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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论文

时间:2023-01-29 14:23:32

消防管理论文

第1篇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部分省市的燃气安全管理监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燃气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1、概述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为了帮助工程监督、检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2)法制建设滞后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3)规范、标准不健全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4、结束语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5、参考资料[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5]《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4.29[7]《上海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1999.2

第2篇

消防工作是电力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电力部门设备和管理的现代化,大量新的设备、组件、材料被广泛的应用到电力部门消防工作当中去,本论文由

的系统工程。

过去,对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基本上都采用单纯的人工管理方式,这种方式工作量大、耗时长、现势性差,给工作和生产带来了不便,已经不能适应电力部门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如果能够建立一个消防设备管理系统,将这些消防设备的基本信息存储到计算机上,让计算机协助管理人员分析和处理这些繁琐的重复性工作,使管理人员可以即时地了解到这些消防设备器材的信息,为合理有效地管理这些消防设备,及时迅速地更新、更换消防材料提供保障,为火警受理、实力调度、预案实施提供有力的辅助决策,从而为电力部门的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针对这一需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我们为某电力部门开发了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本文将结合该系统的开发过程,重点阐述了该系统中所涉及的数据组织方面的工作。

二、系统的数据组织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在VisualBasic的开发环境下,以吉奥之星公司的基础模块GeoMap为开发平台,采用GeoStar的dws格式文件管理空间数据,采用MicrosoftAccess管理属性数据,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之间通过目标标识OID进行关联,如图1所示。

1.空间数据的来源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所配套的数据格式转换工具可将多种已有的数据格式像ESRI的shp格式、MapInfo的mif格式、AutoCAD的dxf格式转化成该系统所需要的GeoStar的gws格式,同时,该系统可对扫描后的地图进行交互式矢量化,经编辑处理后直接存储为gws格式文件。

2.空间数据的组织GeoMap是GeoStarNT版的二次开发工具,由一个OLE控件(GeoMap)和一组近20个OLE自动化对象构成,应用于标准Windows开发环境。

在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中,反映数据组织的自动化对象有3种:工作区对象(Workspace)、地物类对象(Feature)和层对象(Layer)。在该系统中,一幅厂房的平面图的范围定义为一个工作区,在这个工作区范围内,包含了厂房平面的全部空间数据。GeoMap采用“面向对象”的数据模型,在这种模型中,单个的地物实体为数据组织和存储的最小基本本论文由

,或是面状地物,例如,所有的

1211灭火器是一个地物类。为了显示、制图和查询的方便,定义了逻辑层,例如,厂房的平面分布图定义为一个逻辑层。

逻辑层相当于容器的功能,可以被任意定义,而且一个逻辑层可以包含任意多个地物类,并且允许交叉。在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中,为了制图、查询、显示和空间分析的方便,我们约定一个逻辑层只有一个地物类,厂房的平面分布图定义为一个地物类,称为底图地物类,同时也是一个单独的逻辑层,每一种消防设备定义为一个地物类,设计封堵部位(消防用词)定义为一个地物类,每个地物类都有与之对应的逻辑层,这样整幅图的内容抽象为以下的地物类:底图地物类、手推式灭火器地物类、

1211灭火器地物类、消防栓地物类、端子箱灭火器地物类和封堵部位地物类,以上地物类皆为线状地物类,为了查询,显示的方便(例如,当查询时,需要只点击到一个灭火器的附近就显示它的属性),又由于消防设备器材和封堵部位是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最为关心的地物类,我们又增加了与消防设备和封堵部位相对应的面状地物类。系统中空间数据的组织如图2所示。

假设一个GeoMap对象的名称为map,则其中的多个工作区对应一个工作区对象集合map.Workspaces,每个工作区对应一个工作区对象map.Workspaces(i),一个工作区上的所有地物类对应该工作区的地物类对象集合map.Workspaces(i).Fea2tures,每个地物类对应于该集合中一个地物类对象map.Workspaces(i).Features(j),每个对象都有它自己的属性,方法,事件,这样,通过操作这些对象就可以实现对空间数据的管理。

3.属性数据的管理由于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需要操作和处理的数据量不大,采用MicrosoftAccess数据库管理属性数据,在该系统中,空间数据的每个工作区对应于一个Access数据库,数据库中的每个表对应一个地物类的属性数据。在表中,每条记录对应于这一地物类中的一个地物实体的属性信息。例如,同一个厂房内的手推式灭火器对应描述这些手推式灭火器信息的一个表,每个手推式灭火器的信息都是这个表中的一条记录。

4.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关联目标标识(OID)是惟一连接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关键字。在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中,通过OLEDB提供者“Micorosoft.Jet.OLEDB.4.0”利用ADO数据库访问对象实现对数据库中数据的访问和操作。在GeoMap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中,每个地物类对象都有一个属性DBTableName,该属性用于连接该地物在数据库中对应的表。

例:假设1211灭火器地物类对象为map.Workspaces(0).Features(1),其在数据库中对应的表格的名称为“1211灭火器信息”,这样,通过赋值的形式就可以实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关联,map.Workspaces(0).Feature(1).DBTableName=“1211灭火器信息”,当操作(查询,分析)该图幅中某个1211灭火器的时候,通过数据库访问对象对表格“1211灭火器信息”进行操作,同样,也可以根据属性通过表格的关联找到相应的一个空间几何对象。改系统中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关联如图3所示。

三、系统的主要功能及其实现方法

1.编辑功能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可以从创建一个工作区开始,编辑出电力部门厂房的平面图,在进行编辑的时候,首先要获取当前要添加的地物应该在的逻辑层,例如,添加一个

1211灭火器的图元,则首先要获取

1211灭火器地物类所在的逻辑层,这样才能与当前地物类的属性关联起来,添加图元后系统自动存储,自动分配相应的OID。

2.查询功能在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中,查询功能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根据空间对象访问属性,例如,想知道某个消防设备的名称、购置日期、检修时间等,这时候,系统根据选择的查询方式(主要是点查询,面查询)执行相应的落入查询、缓冲查询,查询到地物以后,高亮化显示要查找的空间对象,返回查询对象的OID,然后在数据库中搜索匹配当前OID的记录,并把记录本

4。另外的一种查询方式是由属性到空间对象的查询,例如,想知道使用日期大于3年的设备,用户输入相应的参数,系统将在对应的数据库中进行搜索与之匹配的记录并返回OID,然后将与OID对应空间对象进行高亮化显示。

3.显示控制由于每个地物类都可以作为一个地物类对象进行操作,这使得显示控制极为方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关心的内容选择显示,例如,用户希望显示出所有端子箱的方位,只需要单击相应的端子箱图标,就可将当前图幅中所有的端子箱以醒目的颜色显示出来。每个地物类都有一个FeatureVisible属性,若要显示该地物类,只需要将这个地物的该属性设为True,反之设为False。若需要同时重点显示同一类地物,则只需要将该地物类对象的填充色选择为相应的颜色。4.辅助决策空间分析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可处理一些常用的空间分析,例如当火灾发生后,可以协助分析扑火的最佳位置,利用缓冲区分析可以帮助消防人员分析扑火的重点等。

四、结论

电力消防设备管理是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新的应用领域,本文结合电力消防设备管理系统的开发过程,对系统开发中的数据组织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该系统已经投入使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实现了电力部门消防设备的数字化管理,维护方便,极大地减轻了消防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电力部门的安全生产提供了一道保障。因此,在VisualBasic环境下,采用面向对象的数据模型,以GeoMap为开发平台开发电力部门的消防设备管理系统是切实可行的。

参考文献:

[1]龚健雅.地理信息系统基础[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2]肖乐斌,钟耳顺,刘纪远,等.面向对象整体GIS数据模型的设计与实现[J].地理研究,2002,21(1):34244.

第3篇

摘要: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监管分为生产、流通、使用三个领域,分别由质监、工商、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多部门分段监管导致消防产品监管存在盲区。本文从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分析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挥社会团体和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作用,加强消防产品监管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问题及对策

随着消防产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需求量不断地增多,作用也显得越来越突出。同时,社会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从事消防产品行业的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监控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有些地方消防产品市场混乱,质量问题比较严重。本文从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分析了当前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对策建议。

一、当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监管不到位。目前,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主要依托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和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总体而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比较严格,申请、检验、认证过程比较规范,我国大部分消防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较高,生产企业在办理产品市场准入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企业在取得国家质量合格证书后,为了减少成本投入,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方式非法生产大量不符合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以廉价的方式投入市场。有的生产企业默许甚至纵容无证企业贴牌生产,从中取利,导致部分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只针对已办证的企业,对无证贴牌生产的企业无法有效监管。另外,从每年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产品抽查计划来看,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并不是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导致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盲区。(二)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相应地带动了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展,促使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如生产企业整售、定制,小门店代售,网购等。发达的物流配送系统,给消防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同时给流通领域的产品监管带来了困难。而消防产品的经销商、商则游离于正规生产企业和贴牌生产企业之间,根据市场需要选择产品,给产品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同样,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也不是各级工商部门的监管重点,工商部门对消防产品经销商、商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三)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管不到位。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许多消防产品用户在进货时不注意核实产品的法定手续和产品来源渠道,给劣质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使用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假冒伪劣的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当前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下,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产品监管力量非常薄弱,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没有专职的消防产品监督岗位,部分从事消防产品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面对复杂的消防产品业务知识和执法流程,有畏难情绪。导致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即使发现问题,也处理不到位。(四)消防产品的分段管理导致监管难度大。按照《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分别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这种分段监管模式,使消防产品案件办理往往需要多部门、跨区域协作,程序复杂,办案周期长,调查取证难,办案成本高,致使办案部门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有效打击。

二、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严格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强化消防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如何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的作用,是加强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监管的关键环节。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的主要难题是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数量规模不断增长与有限认证检验资源的矛盾。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把认证认可关。对生产企业产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审查,淘汰一些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促使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改造升级。二是增加认证检验机构,加强认证检验队伍的建设。通过加强各地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或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方法,扩大消防认证检查员的队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三是加强生产过程和流向跟踪的监督抽查。完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工厂检查,尤其是对产品销售流向的跟踪检查,确保消防产品质量。(二)抓住流通领域这个重点,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从消防产品的监管情况来看,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主要问题出现在流通环节,制假售假者利用当前全流通的商品销售渠道,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在合格产品中流入市场,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调查取证都非常困难,难以实施有效打击。因此,应当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抽查检查,将消防产品销售单位纳入消防产品流向管理平台,由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双向确认,确保产品流向清晰。同时,在当前高度发达的信息化商业时代,大部分消防产品应当采用直销方式进行,减少流通环节售假的可能。(三)建立健全消防产品社会团体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中国消防协会在2005年制定了《中国消防产品行业自律公约》,从各方面规范了各生产企业的商业行为。各地也应当建立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并将消防产品在各地的经销商、商等销售单位纳入社团组织,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互相监督等手段,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一是消除恶性竞争。不要一味的为打开市场使用价格手段,不恰当的缩减成本,导致产品安全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二是共享成熟技术。一项技术的发明到使用,经历使用-改进-使用-再改进-再使用直至技术成熟的过程,各生产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改进产品,直至该项技术成熟,从而推广至整个行业,提高本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更好地为消防安全服务。三是逐渐消除企业间技术壁垒。如果各企业想长期存活,必须消除技术壁垒,达到技术共享,降低维修成本,实现零部件通用、技术通用的要求,进而消除消费者关于维修难的顾虑,达到行业内良性竞争的目的。四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各社团组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用于监督行业市场行为及信用程度,并分级评定,评定级别与产品抽检次数及数量挂钩,对屡次出现信用危机或者产品缺陷的企业进行降级处理,对多次评价较好的企业升级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四)加大使用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把建设工程验收关。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着重针对在建工程,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消防产品进场检验制度,加强对已使用消防产品的日常管理。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前,认真抽查消防产品的质量,对于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通过竣工消防验收。现场封样送检工作对生产、销售、工程安装各方都有较强的威慑力,通过加大对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定期对市场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向社会通报,指导社会各单位正确选用消防产品,特别应及时通报消防产品质量动态监督情况和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加大对消防企业的监督,促进消防产品质量提高。(五)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按照其职责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内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检查。为了加强联合执法,建议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建立消防产品质量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由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通报,对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六)加强消防产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公众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消防部门和质监、工商等产品执法监督类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生产、销售、施工和监理等质量责任主体这类人员的法规标准的培训。要对社会公众的消防宣传中融入消防产品安全理念,引导公众形成“每时每刻都在消费消防产品”的意识,进而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知度,从而提高对消防产品的关注度。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当前的现实需要。通过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的作用,可以进一步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和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作者:梁智勇 单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第4篇

本文作者:王伟红作者单位:哈尔滨市消防支队

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分类及特点

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通常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三部分。事前预防可以理解为,在消防行政执法活动之前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等物质条件的管理和监督。比如:对执法行为按照一定标准分别由支队、大队管辖,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采取主责、协办制度,配备相应标准的消防监督、火灾调查装备等是对消防行政执法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可以理解为,在消防行政执法活动之中控制执法的程序、自由裁量、合理性、合法性,对消防执法实施的时间、地点、方式、步骤等动态的监督和制约。比如:执法过程中双人执法、重大事项集体会审、自由裁量程度适当等。事后救济可以理解为,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结束后,通过一般的监督方式或专门的监督程序,由上级机关对执法过程及结果进行审视、评价,对不正当的执法行为进行纠正,救济消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消防行政执法内部控制的本质目的。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内容不仅包括消防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而且包括对消防行政执法合理性的监督;不仅要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而且要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不仅包括消防行政执法廉政监督还包括消防行政执法效能监督。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不仅要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适当,而且对违法失当的消防行政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和补救。因此,它具有监督和补救的双重作用。对公安消防机构来说,它是一种监督和检查,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来说,它就是一种补救。从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机构近5年(2007~2011年)的内部执法监督活动上看,内部监督活动共6万余件,结案率、纠错率100%,发挥了强大的监督功能,呈现出监督部门分工日趋精细、监督力度逐渐加大、监督效果明显增强的特点。

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消防执法观念

要防止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以权压法、以情轻法、徇私枉法等问题,就要对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思想教育,用正确的思想引导,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一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为民意识。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完善确保执法工作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二是树立严格执法理念。公安消防机构要强化对法律责任的意识,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自由裁量,促进实现消防行政管理的公平和正义。三是树立全程监督的理念。要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的发生就必须把权力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消除人治因素,由依令行政转变为依法行政,实行“阳光执法”。

(二)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内部执法监督

固本方能培元,本在于消防行政执法主体,只有加强自身制度约束,才能正本清源、防微杜渐。一是完善消防执法责任制。制定并完善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监督和个案监督程序,规范监督的内容、范围、程序以及监督部门的权限内容,通过集体会审、纪委介入、挂牌督办、及时公开等方式,确保执法监督能够及时渗入到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二是实行调查、审查人员分离。为了保证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公正、透明,应当将消防行政执法调查职能人员与行使裁决处理权的人员分开,以防止先入为主,防止滋生腐败,防止忽视被监督人提出的证据和反驳意见。三是完善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消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保持长效机制、焕发旺盛生命力、保证其健康运行的根本保证。加强消防执法内部监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明确执法责任,并将其分解到每名消防监督员。通过进一步完善消防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完善消防监督员的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把消防执法监督与消防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实践中,要制定合理的考评办法,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巡查、检查、抽查、定期检验等方式,督促各执法单位和监督员建立执法档案,记录执法过程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开展执法绩效评估,对部门、个人消防行政执法投诉情况、案件发生比例、执法情况落实、行政管理相对人评价等内容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实际利益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要在晋职、晋级、晋衔方面优先考虑。

(三)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

一是运用声像技术对火灾调查、行政处罚过程全程监督。对相对人形成心理威慑,进一步固定证据。同时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形成全程监督,通过其自律,约束消防监督干部,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规范网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等网上办公系统,力争实现以下目标:规范的网上工作流程、自动生成各类文书、方便快捷地查询法律法规、强大的统计分析和评价功能、与其他公安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实现共享互动。

第5篇

关键词:多层建筑设计流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箱设置高度

l、多层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管网设计流速的确定。

对于底层带商业网点的多层住宅,多层综合楼,普通办公楼或厂房,库房等工程,在市政给水管道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的情况下,同时按多层建筑立足于“外救”的原则,设计一般采用设置屋顶前10分钟消防水箱,及底层设置室外水泵接合器的消防供水方式,消防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消防系统加压送水,以达到消防灭火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第8.l.3条“室外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低压给水系统,……如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并注明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超过2.5m/s,而厦门消防部门规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流速不能大于1.2m/s,笔者对此规定有不同的看法。消防部门的依据是市政部门所提供的市政管道流速为1.2m/s,故在选择室外消防给水管的流速也不大于l.2m/s,但笔者认为管道流速应与市政管道压力有关,只要市政给水管道压力足够大,室外消防管道流速又满足规范不宜大于2.5m/s的要求,既能满足消防流量的设计要求。

笔者最近设计了一个厂区内,一幢建筑面积3500m2的六层综合楼和一幢建筑面积3400m2的丙类五层厂房,综合楼室内消防流量为15l/s,室外消防流量为20l/s,厂房室内消防流量为10l/s,室外消防流量为25l/s,室个外消防流量均为35l/s,按同一时间内一次火灾次数设计,室外消防给水管与市政给水管形成室外环状管网,并设有两个接口,在设计中室外消防给水管若按流速不大于1.2m/s计算时,应选择d200的供水管,按流速不大于2.5m.s计算时,选择d150的供水管即可,本工程室外消防管从市政引入点到灭火时最不利点室外消火栓,管长共50米,设计选用d150的铸铁管,管道流速V=2.01m/s,市政引入点至最不利点室外消火栓管道沿程损失为:

Σh=Q2×A×L

式中:Q—管道流量(m3/s)本工程Q=0.035m3/s

A—铸铁管比阻;d150时A=41.85

L——管道长度(m)L=50m

故:Σh=0.0352×41.85×50=2.56m

管道总损失:H1=1.2Σh=1.2×2.56=3.07m

按“建规”第8.1.3条室外消防管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所以本工程需要市政所提供的水压计算如下:

H=10十H1=10十3.07=13.07米水柱=0.131MPa(这里市政给水引入点的黄海标高与最不利点消火栓黄海标高相同)。

而市政所提供的该地段市政水压不小于0.30MPa,远远满足室外消防管所需要的市政水压,所以本工程室外消防管网流速可按规范规定的不大于2.5m/s的速度计算,否则按消防部门所规定的不大于1.12m/s流速进行计算,本工程应选用d200的室外给水管,这样势必放大与市政接口的水表口径,即选用两个L×S150的水表,根据厦门自来水供水章程规定,给水增容费是以水表口径来收费的,而按规范所要求的不大于2.5m/s流速计算,选用两个L×S100的水表即可。这样选用l×S150比选用L×Sl00的水表增容费多12.8万元,还要加上管道,配件所增加的费用,即给开发商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笔者认为室外消防管道流速不必拘于消防部门所规定的不大于1.2m/s,而应结合市政水压情况,按规范所要求的流速不大于2.5m/s进行设计,这样我们在设计中既能满足规范要求,又能达到科学,节省投资的目的。

2、自动喷水灭火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高位水箱设置高度的确定。

我国现行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7.4.7.2条对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有以下规定即“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通常设计中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一个高位消防水箱,即由此选定的消水箱的高度能否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要求?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以下简称《自喷》)第2.0.2条中规定“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工作压力9.8×l04帕斯卡,最不利点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均不小于4.9x104帕斯卡(0.5公斤/厘米2)”的规定,高位水箱最低水位与最不利点喷头的几何高差计算如下:

H≥H1十H2十H3

式中:H1——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mH2O)

H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沿程水头损失(∑h)和局部水损失的总和(mH2O)

H3——报警阀的压力损失(mH2O)

其中:H1按《自喷》第2.0.2条取5mH2O

H2=1.2∑h

∑h=∑ALQ2(式中Q=K×P0.5=1.33×0.50.5=0.94l/s,流量Q=0.94l/s,亦符合(高规)第7.4.8条,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ll/s的规定)。

根据工程实例,当管道设计流量为0.94L/s时,主要管道沿程损失为管径DN25的给水管,当管>DN50以后的给水管管道损失可勿略不计,笔者是以较不利的喷头布置,计算得:

∑h=2.0米H2=1.2∑h=2.4米

H3=0.00869Q2d=0.01米(报警阀公称直径为DN150)

故H=H1十H2十H3=5十2.4十0.1=7.41米

即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要满足最不利点喷头静压7.41米(0.074MPa)以上,若最不利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小管径选为DN32的给水管时,计算H≥6.0米,即高位消防水箱满足最不利点喷头静压6.0米(0.06MPa)以上,比(高规)第7.4.7.2条消火栓水箱的设置高度还需提高1.0米左右(以最不处层层高计算),这样即不用增设增压设置。

图7-1

第6篇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成因;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待生活的品位也在迅速增长,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要求和空间要求也就更高,现在一些宾馆、饭店、歌厅、舞厅从以前的几十平方米到现在的上千平方米,室内装修也越来越奢侈、豪华,甚至很多都是可燃材料装修;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场所缺少安全出口、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设施等严重的违规问题,这些问题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就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及预防对策问题进行探讨。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一)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酒吧、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很少使用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份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停用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将这些建筑随意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也给场所带来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建筑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通常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5米。租赁户或经营户为“充分”利用空间,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必然会引起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聚集的多,人员疏散困难。这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项目的多样性。酒吧、网吧、卡拉OK房、美容美发店、茶艺楼等,应有尽有。

(四)装修相对高档化。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室外疏散小巷宽度达不到3米的要求。

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

(一)违章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而有的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或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度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有的规定内容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相一致,缺乏可操作性。

(三)某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有的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随意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有的消防水压不足、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了火灾隐患,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位置不够合理。有的建筑内部缺少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预防及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从源头抓起,严把“四关”

一是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规范设计施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严把建筑工程图纸的审核关。同时,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报相关的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严把开业检查关;开业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的使用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遏止火灾隐患的形成;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要使每名员工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四是积极采取不燃化防火处理。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对于增设的楼梯、室内楼板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钢楼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应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对设置有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二)对场所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三是凡属人员密集的场所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定为中危险级,在选配灭火器种类时,应选用4kg储压式ABC型干粉灭火器,在灭火器的设置上还应注意每一个灭火器配置点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并应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四是人员密集场所电气设备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由具有电工资格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设计和施工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搭接临时线路;五是设置在多种用途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楼板和2.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满足各自不同工作或使用时间对安全疏散的要求。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面,且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六是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m,且走道地面上应划出明显的标示线。员工集体宿舍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且应砌至梁、板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7篇

关键词:消防用水量小型灭火器安全阀充水保养真空泵

×××××船厂搬迁至××市××镇滨江村,新址呈南北窄,东西长的长方形地块,厂区东西侧各有公路通过,西临德胜河,占地80877平方米(121.31亩),本次规划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厂区由生产区、办公区,集中绿化区。预留发展用地组成,生产区包括主厂房、金工车间、化工车间、化工库、仓库、油库、样台、空压泵站、消防与雨水合用泵房、配电间,其中化工车间、化工库、仓库、油库组成一个化工区,周围用围墙与其他建筑分开。办公区包括综合楼。

消防设计要点:

一、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序号

名称

火灾危险性介质

火灾危险性分类

建筑物耐火等级

1

主厂房

手糊车间

苯乙烯等极少量气体

丙类

一级

船模棚

丁类

二级

总装车间

丁类

二级

配料间

苯乙烯

乙类

一级

辅房

戊类

二级

2

金工车间

丁类

三级

3

化工车间

二元醇、顺丁烯二酸酐、邻苯二甲酸酐、苯乙烯

乙类

一、二级

4

化工库

同上

乙类

一、二级

5

仓库

戊类

一、二级

6

油库

0#柴油、90#汽油

甲类

一、二级

7

样台

木材

丙类

一、二级

8

空压泵站

戊类

一、二级

9

消防、雨水泵房

戊类

一、二级

10

综合楼

戊类

一、二级

11

配电间

戊类

一、二级

二、消防用水量

序号

名称

体积(m3)

建筑物耐火等级

火灾危险性分类

单位消防用水量(m3)

火灾延续时间t(h)

单个建筑物消防总用水量(m3)

Q外+Q内=Q总

Q总×3.6×t

1

主厂房

手糊车间

16446

一级

丙类

25+10=35

2

252

船模棚

9590

二级

丁类

15+5=20

2

144

总装车间

106920

二级

丁类

20+10=30

2

216

配料间

698

一级

乙类

10+5=15

2

108

辅房

9979

二级

戊类

20+5=25

2

180

2

金工车间

19635

三级

丁类

20+10=30

2

288

3

化工车间

3477

一、二级

乙类

20+5=25

2

180

4

化工库

1300.5

一、二级

乙类

10+5=15

3

162

5

仓库

2873

一、二级

戊类

10+5=15

2

108

6

样台

208

一、二级

丙类

25+5=30

2

216

7

综合楼

25215

一、二级

戊类

25+15=40

2

288

故厂区消防用水量最大的单体为综合楼,为40L/s(144m3/h)。

消防总用水量为144×2=288m3。

三、消防设施

1.厂区道路设置环形消防通道,最小宽度为5米,能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

2.消防系统由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组成,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装置。

3.消防泵房内设有IS125-80-250型消防水泵两台(一用一备),其流量为Q=160m3/h,扬程h=80m,可满足厂区室内外消防要求。

4.根据甲方提供船坞水文资料,船坞最高水位5.61m(吴淞标高),船坞最低水位2.3m,最低水位时可保持水深2m。船坞面积为3480m2,当其为最低水位时,水池容积为6960m3,可满足消防总用水量的要求。因此,在对船坞设置格栅、格网以及消防取水口后,船坞用作消防水池。

5.厂区室外消防给水管采用DN150球墨给水铸铁管,形成环状管网。

6.室外均布11只SS100-10型地上式室外消火栓。

7.室内消火栓的布置:

主厂房设SNS65型消火栓23只,金工车间设SNS65型消火栓12只,综合楼设SNS65型消火栓21只,样台设SNS65型消火栓5只,仓库设SNS65型消火栓3只,化工库设SNS65型消火栓3只。

四、小型灭火器的配置

序号

名称

灭火等级

层数

面积(m2)

灭火器规格

单层数量

总量(只)

1

主厂房

手糊车间

B类严重危险级

一层

1728

MFZ8

14

46

船模棚

A类中危险级

一层

1296

MFZ8

6

总装车间

A类轻危险级

一层

8910

MFZ8

24

配料间

B类严重危险级

一层

108

MFZ8

2

辅房

A类轻危险级

一层

1728

MFZ8

4

2

金工车间

A类轻危险级

车间一层

1890

MFZ4

9

13

辅房二层

271.6

MFZ4

2

3

化工车间

B类严重危险级

一层

460

MFZ8

6

10

二层

216

MFZ8

2

三层

174

MFZ8

2

4

化工库

B类严重危险级

一层

289

MFZ8

4

4

5

仓库

B类严重危险级

相同二层

192

MFZ4

4

8

6

油库

B类严重危险级

一层

76.4

MFZ4

2

2

7

样台

A类轻危险级

相同二层

1022.4

MFZ8

4

8

8

空压泵站

带电轻危险级

一层

48

MFZ4

2

2

9

消防泵房

带电轻危险级

一层

80

MFZ4

2

2

10

综合楼

A类轻危险级

一~四层

1422

MFZ4

8

40

五层

752

MFZ4

4

六层

752

MFZ4

4

11

配电间

带电中危险级

一层

152.9

MFZ4

2

2

注:以上均为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总结和思考

(I)关于自吸式引水问题

××××××船厂新厂区所处位置,场地标高为3.4m(青岛标高),呈低洼地带。厂区污水需要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再经雨水泵提升后,才能排入船坞。因此,考虑节约甲方投资,本设计将消防泵房和雨水泵房合用,将泵房底层用作雨水泵房,上层用作消防泵房,并利用两台SZG-8水环式真空泵,在消防水泵IS125-80-250的吸水管上抽成真空吸水。现场调试结果,该真空泵能保证在收到失火指令,人工开泵的2min内,将消防主泵吸水管抽成真空,使消防主泵有压供水。并在供水后的5min后自动停泵。

《建规》第8.8.2条,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而在补充说明中提到,若采用自灌式引水有困难时,应有可靠迅速的充水设备。实践证明,采用真空泵自吸式引水,也不失一个设计手段。

(II)关于安全阀的设置

考虑到消火栓未开启的状态下,消防泵可能误动作;或是失火初期只有少量消火栓开启,流量为零或很小时,都会出现高扬程的情况,造成系统超压,导致管道破损。本设计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设计有平衡锤安全阀,安全阀调定制设定在0.8Mpa,超压后自动将出水排入船坞。

(III)关于管道充水保养的问题

船厂最高的单体建筑为综合楼,屋顶设有39m3生活和消防共用水箱,其中9m3为10min的消防水箱,因此,可理解为10min的常低压系统。厂区室外消防管网确因为综合楼室内水泵接合器的作用,使得整个管网成为临时高压系统。管网只有在年检试泵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充满水。

本设计从高位水箱的出水管上引出一根DN25的小管,接入室外消防管网,使得整个管网始终保持0.25MPa的低压,这样对于管道的防腐保养以及人为破害都有预警作用,而水箱的补水管管径为DN80,不会因为管道破损或是灭火,而减少10min的灭火用水量。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第8篇

参考文献的撰写是一项用在学术研究论文末尾的国家标准参考文献,它的格式要求是有统一性的,关注学术参考网可以查看更多优秀的论文参考文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消防工程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希望小编整理的这些可以给大家在写作当中到来帮助。

消防工程论文外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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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3S;施工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消防工程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严重者将引起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建筑消防质量的有效科学管理势在必行。近年来,处于施工中和使用中的建筑工程出现了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损失,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建筑消防质量的不达标和脆弱性。我们知道,引起建筑消防质量恶劣的原因或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消防设计的不合理、消防施工的不规范、消防管理的不到位,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低,等,这些因素就构成了影响建筑消防质量好坏的驱动力。作为建筑消防施工,怎样做好本分工作,进行好施工管理对有效遏制建筑消防事故至关重要,因此,研究建筑消防施工管理问题是很有意义的。

关于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的相关研究内容屡见不鲜,郑威从消防设计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建筑消防工程中的各个主体提出了建议,为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提供了指导[1];王志民指出了建筑消防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并给了处理措施,为建筑消防施工质量的保证提供了借鉴[2];王海平综合系统地考虑了影响建筑消防施工质量的五大因素,并给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建筑消防施工管理体系的构建和评价做了铺垫并指出了方向[3],等,但这些文献内容较琐碎,系统性不强且都是定性的分析,有待于系统地总结归纳。另外,有关施工管理体系的文献也已有很多研究,如:建筑施工管理体系、桥道施工管理体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体系,等,但有关建筑消防施工管理体系的构建内容尚未研究,其综合评价法更是罕见,因此,做这方面的研究具有创新性。文章基于“系统工程”和“多因素分析”的理论和实践,建立了建筑消防“3S”施工管理体系,并对其内涵进行了解释,为建筑消防施工系统有效的管理提供了参考。

2 “3S”施工管理体系的内涵

上面提到施工管理体系已有很多研究,这些体系的内容局限在施工管理自身,如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安全控制,是一个“小体系”,对于从局部保证施工质量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我们知道,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是多元化、系统化的、局部的系统有效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上仍存在不足。建筑消防施工管理体系打破“小体系”观念,在参考文献[4]、[5]、[6]和[7]的基础上,基于“系统工程”和“多因素分析”理论,全面科学的对影响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建立了建筑消防“3S”施工管理体系。

“3S”施工管理体系是在综合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基于“系统工程”和“多因素分析”理论提出的,是施工管理中一个新概念,是指施工管理纵向体系、横向体系和面式体系,也即3个系统,这三个系统将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和降低工程成本提供保障。

2.1纵向体系

纵向体系主要是从管理权或上下级的角度考虑影响施工质量并对其起主要作用的主体对象,进而建立一个体系。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纵向体系不仅涉及消防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消防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更涉及监理单位、施工人员,等,现将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纵向体系列于表1中。

表1 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纵向体系

从表1可以看出,建筑消防施工管理纵向体系主要包括对施工质量负责人的主体,主体的建筑施工质量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的好坏,因此,纵向体系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尤为重要。当然,表1中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具体工程和工程管理模式的改变而发生主体的改变。

2.2横向体系

横向体系主要是从施工单位自身或左右级和施工现场的角度,考虑保证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而组成横向体系,这些主体对象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不仅包括施工单位法人、施工单位生产科、施工单位技术科,也包括施工单位财务科、项目经理,等。现将建筑消防施工管理横向体系列于表2中。

表2 建筑消防施工管理横向体系

从表2可以看出,建筑消防施工管理横向体系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人材机,它们将对建筑消防施工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当然,表2中的内容也是随着不同工程和工程管理模式而发生改变。

2.3 面式体系

面式体系即为“二维体系”,实质则为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的组合,但还包括既非“纵向体系”也非“横向体系”的内容,如断电、群众上告扰民引起的施工中断,等,这些偶然因素也必将对施工造成影响,因此,面式体系还包括“斜向体系”。“纵向体系”、“横向体系”和“斜向体系”就构成了面式体系,它们的交点或面式体系的核心即为施工质量,因此,管理好面式体系中的主要因素,也即管理好了施工质量。

4结束语

施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绝非“点工程”,也非“线工程”,而是一个“面工程”,影响施工管理的因素呈复杂化多元化趋势,在实际工程中,我们要充分理解建筑消防“3S”施工管理体系的内涵,把握并处理好主要因素,对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和降低工程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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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志民. 建筑消防施工管理分析[J]. 中国对外贸易, 2010, (12):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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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辉. 关于建筑施工管理创新的讨论呢[J]. 河南科技, 2010, (12): 40.

第10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问题;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 TU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高层和超高层的建筑,对于这类高层建筑而言,消防问题是其中的重要问题,如何从高层建筑的建设论证、建筑设计、预防处理以及管理维护等各个环节来解决城市高层建筑的防火问题,是城市消防部门、建筑使用管理人员以及建筑设计人员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

1 高层建筑的防火技术难点

1.1 消防管理困难

高层建筑物中消防用品很多,一般都会设置好自动防排烟、火灾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以及防火卷帘等各类防火系统,但是在管理制度上还是沿用着陈旧的管理制度,有些管理人员甚至不知道防火系统的正确使用方式,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出现很大的安全隐患。

1.2 玻璃幕墙的使用较多

在很多高层建筑物中都会使用玻璃幕墙,虽然其本身不会燃烧,但是耐火能力很差,也会加剧火势的蔓延,如果发生火灾,玻璃幕墙也很容易出现坍塌、掉落的情况,情况严重时就会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1.3 消防审核困难

在目前建筑物消防审核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困难,审核常常出现脱节的情况,很多开发商往往只注重物质利益,忽略了消防工程中的隐形投资,导致建筑物建成后火灾隐患重重。

1.4 避难所的设置困难

我国相关的制度中规定,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必须要设置好避难层,这样就能够起到对火势分割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设置避难层的建筑物却少之甚少。

2 高层建筑防火应对策略

2.1 对建筑物进行合理的规划,做好防火分区工作

在前期的设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需求合理的确定好高层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同时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要对防烟分区和防火分区进行合理的划分,防止发生火灾时出现蔓延的情况。此外,在高层建筑中还要使用防火墙来进行防火分区,防火分区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进行。规范中明确规定,建筑物防火分区包括水平防火分区和竖向防火分区两种,水平防火分区即使用防火门、防火墙、防火卷帘分割的防火区域,按照规定的要求,不同的区域中都要设置好相关的防火门关闭装置。竖向防火分区则是针对高层建筑物中风道、垃圾井、电井、水井、电梯、楼梯进行防火阻隔,以便控制好火灾的蔓延速度和面积。此外,为了防止浓烟的蔓延,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对电缆井、电梯井、垃圾道、排烟道进行独立设置。

2.2 对疏散通道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在对建筑物进行防火设计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起火房间的人员,要保证这类人员在走入通道之后,能够顺利的走向防烟楼梯间,同时,为了减少疏散的时间,对于疏散通道的设计应该本着简短、便捷的原则,也要合理的设置门的高度、宽度,为了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不宜设置台阶。此外,为了达到双向的疏散目的,在建筑物中必须要设置2座以上的防烟楼梯间,并采用防排烟和采光设施,使用甲级或者乙级防火门作为楼梯间和前室的门,门需要向外开启,不能设置门槛。对于高度超过32m的建筑,要设置好专用的消防电梯,保障人员的安全。

2.3 对防排烟设施进行科学的设置

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最具威胁的就是火灾产生的烟气。有关部门分析了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的原因,证实,有超过70%的人员死亡是由于烟气中毒所导致,因此在发生火灾后,必须要控制好建筑物中烟气的排放,这样就能够有效的减少人员的死亡。目前,排烟分为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两种,对于靠近内部的楼梯间,可以使用机械排烟的方式,对于靠近外部的楼梯间,则宜使用自然排烟的方式进行排烟。同时,要设置好自动关闭防火门,自动关闭防火门要易于开启,楼梯间的门和墙也要具有较好的密闭性,对于建筑物的每层走道,都要设置好排烟口,如果发生火灾后烟气从窗口中进入走道,则可以利用排烟口将其排出。

2.4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督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程,需要经历设计、审核、施工、验收和管理等一系列的环节,近年来,我国的各种消防法律法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少数工程质量仍然存在着不过关的情况,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必须要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物的监管,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和执法的力度,对消防工程的设计、审核和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管,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2.5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

我国的消防法规中明确固定,管理人员必须要经过真实培训和考试方可上岗,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类人员的培训率并不高,这就导致其消防知识水平不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这类管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全面的提升其消防知识。

3 结语

高层建筑的防火问题是一个重点问题,防火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命安全,为了提高高层建筑的防火性能,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必修加强防火观念,与城市消防部门联合起来,提高防火设计工作的质量。此外,建筑物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也必须加强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降低火灾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次旺格桑,房绍方.我国高层建筑防火问题探讨[期刊论文].四川建筑,2010,12(28)

[2]杨宝石,刘春雨.浅析我国高层建筑防火问题[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3(05)

[3]张殿林,顾太新.对我国高层建筑防火问题的研究[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8(15)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 城镇化 消防管理 政府职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的飞速增长,城镇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截至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超过53.75%,拥有6.9亿城镇人口。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提出,将城镇化建设要求和战略布局提高到了新的层次,即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消除城乡二元化,实现农业人口市民化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统筹规划发展原则。新型城镇化大背景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变得更加复杂化、社会化、多元化,过去单一化的管理模式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我国依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构建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体系化、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在现行消防工作体系中,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行政区域内统领全局消防工作,这里的“统一领导”并非只是抽象的领导,《消防法》从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具体的职权做出了详细的职责划分 。但由于《消防法》中并没有规定地方政府不履行职责需要承担的不利性法律后果,地方政府在实际履行消防职责时打了折扣。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十分重要,消防规划落实、消防设施建设及基层消防体系建设都需要政府来主持开展工作,尤其是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更迫切的需要政府对新形势下的消防工作进行规划与领导。本文从地方政府的消防管理职权入手,结合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消防管理新挑战,分析现今消防管理存在的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以政府主导来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对策,为城镇化消防建设提供理论的参考。

一、地方政府消防管理职权分析

现行《消防法》赋予了地方政府规划公共消防设施、督促消防机构执法、指导建设基层消防监督力量等三项领导管理职能。

1.落实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各级政府对于其辖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负有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实施、及时维护更新的义务。地方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对于列入市政规划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保障其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予以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2.指导建设基层消防监督力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消防监督主体,直接管理基层消防工作,涉及到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制定火灾预案等基层消防工作。依照《消防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政府应当对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升其理论水平,并对其负责的防火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

3.督促消防机构执法工作。政府作为监督主体,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他消防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纠正执法机关的执法过错及不作为行为,并建立落实严格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书面报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消防管理难题

(一)城市消防规划不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滞后

城乡消防规划由地方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然而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存在规划制定滞后于城市发展现况,规划落实受阻,消防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的问题。随着城市面积的急剧扩大,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普遍滞后于城镇的建设,并未随着城镇的扩大及时编制新的消防规划。 部分地区虽然编制了消防规划,但由于地方政府预算协调不一致、土地权属混乱等原因,导致消防规划实施不到位,规划仍停留在文本上。在城镇化过程中,不少城郊的乡村被吸收并入城市,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土地权属混乱,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国有土地并存,在此类地区市政规划难以落实,村民多数自建房屋,公共消防规划更是无法落实。财政预算不足也是规划落实难的一大原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欠账过多,城镇消防站数量不足,消防水源建设相对滞后,消防车道狭窄,消防装备落后,达不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政府在消防规划中提出的建设方案,在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给消防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二)消防机构监管存纰漏,工程审核验收不严格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消防机构在行驶监督管理职权时,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为保障经济发展需要,放松监管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开工建设建筑工程前,须将设计文件交由消防机构审核,在施工、验收等过程也须全程接受消防机构监督。对利于当地城镇发展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建筑工程,政府通常要求对其予以照顾,放松对其监管要求,没有严格依照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审核,甚至出现未审先建的现象。由于监管力度的减弱,导致新建的建筑工程出现不少消防安全问题,甚至造成无法根除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消防机构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小,单位、个人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形成威慑。罚款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较常使用的一种处罚方式,《消防法》中罗列了比较详实的具体适用事项,大部分违法行为通过罚款进行处罚。然而,《消防法》规定的罚款最高额度为三十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对房地产商、大型企业来说,构不成威慑。因此,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屡见不鲜,难以通过处罚进行遏制。

(三)城镇防火监督难落实,安全责任制缺失

城乡结合部、农村的防火监督、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一直存在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行《消防法》设立了城乡二元化的消防管理机制,政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农村、城镇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有:指定主要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派出所作为第四级消防监督主体负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村委会与居委会并无实际的执法权,大部分工作停留在指导及宣传层面,对于城镇社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制止。城镇地区派出所由于管辖区域较大,警力有限,多把工作重心放在刑事、治安案件管辖上,对防火工作并不重视。城乡结合部、农村防火监督管理还留有较大空白,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三、探索和创新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对策

城镇化建设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内容的社会及经济演进过程,需要由政府统筹规划,多部门机关协调配合,才能和谐发展。公共消防管理工作也是如此,针对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新挑战,需要由政府领导,充分履行政府职权,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众对消防安全的需要。 然而,由于《消防法》中没有规定地方各级政府的法律责任,导致地方政府在消防工作中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乃至出现失职或不作为等现象。因此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所带来的难题,消防工作要打开新局面,必须在政府管理职权上下功夫,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创新管理方式。

(一)落实消防规划,及时跟进城镇化建设脚步

针对新型城镇化的特点,地方各级政府在编制消防规划时,一方面应结合本地实际消防需求,考察论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部署城镇消防力量;另一方面也应该考虑财政承担能力,编制合理消防规划,使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时,及时落实消防规划,确保预算充足,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针对规划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应采取将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列入政府政绩考评项目之中,由上级政府负责监督,对于不落实消防规划的部门领导人进行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也应参与监督,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若当地政府仍不作为,应向上级消防机构反应情况。针对因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引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情况,应对地方政府的规划负责人进行追责。

(二)加强地方政府对消防工作监管力度,督促火患整改

对于未审先建的现象,地方政府应严格依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加强消防监管力度,完善对消防工作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整治、源头管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积极协调推动下,建立消防工作联动运行机制,各部门严格把关,非经消防审核不得发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对于已经存在的火灾隐患,实施挂牌整改制度,由政府牵头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并定期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及时跟踪回访,建立追责制度,确保火灾隐患整治清除。对于乡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自建房屋火灾隐患,应当进一步落实“网格化”消防责任制,将各个村、镇、街道细分为网格片区,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基础,通过固定责任人,固定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建立社会化巡防体系,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以每一个“网格”的安全来保证大局的安全,以每个场所的安全串联全局的安全,确保消防动态监管到位。

(三)建设城镇体系化消防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水平

随着城镇化的逐步发展,消防管理工作也愈加趋向于复杂化,仅通过政府、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管理的工作模式已日益满足不了社会对消防管理的需要,必须建立城镇体系化、社会化消防管理制度。政府应当依照《消防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吸纳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派出所、企业单位专职消防巡逻员作为消防管理力量,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社会化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消防管理主体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各尽其职,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通过给予经费保障,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消防监督力量,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水平,起到群防群治的作用。同时,在开展消防管理时应发挥公众力量,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形成监督合力,利用消防热线和微博网络平台畅通民意渠道,深入联系群众。

第12篇

关键词 高校学生宿舍 防火措施 消防安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高校学生宿舍属于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场所,这与学生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在高校学生宿舍当中,潜在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较多,对高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旦引发恶性的火灾事件,将导致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人才损失。因此,现今各大高校不断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以此来避免火灾事件的发生。

1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1.1缺乏信息化管理系统

为了更好的提升消防安全方面工作的质量,很多高校均采用一些火灾防御系统和机制,并以此来加强消防安全]。但是,很多高校由于经费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关于火灾预防方面采用的信息化技术较少,仍沿用陈旧的消防设施,甚至对于过期的灭火器未进行及时的更换,这样的状况严重的影响着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得消防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关于一些重点区域的消防设置状况不佳,为高校消防整体的安全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威胁。部分高校对消防先进信息化控制技术的利用率较低,缺少至关重要的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这样的状况严重的影响着高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发生火灾后将对高校甚至整个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1.2高校学生宿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较大

在以往高校学生宿舍火灾发生事件中,高校学生宿舍自身具有的消防安全隐患所导致的火灾事件较多,这样的状况为高校有效防止火灾发生敲响了警钟,使得很多高校较为注重对高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该场所得潜在较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并严重的影响了消防安全基础设施作用的发挥。高校学生宿舍所潜在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现今高校在实际修建的过程中,学生宿舍缺少消防部门的审核,这样的管理方式使得高校学生宿舍在最初使用阶段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带来了难度。例如,宿舍房屋建造所使用材料的耐火性、防火分区的合理设置以及安全出口方向的设置,均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威胁着学生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性。(2)宿舍管理机构不具有有效的管理C制,对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监管力度不够,常闭式防火门经常打开,对紧急的出入口封锁等客观现象,均影响着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2高校关于消防安全评价因素分析

为了能有效的对高校学生宿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对消防安全评论的要点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对整体的消防安全实际状况做出相对必要性的评价。本文对此总结了以下几点内容:(1)对可靠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相关评价项目进行设置,通过对该评价机制的制定,能提升对消防安全工作质量系统的评估,可以对高校消防安全方面提供更多的数据,为制定新的改进措施具有重大的意义。另外,该种消防安全评价参数在设置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出模糊数学自身优势,进而来增加安全评定结果的可靠性。(2)对消防安全综合的评价模型和框架进行构建,充分的结合信息化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优势,对现今高校所有区域消防安全予以三维模型的分析,进而为现今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相对可靠的参考建议。

3针对高校关于消防安全防火措施几点建议

3.1引进先进的监管技术

通过上文的论述得知,现今高校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成为现今高校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其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紧密的联系。但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应用信息化技术较少,这样的状况不利于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因此,为了有效的提升高校宿舍消防安全,首要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施工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进而提升宿舍建筑物的设计能符合消防的相关要求。另外,还要对信息化技术进行合理的引进和应用,对容易出现火灾现象的场所安置相应的报警系统和预警系统,在第一时间通知消防部队。在此基础之上,还要充分的利用各种各样的感应洒水系统,提升其灵敏度,这样才能控制住灾情的蔓延。

3.2注重对高校学生宿舍检查的力度

高校宿舍当中潜在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较多,这样的状况不利于校园消防安全的管理。基于这样的状况,在实际的工作中,应注重对高校宿舍的巡查力度。一方面,对宿舍建筑的施工和建设质量进行巡查;另一方面,对学生使用电器的状况进行巡查。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由于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的火灾事件的发生。

4结论

通过本文的论述得知,在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当中潜在众多不良的因素影响着高校的消防安全。因此,应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为制定有效的防范策略提供重要的保障。在高校中宿舍建筑物自身、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以及学生均影响着消防安全管理的效果。基于这样的状况,本文提出了引进先进的监管技术和注重对高校学生宿舍检查的力度的相关策略,望此次研究的结果能为提升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效果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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