影响;有的认为驻在部门就那么几个人,平时大家都“知根知底”,没有什么可监督的;有的不能正确认识发展和反腐的辩证关系,担心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怕查处驻在部门违规违纪问题会影响驻在部门工作实绩和争先创先,从而影响驻在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一味的服从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同时,有的偏面认为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比较简单,对业务学习重视不够瞧,抓得不紧,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要求。
二是领导体制不够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虽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存在着人事、经费等以驻在部门领导为主,市纪委更多地是业务上指导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进步,往往掌握在驻在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听命于驻在部门的指挥,驻在部门叫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现象,甚至对驻在部门的一些党风廉政问题捂着盖着,对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存在着应付了事的现象。
三是职能定位不准确。仍有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职能定位还不够准确。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过多参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分工,兼职过多或兼分管其它职能,或大部分时间从事驻在部门业务中心工作,“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不同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对参与驻在部门分工还乐此不疲。另一方面,对自身纪检监察职能不能全面履行,对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纠风、改革等工作往往偏重于某几个方面甚至于一个方面,没有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整体推进,全面展开,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
四是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基本上是由驻在部门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考核管理。市纪委、监察局仅限于业务上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还没有完整的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尤其是没有有效的日常监督制约制度和可量化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缺乏硬性的监督管理,出现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致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纪检监察工作既缺乏动力,又没有压力,对推进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较大。
五是岗位配备不到位。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没有按编制配全配足,这是影响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是“光杆司令”,平时是“单兵作战”,而且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变动较快,容易造成工作脱档脱节,特别是一些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还负责驻在部门的一些其他具体业务工作,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
三、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我市情况来看,关键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
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管理体制体制改革,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根本举措。要以增强派驻机构独立性为目的,应进一步明确市纪委、监察局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并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工作成效。为改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对驻在单位的依附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对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等也应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对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等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或提名,派驻纪检组长不参与驻在单位内部轮岗,视工作需要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市纪委、监察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要抓好日常工作机制建设,促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市纪委要明确一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特点,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具体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手少、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改督促整改。
为认真贯彻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全省国税系统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地国税机关要把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加强稽查人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根据税收工作新形势,结合稽查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监督制约的范围、方式、途径和措施,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抓手,抓好党纪法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要继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稽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坚决制止和防止、中饱私囊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努力从机制上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三是要切实发挥稽查局局长“一岗两责”和专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稽查局局长既要抓好稽查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履行“一岗两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稽查局专职纪检监察员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履行好稽查办案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职责。
二、积极探索“一案双查”和“一案两报告”制度
“一案双查”,就是对涉税案件,既要外查纳税人偷骗税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又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内查征管漏洞,追究相关国税人员的责任。“一案两报告”制度,就是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既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又要提交案件剖析报告,分析发案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建议。各地在稽查办案中,要积极探索实现“一案双查”、“一案两报告”制度的方法和途径。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反馈制度。稽查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税务人员违反法定工作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税务人员违反廉政工作纪律,侵占被查纳税人利益的;税务人员有其他涉税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有关信息。二是要探索建立稽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联系制度。在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反馈制度基础上,稽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联系形式、信息传递、案件移交标准、移交方式、案件报批等方面,研究措施、明确内容,形成有效实用、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机制和联系制度。
三、认真落实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
近年来,通过制定实施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等一系列举措,强化了对稽查执法权,特别是稽查检查环节的监督管理。但从稽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看,稽查检查环节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好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一是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配套措施。今年,省局稽查局将对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执行情况组织调研,修订和完善该办法,各地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着力抓好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各地要通过实施稽查复查、项目化稽查、检查日报制度、廉政监督卡等手段和方式,重点对检查过程中“查而少报、查而不报、私自暗销”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减少和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资料清单和稽查工作底稿填写规定。稽查实施人员向被查纳税人调取账簿、记账凭证等涉税资料时,应提供详细列明所需资料的书面清单,资料提供情况要由检查人员和被查纳税人在清单上共同确认,作为检查资料归档。检查内容要在稽查工作底稿上全面反映,格式项目要填写完整,做到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中的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的印证对照,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四是加强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工作。对已经生效的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理决定以公告文体或者其他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的专栏内张贴公告;重大或者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税务违法案件,可以印发新闻通稿或者召开新闻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扩大调账检查面
省局从2004年推行调账稽查以来,各地调账检查面不断扩大,调账检查程序和方法不断完善,调账检查效果更加明显。据统计,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全省稽查立案检查案件7305户,其中调账检查户2250户,调账检查面30.8%,蚌埠、黄山、亳州、宣城等地国税稽查局调账检查面都在50%以上。总体上看,全省调账检查面还不够高,个别地方调账检查面还不到10%,处于较低的水平。对此,各地要引起重视,采取措施,抓好调账检查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调账检查的重要意义。实行调账检查,不仅在于控制下户检查,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强稽查检查环节的监督制约,也是加强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是要进一步扩大稽查调账检查面。各地稽查局,特别是调账检查面比较低的地方,要加大调账检查的比例。对被查纳税人原则上进行调账检查,确需下户进行实地检查的,须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苏区振兴发展的开局大事,加大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支持力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力举措。龙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法,凝聚力量,强化监督,大力服务保障当前土坯房改造工作,加快了改造任务的顺利推进。
一、创新监察方式,实行“一线监督工作法”。龙南县纪检监察机关扎根群众,倾听百姓声音,深入工作一线,推行了主动靠前、深度介入的“一线工作法”,真正服务好、保障好当前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一是常驻项目办公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到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日常工作。采取该项工作方法,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督,随时随地掌握全县农村土坯房改造的工作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突出问题。二是实行挂点督查制。由纪检监察干部采取分片包干、重点跟踪等方式,对全县17个乡、镇、场、管委会的67个集中兴建点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将督查任务落实到人,由纪检干部深入到各个点上去,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三是实行入户听诉机制。结合“三送”活动全覆盖常态化工作,利用纪检干部深入群众一线的时机,秉持入户面对面、交谈心连心、帮扶手牵手的工作理念,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在基层的反映。目前,纪检监察干部收集群众反映问题32个,为群众解决土坯房改造方面的困难97个,受到群众好评。
二、整合多方力量,浓厚服务保障氛围。土坯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农民群众的好政策,为让政策执行不走样,惠农资金用得实,人民群众得实惠,我县有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级资源,形成并浓厚全民监督、共促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氛围。一是组建出谋划策“智囊团”。我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土坯房改造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从事律师、计生、国土、审计、林业、人保、民政、拆迁等工作人员中遴选出精通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集社会各方智慧建立人才库,为土坯房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目前,“智囊团”提出法律咨询12件,为土坯房改造提出有效意见建议25个,有效前移工作关口,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实行“三堂会审制”。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既担当监察员的角色,又履行“斡旋”职责。即当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时,召集乡镇、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进行“三堂会审”。组织乡镇代表、危改办、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资金使用的规划、程序、目的等进行讨论,认为可行的资金使用申请才予以批准施行。目前,已审核土坯房改造工作补助资金400多万元,款项均已拨付到群众手中。三是实行项目建设全程“阳光使者”监督制。大胆创新机制,在土坯房改造点通过自主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从本乡镇籍的“两代表一委员”(县、乡党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门监督机构代表中选定20—60人组成“阳光使者”队伍,按照行业、特长进行分类,组建重大决策监督组、工程建设监督组、行政执法监督组、干部作风监督组,使“阳光使者”活跃在土坯房改造具体工作中。目前,全县各乡镇的600多名“阳光使者”列席土坯房改造有关决策会议75余次,工程建设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干部作风监督300余次。
三、抓住关键节点,确保工程廉洁高效。龙南县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四项监督,有效服务保障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廉洁高效。一是针对政策的落实情况,实行监督项目化。我县将日常的执法监察业务工作进行有效整合,重点开展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把政策落实情况细化为政策落实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是否占用农村基本农田,是否充分利用原宅基地、严格贯彻一户一宅,危旧土坯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是否阳光招投标,是否有效统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建立健全对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等机制,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目前,对67个集中兴建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87次执法检查。二是对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情况实行监督制度化。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情况监督制度。该制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采取夜访民情、电话询问、随机走访等形式深入农村一线了解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的价格、质量等问题,发现建材价格、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时,由纪检监察机关 督促物价、质监、工商等部门介入处理,要求相关部门严控价格、确保质量,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实。三是资金运作实行监督立体化。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作为廉政监察重点,充分利用走访、信息公开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资金使用廉政监察,构建立体的资金使用监管模式。在思想认识上,开展温情提示谈话。把好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人员的思想关口,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纪检监察机关使用温情提示方式,增强资金使用廉能风险防范意识,目前,对危旧土坯房改造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温情提示谈话312人次。在项目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上,推行立体公开模式。充分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LED电子显示屏、无线IP广播、电子查询系统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立体土坯房改造全过程的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体系,实行阳光操作。在资金使用审核上,实行“三合一审核”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部门、审计等部门制定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使用审核办法,加强资金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四是实行效能监督常态化。我县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为契机,围绕土坯房改造项目推进情况加强效能督查,针对是否落实政策、是否勤廉工作以及确保今年3993户群众在春节前入住任务完成等开展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形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干部作风,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努力提振干部作风,营造保质保量、勤廉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的良好氛围。
市局纪检组长及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通过调研走访、带案下访、明察暗访、定点接访、问效回访等方式深入蚕桑基地乡镇村、蚕业合作社,走进蚕业大户,走进机关职工家庭,查看关于蚕桑生产方面的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了解蚕业发展现状,了解基层干群对现代蚕业发展的真实想法,了解他们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化解疑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范围对象
局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14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充分准备阶段(2014年6月5日前)。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访”活动方案;二是认真分析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排查分析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初信初访、上级转办、老户缠访三大类举报问题,分别梳理汇总,建立台账,纳入带案下访、解决初访、化解积访的范畴,进行分工、包案化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纪检组长组织人员下基层每季度不少于2天,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检查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与基层干群一道研究解决对策,帮助解决问题。同时要做好民情记录,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台账管理,一是动态“建账”,建立群众诉求、反映、意见建议台账;二是定期“议账”,针对台账内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及时“报账”,采取情况通报等方式,公开办理情况;四是逐一“销账”,确保有关问题得到解决、逐件销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活动结束后,局纪检组将整个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撰写与实际工作有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综合报告,上报市纪委室。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深入基层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到柏垭镇、金垭镇、水观镇、宝马镇等乡镇村及蚕业大户,通过个别座谈、发放意见征求表、开坝坝会、与乡镇村领导交谈等多种形式,了解乡镇领导、村负责人、蚕业合作社负责人、蚕桑大户对蚕桑产业发展的一些想法、建议和存在的问题,了解蚕桑产业方面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及还有哪些建议。通过给职工发意见征求表、设立廉政建设意见箱及邮箱、个别交心谈心、会议等方式,了解职工的意愿和想法,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困难,倾听他们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提升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带案下访,推动事要解决。局纪检组对近年来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久拖不决的举报问题以及群众较多的地方或问题较突出的领域进行排查分析,认真梳理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报案件,作为领导包案下访解决的具体事项。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质量、定时限的“五定”措施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推动事要解决,确保领导带案下访取得实效。
(三)明察暗访,摸清实情。纪检组既要开展面上明查,又要深入普通群众中暗访,从而掌握本系统、本行业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属于错误行为的,立刻纠正;属于一般性问题的,着手研究对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四)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局纪检组将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择日定点开展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答复咨询提问,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的处理,能够当场解决处理的,在现场及时处理;需要调查了解的,及时安排人员限期核实处理。
(五)问效回访,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承办、谁负责,随结案、随回访”的原则,按照快接、快交、快办、快回的要求,切实做好举报处理,进一步缩短办访周期,及时反馈信息。听取人的意见,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纪检组长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既是纪检监察工作形势所需,又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督导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省、市纪委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明确要求。因此,局党组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积极配合。各站、股室要认真排查梳理本部门在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疑难案件,主动同市局纪检组交流沟通,市局纪检组将在下访活动中帮助解决。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一)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权益。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三)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任前公示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务员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等情况。(此项工作由政工科负责)
(三)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列明各项费用的年度预算数、已使用数和当时结余数,每月定期公开。(此项工作由综合业务科负责)
(四)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产处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六)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由会议研究决定负责部门)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一般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通报、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
(一)实行公开内容专项管理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公开项目、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时间、程序、范围、结果等,实行专档管理。
(二)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定期组织群众监督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创佳评差”活动进行考核。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避重就轻,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走过场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假公开的,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领导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六、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一、以招投标工作为重点,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农村公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体现农村公路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招投标程序的透明度,上半年,我们始终坚持将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放在巡查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我市20*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三级公路招投标全部上网,实施网络操作,接受全社会监督,从报名、资格预审、投标、抽取评委、评标、公示等全部上网操作。5月22日,我市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共有11家单位报名参加,9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6月21日,*市交通局召开市通镇二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会议。九家投标单位对我市20*年市通镇农村公路6个标段进行投标。市纪委执法室、市检察院预防局、市交通局纪委、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小组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了监督。6月21日上午,将各施工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质量标准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同时通过《江苏招投标网》现场抽取确定评标专家,陆建云、张琳、黄承荣、桂明胜以及业主方叶盛共五名专家组成评标小组。6月21日下午,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评定,最终确保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
对各镇自主进行招投标的四级公路,严格按照《*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的要求执行,如不能桉要求实施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巡查办将协同农路办共同进行处理,取消项目指标,上报市纪委备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到目前为止,我市农村公路开工率已达80%,各相关镇都能够按照招投标办法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手,抓住工作关键,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我局对工程建设市场中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环节,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完善了《*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办法》、《*市农村公路考核办法》、《*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制度》、《*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信息员聘任工作制度》,规范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突出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廉政信息员和义务监督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今年上半年,巡查办聘请了11名党风廉政信息员(每镇1名),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聘任2名义务监督员,并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协助我市农村公路纪检巡查工作,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保障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依靠公示牌、《告全体村民书》与张贴廉政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镇通镇公路公示牌按统一格式制作,表面用防水雨布,树立在工程起点醒目的位置上。告全体村民书每条路发放2至3份,上半年共发放100余份,今年6月,开通了两个举报邮箱,将邮箱地址与《告全体村民书》一起在农村公路建设现场公示。村民如对身边在建的农村公路有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廉政建设方面的举报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与*市交通局农巡办联系,农巡办将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整理并予以处理。
举报邮箱的设立,方便了群众举报,增强了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力度;三是定期召开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廉政信息员会议。上半年共召开了3次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会议,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信息员会议,以会代训。通过教育学习,大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廉政信息员对农村公路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充分的了解,更好的配合和支持巡查办工作;四是推行“三合同制”。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我局去年所有镇通镇公路廉政合同签订时,都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参加,并且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所有在建项目经理、监理全部参加讲座,邀请市检察院预防局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安全合同正在积极推行过程中,力争今年推行到位,巡查办还采取如开座谈会、现场巡查、走访群众等形式,不定期地对相关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合同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合同执行到位;五是推行“五公开”制。做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公开、建设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程管理情况公开;六是明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了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形象,我们从内部做起,从小事做起,农路办专门制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接受乡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宴请。
通过以上举措,努力将纪检监察巡查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坚持纪检监察巡查与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并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效果,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力保为民的实事办实办好。
三、以巡查简报为平台,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全面推进
今来,我们继续坚持将《*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巡查简报》作为工作平台,推行巡查简报制度,及时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反映巡查情况。简报主要将平时巡查情况以及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有些做的不到位的甚至是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通报批评,做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鞭策不进。市纪委执法室也根据我们简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与相关镇联系,要求各镇围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巡查简报制度的推行,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