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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论文

时间:2022-09-19 06:45:36

时事论文

时事论文范文1

一、关于法律设立时效的理由

权利的行使应受时效的限制,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为何规定时效?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理由谓:规定请求权经若干年不行使而消灭,盖期确保交易之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盖以请求权永久存在,足以碍社会经济之发展。王泽鉴先生总结时效存在有四点理由:1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益;2尊重现存秩序,维护法律平和;3权利上睡眠者,不值保护;4简化法律关系,减轻法院负担,降低交易成本。王泽鉴先生对时效存在总结的四点理由,第1点并不令人信服,根据社会的一般伦理观念以及立法规定,对不主动履行应当履行的债务之人,并不会比债权人更值得保护,而且根据程序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举证困难应是提讼主张权利之人,即债权人,而非债务人。对时效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并非毫无问题,实质上,对时效的行使会产生一个和实体法的公正不符,或者说与人类文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伦理价值观不相符合的结果,尤其是某些时效规定较短的情况下,显得更为严重。也就是说法律对时效的规定是以牺牲一定程度的公平正义作为其代价的。但是正如上面所说,时效的规定可以起到维护既存秩序,促进交易安全和降低成本,以及起到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因此,从人类社会的大利益出发。法律选择了时效。这是时效设立的理由,也是法律规定之所以设立时效的最根本的目的。

二、关于时效的客体

对于时效的客体问题,在理论界存在着疑义,在司法界同样存在着疑义。法律虽然无明文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丧失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六部分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中,第169条规定,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人,或者法定人死亡、丧失权,或者法定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也就是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不是别的,而是一个“请求权”。在这里规定的请求权,实际上是一个既有程序法上的功能、即能启动司法程序、请求司法保护、具有类似诉权的功能,又有实体法规范功能上的权利(能)。但更多的功能意义还是体现在实体法的规范功能上的东西,类似“权利”。但这个问题在理论界,长期以来存在众说纷纭的局面,我国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民法教科书中一直把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一个“胜诉权”作为理论依据,直到现在,其观点的影响仍然存在着,在司法实践中,还不时地在一些裁判文书、词中看到“丧失胜诉权”的提法。这个提法实质上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从司法功能或司法程序方面来说带有一种未审先定的带有非常明显的倾向性的概念,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

作者认为,我国既然在民法体系中已引进了请求权这一基础的法学概念,而且在理论界、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都已经实际运用、深入人心,就应该尊重这个基本概念所负载的内容和使用方法,除非证明有更好的概念替代它或者根据司法实践证明该概念并不合适我们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因此,在我国民法的立法上,应该明确,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请求权,应该完全摈弃“胜诉权”这一不讲科学的概念。请求权是否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下文作者将继续深入展开讨论。

三、从权利方面对请求权规定的法理分析

权利是大陆法系私法的基本核心概念之一,权利的学说也经过法学家们长期反复研究和争论,德国学者萨维尼和文德赛提出了意思力或意思支配说,认为权利是个人意思自由活动或个人意思所能支配的范围,即意思为权利的基础(意思说)。耶林继而认为,此项意思力的赋予旨在满足特定的利益,即权利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利益说)。其后,学者结合上述二种观点,认为权利是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这是目前对权利这个基本概念通行的学说。这个权利的概念可以说只是一个“开放式概念”或者说是一个“框架概念”。根据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一个有效完整的权利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特定利益”,一是“法律之力”。如举买卖契约为例,买受人得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得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此处的标的物、价款即为“特定利益”。所谓“请求”即为法律之力,这种“法律之力”是指由法律所赋予的一种力量,凭借这种力量可以支配标的物、亦可以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即法律之力是由法律所赋予,其行使须有法律上的依据,非得由当事人恣意行使,否则便构成权利滥用,应该承担法律上的不利益。根据以上对大陆法系权利通说的分析,具体说来,特定利益就是权利的内容,涉及到的是指绝对权(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等)和相对权(债权)。而法律之力指的是权利的作用(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因涉及时效,物权、人格权、身份权大多不适用时效的规定,因此本文讨论范围只限于债权请求权——作者注]。具体到债权来说,法律之力指的就是附属其上的请求权,这个请求权具有实体法上的功能。根据《德国民法典》的规定: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请求权一旦形成通常其消灭时效也就开始起算。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对一般消灭时效期间的规定:请求权,因15年间不行使而消灭。但法律所定期间较短者,依其规定。以及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也即根据德国、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民法通则的明确规定,请求权因不行使经过一定的时效而消灭。

四、关于请求权在程序功能(诉或诉权)上的问题

我们首先有必要弄清请求权的来源和作用,以便更进一步讨论。前面说过,根据德国民法的规定,请求权可以因债权债务关系、物权关系、亲属关系、或者继承关系而产生。请求权在民法中是一个涉及到适用面很广的法律技术上的概念。《德国民法典》所采用的请求权的概念是由德国学者温德沙伊德提出的,为的是在这个概念的帮助下使用罗马法和旧的普通法中的诉权。温德沙伊德认为,私权利是第一位的,而通过诉讼程序予以实现的可能是第二位的,诉讼程序的任务在于,当诉讼前就已具有的实体法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引起争议时,通过诉讼程序确认这个权利,并使它得以实现。从德国民法的立法倾向来看,其所规定的请求权主要是从实体法的功能上来考虑的。但是,不论德国法学家们提出的“请求权”概念,还是德国民法典采纳的请求权概念,在理论上以及在民法典的规定上都有双重的意义和功能。就如上述所说的,请求权在民法中是一个涉及到适用面很广的法律技术上的概念。它不但表明了一种实体法上的地位,同时也表明了一种程序上的功能。即它不但在实体法上,同时也在程序上发挥着作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大陆法系的法学家们使用的请求权所指称的是:请求权表示的是实体法的权利,这个权利可以在司法程序外得到实行,比如,可以通过抵消、可以通过当事人自愿履行、在许多情况下还可以通过转让和免除。在这个意义上,请求权本身是指一个实体权利,此时也可以说请求权就是权利(债权)本身。德国著名学者拉伦茨指出,根据案件事实,人可以提出什么样(实体法)的请求权。如果我们不能找到这个请求权,或者被诉人提出一个合法的抗辩,那么就会被认为没有根据而被驳回。审查的人必须对能适用于案件事实的全部请求权基础予以审查。为了使给付之诉能够实现,并在以后能得到强制执行,原告必须通过一个实体法的请求权阐明,他的诉讼上的请求是有理由的。原告具有这样一个请求权,他至少可以有这样的可能性,即他可以通过提起一个给付之诉而使请求权得以实现。《德国民法典》对债权在债权法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因此,如果请求权没有什么特别的特点,或法律没有对它进行特别的规定,对它们可以比照适用《德国民法典》中有关债权的规定。但是在程序法方面,请求权在一些情况下具有重要的作用,即请求权这个概念不仅表明一种客观(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同时也表明一个特定人针对他人的特定请求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和执行。从这个方面来说,请求权具有非常明显的程序上的功能,在此角度上使用的请求权,类似我们平常所说的“诉权”。但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或许是因为温德沙伊德提出这个概念被德国民法典采纳时没有对请求权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作严格的区分(因为这个请求权本身具有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功能),或者是德国法学家们拘泥于德国民法典的规定?致使请求权这个概念在德国民法学理论的阐述上和其在民法典的规定上出现了非常矛盾的冲突,以致使借鉴其请求权基本理论的我国法学界包括台湾地区的法学家们对请求权理解同样也出现了混乱的局面。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学家们继受了德国民法学者们提出的请求权的基本概念,同样也把这种矛盾带进了台湾的民法学界。台湾著名民法学者王泽鉴先生在他的《民法总则》一书中对请求权是这样描述的:“请求权乃要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的地位,因为任何权利,无论是相对权或绝对权,为发挥其功能,或回复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均须藉助于请求权的行使。”“请求权乃权利的表现,而非与权利同属一物。此点于债权及其请求权最须明辨。债权的本质内容在于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权则为其作用。请求权虽因罹于时效而消灭,其债权尚属存在;债务人仍为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请求返还。”“债权上的请求权原则上于债权成立时,当然随之存在。”从王泽鉴先生的这些对请求权和债权的论述来看,非常明显地,王先生在这里是把债权与其上的请求权是分开的,这是从请求权的作用即法律之力上来阐述请求权的,因此,这里的请求权会因“罹于时效而消灭”。根据一般的理解,此时的“请求权”只要时效期间经过,即告消灭,换言之,即这个“请求权”已没有了、不存在了。但是,在同一著作中,王先生在“消灭时效完成的效力”一节中又说:“时效完成后,债务人得拒绝给付系采抗辩权发生主义,即消灭时效完成后,权利自体本身不消灭,其诉权亦不消灭,仅使义务人取得拒绝给付抗辩权而已。”这里的“诉权”是什么?王先生没有说明。王先生同时引用1940年上字第1195号判例的阐述“第144条第1项规定时效完成后,债务人得拒绝给付,是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不过发生拒绝给付之抗辩权,并非使请求权当然消灭,债务人若不行使其抗辩权,法院自不得以消灭时效业已完成,即认请求权已归消灭。可资参照”。这就令人费解,请求权既已罹于时效而消灭,为何又说“并非使请求权当然消灭?”“法院自不得以消灭时效业已完成,即认请求权已归消灭?”此时时效已过,按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25之规定请求权本已消灭,为何又死而复生?黄立先生在其《民法总则》中引用台湾民法典第190条的规定干脆说“债权乃是一种请求权。但请求权不以债权为限……又请求给付之债权也可能转变损害赔偿的请求权,而此请求权亦被视为一种债权。”这一论述更为直接,把请求权直接等同于债权。我国著名的民法学者梁慧星在其《民法总论》中也主张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但其并不对请求权这一基本概念作出阐述,其认为“关于法院可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中国民法通则并无规定,学者拘泥于所谓社会主义民法理论,对第135条和第137条进行解释,认为法庭可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而无须当事人主张。这一解释对审判实践产生了影响。现在看来,法庭不待当事人主张而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违背民法时效制度的本质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加之中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过短,更加不利于人民和企业合法权利的保护。上述解释,超出法律条文文义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废止,并回到法庭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立场。”

五、德国、台湾地区有关请求权的立法规定及其存在的悖理缺陷

从上述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德国、台湾地区、还是我国,对于请求权的时效理论与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均存在着互相矛盾的现状,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现在通行的学说,权利系特定利益和法律之力两项要素所构成,法律之力指的是权利人支配标的物、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以及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也就是:这个法律之力就债权(相对权)方面来说指的就是请求权。在这个通行的学说下,作为法律之力的请求权与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梁慧星先生正确地指出:债权系请求权的基础权利,请求权系债权所具有的作用之一。根据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的规定,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也就是说,这个法律之力(请求权)因时效完成而消灭,既已消灭,则其自身已不存在,为何又说此时只是对方产生一个抗辩权而已?请求权与抗辩权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请求权的消灭与抗辩权的产生是两个不同的内容,其间联系虽然密切,但不能混为一谈。法律之力(请求权)既已消灭,也就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力也业已消灭,也就是此时的权利上的作用已不存在,即使对方当事人不抗辩,其法律之力已丧失的特定利益还具有强制执行力么?这个规定,与权利的基本概念产生了严重的冲突。也就是说,此时采纳抗辩权发生主义理论与权利的基本理论发生了一个难于调和的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反而,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恰恰与现在通行的权利的基本理论是吻合的。

(二)设立时效的目的和理由是为了维护既存秩序,促进交易安全和降低成本,以及起到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也就是说,设立时效是在私权保护方面与社会的大利益作利益衡量之后,以牺牲一定程度的公平正义(私权利)为代价保护社会的大利益(即既存秩序、交易安全、降低成本)。因此,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不违背民法时效制度的本质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也并不象梁慧星先生所指出的,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为如果说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话,倒不如说法律规定时效制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梁先生的这一论断是没有说服力的。

(三)根据德国学者温德沙伊德提出的请求权的内涵本质来看,是为了在请求权这个概念的帮助下使用罗马法和旧的普通法中的“诉权”,从温德沙伊德的观点来看,请求权指的是实体法上的权利,至少在德国民法典的起草者们在使用请求权这一基本概念时,所指称的也是如此,大陆法系现在通行的学说也是如此。所以德国民法典的起草者们才把请求权写进了作为实体法的民法典。但是如果根据请求权的主要功能即实体法上的功能,却无法得出请求权消灭后对方当事人产生一个足于与之对抗的抗辩权的结论,此时请求权已消灭,何来对抗一说?同时,德国法上引进“请求权”,并不单是指称使用于实体法的(私权)上的功能,它同时含有“诉权”即程序上的功能。

(四)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们论述请求权时,继受了德国理论,实际上主要是从请求权在实体法的角度来论述,忽略请求权在程序上的功能。请求权首先当然说明了一种实体法上的地位,但同时它也表明了一种程序上的功能,诚如拉伦茨所指出的:“这个概念不仅表明一种客观(实体法)上的权利,而且也表明一个特定人针对他人的特定请求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和执行,《德国民法典》的请求权的概念就是如此……尽管请求权时效的实际意义在程序中更为明显,但民法典仍然是将请求权时效作为实体法的制度加以规定的,这样一来,就使以诉讼法的观点来考虑程序问题的重点转移到实体法的考虑上来。”非常遗憾的是,包括德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的民法学者们,对请求权进行论述时,大多数并不对这一明显的具有程序法功能上的请求权的意义作出深入的探讨,以致造成理论和实践中的脱节和混乱的状态。实际上,从德国民法典的角度来考察,其对请求权的规定是从实体法的角度来规范的,但是在很大的程度上无法摆脱请求权的程序功能,请求权罹于时效时,相对方取得足于对抗该请求权的抗辩权发生,此时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并不消灭。这是非常典型的请求权在程序功能上对实体权利的制约。但德国民法典却规定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该规定与德国理论界所持权利的基本理论以及与司法实践都产生相悖的冲突,无法理顺。实际上也无法理顺。台湾民法典继受了德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德国民法理论,同样把这个矛盾带进了台湾民法学界,至今也无法理清这个悖论。

(五)无论是《德国民法典》还是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对于请求权的反对权——抗辩权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应该是请求权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只从请求权这一单一的角度,无法说清请求权本身。

六、诉讼时效规定存在的理论和立法缺陷及立法的价值定位

根据理论界的观点,诉讼时效效力的规定,主要设有三种立法例:一是实体权消灭主义,即将诉讼时效的效力规定为直接消灭实体权利(日本民法典所采用);二是诉权消灭主义,即诉讼时效完成后,其权利本身仍然存在,仅诉权消灭不能请求法院为强制执行,即所谓成为自然债(法国民法典、匈牙利民法典所采);三是抗辩权发生主义,其特点是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因而取得拒绝履行的抗辩权。如义务人自动履行的,视为抛弃其抗辩权,该履行有效(德国、我国台湾地区所采)。根据我国学者通行的学说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38条和第135条的规定,所采的是第二种立法例,即诉权消灭主义。从这三种立法例来看,孰优孰劣?

笔者认为,采实体权利消灭说者,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直接消灭实体权利的立法方式更为背离法律的公平正义,前述说过,法律设立诉讼时效本身就是以牺牲一定程度的公平正义作为代价的,因此,立法规定必须注意到此点,并在设立此制度时作必要的校正,因此,规定诉讼时效完成直接消灭实体权利的立法,这种一刀切的理论和立法例似太背离人类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伦理价值,而且与大陆法系创设的权利的基本理论以及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不符。我国不应采用该立法例。其次是我国学界认为我国所采的诉权消灭主义和德国、台湾地区所采的抗辩权发生主义,似乎抗辩权发生主义比较诉权消灭主义更为接近人类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伦理价值、以及法秩序的价值。但不管是我国所采的诉权消灭主义和德国、台湾地区所采的抗辩权发生主义,其基本理论和立法例上都存在着相悖的现状。具体分析如下:

诉权消灭主义的理论和立法缺陷

1关于诉权消灭主义。诉权是民事诉讼理论的基本理论之一,根据通行的学说,诉权包含有公法上的内容这是无疑义的,因此,采用诉权消灭说毫无根据,即使实体权利(私权)消灭,诉权(公权)也并不因之而消灭,因此,采诉权消灭主义并无其理论根据。

2我国民法已引入了请求权这一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针对的对象或者客体是请求权,也就是客体如果说诉讼时效也涉及请求权的话,主要针对的也只是请求权上具有的程序功能上的部分,而且其不须通过诉权这一民诉法的基本理论来说明。

3诉权本身的概念尚未有统一的认识,在民事诉讼法学界尚存在很大的争议,因此,以一模糊的诉权概念来试图清楚地呈现另一概念即请求权概念的方式并不可行。

4从立法的角度讲,民事诉讼理论上的诉权与(实体法)的请求权虽然有一定内容的相同,但是民事诉讼理论上的诉权更无法代替(实体法)请求权这一概念,无论从诉权和请求权的内容来看、还是从诉权和请求性质以及功能来看,它们之间均无法相互代替。

抗辩权发生主义在基本理论和立法上的缺陷

1其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和权利的基本理论发生冲突,即当权利的构成要素之一——法律之力消灭后,意味着权利的另一要素——特定利益即无法通过强制执行力予以实现(即使在相对方不主张抗辩的情况下也应是如此)。如此一来,则权利人的主张(尤其是)就变成无实体法的支持,即使相对方不抗辩,根据其基本理论,则法院自无支持的必要,势必又回到诉权消灭主义的老路去。即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与权利的基本理论之间产生了相互矛盾的现象,无法调和。

2请求权基本理论与立法之间的矛盾。根据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债权是请求权产生的基础,而且请求权既具有实体法的功能(债权的功能),又具有(程序法)程序价值上的功能,将其在民法典中予以规定是把其考察重点从程序功能转移到实体法范畴上而已,但这不意味着请求权的程序功能消灭。也就是在实体法上规定请求权消灭并不意味着请求权程序功能也完全消灭。这是立法上出现的无法回避的缺陷。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采用抗辩权发生主义比诉权消灭主义更接近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伦理价值观,但抗辩权发生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立法规定有必要对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和立法技术进行调整,主要思路是:

1由于请求权包含有客观上(实体法)的权利和程序价值上的作用、功能。因此,请求权不能因时效而消灭,即使将请求权规定于实体法中也应该如此。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和权利的基本理论协调起来,也就是避免因法律之力已消灭的情况下,出现仍然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自相矛盾的结果。

2从规定请求权这单一的角度,改变为同时规定请求权的反对权即抗辩权,即请求虽然不因时效而消灭,但经过若干期间后,立法上可赋予请求权的反对权(抗辩权)强大到足于对抗请求权的效力。

时事论文范文2

将时事嵌入学生的议论文中,是让议论文“鲜”起来的一条捷径,但必须讲究一定的方法才行,对此笔者是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和践行的。

一、掘井式分析――深入分析时事素材,从多角度提炼观点

有学生说我们只知道少数的热点事件,因此写作时没有什么素材可用。其实有时候我们不一定要有很多素材,哪怕只是占有少数的素材,只要我们透彻分析,灵活把握也会使文章丰满起来,就像掘井一样。我们对一则素材的分析也要这样,要全面深入地把所有的点都找出来,然后透过现象去寻求事件发生的本质并选择适合的切入角度,提炼出精准的观点为我所用。

以“内地小孩香港街头便溺遭围堵”这则新闻为例。

2014年4月21日,一对内地夫妻在香港街头让2岁幼童在路边便溺,引来一名香港男子不满,举机拍摄,引发双方推撞冲突,多名香港人围堵内地夫妻,孩子吓得大哭,场面混乱。凤凰网记者隐瞒信息,指责内地夫妻,发表不实报道。后经多名网友发视频证实,小孩母亲没有打人耳光,因厕所排队过长,不得已而为之,母亲专门用纸尿片接住,并且将纸尿片装入袋子里提着。与此同时,小孩父母是因为港人拍到了小孩的才夺走记忆卡,之后也解释了,但围观者仍不依不饶。

由这则材料中的“因厕所排队过长,不得已而为之”,我们可以从政府作为这一角度提炼出“政府应完善配套设施”的观点;由“举机拍摄,引发双方推撞冲突,多名香港人围堵内地夫妻,孩子吓得大哭,场面混乱”和“母亲专门用纸尿片接住,并且将纸尿片装入袋子里提着”这点可以提炼出“小处不可随便,小题岂宜大作?要懂得宽容”,“抛开偏见与歧视”和“以平常心看待,避免矛盾激化”等观点;从“凤凰网的记者隐瞒信息,指责内地夫妻,发表不实报道”可以提炼出“坚守职业道德”等观点。

从不同的角度提炼出不同的观点,再运用到具体的文章中概述材料就有了侧重点,而不是通篇引用材料了。

二、挖河式疏理――寻找素材的契合点,归类整理

与第一类学生不一样,还有一类学生会抱怨:我积累了很多素材,但是太乱,在考场上不知道怎么去用,也不知道用哪些素材。在农村,我们都知道每年都会组织挖河,挖河是整理河道,使得小流与大河能形成很好的回环,以便需要的时候能及时利用水资源。我们在面对众多凌乱不堪的素材时,就要像挖河一样,疏理这些小流,使之流畅地与大河形成一个整体。那么怎么样疏理呢?就是要学会寻找素材的契合点,归类整理。

基于此,学生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有意识地把类似的素材进行归纳整理,透过现象分析本质,概括出其中的核心观点。在论证的过程中,可以从观点出发,高度概括几个例子形成排例,彰显行文的气势,显示作者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出众的文采。比如我们可以将“母亲给儿子一封信:我们只想你能陪我们说说话”“儿子为父母手绘微信使用说明书”和“父母扫雪30里为女儿送行”等素材放在一起积累,概括关于亲情的话题: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总有人感叹,想要尽孝父母却已不在。试问,多年前父母还在,而你们在哪里呢?当母亲写下想要你抽出点时间陪她说说话的信时,你是否才想着推辞聚会,放下手机、电脑与父母共度假期呢?踏着父母扫雪扫出的路,内心翻涌着感动,是否才想起在家时,并未好好地陪伴父母?或许,我们真的很忙碌,但是怎么可以让父母处在这无尽的等待之中?一位儿子为父母手绘微信使用说明书,即使不能经常见面,让他们听见我们的声音不也很好吗?父母老了,可以等的时间也逐渐缩短了,他们也许会忘记很多东西,但从不会忘记爱我们。多陪陪他们吧,他们并不需要我们做什么,只想我们能多陪他们说说话。

其次,可以将面对相同问题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的事例放在一起,以形成鲜明的对比,思考这些不同做法背后的原因,以及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做才是正确的。在论证中将两个完全不同的面展示出来,则会使观点鲜明地展现在阅卷老师面前,从而更具说服力,也更容易使人信服。比如我们可以将“高考状元刘宁求职受挫成流浪汉”与“北大研究生张天一与几个同伴一起在闹市开店卖牛肉粉”两个事例放在一起,概括出“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类似这样的观点,在论证的时候可以采用正反对比论证。曾有学生在练笔中如是写道:

时事论文范文3

随着我国现代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学生为发展本体,以培养学生成功为教学目标,以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为中心,以挖掘学生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思想成为当前现代化教育的主导思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提升学生各方面的素质。时事政治是当前生活的一面镜子,反映当下形形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及人文问题等,较大程度地体现当前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政治教育中开展时事政治教育有助于打破原有课堂上师生之间的时空局限,转变传统教学模式,丰富政治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全方位的素质发展。

1.时事政治教育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现代教育学强调在提高学生认知能力的同时,激发学生对学习的热情,使其对知识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学习是认知与情感的统一,时代感是高中政治课程的最重要特点,而时事政治教育正是体现这一时代感的核心教育课程,学生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所以时事政治教育最能调动高中生对政治学习的主动性。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比较死板、枯燥,教材中所举的事例大多与现实生活相距甚远,缺少新鲜感,学生渴望开阔眼界、增长时代知识,学生学习探究当下社会问题的热情不能因此被点燃,最终导致学生学习效率不高,政治教育无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时事政治教育因其自身具有时代性、丰富性、新颖性及动态性的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深受学生的重视与喜爱。

2.时事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时事政治在思想政治教育课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书本理论知识学习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能够把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当前,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高中政治教师把教学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答题能力的培养上,而忽视对时事知识的普及,导致高中政治成为学生的学习负担,使得学生无法把平日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于现实生活中,学习与生活相脱节。时事政治教育的引入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产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于对时事政治事件现象的分析与解答中,促进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二、时事政治在高中教学中应用的途径

1.转变课堂教学观念

在新素质教育改革的理念下,学生不再是单纯的知识接受者,而是教学课堂的主体。教师应当摒弃传统教学理念,转变自身职能,从知识传递者转变为指导学生学习的辅助者。在高中政治教学课堂上,教师应当引入时事政治,鼓励及倡导学生进行“探究式”、“讨论式”学习,将学生转变为课堂学习的主体,打破教师“一支粉笔”、“一言堂”的模式。教师在学生进行学习探讨的时候,要适时地在一旁进行指导,聆听学生的想法。时事政治教育本身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和热情,放松式的自主学习课堂更有助于让知识悄无声息地进驻学生的脑海。

2.设置专题讲座

社会每天都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世界的每个角落每时每刻都有新闻事件产生。每当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或是国家颁布实施重大决策时,高中教师就应当为学生设置专题进行时事政治事件演讲,向学生传达时事知识,让他们了解当下世界格局和社会现状。如前段时间出现的新疆分裂势力在昆明汽车站的砍杀事件,导致众多无辜百姓死亡,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于这起事件,教师可以开展以《严厉惩治暴力分子,保护国家人民安危》为主题的讲座。通过讲座,学生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新疆悠久的历史,得知新疆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领土的事实,知晓当下国内外的局势,国家对于暴力分子所持有的态度。通过教师声情并茂的演讲,学生对事件有了明确的态度,领会和掌握了事件的精神实质,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同时让学生更深切地体验到时事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魅力所在,提高政治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3.课前课后穿插时政知识

时事论文范文4

人事档案不光是工作变动时,单位需要的文件。事实上它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关系正越来越密切。比如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时,需要公证机关提供父子关系证明,那么公证处如何证明父子关系呢?最直接的就是户口簿了,但如果父子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则体现不出相互关系。这时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查阅本人(父亲或子女)的人事档案,如果上面填写过家庭关系,就可以作为公证依据了。这其实只是人事档案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例中的一个。而人事档案对于个人、社会及国家都有更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人才的重要依据。在干部及人才选拔工作中,查阅人事档案是了解一个人状况的重要途径,可以全面地了解这个人的经历、做过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绩、有何特长、有何个性、道德品质如何以及缺点是怎样的等方面情况。现代企业需要广纳贤才,人力资源部门从人事档案中可以了解到求职者以往在教育、培训、技能、绩效等方面的信息,是对求职者本人提供信息的重要补充和印证。

2.人事档案是人员流动过程中的必备手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聘、录用人才及干部调动时,必须有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手续,有本人档案随转才能办理调出、调入及录用手续。

3.人事档案是确定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等的主要凭证。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时,档案中的工资级别是新单位确定个人工资薪酬的直接依据,国有企业一般也会参照使用。企业职工在缴纳社会保险及退休后保险金发放时,个人档案所记载的年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都是最主要的凭证。

4.人事档案是个人社会活动的权益保障。没有人事档案,个人无法报考研究生;出国政审、办理准生证时,需要存档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办理。因此,缺少人事档案或存在“断档”的,将直接影响个人权益。

二、人事档案里有什么内容

人事档案里到底都装了什么材料?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内容分类,人事档案一般应该存有10大类材料: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4.学历、学位,培训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6.参加中共共产党、共青团及组织上为了解专门情况而专门布置填写的。

三、人事档案是怎么管理的

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通过几十年管理实践,已经形成比较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对于档案收集与鉴别、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利用与传递等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要求。我国规定,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是集中统一、分级负责。“集中统一”是指人事档案按照人员的管理权限,集中由组织、人事及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具体业务由直属的人事档案部门负责,不具备管理资格和条件的,由其上级相应部门管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人事档案,严禁任何个人保存本人及他人人事档案材料。“分级管理”是指全国人事档案工作,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管理权限负责某一级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到非国有单位或自谋职业者,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保管。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完整与规范,是档案管理具体工作中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真实”是指不允许不真实和虚假的材料存入人事档案。“完整”是指档案材料要保证内容上、数量上完整齐备,一是要记载个人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材料;二是收集到的每份材料要齐全,系列材料要系统成套,单份材料不缺页、无损坏。“规范”是归档材料必须是规定的范围内材料,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收集范围,否则会造成档案庞杂增加工作量或缺失材料,影响完整性,降低实用性。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归档时要手续完备,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材料,须有组织印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等材料应当与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字。

四、人事档案问题与展望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许多弊端显现出来。

一是人事档案内容中存在片面、空泛、短缺、重复、不真实等问题。档案中反映个人人才类型、派的有关材料,7.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9.录用、任免、聘任、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休、离职材料,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其中最为核心、也最为常用的是出生日期、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从人事档案的内容分析可以看出,人事档案是能力、技术专长、工作实绩等个性特点少,鉴定材料的评述形式雷同,抽象性语言成分多,具体的、定量的、动态的内容少,空话套话多,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本人情况。

二是目前我国从业人员流动成为常态,对应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还不够清晰。在机关、企事业、国有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相对规范,但其它性质的单位中,人档分离、死档、弃档的情况很多。此外存档机构复杂,有些由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机构、街道居委会等管理的档案管理问题较多,存档机构只是一个保管存放档案的地方,没有按照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档案里往往是“一片空白”。

三是人事档案利用率有待提高,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目前档案管理大多是被动服务。也由于人事档案的机密性,档案查阅审批手续比较严格,因此利用不充分。未来人事档案的管理必须与时俱进、顺势而为,适应时展的脚步。

首先要在提高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上下功夫。档案的使用价值是由档案的内容决定的,要树立全民的人事档案意识,所有从业人员及全体公民都应该认识到人事档案的重要价值与作用,主动将个人成长过程中有价值的材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档案管理部门更需要树立人事档案意识,按照规范要求,主动收集、整理好人事档案。内容上,在坚持现有规范要求基础上,还应该根据现实需要,不断拓展、充实和完善,如个人业绩材料、缴纳养老金、公积金记录、签订劳动合同记录、健康状况等,突出个性化,动态化信息。

时事论文范文5

[摘要]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干部管理模式经历了集中统一的干部管理模式,高度集权的干部管理模式,分类分级的干部管理模式。

[关键词]集中统一高度集权分类分级

党的十七大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作为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首要原则。这也是我们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的干部人事制度的特征是对各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实施。这套人事制度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其间经历了几种形态的演变。

一、集中统一的干部管理模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干部制度建设从起步到逐步发展,形成了一套适应革命战争需要的干部管理体制。从党的成立到遵义会议前,党的制度建设表现在干部管理体制上就是侧重于党员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建设,干部管理体制的建设只是初步的。从遵义会议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瓦窑堡会议、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运动和党的七大,党纠正和克服“左”的错误,确立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此基础上,党的干部管理体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具体表现在,第一,初步形成了一套集中统一管理干部的体制。为了适应对敌斗争形势的需要,中央决定对干部实行统一管理。1938年,中央决定在敌后方的各中央分局、区、地、县、市、分区的党委设立组织部,集中管理干部的考察、征调和分配等工作。1941年10月,中共中央进一步明确规定,除了军队干部外,党的干部都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1948年11月,中央组织部发出了《关于组织部门业务与报告请示制度的通知》指出,中央组织部的11项经常性任务之一,便是挑选、配备、调整及重新训练干部。第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干部管理培训监督制度,使党的干部管理体制和方式更加完善。延安时期,党中央根据干部队伍素质的实际和斗争形势的需要,先后就干部学习、在职干部教育、办理党校、审查干部、吸收知识分子、干部交流等问题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逐步建立了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干部选拔、干部考核、干部审查、干部调配与交流等制度。建国前夕,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中央关于各级各项干部配备基数的规定》、《中央关于大量提拔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夺取全国政权作了充分的组织准备。

二、高度集权的干部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后,党形成了高度集权的全面执政体制,在干部队伍管理上也形成了高度集权的干部管理模式。建国初期,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展开,干部数量剧增,干部种类趋于多样化,干部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鉴于此,1953年11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要求逐步建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分部分级管理方式的前提仍是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其典型特征是高度集权。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针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注重干部制度的系统与配套建设,先后建立了干部录用、考核、奖惩、培训、工资、交流、退休等一系列的制度。党的以后,干部制度建设有许多的创新,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和观点。如党要管党,后备干部制度,等等。

三、科学民主制度化的干部管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选任干部的方式与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任务转换的需要,迫切要求进行变革。

党的十三大前后,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以纵向分权、横向分类为内容的改革。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干部管理范围,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各地积极探索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的新途径。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主要是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领导”,这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科学内涵的进一步发展。引入市场机制中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于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重要意义。

面对群众创造出来的好方法、好经验,要保证其长久地坚持下去,就必须由以往靠个人民主作风的人治状况,走向集体领导与依法办事。对此,就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与依法办事的原则。1984年8月和10月,中央书记处就召开两次会议提议起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意在通过立法改人治为法治,使选拔工作法制化。这是依法办事原则的新阶段。从此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的出台,使依法办事原则得到具体体现,并把依法办事确立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

时事论文范文6

(一)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

这是传统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人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医院很难得到发展。长期以来,医院还是被以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管理,忽略了其开发价值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由于受传统管理制度的影响,大多的医院考核仍然主要依照事业单位考核办法,以优秀、合格、不合格定考核等次,无法客观衡量和考核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医院工作是服务性、科研性和教学性特点共存的工作,目前的考核与激励主要还是在量化层面。在这种制度影响下,不能很好的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薪酬分配不合理现象严重

薪酬分配不合理也是人事管理中的主要突出问题。事业单位的薪酬和福利制度也由于其事业单位性质而有所限制,医院没能根据按劳分配对医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奖励制度,使得医务人员的薪酬和所应得的不相符,极大打击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也就限制了医院整体水平的发展。

二、新时期加强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首先,随着《条例》的出台,人事管理由原来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化,按照岗位需求进行人员选择和薪酬管理,按岗考核、按岗付薪、岗变薪变;其次,以聘用制为核心,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新机制。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人才已经成为推动医院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医院应该实行人员聘用制,打破事业编制限制,促进人才流动,建立有效的竞争上岗机制,真正挖掘和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较强的医学人员。通过良性竞争,优胜劣汰,保证机制的公平和公正性,真正调动工作积极性。最后,建立规划有序的人才培养机制。为了满足新时期人们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的需要,医院必须要特别注重建立和培养一支懂法律、掌握现代专业知识和技术、符合现代市场需求的技术人才队伍。一方面,建立人才储备库,按梯形对人才进行培养;另一方面,加大人才的重点定向培养,推行再教育工程,有的放矢的进行选送培养,不断更新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临床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对绩效进行公开公正考核

医院的考核是对医务人员工作期间的表现、业务理论水平进而技术能力等的综合评价,做好考核工作能有效地激发医务人员的上进心,使医疗队伍保持最佳结构。因此,医院应建立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全方面考核,并公开考核内容,提高考核的透明性,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在以往的考核中,由于考核机制的不完善,使得绩效考核大多都流于形式。在新时期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视,要制定完善的考核标准和制度,形成“绩效管理”的概念。严格设定考核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各项奖励的参考标准,使绩效同薪金挂钩,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真正做到以事实和数据说话,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位考核者,并定时对被考核者的考核内容、考核数据以及考核成绩等进行公开与公布。这种良性循环的竞争关系,不仅让员工内部之间形成对手,共同成长和进步,同时也完善了医院的人事管理内容,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三)改善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

薪酬分配制度不合理也是制约医院人事管理水平的主要原因。对于医务人员来说,在努力付出了之后,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这就很容易打击到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一个公正的薪酬分配制度不仅能够造就医疗人才,使人才脱颖而出,更能使其对医院产生满意度和信任度。这就需要医院对医务人员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按劳分配薪酬制度进行分配,合理拉开薪酬档次,刺激员工不断进行自我的完善,将实现医院的整体目标作为个人进步方向,从而实现自我价值。

三、结束语

时事论文范文7

1.1建立人事档案特征模型

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需要建立起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特征模型,便于指导具体的工作。人事档案特征模型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履历材料、自传或报告个人有关的事项材料、考察或考核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或职称以及相关的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党组织材料、表彰或奖励材料、违法违纪等相关材料、工作任免等材料、其他具有参考意义的材料。看过上述这些,人事管理人员便很容易对企业员工的相关档案进行检查,然后再据此进行修订等。

1.2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对于企业的具体工作,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于每年发生的人员变化情况、工资变化情况等做好相应的记载,同时,公司在开展项目时,除了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以便存档之用。此外,针对人事档案转递工作,当员工的管理权限出现变动时,需要形成相应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材料,按照企业的要求转往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应的管理,直到相关岗位得到确认之后,移交人力资源部档案室进行存档。同时,材料的存档必须做到填写合乎规范、取得相应的手续或流程、前后所出现的信息抑制等,否则,需要对材料进行进一步的考核或拒收。

1.3电子人事档案查阅

针对企业中部分员工出于工作需要或个人要求等原因,需要查阅档案时,首先需要填写相关申请,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查借阅,否则不能无故进行查阅。

2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工作的具体维护

2.1做好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管理

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建立健全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对电子人事档案做好统一规划和管理,设立统一的管理标准。要加强对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的监管,设立相关部门执行监管的职能,每一个工作环节需要在监管下执行。同时,还要建立科学、统一的管理标准,并对需要存档的电子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确定其真实性,从而提高信息的有效性。

2.1.1做好电子人事档案系统的保密工作电子认识档案是利用网络系统对电子文档进行管理保存的,网络的特点之一是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即使相距很远依然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获取数据,实现数据通信,而电子人事档案作为国家单位重要的数据,需要很强的保密性。由于网络的普及,很多不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常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或更改档案信息,这样会导致重要信息的流失,档案的保密性失去了作用,这将为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安全隐患。网络的开放性是无法改变的,保密也是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那么怎样才能在保持网络开放性的前提下不失电子人事档案的保密性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1.2做好电子人事档案原始文件保存和管理电子文件可以通过不同的格式在不同的载体上运行,也可以通过某些软件把格式进行相互转换,然后电子计算机的复制粘贴功能能够把它的内容完全一样的呈现,这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对电子人事档案的使用,这样的操作能够保证电子文档的真实性,但是却无法确认原来的文档格式。虽然如此,计算机的强大功能能够能够对电子人事档案等资料进行保护。电子文档的格式可以轻易的通过计算机转换,并且电子人事档案被转换成另外一种格式后完全看不出被改动过,因此一旦被转换或修改,最原始的资料就会消失。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转换或改动文档之前,要在系统保存一份未被改动的原始文件资料,并对其进行备份,这样能确保以后使用文档资料的准确性。

2.2培养建立新的档案管理队伍

在信息化时代,档案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对电子计算机的学习,培养专业化的电子人事档案资料管理的人员。从一个角度上来说,要引进先进的电子计算机的专业技术,通过不断的学习电子计算机的知识,培养高素质、思想端正、拥有高度的责任感的人从事档案的工作。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专业的培训对现有的电子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尤其是电子计算机技术。随着电子人事档案系统的不断完善,高要求是对电子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该追求的目标,现代化的档案管理的程度,其的关键性因素主要包括电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他们对电子计算机知识的补充和更新速度,后者是最主要的因素。所以,电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跟上时代的脚步,优化专业结构,转变传统单一的档案管理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结构合理,顺应信息时代的电子人事档案管理的队伍。

3结语

时事论文范文8

1.光电特性LED在其电流极限参数范围内流过LED的电流越大,它的发光亮度越高.即LED的亮度与通过LED的电流成正比.但绿光和蓝光及白光在大电流情况下会出现饱和现象,不仅发光效率大幅降低,而且使用寿命也会缩短.2.光学特性LED按颜色分有红、橙、黄、绿、蓝、紫、白等多种颜色.按亮度分有普亮、高亮、超高亮等,同种芯片在不同的封装方式下,它的亮度也不相同.按人的视觉可分为可见光和不可见光.按发光颜色的多少可分为单色、双色、七彩等多种类型.色彩的纯度不同价格相差很大,现行的纯白色LED价格特贵.同时发光视角不同,光效亦不同,使用时特需注意.3.常见的LED电性能参数(1)LED正向电压不同颜色的LED在额定的正向电流条件下,有着各自不同的正向压降值,红、黄色:1.8~2.5V之间,绿色和蓝色:2.7~4.0V之间.对于同种颜色的LED,其正向压降和光强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如下:LED型号:54HCA发光颜色外观颜色波长λD(nm)正向电压VF亮度Iv(mcd)IF=20mAMin.Max.红色水透明645~6601.82.550~300黄绿色水透明570~5751.82.550~300黄色水透明585~5901.82.5500~5000蓝色水透明455~4752.74.0500~7000绿色水透明515~5352.74.02000~10000蓝绿色水透明490~5152.74.02000~10000白色水透明-2.74.03000~15000在同一电路中应该尽量使用在额定电流条件下正向压降值相同、光强范围小的LED.只有这样才能保证LED的发光效果一致.其具体的电性参数可依各封装厂每包装提供的产品分光参数标签值.(有些公司每批分选都不一致)(2)LED的额定工作电流LED的额定电流各不相同,普通的LED电流一般为20mA,大功率的LED电流一般为40mA或350mA不等.具体要按各封装厂提供的电流参数值.一般LED在反向电压:VR=5V的条件下,反向电流:IR≤10μA.(3)LED的功率LED功率的大小也各不相同,有70mW、100mW、1W、2W、3W、5W等,所以必须根据所选择的LED,设计合理的使用电路和配置合适的LED数量,使其完全满足LED电源的额定值,如果设计的电路使每个LED分担电压或电流过高就会严重影响LED的使用寿命甚至烧毁LED,如果分担的电压或电流过低则激发的LED光强不够,就不能充分发挥LED应有的效果,达不到我们所期望的目的.4.温度特性(1)LED的焊接温度应在250℃以下,焊接时间控制在3~5S之间.要注意避免LED温度过高从而使芯片受损.(2)LED的亮度输出与温度成反比,温度不仅影响LED的亮度,也影响它的寿命.使用中尽量减少电路发热,并做一定的散热处理.5.防静电特性LED装配过程中必须加强防静电措施,因为操作过程和人体本身都会产生静电,对于双电极的LED最易被静电反向击穿,从而严重影响LED的使用寿命甚至使其完全报废.如防静电环境不是非常完善,可以给LED使用者增加防静电腕带,设置良好的防静电接地系统,离子风机等设备.LED连接电路的常见形式1.串联:这种电路需要电源提供较高的电压.V总=各LED的VF之和=VF1+VF2+VF3+VF4--

时事论文范文9

一、学会举例——明确文体

文体,就是文章的写作思想,主要包括这种文章的写作目的和表达思维。议论文的写作目的就是表达作者对事物的认识,这一点能引导学生从读后感、一事一议中得到体验。

对议论文文体的把握,主要在于引导学生把握议论文的表达思维。明确的了议论文的写作目的后,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议论文的写作思维——用事实来证实认识。这句话虽然不能全面概括议论文的写作特征,但在初学议论文时却能让学生简明地把握议论文的写作思想。用事实来证实认识,与读后感、一事一议不同,后者是对某个具体事物作出某些抽象的认识,是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方式,前者用具体的事实来对是抽象认识作出论证,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方式。“认识”就是议论文的论点,“事实”就是议论文的论据。这样就形成了议论文的简明的文体思维:一个论点+几个实例+结论。

二、学会分析——把握论证

在学生学会运用“论点+实例+结论”的议论文基本思维后,再深入一步让学生掌握议论文论证的核心思维——分析。

议论文提出论点后,只叙述几个实例来证实论点,还是肤浅的。因为具体实例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偶然性使某个实例不一定能推导出论点,不确定性让读者看不清实例与论点之间的必然联系。议论文用实例来论证论点,还必须在实例与论点之间进行推论,即揭示实例与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就是论证。这一推论过程就是对实例进行定向分析,用分析揭示实例和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分析,就是揭示实例的成因、意义、危害、特点、关系等,通过这些分析来揭示实例与论点之间的必然联系。对实例进行分析,分析的深浅、丰简因论点的宽窄、实例的多寡而定,分析的形式可以是在叙述实例时边叙述边分析,也可以在叙述实例后再独立分析,举实例时形成“实例+分析+结论”的思路。

三、学会说理——深入论证

摆事实、讲道理是议论文的两种论证方法。上面所谈的举例论证还只是摆事实,是议论文写作教学中由浅入深、由易而难的前两步。

道理,是从众多事实中概括出来的共同规律,用道理来论证论点,比举例论证更深入。

议论文中用来论证论点的“理”分为两种:一般道理和客观事理。一般道理广泛地存在于熟语、格言、名言中,是前人从众多事实中总结出来的事理。引用这些言语,就是运用其中的一般道理来论证论点。客观事理是客观事物的事理分析,与举例论证中对实例进行分析一样。不同的是,实例分析是对论据中的一个实例进行分析,而事理分析是对论点中的一类事物进行分析,因而它更具有“理”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学会举例论证之后,引导学生从举例论证中学习说理论证:从论点与实例的概括与具体的关系中学习一般说理论证,从对实例分析中学习事理分析论证。

举例论证中,论点与实例是概括与具体的关系,这是论证的基本思维之一——用具体事物来证实概括事理。那么,我们也可以用名言、格言、熟语中包含的具体的道理来论证论点中概括道理,从而形成“论点+引用”的论证思维。

举例论证中,对实例进行分析就是对论点进行论证,这也是论证的基本思维之一——用对事实的分析来证实概括事理。那么,我们也可以用论证事物的事理分析来证实论点,从而形成“论点+(事理)分析”的论证思维。

四、学会综合——透彻论证

议论文是以说理为主的文体。理,是抽象的,用事实来证实“理”的真实性,使人信,用说理来证实“理”的正确性,使人服。为达到这个目的,议论文的论证就要学会综合运用各种论证方法,使论证透彻,这就是综合论证。

时事论文范文10

专利文体 =说明文 + 议论文 + 法律文书

(一)说明文

说明文:客观地说明事物,以解说或介绍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构造、功用、类别等或物理的含义、特点、演变等为主要内容。

要求:讲清楚,说明白,突出特征、揭示本质、条理清晰。说明文主要是通过对客观事物或事理的介绍说明,说明文强调科学性、客观性。说明文以客观、准确为基本要求,一般不表示作者的感情倾向。要求说明对象明确,能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说明对象的特点;要求语言准确、简明和平实。

1.要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

什么是事物的特征呢?特征就是某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象征和标志,即该事物所特有的个性。它往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显性特征,如事物的颜色、质地、空间位置、形状、温度等;二是内隐性特征,如事物的成因、原理、变化过程、内部结构、习性、性能、风格等方面。

必要时,还可以做实验,以准确、全面地把握事物的特征。

2.要合理地安排说明顺序。

说明顺序主要有三种: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合理地安排说明顺序,一要考虑所说明的事物的结构特点(上下、左右、内外各部分的组成情况)和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二要考虑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顺序(由浅入深、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等);三要考虑说明的中心与材料的关系。

3.要采用恰当的说明方法。

采用恰当的说明方法能把事物说得更清楚明白,便于读者理解。常见的说明方法有:举例子、分类别、打比方、列数据、作比较、下定义、作诠释、摹状貌、画图表等。

4.语言要准确、简洁、通俗。

(二)议论文

议论文要素:论点、论据、论证

1、论点:是议论文的作者对所论问题的见解和主张。

2、论据:是证明论点的材料。

(1)事实论据:包括有代表性的确凿的事例、史实以及统计数据等。明确论据时,要格外注意概括的事实。

(2)道理论据:指经过实践检验的精辟理论、名言警句、民间谚语及公认的事理等。

论据必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论据的表述要精练、简要,它只要求表述出与论点相关的内容即可。

3、论证:是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

(1)举例论证:增强文章说服力

(2) 道理论证:具有权威性,论证有力

(3)比喻论证:可把道理讲得通俗形象,容易被人接受。

(4) 对比论证:正确错误分明,是非曲直明确,给人印象深刻。

另外,论证的基本类型:立论、驳论。立论从正面论述,驳论从反面论述。专利申请中只有立论。而论证的基本结构层次:三段论式的结构。提出问题(是什么)→分析问题(为什么)→解决问题(怎么办),也即:引论-本论-结论。

(三)法律文书

即权利要求书,就好象法律条文一样,一个萝卜一个坑,当人家侵犯你的专利时,就看他是否符合相关条款的表述。如果完全符合,则表示侵犯了你的专利。

二、专利申请书的写法

时事论文范文11

一、扣论点,辨类型,析论据

议论文的论据有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两种。针对论据设题在议论文阅读考查中非常普遍。一般要求辨析论据类型、概括论据并说明作用。

例如《走运与霉运》一文中要求辨析以下这一段的论据类型: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说:“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解题时,不少学生认为本段引用名人名言,采用的是道理论据。此时,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司马迁的这段话来辨析论据类型。司马迁的这段话中列举了一些名人历经磨难终于有所建树的事迹,这些都是描述性的话,而描述性的话,即便是领袖和名人说的也不能算作道理论据,所以本段运用的是事实论据而非道理论据。

近几年来,要求考生补充论据成为一种流行的考查形式,命题者借此考查考生运用论据的能力和语言表述能力。针对这种题型,教师应引导学生分析作者在本段中如何提出自己的观点,再紧扣论点补写论据,且要提醒学生注意:补写的论据要典型,有代表性;要看清楚要求补充的论据类型。如果是补充事实论据,那就要选择真实而典型的事例,可举名人事例,有更大的说服力,并能展示出自己的知识面,但一定要写准人物和事件,切忌张冠李戴,语句要简练,注意字数限制;如果是补充道理论据,则要引用具有权威性的名言警句、诗文名句或格言、俗语等。引用时要完整准确,不可张冠李戴,不可断章取义。

例如《成功无学,幸福有道》中要求为以下这一段补充事实论据:

成功在于坚持。有一个“一万小时定律”,是说人在某一方面要想有所作为,要能坚持一万个小时,相当于每天练习近3个小时,坚持10年。你能坚持吗?坚持住了,你就会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解题时,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分析本段中作者的论证思路,使其明确作者在本段中运用道理论据来解说“一万小时定律”,从而论证“成功在于坚持”这一分论点。因此,学生在补充事实论据时要紧扣“成功在于坚持”这一分论点来作答,即“发明家爱迪生试验电灯泡,虽然多次失败,但始终坚持做实验,最终成功。”

补充论据既可以考查学生对原文的理解,又可以考查学生知识的积累,从而进行阅读面的扩展,要答好这类题,教师应指导学生平时留心生活,多读书多积累多做摘录,从事实和道理两个方面进行专题积累,以打有准备之仗。

二、巧判断,精剖析,识论证

考查论证方法的掌握,是议论文阅读常考的考点。近几年来,中考议论文阅读既考查对论证方法的辨析,也考查使用论证方法的好处。

例如,周国平《成功的真谛》一文中有这么一段:

我的意思是说,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比成功更重要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喜欢做的事。只要你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你就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感到充实和踏实。那些仅仅追求外在成功的人实际上是没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的,他们真正喜欢的只是名利,一旦在名利场上受挫,内在的空虚就暴露无遗。照我的理解,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做好,尽量做得完美,让自己满意,这才是成功的真谛,如此感到的喜悦才是不搀杂功利考虑的纯粹的成功的喜悦。

时事论文范文12

关键词: “时事周评” “生活课堂” 议论文 教学方法

议论文是高中写作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一般而言,议论文教学是让高中生掌握议论文的基本特点、明了议论文的基本要求、能写简单的议论文。老师的教学基本上是遵循怎样审题、立意、提炼论点,怎样选择材料、选用论据,怎样开头、结尾,怎样运用论证方法这一由浅入深的程序进行。

常规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教师教学活动的开展,但是学生通过被肢解的议论文教学过程的培训,无法对议论文形成整体的感知。学生的思维多被程式化,丧失议论文写作的兴趣,在实际运用中收效甚微,这一点从多数高中生高考议论文写作得分可见一斑。

学生正处于逻辑思维形成阶段,要求其在写作中直接体现理性思维的严谨是难度之一;学生缺少生活积累,不会反思生活,无法从生活现象中归纳、提取有思想、有深度的话语,此其二难。议论文写作中有此二难,教师在教学中即使下了诸多功夫,施展了十八般武艺,也将成果寥寥,真可谓事倍功半。学生的作文往往论点不明、思路混乱、缺少思辨,确实让人不忍卒读。

笔者从教多年,在议论文教学中尝试过诸多方法,但效果一直不理想。后来受南京十三中曹勇军老师“时事演讲”的启发,尝试以人本主义为指导,在尊重学生兴趣取向的前提下,结合学生实际,精选网络时评,以“时事周评”的形式引导学生进行议论文写作。经过一个学期的实践,有了一定的收获,颇有感触,现将此总结梳理,以求教方家。

所谓的“时事周评”是“周记”形式的强调。传统意义上的“周记”以周为周期,以记录所经历、所见闻为主,多培养学生记叙和积累生活素材能力,对思辨性并不做特别强调。把“周记”改为“时事周评”就是强调对时事的“评”,突出在兴趣激发下的对时事的评述、评论、评价。这是对高二以议论文为主的写作教学的一种突围尝试。

所谓的“生活课堂”是对“课堂”内容的强调。“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生活是作文最好的课堂。平时课堂上作文素材的时效性、新鲜感、时代感不强,不能满足对社会关注度高,拥有自主看法,有强烈评价欲望的高中生的需求。而“生活课堂”强调用写作关注生活、关注社会时事,学生才会拥有“我思故我在”的成就感,教师也才会有存在感。

导写实践中,“时事周评”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议身边事,解决高中学习生活的实际问题

由于学生缺少议论文写作的入门基础知识,直接的程序化教学会让学生厌烦。学生初写议论文往往有文体不明、结构凌乱、思路狭窄、观点不清、素材匮乏甚至个别学生利用网络直接嫁接写作等情况。

笔者要求学生就校园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给出自己的观点并提出解决方案。学生表现出比以往写作高得多的激情和兴趣,写出不少的内容。这些文字虽不是理想中的议论文,看不到议论文的哲理美、结构美和语言美,但学生在解决生活实际问题中表现出对参与学校管理,积极营造生活、学习环境的热情和主人翁态度,增强公民意识,并且体会议论文说喻、倡导、批评、对辩的实际功用。

第二阶段:泛读天下事,借鉴时事评论材料。

“评议身边事”虽解放了学生从“课堂”到“校园”的兴趣困境。但它具有随意性、随机性,和学生真正关注的社会生活仍有距离。

笔者利用学生喜欢积极利用网络的特点,拓展、扩大时评范围——直接寻求各大门户网站关于社会生活的相关时评材料,并有选择、有针对性地编辑印发给学生。通过类似如《百万重奖教授教学只是一个开端》、《大学女生12岁时择偶标准:房140平方米车12万》涉及的价值观、劳动付出与收获;《青岛石油管道泄漏》涉及的“责任”“管理”;《云南公务员考试评论:德优,还是德忧》、《美国高中生上好大学难,每天睡四小时很正常》涉及的“心态”、“追求”、“价值”等。主题时评阅读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不少学生直言对写作有了以往不曾有的兴趣,同时以往在考场上畏惧作文写作的心理也有了很大程度的缓解。

第三阶段:先供时事材料——学生自由写作——教师评阅引导——再供相关时评材料。

这是对第二阶段的改进。学生反馈中提出笔者提供主题时评的阅读材料虽然呈现了各家评论,但是留给他们自己思考、拓展的空间太小了。于是学生主动建议:笔者先给材料,由他们对材料加以评议写作后再由教师提供各家评述文章。笔者接受了学生的建议,通过这一调整,学生在一段时间后的反馈信息中谈到这种拿到相关材料的感觉和考试的新材料作文写作的形式很相似,给了很大的思考空间,写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感觉更强了。

“时事周评”虽仅是一个尝试,但从学生的反馈情况看,“时事周评”具有以下特点。

1.激发了学生阅读、讨论兴趣——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时事周评”的素材就是精选每周发生的时事新闻和评论,具有新颖性、高聚焦性、社会性。它给学生提供了广阔的阅读空间和可资探讨的资源,给了学生一个“开眼”看社会(世界)的机会,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充满兴趣的基础上,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被激发,主动思考、参与讨论的热情大涨。给笔者比较深刻的印象是课间以往以男生谈体育、游戏,女生谈穿着、饮食为主的现象,现在经常被时事热点讨论取代。比如《别把“雾霾退兵”当做“警报解除”》、《取消英语课救得了汉语吗?》、《美国高中生上好大学难,每天睡四小时很正常》等和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时评引发了学生极大的阅读、讨论兴趣。学生对雾霾的成因、影响有了深刻的认知,对环境保护有了深刻的体会;对汉语的困境及其原因有了深层的了解,对振兴汉语有了更强的责任感;对美国学生很轻松,中国学生特别苦的意识有了更客观的认识,从而激励自己更努力地学习。

2.为学生提供了新颖、多角度解读的写作素材——把学生领进了作文“生活馆”。

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的压力比较大,课外阅读的时间相对较少。一般的作文阅读材料以月刊、季刊或类型化形式出现,缺少时效性,又是整理后的“成品”。它虽可节约学生时间,但学生成了被迫游离于材料之外的旁观者,加大了识记的、运用的难度。

“时事周评”每期给学生提供一个或两三个主题,如前文所述事例,涉及教育、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有时效性和多角度的解读示范功效。不仅保障了学生的兴趣和参与性,而且尊重了学生的个性选择,为其对同一主题素材进行积累和重组建构提供了平台,既是对学生思考深度、广度的拓展,又是对学生素材厚度的支撑。这非常类似于新材料作文的审题和选材。不少学生利用“周评”积累素材,在考试中一改以往材料单一、陈旧、雷同的局面,给阅卷老师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获得阅卷老师的认可。

3.给学生摹写、效法的范本——用精彩引领了模仿。

《道德经》有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时事评论实际上是既具说喻、倡导之效,也具批评、对辩之用。它兼具谨严的逻辑、深刻的议论,也有明晰的文义和明确、有力的论据。时事评论写作者都是各家媒体精选的个性比较突出、见解比较深刻的人物。其见解、角度往往独特;其气质表现、价值观念往往崇高;其语言模式、篇章结构往往简洁、实用。

学生既可以直接借鉴其新颖、深刻的观点和深入的论述,又可以用自己喜好的论证方法选择角度对素材进行重组,还可以直接进行语言模仿来改进自己的语言表达。这一过程实质上是把作文的语段练习融入“读——借——融”的过程。把作文教学中一直流于形式的“改”的过程融入“借鉴”、“化用”的过程中。这样的模仿有利于学生建构自己的思维体系、形成自己的语言个性。

4.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涵养正气——对国家的未来负起负责。

时评材料广涉公民的道德取向和伦理底线,如《摔倒的太婆不要又跌进“罗生门”》、《网络暴力打不出“天下无贼”》;或引导我们审视、反思人生价值追求,如《丁俊晖十年旅英路:中国血液英国心跳下一站辉煌》、《小学生毕业赠言“努力是为了人民币”是一面镜子》;或涉及国家法制民主建设进程的,如《大量死甲鱼入药,没办法还是没想办法?》、《喜羊羊制作方担责 国产动画艰难面对非暴力》、《有事没事坐地铁言论,太伤公众自尊了》等。

这些社评、时论大都代表主流媒体价值取向,嬉笑怒骂、赞扬挞伐,各具其妙。它们观点深刻、新颖,有开放的视角和较强的批判意识、反思意识、忧患意识,对国民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当代高中生的价值追求将决定我们国家未来一个时代的价值取向。我们的社会对“九零”后缺少认同感,但是有的学生阅读了《小学生毕业赠言“努力是为了人民币”》一文后,对当前国民教育极端功利化的弊端有所警醒,之后在周评中以《无邪仍在,不见天真》、《谁斑驳了少年》、《有责任心就有办法》等文中表达了与家长、老师等平等沟通的愿望,并借此传达了心中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出了用责任心对待社会问题的看法。相信这些足以说明对高中生只要引导其明辨是非,涵养其正气,就能对国家的未来负起负责。

用“时事周评”打造“生活课堂”,引导作文写作,是对议论文写作教学的一次尝试。它基于一个现实:学生受困于僵化无趣的课堂说教式作文教学,缺少社会生活体验,苦苦挣扎,丧失了写作的兴趣。“时事周评”的开展,就是考虑到学生对作文写作情感上抵触,行为上敷衍,文字上的涩、泛、假,行文思想上的低、俗、误的毛病的现实。

学生缺少“成就感”,教师就不会有“存在感”。引导学生从枯燥的“理论课堂”进入到能激发兴趣、提高写作水平的“生活课堂”,从“时事周评”的练习中学习议论文写作就是教师追求“存在感”的有效方式。

曹文轩说:“自然是语文教学的最高美学原则。”笔者把“自然”理解为情感激发的自然,学习模仿的自然,思考表达的自然。

用“时事周评”打造“生活课堂”,引导高二作文写作,遵循用“社会时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情感思维,引导他们感知生活。针对一些社会现象的不同解读、不同表达,学生可以在阅读讨论、交流中唤醒自己自由争鸣的欲望;在模仿中逐步形成自己写作表达的个性;在反思中感悟生活、优化自己的品质。让学生从兴趣出发,在内容上合理选用,从技巧上创新模仿,于精神上自信升华。

用“时事周评”打造的“生活课堂”,学生人在课堂,心系社会。高中生关注时事、反思社会,对生活拥有个性的解读和思考,既是对社会公德和公义的追求,又是证明学生和老师“成功”与“存在”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