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5 11: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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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由学校及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为副组长。
应急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需要对师生员工疏散,并事件性质,报请迅速依法紧急措施
4、需要对事件现场控制措施
5、对本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督察
(二)突发事件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应当“生命”的原则组织,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内向主管报告。
(三)学校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的工作,各自职责。对组织或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措施,事故,纳入学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各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应当突发事件应急的部署,本(年级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督察和。
(五)学校内任何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为突发事件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对主管和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的措施,应当予以。
二、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事件或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汇报。
(二)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或有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人应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向学校主管汇报,并随时与密切。
(三)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事件性质,向社会、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的职能、主管逐级汇报。在指示和未指示前,对事故膳后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同意,在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鉴定核实后决定。任何人员都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后,校应急及,组织对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评估。
(二)突发事件后,在事件调查和现场的,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后,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疏散、隔离等措施,学生管理,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向汇报事件情况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后,事件性质,应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在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结果,或者家长救治。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的原则,预防为主,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和、合法、公正的原则。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救火,教师可一切救火设备救火,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检查锅炉使用情况,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后,抢救受伤师生,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放行,应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报警110?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救治。
4、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向教育局、卫生防疫报告,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卫生防疫的调查,如实材料和样品。
5、措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隔离观察,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将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印染厂等,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向环保。并备案污染源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环保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电应急预案
1、住校生管理员每天晚上在晚自学前5分钟点名工作(按作息表),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学的管理工作。
2、突遇停电事故,管理员要学生的稳定工作,不可慌张,然后用学校的应急灯照明,让学生疏散。
3、在停电时学生的作业已,要组织学生就寝,等学生睡下后才能离开休息;学生的作业,应向学生蜡烛等照明工具,监督学生作业,一直到就寝后方可离开。:
4、学生寝室在管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私自点蜡烛,点蚊香。
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灾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危及校园稳定的社会安全类事件,以及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
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师生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摸清、消除隐患,防患未然;定期举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承担善后处理等职责;负责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安全保卫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门卫人员、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疏导、警戒、维护管理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师
职责:负责处理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车辆调配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的食宿。
(四)医疗护送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体音美电教教师
职责:做好伤患人员的心理安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护工作。
(六)信息报告组
组长:
成员:各教研组长
职责: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直报和续报,(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任何教职工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四、应急处置预案
(一)现场应急处理一般执行下列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警,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情况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集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对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报送。
(二)火灾应急预案
1、立即拨打“119”报警,报告内容为“基长镇中学楼发生火灾,地址”。
2、迅速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打开校门,清除路障,等候消防车到来。
4、注意事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2)如是电源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
(3)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马上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与家属、家长联系,并陪同病患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教育局。
(2)对病患所处场所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消毒或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师生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表明其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和工作。
(4)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其它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医院联系,实施救护或救治。
(3)视事态发展情况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将食堂、小卖部中的各种食品、蔬菜、肉类等立即封存。
(四)暴力伤害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严格门禁制度,校外来人履行登记手续,擅自强行闯入的,门卫应全力阻止,不得放行。门卫追赶不及的,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值班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在场的教职工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帮助门卫将闯入者逐出。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值班领导。
(2)视情况报警(110)。
(3)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5)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好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情况决定处理意见。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2、处理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师生、控制事态。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靠前指挥,控制局面、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3、学校党政领导、德育处工作人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努力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随意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5、对在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六)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根据案情报告德育处,如是学校财物被盗丢失的重大案件,需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3、接报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七)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生在校园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班主任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接报后,要及时将摔伤或患病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如遇学生打架,需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并采取救护措施,同时就事态发展情况逐级向主管校长、校长报告,决定是否报警。
3、政教处和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
2、有关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
4、知情人员协助德育处、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应急预案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2、有关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会同德育处、年级组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力求尽快查明该生去向,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报警。
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如遇自习突然停电,值班领导和主管主任、全体年级组长应在第一时间到所管年级的教学楼加强巡逻,当堂课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等待学校的统一安排,不允许任何学生离开教室。
2、如正值下课、就寝前突然停电,学生正在走廊、楼梯、卫生间、厕所等处,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拥挤、追逐、推搡、大呼小叫。
3、马上开启过道、楼梯内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的其它照明用具。
五、附则
1、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都要遵照执行。
2、在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执行者。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控制险情、抢救和报警的任务。如事发或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鼓励和表彰。
3、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平稳和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区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市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咸政办发66号)中提出的“发现问题,即时上报;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处置依法”的工作原则处置我区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
三、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各类国家和全省统一考试在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施考、评卷等环节出现的失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高等学校入学全国统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
(二)全省统一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四、指挥及工作系统
(一)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职责:
1、初步判断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并向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按照省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认的事件危害等级,启动本预案;
3、协调各部门行动。
(二)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汇总各方面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根据预案部署工作;
3、指挥考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各考点也要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职责:
1、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
(1)事件起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人员及范围
(4)目前采取的措施
2、启动本级预案;
3、落实国务院考试安全应急处置部际协调组和省、市、区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部署;
4、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危害等级的确认
(一)危害等级分类
1、黄色级
(1)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仅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
(2)没有在媒体上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自用;
(4)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
(1)橙色级Ⅰ
①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共同使用;
②没有在媒体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Ⅱ
①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仅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
②媒体已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
(1)发生失密、泄密的试题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共同使用;
(2)媒体已登载失密、泄密的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4)传播范围广。
(二)确认程序
1、区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判断;
2、省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3、省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认失密、泄密危害等级。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黄色级
1、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随时将进展情况报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案件侦破前,区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有关新闻报道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归口管理。
3、考前没有破案,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属全国统一考试的,经国务院部际协调组办公室批准,属省统一考试的,经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4、考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录取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破案的,开除所涉及人员学籍。
(二)橙色级
橙色级Ⅰ(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的):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黄色级。
橙色级Ⅱ(试题使用范围属本省考试的):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泄露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红色级。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为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
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印染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电应急预案
1、住校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晚上在晚自学前5分钟做好点名工作(按作息时间表执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学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电事故,管理员首先要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不可慌张,然后用学校准备的应急灯进行照明,让学生疏散。
3、如果在停电时学生的作业已完成,要组织学生就寝,等学生全部睡下后才能离开休息;如果学生的作业没有完成,应向学生提供蜡烛等照明工具,监督学生完成作业,一直到就寝后方可离开。
4、学生寝室在没有管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点蜡烛,点蚊香。
物
保
护
单
位
应
急
预
案
江南镇文化站
2021年5月25日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镇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江南镇各部门管理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物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
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
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江南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镇文化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县文物局指导协调全镇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
快速反应:各文物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江南镇人大主席唐福桥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贺定军担任,其他职能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一)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县文物局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县文物局和我镇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
比照县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
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
预防预警行动
1、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物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物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物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物单位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
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二)
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三)
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三)
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信息并核准,应立即向县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3)事件原因分析。(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八、指挥和处置
(一)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
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四)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九、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物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县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十、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物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文物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各文物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各文物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类人社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本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了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区人社局设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一)区人社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要求,与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局相关股室的职责:
1、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社保大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就业大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局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督促指导本局内设股室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局办公室等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单位的对应业务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和指挥长指派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资,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的局领导、财务室等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局业务分管领导及区纪委派驻纪检领导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股室、二级机构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人社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各股室。二级机构办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值班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股室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各股室、二级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区人社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区安委会申请支援,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区人社局,区人社局负责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和上级人社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信息
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和运行机制,科学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理运行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南京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建设领域突然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公共事件及有可能对农民工身体健康造成较大伤害的应急处置。
4.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4.1预防为主原则:“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4.2属地管理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运行以各街道及各园区属地管理为主的“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
4.3通力协作及时处置的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靠各街道、开发园区及相关部门“双清”工作小组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双清”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双清”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启动“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突发“双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事项决策;
(4)负责与“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重要信息;
(5)批准“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建工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双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4)向省、市“双清”领导小组及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建工局: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对全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和协调。
(2)区房产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房地产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控,并根据全区房地产行业的情况确定和准备足以解决房地产企业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3)区劳动保障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劳动力密集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劳动力密集行业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4)区建设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建设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建设行业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5)区交通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交通建设工程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6)区水利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水利建设行业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并根据全区水利建设行业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7)市公安局*分局:做好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预备好足够的警力,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处置维护好社会秩序。
(8)区监察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监察工作。
(9)区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工作。
(10)区司法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司法协调工作,并给予弱势维权者在司法上的帮助支持。
(11)区审计局: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12)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涉及民工工资的案件和以物抵付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标的物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及时立案、及时结案,需保全财产和变卖财产的及时办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区总工会:对“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发挥好有关工会工作的职能作用。
(14)区财政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根据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15)区发改局:在区“双清”办指导下参与全区国有和民营(外资)投资建设项目的“双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16)各街道、开发园区:在区“双清”办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双清”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双清”矛盾在辖区内就地解决,并根据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并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应急资金。
三、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程序
接到“双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各街道、开发园区及区各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快速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讲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事件原因、初步判断等情况;“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件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件的原因快速向区政府及市、省有关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双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严格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统一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事件调查
1.编制目的
地震、洪水、暴风雪、重大疫情等自然和人为突发事件都可能导致价格突发事件的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为不断提高政府应对市场价格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价格突发事件及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和谐新邱提供保障。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编制原则
贯彻统一领导,科学监测,积极预防,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邱区域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及价格平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
1.预测和预警。对突发性价格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逐步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等级制度。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分析可能引发价格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逐步完善价格预测预警体系。
2.预警级别及。依据价格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一般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根据市场监测的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预警等级,当预警等级确定为三级(黄色)时,监测预警组首先自动启动,密切监测市场动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印发市场监测预警简报,每日报区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当预警等级确定为二级(橙色)时,各小组自动启动工作程序,按照各自职责,采取预防性措施。当预警等级确定为一级(红色)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启动应急程序,研究具体对策,采取相应行动。
3.应急报告。对价格突发事件,或者可能演化为重大的价格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组要立即向区政府及市局报告。应报告的内容是: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包括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具体品种、发生时间、区域范围及价格变动幅度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原因、趋势、影响和社会反应;相关措施建议;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它内容。
价格异常波动分为一般价格异常波动和重大价格异常波动两个级别。发生一般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确保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有足够人员值班,接听价格举报电话,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确保24小时有足够人员值班,对市场价格进行全天候监控。当市场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应实行一天一报制度,如遇紧急情况必须随时报告。
4.应急处置。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根据各自职责,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有关人员要迅速到位,掌握情况,分析判断市场价格形势,提出价格监控的品种、范围和监测频率,立即启动监测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公布有关价格政策,宣传价格法律、法规,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引导调控市场和价格。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确属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防止价格异常波动扩大、蔓延;对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给予提醒、告诫,防止其跟风和推波助澜。
5.应急结束。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及时报请区政府解除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四、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补充、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 G 478.2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04-0372-03
【关键词】 生活变动事件;组织和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我国近年来校园突发事件频发,如校园暴力、食品中毒、疾病流行、地震灾害、台风灾害、火灾等,揭示了目前校园的安全系统较为脆弱。因此,对高校突发事件进行相应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标志着政府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对部分高校的调查,反映出目前大学生非常缺乏应急知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而且在学校管理体系中也缺乏相应的教育培训和预案支持,很多学校没有相应的安全标识对学生进行安全行为的指导。因此,加强高校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常规化、科学化,是一项关系重
大、形势紧迫的任务。
1 基本概念
突发事件,又被称为紧急事件、危机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引起而突然发生的, 不以事件的相应人和事件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一定范围内对现有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1]。相应的,高校突发事件是指: 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引发的, 在高校内部突然发生的, 对高校教师和学生造成极大人身和财产安全威胁的, 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高校突发事件的分类有很多种,其中按高校突发事件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政治类突发事件、治安安全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学校管理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具有发生时间的突然性、发生后果的危害性、发生地点的敏感性等特征。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是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中间和之后,高校及其主管部门为减轻或减缓特殊事件的影响,恢复自身正常的运行秩序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和措施。它包括突发事
件发生前的预防、发生过程控制和发生后的恢复处理。
2 高校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造成当前高校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天之骄子”不再成为大学生的代名词;(2)自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在校生在万人以上的高校比比皆是,有些城市的高校区,聚集了十几万名的学生;(3)当代大学生相当多的是独生子女,生活经验和阅历较浅,且受十几年应试教育的影响,缺乏危机事件的预测和处理常识;(4)大学生关心政治,爱国忧民,富有时代感,但同时缺乏政治敏锐性,头脑简单,热情冲动;(5)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新的制度和规定的出台,难免会令部分学生的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6)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新闻媒体的逐步开放,许多国际、国内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往往在第一时间迅速地散布到校园里。
3 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建立
3.1 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库 其建立过程见图1。
在管理信息库的建立过程中,首先通过资料搜集,实地调查等收集、生成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然后利用因果分析、事件树、What If、FMEA等风险分析方法对收集到的风险信息进行分类分析,给出风险清单及其分类,并对产生风险的原因、风险发生后的后果及严重性程度和发展进程进行分析。最后,通过以上的工作建成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的基础(或历史)数据库。将该基础(历史)数据库与利用高校工作人员的突发事件识别和度量经验生成的处置措施库结合,建立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库。这个数据库主要包括预测预警数据库和应急方案库。更准确地说,管理信息库应该是一个决策支持库,其主要是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执行起辅助和指导作用。
3.2 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编制应在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库建立的突发事件识别及处置报告的指导下进行。编制时,通过实地调查确定高校相应组织指挥部门和应急联动部门的组织机构及相关责任,以便于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迅速启动相应措施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于一次学生食堂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来说,其发生的地点可能在食堂、宿舍、教室或学生上课的路上,这就要求教学组织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检查监督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做好这一类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测部门将监测到的突发事件迅速告知抢险应急部门,抢险应急部门对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监测,进行准备、规划。抢险应急部门应联合安全保卫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理和事后处理与恢复。最后,由抢险应急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总结。
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指挥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组织指挥体系主要由学校的行政、教学及后勤领导部门组成,具体可包括安全保卫组、抢险应急组、教学组织组、学生管理组、检查监督组、后勤保障组。而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体系主要由以下功能模块组成:突发事件预测、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准备、规划,报警、接警,应急指挥处理,事后处理、恢复,评估、分析总结。
3.3 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手册 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手册主要包括应急法律法规、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类型及风险源、预防知识、避险常识、自救常识、互救常识、减灾常识等。
在编制过程中,将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库中的相关风险信息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理的经验相结合,然后编制成高校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手册,作为学生日常安全行为的指导。
所建立的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见图2。在建立的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中,根据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库建立的突发事件识别及处置报告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手册的建立起着指导作用。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启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行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应急处置等工作。然后将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关于突发事件的新的风险信息反馈给高校校园突发事件管理信息库,以完善和更新管理信息库的风险信息。然后根据管理信息库生成的新的突发事件识别及处置报告改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以及对安全教育培训手册进行补充。
4 讨论
美国的各级政府都对学校的危机管理给予相当的重视。在美国,几乎每个州都有专门的学校危机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职责就在于进行危机管理研究,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并有详细的操作指南。美国教育部在2003年5月向全国下发的《危机计划的实用资料:学校与社区指南》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校危机管理的连续4阶段模式[2],即“危机的缓解与预防、针对危机作准备、对危机的反应、危机后恢复”。这个4阶段模式可以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修正,其完善和修正是建立在历史数据、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的。根据这个模式,美国教育部为各类各级学校制定了危机管理的政策指南。
在我国港台地区,校园危机管理的策略研究引起了学者们广泛关注。其中由香港学者胡洁婷等于2000年编写的《临危不乱:校园危机管理手册》,被认为较为方便和实用。而于同年启动的“校园危机支援计划”,针对香港地区中小学常见的五大类危机开展对策研究,其目的是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不同专题的到校工作坊或到校减压活动。台湾《十大校园危机管理手册》,在对台湾中学流行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开展了专项研究,并提出了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应对策略[3]。另外,较有代表性的学校危机管理研究成果还有孙本初“校园危机管理动态模式”的4阶段设计[4]和郑燕祥(香港,1997)“学校危机管理之模式与运作”的3阶段模式[5]。港台对于学校危机管理研究成果大多局限于中小学范围,缺乏高等院校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研究,且地方色彩浓厚,在我国内地推广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目前,我国也有不少学者将危机管理的理论研究视角投向学校危机管理,其中对于高校危机进入了实质性研究。其中,赵中建提出“学校危机管理即学校管理者根据学校的危机管理制度和计划对学校危机进行预防、处理和复原的策略应对过程,并应当成为学校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6]。郭正贤提出了“应该建立专门的高校应对危机的管理机构,在突发灾难性事件的时候便紧急起用危机管理机制,以使学校在非常时期能够保证基本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7]。其后,中国人民大学的纪宝成在其“从‘非典’防控看高校的危机管理”一文中阐述了高校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了高校危机管理的范畴,探讨了高校应对危机的具体措施[8];刘向兵等[9]提出了关于搞好高校日常危机管理的一些思考;白涛等[10]也从危机及危机管理的概念阐释了高校危机、高校危机管理的内涵、类型及其特点,提出了高校危机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结合高校管理的实际,探讨了高校危机管理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对策;王茂涛[11]认为应从多角度构建高校危机管理体系。李明等[12] 运用模糊数学方法提出了影响高校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定量预警模型。
本文通过对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建立了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从实施战略的高度对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进行设计,构建了一套保障校园公共安全的组织体系及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体系,并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编制成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手册,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际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方法。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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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向兵,倪莹.关于搞好高校日常危机管理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03,30(23):41-42.
[10]白涛,许中华.高校危机管理对策初探.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2):67-71.
[11]王茂涛.高校危机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9(1):821-823.
1 资料与方法
1.1 应急预案的要素齐全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参考国外预案制定法规,如美国的《州公共卫生法案》、《州紧急事件卫生授权法案》,结合我区基层卫生防疫机构的情况,对我中心制定的38个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分析。依据拟定的标准,预案中应包括介绍、总则(总体目标、工作原则、编织依据和适用范围)、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操作流程、具体责任方、后期处置(事件解除与应急措施效果评估)、后勤保障措施(物资储备、技术储备、人员储备)、预案管理与更新、附件(包括应急人员通讯录等)9个大方面,15个小方面。
1.2 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在对历年我区突发事件发生率了解的基础上,对发生率较高的3种事件进行了预案的应急演练。演练采取桌面模拟的形式进行,内容涉及不明原因肺炎、食源性疾病及急性职业中毒相关事件的接报后处置、个人防护等应急处置程序。在应急预案演练后,针对预案的实施效果以及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对其可操作性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应急预案的基本特征
2.1.2 预案分级 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反应级别,预案可分为县(区)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4类。按照这种分类标准,我中心的38项预案属于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其所针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局限于一个区内,凭借该县(区)的力量能够将其控制。
2.1.3 预案种类 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进行分类,应急预案可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按照这种标准,我中心的38项预案中包括1项综合预案,37项专项预案;按所针对突发事件的种类的不同,37项单项预案包含20个传染病预案,9个与环境职业相关的预案,5个消毒预案,3个检验相关的预案。
2.2 应急预案内容齐全性
大部分预案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要素缺失,且缺失情况不容乐观。38个预案中均有应急处置操作流程,而预案管理与更新部分有缺失。缺失较多的项目是应急措施效果评估,有34个,占总预案数的89.5%;其次为人员储备缺失,有33个,占86.8%;适用范围缺失的有31个,占81.6%。在15项内容中,有10项内容缺失率达到一半以上。38个预案的内容缺失情况见表1。
2.3 应急预案可操作性
目前很多文献中都提到采用演练的方式来评估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及可操作性[2,3]。这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4],同时能找出预案的不足,为应急预案的改进与完善提出建议,使之在突发事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在本次整个演练过程中,演练人员基本完成了各自的应急演练任务,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根据参演人员和专家评估小组的反馈,总结出预案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2.3.1 预案中对事故现场情景考虑不全面 预案中对事故现场情景设置过于简单,不够全面,没有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确定因素。应急预案应对的是非常规的紧急情况,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事先难以预料。因此对事故现场正确全面的考虑是预案制定的关键环节之一。如果在预案制定时,未能对事故现场的各种情景考虑周到,就会使得应急现场的操作出现困难,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
2.3.2 预案中对具体操作内容的规定不够详细
预案大多是原则性的条款,内容不详细,仅以简单的条条框框为主,难于实际操作。部分预案仅是以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应急预案为模板,作了一些改动,未能把握该类突发事件预案的核心内容和注意事项。对于各种类型事件特征性的操作步骤一笔简单带过,细节没有详细而具体的内容,这对于有经验的应急人员影响不大,但是对于新人或临时的操作人员来说就显得指导性不强,给实际操作来困难。
2.3.3 预案的指导性没有充分发挥 在演练中,存在着应急人员普遍不参照预案而是凭自己的经验执行操作步骤的现象。比如在演练过程中,需要联系时大部分演练人员凭借自己的记忆、手机中的储存信息来进行联系,而不是查找附件中的通讯录。目前疾病变化速度很快,同时新的情况又不断出现,仅凭经验作出判断和执行操作,有时会导致严重的错误。这同时也反映出工作人员对预案编制的认识不足,把应急预案视为领导布置的任务,没有充分的理解和领会预案的重要作用。因此,其在演练中的指导作用难以发挥,导致某些步骤缺失,执行不到位,甚至错误实施。
3 讨论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者方案[5],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突发事件预警、预测能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保障[6]。为完善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我中心及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预案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下述意见与建议。
3.1 完整预案应有项目
预案制定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预案内容的构成要素。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主体部分和附件部分。应急预案的主体部分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同时考虑预案的不同类型,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容。应急预案的附件部分应提供与主体部分相对应的相关附属资料,不应有遗漏,如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等资料性内容。如果主体中提到的要素没有具体的附件作支撑,会影响预案的可操作性。此外,应急预案还应配有封面和目次,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每一章的编号等内容。
3.2 细化具体操作步骤
对具体操作步骤有了详细的规定,预案在实施中才会有可操作性。而要制订出一个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必须对该类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特点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因此预案编制人员首先应通过搜集本单位( 系统) 技术资料或国内外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资料,以及调查研究,对该类事件的情况以及操作流程中的细节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其次,对于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案,可结合单位中各部门和科室的职能分工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派,尽可能保证每个成员所承担编制的应急预案类型与其日常工作职能保持一致,充分利用其对日常工作中细节的熟悉程度以及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使得预案有关现场操作的内容能更具体,更符合实际情况需要。
3.3 充分考虑突发事件中的不确定性环节
实际现场因素通常非常复杂,尽管应急预案在制定过程中对事件发展过程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假设,但不可能与事件实际发展状况完全相符。因此通过实际演练,就能暴露出预案中未能涉及的情况,对现有预案的处置方法进行改进,尽力涵盖现场的各种情况。同时在预案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根据已有经验、以往案例等资料对事件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地考虑,充分考虑到具体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此外,每个人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思维都会受到自己所学专业的限制,对其他的突况就难以考虑周全。因此,一个预案的制定应集合多位工作人员的意见,用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水平和经验,丰富和完善预案内容。
3.4 提高相关人员对预案的认识和应用意识
坚持不懈地对预案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教育, 让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重视和领会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其应用预案的意识,强化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的灵活应对和处理能力。其次可以把应急预案纳入考核体系,把应急预案纳入考核内容[7],有助于从思想上引起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同时应重视演练,增加应急演练的真实性、随机性和突发性,能促进人员对预案内容的了解,以及对预案的重视程度。
3.5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涉及面广,同时已制定预案也可能存在各种问题,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培训及演练列入其年度工作计划。只有加强各级政府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才能保证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要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保持预案的持续改进并及时更新,提出预案的实施、维护、培训和演练计划,为预案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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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1、因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突发事件;
2、因国土资源事项集体上访、敏感时期群体上访扰乱社会治安造成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3、因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影响全系统正常工作,或在互联网上恶意串通,攻击国土资源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突发事件;
4、因在执行国土资源公务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5、因不可抗拒灾害导致集中办公场所损害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6、其他因国土资源工作中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队伍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坚持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置应急处置与常规管理的关系。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本预案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三、应急机制
(一)领导机构
成立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负责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联系片区的应急指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所队负责人担任。(二)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组成。
(三)工作职责:
1、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履行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件指示精神;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做出相应决策,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委、县政府、市局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局、局党委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基层国土资源所职责:在局党委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通报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四、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
1、局属各单位要依托本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建立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国土所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应及时如实(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向局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实行态势变化报告制度。
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性质等级、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造成的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它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二)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时,局应急领导小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在第一时间到场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果断处置,及时控制事态,要尽快平息,杜绝事态扩大。掌握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迟的原则。要及时疏散介入突发事件的各类人群,避免人群聚集;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快速决断,不可迟缓,在有效的时间和空间内将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要依法办事,依法处置。
1、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
(1)接到上级指令需启动应急预案的;
(2)系统内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2、处置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事件发生情况,并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或较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信息后,应及时向县应急办汇报,必要时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3)及时召开应急会议,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启动预案,确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决定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预案启动指令下达后,领导小组及小组成员、事发地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进岗到位,根据事件态势变化,领导小组组长可以随时调动其他人员赶赴事件发生地区,开展应急工作。预案启动指令下达以局办公流程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应急保障
(一)抢险救援组。由未分派具体任务的科室所队组成,参与现场救援和抢险,为随时可调遣的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二)技术保障组。由各业职能科室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三)信息物资保障组。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组成,办公室为主,负责综合协调、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网络保障和服务、信息整理报送及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等工作。
(四)纪律保障组。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成,纪检监察室为主,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人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责任和处罚
(一)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给予行政处分;因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发生突发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有关部门业已制定公布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作为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
1、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3、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4、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包括:
1、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影响重大的集体上访、聚众闹事,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上京的集体上访事件。
2、在执法过程中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事件。
3、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造成2人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重伤的交通事故。
4、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对待的事件。
三、Ⅲ级(较大突发事件):
1、参与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集体上访,或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影响社会稳定的。
2、在执法过程中,造成1人死亡的事件。
3、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5人以下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突发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1、参与人数100人以下,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集体上访,或有明显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
2、在执法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在本地产生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3、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造成5人以下受伤的交通事故。
1.1编制目的
明确职责,使在县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运转有序,措施有力,主动而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为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安定稳定,展示政府执政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1.2编制依据
宪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Ⅰ、Ⅱ、Ⅲ、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县涉外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
1.4工作原则
1.4.1迅速举行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
1.4.2先声夺人、先入为主、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
1.4.3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权威、明快,消除误解和猜疑;
2、新闻应急机构和职责
2.1新闻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新闻应急领导(以下简称县新闻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新闻办、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广电局、负责牵头处置的县政府有关部门、事发乡镇有关责任人担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和处置情况的需要确定相应具体成员。
2.1.2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包括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新闻领导小组要及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新闻应急工作有关事项,做出相应决策,向县领导提出突发事件的新闻、中外记者采访等方案,或授权新闻、散发新闻稿、组织记者报道、介绍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尽量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主导引导舆论。
2.1.3新闻领导小组要及时指导、牵头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采集和编辑,准备新闻通稿,做好第一时间准确对外,接受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的准备。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县新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应急新闻工作具体事项,办好县领导交办事宜、办好应急机制启动运作时的相关工作。
2.2.1应急状态下职责: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建议或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2、根据县领导指示,组织、安排新闻,主动引导舆论导向。
2.2.2常态下职责:1、与有关部门合作,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应急机制建议。2、组织修订和完善《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3、加强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单位的联系。
3、响应级别
3.1《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均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响应。县新闻领导小组主要是围绕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处置的特大或重大或敏感的突发事件需要进行的新闻。
3.2特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和重大(Ⅱ级)或敏感突发事件,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沟通并拟定新闻通稿,报有关领导同意后,与县政府新闻办共同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工作,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3.3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由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自行负责。
4、预警机制
4.1信息预警预测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区)将平时收集的县内主管业务范围内或本地区可能发生公共事件包括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沟通,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4.2信息预警与
各地各部门对公共突发事件包括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评估和,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凡需要向社会特大(Ⅰ级)、重大(Ⅱ级)预警警报的信息,在前1小时应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政府新闻办。
5、新闻
5.1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新闻
5.1.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牵头处置突发部门要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和政府网站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地给公众,避免误导和炒作。要及时组织新闻会或新闻通气会,由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回答境内外记者的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5.1.2公共突发事件,特别是交通、火灾等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报道,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提供的口径、新闻通稿、信息线索要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客观。
5.1.3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要以开明的态度看待记者和新闻工作,做好开正门堵旁门,开大道堵小道的工作,使记者有正式渠道获得官方权威信息。
5.1.4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班子决策;要及时了解舆论和社会反应;要及时拟定新闻口径;要先声夺人、先入为主、以我为主、以事实为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一般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当日)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或接受记者或安排记者采访,对事件做客观、简明、准确的介绍,不要回绝或回避记者的采访,特别是不要拒绝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和同意的境外记者采访。
5.1.5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新闻发言人接受文字记者采访,穿着可以相对随便些。接受摄影摄像记者采访,穿着要考虑人们通过画面所能得到的信息。
5.1.6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尽量安排一些记者特别是主流媒体记者进入现场,并提供一些进入现场的便利,尤其是对摄影记者来说,能进入现场对做好报道很重要。
5.1.7特殊情况下,出于工作需要和记者安全考虑,牵头处置公共事件部门可以划定限制媒体进入的区域不让记者进入现场,但要对媒体说明原因。
5.1.8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正确对待媒体记者,及时提供准确材料。突发事件一发生,在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也报县委宣传部。
5.2县政府或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新闻
5.2.1由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新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处置的县直主管部门共同启动县新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或指挥所,向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了解情况,建议或参与拟定初步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方案,报有关县领导审定,同时负责报道方案的组织实施。
5.2.2县新闻报道领导小组要适时、适地、恰当地组织必要的现场采访,以引导媒体更加及时、充分、真实、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实。
5.2.3涉台或涉及国家外交或国际形象问题,县新闻领导小组或县政府新闻办要视情及时商县台办、外事侨务办请示市台办、市外事侨务办,或报市政府新闻办,根据上级部门意见制定或调整报道方案,报县领导同意后实施。
5.2.4涉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有关事宜,要及时商情有关部门,根据部门意见制定或调整报道方案,报县领导同意后实施。
5.2.5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通稿由县主管领导审核,或经县主管领导授权县委宣传部审核。
5.3新闻
5.3.1一般情况下,由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新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处置的县直主管部门负责。
5.3.2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新闻均由县直有关部门或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组织。必要时,可以请县政府新闻办协助。
5.3.3新闻的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通过县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5.3.4受社会关注的或敏感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态或处置一有新的进展,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外滚动相关信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5.3.5新闻的组织和协调主要是制订新闻方案,确定新闻形式和地点,受理中外记者现场采访,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国内媒体报道和网上监测及控制。
5.3.6新闻的原则和重点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以正面宣传为主,对歪曲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有针对性驳斥和澄清,主动正确引导舆论。
5.4记者的协调管理与媒体报道不符的处置
5.4.1县外媒体包括中央、省、市媒体在现场采访或要求到现场采访,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新闻办要一律按市宣、市政府新闻办的规定给予协调处置。
5.4.2境外记者在现场采访或到现场采访,一律按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统一协调县台办、外事侨务办等有关部门给予处置。
5.4.3本县媒体的报道,有违规违纪或报道不符事实,由县委宣传部给予处置。
5.4.4本省市媒体包括中央媒体的报道有出入或不符事实,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新闻办按各自职责给予协调处置。
5.4.5网络媒体和港澳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由县外事侨务办、台办分别协调处置。
5.5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能在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新闻办。
6.1.2县公安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监管信息安全,打击利用网络和流媒体散播不良社会舆论的违法行为。
6.2通信保障
6.2.1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做好应急状态下的通讯保障工作。
6.2.2县政府新闻办必须与县直有关部门保持各自通信联络畅通。
6.3文电运转保障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确信文电高效、迅速、准确传递、批抄,避免拖延和失误。
6.4人员与物资保障
6.4.1县政府应急办、新闻办、发生突发事件部门要有相对固定人员从事这一项工作,以便沟通环节。
6.4.2县主要媒体要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精且相对固定记者,并配好交通和采访工具的储备,以保障报道的准确和及时。
6.5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的资金由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处置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6.6培训保障
6.6.1县委宣传部要有计划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提高发言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能力。
6.6.2各有关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要积极参加各类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新闻)处置培训班。
6.7新闻报道保障