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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论文

时间:2022-06-25 12:07: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网络传播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网络传播论文

第1篇

SNS是以“六度分隔理论”为基础的。1967年哈佛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StanleyMilgram提出的六度分隔理论。理论表明:社会化成员之间,都可通过“六度空间”联系起来,绝对没有联系的两个人是不存在的。按照六度分隔理论,每个个体的社交圈都不断放大,最后成为一个大型网络。此后根据这种理论,创立了面向社会化网络的互联网服务,通过“熟人的熟人”进行网络社交拓展,也就是现在的社会化网络服务(SNS)。在国外,除了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SNS研究外,也有很多互联网公司,从事SNS的理论研究与应用开发工作。如Facebook、MySpace。SNS业务的核心是社交网络,社交网络的传播与建立是SNS业务最根本、最基础的需求。目前,大部分移动SNS应用软件主要有两种方式进行社交网络的传播,一是通过查询应用软件数据库信息后完成增加好友方式;二是结合LBS(基于位置服务)来查找地域附近的好友后,再增加好友并建立社交网络的方式,这种方式也是移动SNS区别于互联网SNS的重要特征,许多基于LBS传播模式的移动SNS应用,更是大放光彩,如微信的“附近的人”功能。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用户的增多、3G用户的增多,面向大众的基于位置服务有望成为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互联网实现差异化的重要领域。在国内,SNS研究方面主要分为从社会学的角度和应用开发技术两个角度进行研究。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典型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研究所工程师王亮的《SNS社交网络发展现状及趋势》、山西大学的石艳霞的博士研究论文《SNS虚拟社区知识共享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和哈尔滨金融学院的奚望园《移动SNS发展现状与趋势探析》等,这些论文重点研究SNS发展趋势和制约因素等。

从应用开发技术的角度研究典型有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杨春的《基于手机通讯录的移动SNS系统设计》,此论文重点研究手机通信录通过互联网和3G网进行交换的SNS应用、宁波大红鹰学院方颖松的《LBS技术在移动设备中的发展与研究》则重点研究LBS技术在SNS中的重要特性、2012年中南大学唐磊等人研究的《面向现实的移动SNS系统》则重点研究GPS定位技术、重力加速器技术为移动社交网络服务的应用。这些结合LBS技术进行社交网络传播的方法是利用手机自带的GPS接收器,获取位置信息后来查询附近的好友。然而,一方面由于手机GPS使用的是粗码,精度最高达到100米,而且对于100米范围内距离越近的社交网络,反而会在搜索定位时变得模糊。另一方面在室内使用手机GPS定位时,由于搜索数量过少,也很难进行有效的定位。因此,在室内近距离环境中利用手机GPS定位方式进行社交网络传播将会失效。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微信的“附近的人”功能在室内搜索不到近距离内的另一个微信用户的实验得到证实。但是,在SNS中,越是近距离的社交网络传播,其需要建立社交的愿望可能更强、更有效,如参加同一次会议(活动)的人之间都有相互结识的愿望。但这与当前在室内近距离中使用手机GPS定位进行社交网络传播性能差的情况正好相矛盾。因此,寻找并研究一种能够在室内近距离进行有效社交网络传播的方式,对移动SNS理论研究和行业应用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社交网络理论表明,以需要进行社交的个体为中心画一圆,则离圆中心越近的个体之间需要进行社交的可能性越高,社交的效果越好。因此,手机定位技术成为了移动社交网络的催化剂。在国外,手机定位技术主要通过GPS定位,手机GPS使用的是粗码,精度最多达到100米;虽然军用GPS使用的是精码,精度可以到几米内,但军用GPS一般不对民用开放,而且收费昂贵。另外,手机自带的GPS定位需要室外才有较好的信号,而卫星被遮挡的室内、地下停车场等场所,GPS无法发挥原有作用,定位较困难。虽然现在有伪卫星增强GPS、基于自包含传感器等技术可以解决室内GPS定位问题,但这些技术目前都没有应用到手机上且应用难度较大。在国内,我国自主研制和建立的用于导航和定位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供免费服务的定位精度是10米,但目前安装了北斗导航信号接收器的手机数量太少,而且也面临室内接收信息号差的问题。然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室内需要进行社交的场合比较多,而且通常需要近距离的社交更多,如在同一个会场内。综上分析可知,采用手机GPS或北斗定位方式在室内进行近距离的社交网络传播效果较差。

2改进方法探索

2.1基于蓝牙技术的改进方法探索

现在的大部分手机除了自带GPS功能外,一般还具有蓝牙。它能为室内进行近距离的社交网络传播提供新的方式。目前手机中蓝牙设备标准主要采用3.0版,其理论传输距离是100米,在没有阻挡的室内,实际传播的距离约为30米,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也能达到10米以上,而且蓝牙的数据速率为24Mbps,最新的蓝牙4.0则性能更好。蓝牙的传输速度完全能满足用于发现附近社会网络所需的几百字节要求,也能满足用于名片交换、文件传递、语音等基本社交行为的网速要求。如果能将同一个室内区域的手机蓝牙设备进行自组网,通过“蓝牙手机找到的另一个蓝牙手机”进行网络社交拓展,就可以将整个室内的手机都找到,并建立起整个社交网络。目前关于蓝牙组网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蓝牙底层物理通信协议和位置固定的专用蓝牙设备组网研究,一般都是通过蓝牙微微网和散射网方式组网。国外已经提供了较多的组网算法,主要有BTCP、BlueTrees、BlueStars、Scatternet-Route、近饱和组网方法、遗传算法等。这些算法适用环境虽然与本文中研究手机蓝牙技术环境有所区别,但仍值得借鉴的,可为基于蓝牙技术的移动SNS社交网络传播方式改进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2.2基于WiFi技术的改进方法探索

现在的大部分手机除了自带GPS和蓝牙功能外,一般还具有WiFi功能。日常工作中,同一个室内环境中,用到WiFi方式上网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同一个室内的手机,一般来说都是接入到同一个WiFi接入点,那么通过WiFi网络终端搜索、传播等相关技术,就能查找到位于他/她身边近距离的其他网络个体,进而建立社交网络。WiFi的带宽一般可以达到100Mbps,完全能满足进行移动SNS各种应用的行为。在WiFi局域网技术方面,目前主要研究通过单播、组播、广播方式和实时定位技术进行局域网内终端的搜索,这些研究内容可以借鉴,用于基于WiFi技术的移动SNS社交网络传播方式改进的研究。综上所述,移动SNS近距离内的社交网络传播方式改进可以采用手机蓝牙自组网和WiFi局域网等两种技术手段进行研究与应用。

3研究价值

3.1应用前景

本文提出的针对移动SNS近距离传播方式改进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为我国建设各类移动SNS应用提供新的社会网络传播方式。例如,在腾讯公司的微信产品中增加通过蓝牙技术和WiFi技术进行室内近距离的社交网络搜索和传播,则可以更好查找到身边的朋友、“对面可见”的朋友,进而建立一种基于近距离的社会化网络服务,使社交更有影响力和成效;也可以用于开发一款移动SNS产品,对参加同一次会议、音乐会等室内社交场所的社交个体,进行近距离的社交网络搜索和传播,从而建立各种可能的社交网络,进行各种社交行为,如名片交换、文件共享、文字或语音聊天等。

3.2学术价值

本文提出采用蓝牙技术和WiFi技术在室内进行近距离的社交网络搜索和传播,是对移动SNS理论中采用查询应用数据库和GPS定位两种现有社交网络搜索和传播方式的有力补充,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能使移动社交网络更具有影响和成效。因此,本文提到的研究内容也势必会对该领域的学术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4结论

第2篇

1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中有哪些特点

1.1同步传播与异步传播的结合为了可以让思政网络传播进行的更为彻底,必须重视受众群体,由于受众群体的年龄以及职业都呈多样性,很多受众群体因工作家庭等原因在学习时间上各不相同,针对这种情况,思政教育网络传播就将传播方式分为两种,即同步传播与异步传播,所谓同步传播即实时对受众群体进行思政教育信息的传播,而异步传播则是根据受众群体的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出学习时间,而思政网络传播针对受众群体自定的时间进行思政教育信息的传播。为了加强思政教育网络传播效果,思政教育网络传播机构有必要对同步传播与异步传播进行整合,将这两种传播方式灵活运用。

1.2创新信息传播形式互联网为传播提供了很多可利用的工具,而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正是利用这些多样性的工具使信息传播形式更具多样性,如影音传播、图像传播、广播传播、文字传播等,通过对网络多样化的工具进行有效利用,不仅可以让受众群体有了更多选择,还能丰富思政网络传播趣味,让受众群体在接受信息之余对其产生好感,从而更有效的接受思政信息。

1.3信息全球性覆盖网络的存在使网络传播过程突破传统传播,实现传播过程无区域限制与时间限制,传播空间无限宽广,将一切对传播造成阻碍的因素最小化处理。互联网从字面意思分析就可得知它是通过网络作为信息传递的媒介,将不同的区域与国籍相连,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球信息的疏通与资源的共享,通过对网络的利用使得思政教育网络传播继承了信息全球性覆盖的特点,让思政教育信息网络传播过程在不同国家与不同种族的受众群体间传播,进一步加快信息传播效率与广泛。

2强化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与管理的途径

2.1强化网络教育传播管理体系,重视机制建立首先应当对调控体系与机制的建立加以重视并进行强化,在强化过程中需要对目前欠缺的体系进行建立,对现有的体系进行完善,同时不忘贯彻党政工团理念,对思政教育网络传播管理和协调实施优化。其次,在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中建立保障体系、自律保障体系、法律保障体系、队伍保障体系以及相应机制。

2.2制定健全的网络传播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管理工作对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管理规程的建设工作进行加强,规程的建设要从始而终贯彻在管理规程建设当中,提升体系建设。要将管理部门的建立工作划分到整体工作规划之中,实现规划的统一性与责任的有效分配,按照职位等级高低对其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思政教育传播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完善机构保障体系。

2.3加强网络技术管理利用互联网进行思政教育网络传播其目的就是让思政教育的传播形式满足时展,做到与时俱进的整改,在利用互联网传播的过程中必须要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这就需要先进的网络技术对其支撑,从而可以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使传播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网络技术管理的起始点可以先从对网络技术的利用开始,以先进的科技手段对网络进行运用,为受众群体营造一种思政教育与科技并存的效果,并用该效果去吸引受众群体。对宣传途径及宣传方式进行创新,有效利用发达的网络科技,将思政教育传播与声音、影像、光影等技术相结合,让受众群体在愉悦的氛围中体验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

3结束语

网络技术是目前生活与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科技产物,作为思政教育传播其过程就是为了宣传,所以一定要利用网络的普及性、便捷性、广泛性以及传播效果。通过对思政教育网络传播过程管理进一步分析,认知网络传播过程受哪些因素影响,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和对应手段,这样才能使思政教育网络传播效果最大化发挥。

作者:冀雪超单位:邯郸学院

第3篇

1.1信息传达的有效性

就当前而言,大多数的网上信息只是对其简单的罗列,人们在信息的海洋中浏览时,很难找到其真正所需的东西;传播者也没有办法有效地去传播信息。但是,人们利用视觉传达设计能将文字、图形等相关信息加以整合,重新布局,从而去引导浏览者的视觉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的有效传播。

1.2信息的综合性

网络等媒体的设计不仅仅局限于图片与文本。在我国早期,互联网技术的设计者需要平衡声音、文本、图像以及其他要素的下载使用,否则将会影响用户体验。但是目前为止,宽带问题已不再成为网络传播的障碍,多媒体的综合使用成为可能。每一种传播途径都会从相应的听觉、视觉以及触觉等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其他新技术的出席使得人机的互动性更加频繁和直观,使得这些不仅仅局限于键盘、鼠标等设备。

1.3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信息的准确性是网络传播最基本的任务,也是所有网络建设人员的终极目标。现代视觉传达设计使人对信息的认知方式、记忆特性、学习神经机制、疲劳等都会有深入而深刻的研究,从而可以提高信息传达的准确性。

1.4艺术表现形式

由于网络视觉传达设计有着丰富的题材、形式宽广的表现形式以及十分独特的艺术风格等,这就很容易产生强烈的艺术影响力。网络不仅仅能够传播信息,而且还影响着受众对于该网站形象的认同。所以,设计者需要独具匠心,用文字、图形、色彩的艺术加工来以形写神、形神兼备。通过点、线、面的搭配来创造一些鲜明悦目、生动完整、能诱发人审美情感的设计。

1.5艺术设计的情趣性

当前社会,人们在创造了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在紧张地为生存危机而奋斗,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也在与日俱增。在此情况下,视觉设计也要求具有趣味性,因此带有趣味性的图形等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网络当中。它在传递信息、促进点击率的同时,也协调着人—网络—社会的紧张关系,协调着各种矛盾,从而创造出了一种相互信任、彼此融洽的人文环境。

2结语

第4篇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病毒的类型越来越多,对病毒的定义也越来越广义,即“为了达到特殊目的而制作的计算机程序或者代码”,这又意味着凡是人为进行编译的程序,并对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产生了干扰,造成了计算机软件或者硬件出现故障,甚至是一些能够破坏计算机数据自我复制的程序或者代码都归类于病毒,我国从法律上定义计算机病毒是在1994年2月正式提出,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直接嵌入到计算机程序中破坏计算机的功能或者破坏数据,让计算机无法正常使用程序或代码,根据这个定义,我国就将计算机木马、蠕虫等破坏性程序纳入到病毒的范畴中进行研究。

2计算机病毒的特征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编译人员的编程能力也在不断的变化和进步,所以计算机病毒的种类多种多样,其特征也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计算机病毒的主要特征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传染性、可执行性、破坏性、隐蔽性、非授权性、可触发性等,随着计算机编译技术的发展,近年来的计算机病毒还新增了许多特性,如:诱骗性、变形性、抗分析性、远程控制性、攻击手段多样性、攻击目标多元性等,以下简单分析几种计算机病毒的特性。

1)非授权性我们知道正常的程序都是由用户主动进行调用

然后在计算机上给用户操作提供软件和硬件上的支持,直到用户完成操作,所以正常程序是符合用户主观意愿的,可见并透明的,而对于计算机病毒来说,病毒首先是隐藏的,用户一般是不知情的,当用户使用被感染的正常程序时,实践上病毒优先得到了计算机的控制权,病毒执行的操作也是用户不知情的,其执行的结果用户也是无法得知的。

2)破坏性计算机病毒的定义中就可以得知

计算机病毒具有破坏性,不仅会感染正常程序,严重的还会损坏计算机软硬件,它是一种恶性的破坏性软件,首先受到攻击的必然是计算机整个系统,最先受到破坏的也是计算机系统。

3计算机病毒的危害和分类

计算机病毒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人们对计算机病毒的认识和理解也在加深,但是至今没有一个完整的计算来定义计算机病毒,我们也知道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性,但是计算机病毒的危害可以提现在不同的层次,所以从不同角度去分析计算机病毒的危害,其结果迥然不同。根据我国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的病毒危害分类依据以及近年来病毒的发展规律,该文提出了一种四维空间的方式进一步的阐述病毒的危害:U={U1,U2,U3,U4},其中的U1,U2,U3,U4表示的是感染规模、传播途径、破坏性和病毒本身的复杂性。如感染规模U1体现的就是病毒的危害情况,显然感染规模越大其危害性越大[6]。我们以一组指标来说明,感染的独立站点的数量U11,感染的计算机数量为U12,病毒爆发地区数目为U13,病毒感染的重点行业数为U14,那么该病毒的感染子规模空间就是U1={U11,U12,U13,U14}。同理,U2是病毒危害的途径,那么我们就列举几个途径作为例子,如互联网传播U21,文件系统传播U22,局域网传播U23,邮件方式传播U24,那么该病毒的感染途径子空间就为U2={U21,U22,U23,U24}。病毒的破坏性和本身复杂性上述同样,这里就不详细讨论。

4网络传播模型的稳定性研究

4.1计算机网络病毒离散型模型稳定性探索

1)计算机病毒模型描述研究

为了针对计算机病毒模型进行描述,我们将引进“当量日”,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某个计算机的病毒盛行,则网络中一定有易感染这类病毒的主机,且还会感染其他未感染的主机,此段时间则被称为当量日。可以看出来,假设病毒在一台计算机中传播,我们用S表示易感染主机,I表示被感染主机,A则表示未感染主机。其中S(n)、A(n)、(In)表示的是在第n个当量日中S、A、I数量。则表示为:N(n)=S(n)+A(n)+(In);b表示当第n当量日到n+1当量日新增加的易感主机数量;β则表示第n个当量日被传染者的平均基础概率;γ则表示第个当量日会由于故障等非染病因素所造成主机无法使用;u则表示第n当量日对被感染的主机杀毒之后,主机再次感染的概率,v则表示第n当量日主机杀毒之后,又被感染主机类的概率。则可以计算出n+1个当量日下易感染主机的数量S(n+1):S(n+1)=(1-γ)S(n)+u(In)+vA(n)-βS(n)(In)+b,n取0,1,2•••。

2)无病毒平衡点模型稳定性分析

针对无病毒平衡点的稳定性进行分析主要采用矩阵理论以及Lyapunov第一定理。若:0<u+m+θ-bβ/γ<1。如果是的无病毒模型逐渐的稳定则,u+m+θ-bβ/γ<0。如果采用李亚普诺夫的方法,当所有的特征值均不在单位圆之内,则此时的系统的无病毒平衡态不稳定,其成立的条件是u+m+θ-bβ/γ<0[7]。3)有病毒平衡点的稳定性分析计算时,我们将三维坐标系中的原点(Se,Ie,Ae)进行移动,则为位移之后的原点为u1(n)=S(n)-Se;U2(n)=I(n)-Ie;u3(n)=A(n)-Ae,则根据原点的移动来确定有病毒平衡点的稳定性。

4.2基于p2p网络化解中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模型

目前流行的p2p网络,主要包含了Kazaa、Gnutella和eDonkey等,在这种网络中每个网络节点都存在一个专门的共享文件夹,该文件夹的作用就是用户公开其他人下载的文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用户可以从不同的节点去下载这些共享文件,我们可以将整个网络拓扑看成一个巨大的文件系统,病毒传播与文件被访问的频率和次数有很大关系,访问数量越大、频繁高那么病毒的传播速度越快。综合这些特点,我们考虑建立以下的传播模型,在该模型中,设共享文件的总数为N,每台主机平局共享的文件为n,那么主机的个数就是N/n,设所有共享文件病毒感染文件数为M,那么病毒感染的文件数是时间函数(ft),设共享文件被访问的次数即访问热度H(t)[8]。通过总的共享文件中的病毒感染文件数(ft)和平均每台主机染病毒的个数j,我们可以估算出整个网络的染病毒的主机个数I(t)大概有(ft)/j个。在某时刻t,系统中染病毒文件个数(ft),未被感染为M-(ft),在随后的t1内,系统中的某一个病毒文件访问的次数是H(t)*t1,那么新增染毒文件个数为H(t)*t1*α*(M-(ft))/N,α为病毒的出生率,又因为当前染毒文件的个数是(ft),那么网络中一共增加的病毒文件个数就是H(t)*t1*α*(M-(ft))/N*(ft),这段时间内有的文件被治愈个数为t1*β*(ft),其中β为治愈率,为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微分方程:d(ft)/dt-H(t)*α*(M-(ft))/N*(ft)-β*(ft),为了求得该方程,先取H(t)=C,C为常数,最后再进行方程解。对于模拟实验,主要利用的是趋势公司网站公布的数据作为基础数据,该公司是全球著名的杀毒软件公司,该公司通过长期的病毒数据统计,描绘出了实际病毒传播曲线[9],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当曲线A表示的是K1>0时,(ft)单调递增;B段表示的是k1=0时,病毒的出生率和治愈率将达到一个平衡,那么(ft)则不变,C段表示的是K1<0时,(ft)单调递减。A段因为携带的病毒文件刚成共享,这时的访问热度比较高,H(t)逐渐增大,则K1>0,当过了一定的时间后,访问的热度随之降低,最后达到一个平衡点,即是B段,K1=0,当方位频率进一步降低,达到C段,即K1<0,则(ft)将出现单调递减。

5结束语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地震网络社区社会道德构建

从年初怒虐南方各省的暴雪,到5月的汉川8.0级大地震,这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发生令人措手不及,在神州大地上不断的震鸣回响。灾难中信息的扑朔万变和生命的瞬息即逝对媒体报道的及时和准确性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的媒体在此次地震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可圈可点。回头看,正是在这次灾难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默契的完成了一次业界合作,网络的力量通过自身传播信息迅捷,和传受者互动性强的特征得到了彰显。

一、网络社区的兴起及天涯社区的强盛

国内外学者在两个层面上阐述“网络社区”的含义,即网络社区一方面是指“网络建设者利用网络为网民提供的网上交往空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虚拟社区”或“网上社区”;另一方面则是指建有网络信息系统的居民生活社区,即有社区网络依附其上的网络化社区。人们赋予网络社区这个双重含义的主要目的在干阐释未来网络社会的机理,即网上交往的空间(网上社区)再加上它为之依托的现实生活空间(网络化社区),构成未来全新的社会生活环境模式。

社区在网络交往中逐渐担当起重任,社区的出现对网络社会的形态功能活整合具有以下几点作用:

(1)明确界限的作用。

在社会学传统的概念解释中,社区是有着一定地理界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此外社会群体或组织也以其成员的身份界限为基本特点。无论是对于社区还是对于群体,界限的意义在于使其成员明确自已的身份归属,从而产生对所属群体的归属意识,产生群体凝聚力。“网上社区”具有同样的性质和目的。

(2)为网民提供特定的活动空间。

属于同一站点的网民聚集在相同的网络空间,感知着共同的信息,分享着共同的资源,彼此间发生各种各样的互动。这一切使得他们成为体验共同生活的特殊群体,而让这个群体明确自己的归属,忠诚地做这个集体的一员。这是经营者的期望,“社区”概念的提出则有助于这一期望的达成。

(3)倡导亲和的作用。

社区概念的首创者腾尼斯认为,社区一词表示由具有共同习俗、价值观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本社区成员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但与世隔绝和排外的社会关系的团体。

“网络社区”一经被推出,就有着对网民的亲和与吸引的作用。

“天涯社区”()创办于1999年3月,其主要受众人群受教育水平较高,职业分布涵盖教师、医生、律师、企事业公司员工、学生等。据艾瑞市场咨询网民连续用户行为研究系统iUserTracke: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4月网络社区类网站覆盖了8753.9万中国网民。按照网络社区类网站覆盖人数来看,天涯虚拟社区为2402.1万人。

二、地展事件中夭涯社区策划及活动案例分析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坟川发生8.0级地震,牵动了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心,媒体的反应极为迅速。首先是Facebook下属的Twitte:上最先传递出地震的信息,之后中央台反应灵敏,CCTV-9在地震半小时内召开新闻会。百度搜索“坟川地震”已达16万篇,Google为64万余篇。在电视、报纸、以门户网站重点置于救灾宣传,滚动更新时,社区将重心放在交流互助上,搭建互动平台,通过互联网大家从不同的网站看到了这次重大事件的进展,通过网络及时表达着我们对于坟川地震的关注和紧急捐赠。

天涯社区中有关地震的发帖和救灾呼吁从5月12日下午就紧锣密鼓的开始了:

1、交互信息,缓解灾难中人的情绪—

第一时间发出网络调查收集信息,提供最新动态数据,安抚人心;提供有关灾区如何改进救助方式的意见,宣传各种防震知识。

此时天涯社区头条是“你那里“震”了吗?”在通信、交通等基本设施几近中断的情况下,身处灾区的网民变成了新闻记者,网络社区成了人们了解灾情的主要媒介之一。

在改川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天涯就让广大网友报出自己所在地方是否发生了地震、地震情况如何,抢在传统媒体之前让大家了解了此次地震的影响和情况。在地震发生之后,广大网友在“天涯杂谈”等论坛版块上自己了解的地震消息和拍摄的照片,让网民及早的了解地震和救灾状况。

中国人喜欢聚在一起讨论问题,作为社区就是网络讨论聚集地,通过不同网站的BBS、群组、贴吧、圈子等方式,人们传递着这次事件的信息、交流着对地震发生的应变,并消除了很多人之前不正确的看法。

据天涯社区CEO邢明介绍,地震以后,天涯社区的访问量增加了至少一倍,天涯已经成为广大网友了解地震救灾情况重要平台。

2、引入新技术,开放信息平台,使信息共享专业化,发起民间救助。

天涯将原来“天涯互助”的栏目改为“坟川地震”,并放到了非常显眼的位置,鼓励网友在其中进行互助。已有很多网友通过天涯进行组织,并进人坟川灾区作为救灾志愿者。

同时,天涯来吧及时推出了“坟川地震灾区物资及志愿人员信息平台”。“天涯来吧地震救灾平台”是谷歌和天涯联合帮助汉川地震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一个开放信息交换平台。该平台于5月22日凌晨紧急推出“救灾物资开放平台”的第一个版本,同时每天进行更新和完善。

平台已收集、归类和显示各种救灾信息1000余条,包括物资需求、志愿者及救灾人员、寻亲信息等等。全世界所有关注改川地震灾区重建的人们都可以利用这个平台进行查询和使用:灾区一线的各种团体,例如政府、电视台、电台、红十字会、医院、查询电话114等,可通过这个平台/更新各种求救信息,同时也可查看各种帮助救援信息;各救灾捐赠团体和志愿者可通过这个平台/更新各种帮助救援信息,同时也可查看各种救助信息;广大网民也可通过这个开放平台和查看各种救助信息,帮助灾区重建。

3、开展公关策划,动员传统媒体组织募捐,举办贩灾晚会筹集善款.

5月13日上午,天涯社区天涯杂谈、海南发展栏目等出现了一个帖子,帖子中,天涯社区一海南在线联动慈善机构和网络媒体(淘宝网、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搜狐、网易、雅虎等)开启救助活动,同时联动电视媒体、群众团体开启活动,号召关注灾情、援助灾辱、为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发起对地震灾区人孩子们的关爱,5月17号晚19点30分天涯社区参与协办海南省大型抗震救灾义演募捐文艺晚会。晚会现场、分会场的企业和个人共为灾区募得9021万元捐款。

天涯社区天涯音乐频道()则发起“心系5·12地震”天涯原创祈福歌曲征集,鼓励网络乐人把原创作品或原创音乐发表到“天涯残歌台”,并附上祝福语,当原创音乐作品达到一定程度后,将进行义演募捐,优秀作品将由原单行道乐队吉他手青蛙等北京的乐手组织义演进行募捐。

此外,天涯还最先与壹基金合作开通快速捐款通道,鼓励网友募捐。

以上三类传播手段都是在其基本功能上延展出的,传播的方式可能并未发生太大变化,只是在论坛原有职能基础上,进行些许的延伸和内容的替换,然而传播功能中社会构建这一块却被强有力的唤醒,网络社区通过对自身的构建呼醒民众的同情心和道德感,同时这也是对社区自身精神内核的一种超越性构建。

三、总结

"5·12坟川大地震”作为一个社会性的事件,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都用不同的方式和语序对事件作出反应以实现各类话语建构,这值得我们去进行另一番严谨而深入的开掘。

现代社会人的感知有时是麻木的,云南的一个残疾儿童的身世,可能并不会有对普通人有太大的触动,因为不幸的人处处皆有。然而社区就是这样一个地方,通过言传、身教来感染你,唤醒普通民众的公义良知,起到道德示范的作用。天涯社区通过所有上述传播策略,完成了对社会道德的建构。

当今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文化重构的重要历史时期,包罗万象的网络文化也在深刻地反映这一社会现实,呈现出多元化价值观的融合与冲突,同时,网络在成为广受推崇的传播工具同时也暴霓出不少弊端,暴露了主体意识过分强化,社会逾德感减退的问题。面对诸种道德失范行为,在网络中,如何提升国民文化价值观念、倡导精神文明,一直为人们所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倡导“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干人”、“以德为本”、“待人以诚”,这种文化内涵所滋养的道德观、价值观,所崇尚的谦谦君子之风,有助于人们自我约束力的培养,促进社会使命感和责任心的养成,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第6篇

关键词:《艺术百家》;学术影响力;网络传播;引证;被转载情况

中图分类号:G237.5文献标识码:A

A Research on the Academic Influence of Hundred Schools in Arts

LU Hu

《艺术百家》是江苏省文化厅主管、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主办的艺术类综合性中文核心期刊,发行渠道广泛,在国际、国内学界和同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本文根据中国知网的科学文献计量评价平台和引文数据库2003-2009年的有关数据,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期刊信息检索中心的资料,运用文献计量学的分析方法,分析《艺术百家》的网络传播、引证和被转载情况,以定量分析该刊的学术影响力。

一、网络传播分析

从图1可以看出,2005-2008年《艺术百家》在纸本发行无大变动的情况下,网络下载频次增长了近4倍,这显示了网络传播的巨大威力。网络传播使《艺术百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传播范围覆盖除南极洲以外的六大洲(表1)。

当然,由于语言和文化的限制,《艺术百家》主要的读者还在汉语文化圈内。表2显示《艺术百家》的主要读者是在中国大陆和港台。

从表3中国大陆各地下载量对比中可以发现,《艺术百家》在北京、江苏、广东、湖北四地的下载量比较大,主要因为这四地经济、文化都比较发达,高校云集,《艺术百家》应加强在这四地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挖掘山东、上海、四川、陕西等地的读者潜力,扩大读者范围。

从表4被访问学科下载量对比表中可以看出,戏剧影视类是《艺术百家》下载量最多的学科,这与学术界公认的《艺术百家》是戏剧类权威期刊的观点一致,《艺术百家》被遴选为戏剧类中文核心期刊有着文献计量学的依据。

从表5可以看出,《艺术百家》影响力大的文章主要属于其优势学科戏剧影视类。

二、引证分析

1.引文分析

引文情况是从期刊的文后参考文献统计中得出的,而参考文献反映了作者在学术论文创作过程中吸收或利用早期研究者的概念、方法、技术等方面的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艺术百家》2004-2007年的引文量变化不大,但2008年的引文量上升较快,根据《艺术百家》各年的载文情况可以发现,2004-2007年每篇文章平均不到1个参考文献。翻阅其纸本期刊可以发现,2008年之前的各期引文极少,有的甚至没有参考文献,2008年该刊注重学术规范,参考文献比较齐全,引文量回归到比较正常的数值。

从图3可以看出,《艺术百家》被引用量逐年上升,显示其学术影响力不断增强。

2.各类引证指标分析

(1)从表6可以看出,近年来,《艺术百家》载文量较大,反映其内容不断丰富,体现了核心期刊信息集中度高的特点,对于读者而言,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时间、金钱等)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2)影响因子。影响因子(IF2)是一个国际上通行的传统期刊评价指标,也是SCI、EI、CSSCI的国际通行指标依据。此项指标是《艺术百家》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的被引用总次数与《艺术百家》前两年发表的论文总数之比。一般说来,影响因子越大,期刊整体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作用也越大。根据表格内的数据分析,《艺术百家》近五年影响因子上升6.52倍,较上一年度(2008-2009)变化倍数为1.8。根据变化分析,《艺术百家》整体学术影响力迅速跃升,特别是在近一两年内,正逐步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

(3)基金论文比。基金论文比指期刊中,各类基金资助的论文占全部论文的比例。这是衡量期刊论文学术质量的重要指标。从表6可以看出,近年来,《艺术百家》的基金论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反映其学术水平不断进步。从表7可以看出,在《艺术百家》刊载的各类基金论文中,国家社科基金论文被引频次最高,应当加强该类论文的约稿力度。

(4)总引用频次指期刊自创刊以来所登载的全部论文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总次数。这反映了期刊的长期影响力。从表6可以看出该刊的长期影响力在显著上升。在载文量变化不大的前提下,总引用频次的迅速增加反映了该刊学术影响力的快速扩大。

(5)他引总引比指期刊所发表的文章被其他期刊引用的比例。这个比值低则说明期刊的自引率高,根据文献计量学的理论,不能低于80%。从表6中可以看出,《艺术百家》很少

三、被转载情况分析

有自引,但也说明其论文的关联度较弱。

(6)即年指标和Web即年下载率。即年指标又称当年指数,指某期刊在统计当年的被引用次数除以该期刊当年发表的论文数。Web即年下载率指某期刊统计当年出版并被全文下载的篇次与当年出版并上网的文献数之比。这两项指标反映了期刊的时效性,从表6中可以看出,《艺术百家》的时效性不强,但趋势是在上升。

学术期刊所刊载论文被其他报刊的转载情况是反映该刊学术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期

刊信息检索中心提供的资料来看(图4)(2009年被转载情况为截止目前的不完全统计),《艺术百家》近几年发展迅猛,学术影响力迅速扩大。

图4非常清晰地表明,《艺术百家》学术质量的大幅度提高始于2007年,由于《艺术百家》载文量较大,根据该刊近年来发展势头可以判断,该刊被转载量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四、结语

根据以上对《艺术百家》的定量分析可以看出,该刊近年来网络传播中的广度和深度都在不断拓展,各项引证指标均不同程度地上升,被转载情况良好,发展势头迅猛,反映了该刊在编辑队伍、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读者的有力支持下,办刊质量不断提高,其信息传递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不断增强。当然,在参考文献的规范著录和基金论文的刊发方面,该刊仍需努力;毕竟,打造顶级的精品期刊非一日之功。(责任编辑:高笑云)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学术期刊;数字化传播;版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149-02

根据2014年7月15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出版的《2013―2014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数字出版全年收入规模比2012年增长31.25%,高达2540.35亿元人民币[1]。其中,数字化期刊实现逐年平稳增长,我国绝大部分学术期刊也已经基本实现了数字化传播,知网(CNKI)、万方、维普、龙源等大型期刊数据库都是实现学术期刊数字化传播的有效平台。与此同时,数字化阅读已经成为科研人员进行创作研究的重要手段,数字化传播不仅仅在学术期刊的出版与传播方式上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同时也引发了在信息时代有关于学术期刊版权保护的热烈争论。毋庸置疑,学术期刊是学术界科研工作人员展示最新研究成果的重要载体,传承思想,催生创新,对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在推动作用。这种作用无论是在纸本时代还是数字化时代都是无法忽略的,相较纸本时代,数字化阅读对于阅读者更凸显方便快捷,科研人员能够通过特定搜索引擎在数据库中准确查找所需的学术资源并予以合理利用。数字化传播已经成为学术期刊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在现行法律框架和倡导资源共享的自媒体时代,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电子版权侵权的法律规制,并实现一定程度内的学术资源共享,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学术期刊的数字化传播

1996年,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一书进入公众视野,数字化生存成了人们耳熟能详的新理念,此书被誉为“20世纪信息技术及理念发展的圣经”[2]。数字化传播亦可称之为网络传播,是伴随着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达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1997年,中国学术期刊数字化光盘面世,1999年,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CNKI数字图书馆”的建成以及《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的正式启动,在我国学术期刊数字化传播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之后,万方数据库、维普期刊网、龙源期刊网等网络平台进一步推动了学术期刊的数字化传播的进度。当前,几乎绝大多数的学术期刊除了传统的传播途径外,都加入了数字化传播的行列中。这已经是不可逆转的时代大趋势。

二、学术期刊数字化传播遭遇版权保护瓶颈

追根溯源,版权是源自英美法系的法律专业术语,侧重于保护权利人的经济权利;著作权是源自大陆法系的概念,侧重于保护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因此版权和著作权都是舶来品,如今,二者之间在概念上的差别逐步缩小,这也是两大法系不断融合和相互借鉴的发展趋势。在我国法律领域,并没有严格区分版权和著作权,我国的版权保护主要是通过《著作权法》《民法通则》《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的法律条文得以体现的。为了顺应时代的变化,迄今为止,我国的《著作权法》历经三次修订,但随着学术期刊进入数字化时代,以及随之而来的公众获取和传播资源的便捷程度愈高,现有的《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条例在数字化期刊版权保护方面遭遇瓶颈,现有的为适应网络环境指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效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一)学术期刊数据库的版权保护主体设定

学术期刊数字化传播的正规载体是学术期刊数据库,这里并不涉及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如百度文库、豆丁网、道客巴巴等,他们更容易成为版权侵权行为的主体。学术期刊全文电子数据库涉及三类版权方[3]。其一是单篇学术论文的写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受本法保护。”其二是出版者,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所有”以及第16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所有。”因此,出版者基于对期刊的设计、编排享有一定的演绎作品版权和汇编作品版权。此外,《著作权法》第30条、31条还专门规定了出版者享有的其他相关权利。其三是期刊数据库同样依据著作权法第16条对编辑整理的数据库文献资源享有汇编作品版权。

(二)当前学术期刊数据库版权保护遭遇瓶颈

1.论文作者的版权保护亟须进一步健全

对论文作者的版权保护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复制权的规定上,事实上大量的网络复制行为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规制,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案件完全能够说明对于论文作者的著作权并未得到真正完整的保护。此外,目前国内三大期刊数据库都是以收费形式运作的,通常是以下载页数作为单位计算来收取用户费用的,但论文创作者却被排除在经济利益分配之外。基于上述情况,目前对于论文创作者的版权保护还更多地停留在文本层面,实际侵犯版权的行为仍然时常发生。

2.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举证更为困难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拥有各类学术期刊五千多种,实现数字化传播的一半以上,用户可以通过一次性付款获取想要的学术资源。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计算机技术再次上传至网络进行大范围传播,且不论其是否从中牟利,最重要的是并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这是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有明文规定的。对出版社而言,通常被大量传播的是单篇论文而非整本杂志,因此没有太强的法律诉求。而对于论文创作者,此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但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举证着实成为一项难度极大的工作。3.数字化传播背景下的侵权隐患

如今,网络已经成为科学研究不可获取的重要工具,为了进一步给科研人员提供便利,开放存储期刊(OpenAccessJournal,简称OAJ)作为一种学术信息共享的自由理念和出版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末兴起[4]。“付费发表,免费阅读”是OA倡导的一种一个全新的、颠覆性的理念[5]。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paper.edu.cn/)由教育部支持,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发展较好的开放存储期刊平台。目前OA期刊的版权模式主要有三种:版权保留、版权分摊、部分版权转让[6]。由此而知,OA论文的使用也是视具体情况来使用的,并非笼统的全部免费,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三、健全数字化学术期刊版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全社会的尊重版权意识

公民的版权意识是市场经济倡导法治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促进文化创新和科技进步,激发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的极为重要的激励因素。版权侵权之所以在我国屡禁不止,在数字化时代更是频繁发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全社会缺乏版权意识,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全体公民默认的一种“习惯”。尽管,很多专家用“任重而道远”来形容培养公众版权意识的艰巨性,但唯有全社会尊重版权,整个社会才会进步,法律制度和秩序才能拥有预设的尊严。

(二)加强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保护

版权的技术保护措施是版权人的私利救济方式,欧盟对其做了如下界定:“是设计用于阻止侵犯版权以及与数据库有关的特殊权利的设备、产品或方法。”[7]技术保护措施无非两类,一是控制接触作品,二是控制任意使用作品。从理论上讲,如果技术保护措施到位,将会大大增强版权保护安全。但防止版权人的权利滥用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因《著作权法》中版权期限是有限制的,超过一定期限就应进入公共领域。因此,技术措施保护的初衷是保护版权,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关注利益平衡,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三)提高网络服务商的准入门槛

网络服务商是数字化期刊侵权中无法绕开的话题,无论是百度文库、新浪爱问共享、豆丁网等知名网络服务商都曾无一例外被曝侵权,用户上传大量未经授权的文献资料广泛传播,而网络服务商不经审核一概准予,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难辞其咎。被社会认可的大型网络服务商尚且如此,其他资质较低的网络服务商为了谋取利益,就更是对用户上传文献不加分辨。因此,提高网络服务商的准入门槛,规范其运行机制,国家版权局可加强与网络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的合作,对涉嫌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商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四)确立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任何形式的管理都必须有监督作为支撑,没有监督的管理是缺乏效力的。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但有关学术期刊及其相关文献资料的互联网监督办法还未见端倪。国家版权局设立了网络在线举报,要极大地发挥在线举报的作用,就必须依赖广泛的民众监督。采取监督形式多样化,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暴露出来的版权侵权情况,这需要相关部门的鼓励和配合,从而在制度层面上保证监督机制的运行。

第8篇

关键词:音乐艺术网络传播创作观念

一、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原动力,也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国际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传播具有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综合性传播手段、整合传播模式、多元化传播者以及跨国传播等重要特征,并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诸多方面,形成了新的传播模式和文化理念。作为网络传播子系统的音乐网络传播,在传播实践中除了传播音乐作品外,还传播音乐的创作、演奏、制作技术,传播各种音乐新闻、音乐学术论文、音乐思想,以及提供各类音乐软件的共享等。这种音乐的传播方式,把每一个人所面对的计算机世界,变成了一个音乐的虚拟大社区。

音乐的网络传播,既具有上述传播共性,也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即:“即时性、反复性、时差性、主动性、交流性、自由性”(曾遂今语)。此外,我们认为,基于网络传播的强大效应,以及复制技术的广泛运用,导致“文化的生产被驱回到一种精神空间之内,但这种空间不再是旧的单个主体的空间,而是某种被降低了的集体的‘客观精神’的空间”(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或后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又如阿多诺所批判的“标准化和伪个性化”,艺术的审美深度、个性价值、历史感等“经典”标准逐渐“削平”,大众娱乐功能和商品消费功能得到大大加强。再者,由于传播技术、使用环境、欣赏心理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音乐网络传播只能以在线获取(pull)为主,而非在线欣赏(take),如曾遂今所讲的只不过是“音乐复制的自来水效应”罢了。由此必然带给人们音乐审美观、价值观的变化,并最终使得整个音乐艺术范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给当代和未来人类的音乐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如上文所述,音乐的网络传播将给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变化,促进当代音乐艺术的发展和范式转换

对音乐艺术创作观念而言,其影响和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前瞻性。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资料、信息获取的广泛性和即时性,导致了音乐创作观念的丰富和前瞻性。互联网络为人们构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现实”世界和信息宝库,使得艺术创作可以坐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便利,迅速获得当今世界不同风格、各种类型的艺术信息和音乐作品。可以说,当今艺术创作者的视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开阔和广博。反过来,一部音乐艺术作品只要问世,就有可能随着网络和其他数字多媒体传遍世界的任一角落,艺术创作者可以很快听到、看到受众的评价,与他们展开双向的交流和艺术观念的碰撞。与不同地域、不同专业、不同目的的人们的交流和互动,将极大促进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和前瞻性。但不容忽视的是,这种交流带来的艺术创作的观念和创作意识的趋同,对艺术创作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其次,创作观念的个性化、技术化。网络是一个自由空间,网络的创作和传播具有极大的自由度,每一个创作者都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艺术激情,随心所欲地进行艺术语言的探索和创造并直接进行自由的传播。过去传播中的人为导向、人为干扰基本消失了,创作者也不必考虑为了博得某些组织、评委的肯定和爱好,其个性化创作思想、创作观念得到极大解放,将会创作产生大量不同特色、独具一格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另外,在音乐网络传播中,技术对音乐创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许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个性化艺术构思和设想,通过网络及数字多媒体技术与电子音乐制作技术的协同配合,现在已经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无懈可击了。如利用计算机动画制作、音乐制作、音频处理的技术优势,创作出现了大量的flash音乐文件,把音乐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同时,技术的进步和使用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

再次,创作观念的生活化、娱乐化。作为大众传播的强势媒介,网络传播在引导大众的艺术接受、消费过程中,促进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相互亲近,艺术不再是少部分人的精神领地,而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这种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的广泛对话,直接促使音乐创作走向生活化、娱乐化。比如《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特务小强》《芙蓉姐姐》《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网络歌曲,多数作品以通俗易唱的生活化曲调和趣味幽默、娱乐搞笑的歌词为主(歌曲常被称为“口水歌”;歌词如“翠花,上酸菜”以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等),表达的是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普通人的自娱自乐,展现的是艺术的消费功能和大众娱乐功能。从宏大叙事到日常生活、从心灵审美到感官消费,音乐艺术的创作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最后,创作观念以大众(受众)为本。“当代艺术不仅仅要求观众证明自己,而是要激发观众,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观众的支持”,“今天的作品并不需要成为绝对权威或受人顶礼膜拜,它们把观众作为朋友”(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在网络传播和网络艺术中也是如此。雪村、香香、庞龙、杨臣刚等歌手及其演唱的歌曲一夜走红,无不是网络大众的点击和支持所赐。同时,网络传播非常强调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参与性,强调沟通。这种传播过程的交互性和大众评价的巨大威力,使得创作者(艺术家)为了赢得更多的支持率(点击率),将会尽可能地从大众的层面出发,以大众的审美标准为本,创作更多适合大众艺术情趣的作品,即所谓的“民间性情之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大众(受众)为本的创作观念,与接受美学的基本立场、观点相一致,延续了文艺理论从“作家创作——作品文本——读者接受”的历史演进,也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传播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笔者认为,网络传播为音乐创作观念带来的变化具有普遍的意义。这种从经典到通俗、从审美到娱乐、从精英到大众的变化,已逐渐成为当代音乐艺术的基本范式。为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重新审视,在实践上作出更为有效的探索。

参考文献:

第9篇

RSS引起了互联网上内容传播的变革,改变了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信息方式,也改变了信息消费者的信息获取方式。作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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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新浪网,.cn/digi/2009-07-24/0600997126_2.shtml

杨洁丽:《RSS的传播学分析及其商业模式探索》,广西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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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第1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第10篇

论文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电视媒体凭借其传递信息量大、传输质量高、视听效果好等优势占据了我国教育领域主流传播媒体的位置,高校电视台也随之兴起。但近年来随着快速、便捷、信息量大、双向互动、直观形象的网络多媒体传播技术的迅速崛起和广泛普及,教育电视尤其是高校电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网络时代高校电视的生存与发展成为高校教育电视工作者亟待研究和面对的问题。

1 网络时代的高校电视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电视媒体实现了媒介自身功能的扩展,由大众传播媒介的舆论宣传工具扩展到了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远程教育等领域。高校电视台在解决我国当时教育资源短缺,尤其是教师资源短缺问题,以及为我国的社会文化普及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大规模传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从而,我国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远程电视教育传输与收视网络,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提高民族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传播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得到了蓬勃发展。它的兴起与繁荣使传播环境发生了巨变,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传播模式的格局,由此对高校电视台的生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给其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新传播环境下,电视技术与计算机网络的整合发展将是高校电视台未来的发展趋势。计算机网络和电视媒介的融合以及高校电视传输的网络化,并没有构成高校电视的发展危机,而是高校电视在网络时展的拓展和延伸。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传统电视制作与传播提供了更先进、更广阔的表现手段,使高校电视的传播功能更为强大和快捷。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络与教育电视的相互交流和相互渗透,拓展高校电视制作与传播的领域,改进、扩展和丰富高校电视的传播功能,使高校电视的参与性更加广泛,使高校电视资源更好地实现共享,使高校电视节目更加人性化、互动化,使其更好地满足受众对教育信息多样化、多元化的需求。作为高校传统传播主力的闭路电视,在网络传媒的挑战和推动下,实现了与网络传媒的整合,必将会呈现出全新的传播态势和强大的生命力。

2 网络化传播对高校电视发展的促进作用

高校电视与网络传播一体化整合发展,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优势,可以克服传统电视传播的诸多缺陷。换句话说,网络化传播对高校电视的发展有深层次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1) 网络化传播增强了高校电视的传播时效

校园闭路电视传播由于按传统线性流程播出,最大的缺点就是稍纵即逝。这对于生活工作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来说,存在诸多不便。而电视和网络一体化整合使节目内容既可同步实况播出,也可异步传播。另一方面,传统电视节目内容的更新往往受制于节目板块进程的整体安排,很难突破。而网络中的电视节目内容则可以超越线性流程而随时进行更新,并与用户见面,从而大大加强了信息传播的时效性。

2) 网络化传播提高了高校电视的收视率

传统的高校闭路电视节目由于按线性流程播出,用户只能根据节目时间表和节目预告查寻节目内容信息,收视率较低。而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一体化整合后,通过强大的网络搜索功能,用户所需的节目信息迅速呈现在电脑屏幕上,极大地加强了接收节目的确定性和针对性,提高了接收信息的效率。

3) 网络化传播增强了高校电视传播的双向互动

传统的传播方式,基本上属于单向和被动的传播方式,用户只能通过直接或间接对电视机或收音机进行控制来体现微弱的主动性,通过电话、信件体现微弱的双向互动性。而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的一体化整合,使电视发展到由点到点的双向交互式的传播水平,充分体现出人的主动性和传播的双向互动性。由用户根据自己的时间、地点、兴趣主动搜索,选择节目的内容,控制节目的播放,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校园闭路电视线性传播所导致的受众的被动状态。

4) 网络化传播扩展了高校电视的传播容量

高校传统闭路电视的信息容量只能局限在有限的时间段内,信息流量变得非常有限。而电视传播和网络传播的一体化整合突破了传统电视传媒线性播出的流程,使所有信息都可以同时呈现在网上,从而大大增加了电视播出的信息容量。

5) 网络化传播扩大了高校电视的传播区域。

原来的闭路电视节目的覆盖范围受制于闭路电视网的范围,覆盖区域一般较小。而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一体化整合后,电视节目不仅可在高校校园内传播,而且通过互联网络,任何电视节目均可迅速实现全球性传播。

3 制约高校电视和网络传播一体化的因素

虽然,网络化传播对高校电视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辨证的看到,在高校乃至现有的传播环境和网络环境下,电视传播与网络传播的整合发展仍然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 转贴于

1) 校园主干网络虽然采用光导纤维,但接收终端的网线仍然采用普通双绞线,使传输效率大打折扣。这种干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网络条件与数字时代的信息流通要求极不相称。而对高校来说,由于校园网络拥挤所导致的网速缓慢、视频传输不畅等因素,制约了网络电视节目的质量,从而影响了部分师生上网观看电视的积极性。

2) 高校闭路电视系统和校园网络受制于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因素,存在设备老化、制作流程复杂导致内容更新缓慢等问题。

4 高校电视与网络传播一体化对高校电视提出的新要求

1) 对高校电视从业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应对激烈的电视媒体业的挑战,高校电视与网络传播一体化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有文理并重、终身学习、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敬业爱岗、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在高校电视这个团队中,需要更多复合性人才,他们应是既会编导,又懂摄像,还能够后期制作,是一专多能的多面手,这样才能满足网络时代高校电视发展的需要。

2) 对高校电视的技术含量提出的新要求

网络时代的电视节目后期制作很大程度上采用非线性编辑系统,在电脑平台上运作,集平面视觉设计、三维制作于一体。一个节目已经不是简单地靠单一的软件就能实现,需要多种软件甚至是不同的技术平台来实现,不仅涉及计算机技术,而且还有多媒体制作技术以及网络技术。

3) 对高校电视节目的内容提出的新要求

高校电视的定位是“教育”,因此注定了其节目内容要以其教育内涵建设为主体,它是赢得更多学习者的关键,是其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网络时代,高校电视应大力提高节目内容的质量,从节目的知识结构组织、表现形式、教学内容的设计等多方面打造精品课程,逐渐消除“课堂搬家”的现象。在节目的宽容度上也要向多元化发展,服务层次应尽量满足高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知识需求,发挥高校电视的教育张力。

4) 对高校电视的管理与工作理念提出的新要求

统筹规划,走信息资源联合开发、资源共享的道路,不再由高校某一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资料构成的,而是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按照高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内在规律,确立目标和任务,按各自不同的特点形成若干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最终形成集约的管理模式。

在崭新的管理模式下,我们还应看到,任何一种传播方式只有充分发挥个体优势,才能经受得起新型传播方式的冲击和挑战。报纸、图书和杂志等印刷媒体无论在广播、电视盛行的时代,还是在当今的网络时代,始终经久不衰,正是因为电子书籍无法替代纸张印刷品的诸多传播优势。同样,电视和网络传媒一体化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个体优势,才能在今后发展的进程中开创出更广阔的生命空间。

5 结论

网络时代高校电视既面临着发展的机遇,也存在挑战。网络媒介的多领域渗透,将更好地拓展未来高校电视的发展空间。高校电视与网络化传播的互融,将是高校电视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带动了教育电视制作与传播模式的变革,我们更应借助于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络与教育电视的相互交流和相互渗透,拓展教育电视制作与传播的领域,以期改进、扩展和丰富教育电视的传播功能,充分挖掘高校电视节目的教育内涵,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电视在网络时代取得更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 学术期刊 数字化 体制 版权 人才

中图分类号: G230.7 文献标识码:A

当前传统纸质期刊出版正面对全球报刊出版的数字化变革,这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对传统的纸质期刊是一场生与死的考验。如何适应这场数字化革命的进程,以获取新的生存方式,促进期刊在新时期的发展,这是摆在当前期刊出版从业者面前急需考虑的问题。

1科技期刊数字化转型需和期刊体制制度改革相结合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2012 年7 月了《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这是由国家权力部门自上而下推行的期刊体制改革,但由于各地方、各种期刊出版的情况不尽相同,从业人员身份相对较复杂,这办法让中国科技学术期刊界感到无所适从,很多人难以接受,影响了期刊数字化的实施。不管这些改革的措施是否妥当,但目前对于科技学术期刊来说,如何能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之路并进行相关配套的改革措施,科学合理地设计新的发展框架是最为关键的。在这过程中,我们还在为期刊体制改革和期刊的数字化转型去分谁先谁后时,却不知已把期刊的数字化工作给耽搁了,如何去推进学术期刊数字化是学术期刊能否更好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在现今网络信息化时代要更具紧迫性。(1)传统学术期刊的出版受市场调控,由于经费等问题促使图书馆学术期刊的存书数量变少,而网络数据库平台可以大量收录各种传统纸质期刊论文的数字版本,读者通过这数据库又能非常方便地检索出所要的资料,通过计算机系统检索的效率完胜了纸质学术期刊上的人工检索。传统大型的图书馆是无法具备这种功能的。把数字化的论文集合一起,进行集中管理,再对外推广和提供服务,不仅能提高学术络数据库的规模,而且还能增加它的经济收入。这样能产生良性循环,促使学术络数据库做大做强,使得该数据库的经营管理者能更有实力收集、购买到更多的学术期刊论文资源。再者,作为读者也能够更快捷、更方便地从学术络数据库中获取到自己所要的学术文献,改变了阅读方式。现在有很多读者已不再去传统的图书馆查阅纸质的学术期刊的文献资料,而是从网络论文数据库中查找。(2)学术期刊数字化实现去了纸质期刊的网络传播,进一步提升科研学术成果的交流效率。(3)创新期刊体系制度,促进学术期刊数字化获得成功。当前政府推行的学术期刊体制改革还主要是围绕着传统期刊来进行设计,还未充分考虑到期刊数字化的转型与发展,所出台的措施适用期不长。在现行期刊体制下,有“刊号”的学术期刊才算是正规的,能被政府、各学术团体和科研院所所承认,作者的文章只有通过正规、有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刊出才算是正式出版,这样才会得到官方和行业评价体系的认可。而数字化的学术期刊其刊载的论文目前未被官方和行业认可。因此,要对现行期刊体制做出改革,促进期刊数字化的转型获得更好发展。

2版权处理是学术期刊数字化过程中亟需面对的问题

当今天社会已进入数字信息时代,数字化的信息传播已成为人们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而强大的数字技术又为信息传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国加入WTO后,更加重视著作权的保护,2001年重新修订了著作权法,在已有的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和广播权等几种传播权外,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它是针对互联网的最主要特点――交互特点而增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利是指版权所有人在互联网上利用有线或无线的技术手段来上传其作品的权利,这是一种在多媒体的互联网时代产生出的一种新兴的著作权,这种权利也归属于著作权人,未经其本人授权,其他的人们和单位组织都不能擅自将其作品放到互联网上传播,除非特殊情况,有法律规定的和法定许可等外。否则,将是侵权行为。这种新的著作权――传播权是属于著作权人的,不属于期刊社,期刊社若需要其作品在网上公布,还要和作者明确好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让渡内容,在签署其作品的版权转让协议时一并加入。另外要注意的是,在这协议签订前已有的或其它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仍然归作者所有,而不是在期刊社手中或其它传播媒介中,更不是在数字化传播领域的专业公司手里,假如纸质期刊刊出的这些作品要上互联网传播,那么数字化传播机构还要再与作者补签份传播权的转让协议,方能在网络上进行传播。这种在互联网时代产生的版权问题,已对期刊的数字出版产生很大影响。而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笔者认为传统期刊社应选择专业的数字化传播公司,与它进行独家授权合作,在规范信息数字化的版权事务实上,从内容和流通两方面入手,做好详细说明,期刊社要和作者签署好协议,获得授权。这样通过专业、大型的数字化传播公司,开发出一系列专项的期刊数据库产品,传播公司再利新媒介和新技术整合好各种资源,独立组织产品出版和进行市场营销,积极稳妥地推进期刊数字化出版。对于传统纸质期刊,在规范其他信息服务者擅自在网上传播数据时,也保证了它的发行和经营。

3科技期刊数字出版逐渐成为主体

“到2020年,传统出版单位基本完成数字化转型,其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运营份额在总份额中占有绝对优势 ”,这是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目标。随着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互联网技术越来越成熟,期刊数字化进程中就会产生新的管理模式,新的编辑出版理念(下转第58页)(上接第38页)。例如:数字化办刊思维方式、数字化期刊的主导策划、数字化的编辑新技术以及电子传播新媒介的运用、期刊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品牌营销等。在他们逐步成为主流时,又促使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办刊思维产生重要的转变。两种方式和思维相互促动,相互影响,共同推动期刊在出版技术的规范、出版平台的运用、出版业务的经营,出版组织的构架等方面产生全面整合。这过程是二者全面融合发展的过程,它以数字出版为主体或主导,迫使传统出版机构集团化,出版业务集约化、经营方式规模化。这样在期刊编辑出版、品牌创建、出版方式、服务提供等方面就会产生新的机制,从而实现原有体制的创新,使得期刊的核心竞争优势变得更为突出。

4培养复合型、创新型的编辑出版人才是学术期刊数字化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数字出版岗位的人员大多数是IT业人士,对文章的组稿、编辑加工、校对以及策划等传统的编辑出版业务并不是很了解,而传统的编辑出版人员在面对新的数字化技术,新的出版流程,新的操作方式也不熟悉。这就要求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实际运用能力更为综合与全面。因此,当前急需培养出一批既懂传统编辑出版业务,又能精通数字技术;既懂传统经营管理,又能对数字信息处理和运作有很深认识的实用型复合人才。这首先在出版单位要制定出详细的人才培养计划,在制度上得到保障,塑造良好的学习和交流氛围,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与高等院校联合,进行专业数字化人才培养。其次编辑出版人员要转变观念、调整知识结构,掌握必要的数字出版技术。例如:电子邮件收发、电子文档处理、基本网页制作、数据库平台应用及设计、数据资源检索及从海量网络资源中搜索等,并要加强与技术服务商或者网络平台营销商的合作,以提高被检索率,扩大期刊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读者。再者掌握好计算机基础知识、对网络问题和有关设备故障的能进行有效处理等,以应对突发状况,并通过网络和各种电子媒介培养和读者同步的阅读习惯,以加强对读者的沟通交流,更好为期刊出版服务。

总之,学术期刊数字化是期刊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要认真面对转型,不应固守自我,各自称雄,在创新中发展自己,积极去寻求组织、业务、平台、规范等全方位的融合。改变传统思维方式,树立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为主导的观念,共同开拓,构建学术期刊数字出版的新体系,提高学术期刊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汪曙华.学术期的刊数字化转型及其制度创新[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4).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商 避风港 红旗 侵权行为

    一、“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概述

    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横空出世,在带给人们无限的方便的同时,也随之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任何一个作品和信息,公众都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便利进行未经许可的复制、抄袭、或演绎。对使用人来说,这是一种福音,而对权利人来讲却是一种灾难。网络环境下,利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进行的下载、复制和传播行为,为传承人类文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发展,最终推动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不加限制和不受约束的复制行为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侵犯着作权案件的发生,给传统的着作权法律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立法速度滞后于社会信息化的进程,网络着作权保护领域一度处于法律真空状态。直到2001年,新修改的《着作权法》第9条最终以立法形式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确认了网络传播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使用方式之一,同时,第58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所谓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着作权人有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就能有效地阻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其作品上载到网络上,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并于7月1日起实施,由此我国的网络信息传播才逐渐开始步入正轨,这是我国网络信息产业发展历史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条例》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公众无偿使用着作权的情形,权利人发现被侵权时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等,对着作权保护、权利限制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免除等作了规定,有利于发挥网络传播作品便利快捷的功能,更好地体现了产业发展与权利人利益、公众利益的平衡。值得一书的是,其中的“避风港原则”和相关的“红旗原则”引起了各方的热议,当然我国设立避风港规则的基本目的与价值取向是肯定并支持网络技术的发展,《条例》制定者指出,该制度使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有可能通过履行某些义务而被免除连带赔偿责任。

    所谓“避风港”原则,又被称为“通知+移除”原则,是法律中规定的网络服务商的免责条款,最早适用于版权领域,后来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具体指在发生版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时,如果网络服务商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网络中介服务商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网络服务商不承担侵权责任。避风港原则最早来自于美国1998年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美国当时规定避风港原则主要是为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考虑到有些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能力事先对他人上传的作品进行审查,而且事前也不知道并且不应该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在着作权人通知的情况下,对侵权内容进行移除的规则,即“通知+移除”。避风港原则的适用减少了网络空间提供型、搜索链接型等类型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刺激了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条例》的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具体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自动接入服务、自动传输服务、自动存储、提供信息网络空间、提供搜索与链接服务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这些条款属于对避风港原则明确规定与细化。

    2005年7月,百代、华纳、环球等七大国际唱片公司提出诉讼,理由是百度在搜索页面上提供了部分未授权的MP3下载链接。百度公司称,责任应当在于提供盗版音乐的网站,而非提供搜索和链接的本公司,之后百度一审和二审均获得胜诉,而其主张的即为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原则的出现主要还是由于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出现了互联网企业之后,由于这类企业提供网络服务的性质,也随着社会公众法律和权利意识的提高,如何处理可能存在的作品着作权侵权问题显得尤其重要。事实证明避风港原则的法律规定对互联网企业的迅速崛起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又有着新的挑战,许多人甚至认为避风港原则成为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尚方宝剑”,那么该如何防止避风港原则的过度适用给着作权人带来损失呢?2011年爆发的“百度文库”事件将此争议推向。百度公司认为百度文库建立的法律依据即为避风港原则。更多的人提出了对避风港原则的质疑:避风港原则是否过于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百度没有对文库里的内容进行选择、编排和推荐等活动,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存在这些行为,或者文库存在畅销或着名的小说,百度说自己不知情或者不应该知情则是不符合实际的,其实这就涉及到了红旗原则。

    作为避风港原则的例外,红旗原则主要侧重于保护着作权人的利益。红旗原则即如果侵犯着作权(主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能装做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移除侵权信息,就算着作权人没有发出过通知,也应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第三方是侵权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从标准的严厉性程度来看,“红旗标准”绝非远高于一般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认定标准。相反,它是一种最为起码的标准:用户上传的内容或被链接的内容的侵权性质,已经明显到了象一面鲜亮色红旗,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又能够看到这些内容,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当然不能采取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的“鸵鸟政策”,就如同将头埋入泥土之中一样,放任侵权内容的传播。红旗原则在我国的法律立法中,主要体现在《条例》第二十二条:……(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第二十三条的“但书”……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二、“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的性质和实践意义

    根据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可以确定,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性质应为免责条款,即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即使构成了侵权,其仍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免责,而非属于归责条款:着作权人负有举证的责任,即需要证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符合着作权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但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以避风港原则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也就是说,避风港没有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何种行为会构成侵权,而只是涉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何种行为可以逃避法律责任。自《条例》颁布并实施以来,围绕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其在实践的适用中可能存在诸如加重了着作权权利人的负担,包括举证责任和信息采集、通知-删除证明等。另外,网络服务商“明知”与“应知”的判定和注意义务在实践存在难以判定的问题。但总体上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所确立的免责条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首先,在网络活动中,网络服务提供商并不是信息的接受方,只是提供接入、链接、缓存和信息存储等服务,而避风港原则使得网络服务商在纠纷解决中处于类似消极中立的位置,这样网络服务商就变成解决着作权人和网络用户纠纷的平台。其在接到着作权人发出的侵权通知后,一般只是根据避风港的要求进行表面审查,而非实质审查。经审查后,只要符合避风港的格式,网络服务商提供就会按照着作权人或用户的要求断开链接或者删除相关的信息。这种促使着作权人与网络用户之间通过直接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使网络服务商从逐个事先审查的繁琐工作中解脱出来,便于将精力用在发展技术和更好的提供服务商。

    其次,避风港原则根据生活实践和商业实际,在着作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进行合理的分工。由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庞杂的数据,网络服务提供商通常情况下难以发现其提供接入、链接和存储的数据存在侵权的情形,因此并不需要主动进行审查,否则加重他们的责任势必会影响到正常的网络传播,扼杀网络的自由和便捷。另一方面,着作权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势必对侵权极为敏感,因而避风港原则将审查侵权任务主要放在着作权人身上是极为合理的。当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通知网络服务商,后者根据避风港原则进行审查后删除侵权信息,制止侵权的继续,从而维护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自己也免除了责任。

    最后,避风港原则使网络服务提供商摆脱了可能连带侵权的桎梏,促进网络信息业的快速发展。实际上,这也是美国立法确立此原则的初衷。避风港的确立十分必要,通过立法支持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如权利人通知、服务商审查、反通知和确定是否删除等一系列程序,既为权利人提供制止侵权的手段,也促使网络服务商守法经营,自律经营,让广大公众能够很好地、自由地利用网络获取他们想得到的信息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