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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4 15:26:43

执法工作方案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城管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程序为突破口,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畅通司法强制执行权申请渠道、增强执法对象自觉守法意识、营造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参与城管行政执法的社会环境为着力点,以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树立城管执法权威,改善队伍形象,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二、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再造执法流程,建立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一)督查机构与执法大队共同行使检查权。各执法大队负责所辖区域内日常巡查,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应及时教育改正,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和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立案查处。各级行政执法局督查机构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配备各类取证设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法大队日常巡查未能发现的违法行为,收集违法线索,制成督办单交执法大队办理。

(二)执法大队依法行使调查权。执法大队自行发现的违法线索和督察机构派遣的案件,由两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主要采取拍照、录像、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制作勘验笔录等方式。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执法对象应尽量避免使用暂扣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减少对立情绪,避免激化矛盾。执法大队经调查取证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提出拟给予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建议。涉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三)分级行使行政处罚决定权。局法规科负责对执法大队提请审查案件的主体资格认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适用进行审查。凡证据不充分、程序有瑕疵的案件,应退回大队补充完善;凡证据严重缺失、无法补充完善的,应进行撤案处理。经法规机构审查合格的案件分别由分管队伍和法制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案情复杂和罚款超过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领导班子集体召开案审会研究决定。

(四)申请人民法院行使强制执行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不能执行到位的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各县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申请执行书》应由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全市城管系统所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应由市行政执法局法规机构再次审核把关。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培训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对城管执法的考核和培训力度,保障城管标准化执法成效。

(一)建立导向型量化考核机制。实现执法队员工作任务的目标化和工作标准的量化,以案件办理的多少和办案质量的高低检验工作绩效。在《市城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试行办法》和《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以案件完成率为主要依据,制定出台《大队月度考评办法》,进一步量化绩效考核体系。

(二)建立实战与理论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通过对执法实践大的共性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情景模拟执法考核、典型案例分析、专题执法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在全系统推行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及使用规范,每名执法队员都要熟悉把握实体法和自由裁量权标准,正确运用法律程序,熟练掌握各种执法艺术和技巧,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四、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各级城管部门要主动搭建城管执法互动平台,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畅通群众参与和监督城管执法渠道,努力营造社会拥护支持城管执法的舆论氛围。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城管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编印城管便民服务手册,定期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争取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让当事人详细了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增强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度和参与度,消除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动因和对立情绪,实现工作重点从只注重事后管理的"单极"模式向事后处罚与事前预防并重的"两极"模式转变。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2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及遵守执法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对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扩大综合执法试点,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结合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手续简化、方便快捷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贯彻《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下半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

(二)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广泛调研,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的问题。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健全决策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廉洁高效地为民服务。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对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肃查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中出现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城镇拆迁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配套制度,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力度,完成年的清欠工作目标,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环保执法部门在纠正企业排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督促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

二、紧贴中心,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一)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安全,使之发挥最大效益。

(二)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征收征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土地征用和拆迁规模;督促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划,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纠正和解决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配合主管部门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整顿规范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

(四)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和安监部门要认真参加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惩防并举,围绕制度建设推动抓源治本相关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围绕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认真解决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矿业权出让方法,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

(二)推动《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56号)和《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要求,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要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合法、交易公平、行为规范的要求,督促主管部门针对目前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逐步将分散的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从部门和行业管理中分离出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机构。各级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在地和驻在部门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规避招投标、越权招标、虚假招标、串标、非法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大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四)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执法监察,检查有关部门是否按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检查退耕还林补助款是否足额兑现农户;检查种苗款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种苗招标采购情况。对退耕还林中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助款和种苗购置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要继续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案件,工程承发包中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的案件,政府投资决策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靠实责任,保证执法监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年执法监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执法监察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执法监察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具体业务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总体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职责,狠抓的执法监地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本地、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组织实施好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执法监察工作不重视是失职,抓不好也是失职,不抓更是失职,对责任不到位、工作失职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将执法监察各项任务量化、细化、分解。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抓住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确定执法监察切入点和突破口,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同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执法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保质保量完成执法监察任务。牵头单位要增强搞好执法监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履行职责,对牵头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执法监察,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和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主动将承担的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执法监察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协调联系。执法监察工作量大面宽,需各方协作配合。市、县监察机关要加强执法监察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县(区)监察机关和市直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执法监察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件,纠正和处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的各项制度及从源头上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等。要严格执行制度,及时上报执法监察信息月报和半年报表,做到月初有安排、月中有小结、月终有总结,促进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畅通,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及时上报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的同时,要组织力理认真查处,该移送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3

一、20*年度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标准及重点

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54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的通知》(遵府法[20*]3号)要求及《*市房产管理局20*年度*市房管系统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入卷装订、行政自由裁量,行政许可案卷程序、案卷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对梳理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组织整改提高。

二、组织机构

*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另行文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全市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设四个指导检查小组,分别市房管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如下:

第一组由副局长徐江同志带队,成员由产权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仁怀市房管局、赤水市建设局、习水县建设局和桐梓县建设局;

第二组由副局长李晓东同志带队,成员由经营科、直属分局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绥阳县房管局、正安县建设局和道真县房管局;

第三组由副局长谭华同志带队,成员由拆迁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湄潭县建设局、凤冈县房管局、余庆县房管局和务川县建设局;

第四组由纪检组长张家美同志带队,成员为拆迁处、监察室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市房管局各业务部门和*县房管局;

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由*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

各指导检查小组根据20*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和时间安排自行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应当于20*年10月15日前检查完毕,并形成书面材料送法规科汇总上报。

二、20*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7月---8月31日)

1、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应当将本部门和本机关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拟写说明材料;并将本评查年度(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于8月30日前报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2、制定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3、制定评查工作的激励办法和发现违法行为的纠正程序;

4、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明确本机关参加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并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及案卷评查工作安排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二)自评阶段(20*年8月31日---9月15日)

1、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

2、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评出本机关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

3、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评出本部门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并于9月10日前将评出的案卷送第四指导检查小组和政策法规科进行复查。法规科在各部门评出的行政许可标准案卷中评出1—3份案卷,以备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4、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于9月10日前将评出的案卷报送相应指导检查小组和市房管局政策法规科。

(三)综合评查阶段(20*年9月15日---10月15日)

1、*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小组抽查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同时对各县(市)房管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标准案卷进行复查;

2、市房产管理局指导检查小组共同评出本系统4卷标准案卷,并将评查出的各类标准卷和优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本系统,以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3、市房产管理局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1—3卷,行政许可案卷1—3卷复印按规范要求装订后,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由市法制办、档案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评查组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的问题反馈到各被评查单位。

(四)整改提高(20*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梳理出本部门和本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书面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再由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梳理出本机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2、对梳理出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标准、期限;

3、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房产管理局、并同时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4、市房产管理局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省建设厅,并报省建设厅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总结阶段(20*年11月15日---12月5日)

市房产管理局汇总本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于12月5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总结。总结要求有本评查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镇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

(四)坚持立足本职和协调配合相结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互助,形成普法合力。

(五)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并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台账管理机制。镇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细化量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并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镇普法办。

(二)督导推进机制。镇纪检、普法办要制定督导工作办法,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对镇直各单位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公益普法机制。推动各新闻媒体单位在报纸、杂志、广播开设普法专版、专栏、专题等,配合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和手机报等传统和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考核评价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5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以及省、市卫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扎实做好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努力打赢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XX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XX

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局长

XX

县住建局局长

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XX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XX乡党委书记

XX

XX镇镇长

XX

XX乡乡长

XX

XX乡乡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片办”),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县卫片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县级督察、审核验收,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提请县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责任分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拟定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对卫片图斑进行核查、查处、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2.县检察院负责卫片中的公益诉讼。

3.县法院负责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4.县公安局负责犯罪行为的查处。

5.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非煤矿山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井口行为。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部门查处结果,依法依规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企业做出处理。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纠正违法违规土地流转行为。

9.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具体卫片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特殊矿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对确定为新增违法行为的,要坚决“零容忍”,本着既要查事也要查人的原则,不能“以罚代管”和“以罚代刑”;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应拆除没收的坚决拆除没收、应移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确保对新增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对历史遗留的尚未依法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解决,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将此类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逐一进行销号。

(二)认真抓好信息统计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毁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有实地现场照片;已经完善审批手续的,要填报审批文件文号、批准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对象

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20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二)图斑核查与成果上报

各乡镇组织所辖区域开展图斑核查,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违法行为。

2020年7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第二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2020年10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第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2020年1月5日前,县卫片办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三)信息上报

1.工作方案。在县部署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后,各乡镇要及时制定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并报县卫片办备案。

2.数据审核及验收方案。各乡镇要尽快将数据审核工作方案、验收方案报县卫片办备案。

3.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情况。各乡镇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要将相关情况报县卫片办。

4.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各乡镇负责汇总本辖区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0日前将电子件报县卫片办,遇双休日、节假日,在放假前一天上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即时向县卫片办作出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把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本辖区自查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动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自查整改的主体,对查、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推动违法图斑和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确保最终实现消除违法状态,并配合部、省、市、县完成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协调和解决各乡镇及部门开展卫片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大图斑核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组织开展县级督查、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对违法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或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建议县政府进行警示约谈或责任追究;配合部、省、市完成卫片执法验收、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等工作。

(三)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日常执法评价

县卫片办要对各乡镇及部门查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查,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作为衡量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工作的检验标准。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环绕环保中心工作,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以强化队伍素质、增强执法能力、整合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机制为抓手,积极探索环境监察工作新模式,建立规范、科学、主动高效的环境执法机制,全面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强化监察执法,以服务污染减排追求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是顺利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必要措施。县环境监察大队将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果断出击,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高发态势。要加强并改进污染源巡查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职能,以我为止、主动行动。在实施对辖区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等经常性现场监察的同时,要“趁热打铁”,限时发出监察意见或行政处罚通知,做到检查有结果,处罚有着落,执行能到位,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执法的威慑力度,提高查处效果,力戒查而不决周期过长、处罚“事过境迁”效力衰减现象。

(二)完善基础工作,以规范化管理助推执法效能。

要不断加强环境监察基础工作,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善于将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有效的运行监管模式。要建立完善污染源基础档案库、动态数据库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库,全面掌握污染源企业排污和企业环境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垃圾填埋厂、饮用水源地、矿山开采企业和尾矿库等的环境监管档案,建立重点流域主要入河排污口档案,做到情况明、问题清,监管到位;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重大危险源和应急物资信息库及预案,增强环境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境监察意见情况永久性信息档案,为实行分类监管(如一般性检查抽查、重点检查、加密检查)等提供依据,发挥执法检查的累计和长期效应。

(三)创新工作机制,以强化执行力度增益执法效能。

要严格落实环境监察意见,全面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要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取证设备的管理使用,要研究建立环境执法取证平台,重视发挥所配执法取证设备在现场执法中的作用,切实把现有执法取证设备用起来、用出成效,不断促进执法效能提升。

(四)用好信息网络,以科技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提高对重点污染企业的远程控制能力和现场执法效率,推动环境监察执法的自动化、信息化进程。今年,我队要抓住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和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的契机,着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在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基础上,将其做为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实现污染自动监控数据行政处罚零的突破。加快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信息化、电子化管理水平。全面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尽快实现互联户通,提高群众环保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尽早化解环境矛盾。积极利用电子公文传输功能,提高公文运转与报文时效。

(五)加强部门联动,以扩展处罚结果放大执法效能。

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行动多部分联合行动的优势,主动加强与监察、工商等部分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行监督管理、证卷监督管理等金融管理部门协作,及时通报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充分发挥企业环境信息在上市核查、融资、信贷、企业以及法人代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把关参与作用,放大环境处罚效果。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主动配合公安、法院等机构,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六)加强队伍管理,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执法效能。

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强化依法执法、廉洁执法和高效执法意识,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环保卫士田洪光为榜样,以身边典型为标杆,大力发扬勤于钻研、勇挑重担、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以环境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促进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提升,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全省环境监察系统2011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队将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环境执法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执法效能建设年活动”摆上突出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大队长做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使活动自始自终置于有力领导下,进展顺利。

2、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执法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建。我队将把开展执法效能建设与日常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精细实施,得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并通过扎实的工作、积极的创新和不断的努力,取得良好的成效。

3、深入实践,总结提高。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年活动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照搬,需要结合各地情况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在工作实践中开成各具特色的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方式方法。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我队根据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梳理阶段(5月下旬前)

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3、执法效能建设阶段(6月1日开始,贯穿活动至终)

进一步强化监察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基础档案,建立规章制度,增强监察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7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切实查找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制度建设,以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形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全市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规范审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法规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经审局、监察室、法规处、经审处、社保处、企业处、外资处、固投处、行事处、农环处、财金处、计算机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为副主任,主要负责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审计执法程序。进一步梳理审计执法依据,细化审计执法内外部程序,并经市法制办确认,保证审计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规范审计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取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调查取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审计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实行审计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

(四)规范管理审计执法人员。严格审计执法资格审查,坚持持证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文明执法方式。

(五)大力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推行网上办案。对凡符合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行为,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六)实行行政指导和执法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行政指导力度,促进执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执法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执法效能和管理效果。通过完善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公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执法、以审谋私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全市审计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共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主要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加强审计执法工作在审计网和省市信息渠道的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7-9月份)。一是明确审计执法主体,完善审计职权目录;二是梳理审计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完善审计执法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执法证据规范的要求;五是进一步细化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六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七是公开审计执法事项,将执法主体职权、程序步骤、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及执法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八是推行网上执法,凡具备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案件,要求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制处不定期对各相关处室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保障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圆满完成。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规处对全市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审计系统目标考核内容。

(五)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作为集中整治年,2014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各单位要自觉坚持规范化行政执法。

五、有关要求

(一)在正常审计工作中做好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以这次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更好的规范审计各项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8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验收。

(二)工作分工。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制订、落实奖惩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公安局、人事局、规划和建设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对符合15号令第3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实施问责,对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协调法院及时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检察院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管辖区域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领导、检查,开展约谈和问责。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及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6月15日以前)

市国土资源局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县(区),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于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5月15日前将各地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组织县(区)之间的交叉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部、省督查意见进一步推进整改查处工作。

6月28日前各县(区)根据部、省核准后的督查意见,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政府。7月1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汇总各县(区)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按要求分别报送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违法严重程度和比例变动趋势等因素进行排序;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共同确定拟约谈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建议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负责通报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各县(区)要采取排序、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形式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8月2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在各地完成查处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对各地进行验收,并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督查、验收组的验收和抽查。凡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县(区)不得通过验收,并暂停办理用地审批呈报手续。

8月2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各县(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呈送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将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市、县、区监察、人事、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查处整改情况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开展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任组长的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政府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国土资发〔2010〕15号文件、《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明晰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确保按要求填报、汇总相关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参加全国、全省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一是对各级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对各地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开展业务指导。

(三)确保工作质量

1、按时报送数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2、实行政府领导签名制度。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3、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月报和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市工作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各地要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配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外业作业用的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设备,同时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界限,特别要把握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土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

(四)严肃查处问责

各地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9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中的疑似违法图斑;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本通知为依据;《规范》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3月12日)。召开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大会,成立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和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先期整改阶段(3月13日-4月30日)。4月30日前,国土资源部向各地传发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传发前,各地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期间,省政府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卫片数据,用省内“约谈”计算方法核算出各地违法占地占用耕地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比例,进行全省排名,将比例超过全省平均值50%的列入约谈范围,并对排名靠前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三)数据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1日-6月10日)。各地根据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核查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按照要求逐一判别图斑性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6月10日,各县(市)、区向市国土资源局初报数据成果。

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予以设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更改要求。

(四)督查审核阶段(6月11日-7月31日)。6月15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进行督查。6月20日前,市局对各县(市)、区初报数据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6月3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向国土资源部发送。7月31日前,国土资源部将审核意见下发各地并要求整改纠正。

(五)数据修改验收阶段(8月1日-9月25日)。8月5日前,各地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上报数据须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局提交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8月13日前,省级完成验收工作;9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完成验收工作。

在验收通过后10日内,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各地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最终数据结果、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

(六)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国土资源部将分别根据各地年度土地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检查(监测)时段。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将不再执行此项政策)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认定,须出具证明文件,并将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以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目标要求,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计入所在市、县政府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实施问责追究时,根据县(市)、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的,规划大纲已经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传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五、成果报送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地报送的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汇总统计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和《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数据填报要求。

各地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系统,通过网络填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国土资源局电子邮箱。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主管秘书长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务必提高认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启动部署。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石字〔〕7号)文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机构建全、职责清晰,确保整改成效,确保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

(二)要按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任务。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纪政纪的,坚决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拆除并恢复耕种;对符合办理用地手续条件又能安排用地指标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确保6月3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5月31日前,市政府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少于三轮次的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拆除复耕、整改查处到位情况督导检查。6月初,市政府对拆除复耕、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10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县本级和各乡(镇)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服务企业的理念有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检查内容、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主要内容

1、执法的主体是否整合到位。检查各职能部门、同一单位的各科室及下属机构执法职能整合情况,有无重复执法、多头执法。

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检查各执法部门及其内设科室、下属机构职能权限是否理顺,责任是否明确,问责机制建立是否规范。

3、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检查是否将执法重心下移,是否对各层级行政执法权限进行明确,执法检查成果是否共享,是否存在多级重复执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检查是否建立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乱执法。

5、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建立公开、统一、规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自由裁量权幅度是否合理、可操作,是否完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6、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追究失职、违规人员的责任。

(二)检查范围

县直和各乡(镇)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检查时间

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2月至3月上旬)。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和要求,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自3月份起,省里将对市、县(市、区)开展暗访活动,并贯穿整个活动。3月12日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3月中旬至4月)。3月中旬起,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将联合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检查。自4月起,省监督检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5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令有关地方、行政执法单位限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6月)。各有关部门针对自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全县执法种类、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依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统一梳理和规范;对好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行政执法规范性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此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达到三个明显减少:检查次数、检查主体、检查层级明显减少;实现三个一律: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可精简的一律精简;坚决遏制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11

为切实做好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严肃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卫片核查情况,对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2〕55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288号),对违法用地严重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五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部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四是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地方填报为“空闲地”但2012、2013年度遥感影像均显示为已建设的图斑。五是虽然未在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中体现,但2013年度内发生的违法用地。

2014年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建立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上虞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查、验收;三是制定警示约谈方案,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警示约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所涉及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涉及图斑的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收集和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按时上报本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和各类统计报表,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国土局工作

⒈负责提供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相关数据成果,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⒉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⒊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供地和采矿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的内容。

⒋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⒌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的内容,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⒍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审核《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 “违法情况” 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报绍兴市局执法监察局。

四、工作安排

2014年4月至5月,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我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区政府组织再次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5月至6月,领取并下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6月至7月,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为依据开展核查,填报数据,进一步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7月15日前,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初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成果。

7月25日前,做好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初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8月5日前,迎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卫片数据的验收工作,并做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交叉验收准备工作。

9月5日前,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叉验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进一步修正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的省级督查验收准备工作。

9月1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上报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9月25日前,区政府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10月至12月,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对象、工作程序、政策界限等多个方面变动较大,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做到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按时段、保质量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查处整改落实。

要明确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并与当前的控违拆违工作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借势推进,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抓好违法用地查处执行落实工作,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及时执行落实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内容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建章立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12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回顾总结2017年度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实际,通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推动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整体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评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估方法

一是工作安排“一盘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查执法要求,对职业健康执法评估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将职业健康“三同时”专项整治等各类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2016年以来纳入重点危害行业专项治理企业、历年评估中查出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其他评估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不合格企业等三类重点单位,全部纳入今年评估企业范围,同时纳入检查执法重点,在评估中安排检查执法、督导整改,推动落实各项要求。省、市两级评估时,将检查执法情况纳入评估,现场抽查企业要全部开展检查执法。

二是既定企业“全生产”。各村、辖区各有关企业要汲取前几年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按照评估内容全面做好评估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区局分配的评估企业提前做好充分的摸排与定位,确保评估时所上报的评估企业全部是正常生产企业。

三是评估信息“上平台”。今年评估企业要全部应用《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通过网络上传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并提交评估申请,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评估步骤及安排

(一)自评整改(2020年1—6月)

全面摸排确定2020年评估企业名单,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工作并进行网上填报,开展资料审查和督促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备查。

(二)迎接评估(2020年7—9月)

8月份,区局将在省局、市局评估之前,适时组织人员对区属各有关企业开展情况预前进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0年11—12月)

对各有关企业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五、评估资料准备

(一)2020年度评估周期(2017年9月--2020年8月)工作情况,包括评估工作基本情况、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上一年度评估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年度检查执法计划。三类重点单位汇总名单。

(三)审查评估资料的相关记录,按计划开展现场检查执法的文书资料及相关企业整改闭环资料等。

(四)区安监局相关股室督查、指导评估工作的相关记录资料。

(五)2020年评估企业的相关资料。通过平台上传评估周期内有效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有关数据,确实无法上传的企业以及现场抽查企业,书面提供资料原件。资料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评估方法有关内容。

六、评估指标及计分

评估指标共10项。应纳入评估的三类单位未纳入评估及检点的,以及因不掌握企业停产停建情况导致评估不能正常开展的,按漏评企业数占评估企业数比率,双倍扣除实际评估总得分相应比率分值。企业资料弄虚作假、篡改的,相关指标项按不合格计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镇属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