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24 11:15:00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1

一、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降耗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区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25%,年均降低5%以上;分类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能耗标准,力争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一)大力推进工业节能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2、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陶瓷、建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机械制造、冶金等传统产业,拉长产业链,提升工业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向品牌创建与品牌运营并重转变。

3、调控高耗能产业发展。建材行业: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加快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生产能力,到2010年全区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快建陶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步伐,重点发展环保型产品以及微粉瓷质砖等高附加值产品,着力塑造建陶名优品牌。冶金行业:以资源资产为纽带,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优、特、稀”产品。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发展新型建筑铝型材、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电力行业:新上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必须实行热电联产;大力推广中水冷却技术;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节能机组多发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化工行业:发挥基础化工原料优势,重点发展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拉长产业链。加快淘汰小炼铁、小耐火、小铸造等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的产业。

4、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要制定节能规划,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完善能耗定额、统计等基础工作,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和能源审计。要把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实施节奖超罚措施。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办法,采取分类指导、监督检查、统计公报、信息交流等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5、加快淘汰高耗能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利用规划控制、土地征用、节能监管、环保达标、信贷控制等措施,加快淘汰列入目录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停,吊销排污许可证,并停止供电;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二)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实施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图审查关,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使用建筑材料和节能设施;严格竣工评审,经评审认定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和技术措施,以政府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为突破口,稳步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和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体制和供热管理方式改革,加快推行采暖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三)抓好农村和农业节能。把农村和农业节能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制定农村沼气建设发展和区域布局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畜牧养殖小区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发展循环农业。

(四)加强交通运输和商业、民用节能。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发展和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城市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灯和太阳能路灯。

(五)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建立机关能耗、水耗定额,并制定超罚节奖激励政策。大力推行党政机关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降低费用支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考核评比办法,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一)大力推进节能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围绕沼气、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强产学研联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工业节能、照明节能、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以及工业窑炉、风机、水泵等重点耗能设备方面,攻克一批节能关键技术。大力引进、推广和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节能降耗水平。

(二)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在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搞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广节能新机制。制定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创新思路,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开展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评估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扩大节能自愿协议试点范围,在工业领域推广节能自愿协议的同时,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与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签订节能自愿协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企业采用节能技术的成本和风险。

四、建立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节能执法力度。认真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行业和企业以及机关、商厦、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的能源利用、节能管理、淘汰落后情况,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规定执行情况等。节能执法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并自觉接受监督。

(二)建立健全节能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参照国内、国际先进能耗、水耗水平,分类制定和完善重点产品能耗、水耗限额标准、大型耗能设备能耗限额标准、服务业能耗标准、建筑能耗标准和其他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标准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建立起覆盖各领域的节能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用先进的节能降耗标准引导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

(三)实行能耗总量控制和能耗统计公报制度。以2005年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及重点用能企业万元GDP能耗为基数,按照全区“*”规划的发展速度和节能目标,确定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及各年度能源消耗增长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建立GDP增长与能耗总量挂钩的联动调控机制。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钢铁、有色金属、火电、建材、化工、煤炭、造纸、纺织等重点耗能领域的建设项目,执行能耗准入标准。凡是工艺技术和设备用能水平达不到规定标准,或者能耗总量超出当地能源消耗容量的项目,一律不准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研报告要编制专门节能篇章,并经专门机构评估论证;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

(五)运用价格杠杆,调控资源供应和使用。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水、气等资源,建立与资源供应相联系的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按照鼓励低消耗、约束高消耗的原则,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价格。制定超标准耗水加价收费管理办法,建立超水耗加价制度,收取的超水耗加价费纳入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全面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还原资源成本。完善电力分时计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

(六)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对于电耗、煤耗、水耗等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减免相关行政性收费,主要是减免补办经营性房产权证的规费。同时,在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安排科技“三项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达到国家、省有关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节能建材等,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于新上节能、环保项目,在建设用地、天然气等要素资源供应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七)加大政府对节能降耗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尽快建立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扶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建设,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形成支持节能降耗的长期、稳定资金渠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建立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将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相关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节能降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在乡镇、街道办、开发区、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节能降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重点用能企业也要根据签订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把节能降耗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九)实行节能降耗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制定节能降耗考核办法,把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的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措施。凡没有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五、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区工业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节能降耗工作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2

一、 20__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__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__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 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__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__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__】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__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__省财政厅 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__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__〕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__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__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__〕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

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20__年,我中心继在20__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__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__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__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3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建设“两型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电力、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节能宣传、节能示范、能源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能源管理机构、节能机制、节能规划的构建,努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主动参与和社会广泛关注的节能工作新格局,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万元GDP能耗降低4.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6%。

2、初步建立县级节能管理体系。

三、工作重点

1、开展节能宣传。3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今年节能工作;编印、发放《工业服务手册》。4月份,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县政府广场设置大型广告牌,宣传节能标语;在电视台、公众信息网开辟节能专栏,报道节能动态、典型;发动企业、机关等单位,张贴节能宣传画、悬挂节能横幅。6月份,开展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县城路口投放宣传气球;与社区联合开展“节能减排”进社区活动;开展以“节能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每季推出一期《工业--节能专刊》,通报节能工作情况。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公众节能意识,营造节能的良好氛围。

2、制订节能规划。深入调查研究,起草《县-年节能工作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编制《化工产业基地资源循环利用规划》,为申报省级节能型循环经济示范园打好基础。制订《县年有序用电预案》,为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3、开展创建节能示范单位活动。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和市能源办支持,开展创建节能示范单位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在全县评选表彰10个节能示范机关、10个节能示范企业(试点单位附后)。改造局机关水电系统,更换节能灯,从节水、节电、节油入手,降低机关能耗,率先将局机关创建为市级节能示范机关。

4、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对年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单位(年14家)进行能源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能耗动态,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配合市能源办,对电厂、晟通科技、金龙铜业、坪塘水泥等能耗大户进行能源监测、能源审计。

5、积极申报节能项目。加强与省、市能源管理部门衔接,积极推荐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和节能新技术、节能新设备、节能新产品项目,为企业争取国家、省、市节能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扶植;在4月20日前,组织企业、单位申报市年节能备选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得到上级支持。

四、主要措施

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我局设立县能源管理办公室或能源管理科,负责全县能源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企业办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管理工作,企业单位要明确专人担任能源专干,建立县、乡镇、企业单位三级能源管理体系。

2、摸清能源底子。4月份,举办能源统计工作培训班,对乡镇企业办统计员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能源专题调查,摸清企业、学校、商场、宾馆等单位用能设备及能耗情况,建立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台帐和节能项目库,夯实能源管理基础。

3、完善节能考核机制。将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纳入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和局对企业办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完善年度工业企业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增设“节能先进单位”,对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7%以上且在全县同行业能耗较低的单位进行奖励。

4、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按照《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长政办发[]36号)精神,将节能评估纳入项目前置审查,把住项目能耗准入关,禁止高能耗项目落户我县。

5、建立节能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协同统计局、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电力局、石油公司、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办、重点办、经开区产业局等部门,建立能源统计、监测、管理、宣传等工作联系制度,共同推进节能工作。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4

按照省政府节能减排办通知要求,对“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思路。

一、“十二五”节能潜力分析

(一)结构节能

1.产业结构。“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将明显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着力实施“4+3”产业规划,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油气盐化工、高档家纺及服装、机械配套、绿色食品等4个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产品升级和价值链升级;电子信息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等新兴现代产业成为支柱,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预计,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中新兴高技术产业的比重将由现在的5%上升到60%以上,工业行业的总能耗将由现在的70%下降到50%以下,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将下降20%。

2.能源结构。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将完成涪江梯级开发,建成柳树、打鼓滩、吴家街电站和唐家渡电航工程;全市将新建户用沼气20万口,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扩大推广CNG汽车替代能源,开发利用二甲醚、轻烃气等作为城市燃气的补充。这些措施,将使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以上。

3.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将完全淘汰3.0以下的球磨机水泥设备和年产3万吨以下的造纸企业。

(二)技术节能

1.工业方面。“十二五”将在石化行业开发依托新能源的新产品,推广应用能源的梯级使用,发展完善能量回收利用技术,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降低综合能耗;机械行业对基础加工进行专业整合,建立锻压、铸造、热处理、电镀等专业加工基地,提高集约化程度,不断优化产品设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倡清洁生产,降低能耗物耗;电子行业将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对重点耗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电能利用率;电力行业将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强电网建设和电网、城网改造,淘汰老旧设备,增加无功补偿量,控制电网经济调度,加强电力需求预测的管理,开展有序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2.运输行业。将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效率。在本市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私人机动车为补充的城市交通模式。

3.建筑业。将全面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材料应用标准、节能建筑设备选型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并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各个环节。

4.农业。将淘汰落后农业机械;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在固定作业场地更多的使用电动机;开发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机械上的应用。通过淘汰落后渔船,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渔业油耗。

(三)管理节能

随着《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落实和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企业管理节能效益将进一步明显。同时,还将强制推行高用能设备能效标准,推动家用电器节能,引导和鼓励购买节能型产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以热负荷为主的工业集中区,因地制宜建设以热力为主的背压机组;探讨研究以洁净能源作燃料的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将现有分散式供热燃煤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开展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节能管理措施。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继续实行强有力的目标管理,逗硬实施总量目标和单位能耗目标双重管理,不断探索管理节能新机制,确保“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全面完成。

二、“十二五”能源需求预测

2015年,全市GDP总量将达到1000亿元。按照万元GDP能耗1.188吨标准煤折算(比“十一五”末降6%),社会能耗总量将达到1188万吨标准煤。其中:按照2011年-2015年经济增长速度每年保持13.3%,以2010年电力需求量25亿度(预计)为基数,电力需求弹性系数年均保持1—1.2测算,全市2015年电力需求量将为52.8-64.1亿度;天然气年需求量将达到28.63亿方(其中民用1.2亿方、公用事业0.23亿方、CNG汽车1.2亿方、工业燃料8亿方、化工原料18亿方)。其余为燃料油和煤等其他能源。

“十二五”投产的高耗能项目主要有区的天赋君安化工公司的“年产9万吨1,4-丁二醇项目”、“年产9万吨甘氨酸项目”(年消耗天然气3亿立方指标已经落实),县美青公司的“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二期”(年需3000万方天然气指标已经落实)。

三、“十二五”节能目标拟定

(一)GDP综合能耗目标。到201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保持在1.188吨标准煤的水平(低于国家发改委中长期节能规划2020年达到1.54吨标准煤/万元的全国标准)。

(二)工业节能目标。工业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的2.70吨标准煤(预测数)下降到2.16吨标准煤,五年下降20%左右。

(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主要产品能耗在2010年的基础上力争下降30%左右。

(四)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建成部级环境友好企业3家,省级环境友好企业10家,部级生态园区2家,省级生态园区5家。完成创新工业园区、港工业园区、开发区电子工业园区、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沱牌生态工业园区、美丰工业园区、上游工业集聚区8个工业园区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

四、2010年与2015年能耗指标预测

序号指标名称计量单位2010年2015年

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2.72.16

2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3.7150

3第三产业占GDP比重%26.8030

4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510

5地方财政支出(预计)亿元95160

6城市化率%4048

7常住人口万人359

(总人口387)364.5

(总人口393)

五、能耗消费总量和增量控制的措施建议

(一)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1.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节能降耗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和“三同时”制度。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降耗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凡是新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生产能力的项目,必须由同级政府和企业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作为审批项目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每年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降耗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督促其加大节能降耗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负荷。

2.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实施示范工程。

3.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提高水平。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所有服务业领域。发展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5—10家重点服务企业(集团),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制造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名牌产品、产业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

(二)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1.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绿色照明、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

2.多渠道筹措节能资金。节能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节能降耗投资机制。整合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资金,集中财力支持节能降耗项目。

(三)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以点带面,搞好循环经济的试点。继续发挥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分层次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示范园区。

2.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工农业节水,加大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为重点的技改力度。积极调整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和布局,采取综合节水措施,提倡精确灌溉,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进一步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加紧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城市污水资源化再生回用设施的建设,促进城市中水回用。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大力培育发展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依托专家和专业机构,扩大清洁生产审核面,提高审核质量。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抓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估,督导企业严格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实施方案,搞好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加快研究探索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配套政策。

(四)依靠科技,加强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快节能降耗技术示范和推广。加快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水泥、化工、热电、化工、造纸等行业进行技术改造。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降耗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技术推广。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制定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五)强化责任,加强节能降耗管理

1.建立政府节能降耗工作问责制。将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市部门要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市和区、县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要建立并完善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和监测。市环保局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统计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落实污染降耗定期调度制度。

3.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节能评估情况,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市节能办要加强对“能评”工作的监督管理。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并暂停审批其新上项目的环评文件。

4.强化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管理。研究制定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办法,县以上城区耗煤量较多的企业必须使用脱硫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节能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组织开展用能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总结推广一批节能降耗先进经验,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

5.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节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严把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关,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施建筑节能评审认定,未经节能评审认定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销售使用。对不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对相关责任主题依法进行处罚,竣工验收不合格并不得办理产权证。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5

1 目前社会上人们的节能意识薄弱。在节能技术开发和投入不够,节能意识还需要加强,人们普遍对节能降耗的认识不够深,没有深刻地领会到节能降耗在当前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2 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缺少创新意识,节能工作只安于表面、不动脑筋,不重视节能技术创新,在生活工作中不注意总结节能降耗方面的好做法、好想法。

3 政府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在节能项目融资,税收等方面缺乏政策引导和支持,设立节能专项扶持资金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4 节能降耗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一些地方虽然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但人员配备较少,任务较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能源监测设备,仪器等。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节能形势发展尚有一定差距。管理经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不完善、不准确、节能管理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5 节能评估工作价需加以规范。为了从源头上把好节能关。各地应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应出台《节能评估审查监督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对新上和攻扩建项目实行严格的节能评估制度。但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新上项目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伪造现象。

6 对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认识不到位。部分机关单位,甚至有些工作人员对招商引资、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片面的认为节能工作的开展影响招商引资的进展,在实际工作中有抵触情绪,不能正确对待节能工作,甚至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逃避节能审计,节能评估及节能执法。目前,各地招商引资应从长远利益考虑。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发展的快速膨胀阶段,新上项目尤其是招商引资的项目中,高能耗、高排放、科技含量低的项目所占比重较高,且随着发展仍有逐步抬高的势头,这种现象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同时,这种现象将直接影响下一步超能耗加价收费、能耗等量淘汰等能耗管理制度的推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应进一步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

1 扎实开展能源审计,按照《国家相关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编制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扎实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3 引导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以及宣传培训等,促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

4 加强节能督查考核。切实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学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强化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地方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细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力度。

5 搞好项目备选和示范节能项目争取工作。积极推荐企业参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专项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申报,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扶持计划。

6 深入开展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按期组织对节能降耗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复审,帮助企业落实好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膨胀壮大。

7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完善节能管理机制,积极推广节能设备和技术,提倡循环生产,提高能源的重复利用率。

8 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与资源供应相联系的价格联动机制。按照鼓励低消耗、约束高消耗的原则,对重点能源节约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6

一、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强对能源计量监管、完善能源计量专家服务制度,指导和帮助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进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能源及节能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积极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推进能效标识的应用,深入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

二、领导小组及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市质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一)能源计量管理与服务(牵头部门:计量科)

1.继续建立和完善企业能源计量档案,动态掌握企业年度用能状况和能源计量的基本情况,分析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2.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继续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按计划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对标验收工作。

3.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专家服务制度,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对口服务。为企业提供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和校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运用工作。组织开展“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回头看”活动。

4.指导和帮助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年耗标煤10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组织体系推进计划报送。

(二)帮助企业建立节能标准体系(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按照GB/T15496-15498和GB/T19273《企业标准体系》等4项国家标准和《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以满足企业实际需要、提高节能效果为重点,推进重点用能企业逐步建立节能标准体系。各县在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中选择1家企业,按照AAA标准良好行为要求,开展建立节能标准体系的试点工作。

(三)能源及节能相关产品监管(牵头部门:监督科)

1.进一步严格工业产品许可证受理审查,强化证后监管。在申报确认、受理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许可证受理审查,严格把关。对已获证的企业,要利用年审、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基本生产能力、条件、环保以及节能设施的有效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2.组织开展获证企业及节能相关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节能耗能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产品能效指标和能效标识符合性。各县(分)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意见》的要求,做好对我市煤炭、水泥、石油化工等重点能源产品及耗能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管。

3.严格按照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企业,及时督促其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再次抽查,直至复查合格。对区域性节能耗能产品质量问题,要运用质量分析会等形式集中分析共性质量问题,运用集中给予解决,不断提高节能耗能产品整体质量水平。

(四)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牵头部门:特设科)

1.组织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普查、热效率测试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图纸和设计文件审查,开展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节能评价工作,新产品能效测试符合节能要求后,方允许批量生产。

2.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管,开展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和锅炉房达标活动。

(五)能效标识应用与节能产品认证

1.市局计量科牵头负责整体协调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监管;监督处负责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稽查队负责能效标识执法检查工作。(牵头部门:计量科)

2.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和帮助节能产品、节水产品、可再生能源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认证工作;指导和帮助市质检所,计量所等质监系统技术机构积极承担节能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任务;加强对节能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质量科)

3.加强对节能产品认证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规范证书及标志的使用。结合认证全过程监管试点工作,加强对节能产品认证过程的现场监督和对承担认证检测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上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质量科)

(六)节能专项执法检查(牵头部门:稽查支队)

1.继续加强对能效标识、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3C产品、“地条钢”、“土炼油”、煤炭等六个领域重点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2.围绕《节能法》的宣贯,深入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节能产品证书标志,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标识,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检查频次,特别是加强对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大案要案随时报告。

(七)公共机构节能(牵头部门:办公室)

1.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加强全市系统公共机构用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杜绝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利用能源。

2.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建立统计台账;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

今年的节能目标作要求比2008年更高,各单位务必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充分发挥质监职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事来抓,做到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分工清晰、确保成效。市局各职能科室要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确保完成目标责任。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市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强化工作督察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解责任强化监管、科学指导、跟踪落实,各县局、直属分局要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加强工作计划性和针对性,创新工作方式,分层细化和量化,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对于督查中落实不力,严重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单位和责任人,市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7

一、监测局限

市重点监控13个县市区的节能目的发展状况和火力发电、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动力消费状况。

各县市区依据当地区实践状况,对当地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动力消费状况,施行监测预警。

二、重点监测目标

(一)单元出产总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二)规划以上工业单元添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三)单元出产总值电耗及其降低率,全社会、工业行业电力消费量及其增进速度;

(四)火力发电、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规划以上工业企业综合动力消费量及增进速度、首要耗能产物产量及增进速度。

三、预警调控分级

依据重点监测目标剖析后果和节能目的完成进度状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

Ⅲ级(黄色预警):县市区累计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市均匀程度;县市区规划以上工业动力消费量增速高于全市均匀程度;县市区高耗能行业添加值和能耗比重同比上升。

Ⅱ级(橙色预警):县市区分季度单元出产总值能耗降低率未到达与市当局签署的节能目的进度;第三季度预审核时,县市区节能目标发展迟缓、有能够完不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的。

Ⅰ级(赤色预警):上半年、前三季度县市区单元出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低于与市当局签署的节能目的对应进度的90%;前三季度县市区单元出产总值电耗上升过快或未经过市组织的预审核。

前三季度全市单元出产总值电耗上升过快或未经过省组织的预审核,全市启动赤色预警。

四、预警应急呼应

依据预警品级,要响应接纳如下应急调控办法:

(一)启动三级应急呼应时,要重点加速裁减掉队产能。

1、对《意见》明白规则列入本年关停局限的有色、钢铁、化工、玻璃、铁合金、水泥、纺织、造纸、酒精等9个行业的企业以及各县市区提早裁减的“两高”企业,相关县市区当局应在《意见》规则的时限之前提早予以封闭裁减。催促有关企业加速节能革新项目建立,裁减高耗能设备、工艺和技能。增强对已裁减企业的“后治理”,避免死灰复燃。

2、对《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市情况综合整治施行方案的告诉》(宛政办〔2010〕18号)明白列入关停局限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相关县市区当局应提早封闭或停产管理。

3、组织对重点用能单元展开拉网式排查,对国度明令裁减的用能设备和出产工艺要责令裁减,对单元产物能耗超标的企业施行停产管理办法。

(二)启动二级应急呼应时,在加速裁减掉队产能还,重点接纳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节制新增能耗等办法。

1、重点紧缩列入财产构造调整目次裁减类和限制类企业的供电量,以及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铅锌冶炼、水泥、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能耗超标企业的供电量,确保节能目的完成。限电企业详细名单和限电量由相关县市区当局确定,并提早将限电企业名单和挨次告诉本地供电企业,供电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则中止向列入限电名单的企业供电。

2、增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和搜检,严厉查处违规新建高耗能项目。本年拟完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要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开展需求,辨别接纳分期投产、局部投产或推延投产等办法。指导高耗能企业合理布置出产周期及检修工夫。

3、增强全社会节电。除严重节日和庆贺运动外,全市公用设备和大型修建物装饰性景象照明一概封闭;各级当局机关要带头节电、节油,削减不用要的动力耗费。

(三)启动一级应急呼应时,在加速裁减掉队产能、限制新增用能过快增进的还,重点限制高耗能行业产量。

1、紧缩高耗能产物产量。重点限制火力发电、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和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出产,详细企业名单和紧缩产物产量由相关县市区当局确定,并报送市开展变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计算局。

2、增强经济运转调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铁路运输部分要严厉节制火力发电、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的铁路运输方案,对个中列入裁减类掉队产能的企业不予布置运输方案。依照节能发电调剂挨次,在包管电网运转平安的前提下,对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超出2009年全省均匀值5%以上的机组,严厉依照省有关要求执行。

3、加速契合国度财产政策、科技含量高、动力耗费低的项目建立,支撑高附加值和终端产物出产,鼎力开展现代效劳业,进步低能耗财产的比重,完成构造节能。

五、完美预警调控机制

(一)增强监测剖析。市开展变革委、市计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增强对各县市区和高耗能行业能耗目标的监测猜测,树立动力耗费状况剖析例会准则,会同市供电公司、铁路等部分,在每月15日左右召开县市区和高耗能行业上月度能耗目标剖析会。对契合预警前提的县市区,由市开展变革委、市计算局会同有关部分报经市当局节能减排任务指导小组赞同,由市当局节能减排任务指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县市区当局宣布预警调控告诉。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8

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重大决策的第一年,年是建国周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的节能降耗工作,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有利影响,促进我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做好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年。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这一核心,以《节约能源法》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济天发〔〕9号)为抓手,坚持“调结构、抓重点”两条基本思路,强化“推进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引导、强化依法管理”三个重要手段,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区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4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50%万元GDP电耗比上年下降1.91%万元GDP取水比上年下降3.0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比上年下降12.00%督促和帮助11户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39120吨标准煤。

三、主要工作

(一)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落后生产能力的摸底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落后生产能力坚决予以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三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出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加快现有激进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努力改善工业结构。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下大力气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努力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效果转化,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四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广新能源利用。

(二)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探索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三是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时拓宽节能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五是加快节能产品推广步伐。组织有关单位参与节能技术产品展洽会,通过产学研合作、节能新产品的展示、推介和洽谈等方式,引进外地节能新产品的同时,推广我区资源节约新产品,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各办镇要在各自辖区内做好组织推广节能灯的工作,认真实施国家提出的绿色照明工程。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基础条件。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三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各有关部门和街镇要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要求报送节能自查演讲,建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节能计量、统计制度,加强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节能对标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认真贯彻节能法。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重点用能企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依法予以处分。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规范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规范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加强对能耗限额规范的检查,对生产单位逾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规范用能,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五)突出工作重点。以重点用能企业和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改造等节能工程。三产领域,主要对辖区内大型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和各种批发市场,进行能源消耗状况摸底调查,及时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和效率分析,加大节能产品和新能源的推广利用,切实推动三产节能。

(六)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区已被列入市循环经济试点区。全面推进我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同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我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查,不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七)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

(八)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经济政策。一是坚决实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方法。依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支持节能管理能力建设。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的有关税收政策。

(九)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努力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同时,以“节能宣传周”为抓手,制定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

四、加强组织领导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9

一、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

节能目标任务:200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9年下降6%。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户企业实现节能3500吨标准煤以上,列入省“239重点节能”的6户企业实现节能15864.7吨标准煤以上。关闭或整合企业1户(xxxx),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企业2户(xxxxxxxxxxxxxxxxx)。

减排目标任务:2009年12月15日前完成xxxx(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等6户污染治理工作。主要污染物削减量:cod1106.48(吨)、nh3—n(吨)49.72、so2(吨)控制在30000以内。

(二)完成情况。

据统计部门测算,我市今年1-9月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大约下降6%,预测全市通过努力可以完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列入239户企业中的6户企业1—9月按产值计30000吨,按增加值计算节煤23000吨,到年底完全可以完成目标任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1-9月,全市重点污染物削减量为cod1817.14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4.2%;nh3-n110.95(吨),完成年目标任务223.1%;so21895.05,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6户企业的工业污染治理除xxxx、xxxx2户企业在设备安装外(10月底试运行),xxx正等待专家验收,xxxx、xxxx和xxxx等4户企业均在试运行。省控6户企业年内都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主要做法

1、及时传达,精心部署。全国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业节能电视电话以及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工业领导小组会及市工业经济运行会以及全市节能降耗暨淘汰落后产能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节能降耗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对全市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真进行了分解细化作出了具体部署。

2、加强领导,制发文件。为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2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即:节能减排办公室、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其中节能办公室又分工业、建筑、交通、商用、农村、机关、城市、节能据统计8个专业组和1个资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副县级)、定编3人。减排办公室成立了总量控制办、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了工作结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市政府先后制发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x府发〔2009〕81号)、《关于加强全市节能工作的通知》(x府发〔2009〕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2009〕84号)、《xxx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x府发〔2009〕86号)等文件,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统计局等部门还联合制发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实施意见》,为有效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3、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省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市及时对全市77户耗能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节能目标和省下达的削减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与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责任和措施。

4、注重监管,增强实效。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市节能减排两道小组于7月、9月先后两次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督促和安排全市节能和减排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各地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定期监督性监测和检查。

5、搞好循环,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是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和首要任务,资源综合利用本身就是间接节能减排。今年我们切实加强了安岳循环经济试点园和南车集团资阳机车公司循环经济试点的各项综合度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抓紧了全市11户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证工作,目前全市水泥企业全部通过了资源综合利用认证,年可消耗工业固体废物30万吨。取得可喜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有序开展。

6、狠抓宣传,强化服务。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中,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悬挂巨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突出节能减排重点,明确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方向,切实加强对重点能耗、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排放大户的服务,特别是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的企业,实行重点服务和跟踪管理,先后开展了节能监察、节能审核、节能规划、节能项目和资金申报等工作,抓住了xx城区、xx县、xx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的关键,加快了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共3页,当前第1页1

二、存在的问题

(一)节能减排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对节能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较为粗放,节能减排意识还比较淡漠,制度不完善,节能减排还未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5%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而去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在10%以上,我市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13%以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压力。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增长方式仍未改变,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难度较大。

(三)节能减排空间缩小。经过前几年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综合治理,全市绝大多数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放大户完成了治理任务,削减了排放量,工业减排的空间非常有限,削减难度增大。

(四)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属偏重型的工业结构,重工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比重达60以上,工业能耗占总能耗的70%左右。新上马的企业中高耗能行业比重依然偏大。一些产能过剩行业中高耗能的落后设备仍在继续运行。

(五)节能减排投入不足。在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市本级财力安排的补助和引导资金较少,与节能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没有能有效地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降耗。

(六)节能减排体系不完善。市及县(市、区)两级节能减排行政管理体系体制、节能监察中心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节能需要;节能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认识。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部署,是“十一五”时期的一项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抓节能减排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理念,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和复杂性,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实现国家和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根据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和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能耗与减排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同时,加大对民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和约束力度,对不能如期完成省、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不得参加年度的评先选优,不得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经济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准入管理。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发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产业,同时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四)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继续抓好xx工业试点园和xxxx公司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全市循环经济典范,并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推进企业之间消化工业废物的“循环链”,通过行业成员之间副产品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达到工业废物全面得到循环利用的目的,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切实抓好当前省明确的我市的xxx、xxxx、xx、xx、xxx等6户清洁生产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和污染治理,逐年将污染源纳入限期治理,实施工业园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或实现零排放。加快xx市、xx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六)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察。规范企业的节能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的节能减排责任。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运行台帐和软件资料,提供有效的节能减排依据。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网建设,建立和完善减排项目和数据库档案,加大处理污染源巡检粒度,提高稳定达标率。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共3页,当前第2页2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10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年的0.86吨标准煤下降到0.69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年均降幅为4.36%。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由**年的92.6下降到58.8以下,降低36.5%,年均降幅为8.68%。**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明显减少,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年的17.7万吨减少到8.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1.6万吨减少到10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超过95%。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期间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一)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环评、土地、节能、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关口,新上项目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准入管理,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我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适当提高电价。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我省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类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同时加快制订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我市电力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期间通过“上大压小”的方式关停34.9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市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的通知》(粤府〔**〕27号)、《关于印发**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10年)的通知》(粤府〔**〕15号)、《关于印发**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15号)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资金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鼓励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优化吸收外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土地集约利用、环保、节能等绩效指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沿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业务,从事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创立自主品牌。

(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抓紧制订出台我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LED节能照明产业,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电源电网建设,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IGCC(整体煤气化)和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发电。积极推动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IGCC)示范工程,推进新型工业锅炉代油节能技术及装备研发和制造。推广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

(五)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东府〔**〕195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会展、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着力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落实我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用好用活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连续五年投入50亿元的科技专项资金,加快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我市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我市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期间形成1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主要是:实施造纸、纺织、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在电力、造纸、化工、纺织、食品、建材等行业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在造纸、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和改造热电联产机组;开展水煤浆、乳化焦浆/油(EGC)代油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试点;建设东莞市天然气利用管网,配套建设一批液化天然气(LNG)电厂;建设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IGCC)示范工程,配套建设一批IGCC(整体煤气化)电厂;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发展LED节能照明产业,积极推进我市高功率LED路灯的研发;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更换节能灯。

(二)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实现COD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措施。继续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到2010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42.5万吨以上。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其中市区污水处理率达100%,石马河流域达85%,寒溪河流域达85%,南畬朗排污渠达90%,挂影洲中心涌达90%。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力度,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大力度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积极开展我市主要供水水库富营养化防治和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水域水生态修复工作。

(三)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建燃煤电厂严格执行脱硫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三同时”的规定。加快实施已建成(在役)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在2008年前完成全市所有单机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建设。到**期末,市内所有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治理工程建设。全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年减排7万吨以上。

(四)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部分项目市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将给予适当的支持。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作用,支持开展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市政府将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治理责任,并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编制出台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出台各个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或中长期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督促试点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组织专家指导我市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促进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的规范化发展。研究建立市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适时启动我市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行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加大节水力度。尽快完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修订《东莞市节约用水实施细则》和《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抓好公共设施和用水大户的节水工作,实施一批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全民节水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达到《节水灌溉技术规范》要求,农田用水效率有较大提高;工业主要用水行业按节水型企业进行改造,达到节水目标;城镇生活用水和服务业用水基本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生态用水得到保证;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管理体制。

(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组织编制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专项规划。规范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促进粉煤灰、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切实执行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鼓励研究开发建筑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产品和用能系统,禁止或者限制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技术。

(四)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要学习广州、深圳市垃圾分类收集的经验,最大限度实现废旧资源的再利用、资源化。对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厂,积极向省和国家推荐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尽快制订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采取强制审核和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的力度。**期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对东莞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产业特色明显的行业实施清洁生产,逐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清洁生产的推行范围,推动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以及列入市“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合理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五、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

(一)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自主研发。研究编制节能减排技术**期间和年度科技开发计划,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研发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关键性技术纳入产业发展计划,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重点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冷热电三联供、炉窑改造、建筑节能、太阳能应用、LED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

(三)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加快节能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培育社会节能服务中介力量。在现有的法定检测技术机构基础上,建立与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能源平衡测试、水量平衡测试公共检测平台。逐步完善节能服务网络,规范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电厂等节能新机制、新方法。积极支持节能设备和技术研发供应商、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效益分成等多种方式为企业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四)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全面推行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市有关部门要支持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国内银行、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对产业化项目可适当给予补助。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促进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推动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国际节能减排合作,及时掌握国际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与有关国际组织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导我市重点耗能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推动我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六、实行问责制,强化节能减排管理

(一)建立健全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市政府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毓全市长任组长,冷晓明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副市长、邓志广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其中节能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耗能企业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我市能源消耗基础数据库,及时编写和公布全市能源利用状况。对化工、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减少入海污染物排放量,逐步建立和实施我市重要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市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完善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制度。

(三)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尽快出台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尽快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开展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时,要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给予贷款。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四)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期间全市列入“双千节能行动”的企业实现节能150万吨以上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重点耗能企业要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水平。开展能源审计,并定期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未完成节能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

(五)实施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订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研究制订蓄冷电价政策,促进电能合理利用,降低整体能耗。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能源〔**〕809号),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推进能效电厂试点工作,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六)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逐步开展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期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严格实施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2007年要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

(七)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进行城市功能区和快速公交设施(包括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严格实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使用高耗油、高污染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船舶,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推广CNG(压缩天然气)清洁燃料汽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达不到排放和能耗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推广使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先进科技和信息手段进行道路运输组织管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八)积极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在家用电器、照明等产品领域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互认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推行能效标识在终端用能设备和建筑上的应用。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对电(燃)气热水器、家用电器及照明灯具等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指标的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格查处虚假标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能效质量欺诈行为。

(九)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成立市节能监察中心。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监管体制。积极研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重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保监测机构、环保监察机构、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依托协会、学会等开展节能减排专业服务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七、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快我市节能减排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节能监察管理、建筑节能管理、排污许可证、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等制度。

(二)建立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环保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制订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耗能行业计量器具配备及节能评价、监测等标准。

(三)实行烟气脱硫设施在线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严格执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加大监管和执罚力度,对无故停运脱硫设备或脱硫效果不达标的电厂,要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四)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应在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污水处理量和出水水质报告,并经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方予核定拨款。对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同时,要在2008年前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

(五)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市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八、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价格政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全面征收水资源费,适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已经基本实现抄表到户的镇(街),要在水价调整时同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其他镇(街)力争在2008年底前实施。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扶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生产的价费政策,降低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生产成本和价格。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核定排污当量和排污费征收额,严禁随意减免排污收费,进一步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加大污水处理费政策实施力度,到**期末,要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合理盈利水平。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逐步将收费标准提高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

(二)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对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调整优化现有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结构,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研究建立相对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扶持节水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测试技术,支持检测技术机构对能源计量器具在线检定和校准的方法研究、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

(三)全面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落实省和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四)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通过定期编制节能环保产品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等政策性调节手段,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优先做好符合节能环保条件的企业和节能环保领域企业的上市资源培育工作,为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探索保险企业参与高污染风险行业风险抵押金管理的方式,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建立完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向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一)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省和市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果,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二)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各镇(街)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约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三)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一)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各级机关要自觉主动做好节约资源能源工作,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做全社会节能环保的表率。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要制订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市经贸局备案。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11

XX年年,能源协调科在州经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紧紧围绕全州工业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全州工业倍增计划、双十行动、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建设工作,努力推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能源协调科认真做好电力协调工作,按“五保”原则确保计划用电落实到位,保证全州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用电;加强电煤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州火力发电厂的电煤需要,使电厂能够多发电、多供电,确保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节能降耗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能源协调科在人员不配套,工作繁杂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降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遏制高耗能产业发展,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设备,促使企业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能源协调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电力协调服务工作

一、计划用电工作

通过计划用电工作,基本做到有序供电和有序用,既保证了我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用电,又兼顾了一般,确保了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用电

三、节约用电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扩张,能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当前,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价格大幅度上涨,能源供应紧张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随着汛期的结束,水电出力急剧下降、由于电煤供应严重短缺,火电出力不足,全省电力供应紧张,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另一方面用电效率低、浪费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电动机、泵类、风机、空气压缩机、工业电炉等主要终端用电设备平均能效水平较低,用电管理粗放,企业、机关、居民都还存在很多不良消费习惯,节电潜力很大。必须高度重视节电工作,采取节电措施,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低电力消耗。

一是加强节电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节电管理工作,在节能宣传周期间采用召开节能降耗座谈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在人群集中的社区、工厂粘贴宣传标语口号等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电成为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是大力调整用电结构,严格限制高耗电、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三是抓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电行业节电管理,加快节电技术改造,推广节电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回收部份能源。

四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加强负荷管理,努力转移高峰负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合理引导电力消费,提高终端设备电能利用效率。

电煤协调工作

XX年年根据省州有关电煤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和州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电煤协调相关工作。

一、电煤协调所做工作

(一)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电煤生产及协调的领导工作,州政府专门成立了电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亲自任组长,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把电煤、电力供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抓出成效。电煤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电煤协调工作会,解决电煤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了电煤的生产和供应。

(二)积极推进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为切实推进小龙潭移民搬迁工作,州委、州政府把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技改扩建工程作为州重点产业建设的一号工程来抓,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挂钩,开远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小龙潭矿务局打破常规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五期扩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土方剥离进度。同时,按省政府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多产原煤,尽可能满足电厂电煤的需要。预计XX年年小龙潭矿务局可生产原煤1076万吨,其中电煤880万吨。

(三)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调整用煤结构为减轻小龙潭矿务局电煤供应压力,调整全州用煤结构,州政府与开远、弥勒、泸西和建水四个主要产煤县、市签订了《原煤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电煤生产供应奖励办法,鼓励各产煤市县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加大煤炭的生产力度,多产煤,多供煤。要求各重点产煤县市尽快进行技改扩能,努力提高原煤产量,缓解全州供煤不足的局面。同时也要求各火电厂也主动积极寻找煤源,做好掺烧试验,加大小龙潭矿区以外煤种的掺烧量,争取多发电,多供电,为全省全州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快地方煤矿扩能技改步伐今年7月2日省经委召开电煤协调会议后,州经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又多次带领科室相关人员分别到开远、泸西、弥勒、建水等主要产煤市县调研,推动煤矿加快整合步伐,使我州有更多的煤矿符合省政府支持的政策,得到省级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技改扩能挖掘现有矿井潜力,并要求凡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开工条件的煤矿要尽快验收和开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大产煤量。

(五)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为保证大唐电厂、华电巡检司电厂、小龙潭电厂电煤运输畅通无阻,州经委与交通、交警、开远高速公路管理段等部门协调,建立了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由州电煤协调办专门为电煤运输车辆发放绿卡,确保了电煤公路运输的通畅。

二、电煤供应存在的问题

(一)红河州是云南省煤炭生产的大州,但同时也是煤炭的消费大州,州内自产的原煤均不够用,还需从州外购进部份原煤。其次,按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全州将关闭19对煤炭矿井,减少产能57万吨,将会使今冬明春红河州电煤及社会用煤供应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小龙潭矿务局目前月产煤已达90多万吨,由于五期技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如果明年超产能力下降,按省经委的发电计划安排,电煤与非电煤供应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对全省以及红河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节能降耗工作

节能减排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全州电力、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有效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布置,红河州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全州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红河州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州长任副组长,以州经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保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经委负责节能管理日常工作(其中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州环保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协调和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全面落实责任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从资金上对节能工作给予保证我州财政每年安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资金200万元和工业技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今年州财政在原预算的基础上又增加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节能减排工作。政府对节能减排不断加大对资金的投入,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收到一定成绩。

(四)突出重点,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确保全州节能目标的落实针对红河州能源消耗总量的80%以上是工业企业消费的实际,我州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全州节能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开远国资水泥公司根据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鼓励技改、淘汰落后"的发展方针,投资1.76亿元,采用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水泥生产工艺,代替落后的湿法生产工艺,建成一条XX 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时建成4mw的纯低温余热电站,吨水泥综合能耗由191千克下降到142千克,下降51%,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XX年年1-9月节能量5220吨标准煤,节能环保效果十分明显。

2、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3、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节能减排。延伸产业链,加快精深加工业的发展。红河州工业中重工比重较大,原料型的产品居多,产品耗能高,附加值低,高耗能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是实现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州在加快工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延长产业链的工作,通过发展精深加工,大幅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如云锡公司通过发展锡材、锡化工产品,蒙自矿冶公司通过建铜锌冶炼生产线,石屏前隆公司发展黄磷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单耗,取到了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4、加强引导,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在红河州工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明确地提出要向节能型项目上倾斜,从导向上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引导。针对我州工业能耗最大的是发电企业这一实际,我州积极鼓励企业发展3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联合循环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能源消耗高的小火电机组,提高单机容量。同时,鼓励企业发展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余气联产发电,回收部分能源,如开远国资水泥公司、红河钢铁厂、弥勒锦东化工厂、建水群星化工厂等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减少了原煤消耗,同时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

5、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竞赛活动

6、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一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全州工业企业上水平上台阶为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我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通过认真严格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

(五)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意识

(六)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度及未达标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全州高耗能高污染10个重点行业的137户企业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了省、州XX年、XX年及XX年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及"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等考核验收。

(七)制定下发《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稳定发展,我州制定并下发了《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八)对节能降耗工作开展督查督办

四、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目前州及各市县节能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或未建立,缺乏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人员;节能管理的核算系统尚不完善,不能对全州、全社会用能情况,特别是企业用能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大部分工业企业也无专门的节能机构和人员,节能措施难以落实。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三)红河州作为全省重要的火力发电基地,在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能源的同时,也加大了我州节能工作的压力。我州火力发电量占到了全省的三分之一左右,消费的一次能源占全州能源消费比重较大,消耗的煤炭转换成电能后,一部份在本州内消耗,而一部份输出州外消费。由于火力发电总能耗及单耗较高,撑大了我州能源消耗总量,单位gdp能耗下降难度加大,使得我州的节能降耗任务加重,难以实现单位gdp能耗的大幅下降。

(四)部份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在发展思路上存在重生产、轻节约,重速度、轻质量的倾向,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意识不强。因此,在节能工作上普遍存在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节能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不配套。国家在对企业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方面没有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对能耗指标较好的企业也没有相应的用能奖励政策,对能耗超标的企业也没有较全面的处罚政策,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企业及广大群众的节能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不高。

(六)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不够。节能必须依靠技术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企业普遍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不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

五、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一)尽快建立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统计核算体系。由于现在的节能统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统计指标单一,不能涵盖全社会用能情况,在计算gdp能耗指标时,州、县市对节能降耗情况不能及时进行监测和管理,使节能工作受到极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并尽快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核算体系。

(三) 制定合理科学的用能鼓励和处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对用能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税收、用能方面的鼓励政策和对用能单位超单耗的处罚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为节能工作的推动和实施从制度和政策上提供保证。

(四)加大政府贴息资金投入,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红河州的工业企业以高耗能企业为主,能源消费高,而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较为困难,政府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贴息的力度,使企业尽快使用现有的一些先进的节能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企业的能耗,为全社会总的节能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

(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为进一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政府需要制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新上项目、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从政策上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政策支持。

(六)制定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积极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政府应对企业在申报项目、新上项目、技改贴息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从政策上为节能工作提供保证。

(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产业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排放超过稳定限额的企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清洁生产项目,突出对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绩效考核。

(八)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XX年年工作安排

1、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我州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为电力、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学工业等。开远小龙潭电厂、解化集团、红磷公司、云锡公司,泸西伟洪吉宇公司和润鑫铝业公司是我州的重点耗能企业,其能耗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70%,因此,以上企业仍然是红河州节能降耗的重点企业,必须继续抓好节能管理工作。

2、按省的要求,继续组织州重点耗能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各类节能培训班学习,在红河州举办两期节能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岗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各县市做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按省里要求做好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与各市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继续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制定更加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十一五”末期我州节能减目标任务的完成。

重点能耗企业管理办法范文12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市前三年完成情况。省政府下达全市“十一五”

节能考核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5%。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0.7%,2007年同比下降3.89%,20*年同比下降4.13%。前三年已累计完成“十一五”下降目标进度的55%。

(二)各县区前三年目标完成情况。据市统计局测算,20*

年,除××县万元gdp能耗上升2.*%未完成节能目标外,其他县区下降幅度都在3.9%以上,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年度节能目标。巧家、盐津、镇雄、威信四县前三年完成情况较好。

(三)各县区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情况。主要受云天化生产下降影响,全市规模以上245户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同比大幅下降。1~3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22362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2.43%;产值能耗0.794吨标准煤/万元(现价),同比下降29.32%。扣除云天化下降影响,其他244户企业产值能耗仅下降2.87%。十一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能耗8增3降,按增幅大小排名依次是:××141.63%、威信91.71%、永善44.64%、巧家31.86%、昭阳31.77%、镇雄28.29%、彝良9.47%、盐津5.63%;按降幅大小排名依次是:大关-24.91%、水富-11.85%、绥江-10.43%。

二、节能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一)节能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各县区于2007年下半年先后成立了节能领导组,下设节能办在经贸局。个别县(如彝良)下达了编制,明确了专人负责节能工作,绝大多数县区未下达编制,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

(二)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国家、省、市节能降耗的有关政策文件和全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在各县区基本得到贯彻落实。各县区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制定了工作方案、节能规划,出台了考核办法等。

(三)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部分县区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到企业及相关部门。

(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各县区新投产项目普遍编制了节能篇章,并上报县区、市级节能办转报省上开展节能评估。2007年、20*年各县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09年大关涉及淘汰炼铁0.4万吨、铁合金3600

kva,彝良涉及淘汰造纸0.15万吨,镇雄、绥江、威信三县涉及淘汰水泥、熟料共56万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在工业经济目标责任书中一并签订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各县区已着手安排部署。

(四)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极少部份县区投入了财政资金,如巧家县三年累计投入265万元。多数县区的企业都投入资金重点用于实施节能技改,如××企业三年累计投入节能资金4025万元,巧家三年累计投入1375万元。

(五)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置情况:20*年年综合能源消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0户工业企业全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且明确专人负责企业节能工作。能源审计情况:华新水泥、昊龙水泥、金明化工、红原电石四户企业已于20*年完成能源审计工作;今年我市计划完成15户企业能源审计任务,目前进度不理想。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绝大多数企业未上报。对标管理情况:绝大多数企业未开展。

(六)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上报情况:多数县区按市节能办要求,上报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统计报表。宣传工作情况:各县区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会议、电视、报刊、广播、网站等媒体开展了节能降耗宣传。培训工作情况:从20*年9月起,各县区、重点耗能企业参加了省、市组织的节能培训班,学习了有关能源管理与节能降耗的政策和业务知识。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两大方面:

(一)基础工作措施方面的问题。一是节能工作机构不健

全、人员不到位。除彝良县外,各县区节能工作机构、编制未落实,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且工作人员变动大。市、县区统计部门的能源统计力量不足。二是市级财政和绝大多数县区未投入节能专项资金,对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和节能工作的考核十分不利。三是企业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政府要求企业上报能源消耗报表、开展能源审计、实施对标管理、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四是多数县区(包括市级)未对主要用能单位节能目标逐年分解。五是未对2007年县区、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行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六是各县区在工作汇报中仅涉及工业节能,对建筑、交通、商业、农业、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情况未触及。

(二)实现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下降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市以

矿冶、化工、建材为主的重工业结构从客观上加大了节能降耗工作的难度。这几年,虽然加大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使得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但实现的成果却被工业结构重型化抵消。2007年、20*年主要靠淘汰落后产能完成节能目标任务,随着2009、2010年一批高耗能项目相续投产后,会对全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构成致命的压力。二是昭阳、大关、彝良、绥江四县区由于20*年单位gdp能耗上升数大,××县由于20*年高耗能项目相续投产,要完成“十一五”下降目标困难非常大。

四、措施建议

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议市政府督促尚未成立节能降耗专门机构的县区尽快下达机构编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投入资金支持。建议市政府从2009年起将节能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0万元),各县区级财政相应列入一定节能专项资金。

(三)及时组织考核。建议市政府在近期组织对2007年和20*年与市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县区政府、部门、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节能工作开展得好的县区政府、部门、企业和对开展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并对未完成的县区、部门实施问责。

(四)组织开展培训。由于节能管理人员变动大,建议精心筹划,编印节能基础知识材料,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五)强化督促落实。依法(节能法)督促重点用能企业上报能源消耗报表、开展能源审计、实施对标管理、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