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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时间:2023-12-06 11:14:39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1

关键词:油气管道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查要点

油气管道一般要穿越多样的地形地貌与复杂的地质条件,加之地质灾害的影响,使得工程建设及运营都面临极大的风险威胁。基于此,对油气管道线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明确灾害实际影响,同时给予综合性评价结果,对灾害防治、工程安全保障均有重要意义。

1油气管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基本原则

油气管道的地质灾害治理需严格从实际角度出发,充分结合工程要求及具体状况,在设计计划当中融入灾害治理基本任务,和生态环保、环境治理及管道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确保生态、社会与经济相和谐、统一。在此基础上,还需对灾害特征进行考虑,在有效保障设备安全与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性与技术可行性目标[1]。根据油气管道工程范围内地质灾害各项特征,结合相关技术要求,第一步将线路微调作为基础,采取避绕措施,确立管道工程和地质灾害体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循以防为主与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开展日常工作。其中,“防”是指:以预防为核心,以避让为上策;“治”是指:充分结合避绕措施,确保安全即可。

2油气管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的主要特点

工程设计特点有:第一,坚持避让优先,尽量避让“重大”,治理“轻小”;第二,除了要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还需考虑会对管道工程安全造成影响的其他因素;第三,从对管道危害最小的位置通过;第四,减少或避免对地质灾害体造成扰动;第五,永久性根治已知灾害,避免留下后患。对于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治理工程设计侧重点有所不同[2]。1)滑坡灾害:通过线路优化实现避让,若无法进行避让,则需从滑体厚度相对较薄的位置通过,如滑坡后缘,以此降低工程量并符合安全需求。管道上坡段或下坡段因遇滑坡而无法规避时,应沿纵向使管道正穿滑坡,以此减少扰动。2)泥石流灾害:管道不得在泥石流沟内通过,若无法避绕,则需从堆积区中通过,同时增大管道的实际埋深。对穿越小规模泥石流沟的管道,应在基岩中埋设管道。3)崩塌灾害:管道线路必须躲避松散堆积体,如果无法对比,则要从有一定拦挡条件的相对平缓区中通过。4)岩溶灾害:首先管道要避免在不良地质条件区通过。针对勘察标定的岩溶,若其岩溶现象并不发育,则管道可采取与岩溶相垂直的方式通过。针对浅层干溶洞,可使用碎石进行回填;对岩溶向下部延伸较明显的溶洞,不论有水没水均不得填塞,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处理,如灌浆等。

3油气管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审查要点

工程审查实际上是对图纸与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首先要认真贯彻工程设计思路及理念,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作为核心依据,积极采取可行的避让方法对管道线路进行优化,再以地质灾害和管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对图纸资料实施全面审查。不同地质灾害类型有着不同的审查要点。

3.1滑坡灾害审查要点

①滑坡覆盖范围与规模,相关力学参数的取值准确度以及滑动面判别的合理性;②对滑坡自稳性有一定影响的各类因素;③滑坡自稳性评价准确性,地质模型与力学类型准确性;④线路优化空间是否存在;⑤工程所有支挡方案合理性,设施具置可行性;⑥支挡工程参数选择合理性,计算与设计方式准确性;⑦管线与支挡施工顺序合理性。

3.2泥石流灾害审查要点

①泥石流灾害主要形成区、堆积区与流通区;②断面岩土特征及地质构造;③泥石流移动速度及冲刷作用深度,特别是管道通过区域;④对管道有破坏作用的外部因素,所用防护措施有效性;⑤泥石流沟及大沟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随着泥石流的不断堆积,会使大沟宽度变窄,提高了大沟内的流速,增大冲刷作用深度,此时应强化管道的防护设计。

3.3岩溶灾害审查要点

①岩溶发育情况、规模及主要延伸方向,管道线路和岩溶保持的位置关系;②溶洞顶部岩性、洞壁岩性与完整性,溶洞整体稳定评价结果的准确性;③岩溶灾害治理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并明确治理完成后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④工程设计与计算的准确性,工程数量合理性。

4结束语

根据管道线路范围中不良地质条件特征,对几种常见地质灾害进行了专项勘察与综合评价,同时有针对性与目的性地开展了治理设计工作。明确在管道总体规划中纳入灾害防治的重要性,遵循防治结合与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在工程审查过程中对不同灾害类型实施针对性审查,保证设计方案可行性与合理性,在确保管道线路工程建设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为线路运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张鹏,魏韡,崔立伟,等.地表冲沟条件下悬空管道的力学模型与延寿分析[J].天然气工业,2014,(4):142-148.

[2]沈茂丁,王峰,徐文毅,等.油气管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与审查要点[J].油气储运,2014,(10):1052-105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2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2002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03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4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06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07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 交通 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 历史 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 自然 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 经济 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 科学 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3

关键词:三峡库区;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湖北省巴东县地处鄂西南山区,隶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县国土面积3353.4km2,人口约50万,是部级贫困县、西部开发县和长江三峡库区移民重点县。巴东县三峡库区各类地质灾害198处,灾害体总体积3.82×108m3,受威胁人口40970人。近年来,在各种自然因素和不断加剧的人类工程活动综合影响下,各类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灾害损失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巴东城镇规划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规划并切实有效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是保证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巴东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与任务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巴东县人民政府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即配合有关生产、科研、教学单位,对全县地质灾害尤其是三峡库区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对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统一的规划布置。在此基础上,巴东县经科学规划、积极申报,有62个地质灾害纳入国家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近6亿元。此外,巴东县尚有18处地质灾害纳入三峡库区二期非应急搬迁避让类项目,36处纳入三期搬迁避让类项目。同时编制了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范围内,共调查地质灾害点468处,其中,崩塌滑坡422处,塌岸46段。

巴东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且受到特有的脆弱地质环境条件及众多客观因素制约影响,困难大,如此大规模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在我县尚属首次,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学习,各项工作都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实践性。根据湖北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布署和巴东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巴东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特点,本文从加强领导、优化方案、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协调配合、廉政建设、突出重点、监测预警等方面,强化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模式的建设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模式的建设与实践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管理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三峡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移民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关系到库区各乡镇城镇规划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巴东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成立了“巴东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经常深入地质灾害勘查施工现场,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县政府不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总结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同时县政府明确规定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库区乡镇的主要领导,对所在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分片负责,为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创造好的环境。在此基础上,由国土资源局组建成立了“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各部门抽调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此外,国土资源局有专门的“地质环境股”和“地质环境监测站”。至此,县三级管理体系建成,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合理规划,科学论证,优化方案

巴东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样,成因复杂,点多面广,潜在危害巨大等特点,加之地质灾害防治属非标准化工程,现行的各部门的规范和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给地质灾害治理选点和防治方案的确定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优化方案,在基本查明库区地质灾害性状特征与分布规律的基础上,编制了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技术可行,工程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易行”的原则,认真分析评价每个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和危害性,科学论证防治方案的合理性,做到选点准确;其次,结合我县库区地质灾害的具体特点,对选点进行反复比较,明确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与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及影响移民新集镇功能的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第三,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请设计单位反复对防治方案进行优化,部分项目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才最终确定最优方案;第四,积极开展内部审查工作,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论证,对方案进行细化和优化,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第五,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实行人性化设计理念,为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如溪丘湾乡的龙船河库岸,沿渡河镇的罗坪库岸均与码头建设相结合,增设了人行梯道及船泊停靠固定的墩标,得到当地群众广泛好评。通过上述努力和实践检验,巴东县已实施的治理工程,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经济合理,运行安全可靠。

(三)、加强质量控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非标准化的特殊工程,质量是防治工程的生命。为了高质量按时完成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巴东县从加强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入手,规范操作,加强项目质量控制。一是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先后制定了《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十多项规章制度,为加强质量控制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管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把勘查、设计、监测、监理队伍市场准入关、招标投标关、审批程序关,施工招投标完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三是严格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做到精细管理,突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方案的过程控制,同时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按设计执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地质工作,当抗滑桩孔揭露滑带后,坚持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甲方参加的实地验槽制度,对地质情况变化较大的处理,必须严格设计变更程序,对设计变更较大的,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和工程安全

安全第一是工程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首先,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审查施工的安全措施;其次,落实安全责任制,每个工程确定以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三级安全责任人,明确各自的职责;第三,加强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度,国土管理、安全等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第四,加强安全施工监测,每个工程开工前,均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特点及环境条件编制施工监测方案,报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审批后执行,以保证对灾害体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指导施工,调整工程部署,安排施工进度;第五,实行工程保险,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行强制保险,确保工程安全和施工过程的安全。通过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确保了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正常运行,未发生因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工程进展的严重情况;通过工程安全监测,未发现工程不安全因素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五)、部门协调,积极配合,齐抓共管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巴东县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计划部门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跟进管理项目,并跟踪服务;移民局、交通部门、建设部门、库区各乡镇政府、财政金融部门各司其职。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作为业主单位,努力加强自身队伍素质的建设,主要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明确责职分工,做到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调,积极主动地为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服务。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县各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确保了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满足了库区各项规划建设的正常进行,为三峡水库正常蓄水提供了保证条件。

(六)、强化监督,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好人不倒

在社会经济的大潮中,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岩土工程,队伍准入,招投标,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环节众多,涉及一系列社会问题与经济问题。为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保护工程管理人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坚决抵制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推行阳光作业,确保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巴东县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没有发生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的现象,没有出现因经济问题导致的弄虚做假、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

(七)、抓点带面,突出重点,加强巴东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巴东县属三峡库区整体迁建县城之一,新城址紧靠老县城西侧,受地质灾害制约,在三峡水库135m回水之前的24年中,曾四次规划、三次选址、两次搬迁,巴东城区地质安全问题与防灾体系建设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加强巴东城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成为巴东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中之重。在营造巴东城区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中,必须使城区社会经济系统整体规划发展与地质环境条件相适应,必须遵循限制城建规模和人口发展的规划原则,防灾体系建设必须遵循治理、监测与规范人类工程活动相结合的统一协调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的思路是削弱和消除不利因素对斜坡稳定性的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城区地表水排水系统;二是建立和完善城区边坡维护体系;三是正确选择和使用适宜的爆破技术,合理堆放人工开挖弃石土;四是综合利用,控制规模;五是注重解决重大地质安全问题。经过二期、三期地质灾害治理,有效地提高了城区坡体稳定性和防止了地质灾害的加剧扩展。受经费和时间限制,巴东城区建设用地改造和地质灾害治理任务还较重,还需加大全面综合治理力度,提高其整体抗灾能力,构建完善的城区灾害防御体系。

(八)、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管理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库区回水和开发建设新的环境条件下,地质灾害将会有新的表现形式和发育特点。为保证规划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必须完善治理、监测、与规范具体工程的结合机制。现有专业监测网已覆盖巴东县库区内大部分范围,主要对27处地质灾害体实施监测。共布设水位孔19个,安装倾斜仪钻孔28个、GPS监测墩150个、抗滑桩应力监测点83个、下滑推力钻孔3个。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力量。因此,巴东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均配套了群测群防,由巴东县国土资源局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培训,定人定测,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六个一”监测工具,定期给予监测津贴。2003年7月至今,群测群防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四、结论

通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8个方面管理模式的建设与实践,巴东县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达到了预期的防治效果,保证了2756户3242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了4个集镇12个居民点、2所卫生院、6所学校、3座特大桥、5条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使库区极为宝贵的6485方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库区人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历经7年多的艰苦努力,三峡库区二期、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告一段落,但在水库建成后库水位升降运行新的地质环境条件下,地质灾害会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巴东县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加强管理,努力把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张勤丽, 吴海松, 陈江平,等. 湖北省巴东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防治对策[J].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08, 22(6):591-595

[2]闫举生, 谭建民, 李明. 鄂西巴东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分布规律初探[J]. 华南地质与矿产. 2012, 28(5):59-6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4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 预算 特点 现状 问题

0 引言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我国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频发,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突发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死亡和失踪约1100人、经济损失120亿-150亿元,对国民经济和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针对具体地质灾害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如阻滑工程、锚喷支挡工程、排水工程等,控制或减轻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而面对各类地质灾害事件,我们采取治理措施还是避让措施,除了其重要性因素外,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投资效益分析,是否值得采取工程治理措施,这就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工作,进行经济指标分析与评价,选择合理的方式应对各类地质灾害。

工程预算需要根据技术设计方案和专业的预算标准及有关定额进行,反应出具体工程所需的人财物等费用的经济方案。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计算还没有专业的定额和标准,这给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现就针对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特点、现状及其问题进行说明。

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特点

由于地质灾害本身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及特殊性等特点,导致实际预算工作很难准确进行。因此,对于预算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它的特点,才能从整体上给出合理的工程造价。

1.1 特殊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灾点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与异同性,在不同的场地条件,可能同样的工程措施,比如抗滑桩,其施工工艺截然不同,这就需要结合当地地质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及材料,进行合理组价。它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同样一个构件其施工方法及材料大多相同,在套用定额时,不需要调整直接套用,用起来比较方便。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特殊性,结合具体工程实际,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及材料和设备,套用相对应的定额子目进行组价。

1.2 复杂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定额套用过程中。由于地层结构的多变性,导致施工中设备使用程度及时间消耗的差异,所消耗人材机就会不同,这就需要同一个工作内容套用多种定额子目,且他们之间的价格差异很大,这就给给预算工作者带来不便。比如同一个钻孔很可能出现粘土层、强风化岩层、中强风化岩层及微风化岩层等,这样就需要对不同地层结构,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1.3 不确定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量的计算中。比如土方工程,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复杂性知,不同的地层,施工难度不同,最后产生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准确计算出不同地层的工程量。但是由于地质体是在长期自然地质历史时期形成的,其结构复杂多变,同样高度处可能出现好几种不同物质成分,我们不能通过几个钻孔或者简单的勘察工作,推断出同一地层的物质组成,进行工程量计算,这样往往会产生误差。

另外,如果某项工程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其工程量计算也不同。例如边坡土石方计算在采用临时支护和没有临时支护的时候的工程量是不同的。采用临时支护,可能会使土石方量减小,但会增加临时工程的数量;未使用临时支护的时候,有可能土石方量较大。以上都不同程度的造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不确定性。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特点,它直接会影响到最后的工程造价,所以实际工作中必须充分考虑它的特殊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特点,才能得出合理的工程预算。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现状及其问题

2.1 工程量计算及问题

工程量是指按照事先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数量。工程量计算,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所标注的尺寸进行计算,不得任意加大或缩小、任意增加或减少,以免影响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图纸中的项目要认真反复清查,不得漏项和重复计算;必须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计算和确定各项消耗指标的基本依据,也是工程量计算的准绳;必须计算准确,工程量计算的精度将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确定的精度,它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建筑工程直接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统计工作和实现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现阶段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还没有形成与之配套的计算规则,工程量的计算没有规范化,实际工作中是根据实际消耗及参照其他相关行业规范进行计算,这样就会导致地质灾害工程项目数量差异大,投标单位报价浮动大,会造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资金很难控制。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步伐,凑近地质灾害防治预算工作的开展。

2.2定额套用及问题

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费用计算,还没有统一的定额及标准,主要是参照水利水电、公路工程等行业标准及定额进行套用。

定额是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地使用材料和机械的条件下,预先规定完成单位合格产品的消耗的资源数量之标准,它反映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对于每一个施工项目,都测算出用工量,包括基本工和其它用工。再加上这个项目的材料,包括基本用料和其它材料。对于用工的单价,是当地根据当时不同工种的劳动力价值规定的,材料的价值是根据前期的市场价格制定出来的预算价格。而目前套用的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定额是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的,各个定额标准消耗量有差异,因此不能盲目的套用。

在没有统一的定额标准,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算工作是按照下面三种办法处理的:

第一种定额的直接套用。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直接套用较少。当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与定额的工程内容完全一致时,采用“对号入座”选用定额,即直接套用定额。

第二种换算套用定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用的最多。当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与定额项目的内容不完全一致时,进行定额换算,应按定额规定的换算原则、依据、方法进行换算,换算后,再进行定额套用。

第三种补充套用定额。有时在套用相关行业定额时,经常出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出现的分项工程,在相关行业标准中没有,这时我们就可以采用补充套用定额,结合实际工程状况,准确计算其工程量,给出合理的单位价格,利用工程量乘以单位价格,最后确定出总价格的办法。

2.3 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

一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投资概(估)算是由三部分构成的,建筑工程费、建设工程的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建筑工程费是指永久性和临时性构筑物的所需费用。如阻滑工程、减载支挡工程、排水工程、监测工程、临时工程等单位工程都属于建筑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及价差;建设工程的其他费用,是指整个建设工程中必须发生的,但与建设工程费用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其他费用包括临时建设用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预备费,指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由于不可预测因素和物价上涨造成的费用,一般只取基本预备费。

其中其他直接费是按实际发生根据有关定额或费率计取。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没有统一的费率表,还是参照相关行业费率表进行的,这样导致费率的随机性较强,资金控制难度大,价格随费率的变化幅度大。

3 结语

近年,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资金的投入也在不断的夸大,怎么合理的规划与使用资金越来越重要。现阶段,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没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方式及定额标准,参照的是水利、公路行业的定额标准等,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特殊性,造成很大误差,预算资金不可控。

因此,需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特点,编制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概预算定额,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的编制及审核程序,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预算,有利于资金的管理,对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市场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5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且灾害类型多样化、地质灾害影响面广、造成损失巨大,而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又是相互影响的,地质灾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人类活动也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加剧。随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加强管理下,我国近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效果。但我国每年仍然会由于地质灾害导致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防治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国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所谓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我国的不同级别的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实行关注和监督管理职责。通常意义上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了下述几点内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进行组织和实施该计划;根据相关经验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划定地质灾害类别与区域并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团队;管理和评价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等[1]。根据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现状,我们可以将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概括为:由政府领导的,通过各部门相互协作组成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2-3]。

1 地质灾害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没有完善的制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本文由收集整理进行不当的操作容易造成山体滑坡,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在进行坡地建设或采空区工程建设时,同样需要规划部门具备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准意见方可施工。尽管政府具有坡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但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时常发生由于人为原因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灾害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部门没有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工程实施之前未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此外某些私人住宅建设,由于本身属于违法建设用房,在没有进行报批手续时就进行施工而容易引发未知的地质灾害。

1.2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

南方多雨地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很重视,每年都要治理一批灾害点。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居民不配合的情况。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十几年这样过来了都没事,不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在汛期暴雨来临要求危险区人员撤离的时候,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

1.3监管后续工作不到位

南方山区,山脚、山坡、山顶一般建筑密集。经常有住户、单位或者村组织私自开挖山坡现象,目的是平整土地后建房子。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般立即到现场,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但是由于地质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没有介入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导致没有硬性手段来制止私自开挖山体现象,很多此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山体最终被开挖,既破坏了山林,又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

1.4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不完善

全国各地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层出不穷,大小不同,工程规模大至几百万、千万,小至几十万元规模。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而由于国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一般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考虑而过于保守,容易导致工程造价过于浪费。

1.5地质灾害治理缺少专项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但是现在国家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地方也没有专项资金。每年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点很多,但是资金不能落实。目前的情况是,除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某个隐患点有批示,才能到市财政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否则由于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很难争取到治理资金。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构建及相关建议

2.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4-5]。

2.2 高质量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加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

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2.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6]。

2.4 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本文由收集整理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2.5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7]。

2.6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思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形成相对全面的调查工作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对于发现的滥采乱挖等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6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截止明年3月底,全县共调查核实地质灾害点143处,分布于19个乡镇59个行政村。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中以滑坡为主,共85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9%;次为崩塌,共31处,占22%;再次为泥石流,共27处,占19%。滑坡、崩塌主要为浅表残坡积层地质灾害,泥石流主要为小型低易发沟谷。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共135处,其余为中型7处,大型1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为重大级的15处,较大级41处,一般级87处。地质灾害共威胁837户46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4233万元。我县地质灾害点分布点多面广,除古市镇外,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在空间分布上以海拔500-800米地段居多,300-500米次之。

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契机,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乡镇政府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和避让搬迁,做到“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气象趋势预测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气象灾害偏重,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比较高。明年,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5~6月梅汛期和7~9月台汛期两个阶段,县内大部分山区梅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比去年要高。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近两年来,春汛期持续强降雨天气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工作。

(二)重点防治区域

一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乡镇,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指50省道*线和44省道上松线,途径地质灾害易发区,需预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由于道路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三是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一般紧邻山坡建设,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四是小流域泥石流区域。小流域泥石流往往危害范围较大,威胁人口较多,为我县重点防治区域。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今年我县确定需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18个,其中“A”类地质灾害点2个、“B”类点8个、“C”类点8个。每个点由县国土局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汛期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编制完善防灾明白卡、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汛、台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时段。各乡镇政府以及国土、交通、水利、教育、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出并落实具体防治措施。A、B、C类地质灾害点由县国土部门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D类灾害点由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备案在册,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组织防灾抢险工作,同时按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视险情大小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快速做好相关的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种有效手段,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避让地质灾害、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中成效显著。“十有县”建设的内容是: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今年,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根据安排,我县“十有县”建设工作最迟2011年验收,相关工作今年需开展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县今年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工作,创建1~2个“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在4~9月份,通过办培训班、发培训书、上视频录像课等方式,对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群测群防负责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中小学师生进行一次宣传培训,计划全县参加培训班人员达到200人次,观看视频录像培训到达1000人次。

(三)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气象条件,及时当地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载体,及时*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能在第一时间收到预报(警)信息。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现场查验,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加强对已建2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打好基础。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重视农村山区公路、机耕路和林区道路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工作;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

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村庄,有计划地开展排险治理或搬迁避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交通、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切实防治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旧村改造工程,通过治理、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继续做好*乡山乍口村田忠寮滑坡治理和*乡大岭头滑坡应急排险工程。做好*镇七村溪边滑坡应急排险项目申报工作和*乡后畲村新房后崩塌治理工程。做好*镇白麻山村滑坡等7个整村搬迁避让项目的申报工作,共计搬迁213户782人。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帐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以保障道路的营运安全。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我县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已于去年完成,县教育部门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应急排险能消除危险的,应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县要通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资质管理、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配备充实相关人员和装备。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治理。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防治区域以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7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灾害;保护防治

矿山是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最为强烈的一种场所。 人类在开发利用矿产次源的同时,也改变或破坏了矿山地区自然地质环境,从而产生众多的地质灾害,降低环境质量,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生产环境。

1 矿山生产活动与地质灾害

矿山,是矿业活动的中心,其生产活动一般包括矿石采掘、矿坑排水和选矿冶炼三大部分。由于上述活动, 而造成地下采空、地下水位降低等八种对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见图1),成为巨大的人为地质营力。矿山地质环境,根据矿业活动的影响范围,可分为大气(近地面) 环境、地面环境、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和采场(露天采场与地下井巷、采场)环境四大部分。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矿山生产活动而造成的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使矿山地区地质环境发生异变,而产生的影响人类正常生活和生产的灾害性地质事件。我国矿山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常见的有酸雨、采空区地面沉降、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突水、溃泥等26种(见表1 )。每年由于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以千计,经济损失则以亿元计,严重影响矿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矿山地质灾害的种类多,其分布空间又涉及矿山的大气、地面、水和采场环境,在每一个矿山构成一独立的地质灾害系统。这个系统的基本特征,即灾害的种类及多寡、灾害的强度和时间、空间分布等,除取决于矿区特定的地质环境(即地形地貌、气候、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外,亦与矿床开采方式、方法及选冶工艺密切相关。这个系统内的各灾种, 由于其主控作用往往相同或相似,而显示出灾害发生的伴生性和链生性。每一种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常产生一群相互伴生的地质灾害。一种主导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会链生一系列诱发地质灾害。

矿山生产活动类型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

图1 矿山生产活动对矿山环境的作用形式图

2 矿山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矿业作为一个重要产业,随着矿山采掘规模和强度的增大,矿山地质灾害也必将趋于增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和防治难度将超过以往历史上任何时期的水平。

(1)地质环境中矿山侵占土地和废弃物排放数量越来越大。增加了防治范围和治理工作量。我国采掘工业已侵占了大部分的土地面积并且速度在递增。造成矿山侵占土地的原因主要是露天采场、各类渣场及工业垃圾堆置场,这种侵占,对土地来说,即是破坏性的。矿山废弃物包括废气、废水、废渣和尾矿等。以废渣为例,每生产一吨金属或煤,往往需要消耗和排放数十吨,成百吨的矿石和废石。

(2)需要防治的地质灾害将越来越多,防治难度也越来越大。煤炭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开发时,必须重视研究与水环境变化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非金属,建材矿山,由于点多、分散, 其开采的影响范围几乎涉及城乡各地,在非金属、建材工业大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日益增多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土污染等地质灾害的防治。黑色,有色金属矿山及化工矿山,随着一批矿山生产能力的消失,不论是新开发的矿山,还是挖掘现有矿山的潜力,多将扩大对地质环境影响的地域,而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及难度。

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发展中的乡镇矿山,由于其自身一些不完善因素难以在短时期内得以改善和克服,矿产资源利用率低,乱采滥挖严重,选治工艺落后,矿山地质灾害会更加严重。

表l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综合表

3 矿山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对策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通过大量生产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已从初期只关心采矿效益和自身作业安全阶段,发展到目前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阶段,将来势必会发展到在保护地质环境的前提下,考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阶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现阶段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关键。

3.1 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矿山地质环境作为整个环境的一部分, 其特点是:生产活动强烈、地质灾害发育、环境破坏严重,成为整个生态环境遭受污染或破坏的泥头之一。地环境是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基础,更应成为保护的重点。

3.2 建立和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体制

地质矿产部作为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府职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两者密切相关。各级地方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有责任加强和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建立起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3.3 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综合防治

(1)矿产资源勘查阶段,即矿床勘探阶段。主要是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预测矿床开采后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和主要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为矿山整个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预测评价的重点: 一是矿床疏排地下水后水环境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其评价范围应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二是矿床原生地质体(矿石及其围岩) 采挖、位移、堆放后岩土环境的变化, 可能在矿山地面环境和采场环境产生的地质灾害。以及因矿石、废石引起某些元素扩散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等灾害。

(2)矿山设计阶段

1)设计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以往不少矿山建设前也编制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但大都局限于以“ 三废” 为对象的环境影响评价,缺少以矿山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基础,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发展为目的的全面评价,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难以同步进行。

2)设计阶段。矿山建设项目中的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地质灾害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初步设计中必须有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篇章,利用高科技技术,针对性地提出保护地质环境的开采方式、方法和选冶工艺等。

(3)矿山基建和生产阶段。矿山基建时,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地质灾害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一并验收并移交生产使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8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责任、和阻挠治理搬迁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

(一)科学评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总体调查评价。以县区为单位,由国土部门牵头,水利、防汛主管部门配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分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坪台、沟道进行逐一调查统计分析,全部摸清各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数量、具置(坐标范围)、规模大小、类型特征、易发和危险程度、威胁范围等情况,做到一点一表,建档管理,并将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造册登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分类防治措施建议,作为基层政府掌握辖区各类地质灾害现状,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点地质勘查。按照各县区地质灾害总体评价结论,由各县区国土部门筛选出危害、威胁巨大、规模较大的灾害点,报经县区政府和市国土部门划定危险区并对其范围进行公布。同时,委托专业单位逐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险程度,预测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提交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并指导其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准备。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动态巡查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个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

(二)预防为主,抓紧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国土、水务、气象、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区域性野外专业监测站,加密部署雨量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及时掌握重要险情区域的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2.监测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重点加强信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科学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报、月报、年报等各项制度,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给予适当补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报警设备,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个隐患点群测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农业等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结合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进行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加强对新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3.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按照总体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的成果,经财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后,建设县区级防治项目储备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上报申请国家和省市治理项目。对已安排的治理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责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强对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电力、铁路、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等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四)靠实责任,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制定和细化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准备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排查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险情,逐个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熟悉方案、避险路线、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年内组建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一线防灾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组建与本辖区范围险情点对应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财政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应急、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9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她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地理位置独特,东邻世界最大的太平洋,西靠全球最高的青藏高原,南处世界最大的环太平洋构造带与特提斯构造带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又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地质灾害的发生还导致破坏铁路、公路、航运、水库、堤坝和通信等工程设施,破坏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滑坡的诱因:①地震;②降雨和融雪;③地表水的冲刷、浸泡;④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⑤开挖坡脚;⑥蓄水排水;⑦堆填加载;⑧劈山放炮,乱砍乱伐。滑坡发生的规律: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①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②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③易滑(坡)岩、土分布区。④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崩塌的诱因:①采掘矿产资源;②道路工程开挖边坡;③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④堆(弃)渣填土;⑤强烈振动。

2.3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泥石流的诱因:①不合理开挖;②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③滥伐乱垦。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O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O余个,最大沉降量己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①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②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③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移‘。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①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②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③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m)的“天窗”地段;④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⑤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⑥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⑦岩沉吟地F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⑧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⑨岩溶地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F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1)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r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

(2)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商。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3)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1998年洪灾损失2000多亿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损失是通过地质灾害而产生的。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何_卜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IJ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忪路隧道施工技术规勘(Jl,rJ042—94)。

3.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践

3.2.1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设计分别采用了对应的防治l程措施,见表1所示。

3.2.3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E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措旌,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10

关键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 地质灾害与岩土工程

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安居的重要因素,同时又具有自然、社会和资源的三重属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

(1)采掘矿产资源;(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 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了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面。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些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1998年洪灾损失2000多亿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损失是通过地质灾害而产生的。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

3.2.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11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现状;解决策略

我国国土面积大,地质构造复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是世界上受地质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几个国家之一。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资源开采力度的加大,我国的生态环境和地质情况都受到了一定的危害,极端天气和构造活动频繁出现,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务院于2011年6月14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该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基金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标准化的统一管理。然而事实上我国目前还没有专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造价标准和定额,这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资金管理面临很大的困难。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现状分析

(一)没有统一的工程费用计算标准和定额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研究,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以《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泥石流灾害防治勘察规范》、《崩塌、滑坡、泥石流检测规范》等为指导的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范,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发挥了积极的指导意义。但是,与之相应的工程费用计算则一直没有形成同一的标准和定额,往往是参考水利、公路、工民建等其他行业的标准,但是这些标准都带着严重的本行业材料消耗特性和费用计算特点,与复杂的地质灾害工程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不能真正反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费用构成情况,从而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金投入和管理工作的合理有效开展。

1.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与价格存在差异。上面已经提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材料消耗量是套用水利、公路、工民建等其他行业的消耗量,而事实上,每个行业都有其自身的生产特点,因而在材料消耗量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图1是水利、公路、工民建三个行业在主要治理措施中的材料消耗,直观显示了各行业材料消耗量的差异[1]。如果直接参考这些行业的材料消耗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很明显会出现一定的误差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应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消耗量进行调整,制定出统一符合实际的标准,人工和机械等消耗量情况同理也应制定本行业的标准。 此外,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在不同的行业中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对工程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需要制定符合工程特点的统一标准以得出合理的工程造价。

主要治理措施 主要材料名称 单位 消耗量

水利定额 公路定额 工民建

浆砌石挡墙 块石 m3 1.08 1.05

(片石1.15) 1.162

人工挖孔桩 护壁o

桩身o

钢筋 m3

m3

t 1.03

1.03

1.02 1.01(预测)

1.02

1.025 1.015

1.015

1.07

护坡框格

预应力锚索 o

钢绞线 m3

t 1.03

1.05~1.1 1.05

1.04 1.015

1.06

表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要治理措施套用各行业定额材料消耗量比较

2.工程类别、工程取费和费用构成不同。不同的工程类别有不同的取费标准,地质灾害根据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具体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也分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分别有具体的经费标准。与其他工程不同的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实施的,临时居所、道路、水电等相关基础配套是必须建设的,但是达不到其他行业的规模程度,因此费用没有其他行业高,但是在整个工程费用中的比重要高于别的行业,随之产生的相关措施及管理费用也高于其他行业,不能直接套用其他行业的定额标准[2]。

3.新材料、新技术、新机械的应用与发展。随着新材料、新技术、新机械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的广泛应用,这些新内容在实际工程中缺乏统一的定额与标准给工程造价带来了困难,需要制定相应的新技术在防治工程中的定额标准。

(二)工程量清单项目不规范

我国目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和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完整或者内容交叉重复,严重影响工程量的计算精度,给工程造价的确定带来困难,不利于工程实施中的资金投入与管理。

(三)工程量计算不规范

工程量是确定工程人力、材料、机械等消耗情况的依据,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量计算规则不统一,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数量的准确性,而当工程量计算出现差异过大时,工程投标也会受到负面影响,造成整个防治工程的资金管理出现问题。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审查不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投资审查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和地方资源部进行,其中地方资源部的审查标准比较混乱,各地依据行业定额、财政使用方法等不同标准进行,不规范的审查行为不但没能充分发挥投资审查的作用,并且影响了投资计算的准确性[3]。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问题解决策略分析

(一)编制工程概预算方法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概预算方法,根据工程具体治理措施的取费标准以及材料、人工、机械等的消耗情况和单价情况,制定统一的计算标准,为工程造价提供具体的计算表格。

(二)明确工程概算定额

因为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在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定额上存在很大差异,应该根据具体的工程类型明确工程概算定额,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三)明确工程预算定额

工程预算定额与概算定额同理,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及其施工工艺来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的消耗情况,以此作出预算定额,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招标定价提供依据。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制定统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避免因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计算方式等因素影响工程量的计算,造成工程量差异。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制定统一规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概算、预算等编制质量的提升,从而得出更为合理的工程投资。

(六)工程投资审查技术规范

制定统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审查技术规范,对投资审查各个阶段的操作行为进行统一规范,避免投资计算时标准混乱,保证投资计算的科学合理性。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造价计算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问题的解决策略,对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吴宝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现状及解决办法[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11,04:16-20.

[2]吴宝和,邹嘉兴,罗晓灵,石胜伟,王全成,肖德芬.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编审中遇到的问题及思考[J].探矿工程(岩土钻掘工程),2013,07:55-6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范文12

一、20*年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20*年,我县区域内降水量明显高于往年,并呈现出雨期长,降水集中,暴雨频繁的特点。4月18日,渔峡口镇枝柘坪陡降暴雨,因过水溶洞排泄不畅,造成上千亩农田被淹;8月14日,我县龙舟坪、高家堰、磨市、鸭子口、都镇湾、贺家坪、大堰、榔坪、渔峡口共9个乡镇遭受暴雨袭击。其中,龙舟坪、磨市、高家堰等几个乡镇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为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灾害;9月18日,高家堰镇魏家洲由于暴雨造成二处弃渣场溃坝,直接威胁16户4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受强降水的影响,导致了地质灾害集中高发,鸭子口乡康家包滑坡和渔峡口镇灰堡岭滑坡一次性动迁20户60人和11户49人。据统计,20*年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49处,其中人类工程诱发20处,搬迁农户105户263人,直接经济损失330余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分别为滑坡35处、崩塌9处、地陷3处、地裂缝2处;按引发因素分类分别为自然原因29处,人为20处,分别占59.3%和40.8%。

截止到20*年底止,我县现有地质灾害点471处,其中隔河岩、高坝洲库区3*处。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点有402处,其中两库249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总人数为18009人。全县现有地质灾害监测点135个,其中被列入县级以上的监测点30处,乡镇确定的监测点105处。因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务必高度重视。

二、2009年度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特征和局部强降雨的特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的地质灾害是我县防治的重点。预计在下列区域可能出现较频繁的地质灾害:

(一)隔河岩、高坝洲库区两岸。隔河岩、高坝洲水库两岸共有地质灾害点3*处,稳定性差和稳定性较差的有161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不稳定斜坡和崩塌为主,这些地质灾害点在库区水位消落和降雨的作用下,处于一种渐进式的变形过程,一旦失去平衡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二)沪蓉高速、宜万铁路、川气东送一线。该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所通过区段狭窄,弃渣场多建于冲沟和斜坡上,且汇水面积较大。有山高谷深的地貌条件,若在瞬间集聚超量水源(特大暴雨),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由于工程建设开挖坡面坡脚造成边坡失稳,引发滑坡的可能性大。

(三)矿山所在区域。我县古城、赵姑垭、马鞍山、双龙、小峰垭、落雁山等矿区采矿历史长,现已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将日益突出,地质灾害多以地面塌陷和山体开裂为主。

(四)其它区域。我县有多处地段基岩倾向与坡面一致,地表多为第四系坡积物,这些区段主要有贺家坪至榔坪沿318国道一线、资丘至渔峡口清江北岸一线、枝柘坪部分地段、黄柏山部分地段,这些区域在强降水作用下极易产生滑坡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上述分析的地质灾害点发生的时间仍以雨季为多发季节,汛期(五、六、七、八4个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地质灾害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暴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暴雨中心迭加地区必将是重灾区,这一时段为重点防范期。

(二)次重点防范期。2月至4月为冰雪解冻和地温上升时期,容易出现陡岩表面危石掉块,坡地悬石滚落等现象,在9月至10月,由于地下水下降,地表土石收缩(热张冷缩),也容易出现斜坡变形等地质灾害,该段时期为次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分级管理原则,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乡镇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前巡查、汛中调查、汛后检查工作,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区;对每一处地质灾害监测点都要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制定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奖惩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卡、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充分利用气象资料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到监测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四)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水利、交通、安监、建设、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切实履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已建水库库区及干支河流岸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部门要做好矿山尾矿库、矸石堆放场及建设单位弃渣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大型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监督管理和督办落实工作。

(五)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管理。不当的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之一,各乡镇必须加强对工程活动的监管,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工作,根据客观地质条件做好工程选址(线)设计和施工,避免诱发地质灾害。

(六)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成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和预备队,落实通讯联络人员,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交通车辆和通讯畅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开展救灾并及时疏散群众;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指导救灾工作,确保汛期不发生因灾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